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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我大口的啃着鸭翅膀,心早已经飞走了。在与馥汀兰吃饭的时候,我经常都用会走神的方式打发时间,她喜欢静,而我根本无法让自己安静下来,适应压抑的氛围最好的办法就是与这世界隔绝,我绝对不打扰她,但是我的脑细胞在快速的运转,尤其今天可是我的大日子,终于可以把宝宝领回家,这宝贝让我攒了好多年的耐心,大学几年勤工俭学的小金库,加上上班这三个月的奖金好容易才盼来的,我的脑细胞正在兴奋中,竟然在兴奋之余没有听见馥汀兰在叫我。

  在吃饭的时候我们家讲究不语,她很少说话,声音又轻,她竟会打破规矩叫我的名字。

  “馥芮白……”

  我不是很清楚她唤了我几声,最后在陈思源刻意的轻咳后,听得的那句依旧语气清淡。我这才发现对面的两个人都已经吃完了饭,放下了碗筷,馥汀兰正看着我,那清眸深处没有温度,有双手向是要把我抓走一般。

  “你最近可接触了什么奇怪的人?”

  我耐着性子摇了摇头。大概在她的眼里什么样的人都是可疑的,可是在我眼里只有她才是最奇怪的,为了隐藏自己的秘密,她费尽心机的四处搬家,凭什么她一直都占据主导的地位。

  “工作暂时辞掉吧。”

  听着她不慌不忙的语气,我却烦躁的有些坐不住了,我不清楚这样的情绪是因为她将我当作提线木偶,还是我这一天在心底期盼过她是不是关心过我,我想我们那时候一定是遇见了母女感情中的瓶颈期,我心里想着那杯有温度的牛奶感觉很委屈,竟然那埋了很多年的情绪爆发了。

  “假装关心我,你不累吗?”

  我带着挫败感摔掉手里的筷子,拍着桌子,人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气急败坏的走到她面前大喊着,“哥先是莫名其妙的要搬家,你现在又让我辞职,我做错了什么?”

  馥汀兰仅仅微偏了一下头,清雅的面庞像是很认真的想了下,“只是暂时。”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辞职,我刚凭我自己的努力转正,从没靠过你。”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后背浮上一层冷汗,然而并没有阻止我说下去,“我不懂,什么事不能正面去面对,你在怕什么?我不会像你一样躲躲藏藏一辈子。如果是为了你自己,大可不必担心,我不会成为你的拖累。如果大言不惭说是关心我……”

  “从你出生到现在,你一共花了五百六十五万八千五百零六元,还不算你上班后在家的吃穿用度和你打碎的古董。”馥汀兰左手捏起骨瓷杯,起身坐回了花茶几边,身子向后一靠,右手搭在了椅背上,每个动作都堪称极致的优雅。

  我看着馥汀兰,挺不耐烦的,嘴角带了一抹邪气的笑,“果然在你眼里就只有钱。”我无法平息的对待这一切,为什么我已经如此难过,她却还是那副亘古不变的表情,我看得出她又要躲我,我无法压制自己的心情,跟到面前拽起她的右手,“从小到大,你不抱我,也不让我碰你,我甚至都不知道你手的温度,我就那么让你厌弃吗!”

  馥汀兰眼睛的瞳孔微微放大,那眼神中我看到的并不是厌恶,而是些许惊恐,她突然甩开了我的手,看似风轻云淡,但是她的手在微微颤抖。

  “果然就是讨厌我的,我真的是你的女儿吗……”我那压抑了很久的心,无法控制的像是掖着一口血,我整个人踉踉跄跄,不自觉的已经走到了餐室的门口,“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你的提线木偶,有我自己的人生,今后我的事用不着你操心,我也绝对不会辞职的,那些钱我会慢慢还给你的。”

  陈思源站起身追到了门口,眼神中透出很痛心的关爱,想要安慰我,“奶糖,不是你想的那样,现在没有办法向你解释,但你要相信,馥先生是为你好,她是爱你的,今天她为了……”

  馥汀兰抬了下手,陈思源停住了脚步,同时止住了那些正在进行中的安慰。

  很讨厌馥汀兰高高在上的样子,更讨厌陈思源不置可否的姿态,我看向馥汀兰手左手还紧紧握着的骨瓷杯,轻抬了下下巴,“爱?我是什么?我不过是你最爱喝的一杯咖啡而已,连满屋的小玩意儿都比不上!”

  我不知道我那充满邪气的冷笑会有多大的杀伤力,但是这是她曾经交给我的,只是她只有冷,而我更多的是怨。

  虽说不欢而散的家宴不计其数,我却第一次见馥汀兰眉毛扭捏的挤在一起,还有我走后,那骨瓷杯落地的声音,匡当一声,响彻在院落的每个空间,细想想她今天的脸色本就不好看,似乎不是因为我。而我也并不清楚,因为我突然触摸了她的身体,她左手如灼烧一般,强忍住疼痛直到我离开才松开了那骨瓷杯。馥汀兰展开手掌,手心里透着古钱币形态的血色光芒,就如她数十年前突然死而复生时一模一样。

  家里过分的安静,只剩下我沉重的怨气,狗趴在我的脚下轻轻蹭我的脚踝,我忽然间就消了大半的气性,只觉得委屈极了,竟然一时间不知道下一秒应该干些什么。我光着脚站在了卧室的地板上,脱掉睡衣,一丝不挂的站在了镜子面前,没有戴眼镜的我,像是被馥汀兰复刻出来的,那是任我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的影子,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我们到底是谁!我无法自持的任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神气好像是经过了长途跋涉的旅人,就这样不知多久,庄晗晗的电话打了过来。

  “小白白,昨天喝美了?今天你不是要领你宝贝回家吗?怎么还不起床?”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泪,使劲儿咬住了唇,控制着哭腔说道,“走着!”



第八章 撒野

  “My Girl,你……你好飒!”庄晗晗惊叹的口气中带着艳羡,将那印花驴牌大包挎在肩上,转而以膜拜的神情两眼冒光的看着坐在新座驾上的我,他揉揉眼睛,夸张的双手举着大拇指,“我没看错吧!你这座驾太可了,酷帅猛,赞赞赞,不枉我一直挺你,你以后不要丢下我啊,小白白。”

  我带着荧光粉的半透明头盔坐在一辆雅马哈R6上,车身整体按照我的要求喷成了死亡芭比粉,油箱、挡泥板、后座是纯白色,装饰着黑色的宽蕾丝花纹,我一双长腿撑着地面,自己都觉得好帅气。

  我拍了拍摩托的后座,好看的眉眼勾着笑意,“晗晗,我小恶魔的后座永远属于你,你对我那么好,以后姐宠你。”我提起摩托车的储物箱,捞出一顶白色的头盔丢给了庄晗晗,“顺便改改你的浮夸的品味,这个归你了。”

  庄晗晗来了兴致,迈着略带兴奋的小碎步跑到我身边,扣上头盔,一脚迈上小恶魔,紧紧的在后面抱住了我的腰,“小白白,在这里,我就只有你,多亏了有你,我们就是两只相依为命的小狗狗。”

  “错,相依为命的是京巴犬,我们是横冲直撞的哈士奇!”

  一个桀骜不羁的少女和一个正义拽萌少年遛着小恶魔飞速穿越整个城,所到之处都能引起路人的惊叫和关注。

  “哇,那车子好帅!”

  “机车少女,好酷啊!”

  春里温甜的风淌过每一个缝隙,这般痛快没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体会不到的,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生的第一次独立,笑得无所忌惮,极尽的潇洒。

  一辆红色法拉利SF90挑衅般踩满声浪行驶在小恶魔尾部,那性感的声音夹杂着小恶魔平稳的气息燃起了我的好胜心,像一个穷途末的狂徒,迫不及待的狂飙着。

  “别怕,晗晗,我很稳的。”

  法拉利SF90几轮超车失败后,仍在小恶魔尾部狂啸着,然而我心里却越来越沉,如麻般像有谁在拉拽着我敏感的神经,我突然失了兴致,被迫降档收了油门,那切割艺术品起飞般呼啸而过,向着机场高速路驶去,交叉口,我急停在了快速路的慢车道上。

  法拉利SF90内是一张阳光从容的脸,十夜倒吸一口冷气,若不是我停车的位置精准,仅差几公分就要蹭上了,他的视线在倒车镜内追随那乘风而去的纤瘦身影而去,本能的带了一脚刹车。

  机车是很多男人的梦想,他也不例外。

  我玩世不恭的摘掉头盔,轻描淡写中带着不羁的野,柔顺的短发随意的在风中飘动着,正用肆虐天地的傲气举起右手的大拇指向地面。

  “女孩子?!真像漫画里走出来的。”十夜用骨节分明的手指再次勾动换挡拨片飞驰而去。

  我当时并不知道这十夜是何许人也,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他的面容,心烦意乱的突然不太想继续下去。

  我知道是被谁拽着,脑子里清清楚楚地再次浮现出中午馥汀兰甩掉了我的手那时的样子,与其说她是厌弃我,不如说她是在怕什么。我挥去脑海中的画面,这才发现,庄晗晗抱着我的胳膊由于紧张而痉挛般钳在了我的腰部,他满脸冒着虚汗,这竟是他第一次坐摩托,我骑的确有些太快了。

  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晗晗,你还好吗?下来陪我说说话。”

  庄晗晗缓了一会儿,放松了手臂,慢慢从小恶魔上迈下来,明明有些不稳,却故作镇静着,“好啊,小白白,我们从这里下去吧,走一会就到我家了。”

  我推着小恶魔与庄晗晗拐下了大道,天已经挂了黑。这里是一座城市的角落,几所大学聚集地,其中一所也是庄晗晗的母校,毕业后他就一直住在附近,其实这里离单位有些距离,可就像他在巴诺的家,他舍不得离开。

  “想不到你每天上班着么远,你跟家人一起住吗?”

  “我自己。”

  庄晗晗看似高傲的回答,表情却隐约露出一种顽强的自卑感,尽管他掩饰的一向很好。

  前面不远就是他住的出租房,他并没有打算请我上去,我们就在四周徘徊着,其实也并不清楚下一步该迈向哪。路灯在黑暗来临之前幽幽亮起,我看了看表,原以为自己走的很慢,实际上我们才刚刚走路不到十分钟。

  这里坐落着巴诺最大的图书馆,通体明亮得在黑暗里格外耀眼,白芷灯光生硬的映出每个楼层的陌生面孔,进进出出。

  这是一座转速并不快的城市,人们过的娴静而自我,尤其是这么偏僻的大学城,整条街没有大的商场,一些各地方的小吃店都开始人满为患,还有一些路边的小摊抱团似地拉成一排,烘烤的鱿鱼串和麻辣杂串的味道,因为天气好,摊边站满了人,原来不知不觉,又到了晚饭的时间了。

  “小时候,这个时间街上飘着的都是家里的炒菜味道,现在就只剩下乌七八糟的油烟味儿了。”庄晗晗的那张娃娃脸染了些许晦暗,我一路上没有说话,他也并不介意,有心事般走着。

  “你说那么大的图书馆为什么每天有那么的人,他们都是附近的学生吗?”

  我们沿着人行步道,找到了一处人少的地方,这里看着图书馆的窗子更近了,将小恶魔停在了路边。我买完小恶魔终于财务有些宽松,兜里还剩下一些余粮,本来想张罗请庄晗晗好好吃一顿庆祝一下,可是胸口像堵着块大石头,庄晗晗看样子也没什么胃口。

  “有附近的学生,也有附近的居民。”庄晗晗是个有些小洁癖的人,喜欢买名牌,从不吃路边摊,他找了条长椅,垫了张纸巾坐在了上面,将那从不离手的驴牌大包小心的放在了腿上,从衣兜里拿出电子烟在嘴里吮着,但他并没有吸进去,只是在闻那烟散发出来的味道,这就是他追求时尚的方式。

  我随意的坐在长椅边上的路阶上,两条修长的腿叠在一起,一只胳膊搭在长椅上,将头靠在了胳膊上,边摆弄着小恶魔的车钥匙,边看着图书馆里的人。

  “为什么他们都不回家看书,喜欢呆在图书馆呢?这一来一回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不是瞎折腾吗!”

  说完了这句话时,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带着一个男孩子从我面前经过,身边的环境如老照片般破旧不堪,我的心像被什么敲击了一下,从衣兜里找出一张一百元的纸钞,正要递过去,手里的百元纸钞变成了一枚古钱币,恍惚间面前的两个人却如时空折叠般,像是从未出现在这个空间里,在我眼前消失了。我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茫然的愣在那里,有些尴尬的看向我的手,那分明就是一张百元的纸币,我又将钱塞回衣兜。

  庄晗晗并没有注意到我奇怪的举动,继续吮他的电子烟不走心的说道,“你以为所有的人都有家?如果家里没有安静的条件看书,宿舍里太吵没有环境学习,就只能去图书馆喽。”

  庄晗晗的话再次将我拉回到现实,那蓬勃的生机再一次错综复杂的显现在我面前,一群大学生拉着横排从面前经过,想来大概是我今天的神经太过于紧张,馥汀兰竟然将我变得也开始魔障了。

  不远处图书馆里那苍冷的灯光映衬的环境里,人越来越少,只剩下几个孤影。是啊,我从未体验过家里为了柴米油盐的鸡飞狗跳,也从未体会过很多口人挤在一起,只有睡觉的地方,馥汀兰竟然不知不觉给了一个让我如此心静如水的家,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感受过家到底是什么,不是应该有爸爸,也有妈妈就算是家的吗?

  “你看那图书馆里的人,是不是特别的小?再看看这星空,其实我们什么都不是,却又想着与众不同,这是不是很可笑。”庄晗晗看着天空,无数繁星如明珠镶嵌在天幕之上,一颗小星星躲在群星里摇晃着,仿佛冷得发抖。

  “晗晗,你为什么会来巴诺?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说不上吧,大概是因为习惯了,大学过了四年,我觉得这里更熟悉些。”

  “你不想回家乡吗?”

  “家啊,我妈妈在我小学时就去世了,对于我来说,没有妈妈,早就没有家了。我爸和后妈有一个家,又生了个儿子,所以我觉得在哪都一样喽。”

  都说闺蜜在一起呆久了,生理期会变得相近,原来不好的情绪也是会传染的。我不是很清楚这时是不是应该宽慰他,于是起身坐在了庄晗晗的身边,用手指捋过散乱的头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谁都知道陈思源是有名的古玩大鳄,我想你昨天说让他过来帮我撑第一期节目一定是哄我开心的,你别为了我的事太为难,我自己能想到办法的。”

  庄晗晗说的事让我在脑子里倒了好一会儿的带,猛然想起了醉酒后肆意的画面,如果他今天不提起,索性我便成了一个酒后消遣朋友的狂妄之人。

  大概因为我脸上的表情很紧张,眼底透出了厚厚的疏离和防备,他有些玩味的努努嘴,“小白白,我知道你跟我不一样。”庄晗晗转过头看向我的脸,伸手从我的背包上拿下框架眼镜,帮我戴在脸上,“明明长大这么好看,却非要遮上。”他意味深长却又笑脸如花的看了我一会儿,“没事,不想说我永远不会问,我知道肯定有不想说的难处,当你想哭的时候,肩膀借给你靠一会儿,我永远是你的好朋友。”

  我的心里空荡荡的,唇抿成了一条线,沉默了很久才轻轻道,“我不是一个麻烦的女人。”

  都说人到了二十五岁就不会再轻易的为了什么而哭,而我这份敏感因为压抑了太久,大概是太渴望一份被爱的感觉了,又或许被庄晗晗的话致命一击,眼泪忍了好久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我用力的甩了甩头。

  “走了!”

  庄晗晗看着我的背影在远去,圆圆的眼睛带着几分不为人知的复杂,幽幽的吐了一口烟。

  “笨蛋,不开心就不会使劲儿哭出来吗!馥芮白,如果我是个自私鬼,你会原谅我吗……”

  我大脑一片空白的骑着小恶魔在傍晚的晚风中宣泄着,竟很快到了家附近,远远看见陈思源的黑色幻影正停在家的大门口。

  我悄悄把小恶魔停好,躲在了墙垣里。

  果然,不多时陈思源提着只大箱子放进了后备箱,馥汀兰穿着一身黑色的套装从门里走出来,轻声的与陈思源说着话。她的鞋跟敲打着砖地的声音在巷子里回荡着,随着她走路的声音停止,我才听清了几句。

  “那村民手里确定有咱们要找的东西?”

  “我今天又派人去确认了一下,或许就是您要找的东西。”陈思源毕恭毕敬的打开车门,迟疑了一下,“馥先生,孩子还没回来,要不要等她回来我们再走?”

  馥汀兰上了车,冷冷的说道,“不用了,这件事不能再等了。”

  车子启动,幽灵般的尾灯消失在黑夜中,一个晃动的黑影在我家门口悄悄隐去。



第九章 陈思源的秘密

  “她始终在找寻古钱币的秘密,而我一直都知道那秘密。”

  陈思源坐在我面前的文竹嵌牙夔凤纹沙发上,他的眼圈很红,我静默的听着他继续。据他的回忆,从未见过如此紧张的神情的人,在他的心中,馥汀兰是个强调理性、冷静沉着超群的人,她的态度虽然从不显得很热情,但是那独特的性格将高兴或不高兴都掩饰的很好。

  他清楚的记得四月二十三日这一天,我从餐室离开后,骨瓷杯落地从馥汀兰手中滑落时,从手心里透出的血色光芒,那古钱币的形态漩涡状催眠着周边的事物,像是要将一切吸进去般,而馥汀兰瞪着两眼,惊慌得没有一点血色,即刻陷入到了昏迷状态,浑身没了骨骼支撑的样子,瘫在了椅子里。

  “馥先生!”

  陈思源在馥汀兰猝不及防滑落在地上的瞬间,抱住了她,那是一副纤瘦清冷的的身体,顺从的靠在了他的肩上,他宽大的身体将那身体包裹在怀里,并没有露出无比震惊的神色,而是显示出了恋人般的久别重逢,熟练地用双臂紧紧的将馥汀兰抱在胸前。

  作为陈思源,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近馥汀兰,并如此逾越的触摸了馥汀兰的身体,他显得有些激动,将馥汀兰抱进了卧室,仓促的关上了门。

  馥汀兰的卧室位于整个院落的最深处,是个独立的小院子,那透出血色的掌心已经恢复如常,陈思源轻柔的为她盖好了被子,站在了床边,用独特的神情看了这个浑身充满秘密的女人,他附身的一瞬间,白色的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片完美的胸肌,在紧张的上下浮动着,他的呼吸因紧张而急促不安。

  “阿兰,你一点都没有变,我答应你的,都实现了,你应该高兴才对啊。”

  他随意的坐在了靠近床边的椅子上,肘部撑着膝盖,迫不及待握住了馥汀兰的手,握住的须臾,像多年失散的情侣般,他露出了温柔的微笑。

  “请原谅我,我知道我这样子很不像话,但现在再好不过了。”

  他失笑着,像是被另外一个人占据了身体,垂眸看着馥汀兰,用双手捧住了她的头,那张好看斯文的脸如饥似渴的深深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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