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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 | TXT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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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还给他做新衣服新鞋子穿,他从没有向其他小朋友一样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
他妈还会背着他到处玩,把他抱着怀里唱摇篮曲,还会给他讲故事,夸他是好孩子......
他奶虽然对他也不错,可是做得饭菜没妈妈做得好吃,也不像妈妈那样面上打骂他,一转身又心疼的摸他脑袋,跟他道歉说对不起。
他奶也不会教他读书写字,更不会别的孩子打了他,不管是不是他的错,不管不顾的护着自己,甚至跟那些蛮横的家长吵架打架......
他奶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好人,面怂,别人欺负到她头上,她都忍气吞声,不跟人争执,任由别人欺负自己。
他妈则是个火爆脾气,从不会吃一点亏,受一点委屈,一言不合吵架打骂的事情时常有。
他不懂大人口中所说的‘泼妇’是什么意思,他就觉得人该像他妈那样敢于反抗斗争,别人才不敢欺负他们。
他就喜欢他妈,就想跟着她。
从出生到现在,天佑没见过爸爸一次,对亲生的爸爸完全没有概念,杨秋瑾要再嫁,他没有一点反对,只想要杨秋瑾带着他一起嫁。
杨秋瑾咕隆隆喝完碗里凉凉的山泉水,瞧着皮小子哭了,伸手擦了擦他眼角的眼泪,哭笑不得,“好了,谁说妈要再嫁,你奶逗你玩呢。你是妈妈的孩子,妈妈不可能不要你。”
她把碗放在地上,继续剥着笋子,“妈,你别听村里那些八婆胡说,胜青是军人,军人出任务要保密,三五年没个消息是正常的。他要真死了,国家会给咱们发一笔抚恤金,县里和公社那些领导会亲自带着烈士证明来看望咱们。领导都没上咱们家,他怎么可能死了呢。那些八婆就是眼红胜青每月给咱们邮寄的钱票,眼红咱们娘三过得好,胡乱造谣呢。这年头哪家过日子都不容易,谁会吃饱了撑着凑份子钱养战友家属。你跟我说说,是谁跟你说得闲话,回头我不撕烂她们的嘴!”
李秀娥心里其实也不信的,她没读过书,目不识丁,为人又胆小面怂,别人说得话,她听了总会盲目相信人家。
这会儿听到读过书,有文化的儿媳妇一说,李秀娥顿时松了口气,她就说,她家老三头脑聪明,会来事,当年老三就是村里唯二考上高中的高中生,肚子里有文化呢,怎么可能会死。
她也知道儿媳妇那不肯吃亏的爆脾气,怕她又跟村里那些长舌妇吵架打架,支支吾吾找了个话头搪塞过去,催促着杨秋瑾做早饭。
烟熏火燎的灶房里,杨秋瑾把新剥好的竹笋对半切开,丢进沸水水锅里煮。
一百斤的带壳竹笋,剥出来后只有大概五十斤笋肉,锅里煮几分钟捞起来再晒干,到最后笋干估摸着不到两斤重。
陈胜青两年没往家里写信,杨秋瑾不知道他在不在原来的信件地址,今年就不打算给他邮寄笋干了。
锅里的竹笋捞起来,一大半切成拇指大筷子长的条状,放在竹编的簸箕里,搬去院子里晒,剩下的竹笋,一半装起来,打算拿给娘家吃,另一半自己吃。
毛竹笋煮好再放到冷水浸泡一段时间后,能去除笋肉的苦涩味,呈现淡黄色。
杨秋瑾随便抓些竹笋切片备用,再切些自家自留地种得香蒜苗,几根挂在屋檐下的干红辣椒段。锅里放点菜油,烧热后刺啦一下倒进笋片,翻炒一会儿,加入蒜苗叶红辣椒,盐味精,竹笋特有的清香,混合着蒜苗的香味,辣椒的辣味,色香味具的蒜苗辣椒炒笋片被锅铲铲进盘子里,香得站在灶台边看杨秋瑾炒菜的天佑直咽口水。
“妈妈,我好饿。”
“不许用手抓菜,偷菜吃啊,不礼貌,去把手洗了,妈妈抓些泡菜切,咱们就开饭了。”
杨秋瑾不用看天佑,就知道这小子说完这话后想干嘛,瞪他一眼,看他乖乖去院子右侧的水缸舀水洗手,她拿出一个小碗,到厨房背阳通风的窗户下,从一个大泡菜坛子里夹泡菜。
泡菜是西南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只是每家每户做得味道不同,口感就不一样。
杨秋瑾从小就会做饭,且做得一手好菜,一打开泡菜坛子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酸辣味铺面而来,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
杨秋瑾从坛子里夹出几块昨天晚上泡的泡萝卜皮,另外又夹了一些泡青菜,泡红椒,嫩生姜,盖上盖子,拿到菜板上切成二指宽大小的块状,加一些白糖味精,舀一勺红彤彤的辣椒油,稍微凉拌,一份酸辣微甜的泡菜就做好了。
早饭是昨晚熬得红薯稀饭剩下的,杨秋瑾回锅热了一下,她和婆婆一人一大碗稀饭,天佑舀一小碗,端着菜在院子摆放的木桌上吃。
“又吃稀饭啊。”天佑洗完手,一看到稀饭就挎下小脸,“我不喜欢吃。”
“别人家里都没得吃,你还挑。快吃吧你。”杨秋瑾夹一块红彤彤的泡萝卜皮到他碗里,拿筷子头轻轻敲他一下脑袋:“别人家饱饭都吃不上,更别说拿精细米熬粥了,你知足吧。”
前几年闹饥、荒,先锋大队也饿死了人,这几年日子虽然好了不少,可每家每户还是过得紧巴巴。
不少人家大人小孩每顿都只能吃个六七分饱,一份稀粥那是稀得都能看见几颗米,哪像杨秋瑾熬得又浓又稠,米还用的是精米,只因粗米吃得割嗓子,她怕天佑跟婆婆难受。
杨秋瑾的观念里,可以不穿好,不用好,但一定要吃饱,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因此从小她就舍得吃。
嫁人后,陈胜青每月准时邮寄生活费,除去给婆婆的孝敬钱,每月剩下不少,杨秋瑾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捏着钱抠抠索索这里舍不得买,那里舍不得用。
她该买买,该吃吃,该喝喝,把她们娘三养得十分滋润,天佑就养成了挑食毛病,这不吃,那不吃。
这也是大队不少女人羡慕嫉妒恨杨秋瑾的地方,大队多少人家连饱饭都吃不上,她家倒好,不但吃好的喝的,她家儿子还挑食!
挑食!听听,多么奢侈的一个词啊!
天佑不喜欢吃稀饭,只是单纯的觉得稀饭熬得黏黏糊糊的,吃着不得劲儿。
知子莫如母,杨秋瑾了解他,有得是法子治他,她再怎么舍得给孩子吃喝,也不会惯得他挑三拣四的毛病。
不喜欢吃稀饭,就在稀饭里加上他喜欢的甜甜的红薯块,稀饭吞不下去,再弄一份酸辣开胃,他特别喜欢的泡菜下饭,她就不信他吃不下去。
天佑也知道她妈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做啥就得吃啥,不准挑剔,也不准说不好吃,不然她一个心情不好,要么几个月不做红薯稀饭,要么天天顿顿做,吃得你吐。
他默默刨了一口稀饭,吃到一块香甜软糯的红薯,这是她妈自己改良种植在地里的黄心红薯,跟村里种得白心红薯不一样,她妈种得红薯又甜又香,村里种的红薯吃着没啥甜味,还哽喉咙,吃一口得锤胸口三下,噎死个人,也不知道他妈种得是什么品种的红薯。
刚才还嚷嚷着不吃稀饭的天佑,就着酸辣脆爽的萝卜皮,香辣脆嫩的炒竹笋片,一碗稀饭不知不觉下了肚。
第3章
杨秋瑾是生产大队的会计,每天的工作主要是审核、录入大队各种出入的账目,不用像其他社员一样下地干活,时间很自由。
在大队长吹响上工哨音,全队社员听见哨音,准备去大队部领农具下地干活时,李秀娥把天佑送去公社学校读书,杨秋瑾则用篮子装了几根漂过水的竹笋,另外又拿十来个鸡蛋,二两白糖装进油纸里包着,一并装进篮子里,篮子上用一个蓝布头盖着往娘家走。
杨秋瑾的娘家在隔壁新峰大队,从婆家走过去要不了半个小时。
她锁好院门往村道走,经过隔壁一处低矮院墙的院落时,一个长相中规中矩,脸盘圆圆,鼻子有些塌的三十来岁女人,张着大嗓门喊她:“哟,三弟妹,这是要去哪啊?”
这人是杨秋瑾的二嫂田春莲,一直以来跟杨秋瑾不大对付,主要不对付的原因,是杨秋瑾的婆婆李秀娥是陈老爷子娶的续弦。
田春莲的老公陈胜贵和她大姑子陈胜花是前婆婆生的,杨秋瑾的丈夫陈胜青是李秀娥嫁过来后生的。
三姐弟打小感情不错,可陈胜贵姐弟俩一直看不上胆小面怂的后娘,一直以来对李秀娥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陈老爷子在世的时候,他们还能表面和气,三年前陈老爷子病逝后,陈胜贵姐弟俩彻底跟李秀娥闹掰分了家。
本来陈家老宅是个大院子,有八间大屋,两间牲畜房,田春莲想把杨秋瑾婆媳三人扫地出门,彻底霸占整个大院,杨秋瑾当然不是那种任人欺负的人。
在一番车轱辘的撕逼大战后,杨秋瑾分到了近一半的房屋院子和自留土地,分家第二天,她就在老家大院中间砌了一堵高高的围墙,另立院门,平时跟二房井水不犯河水。
听到田春莲叫自己,杨秋瑾脚步不停从她家院门口,神情无比冷淡:“回娘家。”
“啥?又回娘家啊。”田春莲无视她脸上的冷淡,一双眼睛不安分的往她手里挎着的篮子里瞧,正好有阵风吹起篮子盖着的布头一角,她一眼就看见里面装得白生生的鸡蛋和油纸包的白糖,忍不住酸起来,“我说三弟妹,这个月你都回娘家多少回了?你再心痛你娘家,到底你是嫁出去的人了,哪有一直拿婆家的东西补贴娘家的道理,你就不怕大队的人戳你脊梁骨。”
杨秋瑾舍得吃喝,没分家之前,因为陈胜青每月都寄钱票,加上她是大队会计,是大队三大干部之一,每月虽然没啥工资,但算的是干部满工分,年底工分能换不少粮食,家里吃的喝的基本都是她在掏大头,田春莲两个儿子每月都能跟着杨秋瑾吃上不少肉蛋精细粮食。
自从分家,两家彻底闹掰之后,田春莲两口子只是普通的社员,两口子累死累活挣得工分,仅够一家人填饱肚子,平时炒菜做饭油都不舍得放一滴,哪还有肉蛋精细粮食吃。
反观杨秋瑾分家之后,陈胜青每月邮寄的钱票越来越多,三房隔三差五传来肉蛋香,把田春莲俩小子馋得嗷嗷哭,闹出不少事儿。
其实当年田春莲也不想分家的,毕竟有陈胜青这颗摇钱树在,杨秋瑾对家人又大方,啥都舍得买,他们二房跟他们三房住在一起,只会占便宜。
可惜公公死后,李秀娥不知是伤心过度,还是怎么回事,一天到黑病蔫蔫的,最后病倒在床上,颗粒不进,滴水不饮,眼看有气进没气出。
杨秋瑾慌慌忙忙把她送去镇上的卫生所,卫生所的医生说救不了,又往县里的医院转,再接着往市里医院,别的有名大城市医院里来回转,兜兜转转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吃了多少药。
后来杨秋瑾开口向他们二房借钱,田春莲觉得三房没油水可刮了,动了分房的心思,跟自家那口子吵闹许久,终于闹腾着分了家。
谁知道分家不过一星期,原本病恹恹,看着要死不活的后婆婆好了,渐渐地生龙活虎,啥活都能干,三房的日子也越过越。
田春莲每每闻到隔壁三房厨房传来的肉菜香,看到小侄子穿得光鲜亮丽,自家两个儿子穿着跟乞丐一样到处是补丁的衣裳,心里颇不是滋味。
她总觉得当年后婆婆是在装病,要不然为啥自己提分家的时候,杨秋瑾答应的那么爽快呢,这俩婆媳是联合起来整治她呢。
杨秋瑾本来懒得理她,听她说这酸溜溜的话,冷笑起来:“你管我每月回娘家多少次,补贴多少给娘家,我乐意,你管得着吗?再说了,我婆婆都没说啥,你跟村里那些八婆跳脚啥!还戳脊梁骨,谁敢戳我,看我不把她的手剁给狗吃!二嫂没事做就多下点苦力,多挣点工分给大娃他们换点肉吃吧。”
这是讽刺田春莲没本事,还屁话多,就会学人眼红嫉妒说酸话。
田春莲气得够呛,望着杨秋瑾离去的背影,恨恨地往地上啐了一口口水,“可把你给能的,就你这泼妇样儿,陈胜青要是活着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把你给踹了,另外娶个温柔贤惠的,我看你能得意多久!”
杨秋瑾背对着她,不屑地撇撇嘴。
陈胜青还是孩子的时候,是先锋大队出了名的好孩子,好学生,他不像村里那些男孩子那样调皮捣蛋惹事生非,他不跟人打架,也不跟人吵架,从小就很懂事听话,帮着家里里里外外干活,对谁都一副笑呵呵不生气的好脾气模样,在学校也是成绩优异,是老师眼中的心头好,是同学眼中的好榜样,是大队社员们人人夸赞的三好青年。
然而只有杨秋瑾知道,陈胜青在这样一副老好人的面具,私底下是怎样一个黑心狠厉的人。
她曾经见过不到七岁的他在黑夜之中,把欺负他的十二岁壮小孩套进麻袋里,打得鬼哭狼嚎,屁滚尿流,血迹斑驳,还不敢告他状。
曾经见过九岁的他,拿起一把尖刀,面无表情得杀掉一只咬死人的大疯狗,狗血淋得满村道都是。
见过他藏在人群中,对着一个被丈夫打得鼻青脸肿的女人说‘他打你,你就拿刀捅他,否则他把你打死了,你的孩子也会被他打死’,那个女人就拿起一把刀,捅死了她的丈夫......
他做得那些事,很隐秘,基本没人知道,可是很不凑巧,每次都被她看见。
她每次都是不经意间看见,每次都小心翼翼的躲起来偷看,可有一次还是被他发现了她。
那是他半夜杀疯狗的那次,他拖着沉重的疯狗尸体,手里拎着一把带血的尖刀,一步步向她躲藏的草丛走过来。
狗血在村道蜿蜒成奇怪的痕迹,月光照耀下,他小小的身形像是从地狱出来的恶鬼,吓得她心脏呯呯直跳,条件反射想跑,腿却怎么也不听使唤,僵在原地。
很快他走到她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见她战战兢兢,一副要吓哭的样子,忽然伸出带血的食指往她脑门心一戳,脸上带着一副温和的笑容,一字一句说:“下次,记得藏好。再让我找到你,我就挖掉你的眼睛。”
“呜~”那样温和的笑容,是那么的恶毒又阴森,她吓得眼泪直流,也不知道怎么回到家的,只记得陈胜青是恶魔,根本不是大家看到的那副老好人样,他就是个骗子!
从那以后她就下定决心远离陈胜青,谁知道总会碰见他,后来又兜兜转转嫁给他,给他生了孩子。
大队不少女人羡慕她嫁给陈胜青,一个是陈胜青皮囊长得不错,脾气也不错,是很多大小媳妇姑娘心中想嫁的完美男对象。二是有文化知识,跟大队那些目不识丁,动不动就打女的男人不一样,他从不打骂女人。三是他是当兵的,每月舍得给她邮寄钱票,从不让她节约钱,不限制她用钱票。
她嫁给陈胜青后,不知道有多少女人被背地里恨她骂她,实际她冤枉得很,要不是当年她爸和那个女人从中作梗,她才不会嫁给陈胜青。
陈胜青就是个面温心狠的笑面虎,她怕自己哪天惹毛了他,他一言不合拔刀,把她像那只疯狗一样结果了都不知道。
这么多年来陈胜青不在家里,她半是寂寞,半是庆幸,要陈胜青真回来了要跟她离婚,她二话不说直接离。
她有本事有力气能养活自己,再不济再找个男人嫁了,总比天天对着一个不知道什么心思的男人强。
第4章
“秋儿,你怎么又回来了。”
杨秋瑾到新峰大队娘家时,她妈吴淑莲正打算去上工。
吴淑莲跟杨秋瑾有五分像,都是大双眼皮眼睛,红艳艳的嘴唇,不过吴淑莲的皮肤很白净,脸又小,快四十五岁的人了,看起来还像三十多岁的人,风韵犹存。
“妈,我新打了竹笋,给你送来一点。”杨秋瑾走进杨家土屋大院,将手中的篮子递给吴淑莲,四下打量了一下,“我爸又偷懒不上工?”
“他说他头疼,今天就不下工了。”吴淑莲接过篮子,看到里面的笋子糖蛋,有些开心,又有些心虚地瞄着杨秋瑾:“秋儿,你都嫁人了,有好东西留着给你婆婆和天佑吃吧,别总想着给妈拎来,让你们大队的人笑话。”
“谁敢笑话我?你忘记你以前在山上干活,从山上摔下来,腰和腿都摔断了,人差点没了,直接瘫在床上,我和妹妹求姑姑告奶奶把你送去沪市最好的医院,两人轮流一把屎一把尿的伺候着你,才把你救活。我那些东西都是给你补身子,谁敢说我。”
杨秋瑾瞧见吴淑莲手里拎着镰刀就来气,一把夺过她手中的镰刀,气冲冲往东屋冲:“你说你好了没几年,腰上腿上的毛病还多着呢,就该在家里好好躺着修养。你倒好,放着一个大老爷们儿好手好脚的,不让他下地干活挣工分养你,你一个病秧子下地去干活,你说你这个身体能挣几个工分?够你们两个人吃吗!别工分没挣到,身体又整出一堆毛病,到时候还不是让我和秋月出钱出力!”
吴淑莲看见她的样子,吓得连忙阻止她:“秋儿,你爸是真不舒服,你别跟他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