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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第83章留客烂猪头


第83章 第83章留客烂猪头

  有句诗说得好,留客烂猪头。

  在传统的中餐饮食文化中,猪头一向被看作是上不得席面的下脚料,和猪脚、猪下水一个待遇,是穷人开荤的替代选择,算不上正经猪肉。

  但贺明珠可不这么认为。

  要靠外物彰显自身高贵的虚弱者才会对食材划分三六九等。

  在她眼里,食物没有高低贵贱,只有好吃和不好吃的区别。

  肥肠好吃,榴莲好吃,螺蛳粉好吃,猪头肉也很好吃。

  不过猪头虽好,但清洗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又是血又是毛的,掰开猪嘴,里面还有脏不拉几的黏液,更不用说眼睛耳朵里的分泌物了。

  梁志胜这家伙还特地从肉联厂挑了只最大的猪头,一看这体型就是养殖场的扛把子,獠牙都初具雏形,再养上几年,出去都能和野猪抢地盘了。

  贺明珠嫌弃地拎着猪头,半天下不去手。

  梁志胜还催她:“大厨,别等了,猪头宴!”

  贺明珠眼睛一眯,把猪头塞到梁志胜怀里,这小子被吓一跳,两只手吃力地揪着猪耳朵,险些没抱住,把猪头给砸地上了。

  梁志胜还没反应过来,贺明珠又塞给他一把小刀、一个刷子和一个塑料大盆,指了指瓦房旁的空地,指挥道:

  “你去把猪头洗了。”

  梁志胜抗议:“喂喂喂,我可是客人!”

  贺明珠轻飘飘来了一句:“客随主便,客人没有点餐的权力。你要是客人的话,那吃什么就得听我的了哦。”

  梁志胜默默住嘴,抱着这一堆东西,老老实实去洗猪头了。

  孙向前左右看看,说:“我和他一起去洗吧。”

  贺明珠叫住人,让他去村里做豆腐的那家买几块豆腐回来。

  两个小男生都被打发去干活,贺明军溜溜达达过来,啧了一句:“这俩小子还怪听话的。”

  贺明珠一扬脖,带着点小骄傲地说:“也不看看我是谁,敢不听大厨的话,今天都得喝西北风。”

  贺明军笑着问他:“大厨,那我要干什么?”

  贺明珠想了想,说:“你去备菜吧,今天要把这一整只猪头都做了,用到的辅料可不少。”

  这只猪头可是足足有三十斤呢,算是这个年代出栏生猪里的巨无霸了,也不知道梁志胜是怎么从肉联厂把猪头偷渡出来的。

  这会儿,梁志胜正拿着小刀吭哧吭哧地刮着猪头上的细碎猪毛呢,一丝不苟,刮得十分认真。

  毕竟这猪头等下是要自己吃的,可不能留下一丁半点的脏东西。

  梁志胜在家里一向是酱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的主儿,每天等着吃现成,十成十地身体力行了什么叫君子远庖厨。

  不过他是见过爹妈怎么处理猪头,虽然手法上还有些生疏,但洗起来还算有模有样。

  刮毛、冲耳朵、扣猪嘴、涮猪鼻,梁志胜连猪舌头都揪出来,把上面的舌苔刷干净,从内而外将猪头洗了个干干净净。

  梁志胜将洗好的猪头交给贺明珠,她也不检查,放到案板上就开始分割,一颗硕大的猪头在她手下分崩离析。

  梁志胜不由得庆幸,还好他没偷懒,不然要是洗得不干净的话,那遭罪的就是自己了。

  贺明珠一手持菜刀,一手按猪头,下刀快而精准,寒光闪过,猪头骨肉分离,案板旁的盘中摆上了猪耳、猪鼻、猪舌、猪天梯……

  一块颤悠悠的豆腐似的猪脑被贺明珠利落地从头盖骨中掏出,纤白手指轻捻血筋,一点猪血从指间滑落。

  梁志胜莫名感觉头皮一阵发麻,悄没声地退出了厨房。

  不知道为啥,明明屠宰场的画面更血腥,但眼睁睁地看着贺明珠把一整只猪头拆掉皮肉,只余被扒了皮的猪脸骨,上面还有两只没眼皮的猪眼珠,这画面对他来说有点刺激过度。

  他还是到外面等吧……

  梁志胜是头一次来分矿新店,之前他满脑子都是接下来要吃的猪头宴,这会儿才有余心去观察店内布置。

  这家店看起来……很陌生,也很新奇。

  这年头的饭店里普遍都是在店内摆上几张或圆或方的桌子,围放一圈板凳,客人们来了,分别落座,由服务员上前服务,点菜付钱上菜用餐,基本都是这个流程。

  毕竟现在来饭店吃饭不是一件很日常的活动,不管是对于客人,还是对于饭店,都沿用了以前的老习惯,用餐思维和建国前相比没有太大变化,顶多就是店小二变成了服务员,但实际上需要做的事都差不多。

  而这家新店,却完全不同。

  店内两侧靠墙的位置上,是一排的双人桌,一张小桌两张椅子,两人相向而坐;而在中间,则是一排四人桌的桌椅。

  靠门口窗户的位置上,是一整张高脚长桌,配套的也是高脚凳。坐在这里的客人,面向窗外,可以独自一人用餐,也可以和三两好友并排而坐。

  厨房在收银台的后面,和一矿的店一样,隔着一整面的拼接玻璃可以清楚看到后厨工作的场景。

  梁志胜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布局,便假装自己是到店的客人,屋里屋外来回走,两人座四人座和靠窗的单人座都试了一个遍。

  他惊奇地发现,作为客人而言,在店内的路线很方便,从门口一条直线走到尽头的收银台,点菜付钱后再回到座位,不需要绕圈子,更不需要走回头路。

  梁志胜由衷地感叹:这是谁想出来的啊,也太聪明了吧!

  当孙向前买完

  豆腐、拎着菜篮子回来时,梁志胜一把拉过他,兴奋地说:“你看店里的布局!是不是从来没见过?”

  孙向前比他淡定多了,一早就注意到店内布置的不同。

  他轻轻敲了敲新店的桌子,对梁志胜说:“你有没有发现桌椅有什么不同?”

  桌椅?

  梁志胜低头去看,桌椅是木头做的,颜色是淡黄色,没刷漆,能看到木头的纹路,其他的看起来没什么特殊的啊。

  孙向前说:“这个桌子,和我们用的桌子都不一样。”

  村民自家砍的木头普遍生长年份短,粗细还不到一人合抱,而杨木的材质也让这些木头质地偏软,容易变形。

  如果按照通常做法,将这些杨木制成实木桌椅的话,一方面需要耗用的木材量大,另一方面在饭店高频次的使用场景下,桌椅坏的频率也会上升。

  因此,贺明珠让木匠将杨木都切割为大小相等的板材,按照桌椅的尺寸,或切割或胶合,制成仅有数厘米厚的桌椅板面。之后打磨抛光,上一层透明清漆,组装后制成完整的桌椅。

  由于杨木材质轻软的特性,使其比其他木头更容易加工。而且杨木的纹理清晰美观,无须过多上漆修饰,就有一种自然而舒适的观感。

  这些颜色淡雅的桌椅也使瓦房内看起来更加亮堂,在光线不足的时候,能起到增强明亮感的作用。

  在设计这家新店的装修时,贺明珠参考了现代快餐店的布局和装饰,虽然由于时间紧张和材料有限,没能完全复刻,但也让新店有着与同时期饭店完全不同的就餐体验。

  梁志胜在店里东摸摸西看看,连接下来的猪头宴暂时抛之脑后,满心都是“哇,这是什么”“哇这又是什么”的新奇感。

  孙向前将菜篮子拿到厨房,交给了贺明珠。

  一旁的贺明军瞟了一眼,惊奇地说:“怎么还有这么多的菜?你买的?”

  孙向前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没买,大娘送的。”

  村里很少见这样白净乖巧的学生仔,孙向前笑起来干净清爽,看着就是一副好学生的模样,卖豆腐的大娘看了就喜欢。

  她给孙向前捞了几块豆腐后,喊住他等一下,又去菜园子里拔了好几棵菜,孙向前推辞再三无果后,想要从兜里掏钱出来,把菜钱付了。

  大娘强行把菜塞到他菜篮子里,又将孙向前推出了门,乐呵呵地说:

  “自家种的菜,不值钱,要什么钱呢,拿回去吃吧!”

  孙向前无奈,只好提着菜篮子回来了。

  听到孙向前买豆腐送菜的故事,贺明军有点郁闷地说:“我也在大娘家买过豆腐,怎么大娘就从没给我送菜呢?”

  贺明珠正在给猪头焯水,闻言笑道:“可能是你长得看起来不像好人吧。”

  贺明军很冤枉:“我哪儿不像好人了?我每次买豆腐都给钱了。”

  他生了一副剑眉星目的英俊模样,偏偏这英俊中带了点血气,不仅看着不好惹,实际也很不好惹。

  自从听说知青住过的大瓦房现在被外地人租了开饭店,老板还是个顶漂亮的年轻小姑娘,村里的二流子老光棍们沸腾了,闲了就过来转悠。

  有次被贺明军撞见了,他拎着钢钎出去一趟,第二天,店外就再没见过这群二流子。

  见识过贺明军眉压眼的狠戾模样,再听到这话,孙向前默默在心里腹诽:明珠同学她二哥,你什么时候看起来都不像好人啊……

  孙向前进了厨房,梁志胜屁颠屁颠地也跟进来,兴奋地说:

  “贺同学,你怎么想到这么设计饭店布局的?太厉害了,我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饭店!真想天天来这家店吃饭!”

  一听这话,贺明军很骄傲:“那可是我妹妹,能不厉害吗?”

  拎着抹布路过的徐和平吐槽:“哥们,你这有点太骄傲了吧……”

  厨房里挤了一群人,吵吵嚷嚷的,拿个调料都不方便,贺明珠烦了,将这一群人都轰出去。

  “走走走,别影响我做菜!”

  梁志胜腆着脸想留下来:“我就看看,不偷吃……”

  这话在场的人没一个相信的。

  孙向前笑着将梁志胜拉出去:“我们还是在外面等吧。”

  这四个人是老熟人了,互相都不陌生,是在一个饭桌上抢过菜的交情,坐在一起就开始侃大山。

  梁志胜好奇心重,左问右问关于新店的事,贺明军就讲起了从选址租房再到设计装修期间发生的一系列事,徐和平在一旁补充。

  这俩家伙嘴上跑火车,把开店的事说出了花,九九八十一难都快要列出来了。

  梁、孙两人还是没出校门的学生,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些事,新奇极了,忘了时间的流逝。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厨房内传出一股香味。

  先是极淡,接着由淡转浓,直到满屋子都是铺天盖地的浓郁香味,像一只只小手,顺着鼻子游进肚子里,轻轻地勾搭着胃里的馋虫。

  梁志胜的口水一下子就出来了。

  他腾地一下站起来,故事也顾不得听了,小跑着就朝着厨房过去了。

  “我去端菜!”

  贺明军和徐和平也站起来,他们俩吃得多,还算有抵抗力,一个说我去拿碗,一个说我去拿筷子,不紧不慢地进了厨房。

  孙向前慢了一步才站起来,想了想,他没去厨房挤,而是留在了外面,将两张桌子并在一起,以便等会儿几个人坐下来吃饭。

  才摆好桌子,梁志胜高高举着一盘菜就出来了。

  “嘿嘿,卤猪耳朵!”

  他把盘子放在桌上,快手捻了一块猪耳朵塞到自己嘴里。

  孙向前忙制止道:“哎,你还没洗手!”

  梁志胜嘿嘿一笑,嘴里嚼着东西顾不上说话,又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猪耳朵,强塞到了孙向前嘴里。

  这家伙没洗手!

  孙向前一惊,要吐出来时,却先尝到了卤味的香气,一个犹豫,猪耳朵似乎就要在温暖的口腔内融化了,一种油润的脂香在舌尖上绽放开来。

  他没忍住,轻轻嚼了一下,牙齿上传来的触感先是极致的软糯,然后才是软骨,清脆弹牙,当他咬下去,耳边似乎听到了“嘣”的声音。

  糯,香,脆。

  天底下再也没有比猪耳朵更奇妙的食材了。

  小而薄的一块肉上,竟然同时汇聚了油润的肥肉、筋道的瘦肉,以及弹牙的脆骨。

  一口咬下去,可以同时品尝到肥肉瘦肉脆骨这三种迥然不同的口感,每一口都是享受。

  加上卤过的猪耳朵,其蕴含的丰富油脂都被逼到表面,吃起来油润咸香,口感滑腻,越吃越想吃。

  几乎是下意识的,孙向前将这一块猪耳朵吃得干干净净。当咽下最后一块猪耳朵,他口中已经是空空如也,却还残留着浓郁的卤香味。

  这一会儿工夫,梁志胜这家伙已经开始偷吃第二块、第三块了。

  当他正朝着第四块猪耳朵下手时,手背被人啪地打了一下,疼得他嗖地一缩手。

  “菜没上齐,人没坐齐,谁让你先吃的?”

  贺明军端着另一盘菜出来,放在了桌上,凉飕飕睨了梁志胜一眼。

  他明明是对着梁志胜说的,孙向前却有点羞愧,他刚刚也吃了一块……

  梁志胜这家伙脸皮厚,嬉皮笑脸地说:“哥 ,猪耳朵可好吃了,你要不也尝尝?”

  说着话,他又去瞅贺明军刚端上来的菜,问道:“这是什么?猪舌头,还是猪脸?”

  贺明军不理他,对孙向前说:“看好这小子,别让他偷吃了。明珠在厨房忙得一口菜都顾不上吃,别回头忙完一看,一桌子菜全被他给祸害了。”

  孙向前很郑重地说:“放心,我不会让他再偷吃了。”

  梁志胜惨叫一声:“美食摆在面前却不让我碰,这不是要人命吗?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这个考验干部啊!”

  “你就拿这考验干部,哪个干部经得起这样的考验啊!”

  梁志胜叫得凄凄惨惨戚戚,孙向前不理他,深吸一口气,做起了菜品守卫者的工作。

  明珠同学在厨房忙着给大伙儿做菜,不能让她吃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冷炙啊。

  桌上的菜一样样地摆放上来,有凉有热有汤,颜色鲜亮,滋味各异,虽然都是猪头肉,却有肥有瘦有骨头,看起来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仅用一只猪头就做出了一桌子的宴席。

  等贺明珠脱掉围裙过来吃饭时,其他人早已落座,给她留出了主位。

  她一挑眉,也不客气,直接坐了下去,抬手夹了第一筷,示意道:“都是自家人,闲话不多说,咱们就开吃吧。”

  话音未落,早就等急了的几人抄起筷子就朝早已看好的菜下起手来,各个心狠手辣,一时间店内不闻人身,只能听到碗筷碰撞的声音。

  贺明军一向是动作最快的那个人,也是最识货的,瞅准了桌上的扒烧猪头肉,一筷子夹走一多半,先分给贺明珠,剩下的留着自己吃。

  这道扒烧猪头肉是化用了淮扬名菜“扒烧整猪头”的做法,新鲜猪头剔去猪脑猪骨,只留肥厚的猪头肉,放入锅中与酱油、冰糖、甜酒等调料同煮,旺火煮沸,小火慢焖,直至汤稠肉烂。

  出锅的猪头肉肥而不腻,肉质烂熟,猪头肉特有的肥厚油脂都被熬到要化不化的地步,用筷子夹起时,仿佛肉可以顺着筷子流淌下来。

  吃上一口,猪头肉甜中带咸,入口即化,轻轻嚼一嚼,顺着嗓子眼就咕咚掉进了胃里。

  贺明军最爱大口吃肉的滋味,一道扒烧猪头肉让他吃得不亦乐乎,头都不带抬一下。

  徐和平则挑了生焗猪口条下筷子。

  这道菜新奇,食材是猪舌头,做法是源自西餐的焗法,锅里不加一滴水,全靠食材本身蒸发的水分,通过砂锅传导热量,将切成薄片的猪舌缓慢焗熟。

  这种做法做出来的食物鲜嫩香滑,滋味极为浓郁,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持食材的原汁原味。

  猪舌头作为食材来说,其本身的腥味极重,做不好的话吃起来就是一股异味,食不下咽。

  贺明珠做菜一向细致,备菜时将猪舌头上的舌苔撕得一点不剩,切掉舌根处的淋巴,冷水下锅料酒去腥,将猪舌上的异味全都祛除干净。

  她选用了葱头、辣椒、蒜瓣和老姜,下入砂锅与猪舌同炒,接着放入豆豉酱油调味,最后倒入一小杯白酒,小火焗焖后,出锅的猪舌又香又嫩,吃起来口感微辣,越嚼越香。

  徐和平头一次吃猪口条,只觉口感新奇,不是瘦肉也不是肥肉,更与内脏的肉质完全不同。

  相比于煎炒煮烧等传统做法,用生焗做法做出来的猪口条香滑脆嫩,又带有一丝丝的韧性。

  徐和平细细品味,默默在自己的爱吃清单里加上了猪口条这一项。

  下次他要买一整条猪舌头,请小老板单独给他做一份,谁也不分,就他自己吃独食,嘿嘿嘿~

  孙向前没和这几头饕餮抢那几盘子看着就肉多的大菜,而是拿起公勺,目标直指大碗里的豆腐羹。

  虽然有点奇怪为什么猪头宴上会出现豆腐羹,但这道菜看起来雪白细腻,口味十足清淡,在一桌子猪头肉所制的各色菜肴中,有种独特的风味。

  一勺子豆腐羹盛到碗里,他用小勺舀了一口送到嘴边,轻轻一抿,豆腐就在唇齿间融化。

  孙向前反而一楞。

  为什么这个豆腐羹吃起来会没有一丝豆腐特有的豆腥味呢?

  也不是不好吃,相反的是,这道豆腐羹吃起来细腻鲜美,不需要咀嚼,入口即化。

  孙向前又尝了一口,这次他吃得仔细,在豆腐之外,品尝到了一点其他食材的滋味。

  这个食材是陌生的,极致的柔滑绵软,也极为的膏腴肥厚,甚至有种奶油般的奇妙口感。

  孙向前忍不住问贺明珠:“这道菜很好吃,它的名字是什么?”

  贺明珠笑得像只小狐狸,说:“这个嘛,就先不告诉你,保密,好吃就完事儿。”

  孙向前满头雾水,但忍不住又舀了一勺。

  算了,管它用的是什么食材,像明珠同学说的那样,好吃就够了。

  贺明珠之所以没告诉孙向前,是因为这道菜用的是猪脑花。

  有些人忌讳吃猪脑,光是看看都受不了,更别提吃到嘴里。

  虽然不知道孙向前是不是忌讳群体的一员,但既然他已经吃了,就先别告诉他了,免得这倒霉孩子连其他菜都吃不下去。

  不过看他吃得这么香,应该大概也许……不至于吧……

  这道豆腐蒸脑花是贺明珠的得意之作。

  一般川渝地区吃猪脑花的比较多,口味大多也是麻辣一类,不管是涮火锅还是烤脑花,吃起来都是一个字,辣。

  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川渝人民对辣味矢志不渝的热爱,另一方面就是猪脑花处理不好的话有腥膻气,需要下重口味调料将腥味压下去。

  但新店这边准备的花椒麻椒不够,加上梁志胜带过来的这颗猪头是今天刚杀的,还算新鲜。

  贺明珠索性另辟蹊径,取猪脑的嫩和鲜,将脑花上的血筋都撕干净,又放入姜末小葱料酒调味,加入焯过水后去除豆腥味的小块豆腐,上锅隔水蒸。

  出锅后的豆腐蒸脑花雪白细腻,吃起来鲜甜可口,一勺舀下去,几乎分不出豆腐和脑花,只觉口味肥润丰腴,柔腻滑润,像是在空口吃奶油。

  贺明军和徐和平这两只肉食动物本来对这道疑似豆腐羹的菜无感,但见了孙向前吃得香,便也来凑热闹。

  一勺吃完,两人各自发出惊叹。

  “我家明珠的厨艺真是没得说了。”

  “小老板怎么能把豆腐也做得这么好吃?”

  贺明珠淡然一笑,深藏功与名。

  梁志胜却在对着一盘菜纠结。

  他从小到大经常吃猪肉,对猪身上的各个位置都熟记于心,哪怕是做熟的猪肉,他看一眼肉质就能将这块肉在猪身上的位置猜得八九不离十。

  但今天这道菜却让梁志胜有点犯难。

  无他,这道到底是辣炒猪啥啊?完全猜不出用的是什么肉。

  按理说,今天宴席上的所有猪肉都来自于那颗硕大的猪头,而以他对猪头的了解,竟然不知道到底那块肉会有凹凸不平、呈波浪起伏的形状。

  梁志胜夹了一筷子肉,仔细端详,看起来这肉不像是后天加工成这个形状,更像是原本就长这样。

  他更疑惑了,脑海里把猪头拆解了一遍,从猪耳朵到猪鼻子再到猪口条,实在是想不出这块肉到底来自于哪个位置。

  不过梁志胜不是个寻根究底、不弄清答案势不不罢休的人。

  他直接将肉塞进嘴里,嚼一嚼,肉质有些硬,还有些像软骨,吃起来弹牙有嚼劲。

  而且贺明珠用了大量的辣椒来炒这道菜,吃起来就特别辣,正好符合梁志胜的口味。

  他一边嘶哈嘶哈地倒吸冷气,一边乐此不疲地从辣椒中挑着肉来吃,自虐并快乐着。

  见这小子吃得这么香,贺明军和徐和平也抢着来吃,一时间,饭桌上响起三道嘶哈嘶哈倒吸冷气的声音。

  眼见一盘菜快要吃完,梁志胜终于忍不住问贺明珠:

  “贺同学,这块肉你是从猪头哪个位置拆下

  来的啊?”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这个啊,叫猪天梯。”

  猪天梯?

  梁志胜更迷糊了,猪头上还能长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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