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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沈陆嘉有些猝不及防地手一滑,按下了扬声器,“Sorry,the phone you are calling is power off”便立刻在车厢里回荡开来。他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手机的声音这般刺耳嘈杂过。

  挂断这个落空的电话,沈陆嘉又打给了岑彦。

  “岑彦,伍媚在不在公司?”他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而岑彦却需要在伍媚和伍总监之间进行一下转化,“伍媚?哦,伍总监啊,她昨天刚请了五天假,说是回法国探亲去了。对了,沈总,法国Nyguen集团的阮总给您寄了请柬,邀您去参加明晚在巴黎举行的晚宴。您去吗?”

  阮咸。沈陆嘉皱了皱眉头,“给我订今天下午直飞巴黎的机票还有酒店。”

  作者有话要说:我胡汉三从南京回来鸟。久等了各位。。。。

  开船啥的会在花都巴黎发生的。。。所以把心放进肚子里吧。。。就在这几章了

  这是过渡章,话说我真的很讨厌写过渡章。。。

  ☆、41茶花女

  塞纳河右岸的巴黎十六区的一幢白色花园式洋房的镂花门廊下,伍媚正在钦门铃。

  一个面目和善的老阿姨开了门,看见伍媚,有些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伍媚笑眯眯地上去抱了抱她,又故意拗着舌头学吴地方言说话——“姆妈,侬不认识我伐?”

  “侬介死丫头。山东的驴子学马叫,学不起来挨人笑讲的就是侬。”老阿姨笑着用手指头戳了戳伍媚的额头,又心疼地接过她的行李,“囡囡瘦了。”

  伍媚羞愧地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顾妈妈,其实我没瘦,还胖了两斤。千万别叫母亲听见。”

  老阿姨明白地点点头,压低声音道:“等晚上太太去戏院看戏,我给你蒸桂花糖藕。”

  伍媚响亮地在她脸上吧唧了一下,“姆妈,侬对我真好。”

  这座位于异国花都的洋房其实只住着主仆两位中国人。被伍媚唤作姆妈的是其中一位,另一位则是她的现在的母亲顾倾城。

  此刻顾倾城正坐在客厅一张安乐椅上看报纸。她大半张脸被报纸遮住,只能看见光洁饱满的额头和两只白皙纤细的手,十个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闪烁着香槟色的珠光。

  “母亲,我回来了。”伍媚对于眼前的这个名义上的母亲一直是又敬又怕的,是以在她面前格外服帖。

  顾倾城这才放下报纸,她的人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倾国,倾城,叫人一见便移不开眼睛。在她面前,伍媚的风姿便显得青涩了很多。

  “你胖了两斤,腰粗了一寸。”顾倾城拿起手边的一把黑色羽毛团扇,很随意地捋捋上面的毛。

  伍媚有些挫败地“嗯”了一声。

  “今天晚上就别弄她的晚饭了,给她一杯酸奶就行。”顾倾城用团扇遮住脸,吩咐家里的阿姨。然后又交待伍媚:“洗过澡之后把那件鱼骨塑身衣换上,穿满三个小时。”

  伍媚还没来得及垂死挣扎,就被顾倾城从团扇的羽毛缝隙里凉凉地瞥了一眼,“我不希望明晚有人跑来问我你的预产期在什么时候。”

  伍媚窘迫地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腰身,也没到小腹微凸的地步吧。不过和对面那位常年穿着塑身衣的女士相比,似乎腰肢确实粗了一些。

  顾倾城已经施施然起了身,然后上楼换装,伍媚知道,她又要去戏院看戏了。

  不消片刻,顾倾城便换了一身稠紫色的斜肩礼服下楼了。她骨骼玲珑、步姿轻盈一如少女,如果不是颈部露出的些许苍凉,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她已经四十好几了。都说女人三十岁之后是相由心生,可是顾倾城,这世界能有几个女人有她的经历,明明是个有故事的人,偏偏脸上半点痕迹都看不见,让人看不见内心,就像一个没有皱纹的老太太,其实非常恐怖。

  “我去歌剧院了。”顾倾城一面说,一面将帽子上的黑纱面网放下来。随着她的步子,她耳垂上的翡翠坠子和面网,一个在清浅浅地晃着,一个在轻飘飘地荡着,简直要将人的神魂都摄走。

  伍媚看着她的背影,却在想,难怪上至年迈老翁,下至清俊少年,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把蜂蜜和酒精涂在灵魂和骨缝里的女人,又有几人能够抵挡?比如沈陆嘉,他能吗?

  她不知道沈陆家此时已经登上了由蔺川直飞巴黎的客机,还有十个小时便会降落在戴高乐机场。

  老阿姨已经贴心地给她在浴缸里放好了水,伍媚拣了一颗Lush的菁果子气泡弹,如同小学时掷垒球一般远远地丢进按摩浴缸里去。然后在一旁看着气泡弹在浴缸里逐渐融化,将一池水也染成碧绿。这种气泡弹并不算贵,每一颗也就□美元,但是每次泡澡都要用一颗,一个月下来,便要一千多块钱,她自己也算是富裕之家出身,但刚到巴黎时还是很不适应这样的阔绰。她还记得自己那时候还找了把刀,妄图把气泡弹拦腰切成两半,这样便可以省着用了,现在想来确实有些小家子气了。

  在花梨木和佛手柑的香气里,伍媚舒舒服服泡了个澡。然后便爬上床睡觉去了。至于那见鬼的鱼骨塑身衣,明天再说吧。反正现在的她又不是需要钓金龟的露丝。

  沈陆嘉是凌晨四点到达戴高乐机场的。下地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机。遗憾的是并没有未接来电和未读信息。他有些失落地吐出一口浊气。拦了夜间的士去了酒店。

  他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因为倒时差的关系,这一觉似乎睡得格外累。

  “喂——”

  “沈陆嘉,我昨天手机没开机,今早才开机的。找我有事?”

  瞬间清醒了大半的沈陆嘉撑着手肘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也在巴黎。”

  伍媚不自在地干笑两声,“你找我不会就是缺翻译吧。其实你只要会说 ah Bon(真的吗)、bon ben(呵呵)就可以了。”

  沈陆嘉好笑地说道:“阮咸给我发了今晚酒会的请柬。”

  “你也去?”电话那头伍媚似乎吃惊不小。

  沈陆嘉心头微微一滞,片刻后才故作轻松地反问道:“怎么,不欢迎我来巴黎?我还想拜访一下伯母来着的。”

  伍媚叹了口气,“别遗憾,今晚你就会看见我母亲,因为今晚其实是她和阮咸的老爹阮正义借酒会公布婚讯。”

  这下轮到沈陆嘉目瞪口呆了,半天才挤出三个字“对不起”。大概认为自己无意中触动了伍媚的尴尬事。

  伍媚噗嗤一声笑出来,“沈陆嘉,我不是玻璃心的敏感少女。不会为了父母再婚这种芝麻米粒大的小事割腕跳楼的。”

  沈陆嘉噎住了。

  “你在哪个酒店,我去找你吧。”伍媚忽然又说。

  沈陆嘉自然是求之不得,报上了酒店名和房号之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添上了一句“我很想你。”

  贴着手机屏幕的耳廓似乎陡然烫起来,伍媚有些无语地发现沈陆嘉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不是轻浮的男人,相反的,他是一个端方君子,但是却能够十分诚恳地说出一些叫人耳热心跳的话来,还说的那么理直气壮,仿佛是说了一句稀松平常的“你吃过了吗?”

  有清脆的高跟鞋声叩击实木地板的声音在靠近,伍媚心知是母亲往她的房间走来,匆匆回复了一句“先挂了”,便收了线。

  顾倾城披着薄纱晨褛,面无表情地说道:“去衣柜里把塑身衣拿过来。”

  伍媚心知这回是逃不过去了,乖巧地拿过了塑身衣,然后主动撩起了T恤的下摆,然后悲壮地深吸了一口气。

  顾倾城慢条斯理地将背后的绸缎带子一根根抽紧,每一下,伍媚都觉得腹腔里的空气顺着气管被挤了出去。

  “您当真准备嫁给阮正义了?”伍媚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他答应把他名下百分之六十的财产都给我。”顾倾城灵活地替伍媚系了一个蝴蝶结。

  “您知道的,严伯伯一直在等你。”

  顾倾城双手抱胸,淡淡道:“我并不爱他。”

  “难道您爱阮正义那个秃头?”

  “我爱他的钱。”顾倾城终于笑起来。

  “严谌并不穷。”伍媚反驳。

  顾倾城忽然上前,抚摸伍媚的一头乌发,“他不够富。”

  “那您该嫁那个吃石油长大的阿联酋大亨。”

  “我不喜欢胖子。”

  伍媚气结,她的这位母亲,早已经修成铁石心肠的金刚不坏身。

  “我出去了。”伍媚套上一件连衣裙,抓起手袋便噔噔下了楼。她觉得有口气堵在胸口,或许是紧身衣的缘故?

  顾倾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玄关处,勾唇一笑,这个丫头,应该恋爱了吧。只有恋爱中的女人,才会这么感性,以及…愚蠢…

  沈陆嘉盥洗过后,才习惯性地打开电脑看一下当天的道琼斯指数,伍媚便一阵风似地推开虚掩的门进来了。

  “我去chanel总店拿衣服,顺便在旁边的pierre hermé家买的甜点。”伍媚随手将印有双C标志的袋子丢在床上,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将雕花镂空的纸袋往圆几上一放。然后取出了一个十分精致漂亮的蛋糕。

  沈陆嘉本以为她会立刻开吃,不想伍媚却苦着脸说了一句,“快帮我脱一下衣服。”他顿时呆若木鸡,可疑的红色从耳朵尖迅速蔓延开来,星火燎原一般。

  伍媚已经背朝着他将身上的One-piece背后的拉链自上而下拉到尾椎部位。

  “快点啊,我快被勒得喘不过气来了。”

  沈陆嘉这才注意到她穿着一件白金色的抽带塑身衣,腰肢愈发显得纤细的仿佛随时会折断一般。

  沈陆嘉走近快速研究了一下构造,这才用修长的手指解开背后的结扣,然后一点一点帮她把交叉的绑带松下来。

  解除了束缚的伍媚深呼吸了一口气,她几乎不能想象二十岁刚出头那几年她是怎么忍受一天二十四小时里十二个小时都穿着这该死的刑具是怎么熬下来的。她浑然没有留神此刻自己的上身等同于除了一件黑色的Bra,什么都没穿。

  雪白的脊背,微微凸出的蝴蝶骨,纤细的文胸带,脊椎中央的凹槽,这是何等的视觉冲击。沈陆嘉觉得浑身都燥热起来。

  不过伍媚已经很利落地将拉链又自下而上拉好了,遮掩住了那一身旖旎的春光。然后抓起笔记本电脑旁沈陆嘉的茶杯,毫不避嫌地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水。

  “你没吃早饭吧。今天我请客。”伍媚用勺子挖了一大勺蛋糕塞进嘴里,然后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香浓的焦糖慕司,包裹着chiboust奶油的无花果和覆盆子果肉,酥酥的派皮,简直太好吃了。”

  沈陆嘉看她吃得一脸餍足的样子,在心底苦笑,其实相比蛋糕,他现在更想吃的…是她。真不知道她匮乏的“消防知识”是有意还是无意。

  “别动。”沈陆嘉忽然正色道。

  “怎么了?”伍媚被他吓住,停住了手里的动作。

  沈陆嘉却只是弯腰用拇指将她唇上的奶油抹下来,然后,在伍媚的注视下缓缓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这厮居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伍媚愤怒了。还没等她发作,嘴巴已经被堵住。

  亲吻到最后,两个人都一同滚到了床上,脸对脸躺着。

  “舔奶油那招你跟谁学的?”伍媚呼吸还有些不稳。

  沈陆嘉微微别过眼睛,然后老老实实地从床头摸过一张花边小报,“这是酒店送的报纸,里面有一个□英文专栏,正好讲的是如何取悦你的伴侣。”

  伍媚盯着那二号黑体字“12 strokes to please your partner”,第六条写着“当你的伴侣在吃色拉时,如果嘴角不幸沾上了色拉酱,你的机会就来了。凑上去,用舌头舔掉。相信我,这样间接吃到的色拉绝对是人间最美味的。”伍媚看得眉开眼笑,这个男人怎么能可爱成这样,简直萌得她肝颤。

  “沈陆嘉,你简直太可爱了。”伍媚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整个故事最初的构思是因为想写顾倾城这个妖孽。。。不过后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至于顾倾城和大狼狗的关系,返回去看第四章尾端,相信你们就明白大概鸟。。。不过和你们猜的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顾倾城是有儿子的。。。她儿子,你们也见过鸟的。。。猜猜是谁。。。

  下一章开船。。。

  ☆、42琴声如诉

  巴黎一区的旺多姆广场北侧的丽兹酒店是戴安娜王妃生前住过的最后一家酒店。戴安娜贵为王妃,但似乎从来都不是婚姻幸福的典范,在这里公布婚讯似乎带有几分不吉之兆,但是阮正义还是顺着顾倾城的意,在这里举行酒会。谁叫顾倾城的偶像香奈儿在丽兹酒店一住就是35年,并且堂皇向全世界宣告—— “Le Ritz, c'est ma maison!”(丽兹,我的家)。

  沈陆嘉是一个人过来的,两个人吃完午饭没多久伍媚便被她母亲电话叫走了。原本约好一起去逛跳蚤市场也只得悻悻作罢。

  他刚进门,就听见有人在背后唤他。

  回头一看,居然是颜霁,转念想到阮家也做奢侈品,颜霁交游又广,熟识也不奇怪。

  “陆嘉,你这尊大神平日里可是轻易不下凡尘的,怎么今天也来这花花世界了?“颜霁将手里十二骨的洒金折扇“啪”地一下抖开,笑得如同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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