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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54章

  陈家大小姐死了, 不是自杀,是横死,死在中秋节的前夜。

  颈前一刀, 一刀毙命。

  礼部侍郎陈大人家的守卫虽说不是如铁桶一般密不透风,但毕竟是朝廷重臣,不是任由刺客来去随心的地方。

  但陈小姐死得蹊跷。

  此案移交刑部,还惊动了皇帝, 高悦行在高府里也听说了。她隐约有种不妙的预感。

  仵作尸检, 得出的结论是, 凶器为锐利的窄刀。

  死亡时间推测于当日的丑时。

  刑部深入调查, 找到了一位目击者,是位年老的更夫, 他声称, 在当夜的丑时三刻, 于吏部侍郎陈大人府邸的后门处, 见到了纵马而过的李弗襄。

  而李弗襄随身的神舞,与刺杀陈小姐的凶器极其吻合。

  李弗襄被列为了嫌疑人之一,务必要传唤了。消息布散到京城的大街小巷,百姓哗然,皇帝震怒。

  ——“华阳街分明是回皇城的必经之路,怎么就成他陈静沉家里后门独有的了, 是不是每个经过华阳街的人都有嫌疑啊?是不是以后朕还要给他的华阳街每年拨点过路费?简直无理!”

  贤妃眼观鼻, 鼻观心, 她知道, 皇上此时需要发泄情绪。

  皇帝负手在春和宫正殿里烦躁地转来转去, 怒极道:“刑部, 呵, 好啊,朕原来不知道,朕的刑部办案便是如此的草率。”

  贤妃劝道:“陛下息怒,他们既要传唤,那便传唤就是,咱们的小五必然是清白的,有何惧?”

  皇帝回头看了她一眼:“朕自然有办法还小五的清白,但是,皇城底下,是谁想要算计朕的儿子呢?”

  不仅仅是算计,还有暗藏在算计之下的狼子野心。

  谁能对李弗襄的行程了若指掌。

  又是谁能有那通天的本事潜入到侍郎大人的府里,神不知鬼不觉,不惊动任何人的,杀死陈家大小姐。

  又是谁胆大包天,竟然敢把这屎盆子扣到他的儿子李弗襄头上。

  他难道不知此事一旦败露的后果吗。

  在李弗襄动身往刑部之前,高悦行进宫见他一面。

  李弗襄拿着自己的神舞,等在宫门口。

  车还没停稳,高悦行便迫不及待地往下跳。

  李弗襄一伸双臂将她稳稳的接住。

  高悦行一双漂亮的眼睛里溢满了慌乱:“到底怎么……怎么会这样?”

  李弗襄接住她之后便没有再放手,而是顺势抱住她,一下一下地抚着她的背后:“别怕。”

  高悦行怎么能不怕,有备而来的陷害,李弗襄已经置身在陷阱之中了,一丝一毫都牵动着她的不安。

  李弗襄重复道:“别怕,这段时间别出门,不要去看,也不要去听,等我回了宫,一定马上派车接你。”

  载着高悦行进宫的车停在门口掉头,它即将要带李弗襄去刑部。

  高悦行拉住李弗襄的袖子:“我能帮你做什么?”

  李弗襄温柔地对她说:“你等我就好了。”

  车子辘辘地碾过青石板。

  高悦行再一次手足无措。

  宫里的瓦上镶嵌着的琉璃在夏日的阳光下,反射着玲珑剔透的光,却令人觉得身心发冷。

  忽然有人敲了一下她的肩膀:“好久不见啊,高小姐。”

  此人的声音有点陌生,高悦行不大想搭理,她迟钝地反应了片刻,才缓缓地扭头,看清了身后的人。

  最先刺进她眼睛里的,是那一身张扬的飞鱼服,其次是那古朴透着寒意的绣春刀。

  高悦行张了张嘴:“奚衡?”

  几年不见,奚衡下巴上的胡茬一直存在着,是他故意留着的。

  奚衡道:“原来你还记得我啊。”

  高悦行说:“当然记得,怎么会忘呢?”

  奚衡:“你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

  高悦行:“奚大人何必明知故问,您应该知道我此刻最挂心的是什么。”

  奚衡嫌弃地看了她一眼:“我说你这个小姑娘,平时看着挺激灵,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总是钻牛角尖呢!”

  高悦行低下头,盯着自己脚尖前,一半明一半暗的光线,喃喃道:“我是喜欢钻牛角尖,因为我心里的那个人,容不得万分之一的闪失啊。”

  奚衡冲着她直摇头:“少年时的感情啊,真是刻苦铭心得令人动容。”

  高悦行:“您不必劝我,我心里知道的。”她冲着奚衡福了一礼,告辞,转身欲走。

  奚衡主动道:“我送你吧。”

  奚衡不赶车,他骑马,高悦行就坐在他的马背上,走的不是官道,而是绕外城的小路。

  高悦行张嘴呛了一嘴风:“我想不通,对方杀死陈小姐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嫁祸李弗襄?”

  奚衡:“选一个与小殿下有过节,而且还不清不楚的人下手,才最容易令他陷入千夫所指的怀疑之中,这是入门级的嫁祸手段。”

  高悦行:“那对方为什么偏偏要选择陈小姐呢?”

  奚衡放慢跑马的速度,低头问:“你有别的想法了?”

  高悦行一双眸子在风中恢复了冷静:“……我怀疑,杀死陈小姐,必然对凶手还有另外的好处。”

  奚衡也冷静思考她的话,道:“你的思考角度虽然很刁钻,但总是会为我们指向一种新的可能。”

  前面快到闹市了,奚衡跳下马,让高悦行在马背上安稳坐着,他牵着马到了高府门口。

  高悦行:“多谢你。”

  奚衡扶她下马,说:“不谢,最后有一句话送你。放眼整个京城,说到查案,还得是你父亲。什么刑部,都察院,锦衣卫,都是个零,这件案子,最后只有在你父亲的手中,才能抽丝剥茧,尽显真相。”

  高悦行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深深的鞠了一礼:“多谢奚大人提点。”

  那位人证更夫说,当日见到了李弗襄独自纵马经过陈大人家的后院。

  但他不知道的是,李弗襄身份多么尊贵,身体还在养病,又刚刚解了禁足,皇帝怎可能放他一个人出宫。

  锦衣卫的八大高手,无时无刻不随侍在李弗襄的身边。关键时刻,倒是可以现身作证,但是本朝律法,亲近之人的证词只予以参考,不足以采纳。

  所以此案若想细查,方方面面都不能放过。

  李弗襄到刑部走了一趟,安然无恙地出来,嫌疑尚在,但刑部审不出有用的消息,也不好拘他。

  同样的,刑部既洗不清李弗襄的嫌疑,也找不出有力的证据,给李弗襄一个清白。

  于是,正如奚衡所料。

  次日,这件案子便移交给了高景的大理寺,责令他务必查清陈小姐的死因,缉拿凶手归案。

  李弗襄遵守承诺,出宫便派了车去高府接人,但是这一次,他没能接到人,却等来了高府的车。

  车上下来的是一位大理寺的官员,官职不大,像是个文官,但是不卑不亢,自有一番风骨,他冲着李弗襄拱手:“殿下,下官乃大理寺寺正,奉上司之命,请殿下前往大理寺一叙。”

  李弗襄登上了车。

  这回没接到人,反倒把自己给送了出去。他预感到在大理寺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他并不害怕,只是可惜没能见高悦行一面,便又要进去了。

  高景奉圣旨查明此案,他亲自审问李弗襄。就像在刑部中问的那些问题一样,大同小异,只是大理寺比刑部硬气的多。

  刑部不敢把他怎样,但是大理寺敢。

  大理寺卿高景直接以嫌疑重大的名头把他扣下了。

  但是真相未明,他不是犯人,入不了牢狱,大理寺设有专门安置证人的房间,给李弗襄收拾了一间,让他住下。

  皇帝不曾过问。

  高景晚上回家,一推门,便见高悦行乖巧地等在书房中奉茶。

  高景一顿:“怎么还不睡。”

  高悦行:“等父亲呢!”

  一个慈祥的父亲永远无法拒绝来自于女儿的关怀。

  哪怕知道高悦行这只小狐狸另有所求,高景还是感觉心里暖暖的,既有无奈,又有酸涩。

  他一点女儿的前额,刻意板着脸:“你啊,为了一个男人。”

  高悦行笑了笑,说:“一生一世只此一个,父亲觉得他可堪托付?”

  高景说:“和你一样,从小就是只狐狸。狐狸可不堪托付终生,你得找个老实一点的黑熊。”

  高悦行没想到自己都长这么大了,父亲还有心思逗自己玩,噗嗤一声笑了,脆生生道:“女儿不喜欢黑熊,女儿就喜欢和自己一样聪明狡猾的狐狸!”

  高景转而又叹了口气:“慧极必伤,孩子,两只刺猬靠在一起取暖会互相刺伤,两只狐狸一起生活,却为此能幸福。人生难得糊度才是真理,有时候,两个人都太过于聪明,反倒不见得是件好事。”

  高悦行给父亲的书桌上掌灯。

  高景本以为,她的女儿如此聪慧,又有自己的想法,多半是听不进他这番倚老卖老的话,可他身为一个父亲,有些话却不得不说。

  出乎他意料的是,高悦行竟然听进去了,而且还给出了回应:“父亲说的都对,女儿知道父亲说的有道理。生活很难,如果此生能得他相伴,女儿愿意伺候都做个糊涂人。就像父亲说的那样,难得糊涂。”

  高景心中大为震撼:“阿行……”

  高悦行:“我可以问父亲一个问题吗?”

  高景:“你说。”

  高悦行:“父亲和母亲是如何想爱的?”

  这个是属l属于父母亲的秘密,高悦行从来不知道。上一世不知道,这一世也不知道。

  高景不太想谈这个问题,但是触及到女儿殷切的目光。出奇的,心中软了一下。

  他心中最初的柔软便是来自于妻子,他和他的妻子虽然不是青梅竹马,但也差不多。

  他们相识于微末之时,彼时,高景还没有功成名就。高夫人的家里也没有飞黄腾达。

  他们,一个是穷读书人。一个是穷读书人的女儿。

  高景抄书为自己赚钱维持生计。

  高夫人则为家里抄书,供弟弟读书,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他能最终能走到一起,是因为爱,也是因为家中父母的支持。

  或许让人不知道,但是高景最明白不过。

  爱情真的会令人变得平和美好。

  或许高悦行早就想好了。

  如她所说。

  这个世道,生活很难,爱情也很难,如果此生能得他相伴,她愿意伺候都做个糊涂人。难得糊涂。

  月色照进窗户里。

  一对小儿女,一个在高府,一个在大理寺。

  他们的年纪,并不能意会到难得糊涂这简短的四个字中包含着怎样的智慧,但是他们都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

  高悦行知道怎样做一个大家闺秀,笨蛋美人,她上辈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早做下了决定,等将来李弗襄长大了,变成一个有担当的人,她就收起所有的心机和棱角,万事不管。

  李弗襄又何尝不是,他虎牙逐渐锋利,羽翼也在一天天的丰满,他最知道高悦行的心软之处,高悦行的动心在小南阁之外,她喜欢那个乖巧可怜需要保护的他,那么他的一层皮,便始终披在身上不肯彻底丢弃。

  他们的爱意在彼此都尚未来得及察觉的时候,潜藏在心底汹涌而至,酝酿了很多年,成了一杯陈年的老酒。

  酒不醉人人自醉。

  作者有话说:

  刚刚有点乱,大家替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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