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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如果说刚开始她只打算彻底解决陈州,对于接下来的路没什么具体规划。

  那么现在,夏可晴对未来的道路已经看得十分清晰了。

  男主那么帅,又有前途,根本让人无法抗拒,这条大腿她抱定了。

  

第3章 至少得六块腹肌

  对于原文女主,只能说对不住了。

  她也没办法。

  因为本身她是男主父母给他定下来的未婚妻,名正言顺的未来妻子。不存在不道德的介入等情况。

  况且她又不是原主。

  没做过那些对不起男主的事情。

  她问心无愧。

  男主外形好,前途好,任何一个脑子没问题的女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夏可晴当即决定,搞了!

  “你能陪我去宿舍换一身衣服吗?”

  夏可晴看沈霁川的眼神是简单直白的。

  就这么说吧,后世女孩在街上看到一个超帅的大帅哥,恰好这个帅哥又是她的相亲对象。这不得给人家大帅哥留个好印象?

  首先,得让人家帅哥看到你的自信美。

  夏可晴本身就是一个简单热烈的人。

  “嗯。”

  沈霁川抿着嘴唇点了点头。

  夏可晴的眼神在沈霁川看来的意义就完全不一样的。

  他农村出身,从小就当兵,但在部队自学读过不少书,但从本质上来说,他还是那个简单热烈的男人。

  眼前漂亮的像一朵雨后玉兰花一样的小姑娘是他的未婚妻。

  是他未来的妻子。

  自己未来的妻子用这种眼神看他,在他看来,完全就是对他非常满意的意思。

  沈霁川的内心其实也有些自卑,自卑于自己的出身。

  可忽然有一天,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人还是有文化的大学生,竟然用这种眼神看他。

  无论是哪个男人,被异性用这样的眼神看,都必然会极大的满足他身为男性的虚荣心。

  沈霁川此刻就像是一只求偶的孔雀,最大程度展现出自己身为雄性的魅力。

  宽肩窄腰的男人迈开大长腿,走两步,又稍稍停一步等等身后迈着欢快脚步的女孩。

  夏可晴本来跟在沈霁川身后,看着他高大结实的身材,心里忍不住想,他有多少腹肌啊?

  看这身材,这结实的样子,至少得是六块!

  猛不丁跟男人撞了个满怀。

  夏可晴捂着额头,好疼啊!撞门板都没有这么疼吧?

  沈霁川皱着眉头,下意识扶了一把娇小的小姑娘,把她护在怀里,“没事吧?”

  声音也很好听,跟大提琴似的,又温柔又有磁性。

  简直满足了她对异性的全部幻想。

  夏可晴额头很疼,但心里乐开了花。

  怎么说呢?跟理想型谈恋爱,就算现在还没感情,也控制不住心里的小激动不是?

  “唔,没事。”

  沈霁川勾起唇角,目光直直落在小姑娘身上。

  可能是太白了,她的额头红了一块,沈霁川开始反思自己,但有没有可能,是小姑娘太嫩了?

  他点了点头,小姑娘的神色立即变得十分欢快。

  “沈大哥,你腿长,走得太快了,我一时没跟上。”

  沈霁川无奈,低声说道:“那我走慢点。”

  夏可晴得寸进尺,立即扯了扯沈霁川的胳膊,男人的胳膊也粗壮结实,被绵软的小姑娘轻轻一扯,瞬间僵住了。

  夏可晴笑得眯起了眼睛,就这么扯着男人的胳膊去了宿舍。

  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比较保守。

  就算是正在交往的男女,大多都是并肩而行。

  只有他们,扯着胳膊,一前一后,看上去非常亲密。

  一路走到宿舍,沈霁川的胳膊都有些麻了。

  夏可晴却很高兴,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家都知道,文学系的夏可晴跟她的未婚夫感情非常好。

  虽然说利用了男主这一点很不厚道。

  但她必须这么做。

  原主留下来的烂摊子对她十分不利。眼前这位却是名正言顺的。

  到了宿舍楼下,正常情况下,男性是不能进去的,但沈霁川穿着军装。

  军人是特别的存在,看官宿舍的阿姨都对他们睁只眼闭只眼,还笑着对夏可晴行注目礼。

  夏可晴也笑着打招呼,“这是我对象,他是军人,这次专门来看我的。我们一会儿要一起出去吃饭。”

  宿管阿姨立即笑了,“哟,小姑娘有出息,找了一个那么好的对象。”

  夏可晴笑着说道:“是呢,他是很好。”

  沈霁川忽然站住不动了。

  “我在楼下等你。”

  夏可晴也不强求,“行,那你等我一会儿。”

  女人说的一会儿,可能就不是一会,特别是夏可晴稍微有一点选择恐惧症。

  原主的家庭条件不好,但男主沈霁川有钱。

  如果没记错的话,沈霁川现在已经是团级,干部收入很高。

  原主只是他的未婚妻。

  但沈霁川对她这个未婚妻真的没话说,供未婚妻上学,还给钱给票。

  原主真的很喜欢文学,所以男主给她的钱基本都用来买书了。

  有些书在本地书店都买不到,渣男陈州骗原主说他有朋友在京市,能通过特殊渠道买到书。

  原主就真的傻乎乎的给了渣男好多钱。

  所以相对来说,她衣柜里的衣服不多,两条抖抖布的碎花裙很显眼,就挂在衣柜里。但不是这个季节穿的,所以只能排除在外。

  所谓的抖抖布就是后世的化纤。

  很多年代文里面叫“的确良”。

  料子摸着滑滑的,也不容易皱。

  这个年代抖抖布是好东西,是最时髦的东西,一条抖抖布做的连衣裙,少说也要十几块。别小看这十几块,因为人均工资只有几十块。

  谁要是有一条抖抖布做的布拉吉,那就是街上最靓的仔。

  可夏可晴在后世可是见过不少好东西的。

  区区化纤,完全不放在眼里,这种料子光是架子好看,穿着其实不舒服,也不吸汗。

  秋冬的衣服就更少了。

  夏可晴费了好大劲,才勉强搭配了一套。

  天蓝色的毛衣,千鸟格的毛呢长裙。

  幸好这个时候还不冷,要不然还真找不到一件能搭的外套。

  可把夏可晴愁坏了。

  她穿好了衣服就开始打理头发。

  原主留的是中长发,她的头发天生有一点卷,发质细软,又黑又浓密,她把一部分头发挑出来,用发绳固定在后面,露出饱满白皙的额头,整个脸型也清晰起来。

  沈霁川是一个很有耐心的男人。

  他十多岁就从了军,甚至还是家里求了村里虚报了年龄才上的,所以他是在军营里长大的。军营里每天训练,吃的用的都比普通农家好太多了,也极大程度磨炼了他的性子。

  

第4章 镶金大粗腿

  毫不夸张地说,沈霁川在部队,有时候出紧急任务,几秒钟换衣服把自己收拾好都是常有的事情。

  真不是他没耐心。

  而是这姑娘速度太慢了。

  一会儿得找机会跟她说说。

  沈霁川是团级干部,手下管着营长,连长,排长,班长。

  作为干部,训诫属下是常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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