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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第85章一鸡六吃


第85章 第85章一鸡六吃

  杨东风灰头土脸地抱着大公鸡从地上爬起来,乐颠颠地冲着贺明珠就过来了。

  “明珠妹妹,给!”

  他骄傲地伸出手,把半死不活的鸡朝贺明珠的方向递去。

  大公鸡垂死挣扎,呼扇了两下翅膀,鸡毛和尘土齐飞,呛得围观群众直掉过脸咳嗽。

  杨东风不仅毫无察觉,还笑得露出两排小白牙。

  但贺明珠没收,干脆利落地朝后退了一步,

  “我有同意过你点菜吗?”

  “换句话说,我有答应过帮你做菜吗?”

  杨东风一呆。

  好像……似乎……大概……确实没说过要帮他们做菜……

  周围的饕餮们也集体呆滞,视线缓缓从贺明珠移到了大公鸡。

  不会吧,这鸡难道白买了吗?

  不要啊啊啊啊——

  似乎察觉到人类的目光,大公鸡又扑腾了两下,这次连爪子也用上了,杨东风差

  点失手没抓稳。

  他急中生智,问贺明珠:“明珠妹妹,你要怎么才肯帮我们把这只鸡做成菜呢?”

  贺明珠抱臂,好整以暇地说:“你求我啊。”

  杨东风当机立断:“求你了!”

  听到这话,旁边的贺明军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饶是他早就知道这小子为了吃毫无底线,听到这话也不由得嘴角抽搐。

  喂喂喂,拿出你分矿头一个大学生的风范好吗?

  贺明珠也没想到这家伙一点面子都不要,清了清嗓子,说:“我还有件事要你帮忙,不白忙,事办成了我请你吃大餐。”

  杨东风犹豫了一下,问道:“办成了吃大餐——那现在还有得吃吗?”

  贺明珠爽快地说:“当然!别说是一鸡三吃了,一鸡六吃都行!”

  杨东风一手高高举起大公鸡,振臂一呼道:“兄弟们,我们进去一起吃鸡!”

  饕餮们集体欢呼,乌泱泱地冲进了新店里,迅速抢占座位。

  孙向前和梁志胜都看呆了,对视一眼,孙向前不确定地开口问道:“那只鸡……好像还没杀完吧……”

  各位矿工大哥们,你们就没发现大公鸡不仅还活着,还活得很好吗???

  不管是一鸡三吃还是一鸡六吃,首先要先有鸡可吃吧!

  人类进化到如今,不是为了茹毛饮血,活吃生鸡啊!

  梁志胜一撸袖子,站起来就上:“我会杀鸡,让我来!”

  折腾了半天,等这只大公鸡终于被送上西天时,已经到了分矿下午上班的时间点。

  饕餮们赶着回去上班,午饭就简简单单一人来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面是现做的手擀面,面粉里加了粗粮,吃起来口感粗粝而筋道,饱腹感很强。

  汤底是猪骨熬的,鲜美醇香,不见一滴油,却带有浓郁的肉香味。

  面臊子是用剩下的猪头肉做的,有肥有瘦,吃起来膏腴肥润,满口留香。

  画龙点睛的一笔是贺明珠自制的油辣子,多种辣椒磨成粉,按不同比例混合,滚烫的热油浇上去,刺啦一声,激发出鲜辣刺鼻的辣椒香气。

  面里少少地放上一勺辣子,就能辣的人满头大汗,一边涕泪横流,一边忍不住一吃再吃。

  饕餮们抱着碗埋头苦吃,一时间店内只能听到吸溜吸溜的吃面声,还有被辣到后的嘶哈吸气声。

  贺明军还在桌子上放了几瓣蒜,任他们自取。

  俗话说得好,吃面不就蒜,滋味少一半。

  有人喜欢这一口,吃一口蒜再吃一口面,一顿饭吃完痛痛快快出了一身汗,临出门时还在说:

  “我就说得来分店这儿吃饭,要是在食堂,哪能吃得这么畅快又舒心?”

  其他人纷纷附和,光是这碗面,这一趟就不虚此行了。

  杨东风珍惜地喝完了碗里最后一滴汤,痛快地打了个饱嗝儿,这才站起身来。

  临出门前,他恋恋不舍地冲贺明珠喊道:“明珠妹妹,别忘了我的鸡!”

  贺明军不爽:“这小子怎么总喊你妹妹,他还想当你哥不成?”

  他怂恿贺明珠:“要不我们把这只鸡吃了吧,我再到村里买一只公鸡还给他们,让这帮饭桶自己回家吃去。”

  贺明珠:……

  徐和平跟着撺掇:“好主意,咱们等下就把这只鸡做了吧!”

  贺明珠:“……二哥,和平鸽,你们是忘了吗,这是饭店,是开门做生意的。”

  贺明军尴尬挠头:“哈,哈哈,被这帮家伙一闹,还真有些想不起来了呢。”

  徐和平转移话题,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这帮家伙,吃得还真够干净的啊……欸,你们俩怎么还在这儿啊?不回家吗?”

  梁志胜带着孙向前,浑水摸鱼又混了一碗面,这会儿是彻底撑得爬不起来了。

  孙向前脸皮薄,挣扎着站起来,帮徐和平收拾碗筷。

  梁志胜趴在桌子上,腆着脸谄笑:“贺同学,还有两位大哥,晚上那顿一鸡六吃,能不能也让我们尝尝味儿啊?”

  贺明军:……

  徐和平:……

  怎么自从贺家开起了饭店,走哪儿都能遇上饭桶啊?

  贺明珠说:“这你得问问杨东风他们的意见,毕竟鸡是他们买的。”

  梁志胜忙说:“我和杨哥说了,他们答应让我们俩来吃饭,摊饭钱就行。”

  贺明珠“哦”了一声,又说道:“他们答应了就行,不过我这边还有一点意见——”

  梁志胜追问:“什么意见?”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你得先把鸡毛都拔干净了。”

  梁志胜惨叫一声:“怎么又是我……”

  大公鸡被拔干净了毛,光溜溜地躺在案板上,黄色的鸡皮、淡红的鸡肉,看着就很好吃。

  贺明珠拿起菜刀,轻轻切开鸡腹,薄薄的一层鸡油露了出来。

  这只鸡是正经的农村走地鸡,吃虫子草籽长大,每天在村里四处溜达,锻炼得肌肉紧实,身材匀称而矫健。

  后世的鸡肉大多是来自于笼养的速成白羽鸡,从破壳到上餐桌只要四十五天。

  笼养鸡吃饲料长大,与走地鸡相比,体格肥大,锻炼不足,脂肪含量相对更高。

  虽然口味上差了点,但这种鸡能让绝大多数人吃得起鸡肉,和优点相比,缺点也不算什么。

  不过论起“鸡有鸡味”,还是农村走地鸡吃起来更香。

  贺明珠操着菜刀,将这只大公鸡拆分成小块,鸡头鸡脖鸡爪通通斩下来,开膛取鸡杂,只剩没头没爪的西装鸡,再拆下鸡翅鸡腿。

  她一边拆鸡,一边不住赞叹,这只鸡可真不赖!

  也不知那帮饕餮是怎么选的鸡,鸡肉紧实有弹性,肉质细腻,薄薄一层鸡油分布匀称,哪怕是随便拿白水煮一煮,蘸酱油都好吃。

  ——贺明珠不知道的是,不是因为饕餮们会选鸡,而是因为他们足够傻。

  饕餮们进村后随便敲开一户的门,嚷嚷着要买鸡,精明的村民一眼就看出这是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城里人,以每斤一块钱的高价,把家里最大的一只鸡卖给了这帮小青工。

  要知道,这年头一斤猪肉才一块五毛钱。

  饕餮们连毛带皮地买了一只活鸡,算下来鸡肉的单价比猪肉都要贵。

  但有句俗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老天疼憨人。

  傻子们虽然买了只天价贵鸡,但好歹这鸡长得好,凭本事让自己勉强称得上物有所值。

  当饕餮们踩点下班奔向分店时,大老远地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

  太香了,店外蹲了好几只大黄中黄小黄,口水滴答,不舍得离开。

  杨东风一马当先,撒着欢冲进了店内。

  “明珠妹妹,我来吃鸡了!”

  贺明军意味不明地看了这小子一眼,啧了一声,说:“坐,人来齐了就上菜。”

  杨东风急切道:“不用等了,我来了就算人齐,咱们先上菜吧!”

  晚了一步的饕餮们接二连三涌进店内,正好听到了这句话。

  有人上去就勒住杨东风的脖子,说:“你小子胆儿肥了,还想吃独食?”

  “杨东风,你是不是忘了这鸡可是我们大伙儿一起买的?”

  还有人说:“明军儿,待会儿别给这家伙上筷子!”

  贺明军欢乐地应了一声:“哎,没问题!”

  杨东风求饶:“兄弟们,我错了,我真错了,等下我自罚三碗……”

  围观的孙向前听出不对。

  “是自罚三杯吧?哪有人自罚三碗的?”

  梁志胜一针见血:“他想趁机多吃!”

  徐和平说:“小老板不许店内饮酒,他就算想自罚三杯,店里面除了白开水也没有让他喝的。”

  饕餮们也听出了问题,大伙儿互相一对眼神,几个人抬手抬脚地就将杨东风抬了起来,吵吵嚷嚷出了店门,直冲店外最大的那棵树。

  遥遥的,外面传来一声杨东风的惨叫。

  “啊,我的鸡——”

  店内几个男人听到这一声,下意识就夹紧了双腿。

  啧,听起来就很痛。

  贺明珠听到声音从厨房出来时,饕餮们嘻嘻哈哈进了店,杨东风落在最后,一瘸一拐地挪进了门。

  她不确定地问他:“你还好吗?”

  杨东风双目含泪,坚强地说:“我很好,明珠妹妹,鸡肉做好了吗?”

  鸡肉当然已经做好了。

  一盘接一盘的菜,流水般从厨房里送了出来。

  第一道菜是卤鸡零件。

  鸡脖鸡爪加鸡翅,一共是五块,先到先得。

  杨东风眼疾手快抢到了只鸡爪,二话不说赶紧往嘴里塞。

  这鸡爪在卤汤里泡了一下午,吃透了咸香浓郁的卤水,肉质饱满,软烂入味。

  牙齿叼住轻轻一撕,富含胶原蛋白的鸡爪肉就落入口中,软糯与弹性同时存在,口感奇妙极了。

  吃掉表面那层皮肉 ,就露出了包裹在骨头上的筋和掌中宝。

  这可是鸡爪上的精华,特别是掌中宝,脆嫩而有嚼劲,Q弹可口,吃起来咯吱作响,是鸡身上独一无二的好吃又好玩的特殊部位。

  没抢到鸡零件的其他人看到杨东风不说话,全神贯注地啃鸡爪,噗噗噗往外吐鸡骨头。

  另外几个人的吃相和杨东风也差不多,其中抢到鸡翅的家伙,嫌吐骨头麻烦,竟然咯嘣咯嘣把鸡骨头嚼着吃了。

  有人问他咬得动吗,这位仁兄憨厚一笑:“鸡翅卤到位了,骨头软得很,一咬就碎。而且啊,这骨头特别香,里面全是卤汁,越嚼越香。嘿嘿,吃完了还想吃。”

  大伙儿再看他那张憨厚的脸,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家伙分明是满脸的炫耀。

  幸好下一道菜端了上来。

  这道是麻辣鸡丝,用的是从鸡身上取下来的鸡胸肉。

  鸡胸肉焯水后撕成细丝,加酱油耗油白糖五香粉等调料腌制。上桌前起锅烧油,油热后下入鸡丝,反复翻炒直至鸡丝变色,再加入花椒辣椒,出锅前撒上孜然和白芝麻。

  鸡丝吃透了花椒的麻味和辣椒的辣味,又加上了孜然的辛香和白糖的微甜,吃起来咸甜麻辣。

  都说吃口咸的再吃口甜的可以无限循环吃下去,这一道菜有咸又有甜,还有吃得舌尖酥麻、脸蛋滚烫的麻辣味儿,自成一体化的咸甜永动机。

  饕餮们都快抢疯了,顾不上青工友谊兄弟感情,筷子使得如兵器,在饭桌上来了一场华山论剑。

  “我先夹到的!”

  “你已经吃了好几筷子了,该论我了!”

  “谁刚刚打了我一下?”

  “这是我筷子,别夹错了!”

  孙向前举着筷子目瞪口呆,还是梁志胜抢了一筷子鸡丝,给他分了一半。

  “好学生,别磨蹭了,再不吃就没有了!”

  贺明军闲云野鹤地远远站着,瞧着那边桌子上的一团乱象,闲闲地感叹了一句:

  “不就是道炒鸡丝么,至于抢成这个德行吗?”

  徐和平侧目:“小老板都给你开了小灶,你当然不用抢啊。”

  贺明军得意一笑,左手端着碗,右手用两根手指捻起一撮鸡丝,悠悠哉哉送到嘴边。

  “没办法,命好,谁让爹妈给我生了个好妹妹呢~”

  徐和平趁他不注意,从他碗里捞了一大把鸡丝,囫囵地塞进嘴里。

  贺明军急了,哎哎哎地制止他,徐和平含糊不清地说:“这是奖金,这个月外派的奖金!”

  下一道菜是炒鸡杂。

  鸡心鸡肝鸡胗鸡肫鸡胃鸡肠等一整套鸡内脏通通洗干净后切细,热油猛火翻炒,再放入泡姜泡椒泡萝卜,一顿爆炒后,带着浓烈的酸辣香味出锅。

  鸡杂甫一上桌就引发众人争抢,筷子打架都打出了残影。

  鸡心的韧,鸡胗的嫩,鸡肝的酥,鸡肠的脆,每一筷都是不可预料的惊喜滋味。

  即使是没注意夹到了泡姜,长时间的腌制将姜的辛辣涩口都祛除,留下的是脆爽酸辣的味道,吃起来不下于鸡杂。

  这边鸡杂争夺战还没分出胜负,下一道照烧鸡腿又端上了锅。

  照烧是日式料理的烹饪手法,八十年代时国内还比较少见,特别是在乌城这个相对封闭的内陆城市,除了抗战时期,基本没来过日本人。

  虽然是日式口味,但照烧汁的调制并不算难,使用酱油、蜂蜜、料酒等厨房现有的调味料也能调出照烧汁。

  两只硕大的鸡腿剔掉骨头,将鸡皮一面朝下,放入油锅中小火煎制,待到两面煎得金黄时,再倒入调好的照烧汁。

  汤汁收干,出锅的照烧鸡腿斩成块状,放入盘中。

  鸡腿肉裹着浓浓的照烧汁,表面油亮有光泽,有着焦糖般的诱人棕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饕餮们还是第一次吃照烧鸡腿,顾不上欣赏,先抢了一筷子,送入口中时,才被这种陌生而美味的新鲜口味而惊到。

  “这个鸡肉怎么吃起来是这个味道啊?”

  “不好吃?不好吃你给我,我吃!”

  “去去去,少和我抢,盘子里的肉足够大伙儿一人分一块了。”

  “我倒是觉得挺好吃的,有点甜还有点咸,和以前吃过的红烧鸡、炖鸡都不一样。”

  有人问贺明珠:“小老板,这个菜叫什么名字?”

  贺明珠说:“这道菜叫照烧鸡腿,用的是日本人吃的照烧汁,全乌城也没几个人吃过。”

  其他人听了就乐:“今天没白来,还吃上日本菜了,回去我得和他们好好炫耀炫耀。”

  “我再来一块!刚刚没品出味儿!”

  “别抢别抢,鸡腿肉都没了,再抢盘子要翻了!”

  “这盘子里还有汁呢,不行你拿个馒头蘸一蘸得了。”

  还真有人喊:“明军儿,给我来个馒头!”

  贺明军没好气地说:“没馒头,窝窝头要不要?”

  “要!”

  杨东风吃得嘴边都是浓稠的照烧汁,他顾不上擦,掰着指头开始数已经上了的菜。

  卤鸡零件、麻辣鸡丝、爆炒鸡杂,还有刚上的照烧鸡腿。

  按一鸡六吃的话,现在已经上了四道菜,还差两道菜没上。

  前四道菜用常见的鸡肉做出了不常见的美味,或卤香或麻辣,或酸辣或甜咸,吃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也一并吞下去,鸡身上的部位没有一个地方被浪费。

  杨东风不由得对最后两道菜好奇起来。

  算下来,现在还有鸡架和除了鸡胸肉以外的其他部位的鸡肉还没用到,这两个部分能做成什么菜呢?

  煎、烤、炒、炖、炸,贺明珠会用到哪种烹饪手法呢?

  在众人的望眼欲穿中,徐和平端着盘子从厨房出来。

  这,这是……

  杨东风目瞪口呆地看着放在桌上的新菜,其他人也和他一样震惊,一时间竟没人动筷子。

  那只大公鸡身上能切出来这么大块的肉吗?!

  盘中豪横地摆着一摞金黄色的炸鸡肉,扁平的形状,酥而不焦,散发着诱人的油香味儿。

  明珠妹妹也太厉害了吧,用一只鸡这怎么能做出这么多炸鸡肉的?

  杨东风怀着敬畏的心情,伸手拿起一块炸鸡肉,其他人也跟着去拿,盘子很快就空了。

  他将炸鸡肉送到口边,轻轻咬了一口,有些惊喜,又有些意外地挑起眉毛。

  这个口感……

  一口咬下去,外壳酥脆,内里细嫩,吃起来咸香适口,还带着一丝的甜味,让人回味无穷。

  这年头的油很珍贵,每个人每个月只有五两油的配额,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油炸的食物。甚至连油炸的馓子都被看作是难得的营养品,只有病人和孕产妇才能吃。

  因此,当吃到油炸鸡肉时,饕餮们被这久违的酥脆口感迷住了。

  这道炸鸡肉有着金黄色的诱人外表,脆而不硬,外酥里嫩,吃起来很有层次感。

  而丰富的油脂更是让鸡肉的香味上了一个台阶,每一口都能感受到极致的满足感。

  当咬碎微硬酥脆外壳时,“咔嚓咔嚓”的声音听起来悦耳极了。

  一时间店内没人再说话,饕餮们如同仓鼠似的,抱着大块的炸鸡肉吭哧吭哧地磨牙。

  贺明军忍不住问道:“这只鸡上有这么大块的肉吗?”

  当时拆鸡的时候他也在厨房,怎么就没发现这只鸡有这么大的潜力呢?这出肉率简直了啊。

  贺明珠轻声地说:“当然没有。”

  贺明军转头看她,惊讶道:“那你是怎么做出这一盘子的炸鸡肉的?”

  贺明珠

  狡黠地笑了,如同一只小狐狸。

  “谁说这是炸鸡肉?”

  贺明军眼睛瞪大了,连着旁边偷听的徐和平都忍不住开口:“小老板,你不会是拿猪肉冒充的吧?猪肉可比鸡肉贵多了,这样做要亏本的。”

  贺明珠一昂下巴:“我是会做赔本生意的人吗?”

  这道菜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简单是因为用的食材都是厨房常见的,没有需要通过特殊渠道购买或经过复杂程序自制的;难则是因为做法是后世的发明,现在还没人想到这道菜,

  这一盘子所谓的炸鸡肉如果放到现代,小学生都能认出来,还顺便会求家长买上两块。

  是的,让饕餮们吃得不亦乐乎的是街头美食、夜市常客——炸鸡排。

  一只鸡切掉鸡脖鸡爪鸡翅鸡腿后,取下剩下部分的全部鸡肉,特别是两块鸡胸肉,全部剁成细茸(话说这一步时贺明珠格外想念绞肉机),加入面粉,和成面团后,切成一块一块的剂子,用擀面杖擀圆。

  将吃剩下的馒头切碎,放入锅中无油翻炒,直至馒头里的水分被烤干,一捏就脆,做成面包糠(或者说馒头糠?)

  擀好的圆饼沾一层面包糠,放出油锅中小火慢炸,炸至两面金黄后出锅,热腾腾的鸡排就做好了。

  只用一只鸡身上的肉就能做出一大盘鸡排,吃起来与鸡肉的口感相近,但又不是纯肉,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人们长期以来想吃炸肉吃到爽的渴望。

  饕餮们并不知道鸡排的秘密,只觉太好吃了,老板太牛逼了,用一只鸡就能做出一桌子的菜,吃得这帮饭桶满足得直傻乐。

  这还不算完,最后一道菜端上桌,是鸡架子熬成的金黄色鸡汤,里面下入了干香菇。

  干香菇吃透了汤汁,舒展开来,散发出浓郁的香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吃饱了的饕餮们终于找回来餐桌礼仪,也找回了兄弟情谊,亲亲热热地互相递碗盛汤。

  “来来来,热乎乎的鸡汤,都喝一碗。”

  “吃饱了的再溜溜缝,汤不占地方,都喝都喝。”

  “唔,这汤香,一点都不油,好喝!”

  放下喝空了的汤碗,杨东风最后长长叹了口气,逡巡了一遍满桌的空盘。

  一鸡六吃,这只大公鸡死得其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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