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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这就是意姐儿取了粗麻布熬夜缝制的物什?韩薇娘心下思忖,暗暗决定无论看见什么, 都要极力夸奖, 不能让女儿难受。

  这样想着,韩薇娘将手上的粗麻布展开, 却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物件, 这粗麻布展开后很像一个人的手掌, 连五指的位置都做了出来。

  是了,这便是沈意冥思苦想一晚上,做出来的古代版劳保手套。

  “意姐儿, 这是手套?”韩薇娘困惑地问道。这物什很像富贵人家冬天用来御寒的手套, 不过手套都是由皮毛制成, 大拇指和其余四指分开,将整个手掌包裹的严严实实,像这样手指根根分明的样式,韩薇娘还从没见过。

  “是哩。”沈意使劲点头,被风吹得红扑扑的脸上露出了两个小小的梨涡:“我按照阿娘手的大小做了这双手套,这样阿娘就不用担心被划上手了。”

  握着韩薇娘的手伸进手套,即使针线活做的很是粗疏,走线很是扭曲,但手指伸进去也是严丝合缝,套上后完全不影响手指活动。

  韩薇娘很是惊醒,正待夸奖,突然感觉不对之处。

  这织娘经年和布料打交道,手一沾上便觉不对:“意姐儿,这里头不是粗麻布?”

  “我特意在里面内衬了一层细布,这样和手接触的地方软和,而外面这层粗糙耐磨,很是经用。”

  望着沈意亮晶晶求夸奖的眼神,韩薇娘沉默了一瞬,说道:“姐儿做的真好,阿娘在集上从未见过如此的巧思,不过我们后面就要开始捻弄织布了,都得用到指甲。”

  这,沈意也沉默了,晶亮的眼神也黯淡下来,这就是分指手套一直没有出现的原因么。

  织娘对手很是爱惜,几乎不会亲自动手剥麻,找来剥麻的人大部分都是有着一股子力气的粗人,他们无需护着手,很是不必要花这钱。

  “不过姐儿这个手套,在剥麻的时候能起大作用,我给你阿父做上一副。”沈意低落的神色将韩薇娘的心都看疼了,忙许诺哄道。

  沈意恹恹不语,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垂头丧气跟着韩薇娘将剥好的苎麻皮漂洗干净,又将一片片的麻片用指甲盖劈成麻丝,细细的麻丝很是纤细,好似一碰便断,又取来几根麻丝捻成麻线,再将这些捻好的麻线卷成蚕茧一样的小团缕,这便是麻线了。

  一天的功夫下来,韩薇娘手把手教着沈意如何漂洗,如何劈丝,又如何捻线,母女俩人一天下来也就卷了两卷麻绽罢了。

  韩薇娘看了眼天色,暮色苍茫,视野也变得昏暗,细细的麻丝垂在空气中,很是需要睁大了眼仔细搜寻才能看见,便干脆地停下动作,揉着腰从小板凳上站起来,招呼着沈意家去。

  锁好后院的门,韩薇娘拿上一碟糕点示意沈意去谢家接人,而她自己则进了厨房准备这一日的哺食。

  沈意进谢家门的时候,沈昭正在院子里跑得欢快,林娘子裹着披风,缩在椅子上看着沈昭跑动笑得温柔。

  “干娘,昭哥儿真真淘气,很是累着你了。”沈意递过糕点,愧疚地说道。

  林娘子拿起一块桂花糕,招手将沈昭叫了过来,给沈昭擦着汗,怜爱地说道:“我们昭哥儿可乖哩,一点也不让人费心。”

  擦完汗,笑眯眯地将桂花糕掰了一小半递给了沈昭,沈昭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一点也不用人哄。

  “再说了,愈哥儿忙着岁考,我这一天天的一个人在家里实在没趣,昭哥儿虽然活泼了些,但从不往外跑,轻易也不哭嚎,带起来很是省心,我这日子过得也有了些滋味。”

  说着,林娘子又咳了起来,很是咳了一阵才平复下来。

  见到沈意难掩担心的眼神,林娘子不在意的挥手:“这都是老毛病了,不碍事的。”

  沈意关怀了几句,又去将谢家的灶火点燃,便牵着还意犹未尽的沈昭回到家中。

  韩薇娘手脚麻利地烧着菜,沈意也赶忙过去帮忙,厚切的咸肉早已在凉水里浸泡除去咸味,上好的排骨也已然焯水熟透,从水里将咸肉和排骨捞出,和着冷水放入炖锅炖煮。

  冬笋切成薄片放入瓷碗中,锅烧至发红倒入菜油,茱萸花椒葱姜蒜等料头煸炒出香味,待油彻底烧热后放入腌制好的鸭胗爆炒,浓烈的香味便由热油激发开来,待鸭胗熟透,再取一半的冬笋,加入调料翻炒几下便可出锅。

  这时炖锅里的汤水也沸腾很久,咕嘟咕嘟地泛起奶白气泡,剩下的冬笋焯水后放入炖锅,冬笋很好的吸入了肉食的油脂,汤里不见油腻,笋却格外可口。

  一菜一汤做好后,沈意又思索片刻,去了暗房里,将自家发起的豆芽摘了一把,加入蒜泥花椒炒香,素菜便也有了。

  母女俩通力合作,晚上的饭菜很快便做好了,这是已然夜幕低垂,沈荣走进家门的时候正好闻到厨房里散出来的烟火味道。

  抽着鼻子走进堂屋,沈昭正骑着竹马从左跑到右,又从右跑到做,藕节似的胳膊腿有力的撞击着地面,沈荣眼角的纹路都舒展了开来,一个健步便将沈昭抱起架在肩上。

  “飞,飞。”沈昭也不害怕,拍着手直乐。

  这样的日子,却是沈荣在好多年前从不敢想象的美好,万家灯火里有这么一盏为自己点亮,在外辛劳一天后,娇妻爱子笑意盈盈地迎接。

  揉了揉眼睛,将突然涌上的湿意擦去,沈荣咧着嘴抱着沈昭:“昭哥儿,走,去看看你阿娘和阿姐做什么好吃的了。”

  半途中便碰见了端着饭菜的两人,韩薇娘白了一眼:“杵在这干什么哩,还不快端菜。”

  沈荣乐呵呵地将菜全接了过来。

  饭毕,盘光碗光,一点也没有剩下来,就连沈昭都吃的满嘴流油,沈荣摸着肚子靠着太师椅里,就见韩薇娘将他的手拉过去,比划了几下,随后便就着烛光开始裁剪起来。

  “薇娘你这是做什么哩?”沈荣诧异地问道。

  韩薇娘手下没停,只敷衍应道:“等等你就知道哩。”

  韩薇娘的针线活是做老了的,不想沈意缝的歪歪扭扭还费时费力,韩薇娘手上的针好似有了自己的意识,上下翻飞徒留一片银光闪烁。

  没多久,韩薇娘便将缝好一只,递给了沈荣:“意姐儿心疼里剥麻伤手,特特想了这么个古怪的手套,我今日试着剥了一点苎麻,效果确实不错。”

  听韩薇娘这么一说,沈荣不由地凑了过来,在跃动的烛光下拿着手套反复打量,眼里精光四射,不知在盘算什么。

  沈荣的盘算,沈意是一概不知的,依旧勤勤恳恳地跟着韩薇娘学着织布,一段时间过后,在绩麻上也成了熟练工,不再像一开始那样磕磕绊绊惨不忍睹,韩薇娘这才点头同意,带着沈意上织机织布。

  在沈意将将接触到织机的时候,沈荣回家也带来了好消息:“意姐儿前段时间做的这个手套,你们还记得么?”

  韩薇娘笑着点头:“当然记得,意姐儿心疼我们特特做的,怎么会忘。”

  “这个手套,我带去了织染局里给那些做粗活的人看,都说很是好用哩,这些日子里,织染局里好些人都按这样子做了戴上,干活速度都快了不少,上面老大人知道是我们家做的样式,今日特特赏了我一两银子。”沈荣红光满面地说道。

  “当家的,真的么?”韩薇娘也很是激动,连连追问。

  沈荣从怀里掏出一粒洁白的银角子,小心地放在桌上:“我唬你干嘛哩,这银子我都带回来了,这不仅是银子,更是一份体面。”

  韩薇娘忙凑上去,爱不释手的把玩了半天,又招呼沈意来看。

  沈意也配合的低下身子。

  “意姐儿不用这时看。”沈荣大手一挥,顶着韩薇娘吃人的眼神说道:“这个样式是意姐儿想出来的,这银子理当由意姐儿收着。”

  随即恋恋不舍地将银子递给了沈意,一脸心痛。

  沈意无奈:“我年岁小,还是阿父收着哩。”

  沈荣不断瞥着银子,但义正言辞:“不行,说了是姐儿的,就是姐儿的。”

  沈意更加无奈:“那阿父换一块银子给我哩。”

  沈荣强忍心痛:“换个银子就没这份体面了。”

  沈意也没别的办法了,只能在沈荣留恋的眼神中将银子收入了荷包,赚到了她在这个时代的第一桶金。

  在沈意忙着织布赚钱的时候,谢愈也没停着,每日里鸡鸣则起,深夜才歇,全力准备着岁考。

  果然苦心人天不负,在这一年的岁考中,谢愈一鸣惊人夺得头魁。

  作者有话说:

  更新啦,谢谢支持。

第61章

  “咚、咚、咚。”鼓楼的鼓声响起, 催促着奔波的人们尽快归去,在这鼓声之下,谢愈终于和为他启蒙、教他学识的周夫子告别了。

  “日后你去了府学, 天地更为宽广, 切勿画地为牢。”黄梨木桌案旁,谢愈执弟子礼恭谨而立, 周夫子肃着脸谆谆叮嘱。

  谢愈恭敬应诺。

  周夫子定定看了谢愈好一会儿, 这个学生是他教过的最聪明, 也最有灵气的孩子,但慧极必伤,愈是这样他愈担心,思想想去说道:“你我师徒一场, 我再赠你一字,退之, 日后遇见事情, 且记住退一步海阔天空,别将路往窄里走。”

  谢愈红了眼眶, 躬身行礼, 一拜谢传道受业、二拜谢品格养成、三拜谢人生指引。

  周夫子端坐不动,受了这三拜, 待谢愈直起身, 他的眼眶也微微泛红:“愈哥儿, 科举之道终是孤独,人生多艰无人能伴你同行,望你长存赤子之心, 一路坦途。”

  就这样, 谢愈离开了学习了十来年的私塾, 从此天高海阔一路翱翔。

  周夫子站在门口,目送着自己最为得意的学生离开,有不舍,有担忧,更多的还是浓浓的骄傲,直到谢愈走过转角,身子彻底

  谢愈,现在也可以叫做谢退之,顶着逐渐暖和的夜风,满心惆怅地回到了家里。

  谢家此时却是灯火大亮。

  林娘子将家里的灯具全部找了出来,灯笼从大门口挂到了厅堂前,油灯蜡烛也全部点亮,厅堂里很是亮堂。

  灯笼里的烛火在夜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烛影时短时长,惹得人的影子也跟着晃荡,见到橘黄灯光下站在门口等着的沈意,谢愈心里头的怅然和忐忑一扫而光,满心满眼里只有着眼前这人。

  “愈哥儿回来啦。”沈意欢喜的笑着,拉着谢愈跑了进门,明明这是谢家宅院,沈意却自在的恍如自家。

  到了堂屋,林娘子正笑意吟吟地端着菜放在了桌上,连往日了苍白的脸色都红润了许多,精神头格外的足。

  沈昭迈着小短腿,蹒跚地跟着林娘子的脚步转悠,白胖的小脸肉嘟嘟的,眼睛被笑意遮挡,看着格外讨喜。

  沈荣和韩薇娘端坐

  “阿娘,今天这是?”谢愈困惑不已。

  “愈哥儿岁考夺得头筹,自是要为你庆祝一番。”林娘子笑得心满意足。

  孀居了大半辈子的妇人,这一生的寄托都在这独子身上了,好在谢愈争气,做的比她能想象到的最好还要好,这辈子已经值得了。

  红烧狮子头、蟹黄豆腐、大煮干丝、松鼠桂鱼、清蒸刀鱼、鸭血粉丝、赤豆元宵、当然还有金陵人少不了的盐水鸭,满满当当摆满了桌子。

  见到这满桌的菜色,其中几道还是韩薇娘和沈意的拿手好菜,暖流在谢愈心间拂过。

  待几人在桌上分席坐好,林娘子夹了一个狮子头,放入谢愈的碗中:“愈哥儿读书辛苦,好在学业有成,我也能向你阿父交代。”

  沈意心中一跳,这大喜的日子林娘子却作此哀言,这征兆不吉。

  见谢愈起身谢过又坐了下来,沈意忙挽起袖子,夹了一筷子干丝放进林娘子碗里,笑意嫣然:“干娘,你尝尝我的手艺,这是我在书里翻到的南边菜的做法,试试合不合你意。”

  沈意的打岔将林娘子从愁苦回忆中拉回,戚色隐去复又欢喜:“意姐儿手艺自然是好的,都多吃点。”

  “吃,吃。”沈昭拍着手重复,惹得一桌人拍桌直笑。

  “才多大的人,勺子都用不利索,就惦记着吃了。”韩薇娘亲昵地点着沈昭的脸颊,舀起一勺豆腐喂了过去,沈昭没一会儿就咽了下去,扯着韩薇娘的袖子撒娇。

  一时间桌上欢声笑语,杯盘里的菜渐渐消失。

  月亮隐入云层,天空恍如被幕布覆盖,夜得深沉。夜归人的脚步声响起,惊起几声狗吠,谢家的晚宴终于结束。

  桌上杯盘狼藉盘光碗清,诸人心满意足地放下餐箸,这时候,谢愈终于将忍了一晚上的话说了出来。

  “今日里我和夫子告辞的时候,夫子给我赐字了。”少年人的脸上带着憧憬,更带着被认可的喜悦。

  “好!”沈荣大喝一声,当世字也不是轻易便可取的,普通人多是用着出生时取的名字过了一辈子,字更多是读书人的象征,少年郎有了字,意味着在其他人的眼中,他足以担负起家庭的重任了,当然也有那些富户附庸风雅,持重金上门请文人取字,但这行为一般为人讥笑。

  更别说谢愈的字还是周举人取的,谁不知道,周举人对于为人取字格外挑剔,昔日里东门的王皮匠捧着百两白银求取字,周举人只挥笔写下玻?二字,一钱不取的离开。

  待被询问此字何意,周举人只捋着胡须淡淡道:“此为东门王皮匠,和他最是相符。”

  就这样一个人,主动为谢愈取字,足以见到对其的偏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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