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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你不要追了,就当我从来没有来过。”周筝筝坐上马车就走。

  原来,林仲超是这样的意思。

  他不但不喜欢她,还帮着别人追求她。

  “我不是一个东西,我是一个人,你怎么可以随意推给别人呢?”周筝筝望着车窗外,喃喃自语。

  一团白烟从街角的摊铺上冒起,顿时,一股香气扑鼻。

  道路的两侧,各式各样的摊位鳞次栉比,有卖瓜果的,有卖首饰的,也有卖柴火卖煤炭的。

  前来采购的人儿或三五成群慢慢逛,或直接了当买完就走。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周筝筝看到了,就在各个摊位前停了车,隔着车窗挑了几样好东西,然后朝清香庄而去。

  好容易才出府一趟,自然要凑着时间去清香庄了。

  而此时,豫王府上,温慈先回去了。

  林仲超听说周筝筝气呼呼地走了,垂下眼睛看着手里的茶杯。

  “这样也好。”他说,“既然是注定不可能在一起的,早点让她恨我最好。”

  窗外,一抹冬日投射出淡淡的,暖煦的光来。

  周筝筝来到清香庄。

  如今清香庄已经是被张良晨安排得井然有序了。每日,张良晨除了算总账和管理,就是喝茶读书。

  张良晨尤其喜欢看兵法书。

  周筝筝一直鼓励他看书,甚至边做生意边看,她都没意见。

  “听说,南边蛮子开始蠢蠢欲动了呢。朝廷可能会有新一轮的征兵。”周筝筝说。

  张良晨说:“哦。”

  “你就不想去参军?”周筝筝说,“凭你的本事,只要抓住机会,一定是个好的将才。”

  张良晨说:“不行啊,我去参军了,清香庄怎么办?”

  “这个你放心,清香庄已经跟张家合伙了,以后不会缺少人手的。”周筝筝说,“再说了,难道你还想一辈子守着清香庄不成?”

  “我是想一辈子守在这里。”张良晨看了周筝筝一眼,脸红了,“其实我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啊,有吃有穿,还能拿拿分成,这日子比过去好很多了,参军,那多危险啊,时不时就会丧命的。”

  曾几何时,他也向往出人头地,衣锦还乡,可如今,他只是想守在这里,默默地守住她的产业,经常能看到她就满足了。

  周筝筝说:“你怎么能这么想呢?男子汉大丈夫,理应去创造一番事业才对。怎么能受着这么几家店铺呢?其实我这次来,也是要把这个,交还给你。”

  张良晨一看,竟然是他的那张卖身契!

  曾经,张良晨是多么不得已才去卖身的,如今,他庆幸自己能卖身。如果不是卖身,他就遇不上周筝筝。

  “姑娘,是你把我从贫穷中解救出来的。你就是我的恩人。这辈子,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无怨言。”张良晨没有接。

  周筝筝说:“既然你说,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那你就听话,拿了这卖身契,你就去参军。你是个将才,绝对不能被我埋没在这小小的店铺里。”

  “姑娘……”张良晨还是不情愿。

  周筝筝把卖身契交到张良晨手中,“相信我,你以后会觉得,参军是你这辈子所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朝廷。

  南面蛮子作乱,南大营又刚刚死了主帅,庆丰帝决定派军南征。

  可是派谁去呢?

  林仲超和林枫都上了奏折,说要带兵出征。

  周宾这次杀了主帅,虽然一般的人不知是他杀的,可庆丰帝并不傻,周宾一过去,主帅就死了,不是他杀的,还能有谁?

  林枫的心思,非常可疑。

  庆丰帝开始不相信林枫了。

  他很想派林仲超过去,可又怕林仲超一人带兵,权力太大。

  林仲超可是太子的孩子,太子活着的时候,在百姓中的威望,可是远远大于他庆丰帝的。

  甚至百姓只听说有太子,不知道有庆丰帝。

  如果林仲超凭着太子的威望闹事,他可就麻烦了。

  当年,他自己也是有了兵权后,对先帝逼宫,才得到这个皇位的。

  虽然他登基后,已经将兵权分散掉,可如果是百姓拥护的人,他也没把握一定能控制得住。

  想了想,他决定,让林仲超和林枫,各自带兵,兵权分散给二人,出征南伐。

  齐王府。

  一盏豆油灯前,是一个鬓发皆白的老者。

  林枫说:“亚父,我们要出征了。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兵权了。”

  “还不是时机。”那老者淡淡说道,桌子上是半碗豌豆尖,“皇上打的好主意,让你和林仲超分别带兵。你既然和林仲超是仇敌,如果你逼宫,自然有林仲超会发兵攻击你,反之,他逼宫也一样。所以,我说,还不到时机。”

第114章 追求幸福

  林枫一双剑眉皱了起来,“就算如此,我也不会让林仲超打胜仗。毕竟,南大营如今都是我的人,怕什么?”

  老者点点头。

  窗外,是一披星子,好像谁撒了一打瓜子皮在深蓝色的夜空上。

  张良晨打算参军了。

  因为听说吴国公府和太子关系更好,再加上周筝筝提醒他,小心林枫,张良晨果断地选择了报名林仲超的阵营,而不是林枫。

  然后张良晨尽快地和张家进行交接。

  如今墨香的父母亲都已经病故,墨香一个人,念着周筝筝对她的好,主动给周筝筝提交了卖身契,希望一辈子服侍周筝筝。

  周筝筝说:“墨香,你如今是清香庄的二掌柜,有钱足够花,已经不需要卖身为奴了。”

  前世,墨香是在没钱救治父母疾病的时候,才卖身到齐王府的,今生,周筝筝帮墨香改变了命运,墨香再也不需要为钱卖身了。

  “不,姑娘,墨香不是为钱卖身,而是为情义卖身。”墨香认真地说,“希望姑娘成全。”

  周筝筝盛情难却,还是答应了。

  墨香这一世,还是改变不了成为奴婢的命运。只不过,那是她心甘情愿的。

  吴国公府。

  寒风凛冽,万物似乎都要静止了。池子里,水面上一层薄冰如镜子般将假山倒映其上,乍一看,似乎假山也被冻掉了。

  水池四周,红色点点,梅花开的正好。

  水仙拿了件新做的大红色滚边棉袄,给周筝筝看,“姑娘,这棉袄你觉得穿奴婢身上好看吗?”

  周筝筝放下笔,细细看了几眼,说:“好看,你可真会挑衣服。”

  水仙听了周筝筝的夸奖,神情却是郁郁的。

  “怎么了?”周筝筝问。

  水仙说:“没什么,奴婢去做事了。”

  周筝筝笑道:“可是因为张良晨要走了,心里不高兴?”

  水仙脸红了,可这次,她没有再急着否认,而是说:“姑娘,奴婢求一天假。”

  “当然可以,府上最近也不忙,不过,你可是为什么事而请假呢?”

  水仙低下了头,羞羞答答地道:“奴婢想去清香庄帮忙。”

  周筝筝明白了,水仙想必是要对张良晨表白吧!

  张良晨日后可是大将军呢,水仙如果能嫁给他,必然会得到张良晨一心一意对待。

  前世,水仙在齐王府被害死,张良晨是被林枫赐死,两个人都没有善终,甚至死前都没有成家。

  如果他们二人能结合在一起,固然是美事一桩,不过,水仙对张良晨有心,那么,张良晨对水仙可有意吗?

  周筝筝生怕水仙失望,于是写了封信,交给书信,让水仙带给张良晨。

  这封信,自然是对水仙大大夸奖了一番。

  水仙虽是奴婢,可去的是国公府上最聪慧的奴婢,会认字弹琴,还会医术,人长得也好看。并且,水仙跟国公府签订的,不是死契,只是长约,只不过要二十年之久。

  但水仙随时都可以早点赎为自由身的,水仙家里还有一个哥哥,正在国公府当差,油水也足够。

  这样的水仙给现在的张良晨做妻子,也没有配不上的。

  如果张良晨能在出发前和水仙成婚,他年衣锦还乡,水仙就是将军夫人了。

  这也算是周筝筝报答前世水仙的付出吧!

  水仙拿着书信,害羞地走了。

  然后是奴婢来报告,说温慈求见。

  周筝筝知道温慈是过来做什么,板着脸让他进来。

  “周大姑娘。”温慈又带了个礼物过来,“希望你喜欢。”

  “温公子,以后你来可以不要带礼物吗?你这么热情,我很有压力的。”周筝筝既然已经知道温慈的心意,就想跟他说明白了,免得耽误他时间。

  温慈说:“周大姑娘不要客气,这些礼物都是不值钱的。”

  “总之下回不要再送礼物给我了。”周筝筝站了起来,“还有,温公子,以后还请先去见我母亲,温公子这一来就直奔着见我,对我名声是不好的。”

  温慈一怔,周筝筝不是说国公府欢迎他过来吗?他不是不知道要先去见林莜,可每次都还是周筝筝出来迎接。

  原来林莜和周瑾轩早就商量要撮合温慈和周筝筝,见温慈来了几次,周筝筝都热情见面,便跟奴婢说,如果是温慈来,直接让周筝筝出来招待便是了。

  “周大姑娘说的是。”温慈连忙道歉,“下回一定不敢了。”

  周筝筝见他如此,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也不好再板着脸了,便让他坐下喝茶。

  “这次来,是给周大姑娘带来豫王殿下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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