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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3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嫡妹19


第083章 古早狗血王爷文中嫡妹19

  鹿城的天, 长年被风沙和雾霾覆盖,一天十二个时辰,几乎都是灰扑扑的。

  顾辛夷牵着小毛驴, 眉眼间笑意清澈动人。

  元宝熟悉了郑景昭身上气味, 甩着尾巴,用脑袋轻轻拱了拱他。

  “别闹。”

  顾辛夷轻拍了下元宝的脑袋, 眸中笑容变得更加明亮。

  她似乎很高兴,郑景昭从顾辛夷脸上, 看不到离别的伤感。

  他原打算恢复健康后,向她表明心迹,让她做自己的太子妃。但在得知顾辛夷的志向后,郑景昭将爱慕深深藏在心底。

  郑景昭很欣赏顾辛夷从军报国的气魄, 对她的爱慕,不曾因此减弱。

  正因为爱重,他才不愿在此时表达心意。她心怀天下, 不愿困在内宅中, 天底下最大的牢笼, 便是繁华肃穆的紫禁城。

  郑景昭自己都不愿在冷旷, 充满算计的东宫多待, 又怎忍心顾辛夷在宫中虚耗光阴。

  太子妃的身份,对她来说不是荣耀而是束缚。

  郑景昭愿意等, 等顾辛夷在军中闯出一番天地,等她回眸时看到自己。

  女子从军容易受到冷眼和偏见,晋升之路更是充满艰难险阻。郑景昭能做的就是替顾辛夷扫清障碍, 不让她的功劳埋没——以她的本事, 建功立业并不难。

  离别在即,郑景昭收起复杂心绪, 解下腰间佩剑,送给顾辛夷:“今日一别,不知再见何日。这是孤的佩剑长天,今日赠给三小姐,愿你旗开得胜,早日凯旋。”

  长天剑位列十大名剑之首,是当世有名的神兵利器,江湖人对它趋之若鹜。

  但它失踪近百年,谁也没想到,它会在病弱的当场太子手中。

  剑鞘上镶嵌着光华流动的宝石,剑身上雕刻着华丽的游龙祥云纹样。单从外表看,长天很容易被认成一把用来装饰的剑。

  “殿下,这份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顾辛夷推辞,郑景昭皱眉:“难道在你心里,孤的性命,还不如一柄宝剑?宝剑赠英雄,莫让宝珠蒙尘。”

  “恭敬不如从命,多谢太子美意。”

  顾辛夷双手接过剑,冰凉的剑身上,依稀还残留着郑景昭掌心的温度。

  风吹起郑景昭两侧鬓发,他清贵的面容,多了几分凌乱美。

  “北行漫漫,一路珍重,到边城后,记得给孤写信报平安。”说到写信时,郑景昭红了脸。

  他怕顾辛夷看出他的心思,又怕她完全不知自己的心思。

  顾辛夷又怎会看不出太子淡定从容下,隐藏的紧张和纯情。

  她解下自己的佩剑换上长风,将佩剑递给郑景昭:“殿下,这是我的剑,还请您收下。”

  送香囊、玉佩太暧昧,想来郑景昭也是明白这点,所以送了剑。

  他接过剑,只觉掌心一沉,心中某个地方似乎也被填的满满当当。

  “我会收好你的剑,等你回京。”

  郑景昭神情郑重,顾辛夷望着他的眼睛,唇角微微挑起:“时候不早了,殿下请回吧。对了,我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它叫——秋水。”

  话毕,她身姿轻盈的跃上小毛驴,头也不回的离开。

  郑景昭站在原地,目送顾辛夷身影渐行渐远,指尖从冰凉的剑鞘抚过,耳畔回响着她的话。

  秋水剑,长天剑,秋水共长天一色。

  她说自己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叫“秋水”,真的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郑景昭紧握剑身,唇角挑起,眸中绽放出灿烂笑意。

  …

  大雪飞扬,入目所及一片荒凉。

  抵达边关时,已经是冬日,顾辛夷穿着单薄的蓝衫,骑着小毛驴,优哉游哉的走在路上。

  群山银装素裹,天地茫茫然连成一片。雪光太亮,容易引发雪盲症,顾辛夷不怕这个,一双明若星辰的眼睛,惬意的打量四周。

  官道上没什么人,路边每隔十几里,就会有一间简陋的茅屋,这是给路人临时取暖用的。

  茅屋简陋,但里面放了火折子和干柴,要紧时候可以救人性命。

  远处村落一片寂静,这样冷的天,如非必要,老百姓通常不会出门。

  离边城大门还有二十多里路,官道附近的村落,渐渐多了起来。

  天寒地坼,小毛驴在灵气的滋润下,不仅没瘦还胖了许多,撒蹄狂奔时,只留下一道模糊的残影。

  不过通常情况下,怕不小心吓到别人,顾辛夷不会让元宝跑那么快。

  临近边关,为了解边境百姓的日常生活状态,她特地放慢行进速度,每到一个村子都会停下歇歇脚。

  顾辛夷容貌秀丽,穿着打扮和五官轮廓,都是大平国人模样,村民对她十分热情。

  村子里不全是大平国人,每个村都会有几个,因为各种原因混了胡人血脉的面孔。他们无论在大平还是胡人部落,都是受到排斥的存在。

  两个民族间充斥着血海深仇,城外的村子,几乎每个都被胡人骚扰过。

  这种情况下,又有谁能毫无芥蒂的接纳混了胡人血脉的孩子,尤其看不起那些自愿嫁给胡人又被抛弃女人生的孩子。

  胡人将汉人视为两脚羊,自然不喜欢体内流着汉人血,五官也像汉人的混血儿。

  顾辛夷住在村口姓丁的一户人家里,家里一共三口人,婆婆和守寡的儿媳,一起照顾刚满十岁的孙子。

  孙子叫丁满福,因为家贫生的格外瘦弱,头发稀疏,跟外人打交道时有些怯懦。

  他不敢和顾辛夷说话,蹲在院子里,目不转睛的盯着元宝,眼睛里满是好奇。

  丁满福穿着打了好几层补丁的冬衣,冻得瑟瑟发抖,被亲娘宋氏看到,心疼的骂了句:“兔崽子,不冷死你,快进屋烤火。”

  丁婆婆正在烧水给顾辛夷解乏,听到儿媳的话,探着脖子喊;“小福子,来奶奶这儿吃烤饼,别在雪窝里蹲。”

  宋氏端着一碗萝卜白菜素丸子汤,放到桌子上,不好意思的对顾辛夷说:“今年收成不好,家里就这些,让您见笑了。”

  “谢谢大姐,听说西北这边雨水少天气冷,经常遭旱灾,日子不太好过吧。”

  宋氏将筷子摆好,坐在板凳上,手抓着袖子,满面愁容:“谁说不是呢,今年比往常要旱一些,青稞和小麦长得都不太好,好在去年和前年收成还不错,紧紧肚皮日子还能过。只要……”

  说到这里,宋氏脸上露出恐惧神情:“饿肚子不要紧,就怕胡人又跑来抢粮食糟蹋人。当初孩儿他爹,就是被胡人杀死的。”

  说到杀害孩子亲爹的胡人,宋氏的紧咬牙根,恐惧中带着恨意。

  “别怕,有守军在,胡人不敢轻易犯境。”顾辛夷好心安慰宋氏。

  丁婆婆端了盆热水,领着沉默局促的丁满福进了屋子,顺口接到:“嗐,那些该死的畜生狡猾的很。城外有很多村子,守军不能一个个把守,每隔两年都要被糟蹋一个村子。”

  “他们每次来,不但烧杀抢掠还放火烧村,唉,这样的畜生,老天怎么不降一道雷劈死他们。”

  丁满福听到奶奶的话,肩膀微微缩起,眼神里露出恐惧神情。

  “婆婆您说的对,依我看对付胡人就不该客气。他们敢犯大平边境,就要领着大军打回去,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不敢再打抢掠的主意。”

  胡人放牧,汉人种地养蚕,各有各的营生。

  如果他们愿意用肉食和皮料,换粮食和布匹,两边未必不能和谐相处。

  但胡人仗着地理优势,只想找机会抢掠,不要老老实实靠做生意交换物资。

  丁婆婆听了顾辛夷的话,抬头看了她一眼,笑着问:“小姐一看就是贵人出身,这打仗哪有那么容易。胡人擅长骑马,打劫了村子就跑,实在招人恨。”

  当地老百姓被胡人折腾怕了,对于彻底赶走他们已经不抱希望。

  顾辛夷低头喝了一口丸子汤,味道有些淡,汤里带着一丝苦味儿,应该是用了杂质比较多的盐。

  这年头食盐提纯技术落后,只有达官贵人和富裕人家,才能吃得起细盐,又称雪花盐。

  民间不得私贩食盐,顾辛夷打算找机会,将食盐提纯技术推广,让百姓也能吃到质量高的盐。

  丁满福看到顾辛夷喝汤,含着手指,喉咙不自觉的发出吞咽声。

  看到孙子馋成这样,丁婆婆转身进厨房,端了一碗明显稀了许多的白菜汤给孙子:“给,小馋猫,瘦的跟竹竿一样,胃口倒不小。”

  丁满福接过碗,蹲在地上吸溜吸溜的喝起汤,满足的像只小动物。

  顾辛夷借宿时,给了丁婆婆一块碎银子。

  对于丁家来说,这就是一笔飞来横财,婆媳两人将她当菩萨一样供着。

  丁满福年纪还小,人懵懵懂懂的,还不知奶奶和娘拉扯他长大成人有多难。

  一碗汤见底,外面突然传来锣鼓声,有人扯着嗓子大喊:“快跑啊,胡人来了,大家快跑。”

  丁婆婆脸色骇然,手中炕烧饼的箩筐掉到地上,焦黄的烧饼滚到地上,沾了泥土。

  宋氏直接吓软了腿,手扶着桌子,脑袋像被锤子砸了一下,只觉头晕目眩,天旋地转。

  当初胡人到村里劫掠,村子里的男丁手持锄头、斧子和菜刀拦他们,让老弱妇孺有机会逃走。

  后来朝廷的军队赶过来,胡人被赶走,他们陆续回了村子,发现负责挡胡人的男人们几乎死光了。

  宋氏的丈夫,脑袋被砍掉,身子几乎被劈成了两截,现场血腥的惨不忍睹。

  打那以后,村子里太平了几年,宋氏一心盼着福满早日长大,娶个媳妇儿,多生几个孩子,家里也能多些人气。

  如今听到胡人来的消息,她心中涌出深深的绝望。

  丁满福手中碗掉到地上,摔成两半,紧抓着宋氏的衣裳:“娘,是吃人的大虫来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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