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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前世番外(二)


第78章 前世番外(二)

  说来苏怡也是个妙人,找对象别的不看, 只看脸。不管对方的条件有多好, 只要长相不对她的胃口, 坚决不会点头嫁人。

  而杨振华虽然是二婚, 但是并没有子女,年龄也不过二十多岁, 风华正茂。虽然在乡下待了几年, 粗糙了一些, 但是回城之后就做了甩手掌柜, 早就养回来了。

  再加上自我陶醉的深情, 终日眉头微蹙,眼神忧郁深邃, 比一二十岁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更多了一种别样的魅力,尤为吸引涉世未深的小姑娘。

  所以相亲的时候, 苏怡第一眼就看中了他。哪怕他们杨家的名声并不好,她也高高兴兴的嫁了。无他,苏家有钱、有人,有底气, 自认能压住杨家,让他们翻不出浪来。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但凡王春华想要作妖,苏怡的几个兄弟就会来找杨振华“谈谈心”, 每次离开的时候,杨振华的身上总会添些痕迹, 轻重程度视王春华的折腾力度,让她心疼得不行。

  所以,就算为了儿子少受点皮肉之苦,她也得忍气吞声,不敢再撩拨苏怡,谁让儿子就是她的软肋呢。但是她心里那口气却一直堵着,吐不出来,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就会爆发出来。

  直到苏怡怀孕的时候,王春华的心里才好受了一点,她安慰自己就当自己在伺候孙子,而不是伺候儿媳妇。这样想,果然心里平衡了许多。

  苏怡生产那天,她的叔伯兄弟在产房外排成了一派,当着杨振华一家三口的面跟医生说:“我家小囡就交给你们了,你们看能顺产就顺产,不能顺产咱们就转剖腹产。我们家不差这个钱。”

  “要是有个不妥,一定要先保我们家小囡。孩子还可以再生,大人可就这一个。”苏怡老爹又补充了一句,还不忘斜眼看了杨家人一眼。

  杨长福端着一张正气凛然的脸点头称是:“是,是,这是肯定的,不用亲家多说,我们都晓得。”

  杨振华低着头靠着墙上,一言不发,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王春华的嘴角向下撇着,眼神闪烁,恨不得苏怡跟上个儿媳妇一样也死在产房里。

  这真是赶了狼又来了虎,这么个祖宗一样的儿媳妇,离婚也不好离,最好她自己死了,她再给儿子找个贤惠的。

  然而,她的打算失算了。

  苏怡平时最喜欢在婆婆面前装柔弱,实际上她的身板一点都不差。虽然是头胎,但是只用了一天就平安生下了一个男孩。

  婴儿的小名叫强强,是苏家老爹取的,希望外孙能够长得强壮一点,不要像他那个弱鸡一样的爹,不像个男人。

  王春华抱着白白净净的大孙子,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逢人就夸她孙子长得好,皮肤白,随了自己儿子。

  等到第二天,王春华看着床上皮肤微黑的婴儿,慌张的问:“这是谁家孩子,我大孙子呢?你们是不是抱错了?”

  “娘,这就是咱们家强强!”苏怡的脸当场就黑了下来,这一夜她都没怎么合眼,谁还能把孩子从她眼皮底下换走?

  至于孩子变黑,她还是问了自己亲娘才知道,小孩子刚生下来越白,实际上皮肤就越黑。她心里本来就不舒服,听到婆婆的话更是不高兴,这不是扎人心窝子吗?

  王春华还在一边嘟嘟囔囔的说:“你们俩都挺白的,怎么生个孩子这么黑?不是你背着振华干啥见不得人的事了吧?”

  苏怡气急:“见过捡钱的,还真没见过自己捡绿帽子戴的,你们杨家就这么喜欢做绿毛龟?”她清清白白一个大姑娘嫁进来,居然怀疑她生的孩子不是杨家的种,真是可笑!

  这是怀疑她不检点了?个老不死的,一张嘴就会喷粪。

  “娘,您想多了。小怡挺好的,怎么可能在外面乱来。医生说了,孩子的相貌肤色不一定随父母,也有可能是隔代遗传。”杨振华每次看到强强,都会想起陈瑜和那个无缘得见的孩子,越想越不愿意面对他。

  他知道自己这么想对强强不公平,所以只能尽量在别的方面弥补儿子,比如还没出生就给他买好了进口的奶粉,各种各样的玩具,就是没让说服自己去抱一抱他。

  这个孩子已经够可怜的了,他娘还这么揣测他的身世,让杨振华十分反感。

  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有了偏见,王春华越看强强越不像儿子。等到强强满了三月,照百天照的时候,她看着上面的一家三口,心里的怀疑又加重了。

  强强的脸上能隐约看出苏怡的样子,比如眉毛、鼻子,但是别的地方,却十分陌生。不像苏怡,也不像她娘家人。

  心里有了猜想,王春华对孙子就膈应起来了。所幸苏怡也不指望她带孩子,但是一日三餐,孩子的衣服尿布,她都扔给了婆婆。

  不管王春华情不情愿,为了自己的儿子,还得忍着去干活。

  有天早上,王春华出门到街边倒垃圾,正好看到了一个二流子,她心里顿时警铃大作。这个住在街尾的二流子,天天穿着花衬衫喇叭裤在公园跟一群姑娘小子跳迪斯科。

  她往日还和邻里不屑的说起这个二流子,要是搁几年前,早就让人当流氓逮走了。但是老人看不惯,却挡不住一个个大姑娘小媳妇半遮半掩的偷看他,为他着迷。

  巧的是,这个二流子长得十分俊俏,就是皮肤有点黑。王春华认定,她那个儿媳妇本来就是个爱俏的,肯定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这个二流子勾搭上了。

  王春华盯着对面的二流子越看越怀疑,觉得家里那个野种的亲爹八成就是他了。

  二流子看到杨家的那个老虔婆一直阴测测的盯着自己看,咧嘴一笑,不怀好意蹬着自行车呼啸而来,直直的冲着她就过来了。

  王春华还以为他想撞自己,慌忙后退,没想到正好跌在后面臭气熏天的垃圾堆了。

  二流子吹了一声口哨,车把一扭,放开手抱在胸前,笑哈哈的跟她擦脚而过,留下王春华拍打着身上的脏东西咒骂不止。

  王春华一身脏污的回来,理直气壮的指着摇篮里的强强问苏怡:“这个野种是不是街尾那个二流子的?你们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这回抓住了儿媳妇的把柄,看她还怎么嚣张。自家的闺女偷人,苏家但凡要点脸,也该主动让闺女离婚了吧?

  苏怡正吃饭呢,闻言大怒,把手里的碗朝门口一摔,碎瓷片在王春华脚下溅了一地,有一片直接飞到她的眼睛下面,划下一道血痕。

  “什么二流子,娘你是不是老糊涂了?说了多少次了,振华就是强强的亲爹,没有别人!既然你记不住,等下让我哥跟振华再好好解释一下吧,省得你老是误会。”苏怡抱着孩子就出了门。

  她懒得跟这个老不死的废话,但凡能动手的她绝不多费口舌。既然她认定了强强不是杨家的孩子,怎么说都没用了,但是至少得让她管住自己那张嘴,别出去乱说。

  王春华捂着一只眼睛看着儿媳妇的背影哭天抢地:“振华,你看看你这媳妇,这是存心要把我弄瞎了啊!当我瞎了就什么都看不到了是吧?”

  杨振华急忙站起来,担心的扒开王春华的手一看,不高兴的说:“就下面一道小口子,离眼睛还远着呢。娘,您又拿强强说事,她不生气才怪。”

  他自己心里还不自在呢,哪个男人愿意戴绿帽子?她娘怎么这么喜欢捡屎盆子往他头上盖呢。

  “本来就不是你的孩子,凭什么让你养?娘这是心疼你啊!”王春华欲哭无泪,这个儿子心怎么这么大呢?他都看不出来吗,那个野种有哪一点像他?

  杨振华突然叹了一口气:“娘,就算强强不是我的孩子,您有证据吗?没有证据,谁会认这个罪?再说,这个媳妇不是您帮我找的吗?我终于娶了个您喜欢的媳妇,您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非要搅得一家子不安宁!”

  等下大舅子来了,免不得又是一顿皮肉之苦。如果她娘不找事,这个家至少能维持表面上的和谐。毕竟,平时苏怡对他还算不错。

  当然,就像看不到陈瑜当初的劳碌一样,杨振华也看不到王春华下了班还要被苏怡指使得团团转的辛苦。他一味的觉得只要弱势的一方息事宁人,家里就能一片太平。

  下午,苏怡带着三个哥哥回来,跟杨振华好好“谈”了一回心之后,王春华看着自己脸上的血痕,还有儿子的一身青紫,跑到女儿家求救去了。

  至于杨长福,在杨振华挨打的时候就躲远了,生怕苏家人把他也算上了。他算是这个家里看得最明白的,知道这个儿媳妇招惹不得。

  劝不动自家老婆子,他只能自己尽量不掺和了。反正苏家人下手有分寸,就算为了儿媳妇,也不会真拿振华怎么样。

  到了晚上,苏怡的房门被人敲得震天响。她一脚踹在杨振华腰上,颐指气使的说:“开门去!”

  杨振华的伤处被揣了一下,疼得嘶嘶哈哈的,还是忍气吞声的扶着腰去开门了。

  门一开,杨丽红就风一样闯了进来,对着床上的苏怡大骂:“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自己偷汉子生了个野种,还敢打婆婆打男人!你要是不赶紧跟娘跪下磕头斟茶道歉,我就让振华休了你!”

  “捉贼拿赃,抓奸拿双,大姐,你要说我偷汉子,拿出证据再说。不过,大姐,你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还有闲心管别人家的家务事?”苏怡的目光在杨丽红和她后面的杨姐夫身上溜了一圈,嘲弄的说道。

  “你什么意思?这是我娘家,就是我自己家,我凭什么不能管你们的事?”杨丽红心虚的高声喊道。苏怡不会知道自己婚前的事情吧?她不会知道的,一定是误打误撞说到这里的。

  可惜,事实就是杨丽红最不愿意接受的那种。苏怡不但知道,而且知道的似乎还不少。

  “姐夫,你认不认识一中的乔宇?大姐当年跟他的关系,可不是一般的好。我想想,还有谁呢,徐钢、曹明亮……姐夫,我跟大姐不一样,我说的这些都有证据。至少你多找几个她当年的同学问问,就知道了。”

  “你要不要挨个亲自看看,说不定哪个就跟你家的宝贝蛋亮亮长得一样呢?”

  苏怡说着咯咯笑了起来,她前面说的这几个人名倒是没有问题,至于说杨丽红的儿子不是杨姐夫亲生的,就是信口开河了。

  不过杨丽红是真的被吓住了,因为只有她清楚,他们那个孩子,根本不是志明的。要不是发现怀了不知道谁的孩子,又没有办法做流产,她才不会嫁给只见了一面的孙志明。

  杨姐夫本来以为苏怡是胡说的,但是他看到杨丽红刷白的脸就知道她说中了。一想到百般宠爱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饶是杨姐夫这么好脾气的老实人,眼神都凶狠得要吃人。

  他紧紧的握住拳头,指甲在手心里抠出血来,问杨丽红:“丽红,她说的是真的吗?亮亮真的不是我亲生的?”

  “志明,你别听苏怡乱说,她是故意挑拨我们。亮亮不是你的儿子,还能是谁的儿子?你要相信我……”杨丽红竭力为自己辩白,却越说越无力。

  志明一定会去打听的,就算没人知道自己当年怀了孩子,但是她结婚前同时周旋在几个男生中间的事情,肯定是瞒不住了。

  不用再说别的,志明肯定会怀疑亮亮的血脉的。

  果然,再老实的男人碰到这种事情都忍不下去。杨姐夫当场就甩了袖子走人,第二天一大早就找杨丽红当年的老同学打听去了。

  合该杨丽红倒霉,徐志明碰巧问到了一个被她抢了男朋友的女同学。这位女同学添油加醋的把杨丽红当年的浪荡事迹说了一遍,还暗示他在结婚前,杨丽红还和不只一个男生鬼混,怕是她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亲爹是谁。

  杨姐夫第一次有了打女人的冲动,不过他终究还是忍了下来,直接拉着杨丽红去了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然后扔了一个包袱给她,就把她和儿子赶出了家门。

  杨丽红离婚之后无处可去,只能带着孩子回来跟爹娘一起住。杨家的房子本来就紧张,杨家老两口只能把自己的房间隔出一个小间,一家四口挤在里面。

  而这件事过去之后,苏怡看杨振华一直对强强不冷不热的,就以为他也是怀疑自己偷人,不免对他心怀怨恨。

  她本来就只稀罕杨振华那一张脸,这回心里生了怨恨,就看他越来越不顺眼了。既然杨家人都认定她偷人了,苏怡干脆坐实了这事。

  她长得白净,手里又宽裕,稍微一打扮就是个别有风情的美人,再加上出手大方,有的是长得好的小伙子上钩。

  反正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哪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不为这样的一场艳遇心动呢?

  王春华看儿媳妇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抱着孩子出门,心里就犯嘀咕,不过想着她带着孩子,应该不至于做什么出格的事。

  直到她亲眼看到苏怡从一个男人的自行车上下来,满面春风的去娘家接强强,才想到她之前的勾当。原来抱着孩子出门玩是假,实际上是把孩子放娘家,自己去偷人了!

  她就说,这个浪蹄子不是个安分的,强强铁定不是杨家的种,偏儿子不相信她。这回抓了个正着,王春华底气就足了,闹着非要儿子离婚。

  但是苏怡却不承认偷人,同时还祭出了一个大杀器:她怀孕了。十月怀胎分娩,再到哺乳期,女人这段时间是拥有特权的,只要不想离婚,谁都逼不了她。

  苏怡又不傻,她眼下有两个孩子,再嫁能嫁个多好的?再说,男人就那么回事,她跟杨振华凑合着,又不耽误她在外面尝鲜。

  要是再嫁个老实人,她可不没法这么心安理得了。

  反正养家有杨振华,干活有王春华,她的工资还有娘家的补贴就尽情挥霍。那些年轻俊俏的小伙子多的是,一个腻了再换一个。

  要是离婚了,这快活的日子不就到头了?

  王春华险些被这个不要脸的儿媳妇气出心脏病来,至于杨长福,他在家里就是个透明人。苏家的男人不打女人,他可是个男人,遇到苏怡的事都是装哑巴,让他家老婆子打前站。

  有了肚子里的这个尚方宝剑,任王春华撒泼打滚,苏怡都是稳坐钓鱼台。反正她就是不离婚,如果杨振华要是敢说离,她那几个兄弟可不是吃素的。

  杨振华如今慢慢变得沉默寡言起来,除了埋头工作,每月按时上交工资,晚上按时上交公粮,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他觉得,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是他们害死陈瑜的惩罚。只有这样的自我折磨才能让他不至于溺死在悔恨之中。

  说到底,他又比苏怡高尚到哪里了?既然她不愿意离婚,两个人就这么凑合着过下去吧。掩耳盗铃,活一天是一天。

  所以,就像当年的事情重演,杨振华和他爹一起做起了透明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任家里的三个女人撕得天昏地暗,我自岿然不动。

  只是和当年不同的是,苏怡背靠娘家这座大山,一人就能轻松战胜王春华母女俩,让她们有苦说不出。

  与人斗其乐无穷,除了出去打打野食,跟这母女俩的斗争,是苏怡平生第二大享受。

  这样鸡飞狗跳的日子过了二十多年,强强也已经二十多了,小儿子也有二十了,苏怡正盘算着给儿子买房,就赶上了拆迁。

  这时,杨长福已经病逝了,单位分的公房,只要有户口的都能拿到拆迁费。王春华自然也能拿到一笔拆迁费,可是根本到不了她手里,就被苏怡拿去了。

  杨丽红的户口结婚的时候就迁出去了,离婚后落到了自己单位,并没有迁回自己家里。所以这次拆迁,她不但分不到一分钱,还失去了落脚的地方。

  为此,杨丽红只能带着儿子出去另外租房,再靠自己攒的工资和这些年从父母手里扣出来的积蓄,买一间小房子。

  苏怡不得不佩服自己当年的决定,如果她要是离了婚,未必能比现在过得更自在。现成的两套房子,两个儿子一人一套。

  等小儿子结了婚,她自己再用拆迁赔偿款买一套两居室,跟杨振华一人一间。好歹这些年他的工资也养了家,苏怡也不差他那一碗饭吃,就当养个阿猫阿狗了,还能帮自己洗衣做饭。

  至于王春华,苏怡直接把她塞给了杨丽红。她这个孝顺女儿不是新买了房子吗?正好把自己娘接过去好好孝顺吧。

  王春华死的时候,苏怡瞧都没瞧一眼,只是恩典杨振华过去处理了一下丧事。新房买好了,她还忙着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呢。

  迁新居的时候,杨振华已经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不过五十来岁,却已经满头白发。

  午夜梦回,他想起年少插队时的那段生活,竟觉得那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如果,他没有回城就好了。

  小小的山村里,一夫一妻,一子一女,一把锄头,一处小院,最好再养上一只大黄狗。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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