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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西洋狐狸精……
白茫的蒸汽升腾,欧芹打开抽油烟机,还未来得及弥散的蟹香便被抽走,只余下火源散发的热力。
看着蒸锅下的火苗,欧芹又开始发愣。
怎么好好的就跑到她家吃螃蟹了?
她想起谢贺茗刚才在车上漫不经心的提问,“你家有明火吗?我住的公寓是电磁炉,也没有适配的蒸锅。”
欧芹做饭向来喜欢用明火,当时找公寓也正是看上了这点,两人一合计就来了她家。
说是吃螃蟹,但光吃大闸蟹应该是吃不饱的,她便思考着再炒个青菜,煮个简单的清水面,配上之前榨好的葱油,两个人吃应该也就够了。
欧芹在厨房开始忙活,谢贺茗在一旁站着,想给她打打下手。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嗯......你帮我把冰箱里的青菜拿出来洗干净?”欧芹正伸手去端蒸好的大闸蟹,头也没回地应道。
“好咧!”
话音刚落,门铃便有规律地响起。谢贺茗见欧芹双手抓着隔热垫,立刻道,“我去开门。”
有谁会这会儿来拜访自己?应该是邻居家的客人敲错门了吧......
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欧芹便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去捏盛了6只大闸蟹的瓷白圆碟。
那边的谢贺茗也没多想,直接将门打开,却没想到门口站着的竟然是——
“安德雷斯?”他有些惊讶和疑惑。
谢贺茗曾经在纽约的Gogobuy楼下见过这个纽约城中有名的年轻富豪。
那时,他是来接欧芹的,但没想到,都过去这么久了,两人竟然还有联系?
他明明记得曾在公司无意间听到欧芹跟同事说,他们已经分手了。
安德雷斯显然也没料到会在欧芹家见到别的男人,阴沉的蓝眸一错不错地盯着面前这个形貌出色的亚裔男人。
“我见过你。”
“你来找欧芹?”
两人同时开口,又一起陷入沉默,谁都没主动回答对方问题。
“是谁按门铃呀?”屋内传来欧芹的声音。
这套一居室的公寓是开放式厨房,但从她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谢贺茗站在门口,却因为角度阻挡,无法看清门外人的身份。
谢贺茗听她询问,眼里透出些耐人寻味的光,“应该是你的......朋友。”
门外的人听他这话,眼神越发冰冷,还未等他说什么,就见谢贺茗侧身,仿佛男主人般做了个请的姿势,“先进来吧。”
欧芹这时也端着一盘通红油润的大闸蟹走到门前,发现已经登堂入室的,正是她几天前还在纽约见到的.......
“安德雷斯?”
肩宽腿长的金发男人进屋,旁边还站着个同样高大的谢贺茗,欧芹这个小公寓顿时就显得更为逼仄。
安德雷斯目光凝在欧芹脸上,见她只穿了件简单的宝蓝色短袖T恤和深灰瑜伽裤,头发松松挽在脑后,手里还捧着一碟不知什么品种的小螃蟹。
家常又可爱。
她的双唇和脸颊因为热气蒸腾而微微泛红,只是眼里带着些疑惑和防备。
谢贺茗走到她身边,低头凑近欧芹耳畔,“看上去是来找你的?我就让他进来了,应该没事吧?”
欧芹:“......没事。”
进都进来了,她还能把人踢出去不成?
安德雷斯看着面前亲近耳语的两人,强压住即将扭曲暴走的心绪,凶戾的目光落在那盘螃蟹上。
“这是什么?”语气冷硬地像是质问被抓奸在床的妻子。
欧芹一见他这
种理所当然的样子就生气。
“说了你也不知道。”
她比他更冷淡。
安德雷斯被她一句话噎得差点没背过气去,又看这两人站在一处低声交谈,亲密又和谐。
好像他才是那个不识时务闯进新婚小夫妻家中的外人。
一时间,他只觉得那盘螃蟹好像钻进了自己的肚腹中,正在疯狂用那些可怕的带刺的螯足抓挠他的五脏六腑,心肝脾肺全都被搅得破碎,连呼吸都捕捉不到合适的节奏。
以前也不是没有异性对她动过心思,但欧芹从不会在他面前跟别的男的表现出任何亲密。
他也从不认为其他男人会对他产生威胁。
无论是朱利安,还是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马洛斯,哪怕他们都对欧芹表示过好感,但安德雷斯有自信,这些人不管是外貌、家世,还是对欧芹的了解,都远远比不上他。
但现在......这个叫Henry的不一样。
安德雷斯记不清Henry的中文名,但他知道这个人跟欧芹有着相似的故乡回忆,讲着相同的语言,分享着一样的文化背景。
这才是安德雷斯真正恐惧的。
他想起去年一个午后,欧芹舒服地窝在他怀里看小说,阳光柔柔吻上她侧脸,亲密又缱绻。他也忍不住凑近了细细打量。
那时的欧芹抬眼看他,没过多久,却忍不住扑哧笑出声。
“你别老盯着我看,怪吓人的!”
“哪里吓人了?”
“蓝眼珠子吓人!”
她笑着去捏他脸颊,却被他顺势压在松软层叠的枕头上亲吻。
那时,他没将欧芹说的话当真,现在看到同样黑发黑眸的Henry站在她身边,安德雷斯才开始害怕——
她是不是,是不是真的不喜欢他的样子?
安德雷斯很久以前就知道,欧芹打心底里爱的还是大洋彼岸的家,她喜欢家乡的食物,珍惜家乡的回忆,始终对家乡的语言更有归属感。
所以她连工作都找的是跟家乡密切相关的。
那次去接欧芹下班,他第一次见到她跟这个男人亲密地走在一起,用他听不懂的语言说笑,谈论他无法加入的话题。
巨大的恐慌攫住他的心神,因为他知道,他永远无法跟她共享那些滋养过她的回忆。
而这个叫Henry的男人可以。
现在,他最害怕的事情好像正在发生。
这个该死的男人,有着同欧芹一样的黑色眼眸,黑色头发,再一次站到了她的身边。
他们看起来是那么和谐。
安德雷斯以为自己将情绪隐藏得很好,但同为男人,尤其是出现在同一个女人身边的男人,谢贺茗又怎会看不出他眼底那些扭曲的嫉妒。
不得不说,被安德雷斯嫉妒的感觉还挺好。
谢贺茗有些坏心眼地笑了,“芹芹,要不就请安德雷斯跟我们一起吃吧?反正螃蟹还有很多,我再去刷几只。”
安德雷斯听到“芹芹”这两个字,脑子就像被毒火燎过,连呼出的鼻息都带了几分灼热,他只能将目光紧紧锁在欧芹身上,否则下一秒,他可能就要一拳砸断这个Henry的鼻梁。
欧芹也不知该如何处理眼前的情况,只能顺着话说:“噢,好的,我再去拿副碗筷。”
说完,还看了一眼面色难看几近扭曲的安德雷斯,“你先坐吧。”
二十分钟后。
三人便围坐在欧芹那张普通到人手一张的宜家黑色餐桌旁。
安德雷斯是先坐下的,欧芹懒得看他那张死人脸,特意坐到斜对面,让谢贺茗和他面对坐着。
餐桌上摆了八只蒸好的大闸蟹,还有一碟炒通菜和一盆葱油拌面,非常简单,但红红绿绿的鲜亮色泽还是引得人食指大动。
谢贺茗给欧芹拿了只刚出炉的螃蟹,放到盘子里时还冒着热气。
“谢谢。”欧芹温和笑道。
谢贺茗也对着她笑笑,没有多话,神情间有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亲密。
没人给安德雷斯夹菜,他也不动,就那样坐着,用那双扑扇着纤长睫毛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看向欧芹。
欧芹知道这人其实是不太爱吃东西的,他平时饭量就不大,也多以素菜和简单烹调的肉类为主,基本不会碰刀叉无法切割的食物,连带壳的虾都很少吃。
不同于帝王蟹或雪蟹,大闸蟹这种食物膏肥肉少,讲究的是滋味,吃起来格外麻烦,他估计见都没见过。
欧芹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剥开蟹壳,摘掉多余的蟹腮和蟹心,便把手中的螃蟹对半掰断,沾上点加了姜丝的醋,就往嘴里塞。
蟹的鲜香在口中爆发,蟹膏本有的半分黏腻也被醋香中和,入口即化,瞬间就让她幸福地眯起双眼。
给谢贺茗寄螃蟹的朋友很贴心,怕他在美国没有趁手的工具,连吃蟹的工具都给他寄了几套。
三两口把蟹膏和蟹身上的肉吃尽,欧芹就开始拆蟹腿了,但谢贺茗动作比她更麻利,转眼就把他手中那只母蟹的蟹黄和蟹肉都拆到了碗里,还十分贴心地将这小半碗可以直接吃的蟹黄蟹肉放到欧芹面前。
“谢谢你今天帮忙蒸螃蟹。”
欧芹虽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想显得扭捏,便用勺子将那些蟹肉挖到自己碗里。
“不客气。那就谢谢你的蟹粉啦!筷子我还没用过,碗还你。”说着,就将空了的碗推回谢贺茗面前。
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故意,他们这段对话用的是中文。
安德雷斯虽一直在偷偷自学中文,但他们凑得近,说话声音也小,便只依稀听见几个字,拼凑不出完整的意思。
这一幕颇为亲昵的场景落在眼里,安德雷斯气得心头滴血,却又不得不将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维持在崩裂的前一刻。
他恨不得当场把这张餐桌掀了,就此将欧芹带回纽约,藏在一个别人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让她永远只能看他一人,只能同他亲昵,只能被他用在怀里细细吮吻,只能为他哭、为他笑。
蓦地,安德雷斯又想起她几次在人群中见到他和别的女人站在一起。
她那时是不是也同他一样,仿佛心底被硬生生撕裂,又疼又恨,却不知能做什么。
他就那么死死盯着面前那盘螃蟹,消化着几欲将他摧毁的情绪和妒火。
欧芹当然不知他在想什么,嘴里螃蟹香得很,让她心情也好了不少。再看安德雷斯时,就开始冒出些不应有的同情。
她也尝过因为文化背景不同,被人排除在外的感觉。如果可以,她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哪怕对方是曾经让她伤心难过的前男友。
分手而已,又不是结仇。
见他像个被孤立的小可怜,低着头坐在那,没人跟他说话,也不吃东西,欧芹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她一心软,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下意识夹了些绿油油的通菜到安德雷斯碗里。
安德雷斯看着自己碗里突然出现的青菜,想起她以前在纽约也喜欢做饭,还经常把厨房弄得烟气腾腾。
闻起来很香,也会让他胃口比平常好很多。
去了DC之后,她周末回来也会偶尔下厨,但他总是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样子,几次下来她便也不做了。
她不知道,每次她走后,安德雷斯都会把她做的饭菜吃完。
一边吃,一边想,他不能表现得非她不可,她每次都可以说走就走,凭什么一直要
他留在原地等待?
他就是要迫着她回头,让她知道,她必须得留在他身边。
“你不吃螃蟹,吃点青菜吧。”欧芹语气淡淡。
话音刚落,就见安德雷斯微微抬头,直勾勾望向她,眼底竟然还泛着明显的红,浓密的深棕色睫毛上挂着明显湿意。
欧芹愣了一下。
安德雷斯向来是强势矜傲的,他不需要讨好谁,更不需要刻意博取谁的关注。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引动飞蛾的火焰,炙热璀璨得让人忍不住靠近。
多少人愿意为他奋不顾身,曾经的欧芹也不例外。
但现在,他竟然因为自己给他夹了点青菜,就忍不住红了眼眶,眼泪仿佛下一秒就要从那汪碧蓝的眸中溢出。
欧芹立刻垂眸,假装没看到,端起碗就往嘴里扒拉蟹肉,却没能品出那原本鲜掉舌头的滋味。
谢贺茗眼见着安德雷斯在欧芹面前惺惺作态,心中忍不住暗骂——
这个金毛绿茶。
这一幕要是被纽约那些金融界的名流见到,不知能惊掉多少下巴。尤其是HRC那帮老东西,平时挑剔难伺候到连人家口头禅都受不了的刻薄东西,现在因为有人给他夹了点菜,就能感动得几乎落泪?
而且那副眼泪将落未落的样子,配上他完美到透着些非人感的五官,简直就是——
西洋狐狸精!
曼哈顿花魁!
这是什么勾栏做派......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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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喜欢这篇文的宝宝可以移步专栏,看看新文《恃美行凶的他终会低头》,文案如下:
琨因(QuinnEmerson)来自怀俄明州的蛮荒小镇,好看得就像油画里的水仙少年纳西索斯——
浅薄、桀骜,却实在漂亮。
程素商出身优渥,研究生毕业前,她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琨因又发脾气了,不知道买什么礼物才能把他哄好。
在她身边,他简直就是“恃美行凶”的代言人,无所顾忌挥霍着她的温柔。
素商以为他们有过的曾经,不过是富家女和穷小子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分开也是因为自己家中变故,无力再承担拥有他的代价。
再相遇时,他已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而她却只是曼哈顿城中一个普通的房产经纪,还在纽约为生计奔忙。
所有人都以为要不是素商有钱,琨因是绝不可能看上她的。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把自己骗过去了——
直到她移开了一直注视他的目光。
直到她躲开他的触碰。
直到她的好也被别人看见。
琨因不知道什么是“恨明月高悬不独照我”,也不管程素商零落成泥还是高悬碧空……
他只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