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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 cassie_hao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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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
作者:江陌南
文案
男人夜里来白天走,大半年的夜萤连自家的郎君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肚子里的孩子连爹是谁也不知道!什么鬼?走婚?原来古代如此开放么?穿越女遇上急于生娃王爷的搞笑爱情种田经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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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走亲第一夜
“还要喝点水吗?”
一个低沉粗嘎的男人声音就在耳边响起,声音平淡无奇,不带感情,却犹如炸雷一般,让夜萤身体一抖。
什么鬼,自已是在哪里?为什么伸手不见五指?太黑了吧?到处一点光亮也没有,简直象掉进了墨缸里。
“我……”
夜萤想说我这是在哪里,却发觉自已的喉咙嘶哑干涩,好象要裂开一样,根本发不出成形的声音来。
“脖子没有被勒断,放心,你还能说话,只不过要休养两三日。”
粗嘎的男声再度响起,似乎能看清她的举动。
夜萤极目四望,牵扯得脖子上一阵阵疼痛,终于,她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能看清屋内的影影绰绰。
最惊悚的是一个男子,他就坐在自已躺着的床边,手里似乎还拿了个碗。
夜萤一时有点懵圈,自已不是在采访江南市今年第三号台风龙王的现场吗?只记得她正站在海堤边正兴奋地对着镜头直播,突然听到大家一声惊叫,然后她便被身后几十米高的海浪卷入水中……
眼睛再睁开,就到了这里。
不对劲。
“上吊的滋味不好受吧?既然你没死成,说明这是咱们命中注定的姻缘,娘子,你就乖乖从了我吧,我以后会对你好的。”
粗嘎的男声说完,把碗放到边上,竟然俯身相就,粗砺的大手覆到了她的脸上,地在她脸上盘恒摩挲良久,沿着她嫩滑的脖颈向下继续摸索前行……
夜萤想要打掉这只恶心的手,但奈何全身没有力气。
这时候,原主的记忆忽然“倏”地涌入她的脑海中。
坑爹的,她竟然真的是穿越了。
而且穿越到了古代鸟不拉屎的一个叫柳村的小村子里。
原主家里收了村里大龄剩男吴大牛的十两聘银,便把原主许给了吴大牛。
今天是吴大牛上门走亲的大喜日子,名字同样叫夜萤的原主万般不情愿许给吴大牛,竟然瞅了个空上吊了。
家人发现后,七手八脚把原主救了下来,却不知原主一缕芳魂已经消逝,采访失事身亡的夜萤占据了原主的身躯。
信息量太大,夜萤一时有点发懵,所以当她感觉胸前一阵不对劲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吴大牛的手已经探进衣内……。
“住手。”
夜萤努力含糊不清地道。一瞬间,夜萤羞愤难当,若不是不能说话,、你怎么不去死等等这些词肯定倾泻而出。
但是原主的身体因为上吊受了损伤,导致现在她只能象死鱼一样一动不能动,只不过嘴里还能喃喃吐出一些含糊不清的词罢了。
“娘子,你我都成亲了,早晚要做这样的事,我会小心怜惜的。”
吴大牛声音并不好听,低哑中带着粗砺,好象喉咙里夹了把砂子似的。
“呃,你先把油灯点上,我要看看你。”
夜萤总不能连对方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就委身于他吧?其实夜萤这么做主要是想拖延时间。
吴大牛犹豫了一下,才有点不情愿地道:“好。”
说完,吴大牛真地放开夜萤,然后“吱嘎吱嘎”地起床,“嚓嚓”好一会儿,才用火镰点上了油灯。
什么叫一灯如豆,夜萤总算真正见识到了。
就那么黄豆粒大一点的灯光,怕是连书上的字都看不清。
“娘子,你好美啊!”
这灯光一点起来,却便宜了吴大牛。看到的夜萤,在油黄的灯光下,温润如玉的脸庞,吴大牛不禁从内心发出了赞叹。
美你个毛线。夜萤在心里恶狠狠地道。
当她看到吴大牛的脸庞时,心里失望极了。
太普通了,这张脸放在人群里立即就消失了,正是所谓的大众脸,甚至根本让人在脑海里留下一点印像。
天啊,难道她以后就要和这个陌生的男人过一辈子了?
“娘子,灯也点了,人也看了,我们继续吧?”
吴大牛老实不客气,“扑”地把灯吹熄了,然后欺身上前,他的手猛地一扯,夜萤的小衣就尽数被,她只觉得胸前一凉,吴大牛的大手覆住了她的胸前,稍倾,她的两腿被吴大牛用蛮横他的腿强力分开,接着,夜萤不由地一僵,一根滚烫的烙铁贯穿了她的身体……
疼!疼死了!
夜萤无力抵抗,只能任吴大牛施为。
混蛋,畜生,吴大牛你真是牛,耕地也不是这么个耕法吧?
吴大牛不依不饶,一连又勇猛地耕耘了三、四次,直到摸到夜萤脸上湿答答的泪水后,才惊觉自已第一次用力过猛了。
“娘子,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嘿嘿,今晚是咱们第一次走亲,我太生猛了一些,对不住,以后我会小心一点的。”
生猛你个鬼,人家这是第一次,第一次好不好?能不能温柔以对,小心呵护?
夜萤一口郁气吐不出来,那叫吴大牛的男人却双手搭在她的胸前,从后面抱着她,不管不顾,鼾声如雷地睡着了。
夜萤怎么可能睡得着?
尼玛,刚穿越过来的第,就被破身了,有比她还要更倒霉凄惨的穿越人士吗?
脖子也疼,现在加上身下也疼,两种疼痛折磨着她,她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这倒是给了她一个机会来咀嚼原主的记忆。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吴大牛只是个村里最普通的老男人,眼睛小得咪成一条缝,黝黑的皮肤,唯有个子较高,换算成现代的算法,总有180公分吧,算是个人条件里最抢眼的了。
除此之外,吴大牛就再没有优点了。
因为早年穷,吴大年都25岁了仍未娶亲,是村里唯一的超级剩男。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古代,男子一般十八岁前就会娶亲成家立业,象他这样到25岁还娶不到老婆的,一般就是打一辈子光棍的命了。
没想到哇,没想到。夜萤的哥哥夜斯文在镇上赌馆输了十两银子,被人追债到门上,赌场的打手叫嚣要揭瓦拆房的。
夜萤的父亲早亡,娘亲田喜娘四处求债无门,眼看要被讨债的逼上绝路了,就在这时,吴大牛意外拿出了十两银子,愿意拿给田喜娘还债,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把夜萤嫁给他。
田喜娘和夜斯文绝处逢生,再加上夜萤已经及笄,便一咬牙应允下了这桩亲事。
夜萤一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当然不肯嫁给又老又没出息的吴大牛,竟然发狠一咬牙上吊了。
上吊后续发生的事情,就是夜萤穿越过来,她已经深刻感受到吴大牛的生猛了,实在不想再来第二遍……
可是,穿都穿过来了,而且穿的过程转瞬完成,夜萤又不知道怎么穿回去,看来,她只能咬牙坚强活下去了。
不知不觉间,夜萤也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夜萤却不知道,她睡着后,吴大牛慢慢翻身起来,俯看着熟睡的认萤,满足地一笑。
真是憋死人了……吴大牛小声嘀咕着,然后用力在自已脖子下一揭,一张人皮面具被揭了下来,面具下真正的脸孔显露出来,一张清俊高贵的脸,在夜色星光中煜煜生辉……江陌南的新书发表了,请大家多多支持哈!
第二章婚前同居
这一觉睡得酣畅淋漓,竟然一夜无梦,待夜萤睁开眼睛醒来,才发现天亮了,而身边的男人早就没了踪影,若不是身体的疼痛提醒着她,昨晚的遭遇就象一个恶梦!
夜萤动弹了一下,发现年轻就是好啊,睡了一觉,现在身体已经不象死鱼了,竟然能慢慢爬起身来。
不过脖子还是疼,不能轻松自如地转动,下身也疼,好象被一块烙铁刺穿过一样,火辣辣地疼,里面应该是受了伤,摩擦伤。
也不知道这里现在是什么季节,总之清晨起来天气还是蛮凉快的,就象江南市的初秋一样,微凉的风打在皮肤上,十分舒服。
夜萤慢慢穿戴,还好原主也是穷家小户,并没有什么千金大小姐身上复杂的服饰佩戴,夜萤摸索着把该扎的带子扎好,勉强算是穿戴整齐,头发按照原主的记忆,随便挽了个发髻。
扫了一眼室内,就知道这个家清贫如斯了。
好歹也算一间闺房了,屋内竟然只有一床一桌一凳,精简至极,连姑娘家应该有的黄铜镜子梳妆台都没有。
就在夜萤打量之际,突然,“吱嘎”一声,一直关着的木门徐徐被拉开,门闩发出沉重的喘息声。
接着,一个女高音破空杀入夜萤的耳朵:
“萤儿,我的乖女儿,你起来了哇!看,娘给你蒸了鸡蛋甜羹,快吃了补补身子吧!”
配合大嗓门进来的是一个肥硕身子的农妇,头上扎着块麻花乎乎的帕子,脸上的肉因为强挤出笑容而颤动着。
田喜娘自是心中有愧,若不是天杀的夜斯文欠了一屁股赌债,她何至于把如花似玉的闺女许给吴大牛?
吴大牛什么人?和她差不多同辈份的,她都是两个娃的娘了,吴大牛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平时赶牛路过女人堆,吴大牛就会嘻嘻傻笑着看着女人们,故意让牛在路边吃草,留连不去,眼睛贼溜溜地看着那些娘们,一付垂涎欲滴的模样。
田喜娘再粗鄙,也能看出吴大牛是借此发泄对自已打光棍的欲求不满。
可是谁想到,时势比人强,这个让她都看不起的吴大牛,竟然成了她的女婿。
田喜娘只能努力多疼女儿,把对她许给吴大牛的亏欠补上,这样心里似乎才能好受一些。
“放着吧,我一会吃。”
夜萤对田喜娘一时间说不出好恶,只能淡淡地道。
喉咙竟然能发出声音了?虽然不能高声说话,但这也算是一喜了,夜萤还怕自已从此会变成哑巴了呢!
“哎,好,这是头生蛋,大补啊,你哥我都没给他吃,放凉了一会吃啊!”
田喜娘一听女儿没有不理她,心中稳妥了一些,赶紧殷勤地把那碗香喷喷的蒸蛋羹放在了看不出原色的木桌上,然后才去审视女儿现在的模样。
见女儿脸上无波无喜,但是却没有了昨天一心求死的模样,田喜娘又放下一些心。
作为农妇,田喜娘的脑回路并不复杂,见女儿没事,就当成满天阴云散去,乐呵呵地走到女儿的床边,揭开薄薄的被褥后,脸上露出了喜色。
“娘,你这是干嘛?”
那是昨晚上和吴大牛用力耕耘后的床,见田喜娘凑近脸去查看什么,夜萤十分尴尬。
“呵呵,女儿,这是落红啊,要拿到村里‘示红’的,不然,你一辈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田喜娘嘴里说着,手上利索地把铺在下面的粗布床单扯了下来,还向夜萤展示那一摊已经略略发黑的鲜血泅染之处。
夜萤一阵瀑布汗。
什么鬼?示红?不是把床单珍而重之秘密收藏到衣箱里吗?
田喜娘已经拿着粗布床单喜孜孜地出门了。
夜萤受困于身体的疼痛,根本就追不上她。
不一会儿,夜萤已经听到田喜娘的女高音在村头村尾响起,大意就是:大家来看看啊,这是我女儿昨天走亲第一夜的成果。她是如假包换的处子,见红喽!
村民们跟着一阵挺热烈的议论,群众们都是大嗓门,也不加收敛,看来“示红”这一出在古代就是和看戏一样重要的娱乐活动,于是议论的内容一句半句传到了夜萤的耳朵里,大意就是:
哟,夜家的女儿果然是个贞洁女子!
吴大牛那老光棍有福了!捡了个大便宜。
没想到吴大牛不用则矣,一用惊人!那看血痕,啧啧啧,大出血啊!吴大牛真是勇猛!
诸如此类!
点评科学、客观,言语竟然准确地拿捏到了狎呢不下流的境界。
看来,经过不知道几百年的熏陶,每一位村子里的贞洁妇女都经历这一遭之后,村人点评“示红”的水准一直居高不下。
我的天啊!原来古代这么开放?真是民风彪悍啊!
夜萤觉得万分羞耻的事情,可是经过田喜娘这么一宣扬,怎么就如此喜感呢?
而且村里人竟然也如此热衷倾情参与!
夜萤耳膜微痒,听着这些村人的议论声,她怎么有在刷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的感觉?
好吧,吃饱了才有精神好好思量今后的生存之路。
夜萤认命地拿起那碗鸡蛋甜羹,用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
哎,古代天然无污染的柴鸡蛋味道真好,香浓可口,完胜什么超市的绿色生态鸡蛋,食欲顿时被挑逗起来,夜萤三五口就把这碗鸡蛋羹吃完了。
随之,一段被原主压抑的记忆也跟着活跃起来。
夜萤这才明白,为什么天亮阀挞了一夜的吴大牛就消失了,这和村子里祖上沿袭下来的走婚制有关。
村子里也不知道哪代祖宗抽了,订下了走婚的规矩,即:
下聘礼后,一对新人不能马上举行婚礼,而是先行洞房之礼,直到女方怀孕,生下第一个孩子,才举办婚礼,搬到男方家住。
在顺利生下孩子之前,女方还和姑娘时候一样,必须留在娘家。
而且男方只能夜里出现,白天虽然能见面,但却不能住在对方家里。
当然,如果女方这辈子都怀不上孩子,也就不可能和男方结婚,三年期满,婚事自动取消,男方也不能要回聘礼,男女各自婚嫁,互不干预。
坑爹的,好现代、好时髦的规矩,这不是现代人的试婚吗?或者通俗一点叫婚前同居?
第三章女婿上门
吃完鸡蛋羹,打了一个满满鸡蛋味的饱嗝,夜萤一时间有些无所事事,不知道自已应该干些什么才好。
坐在凳子上发了会呆,她想了一下,还是依着原主的生活习性来,先整理一下自已的闺房吧。
虽然身体某些部位疼痛持续不断,但是坐着也是疼,并不能缓解,夜萤便克服着,起身拿了条帚,先把黑乎乎的泥地扫着划拉干净,然后又从木箱子里取出一块干净的旧粗布床单,把被田喜娘扯掉床单的床铺好。
做完这些,虽然天气微凉,但是夜萤仍然微微流了一些汗,加上昨天晚上吴大牛在她身上放肆所为留下的痕迹,夜萤只觉得全身粘乎乎的,很不舒服。
她便走到屋外,四下张望着,准备找个木盆,打盆水清洁一下身体。
“萤妹,你,你醒了?”
这时,一个略带着内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夜萤回头一看,睡眼朦胧,正搓着眼屎的不是原主的便宜哥哥夜斯文是谁?
“哥,你昨晚上又去赌场鬼混了?”
夜萤对这个因为赌把妹妹卖给老男人的哥哥很不屑,开口便不客气地道。
夜斯文吓了一跳,他没想到一向羞怯胆小的妹妹,今天竟然用这种口气和他说话。
可是抬眼看看妹妹脖颈上那上吊时被勒出来的青紫痕迹,夜斯文自知理亏,便好声好气地道:
“萤妹,哥哥昨天不是和你发誓了吗?再也不赌了,如果再赌,就剁掉我的手指头。我今天只是睡迟了,绝对没有去赌场。”
说完,又一付要指天划地发誓的模样。
这个渣男,坑完自已还要坑妹妹。
夜萤看不下他的样子,便使唤道:
“得了,你也别再发誓了,从此改过自新,不要再害人害已,踏踏实实做人比什么都重要。你去给我打盆干净的水吧!”
见夜萤教训之后,竟然不客气地使唤上自已,夜斯文楞了一下,他总觉得今天的妹妹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着妹妹脖颈上除了青紫勒痕之外,还有别的暧昧的痕迹,夜斯文心里暗道:女子成了妇人,或许就会是这样吧?娘亲不也一样彪悍勇猛毫不客气?
夜斯文心里打了个寒战,暗暗觉得还是没有变成妇人的女人可爱多了。
见妹妹不再提自已和母亲联手把她许给吴大牛的事,夜斯文便认命地乖乖拿起扁担和木桶,去村里的水井给妹妹打水去了。
夜斯文走后,夜萤打量了一下这幢农家小院,只见它以草为顶,垒土为墙,呈凹字形结构,中间凹进去的位置就是饭厅和厨房,两侧各是两间厢房。
没有院墙,只是用半人高的柳枝扎的篱笆围了一圈起来,当成院墙,院内一角堆着一直到檐角的干柴,显示田喜娘是个勤快的农妇;
院子另一侧放着木架,上面挂着几块抹布随风飘扬,显然是平日晾晒衣服的地方;
院子里有几只母鸡正趾高气昂地闲庭散步,不时用尖嘴啄着地上肉眼看不到的小虫……
院子后面,似乎还隐隐传来猪的哼哼声……
清贫至极!
这是夜萤对这个家的评价。
难怪十两银子就把这家人难住了,真要拿什么东西去典当抵挡一二,除了院子里那几只老母鸡和院后的猪,就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错了,还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就是她,价值十两,已经出售。
“吱扭”,篱笆门被推开了,夜萤一看到出现在篱笆门后的男人,吓得跳了起来。
不是别人,正是和她一夜欢好的吴大牛。
“你,你来做什么?”
对这个老男人,夜萤从身体到语言都在抗拒。
奶奶的,昨天晚上不能动弹被他欺负了,难道是尝到了甜头,还想来白日宣淫?
他要是敢,她就剪了他的小弟弟!
想到这里,夜萤一阵紧张,糟糕,剪刀没带在身上。
而眼前这个男人,依旧是原主印像普通庄稼汉的形象,黝黑的脸庞,一笑倒是露出一口大白牙,脸上憨憨的,身体虽然高大,却总是塌着,给人畏畏缩缩的感觉,没有男子气概。
看到夜萤,他咧嘴一笑,然后嘴巴上下吧哒了一下,色咪咪的小眼睛立马变成了一条线,似乎还在品味着昨天晚上夜萤给他带来酣畅甘美的滋味:
“我来送礼饼!”
粗嘎的声音那么熟悉,就是昨天晚上屡屡在耳边响起的声音。夜萤身体不由微微一颤,好怕怕!
送礼饼是本村的风俗,走婚第一夜后送上礼饼,表示男方对女方十分满意。
一想到自已守了16年的处子身竟然被这样的老男人夺走,夜萤一阵悲从中来,难怪原主宁愿去上吊。
可是她不成啊,她怕疼,也怕死!另外:吊死什么的,也太难看了。不光舌头会伸得老长,还可能屎尿齐流……
夜萤强忍着恶心道:“放下,你可以走了!”
不是说白天不可以住在一起嘛,赶紧给老娘滚啊!
夜萤心里暗道。
“哎哟,大牛啊,送礼饼过来了?看看,这是你们昨晚用的床单,啧啧啧,有点潮了,我晾晾,这可是要放着压箱底的。话说,我们家夜萤做你们吴家的祖妈是清清白白的,能让你在人前挺直腰杆的。”
说话间,闪身进来的是田喜娘。
她简直是自顾自话,把自家女儿夸上了天,还顺便把那块夜萤觉得羞死人的床单晾到了院子里的衣架上,偏偏那块红黑印渍的地方还特意翻面朝上,不光院子里的人看得见,就算是从院外的人经过,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当然,这就是田喜娘的目的。
也是每一户柳村人女儿走亲时不成文的规矩。
谁要是初次走亲不这么大张旗鼓的宣扬那红黑的印渍,谁家的女儿一准有问题。
虽然面对女婿的才貌十分不满意,但是喜娘心里苦,喜娘不说,喜娘只能按照村里的规矩办事。
吴大牛一点也不害躁,他还走到床单前,仔细打量了一番,他凌晨摸黑走的,根本没有机会看清楚,这会儿才是验货的正确时间。
田喜娘看到,一边看,吴大牛一边又把手放到那团印渍上,然后是一脸享受过程的模样。
田喜娘扭过脸不想再看,心里不由哀叹,我苦命的女儿哇!
夜萤看着吴大牛做的一切,只觉是眼前一黑,自已怎么嫁了这样一个夯货……
第四章慷慨的吴大牛
“好,很好。”
吴大牛笑嘻嘻地扭过头,对着夜萤全身上下又飞速扫了一遍。
溜肩蜂腰大屁股……
啧啧,果然是好生养的身材!
“哟,大牛啊,你怎么拿了这么多饼过来?带些回去吧?不用这么多。哎呀,还有一大块酱牛肉?这是烤鸭啊?大牛,你有心了!”
田喜娘不再关注吴大牛,再关注下去,她觉得自已和女儿一样,也会做出要吐的表情。
她转而关注吴大牛提过来的食盒。
食盒是村里通用的式样,以竹子编成,分成三层,每一层上面都有盖子,可以分装食物,十分方便。
田喜娘原本以为,以吴大牛的家境,能随便装点面饼来就不错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今天带来的全是惊喜啊!
除了第一层满满一屉的焦黄面饼,下面两层都是肉食,卤得黑里透红的牛肉、烤得出油的红彤彤的烤鸭,看了就让人垂涎三尺,食指大动,这份礼饼完全可以用盛大二字来形容。
这样的礼饼,在村里也算是重礼了,足见吴大牛对女儿十分满意。
田喜娘对吴大牛的态度立即热络了起来。
“呵呵,不成敬意。还有牛要放,我先走了。”
吴大牛木讷地道,讷讷地说完这些,向田喜娘和夜萤拱了拱手,佝偻着身体走出了院门。
“哟,萤儿,你看大牛虽然人长得不好看,但是很懂礼数,日后对你想必也会疼爱有加,看来,嫁给吴大牛也不错啊。”
田喜娘暂时被这份丰盛的大礼收买,昧着良心说起了瞎话。
夜萤好不容易忍住了吐,可是被田喜娘这些话又勾起了伤心事,正想说什么,却见吴大牛去而复返。
“岳母大人,这一分银子,给夜萤补补身子。”
吴大牛伸向田喜娘的手上,赫然是一锭小小的银子。
“要的,要的,我一会杀只母鸡,给萤儿补补。”
田喜娘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这么慷慨,喜出望外,也不嫌弃吴大牛的手还沾满了黄泥巴,伸过手一把将银子抢过来,紧紧捏在手里。
一分银子啊,他们家一年拼死累活都攒不了两分银子,这吴大牛一点也看不出来,虽然孤家寡人,清寒了那么多年,但是他省吃俭用,应该多少有点积蓄,难得的是竟然如此大方。
“那我去放牛了。”
吴大牛说着,再度走出院门,田喜娘高兴得都忘了送他。
“娘,大牛哥送礼饼来了?你快点去热一热吧?我肚子饿得咕咕叫!”
这时,夜斯文挑了水刚回来,一进院子就闻到了香味。
看到地上的食盒,夜斯文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便开口讨要道。
“吃,就知道吃!”
田喜娘赶紧把那锭小银子紧紧扣在手心里,生怕被夜斯文看到了。
这个儿子也不知道怎么的,人家说家贫出孝子,他家偏出了一个嗜赌如命的儿子,但凡家里有一文铜钱让他看到了,都能想办法弄到手,在赌桌上挥霍掉。
从女儿这次被迫嫁人的惨痛经历中,田喜娘总算有所领悟:指着这个儿子养老是靠不住的,有钱还是要自已捏在手心里。而且,儿子还没有娶媳妇呢,到处都要用钱。
“娘,这烤鸭啊、牛肉啊,不赶紧吃会坏掉的,再说,妹妹也要吃,是不是啊?”
夜斯文嘻皮笑脸地道。
田喜娘叹了口气,无奈地提起食盒,往厨房里走去,夜斯文紧随其后,走到夜萤身边,方笑嘻嘻地道:
“妹妹啊,我水挑来了,你自便吧!”
夜萤瞠目结舌地看着若无其事的夜斯文,心里愈发认定了这就是个渣男,如果昨天晚上夜萤真死了,夜斯文哪怕当下伤心,过两天估计就会仍旧元气满满,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
夜萤从墙角的脸盆架上拿了个干净一些的木脸盆,走到水桶边,正准备舀水,却看到水桶的倒影中,映出自已陌生的脸孔。
夜萤倒抽一口冷气,还好倒影不象镜子一般清晰,否则,第一次猛然看到自已的真实面目,她肯定会吓得大叫一声,扔掉手里的木盆。
镇定了一下,夜萤又凑近木桶,仔细打量,勉强看清自已的模样。
鹅蛋脸,饱满的额头,乌黑的长发,眼睛好象还挺大的,高挺小巧的鼻子,樱桃小嘴,再细看身上的皮肤,难得的是一介村姑,竟然皮肤白白嫩嫩的,完全符合古代美女的标准。
鉴定的结果:一朵娇嫩的鲜花插在一砣大牛粪上。
夜萤叹了口气,用葫芦瓢舀了水倒进脸盆里,回到闺房内,把门死死锁上,这才用一块平常擦身的细布在脸盆里浸了水,拧干,褪去身上的衣衫,细细擦洗起来。
这该死的吴大牛,深耕起十两银子的地来果然不遗余力,除了脖子上上吊时绳子勒的青痕,胸前包子上赫然惊现一个五爪印,大腿两处内侧也有青紫的痕迹。
夜萤把身体都擦拭一遍,这才觉得全身都舒服了,又打开木箱,从不多的简单衣物中找了一件月白色的衫子和粗布长裤穿上。
衫子是高领的,正好遮住脖子上吓人的勒痕。
果然是天生丽南难自弃,人长得漂亮,随便穿什么都好看。
夜萤泼水的时候,又借着木桶里的水影打量了一番自已,比起穿越前的皮囊,这具漂亮多了。当美人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萤儿,来,娘把面饼热好了,还做了个木耳豆腐汤,也快晌午了,就当午饭来吃了。”
见夜萤换洗好,田喜娘赶紧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叫唤。
这时,正好又有三、五乡人经过夜家的院子,看到院子里晾的床单,登时停下脚步,还交头接耳说着什么。
夜萤懒得伸长耳朵去听,无非是和之前“哇,好多血啊”差不多的内容,可是这样的议论衬着吴大牛这个人的蠢样,却让夜萤觉得羞愤难当。
她赶紧装着没看到院墙外的乡邻,低着头往厨房里躲去。
一进厨房,倒是一股食物的香味扑面而来。
厨房的四方桌上,中间是一叠香喷喷、热呼呼的金黄面饼,切得薄薄的牛肉片堆在另一个盘子上,烤鸭则被大卸八块,一个鸭腿已经被夜斯文放进嘴里了……
看到夜萤进来,夜斯文含混不清地道:
“妹妹,快吃,香着呢!”
第五章确立古代的人生奋斗目标
论起来,除了把夜萤卖给吴大牛这件事做得极不地道外,平时田喜娘和夜斯文对夜萤还是不错的。
除了吃喝上不苛待她,呃,也没有什么好苛待的,大家一样一日三餐野菜汤杂粮饼子。
在农活上,也是田喜娘和夜斯文承办了大部份,夜萤的主要份内工作是他们下田时,给他们做三餐,送到地头。
这样的农家女,在村子里便算极得宠的了。
此时有了好吃的,田喜娘和夜斯文又有了歉疚之意,自是更加殷勤相待。
不过夜萤一想起吴大牛方才手在他自已身上乱摸的举动,便立马对香喷喷的美食失去了食欲。
田喜娘左劝右劝,夜萤勉强吃了一个鸭腿,几块牛肉,这还是看在那两样是镇上馆子买来的,未经了吴大牛手的份上。
田喜娘只当女儿心中还在别扭,所以食欲不佳,也就没有强劝,反正面饼还有很多,牛肉和鸭肉一时也吃不完,留着后面再慢慢热给女儿吃。
“女儿啊,王财主雇人采茶,后面五六天我都不在家里,要住山上的茶寮里,你在家,要关紧门户,鸡鸭和猪都要记得喂。还有你,斯文,千万别再去镇上的赌场了。”
田喜娘交待着,一脸恨铁不成钢,长长叹了口气。
夜斯文低眉顺眼,吃了一次大亏,折了一个妹妹,他当然懂得收敛:
“知道了娘,我不会再去的,再去我就剁了手指头。”
面饼和牛肉满满地塞在嘴里,夜斯文说话都含混不清了,腮帮子鼓起了一大团。
夜萤不吃,夜斯文可不会放过这大块吃肉的机会,他又没有看到吴大牛的手在自已身上乱摸,就算看到了,也抵不住美食的诱惑。
倒是夜萤好奇了,这个时代有茶了吗?什么茶?
作为记者,夜萤以前长期跑过茶叶一线的报道,对茶了解甚多,更晓得茶的历史,始于神农,兴于唐宋,若是知道现在这个年代有什么茶,就能大体知道自已穿越到了历史上的什么年代。
“娘,王财主家的茶园产的是什么茶?”
“青钱柳茶呀,你往年还和娘去采过,连这都忘了?”
田喜娘疑惑地看了夜萤一眼。
青钱柳茶是什么鬼?夜萤表示她喝过铁观音、佛手等乌龙茶系的茶,也喝过祈门红茶、西湖龙井、安徽毛峰……就是没喝过叫青钱柳的茶。
不对,记忆中有画面闪回。
夜萤仔细回忆,这才发现,原来青钱柳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茶,而是从青钱柳树上摘的叶子,再掺以某些中草药,烘干后制成的药茶。
这种茶主要卖到城里,有降血脂、凉血的作用,青钱柳每年秋天开始落叶,王财主家的山林里种了大片的青钱柳,所以每逢这个季节,就会招募村里人去帮他采青钱柳叶子,制成药茶出售。
上山帮王财主采茶,这也是田喜娘往年秋天赚点零用的主要来源。
看来,要从茶叶来判断自已身处哪个朝代不现实了,但是直接问的话,一个往日里不谙世事的村姑如此发问未免显得太奇怪了,夜萤只能把这个疑惑默默埋在心底。
其实,想要了解身处哪个朝代,最主要的是夜萤想根据自已对历史的了解趋吉避凶。
天杀的,可别碰上什么战火纷飞的朝代,屠城、饥荒,女人和小孩被当成四脚羊活活宰杀吃肉,这样的历史不要太多,中了头彩穿越来,一不小心丢了小命,那多不值得啊?
不过看这个小村子暂时还挺祥和的,夜萤权且把这个疑问埋在心底,准备有机会再打探一二。
既已打定主意,夜萤便对田喜娘道:
“娘,你放心去吧,家里的事,都包在我身上。”
“如果做不过来,可以让大牛来帮忙,我看他一把力气还是有的。”
田喜娘这是有意多提携吴大牛,好让夜萤对他少些抗拒心理。
反正生米都做成熟饭了,女儿这辈子是跟定了吴大牛,虽然他是个老男人,平时看着挺窝囊的,但是只要女儿有心调教,人还是会变的。
吴大牛主动送来的一分银子,让田喜娘看到了一点希望:老夫少妻,吴大牛看表现是个知冷知热的,也还差强人意。
一想到要和素不相识的男人过一辈子,还是个窝囊没用的,夜萤又一阵悲伤,不过,她还是默默地点了点头道:
“晓得了。”
和吴大牛今后要怎么走,这得从长计议。最恨的就是昨晚全身无力,让吴大牛夺了清白,这在古代可是要命的,等同于自已身上已经一辈子烙下吴家娘子的标记。
除非,除非这三年内自已不会怀孕,那就不用成亲,两个人各自一拍两散……而且,夜家还不用把十两聘银还给吴家。
慢慢理清思路,夜萤开始有了在古代的人生第一奋斗目标,那就是:加强避孕准备“离婚”。
“我去喂猪了,萤儿,你去把碗拿到井头洗洗。”
田喜娘也是心思大条的,见女儿已经没有了昨天上吊寻死觅活的气势,又觉得她看上去也没有什么难受的表情,便以为女儿已经没事了,开始指使她做事。
穷家小户的,又不是富户千金,女儿哪有那么金贵?
洗碗这种事,又不可能让夜斯文一个大男人去,屋后猪圈的肥猪已经饿得哼哼叫了,田喜娘随口象往常一样差遣女儿。
夜萤把碗筷收拢在木盆里,端着沉重的木盆往村里公用的水井走去。
这个村子不大,只有一百多号人,因此村里人共用一口水井,全村人吃水、洗涮全仗着这口井,井边一天到晚都有人影晃动,十分热闹。
夜萤到井边时,发现这时候和她一样出来涮碗的大婶们不在少数,看到夜萤,便有好事者笑嘻嘻地凑上来问道:
“萤儿,吴大牛那事还行吧?听说他憋了20多年,那家伙肯定憋得比村头的公狗还要勇猛,你昨晚上受罪了吧?”
夜萤大窘,这事能拿出来公然讨论的吗?只能默默。
但是夜萤还真是小看了这群八卦大婶的战斗力,一问不成,知道她脸皮薄,继续撺掇道:
“这女人啊,结婚前是金奶,谁也摸不得碰不得,结婚后是银奶,嘻嘻,为什么这么说你已经知道了,待生了孩子后啊,就成了狗奶了,随时拿出来奶孩子,一点都不值钱了。
你现在都是女人了,不要太害躁了,说说你们走亲的事,嫂子们没准还能给你支支招!”
第六章救命恩人
支招?主要还是想听房吧?
夜萤能想象这些八卦大婶此时个个心里支楞着小耳朵,试图从她嘴里扒出两个人各种姿势的模样。
若是夜萤还是原主,此时肯定羞得脸能淌血了。
谁也不知道,夜萤已经换了芯,十来年记者职业生涯的经验,让夜萤处变不惊,她嘻嘻一笑淡定地道:
“张大婶,这种事啊,我可不好意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既然张大婶颇有经验,不如先说给大家听听,也好给我长点经验,成不?”
张大婶没想到夜萤会这么将了她一军,楞了一下,夜萤一脸坦然,没有意料中的尴尬,她见夜萤不上套,顿觉索然无味。
这种事,只有当事人羞答答的才有趣,现在当事人如此镇定从容,倒显得她有点为老不尊了,她只好干咳一声,打哈哈道:
“也是,这点破事,有什么好说的,我就是奇怪,吴大牛平素放牛为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神不知鬼不觉攒了十两银子,竟然摘了咱们村的花魁,昨天晚上,村里不知道多少小伙子心碎得睡不着。”
最后这话,若是原主听了,心内肯定会酸涩不已,就算是昨天晚上上吊一次死不成,估计这回就想跳井了。
想想超级剩男吴大牛,再想想村里那么多精壮的小伙子,哪个不比吴大牛体面啊?
夜萤在职场上摸爬滚打多年,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是真的对她好还是假的对她好,一目了然,何况这没什么见识的村妇乎?
分明是“听房”不成,故意用这话挤兑她,扰乱她的心思。
夜萤淡淡一笑,边利落地洗着自已的碗,边若无其事地道: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这个时候,她再辩解自已不想嫁吴大牛,反而更成为村里人的笑话,如此从容以对,别人反倒不好再说什么了。
张大婶讪讪一笑,收起了玩笑之心,转而和别人扯起了家常。
只是张大婶心里隐隐觉得奇怪:
夜家小妮子往常都挺腼腆的,看人也是低眉顺眼,畏畏缩缩,怎么一夜之间,好象气势凌厉了许多?说话也不再轻易上套了?
莫非吴大牛真有那么厉害,一经男女之事,夜萤便被催熟了?
夜萤洗好了碗,端着木盆往家里走去。
到底年轻恢复得快,此时不管是脖子还是两腿间的某处,疼痛的感觉已经再度减轻,这让她舒服了许多。
为了躲避村里人好奇的眼光,夜萤特意换了一件领子高的衫子,正好遮住了脖子上的勒痕,否则,又会被好奇地盘问一通。
回到家,夜斯文已经下地去了,种田汉,一年到晚都有活干,锄草、整地垄,永远干不完的活。
田喜娘正在“啪啪”地用一把破菜刀在地上的木案剁猪食,看到夜萤回来,头也不抬地道:
“猪菜快没了,你去山上摘一些吧,别太晚回来。”
夜萤顺从地拿起竹蓝,就出了家门。
往常,这样的事也是她惯作的,自然推辞不得。
提了竹篮,出了村子,再走十几分钟就到了村尾的小山脚下。
一路走来,夜萤发现这季节出产的野菜还真不少,什么灰灰菜、芥菜、蓬蒿,这些野菜,不光给猪吃,人也能吃。
只是人要吃的话,必须往精致里做,用开水先烫过苦味,再用炖了几个小时的高汤炒制,这样端上桌,称为高大上的健康美食,在夜萤的记者生涯里,屡屡被这样接待过。
万万没有想到,她会有一天沦落到要自已采野菜,并且是在一个一切未明的古代世界里。
夜萤一边苦笑,一边认命地沿路采着野菜。
可是今天她运气不太好,靠近山脚的野菜都被一早出门的村里人采光了,她看看不足于覆盖篮底的野菜,只好一路往山上爬去。
村里人都懒,能在山脚下采够的,绝不会再往山里钻,而且这座山连着后面的原始森林,偶尔也会有野兽跑错路,钻到前面的林子里来,所以村里人能不上山就不上山,只有一些大胆的猎人会单独进林子。
夜萤心思芜杂,脑子里根本忘了害怕,不知不觉,便钻到了林子深处。
夜萤并不知道,她上山之后,端翌便悄悄尾随在她身后。
看到夜萤钻到平常没有什么人进的林子深处,端翌那张清贵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无奈之色,他喃喃地念叨了一句:
“这女人是有多笨?那林子深处虫蛇猛兽那么多,真是个不怕死的。”
说到这里,端翌想起夜萤还真是个不怕死,否则,怎么会在走婚第一夜上吊呢?
端翌了解夜萤对走婚对象的不满,可是事急从权,他借用吴大牛的身份也是迫不得已的。不过,真的吴大牛自然不可能一亲芳泽,每天晚上和夜萤相会的,都会是他自已。
为了更好地保护夜萤,现在也不可能对夜萤说明真相。
在夜萤情绪不稳定的这段时间里,他只好委屈自已,多盯着夜萤了。
看到夜萤的衣角一闪,消失在林子中,端翌赶紧快步跟上……
夜萤发现,跑到林子里的好处是一路上她收获颇丰,采到了很多叶片肥厚的大株野菜,很快就把篮子装满了。
就在夜萤高兴的时候,她却不知道,危险渐渐降临。
“唰唰”,林子里,响起了可疑的声响。
夜萤停下勤快采野菜的手,直起身子,四下里瞧了瞧,并未看到任何可疑动静,也许是风吹动了树梢吧?
夜萤俯下身去,继续摘野菜。
“嗯嗯”,突然,一股带着腥气的野兽低哼声响起,夜萤抬起头一看,不由吓坏了。
只见一头长着獠牙的野猪,从林子里钻出来,正对着她不善的冲了过来。
原来,夜萤并不知道,自已无意中闯入了这头野猪的地盘,此时正是野猪的繁殖季节,野猪对于自已的领地特别紧张。
嗅到陌生人的气息,野猪立即冲出来驱赶来犯的敌人。
夜萤吓得把篮子一扔,拔腿就跑,可是她的小身板哪里跑得过一头发狂的野猪,她只感觉那头野猪在身后离她越来越近,野猪的喘息声“呼哧呼哧”地在耳边响起,似乎再有三几秒,这头野猪就能一头把她撞倒了。
吾命休矣!
夜萤大叹倒霉,就在她感觉野猪的獠牙似乎已经顶到自已小腿的时候,突然,她听到“嗷嗷”几声惨叫,接着,身后有什么东西沉重的“扑通”一声倒下。
夜萤忍不住回头一看,却见那刚才还凶猛追击着自已的野猪,此时已然倒在地上,四脚伸直。
野猪,自尽了?
夜萤大奇。
她停下脚步,往回跑到野猪身边,这才发现,原来野猪并不是自尽,在野猪的眼眶里,露出一小段箭尾,那箭上的羽毛还在微微颤动。
“姑娘,这畜牲可伤着了你?”
如此悦耳低沉的男中音,前世今生,这可是夜萤听到的最动听的男子的声音。
夜萤回头一看,错愕地发现,林子边缘站着一个一身猎人打扮的男子,挺拔高大的身材,足有一米八几,俊朗的眉眼,尤其是身上带着禁欲系的清贵气息,完全配得上这把好嗓子。
他一手拿着弓,露出的手臂肌肉紧崩,充分显示着男人的力量。
最糟心的是,这个男人竟然对着她轻轻一笑!
太撩人了好不好?
第七章古代美男
仔细一看:哇,这个男人好有肌肉啊,胳膊上一鼓一鼓的,肌肉象小山包一样,那结实的蜜色胸膛,粉拳打上去都会被反弹回来吧?
一缕阳光透过林间,正好照在他背后,给他勾勒了一道虚影的光晕,真如天神下凡一般。
没想到,古代也有这么卓尔不凡的男人。
夜萤脑子里一直保留着吴大牛给她的平庸感,还有夜斯文给她的渣男感,所以猛然看到这么一个英武不凡的男人,不由一下子楞神了。
何况,男神还是她的救命恩人呢?
呃,此情此景,她该怎么开口?
多谢恩公?
大恩不言谢?以身相许?
哎,夜萤倒也想啊,可是自已已经不是自由身,十两银子许给吴大牛了。
男人身上披了半块虎皮,露出一半的肩膀和结实的胸膛,下面是一条古代男人穿的松松垮垮的布裤,他微咪双眼看去,见眼前的女人:
一脸懵圈状,膻口微张,发髻松松的,有点凌乱的美,胸前月白的衣衫因为惊慌奔跑,领口亦是微微敞开……
端翌的眼光在瞬间点亮的同时又是一沉:还好林密丛深,否则,夜萤这付招惹人的模样,岂不是便宜了登徒子?
“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夜萤的脑回路终于恢复了正常,意识到自已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人家俊帅的脸蛋看,容易引起误会,不守妇道猪笼沉塘等古代常识她还是懂的,她慌乱地从地上爬起来表示了谢意。
端翌见夜萤说话气息正常,看来没有受伤,便松了口气,放下弓,做淡然状道:
“姑娘为何这么不小心,竟然一个人独自出行?象这样的深山老林,不时有猛兽出没,一般村民都须结伴前行。”
“我采野菜迷路了。”
夜萤“楚楚可怜”地道。虽然在现代她是女汉子,可是架不住原主的皮囊娇弱无力啊,不费力就有这种楚楚可怜的效果。
端翌看着近在咫尺的女人,嗅到她身上扑鼻的特有体香,满身心都是畅快的愉悦之感,让他一下子想起昨天晚上和她亲密无间的画面……
而从她微微敞开的领口似乎还能隐隐看到一片如白玉一般的肌肤,清凉动人。女人带着蜕变中特有的青涩的气息,含羞的那一低头,哪怕端翌平素铁石心情,此刻心内也不由微波荡漾。
端翌喉头一紧,这女人,也忒妖娆了,不行,以后要和她立规矩,至少要穿件确保领口不会敞开的衣服……
“迷路了?我送你回去吧?”
端翌慨然道。
“这,太麻烦你了吧?”
夜萤心中暗喜。
“不过,这头野猪得处理一下,姑娘稍等。”
端翌走近野猪,用脚踢了一下,野猪身体翻转过来,肚皮朝上,夜萤这才看到,原来那枝箭竟然贯穿了野猪的双眼。
夜萤不由深表佩服,在野猪奔跑的情况下,一箭贯穿野猪的双眼,可谓百步穿扬,比从前在电视上看到的奥运会射击冠军还要厉害。
毕竟,奥运会射击冠军面对的靶子是死的,这野猪可是活蹦乱跳跑着的。
“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夜萤试着学古代人说话。
“叫我端翌就好了,我是这附近村里的猎户。”
端翌爽快地回答道,把虎皮又紧了紧,高大挺拔的身躯配上这张虎风凛凛的虎皮,把他衬托得更加威武不凡。
“我叫夜萤,是山下柳村的。”
夜萤心内暗道:端哥哥,有微信吗?扫一个……
哎,可惜这是在古代,她必须三贞九烈,在三年期满前守着那个叫吴大牛的男人。
“哦,夜姑娘,柳村离这不远,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端翌很大方地道。
就在端翌端下来查看野猪的时候,夜萤突然惊叫一声:
“端大哥,你的腿流血了。”
端翌的裤子相当于现代七分裤的模样,这种改良的裤装是他为了在山林里便于奔跑而特意改装的,所以此时夜萤能清楚地看到,一股鲜血正从端翌的后腿缓缓流下。
老实说夜萤虽然神经有点大条,但是在现代的时候她绝对晕血,本来她也不知道自已有这个坏毛病,毕竟女人每个月都来大姨妈嘛,她看到自已的血都没事。
直到有一次在采访车祸现场看到血晕倒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自已虽然不晕姨妈,但晕别人的血。
不过此刻,或许穿越这种超时空炫惑的光怪陆离之感扰乱了她的大脑体验,或许原主本就不晕血,夜萤竟然淡定地走上前去,查看起端翌的伤口来。
因为伤在后面,端翌肯定不方便自已看了,结果,当夜萤不假思索地把端翌的裤腿“唰”地往上撩的时候,端翌身形一滞,呆住了。
他根本没想到,一个女人竟然会主动去撩男人的裤腿,她粉嫩嫩的手指还“不老实”地滑过他腿上的皮肤,让他觉得麻痒痒的。
端翌不由“咝”地从牙缝里倒吸了一声,然后觉得自已的有个部位可耻产生了异常的状况。
果然,欲求不满就是如此啊!
他一早离开的时候,这个小女人还在沉睡中,晨光微照,她脸上带着满足后的红晕……端翌一想到这里,就又有一亲芳泽的想法。
不过,他到底是怜惜她,没有尽情释放自已的欲求……
造成的结果就是,现在被夜萤一碰,他竟然马上就有反应了。
“哎呀,这不是小腿上的伤,端大哥,你的伤在更上面,在,在……”
夜萤根本没有意识到古代男女授受不亲这一训条,她刚穿越过来,还没有深受古风的熏陶,依然停留在现代思维上,所以行事自然不拘小节。
但是,纵然是不拘小节,那伤口似乎在男人腿根的位置,还是有点尴尬啊!
“不在小腿上?那在哪里?”
端翌下意识地向后一摸,后面大腿根上有个地方麻痒痒的,这时候才察觉出来疼痛。
“对,是那里。”
夜萤赶紧顺势道。
眼看着血似乎止不住的样子,应该伤口挺严重的,夜萤焦急道:
“端大哥,你赶紧解开来让我看看吧?”
端翌犹豫了一下,把手放在裤腰带上,露出大腿给女人看这种事,他可没做过啊。
“算了吧,我回去自已弄点草药糊上。”
端翌的手恋恋不舍地从腰带上离开。
“不行,如果伤口很深的话,可能会引起破伤风,随便弄点草药糊这种事,只会引发伤口感染,甚至会危及生命。”
情急之下,夜萤脱口而出一堆现代术语。
第八章谁疼谁知道
“破伤风?感染?是什么东西?”端翌一脸懵圈。
“呃,总而言之,就是因为伤口而能危及性命的不好东西。”夜萤也解释不来,索性含混霸道地道,“把裤子脱了!”
端翌背过身去,夜萤还以为他不配合了。突然,眼前白光一闪,端翌他,乖乖地把裤子脱了下来。
哼,谁怕谁,昨晚上其实都亲密无间了。端翌努力让自已坦然。
蜜色的皮肤到裤腰的位置忽然转换了风格,变成了嫩滑的浅白,乍一看,就象穿了一条白色的内裤似的。
夜萤不禁想要失笑。
可是这个男人的臀部太完美了,挺翘结实,就象百米短跑记录保持者博尔特的屁屁一样。
博尔特自然没有眼前这个男人的颜值了。
哎,真是个尴尬的受伤部位。
夜萤蹲下身子,俯身细看,天色渐暗,只有这么近才能看清他的伤口在哪里。
端翌只觉得后面凉凉的,然后便是一阵微微有规律的温热传来,那是夜萤鼻息靠近导致的。
呃,他使劲捂着裤子,遮着前面的裆部,那里鼓起了一个包,他想把它压回去,可是它却愈发执著的突起。
昨天晚上还没喂饱你啊!
端翌心中暗骂,生怕让夜萤看到他的窘态,只好使劲夹着腿。
夜萤凑近了,仍然没有看到伤口,她从下往上追踪血迹,终于发现了伤口的确切位置。
就在她忘情投入地准备处理伤口的时候,突然端翌一夹腿,那眼看要找到的伤口消失不见。
夜萤一急,脱口而出:
“你夹着腿干嘛,我看不到伤口,应该是在靠近,呃,那里!”
于是端翌又松开了腿。
“哎,果然是这里,被刺伤了,还挺深的。”
夜萤终于在端翌的右大腿根部那里找到了一个拇指长的伤口,还挺吓人,难怪血一直流。
“我想起来了,刚才追野猪里,觉得这里被什么戳了一下,当时急着追野猪,也没有注意。”
端翌尴尬地道。应该是被树枝刺到了。
夜萤回过神来,道:
“这伤口挺深的,怕是要缝合。”
“啊?缝合?怎么缝?”
端翌一阵好奇,他还没听说过伤口能缝起来的呢,谁受伤不是等着自已长好啊?
“凑合着就象缝衣服一样缝吧。”
夜萤受过紧急护理的训练,那是单位怕他们经常在外面跑会出事,出钱请医院的医生来教的,也当成创建单位青年文明号的一个活动内容,夜萤手拿手术缝勾的画面,还上了单位的宣传画册呢。
万万没有想到,今天这项技术夜萤还真派上了用场。
端翌:“……”
“趴下,有酒吗?”
古代女子随身带着的针线包不要太好用,夜萤安排端翌趴到草丛里,这才想到消毒的问题。
“有,在我的腰囊里。”
端翌还真带着酒。
夜萤用酒倒在端翌的伤口上,“咝”,端翌又是一阵倒吸牙的声音,至于是痛还是享受,就只有他自已知道了。
或者是痛并快乐着吧!
“我缝了啊,你忍着点痛!”
“缝吧,没事,我从小到大,受伤也不是第一次了,总不会比刀伤疼吧?”
趴在地上,端翌也闹不明白了,自已怎么就可怜兮兮变成了这幅模样,撅着屁股等着被缝,明明出场还是威风凛凛的。
折腾了好一会儿,夜萤终于认认真真把伤口缝好了。
说良心话,夜萤在缝针的时候,完全倾情投入,就象一个真正的职业医生一样,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正对着某人的尊臀。
“嗯,好了,疼不疼?”
夜萤汗流浃背,原来缝针也是体力活,别看只有三针,毕竟不是练习缝针用的鞋底子,需要全神贯注才能做好。
“不,不疼。”
端翌颤声道,趁着夜萤没看到,从嘴里偷偷吐出一块布来。
如果不是咬着这块布,他早就叫出声了。
不疼才怪呢!
肉那么嫩的地方,你也试试?
不疼不要钱。
“哎,不容易啊,壮士,我终于趁着太阳下山前把伤口缝好了。记住,这三天都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五天后抽线。”
夜萤一脸专业。
端翌提起裤子时,发现前面鼓鼓的紧崩感也没有了,果然,人的疼痛到了一个极限,会影响另一种感受。
所以,他和她在处理伤口的同一时空中,都是很纯洁的哟,脑子里没有任何不洁的念头。
“抽线?我够不着那个地方,姑娘,到时候你还得帮我。”
端翌捂着屁股,觉得应该给自已来点福利。
缝线疼,抽线只是有点抽疼,他喜欢她小手主动在他身上滑动的感觉。
想到这里,端翌的喉结又打了个滚。
“没问题,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受伤也是为了我,这点小事,你不提我也会记得的。”
夜萤还在cospy医生,所以毫不犹豫地道。
“那,五天后我去村里接你”
端翌大喜。
“好。”夜萤点点头,看了下四周,道,“天色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不然该让我娘担心了。”
“我送你。”端翌试着走了下路,发现夜萤技术还不错,虽然走路有点抽疼,但是基本没影响。
“你行吗?”夜萤表示怀疑。
什么?竟然质疑本王行不行?本王若是不行,昨晚怀里的美人怎么会哼哼几几求饶的?
看到夜萤袅袅地蹲下身子,提起那篮野菜,端翌面色微微潮红,恨不得伸出禄山之爪,把这个小人儿揽进怀里,尽情大杀四方。
可是不行!一想到辛辛苦苦计划周全,可不能因为一时乱性而坏了大事,端翌硬生生忍下了。
“走了几步,发现没甚大碍。”端翌虚伪地笑了一下,然后故作轻松地一俯身,把那头百来斤重的野猪一下子从地上抓起,甩过肩头,就这么扛着道,“走吧!送你回家!”
夜萤见状,不由心内大赞:这才是男人啊!
在现代小白脸、娘炮见多了,看到这么一个威武雄浑的男人,颇有关羽刮骨疗伤的大气,她心内不由一阵颤抖,芳心微微绽放。
方才缝针的时候,端翌的肌肉可是控制不住瑟瑟发抖,谁疼谁知道。
可是人家硬是没吭一声,现在缝好针又立即生龙活虎了,让夜萤不服都不行。
“哎,野猪就不用扛了吧,放在山上,应该不会被人捡去。”
夜萤还没有意识到,这么大一头野猪,也是一笔不菲的资产啊
第九章留门
“这个,就当医资吧!”端翌憨憨一笑,“你帮我缝针,我身上也没有带银两,这头野猪就当医资吧,姑娘不要嫌弃。”
夜萤见端翌坚持,只好由他。
端翌对这片山林很熟悉,他在前面走,夜萤在后面跟着。
深深浅浅,长长短短,终于走到了山脚下。
看着前面夜色中的小山村,稀疏如豆的灯火象遥远的银河系发来的光亮,夜萤叹了口气,这是她来到古代的第二夜。
原来,夜浓如墨就是这种感觉啊,没有电力的古代社会,让夜萤在黑暗中犹如处在洪荒时代。
还好,身边扛着野猪的强壮男人给了她安全感。
如果她的男人长这样,还会打猎,颜值又高,如此在古代生活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夜萤开了一会儿脑洞。
可惜,开再大的脑洞也没有用,当他们走到夜萤家的篱笆门前时,邻居狗吠的声音已经把田喜娘惊动了。
听到屋内有人开门的声音,端翌不慌不忙地放下野猪道:
“姑娘,就此别过,别忘了五天之约。”
“好,我会记得的。”
听着端翌的语气,夜萤刹那间也有一种无言的慌乱。
呃,或许是大晚上的和一个男人独处太久无法和家里人交待的不知所措;或许是五天之约什么的听着就有些暧昧吧?
端翌似乎并不想认识夜萤的家人,放下野猪后转身快速离去。
待田喜娘出现在篱笆门前时,只远远地看到端翌一个背影。
夜萤不禁想到:吴大牛的身材亦有这么高大,如果他能挺直了背走,应该也会多几分男人气概吧?毕竟,身高就是优势。
“萤儿,你到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娘担心死了,刚才村头村尾绕了一圈去找你。”
田喜娘因为找不到女儿慌乱的心,在看到女儿平安无事回来后即刻放下。
刚才她何止是村头村尾找了一圈,但凡村里没有盖子的水井、池塘之类的地方,都趁着没人,找了根竹杆偷偷去捅了一遍。
女儿平安无事回来,田喜娘彻底放了心。
“我方才到山上采野菜,不知不觉就迷路了。”
夜萤才说到这里,田喜娘就大叫一声:
“这是哪来的野猪啊?你背回来的?”
夜已深,月变弯。开始田喜娘只注意女儿,待看到她安然无恙之后,才把目光转移到地上那黑乎乎的一砣东西上。
没想到这一大砣竟然是野猪?
“娘,我才要说到这里呢。我在山上采野菜,迷路之后,被这头野猪追赶,差点被它追上捅死,还好一个猎人经过救了我,他还把这头野猪送给我们。”
夜萤说着,不知不觉有些心虚。
端翌受伤她帮他缝针这件事没法说,因为受伤那个部位实在不雅,说出来以田喜娘古代人的脑子,肯定不会接受:她已经嫁人的女儿,怎么可以去摸别的男人的那个部位呢?
“哎呀,太好了,这头野猪可值不少钱啊,斯文,快出来,帮着抬进去。”
谁知道,夜萤脑子里闪现了几次都还没编好的理由立马不需要了,因为田喜娘已经被白得一头野猪的欣喜笼罩着,早就忽略了为什么一个猎人平白会把一头野猪送给她家的疑点。
田喜娘这个人,缺点是脑回路短;优点是脑回路短。
夜萤慢慢摸清了娘亲的这个特点,也就不再费心去编借口了。
夜斯文闻声从屋内出来,看到这一头野猪,亦是赞不绝口,他和田喜娘两个人,费了老大力气才把野猪弄进院子里。
夜萤发现,她这个便宜哥哥果然是田喜娘亲生的,优点和缺点都遗传了田喜娘:脑回路短。
两个人根本就没人问一声,这野猪为什么会落到夜萤手里。
这完全省却了夜萤以为会很麻烦的解释之功。
“娘,你去烧热水,妹妹,你举着火把,今晚上把这野猪收拾干净了,明天到集市上把猪肉卖了,至少能卖一分银子。”
夜萤随便吃了点田喜娘温在锅里的野菜粥,便出来举着火把给夜斯文照明。
夜斯文把刀磨得锋利,收拾起野猪肉来还真是挺利落的。
野猪的下水什么的他全胡撸了出来,交给田喜娘在热水里收拾干净,剩下的则被他大卸八块,分装在两个藤筐里,挂在院墙下的木架上,四面透风吹着,也不担心沤坏了。
为了生怕会被老鼠偷吃,他还在藤筐上加了盖子。
收拾完毕,田喜娘那里什么猪大肠、小肠、腰子什么的也都一一翻洗干净。
腰子自是极补易坏的,夜斯文建议连夜做了点心,一人吃了一碗加了小葱、芹菜的香喷喷的腰花汤。
这算是夜萤来到古代吃得比较畅快的一次,新鲜现作,不用担心吴大牛的脏手带来的恶心联想。
大肠等下水则放在锅里卤煮。
一时间,肉香满溢,就连隔壁邻居家似乎也闻到了香味,大半夜的灯火亮起又灭,不得安眠。
这乡下人家,一年也吃不了四五次肉,还主要集中在年节,所以一闻到肉香,大家都馋得慌。大晚上的,谁家煮肉,全家飘香,估计十有八九都睡不着了……
收拾完这只野猪,转眼时辰也不早了。
夜萤打了盆清水,端到房里,就着如豆的昏黄灯火,擦洗更换了衣衫,又洗了脸,想要刷牙,却又一时找不到替代品,无奈,只好漱了漱口了事。
夜萤正要关门睡觉,一直看着夜萤又洗、又擦、又漱口不太对劲的田喜娘贼溜溜地跟了进来:
“女儿啊,晚上这门不要闩。”
“啊?不怕进贼啊?”
夜萤防范意识还是挺强的。哪怕是到了据说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古代,还是谨慎小心为上。
“你方才收拾得这么干净,娘还以为你知道呢!嘻嘻,你要是闩了门,大牛怎么进来啊?万一睡死了,他来的时候,你还得起床开门,多不方便啊!”
田喜娘这才想起,昨天晚上第一次走亲出了许多状况,她还没来得及向女儿普及为人妻的走亲常识。
夜萤早就发现田喜娘贼溜溜地偷偷打量自已洗漱了,她还以为田喜娘是不是发现她生活习性改了,有点奇怪。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原来以为自已性情大变,睡前一通收拾是为了等吴大牛上门走亲?
一想到要和没有一点感觉的吴大牛睡在一张床上,夜萤顿时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第十章山村的夜里不平静
“娘,大牛他,他会天天晚上来吗?”
横竖还是要清楚一下规矩,否则夜萤真不知道怎么应对才好。
“那就要看大牛本人啦!”田喜娘和女儿谈这种事,远不及她示红时豪爽,脸上也扭捏了一下,“他晚上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如果你不方便,也可以提前告诉他,他就不会来。”
“那我要是天天晚上不方便呢?”
夜萤心想还有这种福利?当然最好吴大牛永远别来。
“女儿啊,女人每个月都有那几天,那时候不方便,大牛能理解,可是你不能天天不方便啊?”
田喜娘叹口气,看来女儿还是不太情愿嫁给吴大牛。
得了吧,人家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她这个丈母娘怎么没有这种感觉呢?
“哦,我知道了。”
夜萤闷闷地回了一句,把薄被拉来,盖在头上不再说话。
田喜娘又叹了口气,却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帮女儿把灯吹灭了,然后退出女儿闺房,把门轻轻拉上,自然,没有拉上门闩。
夜萤竖起耳朵,倾听屋外是否传来脚步声。
乡村的夜极静,狗吠蛙鸣都听得极为清楚,夜里有人行路的话,“扑哧扑哧”的脚步声也是如在耳边。
这个走亲的小村子,夜里果然不平静,夜萤已经听到了好几拨脚步声了。
东邻西舍,不时有“吱吱呀呀”的神秘而又羞涩的开门声响起。
随着这些声音消失,又有一些“吱吱嘎嘎”的声音在黑夜里晦涩回响。
还好,始终没有一个脚步声是向她这里走来的。
一想到昨天晚上被折腾了三、四次,至今体内仍有隐痛,夜萤就觉得,吴大牛应该也是被掏空了,毕竟上了年纪,一时半会恢复不过来。
等了许久,乡村里人为制造的声音都消失了,直剩下阵阵寒蝉和蛙鸣的时候,夜萤终于沉沉睡去。
一夜酣睡到天亮,夜萤是被自已吓醒的。
因为她似乎梦到了身边有个男人躺着。
身子一抖,夜萤醒前手迷糊地在身边一摸,还好,空荡荡的,那个恶心的吴大牛并没有在身边。
夜萤松了口气,却听到屋外,田喜娘已经摸索着起床了,喂鸡、做饭、挑水,田喜娘还是很勤快的。
夜萤觉得自已没有理由躺着,既然已经身处古代,她还是要好好学一些古代生存的技能好不好?
不论做什么小事,只要有心人,都能从中找到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是夜萤在十几年的记者生涯中,从采访别人的经历和自已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人生精华。
夜萤利落地翻身起床。
脖子上的勒痕只剩下淡淡的痛感,不用力扭脖子并不会感觉到。身体内部的疼痛已经消失,全身感觉一身如释重负的清爽。
不过,夜萤摸脖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已脖子上竟然戴了一条项链,链子很平常,但是下面的坠子却是一块水头极好的深绿色墨玉。
夜萤大吃一惊,这才知道昨天夜里大牛还是来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吵醒她,只是在她脖子上挂了条坠子。
没想到这个吴大牛人虽然邋遢,但是还有点意思。
夜萤别别扭扭地想着,怎么也不愿意把溢美之辞送给吴大牛。
见这块玉还算清俊,夜萤也就权且把它挂在了脖子上。
比起第一天来,夜萤穿衣绑头发的手法进步许多,她麻利地把自已料理好,打开房门,用力呼吸了一口小山村里寻常的新鲜空气。
一天一夜,她总算以记者处变不惊的强大能力,适应了自已跌落古代时空的现实。
“哥,早上我和你去集市上卖猪肉吧?”
看到人夜斯文从隔壁邻居那借了辆独轮车准备推着猪肉去卖,夜萤主动要求道。
在这个小山村里折腾不出什么水花,夜萤必须去了解一下这里更加广阔的世界。
“好啊,你和我去,路上还能帮我推推车。”
夜斯文一下子就想到这个好处,当即一口应允。
“猪和鸡我都喂了,你们这几天自已注意一点门户,娘要进山了。”
田喜娘手里提了一个包袱,估计里面装的是几件换洗衣服,一头一脸汗地站在厨房门口对儿女道。
“娘,知道了。我们去赶集就立马回来。”
夜斯文笑嘻嘻地道。
“卖了肉,钱交给萤儿管。”
田喜娘沉下脸。
“娘,这你就不对了,凭什么?”
夜斯文一听卖肉的钱不能放在手里,立即就象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软塌塌的。
“凭的就是她不会赌!”
田喜娘气哼哼的,还是不能原谅儿子。
十两银子啊,这小子都敢输在赌桌上。若是有这十两银子,她都帮他把媳妇娶了,何至于此?
现在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夜斯文好赌,谁敢把女儿嫁他?
若是要到别村去娶亲,费用和花销肯定比本村又要翻倍。
田喜娘看着一脸木然的儿子,恨铁不成钢。转脸又对夜萤道:
“萤儿,你哥只负责卖肉,你收钱,一文钱都不能落在他手里,知道吗?”
“是,娘,我知道啦,这钱收起来,日后也是攒起来给哥娶媳妇的吧?”
夜萤生怕夜斯文动蛮,要是他强要钱的话,她也没有办法不给啊?
所以有此一句解释。
果然,听到夜萤这句话,夜斯文脸上好看多了。
也是,他今年18岁了,如果再不攒点老婆本,转眼可别贬值成象吴大牛那样的超级剩男。
“对呀,还是萤儿知道为娘的心。”
田喜娘也看到夜斯文脸色的变化,顿时晓得儿子也想媳妇了,不过这事急也没用,首先得有老婆本啊?
“好吧,娘你放心,我会把钱交给妹妹管的。”
夜斯文权衡之后,觉得当下还是娶老婆比较重要,再说,他也才发过誓,如果再上赌桌就剁指头,誓言尤在耳边,马上就再犯,也实在说不过去。
田喜娘这才放心地点点头,把包袱背在身上,走出院子,向村头王财主家的集合地点走去。
夜斯文炒了卤肠,卷着昨天吴大牛带来的面饼狂吃了一通,夜萤则自已动手煎了两块粗粮饼子准备做镇上赶集的干粮。
大早上,她不惯吃肉食,只喝了一碗田喜娘做的杂粮粥,兄妹两个关了门户,便把装野猪肉的柳条筐放在独轮车上,徒步向三清镇上走去。
三清镇距离柳村大约五里地,一路上倒都是机耕路一样的小路,并不难走,只是夜斯文并不是能吃苦的人,推了一段就叫苦不迭,让夜萤帮他推车。
夜萤懒得理会他,只推说自已脖子还疼得很,推不动车子,让夜斯文真推不动就歇歇,总之就是不肯帮夜斯文推车。
夜斯文无奈,只好依计行事。
夜萤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不是没力气,他那是懒,得治。
好赌的人,一般都是好吃懒做的,越纵容他,越没边了。
第十一章初到三清镇
“妹妹,你今天怎么不乖了?往常哥哥要是推不动,你都会帮哥哥推车的啊?”
夜斯文边满头大汗地推着车,嘴里边抱怨着。
“哥,有你这说话的功夫,多用点力气推车,咱们早就到了。看,前面到了柳渠,一路上有柳树遮荫,就不会那么热了。”
夜萤遥遥指着前方半公里外露出的一簇葱笼的绿色,给夜斯文鼓劲。
哎,出出嘴皮子谁不会?又显得她好象很关心他似的。
这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夜斯文只觉得妹妹到处都不对劲,但是到底哪不对劲一时间他也说不上来。
见夜萤不为“兄妹亲情”所动,只好擦了把额头上的汗道:
“妹妹,我推车可以,但是一会卖了钱,你得给我买两个尤记的大肉包子吃,不对,还得加上一碗扁食汤,啧啧,一想到肉包子和扁食汤,我的口水就要流出来了。”
夜斯文毫不掩饰自已的嘴馋。
现在财政大权被妹妹掌控着,他想要吃点好的,只好腆着脸和妹妹讨价还价。
“这个可以有。”
夜萤点点头,她也想尝尝古代的美食,作为一名资深老饕,她也做过美食版的记者,尝尽了全市的美味,怎么可能放过古代天然无污染的小吃呢?
既来之,则安之。
反正也回不去了,夜萤鼓励自已要好好适应古代的生活。
受到前方荫凉的刺激和美食的诱惑,夜斯文终于来了劲,推车的速度也快了许多。
柳渠是一条青石为底砌成的引水沟渠,渠两边都种着翠绿的柳树,一泓清水沿着柳渠一路欢唱前行横穿过三清镇。
夜斯文终于推着车来到了柳渠的树荫下,清晨的阳光热力并不足,一进柳渠,一股清凉扑面而来。
“知了,知了”,与此同时,呱噪的蝉鸣夺耳而入,在夜萤的耳内炸响。
“哇,这些蝉怎么叫得这么大声,这是有多少蝉啊?”
“谁知道啊,每年夏天这里都这么吵。”
夜斯文斜眼看了一下妹妹,觉得她有点大惊小怪了。
夜萤点点头,这下明白了,有蝉鸣,又有早起的荫凉,那这个季节大约是夏末时分,否则,肯定会热得要命。
夜萤跟在夜斯文身后,偶尔和他拌拌嘴,顺着一路荫凉,不知不觉,抬眼一看,三清镇就在眼前。
三清镇上的房屋都是粉墙青瓦,古树杂荫其间,远远看去,建筑井然,车马往来,一看就是个富庶的镇子。
进镇要经过一道可并行两辆马车的宽大石拱桥。
桥的造型,就象夜萤以前去旅游时看过的赵州桥一般,古色古香,多孔连跨,建筑工艺在这个时代应该算是十分先进的,虽然车马喧嚣,但却屹立不动,十分坚固。
走到近前,夜萤看到桥头还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文字。
这是夜萤第一次看到这个时代的文字,让夜萤喜出望外的是:原来这个朝代用的是通俗易懂的楷体,当然,肯定是繁体字了。这样至少让她不会变成睁眼瞎,真是太好了。
夜萤扫了几眼,只看清碑文题头是《石桥铭序》,上书:“制造奇特,人不知其所以为”等文字,大约是讲这座石桥建造之不容易。她这才知道,原来这桥就叫三清桥。
虽说应景地名而起桥名也很正常,但是夜萤私心里却觉得,起这个桥名的人,未免偷懒了一些。
石拱桥桥面坦直,行路至桥中央,叶萤这才有闲心细细打量,只见这座石拱桥的桥面是长方形的大青石一块一块严丝合缝砌成的。
每块青石初步估摸着重逾一吨,在没有起重机和吊车的情况下,运这么重的大石头可想而知是何等的艰辛。桥面则因为常年人流车潮穿梭往来,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
而桥梁上,每隔十几步就安放着一尊形象活泼、维妙维肖的石狮子,桥面的两侧石栏杆上,刻有许多精美的古典雕刻艺术,图案细腻,刀法苍劲有力,雕刻灵变,各种鸟兽龙腾虎跃,欲飞若动,形象逼真,堪称雕刻艺术的佳作。
夜萤不禁暗喜这趟没有白走,光是这座石桥的建筑工艺,就让她对这个时代顿时充满了希望,信心倍增。
看来,这不是一个没有活力的年代。顺带着,夜萤还了解了这个朝代的文字和文化风格,这一趟真是大有收获。
“妹妹,你发什么呆啊?还不快走,把人家的路堵着了?”夜斯文见夜萤呆呆站在桥中间,不禁觉得一阵奇怪,便催道,“再不抓紧点,早市散了,便没有人买肉了。”
“哦,知道啦。”
夜萤敷衍地回了一声,便赶紧跟上夜斯文,两个人一路走到了三清镇的集市里。
三清镇的集市在一条丁字街上,道路两侧都被小商贩们的货物堆得满满的,什么药材草根、活兔鸡鸭,最多的是卖蛋的大娘们,用粗布手帕裹着十几个鸡蛋,小心地放在地上,等着买主。
夜萤看得很新鲜,不过她也没有忘记仔细观察市场,试图寻找一条生财之道。
毕竟,野猪肉不可能天天有,不论在哪个朝代,有钱才是王道,她必须找到赚钱的法子,才能在这个朝代活得舒服惬意。
叶斯文已经打开柳条筐,吆喝开了:“野猪肉啊,新鲜的野猪肉,要的快来,已经不多了啊!”
野猪肉还是挺吸引人的,顿时就有人围上前来,问道:
“小伙子,野猪肉多少钱一斤?”
“一斤20文钱,便宜啦!”
“看这猪肉不错,来一斤。”
“好咧,客官你稍候,马上。”
夜斯文惯常在赌场上打滚,脸皮自是厚的,做起生意来有模有样,夜萤一看就放心了,看来卖肉不需要她操心,再看这百八十斤的猪肉卖完也需要功夫,便道:
“哥,我去镇上逛逛,看看稀罕。”
“哦,好,你去吧,别去太久,我估摸着一个时辰就能卖完了。”
夜斯文道。
“好,我知道了。”
夜萤听到夜斯文的叮嘱,心里也暖了下,这家伙,虽然有时候做事不靠谱,但是嘴巴太甜了,让人对他也生气不起来。
“妹妹,你等等。”
夜萤刚要走,夜斯文又在背后叫她。
“干嘛?”
夜萤停住身形,疑惑地问道。
“喏,给你,才开张,只有这么多钱,你先去吃肉包吧,我等会再去吃。”
夜斯文将刚卖了一斤肉赚来的20文钱塞进夜萤的手里,然后便回身去招呼顾客了。
夜萤看着手里的铜钱,楞了一下,哎,天下的赌徒个性都是如此,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只要手头有钱,他们对家人和朋友也是极为慷慨的,真是说不清夜斯文是好是坏了,夜萤一时间百感交集。
第十二章侃侃而谈
“大爷,这木薯卖多少钱啊?”
“一文钱一斤。”
“大娘,鸡蛋多少钱一个?”
“姑娘,两文钱一个。”
……
夜萤兴致勃勃地在集市上沿路走沿路问,美其名曰:考察市场。
要想赚钱,至少要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而亲自在市场上询问,就是最好的取得信息的方式。
对比了一番,夜萤终于初步确立了这个年代货币的大体价值。十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5000元,一两银子就是五百元,一两银子等于一吊铜钱……
总而言之,这个时代的货币购买力挺强的,一两银子能做很多事,普通农家一家人辛苦一年,都很难攒下一两银子,不象她所处的现代,五百大洋去超市里也买不了什么东西。
丁字街一字横开,往下一条街尽头就是三清河,这条街大约半公里长,同样人潮涌动,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
不过夜萤发现,这靠近三清河一边的长街上,摆放的则是大型的商品,比如布匹、粮食、甚至还有成筐烧好的瓦片。
沿着长街走到三清河边,夜萤就明白了,原来三清河边有个大码头,停泊着十几辆货船,这些货物,是要通过货船运往各地的。
看着远处的船帆点点,渐渐驶远,夜萤不禁一阵羡慕,那船只到达的地方,一定是另外一个繁华的所在吧?
看完了码头朝气蓬勃的气象,夜萤除了感概之外,关于怎么赚钱还是一头雾水、茫无头绪。
哎,穿越人士不是都会自带技能吗?怎么她就没有?夜萤觉得憋气得慌,她可不想穷困潦倒一辈子,那样的话,作为穿越人士也太憋屈了。
“哎,让开了,让开了,别挡着路。”
就在夜萤发呆的时候,突然几声粗暴的呼喝让她吃了一惊,赶紧往边上退让了一下。
惊魂稍定之余,夜萤回头一看,原来是四名壮汉,正用一根粗大的竹杠合力挑着一块长条青石板,吃力地向她这个方向走来,她刚才挡着人家的道了。
这青石板至少有一两百斤重,看汉子们吃力的样子就知道了。
“王财主又建了新宅子,这几年他可是发大财了,混得风生水起。”
“有本事你也学学人家啊?别在这里光是羡慕。”
路边,两名闲汉看着抬青石条的汉子路过,在边上议论。
“请问两位大哥,这是镇上哪位王财主在盖新宅子?”
夜萤听了,却是心下一动,想要去参观一下古代的建筑工艺。作为记者,长年养成的职业习惯,让她对世间的新鲜事没有不好奇的。
以往参观古民居和建筑的时候,总是会感叹古人的智慧和能力,惴想着在没有重型机械帮助的情况下,是如何建造出这气派辉煌的大厦的。
现在有机会亲眼目睹,她的心顿时痒痒的。
“镇上还有哪位王财主?”闲汉哂笑,但是看到夜萤长得挺水灵的,倒也没有置之不理,随手一指道,“喏,往前半里就到了,宅子最气派的那家便是。”
夜萤谢过,然后也笑自已笨,跟着那些抬石条的汉子不就能找到了?
果然,跟着那些抬石条的汉子走了半里地后,一栋气派的古风豪宅映入眼帘。
这栋宅子至少占地有三亩多,宅子雕梁画栋自不必说,门前左右安放的一人高的两尊石狮子便充分体现了主人家的财势。
不过,这栋宅子外观虽然已经基本完工,但是从还没有上门板的门洞看去,内里依然是一派施工中的狼藉,碎石、木料堆积,刀削斧劈的声音从院内传来,好一番热闹的景象。
夜萤信步迈入门洞,见大院内曲径回廊,别有洞天,并不是简单的几进院落那么简单,怪不得王财主在镇上赫赫有名,随便问一个闲汉就知道。
也怪不得闲汉“鄙视”夜萤,若是一个现代人在香港打听道:你知道李嘉诚是谁吗?肯定也会招来一堆路人鄙视的,李嘉诚你都不知道是谁?
看这栋豪宅便可想而知,王财主绝对是镇上的“李嘉诚”了。
匠人们或在砌砖墙,或在挖排水沟,并没有人注意到夜萤,她也就乐得在院子四处闲逛起来。
不过,稍逛一会儿,夜萤便连连摇头,情不自禁地叹道:
“大是大了,就是杂乱无章,这么好的庭院,连个园林设计都没有章法,还破坏了主人家的风水,真是一大败笔。”
“哟,竟然敢质疑赛江南的庭院布局,小姑娘,你好大的口气啊?莫非,你比赛江南还行?”
夜萤自言自语,却不曾想被有心人听在耳朵里,顿时不满地发话。
夜萤回头一看,是一个圆圆润润、面白无须、一头灰发的老者,他的面相看上去颇为和善,只是一双深陷于眼窝的眼睛精光偶尔闪现,表明他是一个精明的人物,他此时因为对夜萤的评价不满,看似和善的脸上阴云密布。
“哈哈,老人家,你莫非就是做这片园林布局的塞江南?不好意思了,得罪了,但是我真的要说:这片园林布局真的不太合理。”
“哼,狂妄,此话何解?你倒是给我说清楚,否则,我和你没完!”
这位被夜萤认为是“赛江南”的老者,脸上阴云更浓,板起脸后,气场竟是十分强大,四周一片低气压。
夜萤从事了十来年记者工作,什么人没见过?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都是她天天要打交道的人物,怎么会被这个老者三言两语吓住?
听到老者这么说,夜萤反而冷笑一声道:
“不信的话,你且听我说:你看这座假山看起来很美观吧?其实上前仔细一看,这整座假山的石头,六成的石头沉于水下,只有四成的石头高出水面,山的造形又特别差,石头没于水面太多那是指财气太沉,生意难以旺盛之意,以后主人的财运会越来越差,变得没有财气。”
夜萤大大咧咧,口无遮挡,但是老者听完,却脸色猛地一变,显得有些难看。
其实,这时候他心里已经信了几分夜萤,越看那假山的造型,心里越不爽。
思忖片刻,事关自家风水格局,老者便徐徐换了一副和悦的脸色,一脸不耻下问地道:
“小姑娘,失敬了,看不出来,你还真的有这眼力,只是不晓得你有什么破解办法没有?”
“破解办法也不难,我建议拆开假山重建,假山上雕塑一条鲤鱼跃龙门,假山顶上树一只大鹏鸟雕像,取鹏程万里之意,并对园路通道、庭园绿化方面进行调整布局,这番调整后,一定能让屋主大走财运。”
夜萤侃得头头是道,实则这个案例和她以前采访过的房地产案例有一定的相似度,因此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夜萤侃完,却见对方突然没有了声音,夜萤扫了一眼老者,却被他脸上的表情吓住了……
第十三章上钩
“哟,姑娘,你果然比赛江南还厉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老者一脸虔诚,竟然郑重地朝夜萤行了个拱手礼。
古代人也太淳朴了!
呃,夜萤被老者一脸郑重吓了一跳,看到他行礼,赶紧闪边上去,尊老敬贤的基本素养她还是具备的,方才说的只不过是炫技的话,实则也是拾别人牙慧。
“赛老先生,不敢当,不敢当。小女子只是信口说说罢了。”
谁曾想,老者听了夜萤的话,更加一脸钦佩,道:
“只是信口说说便如此切中弊端,如果认真说说,那岂不是了不得?其实,姑娘误会了,我不是赛江南,也不姓赛,我是这宅子的主人,姓王。”
话说到这里,夜萤若还不知道眼前的老者就是王财主,那她未免太逊了。
“小女子失礼了,竟然在主人面前大放獗词。”
夜萤此时也有点傻眼了,她还当老者是设计这处园林的赛江南呢,加上老者方才有喝斥之意,她一时胸臆难平,便直率地说出这处设计的缺点,没想到在眼前的竟然是屋主。
当着屋主的面,“诅咒”人家没有财运,这可大大不美,遇到脾气坏的主,说不定就被人家打出去了。
“哪里,要不是姑娘有这份眼力,我差点被破了风水又失财。不知道姑娘能不能再指点一二,看看整体的园林布局还有什么疏漏?”
古人最信风水格局,见夜萤说得头头是道,王财主已经有几分相信了,此时竟然放下架子,询问起夜萤的意见来。
夜萤眼珠子一转,突然发觉,这似乎是个发财的机会啊?
不过,首当其冲,是要说得让这位王财主相信,让他心口服口。
于是,夜萤转模作样地道:
“这个,我其实刚刚只在这处院子里转了转,并没有看仔细,若是涉及到整个院落的园林布局,怕是要整个院子都看查看一遍,才能看得确实无误。”
“好,那小老儿就带姑娘把整个院落走一遍。”
王财主已经把方才“小姑娘”的小字去掉,恭敬地称夜萤为“姑娘”了。
看来,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只要有本事,到哪里都会让人高看一眼。
夜萤很满意王财主并没有因为她年纪小、又是个女子而轻视她,果然,王财主能成为镇上的“李嘉诚”,不是没有缘由的,至少不耻下问这点,就比绝大部分人要强多了。
见王财主认真,夜萤便收了嬉戏的心理,亦步亦趋,跟着王财主巡视起他的“领地”来。
这一番踩踏下来,夜萤便知道什么是“看山跑死马了”。
她以为这院落占地只有三亩多,实则根本不止,那只是她站在门口看到的隐隐感觉。
王财主家的整个院落依山傍水,内里甚至引进了三清河的活水,形成了一湾活水塘,上面栽种了莲花,只待来年,便是满塘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景;
而院落靠山之处,梯级层叠,凉亭假山,不胜枚数,真乃会享受的妙人儿!
不过,在王财主的带领下,经过他对每一处风景的指点,夜萤才发现,对王财主来说,这样的院落根本还不够住。
因为王财主共有五房妻妾,每一房都要占据一个院落,还有子嗣十数名,成年后娶亲生子,亦要占用院落,所以在夜萤看来房间多得看花眼的豪宅,对王财主来说,根本还是挤挤挨挨的。
这就是古代有钱人的生活!
夜萤算是大开眼界了。
王财主请夜萤在园中一处凉亭坐下,便让丫头端来浸了冰块的酸梅汤。
那装着酸梅汤的琉璃碗外壁上,沾着濛濛密密的水汽,一看就让夜萤一阵透心凉地爽快。
也就这碗酸梅汤,让夜萤有了一丝丝现代的感觉。她甚至开始怀念只有热卡没有任何其它益处的冰可乐了。
早知道会穿到这永远不会看到冰箱的古代,她一定痛痛快快地喝上几大瓶冰可乐再过来。怀念着垃圾食品的美味,夜萤差点吧咂了下嘴。
“怎么样?夜姑娘,你对这些园林布局有发现什么疏漏吗?赛江南的布局设计我本来看着还算满意,可是方才被夜姑娘一说,顿时觉得不太稳妥,万一有一处藏着败笔,那岂不是冲撞了我的财路。”
王财主已经打探过夜萤的身份来历,此时看着夜萤端过酸梅汤一饮而尽,便焦急地提出了自已的问题。
夜萤一番踩踏之后,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来古代能不能掘到第一桶金,就看接下来她的话给不给力了,想了一下,夜萤才徐徐道:
“我勘查了一番,觉得这院落的建造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院落内的园林布局,你看,这二进院落中的塑石假山方位座向不妥,瀑布流水不符合财位,凉亭建于水池中心位置不符,莲塘过于大和过于
长,占花园的位置比例太多,这样的布局都不符合风水角度,会影响生意的发展。”
王财主仔细一回想,觉得还真是如此。别的不说,光是这院落建造过程中,他就因为水灾折损了几船货物,连亏了几千两银子。
过去他的生意一向是顺风顺水,仔细一回想,还真的是这院子建起来后,开始慢慢走霉运的。
一向老成持重的王财主也坐不住了,紧接着问道:
“夜姑娘,你有破解的办法没有?”
“王财主,有是有,不过我需要花费精力破解,需要一定时间。”
夜萤晓得欲擒故纵的招数对此时的王财主绝对灵,果然,王财主一听,心灵神会地道:
“夜姑娘,只要你能想出破解的招数,我愿意付一笔酬资,以表谢意。”
夜萤一听,心内暗暗欢喜,心道: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可是王财主,你能不能说清楚一点,一笔酬资是多少银两啊?
“这个嘛,我可以考虑一下。”夜萤四处左顾右盼了一番,又道,“树矮墙新画不古,象这样的新院落,无法藏风聚气,蕴养灵脉,三代之内要出人才,很难。”
“啊?新宅子还有这诸般不利?”王财主大惊失色。
没办法,谁让古人信风水信得深入骨髓呢?
再加上很少有人会当面和王财主这样直言不讳,侃得有理有据,否则,以王财主的能耐,怎么会这么快就上了夜萤的钩呢?
第十四章一笔大买卖
“象这样的新院落,最好能用年份大的绿色植物来装点,再修建一处书院,多搜集一些古籍,营造氤氲的浓厚人文气息,有利灵脉的滋养,只要如此这般,王家肯定会人才辈出的,代代绵延不绝。”
夜萤心中暗笑,把这个计策免费送给了王财主。
哎,任谁家有一书院的古籍,想不出人才都难啊!
当然,夜萤的重点不是在古籍,而是年份大的绿植,她记得村里家家户户都种有一些花木装点简陋的庭院,不说三角梅这些了,还有牡丹、罗汉松这样近百年份绿植花草。
果然,王财主一听,立即频频点头,道:
“夜姑娘,此计甚妙。”但是王财主随即又皱起眉头,“只是一时半会,要去哪里找那么多古老的绿植?”
“这个不是问题,我可以帮王财主想办法,不过,搜罗这些绿植,还需要一些银两,从主人手上购取。”
“这倒不是问题,夜姑娘,索性我就把找绿植的事一并交给你了,只要夜姑娘把绿植送来,我就会奉上银两,尽数收购,如何?”
这就是把园林绿化的生意交给她做了,夜萤喜出望外,欣喜地道:
“行,成交。”
两人一番畅谈,竟然不知不觉做成了一笔生意,夜萤心里美滋滋地,待她走出王财主新宅的大门,才猛地想起:
其实王财主只是给她开了一堆空头支票,但是实实在在的好处,一点也没有。
譬如,就没有给她一文铜钱的酬谢或者一点银子的定金。
她走进王财主家的大门时,身上是二十文铜钱,走出王财主家的大门时,身上还是二十文铜钱。
“好奸诈的王财主,难怪会成为全镇首富!”
夜萤暗暗念叨,不过,饶是你奸似鬼,也难逃喝老娘的洗脚水。王财主,你家的银两,我是赚定了。
这若放在现代,就是参加了一场商业谈判,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但是合作意向哪怕双方签字了,也依旧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一切还得等夜萤真的拿出园林整改的方案,然后从村里采买了上年份的绿植,送到王财主家里,才有银两拿。
不过,总而言之,夜萤总算找到了一丝赚钱的希望,走向镇区的时候,夜萤脸上是带着美滋滋的笑容的。
“啪”,夜萤肩膀不知道被谁从后面拍了一下,疼得她一沉,回头一看,却是一脸惊喜状的夜斯文:
“哥,你搞什么啊?拍人这么用力,我的肩膀都快被你拍残了!”
夜萤忍不住抱怨。
“真的是你?我的姑奶奶,急死哥哥了。我到处找你不着,差点把魂都吓丢了。”
夜斯文卖完野猪肉,才猛然想起夜萤从离开到现在都不见踪影,呃,妹妹不会想不开,又怎么了吧?
夜斯文赶紧收拾起柳条筐,剩下的一块肉也不卖了,满镇转悠找起妹妹。
可是谁知道找了整个镇区也没找着,真是把夜斯文的魂都吓掉了。
就在他急得跳脚的时候,猛地看到夜萤喜孜孜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顿时把他乐坏了,所以下手的时候也没留意力气。
夜萤捂着肩膀雪雪呼疼,道:
“哥,我不是和你说了,要在镇里转转嘛,你急什么呀?”
“我急什么?你都离开两个多时辰了,我把猪肉都卖完了,你还没回来,我能不急吗?这破镇子我还不知道,从头走到尾,都用不了半个时辰,你晃到哪去了?”
夜斯文此时倒有了几分哥哥的样子,一脸关切夜萤的模样。
“哦,说出来你别不相信,我刚刚和人谈了一笔买卖。”
夜萤想着若是要在村里收购那些绿植,必须有帮手,夜斯文虽然顽劣,但是从现在表现来看,似乎还可堪重用,便如实对他道。
最主要的是,除了夜斯文,夜萤也一时想不到合适的人手。
“你会谈买卖?哈哈,别被人卖了。”
夜斯文才不相信呢。他的妹妹老实窝囊,就算不愿意嫁人,也只会找自已出气,往脖子上套条绳索,一死反抗。
但是无论如何,夜萤肯定不是一个生意人。
“王财主你知道吧?就是娘给他采青钱柳茶的王财主,方才我就是和他谈生意来着,所以才耽误了时间。”
夜萤也没有想到自已和王财主见面一谈,竟然过去了两个多时辰,难怪夜斯文着急。
“王财主谁不知道啊?他可是镇上的富户,最有钱的人。”夜斯文似笑非笑,上下打量了一下夜萤,“我才不相信你能和他谈生意呢。”
“真的,哥,王财主新盖了一栋大宅子,宅子里需要一些有年份的花草什么的,我就把这桩生意谈下来了。”
夜萤一本正经地道,容不得夜斯文不相信。
因为以夜斯文了解的妹妹来说,根本不可能编造出这样的谎话来,她哪有那眼力和见识编这种瞎话。
“真的?有这等好事?”
夜斯文抓了抓头皮,有点难以置信。
“哥,不是说要吃尤记肉包吗?喏,咱们进去边吃边说。”
夜萤指了指正好走到跟前的尤记肉包的小店,一股浓郁的肉香和蒸麦香传来,夜斯文不禁口水差点流了一地,立即缴械投降道:
“好,这次野猪肉卖了五百个铜钱,喏,你要不嫌沉,你就背着呗。”
说完,夜斯文把挂在身上的褡裢递给夜萤。
这褡裢前后各缝了一个口袋,一般人都用来装钱装物,十分方便。夜斯文把五百个铜钱都装在褡裢的前口袋里,沉甸甸的,很有质感。
虽然有点沉,但是夜萤还是把褡裢接过来,放在肩上,才道:
“看来,今天赚了这么多钱,吃两个肉包肯定不必心疼了。”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多钱,开心吧?”
夜斯文嘿嘿笑道,其实心里更美的是这些铜钱以后是存起来给他娶老婆的。
虽然钱不放在他手上,但是放在夜萤手上,他还是很放心的。自已这个妹妹一向老实,有钱也不懂得花,把钱给她保管,就象放进扑满里,除非砸碎了才能拿出来。
不过,夜斯文却看走了眼,不知道妹妹的芯已经换了,这个夜萤花起钱来,可是毫不手软……
第十五章趁他病
“哥,肉包好吃吧?”
看着坐在对面啃得满口流油的夜斯文,夜萤笑嘻嘻地问道。
“好吃,尤记的肉包子一向厚道,肥肉又大又肥,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啧啧啧!”
夜斯文心满意足地回道。
他的吃相一点也不斯文,此时一手拿着个被咬了一个月亮形缺口的大肉包,一手舀着瘦肉羹汤就往嘴里送。
“吧哒”,突然,夜斯文手里的调羹落到了碗里,正在专心致志啃着肉包的夜萤抬头一看,见哥哥眼神专注地盯着店铺外,嘴巴张得大大的,调羹完全是因为失神才掉到了肉汤碗里。
“哥,你这是怎么了?丢了魂了?”
夜萤用手在夜斯文眼前挥了挥。
“别挡着我啊!”
夜斯文一看妹妹的手遮挡了他的视线,便烦躁地一挥,将夜萤的手打掉。
夜萤回头向着夜斯文的视线一看,只见一角粉红的衣袂一闪而过,便消失无踪了。
“哦,原来哥在看美女啊!哥,你是想嫂子了吧?”
夜萤打趣道。
看夜斯文的样子,分明是春心萌动嘛!
“哼,想有什么用。”夜斯文狠狠咬了口肉包子,汁水“biu”地喷到了桌子上,“想要娶媳妇,没有十来两银子成不了事。就咱家这种情况,等银子攒齐了,你哥我也一把年纪了。”
夜斯文忧心忡忡地道。
“既然有钱就不愁媳妇,哥,那就想点办法赚钱啊!”
夜萤一听,有戏,好歹夜斯文现在有了奋斗的动力。
赚钱娶媳妇,把他从赌桌上彻底拉开,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一个家里,出了赌徒,那是多么可怕的事,自不待言。
就算放在现代社会,一个晚上输赢几千万、上亿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任你再有钱,也架不住好赌成性的败家仔。
现在夜斯文暂时没有再沉到赌桌上,不过是因为妹妹抵债的内疚。
但是对一个赌徒来说,这种内疚感不会持续很久的。
夜萤深深明白这种,一旦这种内疚感减弱甚至消失,叶斯文肯定会旧病重犯。
家和万事兴。
有一个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才能确保她在古代的发家致富之路走得平坦顺畅。
“赚钱?我倒也想,可是怎么赚啊?卖野猪肉的事也不是天天能有。唉!”夜斯文叹了口气道,“我有一阵子在顺风赌场里手气倒是不错,最厉害的时候一晚上赢过一两银子呢……”
得,果然是赌徒本性,脑子不带拐弯的又想到赌钱的事情上来了。
“哥,你再提赌我就和你不客气了。”夜萤正色严肃地道,“方才不是和你说了嘛,王财主家需要有年份的绿植,你回村帮我尽量收上来就是了,我估摸着,这好歹也能小赚一笔。”
“呵呵,妹妹怎么突然变成了智多星了?”
夜斯文扫了夜萤一眼,觉得其实自已和妹妹之间也就多了一个妹夫,怎么突然夜萤好象开了窍一样。
“这还不是被你逼的?我死都不怕,难道还怕想发财的办法?”
夜萤气呼呼地顶了回去。
一说起用妹妹婚事抵债的事,夜斯文果然心虚了,他顿时低声下气地道:
“好啦,妹妹不要再提这件事了,为兄以后肯定不去赌了。”
“除了不去赌,你还要听我的话。我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叫你往东,你不能往西,一切都要按我的吩咐行事!”
夜萤趁机附加了一个条件。
哼,趁他病,要他命。
夜斯文敢拿她卖钱抵债,她只不过使唤他几下,又有何不可?
“呃,好,好,为兄都听你的,行了吧?”
夜斯文满口应承下来。
“行啦,包子也吃了,肚子也饱了,咱们专心逛逛街吧?”
夜萤刚才一个人只是大致走走看看,她觉得要深入了解这个社会,还是要多走多看多听。
“好吧,妹妹可以置办一些头花、发油什么的,女人家,总要有一些拿得出手的打扮。”
夜斯文心怀内疚,因此开始哄起夜萤来。
买胭脂水粉吗?打扮给谁看?给吴大牛?
夜萤一想便不寒而粟,对夜斯文道:
“谁要打扮去取悦那头傻牛……”
夜斯文噤声!
他敏锐地察觉,自已若是过得安安生生的,就不要再轻易提到任何和吴大牛有关的事,哪怕只是引起联想。
天可怜见,他让妹妹买些打扮的物什只是下意识觉得女人都爱漂亮罢了。
吃完了肉包和肉羹汤,抹了把嘴,兄妹俩从褡裢处“阔气”地拿了一把铜钱拍在桌上,付了账后,昂首挺胸走出了尤记肉包店。
多年以后夜萤回想自已在古代的第一次大方举动,不由地暗笑。她是自信满满,觉得自已先知于这个时代,一定能赚到大钱,真是无知者无畏。
而夜斯文呢?你见过哪个赌徒花钱不慷慨大方的?
就算他们口袋里穷得只有一文铜钱,也能做出全镇首富的豪迈样子。
兄妹俩雄纠纠、气昂昂地在镇里逡巡着。
夜萤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东看西看,试图寻找着一丁半点的商机。
据夜萤从前看过的种田文上介绍,很多穿越到古代的农家女,第一桶金都是卖鸡蛋赚的。
不过,夜萤觉得,两文钱一个鸡蛋的生意,那得卖多少蛋才能达成让她在古代逍遥惬意的目标啊。
“哎,没想到最近蝉蜕的价格一直在涨,我这一斤蝉蜕,可是卖了快一分银子的好价钱啊!”
“哟,怎么涨得这么厉害啊?比去年翻了一倍呢!”
“听说是京城一带快入秋以来,今年气温降得很快,感冒风寒的病人增加挺多的,这蝉蜕入药主治风寒感冒、风湿咽痛,是每个医师治感冒的必用药,用药一多,库存吃紧,自然价格就涨了起来。”
三三两两穿着粗布短衣的汉子从夜家兄妹俩身边走过,嘴上都在热烈地议论一件事:他们收来的蝉蜕,意外地卖了个好价钱。
哟,这可是个巨大的商机啊!
夜萤一听,眼睛就发亮了。
这蝉蜕天生地养,不花本钱,自已上山去找找,一天那得赚多少银子啊……
夜萤开始扳起手指头,计算起来。
“妹妹,你在想什么呢?”
看到夜萤脸上含笑的神往表情,这样的迷之微笑让夜斯文一阵心惊,总觉得妹妹似乎在打什么鬼主意似的,而且,这个鬼主意和他大大有关……
第十六章小赚一笔
“哥,咱们去药店看看。”
夜萤不理会夜斯文一阵胆寒的颤抖,拉着他就往药店走去。
“去药店干嘛?又没生病?啊,呸呸!”
夜斯文觉得自已说了不吉利的话,赶紧吐了几下口水,表示“霉运走开”的意思。
穷家小户的,根本生不起病,他爹就是生病死的,没死前抓药的钱把这个原本就穷的家,消耗得更穷了。
夜萤那时候还小,不记得这些事了,夜斯文可是记得一清二楚。所以一听到药店,夜斯文本能就有一种畏惧心理。
看到夜萤往药店走去,他下意识地就停下了脚步,不想往前走了。
“哥,你这是咋了?我又不是去买药,放心吧,我是去打探下蝉蜕的价钱,是不是真像那几位大叔说的那么贵。如果是真的,咱们也可以小发一笔了。”
夜萤想起柳渠渠边的柳树上,那震天响的蝉鸣声,怎么得也能搜罗到一些蝉蜕吧?
“你去吧,我不想进去。”
夜斯文挥挥手,抬头看这家药店厚重的店牌上,古朴有力的“百姓药店”这四个字,觉得明明是吃人的虎口好不好?
夜萤见劝说无果,便道:
“你既是不愿进去,就在外面等我,我很快就出来。”
夜斯文点点头,顺势往药店门口的青石台阶上一座,便不起来了。
夜萤摇摇头,无奈只好自已踏步进入。
抬头间,便看到药店古朴厚重的两扇木门左右,各书一付对联,上联曰:丹心医疾疗人苦妙手除疴去病根;下联是:但愿世间人常寿不惜架上药生尘。横批:慈善为怀。
有点意思。
夜萤心里这么想着,一只脚已经迈进了药店里。
迎面夺目而来的是一架架一人多高的深棕色中立式药柜,一个个装满药材的格槽随着药店拣药伙计的穿花手,不时被拉开关上,发出一阵阵药店特有的悦耳“碰碰”声。
药店里药香四溢,人流川流不息,看病的、取药的,倒是井然有序。
夜萤进入店来,四下打量,不一会儿,就看到有几个穿着粗布短衣的中年大叔,正挤在一个柜台前,手里还拎着粗布口袋,脸上都是喜洋洋的神色。
夜萤走近一看,只见一名中年汉子将粗布口袋里东西倒了出来,正是蝉蜕,看着有半个口袋,量挺多的。
店伙计用称子一称,便道:“半斤,半分银子。”
“哎,可惜了,我去迟了,村里的蝉蜕都被早下手的捡走的。”
这个汉子一阵扼腕叹息。
伙计拿了银子给汉子,趁着他退下,夜萤在边上甜甜地问道:
“这位大哥,一斤蝉蜕大约有多少只啊?”
伙计看了夜萤一眼,见小姑娘虽然穿的也是粗布衣服,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面貌姣好,再加上夜萤开口就是大哥,听着十分舒服,便道:
“小姑娘,你也想捡蝉蜕发财啊?蝉蜕份量轻,一斤就要1000只到1500只左右,这钱不是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能赚得起的。”
夜萤一听倒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一分银子这么难赚。不过再一想,如果能捡到1000多只蝉蜕,能赚上一分银子,也是值得了。毕竟,这也属于无本生意,唯一要付出的就是自已的体力和耐心,当然,还有运气。
“哦,如果我有大量蝉蜕,你们能都吃得下吗?”
夜萤落落大方地问道,一点也不在意店伙计言语里的轻视。
“蝉蜕入药用量巨大,你有多少,我们都能吃下。我们百姓药店啊,可是镇上最大的药店,童叟无欺,金字招牌响当当的。”
“姑娘,你若是没有药材卖,就让开吧,我们还要卖了药材赶紧去买米呢!”
后面的大叔不耐烦了,直催。
夜萤怏怏地离开,呃,她倒是知道人工养蝉获得蝉蜕的办法。
谁让她是记者呢,走万里路,吃百家饭,以前她曾经采访过一个养蝉致富的农村汉子,他可是毫无保留地把整个养蝉的过程都一一向她介绍了。
蝉从产卵到最后羽化为成虫,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6月底蝉蜕壳之后,雌蝉将卵产在树枝上,一周左右幼虫从卵里钻出来,直接掉到地上并钻进土里。
接下来几年,幼虫在土里韬光养晦。一般最常见的品种在土里的时间有3年左右。也有6年的,时间最长的是美洲蝉,它们可以在地底下足足生活17年再出土。
如果土壤条件良好,3年以后肉虫爬出地面慢慢羽化为成虫。出土以后的蝉,寿命很短,最短的只有几天,长的也不过两个月。期间出土时蜕下的壳,就是药用的蝉蜕了。
自已人工养殖未尝不可,不过却需要最少三年的时间地能收益,夜萤可等不起。
不过,等不起并不意味着就要放弃。
因为夜萤可是要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啊,所以总得找点可持续性的项目来做啊!
她现在一是没钱,二还是没钱,可是养蝉却可以不用本钱……
夜萤打定主意,便走出药店,对夜斯文道:
“哥,你看这天色还早,咱们去找找蝉蜕,也能赚点小钱花花。”
“好吧,去哪找?”
夜斯文一听有钱赚,顿时来了精神。
蝉蜕是什么他当然知道,可是却从来没有留意它竟然还能赚钱。
“去柳渠那找找,那里蝉叫得可大声了,蝉蜕一定不少。”
夜萤自信地道。
“得,那地方靠着路,天天人来人往的,有蝉蜕早被人捡光了。”
夜斯文不相信。
“才不会呢,你听我分析,那里前不着村,后不挨店,会经过那的人,都是行色匆匆去赶集的,谁会停下脚步去管蝉蜕呢?”
夜斯文一听,觉得颇有道理,便一屁股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道:
“走,赶紧去。”
闲着也是闲着,赚钱娶媳妇,对夜斯文现在来说,就是最大的动力。
夜萤把肩上的褡裢卸下,放在夜斯文的肩上道:
“太沉了,累死我了,哥你背着吧。”
夜斯文背着满满的钱袋,倒没有怨言,兴致勃勃、满怀希望地跟着妹妹往柳渠走去。
第十七章大有收获
去哪里找蝉蜕呢?自然是郊外少有人类活动打扰的所在,地面没有硬化的地方,最好是柳树杨树多的地方,某些特别的情况下蝉也会选择泡桐树、苹果树、梨树甚至是松树,实在没有树了就会在灌木丛上,甚至是草茎上。
这是当年夜萤采访的养蝉专业户向她传授的致富经。
当然,主要是人家也相信,夜萤一个堂堂的记者,不会和他争抢生意,所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肯定也没想到夜萤会在这里派上用场。
兄妹俩有了奔头和目标,再加上刚刚被肉包和肉汤慰藉了肠胃,浑身上下好象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
他们很快就走到了柳渠边上,柳树密密丛丛,一进这柳树丛里,叫喧的蝉声立即充斥了整个耳膜。
夜斯文手里那原本装着野猪肉的柳条筐正好充当了装蝉蜕的器具。
一钻进柳树丛里,夜萤眼尖,很快就发现柳树下密丛的灌木丛中有不少蝉蜕。
这些蝉蜕在夜萤此时看来,就是一吊吊铜钱,她自然不会客气,伸手一一摘取下来。
夜斯文隔着夜萤一段距离,不时怪叫道:
“妹妹,这里小咬好多,把我脖子上叮得都是包,痒死了。”
“妹妹,哪有蝉蜕啊?你骗我吧?”
夜斯文唠叨抱怨着,夜萤钻进灌木丛里,却是甘之如饴,左一个右一个,上一下下一个,正面一个背面一个,抬眼一个低头又一个,那种令人兴奋的发现的愉快,正是找蝉蜕这件事的极致状态!
把夜斯文戏耍够了,夜萤才道:
“哥,找蝉蜕是有讲究的。你要选那种有密集的灌木簇拥着的柳树的地方,不管灌木丛多密,一定要设法突身进去,因为往往就在树下,最靠近树干的位置上的灌木的枝枝叶叶上,一定会有大量的蝉蜕。”
“哟,妹妹你早不说啊?我都在这外面找了,我以为蝉蜕都是在树上的,半天才找到几个,脖子都仰酸了。”
夜斯文发现妹妹懂得找蝉蜕的诀窍,赶紧从外面宽松的柳树丛中硬挤过来。
近前一看,才发现妹妹简直是掉进蝉蜕窝里,放眼过去,不下数十个蝉蜕,他惊喜地道:
“哟,原来蝉蜕都在这种地方啊?难怪我都找不到。这里的灌木丛这么密,真的和你分析的一样,一般人谁有时间停在这里找啊?妹妹,你太聪明了。”
夜萤看到夜斯文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是被蚊虫咬起的包,不时用手抓挠着,狼狈不堪。
夜萤心下十分解气,即便夜斯文是她哥,但把她拿去抵债的事情办得很不地道,夜萤不在意时不时给夜斯文一些惩罚,她好生舒坦地道:
“哥啊,我告诉你,也不是任何灌木丛都有这么多蝉蜕的,前提是周围必须有柳树,在柳树之间的灌木丛中才可能有蝉蜕。因为蝉蛹在地下是以柳树根中的汁液为营养的。”
“哟,真是太有讲究了。妹妹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么多的?”
夜斯文又不明白了。
“哎,你还不快捡?别一会捡得比我少,那可就丢脸了。”
夜萤把话头岔开。
夜斯文狼狈地又挠了下胳膊和脸上的咬包,不服气地道:
“我是你哥,怎么可能会输你呢?”
“来来,看你被咬得这么惨,把这涂上。”
夜萤笑嘻嘻地扯了把边上一堆草叶子,搓揉之后,挤出绿色的汁液,然后涂抹在夜斯文皮肤暴露的胳膊和脖子等处。
“哟,妹妹,这是什么草啊?凉凉的,抹上去舒服多了。”
“薄荷草啊,还能吃呢。”夜萤推了他一把,不容他再发问,道,“去,那应该也有挺多的,别捡得比我少了。咱们要是卖了银子,晚上可以再去吃点好的。”
一听有好东西吃,叶斯文立即精神大振,再加上涂了薄荷汁,小咬也不咬他了,他立即听夜萤的话,投入寻找蝉蜕的发财大计中。
捡蝉蜕的过程中,夜萤也看到正从洞里爬出来的蝉蛹,如果把蝉蛹拿去油炸的话,可是一道美食。
不过一想到现在捕了蝉以后就少了一只撒籽的蝉,若干年以后蝉蜕自然就少了,夜萤也便顺手将它放归自然了。
这样寻寻觅觅,整条柳渠柳树边最密集的灌木丛被夜萤和夜斯文找了个七七八八,两个人长出了口气,夜斯文一边抹着额头上的汗道:
“妹妹,差不多了吧?现在我都找不到什么蝉蜕了。”
“嗯,我估摸了下,这些怎么都有七八百来个蝉蜕,大约着能卖上半分银子。”
夜萤看着快满筐出来的蝉蜕,高兴地道。
虽然汗水湿透了衣衫,但是因为赚到了钱,心情格外明朗。
慢慢地,她对在这里的生活开始有了一些信心。
她不光要摆脱悲惨的“抵债婚姻”,还要赚到足够的钱,做个古代万元户,自已弄个庄园玩玩,实现在现代不可能达成的庄园主梦。
“那咱们走吧,真是没想到蝉蜕也能赚钱,还是妹妹你能干。”
夜斯文对夜萤颇有钦佩之意。
“哥,以后赚钱的机会大把大把,只要你乖乖地听我的话,我以后一定带着你发财致富。”
夜萤一脸豪情,看得夜斯文一楞一楞的,再度提出那个问题:
“哟,妹妹,我怎么觉得你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性格转变也不可能是一夜之间,一些学识也不可能马上就能拥有,夜萤的原身,羞羞怯怯,从来没有接受过教育,那里象现在的她一样,挥洒自如,还懂得那么多赚钱的门道。
夜萤眼珠子一转,一屁股坐在地上一处青石块上,一脸神秘地道:
“哥,其实啊,我上吊的那天夜里,发生了一些异事。”
“啊?异事?说,说来听听。”
虽然是大白天,四下里蝉鸣不已,但是夜斯文陡然听到妹妹这么说,背上的毛孔顿时倒竖起来,惊出了一身细毛汗。
夜萤一看这招真有效,心里暗暗感谢古人对鬼神之迷信,笑道:
“当时我上吊后,迷迷糊糊地觉得魂魄离开了身体,然后顺着一条白茫茫的路往前走去……”
夜萤可劲地用聊斋里的故事来描绘着,夜斯文已经一脸惊惧,吓得一付咬住毛巾才能不尖叫出声的可怜劲。
“妹妹,那,那是黄泉路……”
夜斯文费力地吞了口唾沫,挤出这句话来。
第十八章鬼话连篇
“或许是吧,只是我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迷迷糊糊地往前走着。”
夜萤不知道做过多少次突发事件的现场报道,这个吓唬夜斯文的故事虽然是临时起意,但看到夜斯文一脸深信的惊惧表情,夜萤忽然发觉,这个故事或许能很好地解释自已现在的能力,于是便兴致勃勃地继续往下编。
“妹妹,你有看到其它什么鬼啊没有?它们长得什么样?”
夜斯文又怕又心存好奇,看到夜萤停下话头,不禁主动出声问道。
“开始的时候没有看到。”夜萤断然道,“接着,突然出现一个头上戴着长长高帽、脸色煞白、眼冒绿光的男子,对我大喝道:‘呔,那生魂往哪里去?你的阳寿未到,还不赶紧回到阳间?’”
“啊?那是鬼差啊!”夜斯文紧张地缩着身子,似乎鬼差就在身后似的,“万万没有想到,真的有鬼差!”
“呃,我当时也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听他这么一说,只觉得脑子突然一阵清明:咦,对呀,我在这里干嘛?于是我就转头往回走。
谁知道就在这时,那眼冒绿光的男子上前喊住我道:‘地府鬼差做事出错,误拘了你的生魂,为表示补偿,送你一些物什,你回去后慢慢领会,自有无穷妙处’。”
我正想他要送我什么呢,是头上的金钗啊,还是什么好吃好玩的,谁知道那男子只是抬起手指,对着我的眉心一弹,接着一道白光打入我的脑海中,我一惊,醒来便发现自已还躺在家里的床上,你和妈正哭天喊地呢!”
夜萤说完,看到夜斯文一脸怕怕的表情,心内不由为自已临时编的故事叫好,然后暗暗感谢了一番蒲松龄先生:对不住啊,蒲先生,抄书不算偷……
“好吓人啊,妹妹,你竟然真的去黄泉路上走了一回。可是那个鬼差送你的是什么物什呢?”
夜斯文抹了把额上因为紧张再度流出来的汗,一迭连声地问道。
“哦,我想他送我的是各种奇思妙想吧,我自睁开眼以后,就发现自已懂了好多东西,比如天文地理、经营种植,各种道理好象都知道了一些。”
夜萤胡诌道。
“哎呀,这下我明白了。”夜斯文激动地站起来,右手曲手成拳,用力砸了一下自已的左手掌心,道,“怪不得你从那天之后,似乎有什么大不一样了,估计就是鬼差送你那物什的缘故。”
夜萤装模作样地道:
“或许是吧,我竟然发觉自已还能识字了。”
“妹妹,你竟然还能识字了?这可是天大的奇闻啊!你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夜萤见夜斯文竟然深信不疑,便在地上捡了根枯枝,然后拂平一块地面,先写了自已的名字,再写了夜斯文的名字。
不过,夜萤仍然用的是简体,繁体?离她有点远,所以权且凑合着。
“咦,妹妹,我能看出来这是你和我的名字,不过,笔画好象又不太一样。”
夜斯文没上过学,不过好歹识得自已的名字,所以看到简体字,一时间觉得又熟悉又陌一,似是而非。
“哥,可能这是阴间的文字吧,和阳间不太一样,呃,反正我现在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多了很多学识。”
夜萤笑嘻嘻地道。
“哎呀,妹妹,不得了了,你竟然会识字、写字,若不是这个世上没有女先生的话,你可以去开馆教学生了。”
夜斯文大表钦佩。
读书人在种田人眼里,一直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存在。
现在看到夜萤竟然识得字,还能写,夜斯文看妹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千万颗小星星在闪闪发光。
夜萤知道夜斯文已经完全相信了自已解释,这也为自已今后的各种作派奠定了合理的基础,便对夜斯文道:
“这种事情未免太过于惊世骇俗,你可千万不能说出去,万一被村里人知道了,说不定觉得我是个不祥之人,把我抓去沉塘或者活埋了。”
“放心,妹妹,这件事哥哥绝对不会说出去。”夜斯文把胸口拍得“碰碰”响,道,“你能捡条命回来,哥哥不知道多开心。我要是说出去,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见夜斯文主动发下重誓,虽然知道赌徒的话不可信,但是夜萤权且当做他是真心实意地,笑道:
“其实我觉得脑子里还有许多关于发财的奇思妙想,只是一时盘恒在脑子里,难以厘清。等我厘清了,咱们依计行事,管保咱家过上丰衣足食、家有余粮的富裕日子。”
“哟,妹妹,这可太好了。我看鬼差大人送给咱们的是一笔泼天的财富啊,难怪你今天能去和王财主谈生意。”
夜斯文一脸钦佩地看着夜萤。
夜萤淡定一笑,心内晓得夜斯文是彻底接受了她的故事,便道:
“好啦,这件事绝对不能外传,咱们也休息够了,快抓紧去把蝉蜕卖了吧,要不然,走到村子都要天黑了。”
“好咧。”
夜斯文回过神来,主动上前拿起装着蝉蜕的柳条筐,放在独轮车上,一身干劲地往三清镇走去。
经过三清桥时,夜斯文还停下脚步,非要问夜萤,识得那桥上的碑文不?
夜萤自然是一一念将出来,将夜斯文惊得瞪大了双眼,更加相信了夜萤编的“鬼话”。
因为妹妹从小大字不识,现在竟然分毫不差地念出这些字来,一个从未开过蒙的人,根本不可能突然识得这许多字。
看来,妹妹是个有大福之人,否则,也不会一命呜呼走上黄泉路后,又遇到鬼差,还送她奇思妙想,让她脑子开了窍,突然识得许多字。
夜斯文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以后可不敢再对妹妹做居心不良的事,否则,要是阴间的鬼差知道了,把他拘走怎么办?
兄妹俩一路疾走,很快就走回百姓药店。
夜萤把蝉蜕送到收药的柜台,果然和她估摸的差不多,这些蝉蜕扣去品相不好,残缺破损的,大约只有半斤不到,因此换了不到半分的银子。
饶是如此,兄妹俩已经开心不已了。
第十九章养蝉
“这蝉蜕啊,只有夏季才有,现在已经是夏末秋初,转眼又找不到蝉蜕了,偏偏它又用量奇大,所以你们有多少,我们就收多少。即便自家用不完,也会卖到别的药铺去。”
药店的伙计看着夜萤兄妹俩还挺能干的,一下午竟然找来那么多蝉蜕,便多说了几句。
“晓得了,有蝉蜕我们都会送到你们这的。”
夜萤喜孜孜地把那半分银子放进褡裢里,不过她也知道,这门生意做不了长久。
因为就如药店伙计说的,一到秋天,蝉再也不肯从地下爬上来了,万物有灵,它们也知道过了季节,生存空间不大,所以都会憋到明年夏天了。
“妹妹,咱们最近就专门到各处寻找蝉蜕吧,这可是一门赚钱的好买卖啊,比咱们种田赚钱来得快多了。”
夜斯文大受鼓舞。
“哥,你没听药店伙计说吗?过了季节就不好找了,不过,我倒是想出了一个长久赚钱之计。你知道村里哪里有杨柳树林或者白柳条丛生的河滩地,荒僻又人迹罕至的吗?”
夜萤问道。
“有啊,怎么没有?村尾那块河滩地,每年都会淹死个把去玩水的孩子,再往上有一片柳树林,除了村里的柳匠会去砍柳条,一年到头也没什么人去。”
夜斯文马上就告诉了夜萤一块合适的地方。
“嗯,很好,应该能满足我的条件。”
夜萤听了很高兴。
夜斯文看着妹妹,神秘兮兮地凑上前小声问道:
“又是鬼差大人给你的主意?”
“呵呵,是啊。”夜萤见夜斯文深信不疑,便解释道,“其实蝉蜕既然是从地下生出来的蝉蛹脱壳而成的,我们也可以找一片地,直接养蝉,咱们只要守株待兔,等待它们从地下脱壳而出就可以了,犯不着满山地乱找。”
“咦,妹妹,这个主意极妙。”夜斯文忍不住对妹妹竖起了大拇指,“果然是鬼差大人才能想出的主意啊!”
见夜斯文把一切异于平常的想法都归结于鬼差,夜萤也不反驳,他爱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吧,别整天用着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就行。
“哎,哥,我先去买些生活必需品,然后咱们再去采蝉种。”
夜萤见他没有反对,便建议道。
“好,想买什么就买吧,今天可是大赚了一笔。”
夜斯文喜气洋洋地道。
但凡好赌之人,花钱也特别大方,尤其是肩上还扛着沉甸甸铜钱的时候,夜斯文往昔在赌场上一掷千金的感觉又来了。
夜萤才不会客气呢,她又不是原来那个俭省、没见过银两的乡下小丫头,走在镇上,看到合意的店铺便进去搜罗一番。
什么洗澡用的香胰子、刷牙用的青盐这些生活用品,还买了三块布,准备回家让村头的裁缝吴婶帮他们做新衣。
夜斯文看着妹妹花钱如流水,顿时有一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不过他虽然心疼,好歹觉得做新衣他也有份,因此便没有阻止。一年到头,除了过年的时候,田喜娘是不可能给他们做新衣的,见有新衣可穿,夜斯文比谁都高兴。
一转眼就花了两百多文铜钱,夜斯文肩上的褡裢清减许多,他终于心疼地劝阻道:
“妹妹,我看差不多了,还要什么,咱们下次再来买吧!”
“行。”夜萤一时间也想不起要买什么了,但是一转脸看到对面的猪肉摊上还有猪肉,便兴奋地上前道,“大叔,来两斤五花肉。”
夜斯文猛抽了口气,觉得妹妹现在花钱比他更加豪爽,果然是见了鬼差的人就不一样了。
将一堆采买来的胜利品放进柳条筐里,兄妹俩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
来到柳渠边时,正好离日头西下还有约摸一个时辰左右,阳光不温不火,正好适合体力劳动。
夜萤采了根枯萎的柳枝,让夜斯文仔细观察。
夜斯文细看之下,见那上面有颗粒状的卵粒附着在枯萎的树枝上,便道:
“这是什么?”
“这就是蝉下的蛋。”
夜萤想说卵他可不一定听懂,便用了一个他听得懂的说法。
“哦,蝉就是从这蛋里孵出来的?”
夜斯文还算聪明,一点即通。
“是的,把这些枝条采下来,就可以当作种苗,每根枝条上一般都会有四、五十个蛋,把它埋在河滩边的柳树下左近,两三年后就有蝉蜕可收了。”
夜萤详细介绍道。
“什么?要两三年?这么久?哎,它就不能快点吗?”
夜斯文一听赚钱的周期这么长,不太乐意了。
“两三年还是快的了,有的在地下最长的呆足17年才出来。”夜萤也想赚快钱,可是生物特性容不得她着急,“你现在不去做,两三年后依然赚不到钱,是不是?”
“还不如把这些银两拿去赌一把呢,没准一把下去我就发了。”
夜斯文惫懒的赌性又发作了。
“去,你再说个赌字看看?”
夜萤发飙了。
夜斯文赶紧噤声:
“好吧,两三年就两三年。”
夜斯文一想到两三年后他都二十岁了,如果没钱还是聚不到媳妇,心里暗暗发急。
“哥,你别急,除了养蝉,我还会想更多的办法赚钱的。鬼差大人不是说慢慢领会,妙处无穷吗?”
夜萤指了指自已的脑袋,从容道。
夜斯文一听,心里舒服了许多,道:
“好吧,哥就信你一回,你说要采多少这样的柳枝?”
“自然是越多越好,咱们现在种得多,两三年后,收获也大,是吧?”
夜萤给他鼓气。
“好吧,这也是新鲜事一桩,从没听说蝉能种的。”
夜斯文嘀咕道,不过一想这主意是鬼差那来的,便老老实实地去收集有蝉卵的柳枝了。
一个时辰之后,夕阳西下,兄妹俩折下的柳枝不光把柳条筐剩余的空间填满了,还把轮独车的空间塞得满满的。
“回家吧,如果不够,回头再来采。”
夜斯文抹了把额上的汗水,对夜萤道。
“好,没问题,肚子也开始饿了。”
夜萤按了按扁扁的肚子,虽然吃了两个大肉包子,但是架不住体力劳动消耗得快,现在又觉得肚子几哩咕噜地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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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讨好
兄妹俩走在回村的路上,随着日薄西山,这乡道边又没有路灯,远一点的景物便变得影影绰绰起来。
前面“悉悉嗦嗦”的声响,也不懂得是人还是趁着太阳下山跑出来喝水的小动物。
还好身边跟着个夜斯文,再不济,他是个男人也能顶一阵。
夜萤心中大定,不由想起昨天晚上在山上遇到的端翌,不知道他的伤口有没有发炎,自已那般处理,也不算得特别专业,伤口不知道有没有受到污染。
“妹妹,你等等,我上去就回来。”
夜斯文忽然把独轮车停在路边,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又从柳条筐里抽出一个大大的油纸包,然后讪讪地对着夜萤一笑,飞也似地往前跑去。
“哎,哥,你做什么去啊?”
夜萤想追上去,可是看独轮车上满满的东西,又不敢离开。万一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有人把独轮车推走了,那一天的辛苦都白费了。
夜萤看着早就跑没影的夜斯文,气得直跺脚。
没头没脑就跑了,扔下她一个人,万一有什么野兽蹿出来怎么办?
四周林密草丰,虽然是村道,但是一入夜,便没有什么人经过,林子里的夜鸟已经开始发出吓人的鸣叫。
咦,不对,夜斯文临走时,从柳条筐里翻出了个大大的油纸包,她记得那可是很眼熟的一件物是。
对了,那不是尤记肉包铺包肉包子专用的油纸吗?夜斯文啥时候偷偷买了大肉包子?
夜萤上前扒拉了一下柳条筐,果然,在柳枝的重重掩护下,又露出一个油纸包,夜萤拿出来一拆,油纸里包的果然是两个大肉包子。
原来,夜斯文竟然藏私了,哼!
夜萤看着手上的油纸包,肚子便不争气地“咕咕”响起来,她眼睛一转,不客气地坐在路边,拿起一个肉包,吃了起来。
好一阵子,才听到前方又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夜萤抬眼一看,夜色中,夜斯文正大步流星往回跑。
“哎,妹妹,你怎么把我的肉包吃了?”
一看夜萤正往嘴里塞最后一块面皮,夜斯文傻了眼。
“哼,你不是还拿了两个去讨好人嘛?我饿得前胸贴肚皮,吃你一个肉包怎么了?”
夜萤理直气壮地,然后手一伸:
“喏,还有一个,你不吃的话,我就吃了啊?”
夜斯文赶紧伸手抢了过来,不顾形像地咬了一大口道:
“就你猴精猴精的。”
“也没有你精啊?竟然还偷偷买了肉包,也不告诉我,什么意思?是准备吃独食是吧?”
夜萤毫不留情地揭露他。
“呃。不就两个肉包嘛。”夜斯文有点尴尬,他还真是存了吃独食的心理,没想到路上会遇到心仪的女子,所以情急之下露了馅,他干笑道,“前面那个,是村里吴老汉的大闺女,你哥我看上她可是好久了,难得她和姐妹淘去赶集,所以上去打了声招呼。”
夜斯文大大方方说出来,夜萤倒不好再嘲笑他了,便道:
“吴老汉的大闺女,那不是吴小霞吗?他家可是咱村里的富户,咱们家怕高攀不上吧?”
夜萤在脑子里一搜索,找到了关于吴老汉的记忆。
原来,这吴老汉在村里弄了个瓦窑,专门生间盖房子用的青瓦,生意十分红火。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吴老汉只有三个闺女,依次是小霞、小玉、小梅。
吴老汉努力到现在,也没有个带把的儿子,所以他早就放出话来了,要娶他的闺女可以,但是要做上门女婿。
夜斯文听了妹妹的话,脸上也垮了一半。
方才他诚心诚意地送去肉包,结果吴小霞稍稍推辞后就落落大方地收下来,这给他心里带来了无限的希望。
可是一想起吴家嫁女的条件,他的脸色立即阴沉不定。
妹妹说的也是,一来小霞家是富户;二来他也不可能做上门女婿。夜家同样也只有他一根独苗啊?
看到夜斯文忽然变得落寞至极的脸,夜萤暗自发笑,便原谅了他私藏肉包的行为,只是哼了一声道:
“别发呆了,天这么黑了,还不赶紧回去?准备等着喂狼啊?”
这还真不是开玩笑的,村道上接壤着荒郊野岭,白天人来人往都没有问题,但是一入夜,许多山里的野兽都会跑到柳渠边上喝水,因此,遇到狼啊、豺啊这类凶兽,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左近村邻,一年里总会有几起谁谁大晚上路遇凶兽的传说。
夜斯文心情沉重地推着独轮车,怏怏地走在村道上,和夜萤道破心事之后,他突然觉得了无生趣。因此,就连啃了几口的至爱肉包,也无心再吃,重新包好,塞回柳条筐里。
看他这付颓废的样子,夜萤便明白过来,看来哥哥对吴小霞的心事极重,要不然也不会一脸大受打击。
夜萤想了下,觉得应该提振夜斯文的士气,免得他因为失恋,变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了,那她自已一个人做事,还不累死?
“哥,其实你和吴小霞,也不是没有机会。”
“什么?你说我和小霞还有戏?”夜斯文一听妹妹的话,果然精神一振,紧接着问道,“你有什么主意?”
“哎,吴小霞嫁不嫁,嫁谁,还不是她爹一句话吗?我觉得啊,既然吴小霞对你颇有好感,她这里不成问题,你拿下吴老汉不就得了?”
“拿下吴老汉?”夜斯文一脸懵懂,“这老头子脾气可臭了,常年挖泥做瓦片,力气又大,我要打,没准也打不过。”
“切,笨,谁让你和未来的丈人去打架的?要智取!”夜萤用手指一比脑门,“要动脑子。”
“你倒是说说我要怎么动脑子?”
夜斯文不解其意。
“投其所好啊,你去好好了解一下,吴老汉最喜欢什么,你就尽量投其所好。比如一个女子,喜欢打扮的,你就送她最好的京华胭脂水粉;一个男子,喜欢舞刀弄剑,你就送他名剑宝马……如此这般,到那时候,你提出要娶吴小霞,他一定不会反对,那不就得了?”
夜萤自信满满地道。
“哎,你说得轻松,可是吴老汉严防死守,我都近不得他跟前,怎么能知道他有什么嗜好啊?”
第二十一章爱情的彩虹桥
“呵呵,哥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就不相信那吴老汉能有金钟罩把小霞姑娘护得密密实实的,也不相信你就没机会近得他跟前,主意我是出了,办法你得自已想。”
夜萤拍拍手,利落干净地一个人大步向前走。留下夜斯文伫立在原地楞神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赶紧追上妹妹。
夜萤从前看过多少吊丝搭上白富美、多少富二代娶了贫家女的故事,姑不论这些门不当户不对的人结合在一起,最后能否一直象童话里一样幸福的生活,但是至少这两种社会阶层区别级大的人,能走到一起,当时一定有真挚热烈的爱。
吴小霞对于一贫如洗的夜家来说,已经是一个白富美一般的存在了。
若是普通的村民,一定会认为夜斯文肖想吴小霞,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是夜萤却认为,架不住两个人之间有“爱情”啊!
爱情是飞架阶层鸿沟的最好彩虹桥。
虽然她还没有看到吴小霞面对夜斯文时的表现,但是至少夜斯文送上肉包子表爱心时,吴小霞是没有拒绝的。
这说明:有戏!
至少,吴小霞对夜斯文并不反感。
直到这时候,夜萤才客观地评价了一下自家哥哥的样貌身材。
夜萤这个原主躯壳便是颇为出众,因此其实夜斯文自身条件也不差。
高高大大,剑眉星眸,若是没有赌输时的失魂落魄样子,倒也一脸堂堂正正,拿得出手。
夜斯文虽然平素也下田种庄稼,但是更多的时候都是混迹于镇上的赌场,因此身上明显比一般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村民多了几分落拓不羁的气息。
公主爱上流氓,说的就是这样的爱情戏码。
私心里,夜萤倒是能希望玉成这桩好事。
既然夜斯文喜欢吴小霞,她希望吴小霞能镇得住夜斯文,否则,好赌成性的夜斯文,永远是她身上的软肋。
看到夜斯文闷闷不乐,显然一时间并没有想出什以好办法接近吴老汉,夜萤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笑嘻嘻地道:
“哥,你别愁啊,想要接近吴老汉,你为什么不去他窑里做瓦工呢?不光能学一手好技术,还能近距离接近吴老汉和小霞姑娘。”
“哟,妹妹,你这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这个办法好!”
夜斯文黑暗中瞅了一眼妹妹婀娜的背影,心下的钦佩又多加了几分。
倒不是夜斯文不知道吴家缺做瓦工的人手,往常他只想从吴小霞这里下手,一时半会哪会想到做瓦工上去?
现在被妹妹点醒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去做瓦工虽然苦点、累点,但是好歹离小霞最近了,吴老汉自已还天天在瓦窑里干活呢,这不就是近距离接触未来的泰山了吗?
夜斯文拿定主意,脸上又恢复了喜色,推起独轮车那个风驰电掣啊……
紧走慢走,终于来到了柳庄的村头,看着村里些微黯淡的灯火,夜萤大致明白了,这样的村庄,大家都过得不太富裕,是连灯油也要省的小村落。
如果年景好的话,还能吃上几顿干饭,卖点多余的稻谷、野味,攒点一分半两的银子。
但是若是遇上年景不好,就得半年吃野菜煮粥了。
万一不幸遇上大荒之年,拖家带口外出乞讨、甚至卖儿卖女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究其原因,还是现在生产力水平太落后了,大家都是靠天吃饭,而且身为农人,由于封闭和见识少,只懂得单一经营,以致于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能力极弱。
“哥,到家了,披星戴月的,累死我了。”
夜斯文“嗯”了一声,他早就习惯这样的生活了,没有见识过现代大城市的不夜连天灯火,对小山村的黯淡自是全然无感,没有夜萤那么多感触。
因着夜行人的脚步声,几声狗吠在山村里响起。
村头突然黑鸦鸦地蹿出几个人来,不过,他们手里拿着火把,夜萤看了一眼,见都是村里人,也就没说什么。
倒是夜斯文紧着上前问道:
“老叔公,大晚上的要去哪?”
“哎,家里的羊丢了,怕跑到山上被畜牲祸害了,赶紧出来找呢!”
打头举着火把的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汉回答道。
夜萤这才看清了,这位是村里的里正,也姓夜,是他们的本家,按辈份,她得叫他老叔公。
夜里正为人正直大方,在村里德高望重,说话颇有份量,夜萤眉眼一转,想着依着她的计划,今后要麻烦里正的地方怕是不少,便赶紧热情地接话道:
“老叔公,我和哥哥一起帮你找。”
“哎,不用了,我们人手够了,你们还是早点回去歇息着吧!”
夜里正欣慰地点点头,向他们挥挥手表示谢意,大踏步走过他们身边,向着村头的树林走去,后面热热闹闹地跟了五六个精壮的成年汉子。
看来,的确不需要他们助阵了。
不一会儿,林子里就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火光,在泼墨一般的夜里,格外明显。
“哥,走吧,既然不需要咱们帮忙,快回家洗洗睡了。”
夜萤扯了下夜斯文的衣袖,他回过神来,两个人回到家,因为田喜娘不在,所以清锅冷灶。
还好他们在路上吃了肉包,此时肚子倒也不饿。
“妹妹,这些柳条就放在院子里,行吗?”
不过是些萎败的枝条罢了,一般人哪想到会偷这个?再说这里的民风还算淳朴,偷鸡摸狗的事并不经常发生,因此夜斯文嘴上念叨了一句,就把独轮车随便放在院子里了。
“行,没问题,就放在那吧。哥,你去灶上烧锅水,我要沐浴一番。”
夜萤随口吩咐夜斯文道,主要是她实在不懂得用火石升火啊!
“妹妹,洗什么洗?这么累,我才不洗呢,倒头就睡多好。”
夜斯文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这一天意外发了笔小财,但是来回折腾,为了收蝉蜕,攀上爬下的,也着实把他累坏了。
“你帮我升火,我自已烧水。”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斯文是这么一个又脏又懒的家伙。
流了一天汗,全身汗津津的,不洗能睡得着吗?
夜家屋外的暗处,一团黑影蠕蠕移开。
月光打在那团黑影的脸上,端翌英俊的脸庞在月光下现形,散发着清贵的气息。
想着这一天暗地里跟着夜萤跑,端翌忽然觉得,自家这个小媳妇,怪有意思的,为人行事,好象和一般农家姑娘不太一样!
看来,她不光有付符合傅太医挑选标准的能生养的身材,还有一颗与众不同的心。
端翌自已都没察觉,一想到夜萤,他习惯板着的脸上,那些僵硬的线条,会突然变得柔和许多……
第二十二章再度被攻陷
“咦,院子外有人吗?”
夜萤似乎感觉到有一团黑影动了动,边擦着汗边问夜斯文。
“哪有什么人啊?黑灯瞎火的,妹妹你别吓人!”
夜斯文白天听了妹妹和鬼差的故事,本来心里就毛毛的,现在被夜萤一喊,便吓得畏畏缩缩的。
“哦,可能是我看花眼了吧?或许是一只猫?”
夜萤不在意地道,喊夜斯文帮她烧了锅热水,然后兑上凉水,舒服地洗起温水澡。
虽然夏末气温还较高,但是夜萤觉得,既然掉到了缺医少药的古代时空,还是要注意身体为好。
洗冷水澡什么的,痛快是一时,但是万一寒气入体,留下什么病根,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泡在浴桶里,夜萤用今天在集市上刚买的香胰子,把全身上下洗得香喷喷的,就连脚趾缝也没放过,别提多惬意。
果然,就算多疲惫,能泡个澡,什么不愉快都没有了。
哎,果然有钱才能享受,想到今天早上洗澡什么也没有,只是干洗,哪比得上现在香喷喷的,夜萤便由衷感概。
洗完澡舒服了,夜萤看着还有剩下的热水,强行让夜斯文也清洗了下他自已。
夜斯文几几歪歪的不肯洗澡,但是夜萤拿出杀手锏,冷哼道:
“你一身酸臭的,小霞姑娘肯定看不上你。”
果然,吴小霞的名字就是夜斯文的动力之源,他立即两眼一亮,从床上跳将起来道:
“好吧,我去洗。”
夜萤躺在自已的床上,听着山村夜里特有的昆虫、动物奏鸣曲,突然心提了一下。
呃,吴大牛今天晚上会不会过来呢?
怕什么就来什么。
夜萤只听自已的房门“吱扭”一声响,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打开的门外一闪而进,他回身把门关上,就象夜萤的床边走来。
由于夜里光线暗,夜萤并没有发觉对方略拐着一条腿,她只觉得一股莫名的压势扑面而来,包裹的是一阵浓烈的男人气息。
因为有了夜斯文不肯洗澡的经验,夜萤担心吴大牛是不是也是那样的“臭男人”。
还好,吴大牛欠腿上床的时候,夜萤并没有嗅到酸臭的气息,鼻端反而嗅到一股淡淡好闻的草木香气。
这让夜萤心里一阵错愕,怎么可能?吴大牛不光不臭?还是香喷喷的?
一回生,二回熟,吴大牛一躺到她身边,巴掌大的爪子就熟门熟路地往她胸前抓去。
“住手!”
夜萤第一晚吃了个亏,岂容吴大牛再如此轻薄?登时把他的爪子打掉了。
“娘子,你我都有夫妻之实了,呵呵,怎么还这么害羞呢?”
吴大牛把她的生气当成了夫妻的情|趣了?
“不是这个原因,吴大牛,我告诉你,和你走婚,我根本没有同意,是我哥和我娘的主意。你的十两银子,我会尽快还你,从现在起,咱们河水不犯井水。”
夜萤义愤填膺地道。
咦?这小娇娘还长志气了?
端翌心下一楞,若不是脸上戴着人皮面俱,夜萤肯定能借着窗棂射进来的月光,发觉他脸上神情不对。
端翌说不清楚自已是该高兴还是生气。
这种纠结的情绪对端翌来说很不寻常。
他是个杀伐果断的人,一向下手狠准稳,京城里人称玉面杀神,人头落地,如切瓜砍菜,一个村姑罢了,要不是傅太医说她是好生养的身材,他断不可能找上她做这“走婚”之事。
此时见自家的小媳妇竟然不愿意配合,端翌也是哭笑不得。
略一思忖,他正想用强,夜萤却似乎预见到他的不老实,看他身体有所异动,竟然冲着他踹了一脚。
这一脚可好,正好踹在端翌的大腿根伤处,端翌“咝”地叫了一声,“疼”,他忍不住叫了一声,冷汗顿时冒了出来。
不疼你还得瑟呢!
夜萤心里暗暗叫好。
“你这是谋害亲夫啊?这脚能乱踹吗?要是踹到我的命根怎么办?”
端翌怒喝一声,顺手捞住了夜萤踹他的脚。
本来一怒之下是想狠狠捏下去,可是突然,端翌鼻端嗅到一股淡淡的清香。
再仔细一嗅,竟然是从夜萤脚上散发出来的。
端翌抓着夜萤的脚,举着对着月光一看,不由地心下一颤,原来,女人除了脸蛋姣好,她的脚竟然也这么美。
五个脚趾头,依次圆润排列,在月光的映照下,只只莹白如玉,看着就象一粒粒诱人的珠玉,恨不得让人把它咬下,吞进肚子里。
端翌自然不会放过,他吞了一口口水,不知不觉间,已经把夜萤的大脚趾含进了嘴里……
夜萤正等着吴大牛的惩罚呢,万万没有想到,忽然,她的脚趾头上一阵温热湿滑,似乎有什么热乎乎、软软的东西,正在啃啮着她的脚趾头,麻麻痒痒的,竟然,十分舒服……
吴大牛,你太不要脸了吧?
脚趾头你也能吃下得嘴?
夜萤瞠目结舌。
但是,随即她却发现,原来自已的脚趾头竟然也是这么敏|感,一股压抑不住的诱人声音从她嘴里滑掠而出。
这分明是索要的信号,端翌的大腿根处突然也不疼了,只觉得一股火蹿了上来,恨不得一举把夜萤拿下。
不过,看着夜萤迷离的眼神,变软的身躯,端翌忽然玩心大重,他用力一吸嘴里的珠玉润滑,夜萤的身体便痉挛似地颤抖起来……
夜萤也不知道自已被翻来覆去被“吴大牛”拨弄了几回,总之,天快亮的时候,她才得已被放过,然后便昏昏沉沉地睡去,一觉不醒。
看着昏昏睡去的小女人,端翌脸上露出邪魅地一笑,忍不住又俯身轻轻吻了一下她光洁的额头。
这一吻,差点又让端翌失控。
但是看看天色已经露出鱼肚白,端翌不好再孟浪下去,细心地替夜萤盖好被子,然后才转身锁门离去。
夜萤是被一阵羊的“咩咩”叫声惊醒的,她欠起身子,浑身酸痛,想起昨晚羞羞的事,便知道自已又被攻陷了。
夜萤不禁一阵糊涂,为什么吴大牛如此识情识趣,手法花样多变,简直不象是一介山村愚夫?
夜萤又想计算下自已的安全期,奈何原主的大姨妈似乎并不准时,有时提前,有时推后,有时甚至不来,夜萤一时也算不准,她不由地担心起自已会不会怀上孩子的问题了。
万一真怀上了吴大牛的孩子,那她这辈子岂不是都得和吴大牛绑在一起了?
“咩,咩”,一阵阵羊叫声,打断了夜萤的浮想联翩,她不禁觉得一阵奇怪,家里又没养羊,哪来的羊叫?
第二十三章好印象
夜萤浑身骨头架子象酥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她想在床上多赖一会儿,可是窗户外面羊“咩咩”地叫个不停,夜萤被吵得头疼,只好起床一探究竟。
夜斯文的房门微开,夜萤冲着里面一看,床塌之上已经空空如也,便知道夜斯文出去了。
也不知道是下田了还是上山,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不知道躲到哪去偷懒了。
夜萤懒洋洋地走到后院,那里是夜家的小菜园,她探头一看,就见两只羊正伸长着脖子,用嘴扯咬着竹篱笆架上的南瓜叶。
“咦,谁家的羊?怎么跑到我家菜园里来了?”
夜萤一看大事不妙,这小菜园可是田喜娘的心爱所在,一日三餐,顿顿青菜离不开这个小菜园的贡献。
如果被羊糟蹋了,田喜娘回家又要怨天尤人了。
夜萤赶紧爬上后院的矮土墙,跳进菜园里,还好这两只羊并不惊慌乱窜,仍是不慌不忙地啃着篱笆架上的南瓜叶。
夜萤并没有赶羊的经验,又怕自已靠得太近,会把羊吓得撒开四蹄在菜园里乱跑,那祸害可就大了。
夜萤抽了根篱笆上的细竹,小心地靠近山羊,嘴里“吁吁”地吆喝着,她也不知道怎么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自已从前去坝上骑马时驭马的叫声。
还好,这山羊竟然十分听话,看到夜萤出现,两只一左一右的羊乖顺地聚拢到了一起。
夜萤走到篱笆前一看,才发现这两只羊不知道什么时候把篱笆竹门拱坏了,挤进菜园里来。
不过,进来的时间应该不长,所以只是被咬掉了几颗季末的小白菜、还有就是篱笆架上爬上去的南瓜叶,损失并不严重。
夜萤首要的事情就是把羊赶出菜园,然后凑合着把被羊拱得残破的篱笆门先别好,否则,一会儿什么鸡啊、鸭啊、鹅啊,就该全跑进菜园里了,那还了得?
夜萤别好篱笆门,回头去看那两头羊,见它们正慢慢地边走边觅食,往村里走去。
夜萤心下忽然一动,想起昨天晚上里正满山地找羊,这该不会是里正的羊吧?
夜萤存了交结之心,便拿着方才赶羊的细竹杆,紧紧跟在两只羊的身后。
果然,这两只羊不紧不慢悠悠往前走着,竟然真的是拐向了里正家的路。
“哟,爷爷,咱家的羊回来了!”
就在羊快走到里正家里,突然,一个半大的小子跳出来,看到羊,一脸惊喜,冲着里正家大声喊着。
夜萤认得这半大小子正是里正的孙子,叫夜鸣,便对他道:
“我一早醒来就听到窗户外有羊的咩咩叫声,赶紧出来一看,是两只羊,我寻思着该不会是你家昨天跑掉的吧,看来果然是。”
“姑姑,多谢你。昨晚上爷爷他们上山找到三头羊,还有两头羊没看到,万万没想到被姑姑找回来了,爷爷可是担心了一晚上,生怕被山上的狼、豺啊给吃了。”
“谢什么谢?我就顺手的功夫,好咧,既然羊找到了,那就放心了。”
夜萤挥挥手就走了。
夜鸣刚想追上前,但是一看那两头羊已经往圈里跑去,又担心羊圈没打开围栏,它们进不去,一会调皮又跑了,只好先去追羊了。
羊和猪一样,可是村里人重要的资产,白白走丢两头羊,就算是里正也会心疼死了。
夜萤做了个顺水人情,心情愉快地往家里走去。
当然,首要的任务是把被羊顶坏的篱笆扎好,否则,田喜娘回来看到了肯定会气得哇哇叫。
为了一件小事得罪里正,那是多傻的事啊?
别说是里正了,一个村里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细细碎碎的小矛盾如果不断累积起来,最后的破坏力也是惊人的。
不触犯底线和原则的小事,自然是以和为贵了。
夜萤在柴火堆里抽了一些细竹杆,回到菜园前,开始补起篱笆来。
说是补篱笆,无非是将篱笆上被羊顶破的洞用细竹杆一一别起来罢了,十分简单的手工活,夜萤不一会儿就将它补好了。
就在她刚把篱笆门放好,就听身后传来夜里正的声音:
“夜萤啊,我刚听夜鸣说是你把我们家的羊赶回去的?”
“哟,是老叔公啊?是啊,一早醒来就听到羊在屋外叫唤,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夜萤笑嘻嘻地道。
“羊不会是祸害了你家的菜园吧?我回头叫夜鸣摘些菜过来补给你们。”
夜里正肤色黝黑,一付长年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形像,象这样的小村子,即便顶了个里正的头衔,也要辛苦劳作才有饭吃。
见里正说话办事极为公道客气,夜萤心里便增加了许多好感,她不在意地笑道:
“没有,只是扯了我家菜园篱笆上的几片南瓜叶,老叔公不必放在心上。”
夜里正探头进菜园里一看,果然园子里瓜果井然,不象被羊严重祸害过的样子,便也放下心来。
田喜娘性格泼辣,听说她上山采茶去了,如果在家里,被田喜娘遇到羊在菜园里,肯定先拿木棒打出来了。
幸好,遇到的是夜萤,夜鸣检查过了,那两头羊身上并无伤痕,看来夜萤并没有把羊怎么样。
这要是落到田喜娘手上,她肯定不分青红皂白,把羊先揍一顿再说。
当然,不管羊有没有被揍,他的羊跑进人家菜园里,肯定是他理亏,万一怪罪上田喜娘,还会落给村人欺负寡妇的话柄。这自不是他想要的。
他方才走过来时,明明看到夜萤在扎篱笆,估计是被自家的羊顶坏的,可是这姑娘并没有抱怨一句。
夜里正对夜萤好感大增,欣慰地点点头,也没有再说什么,把这份谢意放在心里,转身就走了。
夜里正刚走,夜萤突然听到肚子里传来一阵“几哩咕噜”声,呃,忙起来竟然忘了吃早饭了。
她转身向院子里走去,走进院内,便看到厨房的青瓦顶上,正升起袅袅的炊烟。
咦?夜斯文在升火做饭吗?
夜萤觉得好奇,走进厨房一看,正一头黑灰对着灶膛吹火的,不是夜斯文是谁?
看到夜萤进来,夜斯文兴奋地道:
“妹妹,我成了!”
“成了?什么成了?”
夜萤一时被说得有点摸不着头脑。
“嘿嘿,你告诉我要接近吴老汉的事啊,成了!”
“哟,哥,你真厉害,这么快就攻下吴老伯的心啦?”
夜萤大感钦佩,忍不住有要为夜斯文点赞的感觉。
难怪他一大早就不见人影,原来是找机会接近吴老汉去了。
“妹妹,你说的是什么呀,攻心哪有这么容易?”
夜斯文一口否认。
“哦?那到底是什么成了?”
夜萤又迷糊了。
第二十四章好的开始
“你不是叫我去做瓦工吗?我一大早就去找吴老汉应征,他立马一口应允了。”
夜斯文喜孜孜地道。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虽然做一名瓦工距离成为吴老汉的乘龙快婿还有十万八千里,夜萤还是抱着鼓励的心态对夜斯文道:
“恭喜哥啦,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妹妹,你现在说话道理一套一套的,你能教教我,怎么才能取得吴老汉的好感吗?不,我得改口叫吴老伯了,别整天老汉老汉的叫习惯了,改不过口来。”
夜萤没有想到,爱情的动力对夜斯文来说竟然如此强劲,一改往昔的惫懒,说做就做。
夜萤不由地对这桩婚事也看好了几分。
她蹙眉凝神一想,便指点道:
“有些话,我说的不知道你听得进去吗?”
“当然听得进去了,妹妹现在可行了,我发现,只要听你的话,就能成事。”
夜斯文一早也是抱着忐忑的心理去找吴老汉应征瓦工的活,他总觉得自已好赌的名声已经在村里传开了,吴老汉不晓得会不会收他。
谁知道,吴老汉十分痛快,一口就应允了下来。
夜斯文哪里知道,瓦工的活十分累人,吴老汉是觉得他这个人一向懒惰成性,肯定坚持不了两天。
既然如此,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又何必拒绝,落得以后见面难看呢?
因为不看好他,所以才答应。
如果夜斯文知道真相,肯定大失所望。
“嗯,我告诉你,不论做什么工,最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主家招你,每天付你工钱,你如果有十分力,最好不要只拿出五分力。
甚至七分力、九分力都不够,最好能拿出十一分力来。这样才能给主家留下好印像。
尤其是你现在这种情况,要走进吴老汉、呃,吴老伯的心里,最好能化身全能瓦工,不论哪个工种上需要用人而又急缺人手时,你能立马顶上,那你在吴老伯心里的地位,肯定大大提升。
接下来再谋它事,成功率必将大增。”
夜萤说的是自已从前的职场经验。
对于一个没有官家、富家背景的职场新人来说,在这个重视人脉传承的定型社会里,要混出头,拼的就是自已的智商和情商。
用十一分力,做十分工作。
夜萤就是这样在电视台从最不受人待见的农村报道系列做起,一直成长为台里的台柱子,如果不是因为意外穿越到这里,在做完那个台风报道之后,她便会被提拔为部门的负责人了。
在人才济济的电视台,以她的年龄和资历,这已经算是极快的提拔了。
当然,任何付出都不会白费。
就象夜萤曾经专注用心地做谁也不看好的农村报道系列,从中学到了许多农业生产知识,竟然在这个古代时空里,能自如地派上用场。
毕竟,电视台开辟收视率不高的“农村频道”,本身就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宣传需要。
否则,在这个真人秀、娱乐大咖横行赚钱的年代,电视台才不会在黄金时段开一档不讨好城市观众的农村频道。
如果当初夜萤和许多女记者一样,报着“领导是不是不待见我”的心态去做艰苦的农村报道,随便凑写题材应付台里,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还好,夜萤一直让自已用十一人的力气去做别人只肯花五分力气的工作。每一次到农村采访,她是会事先做足资料功课,到了现场深入调查,认真做好笔记。
以至于达到了采访每一样农事,她都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的程度。这样的用心,让她很容易和采访对象拉近距离,也把节目尽量做得出彩。
她的出色努力,虽然没能扭转“农村频道”的收视颓势,却因为工作认真,让台里的有识之士看到她的能力,把她调去了更加红火的栏目做编导……
有了这一段职场经历,夜萤指导起夜斯文来说,不要太简单。
夜斯文听得一楞一楞的,不过他好歹不傻不笨,立即表示道:
“反正我也只有一身蛮力,去自然要勤快做事。”
“不光要有蛮力,还要有巧力。你去的时候就要仔细观察,吴老伯家的青瓦制作的工艺流程是怎么样的,在烧窑时用了什么技巧,能让瓦片更加坚固耐用……等等。这些都琢磨透了,你的婚事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夜萤估计,吴老汉生了三个女儿,自然急需要一个传承人,可是女儿肯定不能做传承人啊?
所以夜斯文若是能脱颖而出,全面掌握瓦工技术,在吴老汉心里的份量肯定会直线上升。
夜斯文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他并不笨,只是把精力都用在了歪路上,现在被夜萤以爱情为动力,正一点一滴地往回扳。
“妹妹,我懂了,放心吧,我一定会把小霞娶到手。”
夜斯文一脸黑灰,脸色却十分郑重,这样的形像,让夜萤想笑又怕破坏气氛,只好强忍着笑道:
“行啦,快吃早饭吧,吃饱了好干活。”
夜斯文应承了一声,把点着的火苗用拨火棍拨大,然后便道:
“妹妹,早上做什么吃?”
夜萤一进来就见他在忙,还以为他要做饭呢,没想到原来只是升个火罢了。
脑子里一搜索过去的记忆,夜萤不禁又苦笑了。
她一时忘形了,竟然忘记在这个时代里,男人除了从事厨师一职没得说外,根本是不做饭的。
大户人家如此,穷家小户亦如是。
夜家过去不是田喜娘做饭,就是她做。
现在田喜娘不在,只好夜萤上场了。
还好她是单身职业女性,虽然长年在外混饭局,但是炒几个拿手好菜犒劳自已这样的手艺还是有的。
于是夜萤一阵忙忽,拿出昨天在集市上买的白面加了盐搅成面糊,又往面糊里打了两个鸡蛋,剁细了自家菜园子里出产的香葱撒上,用筷子搅匀了,在锅里炸了一指肥肉,等肥肉炸出油后,把肉渣捞起,面糊倒进锅里,用锅铲摊平、摊薄了……
一阵葱油饼特有的香味传来,夜斯文不禁抽了抽鼻子,垂涎三尺地道:
“好香啊,妹妹做饭的手艺大有长进。”
夜萤哂笑,什么做饭的手艺大有长进啊?夜家过去做饭舍不得放油,葱油饼里连鸡蛋都舍不得打一个,自然做不出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来了。
第二十五章还情
喷香的葱油饼一出锅,立即把叶斯文馋得口水直流,夜萤又端上在小灶里煮好的豆腐木耳清汤,夜斯文吃得赞不绝口道:
“妹妹,以后做饭的事你包了。娘做的饭和你这一比,简直就是猪食。”
夜萤大笑,道:
“那你不成了猪了?”
“哎,吃了十八年的猪食,难怪脑子糊成猪了,不过,我知道,若是娘看到咱们做的饭,肯定会大骂败家仔。所以啊,这种好日子也就三五天,她采茶回来,咱们又得吃猪食了。”
夜斯文哀叹道。
也是,村里好年景时,收的粮食其实也不过堪堪够吃而已,谁家舍得天天做白面煎饼?还放上鸡蛋,用上猪油?
早上这么吃,已经是过年的伙食了。
如果田喜娘在,不光会骂他们是败家仔,恐怕一言不和,还会拿起木棒追着夜斯文打……
“放心吧,哥,以后咱们就是天天过年的伙食。”夜萤自信满满地道,“民以食为天,如果饭都吃不饱,吃不好,怎么有力气做事呢?”
“咦,妹妹,你说得太有道理了,我竟无从反驳。”
夜斯文笑嘻嘻地道。
懒做和好吃是一对双胞胎。
夜斯文过去在吃的上面从来不会亏待自已。在家里随便扒几口“猪食”,一旦到了镇上,肉包子、河粉汤王、大骨浓汤……一一都在他的美食清单上。
没有美食,怎么有力气赌钱呢?
夜萤的想法和他异曲同工,因此深得夜斯文的认可
“好啦,吃饱就要干活了。咱们把这些蝉蛋种下去,等到收获期,又是一笔丰厚的收入。”
夜萤一指院外昨天折的柳枝道。
“好咧,吴老伯让我明天去上工,趁着今天有空,把这些事都弄好了,我也能专心勤快地去干活。”
夜萤点点头,吃完早餐,收拾干净碗筷,她便指使夜斯文推着独轮车,往他说好的村尾河滩走去。
“哟,真是稀罕,斯文啊,难得见你一早去下田啊?怎么今天不去镇上赌两把了?”
才走出院门,迎面就劈头撞见端着一大盆换洗衣服准备去洗的张大嫂,或许是上一次和夜萤的交锋落了下风,让她还怀着怨气吧,所以说话的语气便带着挤兑的成份。
夜斯文本来不在意,他好赌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但是一抬头,却看到吴小霞和她的姐妹伴也端着衣服走过来,虽然距离还远,但是张大嫂嗓门那么大,肯定让她都听到了。
夜斯文窝了一肚子火,却不好和张大嫂吵起来,正想不离她,低头推着车走,夜萤眼睛一扫,便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她嘿嘿一笑道:
“张大嫂,我哥如今已经改过自新,不再和赌字沾边了。什么赌不赌的,都是过去的事了。你可别再往人家伤口上撒盐,多不地道啊?”
张大嫂没想到夜萤会当面反驳她,不由地脸色一变,气呼呼地道:
“谁不知道夜家把你抵了十两银子卖给吴大牛,才还了赌债。你还得瑟呢,夜斯文昨天能卖了你,明天就能卖了别人。不过,我看夜家也没有其它人可以卖了,万一再输个十两八两的,怕是要拆房卖瓦了!”
张大嫂一向毒舌,不过她也是看准了田喜娘不在家里才敢这么放肆,再加上连着两次被夜萤顶嘴心里不爽,所以“啪啪”地就说了一通。
夜斯文被人当面捅到软处,脸上不由红一阵白一阵,尤其是看到吴小霞经过他身边时,一帮姐妹伴都侧着脸,对他不忍直视的模样,夜斯文急了,捏起拳头就想要揍张大嫂。
“夜斯文,你还敢打人了?你要敢打人,我就去和里正说去。”
张大嫂一看也吓坏了,连着往后退了两步。
“张家的,你找我做什么?”一个中气十足的男声在他们背后响起,正是夜里正,“你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是你先贬斥人家,难怪夜斯文恼火。我说啊,你这嘴巴不干不净的毛病,能不能改改?不然早晚会害死自已!”
夜里正一阵“噼哩啪啦”,再加上他本身在村里的声望,张大嫂顿时哑了嘴,讷讷半天才道:
“知道了,我以后不说了还不成?”
“成。斯文改过自新,这里村里人有目共睹的事情,年轻人嘛,难免走一些弯路,改过来就好了。你以后说话也别净往人家的伤口戳。”
夜里正说完,威严地摆摆手,正了下肩膀上的锄头,在经过夜家兄妹身边时,冲他们点了点头。
夜萤感激地冲他笑了一下,却也心领神会,夜里正这是还她羊圈闯菜园的人情呢。
果然,人情不分大小,只要能让对方欠下你人情,总归有一天会派上用场的。
张大嫂被夜里正训了一顿,再加上害怕夜斯文真的会动手,见夜里正走了,她也赶紧端起木盆,匆匆从夜家兄妹俩身边快步走过,一脸生怕走迟了会被揍的模样。
夜斯文抬起头,正好看到吴小霞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一颗心不知道怎么地,“哄”地一下,就被酸涩甜的诸般滋味填满了,一时间物无两忘,只剩下吴小霞的眼神在他眼前晃啊晃。
“哥,走啦,人家早走远了。”
夜萤看着哥哥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一阵风中凌乱,万万没有想到,哥哥还是个痴情汉子。
夜斯文回过神来,这才继续推着独轮车往村尾走去,嘴里还恨恨地道:
“看不起我?早晚有一天我要发达起来,让他们看看,哼!”
“哥,自已说过的话就要做到哦,不能今天长志气,明天就泄气哦!”
夜萤其实对张大嫂的毒舌没有什么感受,毕竟,她嘴上说的难听,但是却是事实。
若不是她要在这里妥协生活下去,她肯定也会对夜家母子把她换钱抵赌债的做法充满了恨意。
人性是复杂的。
由于不是原主,所以她能带着超然的心态看待夜家母子做出的令人伤心的行为。
作为一介弱女子,想要实现自已在古代的美好生活梦,她除了改变自已,还要从改变身边的人做起。
第二十六章发财之地
“妹妹放心吧,哥哥我一定会做出个人样给村里人看看。”
夜斯文憋了一肚子闷气,还好今天夜里正站在他们这边,要不然,他恐怕在小霞心里,也会彻底失去地位吧?
“哥哥,这话是你说的,一定记得常拿出来嚼嚼。”
夜萤笑嘻嘻地用话挤兑着夜斯文。
“哟,妹妹,你看我象是个言而无信的人吗?”
夜斯文在两名亲近女子的激发下,一时间志气升腾,一脸斗志满满的样子。
兄妹俩边说边走,逐渐走到人声稀少的村尾河滩边上。
“哥,往里还有路吗?”
夜萤看着杂草丛生的河滩,草长幽密,一时间想到那种滑腻阴险的爬行类生物,小腿肚子不禁有些发麻。
“没有路不是更好?说明人迹罕至,你不是说要一块没有人会到的滩涂地吗?往里就是。”
夜斯文说着,脚上似乎踩到了什么似的,他猛地弹跳起来,嘴里还“呸呸”地吐着,念叨着“小鬼勿近”这样的话。
“哥,怎么了?”
夜萤疑惑地看着夜斯文有点突然的举动。
“哎,倒霉,踩到落水鬼的衣物了。”
夜斯文挪开脚步,夜萤才发现地下有一件粗布的小褂子,脏乎乎的辩不出颜色,夜斯文刚才不小心踩在上面了。
“不就件旧褂子吗?把你吓成这样。”
夜萤不以为然地道。
“哎,你忘了?这是两个月前,村头郑光明家的小儿子偷偷下水,结果被水鬼拉走了,在水里泡了三天才浮上来,肚子涨得这么大,舌头都吐出来了。这件小褂子就是当时他下水前扔在这的,后来也没人收走。”
夜斯文说着,自已都觉得毛毛的,四下里瞅着,尤其是靠近溪边的水草丛,似乎那里藏着一个随时会把自已拉下水的水鬼似的。
“哟,哥,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夜萤一脸好奇,因为夜斯文描绘得栩栩如生,仿佛亲临现场一般。
“呃,这个嘛,其实那天郑家的小子要下水前,我在这钓鱼,当时也没有在意。谁知道他下水后好一阵子没浮上来,你哥我又不会游水,就跑去叫人了。不过还是迟了。”
夜斯文想着事后那小子被捞起来的惨状,不禁打了个寒战。
夜萤一听,也沉默了。
乡下的小孩,天生地养,要平安活到成年,都是一种幸运。
溺水而死怕是乡下孩子横死率最高的一种了。
“好啦,别想了,才没有水鬼呢,咱们找根棍子,边打边进去吧?”
夜萤提议道。
“你哥我带了镰刀,砍一条路进去不是更方便吗?放心,这里是个脏地方,村里人没事都不会来的。”
夜斯文为了能赚到钱,也是发狠了。
否则,这种“脏”地方,请他来他都不来,大白天都觉得阴森林的。
不过,夜萤因为没有亲眼看到过那孩子横死的样子,倒没有这些忌讳。
见夜斯文真的拿出镰刀开路,夜萤便推着独轮车跟在他身后,出言安慰道:
“放心吧,哥,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发财之地了。”
向前挺进了大约百来米,夜萤便看到眼前豁然开朗,杨树、柳树拉拉杂杂地生和于其间,这些树之间,是一块块的滩涂地。
村里这条溪是柳溪的上游,因此也被跟着叫柳溪,溪水长年冲积,在这个拐弯处,形成了一大片湿润的滩涂地带。
这个地方的确很理想,土质既没有沙化、也不板结,土壤疏松湿润,是埋蝉卵枝的上佳所在。
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蚂蚁和老鼠的祸害。
顾不了这许多了,先埋下去再观察,真的有再想对策。
“妹妹,你看这片地行吗?”
夜斯文看到妹妹脸上并没有明显欣喜的表情,便忐忑地问道。
“可以,先埋枝条吧。”
夜萤一点头,夜斯文才放了心,道:
“要怎么埋?你教我。”
“不难,看到没有,蝉在地下时是以吸食树汁为生的,所以我们在离主树干两个跨步长的距离,开沟挖一掌深,埋入这些枝条,然后覆平土踏实即可。”
夜萤说着,先做了个示范。
她并不是第一次埋蝉的卵枝,所以动作颇为熟练,用手中随手折的坚硬树枝挖开泥土,把卵枝埋下,然后再盖上泥土,轻轻踩实。
当年她做节目时,就在采访对象的指导下亲自做过,所以做起来毫不拖泥带水的。
这本来就是简单的活计,夜斯文一看就会了,于是兄妹俩各自忙碌开来,择地埋卵枝。
“哎,妹妹,我的腰快断了。”
夜斯文干了一会儿,就躬着腰,用手握成拳,捶着自已的腰部,一手扶在树干上。
埋卵枝要一直伏着腰干活,自然十分辛苦。
夜萤干得十分起劲,见夜斯文又想偷懒,便扔了一个白眼给他。
夜斯文猛地想起自已之前意气风发时说的话,不由地讪讪地继续干活了,不敢再叫唤。
“卡察”,有些地上细小的枯枝被轻盈的脚步轻轻折断了。
夜家兄妹俩正忙活着,再说他们也没有经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根本未曾留意。
就算听到,也会以为是风吹过树梢的刮擦声。
端翌隔着一段距离,看着不时擦拭着额头上汗水的夜萤,一手可握的纤腰让他不由绮想了一下他曾经抚触的美好感觉,胸前的丰盈亦随着身体的起伏,不时变幻出馋人的曲线。
端翌压抑着现身出现在夜萤面前的冲动,心里一阵深深的好奇:他的小媳妇这么勤快,往地下埋柳枝,这是干啥呢?
莫非,是想种出柳树来?
可是不对,他仔细察看过了,那柳枝已经都枯萎了,虫卵斑斑点点,种到地下肯定活不了。
到底是做什么用途呢?
端翌心里痒痒的,恨不得把夜萤揪过来问个清楚。
这个小媳妇还真是有趣,端翌原本只当她是个生孩子的工具,所以才不想在她面前露出真容,只待哪天孩子生下来,抱走就是,无非是给她一大笔银两做补偿也就得了。
没想到,夜萤的行为举止,越来越引起端翌的兴趣了。他竟然饶有兴致地施展绝学,连着两天都秘密跟在她身后,打探她的一言一行……
第二十七章未成曲调
不过,越是想要了解夜萤,端翌越看不懂了。
这个小媳妇整天做着奇奇怪怪的事,比如,昨天竟然说服了王财主,把他家已经建好的假山园林拆了;明明穷得丁当响,竟然想出了去抓蝉蜕的主意,一下子口袋里就有了点银子……
看来他的小媳妇真是一个妙人,怕是扔到哪里,都能自已找出一条活路吧?
端翌每每想到夜萤的妙处,脸上都会不自觉地柔和下来。他并不知道,他温柔的样子,真的很“吓人”。
至少,他身边的那些暗卫都实实在在地吓坏了……
他们觉得,与其看王爷这般神情莫测,还不如原来面瘫一般板着脸更可爱。
“哥,你带了舀水的工具来了没有?”
林子里,夜家兄妹俩终于把蝉的卵枝全部埋到了地下,夜萤一边埋,还一边哼道:
“夏天种下一颗种子,秋天就能收获许多银钱!”
其实,夜萤想到的是她在后世时看到的一则漫画。画上一个女子种了一颗种子下去,结果秋天收获了许多老公。
一个老公给她洗脚,一个老公拖地,一个老公出去赚钱……而女人只要做女王,等着老公伺候就行了……
哎,真是理想的生活啊!
不过,害怕夜斯文起疑,所以夜萤临时换了句词,用流行歌的音调哼几着。
有个诗人不是说过吗?劳动的时候、快乐的时候、无所事事的时候,不唱歌做什么呢?
唯有歌声能表达愉悦的心情。
想着未来从地下爬出无数蝉蛹,然后收获无数蝉蜕,转眼就有大笔银两进账的感觉,不要太爽。
“妹妹,你哼啥小调啊?挺好听的,我都没听过!”
夜萤的歌声似乎具有类似后世《忐忑》那样神曲的魔性,夜斯文听着,脑子里不由地盘恒起同样的音调,嘴里也不由跟着妹妹哼唱出声。
但是歌声才出口,夜斯文不由地一惊,哟,这是唱啥啊?
这种曲调,他可是闻所未闻啊?镇里唱大戏的戏文也不是这么唱的啊?人家咿咿呀呀的那种曲调,对于他这种急性子的人来说,是耐不下心来听的。
可是妹妹哼的这曲调太有感染力了,夜斯文总有一种旋律要夺口而出的感觉。
“哥,这是流行歌曲,嗯,排名前十的,受到亿万人的喜爱,经过了社会大众的考验,所以你喜欢它也是自然的。”
夜萤得意地道。
“呃,这也是那边的乐曲是吧?”
夜斯文脸上忽然露出神秘的色彩,夜萤楞了一下,看到哥哥脸上掠过一抹惊惧,忽然明白过来,不由嘿嘿一笑道:
“是的,那边的歌曲。”
“乖乖,亿万人喜爱?”
夜斯文一想到地府里上亿的鬼同时唱这样的歌,那情形不要太诡异,他不由地毛孔都竖了起来。
看到夜斯文惊悚的表情,夜萤又是抿嘴一笑,嘴里仍然继续哼着欢快的乐曲。
夜斯文有点难以想像,地府里若有乐曲,不应该是阴森森的吗?怎么会这般愉快?
林子暗处,端翌听不怎么分明兄妹俩的谈话,只断续听到他们似乎在讨论小媳妇嘴里哼的乐曲的出处。
夜斯文似乎说了句“从那里来的”,而小媳妇并未否认……
那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小媳妇似乎和“那里”渊源很深啊?
连跟了两天,端翌已经屡次听到夜萤和夜斯文的谈话,当然,有时候由于距离的原因,他听得并不完全,只能凭着听到的碎片声音,分析个大概。
端翌对夜萤的兴趣,愈发浓厚了。
“哥,行了,今天就到这吧,枝条也全部埋好了,一会去村里收绿植去。”
“妹妹,这样就行了?刚才我们还用力踩实了,你确定那些蛋不会碎了?”
夜斯文迷糊地问夜萤,仍旧是一脸不明真相。
“我说可以就可以,放心吧,最晚三年,最快两年,咱们就发财了。”
夜萤笑嘻嘻地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招呼夜斯文离开。
“发财?蛋碎了?什么东西啊?”
夜家兄妹刚离开,端翌便现身于林子中,他俯下身来,不顾腿根伤口处传来牵扯的疼痛,扒开方才夜萤埋卵枝的地方,见里面露出的赫然就是他曾经察看过的枯枝条,脸上不禁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
也难怪端翌奇怪,关于生物习性,在这个时代并未形成一种系列的研究,虽然农人知道蝉是夏天出现的生物,却不知道冬天它们躲到哪去了。
“你看到上面有蛋了吗?”
端翌举起枝条,问身边的一名暗卫。
“蛋?什么蛋?”
暗卫两眼明亮,瞪大了看着端翌手里的卵枝,灰朴朴的,沾满了泥土,什么蛋?
“呃,我也不知道。”
端翌说完,随手把枝条扔到地上。
正想离开,但是他又突然转回,捡起那扔下的枝条,依着原样放回夜萤挖的坑里,填上土,踩平了,这才转身离去。
呃,小媳妇说是能种出钱来,他倒是要看看,这怎么种出钱来?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端翌的脑子里突然一直回荡起一段旋律:“夏天种下一颗种子,秋天就能收获许多银钱!”
这段魔音在端翌脑子里盘恒了许义,他才突然猛地意识到,这段歌不是夜萤方才一直哼唱的吗?
“王大叔,你家这株三角梅卖给我们吧?”
夜斯文带着夜萤,就近从村尾搜罗起来。
夜萤看这株三角梅,绿色的藤蔓将王大叔家门口的一棵小树团团包围住了,现在正好不是花期,否则,开花的时候,整棵小树上都是紫红热闹的花,十分好看。
这株三角梅根部粗壮,足有成人拳头粗,枝条上也是斑驳错裂,一看就知道年份久远。
“啊?这也能卖?夜斯文,你这小子,莫不是又想骗我吧?”
王大叔是个面皮皱枯的瘦子,看到发问的是夜斯文,不由地一脸疑虑。
夜斯文估计是没想到自已在村里人心目中信用这么差吧,不由尴尬地笑了一下道:
“怎么会骗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哟?真有这事啊?五十个铜钱一株,你收吗?”
王大叔半信半疑地开了个价。
这种花草天生地养,种在农家院前,也不定是图个好看,有时候就是随便挖来栽上了,天降雨露养活了。
所以,变卖现钱谁不愿意啊?
夜斯文回头看了一眼妹妹,见她点头,便道:
“收!”
“那钱呢?”
王大叔伸出手……
第二十八章某种无限可能
“妹妹!”夜斯文一看到王大叔伸手,就转脸向身后的夜萤。
这兄妹俩如今已经达成默契了,夜斯文管采购,夜萤管账。
见哥哥征询她的意见,夜萤会意,从褡裢上抓出一把铜钱,数了五十个,递到王大叔的手上。
王大叔瞪大眼睛,看得一清二楚,真的是五十个铜钱。
一个粗使丫鬟现在一个月的工钱差不多三十个铜钱,五十个铜钱可以买几十斤米了。
王大叔没有想到家里的三角梅能卖几十斤米,顿时象发了意外之财似的,眼睛一亮,道:
“我屋后还有一棵,更大,要不要?”
夜家兄妹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道:
“要!”
果然,王大叔家屋后那棵三角梅更加粗壮,至少有成人小腿肚子那般粗,看到夜家兄妹赞叹的眼神,王大叔不禁得意地道:
“嘿嘿,告诉你们,这可是我太爷爷种的,现在至少有上百年了。少于一百文钱我不卖。”
“王大叔你太坑了吧?一下子要价这么高?”
夜斯文脱口而出。
一下子翻了一倍的价钱,看着金澄澄的铜钱从妹妹褡裢中流走,夜斯文一阵肉痛。
兄妹俩没有其它的本钱,所能动用的,就是昨天卖野猪肉和卖蝉蜕赚的钱。
现在王大叔一张嘴就翻了个倍,夜斯文暗道:你怎么不去抢钱呢?
“哎,你这小子怎么说话的啊?做买卖嘛,你乐意买,我乐意卖,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王大叔老脸一红,不乐意了。
“王大叔,这棵树那么老,万一移根了养不成怎么办?那我们就亏大了。这样吧,刚才那株年轻一些的树给了50文钱,这株就给30文吧。”
夜萤拉了下夜斯文的衣角,示意他稍安勿躁,开口道。
“啊?30文太少了吧?怎么也得给个同样的价钱吧?”
王大叔其实也从来没有卖过花木,在他看来,第一株能卖50文已经不错了,第二株他是咬咬牙涨了个高价,想试试夜家兄妹的底线。
夜萤一嫌弃,他就心虚了。
的确,这老藤上还有白蚁蛀过的痕迹呢,要是挖出来也不一定移得活。
“这样吧,王大叔,给40文吧,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这个价钱,你必须自已动手把两株三角梅给我们挖好了,如何?”
乡下人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了,王大叔一想挖两根藤嘛,能费什么劲呢?一转眼到手九十文铜钱,这买卖划算啊!
他当即喜孜孜地点头道:
“行,成交!”
“王大叔,剩下的四十文,我们等你挖出来再付。至于什么时候挖出来,我会提前通知你。”
夜萤讲明条件,王大叔倒也没有意见,他亲眼看到夜萤褡裢里装着厚厚的铜钱,只是心里嘀咕:夜家怎么突然有钱要收这些花草了?
离开王家,夜斯文忍不住对妹妹竖起了大拇指,道:
“还是你想得周到,不然那两株三角梅年份久远,底下想必盘根错结,真要咱俩自已挖,那还不累死啊?”
“那是当然,后面买的绿植都要和王大叔家的一样条件。”
夜萤摸了摸肩上轻了许多的褡裢道。
虽然只去了五十文铜钱,但是心理上总有个错觉嘛。
毕竟,夜萤已经体会到了古代赚钱的不容易。
不过,夜萤后来才发现,其实自已还是忒厚道了一些,也不太了解现在的行情。
一棵有年份的植株,根本不需要花这么多钱买,她还是把后世关于园林、绿化价格昂贵的思维带进这个时代了。
犹记得她当年去采访一个市政绿化工程时,听说那二十公里的海边漫道光是绿化就用了二十多亿,当时不由感概政府绿化美化的决心。
但是过了三年,事情败露,分管园林绿化的领导因贪腐锒铛入狱,夜萤才知道,原来,园林绿化工程的猫腻太多了,几株树几棵草罢了,怎么就要二十多亿了?
又走了村里几户人家,夜家兄妹顺利地买下了牡丹、黄金桂、塔柏、桃树等等,不过,买到后面,夜家兄妹只是付了订金,相当于买房付的首付一般,并没有一次性交足钱。
因为他们的钱不够了……
自然,也有村民心有疑虑的,但是夜斯文虽然品性让村民们怀疑,夜萤在村里的信誉似乎还不错,村民们想想几株花花草草,就算被骗了也损失不了什么,如果是真的,自然还可以赚点小钱,大家也都答应夜萤可以不付全款了。
就在兄妹俩大获全胜之际,夜萤看着村里有年头的草木也被他们收购得差不多了,正打算回家休息下,谁知道,迎面走来一名青年,上前拦着他们的路,道:
“听说你们在收有年份的花草?”
夜萤抬头一看,不禁楞了一下,只见这名青年虽然身着粗布衫子,但是却掩不住一身精健的肌肉,手臂说话挥动间,能看到一只只小老鼠样的肌肉在滚动。
而对于外貌协会的夜萤来说,对方的样子也挺养眼的,双眼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浓黑的眉毛,国字脸,高挺的鼻梁,嘴唇略厚,却同时也让他显得十分忠厚。
看到夜萤眼神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对方心里不由掠过一阵酸楚,略略有些失神。
“赵,赵子旭,你家也有要卖的草木吗?”
夜萤看到对方的眼神不对,突然好象触动了内心某处一根神经,整个人如过电一般,内心还隐有一种痛楚,她猛地想起来了:
这个赵子旭,从前似乎对原主十分有意思,时不时地在夜家门前屋后徘徊过。
而原主对他似乎也怀着些少女怀春的小心思,亦会大胆接过赵子旭送来示好的礼物。
就象吴小霞不拒绝夜斯文殷勤送去的肉包一样,这都代表了某种无限的可能。
可惜,赵子旭家有一个强势的父亲,他已经为自小学武、功夫不错的赵子旭规划了一个美好的未来,那就是从军行伍。
而且,赵父坚信以儿子的武功,一定能建功立业,振兴赵家。
所以,他对未来的儿媳妇亦十分挑剔,精明地对儿子提出:未立军功之前不娶亲。
赵父打的主意是,只要儿子立了军功,那娶的媳妇地位背景肯定大不一样……
第二十九章旧情人
赵子旭比夜斯文还小一岁,本也不着急娶媳妇,但是自从和夜萤对上眼后,他就神魂颠倒,感觉想娶媳妇的念头愈发炽热。
他本打算今年秋季应征入伍,也相信以自已的实力,在北蛮屡屡南下侵犯的前线,一定能建功立业。
可是突然,赵子旭心里塞满了夜萤,这让他觉得,就算有了军功,但是如果不能娶到夜萤,似乎人生也没有什么乐趣。
就在他踌躇着要不要把看上夜萤的事向父亲提出之时,突然一个晴天霹雳,夜萤竟然许给了同村的吴大牛。
由于夜斯文急等钱用,走婚又不需要什么复杂的礼仪规程,所以待夜萤许人之后,赵子旭才后知后觉地知道这个消息。
这对赵子旭简直是一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打击。
这几天,他如五爪挠心,坐立不安。
不过,夜萤和吴大牛走婚的事木已成舟,赵子旭只觉得心里十分憋屈,他想叫、想闹、想踢坏个什么东西来发泄。
但是,夜萤和他从来没有私下允诺过什么,他内心的憋屈根本无从发泄,也没有理由发泄。
赵子旭想去找夜萤问个明白,但是他从来没有和夜萤表明过心迹,他只是单纯固执地认为,夜萤不拒绝他的礼物,眉眼间对他含情脉脉,那就是一种承诺了。
青年男女相处时种种的不着痕迹,心心相印,若是没有发生走婚的事时,自然十分美好。
但是一有事发生,赵子旭才发现,自已还是太嫩了,欠考虑了。
如果他早一点和爹表明心事,及早让人上门提亲,就不会有扼腕错过的事发生了。
听说夜家兄妹在村里收购草木,出的价钱还不低,赵子旭便坐不住了,终于鼓足勇气,借着这个机会去见夜萤。
这也是他唯一能大大方方接触夜萤的机会。
他只想问夜萤一句,他到底还有没有机会?
毕竟,走婚不成,一拍两散的事,在村里也是有的。
不管夜萤是不是和吴大牛走过婚,只要夜萤心里还有他,他便愿意等她。
何况,他马上要去从军了,这一走,也不知道几载才能回来,因此,他有信心借着这几载的功夫,获得军功,回乡帮夜萤退掉吴大牛的亲事。
当然,这一切还要看夜萤愿不愿意了。
不过,一站在夜萤面前,看到她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自已,粉嫩的嘴唇微微噘着,诱惑至极,就连原本清瘦纤弱的身子,似乎也变得不一样起来……
赵子旭打住往下的想法,那些变化应该是属于少女到妇人的变化吧?
他心里酸酸的,就听夜萤清脆婉转的声音问他:
“赵,赵子旭,你家也有要卖的草木吗?”
她叫他赵子旭?以前都是叫他赵大哥的。
赵子旭看到边上夜斯文疑惑地看着他,顿时心下好象了然了一般:是了,夜萤是怕被她哥看出端倪来。
“夜兄,萤妹,我家是有一株百年的芍药要卖,你们不如去看看?”
赵子旭原本是有备而来的,虽然走了一会儿神,让夜家兄妹看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一旦回过神来,他却是一个利落有谋划的人。
这个借口原本就是准备好的,所以现在顺理成章地就到了嘴边。
“哟,这自然好,我们就是要大量收购上年份的草木,没想到赵老弟你家也有啊?”
夜斯文知道赵家尚武,兄弟四个都是白鹤拳高手,因此听说赵家也有百年芍药,还真没想到。他以为尚武之人怎么会摘花弄草呢?
“是我外祖母种的,她过世后,就转送给我了。”
赵子旭神色不变地道。
什么外祖母,鬼扯,是他刚刚知道夜家兄妹在收购草木,紧急从一个好友手里硬要过来的,当然,也是付出了银两的代价。
“这个,赵大哥,夺人所好不好吧?”
夜萤心里别扭了一下,马上眼神就转清明了,或许那是原主的记忆残留在做怪,但对她说来,眼前这个精干的小伙子俨然已成路人。
一听那百年芍药是人家外祖母遗物,夜萤便觉得不妥。
不过夜萤一开口还是改了称呼,人家都叫她萤妹了,再叫人家名字就好象生份了。
“没事,我马上要去从军了,家里也没人懂得照顾,萤妹若是不收,那才是糟蹋了百年芍药呢!”
赵子旭竭力淡然地道。
“原来如此,妹妹,我觉得子旭说得有道理,若是咱们不收,放在他家里也会被养死,不如把它收来,安置在合适的地方。”
夜斯文是觉得赵子旭既然要从军,没人照顾花草,自已可以趁机压价捡漏,所以极力赞成。
“夜大哥所言极是,不如我前面带路?”
赵子旭说着,也不等夜家兄妹回话,就转身在前面带路了。
夜萤一阵纳闷,这架式,一脸强买强卖啊!
不过反正她也要收,那就姑且去看看吧!
“夜大哥,这芍药暂时放在我家祠堂里,糟糕,祠堂门关了,夜大哥,你不如帮我去叫看门的阿六来开门如何?”
赵子旭走到他们家祠堂,才突然一脸吃惊状地道。
“好吧,我去。”
夜斯文不疑有它,点头应承下来。
待夜斯文走没影了,赵子旭猛地转身,一把将夜萤拉到祠堂的墙角边,急切地道:
“萤妹,都是我对不起你,没有及早向家里提出亲事,早知道会发生那样的事,我就早早和父亲说了。
你走婚的事太突然了,前阵子我都在镇上的武馆,听到消息跑回来,却是太迟了,你知道我有多么心痛吗?”
夜萤被赵子旭一拉一跑,原本吓了一跳,此时看到赵子旭一脸急切地表明心迹,夜萤顿时了然自已方才初看到他的心跳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原主和赵子旭还真有一段什么。
赵子旭和夜萤都不知道,他们在这厢尽诉衷情,暗处,却有一个人气得牙齿咬得咯咯响。
竟然不知道他的小媳妇原来这么招人啊?
这个叫赵子旭的家伙是哪里跑出来的?
看对方一身腱子肉,走路沉稳,双眼炯炯有神,也是个练家子,而且对方样貌头脑都不差……
端翌脸色暗沉,尤其看到赵子旭拖着夜萤的手跑到祠堂墙角,他的心里象被塞进了一把茅草,乱糟糟的。
此时的他,恨不得一把抢过夜萤,然后狠狠地把她按倒,大肆轻薄一番以示主权……
第三十章表明心迹
夜萤知道,在古代对女子的贞节看得极重,现在她怎么说也是吴大牛的人了,赵子旭虽然人品样貌各方面不知道比吴大牛强多少倍,但是以她现在的身份,嫁给赵子旭肯定也不会幸福。
再说,这只是赵子旭的一厢情愿,就算他愿意,他家里人也肯定不乐意啊!
夜萤隐隐记起,赵子旭的父亲对他可是抱以重望,一心想通过他建功立业,光耀门楣。
而且据传闻,赵父对未来儿媳妇的眼光极高,这也导致了原主对赵子旭的示好虽然不拒绝,却惮于穷家小户的身份,不敢言明心迹。
现在夜萤既然嫁了人,又没有原主对赵子旭的好感,自然更不可能答应赵子旭什么了。
“赵大哥,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桥归桥,路归路,木已成舟,你既然要从军,也就别掂念我了。一定会有更好的姑娘等着你的。”
赵子旭人品、外貌、心智各方面,比起吴大牛不知道强了几百倍,如果是和赵子旭走婚,夜萤相信自已的抗拒心理也不会那么强。
可是,造化弄人,一对有情人,已经被棒打鸳鸯,夜萤只能这么委婉地劝他。
“萤妹,刚听到你许给吴大牛的消息时,我的心都凉了。并且还很生气,气你为什么不信赖我,不找我想想办法。接着,我是嫉妒,嫉妒吴大牛那个蠢货竟然能娶到你这样的如花美眷。再接下来,我是生气,生气自已为什么不及早向你家求亲。
这两个晚上我都没有睡好,你看,我嘴上都起了泡泡了。萤妹,不过我后来想通了,我不能没有你。
这一次是意外失手,只要你肯等我,待我有了军功之后,一定回来娶你。”
赵子旭滔滔不绝地表明心迹。
他知道这是最后难得的机会。一来夜斯文很快就会回来,他再也没有机会和夜萤单独相处;二来他马上就要从军,一去三五载,此时不说,更待何时?
夜萤听到赵子旭火热的表白,心内不是没有微微颤动。
但那不是两心共鸣和弦般的颤抖,而是讶异于在她看来拘束、古板的古人,竟然也有这么火热、不管不顾的情感。
原来,爱情是可以穿越时空,可以打破一切人为的拘束和界限的。
“混蛋,竟然敢抢爷的女人?”
端翌不由暗暗骂出声来。
但是大白天的,他也没有化妆成吴大牛,一时间受自已身份所限,竟是不好现身。
该死的夜斯文哪里去了?自已的妹妹都看不住。
更让他焦灼的是夜萤的态度。
因为从赵子旭出现到现在,夜萤虽然婉拒了一番赵子旭,却引来赵子旭更加灼热的告白。
在端翌看来,这是夜萤拒绝得不够彻底的缘故。
端翌四下打量着,想找一件称手的武器来给赵子旭一个警告……
夜萤微微出神了会,却让赵子旭误以为夜萤被自已打动了,他不由伸出摇着夜萤的肩膀,灼热地道:
“萤妹,你放心,虽然你和吴大牛走过婚,但我决不会看不起你,我会带着你到京城,京城里没有人认识我们,就不会有人对你指指点点,咱们在那繁华的所在讨生活,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赵子旭描绘的景像不可谓不美好。
对于一个乡下青年来说,这恐怕已经是他所能想像的最高极限了吧?
夜萤心内一阵摇摆不定。
赵子旭说的,未尝不是一条可行的道路呢?
和赵子旭走,离开这里,到京城生活,听上去也挺美好的。
夜萤猛然倒吸了一口凉气,让自已摇摆不定的心神坚定了起来。
她可真傻,一个职场女强人,竟然会心志不坚,被一个其实并不太了解的男子差点攻破了心防。
女人不管在哪个时代,只想着依靠男人,都是不靠谱的。
夜萤理了下思绪,平和地对赵子旭道:
“赵大哥,感谢你的厚爱。但是夜萤我既然已经许人了,你听过好女不事二夫这句话吗?若是我扔下吴大牛跟你走,在村里人看来我成什么人了?日后,想必在你心中,我的地位也不过如此,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罢了。
赵大哥,既然你如此珍爱过、重视过我,我希望你把这份美好放在心底,刚才那些话,我会当作没有听过。希望你能保重自已,建功立业,觅得良偶。”
夜萤说完这些话,整个人顿时轻松了起来。
但是赵子旭的脸色,却马上变得如死灰一般。
端翌原本找了个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石子,正准备对着赵子旭弹射过去,哼,这一下让他不死也吃痛不已,竟然敢窥觑本王的女人。
没想到,夜萤却说出这番有理有节的话,端翌不由转怒为喜,脸上也露出满意怡然的神色。
但随即,这愉悦的神色又变得有些古怪。
因为端翌在猜测:夜萤莫非真地喜欢上了吴大牛?
固然那个和夜萤夜夜欢好的吴大牛是他,可是夜萤却不知道,那夜萤是喜欢他呢?还是喜欢吴大牛?
端翌眉头紧紧拧巴着,纠结不已。
“萤妹,是为兄鲁莽了,可是不管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赵子旭对你一颗心,日月可鉴。我知道你许给吴大牛是迫不得已的,现在也忌惮自已是许过婚的身份。
但是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可以了。你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必来娶你!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劝夜萤和他私奔的计划既然不可行,赵子旭又另生一计。说完这些话,他死灰一般的脸上,又恢复了原来清明、坚定的神情。
夜萤一时瞠目结舌,无言以地。
面对这个痴情的男子,她竟一时说不出狠狠打击他的话。
“赵大哥,这件事与礼法不相容……”
夜萤无力地劝说。
“萤妹,不要再说任何丧气地话,我赵子旭这辈子就认定你了!”赵子旭慨然说完,用手一推祠堂的边门,门应声“吱呀”而开。
“这门没有锁?”
夜萤脱口而出。
“是没有锁,我为了支开你大哥说了谎。”赵子旭解释道,然后郑重地对着夜萤一抱拳,“萤妹,百年芍药就在里面,你自行取走即可,此地一为别,我就要去府城投军了,三年后见!”
第三十一章不容拒绝
说完这些话,赵子旭也不等夜萤回答,“蹬蹬”就跑了,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或许是怕被夜萤再度拒绝,或许是不想听夜萤说出那些推辞的话,消磨他的信心,所以赵子旭选择和他来时突然出现一般,又突然消失了。
夜萤楞楞地,好一阵回不过神来。
暗处的端翌冷哼一声,把手里的石头扔在地上。
还好赵子旭跑得快,要不然,这石头扔过去,可够他受的。
臭小子,竟然敢肖想我的女人。
端翌看着夜萤脸上一阵阵困惑的神情,心内那股不满的火苗顿时升腾起来,象一只不知名的小虫一般,狠狠咬啮着他的心,又麻又痒又酸,难受极了。
从来视女人为衣物的王爷,自然不懂得,这种感觉叫吃醋。
夜萤夜里承欢的表情浮现在他眼前,端翌看看天上的日头犹高高挂着,顿时恨不得马上到了夜里……
“去查查那小子投军的事,如果真的加入军营,把他踢到最远的北疆去!”
端翌吩咐手下道,眼底眉角都结着一层冰霜。
暗卫默默为赵子旭点蜡默哀。
臭小子,谁家的女人不惹,竟然敢招惹到我们老大的女人头上……
“妹妹,我找不到看门的阿六。”夜斯文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咦?赵子旭呢?这边门不是开着吗?”
“哦,你刚离开时,他试了试,发现边门没锁,我看过芍药了,是上好的品种,我们已经谈好价钱,赵大哥有事先走了。”
夜萤扯了个谎。
赵子旭向她表白的事,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万一夜斯文知道了,不晓得又会生出什么妖蛾子呢。
夜斯文可是很会打蛇顺杆上的人,万一他知道赵子旭对她有好感,就能做出开口向赵子旭借钱这样的事。
为了以防万一,夜萤便把赵子旭表白的事埋在心底。
“哦,那花了多少钱?”
夜斯文不疑有它,问道。
“花了五十文钱买下了。”
夜萤根本还没见到那芍药呢,可是却随口扯了个谎
哎,一个谎言要用千万个谎言来掩饰。后世的名人诚不我欺。
“哦,正好得回去吃饭了,咱们把它弄回家吧?”
夜斯文觉得既然都花钱买了,把芍药放在祠堂这种公共的地方也不是事,便提议道。
“好。”夜萤能说什么呢?只好答应。
进了赵家的祠堂,兄妹便一眼就看到放在祠堂天井里那盆硕大的芍药,叶子深绿青翠,神采奕奕,但是根部却又粗壮朴拙,别有一番古朴的岁月沧桑之感。
“嗯,这株芍药好漂亮,五十文花得值。”
夜斯文搜罗了一番村里的花草之后,鉴赏眼光迅速得到了提高。
“那是自然。”
夜萤看到这株令她亦十分满意的芍药,顿时觉得赵子旭这个人说话还是挺靠谱的,就算是拿芍药做接近她的理由,也没有随随便便找一盆枯花败草来忽悠她。
兄妹俩吃力地把硕大的芍药搬上了独轮车,由夜斯文推着往家里走去。
“妹妹,光是一盆芍药就这般沉重,村里咱们收了那么多花草,怕是四、五辆马车才能运完,这事可不好办啊?”
夜斯文忧心忡忡地道。
“你愁什么啊?回头交待有到镇子里去赶集的人,把口信带给王老爷就成了。让王老爷雇马车来拉。再说,我想王老爷家应该也不缺载货的马车,不是听说他家里有许多商船吗?那运货怎么也需要十几辆马车啊!”
夜萤不在乎地道。
“哟,妹妹,真有你的,我还担心你逼我用独轮车运货呢,那我不得累死啊!”
夜斯文听了夜萤的准讯,这下才释然了,一身懒骨头又松散开了。
兄妹俩到家后,两个人七手八脚地把芍药抬下车,生怕被鸡鸭跑进来祸害了,夜萤把芍药放到了院子里一个土坯垒起来的高台上。
“哥,你去看看村里谁去镇上的,托他们带个口信给王老爷。”
夜萤吩咐哥哥。
“那你做什么呢?”
夜斯文随口问道。
“我做饭啊,你去把这事办好,回来就可以吃饭了。”
夜萤催促着他。
“那你可得做好吃的,不想吃猪食。”
几顿饭就把夜斯文嘴巴养刁了。
“知道了,还不快去,眼看要过午了,去镇上的人早就出发了,今天交待不到,就得明天了,快去。”
夜萤赶他。
夜斯文领命而去,到村里打探谁要到三清镇上去。
村里倒是天天都有去三清镇的,做个小买卖,走亲戚什么的,一打听就能打听到,不过需要花些时间罢了。
夜萤看着夜斯文的身影消失在村里,便走进厨房,准备生火做饭。
用火石取火对她是个大难题,总是掌握不好窍门,不是打不出火星,就是打出火星了,点不着火。
不过,夜萤的倔劲上来了,她就不信这项必备的生存技能她学不会了。
花费了好一番功夫,夜萤终于慢慢掌握了用火石取火的办法:先要拿晒得干干、易被引着火的芦花做引子,火星打到芦花上时,有烟冒出来便要小心呵护,别让风吹熄了,接着再拿起芦花团轻吹,火苗便“腾”地升了起来。
有了这团火苗就好办了,把火苗放进灶膛里,把干树叶轻轻堆上去,再架上细的干树枝,待到干树枝点着,那就不用怕火会熄了,慢慢放上粗枝,一膛火就顺利点着了。
夜萤看着灶膛里的火光愈发明亮,不禁一阵得意。她赶紧在灶上坐上一锅水,然后开始准备下午的吃食。
她想了下,觉得两个人简单点,就做个揪“猫耳朵”吧!
“猫耳朵”是一种面食,她把面粉倒在大的陶盆里,掺上水,洒了点盐,然后用筷子搅成能够捏成形的面糊,再切了细细的香葱,把昨天买的五花肉切成拇指长的条状,洒上盐巴,酱油揉匀入味,又去菜园里摘了把翠绿的莴菜洗净备用,料备好了,这时水也开了。
夜萤把面糊用汤勺捞起,尽量形成均匀的糊块状,一勺勺放入沸滚的水中,面糊一入开水立即成形,就象一个个猫耳朵一般,在水中上下翻滚。
夜萤把半盆子肉倒进面汤中,焖上盖子,好一会儿,打开一看,见面食和肉都浮到水面上,约摸着有八成熟了,便把洗好的莴菜倒入锅里,再撒上葱花调味。
夜斯文踏进厨房的门时,扑鼻而来一股肉和面的香味,他不禁馋虫大动,抽了一下鼻子道:
“妹妹,做的什么?味道真香!”
第三十二章抽懒筋
“做的是猫耳朵呀,你不是最爱吃吗?”夜萤白了一眼夜斯文,“托口信的事情办好了没有?”
“办好了,你哥我出门,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我让人托话给王老爷,让他明天午后来取货,明天早上你负责通知那些村民把买的绿植挖好了。”
夜斯文说话间,一边就为自已盛了一大碗“猫耳朵。”
有荤腥面食就会好吃。
夜斯文吃得“唏哩糊噜”的,额头被热汤下肚浸出一层细毛汗,却是直呼痛快。
吃完饭,夜斯文拍了拍鼓鼓的肚子,打了个长长的呵欠道:
“劳累了一上午,睡个午觉什么的最惬意不过了。”
“哥,你确定地方会把话带到?”夜萤不知道怎么的,有点不放心,或许是因为夜斯文给她的感觉不太靠谱吧。
“肯定会的,村头赶马车的小五,他天天都往来村里和三清镇上。”
夜斯文懒洋洋地答道。
“那就好,不如我现在就去通知村民,让他们明天上午把绿植都挖出来。如果明天上午通知,我怕来不及,有些人早早就出去下田干活了。”
夜萤想了想,便安排道。
“好吧,你去通知吧,我困了,让我美美地睡一觉。”
夜斯文说着,就跑回自已的厢房里,不一会儿,夜萤就听到他房里传来轻轻的呼噜声。
夜斯文竟然马上就睡着了。
甚少参加劳作的他,不过做了两天事就累成这样,夜萤不由得怀疑他到吴老汉的砖窑厂里能做多久。
夜萤摇摇头,叹了口气,正打算离开,院子里两只母鸡突然跳出鸡窝,围在她的脚下“格格达、格格达”的叫个不停。
夜萤顿了一下,依着某种惯性记忆,走到院墙旁的鸡窝边上,伸手进还热呼呼的鸡窝一摸,果然,两个鸡窝里,一边一个暖暖的鸡蛋。
夜萤又惊又喜,从鸡窝小心翼翼地掏出蛋来,看着这两个红皮大鸡蛋,不禁露出欣快的笑容,喃喃自语道:
“怪不得围着我叫得这么欢快呢,原来是下蛋的大功臣。好,这就赏你们谷子吃。”
说是谷子,其实就是瘪谷粒,水稻没有灌浆的谷粒,在脱完粒,晒谷子时,会被竹扫帚轻轻浮扫到边上,不过农人自然舍不得白白扔掉,会等晒干后收罗起来,却是喂养鸡鸭的上好伺料。
夜萤从田喜娘专司存放瘪谷的陶罐里,用破碗舀出半碗瘪谷,撒在身周的地上。
果然,两只母鸡“咯咯哒”叫着,欢快地围在夜萤脚下吃了起来,一付急不可耐的馋相。
夜萤舒心地一笑,这才想道,其实她还有好多家务事没做,比如还没喂猎,还没剁菜喂鸭……
田喜娘不在,这些活计都成了她的了。
“哥,你快给我起来!”
夜萤冲进夜斯文房里,上前一把揪起夜斯文的耳朵,他猛地从酣睡中惊醒,惊惶地道:
“怎么啦?这么紧张?是讨债的来了吗?”
虽然一脸迷糊,但却是一付做势欲逃的模样。
夜萤又好气又好笑,晓得夜斯文是梦魇了,便顺手拿了一碗他放在桌子上的凉水,冲着他兜头浇了下去。
夜斯文被凉水一浇,顿时清醒了过来,他抹了把脸,气呼呼地对夜萤道:
“你干嘛呢?没看到我在睡觉吗?”
“哼,起来喂猪喂鸭了。”
“这不是你的活吗?”夜斯文不乐意了。
“谁说喂猪喂鸭就是我的活了?我还得赶紧去村里通知大家挖绿植呢!我哪有空啊?你听听,猪都饿得快把圈拱翻了。”
夜萤得理不饶人。
夜斯文过去被田喜娘宠惯了,一向懒散,所谓家贫出败儿,夜斯文是个连油瓶倒了也不想扶的人。
所以夜萤一定要把他扳回来。
“拱翻了也是你的活,哪有大男人去做家务事的。”
夜斯文把脸上的凉水抹掉,然后倒头竟然又要睡。
夜萤气坏了,不过一时间拿夜斯文这赖皮猪没办法。看来,懒病要治好,非一日之功。
夜斯文躺到床上,感觉夜萤没了动静,不由得暗暗得意,虽然刚才被夜萤冷水一泼,还真有点怕妹妹发威。
但是现在看来,夜萤也就这一板斧了,完全拿他没办法嘛!
往日他也是这般,田喜娘要他做什么,他要嘛装睡,要嘛说自已到处哪都疼,再加上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田喜娘就这么娇惯着,舍不得让他干活了。
久而久之,除了在农忙时去田里帮帮忙,夜斯文已经变成了懒散闲人。
“哥,咱们今天就把事情讲明了,如果你不帮着喂猪喂鸭,那明天卖了绿植赚的钱,你一分也没有。”
一听到钱,夜斯文立即从榻上跳了起来,也不装睡了,急赤白眼地道:
“为什么?我辛辛苦苦,跑前跑后,凭什么赚钱不分我?再说,本钱不是我出的吗?”
夜斯文理所当然地把家里所有的一切都当做是他的。
“本钱是你的吗?野猪可是我带回来的。你跑前跑后不假,可是如果没有我拉来这笔生意,你跑得比兔子还快也没用。”
夜萤不客气地道。
“哼,跑生意谁不会啊?赶明儿我也去拉一笔生意回来让你看看!”
夜斯文一时语塞,但还是不服气,觉得夜萤看不起他。
但是若是往深处一想,这么多年了,他也没少在镇上混,别说拉一笔生意了,就算是王财主的边他也没够着过。
而妹妹去镇里几下就把王财主说得心服口服,拉了一笔大生意回来。
据他约摸着估计,这笔买卖如果顺利的话,他们的本钱不光能捞回来,至少还能翻上一倍。
所以,夜萤一说不分他钱,他就着急了。
“你拉不拉回来生意我不管,但是但凡我经手拉回来的买卖,就是不分给你钱,除非你把喂猪喂鸭的活包了。”
夜萤咬定不松口,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必须把夜斯文的懒筋抽出来,省得他无所事事,再故态复萌,早晚会再栽到赌桌上。
而摒弃懒散,自然要从日常培养起。
“好吧,我去喂,我去喂,不过妹妹,你得说好了,到底分我几成?”
看着夜萤冲他瞪眼,就差没胡子了,不然肯定吹胡子了,夜斯文突然软了,妥协道。
第三十三章亲兄妹明算账
“哥,你有听过亲兄妹明算账这句话吗?”
夜萤理直气壮地道。
“呃,我只听过亲兄弟、亲父子明算账这句话,你是我妹,你的就是我的,算什么账?你和我算账,这可是大逆不道之事!”
夜斯文听了,脑子一激灵,没想到妹妹竟然有谋夺财产之心?
但是他也不想想,现在他家无恒产,穷得叮当响,欠了一屁股债,还债还需妹妹肉偿,能有银两和人分吗?
所以,他真是脑洞开得太大了。
夜萤一听夜斯文语气不善,略一思忖,便心下了然,古代男子都以自我为中心,女子只是男子的附庸,别说钱了,就连人也是随便他们发落。
所以夜斯文认为夜萤想控制财政大权,是大逆不道之事,倒也不难理解。
“哥,你别急啊,你坐下来,咱们好好说话!”
夜萤的语气中不怒自威,自有一股慑服人心的力量。
夜斯文看到夜萤淡定从容的神态,一时间也拿她没办法,只好气哼哼地坐在榻上。
“你说啊?你还能把天说成地?”
是啊,男子是天,女子是地,甚至是地上的烂泥巴,你还能翻天覆地了?
夜斯文得意洋洋的,仗着身为男子的先天优势,觉得如此就能力压夜萤了。
“哥,我告诉你,咱们家现在可谓身无分文,如今咱们做的一切叫白手起家是不是?”
“是!”这点夜斯文想了想,终于不得不承认。
“好,如果我告诉你,以后咱们有可能发家到王财主家那么富裕的程度,你信不信?”
“不信!”夜斯文摇头,“王财主家可是镇上首富,拥有十几艘商船,上千顷土地,据说在京城里还买下了一条街的铺面,咱们怎么有可能象他家那般富裕?”
但是想起妹妹这两天的作派,夜斯文不禁眼里闪现一丝微光。
那是对于财富向往的微光。
发财,谁不想?
左手喝酒,右手吃肉,怀里还抱着个美人儿……
夜斯文一阵惴想,口水不禁要流出来。
夜萤把夜斯文的神态变化看在眼里,微微冷笑,只要想发财她就能拿捏得住他:
“哥,我可是被鬼差大人送了礼的人,许多发财的奇思妙想,都在我脑子里打转,随便拿一桩出来,就能化为银两。
象王财主家那般豪富,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话说回来了,凡事都得有个开头,我在这奔小康呢,你在我后边扯后腿,日后咱们家发达了,你甚至把我扫地出门,卷走我全部钱财,这算怎么回事?
按你现在的态度,我决定混吃等死,那些发财的主意统统不拿出来,待我和吴大牛正式成亲后,夫妻同心,再慢慢谋划!”
听到夜萤一番斩钉截铁的陈情,夜斯文大惊失色。
没错,妹妹是鬼差大人特别关照过的人,自她上吊还魂以后,不光多了许多赚钱的奇思妙想,还学会了识字,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事实,容不得夜斯文辩驳怀疑。
夜萤这番话,正好击中了夜斯文心防最脆弱的地方:妹妹是女人,出嫁随夫,若是她在娘家什么也不做,把发财的办法带到夫家,他岂不是一文铜钱也落不得?
夜斯文思及后果,一下子就傻了。两权相害取其轻,夜斯文被点中软穴,一下子就认怂了,他恬着脸,一下子放软了身段道:
“啊?妹妹,万万使不得啊!这里也是你的家,你可不能抛下我们独自发财啊!
你不念及哥哥,也要顾念娘亲从小辛苦把你拉扯大,自从爹过世之后,娘亲可是吃了很多苦的,你就忍心让她穷苦无依下去?”
切,不是还有你这个儿子吗?夜萤心中冷笑。叫什么穷苦无依?
看到夜萤静静的不说话,夜斯文着急了,他发现这个妹妹愈来愈高深莫测,行事不可按常理来揣测。
若是换成过去的妹妹,看到他刚才那么生气,早就妥协了,指不定还眼泪汪汪的求他原谅呢。
不说话,是夜萤学会的谈判技巧。
以不变应万变,才能掌握主动。
果然,看到夜萤不动声色,夜斯文慌了神。
妹妹虽然开始不愿意和吴大牛走婚,但是都说一夜夫妻百夜恩,时间久了,谁知道她的心会不会被吴大牛抓走啊?
“好妹妹,刚才哥哥说的气话都作不得数,这样吧,你说什么,我做什么,以后赚了钱也平分,好不好?”
夜斯文拿出了一些诚意。
可是还不够。
“哥,口说无凭,若是真有诚意,咱们就立字为据!”
夜萤拿出杀手锏道。
“立字为据?也行,可是我不会写字啊!”
夜斯文犯难了。
“我会。”
夜萤自从找到那个合理的借口后,便也不怕暴露自已的本事。
来自21世纪的211大学优秀毕业生,琴棋书画什么不会一点啊?当然,泛而不精就是了。
书法夜萤也是学过的,从小学起师从少年宫老师学写毛笔字,水平一般,但是马马虎虎还算工整。
“哦,都忘了妹妹既然识得字,肯定会写字了。”夜斯文想起妹妹见过鬼差的人,不禁后背一阵发麻,又讨好地道,“可是家里没有笔墨纸砚!”
“没有不会去借吗?”
夜萤郁闷了,真是一穷二白啊,夜家不光是物质上的沙漠,在精神文化生活上也是一片空白。
她难以想像一个家庭连一支笔、一张纸也没有的生活。
夜斯文觉察出夜萤的口气放软,哪里还敢再拿乔,立即下榻飞也一般地跑了出去,不到两刻钟,又跑了回来,手里拿了笔墨纸砚,放在桌子上,讨好地道:
“妹妹,这是我找村头赵童生借的,人家学识渊博,家里笔墨纸砚齐备,不过找他借还是费了一番口舌,诸般舍不得。否则,早就借来了。我应允送给他一盆兰花,他才肯松口。”
夜斯文脸上露出肉痛的表情。
夜萤一笑,动手磨墨,待墨磨成,才挥笔洋洋洒洒写了一番。
夜斯文在边上托腮细看,只觉得一行行字隽秀小字落笔而就,似乎夜萤天生就会写字一般,不禁看呆了。
“妹妹,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啊?”
大字不识一个的夜斯文“崇拜”地问夜萤。
第三十四章历史河流拐了个弯
“你既是看不懂,我便念给你听。”
夜萤说完,便张口把纸上写的内容复述给夜斯文听。
“什么?每天要做家务,喂猪鸭都是我的事?赚的钱三七分?我分到的钱还要交给娘亲管?妹妹,你是不是发烧了?这些条件太苛刻了吧?”
夜斯文震惊了,简直不相信夜萤敢这样写。
“没错,你签不签?不签就什么都没有了。”
夜萤气定神闲,她算准了夜斯文什么本事也没有,眼下既是见到发财的机会,自是不会放过。
果然,夜斯文被夜萤提的要求数次刷新下限之后,回过神来已经有些麻木了,他最终只能无奈地拿起笔,签了自已的大名。
夜斯文虽然不识字,但是自已的名字还是会写的,不过写得歪歪扭扭的,象狗啃似的。
“一式两份,一人一份好好保存着,立字为据,以后你就不能赖了。”
夜萤又誊写了一份,仍然让夜斯文签字画押,然后各自保留了一份,有了底气,换她得意洋洋地对夜斯文说话了。
这份文书,对夜萤来说,是一份重要的保障。
否则,在这个以男子为尊的年代,她在这个家里赚的每一文钱,还真可能都会被夜斯文吃干抹净。
如若那样,她在这里诸般奋斗还有什么意义?
现在的人都重视文书画押,有了它,拿到官府也是有理有据。夜萤吃了一颗定心丸,心情大好,脸上不禁露出浅浅的梨涡。
“妹妹,你真是女诸葛啊!”
夜斯文虽然吃了瘪,但是竟然也生气不出来,只好赞夜萤道。
“女诸葛?你知道诸葛亮?”
夜萤大吃一惊。
原本她以为自已掉落的时空是不是另一个平行空间,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听到了熟悉的古人名字。
那是不是说,她如今仍然处于熟悉历史中?
“诸葛亮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他可是鼎鼎大名的卧龙先生,刘备当年求贤若渴,三顾茅庐……”
夜斯文一听,似乎妹妹还不知道诸葛亮的故事,这几天被夜萤严重打击的智商终于有点上线的感觉了,顿时滔滔不绝起来。
这些故事都是他在镇上茶馆喝茶时,听说书先生说的,此时信手拈来,活学活用。
“你等等,诸葛亮的事你是听谁说的?他现在在哪里任什么官职?”
战国啊,风云变幻,城头不时变幻大王旗,夜萤万万没有想到,自已会跌落到战国年代。
这根签抽得可不怎么好啊!
她心中一阵苦涩。
“什么诸葛亮在哪任职?妹妹,我看你真是发烧了吧?怎么老说胡话?诸葛亮早就死了几百年了,不过,他的故事都被写在《三国演义》里了,咱们大夏朝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夜期文一脸疑惑地看着夜萤。
得,她还被文盲鄙视了。
夜萤无语了。
大夏朝?这是什么国家?至少她在历史书上闻所未闻。
一番“逼问拷打”之后,夜萤终于从夜斯文残缺不全的历史知识里了解到,原来她现在所处的时空,在唐朝以前的年代,都和她在历史书上学的不二般。
但是却在唐朝以后,历史的河流诡异地拐了个弯,承接的不是宋朝,而是现在她所处的大夏国。
什么鬼?
夜萤换得夜斯文“卖身契”的喜悦一下子就被冲淡了,陷入了沉思中。
夜斯文看到妹妹忽然不说话了,外面的猪“哼哼”声却是震天响,只好苦巴着脸,按合同文书上写的,去喂猪了。
夜萤失神了一阵,也就收敛心神,不管历史的河流走向如何,她只是其中一朵小小的浪花,不可能改变历史的发展,那就顺期自然,顺流而下吧!
走出夜家,夜萤到村里各户通知大家,明天一早就把采买的绿植挖出来,集中到她家院外。
各家一听明天就可拿到卖花草的钱,登时都满口答应。
做完这件最重要的事,夜萤一身轻松。
此时已是接近傍晚时分,夜萤奔走了一天,浑身粘腻,想起早上和哥哥去埋卵枝时见到的一湾清流,不禁突然产生了下河游泳的想法。
这想法一闯进脑子里,便如老房子着火了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夜萤想起哥哥说的,那里的河道基本没有人敢去,便心存侥幸,直奔村尾而去了。
夜萤到了河边,仔细观察了地形,便找到一处前有高大芦苇遮挡的小河湾,脱了外裳,只剩中衣,“扑通”一声跳进了清水中。
古代水流清澈无污染,游鱼也不怕人,在身边不时有小鱼穿梭往来,清凉的河水涤尽身上的粘腻,带来阵阵清爽的愉悦。
虽然身上不得已还穿着中衣长裤,但是能这么舒畅地在水中游泳,已经让夜萤十分满足了,找到了一丝久违的自由欢畅之感。
一会儿自由泳,一会儿蛙泳,一会儿又朴拙的狗爬式,夜萤把能想到的泳姿发挥到了极致。
修长苗条的身躯在水中游曳,黑亮的长发不时在碧波中显现,就象一尾美人鱼一般,俯仰生姿,挥洒自如。
夜萤却不知道,在河边不远处的芦苇丛里,有一名清俊的男子,正目不转睛地瞅着河中不时变幻着泳姿的她。
“把头低下,眼睛不许看!”
端翌呼喝自已的暗卫。
几名暗卫在不远处果然老老实实地低垂下了眼帘。
的确,夜萤在清澈的水里一览无余,那身材,真是太辣人眼睛了。
端翌潜伏了一会儿,听着草丛中的阵阵虫鸣,不禁一阵燠热,他看着如鱼得水在尽情戏水的夜萤,顿时有一种想要跳下水和夜萤一起戏耍的感觉。
“唰”地一声响,夜萤好象听到什么动静,她不禁一惊:
“谁?谁在那里?你别躲,我可看到你了。”
夜萤虚张声势地喊了一阵,却没有人从草丛里出现,夜萤松了一口气,应该是什么小动物经过吧?只要不是人就好,若有村民看到了,那可是极为不妙。
这突如其来的异响给夜萤带来了一阵危机感,天色已暗,四下里虫鸣似乎也呱噪了许多,属于它们的夜晚乡村舞台已经来临。
夜萤游到河滩边,便从水中“哗”地一声站起,湿乎乎的衣服紧紧地粘在身上,身上线条闭现,玲珑紧致,前突后翘,一股青春却又魅惑的气息传来,带着致命的诱惑……
第三十五章村民的意外好运
“哗哗”,草丛中似乎有什么声响愈来愈大,愈来愈近。
夜萤猛然想起上回去山上时遇到野猪的事,不由得紧张起来,不会是又有什么凶兽下山了吧?
这里水草茂密,藏几只凶兽也是可能的事,夜萤不禁暗暗后悔自已太大意了,应该早点上岸。
只要太阳没下山,山里的野兽是不敢出来的。
可是太阳一下山,村里那些星星点点的油灯光,根本吓不住凶兽,它们至多不跑进村里罢了,野地里还是会四下乱窜的。
“汪”,一只黄色的狗跑了出来,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跑到这里撒野来了,看到夜萤瞪着它,它便冲着夜萤叫了一声,然后就夹着尾巴跑走了。
“哎,原来是你,吓死我了。”
夜萤拍了拍胸口,是狗就没事,家养的,好歹不会咬人。
不过看看这天气,夜萤知道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便套上放在水边的粗布外衣,借着夜色的遮掩,匆匆往家里跑去。
“妹妹,你跑哪去了?晚饭也不回来煮,我饿死了。”
夜萤刚进院子,劈头就听到夜斯文的埋怨声。
“不是说好家务你做的吗?怎么还指望着我做饭啊?”
夜萤调侃了一句。
刚游完泳,心情大好,路上又没有撞到村里人,否则,她一身水湿答答的,身形几近透明,被人看到也不好。
“什么?契书上可没写要我做饭啊,不是只喂猪和鸭吗?我都把猪菜切好煮好了,鸡鸭也喂了。现在还要我做饭,太过份了吧?”
夜斯文气呼呼地道。
夜萤忍着笑,道:
“那你等我下,你先去升火,我来做饭。”
湿答答的衣服要先换了,否则贴在身上难受死了。
夜斯文黑乎乎的也没看分明,只道是妹妹爱干净,便也没说什么,进厨房升火去了。
夜萤估摸着夜斯文从来没做过饭,让他做饭的话,一时半会也做不出什么好吃的,所以换好干净的衣裳,还是自觉地去做饭了。
见夜萤行色匆匆的脚步消失在院子里,端翌这才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为了小媳妇玲珑有致的身材不落到外人眼里,他也是大费苦心了。一路上叫暗卫开道,但凡遇到村里人,便想法引到边上。
所以夜萤才能一路顺利地回到家里,否则,一条村道怎么可能都没有人经过呢?
万一夜萤水答答的样子落入别有用心的人眼里,肯定整个村子沸沸扬扬传开了。
当然,柳庄的村民也有若干人欢喜的。
因为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走在村道上,突然会跳出一只野兔,或者跑出一只野鸡,引得他们赶紧去追,有的还真逮着了……
这些事情,夜萤可是一点也不知道,她正想着今晚上做什么好吃的呢。
趁着田喜娘还没回家,看到她做什么也不会哇哇叫,骂她败家女,还是赶紧多做美食,满足口腹之欲吧!
其实现在的食材都是天然无污染的,不要经过重口味调料的烹调就能做出味道很好的美食,只是现在食材不多,夜萤一下子陷入了选择困难中。
“妹妹,你做的香葱鸡蛋煎饼还有‘猫耳朵’都太好吃了,今晚上再换个花样吧?”
夜斯文也是饕餮之徒,作为赌徒,一向有五文钱花十文,所以对“花钱如流水”根本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哥,今天太晚了,咱们做拌面吃吧?家里收的花生还有吗?有的话,你去剥皮炒香了碾成粉,等会我要用。”
夜斯文是使唤一下才动弹一下的人,不过若是给他的任务明确,他的动作还是挺利索的。
见夜萤吩咐,虽然不知道要炒花生做什么,但听起来一定是好吃的东西,于是便爽快的应承道:
“花生自然有,都放在架上晾着呢,我去剥一小碗出来。”
说话间,夜斯文走到厢房前,将晾在厢房架子上的花生藤扯了一把下来,然后拿到灶前,借着灶里的火光剥起花生来。
不一会儿,就剥了一小碗。剥完花生的藤,顺手填入灶膛中,正好用来烧火了。
炒花生他还是会的,于是洗了锅,等火舌舔干净锅里的水汽,便放了点油,将花生倒进去,不时用锅铲拨拉着,免得把花生炒焦了。
“噼噼啪啪”,花生在锅里跳得欢快,慢慢地,炒花生特有的香气就出来了。
“妹妹,我的花生炒好了,你呢?”
夜斯文把花生铲出锅,然后倒在案板上,开始用擀面棍将花生辗成粉沫。
他是男人,力气大,一颗颗圆润的花生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滩滩花生粉沫。
“我在擀面条呢!”
夜萤也在用劲。
她父亲是北方人,上大学时和南方的母亲谈恋爱,所以后来就定居南方了。
不过,北方人爱吃面食的习性自然也带到家中来,夜萤从小就爱吃面条,也是受父亲影响的缘故。
父亲擀得一手好面条,思乡心切时,便自已做碗家乡味道的面条吃,那面条根根都是自已擀出来的,和外面机器压出来的面条味道大不一样。
夜萤把父亲的手艺学了个八九不离十,现在这手艺就派上用场了。
夜斯文磨好花生沫,无所事事地走到夜萤身边一看,却见原本是一团的面粉,在妹妹手里,已经变成了细细的千百根面条,不由地大吃一惊。
心内暗道:原本妹妹也没有这门手艺啊?
看来,地府一趟,妹妹果然收获不少。
但是夜斯文也不敢再表露,因为妹妹所遇到的事情太为诡异,若是让村里人知道了,不光她的性命有危险,就连他自已,恐怕也会受到牵连。
和夜萤吵嘴归吵嘴,这点利害关系,夜斯文还是知道的。
“哥,把水煮沸了先,我的面条快好了。”
夜萤指使道,夜斯文老老实实去了,可是当锅里的水快煮沸时,夜斯文才醒悟过来,咦,自已怎么这么听妹妹的话呢?
“好了,哥,让开,我要下面了。”
夜萤端着放面条的竹箩走过来,掀开锅,将雪白的面条下到滚沸的开水里。
开水一下子就把面条包裹住了,上下“咕嘟”翻滚,夜萤不时用竹笆摊着面条,让它们不致于粘到一起。
“妹妹,你不放肉吗?不放青菜吗?”
看到夜萤光顾着白水煮面条,夜斯文不禁纳闷地问。
第三十六章无上美味
“呃,不是和你说做拌面吗?放什么青菜和肉啊?”
夜萤无语了,但随即在脑子里一搜,发现这个村子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拌面好不好,难怪了。
“拌面?新鲜,没听说过。不过怎么听你的语气似乎是很好吃的面条,我顿时有了期待。”
夜斯文兴致勃勃地道,手里的柴火不要钱似地往灶膛里塞。
“够了,不必加柴了,面条已经熟了。”
夜萤充分掌握了火候,趁着面条刚刚烫熟,还有韧劲和嚼劲的时候,捞起来拌是最好吃的。
拌面的底料夜萤已经准备好了,两个青瓷粗碗里,各放了一小团猪油、一小撮炸的葱头,这是用来提香的,把面条放进捞起来,放进碗里,再淋上酱油,快速搅拌均匀,再洒上一点糖和花生沫,一把细碎的香葱,齐活!
弄完两碗拌面,夜萤见面条还有剩,显然是自已做多了,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她便把剩下的面条又重新拌了一碗,准备当夜宵吃。
“哥,你试试。”
夜萤把成品递到夜斯文面前。
夜斯文见眼前这碗面条油润喜人,泛着酱油淡黄的微光,青翠的香葱点缀其间,米白的花生沫星星点点,散发着花生特有的香气。
夜斯文不禁吞了一口口水。
“妹妹,这就是拌面吗?难怪叫拌面,佐料是用来拌的。”
夜斯文拿起筷子,夹了一大口,放进嘴里,细细品尝:
嗯,真的不错,面条很有嚼劲,吃进嘴里还有弹性,猪油中和了面条的寡淡,让面条在嘴里弹动的同时,还充满了圆润的饱满之感。
而花生沫在第一口嚼的时候还没有感觉,但是掺合着面条嚼动之时,嘴里那种花生被嚼开后特有的滑嫩的口感在口腔里弥漫,还伴着香葱的好味道。
“太好吃了,妹妹,你是怎么做出来这种美味的?明明看着就是普通的面条。”
夜斯文大感佩服,他没有想到,一碗看上去没有佐料的普通面条,竟然能让夜萤做成如此无上的美味。
这是他十几年来都没有吃过的好味道。
“呵呵,不一样是面条吗?只是做的人花了心思罢了,当然,做饭也需要一点点天份。”
夜萤尝了一下,果然没有走味,还是从前的好味道。甚至比从前的味道更好,因为这些食材都是天然无污染的,也不存在什么转基因之类影响心理因素的问题。
“太好吃了,妹妹,以后你就多发挥做饭的天份吧!”
夜斯文赞不绝口。
端翌听着厨房里俩兄妹吃得热火朝天、香喷喷的味道从屋里飘出来,他的肚子不禁也跟着“几咕”叫了几声。
呃,有了……
稍倾,夜萤突然听到院子里有人走进来的声音,一个低沉粗嘎的男声道:
“有人吗?”
“呃,是吴大牛!”
夜斯文看到妹妹脸色一变,不由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现在已经是夜里了,走婚的人上门,也很正常。
“有人!”
夜萤带着点气,应和着出了厨房的门,就看到院子里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
院子里没有灯光,但是借着月光还是能隐隐看清他的面目,不是吴大牛是谁?
“哟,萤妹,在吃饭啊?还有剩的没有?我下田一天回来,家里清锅冷灶的,肚子正饿呢!”
吴大牛胆子越来越大了,还真是自来熟,看到夜萤娇俏的面孔出现,便笑嘻嘻地道。
夜萤一时无语,眼睁睁地看着吴大牛走进厨房里,看到桌上那碗她准备做夜宵的拌面,大喜过望地道:
“哟,这里还有一碗面条呢,那我就不客气了。”
“哟,妹夫,你来得正是时候啊!”
夜斯文勉强上来打了个招呼。
“大舅哥,看你吃得这么香,这面一定不错吧?我尝尝就知道了。”
吴大牛自顾自拿起筷子,挑起面条,塞进嘴里。
呃,真是没想到啊,这碗面看着不起眼,除了小葱和一点花生沫没有其它佐料,但是却是无上的美味,比他在皇宫里吃过的那些面食不遑多让,甚至更加别具风味。
“怎么样?我妹妹手艺不错吧?大牛,你娶了我妹妹,可有口福了。”
夜斯文酸溜溜地道。
端翌心中暗笑,但是却也惊异于夜萤的手艺。
他三下五除二,就把一碗拌面吃光了,然后拍了拍饱饱的肚子,满意地道:
“萤妹,手艺真的不错,看来以后我要时不时过来尝尝你的手艺了。”
“嘿嘿,大牛,我妹妹的手艺虽然不错,不过放的可都是大料,你呀,是不是要交点伙食费啊?”
夜斯文毫不脸红地道。
“呵呵,我没银子啊,银子都娶媳妇花光了,这样吧,我有力气,我帮干活好吗?”
吴大牛道。
“去,你也太穷了吧?”
夜斯文摇了摇头,想到吴大牛那十两银子是给自已还赌债,一时也不敢再多说话。
夜萤吃晚饭的好心情全被吴大牛搅了,见他把一碗面条不客气地吃完,夜萤顿时觉是好吃的都被猪拱了。
吴大牛被夜斯文嫌弃,倒也不恼,只是憨憨一笑,然后走到院子中间,拿出斧子,替夜家劈起柴来。
夜萤洗好碗,出得院子,夜斯文不知道溜号到哪去了,月光下,院落里,一地月华白霜。
吴大牛脱掉了上衣,露出结实的胸膛,举起斧子,准确无误地劈下去,一枝粗柴应声裂成两半。
不得不说,吴大牛的身材还不错,或许是经常劳动的缘故吧,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挥起斧子的时候,手臂上的肌肉虬劲隆起……
夜萤收回视线,走进自已的厢房,一头躺在木榻之上。
屋外,“咣咣”的劈柴声还在继续着。
夜萤在单调的劈柴声中,不知不觉迷糊了,竟然昏昏睡去。
“哗啦”一阵泼水声惊醒了夜萤,她迷迷糊糊听出来,似乎是有人在冲凉。
夜萤已经睡得晕乎乎的,她以为是夜斯文,但过了一会儿,那“哗哗”的撩水声消失了,一个稳健的脚步声,却向她厢房的方向走过来。
夜萤顿时清醒了,那脚步声,不是夜斯文的……
第三十七章神秘软垫
“吱呀”,门一声响,被推开了。
夜萤这才猛地想起,方才进来时太困了,和衣躺下后,竟然忘了反锁上门。
“萤妹!”
低哑粗嘎的声音在夜萤耳边想响,她不禁打了个哆索,身上泛起一阵鸡皮疙瘩。
没错,正是吴大牛。
“你睡了吗?”
吴大牛蹑手蹑脚地翻身上榻,他粗重的身躯将床塌压得“吱嘎”了一声。
夜萤从来没有觉得原来床榻“吱吱”叫起来这么难听。
这声音,在山村安静的夜色里,说不定会传得很广。
这个念头一旦泛起,夜萤的耳边就好象想起了“吱嘎吱嘎”无数的床榻共震声。
她想把耳朵捂住,手一动弹,却落入身边男人的大手里。
他的大手乍一接触有点冰凉,那是凉水激在皮肤上的残余,但被拥裹进去之后却变得热乎乎的,上面还有一些粗粝的感觉,是他手掌中间的老茧。
“原来你醒着。”
粗嘎的声音在她耳边低低欣喜地道,嘴里的热汽扑在她粉嫩的耳朵上,让她觉得躁痒难当。
夜萤不说话,手一抽,谁知道他的反应比她还快,刚才还松松地握着,一旦发现了她的企图,立即收紧了,象蚌壳一般紧紧地夹住她的手,让她挣脱不得。
“放开!”
夜萤低低地怒了。
男人却笑了,由于是压抑似的笑法,所以笑声在他胸膛里“隆隆”地响着,象打雷一样。
“不放!”
端翌一想到夜萤在水中如出水芙蓉的样子,胸中那把火“腾”地烧了起来。
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女子,能象夜萤那样,和水亲融自如,水乳交融,竟然还能在水中变换那么多姿势,舒展、落落大方。
说她是水中一条美丽的锦鲤也不为过吧?
一想到夜萤从水中如出水芙蓉般现身,那被河水打湿后紧紧包裹在身上诱惑的模样,端翌不由吞了一口口水,然后便忍不住癫狂起来……
夜萤只觉得自已全身上下,包括脚趾头,没有一处不落入吴大牛的嘴里,似乎她是一道比拌面更加美味的美食一般,这个男人简直是索求无度。
而最疯狂的是,最后她自已竟然也迷失了……
天快亮的时候,吴大牛又起身了。
过去几个晚上,夜萤都是一觉醒来吴大牛就走了,所以她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走的。
但是今天,她或许是睡足了吧?吴大牛起身时,她有了朦胧的感觉,只是梦境还很沉重,她懒得动弹。
吴大牛起床动作很轻,似乎怕吵醒了她似的。
夜萤以为他起床后就会立即走人,谁知道吴大牛起身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又俯下身来,将被子轻轻一拉,将她完全覆住,其间还把她露在外面的一只手放进了被子里。
说实话,吴大牛的这个举动让夜萤想起了她大学里的初恋男友,那个暖男向来也是这么细心的。
夜萤心内还不由小感动了一下,万万没有想到,在古代这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社会里,吴大牛竟然能做到体贴如斯。
夜萤在半梦半醒间一向是没有什么判断力的,她的感觉跟着梦境一般,似梦似醒的。
接着,她感觉到吴大牛又掀开她下面的被子,然后把一个柔软的东西塞到了她的臀部的位置,这个动作有点怪,但是并没有不舒服,也没有影响夜萤的睡意。
再加上夜萤又不想动弹,所以也就任吴大牛施为。
吴大牛做完这件事,又把被子替夜萤拉好,这才转身离开,到了门外,又轻轻拉上门,这才踩着“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离去。
夜萤一夜疲惫,吴大牛走后,她才彻底放松下来,一头栽进梦境中。
但是臀部上被垫高的那种怪异的感觉一直持续着,持续着……
“该死的,打的竟然是这个主意。吴大牛,谁说你老实了,看我不揍死你!”
夜萤从梦境中被拔出清醒的现实时,感觉到臀部下方的软垫,她顿时猛地意识到这是什么了,嘴里不由恨恨地骂出声来,手上也是一抽,把那软垫抽走。
这时,她才费劲地睁开了眼睛,一看,那软垫是小被子折的,估计是吴大牛临时找不到东西,就用这个代替了。
昨晚上他们一夜疯狂,夜萤还来不及想避孕的事情,但是吴大牛分明是想要快些要孩子的。
所以才使出这样的手段。
一个大男人,一个古代超级剩男,他怎么会懂得这些?
在生气之余,夜萤不禁也感觉到一些奇怪。
不过,或许这是乡村男人间口口相传的不传之秘吧?
夜萤郁闷地起身,站起来,用力跳着……当然,现在做这个动作有点晚了,如果真有情况,那些种子肯定已经在她的地里扎下了根。
何况,还有吴大牛后面加上的保险软垫。
如今这么做,夜萤只是为了发泄自已的不满罢了。
这该死的村子定下走婚规矩的祖宗,一定是象吴大牛这样的闷骚男!
夜萤郁闷地想。
但是,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夜萤理性思考,却又不得不觉得,其实定下这个规矩的祖宗,是一个优生优育的先知,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男权主义者。
在古代娶媳妇是传宗接代的大事,先实行走婚,充分确保了娶到家里的女人是能生养的,如果不能生养,男人就有退货的理由,确保不会娶到不能生养的女人,从而确保了香火传递。
当然,这个办法保护了男人的权益,却让女人不得不面对随时会被退货的难堪,所以说他是男权主义者,只考虑男性利益的最大化,完全不考虑女人的感受。
不早穿越一百年,否则,夜萤一定会把那个定下这个规矩的祖宗掐死!
折腾自已无果,夜萤恨恨地去打了一桶水,把自已又彻底清洗了一遍,这才觉得舒服些了。
可是看看胳膊上、胸口处,那些斑斑点点的紫痕,夜萤又生气了,果然是野蛮人,买来的地就拼命地耕,难道不知道土地也要休生养歇吗?
一夜癫狂之后,端翌一脸神清气爽,正端坐在自家山居逍遥地喝着茶,他喝的茶,是唐朝传下来的做法,加了羊油、花生碎……熬煮之后的浓汤。
“啊啾!”,正品着这贵族才能享受的美味,端翌却突然打了个喷嚏,耳朵也痒痒的……
第三十八章绝了
“王爷,你这是怎么了?一大早喷嚏连天的,是不是着凉了?我都和你说了,有了那啥生活之后,必须防寒保暖,以免外邪入侵。
你可好,每天都天不亮起床,热呼呼地就往寒凉的山上赶。来,来,让我把把脉,看看要不要开付药给你驱驱寒?”
傅太医一听端翌打喷嚏,立即引起了重视,从屋内冲出来,直奔端翌身边,说话间,一只爪子已经扣在了端翌的脉门上。
“傅太医,你这是什么话呢?我好好的,完全没事,别咒我吃药!”
端翌刚想甩开傅太医的手,谁知道傅太医已经放手了,笑嘻嘻地道:
“王爷脉像强劲,没有感染风疾,方才的喷嚏估计只是喝了热茶引发的疏经解表。很好,正好把一路的寒气催发出来。
王爷,这寒气入体可了不得,别看每天只有那么一丝几缕的,但是时间久了,积郁在经络里,可是会酿成大病的。”
傅太医一本正经地道,然后坐在端翌面前,也不等他请,自已就倒了一碗茶汤,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
这茶汤有点类似于后世苗家的擂茶,喝不惯的人觉得太重口了,喝惯的人自然觉得提神振气的。
傅太医好的就是这口,每次端翌煮茶,他都要来蹭上几碗。
这让端翌觉得,傅太医到底是真的关心自已的身体呢?还是想趁机蹭茶喝呢?
端翌冷哼了一声,对傅太医道:
“你说,夜家小娘子,什么时候能怀上?”
“王爷,女子癸水属阴,乃大海无涯之水,不能生长万物。一经云雨露润泽之水滋助便能生长万物。所以王爷放宽心。
以我观察,夜家小娘子是腰细臀肥……”
傅太医忽然觉得身上凉嗖嗖的,抬眼一看,却是端翌的脸色无端阴沉下来。
呃,自已说错了什么?
傅太医赶紧住嘴,他是话唠,并不代表他就傻,若是不精,也不可能在太医院里脱颖而出,被端翌选中,贴身跟随。
他想了一下,斟酌道:
“呃,夜家小娘子,是适合生养的上佳体质,不过,正如道家所说的炉鼎,最宜伴侣同心,最忌鼎器无情,王爷若是能和夜家小娘子双修同心,自然对生育之事更佳。”
果然,傅太医发现自已不再点评夜萤的体形体貌,端翌的脸色就好看多了,脸上的神情也不再如千年寒冰一般。
傅太医暗暗记在心里,暗道:原来王爷是对夜家小娘子上了心了,自已以后说话,还是得注意点分寸。
端翌脸色不再冰寒,傅太医自然觉得身上也还阳舒服多了,听他说完,端翌只是“嗯”了一声。
傅太医端起一碗热茶,一饮而尽,只觉得身上酣畅淋漓。
但是端翌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最宜伴侣同心。傅太医说得简单,但是对他来说,却是一个棘手的难题。
从昨天夜里夜萤清醒时对他的抗拒就不难知道,这伴侣同心,还真是勉为其难。
“若是伴侣不同心,对生养出来的孩子会有影响吗?”
端翌有点担心地问。
呃,王爷这个问题还真是剑走偏锋。
傅太医心中暗忖道:王宫里莫非每一位妃子都是欢天喜地生下孩子的?也没见王爷们走了形啊!
不过,他当然不敢这么说话,只是笑呵呵地应和道:
“放心吧王爷,不会有影响的,方才说的伴侣同心之意,只是说两情相悦,自然对双方都有益处。
就算达不到,也没有大的影响。”
“那还是有影响喽?”
端翌沉沉思虑着。
有没有影响对你有什么关系吗?你不就只是要个孩子吗?什么时候考虑起孩子他娘了?
傅太医心中腹诽。
“呃,对了,我的伤,应该痊愈了吧?那丫头说,五天后帮我拆线。”
端翌说着,铁青的脸上忽然露出一丝温柔的颜色。
这让傅太医十分不习惯,和所有暗卫一样,傅太医觉得王爷这表情太瘆人了,还不如板着脸好呢!
“五天?五天也太快了吧?这丫头的手法好奇怪,竟然能把扯开的皮肉用针缝上,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奇思妙想。王爷让我看看,伤势如何?”
傅太医其实是想说:您老竟然也生受了。
想想多疼啊,竟然用针线把皮肉生生缝上,呃……
“那你就看看吧!”
同为男人,在傅太医面前,端翌倒是没有扭捏,站起来,就把裤子解开了,露出大腿给傅太医看。
“啊?王爷,可以说,基本痊愈了,伤口竟然也没有红肿,没有汁水。奇了,难道夜姑娘的缝针法竟然有奇效?”
傅太医以他的从医经验自然知道,这种有拇指长的伤口,一般都会化脓、红肿,没有十天半月,经历一番疼痛折腾,很难愈合。
这还得体质好的人才能这么快愈合,换上一个体质一般的,没准还会发冷发热,最后甚至会因为伤口化脓久治不愈身亡。
当天晚上王爷回山居时,傅太医已经察看过他的伤情,心里实在是比较担忧的。
最让他稀奇的是,王爷竟然不肯让他把夜萤缝的线拆掉,说留着等五天后让夜萤拆线。
他原本还担心会出大事情呢,现在看来,这种缝针法似乎对伤口的愈合竟然还有大好处?
“愈合了?”
端翌也是行伍出身,现在依然任朝中的左骑大将军,所以在战场上见多了受伤的将士饱受刀伤之苦,也知道这么长的伤口是不容易愈合的,因此一听傅太医说愈合完好,端翌不禁吃了一惊。
这时端翌才想到,虽然腿上撕了这么大个口子,但是这几天其实他都没怎么受到影响,该怎么就怎么,和过去受伤时疼痛难忍的感觉大不一样。
“是愈合了,而且伤口也长好了。”
傅太医抚着下巴,思索起这个奇妙的现象来。
端翌拉起裤子,也若有所思。
也是,光着屁股的王爷深沉起来也不帅气啊!
“绝了!”
“妙极!”
端翌和傅太医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脱口而出。
两个人听到对方的说话,都相视一笑,心下了然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
第三十九章功莫大焉
“你先说。”端翌指着傅太医的鼻子道。
“还是您先说。”傅太医识情识趣,遇到功劳自然还是让主子上。
“哈哈,若是咱们能把这缝针之术运用到军中,那军中的将士可就少了许多苦楚,伤后死亡人数也一定会大大下降。”
端翌开口说出自已的想法。
“王爷所言极是,王爷身处山居,仍挂念北疆军中将士,这下将士们有福了。”
傅太医立即开口附合道。
端翌长年征战在北疆,与北蛮周旋激战,每一次战役打下来,死亡的将士自不待言,受伤的将士也好不到哪里去。
身上刀口开裂,往往是哀号痛苦数日后,因为伤口红肿化脓而死。
如果夜萤提供的这个方法奏效,可想而知,大夏的将士能少死多少人。
“功莫大焉!”
端翌忽然开口道。
“正是,王爷威武!”
傅太医想到妙处,喜不自胜,见端翌脱口而出,自然赶紧大拍马屁。
“我说的是她。”
端翌言简意赅。
傅太医这下明白了,原来端翌说的是夜萤。
“王爷所言极是。夜姑娘这无意中的所为,真是功莫大焉,能救数万、不,数十万将士于水火。”
傅太医毫不吝惜拍马之辞,溜须拍马又代表不了什么,只要王爷高兴就好。
“不过,我看她不是无意的,明明是有意而为。因为当天我还不想让她缝呢,结果她告诉我,会得破伤风,会感染,会死人什么的,我才勉强让她缝了。”
端翌回想着当天的情景,越想越觉得夜萤是知道伤口开裂要缝针这么一回事,绝不是她一时突发奇想。
“啊?夜姑娘竟然有如此医学天赋?”
傅太医听了端翌的话,不由十分震惊。
“不知道,或许只是她无意中发现的吧,哈哈。”
端翌忽然警觉到,再这么说下去,夜萤必将牵扯到他和皇室的纷争中去。
原本就是为了给自已找一个清净的后宫,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现在何必又把她扯进去呢?
所以端翌赶紧圆回来。
傅太医比泥鳅还滑,一听端翌收口,心下比什么都明白,立即接口道:
“也是,夜姑娘土生土长,或许这是无意中发现的土办法罢了。”
“嗯,传令下去,让军中的大夫都学习这种缝针方法,在受伤将士身上施用。”
端翌对傅太医道。
“是,属下明白。”
一涉及到军国大事,傅太医也收敛起嘻皮笑脸的样子,一脸端容,十分郑重。
“不过,我还记得她在缝针前对我做了其它一些事。”
端翌又把当天的画面在脑海中回放。
傅太医脑中顿时呈现一些旖旎的画面,嘿嘿,王爷和夜姑娘,不会是喜欢野外战场吧?
“嗯,她用我酒囊里的酒撒在伤口上,说是消毒。”
端翌终于回想起来了,他隐隐觉得,这是重要的步骤,自从把酒撒到他的伤口上后,夜萤就没再说什么破伤风之类的话了。
“哦,酒能祛除毒素,夜姑娘看来心思细密。”
傅太医顿觉有理,没错,伤口里总会沾到沙土等脏物,如果不清除干净,缝起来总觉得不对劲。
端翌素性喜欢烈酒,虽然不贪杯,但是真要喝起酒来,却要烈酒才欢。因此他随身携带的都是烈酒。
想到这点,端翌又注解道:
“记得要蒸馏五次后的烈酒,我隐隐觉得,未经蒸馏的酒没有作用,或许太绵软了吧?”
端翌这是从口感来说,但也是他身为睿智之士的一种直觉。
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已无意中却接触到了真相。
如果光是缝合伤口,但是却不用酒精事先消毒,伤口依然会化脓腐败。
“明白了王爷,我这就把缝合伤口及事前必须注意的事项一一写明,传到军中,让他们执行。”
傅太医亦是摩拳擦掌,十分兴奋。
“嗯,军中估计得增加大量的蒸馏设施了。”端翌沉思道,“还有粮食的消耗量也会因此大大增加。这件事,须得向皇上呈报,否则,无端增加军粮的消耗量,皇上肯定心中存疑。”
作为左骑大将军,同时还是大夏朝的王爷,端翌的身份敏感特殊,不得不面面俱到。
不论是哪个国家,如今粮食的产量都不高,能够上民众一张嘴就很不容易了,再把大量粮食拿出来酿酒,这根本是皇家所严令禁止的事情。
3斤粮食一斤酒,如果要再蒸馏提纯,恐怕所消耗的粮食就是一个恐怖的数字。
如果不上报皇上,这件事断不可能执行。
“王爷所言极是。”
傅太医应承着,心中一时感觉有点沉重。
皇上久病沉疴,又独宠丽贵妃,偏偏这丽贵妃和王爷又……
有了从前的瓜葛,王爷说要做的事情,往往就是丽贵妃想要反对的事情。
这件事,上报到宫中,报是会横遭阻拦啊!
“其它的事情你别管,我自会解决。”
端翌眉头一皱,似乎猜到了傅太医的想法。
山下的夜萤,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已的一项笨拙的医术,已经改变了大夏战时的格局,犹自苦恼着如何发财致富奔小康的事情。
“哥,怎么王财主家的马车还没有到?”
看着院中和院外慢慢堆起来的绿植,夜萤开始有点担心了。
这些绿植是村民们一早挖好了送过来的,大家都是种田人,犹晓得挖起植物时,还在根部留着些土……
可是纵然是这样,怕也是不能久挨,不赶紧种到土里,时间久了,这些绿植就会枯萎了。
“我去问问小五。”
夜斯文也坐不久了,日头高高升起,今天是个大晴天,如果王财主家的马车再不来,这些绿植就完了。
夜萤焦灼不安,等着夜斯文的消息。
不到一刻钟,夜斯文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一看他这样子,夜萤就知道没有好消息,不由心下一沉,问道:
“怎么了?小五怎么说?”
“妹妹,这次惨了,咱们亏大了,真要卖房扒瓦了。”
夜斯文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脸颓丧。
“到底怎么回事?你快说啊?是王财主不同意收购了吗?怎么小王昨天晚上回来也没来和我们说啊?”
夜萤听了,心里也急坏了,看着夜斯文不死不活的样子,恨不得上去踢他一脚,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第四十章暗害
“小五说他忘了,没带话给王财主!”
夜斯文可怜巴巴地看着夜萤,再看看院落里的绿植,一阵心痛,那可都是钱啊!
“什么?忘了?”
夜萤气得腹都快炸开了,明天千叮咛万嘱咐的,就是怕夜斯文这边掉链子,可是竟然还真的是他这里掉链子了。
“你怎么这样?一个大男人,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夜萤也顾不得话说重了,真是气急败坏了。
“我哪里知道啊,以为交待他就行了,谁知道他那么不靠谱?”
夜斯文讷讷地道,的确,一句的事都办不好,夜斯文自已也无言以对了。
何况,还涉及到好几两银子的事情,他现在也是心如刀割啊!
就在夜家兄妹心急如焚的时候,好死不死,阴魂不散的张嫂子端着洗衣盆又过来了,一脸埋汰地道:
“哟,昨天听说夜家兄妹俩满村子地收这些花草树木,没想到是真的啊?这一院子的花草树木可值不少钱吧?听说是卖给镇上的王财主?啧啧,你们兄妹俩这是要发大财啦?”
本来就在心急如焚,这时候张嫂子又跳出来阴阳怪气地,夜斯文不由地冷哼了一声。
夜萤眼睛一转,却觉得不对,她疾声问道:
“张嫂子,谁告诉你们是要卖给王财主的?不会是小五吧?”
“啊?什么小五?不是,不是,我也不知道你们要卖给王财主,我是胡猜的。”
张嫂子得意洋洋的脸突然一下子就变了色,然后端着洗衣盆慌慌张张地跑了。不过,跑了一段,突然转回身来来,对着夜家兄妹俩一拍大腿,忿忿不平地骂道:
“活该,想发财就是没那个命,你们夜家,注定只能败家,只能穷!”
说完,看到夜斯文气得做势要追,她这才撒腿跑了。
“妹妹,你方才说小五这话是什么意思?”
夜斯文冲着张嫂子跑走的方向挥了挥拳头,回头便问夜萤,他脑子一时还没转过弯来。
“什么意思?你还不明白吗?咱们要将绿植卖给王财主的事,除了你托话时告诉过小五,村里根本没有人知道。小五和张嫂子是什么关系?你好好想想?”
夜萤是什么人?察言观色的记录者,采访过不知道千百人,所以张嫂子的话立即给了她蛛丝马迹。
“是,没错,你这一说我想起来了,小五肖想张嫂子家的闺女彩凤,估计是小五告诉了彩凤,彩凤又和她妈提起。”说到这里,夜斯文不禁咬牙切齿,“小五这个欠揍的小崽子,肯定是张嫂子授意彩凤,让她不许小五把话带到王财主那。”
夜萤胸口微微一滞,一阵气闷,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好好的发财买卖,竟然败在一个略有口角嫌隙的村妇身上。
“你呀,做事前怎么不好好考虑一下,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托付给小五,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吗?早知道还不如自已去镇上跑一趟呢!”
夜萤气得想跳脚。
“我去揍小五!这兔崽子,破坏了咱们的生意,他也别想好过!说什么也要让他赔咱们的损失!”
夜斯文从地上一下子就蹿起来,然后气哼哼地要往村里跑去。
夜萤一把扯住他:
“哥,你去揍他干嘛?没用的,你就算当面质问,人家不承认,只一口咬定是忘了告诉王财主,你有什么办法?没凭没据的,小五和彩凤的事也不好拿出来做证据啊?更别想他赔钱了,只是一句话没带到,就算他想赔,也未必有银两赔啊?”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怎么办呢?”
夜斯文急红了眼。
眼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升高,现在还算阴凉,可是一旦太阳升到头顶上,天气变热了,这些花草就受罪了,不用晒一天,只要晒半天,肯定就死了。
夜萤也陷入了沉思。
“现在当务之急是想办法救这些花草,然后是赶紧派妥当的人去通知王财主,看他能不能快让马车过来运,今天要是能运到及时栽种下去,应该问题不大。
这些花草都是老枞了,生命力挺强的。”
夜萤说话间,夜里正的孙子夜鸣走了过来,跑到夜萤跟前道:
“姑姑,你的话我刚才都听到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你若是需要一个跑腿的,你就使唤我吧!”
夜萤没想到这小家伙还是一个重情义的,她只不过帮着赶了一回羊,他就记在心头了。
夜萤感激地一笑,她也正缺人手,便道:
“夜鸣,那你能跑一回镇上,告诉镇上的王财主,说他托我收的绿植都收齐了,让他弄个五六辆马车来接吗?”
“可以,没问题,王财主的家我知道,在三清河边上最大的那一幢。”
夜鸣不愧是里正的孙子,胆子比一般村里的孩童要大,当即挺起胸膛应承下来。
“好极了,这是十个铜钱,你拿去路上买点心吃。”
见夜鸣要走,夜萤大方地从兜里掏出十枚铜钱,塞在他手里。
“不用了,姑姑,我跑得快,两个时辰就能够来回,不用钱。”
夜鸣推辞。
“拿着,来回跑也得有力气是不是?这钱拿着去镇上买个肉包吃!别推辞了,再推姑姑生气了。”
夜萤的辈份在夜姓里,正好是夜鸣的姑姑一辈,所以夜鸣从善如流,一直叫她姑姑。
见夜萤这么坚决,夜鸣也就不推了,把铜钱揣进口袋里,一溜烟地跑远了。
“好了,送口信的事情解决了,这些花草怎么办?”
夜斯文抓着脑袋,头上的头发都快被他挠光了。
夜萤也急啊,这小破村子里,也没有现代化的温室什么的,不然临时把花草移进去,就能避免水份流失得那么快……
咦,温室?
夜萤觉得自已好象抓到了一点事情的关键,不过那个亮点从脑海里一闪即逝,她一时又抓不住。
温室?到底是什么呢?
夜萤闭上了眼睛,努力想像着:应该是与温室有关的什么东西?防止水份流失?大棚遮盖?好象可以有,不过还不是彻底解决事情的办法。
那还有什么呢?
对,水份,植物最怕的是缺水,温室里有什么?有水……大家记得放到书架里,作者君很勤快码字的哦。
第四十一章竹筒的妙用
“妹妹,急死我了,咱们这次不光不能赚钱,还要倒赔一笔,我都快急死了,你还有心情闭目养神?”
夜斯文一看妹妹居然闭着眼睛,似乎快睡着了,不由地急坏了,直跳脚。
“有了!我知道怎么救这些植物了。”
夜萤睁开眼睛,夜斯文看她眼神闪闪发光,突然整个人就安静下来,嗯,是了,妹妹是不一般的人,她一定有办法的。
“快说,怎么救这些植物?”
夜斯文看着一些比较娇嫩的花草,叶片已经开始打蔫,不禁着急地问道。
“去找竹筒,越多越好。你知道哪里能找到大量的竹筒吗?”
夜萤问夜斯文。
“竹筒?这和救花草有什么关系?不过我知道谁有大量的竹筒,赵子旭家就有,他家不是篾匠吗?”
呃,赵子旭?夜萤犹豫了下,但事急从权,再说赵子旭不是说第二天要去府城投军吗?现在应该不在家里了。
“好吧,你去找赵叔,但记得需要多少钱一定要付给人家。”
夜萤不想欠赵家这份人情。
夜斯文也是心思通透的人,一点即明,晓得妹妹是不愿欠赵家的人情,便点头道:
“我知道啦!”
夜斯文虽然还不清楚妹妹要竹筒做什么用,但还是本着对夜萤的信任,一溜烟地往赵家跑去。
夜萤也没闲下来,她自已动手,把一些长势较弱、贵重的花草往厢房下的走廊搬,这里遮荫,好歹也能多抵挡一会。
就在她搬得满头大汗的时候,夜里正听到消息过来了,看到一院的花花草草,太阳又高照到头顶上,顿时皱起了眉头:
“夜家的丫头,听说你们要把这些花草卖给王财主?他载货的车还没来吗?”
“中间出了点状况,一时半会来不了,我先想办法抢救吧!”
“抢救?这花草离了土,还能救得回吗?我建议是不是先再回栽进去?”
夜里正也是一番好意。
其实没来之前,他已经知道事情的始末,晓得是小五不厚道,摆了夜家兄妹一道。
但是夜萤既不直指小五,他也就乐得不必出这个头,因为毕竟小五如果咬死说是忘了,大家就算心知肚明,也无可奈何,只会变成一桩无头公案。
如果他一来,夜萤就象看到救星一样,直扑上来,哭哭啼啼埋怨小五摆她一道、求他向小五追讨损失云云,夜里正虽然会硬着头皮处理,但心里肯定觉得夜萤这个人粘粘腻腻的,不好应付。
然而夜萤不等不靠不埋怨,积极自救,做事不粘粘乎乎,倒是进一步博得了夜里正的好感。
从前他并没有正眼看过夜家母子,但是这几次夜萤的出现,都给他或多或少留下了深刻的印像,所以便提出自已作为农人的意见。
“老叔公,这些花草早晚都要卖给王财主的,如果再栽下去,只能造成二次伤害。我用自已的办法试试。”
夜萤考虑了一下,还是拒绝了夜里正的办法。
且不说重新载下去根系扎根还需要时间,重新栽种还需耗费大量时间,成效也不一定好。
王财主的货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了,那时候再重新挖出来,又造成二次伤害,对花草的打击更大。
“嗯,那你的办法是什么?有什么需要大家帮忙的吗?”
夜里正见夜萤似乎有更好的方法,不由地来了兴趣。
夜萤一想:对哟,夜里正可是里正哦,他振臂高呼,要人有人,她一个人实在也忙不过来,如果有人帮忙,何乐而不为呢?
“老叔公,我现在需要人手帮忙我在大棵的藤或树上装竹筒。”
夜萤老实不客气地道。
“装竹筒?这是干嘛?”
夜里正疑惑地问道。
“妹妹,竹筒我让赵家用车推过来了,付了三十文钱。”
夜斯文匆匆跑过来,先和妹妹说了情况,这才看到夜里正,便赶紧和他打了个招呼。
夜萤一听哥哥付了钱,这下才觉得心安。
不一会儿,赵家的人推着独轮车,将上百个竹筒推了过来。
这时,夜里正也叫来了七八个村里的闲汉,一听夜里正叫帮忙,大家自然无不乐意。
看到这上百个竹筒,大家都傻了眼,纷纷问夜萤:
“这些竹筒是干嘛的呀?”
“请大家在竹筒有竹节的下方钻一个极为细小的孔,然后请大家学我这样做。”
夜萤一时也解释不清楚,索性便自已先动手示范起来。
她让夜斯文在边上生了堆火,然后把铁条放在火里烧得通红,再把烧红的铁条刺进竹节,稍刺破点,露出一丝缝隙,就把铁条抽走。
然后夜萤又拿了稻草搓了条细草绳,在竹筒里装上水,用细草绳把竹筒捆在三角梅老藤的根部,因为三角梅的根部粗,所以两边各捆了一个竹筒。
这样,竹筒里的水便十分缓慢渗出,滋润着三角梅的根部。
这个办法说破一点也不难,大家一看就明白了,只要有水一直持续缓慢地浸润根部,这三角梅就不会枯死。
“哟,夜家丫头,你的脑子真是好用,我们怎么没有想出这种办法呢?”
夜里正豁然开朗,不吝大加赞叹。
“是啊,夜家丫头还真行,这个办法从没人用过,没想到她能想出来。”
“是啊,这样花草哪怕要卖到府城里去,都没问题啦,过去花草最怕的就是卖长途了,路上一缺水,多水灵的花草都死了,根本卖不了钱。”
村民里也有脑子灵活的,顿时想了很多。
夜萤不由一阵汗颜,这也值得夸奖吗?
方才她想起温室时,猛地想到温室里无土栽培,最常用的就是滴灌的方法,这种方法又节约水,又能保证植物的需要。
在沙漠之国的以色列,当地人种植蔬菜也是大面积的推广滴灌种植法,以至于全世界闻名。
只不过,滴灌有相应的喷头或者塑料管等设备,这里没有,她只能用竹筒因陋就简来代替了。
所以,这个办法真不是她想出来的,只是顺手取来用罢了,大家愧她,顿时让她觉得自已白白掠取了后世不知道谁的功劳。
“好啦,大家都明白怎么做了,动手帮忙吧,日头都升得这么高了,再不赶紧,花草都要枯死了。”
夜里正一声令下,大家纷纷行动起来。
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上百个竹筒被依样画葫芦架到了花草的根须边上。
第四十二章转危为安
“看来,你的这个计策起到效果了!”
夜里正看着太阳的照射下,依然青翠欲滴的花草,赞许地对夜萤道。
夜里正暗暗觉得,眼前朝气蓬勃的夜萤,和以前他认识的畏畏缩缩的小姑娘,似乎不太一样了。
不光有主见,还能想办法,拿主意。
最重要的:遇到事情,不会象村里成了亲的那些老娘们,动不动就呼天喊地拍大腿,严重的寻死觅活,要投河要上吊什么的,搞得他也很头痛。
夜萤看着那些原本有些发蔫的花草都恢复了神清气爽的精神样,心里也是松了口气。
果然,能被世界推广应用的都是好东西,那可是人家总结了许多经验教训凝聚的智慧。
“嗯,没问题了,哪怕耽搁三五天也没事。只是不时需要向竹筒里加水罢了。”
夜萤点点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
“嗯,你要经常观察,看到缺水就赶紧补上。”
夜里正点点头,带着大伙就要告辞。
“这一次多谢大家伙帮忙,大家的恩情,我们夜家兄妹没齿难忘!”
夜萤有心感谢大家,可是现在夜家一穷二白,虽然上次赶集赚了点银两,但是全都倒贴到这次买花草的生意中去了。
如今她连泡一杯茶给大家喝的能力都没有。
众人是知道夜家的情况的,见此情形,都笑了,有人道:
“你就别谢了,这一次见识到你护花草的好方法,以后咱们村里人若是要卖花草,就可以卖到府城去了,这比什么谢都好!”
夜萤也笑了,道:
“如此,大家尽管使用,我不会找大家索要使用费的。”
大家“哄”地一声笑开了,然后便三三两两走了。
夜萤擦擦额头上的汗,直到现在,才算是放下心来。
看着大伙远去的背影,夜萤心里不由地暖暖的,虽然遇到了坏人,但是村子里也不乏好人是吗?
躲在远处偷窥的张嫂子见夜家逢凶化吉,转危为安,不由气得将手里的木盆重重摔在地上。
可是一看木盆上的竹箍摔裂开,顿时又心疼地赶紧把木盆捡了起来,上下左右细看,知道这一摔坏事了,还得去找赵家重新箍木盆,至少得再花两文钱,不由一阵肉痛。
心疼之余,张嫂子自然把这笔账算到了夜家兄妹的头上。
“你们等着,就不信老虎没有打盹的时候!”
张嫂子恨恨地咬着牙。
一番折腾,时已近午。
夜斯文把边上烫铁条用的火打熄,一屁股坐在地上道:
“妹妹,我从记事以来,从来没有象这几天这么累,但是,这累中又透出了刺激!”
夜斯文“吧哒”了一下嘴,似乎在细细品味着个中滋味,但是一时间又说不出刺激在哪里。
他只是觉得,妹妹似乎做每一件事,都那么水到渠成,即便遇到阻拦,也能一一化解,或许,这就是刺激所在吧,最终的结果都不会让他失望。
“哎,别刺激了,你赶紧四下里转转,看哪个竹筒缺水了,便添上,不然花草没水,一样还是死。”
夜萤吩咐道。
至于她自已呢,哈哈,她是大BOSS,当然是吩咐完小弟做事,就去休息了呀!
夜萤炒了一包南瓜子,别提多美了,坐在卧榻前,一边哼歌,一边嗑瓜子。
“妹妹,夜鸣回来了。”
夜斯文老老实实戴着笠帽,在阳光下不时巡视花木边的竹筒,生怕象妹妹说的,一旦没水了花木就会枯死。
不能及时交货的祸是他闯的,自然要将功赎罪。
听到哥哥叫唤,夜萤赶紧出来,劈头就看到夜鸣一身大汗地走来,看到夜萤,他高兴地道:
“姑姑,我把话带到了。王财主人真好,还给了我五文赏钱呢!”
“哦,货车呢?没来吗?”
夜萤一看夜鸣身后没跟着货车,不由地有些傻眼。
“王财主说,他家货车今天要运一批货上船,所以赶不及过来,明天一早才来,这不会耽误事吧?”
夜鸣忧心忡忡地问夜萤。
“不打紧,姑姑我已经有了处理办法。来,这包南瓜子拿去吃。”
夜萤把南瓜子塞到夜鸣手里。
“咦?姑姑,你炒的南瓜子真好吃,味道和镇上卖的可大不一样,不象街上的瓜子,死咸死咸的。”
夜鸣嗑了几个南瓜子,只觉得嘴里一阵回味无穷,甜甜的,还带着一些香料的气息。
夜萤早几天就发现田喜娘晒的南瓜子了,除了留下一些做种,她炒南瓜子时加了糖和五香粉,自然味道和街上光是盐炒的不一样了。
“喜欢都拿去吃,今天辛苦你了。”
夜萤对这个机灵的小孩也很喜欢,把手里剩下的一包南瓜子都塞到他手里。
“哎,谢谢姑姑,那我回去啦!”
夜鸣蹦蹦跳跳地走了,回家后把南瓜子分给家里人一尝,自然又让大家惊艳了一番。
夜萤看着夜鸣远去,细细咀嚼这半天的惊心动魄,心想,还好想到了滴灌法,如若不然,等到明天才等到王财主的货车,这些花草早就不中用了。
这一次如果卖不了花草,不光损失一笔买花草的钱,还会失去一条重要的人脉:王财主。
她还想一炮打响,以后让王财主多帮她宣传宣传呢,这第一个客户没做好的话,以后谁还来找她呀?
可是,镇上象王财主家那样盖大房子的人也不是天天都有,现在的人也不会象后世的人一样,动不动就挪地方,买商品房,装修。
许多人一辈子只呆在自已住的小山村里,甚至有些老人年纪很大了,都还没去过镇上。
所以,要赚园林绿化的钱,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
自已还是得想个能长期稳定获得收益的赚钱之道。
看着时不时往竹筒里续水的夜斯文,夜萤忽然有了个主意,她问夜斯文道:
“哥,咱们这冬天有多冷?”
“冬天啊?最冷的一次,大约是山头那都下了雪吧,一片白茫茫的,不过,下雪这种情况也不多,我长这么大,就看过两次。
一般冬天还是得套条棉裤,只穿一条的话虽然也行,但是并得直哆索。”
夜斯文不知道妹妹问这些干嘛,疑惑地回答道。
夜萤一听便明白了,这里应该是后世接近上海一带的纬度,属于南方,冬天不经常下雪,但是极寒的天气,也是会下的。
第四十三章跳跃思维
当然,这只是夜萤的大体猜测,详细的恐怕要她亲自体验过才知道。
“哥,那冬天这一带的新鲜时蔬多吗?”
没想到这个问题却引发了夜斯文的疑惑,他眼神一阵闪烁不定,反问道:
“妹妹,你怎么好象什么都突然不记得一样,事事都要问我?”
“有些事情,我真的有点模糊了。哥,你知道吗?那天听说你们许我和吴大牛走婚,我气极,愤怒之下上吊只求一死,当绳子勒紧我的脖子时,除了颈上一阵剧痛,我只觉得脑子象被抽空似的,一片空白。
我想,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的脑子里好多以前记得的事情,都有所丢失了。”
夜萤听夜斯文发问,也吓了一身冷汗,惊觉自已确实问得太怪异了,夜斯文又是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不奇怪才怪呢!于是她只能扯了个谎来圆场。
当然,扯这个谎也不是漫无目的的,她充分运用了一些心理学的技巧,故意重点描述了自已是为什么上吊的、上吊有多难受。
果然,这一点有效地激发了夜斯文的负疚心理,因为妹妹会去上吊,还不都是因为他欠了一屁股赌债引起的。
夜斯文想像着绳子深深勒进脖子里的痛苦,顿时似乎能明白妹妹为什么脑子里会有些记忆缺失了,他内疚地道:
“妹妹,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不记得的事情,尽管问我。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你的事情,我大都知道。”
夜斯文愧疚的神色落在夜萤眼里,她才松了口气。
这个年代的人信仰鬼神,对她编谎话固有益处,但是万一这些人突然察觉自已的身躯里住的是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人的灵魂,没准把她当成什么邪物来烧死。
所以,安抚和打消夜斯文的疑虑还是有必要的,现在显然他相信了。
“哥,有些事情细处记得不全,大致片断还能记得,万一有什么疏漏,你可别笑我傻!”
夜萤退了一步,柔和地道。
如果换成一个精明的人,就会看出,其实夜萤此时也是心无底气,否则,她要是真正的夜萤,早就乘势而上,痛打落水狗,把夜斯文骂得狗血淋头了。
还好,夜斯文还年轻稚嫩,并不是那么深谙人心,见夜萤一付原谅他的语气,便释然高兴地道:
“妹妹,我怎么会笑你傻呢?不过,你向我打听蔬菜是想做什么吗?咱们这里冬天虽然也能种青菜,不过却只能种耐寒的芥菜、萝卜之类的,冬天整天就是吃炖芥菜、咸菜、炖萝卜,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骂完最后这句粗话,夜斯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哦,为什么没有别的蔬菜呢?”
夜萤问道。
“还能为什么,冷吧,天寒地冻的,虽然不是每一年都下雪,但是大冬天手上没拿个‘火烘’都不敢出门,菜都冻死了,能长得出来才怪。”
夜斯文信了夜萤的解释,也不觉得她问得奇怪了。
“嗯,那如果咱们能在冬天种出如夏天一般的蔬菜,岂不是能卖个好价钱?”
夜萤似乎喃喃自语地道。
“妹妹,这你就别胡思乱想了,怎么可能冬天种出夏天的菜?再说,就算种出来,除非卖到镇上去,在咱们村里也没人舍得买啊?当然,如果真的能种出来,肯定是能卖个好价钱。”
夜斯文说到最后,声音也变小了,似乎在考虑什么。
其实他是在想,如果真的能在冬天里种出蔬菜来,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只是这怎么可能?就象冬天长葡萄一样不可思议。
“哥,要不咱们试试吧,等王财主把这些花草运走,咱们找块地,看是租还是买,然后等着冬天种上蔬菜,咱们就能大赚一笔。”
夜萤兴致勃勃地谋划着。
夜斯文却又来泼冷水了:
“妹妹,冬天种蔬菜就象你告诉我冬天还能长葡萄一样,根本不可能,除了萝卜和芥菜,我还真不知道冬天里还能有其它的菜。”
“呵呵,哥,你就等着吧。”夜萤晓得夜斯文是只能用实例才能打动的人,笑道,“你只要帮我找地就成了,其它你不用操心。”
“找地?那简单,村尾那里,咱们早上经过的地方,有一大片荒地,不过都是沙地,地太瘦,没人愿意种。至于说到买地,以咱们家的经济怎么有可能?”
夜斯文摇了摇头,一脸妄自菲薄。
不过也难怪,从小家境就不好,你叫他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有创业的雄心壮志?除非是拿一两银子给他,告诉他直奔赌场,手气好能翻百倍,他才会立马两眼发亮……
“这些都不是你担心的事情,只要把地给我弄来就好了。你确定是荒地吗?如果咱们在上面种菜,会不会有人突然跳出来,说是他家的地啊?”
夜萤并不懂这个时代的土地政策,而且原主的记忆里也没有,也是,一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姑娘,怎么可能知道土地归属这么严肃的话题呢?
“之前我在镇上赌钱时,好象听到有人在传,说咱们大夏国啊出了新的律法,但凡是荒地,只要有人耕作,三年之后,这块地就属于耕作人所有。”
“啊?这么好,那为什么大家不去抢占荒地啊?”
夜萤听得一楞一楞的,后世的土地多值钱啊,为什么这里的人却任土地抛荒呢?
“傻妹妹,但凡肥沃的土地自然早就被人家占去了,能抛荒的都是种不出东西的瘦地。”
夜斯文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觉得妹妹是不是真能干出冬天种出蔬菜的大事,如果行,那还真是发财了。
但听着夜萤说话,越来越觉得不靠谱。
是啊,种蔬菜也得有一块肥地,要不然,那菜都长成啥样了。
“哥,我看啊,咱家得多养几头猪了。”
夜萤突然没问没脑地道。
“养猪?一头都喂不饱了,再多养几头,那咱们自已都得饿死,不然谁不想多养猪啊?”
猪是农家一宝,大部份庄户人家,一年到头结余的银钱都在这头猪身上了,家用、攒娶媳妇的钱,全指着这头猪。
可是也如夜斯文说的一般,多养几头,人都吃不饱了……
夜斯文跟不上夜萤的思维了,不晓得她为什么从冬季种菜一下子就跳到了养猪的事情上。
第四十四章万里挑一
“嗯,饭要一口口吃,事情要一步步解决,有了想法就慢慢折腾吧,反正我的时间还长。”
见夜斯文疑惑,夜萤也不解释。
荒地没有肥力,但是可以想办法让它变肥啊,比如多施农家肥。
农家肥中的草木灰、腐质植物、牲畜粪等都有利于土地肥沃、土质疏松。
还可以在土里多翻埋绿肥,所谓绿肥就是植物的落叶残茬等,绿肥可以提高土壤中的含氮量,相等于施用了化肥,但是效果却比化肥好。
因为化肥会带来土地板结的副作用等,而绿肥和农家肥则不会。
不过,现在和夜斯文说氮、说板结,他根本听不懂,但是基本常识应该还是晓得的,等具体开始做了再说吧。
一瞬间,夜萤想到未来的规划,便觉得时间和金钱都不够用了。
画一个最小的饼,定一个最小的目标,即便只是获得如镇上的王财主一般家资,也需要目前一穷二白的她耗尽洪荒之力啊!
山道上,一条人影急促而行。
“王爷,你等等我啊,哎,我这条残腿,可走不快。”
傅太医在端翌背后,远远挣扎着跟着,他一条腿在北疆极寒之地打仗时冻伤过,回来后就算将养了三载,亦没有好完全过,时不时疼痛发作。
这时候端翌下山脚步匆匆,傅太医不由地跟不上趟了。
“叫你别来,非要跟着,我自会引她到山居中去。”
端翌见傅太医真地跟不上,只好放慢了脚步。
他估摸着这个时辰是夜萤上山摘猪草的时候,思妻心切的他,便迫不及待地赶来了。
“嘿嘿,王爷,我自从知道夜姑娘的种种奇思妙想之后,对她的兴趣陡然大增,真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她是哪里得来的那些想法,你让我多等一时片刻都等不了。”
傅太医涎着脸道。
术有专攻,傅太医医术在大夏国一时无俩,但是夜萤提供的治疗伤口的思路却是闻所未闻,俨然在他面前打开了一扇完全不同的窗子,让傅太医仿佛看到一条前所未有的医学之路在面前敞开。
求技心切,傅太医怎么能忍呢?
就算明知道自已在场,怕是会打扰王爷调戏小妻子的雅兴,傅太医也顾不上了。
“哼,看在你这条腿是为国受伤的份上,姑且等你吧!”
端翌很不屑地冷哼一声,其实脸上的表情已经缓和下来,放慢了脚步。
“哎哟,小人多谢王爷。”
傅太医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赶到端翌面前,还敲了敲自已的腿,笑嘻嘻地道。
“油嘴滑舌,若是剥去傅太医的名号,怕是枝头上的鸟也会被你骗到手上吧!”
端翌忍着笑道。
主仆二人一路说笑着,气氛一时轻松了不少。
但是快到山脚下时,傅太医的手突然被端翌一扯,只见他紧张地道:
“来了。”
“谁?”
一听端翌的语气,仿佛战场上的临战状态,傅太医不由地也全身毛孔紧竖,跟着紧张了起来。
“她呀,夜萤!”
端翌被傅太医这一叫,才猛地意识到自已似乎紧张过头了。
“哎,夜姑娘啊,我当是北疆的蛮子呢!王爷,你不要叫得这么紧张,吓死我了!”
傅太医拍了拍胸口。
“哼!”
端翌冷哼一声,脸上神色恢复平静。
然后这才正了正粗布衣衫,“索索”地走出了草丛,迎着对面走来的女子,做出偶然相遇的样子道:
“夜姑娘!真是好巧,在这里遇到你!”
边上的傅太医拼命忍着笑。
什么好巧,明明是有意来等的好不好?
“哟,端大哥,今天又出来打猎啦?”
夜萤提着采猪草的竹篮埋头走路,突然听到山道上有人唤她,先是吓了一跳,再抬头一看,见是威风凛凛,气息不怒自威的端翌,这才松了口气。
“呵呵,我今天不打猎,是专程来等夜姑娘的。”
话一出口,端翌忽然发现自已说漏嘴了,方才不是说好巧的吗?现在这么说,明明是专程来等她的。
“哦?等我何事?”
夜萤好奇了,对端翌话中的漏洞并没有注意到。
“呃,上次帮我缝的伤口,夜姑娘说要等五天才拆线,可是我今天早上让我这位做大夫的朋友看了,他说伤口已经基本痊愈,是不是请夜姑娘先帮我拆线为好?”
“啊?好了?这么快?不过这也不是不可能,说明的你愈合能力强,体质好呗!”
看着眼前身材结实、一身精力掩饰不住的端翌,夜萤心里一阵无由地熟悉与亲切,仿佛是和他认识了很久似的,一点陌生感也没有。
端翌偷眼打量夜萤,见她因为一路行色匆匆,白白|嫩嫩的脸庞上如敷朱粉,白里透红,略微带着些微汗光,更象新鲜的水蜜桃了,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
她的胸因为自已的努力催发,还真有奇效,至少看着比初见时不知道多鼓胀了几分,想着那柔滑入手的感觉,端翌喉咙不禁一阵发干。
也不知道怎么的,初见夜萤时,她不过是一个清秀的山村姑娘罢了,若不是为了子嗣大计,这里又远离皇城,便于荫蔽,端翌也不会选中夜萤。
但是边上的傅太医看到夜萤如得了雨露的鲜花愈发娇嫩的模样,不由得心中暗暗一惊,对夜萤心中更有了分数。
难怪王爷对此女越来越痴迷,原来如是。
此女的体质……呃,着实难得,竟然是万中挑一的砾中金体质。
所谓“砾中金”其实是女子内媚体质的委婉说法,取砾中藏金之意。
恰如一些大河的河床上隐藏着的金脉,淘金者要将沙砾反复淘洗,这才能露出里面的金子。
同样地,这种体质的女子并不将刻骨的风骚都直接写在脸上,反而多半是灵动清秀,不以绝色见长,可是她们都是五官精致,比例极佳,看得越久越觉得好看。
最重要的是,内媚的女子于房中之事上更显妙处,于男子极有裨益,对其本人亦是有滋养作用。
傅太医此前偷偷在暗中打量过夜萤,初见只觉得她较为清秀,同时身材也符合《太医传书》中描写的,是擅长生养的体质。
所以傅太医在一干妙龄女子中,帮着端翌挑中了夜萤。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夜萤竟然是砾中金的体质。当然,这种体质此前光目测是看不出来,只是如今经过端翌一番雨露滋润之后,才慢慢显现。
傅太医知道,随着和端翌交往时日愈久,夜萤此后,怕是会愈发妖娆动人。
傅太医分析至此,不由眼神一缩:这女子,久了怕是个祸害啊……
第四十五章带回山居
“那夜姑娘现在不知道有没有空呢?能否帮我拆线?我这位朋友,哦,他姓傅,也想看看姑娘是怎么拆线的。”
端翌脸上无端欢喜,似乎十分向往让夜萤在他伤口上动剪刀的事情。
傅太医看着王爷的神情,他和端翌受伤部位相同的腿根,不由一阵抽痛。
他觉得吧,缝针的时候肯定疼,王爷忍过来了,但是拆线肯定也是一件很痛的事吧?
痛也没关系,能那么快好就说明夜萤的方式有效,只是王爷一脸甘之如饴的样子,有点不太对劲啊?
“嗯,可以啊,不过在这里好象不方便吧?”夜萤眼珠一转,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那天仓促之间,事急从权,所以就地解决,可是今天……”
“嗯,在这里是不方便,虽然不是什么大路,但说不定也有人经过,万一让人看了,对姑娘名节是有影响。”
端翌一脸正气凛然地为夜萤考虑着。
哼,不就是想把小娇娘骗回家吗?干嘛说得和每次战前总策一般!
看到端翌的样子,傅太医觉得牙齿一阵发酸,快倒牙了!
只是王爷自已不知道倒牙了没有?
“那去哪里方便?去我家也不方便,我哥在家呢!”
夜萤想了一下,似乎也没有合适的地方。
“夜姑娘,不如这样吧,我的山居就在此间不远处,你去我那里如何?”
端翌出言相邀。
如若在现代,一个陌生男子邀请夜萤往深山老林里去,她当然会有十足的警惕性了。
可是夜萤想了下,还是点了点头,道:
“好吧,那我就随你前往。”
在她看来,端翌一脸正气凛然,不象个坏人。当然,这不得不说也是高颜值的好处,夜萤对颜值超高的男人,一向没有免疫力。
另外,她和端翌第二次打交道了,不是说一回生两回熟吗?现在他和她也算是熟人了。
再说,端翌为人慷慨大方,上回还随手送了她一头野猪。
而且,他也是为了救她才受的伤,所以不管怎么样,她也必须把事情做得有始有终。
至于端翌想的夜萤会尴尬什么的,她倒是完全没有感觉,又不是什么封闭落后的女性,从来没有看到过男人大腿的。看一次也是看,再看一次,也不会把眼睛辣掉吧?
“太好了,那我在前面带路,姑娘请跟我来。”
端翌说是在前面带路,其实一路都和夜萤并肩走着,脚步也不须夜萤叫唤,就放慢许多。
哪象刚才,一路虎虎生风,和小跑一样,傅太医可是使尽了全身力气也没赶上。
在傅太医看来,自家的王爷、大夏朝的左骑将军,也太不矜持了,几乎都想要和夜萤粘到一起了。
不过,这个粘到一起的尺度是对傅太医而言,在夜萤看来,端翌和她的距离,还是在心理距离之外,并且从始至终都表现得很尊重她的样子。
除了端翌,还有身为大夫的傅大夫随后紧跟着,夜萤放心不少。
古代的大夫,在夜萤心里,可都是品学兼优、心怀慈善、象李时珍一般的人物,所以有傅大夫跟着,夜萤也不怕端翌使什么坏。
可是一路上兜兜转转,夜萤觉得自已双腿都发酸了,端翌还带着她往深山里钻,她不由疑惑地问道:
“端大哥,你家这么远啊?一个人住在山里吗?”
“是啊,我们猎户,住在山里习惯了。”
端翌一挑眉头,正儿八经地道。
“哦,太远了,端大哥成亲没有?住在深山老林里,怕是娶媳妇也不容易吧?你要是不嫌弃,我帮你介绍一个?我们村里有不少好姑娘呢!”
夜萤还自带媒婆体质。
她这也是从前做记者习惯了,一接近采访对象,就要从对方的生活扯起,以拉近和对方的距离,方便工作。
谁知道端翌心里恨得牙痒痒的:介绍你个鬼!就这么不待见你夫君我?如此急着把我往别人怀里推?我难道还不如你家的吴大牛?
端翌开始吃起“吴大牛”的醋来了……
可怜的端翌,早晚要精分了,谁让他硬扮“吴大牛”呢?
“呵呵,不劳姑娘费心了,我已经看上一个了。”
端翌皮笑肉不笑地道。
“哦?原来端大哥已经有了意中人了?那就算了,替我们村里的姑娘可惜了,端大哥这么好的一个人。端大哥这么出色,想来意中人一定也不差吧?”
夜萤一听人家有心上人了,心里更加笃定了许多,至少这家伙不会是单身太久的变态,否则,一个人跑这么远去他家,心里还是有点麻麻的。
“我的意中人当然好,目前我认为,天下无人能及啊!”
端翌偷偷看了一眼身边娇容清丽的女子,忽然鼻端嗅到几缕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真好闻,他忍不住使劲又吸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么香粉胭脂发出来的味道,没有浊味,清新如人。
听到端翌这么说,夜萤心里忽然有点淡淡的失落,他对她意中人的评价真高啊,只是不知道在他心目中,天下无人能及的女子,是什么样的呢?
夜萤还真是好奇了。
“呃,夜姑娘,前面就到我家了,你跟着我的脚步,不要走错了。话说,我家祖上学过一些八卦风水什么的,所以我山居也是如此布局,如果走错了,可能会不小心掉到陷阱暗坑里。”
转过一个小山坡,眼前豁然开朗,是一片山顶中突然沉降的平地,平地中建着三五栋独立的小屋,看来就是端翌所说的山居了。
这些山居远远看去,以粗大的全木建成,原木的颜色在阳光下闪着柔和的光芒,在夜萤看来,犹如世外桃源一般的居所,冷不防被端翌一提醒,不由吓了一跳,赶紧慢下脚步,拍着胸口道:
“端大哥猛然一说,真是把我吓坏了,是不是从现在就要跟着你的脚步?”
“不是,你看到没有,经过第一重木门时才开始,如果踏错一步,就有可能会掉进陷阱、暗道;加外,就算侥幸避过陷阱,盲目穿行其间肯定会迷路,没人带着,一整天都得在这里打转,走不出去。”
端翌自信地道。
“啊?这么神奇?挺有意思的。”
夜萤一时间来了兴致,看上去颇有想试一番的感觉,让端翌一阵无语。
第四十六章起疑
小媳妇,你这么兴致勃勃,是觉得本王在诳你吗?
端翌心下暗自腹诽,但是看夜萤一脸兴致盎然,不知道怎么的,便不忍拒绝她。
“这样,向左走一步,向右走三步……”
在傅太医看来,端翌简直是中门大开,完全把山居的秘密暴露给了夜萤。
奈何人家夜姑娘并不解风情,看她一脸轻松的笑容,似乎这只是个好玩的游戏一般。
当然好玩了,夜萤走了几圈,便笑道:
“端大哥,你不用说了,我知道,接下来应该是这么走,这么走对吧?即“始坎、次坤、次震、次巽、复息于中宫。自中宫至乾、次兑、次艮、次离,一周毕矣。你们这种顺序称为“顺穿”。
当然,还有一种是逆穿法,“逆穿”则是由离宫返回坎宫。这个顺序是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五居中央。逆穿,想必是出来时的走法,对吧?”
夜萤边走边说,然后不听端翌的指示,按着自已的方法来走,竟然一路如蝴蝶穿花一般,顺利走到山居的庭院前。
到了庭院前,这里就安全了,没有任何障碍和陷阱埋伏。
夜萤高兴极了,却突然发现四下里没有了声音,她回头一看,见端翌和傅太医都楞楞地看着她。
“咦?你们怎么了?我脸上沾到泥巴了?”
夜萤赶紧用手擦了擦脸。
“夜,夜姑娘,你怎么知道这九宫八卦步的阵法?”
傅太医简直震惊了。
他和端翌在北疆杀敌时,从一名北蛮大将手上缴获了一本兵法孤本,里面便记载了这九宫八卦步的布阵方法。
端翌脑子好用,将这九宫八卦步运用到了自身的家居防卫上,所以他们即便不多带人手,也能放心地在这山居逍遥生活。
因为,放眼当世,除了他们俩,根本没有人能够突破这个阵法。
没想到这位夜姑娘,不光来去自如,还懂得什么顺穿?逆穿?
太逆天了吧?
“这个,这个……”
夜萤忽然发现自已玩大发了,依她的能力和阅历,或许不该懂得这么多?
而且,看傅大夫和端翌的神情,这九宫八卦步是很了不起的一种阵法?
现场气氛顿时凝固了。
夜萤后背冒出一股冷汗,她隐隐觉得,自已现在好象是被架在火堆上烤的鸭子一般。
一瞬间,一种死亡威胁的逼迫感涌上心头。
夜萤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紧张的感觉。
明明山居还是山居,端翌和傅大夫还是那个端翌和傅大夫,他们除了表情凝重一点,也没有其它凶相毕露。
夜萤却觉得若在悬崖边上走钢丝,命若游丝。
“我爹以前亦从军行伍过,我在他遗物里,看到一本古籍,里面就清清楚楚地记着这种阵法,上面画的都是图,很好懂的。”
夜萤脑子一转,脸不改色地解释道,脸上亦是一付天真无邪的表情。
好吧,今年的百花奖影后应该颁给她。
我不是说谎啊,就算是,只能算是善意的谎言,这是为了保命之计……
夜萤心内暗暗向着上天忏悔着。
“哦,原来如此。”
端翌脸色也由疑虑转为和熙,如果夜萤说不出出处,而如今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和傅太医知道九宫八卦步阵法,那只能说,夜萤和北疆的蛮子有所联系?
在大夏国腹地深处,这里出了一个北疆探子,那可是牵涉到军国大计的大事,就算他想保夜萤也保不住。
现在夜萤说清楚了,端翌的心就放松了下来。
无端的,夜萤只觉得方才笼罩在自已身上那股无形的杀气立即消散,顿时她象是又活过来了一般,身上惬意轻松无比。
可是端翌被桃花迷住眼,“英雄气短”,傅太医可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心头的任何疑虑:
“夜姑娘,那本古籍何在?能不能借傅某观赏一番?”
傅太医的话,“唰”地让现场的气氛又陷入凝冻。
“傅大夫,我得回家找找,小时候看过也就算了,不知道扔哪里去。不过,听傅大夫的语气,这阵法似乎十分珍贵?”
夜萤反守为攻。
“呃,这种阵法已经被我们掌握,一直不知道出处罢了,既然夜姑娘手上有这份古籍,我们想再行核对一番,若能找出出处,那或许对阵法的推衍大有裨益!”
傅太医打了个顿,也说出自已一番理由。
“是啊,不知道夜姑娘可愿意借古籍一观?”
端翌紧接着道。
他说话的语气和顺多了,不象傅太医那般咄咄逼人,夜萤听着顺耳,便点头应承道:
“可以,我回去找找,希望不要被蛇鼠虫蚁祸害了。你们也知道我们穷家小户,什么古籍啊、阵法,当不得饭吃,一般都是随便乱扔的。”
“咝”,傅太医不由地从牙缝里倒吸了一口凉气,随便乱扔?真是罪过啊!
“好啦,夜姑娘,你回头再慢慢找吧,现在先帮我拆线如何?”
端翌看到傅太医咄咄逼人,毫不放松,自家的小女人一脸懵懂,全然不知已经在生死边缘上打过一回滚,心下不由升起一股强烈的怜惜之意,劝解道。
“好吧,拆线也不难,找一处卧榻,备上上回一样的烈酒,一把剪子。”
夜萤随着端翌步入山居,边走边说,还好奇地左右打量。
“这些都好办,手头全有。”
傅太医点了点头。
端翌在卧榻上趴下,脱了裤子,露出大腿根的伤口。
夜萤落落大方,脸上没有羞答答的神色,这反而让端翌觉得心里好受多了。
要不然,一想到他的小媳妇面对“其它”男人的大腿,羞答答的样子,心里反而会一阵酸涩涨涌。
夜萤一付见惯不怪的模样,虽然给端翌一阵诡异的感觉,但是至少让他觉得,似乎是大夫在面对患者一般,这让他心里好受多了。
“咦,还真如傅大夫说的,你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确实是可以拆线了。”
夜萤俯下身子,仔细察看了一下端翌腿根的伤口,见两边皮肉在缝线的作用下,已经完全长好,心下大感安慰,这可是她第一次在真人身上做“手术”,竟然大获全胜。
第四十七章不传之秘
“拆线就是拿剪子把线剪了是吗?”
傅太医在边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夜萤的动作,这可是能拯救千万将士的举动啊,他一丝一毫都不能错过。
“先要消毒,消毒包括剪子的消毒和伤口的消毒。”
夜萤回答道,不知道傅太医目不转睛盯着端翌的屁屁干嘛。
哟,这二位,不会是好基友吧?
夜萤眼神一转,想起前世很流行的配对。
嗯,没准就是。瞧瞧这位傅太医,面白无须,温文尔雅,但是偶尔也有洪荒之力爆发的时候,就象方才诘问夜萤的古籍出处时。这样的型号,一定是有爆发力的小受。
而端翌呢,高大威武,虽然和她说话时春风和熙,但是气场强大,变起脸来比腊月的雪还要冰寒。嗯,他这款,一定是强攻。
夜萤脑子里一阵意|淫。
可怜傅太医和端翌都不知道,自已已经被夜萤定性为好基友了。
两个人一个为新型医学献身,乖乖躺着等被夜萤“剪”;而傅太医则保持着探索新型医学的好奇,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夜萤的一举一动,却被夜萤误会为对端翌结实的屁屁有异常的癖好……
夜萤用高度酒先清洗了端翌的伤口,由于伤口已经愈合,端翌只觉得伤处一阵发凉,并未觉得疼痛。
接着,夜萤又用酒擦了擦剪子,高浓度的酒精是没有办法获取了,但是用高度酒消毒,聊胜于无。
“哦,对了,还需一个夹子,有吗?”
夜萤正要剪断缝线,突然想起还缺少一个工具。
“有的,我医物箱里有。”
傅太医赶紧从自已的医物箱里取出一个夹子,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但俨然是铁具打成,和后世的医疗用的夹子也差不多了。
夜萤掂了掂,觉得很顺手,然后照样用白酒消毒了一下夹子,再把剪子伸到端翌伤口的缝线处,“嘣嘣”几下把露在外面的缝线剪断了。
“夜姑娘,这就好了?”
傅太医难以置信地道。
“还没呢,要不然要夹子干嘛?”夜萤一笑,回道,“接下来才是痛的时候。”
端翌听到这里,觉得一阵不妙,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冰凉的东西已经挨近伤口处的皮肤,接着,“咻咻”几下抽筋般的疼痛,激地他不由“咝”地叫了一声出来。
不过,这一声叫出来后,后面几下他就适应了,夜萤的手也挺快准狠的,几下就把缝线全抽出来。
见端翌没事,夜萤果真是在治疗,暗卫们在隐秘处瞄准夜萤的箭才缓缓放下……
傅太医看着夜萤下手,用夹子将露在外面的线头一一拔出来,伤口处却不见血迹,只留一个线头大小的孔,傅太医也跟着抹了下额头上的汗。
呃,这样的治疗方法见所闻见,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夜姑娘,这样就行了?”傅太医又问。
嘿嘿,果然是好基友啊,看到强攻这么痛苦,小受就承受不住了。
见傅大夫额头上的汗和一脸忧色,夜萤心中又爬过这样的想法来。
“差不多了,再用酒消毒一下伤口就好了。”
夜萤说完,不容端翌反应,将剩下的酒倒在了他的伤口上。
这下伤口有了线头的破损之处,顿时一阵腌渍的疼痛感传来,端翌又抽动了一下……
不过这次好歹忍住了,没叫出声来。
“怎么样?不疼吧?”
夜萤觉得自已下手挺快的,抽个线嘛,培训时教授她们的大夫说了要点,就是要快准稳,这样病人承受的痛苦少。
“不疼,挺好的。”
“那就好,今晚上不准洗澡,保持伤口干燥,明天就没事了。”
夜萤拍拍手,往屋外走去。
傅太医紧随其后,乐呵呵地道:
“夜姑娘,我看明白了,这拆线除了拆,重点是要把留在伤口里的线抽出来。”
“没错,你是个明白人,如果线留在伤口里,会化脓的。还有,另一个重点,就是注意消毒。你看到没有,拆线前,不光是端大哥的伤口、还有剪子、夹子,包括我的手,都要用高度酒来消毒。”
这也不是什么不传之秘,夜萤哪里能体会到傅太医的震惊和欣喜之情,毫无保留地对他倾囊而出。
在这个知识极不发达的时代,任何技术都是封闭性的,所谓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下里巴人如修鞋的、箍桶的,阳春白雪如读书、学医,都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甚至还有“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的俗语流传出来,说明要取得一项技术的核心技巧是有多难了。
而夜萤轻轻松松就把医术的精华告诉傅太医,省去了傅太医牺牲将士性命用去摸索技术核心的环节,这简直是拯救千万将士性命的活菩萨啊!
若不是惮于不便,傅太医简直想向夜萤躹三个躬了。
端翌已经换了一身衣衫出来,依然是一付短打扮,没有了伤口上缝线的束缚,他行动更加自如,显得精干帅气。
“夜姑娘,多谢你不辞劳苦,上山帮我拆线,端某今天便煮茶以待,夜姑娘也吃了午饭再回去吧?”
端翌虽然是商量的口气,但是却不容夜萤分辩,在傅太医的帮忙下,把煮茶的器具备齐了,就要煮茶给夜萤喝。
“这么多佐料啊?”
夜萤看着眼前四碟八碗,上面摆着油脂类的物体,还有花生仁碎粒等等,接着,傅大夫拿出一个升火的茶炉摆在边上。
夜萤看着觉得有趣,也察觉出这里的饮茶方式似乎和她想像的不同,便饶有兴味地观看起来。
只见端翌先拿出茶饼,在茶辗子里将茶饼辗成粉沫,再把这些茶沫放进沸水翻腾的茶炉里,接着,再放上油脂,稍后夜萤知道那是羊油,接着是其它如花生碎沫的佐料……
呃,这茶能好喝吗?
夜萤看着端翌倒上来的一大碗浓浓的茶,一种异样的气味从茶碗里升腾起来,真想说“臣妾喝不下啊!”
可是看着端翌期待的目光,夜萤想想礼貌事大,只好硬着头皮端起碗,喝了一大口……
傅太医羡慕地看着夜萤,哎,能让王爷亲手煮茶喝的女子,夜姑娘可是天下头一个。
就连他这个救过端翌性命的大功臣,也只能是时不时趁着王爷高兴,蹭蹭他的茶喝罢了。
第四十八章镖局换主
傅太医一脸羡慕,却不曾料到,夜萤端起那碗茶,勉强装着愉快喝下后,“扑”地一声,却吐了出来。
吐了也不要紧,那一口茶水直扑端翌面上而来,将端翌弄得好不狼狈。
“呃,对不起啊,端大哥,茶水太烫了!”
夜萤茶一入口,就悲催地发现,那股羊油的强烈膻腥味,她还真是忍受不了,勉强要下咽,强烈地恶心感便涌上喉头,逼得她张嘴吐了出来。
看到夜萤将端翌吐得一头一脸,傅太医当下便震惊了:这是找死的节奏啊!
“没事,没事,我去擦洗一下就好。”
谁想,端翌只是稍抹了下脸,面色平静,和颜悦色地说完,就转身进内屋换洗了。
“哎,傅大夫,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喷了你们家端大哥一头一脸。”
看到傅太医还呆若木鸡,没有从吃惊的状态缓过神来,夜萤不禁羞涩地道歉。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把人家喷成这样,她还真是不好意思了。
傅太医并没有注意到夜萤已经暧昧地把称谓换成“你们家端大哥”这样的字眼。
“没关系,只要他本人不生气,一切都没问题。”
傅太医已经明确,王爷对这个农家女已经着迷了,否则,怎么可能被喷了一脸还不生气呢?简直不是王爷!
不过,仔细想起来,其实靖王端翌除了在军中因为将士延误军令严厉处罚过下属外,并没有真正令人恐惧他的理由。
只是靖王端翌似乎天生带着一股威压之气,让人不敢在他面前放肆,久而久已,端翌便形成了他严肃、刻板的个人风格,让人在他面前轻松不起来。
端翌一番换洗之后,很快又出现在茶室里,夜萤赶紧起身道歉道:
“端大哥,真对不住,方才茶水太烫,我实在忍不住,就……”
“没关系,是我没提醒你,这茶啊,和云南的过桥米线一样,上面看着没有热汽升腾,但其实内里烫得很,你是第一次喝吧?难怪你会被烫着。傅大夫,你第一次喝茶的时候,好象也被烫了吧?”
傅大夫一听王爷拿自已做伐,解开夜萤的心结,只好苦笑一声道:
“正是,我第一次喝王、呃,端先生的茶时,也被狠狠烫了一下。”
嘴太快,傅太医差点叫出王爷来,还好他及时发现,赶紧纠正了。
“端大哥,我看你不象只是一个猎户那么简单吧?这山居的布局和手笔,怕是一般的猎户拿不出手啊?”
夜萤职业使然,百无禁忌地就问出了口,却不知道傅太医心中又暗惊了:这丫头如何这般伶俐?
却不知,夜萤从前做的就是察言观色、深度挖掘真相的职业。
山下的农人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连吃个肉包都觉得象过年了,而端翌这个山居,建筑俨然,拙朴中带着隐隐的气派,好似前世她曾经去过的返襆归真的会所一般。
而进入山居,居然还有这个时代前卫的九宫八卦迷阵防护周到。
这哪里象是一个普通猎户的作派?
“呃,说实话,此处山居实属疗养,我在府城做些买卖。主要是做镖局的生意。”
傅太医沉吟不定间,倒是端翌顺嘴说了一个足以解释他行为的职业。
傅太医心里暗叹一声,看来得赶紧去府城弄间镖局给王爷玩玩了。
“啊?原来是镖局啊,怪不得端大哥武功高强,一看这身形和架式,一定是镖局的总镖师吧?”
夜萤肃然起敬。
在她看来,镖局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安保公司,她若是想做生意,以后还得依托镖局呢,所以心下亦欣喜搭上了镖局这条人脉。
“呃,夜姑娘谬赞了,在下只是喜欢舞枪弄棒罢了。”
端翌看着夜萤崇拜的眼神,忽然觉得用这种身份和夜萤交往,似乎也挺不错的。
“只是不知道端大哥在府城做的是哪家镖局呢?”
见端翌没有否认自已的判断,夜萤确定他的确在镖局里是个能说上话的,便继续追问道。
“呃,齐云镖局。”
端翌面不改色地回道。
府城的确有一家镖局叫齐云镖局,傅太医在心里暗暗为这家镖局点了蜡,因为接下来,王爷肯定会收下这家镖局为已所用了。
看样子,王爷和这位夜姑娘的关系,一时半会断不了,那么万一哪天夜姑娘突发奇想,要去府城找王爷,王爷哪现变出齐云镖局来呢?自然现在先下手为强。
端翌心思缜密,做事常常是人家走一步,他走三步,所以齐云镖局的大老板换人,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哦,看来端大哥在山居不会久住吧?哪天有空去府城,是否可以拜访一下端大哥呢?”
主动热情是记者的本色,夜萤自然而然地道。
端翌心里笑开了花,但随即又有点纠结,夜萤啊夜萤,你已经和人走婚了,对其它男子这么热情好吗?
夜萤不明白为什么端翌开始笑了一下,后来又皱着眉头,莫非是不欢迎她去?
“端大哥,我的意思是说,日后我若是有货需要齐云镖局帮忙押运的话,还得请端大哥多多照顾。”
夜萤蹙眉一想,猛地明白过来,她还习惯性地用现代思维和人交往,可是眼前的端翌,可是有着大男子主义思想的古人哦,她如此主动,也难怪别人皱眉了,赶紧解释过来。
“哦,完全没有问题,只是不知道夜姑娘打算运什么货?要运去哪里?”
端翌好奇了,夜家一穷二白,连十两银子都还不上,居然还想请镖局运货?天方夜谭啊!
“现在还不清楚,到时候再说吧。”
其实,夜萤心里已经隐隐有了一条脉络,只不过属于商业机密,现在不便示人,便打了个哈哈,把话岔到边上问道:
“端大哥,你煮的茶,茶叶是从哪里来的?味道和我小时候喝过的茶不太一样啊?”
“你们这的茶还有别的喝法吗?”端翌糊涂了,“整个大夏国不都是这么喝茶的吗?”
夜萤一听,自已说话又对不上这个时代了,根据她知道的唐代的历史,喝茶在古代属于高大上人群才能拥有的奢侈享受,一般劳动人民是喝不起的,呃,要怎么圆回来呢?
第四十九章圆话
“端大哥,我们乡下人,喝的是粗茶,就是山上野生的茶叶,自已炒制的,味道醇厚,助消化,健脾胃,我从小喝的就是这种茶,所以乍一喝这么贵重的茶,还有点不适应呢!”
夜萤终于把话圆回来了。
乡下人天生地养,因陋就简,傅太医倒是知道乡下人经常自制粗茶来喝。
不过在他看来,那种茶烟熏味浓、入喉干涩粗砺,实难入口。或许,就象他喝不惯村里的粗茶一般,夜萤也喝不惯这种宫廷里的茶吧?
傅太医这么想着,眼神里不禁带了一丝怜悯。
这丝怜悯的微光被夜萤看到了,聪明如她,自然能猜出傅太医在想什么,不由心里冷哼一声暗道:
若是本小姐把茶炒出来,你可别抢着哭着要喝。
夜萤前世居住的地方是南方,南方多茶,在她住地,以乌龙茶系闻名全国。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铁观音和佛手茶了。
这两种茶都是乌龙茶系中的极品,制作得法的话,炒出来的成品茶花香、果香馥郁,回味幽长,喝茶品茶,实是人生一大享受。
哪像这一锅煮的茶沫,喝什么鬼!
端翌也听明白了,自家小媳妇过去喝的都是乡下的粗茶,他倒是没有怜悯,只觉得心疼,不由道:
“夜姑娘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可以送些茶给你,包括这些煮茶的器具,夜姑娘统统可以带走。”
带走?我带回去继续恶心吗?
夜萤赶紧摇头摆手道:
“不用了,端大哥,我们乡下人很忙的,整天不是上山采猪草,就是下地种田、种茶,哪有闲情逸志坐下喝茶闲扯啊?”
“哦,这样。”
端翌听了,也只好作罢。
“端爷,午膳准备好了,是不是准备用膳了?”
这时,一个长着一撮小胡子的二十出头青健男子出现在茶室,躬腰问道。
为了符合总镖师的形象,如今王爷也不能叫王爷了,只能叫爷了!
“夜姑娘,一起吧!”
“好。”夜萤也不客气,落落大方地道。
端翌是主人,所以手一伸,微微欠身道:
“夜姑娘,前面请。”
两人并肩前行。
端翌想起昨天晚上在夜家吃的拌面,真是大道至简,用料虽然不多,火候却把握得刚刚好,实是人间美味。
如果能天天吃到,那该多好?
不过,这或许只是奢望了。
能象今天一样,大白天地面对面相处,端翌便觉得很满足了。
有其它几个王爷虎视眈眈,有些事,可一不可二,频繁交往,最后对夜萤的危险更大。
用膳的地方收拾得整齐干净,门口正对着下面的丛丛翠绿峰峦,山风徐来,带着山野间特有的清新气息,让人不由精神一振。
让端翌很意外的是,夜萤虽然是个乡下女子,没有受过礼仪教养的训导,但是吃起饭来,却是仪态端庄,与宫里的妃子们比起来,亦是不遑多让。
餐桌上,端翌和傅太医全程陪着夜萤,她倒也不奇怪,因为她过去的职业真的是吃百家饭的。
有时候,一整桌的男人里只有她一个女子,然后大家并不会特别照顾她,甚至还有人会因为有一个女性存在,特别兴奋,讲一些带色的笑话。
遇到这种时候,夜萤只能装傻,别人笑的时候,她拼命挟东西吃。
但是今天这餐饭,夜萤吃得很舒服。
因为端翌和傅太医在吃饭的时候,都是温文尔雅的人,他们吃得很认真,碗里每一粒米饭都吃得干干净净,但并不会让人觉得他们寒酸,他们吃饭的态度,是带着某种虔诚的感恩。
若是经常在战场上忍饥挨冻的人,吃起饭来一定就象这样。
夜萤虽然来自粮食丰足的社会,但是看到他们吃饭的神情,不禁也不敢大意和放肆,把自已眼前的一碗米饭吃得一粒不剩。
吃完饭,夜萤也不好意思再赖下去,稍事休息后,便对端翌道:
“端大哥,我得回去了。”
“我送你。”
端翌起身道。
“不用了,端大哥。”夜萤客气了下,但是想到一路山路遥迢,又犹豫了下道,“不然送到山腰那里吧?那离柳村不远了。”
端翌连忙点头,他一天两三个来回都不是问题,只有象夜萤这样的弱女子,才会觉得行走一趟山路,辛苦得不得了。
傅太医自是识趣地不再紧紧跟随,只是夜萤临出门前,傅太医又叮嘱道:
“夜姑娘,你若是找到那本古籍,记得带给我们看看啊。”
还真是没完没了,夜萤心里犯了难,到哪去弄一本古籍给傅大夫呢?
按着逆穿的步法,夜萤顺利地走出了端翌的山居。
其实,在后世,这样的九宫八卦法并不是什么秘密的阵法,随便找一个教太极拳的,人家收了费都会乐意教。
可是在这里,她所以前不重视的信息,都成了宝贝。
夜萤惊觉自已应该更慎重些,夜斯文好骗,是因为他没有多少见识,可是象端翌和傅大夫这样的人,就不好瞒过去了。
而且随着以后她需要交往的人越来越多,象端翌和傅大夫这样的有识之士也会是她朋友圈的重要组成部份,她的确应该谨言慎行了。
幽深的山林,即便是午后也是一派清凉。
和夜萤走在山路上,端翌别提心里有多美了。
阳光从树叶间斑驳地洒在夜萤脸上,粉嫩的小脸因为赶路而微微泛红,大大的眼睛灵动清澈,只是默默看你一眼,就好象会说话似的。
端翌忽然发觉,其实在他心里,夜萤已经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一想到今后必定要把夜萤从他的生活里剥离,端翌就一阵心慌。
夜萤一定是不必担心没有去处的,因为他离开以后,象赵子旭不就乐于做接手夜萤的男人吗?
一想到这个带给他极度欢乐的女子,今后要在别的男人身下夜夜承欢,端翌就觉得一阵阵泛酸。
“夜姑娘,你累吗?要不要歇歇脚?”
端翌只想和夜萤单独相处的时间能长一些,更长一些。
“不累,我还是得多走走山路,不然这小体格不太好,气喘吁吁的,怎么能行呢?”
夜萤大大咧咧地道,丝毫没有领会其实让她休息,是端翌想和她多呆一会的想法。
第五十章心虚的紫茄花
“哎,你不累,我觉得有点累了,咱们坐着歇会吧!”
既然夜萤不解风情,端翌索性赖上了。
她不累,他累,总行了吧?
“啊?端大哥,你是不是肾虚啊?男人肾虚可不行。”
啊?我肾虚?
端翌一听就差点没炸毛了。
说男人肾虚,不等于说他没用吗?
端翌真想问问夜萤,她哪只眼睛看他没用了?或者,是他晚上伺候得她不够舒服?
或许,是舒服了,但还没有舒服到升天的程度吧?
端翌心内暗自发狠,夜里你就等着瞧吧,让你再说我肾虚……
“我才没有肾虚呢,我只是脚步虚浮,气喘!”
端翌回了一句。
“哟,端大哥,你的症状正符合男人肾虚的表现,啧啧啧,你看着这么健壮威武,怎么会肾虚呢?”
夜萤还认真了,她上下打量了一下端翌,一脸惋惜的模样。
不会是被小受掏空了身子吧?
一想起傅大夫,夜萤突然理解端翌了。
“别乱说话,你不能说男人肾虚,那是碰上我,要是遇到别的男人,就会用行动告诉你他不虚!”
端翌吓唬道。
“啊?”夜萤大吃一惊,听端翌这么说,他分明是真的对女人不感兴趣,看来,真的是被那个小受掏空了身子,她同情地道,“端大哥,喏,你看看我发现了什么宝贝?”
“什么?”端翌见夜萤总算不再扯着他肾虚的事情做文章,做装出感兴趣的样子看向夜萤的手。
夜萤手里抓着一把绿色的草藤,好似什么宝贝一样,还抓得紧紧的。
“端大哥,这是肉苁蓉、放在骨头汤里熬,补肾啊,大补,当然,如果你能让傅大夫再给你开点什么骨碎补、巴戟天、狗脊、杜仲、鹿角胶等滋补药材一起掺下去炖了喝,保证你不再腰酸腿软!”
哎,没办法,从前医疗广告看太多了,想不知道都难。谁让电视台满屏飞的都是男人补肾的广告呢?
走到哪里,也能“啪”地塞一张小广告,上面基本上都是画着一个男人扶着腰一脸痛苦的样子,后面再画上吃了大补药后,搂着一个妩媚女子的潇洒样,重复次数多了,夜萤就想不记得都难。
这些药材,简直是张口就来啊!
夜萤兴致勃勃,充满了好意,却没有注意到,端翌的脸,如锅底一般黑了。
“补肾?我怎么听说王爷在府中,夜|御十女,才能稍稍消减,如若一天得不到满足,则肌肤迸裂,目赤面红,须得在庭院中举石柱百下,才能缓解。而经王爷御过的女子,往往鲜血淋漓,哀号可怜?”
暗卫甲在密林中听到夜萤叫王爷补肾,不禁笑出声来,还和暗卫乙偷偷递小话道。
“老兄,你听错了吧?你说的那位,分明是康王好不好?根本不是咱们家王爷!”
暗卫乙在端翌身边更久,所以听了立即反驳道。
“原来如此,那是我听错了。”
“慎言!”暗卫乙提醒道。
暗卫甲刚从防务处调防,所以内宅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
不提这俩暗卫在边上八卦,端翌的脸黑得象夏天快要下西北雨的东边云层一般。
“夜姑娘!”
端翌几乎是从齿缝迸出这句话来。
就算是傻瓜也能听出端翌言语不善。
夜萤伏身正扒拉着一堆药草,听到背后传来端翌有点歇斯底里的喊声,不由地一阵心虚,赶紧把手上划拉的药草藏到身后,心慌如鹿跳般地问道:
“怎么了?端大哥?”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端翌一时说不出“我肾不虚”这样的大白话,又看夜萤的神情鬼鬼祟祟的,比刚才说拿肉苁蓉给他吃紧张多了,当下端翌便起了疑心。
夜萤手里拿的可是宝贝啊,那是紫茄花。
紫茄花是古人用来避孕的一种中药,其作用就是影响女性的内分泌从而达到避孕的效果的。
一般只要将紫茄花焙干之后研在细末,在女性月经来潮之后连续七天,每天一日送服就可达到避孕的效果了。
夜萤才扔了肉苁蓉,就看到边上的紫茄花,高兴得扑了上去。
就在这时,便听到身后端翌阴恻恻的声音,顿时夜萤才想到,自已是和端翌在一起,生怕被他看破了心事,便不由心神慌乱起来。
“没什么,女人吃了滋阴的药草。”
夜萤回话之后,猛地镇静下来,自已慌什么慌啊?端大哥又不是吴大牛,即便自已想着不生孩子,也不关他的事啊?
“哦?夜姑娘还认识挺多药草的吗?你不是大夫,可不要乱吃,万一吃错了,会出人命的!”
端翌却没有打消怀疑,因为夜萤刚才的慌张实在太可疑了,不过面上却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
“嗯,知道了,这种药草我认识,确定没有毒害的。”
夜萤翅紫茄花塞到采猪草的竹篮里,谁让她是万能的记者,以前在农村采访时,就有村妇无意中告诉她,这种药草能够避孕。
当时她还震惊于劳动人民的智慧呢,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已会派上用场。
想着大早上吴大牛往她身下垫软垫的举动,夜萤便十分害怕自已会很快中标,万一有了孩子,那可是一辈子都要和吴大牛绑在一起了,这是她死也不能接受的。
“哦?那就好,我是怕夜姑娘不认识药草,随便乱吃,万一吃坏了可不好,既然你确定认识,那我就放心了。”
端翌又恢复了知心大哥的形像,仿佛他刚才偶尔展现的阴冷意志,只是夜萤的错觉一般。
两个人一路走走说说,快到山脚时,端翌还动手帮着夜萤采了满满一篮猪草,这才目送夜萤进村。
回山居的路上,端翌看到夜萤扯下的紫茄花,眼神一转,也上前扯了一把。
他才不相信夜萤的解释呢,肯定有鬼。
他的这个小媳妇,真是一脑门的心思,不过,若要是以为他看不出来,就太小看他了。
端翌把紫茄花拿回山居,交给了傅太医道:
“回去路上,夜萤鬼鬼祟祟的,采了一大堆这种药草,你看看有什么古怪吗?”
傅太医接过一看,顿时傻了眼。
第五十一章扶摔倒的老人
“夜姑娘是打算吃紫茄花?”
傅太医霍地站起来问端翌道。
“是啊,她说女子吃了滋阴,但我看她形迹可疑,所以采回来让你看看。怎么了?”
端翌看到傅太医的神色,也觉得不对劲。
“吃了这紫茄花,就怀不上孩子了。夜姑娘看来是真看不上吴大牛!”
傅太医叹了口气,又颓然坐下。
“啊?吃了就怀不上孩子?那我不白用功了?”
端翌一时不知道是喜是怒才好。
以他“端大哥”的形像,自然是欢喜无限,心爱的女人并没有看上别人。
可是以“吴大牛”的身份,不是该异常愤怒吗?
和夜萤走亲,冲的就是她能生养,这下可好,她非要把自已弄“残”了。
端翌一时和傅太医面面相觑,好半天无言以对。
好半天,傅太医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对端翌道:
“王爷,我倒是有一个好办法。”
“说来听听。”
端翌正纠结心烦这个新发现呢,听到傅太医说有好办法,也提不起劲来,只是懒懒地道。
“嗯,如此这般……”
傅太医一番献计,端翌点点头,表示首肯,于是傅太医便去忙开了。
“妹妹,你采个猪草怎么这么久?我都担心你出事了,正想去山上找你呢!”
夜斯文也只是嘴上说说罢了,其实是中午没人做饭,他饿了,开始想夜萤的手艺了。
左等右等,夜斯文最后只能自已随便煮了点烂面条吃。
自然,他的手艺也是猪食级别的。
“路上采猪草耽搁了,现在采猪草要走的路越来越远了,要不然下次你去?”
夜萤一放这个话,夜斯文便怂了,赶紧摆摆手道:
“算了,你路熟,哪采你都知道,还是你去吧!”
不敢埋怨夜萤回来迟了。
“哥,那些花草你都记得有加水吧?”
夜萤观察了一下,见院子里那些花草都还挺精神的,便放心了。
“有,怎么敢不加水?万一没水了它们死了,就惨了。”
夜斯文还真不敢大意,夜萤巡视一番,见每个竹筒里水都还满着,知道夜斯文没有偷懒,便放心了。
忙碌一天,时光易逝。
一转眼,天又黑了。
夜萤今天去爬了一天山,全身都困乏不已,但是一看到天黑,便想到吴大牛今夜不知道会不会来,顿时只好紧张行动起来,准备炮制紫茄花。
“妹妹,我去找吴老伯说下今天的事,迟些再回来。”
夜斯文吃饱了一抹嘴,把碗扔下,对夜萤吱了一声,就走了。
夜萤漫应了一声,才想起,今天本来是夜斯文去吴老汉家上工的日子,但是因为卖花草的事出了状况,他已经托人向吴老汉先知会一声,现在估计是自行解释去了。
看来,夜斯文对吴小霞的确上心了,否则,以他散漫的性格,肯定不会如此紧张。
夜斯文不在也好,省得他问东问西,方便她行事。
夜萤从装猪草的竹篮里拿出紫茄花,把锅洗干净了,用柴火先燎干锅底,再撤去大部份柴火,然后将紫茄花放到锅里,慢慢炒制起来。
很快,在热锅的烘烤干,紫茄花变蔫了,慢慢脱水,变得干燥起来……
从锅里拿出变得干脆的紫茄花,夜萤高兴极了,乐呵呵地道:
“成了,这辈子不用和吴大牛绑在一起了,宝贝,希望你有奇效,姑娘我以后的命运就全靠你了。”
她只是听村妇说过紫茄花能避孕,而村妇也只是听家里上一辈的老人说过,自已也没试过,自然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所以,对于紫茄花能否发挥功用,夜萤还是很忐忑的。
依着记忆中村妇提到的方法,夜萤将干燥的紫茄花放在干净的案板上,用擀面杖辗成粉沫,然后小心收进一个布囊里。
“咦,不如今天就开始试吃吧?”
夜萤思忖着,原主的月信好象也没个准时候,万一现在就是危险期怎么办?
一不做,二不休,夜萤就着冰冷的井水,先吃了一大把紫茄花的粉沫。
干干的,味道一般,但是一想到这药粉能助她脱离和吴大牛走婚的困局,夜萤心中便无限欢喜。
夜萤长出一口气,甩了甩因为炒制和辗压而发酸的手臂,走到厨房外,嗅入鼻端的是山村新鲜的夜间气息。
“扑通”,突然,院子外面响起什么东西跌落的声音,接着,还伴有人“哎呀”喊了一声。
夜萤吓了一跳,赶紧往外跑去。
“来人啊?有人吗?”
说话的是一个略显苍老的女声。
夜萤跑到近前才明白,原来跌倒的是一位老妪。
夜萤把她扶起来时,才想到,自已是不是犯了不该扶老人的错了?
她心下惴惴,赶紧问对方道:
“大娘,你没事吧?哪里摔着了?”
“哎,谢谢你啊,夜家的丫头,刚才经过这里时,没注意到有个坑,被绊倒了。”
说话的老妪一头银发,月光下,皱纹爬满了脸,看上去跌得不轻,脸上都痛苦地皱巴成了一团。
“大娘,到我们家坐坐,我端杯水给你喝。”
夜萤看她年纪这么大,不禁于心不忍,也顾不上不能扶老人的禁忌了。
“哎,没事,我在这坐着歇歇脚就好。”
老妪道,叹了口气,在夜萤的扶掖下,坐到了院子边的一块石头上。
看样子她并没有向夜家索赔摔倒医疗费的打算,夜萤也就松了口气,不过还是跑到屋里,给她端了杯水喝。
“哎,人老了,就是没用,轻轻一摔,便站不起来。夜家的丫头,听说你刚走亲是吧?”
“是的。”
夜萤一时还没想起来对方是谁,她读取原主的记忆,有点象计算机宕机的情况,不是很熟悉的人,并不能立即认出来。但看样子,对方认识她,夜萤便老实回答道。
“嗯,趁着年轻,赶紧生下一男半女,早早正式过门,别象我一样,走亲三年,到底没有生下孩子,最后也没有人娶,孤老终生。”
可能是摔倒时无人相助的凄惶让老妪百感交集,可能是夜萤的热心扶助让她感动,所以她不由多说了两句。
听到她这么说,夜萤顿时记起来了,她不是村尾石庵里一个人独居的赵大娘吗?
没想到,她也有一段心酸往事啊?
第五十二章在屋内摸索
“赵大娘,不要说这么丧气的话,以后你有什么事,尽管叫我,我能帮得上的,一定帮你。”
看到赵大娘一头花白的头发,满脸皱纹,夜萤心中一阵酸涩。
她不是什么圣母,但是帮人也是一种缘份吧,今天赵大娘正好在她想避孕之际跌倒在她家门前,这似乎在冥冥中暗示着什么,让夜萤一时百感交集,便慨然对赵大娘应允道。
赵大娘却是轻轻一笑,显然没有把夜萤的话当真。
她已经显得浑浊的双眼早就在这些年看尽了人情冷暖,但是夜萤能这么说,还是让她心里暖暖的:
“夜家丫头,很多年没有人对我说过这么贴心的话啦,谢谢你。”
“赵大娘,你的娘家人呢?难道他们没有人管你?”
夜萤多嘴问了一句。
“娘家人?我爹娘早死了,两个哥哥成家立业后,自顾不暇,谁顾得上管我这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啊?
二十多年前,我才18岁,花一样的年纪,和同村姓刘的小伙子走亲,谁知道三年也没有生一男半女,他却应征去了北疆从军,结果一去不回,因为三年没生孩子,大家都说我是石女,也没有人愿意再和我走亲……哎,这都是命啊!”
赵大娘陷入了回忆,她说的话却让夜萤吃惊地瞪大了嘴。
不是吃惊于赵大娘的故事,而是吃惊于她的年纪。
二十多年前,她才18岁,那岂不是她现在才四十出头?
我的天啊,若是在后世,40出头的女人正是成熟的黄金年纪,有钱有闲,从容潇洒,活得比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都要自在。
而眼前这位看上去象六十多岁奶奶的赵大娘,竟然才四十出头?
夜萤顿时喉咙一阵哑涩,那一声“赵大娘”却无论如何也叫不出口了。
试想若是她在后世,叫一位四十出头的女性为大娘,不被爆打一顿才怪呢。
比如后世菲姐吧?比如雯姐吧?四十多岁的她们还和小伙子眉来眼去,甚至嫁给比自已小十来岁的小伙子……
可是眼前这位,却一付风烛残年的样子。
画面对比明显,实在太让夜萤震撼了。
不会的,她的未来才不会象赵大娘这样。
就算没有孩子,没有男人要,她也要活出自已的精彩人生。
“赵,赵大娘。”夜萤还是沿袭了从前的叫去,不然她也不知道要叫她什么,“你要是还好,我牵你回去吧?”
“不用了,夜家丫头,只是稍摔了一下,没有伤筋动骨,这么坐着喘口气,我好多了。”
赵大娘起身,拒绝了夜萤的搀扶,慢慢佝偻着身形,向村尾走去。
夜萤有点心酸地看着她的背影,一时说不出话来。
“萤妹,你站在门口,是等我吗?”
就在这时,一个粗嘎低涩的声音在夜萤耳边响起,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却是吴大牛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自已身后,夜萤有点恼怒地道:
“喊什么喊?过来也不弄点声响,吓死我了!”
看着并不温柔的小媳妇,端翌无奈地摸了下鼻子,笑道:
“我一路走来脚步都带响的,是你不知道想什么,都没有听到。”
“哼!”
夜萤不想理他,更烦他今夜来得这么早。
长夜漫漫,如何与他相对?
端翌看她转身进了院子,便厚着脸皮跟了进去,他摸了摸腰间的一包东西,眼神便灼热起来,傅太医可是炮制补药的好手,有了这些东西,夜萤便能乖乖听话。
看她再说他肾虚……
夜萤“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端翌索性在院子里,继续劈起柴火来。
真是的,柳村其它人走亲,谁不是花前月下,你侬我侬,他倒好,在山居四体不勤做他的王爷,跑来这里却要劈柴火了。
不过一想到屋子里的女人,端翌的胸口又灼热起来。
在她太清醒的状态下和她亲热,固然傅太医的化妆术十分高明,但是难免会露出一些蛛丝马迹,端翌只能等她睡迷糊了,再去撩拔她。
就在他费劲劈柴的时候,夜萤的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夜萤走出来,对端翌道:
“帮我烧锅水,我要洗澡。”
端翌精神一振,笑道:
“是。为夫马上去办。”
一听为夫这几个字,夜萤不由地胸口一阵发堵。
她方才躺下是想睡了,可是没有洗澡,总觉得身上粘涩难受,就连她自已也忍受不了自已没有洗澡的气息,于是只好爬起来,让吴大牛烧热水。
端翌长期行军从伍,烧水做饭那是一个麻利,不一会儿,一锅热水便备好了。
夜萤麻利舒服地洗了个热水澡,狠狠心,依然用买来的香胰子把自已洗得香喷喷的。
总不可能因为吴大牛会趋近身来,她就不洗澡了吧?
不过,一想到自已服过了紫茄花,夜萤心里镇定许多。
最多三年,三年后便和他和离,彻底断绝关系。
虽然三千还要熬一千多夜,但总是个奔头啊!
端翌听着屋里夜萤洗澡时拨动水“哗哗”的声响,不由地想起夜萤在河里戏水时的种种妙处,他的心一阵痒痒的。
悄悄地推门而入,只见屋内月光下,一片白花花映入眼帘,比月光还亮眼……
“臭流氓,竟然偷看本姑娘洗澡?”
夜萤猛地看到吴大牛出现在自已面前,不由一阵惊慌失措,她原本以为吴大牛还挺老实的,没想到会在她洗澡时闯进来,吓得用手遮住了胸前。
不过,说也是奇怪了,以前单薄的飞机场,这一捂之下,她才发现根本捂不牢,还是有一大半圆润滑脱出来,暴露在手掌之外。
吴大牛的双眼幽深不可测,在月光下似乎显得特别有神,看到夜萤的举动,他来了兴致,上前一把分开夜萤的双手,然后竟然低头咬住了她……
良久,夜萤被他扛到了卧榻上一番大肆摧残……
可是慢慢地,夜萤却觉得自已似乎也不太抗拒了。
在他身上,好象有一股让她安心的力量,那么坚定,那么执着,粗暴中又带着怜惜的心疼,竟然让她有一种隐隐的熟悉之感……
夜萤在几次死去又几次活来中,终于陷入了昏迷一般的状态,沉浸到一个完全不用思考的国度中去了。
所以,她没有看到,吴大牛在她睡着后起身,在她屋内摸索了起来……
第五十三章送花
端翌是在军伍里是摸营拔寨的行家里手,夜萤又没有努力掩藏,所以不一会儿,端翌就在夜萤被他扯脱的衣物下面,找到了那个装着紫茄花的小布囊。
端翌抓起布囊中的粉沫凑近鼻端一嗅,果然是一股浓浓的紫茄花的味道。
哼!想不要本王的孩子?那是不可能的!
端翌狭长的眸子幽光一深,回头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小女人,粉嫩的脸庞即便在暗夜中也显得十分夺目,他微微一笑,得意地将夜萤的紫茄花粉沫倒了出来,将布囊弹抖干净,然后将傅太医弄出来的药草粉沫装进布囊中。
然后依样放好。
再处理了一些紫茄花的粉沫,端翌这才大摇大摆地离开夜家,趁着夜色,往山居走去。
夜萤一觉醒来,天又蒙蒙亮了,她才稍一动弹,便觉得四脚一阵酸痛。
该死的吴大牛!昨夜一番狂猛的折腾,简直像是要把她吃进肚子里似的。真不知道这山村愚夫,哪里来的万般手段?
也许是食色性也,不教也自然就会?
夜萤不禁暗恨自已又着了他的手。
可是万幸,自已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
夜萤猛地想起紫茄花,不由吃了一惊,昨天晚上吴大牛来势凶猛,她没来得及藏好,不会被他发现了吧?
她偷偷吃没事,但是若是让吴大牛发现她有意在避孕,就要骗亲之嫌,那可是要闹上祠堂,族规伺候的。
一旦事情败露,就算夜里正是她的老叔公,就算夜里正对她有了好感,想帮她说话也是不可能的。
夜萤顾不得身上酸痛难忍,一“咕录”爬起床,在自已脱下的衣物翻捡一番,便看到布囊好好地在衣物下面,打开布囊一嗅,还是熟悉的味道,她不由松了口气。
看来,吴大牛没有发觉。
但是她却不知道,端翌早就看破内里乾坤,换成了傅太医炮制的其它滋补女子身体的珍贵药材
当然,以傅太医和端翌心思之细密,自然会把这些药材的味道,做得和紫茄花一般无二。
夜萤看着心肝宝贝似的紫茄花,万分珍惜地把它收藏到自已屋内一个木匣子里,再收进床头的木柜放好。
这才起身收拾自已。
清理梳洗整齐后,夜萤慵懒地走到院子里,看到花草经过一天一夜,仍然生气盎然,这才放下心来。
一会王财主就要派人来收货了,她得打起精神来好好应付。
把青盐放进嘴里,用粗布细细磨砺,夜萤刷好牙,洗好脸,生气盎然地到厨房里准备做顿丰盛的早餐。
她都没有意识到,除了初始的酸痛,起床活动开后,她愈发精神了。
象她这样万中挑一的体质,经过阴阳调合的滋养,只会让她越来越有活力,格外迷人。
“妹妹,我熬了粥,你再做个鸡蛋葱油饼吧?”
夜斯文意外起得早,看到夜萤进来,也不由觉得一阵和风扑面,咦,妹妹似乎越来越容光焕发了?
“好,你把粥先盛出来凉了,我很快的。”
夜萤说着,手脚麻利地动作开了。
不一会儿,鸡蛋煎饼的香味就在这农家小院里溢开了。
夜斯文一边猛流口水,一边等着夜萤的鸡蛋煎饼出炉,道:
“从今天起,我就到小霞家做瓦工了,鸡鸭我会早晚喂好,你就别担心了。”
夜斯文看来还挺有契约精神的嘛?还记得合同上规定的事?
夜萤暗笑,估计是怕她不肯分钱给他吧?
“好,我晓得了。放心,不会短你一文的。”
夜萤笑嘻嘻地道。
夜斯文若是认真去做瓦工,自有吴小霞和劳重的活消耗他的精力,希望这能帮他彻底戒赌吧!
兄妹俩就着香喷喷的鸡蛋煎饼吃完早饭,夜斯文两嘴一抹就去吴老汉瓦窑做工了。
夜萤才收拾完碗筷,就听家门口有人喊道:
“这里是夜萤姑娘的家吗?”
夜萤一听口音不象村里的,顿时明白过来,一定是王财主的马车到了,没想到会这么早到,看来,王财主办事也是个雷厉风行的。
夜萤迎出院子,就看到院外停了七八辆马车,热闹得很,打头的一名精干的中年汉子正看着她。
“这位大叔,不知道怎么称呼?我就是夜萤。”
“哦,我叫王四,我们是受我家老爷的托付,来运花草的,这些就是了吧?”
王四指了指院子里的花草。
“没错,麻烦大叔你们辛苦了!”
夜萤点点头道。
“好,那我们开始干活了。”王四招呼手下,开始把花草往马车上搬,又对夜萤道,“对了,夜姑娘,我们家老爷让你一起去镇上,一来结账,二来帮他看看改过后的院落风水。”
“好。”
夜萤没想到王财主这么快就把院子里风水改了,她当然得去看看,再说还要找王财主收钱呢。
于是等王四一干人把花草都搬上马车,夜萤便坐着王四的马车,一起往镇上去。
毕竟是马车,脚程很快,半个时辰后,马车队就到了王财主的新宅子门前。
王四指挥人把花草卸下,夜萤叮嘱王四的人小心,别把绑在花草根系附近的竹筒弄掉了。
王四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这竹筒是做什么用的,后来一听夜萤解释说是为了让花草不致枯萎,保湿用的,不禁大吃一惊,对眼前的小姑娘也不禁高看一眼。
这个办法很简单,很实用,但是却没有多少人能想到。
难怪老爷镇上的名花名草不买,巴巴地去那么远的村子里找夜萤买花草。
老爷看人,一向都没有看错过呢!
不说王四心中暗暗赞叹,夜萤进了宅子,在丫鬟的带领下,就见王财主在二进院落的一处凉亭中悠然自得地煮茶。
哎,又来这套。
夜萤心中暗暗为难,她真的不喜欢这个时代的茶啊,太难喝了。
可是这里的贵人却甘之如饴,在王财主看来,他可是用很高的礼仪来接待夜萤了。
为了不继续喝这种难喝的茶,夜萤忽然眉头一皱,哼,她一定要把以前喝的好喝的茶推广开来,让大家都喜欢上那样香气浓郁、喝起来爽口舒服的好茶。
“夜姑娘,请上座!”
一看到夜萤,王财主就眼神一亮。
第五十四章得罪小人
“王老爷,我总算是不辱使命,采买到了足够的花草,还请王老爷过目,咱们好及早把花草移栽进土。”
夜萤坐下,笑吟吟地对王财主道。
“夜姑娘,别急,花草我自会叫管家去验。”
王财主这一次的态度和初见夜萤时又多了几分亲切,似乎他和夜萤是旧相识一般,让夜萤在这种富丽堂皇的环境里,也不至手足无措。
夜萤不禁暗暗感叹,果然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王财主能积累起偌大的身家,自有一手,这接人待物方面,和后世她采访过的富商巨贾无二致,都是那般亲切随和。
越是大人物,越是心怀虚谷,不象口袋里刚有了三五文的暴发户一般,硬是如腹内空空的葫芦一般,按都按不住,要从水里浮上来。
“王老爷,这茶不用加羊油可否?”
夜萤一点也不想再喝腥膻味浓重的“煮茶”了。
王财主越看夜萤越欢喜,只觉得这小村姑举止从容大气,一点也不象小山村里出来的姑娘,随便放进哪个豪门贵户里,再配以适当的妆容,说她是当家主母也有人相信。
听到夜萤这么说,王财主满脸堆笑地道:
“我朝的茶都是这么煮的,若是不加羊油,怕是会太嫌寡淡啊,不过若是夜姑娘不喜欢,我不加就是了。”
说完,果真没有往茶里再羊油,只是其它佐料依旧有加便是了。
“多谢王老爷。”
夜萤没想到王财主这么好说话,话音才落,王财主又笑嘻嘻地道:
“夜姑娘,自从上次你帮我看了风水之后,我做了重新调整,没想到还真灵,我的五船药材运到京城,正好遇上北方突发暴雨,北边的整条水路都受暴雨影响,不得通行,顿时药材的价格猛涨了一倍,真是大赚了一笔。”
怪不得王财主心情这么好。
夜萤心中暗笑,她只是恰逢其会罢了。
“王老爷,恭喜,这是您自家的福运,风水之说,只不过辅佐添力,正是因为您本身运道上佳,所以旺上添旺。”
夜萤说了几句好话。开玩笑,要拿下客户,自然要挠到他的痒处。
“夜姑娘,这些花草该种在哪里,还请你多多指点。”
王财主经过这些事,已经对夜萤产生了强烈的信任感。
夜萤曾经说过,这些花草关系到藏风聚敢,滋养王家的灵脉,他自然不敢象一般花木那样,这里种几棵,那里摆一盆。
这件事自然也难不倒夜萤,她道:
“没问题,咱们现在就去看看吧?”
“王老爷,我听说,您听了一个村姑三两句撩拔,便弃用我的风水案,改用了她说的布局?这简直是开玩笑,一个无知村姑懂得什么?”
就在夜萤和王老爷相谈甚欢的时候,一名灰发、瘦长脸、穿着灰色绣竹长绸衫的老者匆匆走了过来。
一看到王财主,便不客气地道。
一时间,王财主脸上便有几分尴尬,他干咳一声,道:
“赛老弟,我只是对你的园林案做了一些修改,并无弃用之说,你是听错了吧?”
“哼,什么修改?我赛江南的园林案是轻易能够随便修改的吗?你这一改,把所有的风水都改跑了,我怕是你不久以后就会有灾祸降临,后患无穷!”
夜萤在边上听着,没有插话,但是亦是听出来了,这名老者肯定是之前给王财主做园林案的赛江南。
这是听说王财主改了他的布局设计,前来“问罪”了。
赛江南口气不小,看来,也不是全无背景之人啊?
“你,你,这种话可别乱说!”王财主也生气了,他现在是个富家翁,自然最想的就是坐拥财富,子孙荫泽,赛江南这一说,相当犯忌,“自从我按你的园林案布局后,家里才是祸事边连呢,孙子跌断了一条腿,商船也在水上出事,损失了数千两银子,所幸夜姑娘及时点拨,否则,我还不知道要破财到什么时候呢!”
王财主一生气,便把夜萤也推了出来。
夜萤见两个大鬼吵架,她正老老实实、正襟危坐,默念着:没有看到我,没有看到我。
没想到王财主这么没有“义气”,一下子就把她推了出来,她只好起身尴尬地笑了一下,道:
“见过塞先生。”
“你就是夜姑娘?”
赛江南猛地停下和王财主的斗嘴,冷冷地扫了夜萤一眼,心中暗暗吃惊,没想到让王财主推翻他园林案的,竟然是眼前这位才堪堪及笄的姑娘。
听到赛江南森冷的口气,夜萤心下好象被钝刀捅了一下,察觉眼前老者,并不是一个心胸广阔之人,自已怕是被记恨上了。
有竞争就有伤害。
夜萤仍然淡定地道:
“正是在下。”
“好,你很好!几十年来,你是第一个把我的风水案推翻的人,竟然还是一个小女子!”
赛江南琥珀色的瞳仁凝神盯紧了夜萤,似乎要牢牢记下她的脸,然后便一甩袖子,气哼哼地走了。
“赛老弟,赛老弟!”王财主一看赛江南拂袖而去,便赶紧匆匆跟了上去,扯着他,在回廊的尽头也不知道说了什么,良久,王财主才返身回来。
夜萤自是知道,这些自恃有风水绝学的先生,一般生意人轻易不爱得罪。
用俗话来说,就是他们给不了你好的,但是要破坏却很容易,在哪个角落埋个小人、发个诅咒什么的,都是主人家轻易不想看到的。
因此,见赛江南生气,王财主才会上去好生安抚,估计还给了他一笔银两,因为夜萤依稀看到,王财主往赛江南手上塞了张似乎是银票的东西。
“王老爷,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夜萤见王财主回过身来对她,脸上并未因赛江南打扰露出不悦之色,对这位王财主的涵养之功,有了再度新的认识。
“呵呵,夜姑娘言重了。赛先生就是有些恃才自傲,打雁一辈子,偶尔被雁啄到眼也是有可能的。”
王财主笑嘻嘻地把这一节一带而过,一脸不以为意。
“王老爷,方才说的种植花草的所在,现在咱们就去看看吧?”
夜萤也不想在这里耽搁太久,被赛江南一搅,她心情不似方才那般明朗了。
看赛江南临走扔来的恶狠狠的眼神,夜萤总觉得对方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第五十五章冤家路窄
“好,夜姑娘请跟我来。”
王财主带着夜萤在宅子里四处游走,然后不时指点着告诉她,哪里是书房,哪里是几房姨娘居住的偏房,自已住在哪。
夜萤心下便有了主意,于是在王财主提供的建筑布局图上一一进行了勾注,什么地方种什么花草都一一做了说明。
“王老爷,你只要叫下人们依图纸行事就是了。”
夜萤把图纸递给王财主,微微出了口气,总算完事了。
“嗯,很好,夜姑娘辛苦了。”王财主把图纸递给管家,又道,“一个月后,就是我家新宅落成,大宴宾朋之时,夜姑娘届时可拨冗参加。”
“好,那王老爷咱们是不是把这些花草的资费结算一下?”
夜萤老实不客气地道。
“自是应该的,夜姑娘,我叫管家和你结算,另外,这二十两谢仪还请夜姑娘收下。”
王财主拿出一张银票,递给夜萤。
一听有二十两银票,夜萤顿时心下一阵狂喜。
这要放在夜家,是辛苦做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的现银啊,而且是她在古代赚的第一桶金。
想想夜斯文和田喜娘把她卖出去的时候,也不过是十两银子的身价。
夜萤顿时有一种想要哭的感觉,早有这二十两银子,她也不必和吴大牛走亲了。
不过,生活总是一天天向好了不是吗?
至少,自已现在有了二十两银子,又有了紫茄花助力,三年一到,应该很快就能甩脱吴大牛了。
夜萤到底是一个现代思维的女子,很快就自我开解了。
她不客气地接过银票道:
“多谢王老爷。一个月后,我必来府上祝贺。”
走出王财主家新宅的大门,夜萤有一种快乐即将爆炸的感觉,这是她在古代第一次实实在在赚的钱,加上卖绿植作价十五两银子,她现在一共有三十五两银子了,扣去十两银子的成本,她实际还净剩二十五两银子。
按她在集镇上做市场调查得来的比例,这二十五两银子,相当于现代的五万块钱了。
这可是一笔偌大的财富啊,在村里,能建一栋一进的新宅子没问题。
夜萤想到自已现在住的低矮破旧的院落,想像着住上新房的感觉,不由地一阵向往。
可是她的梦想又岂止于一栋一进的新宅子?
如果现在把钱花去盖房子,是可以住上漂亮的新宅,但是之后的生计依然是大问题。
这可是她在古代致富奔小康的启动资金啊,夜萤想到这里,便把银票小心地贴身藏好,克制着内心的狂喜,准备等脑子冷静下来,再好好想想发家致富之路。
不知不觉,她就走到了街边的肉摊上,屠户们看到有客人来,便热情地招呼:
“姑娘,来一指肥肉吧?你看我家这猪,可肥了,保你做五花肉嚼得满嘴流油。”
说着,屠户还用力翻了一下案板上的猪肉,果然是肥多瘦少。
夜萤现在总算明白了,这里可不是人人天天都吃得起肉的,有些人一年到头都见不到荤腥,所以卖肉的也是肥肉畅销,瘦肉反而没有人买。
夜萤看这屠户生意似乎不是很好,案板上还剩了大半头猪肉,再看那猪,身形也不是很高大,和她印象中后世的猪体形小了三分一还多。
夜萤心下一动,不禁问道:
“这位大哥,你这头猪杀了有多少斤肉啊?”
“九十多斤啊,这可是一头大肥猪啊!”
屠户一看有人问,估计是顾客上门了,便热情地道。
大肥猪?夜萤看看案板上那半拉瘦小的猪身,不由一阵啼笑皆非,这也叫大肥猪?
一般后世出栏的猪都有两百斤重,这还是在控制成本的情况下才控制的体重,喂养周期只有140多天,若是自由生长,最重的能达到上千斤只,那才是大肥猪呢!
这么小的一头猪也叫大肥猪?而且现在的猪至少得喂一年多才有90多斤,还得祈祷中途别生病夭折了。
“大哥,这里杀的猪一般都这么重吧?”
“那是当然,差不多这么重吧,我杀的猪比一般人家养的重多了,你看他们,那些猪大约只有7、80来斤,所以我家的猪肥肉更加厚实,来一斤吧?姑娘?”
屠户得意洋洋地自我吹嘘一番,又向夜萤推销他的猪肉。
是猪的品种不对?还是饲养的技术有问题?古代的猪和后世的猪身型体重上居然差了那么多?
夜萤蹙眉一时想不出所以然来,但是看在屠户知无不言的份上,她还是道:
“来两斤五花肉吧!”
白花花的肥肉她可吃不下,不过现在这些猪肉都是农家饲料养大的,猪肉的确很香,她嘴馋了,想试试韩国烤肉。
“好咧!”
屠户手起刀落,削了一大条五花肉给夜萤,不过,顺手还是又饶了一小条白花花的肥肉,笑道:
“姑娘吃着好,下回还来找我买。”
这是商家做生意的手段,夜萤反正是白得的,也不在乎那肉太肥了,再说,她不吃,夜斯文可爱吃了。
夜萤买完肉,又去尤记买了六个大肉包子和一堆馒头,就准备往回走。
“姑娘,我这临时缺个人手,你能不能来帮半天忙?端个茶递个水,给你一百文的工钱,如何?”
没想到,夜萤才走出尤记,却被一个掌柜模样的人当街拦住。
“有这等好事?你是?”
夜萤看对方穿着细布长衫,也是一个斯文有礼的,便疑惑地问道。
“我是这悦来酒楼的掌柜,我们酒楼临时接到上头的吩咐,说有些贵客要来悦来酒楼就餐,需要一些端茶递水的侍女,可是我们这都是五大三粗的伙计,仓促间招不到人手,你能帮帮忙吗?半天就成。”
夜萤初来乍地,不晓得深浅,但是敏锐的直觉让她觉得事情有点不简单,便摇了摇头道:
“不成,我还要赶紧回家呢!”
“姑娘,给你五百文工钱如何?”
掌柜的一看夜萤拒绝,立马把价钱提得高高的。
夜萤一听,倒是有点心动了。她犹豫了一下,但是突然一股莫名的危机感让她觉得,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好差事,这是一种女人天赋的直觉,她便又坚决地摇了摇头道:
“算了,我不去,家里还有事呢!”
“掌柜的,她不去,我去,成不成?”
就在这时,一个娇滴滴的女声在夜萤背后响起。
夜萤回头一看,不由楞了一下,这女子,她认识,同村的,说起来还是冤家路窄呢感谢各位读者关爱,作者君看到你们的留言了,给作者君码字带来无限动力哈!作者君会爆发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敬请期待。
第五十六章窥觑
“彩凤?你想去酒楼端茶倒水,小五同意吗?”
夜萤一看是张嫂的女儿,虽然刚被张嫂摆了一道,但是出于善意还是提醒了一下。
“关小五什么事?你自已不想赚钱,别挡着别人发财。”
吴彩风一听夜萤提起小五,不禁皱起了眉头。
小五喜欢她没错,她也不拒绝小五私下里对她的好,什么黄铜钗子、银手链子自是没少收,但是小五毕竟只是个赶大车的,她想要嫁的理想夫婿可不是小五这种。
一听夜萤的话明显是认定了她和小五的关系,她不由得一阵恼羞成怒。
夜萤一番好意却被当成驴肝肺,她也不是圣母之流的人物,见彩凤不听劝,她微微冷哼一声,转身就离开了。
“姑娘,你既是愿意,就在这份文书上画个押,印个指印吧!”
夜萤刚离开,便听到悦来酒楼的掌柜迫不及待地逮着彩凤道。
彩凤虽然没有夜萤长得漂亮,但是胜在小家碧玉,又会卖弄风情,看着也是比较顺眼的,掌柜的急要招揽人手,便不加思索地同意了,心内还暗道:
那些爷听说是京城的豪门贵族,吃惯了城里的千金佳丽,没准换个乡村口味,能令他们眼前一亮呢!
“掌柜的,怎么去端茶倒水还要画押啊?”
彩凤似乎也不是没有疑惑,张口问道。
“五百文工钱可不低,而且我急等人用,如果不画押,怕你做到一半走人,那我临时哪去招人啊?”
掌柜的一脸实诚地解释。
“哦,那好吧,我不识字,不会画押,在这上面印个指印可以吧?”
“可以,来,我教你,按在这里。”
掌柜的当街拿出一份契约,拉着彩凤的手指,蘸了红色的印油,然后便在契约上按了个指纹。
夜萤听到这一切,不由地嘴角扯起一丝冷笑。
这五百文工钱看来真的不好赚,又画押又按指模的,彩凤又不识字,上面写了什么都不清楚,她的心真大,就不怕是卖身契。
夜萤深谙自扫门前雪的道理,彩凤一门心思地奔五百文钱去,她要是现在出面拦阻了,彩凤不光不会感谢她,还会怨恨她。
如此一来,她和张嫂子一家的仇结得更大了。
夜萤不再理会,继续向前走去,不时停下来,看看街边的小摊,好奇地摸摸捏捏人家卖的土产,反正对她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初来乍到,总是一付看不够的感觉。
悦来酒楼的贵宾厢房内。
一桌十分齐楚的酒菜,七八个穿着做工不菲、贵气逼人锦袍的贵公子。
居中为首的一位,面如冠玉,眼睛却是微微有点突出,一双桃花眼因此显得愈发风流,美目一扫间,摄人心魄,一般女子见了无不为之醉倒。
“王爷,靖王到府城后就再无踪迹,咱们这样四下里漫无目的地寻找,我看很难找到他。”
一名年轻的文士道。
“二哥一向狡猾,别看他一脸古板正经,其实肚子里的坏水比谁都多,他最后出现的地方既是府城,我相信他一定隐身于府城周边,你们还且四处打探,我怀疑,二哥突然玩失踪,一定大有阴谋。”
居中的年轻男子薄情的嘴角微微向上掀起,似乎在嘲笑二哥靖王的东躲西藏。
“皇上久病沉疴,丽妃现在在宫中独掌大权,靖王是不是怕和丽妃扯上什么,所以才故意玩失踪的?”
另一名武士模样的闷声道,他的手掌粗大结实如熊掌,看那模样,若是一巴掌拍过去,只怕一头熊也能拍死。
“熊武,这样的话咱们只能私下说说,到外面切不可随便提起。”
康王端瑞方才扬起的嘴角微微下沉,显出几分阴冷残酷。
“是,属下知罪,属下明白。”
熊武面上惶恐地道,其实心内并不害怕,他是知道端王心中真正想法的心腹死士,自然晓得康王只是在提醒他,并不会真地因为这件事拿他治罪。
“哼,这什么破悦来酒楼啊,连个端茶倒水的小妞都没有,还号称京城连锁酒楼呢!”
一名知道康王脾性的文士故意抱怨道。
端瑞无所事事地站起身,支起厢房靠近街边的窗户,向下一扫,他的眼睛不知道怎么就被下面一个翠绿的身影吸引住了。
只见那抹翠绿,身形窈窕,弯下腰时,腰肢细细的,勾勒出胸前浑圆的侧影……
端瑞不由地吞了一下口水,但随即心下失笑道:或许只是半面观音呢?别一回头是个母夜叉,那可就折煞风景了。
他正要掉头离开,却不防那抹翠绿的身影似有察觉似的,向着他这个方向遥遥看了一眼。
只这一眼,端瑞不由觉得魂魄都要被夺走了。
那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女子,虽然还称不上绝色,但是那雪白的皮肤、眉目如画的面庞,却让端瑞过目不望。
而且,这名女子身上隐隐有着某种不一般的气息,隔空让端瑞也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冲动。
端瑞御过的女子没有三百,也有一两百人了,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让他一见即心生无限欢喜,恨不得立即把她按在地上,大肆轻薄一番的。
“来人,去把下面那个女子给本王带来!”
端瑞是什么人啊?大夏国堂堂王爷,想要一个民女,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他一声令下,熊武立即起身,顺着端瑞手指的方向一看,便了然道:
“属下这就去办。”
熊武匆匆下楼。康王端瑞夜御十女而尤不满足,虽然在外界只有隐隐风声,但是这件事对他们这些心腹来说,完全是心知肚明的。
他们还知道,端瑞一旦出现了那种需求,不马上满足他的话,他会变得异常狂暴恐怖……
上一次靖王端翌的暗卫私下议论的却是张冠李戴了,把端瑞的癖好安到了端翌的头上。
此时见王爷迫不及待的样子,熊武晓得兹事体大,若是不能马上找到那个女人给王爷去火,怕是他们这帮做下人的也讨不了好。
夜萤正在街边看着一个卖泥人的老头捏泥人,见他技艺娴熟,捏的泥人栩栩如生,她动念买了一个诸葛亮的泥偶。
但是恍惚间,她似乎觉得有一双眼睛在远处偷窥自已,让她觉得万分不舒服。
夜萤抬起头看了一眼,并没见到什么人,又回头四下察看,见没有什么异常,便也做罢,觉得自已是不是太神经过敏了。
她拿起泥偶,付了两文钱,便转身离开。
熊武走到卖泥人的摊前,已经不见了那一身翠绿服装的女子,便放出一身杀气,凶神恶煞地问卖泥人的老头道:
“有没有见一个一身绿衣服的姑娘?往哪去了?”
“往东边去了。”
老头抬头扫了一眼熊武,吓得一哆索,便向东边指了一下。
熊武冷哼一声,往东边快速走去。
第五十七章替代对象
熊武急走慢走,鹰隼般的双眼四下巡查,但凡衣衫带绿的,他都走上前去,一一审视,生怕错过了。
夜萤尤不自知,仍在不紧不慢地走着……
熊武走到一个路口,看到这里小巷交错,庭院深深,不由地傻了眼,他一人分身乏术,怎么可能同时钻进这么多巷子呢?
其实,夜萤是往西边走的。
卖泥人的老头见熊武凶相毕露,知道不是什么好人,故意指了个反方向。熊武走后,他也立即收摊离开了。
熊武一番搜寻无果,诚惶诚恐地回到酒楼,下跪向端瑞请罪。
“王爷恕罪,小人四处寻找,都快把这个镇子翻了个遍,都没找到那位翠衣的姑娘。”
朝中风云变幻,正是用人之际,端瑞自是不会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已的亲信属下怎么样,相反,他还假笑着道:
“不妨事,起来吧,一介女子罢了,何足挂齿。”
话虽如此,但端瑞腹下那股被勾起的邪火却有点按捺不住。
这时,厢房的门外响起一阵敲门的叩击声:“几位爷,可以进来吗?”
“进来!”
一名文士回道。
悦来酒楼的掌柜微躬着腰,脸上带着讨好的微笑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名容貌齐楚的少女。
“几位爷,叫彩凤姑娘来帮几位爷端茶倒水,不知道几位爷意下如何?”
端瑞咪眼一扫,见那名女子虽然不是什么绝色佳丽,但是胜在年少青涩,未破瓜的身子楚楚可怜,乡下的少女常年在田野间劳作,皮肤自然不是雪白粉嫩的,但是麦色的皮肤对端瑞来说,另有一番野性的气息。
端瑞暗暗按了下某个崛起的部位,那是被翠衣女子勾起的,却不妨碍他用别人来替代发泄,于是他笑嘻嘻、和颜悦色地点点头道:
“留下吧!”
熊武等人看到端瑞的表情,皆是心知肚明,但都微微松了口气。
彩凤被掌柜好一番叮嘱后,知道自已要去伺候的是京城里来的贵客,不由地一阵心慌乱撞。
现在进到酒楼包厢里,在掌柜介绍间,她偷偷抬眼一打量,看到眼前的贵公子们,个个气宇轩昂,居中的一位尤甚,风流的桃花眼,鼻若悬胆,嘴角微微上翘,突然双眼一闪,凝目注视着她,顿时让她一阵心慌气短。
如此风流出彩的人物,她是这一辈子第一次见到。
顿时,赶大车的小五便被这些人比到了尘土里,在她眼中黯然失色。
如果,能搭上这些人中的哪怕一位,她的这辈子就和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娘老子不一样了!
彩凤心中一阵欢腾雀跃,觉得翻身改变命运的机会来了,但是脸上却要克制着自已装做若无其事。
在她心念电转间,掌柜的已经躬着身,唯唯喏喏地出去了,彩凤亦是无师自通,上前主动拿起酒壶,为几位贵客斟酒。
端瑞见状,邪魅地一笑,几名侍卫和文士皆心中明白,纷纷退了出去。
彩凤见这些贵客流水般地走人,惟独留下居中那位贵公子,不由地一阵心慌,讷讷地道:
“公子们为何纷纷离开?”
“呵呵,小美人,他们怕你不好意思嘛!”
四下无人,端瑞也不再端着王爷的架子,涎着脸上前一把将彩凤紧紧搂在怀里。
“啊?公子,不可无礼!”
彩凤哪见过这种阵势,和小五私会,人家最多也就抓抓她的手,哪里有一见面就强行搂入怀中的?而且端瑞好武,这一抱如铁石般坚硬,让她挣扎不开。
“哈哈,小美人,还玩什么欲拒还迎啊?这套对本大爷可没用!”
端瑞说着,用力一撕,一把扯下彩凤的裙子,她只觉得双腿一凉,想要反抗,但是双手却被端瑞牢牢握着,掌骨几近要握断,让她痛不可当。
“公子,我只是被掌柜请来端茶送水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啊!我不是来卖身的!”
彩凤心慌了,这时候想起了夜萤对她说的话,心中大悔,但是已经如羔羊落入虎口,后悔也来不及了。
端瑞粗暴地把彩凤按倒在地上,不顾她的反抗,强行要了她之后,又把她翻过身来,让她双手把住窗栏杆,对着街外的景致,他遥遥想着方才那翠衣的女子,如驾奔马一般,在彩凤体内完成了一次又一次巅峰享受!
彩凤简直是欲哭无泪。
一个时辰前,她还是待字闺中的清白少女,现在可好,莫名其妙地被一个男人玷污了,还突破了她的想像,被玩了那么多花样。
端瑞发泄完毕,看着伏在地上如残破布偶的彩凤,一抽一抽哭得很伤心,脸上不由掠过一抹灰云,冰冷至极地哼道:
“小贱人,你这是什么意思?大爷我享用了你,是你的福份,滚出去,找掌柜的领一百两银子赏银!”
端瑞自有皇家的傲气,在他身边,哪个女人不是主动贴上来的?府里的侧妃和侍妾,哪个被他临幸不激动幸福得热泪盈眶?
这倒好,在这个小镇上一时焦渴难耐,幸了一名村姑,还惹得对方哭哭啼啼的。
办事时,端瑞自是还能忍受,现在完事了,一听彩凤哭,就觉得烦躁了,那种办完事的神清气爽,也顿时大打折扣。
不过看在对方还是处子的份上,端瑞也不想丢了皇家的排场,还是摆出了王爷的气度,赏了对方一百两银子。
说话间,悦来酒楼的掌柜和两名婆子已经进到厢房,把彩凤拖了出去,一番强行梳洗打扮。
彩凤哀哀哭个不停,梳洗好,蜕去被端瑞撕破的旧裳,换上一身新的细布裙子,勉强遮住了身上青紫的伤痕。
“掌柜的,你只说来端茶倒酒,又没说来陪客人,现在我可怎么办啊?”
彩凤哭个不停。
悦来酒楼的掌柜变了付脸色,扔过彩凤签的那纸契约,冷哼道:
“上面写得清清楚楚,陪客半天,工钱五百文钱,这陪客,不光包括端茶倒水吧?你以为现在端茶倒水,就值得五百文工钱?我二十文钱满大街能叫几十个人来!”
彩凤捡起那纸契约,倒还认得是自已按的指印,一听掌柜的说上面的内容,顿时傻了眼:
“掌柜的,你骗我!”
“我骗你?你不是自愿的吗?我原本问的也不是你,是你自已凑上前的。还签字画押,都是你自愿的。这种情况,你就算告到官府,丢脸的只是你自已!而且我告诉你,这些贵客可是京城里有来历的,你就算告到官府,也没人理你!”
掌柜的冷哼一声,彩凤心中一阵发凉,思及当时事情发生的前后,还真是自已贴上来的。
夜萤,该死的夜萤,若是没有碰到她,自已就不会驻足偷听,若不是自已没有驻足偷听,就不会被五百文工钱打动,主动上前要去做工。
那么,现在被祸害的就是夜萤了。
彩凤心中又气又急,她拿悦来酒楼的掌柜和京城的贵公子没有办法,但是心内却把夜萤深深地恨上了。
第五十八章好吃的野果
疾走在山路上的夜萤不由打了个喷嚏,她揉了揉鼻子,不由道:
“咦,这青天白日的,气温这么高,怎么会打喷嚏呢?难道是过敏性鼻炎?
嗯,有可能,这里山花烂漫,花粉比较多,虽然空气清新,不可比拟从前,但是免疫系统的变态反应还是无法控制!”
夜萤尚不知道因为捏泥人老汉的善良一指,她逃脱了一场噩运,揣着兜里的银票,愉快地走在山路上。
暗卫甲捅了一下暗卫乙,道:
“方才夜姑娘说什么了?你听得懂吗?什么过敏?什么免疫系统?这是什么东西啊?新型的暗器吗?”
“呃,你别问我,这姑娘的思维大异常人,她说的话,办的事,有很多我也看不懂。”
暗卫乙摸了下鼻子道。
“哎,我还以为你知道得比我多呢!”
护着夜萤回到村里,两名暗卫留下一人,另一位才疾速回到山居向端翌报告。
“什么?二弟也来三清镇了?他的嗅觉还真是灵敏啊!”
端翌听到这个消息,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但并无担忧的神色。
“是的,康王陛下在悦来酒楼用过膳后即刻离开了,不过,属下发现,康王陛下在酒楼里幸了一名女子。”
暗卫要做的事,就是事无巨细,都要向端翌报告,看到彩凤被送进悦来酒楼,他们自然对酒楼上下暗地里进行了旁敲侧击。
悦来酒楼只是一间酒楼罢了,比不得皇宫内卫嘴上防守严密,有了一把铜钱,自然把什么都说给暗卫听了。
“哦?二弟还真是不改风流本色啊!”
端翌是知道弟弟端瑞的性情的,只能无语了。
不过,他略一思忖,道:
“查查那名女子是哪里的?派人盯着她!”
“是”
暗卫退下。
傅太医摇着鹅毛扇出现了,他最崇拜孔明,所以为人行事,无不处处以孔明先生为尊,就连摇扇,也要学着孔明先生。
“王爷,这是今早最新的飞鸽传书。”
傅太医递上一个被油蜡封住两头的竹筒,端翌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指头大小卷着的字条,把纸卷拉平,看着上面蝇头小楷,端翌眉头一皱道:
“皇上接受了我的建议,在军中推行伤口缝针之术,日前有小股蛮子来犯,受伤的将士施用缝针之术后,效果奇佳,皇上龙颜大悦!”
“哦,王爷,那你应该欢喜才对啊!怎么一脸愁容?”
“我愁的是白酒提纯的事,这缝针之术在军中推行之后,象夜萤那样消毒,怕是粮食消耗就要大增,今年本来就不是一个好年景,明年又不知道会怎么样,到时候,别因为如此,缝针之术又被禁止,自然心里发愁!”
“哈哈,王爷,夜姑娘的奇思妙想甚多,你不如问问她,知不知道明年的天象?或者有没有提高粮食产量的妙法?”
傅太医这是开玩笑,为了给端翌宽心,哪想,端翌听了,却放在心上了。
夜萤快走到村里时,无意中发现村头有一丛柰枝被沉甸甸的果实压弯了腰。
夜萤一看到那黑乎乎如拇指头大小的柰果,不由心中一阵欢喜:
“哎,肯定是这里的人不懂得吃,要不然怎么可能留到这时候?”
柰果成熟后十分香甜,但是中间有颗翠绿的芯要挤掉,否则吃多了会中毒。
小时候在乡下外婆家,夜萤和村里的小伙伴上山采摘过。但是成年后在城里,就再也没有尝过柰果的甜美滋味了。
夜萤摘了片芭蕉叶,卷起来当个盛器,欢喜地在柰树丛中逡寻了起来。
不一会儿,她便摘了满满一大捧的柰果。
夜萤还边摘边吃,山果清甜醇厚,比什么名贵的车厘子味道好多了。夜萤吃上了瘾,就停不下嘴来。
“姑姑,你,你是不是生病了?”
就在夜萤开心摘野果的时候,突然,她听到夜鸣一阵惊奇的叫声。
夜萤抬眼一看,见夜鸣赶着一头膘肥体重的黄牛,正往村里走去,无意中看到正在采野果的她。
“我生病?怎么可能?”
夜萤摸了摸自已的额头,确定自已没有发热。
“你没病,为什么嘴唇发黑?太吓人了?你得赶紧去看大夫!”
夜鸣这小家伙十分机灵,且又帮了夜萤几次,深得她的欢心,一听夜鸣说她嘴唇发黑,夜萤楞了一下,摸了一把嘴唇,才发现手背上一片黑紫,她登时明白过来,开心地大笑道:
“夜鸣,不是我生病了,这是吃野果染的颜色,我都忘了吃这野果会染到嘴唇。”
说完,夜萤跳到路边,将手里一把刚摘下来的柰果递给夜鸣道:
“你尝尝,味道可好了。”
“不要,这叫牛舍子,我们都不吃的,有人曾经因为肚子饿忍不住吃过,开始时是很香甜,但是不一会儿就会肚子疼,疼得象肠子要绞断一样,从那以后,村里人再也不敢吃这个玩意了。”
“哦,怪不得这么好吃的野果靠近村道还能留到现在,我说呢,怎么就便宜我了呢。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啊,这牛舍子啊,是可以吃,但是呢,你要把这里面绿色的芯挤出来,这绿心的芯里,富含生物毒素,把它挤掉,就安全了,你看我吃了一肚子,到现在也没事。”
夜萤把柰,也就是夜鸣说的牛舍子,塞到他手里。
夜鸣对夜萤还是很信任的,听她这么一说,加上夜萤自已也吃了,夜鸣便学着夜萤,把牛舍子中间绿色的芯挤出来,然后塞进嘴里:
“很甜,很好吃。”
夜鸣尝到甜头,十分高兴,也吃了一大把,然后还学着夜萤的样子,卷了芭蕉叶,把剩下的牛舍子摘了满满一捧道:
“我在山上放牛,这种果子到处都是,可是没人敢吃,姑姑你的方法若是可行的话,我今后在山上放牛,就多了一种吃食,可以少带些饭团上山了。”
夜萤没想到夜鸣打的是这种主意,小小年纪,就懂得替大人分忧了,他还是里正的孙子呢,家里的粮食也得省着用,普通农户家里的粮食有多紧张,就可见一斑了。
第五十九章韩式烤肉
“好吃也不能多吃啊,什么东西吃多了肚子都容易不舒服,你也别光用牛舍子来代替粮食了。”
夜萤心疼地叮嘱夜鸣。
野果吃到肚子里容易发酵,本来肠胃里油水就少,野果也是很“刮”肠油的,一旦突然吃多,可能会引起腹泻、胃肠不适。
别看拉肚子什么的在现代医学面前是手到擒来的小病,在这个时代,没有输液工具和药物,一旦拉肚子严重脱水,很容易就因为脱水和电解质紊乱而丢了性命。
“知道了,姑姑,不过说真的,知道了这个秘密以后,突然为这满山的牛舍子感到可惜了,一时间吃不完,放着熟了又会烂掉,太可惜了。”
夜鸣十分惋惜地道。
“牛舍子的数量有这么多吗?”
夜萤听了大吃一惊。
“当然,我放牛的南山坡上,那里到处都是,过去没人敢吃,都放着自生自灭。”
夜鸣指着他方才来的方向道。
“哟,咱们明天去看看,姑姑我似乎有个好主意,把这些牛舍子利用起来。”
“真的?那太好了,今天不早了,咱们明天一早去吧!”
夜鸣一听夜萤有好主意,登时两眼一亮。
两个人赶着牛一起进村,村里的放牛娃们天快黑都陆续从山上回来了,在村口三三两两地遇到了一起,形成了一支赶着牛的童子军队伍。
各家各户此时也升起了袅袅炊烟,日子虽然都过得紧巴巴的,但是总有三两户人家隔了好久做一顿好吃的,便有熏肉或者蒜苗炒鸡蛋的香味扑鼻而来,馋得这些放牛娃们吸溜着口水。
夜萤和夜鸣约好明天上山的时间,便在村口分开了
“妹妹,今晚上做点肉吃,干了一天活,饿死我了。这一天二十文工钱不好赚啊!”
夜萤正埋头走路,想着开发牛舍子的可能性,冷不防夜斯文的声音在身侧响起,吓了她一跳。
“哥,你怎么一身泥巴啊?象个土人似的,别说我了,就是娘回来也不认得你了。”
夜萤一看哥哥全身都是泥巴,连脸上都糊满了,不由骇笑道。
“哎,妹妹,吴家的瓦工太辛苦了,难怪招不到工,若不是想着小霞妹妹,我早就不去了。”
夜斯文起劲地抱怨着。
“真有那么辛苦啊?明天我去看看,真的很辛苦,就每天给你做肉菜吃,让你加加营养!”
为了脱掉夜斯文的懒骨,夜萤也是煞费苦心。
她充分晓得打一鞭再给点甜头的驭人方式,果然,一听有肉吃,而且可能天天有肉吃,夜斯文的眼睛就亮了,一身的疲惫顿时一扫而光,笑道:
“妹妹,只要有肉吃,哥就有力气把活干好,我看那瓦工,也就是个粗笨活,没啥技巧,等你哥我学会了所有制作的工艺,咱们自已也去弄孔瓦窑烧瓦去。
这门买卖还是做得的,我看吴家每天买瓦的商人都是络绎不绝的。”
夜斯文居然会想通过正途赚钱?
这是好现象。
夜萤知道烧瓦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技术活,尤其是现在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以参照利用,比如温度计什么的,所以对于烧瓦瓦窑的温度,就全凭匠人的直觉和经验判断。
而这点直觉和经验,就是烧瓦师傅的不传之秘,需要几十年之功才能确保一瓦窑万无一失烧制而成。
夜斯文真的想当烧瓦师傅,火候还差得远呢。
但是夜萤不想打击夜斯文的梦想,让他继续做梦去吧,男人至少得有一个奋斗目标不是?
说到做到,夜萤正好也买了五花肉,回到家,便开始折腾她的韩式烤肉。
“妹妹,你要我削这些竹签干嘛?这和吃肉有什么关系吗?”
夜斯文被吃肉的美妙迷住了心窍,竟然忘了问夜萤今天去卖花草赚了多少钱。
“哎,我弄好吃的烤肉给你吃,你把竹签削好以后,在院子里把柴火升起来。”
夜萤吩咐道。
能让夜斯文做的事情,她绝不假手自已。
“好吧,还是不肯揭开谜底,等得我心痒痒的,肚子可是‘咕咕’乱叫了。”
夜斯文削好一把竹签,为了吃到美味的烤肉,只好又去院子里升了堆火。
夜萤把五花肉用菜刀切成一块块婴儿巴掌大的薄片,然后用盐巴、酱油、一点白酒腌上,又剁碎了蒜头,把蒜头洒在腌料里,大约腌了半个小时,夜斯文等不住了,她只好把一小盆的腌肉先拿出来,拖出竹凳坐在火堆前,对夜斯文道:
“学着我把肉串到竹签上。”
夜斯文总算知道削竹签是干嘛的了,原来就是串肉的。
把肉串好后,夜萤便把肉放到火中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摊放着,不时翻面。
不一会儿,五花肉便在火焰的炙烤下,冒出了滋滋的油花。
“太香了,妹妹,原来这就是烤肉啊?还能这么吃的?熟了吧?我先尝尝味道好不好?”
夜斯文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串烤肉,偏过脸从竹签上咬下一块还冒着油花的肉,顾不得烫嘴,三嚼两嚼便吞下了肚。
“好吃吗?”
夜萤笑咪咪地问。
夜斯文的吃相虽然不雅,但是却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也饿了,看到有一串似乎烤得差不多了,她便拿起那串烤肉,自已也吃了起来。
“好吃,太香了,嗯,以后要经常烤肉给我吃啊!”
夜斯文吃得停不下来,一串烤肉很快下肚了。
夜萤也觉得好吃,还是熟悉的味道,尤其是用柴火烤出来的,还带着柴火的清香,味道更不一样了。
“唰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有人经过夜家的院子前,还有吵吵嚷嚷的声音。
“咦,出了什么事了?”
夜斯文又随手拿起一串烤肉,边吃边往外走去看热闹。
乡下闲极无事,也没有什么娱乐生活,但凡大事小情,哪怕鸡斗狗咬,都会有人驻足看热闹。
现在热闹经过自家门前,岂有不看之理?
夜萤听着声音有点古怪,也随后跟上,兄妹俩探头一看,却是老熟人了,张嫂子和她家那口子吴树仁,还有一帮他们同族的村人,一伙人吵吵嚷嚷地往村外小跑而去。
“怎么了?哥。”
夜萤比夜斯文晚出来一会儿,所以没听到他们在嚷什么,但是事情很急的样子,便随口问道。
“呃,听他们片言只语地,好象是吴彩凤不见了。”
夜斯文道。
第六十章夜秋明现身
“啊?彩凤不见了?”
夜萤心里打了个格登。
她下午还在三清镇看到彩凤,彩凤不是随悦来酒楼的掌柜的走了吗?
夜萤心里一阵犹豫,要不要把彩凤的事告诉吴家的人。
可是万一彩凤真出了什么事,张嫂子这个人,没事就会生事,有事那还不怪到她身上啊?
而且看这架式,明显是出事了。
一想到悦来酒楼掌柜的那鬼鬼祟祟的样子,夜萤便断定,彩凤若是有事,肯定是出在那掌柜身上。
夜萤又不是圣母,见张嫂子一家已经走远,便没有再追上去。
身为有阅历的人,夜萤晓得做圣母不一定会有好结果,再说,吴彩凤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小女人,看她背后对小五说小话破坏她和王财主的生意、还有半道上抢悦来酒楼掌柜的活计就知道了。
吴彩凤绝对是个厚颜无耻、以自我为中心的女人。
“哎,别管他们了,吴彩凤那个小贱人,差点害得咱们生意黄了,血本无归。”
夜斯文一想起这件事,气就不打一处来。
但是这么一说,他倒记起来了,贼眉鼠眼地对夜萤道:
“我还把这件大事忘了,妹妹啊,咱们那些花草赚了多少银两?”
“十五两银子,扣掉成本十两,还赚五两。”
夜萤如实报告道。但是她依靠自已的智慧赚的风水辛苦钱,就没有告诉夜斯文了。
“啊?一天下来就赚了五两银子?真是桩好生意,只是不知道王财主家是不是还要花草?”
夜斯文一听竟然净赚五两银子,不由地心花怒放,突然觉得原来正经做生意,也能比在赌场上赚钱来得快多了。
“估计短期内不会需要了。”夜萤回道。
“哎,太可惜了,只是一锤子买卖,如果镇上象王财主那样的富户多几家就好了。”
夜斯文一阵感概。
“是啊,镇上象王财主那样的超级富户不多,能象他那样大手笔买花种草的亦是廖廖无几,否则,这还真是一门利润不错的无本生意。”
夜萤也是一阵感概。
一户赚五两银子,那么如果有十户、二十户买他们的花草呢?扳手一算,还真是不敢想像哦。
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三清镇虽然是一个繁华的大镇子,但是象王财主那样日进斗金的富户屈指可数。
“说起来,三清镇上的富户虽然还有几个,但是象王财主出手那么大方的还是不多见。
不过,在府城里的富户,那就是车载斗量了,王财主在三清镇上虽然脚一跺,地板能抖三抖,然而他在府城,充其量也只是排在财富榜的末尾罢了。”
夜斯文此时便摆出一付见过大世面的派头来。
谁让他曾经是赌场的常客呢?
一掷千金的赌场,自然不乏挥金如土的豪客,这其中,就有一些府城来玩新鲜的客商。
“府城离这里远吗?”夜萤问道。
“二百多里地吧,到驿站坐马车要两天,如果乘船的话,一天一夜就能到了。”
夜斯文咬了一口烤得直冒油的烤肉,认真介绍道。
现在夜萤的见识和能力似乎一日千里,这让过去把妹妹看成一张白纸的夜斯文有了一点危机感,毕竟他是当哥的嘛,什么都比妹妹差,怎么可以呢?
如今夜萤有事问他,自是详细介绍,不忘卖弄自已的阅历丰富,似乎不如此,夜萤就不会重视他。
“嗯,哥,什么时候咱们去府城走一趟?”
“哟,妹妹,去府城干嘛?太远了,又花钱,娘肯定不答应。咱们村啊,也只有里正家的女儿要出嫁时去府城置办过嫁妆。”
“不开阔眼界,哪里知道有什么赚钱的门路啊?”夜萤不以为然地道,“井底之蛙,坐井观天的话是赚不到钱的。我不管,娘那里,你去把她哄高兴了,反正我是肯定要去的。”
夜萤知道,田喜娘说到底,摆脱不了现在时代观念的影响,认为养老传宗接代都要靠儿子,对夜斯文百依百顺,所以,要搞定田喜娘,自然要派夜斯文出马了。
“好吧,妹妹,我去说服娘亲,不过,到时候记得要带上我啊?”
其实夜斯文心里也痒痒的,作为柳庄不多“见过世面”的人,他也向往繁华的府城。
“当然,你是我的大保镖嘛!“
夜萤自是不会一个单身女子出门,带上夜斯文,他有眼色,好歹也是个男人,至少能壮胆,便一口应允了。
“妹妹,那五两银子,是不是可以分了?”
夜斯文壮着胆子提出这个请求。
现在的他,对这个能说会道、能赚钱的妹妹,似乎有一种无形的畏惧之感。
“我呸,娘不是说银子我来管吗?放心吧,不会贪墨你的,你尽管记账,我这也记着呢,到时候有多少钱,该给你,肯定会给你的。”
就在兄妹俩商量的时候,突然,一阵爆豆似的声音在院子外面响起:
“斯文,夜萤,你们兄妹俩在干嘛呢?怎么这一阵阵的肉香?”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听声音,夜斯文连忙站起来,殷勤地招呼道:
“秋明哥,我们在烤肉呢,你也来吃点吧?”
“啊?烤肉?你们真会享受啊!”
随着声音进来的,是一个大约个子不高的年青人,外表乍一看和夜斯文还有点相像,但是眼神飘忽不定,脸颊更偏瘦长,给人一股不牢靠、奸诈的感觉。
“秋明哥,喏,给你一串。”
夜斯文讨好地递上一串刚烤好的五花肉,那叫秋明的也不客气,接过来,热呼呼地就往嘴里放。
“哟,太香了,多来几串!”
边吃,还边不客气地道。
夜萤想起来,这位不是大伯的大儿子夜秋明吗?说起来,夜斯文会去赌场上学坏,还拜他所赐。
夜秋明终日无所事事,在村里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二流子,惯常在三清镇的赌场里放点高利贷抽头。
夜萤此时甚至怀疑,夜斯文欠下高利贷的事,是不是他做的手脚,夜秋明说到钱,才不会论兄弟情义呢!
此前夜萤走亲、上吊自杀,这些事闹得挺大的,夜秋明消停了一阵,没来找夜斯文,现在估计是看到风头过去了,又来找夜斯文下降头了。
第六十一章女荷官的魅力
咳,夜萤在这里念念叨叨,山居的某人顿时觉得耳朵一阵阵发热,他修长的手指抓了一下耳垂,一时不明所已。
想起对付夜斯文在赌场上套的那一幕,他棱角分明的嘴唇微微上扬,得意于自已计策的得逞。
虽然和端瑞是一个父亲所生,但是端翌的亲生母亲淑贤贵妃,却是宫里出名的贤惠女子,也因此得到皇上不断的恩宠,如细水长流一般,虽然无法专注倾情,但也常年不断。
受各自娘亲面貌的影响,端翌的面相与端瑞相较而言,显得更加淳正踏实。
在儿臂粗的烛火映照下,山居明亮如白昼,夜风袭来,带着些微的淡凉,他英俊如神祇的面庞上涌起一丝思念。
是时候下山相会了。
端翌听了暗卫今天的报告,屡次提到夜萤的名字,他的心中此时象岩浆一般翻滚,恨不得一时三刻见到那个小女人。
而此时的夜家,夜秋明边吃着烤肉,边打探着夜斯文:
“斯文啊,听说你家最近发财了?卖了镇上王财主好多花草,怎么样,明天随哥去镇上去耍耍?”
夜斯文一听夜秋明说的“耍耍”,就知道是约他去赌钱,他看了一眼身边板着脸的夜萤,小心翼翼地道:
“呵呵,哥,明天我要去吴家的瓦窑做工,没空去镇上耍。”
“哟,兜里有两个钱就忘本了?想想这几年哥哥是怎么带你吃香喝辣的?如果不是哥哥,你连三清镇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就一个穷得掉渣的乡下人!”
夜秋明不屑地道,言语里还颇为自已职业赌徒的身份自豪。
夜萤一听这是什么话,自已被卖身时,欠了十两银子,田喜娘和夜斯文求爷爷告奶奶,到处借钱,可是亲友们除了少数人拿出几十个大钱,其它的就装着没事人似的。
尤其是大伯家,干脆全家玩失踪,不见人影,逼得田喜娘最后只好同意让夜萤和吴大牛走亲……
现在可好,一听说夜家赚了点钱,夜秋明就如蚊子吸血一般扑上来了,别提让人心里听了多堵得慌。
“秋明哥,话可不能这么说,如果我哥不知道三清镇长什么样,还不会输那么多银子呢!
八两银子他也能借得下手,过了一夜就翻到十两,秋明哥你没听说这件事吧?”
当初,夜斯文在赌场借的是八两银子,可是高利贷第二天就翻到了十两,还扬言说如果不马上还,隔天还要再加!
高利贷是驴打滚,利滚利,马上还不上,不死也要揭层皮!
所以夜家当时就慌了神,才发生了吴大牛一拿银子来,就同意他和夜萤走亲的事。
夜萤这么说,一来暗讽夜秋明当初可是一点忙也没有帮,二来也敲打一下夜秋明,别再带坏夜斯文了。
“呃,夜萤妹子,借归借,你们不是把银子还上了吗?愁什么愁啊?那不是斯文运气不好吗?如果他麻着胆子再借五两银子,早就把本翻回来了。”
夜明秋哈哈地尴尬一笑,不过他挺会说话的,几句话轻描淡写就把夜萤被迫走亲的事一抹了之,似乎他们家还银子是很轻松的事。
事实上,那可是赔上了夜萤的一条命!
现在他还装什么若无其事,甚至还鼓动夜斯文再去扳本。
夜斯文听了,心里还真地痒痒,道:
“也是,人家说否极泰来,当时我要是胆子再大一些,没准真的翻本了,还能赚许多。”
“对呀,这才是我认识的夜斯文嘛,好男儿就要有一腔热血!在哪里输了,就在哪赢回来。”
夜萤发现了,夜秋明如果在后世做一名销售,肯定是好材料,赚得盆满钵满,几句话就颠倒了黑白,还顺带拐带了意志不太坚定的夜斯文。
可以想像,现在夜斯文心里,去赌场扳本的烈火一定在熊熊燃烧。
夜萤细看,就见夜斯文的眼睛里,有一丝不一样的光芒在闪烁。
夜萤心里有点失望,也不想再说什么。
夜斯文是成年人了,自已也不能每时每刻盯着他,如果他挡不住诱惑,被夜秋明再拐带去赌场,那她就彻底放弃他,走一条属于自已的路。
夜萤也不点醒,继续不紧不慢地烤着肉。
五花肉的肥油滴在火焰里,让火焰一会儿蓝一会儿黄,喷香的烤肉气息传得老远。
端翌老远就闻到了烤肉的香味。
他在山居是吃饱了才过来的,但是闻到这股肉香味,仍然情不自禁地食指大动,心内不由暗忖:咦,这小女人,今天又做什么新鲜吃食了?
上一回简直至极、却美味至极的小葱拌面的美好滋味至今仍在唇齿上,端翌闻到不一样的肉香,不由地又激起了他的食欲。
一踏进院落,却听到夜斯文在说:
“哥,我已经和妹妹发过誓了,一定不再去那种地方了,如果我再赌,就要剁手指头!”
“哈哈,斯文你真好笑,对女人说的话也能当真?赌又怎么了?你上次输得惨只是流年不利,不要输一次就象乌龟一样缩起来。
只有继续赌,把输的本扳回来,那才不叫亏,否则,你之前输的银两岂不都白费了?”
“呃,这个……”
夜斯文一想起输过的真金白银,也是一阵心痛!但是虽然觉得夜秋明的话有道理,却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不对劲在哪,一时半会他也说不出来。
眼看夜斯文就要被自已说动,夜秋明赶紧又趁热打铁,往火上加了把油:
“斯文,兰香坊新来了个荷官,是个娘们,腰那个细,手那个白嫩修长,摇起色子来那个风情万种,你想都想不到!”
“啊?真的?荷官竟然能是娘们?”
夜斯文张大了嘴,口水就差点没滴出来。
被夜秋明一描述,他脑子里顿时涌起了一股香|艳的风情画面:婀娜多姿的荷官,千娇百媚,他怀揣着五两银子的巨款,走进赌场,脸上带着这只是小钱啦的表情,把五两银子扔在赌桌上,那美貌的女荷官对放释放出勾人心魄的微笑……
“萤妹,把五两银子给我,我要和秋明哥去趟镇上!”
夜斯文如百爪挠心,再也坐不住了。
第六十二章赌性不改
夜斯文竟然赌性不改,还说要剁手指头呢,一听女荷官心就痒了。
端翌听得嘴角不由往上一扬,发出了嘲讽的讥笑,他倒是要看看,自家的小女人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
要做他的女人,遇事束手无策、光靠男人可不行!
“什么?斯文,你有五两银子怎么还去瓦窑做工啊?五两银子做本,没准天亮一百两银子都赚到了,啧啧啧,真想不出来,你竟然坐得住!”
夜秋明一听夜斯文手上竟然有五两银子,眼睛立即亮了。
“哥,银子今天王财主也没有马上给我,说要拖几天,就算有,这五两银子可不全是你的,记得咱们可是签了文书的,你只有三成。而且娘说了,银子都归我管,你就甭想了。”
夜萤不客气地道。
“啧啧啧,夜斯文,你啥时候归女人管了?”
夜秋明斜眼看了一眼火光跳跃下唬起脸的夜萤,突然发现堂妹最近似乎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
原本只是一个青涩未开化的小丫头,看了第一眼,不会想看第二眼,但是破瓜之后,竟然变得比兰香坊那个风情万种的女荷官更加风流婉约。
火光映衬下,她肤如凝脂,巴掌大的脸上,虽然带着一股怒意,却又衬得她说不出的魅惑诱人。
若是把夜萤卖到镇上的人牙子那里,发落到扬州那样的地方,岂不是能大赚一笔?
夜秋明心中漏跳了一拍,口气也没有那般凌厉了。
“妹妹,虽然签了文书,但是银子好歹也有我的三成吧?你给我二两银子就成,明天早上你哥回家,就是有百两银子身家的人了。”
夜斯文简直是迫不及待,上前揪着夜萤的胳膊,硬要从她怀里摸索。
夜萤气坏了,她又不是原主那般懦弱胆小的女子,当下一个反擒拿术,卸掉夜斯文的抓力,反手把夜斯文的手拧到背后,脚下也没闲着,一脚踢在夜斯文后脚跟下三分一处,这个地方是人腿的最脆弱之处,就算是一个彪性大汉,被踢到这里,也会应声倒地。
夜斯文被夜萤一下子摞翻在地上,脸朝下,吃了个狗啃泥,不由地“唉唉”叫痛。
夜秋明一看夜萤竟然动上手,不由地也傻了眼,暗忖道:这娘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辣了?
莫非死过一次的人,就变得不一样了?
他不由地打了个冷战,看夜萤的眼神更不一样了。
“妹妹,你竟然打我?我揍死你!”
夜斯文在夜秋明面前吃了个狗啃泥,顿时觉得自已的男人尊严受到了侵犯,一下也来不及想妹妹怎么会有这种身手,翻身起来,顺手拿了根粗柴,就要劈夜萤。
夜萤后面就是柴火堆,无路可退,若被劈中,不死也得伤筋动骨。
夜萤眼中掠过一抹惊慌之意,最近夜斯文比较温顺,她都忘了,在没有走亲之前,夜斯文也是那种蛮横起来就不讲理的主。
“住手!你敢打她试试?”
一个粗嘎的声音响起,及时夺下了夜斯文手中的粗柴。
一股凛凛的杀气无形中杀来,夜斯文抬眼一看,竟然是妹夫吴大牛,他被吴大牛这一拦,激愤的脑子也清醒下来,松开粗柴,气哼哼地道:
“人是你的,你护着她可以,可是银子是我的,她赖我银子不肯给,你说怎么办?”
夜萤气急,她劝他好,还是欠他了?
夜萤正想说什么,吴大牛却低低喝了一声:
“好,多少银子,我给你!”
“哟,妹夫,没想到你这么痛快?那把银两拿来,我就既往不咎!”
夜斯文这么说,好象是夜萤做错了事似的,如果端翌不是正好从头听到尾,哪里会想到夜萤受了天大的委屈?
端翌冷哼一声,从怀里摸了一块碎银,扔给夜斯文。
夜斯文看到雪亮的银子,哪里还会管银子沾上了泥灰,从地上捡起一看,这银子足有一两多,便用衣角搓了搓泥灰,放进怀里,乐孜孜地道:
“没想到妹夫还是个有钱人,以前都没发现啊?哈哈,秋明哥,咱们走!”
夜斯文的魂魄都被那传说中的女荷官勾走了,哪里还顾得上细想为什么吴大牛突然气势变得和以前有所不一样。
夜斯文和夜秋明连夜往三清镇上耍去了,夜萤看得一阵心凉,尤其是夜斯文方才要拿粗柴劈她,简直是不顾她的死活,她心内不由一阵抑郁:白瞎了之前对他那么好,又做好吃的,又给他出追吴小霞的主意。
夜萤不由恨恨地道:“真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
端翌嘴角微微上扬,心内暗道:即是知道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你就好好帮我生个儿子,何惧他?
夜萤气呼呼地在火堆边坐下来,端翌老实不客气地坐在了她身边。
“给!”
端翌才坐下来,突然,夜萤递了一串肉串给他,是才刚刚烤好的,焦黄喷香。
夜萤主动给他东西吃,端翌不由一阵受宠若惊,接过肉串,明白他方才闻的肉香就是从这来的,不由地食指大动,塞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好吃!”
端翌赞道。
“你们男人就只懂得吃!”
夜萤却没有因为被夸而感到高兴,冷哼了一声。
端翌无语,他这是躺着也中枪吗?
“不吃没力气干活啊?”
端翌甩出一句话。
重点发音在“干”字上。
夜萤听懂他的暗示,不由一阵羞恼:“流氓!”
“什么?”端翌听不懂。
“无赖!”
夜萤想到现在还没有流氓这个词,难怪吴大牛听不懂骂他的话,于是又换了个说法。
“我辛勤劳作,整天早出晚归,哪里无赖了?无赖是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还赌钱借高利贷的人。”
端翌不服气地顶了一句。
轮到夜萤无语了。
“你知道他是无赖,你还把银子给他?给他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夜萤气不过。
“不给他,他能剁了你!”
端翌道。想起夜斯文方才那狠劲,若不是他及时出现,夜萤就危矣,心内不由带了一股火气,暗暗打定主意,要让夜斯文好看。
“他都能把我卖了,剁了也不新鲜!”
夜萤不由地一阵心灰意冷。
听到夜萤的话,“吴大牛”尴尬地摸了下鼻子。
哎,买她的人不正是他吗?感谢大家一路相随
第六十三章鬼鬼祟祟的吴家
“好啦,他是你哥,如果一心迷在赌字上,你又能奈他何?”
端翌想劝夜萤宽心,但发现自已说出来的话却适得其反。
“赌是无底洞,我们家一贫如洗,他再这么赌下去,早晚连命也会没了。”
夜萤难过地道。
夜斯文赌瘾再发,等于她这几天所做的劝他向好的努力都白费了,连带着,还会影响到她在这里的愉快生活,怎么能不叫她郁闷呢?
“看一段时间吧,如果他真的不收手,那我就娶你好不好?你进了我家的门,就和夜家没有关系了。”
“吴大牛”突然慨然道。
在柳村走亲,女子生育后便可顺理成章正式嫁入男方家,如果象赵大娘那样没有生下一男半女的,就有可能面临孤老一生的结局。但是,如果男方愿意接纳女方,只要是男方主动提出来,女方也可以直接嫁入男方家。
所以吴大牛主动提出要娶夜萤,让她不由心下一暖。
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这么木讷的人,还会为她考虑。
可是,夜萤不爱吴大牛啊,她心心念念想着是和他和离。
“大牛哥,娶我的事还是再拖拖吧,如果没有生孩子就嫁到你们家,恐怕村里会有流言蜚语。”
夜萤做出一付为吴大牛考虑样子道。
“吴大牛”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道:
“也好。不过,只要你觉得在夜家有什么难受的,便及早对我说,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我吴大牛别的没有,一身蛮力还是有的。”
说完,还示威似地举起胳膊,展示了一下他的肱二头肌。
夜萤不由“扑吃”一声笑了,道:
“放牛还练出了好身手。”
“当然,放牛也不简单啊,那些牛在山上乱跑,只听头牛的话,如果不制服头牛,牛群就乱了,我经常和头牛角力,现在它服服贴贴,可听我的了。”
“吴大牛”认认真真地道。
“术有专攻,不论做哪一行,都是一门学问。”
夜萤听着吴大牛说起他的“工作”,突然觉得原来他也是一个有敬业精神的男人,不由地心里对他的反感稍减。
“呵呵,不好好放牛,哪有饭吃!”
吴大牛憨憨地笑了。
夜萤微微一笑,又递给他一串刚烤好的肉串道:
“你给夜斯文的一两银子,我回头还你。”
一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吴大牛提亲已经花了十两,前前后后再加上其它零散开支,哪怕他再死抠牙缝攒下一些钱,也该花光了吧?
“不用了,你我是一家人,我的就是你的,何必这么客气。”
借着吴大牛的嘴说出这些话来,端翌心内一阵畅快。
夜萤听了,心里微微地不自在,忽然觉得自已算计一个这么一门心思对自已好的人,有些不厚道。
夜萤不再说话,人家都这么说了,她再推辞就显得特别没意思,反正找机会还给吴大牛吧,老实人不应该吃亏。
咦,奇怪,吴大牛最近再看,好象没有那么猥琐了?
尤其是坐在他身边,他身上竟然有一股草木清香味,并没有农人身上经常有的汗臭味……
呃,是不是她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和吴大牛处久了,竟然习惯了和他相处?
夜萤打了个寒战。
“怎么?你冷了吗?早点回屋歇息吧?”
吴大牛发现夜萤身体抖了一下,居然懂得体贴地道。
“呃,还早呢,这不还有好几串肉没烤?”
夜萤顾左右而言它。
一进屋,是不是就要做那件羞羞的事?
可是她心里一点也不想啊!
“我来烤吧?你回屋拿件厚的衣服披上。”
吴大牛身上也只穿了件褂子,脱了就光着上身了,不能脱给夜萤,便对她建议道。
夜萤眼珠一转,想起紫茄花,这倒是个好机会,便点点头道:
“好,我去拿件衣服。”
夜萤进到自已屋内,找出木柜里藏的紫茄花,抓了一把塞进嘴里,吃下这些药沫,心里安心了许多,这才随便找了件衣裳,披在身上出去。
夜萤才出得门来,便听到“唰唰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忽然又在院门前响起。
夜萤前是村里人出入村道的必经之路,夜萤听声音似乎夹杂着张嫂子的哭泣声,她不由地心里一跳,难道彩凤出事了?
“去看看!”
夜萤对吴大牛道,便蹑手蹑脚走到院子前,借着柴火垛的掩护,往外偷偷看去。
“我这是做的什么孽啊?好好的一个女儿,竟然被不明身份的男人破了身,以后彩凤怎么做人啊?呜呜呜!”
黯淡的月光下,张嫂子一边哭,一边追着一副担架。
“娘,你小声点,再哭得那么大声,整村的人都要被你吵醒了。失贞虽然是大事,但是村里还有好多老光棍呢,怎么都能把彩凤嫁出去,你就别再大声嚷嚷了,不知道家丑不能外扬吗?”
说话的是彩凤的哥哥吴凤奎,他和一帮族里的年轻人抬着个担架,架子上躺着一名女子,见张嫂子哭个不停,便低低喝骂道。
“小声点,大家都小声点,别闹出动静了。”
吴氏的族人互相低低吩咐着彼此。
“唰唰”,一阵脚步声渐行渐远……
担架抬近夜家的小院时,夜萤清楚地看到,躺在担架上面色苍白的女子便是吴彩凤。
她一动不动躺在担架上,面如死灰。
天,吴彩凤和悦来酒楼的掌柜走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她变成了这付样子?听张嫂子说话的意思,吴彩凤被人玷污了?
夜萤心内暗惊,却也暗自庆幸,还好自已当时直觉不对,不然,现在躺在担架上的就是自已吧?
失贞对女子来说是天塌下来一样的大事,吴家既然不爱别人知道,夜萤也就躲在柴垛后面,默不出声。
待吴氏族人走远后,夜萤才出了一口气,这时,她耳后一股热呼呼的气流飘过:
“发生了什么事?”
夜萤全神凝注在吴彩凤身上,早就忘了吴大牛,被他突然一阵偷袭,不由吓了一跳:
“吓死我了,你怎么不声不响藏在我身后。”
“我一直跟着你啊?她怎么了?没看清楚是谁。”
端翌不认得那担架上的女子,但一想如果说不出名字,似乎不符合吴大牛的身份,于是含糊地用“她”来代替。
“好象出事了,是彩凤,哎,算了,别人家的事,少管。”
夜萤晓得肯定发生了不太好的事情,但吴嫂子这个人不好相与,她才懒得去管她家发生了什么。
而且吴家这么鬼鬼祟祟的,她刚才若不是藏了行踪,被吴家人看到的话,吴彩凤的事若是被村人闲话,张嫂子肯定算到她头上。感谢大家支持,作者君看到你们了……每一个评论都是莫大的鼓励。如果愿意,留下你的心声吧!
第六十四章自食其果
“嗯,好吧,不理会人家的事,那一家子看面相就不是什么好人。”
吴大牛在夜萤身后道,嘴里的热汽依旧是扑到她的耳上,热呼呼,麻痒痒的。
夜萤突然发现,原来自已的耳朵那么“脆弱”,一下子就要被吴大牛这几口气吹得“攻陷”了。
她不适应地甩了甩头,起身离开柴火堆,却觉得腹下“腾”地升起一股温热的气流,让她全身酥麻。
夜萤还来不及厘清这是什么感觉,就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拖入到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里。
夜萤抬头一看,不是“吴大牛”还有谁?
“你,放开我。”
夜萤有点生气了,不管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她依然拒绝吴大牛的亲密接触,尤其是在她如此清醒的情况下。
可是等等,她真的是清醒的吗?
为什么她觉得身体有一种腾云驾雾、飘飘欲仙的感觉?
而且,被吴大牛抱在怀里,真的好舒服,她忍不住想去蹭蹭眼前这个给她温暖的身体。
端翌看到夜萤如此主动,把身体凑上前来,不由地嘴角一勾,发出一个邪魅的笑容,把夜萤火热的身体紧紧搂在怀里。
夜萤低低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象小猫一般,软软的,嗲嗲的,却正好骚到了端翌的痒处。
没想到傅太医的药这么有效,夜萤自食其果了。
端翌暗笑,晓得夜萤吃了草药,着了道,他打横抱起夜萤,就往她房里大步走去。
她娇小的身躯十分火热,被端翌打横抱住,便如灵蛇一般,紧紧地贴住了他。
夜萤已经完全迷失了,她只觉得身上一阵阵发烫,只有更加狂暴的力量,才能让她平静舒服下来。
端翌这一夜,简直是流连忘返。
夜萤一次又一次地索取,端翌无不满足,麦色的肌肤和夜萤的雪白,在黑暗的室内,交织成一道紧紧捆缚的绳索……
“哎,好疼!”
夜萤才一动弹,就觉得全身酸痛不已。
她睁开眼,一缕阳光照进她眼里,天又大亮了。
昨天晚上发生了些什么?
那些喘息、索取、坚硬的、柔软的……种种,一瞬间涌进了夜萤的脑海里。
“天,太坏了!”
夜萤觉得自已几乎是昏迷了一般,或者是不是中了邪了,竟然会主动缠着“吴大牛”,甚至还说出:我要,再来这样的话。
真是羞死人了!
夜萤又羞又恼地准备起身,一掀被子楞了,自已身上未着寸缕没错,但是到处都是干干净净的,除了那些青紫痕迹,没有任何不堪和狼狈。
万万没有想到,吴大牛竟然会如此体贴入微,连身子都帮她擦洗好了。
夜萤叹了口气,不知道自已怎么又着了吴大牛的道了。她默默穿上衣服,梳妆打扮后。
随着身躯的活动延展,那酸痛难忍的滋味也慢慢消失了,反而有一股惬意和舒畅的滋味涌上心头。
夜萤没有照镜子,并不晓得自已的脸上,如雨后的桃花一般,娇艳迷人极了。
夜萤走出房门,见隔壁夜斯文的房门依然半虚掩着,她推门一看,床榻上没有人,被褥也是如昨天晚上一样,没有人动过的痕迹。
看来,夜斯文一整个晚上都泡在赌场里了。
夜萤心下一凉,所幸腰间的银票还在,若是没有吴大牛出手,怕是昨晚上迟早会被夜斯文搜出来吧?
看着昨天晚上夜斯文急红了眼的狠劲,夜萤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她会被“卖”给吴大牛。
“姑姑,你吃了吗?咱们去山上采牛舍子吧?”
夜鸣赶着牛,在院子外叫夜萤。
“好,你稍等,我带点东西。”
夜鸣一喊,夜萤来不及伤春悲秋,赶紧洗了把脸,挎上采猪草用的大竹篮,汇入村里放牛的孩童队伍里。
“姑姑,你看,那是姑丈!最近他都早早出去放牛,很晚回村。”
夜鸣指了一下远处的一个背影,夜萤一看,不是吴大牛是谁的?
哎,吴大牛白天和夜里的气势怎么差那么多呢?
现在远远看去,佝偻着身体的吴大牛,完全就象一个未老先衰的老头子。
想起昨晚上闹的动静,夜萤才不想和他在一座山头放牛呢,便问夜鸣道:
“咱们和吴大哥放牛的地方是在一起吗?”
“不是,吴大牛在另一座山上,你要去吗?要去的话,我把牛赶那去也行。”
夜鸣笑嘻嘻地道。
当然,他心里也觉得挺可惜的,为什么夜萤会和吴大牛走亲?吴大牛又老又猥琐,一点也配不上漂亮的姑姑。
不过,这是大人的事,他小孩子家家的,也插不上话,姑姑和吴大牛走亲已成事实,如果他再说什么,只怕会惹姑姑伤心吧?
夜鸣人小鬼大,听语气也知道夜萤是不愿意和吴大牛在一起的,于是便故意这么说。
“不用了,夜鸣,他放他的,我们放我们的,今天主要不是要去采牛舍子吗?你看,咱们能采足一篮不?”
夜萤故作高兴地道。
“当然可以,那里的牛舍子可多了。走吧!”
夜鸣一甩牛鞭,一群牛都在前面乖乖地走上了和吴大牛相反的另一条岔道。
走了一个多时辰,才来到了夜鸣说的那片放牛的山上。
“姑姑,喏,那个小山包上有好大一片牛舍子树,我把牛放在这,咱们一起去采吧!”
夜鸣说完,就让牛随意在这片山上吃草,带着夜萤熟门熟路地来到那个小山包上,果然,映入眼帘的灌木丛密密麻麻长满了成熟的牛舍子,乌油油地看着让夜萤一阵欣喜。
“夜鸣,你早上吃饭没有?我带了四个肉包子,咱们先吃饱了,再干活吧!”
夜萤从竹篮里掏出油纸包的四个肉包,然后递了两个给夜鸣。这是她昨天去三清镇上买的。
夜斯文回家就嚷着要吃肉,所以也没有拿出来给夜斯文吃。
现在一想,幸好没有给夜斯文吃,不然还不如喂狗了。
“哇,跟着姑姑,天天都有好吃的。”
夜鸣眼睛一亮,看到肉包子顿时就精神了。
“吃吧你,就别嘴巴那么甜了。”
夜萤笑嘻嘻地道,夜鸣从牛背上拿下竹包,里面盛着一竹筒的粗茶水,还有一个野菜和米饭团子,他把茶水递给夜萤道:
“姑姑别干吞啊,还是喝点茶水吧!”有了读者的支持,作者才能走得更远,感谢大家!
第六十五章巡视领地
“嗯,这什么茶水?好香啊!”
夜萤闻了一下竹筒里的味道,感觉和后世自已喝的炒制的乌龙茶味道差不多。
“我爷爷自家炒制的茶呗,姑姑你喝得惯不?”
夜鸣见夜萤露出欣赏的样子,不由地高兴起来。
“喝得惯,太好喝了。”
夜萤拿起竹筒,喝了一大口,嗯,没错,熟悉的感觉熟悉的味道,真的是后世乌龙茶的味道。
当然,这种味道还比较原始和淳朴,没有匠心融入的香味和入口回苦等各种滋味,但也比她最近连着喝的大夏国贵族茶好太多了。
“你喜欢喝,都送给你喝吧。”
夜鸣乐呵呵地道。
“你还要在山上放一天牛呢,你喝什么?”
夜萤推辞道。
“放心吧,我喝山泉水。这丛牛舍子后边的山上有一眼泉水,可甜了,我平时茶喝完了,都是去打山泉水喝的。”
一听还有山泉可以续杯,夜萤就放心了,就着熟悉的乌龙茶,吃了两个大肉包,混了个肚儿圆。夜萤方有力气问道:
“夜鸣,老叔公炒的茶是从哪采的?那样的茶树是种的还是野生的?多吗?”
“茶树是野生的,我爷爷在这片山上采的,一会采完牛舍子,我带你去看看。”
见夜萤对什么都感兴趣,夜鸣也十分怡然自得,象主人一般介绍自已的“领地”。
“好吧,咱们采牛舍子吧,先摘完整的,不必挤芯。”
夜萤道。
“姑姑,采那么多你打算干嘛?”
“呵呵,我打算把它酿成果酒去卖。”
夜萤道出了自已的计划。
“哟,我只知道粮食能酿酒,没想到牛舍子也能酿酒啊?”
夜鸣十分稀罕地道。
“牛舍子果大肉甜,酿成果酒味道一定不错,夜鸣,你以后每天在山上帮我采牛舍子,晚上回村里时交给我,卖了果酒,钱咱们一人一半地分,如何?”
夜萤提议道。
“好啊,这个主意我喜欢。”夜鸣点点头,一脸崇拜地看着夜萤,“姑姑,你好聪明,竟然能想出这种主意。”
夜萤微微笑道,两手不停地采着牛舍子,把摘好的牛舍子放到竹篮里,不一会儿,就把竹篮底铺了一层。
两个边摘,还不时受到野果甜美的诱惑,不时往嘴里填着牛舍子,吃得津津有味。
“怎么样?吃了牛舍子,昨晚上回家没闹肚子吧?”
夜萤笑着问夜鸣。
“没有,肚子可舒服了。以后在山上肚子要是饿了,就多了水果吃。”
夜鸣动手很麻利,把牛舍子不停地摘到竹篮里。
“够了,夜鸣,咱们去山上看看你说的茶树。”
夜鸣“嗯”了一声,点点头,看着牛舍子已经装满了竹篮,便折了几片宽大的树叶放在牛舍子上面,道:
“这样牛舍子才不会被晒干。”
“嗯,聪明的小家伙。”
夜萤高兴地点点头,摸了一下他的脑袋。
“姑姑,我不小啦,我12岁了,再过几年,可以娶媳妇了。”
夜鸣不满地道。
呃!
再过几年你也没二十啊?娶媳妇?您老想太多了吧?
夜萤一阵忍俊不禁,但还是装着尊重的样子,点点头道:
“也是,该攒老婆本了。”
“姑姑,你说咱们酿牛舍子酒,能卖得出去吗?”
一听夜萤说攒老婆本,夜鸣果然上心了。
见他这样,夜萤一阵啼笑皆非,不过,为了鼓励他的积极性,她还是点点头道:
“放心吧,能卖个好价钱,牛舍子酒啊,对女子乃大补之物,女人做月子时喝牛舍子酒,有各种滋补调理作用。镇上的富户们,一定会乐意买的。”
说话间,两个人不知不觉又翻过一道山梁,夜鸣指着眼前一大片植物道:
“姑姑,这就是野生的茶树,我家但凡没有茶叶喝了,爷爷就来这里采一些回去自已炒了喝。”
“哦,数量还不少啊!”
夜萤看了一下,就明白了,这些野生茶树也不知道什么年代就生长在这里的,枝干虬劲,有些底部的根茎暴露出地面,显得粗壮结实,上面爬满了青苔,搞不好上百年都有了。
由于无人打理,或许再加上这里水土、气候适合,这些茶树在结过茶籽后,茶籽掉落,便自然生长出幼小的茶苗来,不知不觉,便繁衍了这一大片野生的茶树林。
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推论,是因为夜萤看到,在茶树间还有一些小茶苗正葱茏嫩绿地生长着。
这个年代的人还没有什么无公害的概念,要是放在后世,这样的野生茶树制出的茶叶,一斤少说也得卖到上千元。
夜萤用一根粗树枝挖开茶树下的泥土来看,泥土是微黄的,果然是适合茶树生长的酸性的黄壤土,哪怪这片茶园如此繁茂了。
她又走远了一些,四角各挑了一块地挖开草皮一看,果然都是黄壤土。
“太好了,这里适合开发成茶园。”
夜萤看着眼前这片山头,似乎看到茶园成片在这里绵延的场景。
“茶园?什么意思?”
夜鸣又听不懂了。
“就是把这些茶树进行大量种植,然后炒出更多好喝的茶。”
夜萤抿嘴一笑,解释道。
“哦,我懂了,就象菜园一样,里面种满了菜。”
夜鸣用自已的阅历笨拙又生动形像地解释道。
“没错,就是这样,呵呵,你真聪明。”夜萤挺开心的,和这小家伙说话一点也不累,他脑子又好用。“好了,我要回去了,先去试做果子酒,你好好在山上放羊吧!”
夜鸣点点头,依依不舍地看着提着竹篮的夜萤离开。
回到家里,夜萤便着手忙开了,她先去公用井担了水,把采来的牛舍子清洗一番,去掉沾着的碎叶片,枝枝蔓蔓,然后放入木桶里轻揉洗净。
再找来一个田喜娘之前腌咸菜的大瓮,反复冲洗干净,把它放到大阳下面晾干。
然后再把牛舍子里面绿色的芯一一挤出来,把捏碎的牛舍子放入大瓮里,再用一棍干净的圆头棍子,将放在瓮里的牛舍子一一捣碎捣均匀了。
最后,放了一大包她在镇上买的绵白糖。
再在瓮口坐上一个包着一袋沙的大布袋,把瓮口牢牢封住,便大功告成了。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来发酵我们的夜姑娘,慢慢适应了古代的生活,开始往致富路上奔了……
第六十六章输光了
夜萤做完这一切,因为一直要趴着,等忙完了,顿时觉得腰都快要累断了。
看看时辰也不早了,猪啊鸡啊什么的都闹腾开了,夜萤才记起早上出门没喂这些畜牲,夜斯文不在,本是他做的事,也撂给了夜萤。
她一阵手忙脚乱,总算把这些事都搞定了,正打算坐下来歇歇,突然,院落外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接着,是院子的篱笆门被“吱呀”一声推开的声音。
“谁?”夜萤迎出一看,不由吃了一惊,“姓夜的,你怎么了?”
来的不是夜斯文是谁?
鉴于夜斯文昨晚上那想劈死她的狠劲,夜萤根本懒得叫他哥哥了。
但是和昨天晚上兴致勃勃、迫不及待要去看女荷官的他相比,精神状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此时的夜斯文面如土色,脸上一片灰败,精神萎靡不振,最触目的是,他的左手还抱着一个依然渗着血的布包,好象受伤了。
“妹妹,好妹妹,哥对不起你啊!”
夜斯文一看到夜萤,顿时眼里涌上一股内疚,接着,“扑通”一声跪倒在夜萤的面前。
夜萤一看这阵势,不由地慌了神:
“姓夜的,你到底怎么了?这是唱的哪出戏?你怎么对不起我了?”
夜斯文这句“对不起”让夜萤顿时引发了很多联想,是不是夜斯文赌大了,把自已押出去了?否则,怎么会突然良心发现一样,说出这样的话来?
“妹妹,我在兰香坊输了二十两银子……”
夜斯文昨天一晚上,简直经历了从西方极乐世界到十八层地狱的整个过程。
没错,女荷官很漂亮,妩媚多情,给赌徒们带来了绝对新鲜的刺激。但是,对赌徒来说,最刺激的莫过于赌桌上揭开色盅的那一刻。
夜斯文用那一两银子做本,开始时手气邪门地好,一下子连赢了五把,把银子翻到了十两。
这个时候,如果他能及时收手,带着银两走人,还能大赚一笔。
可惜,赌徒的心都是贪得无厌的,夜斯文在大家的撺啜下,顿时觉得十两银子变成一百两、一千两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
理所当然,他的十两银子都押了下去,结局不出所有赌徒的下场,一下子就输光了。
方才还是拥有十两银子的大款,一下子就变得一无所有,这种极大的心理落差,让夜斯文着急上火,抓耳挠腮。
“再借我五两银子,我扳本了就还给你们!”
一看到赌场里放高利贷的,夜斯文立即主动趋上前去,主动要求借钱。
“哈哈,你妹子已经‘卖’出去了,这一次你要是输了,还有什么可以抵押的?”
放高利贷的也不是随便就放的。
“镇上王财主刚买了我家的绿植,我妹妹刚赚了一大笔钱,我的银子都放在她那里,放心,五两银子肯定会还得起。”
夜斯文拍着胸脯保证。
“哟,发财了呀?口说无凭,你来签个字画个押。”
一听夜斯文有钱,放高利贷的自然应允,扔了一些借款的合同给他。
夜斯文拿到五两银子,迫不及待地又冲到了赌桌上。
其间自有起伏,但是夜斯文最终又输掉了借来的银两,冲动之下,他又多借了五两银子,自然还是输光了。
“什么?输了十两银子?你打算怎么还?”
夜萤听得一阵心凉,她现在身上才二十五两银子,还是好不容易、处心积虑赚来的。
这可好,夜斯文一晚上就输掉了十两银子。
“妹妹,你不是赚了钱吗?先给我还债,还上俩,我一定不会再去赌了。”
夜斯文声泪俱下。
“哈哈,你之前不是说过不赌了吗?我哪有这么多银两?不是告诉你总共才赚了五两银子,就算全部给你,也不够还啊?”
夜萤气坏了。
“妹妹,我已经付出代价了,你看,我的手指头都被剁了,我再也不敢去赌了。我发誓一定好好做人。”
夜斯文痛哭流涕,一方面是想博得夜萤的同情,另一方面,也是真的害怕了。
“什么?你的手指头被剁了?”
夜萤听了,一阵心惊胆寒。
“是啊,妹妹,我说过再赌就剁了手指头,这是我自食恶果,我真的不会再去赌了,再赌我的手指头就被剁没了。”
夜斯文想起赌场里的那些杀神恶煞的打手,见他一时三刻拿不出银两来,竟然把他拖到柴火间里,用菜刀剁了他一节小指。
那种痛,真的是痛彻心扉,他吓得尿了一身。
“你,哎,真是恨铁不成钢,你被剁了小指,也是活该!”
夜萤摇了摇头,这才明白夜斯文手上的血是怎么回事。
“妹妹,你先把十两银子给我,那些大哥们不拿到钱是不会走的!”
夜斯文颤抖着手指,往后指了指。
夜萤这才看到,原来院子外,离家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有三个抱着手往这边贼头贼脑看的大汉。
怪不得夜斯文会跪下来,现在不拿到钱,他肯定又要被人胖揍一顿。
“哥,我只有五两银子,昨天赚的,全部给你,剩下五两,你自已想办法吧!”
换成以前的夜萤,现在肯定把十两银子拿出来了,但是现在的夜萤,才不会如此轻易被渣男打动,她冷哼一声,转身进屋,装着摸索了一阵,才从屋里走出来,把五两银票扔给夜斯文。
夜斯文昨天也听夜萤说是赚了五两银子,不晓得王财主还别外酬谢了夜萤二十两,否则,他就算磕破了头,也要求夜萤把十两银子还上。
夜斯文捡起地上的五两银票,赶紧起身,转身去找那三名大汉。
“大哥,就再宽限三五日吧?求求你们了!”
夜斯文打躬作揖,好不容易才把那三个人哄走了。
“好好的人不去做,偏要做狗。”
夜萤冷笑一声,毫不客气地对灰头土脸的夜斯文道。
“妹妹,我的手好痛啊,我一晚上没睡觉,我肚子饿!”
夜斯文也不知道自已要表达什么了,一口气说了出来。
“手痛过几天就好了,没睡觉赶紧睡去,肚子饿去啃馒头!”
夜萤利落地道,脸上没有同情之色。想对一直追文的读者说:下面还会更精彩,请继续关注。
第六十七章厚着脸皮也没用
夜斯文瘪了瘪嘴,但是自已理亏在前,回忆这一夜起伏,他的脑子和浆糊一样,想着从自已手中输掉的白花花的银子,顿时一阵心痛:
“妹妹,你能不能再想法赚五两银子?要不然,他们几个过三天还会来讨钱,到时候,如果还没有银子给他们,恐怕真得卖房揭瓦了。”
夜斯文被夜萤一阵喝斥,却不敢大声,原来他还抱着让夜萤帮他还债的心思。
夜萤简直是气极而乐:
“姓夜的,姑奶奶我是卖身到你家做丫环的吗?你把我卖了一次还不够,还要我生生世世都替你还赌账吗?你是脑子抽了吧?我已经是吴大牛的人了,只要姑奶奶我愿意,随时走人,和你夜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夜萤如此凌厉,真是让夜斯文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这位就是从前被自已卖了数钱,只懂得去上吊的妹妹。
夜斯文想起夜萤曾经告诉他的话,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是了,妹妹是见过鬼差的人,怎么可能还和以前一样呢?肯定不会象以前那么好骗了。
可是如果说不动妹妹的话,那些放高利贷的方才放话了,若是三天后拿不出五两银子,就要打断他一条腿。
没了一个小指已经很悲催了,如果再断了一条腿,吴小霞肯定不会嫁给他了。
夜斯文咬咬牙,厚着脸皮对夜萤道:
“妹妹,你不能不管我啊,我的手指都被剁了,有了这一次,我下一次肯定不会去赌了,你相信我吧?真的不敢了,求求你帮帮我!”
夜萤本来就对这个便宜哥哥没有好感,若不是看在开始几天他还算听话的份上,连理也不会理他。
现在见他故态复萌,自然更是对他厌恶至极,她冷哼道:
“姓夜的,不要再来纠缠我了,我看你还是赶紧去找个郎中,把你的伤口处理下,再这样流血下去,你不怕血流干了死掉?
那五两银子是我全部的身家,你也别再肖想从我身上榨出银子来,那是绝不可能的。
你赌不赌,和我都没有关系了,我是吴家的人了,这房子,你想卖就卖呗!和我一毛关系都没有!”
“妹妹,你怎么能这么狠心?”夜斯文流了一头汗,那是疼和急的,他眼珠子一转,一迭连声地道,“要不,你找妹夫借?我回头还给他,我在吴家的瓦窑做工,每个月有一分银子,我早晚会把钱还完的。”
夜萤也是呵呵了,夜斯文在经历了出卖妹妹的悲剧过后,仍然没有反省,被夜秋明一撺啜就故态复萌,这种人,在夜萤的经历中,可是看多了。
赌徒和吸毒人员一样,上了瘾,除非有强大的意志,一般不可能戒断。
“不要求我了,我还忙着呢!”
夜萤说完,一拉裙角,从夜斯文面前走过,视他为敝履。
夜斯文万万没有想到,夜萤心如铁石,如此坚定,他都哀怜成一条垂尾狗了,夜萤竟然一点也没有同情他。
夜萤晓得,如果轻易地替夜斯文还上赌债,他肯定还是狗改不了吃屎,很容易故态复萌,所以打定主意,让夜斯文吃吃亏,以观后效。
提着竹篮走出夜家,夜萤打定主意去山上采猪草,还没走到村口,就看到一个身形窈窕的女子迎面走过来。
只见她虽然不是绝美惊艳,倒也小家碧玉,浑然天成。
看到夜萤,她面露惊喜道:
“夜萤,你哥今天怎么没有来上工?我爹昨天还夸他勤快能干呢!”
夜萤抬头一看,不由地想苦笑,这女子却是夜斯文心仪的对象吴小霞。
“他呀,刚刚还在家里呢!”
夜萤也不想多说,只留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吴小霞听了,呆呆地看着夜萤的背影,抿了一下嘴唇,还是下定决心,往夜家走去。
“夜大哥,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你的手怎么?还在流血呢!”
“小霞妹子,我,我昨天回来,在路上跌了一跤,结果把手掌挫伤了,今早去镇上大夫一看,他说我没及时去看病,尾指已经肿得气血不通,坏死了,要切除,否则,手臂难保。”
夜斯文眼珠子一转,自然不敢说是被放高利贷的剁的。
如果吴小霞知道真相,肯定不会原谅他。看妹妹的态度就知道了,这些女人啊,都不喜欢男人去赌。
“啊?夜大哥,你竟然被切掉了手指?很疼吧?看你脸色那么差,我回家去拿点老参让你熬汤喝,补补气血。”
“不麻烦你了,小霞妹子。”
夜斯文一阵心虚。
吴小霞却是赶紧扭头回家,不一会儿,再来时,手上拿了一支拇指大的老参,那是她从她爹的私藏那偷来的。
“夜大哥,喝了参汤,会好得快一些。”
吴小霞手脚麻利,看到脸色苍白的夜斯文,心里不由一阵怜惜的疼痛。
女人本来天生就有母性,夜斯文这付模样,让她同情心大生。
夜斯文又惯会做些俯低做小的手段,对吴小霞顿时又是一阵花言巧语,差点就没以身相许了。
吴小霞哪里听过这般火热的语言,见夜斯文如此讨好她,心里一阵暖暖的。坐在厨房的凳子上,手捻着衣角,低头默然不语,面上却是含羞带娇的。
“小霞,你对我太好了,真是比亲生母亲和妹子都要好,我他日要是发了大财,一定会让你丰衣足食,吃穿不愁,做个使奴唤婢的主母。”
夜斯文说完,见小霞脸上一阵羞红,便放胆上前,一把搂住了她的腰肢。
吴小霞心慌悸动,万万没有想到,夜斯文竟然会如此动作,一时没有反应,直到夜斯文把舌头硬放进她的嘴里,她这才发现,失神之下,自已竟然和夜斯文如此亲热了……
“你这死孩子,做出这样的事,让我们老俩口脸丢到沟里去了!你怎么那么傻?人家夜萤懂得不去做,你还送上门去?”
夜萤刚走过张嫂子家门前,就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哭骂声。
听到其中连带着自已的名字,夜萤不禁吃了一惊,停下了脚步。作者君来了,感谢大家对本文的支持和喜爱,正努力码字中……
第六十八章颠倒黑白
“娘,夜萤哪里是不去做了?她是想去做,掌柜的看不上她。她在那死乞白赖地,求掌柜的让她去,我是看到夜萤和人吵吵嚷嚷,才上前一探究竟。
心里想着同村的嘛,有什么事要互相帮衬一下。
谁知道,掌柜的一看到我,就不拉着夜萤了,非要让我去做工。
五百文钱就半天,不过是端个茶倒个水,他说得好听,我被他说动了,觉得一小会就能赚五百文钱贴补家用,便不由自主应允了。
娘,要怪都怪夜萤,如果不是她和掌柜的在那拉拉扯扯,我也不会想着要上前帮她,结果落得自已受害!”
吴彩凤一迭连声地哭诉道,就算夜萤没有看到她本人的面目,也能想像到她声泪俱下的场景。
吴彩凤颠倒黑白的能力真是一流,夜萤气得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来。
明明是吴彩凤一门心思想赚钱,抢了她的“生意”,还反咬一口,说夜萤是被悦来酒楼的掌柜的看不上,她是为了帮助夜萤解围,才着了掌柜的道。
这件事,经她口一说,谁都没有错,就是夜萤错了。
果然,张嫂子一听吴彩凤撺啜,立即拍着大腿大骂道:
“这该死的天杀夜家小贱人,害了我儿一生,我,我现在就去手撕了她!”
“糊涂,娘,你和妹妹都别嚷嚷,妹妹的事,村里人都还不知道,你这一去,逼急了那夜萤把事情说出来,让人猜想就不好了!
我看你们还是先冷静一下,赶紧找个主把彩凤打发出去是正经事!”
这个声音听起来理智冷静多了,正是吴彩凤哥哥的声音。
夜萤虽然和他不太熟,但一个乡下娃子,能有这样的见识,也算是厉害的了。
夜萤见他阻止了家人找她的麻烦,这才按住心头的怒火,否则,她刚才都差点一脚踢门进去了。
凭什么出了事情就把脏水都往她身上泼,这个锅夜萤才不背呢!
“嫁人?嫁谁啊?现在还有谁肯娶彩凤啊?呜呜呜,天杀的夜家小贱人!”
张嫂子本来就对夜家兄妹心怀不满,此时女儿把事情的端由推托到夜萤身上,她虽然在儿子的喝骂下,消停了去找夜萤讨说法的念头,但是却一口一个夜家小贱人,骂个不停。
夜萤听得心头火起,但是一想到自已势单力薄,现在就算冲进去,也讨不了好,就先暂且按下这口恶气。
“你们这段时间消停点,别在村里吵吵嚷嚷的,至于走亲的事,我会赶紧去安排的。”
彩凤哥哥的声音听起来胸有成竹。
屋里的声音渐渐变得安静下来。
彩凤呜呜低泣着,一家人变得窃窃私语起来。
夜萤听不到新的内容,也就做罢,挎着竹篮离开。
她并不知道,就在她离开后,一名青年男子从屋内出来,盯着她远去的背景,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稍顷,这抹神情化为一抹狠戾的狞笑。
夜萤如果回头,就会发现,这名青年男子正是吴彩凤的哥哥。
吴彩凤的哥哥,一年总会外出几次,去做什么,村里没有人知道。
但是每外出回来一次,他总会给家里带来一笔不小的银子,村里人并不知道,如今村里最富裕的并不是夜里正,而是吴彩凤家。
“哟,萤妹,你又上山采猪草啊?太勤快了吧?昨天你做的那种烤肉真好吃,啥时候再请我吃一次?”
夜萤刚离开吴彩凤家不久,迎面便劈头撞见一脸轻松惬意的夜秋明。
一看夜秋明那几乎哼着小调,手舞足蹈“我发财了、我发财了”的表情,夜萤毫不犹豫地便认定,夜秋明是专业坑弟的。
夜斯文绝对是被夜秋明坑了。
夜斯文对赌如此恋恋不舍,夜秋明在其中是个巨大的推手。
夜秋明深谙夜斯文的弱点,就象昨天晚上,几句话撺啜之下,夜斯文便发了狂似地要奔赌场去。
夜斯文如此狼狈地回来,夜秋明却好似春风得意一般,其中没有猫腻谁相信?
“秋明哥,我家哪还吃得起肉啊?我哥昨晚上又赌输了,还欠了一屁股高利贷,你没看到他手指头被剁了吗?秋明哥,你和兰香坊那么熟,你就没帮衬着我哥一点?”
“啊?斯文的手指被剁了?”夜秋明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因为这件事他也不知道,不禁嘀咕了一句,“蔡老三他们也太狠了吧?”
“秋明哥,我哥被倒腾进十两银子,我家现在这样,连锅都揭不开了,还想吃肉?你借我一点银子吧?帮我们渡过难关如何?”
夜萤犀利地道。
夜秋明不禁一阵尴尬。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过去看起来怯懦的小堂妹,竟然已经能和他夹枪夹棒地说话了,还把他呛得无言以对。
“呃,呵呵,萤妹,你秋明哥我也穷着呢,昨天也输了一鼻子,现在哪有钱借你啊?等下回吧,我去扳本了,一定借给你。”
夜秋明摸了摸鼻子,然后尴尬地跑远了。
夜萤恨不得揪着他痛揍一顿,可惜他一个大男人,自已到底拿他没办法。
想起上一回夜斯文欠高利贷的时候,田喜娘求爷爷告奶奶,没有一个亲戚借钱给他们,最后逼不得已才和吴大牛走亲,夜萤心里就一阵瓦凉。
这时候,夜萤才想起,夜家还有好几户不太好对付的亲戚,其中那一对极品爷爷奶奶,这一季正好轮到和二伯家吃住,下一季就要到他们家了。
真是愁死人了!
夜萤却不知道,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消失在村道上,夜秋明心里却暗暗打起了一个鬼主意。
摘完猪草回家,夜萤把猪草放到锅里煮,突然才想起没有看到夜斯文的踪影,她走到夜斯文的厢房,见门虚掩着,推门一看,却见夜斯文舒服地躺在床上,呼呼大睡,露在床外的那只手上,鲜血已经止住了。
见夜斯文还能睡得着,夜萤也是服了他,心真大,有没有想过还欠五两银子怎么还?
算了,这个渣渣,不理他就是了。
夜斯文把猪食煮好,把葫芦瓢舀起,装到木桶里,便提到屋后要喂猪。
一看到主人提着食桶前来,屋后猪圈里那头猪便烦躁不安地跳脱奔跑,力道之大,把猪栏都撞得“碰碰”地响。每天看到大家的留言,顿时就增加了码字的无限动力……感谢大家的喜爱和支持,书旗的读者,可以点本书详情页右上架的星号收藏本书,若是有更新等,书架上也会自动提示,方便,谢谢大家。
第六十九章初次登门
“啰啰,别这么凶,够你吃的。”
夜萤学着田喜娘那么叫唤,猪听到她的声音,稍显安静下来,夜萤把猪食隔着围栏倒时猪槽里,这下猪奔到吃食前,“吧哒吧哒”吃着,才算安静下来。
夜萤凝目细看,发现自家的猪体形十分瘦小,按道理都喂了半年多了,可是看身形不过四十来斤的样子,这样就算喂到过年,也不会超过八十斤。
其实夜萤前世在农家也看到一些村民在自家房前屋后养的猪,吃的食料和现在也差不多,但人家都是两三百斤的大肥猪。
怎么回事呢?
而且那些猪的性情亦没有现在这头猪一般暴烈,至多饿的时候,哼叫声大一些罢了,哪里象这头猪,和野猪一样?
忙完了家里的活,夜萤才想坐下喘口气,夜斯文却懒洋洋地起床了。
看到夜萤,也没有了之前百般讨好的颜色,不过嘴巴依然是带着蜜的,道:
“妹妹,做点好的吃吧?哥哥我流了好多血,疼啊!要多吃肉补补身子。”
“别想挑三拣四的,我做什么你吃什么。”
夜萤没好气地道。
“也啊,妹妹,你放心,我今后真的不去赌了,骗人就剁了……”夜斯文刚想说剁手指头,但是一想上回就是这么发誓的,真的被剁小手指头了,赶紧改口道,“骗人天打五雷轰!”
“轰隆隆”,好象为了揭露夜斯文就是个油嘴滑舌、不信守承诺的小骗子,突然间,天上打了个大响雷。
“哥,你看看,说谎连天都不容你!”
夜萤淡漠地道。
哎,渣男玩的渣把戏,她又不是傻呼呼的小村姑,后世的时候,她采访过多少渣男啊?每一个不把自已说得和白莲花一般?可是事实上他们生活中的行迳让人不齿:
什么让老婆去卖淫,自已坐地收钱;什么把儿子卖了供自已享乐的;什么骗了女人和自已结婚,一起供房贷,然后设计让老婆净身出户的……
夜斯文这套,对她根本没有用。
可是夜萤不晓得,夜斯文这套对她没用,不过对别人可有用了。
夜斯文被雷打得懵璧了下,但是很快就回过神来,这雷又没直接打在他身上,所以说明只是巧合罢了。
大不了,以后雷雨天他坚决不出门就好了。
“妹妹,你放心,我已经找到了还钱的办法,不会再让你为难了,你借我的五两银子,我也早晚肯定会还你。”
夜斯文拿着完好无缺的手,把胸口拍得“碰碰”地响。
“哥,你有想过吗?夜秋明是什么好东西?你还整天和他混在一起?我怀疑,你老是输钱,是不是被夜秋明下了套!”
夜萤气哼哼地说完,就进厨房做饭了。
升火什么的,现在她已经很熟练了,灶膛里的火升腾起来后,夜萤便把剩下的五花肉隔水炖上。
待七八成熟时,把炖的肉取出来,放凉了,切成一片片薄如蝉翼的肉片,然后把从菜园里摘来的蒜洗干净、切好,下锅炒起,加了各种佐料后,一盘香喷喷的回锅肉便炒好了。
菜园里的空心菜也不少,夜萤摘好菜,炒了一盘绿油油的空心菜,此时米饭也在小灶上炖熟了。
夜萤不用招呼,夜斯文闻到饭菜香,已经夺门而入了,看到桌上有荤有素,他不由得两眼一亮:
“妹妹,好手艺啊!隔着老远就闻到香味了!”
“嚓嚓”,院外有人开了篱笆门进来的声音,夜萤和夜斯文探头向外一看,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院子里,那人肩膀上还驮着什么。
进得院落后,那个“啪哒”一下把肩膀上驮着的东西扔到了地上,没了那东西的阻拦,夜萤才看清楚了对方的面貌:
“端大哥!你怎么来了?”
原来,来者正是端翌。
话说,端翌自从听说端瑞也来到三清镇,便有些坐不住,平白地突然替夜萤担心起来。
可是大白天他化装成吴大牛又难免露出破绽,便索性以原来本尊的面目出现。
夜萤赶紧迎出门来,她对端翌还是颇有好感的,至少人家颜值可是巅峰啊!
何况,他身为一个镖局的总把头,说话风趣幽默,身手又好,人也大方,哪个妹子不喜欢呢?
这时,夜萤也看清了,端翌扔到地上的,竟然是一头被射杀的野山羊,至少有一百来斤,是个大家伙了。
“哟,这是谁啊?”
夜斯文探头探脑地问,起先看到高大的端翌,他还担心是三清镇上赌坊里的人又来催债了。
现在一看是妹妹的熟人,这才赶紧探出脑袋来问。
“他是端大哥,附近村里的猎户,上次的野猪,就是他送给咱们的。”
夜萤想起端翌似乎不太爱告诉别人自已的真实身份,便这么对夜斯文介绍道。
“哟,原来是端大哥啊,快请进,还没吃饭吧?一起吧?”
夜斯文一听上回的野猪是端翌送的,再看看地上的野山羊,便晓得这端翌啊,肯定是对妹妹有好感,想要讨好妹妹。
否则,哪有可能随便送猎物给人啊?
上回野猪卖了一分银子,这回的野山羊,恐怕不下一分银子呢。
只可惜啊,端翌出现得太晚了,要不然,妹妹若是许给这个人,家里的猎物那还能少得了啊?
夜斯文一边在心里拨拉着小算盘,一边热情地招呼。
虽然端翌当不成自已的妹夫,但是至少人家还愿意送猎物来不是吗?总不能把他往外推吧?
“你是夜萤的大哥吧?在下姓端,附近村里的猎户,今天正好手气好,打了头野山羊,初次登门,若不嫌弃的话,就请收下吧!”
端翌客气地道。
夜萤看着端翌,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点二啊?随手就能送一份大礼给人家?
不过一想他的身份是府城镖局的总把头,便也释然了,这点猎物,人家怕是还不看在眼里。
“哟,怎么好意思呢?端大哥快请屋里坐。妹妹,你再去盛碗饭,人家走了那么远山路,该饿了。”
看到有好处,夜斯文小嘴抹了油似的。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了夜斯文一眼:这家伙,手指被剁了还挺精神的嘛?
端翌生气夜斯文昨天晚上竟然敢对夜萤下狠手,所以最终还是指使赌场的人,硬是剁了一小截夜斯文的手指,这也是给他一个警告和教训。大家的留言我都会仔细看哦,感谢大家对本书的喜爱……
第七十章香喷喷的午饭
据暗卫回来禀报说,夜斯文被剁手指时,鬼哭狼嚎的,吓破了胆。
可是现在端翌看着夜斯文,觉得他还是挺生猛的,活蹦乱跳,一点也看不出昨天晚上被吓破胆的样子。
端翌思量着是不是自已吩咐切的小指太短了,其实也就削了层肉,并没有切掉指骨。他只是想给夜斯文一个教训罢了。
毕竟他是夜萤的亲哥哥,让他生生弄出个手指残疾来也不好。
现在看来,这个教训还是不够啊?
夜斯文一门心思扑在算计那头野山羊身上了:皮可以剥了做双皮靴子,肉的话至少也能卖一分银子吧?马上要入冬了,秋补羊肉可是镇上宽裕人家的最爱啊……
他倒丝毫没有小指会不会再被切断一段的危机感。
若是他知道端翌在肖想他的小指,估计吓得连请端翌吃饭的心情也没有了。
“哟,夜姑娘,做的什么菜?这么香?”
男人都是无肉不欢,一看到八仙桌上绿绿的小葱、如白玉般透明的肉片,端翌不知道怎么就胃口大开。
“爆炒回锅肉,可惜了,没有豆瓣酱,否则更下饭。端大哥,一起吃饭吧?”
夜萤嘀咕了一句,可是端翌是什么耳力,自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把豆瓣酱记在了心里。
夜萤因为哥哥在家里,再说乡下农家也没有城里那般严防死守,所以便招呼端翌道。
“好,恭敬不如从命,夜姑娘,我可是个大肚汉啊!”
端翌一顿饭能吃一斤大米,自诩为大肚汉倒是不为过。当然,往常他带兵领将,厮杀于敌阵中,饭量更大。
“没问题,你尽管放开肚子吃吧,我再现蒸一盆米饭,挺快的。”
夜萤说着,手脚利落地淘了米,果然又蒸了一盘米饭。
三个人就着之前夜萤蒸的米饭先各自扒拉了一碗饭。
虽然没有放了夜萤说的豆瓣酱,但是端翌却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炒肉。
肥中有瘦,油嫩中还有嚼头,油而不腻,宫里的厨师都没有夜萤炒得好吃。
吃完饭,又稍等了会,第二盆米饭也蒸熟了,夜萤怀念地道:
“若是有个大木桶就好了,木桶蒸饭可好吃了,米饭中还带着木桶的清香,而且木桶蒸出来的米饭,米候控制得好的话,颗颗结实紧致,再佐以回锅肉、红烧猪脚什么的,真是天下无敌、让人不得不饱餐一顿的美食!”
夜斯文听得吸溜着口水道:
“妹妹,你不如试试做做?不要说米饭了,光是听到红烧肉什么的就让人垂涎三尺。”
其实不光是夜斯文,就连端翌也有这种感觉。
光是听夜萤的描述,就觉得那肯定那很吃。
“呵呵,行啊,回头去找赵家箍个木桶,我可以试着做做。”
木桶蒸饭,在后世一些山区还比较流行,夜萤是下乡采访时见过,也吃过,不过却没有亲自动手做过,所以有点没把握。
“我一会就让赵家箍个新桶。端大哥,回头你也来吃啊!”
夜斯文热情地发出了邀请。
“好的,不知道夜姑娘可欢迎我来叨扰?”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着夜萤。
他对于自已的外貌有着十足的自信。
不过,让他讷闷的是,就算他现在不是以王爷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是到了集镇上,冲着他暗投朱果的姑娘也屡有出现,偏偏夜萤面对着他时,似乎毫无感觉。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已经把他和傅太医划为好基友,既然人家是幸福的一对,夜萤自然不可能做一个破坏别人幸福的第三者。
而且以夜萤后世的经验,她明白,往往好基友的感情是更边牢不可破的,女子想要介入,那简直是自讨没趣,自找死路。
所以面对端翌的绝世容颜,夜萤虽然也有心旌摇荡的时候,但是却还是牢牢坚守住了底线。
“欢迎,自然欢迎。端大哥,记得到时带点野味,什么山鸡野兔的,到时候做红烧兔肉给你们吃。”
夜萤这一说,立即得到了端翌的支持:
“成,没问题。我这几天去山上多下几个套,山鸡还是很好逮到的。野兔比较猾,要看运气了。”
“哟,端大哥,你有这门手艺,何不教我呢?要是能时不时逮个山鸡野兔去卖,我也不愁吃穿了。”
夜斯文一听端翌说得打猎好象很简单似的,顿时就两眼发亮了。
“成啊,不过在山上做活套什么的,一般都在深山老林里,凶兽很多,你要有防身能力才行,要不然,山鸡没吃到,说不定被虎狼给吃了。”
端翌笑笑道。
他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就是个挑肥拣瘦的主,要教会他打猎,估计比教一个营的士兵打仗更辛苦,再说夜斯文没有一点本事的话,进山真的有可能被猛兽弄死,所以他故意这么说道。
“哎,那就算了。既然有虎狼,我可打不过。还是等端大哥时不时弄点野味吃吧!”
夜斯文果然立即软了。
“好啦,吃饭啦,再说下去,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夜萤催促道。
一盆米饭端上来,不一会儿,又被三个人吃光了。
“端大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夜萤有点好奇,又顺嘴关心地道,“傅大夫怎么没来?”
端翌心内微酸,咦?怎么问起傅太医了?
“呵呵,这不是正好打到肥美的野山羊嘛,我还要多谢你上一次帮我处理伤口的恩情。要不然,就象你说的,说不定就感染、破伤风什么的……”
端翌满嘴胡扯。
他在北疆战场上受过的刀伤比这还深还长,也没见他怎么样了,当然,发热发烧也是有过的,不过最后也仍然痊愈了。
不过,以夜萤对刀伤医术贡献之功,别说一头野山羊了,就算给她一个封赏或者百亩良田都不为过。
夜萤倒是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缝合术吗?她还缝得歪歪扭扭的,还好端翌的伤口在秘处,一般见不得人,否则,以她的技术,若在后世,早就被医闹闹上门了。
“端大哥,你太客气了,上回的野猪,就足以做医资了。”
夜萤不好意思地道。
“哟,斯文啊,你们还在吃午饭啊?”
就在几个人聊天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带着一些阴郁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每天码完字,看大家的留言是作者君的一大享受,感觉到大家浓浓的支持之意,多谢了。每天码字七八个小时,能换来大家的喜欢,也是非常值得的。
第七十一章接盘侠做不做
夜斯文恋恋不舍地放下正好扒完的饭碗,探头向外一看,便热情地道:
“哟,是凤奎啊,一起来吃啊?”
乡下人热情,但这种热情都体现在吃上。见面问:你吃了吗?逢上饭点就说:一起来吃啊!
夜斯文只是客气了一下,凤奎当然懂得这种套路,勉强嘴角向上一拉道: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听说昨天夜姑娘也去三清镇了?我就想问问她在镇上有遇到我妹妹吗?”
“妹妹,凤奎来找你有事。”
夜斯文一听,便把夜萤叫了出来。
夜萤哪里还会不明白,这是凤奎来探底呢,主要是试探一下她到底知不知道吴彩凤去了悦来酒庄后发生的事。
夜萤想了下,便一脸坦然地走了出去道:
“哟,吴大哥啊,我在三清镇上遇到彩凤了,怎么了?”
夜萤一脸蒙昩不解地道。
“哦,夜姑娘,没什么事,彩凤说有在镇上遇到你,我就是来借个锄头的。”
吴凤奎这么说,夜斯文真地以为他是来借锄头的,便去柴房里找了把锄头借他。
夜萤见吴凤奎似乎解除了怀疑,便暗暗为自已的演技点了个赞。
吴凤奎笑笑,道了个谢,正好这时候端翌从屋内出来,吴凤奎看到他,楞了一下,问道:
“这位兄台是谁?应该不是本村的吧?十分脸生。”
“哦,他是附近村里的猎户,不是咱们村的。”
夜斯文替端翌答道。
吴凤奎深深地看了端翌一眼,听到夜斯文说端翌是猎户,便换了一付和善的颜色,道:
“哦,端兄弟,我素也曾在周边打些猎物,只是从来没有见过端兄弟。”
“哦,我在附近的美寨村,过去常年在外讨生活,是今年才回来的,所以你没见过我也是正常的。”
端翌答道。
“哈哈,同是猎户,看来咱们挺有缘的啊,端兄弟,今晚不妨到我家小酌一番?”
吴凤奎突然变得奇怪地热情。
端翌也觉得怪怪的。
他是第一次见到吴凤奎,看对方的面相,也不是一个自来熟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情了?
“呵呵,我一会还要赶回去,就不叨扰你了。下次吧?”
除了和夜家兄妹,以端翌的身份,自是不屑和一般人称兄道弟的。
“端兄弟,相请不如偶遇,这样吧,不要等到晚上了,现在咱们就去村头喝点小酒,聊聊打猎的事情,斯文也一起来吧?”
吴凤奎不知道怎么的,硬是缠上了端翌,还叫上了夜斯文。
一听有酒喝,夜斯文馋虫就勾出来了,他拉着端翌道:
“端大哥,走吧,难得有酒喝,给凤奎一个面子吧?”
夜萤看出来,端翌不想和吴凤奎应酬,可是偏偏碰上了哥哥这个熊队友,端翌一阵为难之后,只好道:
“好吧。”
吴凤奎脸上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夜萤突然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可是还不容她想清楚,吴凤奎已经连拉带扯的把端翌拉走了。
夜萤在家一阵坐立不安。
吴凤奎这个人颇有心机,从昨天晚上和今天偷听到他的话就知道了。
无利不讨好。
吴凤奎怎么会突然舍得请客呢?
夜萤在这里坐立不安,村头小酒馆里,吴凤奎和端翌、夜斯文却真的喝开了小酒。
这一喝就是天昏地暗,吴凤奎心里谋划着东西,夜斯文贪杯好酒,而端翌也看出了其中的不对劲,想套出吴凤奎的话,于是,一时间酒桌上竟然十分热闹。
“来,凤奎啊,咱们好久没一起喝过酒了,记得小时候咱们一起上山放牛,你都是孩子王,我可没少被你揍过!”
夜斯文端起酒杯,也不怕自暴丑事。
吴凤奎扫了一眼夜斯文手上的包扎,眼神掠过一抹蔑视,对这种烂赌鬼他是彻底看不起的,有多少家底都会被他赌没了,但他面上仍笑嘻嘻地端起酒杯道:
“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难为你还记得这么清楚。干了。”
端翌不动声色,他没有怎么喝酒,只是不时剥着五香花生米。
夜鸣赶着牛回家,路过村头的酒馆,便听到夜斯文醉熏熏的声音:
“凤奎啊,这位端大哥,可能干了,上回打了一头野猪送给我们家,这次又猎到了一头野山羊。
若不是夜萤许了人,我就让他做我妹夫了,哈哈!”
夜斯文醉了,说话含糊不清。
但是这句话真是中听,端翌听在耳朵里,一阵莫名地高兴。顺带着,看夜斯文也顺眼多了,他不禁微微一笑,抿了一小口酒。
吴凤奎似乎也醉了,他狭长的眼睛微微一笑,迷糊地道:
“哎,你家妹子已经和人走亲了,不过,我家还有一个妹子没许人,我看端兄弟一表人材,又都是猎户,不如我们结成亲家吧?”
吴凤奎在喝酒的时候,已经借着酒意,把端翌的身家来历打听得一清二楚:
端翌在美寨村有一栋一进的老宅,是村里的猎户,平时以打猎为生,猎获甚丰。
而且最妙的是,端翌家人都已经不在了,他没有兄弟姐妹,现在单身一人过活。妹妹吴彩凤嫁过去的话,上没有公婆需要伺候,下没有小姑子呱噪,岂不是被送进了福窝里?
本来吴家对彩凤还抱着很大的期望,觉得以她的姿容,至少嫁个镇上的富户做姨娘没有问题,可是谁想到吴彩凤莫名其妙地就被人破了瓜。
以彩凤这种情况,怕是随便嫁给小五他都不要了。
所以,今天在夜家撞见端翌,见他是个脸生的外来户,吴凤奎便打上了端翌的主意。
端翌等了好久,就是为了等到吴凤奎的真实目的。
他早就看出来了,吴凤奎并非良善之辈,暗卫昨天早就禀报他了,端瑞把吴彩凤给破了身,吴凤奎方才上门,分明是想探夜萤的水,怕她对村里人说些什么。
还好夜萤应对得体自然,吴凤奎见夜萤把遇到吴彩凤的事当平常,才平息了杀心。
不过,看到端翌后,却又打起了歪主意。
原来这个歪主意,是要把那个被人玩过的妹妹塞给他。
幸好他不是真的没有凭恃的猎户,要不然,现在肯定被吴凤奎缠住不得逃身,最后少不得硬着头皮娶了那个女人……
端翌眼睛一闪,笑嘻嘻地回答道……看到大家的支持了,谢谢。
第七十二章捡漏的
“不好意思啊,我已经有了意中人。爹娘活着的时候,给我指了门亲,女方不在本地,说好18岁迎娶过门的。”
端翌此言一出,等于堵死了吴凤奎所有可能的相逼。
吴凤奎闻言,不由地脸色一变:
“刚才问你时,你又说家里没有其它人口,这时候怎么凭空冒出一门亲事来?是不是看不上我家妹子?”
此时吴凤奎一脸凶气腾腾,看起来很危险的样子,面貌变得极为可怖。
就连喝得有五六分醉意的夜斯文,看到吴凤奎这付样子,也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顿时酒醒了几分,呆呆地看着他。
这时候的吴凤奎,又让他联想到了小时候在山上放牛,指挥着一帮孩子揍他的情形。
端翌心下一跳,暗道:这家伙隐藏得极深,原来竟是手上沾过人命的!
吴凤奎语带威胁地说话时,身上那股隐藏很深的杀气不自觉地就释放出来,端翌手上沾的鲜血不知道凡几,虽然吴凤奎身上的杀气很淡,但是却被他敏锐地捕捉到了。
“我连你家妹子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如何谈得上看不上你家妹子?你也太好笑了,莫非你家妹子如此恨嫁?我一个如无根飘萍的外村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离开村子走江湖,你就如此乐意把你家妹子嫁给我?
端翌又岂是被吓大的?冷冷一笑,反讥道。
吴凤奎一时语塞,他板着脸,拿起面前的酒,自已猛喝了一大口,嘴里只道:
“好,好!原来如此!不愧是走江湖的,牙尖嘴利。”
吴凤奎把妹妹没有蒙出去,心下郁闷,竟然拿起酒坛子,就往嘴里灌!
夜斯文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看看吴凤奎,又看看端翌,总觉得两个人都不对劲,他一时也说不上话,只好埋头吃菜。
这几个人都没料到,酒肆的窗外,露出了一双警惕好奇的眼睛,他向屋内打探一番,见没有人注意他,便转身悄无声息地离去了。
“姑姑,你哥他和吴凤奎喝多了,在酒肆吴凤奎嚷嚷得可凶了。”
夜鸣离开酒肆后,一路疾奔,很快来到了夜萤家。
“啊?不会是喝多了吵起来吧?”
夜萤正坐立不安呢,却正好听到夜鸣前来报告消息,正中下怀。
“姑姑,我听到好象是吴凤奎要那位姓端的大叔娶他妹子吴彩凤,可是姓端的大叔说他有意中人了,他爹娘活着的时候,给他订了亲,所以不能娶吴彩凤,吴凤奎就生气了。”
夜鸣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夜萤听了,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已觉得不对劲了。
难怪吴凤奎才第一次看到端翌,就要请他喝酒,原来是看上端翌了,硬要把吴彩凤塞给端翌。
吴彩凤长得也不差,从小当成千金小姐一般养着,长得细皮嫩肉的,一般男子见了,多少都会喜欢。
没想到端翌却断然拒绝了,夜萤心里啊,一时不知道是酸还是甜。
这也是她第一次听说,原来端翌还未成亲,但是已经有了意中人。
哎,算了,想这些干嘛了,她都是吴大牛的人了。
夜萤胸口一抽一抽的,但是还是勉力克制住了自已的情绪,心内暗骂起吴凤奎来。
若不是端翌有了意中人,那就要做接盘侠了吧?
“夜鸣,这事不要乱说,否则,怕是吴凤奎会把火发到咱们身上,只有你知我知,懂吗?”
夜萤赶紧交待夜鸣。
“我知道,因为爷爷说过,那吴凤奎并不简单,一般还是不要得罪他为好。”
夜鸣也透了点底。
夜里正到底是里正,年轻时也走南闯北过,看来,他对吴凤奎也起了疑心。
只是吴凤奎在村里一向还是老老实实的,对村里人也没有妨害,夜里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好,我明白了。你快回去吧!”
夜萤说话间,又往夜鸣手里塞了两个白面馒头,夜鸣一番推辞后,还是高高兴兴收下了。
毕竟白面馒头也不是天天能吃到的精粮。
知道确切的消息后,夜萤反倒放下心来。她知道端翌武功高强,不会怕了吴凤奎,而且端翌也明确拒绝了吴凤奎,不会上了他的套,夜萤才有心情洗漱一番,早早就躺下休息了。
入夜,村里暧昧的脚步声又多了起来。
不时“吱吱嘎嘎”的开门声从村子各处传来。
夜斯文依然没有回来,他趁着酒意,去找吴小霞私会了。
吴凤奎烂醉成泥,被酒肆的老板叫来吴树仁,把他儿子架回家了。
端翌闻了一下自已一身酒味,今晚却不好去找夜萤厮磨了。否则,只要一闻到酒味,就露馅了。他了解过,吴大牛这厮平时是滴酒不沾的。
好好的,却被吴凤奎搅了,害他一夜不能和夜萤亲近。
端翌暗骂了一句,马上回山居却又舍不得,便偷偷绕到夜家院墙外,见夜家已经吹灯熄火,估摸着夜萤睡着了,他便轻轻跳进院中,找了个墙角放着的椅子坐下,整个人却和墙角的阴影融为一体。
这时,一个黑色的人影蹑手蹑脚地从夜家的院子里溜了进来,瞅瞅四下无人,他慢慢地摸到了夜萤的门家,然后伸手就要去推门。
夜萤的门并没有从里面扣上,她原本是打算等夜斯文回来再睡,躺着却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那黑影心中一喜,正要推开门,却突然脖子被人从背后一勒,他“唔唔”两声还没喊出来,便被一个硬物砸在头上,昏死过去了。
待他醒来,才发现自已在村尾的河沟里,一个黑影蹲伏着看他,见他醒来,冷冷地问道:
“你是谁?怎么跑到夜萤门前?”
“我,我是她相好的,今夜吴大牛在山上放牛没有回来,我就趁机偷偷和她相会,你是谁?”
这个硬着头皮道。
“哈哈,你是她相好的?我让你再相好看看!”
说话间,他只觉得眼前一道雪亮的光芒闪过,下一刻,一把匕首已经扎在他大腿上。
“啊……疼死我了,壮士饶命!”
这个人惨叫连连!
“说出真相,饶你不死!”
端翌冷哼一声……虽然我是个笨笨的作者君,但是看到大家的留言,感觉自已今晚又得多码两个小时了,否则太对不起读者了。
第七十三章漂亮妹妹
“我是这村里的,叫吴天一。知道本家的吴大牛今天母牛在山上产崽,他要在山上照顾回不了家,于是就起了坏心,想混水摸鱼,和夜萤亲热一番。没想到遇上了壮士您!
壮士,那吴大牛是个没用的人,在我们本家都被看不起的,却摘了村里的花魁,真是暴殓天物啊!壮士,不如你和我一起共享齐人之福吧?”
吴天一龇牙咧嘴,容不得他不说,因为对方的刀子扎进他腿里,还用力地又搅了两下。
这下他相信对方是个狠人了,而且对方身上还有酒气,万一是喝大了失去理智,把他捅个三刀六洞怎么办?
于是吴天一边老实坦承,一边还出了个馊主意。
原来是个趁机来捡漏的。
端翌心中恼恨他竟然敢窥觑夜萤,拿着匕首又在他的脸上划了两刀,顿时一股暖热的血流随着刀丸所过之处滴漏了下来。
“疼,啊,疼!”
吴天一咝咝叫着,却不敢大声,被端翌那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要杀死人的气场所慑。
“滚,以后看到夜萤离她十米远,要是让我看到你再靠近她,下回就不这疼这么简单了。”
端翌暗哑着声音,发出杀气浓浓的威胁。
吴天一听对方饶了他的小命,吓得连滚带爬地跑开了。
见吴天一滚远了,端翌上前一推夜萤的门,见她竟然疏忽大意,忘记了反锁,只好微摇了下头,轻轻把门带上,然后往上一推门闩,把门反锁上了。
睡梦中的夜萤无人骚扰,十分舒服地过了一夜,并不知道在她睡着时发生的一切。
端翌披着一身露水回到山居,在木桶里泡了好一会儿,接连打了几个喷嚏,这才觉得缓过劲来。
夜凉寒冻,他喝多了酒,不知不觉就在夜家院子里睡着了,早上醒来时头重重的,肩膀上还披了一层露水。
被热水浴一逼,浑身的寒气出来后,端翌才倒头就睡。
夜萤喂完了猪和鸡鸭,才看到夜斯文失魂落魄地院子外踱了进来,夜萤一看就知道他昨晚上又不知道哪里去鬼混了,连理都不想理他。
夜斯文也没心情和她说话,转身进了自已的厢房,把门“吱呀”一声关上了,然后夜萤就听到“碰”地一声,应该是夜斯文重重躺在床上的声音。
夜斯文一头躺在床榻上,脑子里还是兰香坊色子“哗哗”的响声。
哎,明明已经赢了十两,把本扳回来了,再还上高利贷还有盈余,可是后来自已想再赌把大的,把十两银子都押下去,结果又输了个血本无归。
这一回,夜斯文收了点心,不敢再借太多高利贷了,只是又借了三两,不过也全输了。
五两银子的赌本,是他哄好了吴小霞,从吴小霞那借来的。原本想着扳回本再还她,可是没想到又输了个底朝天。
他现在既还不了高利贷,也没有办法向吴小霞交待。
夜斯文的脑袋比瓮还大。
不管了,反正现在想也没有用,还是睡觉吧!
夜斯文把薄被拉起来,蒙到头上,呼呼大睡。
两天后。
“夜斯文,你小子快出来,说好三天后还银子的,你人跑到哪去了?”
一阵异常的吵闹声响起。
夜萤正在剁猪草呢,手上沾染了猪草被剁开后绿色的汁液,听到门外的吵嚷,她探头出去一看,正是上回来过的那几个兰香坊放高利贷的。
“几位大哥,行行好,再宽限几天,我肯定把八两银子还上。”
夜斯文点头哈腰地道,就恨不得上前跪舔了。
“哼,你这小子,上回告诉我们三天后,现在又没钱还,害我们白跑一趟,这账怎么算啊?”
这些人又不是吃素的,被夜斯文一求就会大发慈悲。
“哥,你不是欠的五两银子吗?怎么变成八两了?利滚利也没有那么快吧?”
夜萤洗净了手,出来问道。
“你是夜斯文的妹子?”
打手中一个三角眼看着夜萤,脸上露出惊艳的表情。
夜萤双眼皮大眼睛潋滟含波,别看现在怒气冲冲,却别有一番风情,顿时把这些见惯了风骚女子的打手们都震住了。
夜萤就象一枚朱果初红,青涩的同时,还有甜甜成熟的香氛,让人看了就食指大动,想把她摘下来,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是!”
夜萤落落大方地答道,丝毫没有村姑的胆小畏怯。
“哟,没想到斯文你竟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子啊?哈哈,有这么漂亮的妹子,是坐拥一座金山银山,你小子竟然还和我们说没钱?”
三角眼用手毫不客气地拍了一下夜斯文的脑袋。
“老三,我妹子已经走亲了!”
夜斯文听出他们话里的不怀好意,不由怯怯地道。
“哟,走亲了啊?那更好,你小子过来,我给你说个主意……”
三角眼一把揪着夜斯文,就到了边上,然后咬着耳朵嘀嘀咕咕起来,而余下的两名打手也上下打量着夜萤,眼里微微露出色迷迷的光来。
“不行啊,老三,我妹子是绝不会答应的,你不知道她性子有多烈,上次走亲没经过她同意,她直接上吊了!好不容易才救回来。你让我妹妹做城里老爷的小?这怎么可能?”
夜斯文惊呆了。
让妹妹去走亲已经很委屈她了,现在这三角眼老三竟然出了这么个馊主意,那不是让妹妹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吗?
夜斯文万万不敢答应。
“啪”,老三一巴掌又摔到夜斯文的脸上,声音之大,让夜萤听了都觉得脸疼。
夜斯文一直在说什么不行,而那老三似乎也在强逼着夜斯文做什么,两个人不时抬起眼来看看她。
夜萤有一种很强烈的危机感,这时看到老三打夜斯文巴掌,就再也忍不住了,顺手抄起身边的铁锹,大步流星地跑了过去,拿起铁锹对着老三抡去道:
“我让你再使坏,让你再使坏,竟然跑到我们柳村来欺负人了!”
夜萤此言一出,就有一些村民围了上来。
大家本来都是跑来看热闹的,可是听夜萤这么一说,就都站不住了,外来的人跑到村里来撒野,这怎么可以呢?
顿时就有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冲上前道:
“你们是哪的?这么打人可不行!”
夜斯文一边的脸坟起老高,看上去十分狼狈,大家见了,都觉得有些不忍。
“你们管得着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夜斯文借了我们八两银子的高利贷,说好今天还的,他不还还能赖了?”护妻狂魔靖王爷,哈哈,谁敢打咱们萤姑娘的主意,靖王爷是第一个不答应的。
第七十四章你侬我侬
三角眼一看村民被夜萤一喝,都冲了上来,不由地也有些害怕。
面对七八个村民,他们三个人可谓势单力薄,不过,他还是硬着头皮喝道。
几个村民一听,不由地面面相觑,原来人家打夜斯文是有理由的啊?
几个村民对视了一眼,便放下手中的家伙,三角眼一见自已占理,便冷笑着一把放开夜斯文道:
“我出的主意,你既是不肯答应,那就把八两银子还来。”
夜斯文头上冒出一阵冷汗。
就在这时,夜斯文忽然看到吴小霞匆匆走来,看到他一脸狼狈的样子,吴小霞大吃一惊,但是惮于现在有别的村民在场,她也不敢说什么,只是用关切的眼神看着夜斯文。
夜斯文一阵头大,他知道再拖下去,既还不了钱,如果再被打一顿,也在吴小霞面前跌份。
他心一横,对三角眼道:
“你说的主意,我可以考虑考虑,我们后面再仔细商量细节。”
“好,你记住了啊,是你今天自已应允我的!”
三角眼一听,便色迷迷地扫了夜萤一眼,眼眸深处别有意味,然后扔下夜斯文,转身就走了。
村民们一见没什么事了,也就各自散去。
但是夜萤心里,却升起了一股不妙的感觉。
“哥,你们刚才商量啥了?事情和我有关吗?”
“没商量啥,是我先支走他们的借口,你别管。”
夜斯文涨红了脸,对夜萤摆了摆手,不敢说出真相。
“夜大哥,你要紧不?怎么脸肿成这样?”
吴小霞一看周围人都走光了,这才大着胆子上前问道。
“呃,我是走路撞到树上,撞肿了。”
夜斯文随口扯了个谎。
夜萤听了,差点没笑喷了。
可是果然,真爱就是明知道是谎言,也愿意被谎言糊住双眼。
吴小霞一听,心疼地道:
“夜大哥,我去帮你煮个鸡蛋,用熟鸡蛋滚滚脸,很快就消肿的。你走路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昨天才弄伤了手,今天又弄肿了脸,真是让人操心死了!”
夜斯文和吴小霞你侬我侬,简直是蜂蜜里调油,粘乎到了一起。
“那夜大哥,这些人说你欠他们钱又是怎么回事?”
吴小霞似乎还不傻,还懂得问了一句。
“呃,小霞啊,我找你借的五两银子,原本是想做生意的,等我生意做大了,你就可以做那使奴唤婢的主母了。为了把买卖做大一些,我又找人借了八两银子,一共十三两,然后买了一些货,寄人家走水路往府城里运,可是没想到,路上遇到盗匪,货全部被劫走了,然后刚才那些人就是我的债主,哎!”
夜斯文随口编了一个义正辞严的谎话。
吴小霞马上就信以为真。
她不信也不行啊,长这么大,她还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把舌头放进嘴里呢。
虽然怪怪的,但是却又有一种特别的滋味,让人全身发飘,这种美妙的滋味让她欲罢不能!
“夜大哥,这次真倒霉。不过,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做成大生意的。钱的事你也别着急,我还有一些私房钱,你先拿去用吧!”
夜斯文万万没有想到吴小霞的私房钱这么丰厚,刚骗走了一笔,竟然还有,不由地激动地握着吴小霞的手道:
“小霞妹子,太好了,等我做成了大买卖,就立即去你家求亲!”
吴小霞羞红了脸,转身跑去煮了个鸡蛋,然后包在手帕里,细心地替夜斯文敷起脸来,别说,还真的很快消肿了。
夜萤看不下去了,转身离开。她在竹篮子里装了十几个鸡蛋,扔下夜斯文和吴小霞,往夜里正家走去。
夜里正提了一个麻藤编的四四方方的箱子,正准备出门,看到夜萤来,便停下脚步问道:
“夜家的丫头,是来找我的吗?”
“老叔公,这里有几个头生鸡蛋,还挺新鲜的,我看夜鸣最近是在长个吧?这些鸡蛋就给他加点营养。”
夜萤笑嘻嘻的,笑容无比真诚,让人不忍拒绝。
夜里正摸了把下巴下的短须,笑道:
“夜家丫头,来找老叔公有事吧?”
所谓伸手不打送礼人,夜里正对夜萤最近的表现有点刮目相看,同时也觉得奇怪,自已以前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过这丫头呢?
夜萤并不急着说事,只是看了一眼夜里正的麻藤箱子,忽然脑子里记起来,原来夜里正还是村里的兼职兽医。
这个箱子,是他装草药和看病工具的。
“老叔公,是谁家的牲畜又病了?”
“前头赵家的,他们的一头猪全身发烫,还拉稀,让我去看看。”
“哦,老叔公,我想在村尾那弄块荒地,搭个猪圈,不知道要不要办什么官府文书?”
夜萤此时才道出此行的目的。
“你要养多少头猪啊?跑到村尾去弄一块地?”
夜里正饶有兴味地问道。
“准备养个十头就好。现在本钱不够,也养不了多。”
夜萤想着那二十两银子,要做猪圈,买猪苗,她还打算弄沼气,这样下来,二十两银子可是很紧张啊!
夜里正暗暗吃惊,十头猪还不多?这丫头的心真大。
“可是现在秋天不是养猪的好季节啊,猪苗过冬容易得病。”
夜里正善意提醒。
“没关系,我自有办法应付。”
夜萤脑子里已经有了一套方案,所以自是一脸胸有成竹。
“嗯,那好吧,你想要荒地的话,自已去挑一块,现在官府里有奖励措施,谁开荒那块地就是谁的,当然,首先要明确是无主的荒地。你挑好地,到我这备案一下,我回头去衙门里给你登记上就行。”
夜里正眉头舒展地道。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事情这么简单,当然,有夜里正的支持还是很重要的,她赶紧把装着鸡蛋的篮子放到桌上,连连道谢。
思路有了,接下来就是行动了。
夜萤在村子里溜了一圈,找了三个村里出名老实、干活又勤快的男子,说雇他们挖坑和水沟,一天工钱三十文。
三十文工钱可不低,大家一听都立马拿了工具和夜萤来到村尾。
夜萤早就看好了地形,村尾这里有一块地,正好是一块平坦的凹进去的山谷,边上还有一眼活泉,水源十分方便,既远离人群,又空气清新,正是适合猪场选址的地方。
夜里正既然说是荒地可以自行开发,夜萤便不客气地占为
夜萤一番指挥布局,这几个男子在外村也是做惯力气活的,也有帮助村里人盖过房子,一听他们就明白过来,道:
“夜姑娘,你是打算盖个圈舍是吧?这些沟是排污水用的?可是为什么污水沟挖到那要再挖一个那么大的坑呢?”
“这个坑是以后发酵肥料用的,你们就按我说的挖吧!”
夜萤既然这么说,这些人也没有意见,大家便按着她的指示,开始挖起沟和坑来。
三天后,这一片的排水沟和一个鱼塘大小的坑都挖好了,夜萤看完,十分满意。
让村里人瞠目结舌的是,夜萤说要让人在这块荒地上,盖起了一排红砖青瓦的猪圈,听起来,比他们家住的破败的院落还要好一些。
“妹妹啊,你哪来的钱去盖猪圈?是不是瞒着我攒下钱了?”
夜斯文看出了不对劲,听到村里人这么议论,便质疑夜萤。
“我找王财主借的,怎么?就许你去借高利贷,不许我借银两来搞生产?”
夜萤十分不客气地道。每次看到大家的评论,心里就暖暖的。作者君希望多看到大家的发言哈,是的,看到你们了。多谢。
第七十五章田喜娘回家
“哼,妹妹,王财主家的钱是那么好借吗?要多少利钱?”
夜斯文一脸怀疑地道。
“不要利钱,王财主就是觉得我卖给他的花草好,办事地道,所以乐意借钱给我,怎么啦?”
夜萤一口咬死。
如果说这些钱是她的,那还不被夜斯文抢去还债啊?
现在夜斯文把吴小霞迷得神魂颠倒,听说已经弄了三两银子救急,这段时间,夜斯文正在努力施展他的迷魂大法,希望吴小霞能把她攒的嫁妆钱都先拿出来给她用。
不过,因为事情太重大了,所以吴小霞目前还在犹豫中。
要是夜萤有钱,那就太好了,榨也要把她榨出来。
“妹妹,王财主对你这么好,不是另有所图吧?我可听说,那王财主可是有好几房妾室的,你要小心啊……”
夜斯文啧啧道,然后还上下打量了一番夜萤的身材,其意不言自明。
夜萤听了,气不打一处来:
“夜斯文,没见过往自已妹妹头上泼脏水的哥哥!你不信王财主借钱给我是吧?王财主还请我去吃新宅的乔迁之宴呢!”
说完,夜萤一甩袖子,正要离开。
“哎哟喂,你们兄妹俩吵什么吵?一进院子就听到你们大声嚷嚷,我在山上辛苦了好几日,回到家就要被你们气死!”
一个偌大的嗓门在院子里响起,不是田喜娘是谁?
只见田喜娘的脸晒得更黑了,一身布衣,后颈上还沾了些枯叶片,手和脸一样有细密的皱纹,上面还有一些划伤的痕迹,浓黑的树渍重重染在裂纹上,这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劳苦印记,显然,在山上采青钱柳茶这几天,田喜娘的日子并不好过。
夜萤看了,心里一阵酸酸的。
其实田喜娘年纪也不大,才四十出头,若是放在现代社会,正是如成熟瓜果一般,令人垂涎的年纪,但是由于操劳过度,看起来就象五十多岁的老妪一样。
夜萤正想上前唤声娘,却被夜斯文抢在了前头:
“娘,你回来啦?可想死我了,娘,你快坐下歇歇,我去给你端碗水过来。”
嘴巴甜又殷勤的,是夜斯文的一大本钱。
说话间,他真的跑到厨房里端来一碗温开水,递到田喜娘面前。
田喜娘老怀大慰,接过水,一口气喝了半碗道:
“渴死为娘了,走了大半天山路才到家。”接着又把一个布囊递给夜萤道,“萤啊,去帮我洗下这几件换洗衣服,山上雾大,洗的衣服老不干,都带着一股霉湿味。”
田喜娘看儿子这般模样,十分欣慰,再看女儿一脸木讷,心下就有些不喜,随手把脏衣服扔给了夜萤。
夜萤接过来,才道:
“娘,你肚子饿了吧?我去煮碗米粉给你吃!”
“嗯,好。”
田喜娘没想到女儿还会主动要做点心给她吃,这个点,不早不晚的,还没到饭点,但是她走了三十多里山路,在山上吃的又是没什么油水的野菜粥,说肚子不饿那是不可能的。
夜萤投其所好,一儿一女都如此懂事,顿时,田喜娘全身都熨得舒展开来。
田喜娘这才有心情打量了一下她的领地,见院落里柴火端得整整齐齐的,鸡鸭也关在笼圈里,屋后的猪显然吃饱了,也没有乱哼叫,便满意地点点头,至少她不在家的时候,屋里没出乱子。
不过,打量到夜斯文时,看到他手上包得象棒捶似的手指,田喜娘不禁皱了下眉头,惊叫道;
“儿啊,你的手怎么了?”
“呃,呵呵,娘,没事,我切猪食时不小心切到手指了,现在好多了。”
夜斯文早就偷偷解开来看过,原来老三那伙人还算有良心,只是把他小指尖上的肉切了,并没有切到骨头,这下他至少不用担心变成缺根指头的九指残疾了。
不过,切肉和切骨头一样疼啊!夜斯文当时慌张之下,再看到伤口血喷涌出来,根本来不及辩别被切的是哪一部份。只听老三他们嚷嚷说切手指,还真以为自已手指被切了。
当然,夜斯文不知道,这些都是端翌在暗中做的手脚,若是真的让老三他们切,早就把他整个小指切下来了……
“哦?要紧吗?”
田喜娘一听儿子切猪食把手指切了,不由吓了一跳,但是想想夜斯文以前的表现,还是不太相信。
毕竟是她生的,屁股一撅,要拉什么她可是一清二楚。
夜斯文讷讷一笑,别看这个娘很疼他,但是一说到赌场上输钱的事,她能唠叨许久,最严重的一次是唠叨到闭气过去,把他和夜萤吓坏了。
就在夜斯文抓耳挠腮想要蒙混过关的时候,夜萤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热汽腾腾的米粉汤道:
“娘,吃点心了!”
这里的农家,只要不是饭点吃东西,一律称为点心。
“哎哟,萤儿啊,怎么放这么多油啊?这些油,够娘煮两顿了,你也太大手大脚了吧?”
田喜娘一眼看到那雪白的米粉上飘着的黄黄的油花,不禁一阵心疼。
然后筷子一挑,看到米粉下面,除了翠绿的空心菜,竟然还卧着一个煎得焦黄喷香的荷包蛋。
田喜娘一阵肉痛,道:
“萤儿,这鸡蛋一个能卖两文钱呢,给娘吃了,多可惜啊?”
“不可惜,娘,吃好了才有力气干活,多干活多赚钱,是不是这个理啊?”
夜萤一看就知道,田喜娘是那种从嘴里抠省来攒钱的典型乡下人,便劝慰道。
“哎,以后不准这样了!”
田喜娘虽然心疼,但是蛋已经煎了,她不吃就真浪费了,只好挟起来,咬了一口。
“娘,味道怎么样?”
看着田喜娘风尘仆仆的脸,见她一付舍不得吃穿的模样,夜萤一阵心酸,暗暗发誓,自已以后绝不过这样的生活,也要努力让田喜娘过上人的生活。
“味道太好了,还是溏心的呢,你咋知道娘爱吃溏心的蛋呢?记得你娘我刚嫁给你爹的时候,那会家里还宽裕些,你爹就会煎溏心的荷包蛋给我补身子。”
田喜娘似乎吃出了熟悉的味道,比不再抱怨夜萤花费浪费油盐了,反而眉眼里带着笑道。
“看来爹以前可真疼你。”
夜萤调笑了一句,端了个大木盆就要出门。
“萤儿,你去哪?”田喜娘边幸福地咬着溏心的荷包蛋,边问道。
“我去洗衣服啊,你不是叫我洗吗?”
夜萤把长长的黑发盘在脑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身上并没有农家女子劳作后常带的汗臭味,而是飘过一阵清香,让田喜娘好一阵恍惚,这是自已的女儿吗?怎么变得好象有点不一样了?爱你们,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七十六章打小报告
“哦,那你去吧,小心点洗,别把衣服洗破了。”
田喜娘美美地吃着米粉,顺嘴交待夜萤道。
夜萤端着木盆就来到公用井边,这时候,村里的姑娘媳妇们陆续都来洗衣服或者淘米、洗菜,准备做饭,把井台挤得满满的,热闹极了。
夜萤端着木盆,看着挤挤挨挨的井台,一时有点懵了,人太多,她都没地方洗衣服了,看来只能等有空位了。
“夜萤啊,来,这边!”
这时,一个和善的声音对着夜萤招呼道,她抬眼一看,却是吴小霞。
吴小霞见夜萤走过来,便抿嘴一笑,让出了她的一部份地盘,虽然还挤,但也勉强够洗。
“谢啦,小霞姐。”
吴小霞还没有成为夜萤真正的嫂子,所以夜萤还不能叫她嫂子。再说,这两个人交往,怕也是一厢情愿,夜萤严重怀疑吴老伯能看得上夜斯文吗?
不是拆自已人的台,夜斯文赌性不改,让夜萤失望极了,对他和吴小霞的亲事,也十分不看好起来。
夜萤到水井边,正想拿放在井台边上的水桶打水,却被吴小霞扯了下,道:
“萤啊,用我的水桶吧!”
说完,冲边上一只水桶呶了一下嘴。
夜萤一时间有点不明所以,她偷懒,端了一大盆衣服,就不想再带打水的水桶。
往常大家也是这样,反正井台上总是会有人带打水的水桶,大家随便用就是了。
不过,夜萤还是听吴小霞的话,拿起她的水桶,打了两桶水把木盆里的衣服泡上了,然后又顺手多打一桶水把吴小霞的木盆装满。
这就是乡间的礼尚往来了。
吴小霞笑笑,待夜萤蹲在她边上开始拿起衣服要搓,才低声道:
“那水桶是张嫂子的,她一早就洗了衣服回去了,把水桶拉了。要是她正好过来,看到你用她的桶,肯定发飙!”
原来如此。
哟,吴小霞原来除了被哥哥迷得五魂三道时会失去清醒的判断外,平时还是个挺有思想的姑娘嘛!
看来,吴小霞已经把她当成自已人了。
夜萤觉得这种感觉也挺好的,夜斯文要是不那么渣,吴小霞嫁给夜斯文,她肯定举双手赞成。
这姑娘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对夜斯文太好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张嫂子一阵风似地来到井台边,东张西望,看到自已的水桶,抓起来就走。
见夜萤也在井台上洗衣服,临走还恶狠狠地瞪了夜萤一眼,但是却意外地没有发作。
夜萤心知肚明,张嫂子果然是恨上她了。
这母女俩也是够奇葩的,明明她也有好心劝过吴彩凤好不好?果然,当人陷入不利的境地里,除了怪够不着边的老天,只会怪身边和自已身份地位类似却又过得比她舒坦的人。
“看到了吧?还好没用她的,否则,她还不破口大骂啊?”
吴小霞也看到了张嫂子临走时扔给夜萤的眼色。
夜萤笑笑不以为意地道:
“狗想要咬人是天性,但是人总不能去咬狗吧?”
“扑次”,一听夜萤这么说,吴小霞不禁笑出声来,道:
“哟,这说法新鲜,还真是这么回事。”
“哎,你看我娘,一件衣服破了补,补了破,还是舍不得扔掉,怪不得临来前交待我不要用力洗,我一个没留神,就把它洗破了。”
夜萤惊叫一声,拿起放在井沿青石板上的衣服,抖开一看,被她稍一用力,竟然洗破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哎,这件衣服都穿烂了,没办法洗了,只能做抹布了。”
吴小霞看了也摇摇头。
夜萤无奈地道:
“看来只能如此了,回去怕是娘又要心疼念叨好半天了。”
接下来,洗其它衣服,夜萤只能小心翼翼,过个水,放把草木灰搓搓,然后把衣服荡洗干净就是,不敢再用力搓了,否则,田喜娘估计会变成没有一套换洗衣服穿的可怜妇人了。
总算把衣服洗完,夜萤松了口气。这时候吴小霞见她洗好,也端起木盆准备回家。
夜萤这才醒悟道,原来吴小霞放慢了洗衣服的速度,就是为了陪自已,顿时对这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又多了几分好感。
只是夜萤还是有点奇怪,为什么夜家这么穷,吴小霞家境不错,还会看上夜斯文呢?
“娘,我不小心把你一件衣裳洗破了!”
回到家,见田喜娘已经勤快地在扫院子,夜萤讷讷地道。
“哎,你这死丫头,就知道你会不小心,早知道我自已去洗了。”
田喜娘果然心疼了。
夜萤就算想骗她也瞒不过去,因为田喜娘换洗衣裳不多,也就这几件,少一件她都会知道。
“娘,不妨事,我和哥前次去三清镇卖野猪肉卖了个好价钱,买了两块布,给你做两身新衣吧?”
夜萤笑嘻嘻地道。
“哼,都要过冬了,该穿棉袄了,做什么新衣啊?还是把布留起来吧!”
田喜娘果然舍不得。
“娘,你不想穿新衣,可是哥眼看要娶媳妇的人了,上门相看时,难道不得穿精神点吗?”
夜萤逗田喜娘道。
“哟,你说的也是。”田喜娘点点头,不过马上又醒悟道,“你这死丫头,怎么买了那么多布?那得多少钱啊?”
“娘,买布算什么?妹妹还在村尾弄了个猪舍,说要养十头猪,挖沟建舍的,已经不知道花了多少银两了。”
夜斯文手里拿着个番石榴,那是他刚爬树上采的,此时用袖子一擦,也没洗,就“呱几呱几”地吃上了,见夜萤讨好田喜娘,便爆料道。
“你这死娃子,没事吃什么番石榴啊,小心拉不出来!”
田喜娘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把抢了夜斯文手里的番石榴,扔到地上,引得一群鸡跑过来啄抢。
“娘,重点不是我吃番石榴啊!”夜斯文急了,“你听到没?妹妹花了很多钱弄猪舍,把我娶媳妇的钱都弄没了。”
夜斯文太委屈了,他容易吗?偌大一个小伙子,该娶媳妇了,可是现在家里一文不名,夜萤还瞎折腾。
话说,夜萤找王财主借的钱,不该得给他娶媳妇用吗?
第七十七章说服
“什么?萤啊,你真的做出这种事来?你哪有这么多银钱去做这些事?夜斯文你骗我吧?”
田喜娘被夜斯文放的炸弹炸懵了,整个人就象在做梦。
她万万没有想到,一向怯懦胆小的女儿,竟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娘,我哪敢骗你,她说是找王财主借的银两,还不知道多少利钱呢,没敢和我说。”
夜斯文扔的第二枚炸弹顿时把田喜娘炸开了,她一把抓起竹扫把,就没头没脑地往夜萤身上招呼:
“你这死丫头,胆子学肥了啊?竟然敢学人家去借钱来花?你们俩一个一个都不省心,是不是气死我你们就高兴了?”
夜萤没想到田喜娘突然暴怒,还好她眼明手快,身手灵活,闪过田喜娘第一下竹扫把的横扫,然后几步小跑就往自已厢房里跑去。
田喜娘一路骂,一路追。
追到厢房门时,正好夜萤“碰”一声把门关上了,田喜娘被挡在门外,只能拿着竹扫把用力敲门发泄。
夜斯文看着娘亲狠狠追打妹妹,心里不由掠过一抹快意,他从兜里慢悠悠地掏出一个番石榴,“卡察”用力咬了一口。
“娘,你别打了,告诉你,哥又去赌输了十两银子,现在还了人家五两,又欠了借高利的八两。你还是想想怎么把欠的银两堵上吧!
上回可以把我卖了换钱,这回没人可卖了,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办吧!”
夜萤一阵火大,夜斯文真是猪一样的队友,亏得她对他那么好,他还拆她的台。
养猪这件事,她是打算等田喜娘歇过劲来,再慢慢告诉她,省得她一时接受不了。
没想到夜斯文用的是这种挑唆的方式,田喜娘当然立马崩溃了。
虽然田喜娘要打她,可是她才不会和田喜娘计较呢,一个贫穷的村妇,突然听说自已女儿花了一大笔钱,自然肉痛得不得了,看田喜娘穿得衣服都破成缕了就知道。
“什么?斯文?你又去赌了?”
田喜娘一听,如遭天打雷劈,拿着竹扫把,又扑向了夜斯文。
夜斯文正津津有味地啃着番石榴,没想到娘亲突然拿起扫把向他横扫过来,顿时吓得扔了番石榴,在院子里东躲西藏。
田喜娘这回有经验了,不管夜斯文怎么躲,就是坚决挡着去厢房的路,不让夜斯文躲进屋里。
夜斯文猝不及防之下,被田喜娘打中了两扫把,疼得他“哎哎”直叫:
“娘,你把我脸打花,更娶不到媳妇了!娶不到媳妇,你就别想有孙子,家业就没人继承了!”
夜斯文捂着脸,他就仗着一张还算好看的脸吃饭了,如果被田喜娘尖利的竹扫把毁了容,那吴小霞肯定看不上他了。
田喜娘也打累了,此时听夜斯文这么嚷嚷,就猛地扔下竹扫把,一下子坐在地上哭了起来,一边拍着大腿,一边嚎啕道:
“我的天爷啊,老夜你怎么走得这么早啊?扔下我一个人无依无靠,带着两个不急气的孩子,怎么过啊!”
田喜娘这一哭,夜萤也急坏了,她把房门打开,小跑到田喜娘身边道:
“娘,你别哭了,再哭就不知道多少人要来看热闹了。你走的几天,发生了好多事,你先冷静下来,我和你说说,你就明白了。”
在夜萤好一番劝慰下,田喜娘也哭得没力气了,而且家里的院子外面,还真有一些村民在探头探脑,想来看夜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真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
田喜娘抹了把脸,然后就被夜萤和夜斯文一左一右架了起来,脚步踉跄地走到厨房里坐下。
“说吧,还发生了什么事,你们别瞒我,一并说给我听。”
田喜娘笨重的身躯一抽一抽的,哭的劲还没过去。
“你先说!”
夜斯文瞪了一眼夜萤。
“我说就我说……”
夜萤横了一眼夜斯文,理了下头绪,然后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
“什么?你把花草卖给了王财主?他还请你去吃迁新宴?”
“啥?你和哥哥签了合同文书?要三七分?”
“蝉蜕也能卖这么多钱?”
“原来你的手指不是剁猪草剁掉的,夜斯文,你这臭小子,竟然又去赌?”
田喜娘听得一惊一乍的。
还好,她虽然不是什么太聪明的人,至少还是明理的人。
在她心里,最憎恨的就是夜斯文去赌,这下立即站到了夜萤这边。
“是啊,娘亲,他不光去赌,还又欠了八两银子,与其他这样赌,不如去做点实在的事情,现在官府在鼓励开荒,那里围个猪圈,地就是咱们的了,总比把银钱白白撒掉的好。”
夜萤慢慢说着,田喜娘也逐渐冷静下来。
“娘,你就听她瞎吹,盖猪舍的钱全部都是借的,夜萤欠的可比我还要多。”
夜斯文在赌钱一事上自是站不住理,所以也不再辩解,只是对他觉得夜萤的软肋处下手。
“娘,你放心,我借的银钱我自已还,我和王财主签的借条,也只写了我的名字。
再说,你们光想些坏的,怎么不想些好的呢?咱们猪养好了,可是能发大财的事情。”
夜萤已经想明白了为什么现在养的猪会这么瘦小的原因,只是现在她还不方便说。
“哎,萤儿,你们俩都不省心……”
田喜娘长长叹了口气,不管是夜斯文还是夜萤,欠了一大笔银两的事,搅得她头都要炸了。
“娘,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夜萤安慰田喜娘。
“哎,能不愁吗?还不上银钱,咱们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孤儿寡母的,咱们能去哪?你们俩,心都太大了!”
田喜娘一筹莫展。
“娘,你还没到实地去看看呢,你去看看,再说这些丧气的话吧!”
夜萤说着,拿了布巾,拧湿了帮田喜娘擦干净泪脸,又端了一杯温水给她喝,待田喜娘镇定下来,才扶着她往村尾走去。
夜斯文在后面摇头晃尾地跟着,虽然夜萤在那边做得热火朝天,但是他却一步也没有到过,话说,他也怕夜萤没钱填那个坑,工地上的工人会找他讨工钱,所以离得远远的。
第七十八章接受现实
走了长长一段路,绕过弯曲的河道,来到山谷前,田喜娘看着眼前两排盖了一半的猪舍,猪舍边还有一栋正在砌墙的房子,不由得吓到了:
“萤啊,这是你盖的?”
“借钱盖的!”夜斯文强调。
“是借钱的,不然哪来的钱?”
夜萤淡定地道,哎,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借钱的妙用,视借钱为畏途。
却不知,后世的人,有钱的人都是借钱来发展生意的,穷人才把钱存起来借给有钱人发展生产,赚了点小利息,还沾沾自喜。
虽然建猪舍的这笔钱目前还不是借来的,但是接下来要买猪苗、请工人,哪里不都要花钱?
原本夜萤也只是抱着边做边想办法的心思,但是现在被夜斯文屡屡撩起,夜萤还真地抱了要去借钱的心思。
找谁借钱?当然是王财主喽,算算时间,王财主家的请新宴也快到了……
田喜娘看着眼前这片井然的建筑,真的惊呆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才不在家一段时间,家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萤啊,猪舍都建起来了,不养也不行了,哎!”
田喜娘长长地叹了口气,算是默认了。
见田喜娘不阻着她,夜萤乐了:
“娘,还是你最好。”
“哎,斯文,你从明天起,就开始在这里帮工,别到处瞎跑了,也能省点请人的银两。”
田喜娘叉着腰,有另一种神采开始焕发出来。
她一直这么混沌地生活着,每天土里刨食,但是一年捱到头,口袋里都落不下几个铜钱。
一旦家里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日子一下子就过不下去了,那种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感觉,让她每天过得都象脖子上勒着绳子一样。
女儿突然白手起家,把猪舍有声有色地建了起来,田喜娘好象找到了新的奔头。
夜萤一看到娘亲的脸色,就知道自已做的这件事,在她面前过关了,夜萤松了口气,接下来就可以大展手脚。
最妙的是,田喜娘还把夜斯文指派给她用。
“娘,我的手伤着呢,多休养几天不可以吗?”
夜斯文从小被田喜娘揍怕了,虽然皮,但是心里始终存着对田喜娘的畏惧感。
虽然讨价还价,但也不敢一口否决说自已不来。
“你再这么赌下去,可能手掌都会被人砍了。萤儿做这件事,也是为了给咱们攒一份家业,是好事,你当哥的,不来帮忙,还来添乱,你丢不丢脸?
我说萤儿,以后不要三七开了,一成都不给她,咱们娘俩吃香的喝辣的就够了。”
田喜娘接受了夜萤建起猪舍的事实,也有心情开玩笑了。
“哎哟,娘,那可不成。我明天就来。”
夜斯文心想,大不了自已出工不出力,帮着端茶倒水就行。‘
却不知道,夜萤对他也只有这点奢望了。
只要他能不去赌,就是对她最大的支持。
“夜姑娘,之前的工钱该结了吧?我们自已包工包吃的,没看到工钱,心里总是不踏实啊!”
这时,一个工人看到夜家的人都到了,就站在坑底对夜萤喊道。
田喜娘和夜斯文一听工钱的事,就一个哆索,他们总觉得夜萤不可能有本事付得起这个钱。
“放心吧,刘叔,三天后我就把工钱给你们全部结清。”
夜萤掂掂自已怀里的银票,现在付出去的,只是一些砖瓦的钱,不过,这点银子也撑不了多久了。
她必须再去赚钱。
镇上谁最有钱呢?
当然是王财主了。
嘿嘿,夜萤已经想了好几套方案,准备来套王财主的银两了……王财主,你等着吧,夜萤我来了!
王财主正端着冰镇酸梅汤喝得美滋滋的呢,突然就鼻子一阵发痒,打了一个喷嚏。
“哎哟,老爷,天气转凉了,你别再喝这冰镇的酸梅汤了,小心喝坏了身子。”
一名娇美的姨娘上前,亲热地趁机撒娇。
“哎,马上就要请新宴了,你们这些内宅的妇人都不懂老爷我有多头疼,请这个漏了那个都不好!”
王财主咕噜着,但是美人已经剥了一个龙眼送到他嘴里,他就把后面抱怨的话咽了下去。
美人在怀,男人如果只懂得嘴上抱怨,不懂动手,那就不是男人了。
三天后。
夜萤提了一篮子的笋,一个人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在通往三清镇的路上,她想好了三套方案来打动王财主。
一套是光卖那个她掌握的信息;
一套是和王财主一起投资她的养猪大业;
还有一套是提供给王财主那个信息,然后凭着这个信息找王财主借大笔的银两。
只是不知道王财主会不会动心。
当然,今天是王财主家的请新宴,夜萤不可能空手而去,于是她尽显村姑的淳朴本色,提了一篮山上自已挖的野笋。
野笋炒肉片;野笋大骨汤……这也算是时令菜式了。
夜萤熟门熟路地走到王财主的新宅子,只见门前车水马龙,不时有四人小轿或者豪华的马车从眼前掠过。
看来,王财主家的新请宴,的确是镇上豪门的一件大喜事,光看骑乘的出行工具,就知道来者非富即贵。
夜萤来到门前,看到朱漆大门已经装上,两边一人多高的石狮子威风凛凛,和当日未完工的模样不可同日而语。
看看人家在门子那登记的都是箱匣礼盒,里面不是名贵紫檀屏风、和田暖玉,再看看自已手上提的一篮野笋,夜萤顿觉得自已寒酸极了。
不过,夜萤的心理素质那可是杠杠的,开玩笑,以前单位里生怕下属工作压力大,会学富士康一跳再跳,经常请心理医生来辅导,夜萤的心理调节能力如今可是一流的。
她厚着脸皮,提着一篮子笋来到负责登记宾朋送礼的门子前,自报姓名道:
“柳村的夜萤,贺礼,一篮野山笋!”
夜萤本人落落大方,一身布衣也难掩她的清丽,可是一篮野山笋来给王财主做贺礼,未免就太寒酸了,夜萤这么自报家门时,边上就响起了几声嗤笑声。
“哎,王财主什么时候交上这种穷酸朋友了?贺礼是一篮笋?还不够饭钱呢!我看她就是来蹭饭吃的吧?”
夜萤抬头,看到一名富贵人家丫环模样的女子,正鄙夷地看着她。
第七十九章拉风投
夜萤若无其事,一脸不为所动的模样,对方却是有点吃不住劲了,因为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其它镇上有钱人家的丫环呢。
她嘲笑夜萤,却被夜萤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连带着,她说的话也轻描淡写成了个笑话似的,顿时心有不甘,一跺脚,走上前道:
“喂,乡下来的丫头,我说的就是你呢!真不要脸,拿了一篮不值钱的笋,就想混进王老爷家吃请新宴!”
夜萤不由地呵呵了,这也是没准了,她现在口袋里一文不名,奔的就是王老爷口袋里的钱来的,如果光是一顿吃,根本吸引不了她。
身为我大天朝的记者,见官高一级,什么样的豪华宴请没有吃过?北极虾你们这些土豹子吃过没有?什么叫北极都不知道呢!
夜萤嗤之以鼻,依旧淡定从容,不加理会。
顿时,对方的挑衅成了一个笑话似的,那丫环一看别上的人窃窃私语,脸上不由红一阵青一阵,觉得大家都在笑话她似的,于是不依不饶地上前拉住夜萤的胳膊道:
“喂,乡下丫头,说的就是你!”
“你闹够了没有?你这么闹,是把王老爷当成什么人了?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送东西,看的是送的人的心意。你知道这篮笋的来历吗?
今早天一亮,我天濛濛亮就到山上,踏着露水,亲自挖了三尺的竹根,才从深藏地下的竹根挖到一只竹笋。这一篮竹笋是我费了两个时辰的功夫,一只一只从地下亲手挖出来的。
每一只笋,都代表了我对王老爷喜迁新居的诚意!”
“好,这位姑娘说得漂亮!这篮竹笋我收了。”
大家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拎着一篮竹笋来做贺礼的夜萤能说出这么大气的话来,一时间让人无可反驳。
而出声赞她的人,更是让在场的人瞠止结舌,竟然是王财主。
只见红光满面的王财主亲自迎出门来,白白胖胖的脸上,挤出一脸和熙的微笑。
“王老爷,恭喜您喜迁新居!”
夜萤上前行了个礼。
众目睽睽之下,王财主一脸和颜悦色地道:
“夜姑娘有心了,你可是我的贵客啊,来,里面请!”
王财主说完,扫了一眼那拉着夜萤袖子的丫环。
那丫环被王财主扫了一眼,顿时脸一抽,火辣辣地就象被人打了一巴掌似的,赶紧把手放开,低声嗫嚅道: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位姑娘是王老爷的贵客!”
“哼,这是谁家的丫环,倒是伶牙利齿,但是却缺少教养!”
王财主从宅子里出来,已经听到了部份争吵,以他的老奸巨滑,岂能不知道这丫环是看不起夜萤所致?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夜萤一番话却说到了他心坎上。
以他现在的财富和名望,金玉珠宝什么的都不放在眼里了,夜萤口口声声说自已带的礼物是亲自上山采摘的,想想这已经快冷了的天,还要亲自到黑乎乎的山上挖笋,王财主心里不由地就一阵阵感动。
所以,他便出现,给夜萤撑了一下腰。
丫环脸色惨白地退下。
不知道谁在边上吱了一声:“她是赛小姐家的丫环,一贯牙尖嘴利,看不起人,没想到这回碰了个软钉子!”
“赛小姐?”
夜萤边随着王财主进了宅子,耳朵还听到这样的一句话,不由心下起疑,不会是冤家路窄吧?这世上姓赛的不会那么多吧?
“哦,是赛江南家的姑娘。那丫头,被她老子宠坏了,连带着底下的下人也是如此娇纵无礼。”
王财主解释了一句。
看来这老头子也很八卦啊!夜萤心内暗笑。
“哦,往里面就是内宅,女宾席设在内宅里,我让人带你进去。不好意思啦,今天小老儿我要接待的客人太多,若有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姑娘见谅。”
王财主亲自把夜萤送到内宅前,已经是很给面子了,估计还是看在夜萤给他出了风水主意的面上。
但是夜萤此行,可不光是为了得到个面子来的。她笑嘻嘻地道:
“王老爷,我这里有一个发财的主意,能不能叨扰你片刻,你听完,若是觉得有发展前景,或者买断我的专利权,或者咱们一起投资发财,你觉得如何?”
王财主说完话刚转身要走,不妨夜萤竟然说出这一番话来。
如若是普通的女子的话,王财主可能会因为今天宾客众多而选择不加理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夜萤他却觉得不能小视。
或许是因为夜萤上次送了他好风水,最近他生意都做得顺顺的,连赚了好几千两银子;或许是夜萤送来的花草质量不错,竟然株株成活,而打听过后,原来这些花草一路运来时,夜萤想了巧妙的保水之计……
一切的一切,都让王财主觉得夜萤不是一个简单的乡村女子。
此时一听夜萤又有了发财的生意,他虽然钱多得数不清了,但是惯常做生意的他,却不会放开任何一个可以赚钱的生意。
“你说说看。”
王财主引夜萤进入一间偏厅,并叫一名丫环上来伺候。这也是他一番好意,省得孤男寡女相处一室,遭人议论。
丫环很给力,立即给夜萤端来一杯温的羊奶,见夜萤不解,王财主和善地一笑:
“你一早上山挖笋辛苦了,又一路走来,怕是腹内空空吧?”
夜萤听得心头一暖,没想到这有钱的老头子这么体贴和知晓人心,难怪他能赚大钱,就冲着这份揣摩人心的手段,想不发财都不行啊!
夜萤也不客气,端起羊奶美美地喝了起来,道:
“多谢王老爷。既然你时间紧张,我就边喝边聊吧,我的主意是……”
夜萤说完,王财主大吃一惊,道:
“没想到夜姑娘想要做的是这门生意,兹是体大,我得好好考虑一下,这样吧,等迁新宅子的事情忙完,明天我亲自到柳村去看看如何?”
这是要去考察地形了,也就是说王财主被夜萤说动,有了投资意向。如果不想投资的话,他才不会想去鸟不拉屎的柳村转悠呢!
第八十章康王到访
夜萤没想到王财主看着是个土肥圆,脑子却转得超级快,竟然一下子就接受了她的说法。
果然,人不可貌相。
“好,那我明天就在柳村等着您大驾光临了。”
夜萤喝完最后一口羊奶,笑嘻嘻地道。
“事情就这么定了,我今天脱不了身,还有几位京城的贵客需要接待,我让小蝶伺候你,一切都请自便。”
王财主让叫小蝶的丫环把夜萤引进内宅,自已赶紧去忙着招待贵客了。
“老爷,京城的贵客就快到了,他们的马车已经到了三清桥。”
王财主刚走过月洞门,就看到一名家丁焦急地走来,撞见他,立即如释重负。
马车从三清桥驶到这里,不过半刻时间,难怪家丁着急。
“嗯,慌慌张张的,成什么样子!”
王财主不满地冷哼一声。
不过,他自已还是正了正衣冠,脸上抹去了从夜萤嘴里知道信息后的震惊,露出他平时一脸人畜无害的温和嘴脸,往大门迎去。
夜萤说的事情,如若真成了,可是能撬动整个帝国基业的大事,饶是他从商这么多年,已经俾洒自如,仍旧无法保持镇定。
要不然,他怎么可能屈尊跑到柳村去?
“端公子,有失远迎,小老儿失礼了!”
看到对方如人中龙凤一般的姿仪,王财主暗暗一惊,果然京城里的那位愈加衰败,而眼前这位爷似乎气势愈盛,一副看起来有望问鼎大位的样子。
王财主实则谁也不想扯上关系,朝中激流暗涌,一个不小心,站错了队伍,浪头打来,就能让他苦心经营的一切化为泡影。
可是人家都来到门前,总不能闭门不见吧?
“王老爷,客气了,从京城别后,久已不见,王老爷还是那么精神啊!”
端瑞抿嘴一笑,笑意却不达眼底。
若不是王财主曾经资助过的落魄学子如今贵为朝中的左右权相,他才不会理这荒乡僻壤中的土财主呢。
“不敢不敢,借公子吉言,国泰民安,小老儿这样的生意人,才有安身立命之所。”
王财主一阵阿謏奉承,脑子里却不由地想到夜萤那个“项目”上。夜萤说那叫一个“投资项目”。在王财主看来,却是能改变帝国面貌的一件大事。
他若是暗中积蓄这样的力量,待朝中局势明朗,他带着这样的一份厚礼进献给新皇,岂不是大功一件?
一瞬间,王财主决定了,不管夜萤说的这件事是真是假,都值得他投资。
若是损失了,也不过区区几千两银子。但是若是成功了,却是他真正安身立命的护身符啊!
端瑞就算是一身普通的富贵公子打扮,但是一身仪容却掩不住的风流潇洒,顿时吸引了一路上经过的小镇豪门女子的眼光。
在她们看来,端瑞尤如人中龙凤,过目难忘,却不知道,但凡过了端瑞手的普通女子,没有几个禁受得住他的狂暴的。
王财主怎么会不知道端瑞是什么品性?他立即向前微走几步,意在引路,实则挡着端瑞的视线,他可不想这些老相识家的女儿们被端瑞给祸害了。
“哟,王伯兮,你这宅子虽然是新建的,但是却没有给人树矮墙新画不古的暴发户之感,古树老藤,古风俨然,不错嘛!”
端瑞是很少夸人的,但是看到王财主家的宅子,却不由得诧异了一下,在他看来,乡下的土财主能有什么正经入眼的设计,本来只想在这里打发下无聊,稍坐一下就走,但是现在对上眼了,竟然愿意留下来坐席了。
当然,没有外人在场,端瑞也就叫开了王财主的名字。
“端公子,承蒙夸奖,不胜荣幸!”
王财主被瑞瑞一夸,更觉得夜萤价值彰显,果然自已的判断没错,还好听了夜萤的话,才没有在京城的贵人眼里跌了份。
他赶紧安排人在一处清净的院子里摆了一桌酒席,又叫了几名漂亮的丫环相陪。
“老爷,京城里的左相蔡大人派来送来贺礼!”
席间,有家丁前来禀报。
“去吧,蔡大人可是一国之相,劳苦功高!这个面子可要给!”
端瑞似笑非笑地道,一手搂过一个美艳的丫环。
“失礼了端公子!”
王伯兮一阵点头哈腰,确定端瑞没有怪罪之后,这才出门迎伢。
说来也巧,当年他慧眼识珠,也是机缘巧合,他资助的两名落魄书生,后来两个人竟然成为了大夏朝的左右相,一文一武,掌控着国家的命脉和资源,这两个也算有情有义,对当年他的知遇之恩,自是感恩戴德。
此时左相蔡淳送礼来,估计右相刘襄送礼的人马也很快会到了。
左右相在朝中虽然不合,但惟一能让他们和平相处的,却是这位区区的王财主,在恩人面前,他们自是不敢忘恩负义。
每逢王财主进京,这一见面就吵架的二位相爷,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一起陪王财主喝杯酒。
端瑞之所以给王财主面子,也是冲着他是唯一能收服左右相的人而来的。
果然,蔡淳送礼的下人刚到,刘襄送礼的下人也到了。
左右相同为王财主迁新宅送来贺礼,在三清镇上一时传为美谈,人人都羡慕王财主有这样实力雄厚的朝中重臣做靠山。
王财主好一番应对,约摸一个时辰,他想起端瑞,也觉得自已离开得太久了,赶紧往端瑞宴饮的小院落走去。
“老爷,救命啊!”
谁知道,才到院子外,就闻到一股不正常的腥味,然后,一个美婢从院子竹林处窜了出来,扑倒在王财主身上,哀哀求助。
王财主吃了一惊,就见美婢身下的襦裙血迹斑斑,手上脸上亦是到处青紫,顿时,王财主明白了几分。
他手一挥,身后跟来的家丁立即把那美婢抬了下去。
王财主收拾了一下心情,若无其事地走进院落内,只见那院落内一片狼藉,端瑞跟来的下人都不知道隐身到哪里去了,只有端瑞的衣衫略有凌乱,胸口微微敞开着,看到王财主进来,他脸上十分淡定,道:
“王伯兮,你家的酒好,菜肴精美,美人也不错!”
王财主心下发苦,但是脸上仍带着笑容道:
“多谢端公子谬赞!”
“记得赏那个美人一百两银子,再加一碗避子汤!”
端瑞仿佛是在家中一般,毫不在意地吩咐道。
第八十一章九九八十一编
“小人明白。”
王伯兮心内苦兮兮地,但是脸上却只能带着笑容道。
“嗯,不过,一个美人哪里够啊?王伯兮,本王听说你可是镇上的富户,应该收藏了不少江南美女吧?”
端瑞喝了一些酒后,情绪开始变得有些失控了。
这个南方小镇的女子,都是清丽可人的处子,上次在悦楼酒楼随便临幸了一个是,现在这个陪酒的美人竟然也是,让端瑞在喝酒后本来就失控的状态下,更趋沉迷于迷色。
左相、右相的人都在王伯兮府上。
端瑞的表现,自然被这些人记在心里,回头便立马上报给了各自的主子。
端瑞其人,沉迷酒色,荒淫无度,绝不是下任新皇的最佳候选人……
得到消息后,左相右相心里都默默做了各自的评判。
端瑞看着王伯兮仓惶退去,一脸着急劲给他寻找美人的身影,突然脸上露出一个淡漠嫌恶的表情。
如果王财主在场,看到端瑞这个表情,绝对不会认为端瑞已经醉得急色心头了……
皇宫之中,风起云涌,暗流激涌,皇上一直半死不活地拖着病躯,由于没有子嗣,不管是后宫还是大臣们,都已经达成了一个默契,那就是若是皇上驾崩,便从皇上的几位皇弟中挑一人出来继承大统。
而由于皇上没有子嗣,所以能继承大统的皇弟,一个必要的条件就
是:必须诞下自已大统继承人。
而最微妙的是,几位势均力敌的皇弟都没有诞下传承人,这让几位皇弟明白,谁先诞下继承大统的传承人,谁继承皇位的可能性就多了一分。
端瑞虽然有了王妃,还立了两位侧妃,加上数量不少的其它贵人、美人,但奇葩的是,端瑞至今除了王妃生了个女儿,其它妃子肚子里再无动静。
端瑞自然晓得后宫里的种种猫腻了,美人、贵人们彼此之间用尽手段,谁都怀不上孩子……
有高人给端瑞出了主意,那就是到江南富庶之地,寻找能生养的女子,广为播种,这样民间的女子,反而能逃脱后宫的黑手。
端瑞情急之下,深以为然,于是一路逍遥到了三清镇。
不过,王伯兮家和悦来酒楼中的女子,对他来说身家来历不明,自是不能做为未来皇子的娘亲,只不过为了发泄一时的欲望需求,每个人都无一例外地赏了一碗避子汤。
而对于自已荒淫无度的名声在外,端瑞却甘之如饴,适得其所一般。
他要的不是现在的一致看好,这样反而会树敌太多,他要的是笑到最后,而荒淫无度这个声名,正是他最好的掩饰。
哪个帝王不荒淫无度?否则,就不会有后宫佳丽三千了。
只要时势一到,他顺势而上,女色这点小事,根本无伤大雅。
内宅。
夜萤在一众女宾中如鱼得水,虽然是来自小山村里的农女,但是夜萤七成新的衣裳浆洗得干干净净;身上带着一股好闻的花草香味,这是她昨晚上将新摘下来的月季花和衣服放在一起熏染后的结果;脸上的神情不卑不亢,显得特别从容自如。
这样的夜萤,自然会讨得一些人的喜欢。
“这位姑娘,你盘的发髻叫什么名字?样子好新,能教我吗?”
就在夜萤独自一个人在鱼池边徘徊之时,便有一个银铃般的嗓音响起。
夜萤的头发,因为要来做客,所以做了一些新尝试,不是简单地一把扎梳起来,而是编了一个花苞头。
花苞头的亮点在后面,从后面看,黑色的秀发就象一朵即将绽放的花苞一般,中间顺势插了一朵娇嫩的月季,显得十分清新诱人。
这样的发式,是这里的人前所未见的,一路上已经吸引了许多女眷的目光。
但是由于夜萤看着脸生,所以大家都是欲言又止,直到有人主动打破了这个僵局。
夜萤回头一看,只见问话的是一位脸庞圆圆,皮肤粉嫩粉嫩,白晳的脸上长着一双灵动黑眼睛的姑娘,年纪看起来比她略小一些,但是却是十分活泼可爱。
夜萤一看到她的仪容神情,便知道这是一位养尊处优、没有什么心思诡计的女孩,她笑笑道:
“可以,这发髻的名字叫花苞,其实这发髻很简单,不过就是要费点心思就是了。”
“姑娘,你教会我,我就可以给小姐盘这种发髻了。”
边上一个看起来挺聪明的小丫环伶俐地道。
“好,不过,在哪教你们好呢?”
夜萤四下看看,见亭台楼阁间,到处人影晃幢,一时间没有了主张。
“到小姐闺房里吧,你先给小姐盘,我看看就会了。”
小丫环胸有成竹地道。
“春桃,你又不谦虚了。”
一身优雅气息的姑娘笑嘻嘻地打趣自家的丫环,但明显是赞许而不是责备。
春桃一脸自持道:
“还没有我看了学不会的盘发法。”
“可是我一共有九九八十一种盘法发,你能都学得会?”
夜萤一看这主仆二人十分有趣,而且听她们的对话,不用介绍,她也明白了,这姑娘肯定是王财主的女儿。
要不然,今天是迁新宴,来的都是客,除了是这里的主人,谁有闺房在这呢?
“什么?九九八十一种?真的吗?”
春桃瞪大了眼睛,两只本来弯弯的眼睛变得圆圆的,十分有趣。
看到她吃惊的样子,夜萤乐了,嘿嘿,幸好姐无聊的时候,经常看微信或者微博上那些美发教程,自是学了不少编发法,九九八十一种,还真难不倒她。
“当然是真的,不信,我现在就能教你四五种。”
夜萤利落地点点头,不无骄傲地道。
“小姐,你往常说我会吹牛,我看会吹牛的是她吧?”
春桃指着夜萤,已经郁闷得说不话来了。
由于有了王小姐的主动上前询问,原本一些对夜萤的新式发髻感兴趣的女眷们也纷纷上前,围在夜萤和王小姐身边。
此时听到春桃的郁闷之言,知道这是开玩笑,大家都不由笑了。
“春桃,我觉得你说的没错,这个没教养的乡下丫头,如果懂得编九九八十一种发式,那就奇了怪了。”
一个尖锐刻薄的声音响了起来,在一众温言软语的笑声中,显得十分刺耳。
第八十二章仗义的王小姐
夜萤一听声音,十分耳熟,不用看就知道是方才她来送乔迁贺礼时,那个气势凌人的丫环。
呃,真不知道一个丫环怎么会这么得瑟呢?
夜萤暗暗觉得,对方背后肯定有人给她撑腰,否则,凭她一个丫环肯定是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那么嚣张。
一次挑衅可能是骨子里的优越感使然,两次再挑衅,而且目标针对的都是她,明知她是王财主家贵客的情况下,还再三发作,那一定就是有人指使了。
这个道理,是夜萤从办公室“室斗”中领悟的,如今也适用于当下这种情况。
不过,还没等夜萤开口反驳,就听春桃已经说话了:
“梅香,你怎么知道乡下来的就不懂得编漂亮的发髻呢?这种花苞头,我们就算是在府城也没有看到人家编过。
夜姑娘就算是想偷学,也没地方学吧?我只能说,她是心灵手巧。”
春桃有王小姐撑腰,底气可足了,又加上是在家里的主场,说话也十分凌厉,直打对方的七寸。
两个丫环唇舌相讥间,反倒显得夜萤这个当事人坐壁上观了。
不过这时候夜萤才知道那个看不起她、屡屡刁难的丫环叫梅香。
梅香被春桃一反击,顿时有些哑然。
在场的人谁不知道王小姐长期居住在府城,王财主老来得女,又最疼她了,府城里最新流行的玩意,她哪个不最早把玩于股掌间?
所以春桃的话,一定不带虚言的。
不过,这下也有一些小姐们纷纷心动了。
原来,这种花苞头,就算连府城也没有开始流行,是最新式样。
她们纷纷打起了小算盘,暗道:若是把这花苞头的绑法学回去,不知道羡煞多少人。
她们这些人,对这种聚会最大的兴趣莫过于偷看英俊的富贵儿郎,然后顺便和大家交流、比斗一下各自身上最新的发型、首饰、衣裳。
难怪她们动心,花苞头本来就是为青春少女设计的,花苞头的造型就象一朵将开未开的花,给人以甜美可爱的感觉,再加上样式新颖,视觉冲击力足,一下子就打动了少女们的心。
“这样吧,不如这位姑娘把花苞头的结法教给我们如何?也让我们大家美一下?”
人群中有位姑娘已经跃跃欲试,这话一说,立即得到了大家的响应:
“是啊,说你心灵手巧,你就现场结给我们看看,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嗯,这花苞头太美了,如果我学会了,可以教京城里来的表姐,每次她从京城里来,都嫌弃我的发式太土了。这回她肯定就服气了!”
也有少女美滋滋地道。
梅香没想到,几句话之间,自已就落了下风,而这些纷纷背叛“她们”的熟人嘛,岂不是个个都和小姐为敌了?
若不是自家小姐撑腰,梅香也不会一再出言挑衅夜萤,毕竟她本人和夜萤也无仇无怨。
梅香不由看了一眼自家小姐,想知道她打算下一步怎么办。
夜萤顺着梅香的眼神一瞥,看到一位圆脸、腰身浑圆、长相老气、一双吊梢眼的女子正恶狠狠地瞪着她,顿时有些明白过来,恐怕方才自已的猜测是对的,梅香的幕后指使人就是这位了。
不过,夜萤也有些莫名其妙,她才第一次见到这位姑娘,对方长得丑有点碍眼,当然,长得丑也不是她的错,长得丑还出来挑衅她就是对方的错了。
“哈哈,我说你们这些人啊也是好笑,如果每一个人都结花苞头,那还叫什么新样式啊?这位姑娘既然自认为心灵手巧,不如多给她们绑些新的发式,也好满足她们的爱美之心嘛!”
见自家的丫环梅香战斗力不够,吊梢眼张口说话了。
她一张口,自认为出了一道巨难的题刁难夜萤。
一个新的发式要流行开来,没有那么简单,既要好看,又要大家认可。
每一个新发式的形成,都用穷尽思维之功。
打头想出新发式的人,可是千金圈里最受欢迎的人。
她认为,夜萤肯定没有办法一下子想出那么多新发式。
她却没有料到,夜萤是穿来的,人家后世“度娘”什么的用的可是杠杠的,更别说平素还有朋友圈里的微商朋友不遗余力地推送各种编发教程。
一个来自信息大爆炸年代的人,本身就站在了这个时代的尖峰。
听到这个吊梢眼出这个主意,便立即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举双手赞成道:
“对呀,大家都梳花苞头就不新鲜了,夜姑娘若是能教我们几种新发式,那就太好了。”
“哼,她可能只是偶然不知道哪里偷学了一种新发式罢了,怎么可能一下子会那么多新发式?”
也有些质疑。
吊梢眼的眼睛里终于浮上一抹恶毒的笑意。
哼,看你怎么收场,看你还吹。
那些本来有意结交夜萤的千金小姐们,此时被吊梢眼一提醒,醒悟道夜萤估计只会一种新发式的编法,大家顿时都犹豫起来,没有人再主动上前和夜萤攀谈了。
夜萤的身边,无形中形成了一道淡淡疏离的隔离场。
吊梢眼得意地笑了。
“赛金花,你就别为难夜姑娘了,她能想出一种新发式已经很不容易了。既然她有这种天赋,以后一定会再想出新的发式来。大家说是不是啊?反正今天我能学会这种新发式的编法,就心满意足了。”
第一个站出来挺夜萤的,还是王小姐。
夜萤也没有想到,这位王小姐这么仗义,第一次见面,就毫无保留地力挺她,颇有乃父之风。
夜萤还不知道,王财主王伯兮,人称小孟尝,惯做的是雪中送炭的事情,否则,也不会有朝中左右相都视他为恩人之举了。
王小姐到底是他的女儿,耳濡目染,为人自是十分仗义。
她平素也看赛金花不太顺眼,只是以她的教养,自是不会说出口,但是这种力度的力挺,也能表明她的态度了。
夜萤心里不禁暖暖的。
吊梢眼赛金花没有想到,王小姐竟然抛弃了她,站到了这个乡下丫头的立场上来说话,她不由气得面色微微一沉。
第八十三章倾囊相授
不过,对方是王小姐,她父亲是人称小孟尝的王财主,现场有些孤陋寡闻的人或许不知道,但是她却从父亲赛江南嘴里知道:王财主家的财富,比大家看到的都要恐怖。
据说,京城里有一条繁华的商业大街,整条都被王财主买了下来。
而其它田产、房产、铺子、商船、货栈等都不可计数。
所以,别人的气赛金花不能捱,王小姐的气她却只能生受了。
王小姐说出这番话后,赛金花见别人有意无意地扫她一眼,只能尴尬地笑了笑,没有再说出什么咄咄逼人的话来。
倒是夜萤顺势开口道:
“各位见笑了,这花苞头是我自已琢磨出来的,名字也是我自已想的,我愿意把它的编法教给大家,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这花苞头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的。
由于花苞头的刘海和两鬓不能分的太厚的关系,比较适合稍稍比较瘦的脸型,大圆脸和西瓜子脸最好别扎,瓜子脸和长脸就比较适合,同时扎花苞头不要扎到正下方,会很像大妈、妇女的,扎的高或者偏一点能减龄。”
夜萤大言不惭地道。现在编出花苞头的祖宗连卵子也不是,她就落落大方地把创始人的名号归为自已所有。
夜萤边说着,抓过春桃来做示范。
春桃的脸比较瘦长,正好适合花苞头。
就夜萤所知,光是花苞头,就有日系、韩系、美系等编织手法,这个时代的人肯定接受不了太活泼的韩系,太时髦夺目的美系,只有温婉可人的日系,最符合这个时代人的气质。夜萤自已编的正是日系编法。
“哇,小姐,太好了,我是第一个!”
春桃不曾想自已有这份待遇,顿时美滋滋的。
王小姐平素和她虽有主仆之称,但其实就象姐妹一样,见她高兴,也不以为忤,只是轻轻用团扇拍了她一下:
“稳重些!别这么张狂!”
这话落在赛金花耳里,顿时又有了别的意味,她听得很不是滋味,可是依然厚着脸皮站在那里。
现在就落败而走,显得象条落荒而逃的落水狗,以后她在三清镇的千金圈里就别混了。
“你是花苞头头一人,因为你的脸瘦长,适合这种发型,王小姐是有福气的圆脸,盘发适合她,所以她会是盘发第一人,当然,盘发只是统称,还有很多变型。”
夜萤不疾不徐地道,一边从端立身边的王家小丫环手里的梳妆匣里,拿出发绳,一边替春桃绑着,一边梳理,又用发夹夹住。
不一会儿,一个和夜萤头上一模一样造型的花苞头编好了,夜萤拍拍手,后退几步欣赏了下,又上前略略扶正头发,道:
“再来一朵花就漂亮了。”
便有人从头上把自已的牡丹花递给夜萤,夜萤熟练地将花插到花苞头中间,顿时,一个亮丽可人、让人眼前一亮的春桃便出现在眼前了。
“啊,太漂亮了,可不可以帮我编一个?我的脸是瘦长的,适合这个发式。”
“夜姑娘,你编得太快了,手法是怎么样的?我还没有看清楚呢!”
姑娘们都闹腾起来。
明明看着夜萤手指如穿花一般在发际间滑来掠去,似乎很简单,但是让她们自已亲自动手,似乎又颇有难度。
这时候,吃什么宴席已经不重要了,女孩子们嘻嘻哈哈地坐下来,或在廊杆上,或随便找个石凳,让自家的丫环伺候自已,也学着要编花苞头。
想着这漂亮的发式出现在自已身上,迎来的将是少年郎火辣辣的眼神,大家都有点迫不及待。
“来,再来一位让我示范一下,我分解开动作慢慢教,放心,大家都学得会,但是要记住了,花苞头也挑脸型的,如果是圆脸的就不要尝试,除非你想突然变成你家嫂子!”
夜萤开起玩笑来。大家“哄”地都笑了出来,有些圆脸的也摸了摸自已的脸蛋,虽然心有不甘,还是想着要尝试一下。气氛一下子就轻松起来。
王小姐十分满意,她倒是有自知之明,既然夜萤说她不适合花苞头,她就耐心等等。
再说了,今天是她家的请新宴,请朋友们来,不就是为了大家开心的吗?
方才赛金花挑唆丫环来折辱夜萤,她都看在眼里,开始时也是为了不想破坏请新宴的气氛她才出头的,但是现在看来,夜萤着实是个有趣的姑娘呢!
赛金花眉眼一闪,眼里是浓浓的嫉妒。真别说,春桃换了新发式后,就象换了个人似的,显得灵动了许多。
赛金花厚着脸皮,也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让梅香帮自已编花苞头。可是梅香太笨了,折腾了半天,把她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的,还是没能编好,赛金花气得直掐她的胳膊。
梅香疼得龇牙咧嘴,却不敢叫出声来。
赛老爷是十里八乡有名的风水师,名气一直打到了府城,他擅长做局布阵的,梅香心里很怕的,万一老爷随便弄点什么,她家的风水就败了,所以梅香总是任赛金花欺负,欺负得再狠也只能生受着。
夜萤扫了一下现场的情况,把一切看在眼里,她笑嘻嘻地道:
“大家都围拢过来,我开始教了。”
有一位小姐主动来给夜萤做模特,各家都围了上来,梅香虽然不服气,但是害怕扎不成花苞头小姐会再拧她,便腆着脸挤在人群外,踮起脚尖看着。
夜萤也看到了梅香主仆的举动,她暗自发笑,这些新发式,在后世可没那么千金难求,教程发在网上,大家随便看,随便学。
不过,看在大家这么虔诚的份上,王小姐为人又仗义,夜萤便热心地教开了。
“先扎个马尾,越高越好,要不会像老太太,一般高度我觉得正面能看到皮筋就差不多,建议用手抓,扎出来比用梳子自然……”
夜萤娓娓道来。
“哦,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我刚才梳起来老了好几岁,原来是头发扎得不够高……”
“不能用梳子梳,你没听到吗?刚才你就是用梳子梳的,所以发髻才显得死死的……”
有小姐埋怨丫环……作者君近段时间会日更一万五以上,麻烦大家点击书首页右上角的五角星号,把本书收入书架中,这样有更新就会自动跳出红点点提醒,大家可免去查看有无更新之苦。多谢大家捧场……更新时间会在上午和下午,傍晚六点后,大家可放心收看当天的全部更新
第八十四章就这样被你征服
不过,虽然偶有埋怨之声,但是更多的是知道诀窍后的喜悦:
“小姐,我知道了,要做逆毛,把头发刮毛了,这样才显得自然,有朝气!方才这步我没做,硬生生把头发梳得太紧实了。”
“最后一步的花苞成形后,我拉得太用力了,结果前功尽弃,不过听夜姑娘这么教我就明白了,要小心地、一点一点地拉……”
夜萤教完,这些丫环们都是每天伺候小姐梳洗的,自然个个都是心灵手巧的,掌握了诀窍,马上就梳得像模像样。
一时间,内宅这一隅,多了许多如春花般绽放的少女。老气的发髻被她们统统抛弃,就算是圆脸的,明知道不太适合,也硬是梳了一个。
这个时代是唐以后,唐朝是华夏历史上对女性最开放的年代,夜萤发现,这个时代也颇有唐朝遗风。
看到姑娘们无拘无束地马上就接受新鲜事物,显然她们这样做,并不会遭到家中父兄的打击,也不逾矩,否则,大家就不会对新发式甘之如饴了。
意识到这点,夜萤心中对这个时代又多了一些好感。
看来,她也能凭自已掌握的信息,为改变这个时代的风尚做一些贡献呢!
别的不说,这种娇俏可人的花苞头,在这些小姐们的示范带动下,应该很快就会在全国流行开来。
虽然花苞头的教程在后世在网上比比皆是,随手可得,但也证明了这是一种讨人喜欢的发式,但凡能流行开来的,都具有它独特的魅力嘛!
姑娘们叽叽喳喳,互相评判着各自的发式,看对方也充满了新奇的眼光。
这种新发式她们闻所未闻,所用的道具、饰品也不需要很多,只要发绳和发夹就够了,最后再簪上一朵鲜花,立马鲜活起来,对一些囊中比较羞涩的小姐们来说,可谓适得其所,投其所好。
王小姐微笑地看着这一切,心情十分愉快,见夜萤被大家拉着为她们一一调整发型,便笑道:
“夜姑娘,现在可能为我做盘发?”
“可以。王小姐你的脸是圆润的福气脸,本人优雅大方,所以特别适合这种发型。”
夜萤说着,安排王小姐坐在石凳上,她想给王小姐编的是蜈蚣辫,这会让她显得优雅大气,又会比花苞头显得更加成熟,适合王小姐的身份。
不过,叫蜈蚣辫这个名字比较惊悚,她一时还没想出好听的名字来,便暂且放下名字不说,手上熟练地动弹起来。
能把头发辫得这么熟练,这要得益于夜萤在工作之余,曾经参加过一个关爱青少年的公益组织。
这个公益组织会在周末或者放假时组织大家去福利院、少管所等地,和青少年接触,给没有家庭温暖的孩子带去温暖。
为了更好地打通接触孩子的心灵,夜萤便想了替她们绑头发的这个办法。
边梳着头发,边和她们聊天,然后把她们打扮得美美的,自然很容易就走进她们的心灵空间。
没想到,这项不起眼的技能,在古代也派上了用场。
夜萤不禁一阵唏嘘。
夜萤在王小姐头顶部位取一小束头发,分成三股。像平时编的三股麻花辫一样,编几股。然后在随意一边取一小束头发与最接近的那一股头发合并一起,继续编刚才那个三股麻花辫……
王小姐的头发乌黑浓密,保养得很好,编起来十分顺滑。
看着夜萤雪白的手指在王小姐的乌发中穿梭,丫环和小姐们也停住互相欣赏,赶紧前来观看。
“呀,怎么是长长一条辫子啊?太不好看了,这怎么出门啊?”
夜萤编的辫子整齐对称,凭良心说挺好看的,可是这个时代的人并未见过辫子,顿时觉得怪怪的,赛金花逮着机会,便如此评论道。
一时间,大家都噤了声,也是,就冲着这条辫子要给夜萤一个好评很难啊!
见大家没话说了,赛金花怪声怪气地道:
“呵呵,我就说嘛,辫得虽然新鲜,但也不是每一种新鲜都好尝试,我看啊,技止此耳。”
赛金花估计夜萤也就会这一招,不由心怀怒放。
要凭这招征服大家的心,恐怕很难。
开始大家会有新鲜感,会谈起夜萤,可要不了多久,随着新发式的出现,大家追捧新发式时,很快就会把夜萤忘记了。
赛金花这下心里平衡了。
王小姐也有些尴尬,看来夜萤在她头上试验得并不成功,不过她还是善解人意地道:
“夜姑娘手巧,是我自已脸没长好,要是象大家一样的瓜子脸就好了。”
王小姐此言一出,大家都不由得笑了。
笑声打破了沉闷。
其实,如果大家能接受的话,这个发辫止于此也可以了,习惯之后再看,也能衬得王小姐优雅得体。
不过,既然大家不接受,夜萤也不指望着她们能一下子接受跨度这么大的新发型,于是,一直一言不发的夜萤道:
“这个发式还没全完成呢,大家急什么?”
说完,还扫了赛金花一眼,接着,手就在编好的蜈蚣辫上掏啊掏的,掏出一个洞来。
“啊?原来还没全完成啊,这是干嘛?不是把发型弄乱了吗?”
大家一听夜萤还有后招,顿时兴致勃勃,可是看到夜萤的举动,不由得瞠目结舌。
夜萤听到了大家的议论,不疾不徐,她在编好的蜈蚣辫中间挖个洞,把编好后的辫子慢慢塞进去。然后用夹子固定住,塞好后就是一个漂亮的发髻,再扎上一朵新鲜的枙子花。
王小姐缓缓转过头来,不用拿铜镜她就知道,这一下夜萤的新发式在她头上试验得很成功。
因为,众人看着她的眼里,都带着惊艳之色。
王小姐本身脸比较圆,这个发型尾部稍长,视觉上连带着拉长了她的脸,蜈蚣辫本来就是尽显优雅的,再加上王小姐本身的温婉大气,顿时效果十足。
“小姐,真是太、太、太漂亮了!”
春桃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小姐出现在面前,不由地激动得结巴了起来。
“春桃,还不拿铜镜给你家小姐看看!”
有人在边上巴结地道。
“小姐,我们用那款老爷从海上买来的玻璃镜吧?”
春桃一句话,却在夜萤心里掀起了波澜……
第八十五章第一次看到自已
呃,玻璃镜?这个时代竟然有玻璃镜?
夜萤以为,自已这辈子都会活在黄铜镜照出来的模糊影像里,万万没有想到,还会有能看到玻璃镜的这一天。
看来,这个时代似乎比自已想像得要发达啊!
“哟,玻璃镜啊,听说这可是很贵重的,只有倭国才有出产,没想到王小姐家竟然有玻璃镜!”
“我听娘说,一面上好的玻璃镜抵得上一个中等的铺子了。王老爷还真是疼爱她。”
有人羡慕地道。
原来是倭国出产的玻璃镜,夜萤暗暗点了点头,把听到的这些信息记在心里,也不知道现在航海技术如何,已经发现了美洲没有?
一想到美洲,夜萤不禁两眼一亮,美洲可有不少好东西……
“嗯,那就用玻璃镜照照吧!”
王小姐一脸怡然自得,却也听到了姑娘们羡慕的议论纷纷,心中暗美。
王财主虽然有十多个子女,但其中最疼爱的就是她无余。
据说,她娘怀上她时,算命先生给还在腹中的她算了下命,称她天生八字就和王财主相合,是富贵命,还能旺家旺族,她的出生,必定保佑身边的人逢凶化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本来这样的吉利话大家听过笑笑就算了,心情好也不过一时半刻的事情。
谁想到,她生出来的那年,正好王财主之前遇上了一个大坎,做生意亏了半数身家,还面临着被官府抄家清洗的大厄。
奇的是,王小姐生出后来,王财主果然逢凶化吉,不光化解了生意上的危机,还得贵人出手相助,不光家业重新兴盛,势头比以往更猛。
从此,王财主就对这个女儿青眼相看,疼爱有加。
眼前众人,都知道王小姐不凡的来历,此时见她拿出贵重的稀罕物玻璃镜,自然更加印证了王小姐最受王财主宠爱的这一说法。
说话间,春桃已经指派一名小丫环去库房里取出玻璃镜来。
众人皆纷纷上前围观看稀罕。
夜萤远远人从群看过去,就见那面玻璃镜大约21寸电脑屏幕那么大,不禁暗暗赞叹,看来玻璃镜的制作工艺水平还是蛮高的。
要知道,镜子越大,对制作工艺的要求就越高。
“太清楚了,我的天啊,连我眼角这有颗小黑痣都看得一清二楚,我只听娘说过我这有痣,从来就没有看清楚过。”
有人还是第一次照到镜子里的自已,看到镜子中清晰的影像,不由地吓了一跳,又意外高兴着。
“这镜子果然是稀罕的东西,连一根头发丝都照得清清楚楚的。”
有人站在镜子前流连不去。
王小姐也不急,只是微笑着让大家一一照个够。
“今儿个可真是开了眼了,第一次看到镜子!”有人说。
“什么啊,真正开眼的是看到了自已!”
有人这么说时,大家“哄”地笑出声来。
还真是第一次看到自已呢!
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
夜萤心中也有些激动,但是她却不敢上前,她也只在水中的倒影里模糊看过自已,却还没有清晰地看清楚这个躯壳的模样。她害怕在众人面前突然看清自已时她会失态。
一阵说笑嬉闹之后,众人想到了正事,于是散开,让王小姐上前细细欣赏夜萤新编的发式。
不过,因为发式是编在脑后的,下人们拿着镜子上上下下,王小姐侧身回头,却始终看不太分明。
“不错,能看出夜姑娘的手艺很好,只可惜我只能窥一斑而不能见全豹了。”
王小姐遗憾地道。
“是啊,再漂亮也只能背后风光!”
赛金花这时候不阴不阳地来了一句。看到王小姐竟然拥有一面京城里的小姐都不一定能拥有的玻璃镜子,赛金花觉得心里嫉妒得要长草了,此时却再也忍不住了。
王小姐闷声不响,夜萤却有点冒火,道:
“如果有两面镜子,就可以看到背后的全貌。”
“一面镜子已经很难得了,要两面镜子,那是不可能的吧?”
有人听到夜萤这么说,感慨地道。
“春桃,再去库房拿一面镜子过来。”
听到夜萤这么说,王小姐淡定地对春桃吩咐道。
“是,小姐。你们都听到没有,快去库房再领一面镜子。不要以为我们王家那么穷,镜子只买一面。”
春桃伶俐地发派着。
赛金花听得面色一紧,这才意识到,她嘴太快了,想要讽刺夜萤,结果得罪了王小姐。
“啊?竟然有两面镜子。王小姐,你平时是不是照完这面镜子,再照另一面镜子?两面镜子照出来的人是不是不一样?”
嘻笑间,下人已经再小心翼翼地捧出了另一面镜子。
这面镜子和第一面的尺寸差不多大,王小姐用眼神看了一眼夜萤,意思很明显:怎么能用两面镜子让她看清自已后面的发式。
“来,你站到这边,对,站到石凳上,把镜子举起来,对着王小姐的后面!”
夜萤轻松自如一笑,指挥拿镜子的丫环道。
丫环依言站到了石凳上,她手中执着的镜子正好映出了王小姐的后脑勺。
“这样也看不清楚啊?”
赛金花今天反正已经得罪了王小姐,索性破罐破摔。
看来这姓王的父女都不是什么好人,王财主临时起意,用夜萤的风水局替换了赛江南的,让他忿恨不已,回家还发了一通火,正好让赛金花知道了。
今天在门口,听到门子登记夜萤的名字,再联想到父亲对夜萤的描述,就对上了号,指使梅香去嘲讽夜萤。
没想到,夜萤又在王小姐这里讨了个好。
赛金花觉得意气难平。
“另一个站在前面,也拿好镜子。”
夜萤不受赛金花嘲讽的影响,镇定自若地道。
边上的千金丫环们好奇地看着这一幕。
随着前面拿镜子的丫环站到位,神奇的一幕出现了,王小姐从立在面前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已的后背,粉红的腰带绕过细腰,后肩上衣服还有处小小的褶子,她赶紧抚平了,然后,更让她觉得美得不能呼吸的,是她独特的发型……
第八十六章热门人物
“天啊,王小姐,真的能看到自已后面呢!”
“王小姐,你的后脑勺怎么跑到前面去了?”
从没见过镜子的小姐们大为惊叹,再定晴一看,王小姐好好地站在大家面前,并不象镜中显现的那样,后脑勺跑到前面去了。
王小姐却好似没有听到大家的惊呼一般,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镜子前,有微风轻轻吹过,正好玉兰花的花瓣落下,在她的肩头,这让她在镜子中的身影也生动起来,不象做梦一般。
镜子中的她,头发被紧致地扎成发辫,从两边分列下来,形成独特的造型,下面挽了个髻,夜萤还细致地沿着发髻插了一排的白玉兰,看起来雅致又清新。
“嗯,真好看。”
虽然是自已的发式,但是王小姐还是没忍住,夸了一下。
“当然好看,我们早就看分明了,只不过你自已看不到罢了。”
“什么看不到,夜姑娘真聪明,一下子就想办法让王小姐看到了自已的新发式。
哎,王小姐,能让我看一下自已的新发式吗?”
姑娘们排起了队,夜萤指挥着大家一一站在镜子面前,并且指挥后面拿镜子照后脑勺的丫环不时根据各人的高矮胖瘦微调镜子的角度。
那拿镜子的丫环觉得自豪无比,因为每个人都巴结地看着她,冲她讨好地微笑,希望她能把角度调得更精准一些,手里拿得更持久一些,这样她们才能好好从容地欣赏自已的新发式。
看到两眼闪闪发光、有条不紊指挥着大家行事的夜萤,拿镜子的丫环不禁想:其实今天最如鱼得水的,应该就是这位夜姑娘了。
这些千金们没有学过物理,自然不懂得物理学上折射、成像等原理,稀罕起来就没个完。
要不是有下人来通报说迁新宴要开席了,大家肯定会在镜子前照个没完没了,天黑了也不用回去。
“好啦,大家今天就先到这里吧,等日后大家有空再过来,我一定让大家把镜子照个够。”
王小姐笑吟吟地道。
“就算你最大方了,不过,到时候要记得把夜姑娘也请来啊,我看没有她在边上指挥着不行。”
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姑娘对王小姐大声地道,一看就知道性格爽朗。
“行,我应允你,到时候请夜姑娘一起。不过,也要夜姑娘有空啊!”
王小姐笑咪咪地看着夜萤,今天过得真是愉快,这一切都是夜萤之功。
夜萤点点头道:“没关系,只要王小姐有请,我什么时候都可以过来。”
开玩笑,王小姐可以说是她未来金主最疼爱的女儿,如果和王小姐处好了,想必对增进她和王财主的关系也会更上层楼。
“好,这位是蔡主薄家的女儿,叫蔡燕娇,平时住在府城,是我表姐,这一次因为请新宴才特意从府城过来的。”
王小姐对夜萤介绍刚才那位高个爽朗姑娘道。
呃,话说蔡燕娇看起来一定也不娇,夜萤看着她清明的眉眼,觉得她是一个开朗磊落的人,便高兴地伸出手,想要和初次见面的她握握手,以示友好。
倒是蔡燕娇楞住了,对着夜萤的手不知所措。
夜萤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解释道:
“这是我们乡下的礼仪,意思是握握手,认识你很高兴。”
“哦,原来如此!那咱们握握手吧!”
蔡燕娇动作很生疏地和夜萤握了下手,王小姐也笑了,掺合上来道:
“真是新鲜,我也要握手,认识你我也很高兴!”
一时间,大家看到这个新鲜的举动都乐开了,互相学着夜萤方才那般握着手道:
“很高兴认识你。”
“好啦,大家别玩啦,先去坐席吧!”
又开心了好一会儿,王小姐才招呼大家。
“你和我们坐一桌。”
宴席设在内宅别院里。
一走到宴席前,蔡燕娇便利落地抢人。
夜萤无奈,只好被蔡燕娇抓着按到了席上,正好是王小姐她们一桌。
而坐定后,夜萤才发现,原来自已还是挺热门的人物,一看到她坐定,大家纷纷上来要和她一起坐。
不过一张席最多只能挤八个人,所以剩下的人只好怏怏地跑到边上去坐了。
“夜姑娘,你能告诉我,我这种脸型适合什么发式吗?你不是说有九九八十一种发式吗?你帮我编一种成不?”
一个脸颊显得有些方的姑娘问道。
夜萤一看,她的脸显得方,主要是下鄂两块骨头有点突出,如果这是在后世,爱美的姑娘没准就去磨骨了。她点点头道:
“是有一种发式适合你,回头我再和你细说。”
“真的?太好了!”
对方高兴地和她交换了一下住址,原来是镇上商会会长家的千金……
“她呀,再过半个月就要和人相看了,夜姑娘,你可要把她打扮得美美的。”
王小姐调笑会长家的姑娘。
对方立即羞红了脸,但是却不肯放弃地道:
“我没有你天生丽质,不过夜姑娘所编的新发式,真的很夺人眼目。”
“是咧,你要是去相看人家,肯定会让对方高看一眼。”
蔡燕娇大大咧咧地道。
夜萤也乐了,立即告诉会长家的姑娘,她适合什么样的发式,还边动手就教起她来。
一看到夜萤这么热情,毫不吝惜分享她编发的心得,边上没有和夜萤同席的姑娘们不禁心中痒死了,大恨自已为什么没有三条腿,可以跑快点,能和夜萤同席。
“好啦,菜上来了,大家不要再吵夜姑娘了,有的是机会。”
王小姐一看大家坐立难安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是,大家若有需要,我会经常来镇上的,可以随时来找我。”
夜萤心里隐隐浮出一个主意,但是还不很分明,便热情地对大家道。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会编几种发式嘛,这么得瑟!”
赛金花虽然很嫉妒夜萤获得极高的人气,但却又不肯坐得离夜萤远远的,她倒是要仔细打探一下夜萤的为人。
只要夜萤有一点疏漏,她就可以趁机狠狠打压她,让夜萤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只看到了夜萤越来越受欢迎的场景,气得她小声嘀咕了一句。
第八十七章流言
“小姐,你别生气了,我感觉这夜姑娘有点不对劲呢!”
丫环梅香站在边上伺候着赛金花,见她满脸郁色,便想替她开解几分,免得她回家如果还抱着气的话,会撒到她头上。
“哦?哪里不对劲了?”
赛金花一听就来了精神。
“小姐,我看那位夜姑娘方才指挥下人照镜子时,一直躲躲闪闪的,她自已都不照镜子,是不是……”
梅香故意留下想像的空间。
其实她只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到底不对劲在哪里,一时间也无法具体说出来。
不过,反正小姐恨上了夜姑娘,她尽可以随便乱说,让小姐把怨气继续转移到夜萤头上,省得拿她撒气。
一想到小姐撒气的样子,梅香就有些不寒而粟。
“嗯,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出来了。她不敢照镜子,是不是魂灵有问题?我听爹爹说,玻璃镜子能照见魂魄,轻易不要乱照。”
赛金花从头到尾一直在关注着夜萤,看到她讨得王小姐和府城来的蔡小姐的喜爱,赛金花心里一阵撕心裂肺地疼。
那位蔡小姐,她一来到园子里就主动上前巴结,可是人家都对她爱理不理的,没想到蔡小姐却主动粘上了夜萤,这强烈的反差,让她简直心如刀割,更别说爹爹还因为夜萤丢了一笔大生意。
梅香一听赛金花这么说,不由地吓了一跳,她最怕鬼什么的了,平时赛金花对她撒气,倒也不是打她,只是拿着个布偶小人,恶狠狠地瞪着她,然后就要往小人身上扎针。
梅香最迷信了,又经常听赛江南讲些神神叨叨的东西,她总觉得,那个布偶小人就是自已的化身,小姐扎到哪,她就疼到哪,万一扎到心口,她就会死了。
所以赛金花一拿起那布偶小人,梅香便不由自主地全身瘫软。
此时一听到赛金花说到魂灵的问题,梅香不由跟着面色大变。
赛金花眉眼一闪,一抹喜意掠上心头。她凑近梅香的耳边,对她窃窃私语了一番。
“好,我明白了,这就去办。”
梅香点点头,开始去忙开了。
王财主家的请新宴气势果然不一般,一上来除了大盘的卤水凉菜,接下来就是各式的海鲜,味道纯正无污染,这让夜萤吃得大呼过瘾。
席间大家说说笑笑,十分开心。
但是不知不觉间,除了夜萤所在的这张席,其它席上的气氛都冷清了下来,还有人不时偷看这边,指着夜萤议论着什么。
本来大家都羡慕能和夜萤一起坐的人,王小姐看到大家指着这里也不会以为意,但是慢慢的,她觉得气氛不对,因为那些指着夜萤议论的人,脸上都露出了奇怪的神色。
王小姐扫了一眼赛金花所在的酒席,就见她脸上得意洋洋的,一扫最初被冷落的颓废,正吃得欢呢。
王小姐心里有了点底,便叫来春桃,附耳对她吩咐了几句。
不到半刻,王小姐离席,随着春桃来到边上。
“我打听过了,说什么夜姑娘不敢照镜子,她怕是魂灵有问题,要不然,别人都不懂的新发式,她怎么懂呢?一个乡下丫头,也没有出过门,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呢?现在大家都有些惊慌呢!”
王小姐一听,便明白是赛金花搞的鬼。
先不说赛金花父亲是看风水的,就说她在席间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不是她搞的鬼才怪呢!
看到小姐皱眉不说话,春桃有点急了:
“小姐,今天可是请新宴,如果流传出去这种话题,对咱们家的新宅怕是也有不利的影响吧?”
“嗯,我晓得厉害,容我想想!不过,你放心吧,夜姑娘绝不是什么邪物,她在日头下是有影的。”
王小姐笑笑道。
春桃点了点头,但是面上的忧色仍然不去,着急地道:
“咱们会这样想,可是别人不会啊!堵不住人家的口,终究会有流言蜚语传出去。”
王小姐闭目回想,夜萤确实在指挥别人照镜子时有点躲躲闪闪,当时她以为是夜萤要调整角度的问题,现在看起来,又好象不是这样。
莫非,夜萤真的有问题?
如果不能把流言止于宴席上,一旦宴席散去,这些流言就会被姑娘们带回各家,那样,不管是夜萤还是他们王家都不好洗脱了。
“春桃,这样吧,你把夜姑娘找来……”
王小姐低低吩咐了几句,春桃赶紧去了。
“王小姐,找我有什么事?这么着急?”
不一会儿,夜萤被春桃带到了一间闺房里,夜萤一看王小姐正笑咪咪地看着她,便诧异地问道。
“夜姑娘,我这有几套衣衫,每套都只穿过两三回,我看你的身材和我差不多,想让你换上试试,如果合适的话,就让你带回去穿,可好?”
夜萤一看在王小姐的床榻上已经摊开了几套衣衫,材质和样式自然都不是她现在穿的可以比拟,便无所谓地点点头道:
“那自然好。”
夜萤现在的衣衫虽然干净朴素,但说实话也很残旧了,濒临和田喜娘那种用力洗就会破的境界。
但是如果现在就让她拿着大笔的银子去做新衣裳,她也舍不得,毕竟创业之初,她最缺的就是银两了。
“那让春桃伺候你穿上。”
王小姐笑咪咪地就要退出闺房。
一看春桃上前做势要脱衣服,夜萤可不习惯了,她道:
“不用了,我自已来吧,不习惯让人伺候。”
春桃看了一眼王小姐,王小姐点点头,随意地道:
“也好,夜姑娘自便,我们在外面等你。”
夜萤待王小姐和春桃走出去后,才关上门,开始动手换新衣裳。
可是待到这时候,夜萤才会悔没有让春桃留下来帮忙了。因为王小姐的衣裳可不是她这种样式简单的,里面有暗藏的盘扣、系带什么的,夜萤一时间手忙脚乱,折腾了好一会儿才穿好。
不过,夜萤发现,其实王小姐说这些是旧衣真是谦虚了,这些分明是从来没有穿过的,裁缝画的粉线,都还清晰地在里面,没有洗掉。
这样也好,这让略有小洁僻的夜萤顿时心里就舒服了,看来,王小姐是生怕她尴尬,不肯接受新衣才那么说的。
真是一个善良人意的姑娘,夜萤对这位王小姐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第八十八章镜子风波
“哇,夜姑娘,果然是人靠衣裳啊!”
夜萤换好新衣,打开门,迎面就撞见了春桃惊艳的眼神和夸张的赞叹。
王小姐凝目细看,见夜萤挑了一身嫩绿色的衣衫,衬得她眉目如画,眉眼间被春桃一夸,有一些羞涩就要流溢出来,肤白如雪,根本不象是一位农家女子,就连王小姐也不禁暗暗羡慕。
“说笑了,我就是个乡下姑娘,王小姐的衣裳做工精良,才把我衬出几分颜色!”
夜萤笑笑道。
她又看不到自已,怎么好评判呢?
三人走回宴席上,同席的人看到夜萤,亦是流露出惊艳之感:
“真是没有想到,换了身新衣,就象换了个人似的,真是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
“是啊,这个美人是谁?”
有人调侃。
夜萤一脸懵懂,她也不知道自已美成什么样子了。
“来人啊,去库房里把镜子拿出来,让夜姑娘欣赏一番。”
王小姐很随意自然地吩咐道。
一切不着痕迹。
但是周边的桌子上,大家却静了一下。
这似乎是夜萤的错觉吧?难道是因为王小姐对她青眼有加,让大家嫉妒了?
夜萤楞了一下,对王小姐道:
“算了,不用照了,镜子都收进库房里,多麻烦啊?”
随着夜萤这句话出来,全场一下子慢慢安静了下来。
这回不是错觉了。
夜萤怎么觉得气氛严重不对呢?
“夜姑娘,这么漂亮的衣裳,不好好照照多可惜啊!”
这时,赛金花从席上站起,慢慢走到了夜萤面前。
哎哟,小姐真是太勇猛了,居然敢靠近夜萤,我心里可是怕怕的。胆小的梅香看得一阵头晕目眩。
夜萤猛地发觉有些不对劲,为什么安静下来后,这时大家看她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尤其是赛金后身后的丫环梅香,就象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有一种想要后退、往后躲的欲望。
“哦?如此那就照照吧!”
夜萤既然发现了不对劲,又联想到王小姐突然叫她去换衣裳,似乎个中有什么关联啊?于是便坦然地点点头。
夜萤此言一出,顿时觉得现场的气氛更加怪异了。
王小姐似乎松了口气,而赛金花则露出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甩了下袖子,走回自已的席上。
随着丫环再度从库房里把两面镜子拿到宴席间,王小姐上前亲自掌镜,道:
“夜姑娘,站好了,前后左右,仔细看看,感觉这套衣裳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严丝合缝,太合适了。”
夜萤对着久违的玻璃镜看去,只见镜子里的自已,肤白若雪,眉毛黑黑弯弯的,眼睛是杏仁眼,又大又漂亮,高挺的鼻梁,樱桃小嘴,说是城里的千金大小姐也有人信。
这是她第一次在清晰的镜子里看清自已的容颜,并没有她之前想像中会被吓一跳的感觉。
或许是和这具身体结合久了吧,她现在对自已的容貌接受度也很高了。
之前王小姐她们照镜子的时候,她是刻意躲着不去照镜子,就是不想勾起穿越的伤心之事。
莫非是这样让赛金花起疑了?
夜萤越想越通透,便有意地在镜子前前故意转了个圈圈,仔细上下打量起来,然后还凑近镜子,注意看脸上是否有长小痣或者痘痘什么的。
果然,随着夜萤的举动,现场的气氛愈发轻松起来。
席间的姑娘们又恢复了调笑……
王小姐一颗心放了下来。
之前她还真的担心夜萤会害怕,不敢照镜子,现在看来,夜萤完全没有问题嘛。
都是赛金花这个小贱人挑唆的。
王小姐暗暗把赛金花列入黑名童。
原先还举得赛金花的父亲是个风水高人,不好得罪,但是她屡屡挑战王小姐的底线,已经惹怒了王小姐。
这之后,还有几次秋色游园、冬色围炉诗会,王小姐都没有邀请赛金花参加,让她倍感失落,此为后话。
“好啦,夜姑娘,是不是要我送你一面镜子?我看你是粘在镜子上了呢!”
王小姐看着夜萤照镜子就停不下来,不禁打趣地笑道。
“哪敢啊,镜子这么贵的稀罕物,我这辈子是第一次照到,之前黄铜镜里模糊的面容都不象自已,所以情不自禁,就多照了几下,让大家见笑了。”
夜萤倒是真的很想要一面玻璃镜子,可是后世的玻璃镜何等普通,现在的玻璃镜一面要值一个铺面,就算王小姐舍得送,她还不敢收呢!
说话间,夜萤也走回席间坐下,下人们把两面镜子收回库房,大家当然知道王小姐说的送镜子的话是开玩笑,怎么也不可能把一面价值一个铺面的镜子送给第一次见面的人吧?
夜萤换上了王小姐送的新衣,坐在席间,气度和谈吐本就不输于在场的人,此时更显得如个中翘楚。
赛金花郁闷地离开席间,准备去净个手。
“好疼啊,那位爷已经连换三个了,现在还不停歇,真是世间第一等恐怖之事。接下来轮到你了,我教你啊,要多顺从一些,装得象一些。”
赛金花才走到恭房前,就听到里面传来几声异常的声响,她赶紧停住脚步。
对于这样桃色的八卦,赛金花顿时有了点暗挫挫的想要窥听的心思,便躲到边上的竹丛中听了起来。
“王老爷还在往里面送人吗?”
“是啊,那位爷还指名非要处子,自家府上的哪有这么多姑娘可供他祸害啊?找的都是咱们这些勾栏里的。”
“呵呵,你说要血浆放进去,他不会察觉出来吗?”
“应该不会,我也是这么办的。不过你要喊得大声一些,装疼就是了。那位爷已经喝得有七八成醉了,察觉不出来的。不过你还是要小心点,他脾气可暴了,万一发现作假,怕是连王老爷也要倒霉。”
“嗯,那位爷在荷花苑没错吧?”
“是,你进去自报是王家的侍女就行了。”
两名女子对话间,让赛金花顿时明白过来,恐怕是王老爷家来了一位“恐怖”的贵客,对女人需求无度。
赛金花脸上忽然浮起一股诡异的笑容。
第八十九章中计
一个用了三个女人,还准备用第四个女人的男人,是有多么恐怖,赛金花虽然未经人事,也能脸红耳热地想像出来。
就在这时,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从恭房里出来。赛金花赶紧把身形压得最低,不敢发出声音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远,赛金花这才从竹丛中起身,一个主意在脑海中形成。
宴席已近尾声,众人有些开始离席,夜萤也起身,正欲和王小姐辞行,却找不到王小姐的人了。
夜萤倒也没有介意,因为人这么多,王小姐估计忙不开来,她正四处打量着,突然有一个小丫环上来,拉着夜萤的袖子道:
“你是夜姑娘吧?我们家小姐叫你过去荷花苑私聊一下。”
夜萤点点头,便随着小丫环身后而去。
一路上,曲径通幽,也不知道绕过多少亭台楼阁,走的并不是方才王小姐约她换衣裳的路,夜萤也不疑有它,只想着或许那处闺阁只是王小姐临时寓所,以王老爷疼她的劲,单独拨一个小院子给她也是有可能的。
“夜姑娘,前面那个回廊过去就到了,别无分路,我还有事,你自已前去吧!”
小丫环行了个礼,就匆匆告辞了。
夜萤看着四下里一派寂静,觉得王小姐一个女孩子,单独住在这里会不会害怕?
再看院墙廊角,除了一些新植,还间或种着自已从村里收来的上年份绿植。
夜萤不禁上前观摩了一番,发现这些绿植还发出了绿色的嫩芽,这说明移种成功。
虽然王老爷付了钱,这些绿植和她再无关系,但是夜萤心里还是浮起几分自豪感。
抬头,前面就是荷花苑,大大的楷字写在院门上,夜萤便不疾不徐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夜萤便觉得有些不对劲。
为什么院内一股扑鼻的酒气呢?
她定晴一看,只见院内的凉亭上,摆放着一桌吃残了的酒席,地上还倾倒了数个开了封的酒罐子,一看就知道在这里宴饮的人喝了不少酒。
“爷,你饶了我吧!”
突然,一阵女子痛苦的声音石破天惊地传到夜萤的耳朵里。
接着,是一阵剧烈的喘息声,还有碰撞声……
夜萤现在已为人妇,此时一听到这些声音,便知道里面的两个人在做什么事,她不由大惊:
那个女声并不是王小姐的,但是会有什么外人在她这里做那种事?
就要夜萤想要退走的时候,“碰”一声,院子里厢房的门开了,一名女子衣衫不整、踉踉跄跄地从屋内跑了出来。
后面一名男子企图上前抓住她,却只是“哗”地撕破了一小幅衣摆,并未真正逮着那名女子。
女子容貌艳丽,看样子也是怕极了男子,好不容易挣出门来,便发了疯似地往院外窜去,对于院子中出现夜萤这个陌生人,她连眼睛都没扫一下。
夜萤却清清楚楚看到对方的襦裙下有斑斑点点的血迹,而且身上衣襟半天,雪白的胸前亦是青一块红一块的,一看就知道受尽了对方的虐待。
夜萤吓了一跳,正转身要走,却看到那名男子突然停下脚步,看到夜萤,双眼定定地看着她。
那双眼睛,若是清醒的时候,一定是桃花美眸,长相气质亦是高贵不凡,一定能吸引不少女子,但是此时因为酒喝多了,眼睛充满了血丝,加上欲求不满,象野兽一般瞪着她,让夜萤感觉后背一阵寒凉。
“我,我走错地方了。”
夜萤吓得往身后的院门口退去,心里此时也猛然清楚,自已是中了别人的计了。
还有谁会对她设计?她来这里,第一得罪的就是赛金花,除了她,也不可能有别人了。
夜萤心内大悔,早知道赛金花这么歹毒,她就除了春桃之外,任何人都不要相信。
不过,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最要紧的是如何打消这个男子对她的窥觑,安全走出院落。
“走错了?我看不是吧?王伯兮还真是识情识趣,竟然把百觅不着的你送到我身边了,哈哈!”
端瑞万万没有想到,眼前的女子,正是他在悦来酒楼时无意中窥到的女子,后来熊武下去找人,却遍寻不着。
谁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端瑞哪里还能忍,酒精加上欲求不满,他恨不得立即按住夜萤……
“这位公子,你看错人了吧?你我可是第一次见面,素昩平生,我是王老爷的客人……”
夜萤努力解释,却发现端瑞步步逼近,他舔了一下下唇,眼里露出势在必得的光芒,就象一只凶狠的豺狼盯住了自已的猎物一般。
他向上的气场太强大,夜萤觉得自已这次一定是逃不脱了。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疯子,王老爷怎么会认识这号人物?
夜萤慢慢地一步步向后退,只要能跑出院外就没事了吧?那名女子跑出去一去不复返,外面的下人发现这里面的异常一定会进来察看。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夜萤支起耳朵,也没有听到外面有人进来的脚步声,却闻到一股扑鼻的酒味无限接近,那名男子竟然已经将她揽在了怀里。
“滚开,不要动我!”
夜萤愤怒了。
男子轻薄地笑了:
“能让爷宠幸,是你的荣幸!”
说完,他修长的手指在她胸前用力一扯,“唰”地一声,夜萤的前襟被他扯开了。
夜萤想要挣扎,却觉得对方力大无穷,胸膛如铁石一般坚硬,双手也象铁棍一样环住了她。
夜萤想要踢她,却发现对方很有经验,一下子就把她双腿夹住,然后还不要脸地把她揽在怀里。
夜萤的手敲在他的胸膛上,“碰碰”地响,象敲到了一块铁皮,好似给对方挠痒痒一般。
“竟然是个砾中金?你不是雏儿了吧?”
端瑞阅人无数。凑近夜萤,自然就识别出来了。
“什么砾中金?放开我,不明白你说的什么。”
夜萤气急败坏,用力挣扎着,却象一只雏鸟被老鹰紧紧挟制住,根本动弹不得。
“嘿嘿,我喜欢就行!谁开发的你?”
端瑞颇有些遗憾,虽然酒劲上头,但是还是心中一抽,这女人的第一个男人竟然不是自已……
第九十章幸运
把夜萤紧紧地搂在怀里,她身上浑然天成的馨香扑鼻,仿佛被下了咒似的,端瑞一嗅入鼻端,就爱上了这种味道。
“嘿嘿,我才不管你的男人是谁,只要是我想要的,就是我的了。”
端瑞用力一扯,夜萤连惊呼都来不及,自已胸前便被扯开一片,随着胸口上的一阵寒凉,夜萤这才惊觉过来,今天怕是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固然只是俯身屈就,但是古代最注重女子的三贞九烈,被这男人轻薄之后,她还怎么做人?
夜萤脑子一热,不管不顾地挣扎起来。
或许那一刻,她只想着哪怕自已被这个男人打死在这里,也要维护自已的清白。
倒不是为了吴大牛,而是为了自已能在古代堂堂正正、挺直腰板地生活下去。
“呵呵,象匹小野马,爷喜欢!”
端瑞一边躲闪着夜萤实则对他并不会造成实质伤害的粉拳,一边流露出大尾巴狼锁定猎物时的狞笑。
夜萤的挣扎,在他看来,就象飞蛾扑火一般,可笑至极,只不过却为他的征服之路,增添了诸多乐趣。
“流氓,混蛋……”
夜萤不知疲倦地怒斥着,把她第一天晚上穿越过来时想骂吴大牛而没有机会骂的话,统统骂了出来。
端瑞终于在夜萤打累的时候,牢牢控制住了她的两只手臂,把夜萤的身体按到墙上,她的两只手臂则被一边一支,被端瑞撑住了。
他那因为微微突出而显得欲求不满的眼眸在她脸前无限拉近,夜萤看清楚了他脸上每一个毛孔,让夜萤震惊的是,端瑞的皮肤,似乎是水做的一般,一个大男人,竟然没有毛孔的感觉。
夜萤也不知道自已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想到这个滑稽的话题:若不是用强,他还真是一个花美男呢!
可惜,任何不讲感情的强行侵犯都是犯罪,就算是花美男,也不能强迫自已做不喜欢的事情。
夜萤手不能动弹,但是嘴还能动弹,于是,她冲着这张后世足可以堪当偶像颜值的脸,狠狠地吐了一口口水!
正在癫狂中的端瑞只觉得脸上一凉,下意识地用手一摸,这才发现自已被夜萤吐了一口口水!
夜萤以为他会发怒,接下来就该迎接他雷霆一般的暴怒,或者自已会被揍一巴掌,或许自已会被一拳头打死,她眼睛一闭,准备承受接下来的痛苦。
宁愿站着死,也不愿意跪着生!
做人,还是要有一点气节的。
夜萤苦笑。
只是若是这一次死后,会不会重新穿越回到原来的身体上呢?保不准,自已现在只是植物人状态,正在医院的IC观察室呢,只要重新穿回去,就能变回过去的自已。
一瞬间,夜萤竟然有点奢望。
不过,料想中的拳头或者巴掌久久没有落在夜萤的身上,她忽然觉得身上一轻,端瑞竟然放开了她,她赶紧睁开眼睛一看,却看到一直气势迫人的端瑞突然一个矮身,然后“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发生了什么事?
难道有英雄来救美了?
夜萤惊惶地抬起眼睛四下察看,却未见任何端倪。
“呼,呼……”
此时,倒在地上的端瑞,却发出了呼呼大响的鼾声。
原来,端瑞此前已经喝了不少酒,只是因为他酒量好,一直隐而不发,和夜萤一番激斗之后,却催动了体内酒精的发作,此时的他,不胜酒力,醉倒了。
端瑞醉倒前,脸从夜萤的胸口滑落,他的眼睛,忽然牢牢盯住夜萤的胸前,那里有一块玉坠,样式好熟悉啊……
夜萤不敢相信自已竟然有这样的好运气,她上前用脚踢了一下端瑞,见对方只是哼了一声,依然一动不动,便知道自已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夜萤赶紧收拾好自已,整理了衣衫,清理了头发,见收拾得差不多了,便匆匆往院落外跑去。
此时的她,也不再想去找王小姐告辞了,一心想着赶紧逃离这里,免得再落入那名男子的魔爪。
还好,很快她就发现了熟悉的地形,也亏得此前和王财主来“看风水”踩过点,找到熟悉的院路,凭着上好的记性,夜萤很快三绕两绕地,找到了出去的正门。
正门处,宾客辞行,热闹非凡,夜萤隔着人丛,看到王财主正忙得不亦乐乎,便默默离开了。
走在三清镇上,夜萤才长长松了口气,感觉在王财主家过的后半段,简直是一场恶梦。
然而,她心里最恨的就是赛金花,下次有机会再见到,最好躲这个恶魔一般的女人远远的。
等到她有一天有实力了,再狠狠地收拾她。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夜萤到镇上的铁匠铺转了一圈,把早上过来时吩咐铁匠打制的物什拿到手,付了钱,便去找夜斯文。
夜萤走到他们一早分开时相约见面的尤记肉包前,夜斯文果然正在那里等她,看到她过来,夜斯文眼睛一亮,道:
“妹妹,怎么样,王老爷家的宴席一定是山珍海味,闻所未闻吧?”
“是,这么大的龙虾,这么肥的醉鹅,吃得我都走不动了。”
夜萤胡扯道。
她是吓得腿软,走不动,可不是吃太饱了。
“妹妹,你怎么换了一身新衣裳,这么贵气,我差点都认不出你了。”
夜斯文上下打量了一番夜萤,惊奇地道。
“我和王小姐聊得十分投机,她送我的。”
夜萤扯了扯身上的新衣服,觉得十分刺眼,这么轻奢的衣裳,回到柳村还不被大家齐齐围观啊?
可是旧衣服扔在王小姐那了,现在她也没胆子回去取,只能暂且着新衣了。
“哟,王小姐对你还真好,这套衣裳,怕是要一两银子呢,你看看这质料,是绸的,还有上面这绣工,娘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贵重的衣裳。”
夜斯文摸了摸夜萤的袖子,羡慕地道。
“好啦,回家吧,野山羊卖了多少钱?”夜萤问。
夜斯文来镇上是卖端翌送来的野山羊肉的,兄妹俩约好了,回去时一起,就在尤记肉包店这边集合。
“卖了一分银子,正好是深秋了,大家都买羊肉来温补,所以这头野山羊卖得可快了,人家还说,有多少肉都卖得完,让我再多逮几头来卖。”
夜斯文喜不自胜地道。
“去,就凭你?野鸡都逮不到一头,走吧!”
夜萤不想再逗留镇上,想到那个醉倒的凶狠男人,她总是有一股不安全之感。
第九十一章天方夜谭
兄妹俩人匆匆离开了三清镇,一直过了三清桥,夜萤才觉得如释重负,感觉自已距离那个危险的男人有了足够的安全距离。
“哥,钱拿来!”
夜萤边走边伸出手。
“妹妹,什么钱?”
夜斯文装傻。
“卖野山羊的钱啊,娘不是说这些钱都归我管了吗?”
夜萤不客气地道。
“妹妹,你哥我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眼看还债的日子就要到了,你能不能把钱借给我用用?”
夜斯文自知理亏,那野山羊是端翌扛来送他们家的没错,可是如果不是冲着妹子,端翌也不会送野山羊到他们家。
可是怀里的银两还没捂热呢,真舍不得让夜萤拿走。
夜斯文努力挣扎。
“哥,你欠债你还有理了吧?”夜萤不满地道,“那可是赌债,不是别的什么。这种债务,上不了台面,你听过哪个去借钱说还赌债人家愿意借你的?”
“可你不也欠了一鼻子债吗?那些工人的工钱还没结清呢!”
夜斯文反唇相讥。
“呵呵,你信不信,我去找人家借钱,说是为了盖猪圈,人家肯定比借你钱痛快!”
夜萤冷哼一声道。
夜斯文一阵哑口无言,好一会儿,才不甘不愿地从口袋里掏出一锭小纹银给夜萤,看重量,大约就是一分银子。
夜萤利落地接过银子,揣在怀里。
现在她知道为什么书上都说古人是把银子揣在怀里了,因为怀里有暗兜。
“哥,怎么是银子不是铜钱?”
夜萤顺口问了一句,对上一回俩人背了一褡裢的钱记忆犹新。
“背着铜钱不辛苦吗?我是卖完野山羊肉,特意去换的。”
夜斯文暗暗摸了下自已暗兜里更细碎的银子,庆幸地道:还好自已还偷偷抠了一些下来。
夜萤便没有多问,兄妹俩一路走走歇歇,在太阳落山前,终于回到了熟悉的柳村。
远远看到柳村熟悉的炊烟,夜萤忽然有一种到家了的舒适安逸之感。
不知不觉间,夜萤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已安身立命的所在。
再加上在王财主家里遭遇的可怕一幕,此时看到柳村,虽然有讨厌的吴大牛,但是好歹还是一个能让自已吃饱穿暖、不用担惊受怕的家。
一进自家院落,一群母鸡“咯咯答答”地围了上来,田喜娘正在院子里起劲地用大木盆洗着啥。
看到一儿一女回来,田喜娘头也不抬地道:
“怎么样?野山羊卖了多少钱?”
“一分银子,娘,给你。”
夜萤走近了,才发现田喜娘正在起劲洗的,不是牛舍子是什么?于是便笑嘻嘻地道:
“娘,你也信我的歪门邪路啦?”
原来,田喜娘回家后,发现夜鸣每天都采许多牛舍子给夜萤,而夜萤则每天洗净之后,把牛舍子弄烂了装在大陶罐里,说要做什么野果子酒。
田喜娘开始不以为然,还骂夜萤是弄歪门邪道,生怕浪费了贵重的绵白糖,可是经不住夜萤说的,这野果子酒能卖钱,便也跟着上心了。
今天夜萤和夜斯文去镇上,见夜鸣又采来一大篮牛舍子,生怕过夜会沤坏了,索性自已动手,学着夜萤那样洗起来。
此时见夜萤拿自已的话来噎自已,便哼了一声,没脸没皮地道:
“只要能赚钱,我就不信你是歪门邪道。”
“娘,放心吧,再有半个月就见分晓了。我做的第一坛酒,就可以揭封了。”
夜萤信心十足地道。
后世的时候,大家都喜欢手工DIY些什么,有人做陶瓷陶艺、有人做剪纸、美食,夜萤却喜欢DIY自酿酒。
别说,如果有必备的条件的话,她还能酿出啤酒来。
所以,夜萤对自已酿果酒可是信心十足,野生纯天然,说实话,夜萤对野生果酒可是万分期待。
“这银子光是填工钱的账都不够!”
田喜娘此时忧愁地接过夜萤手里的一分银子,揣入自已兜里,手上依旧不停地勤快洗着。
夜萤蹲下帮忙,把洗净的牛舍子挤去绿芯,放进边上田喜娘洗净的陶罐里。
“娘,你别愁了,我今天去王财主家,又和他谈了一门生意,如果这门生意能谈成,我相信以后再也不用忧愁银两的问题了。你就等着过上天天吃肉的好日子吧!”
柳村的人很朴实,能天天吃肉,在他们看来,就是过上了皇帝一样的生活。
柳村的老人们在村头大榕树下给孩子们讲古的时候,但凡讲到皇上,都会道:
“皇上在宫里的生活,是你们没有办法想像的。”
孩子们意犹未尽,总是会追问:“怎么叫没有办法想像?”
“皇上在宫里,天天、不,顿顿都吃红烧肉配白面馒头,你能想像吗?”
柳村的人,一年里,也只有过年的那天,才能敞开肚皮吃红烧肉配白面馒头,天天吃,那真的是不可想像!
孩子们都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口水滴滴答答地流了下来……
田喜娘打小就听老人们讲过皇上天天吃红烧肉配白面馒头的故事,所以听了夜萤的话,简直觉得是天方夜谭,不禁笑道:
“我家的姑娘也学会吹牛了。”
夜萤笑笑,也不说话。
她来自物资富饶、物产丰富的后世,那里的人们甚至觉得天天吃肉是一种危害生活的方式,转而改吃青菜、杂粮了,一切都和这里相反过来。
所以,在夜萤看来,她对天天吃肉的“好日子”倒不觉得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现在她怎么说也没用,等梦想成真,田喜娘就无话可说了。
见夜萤不说话,田喜娘就觉得,自家姑娘还真是吹牛,便提醒道:
“王老爷可是咱们镇上一等一有钱的大人物,听说府城的知府都要对他客客气气的,你呀,还能和人家谈生意?小心被人家卖了都不知道。”
在田喜娘心里,王老爷是她可望不可及的人物,夜萤口气那么大,她当然不敢相信。
就算是夜萤一直说她是被王老爷请去吃请新宴,田喜娘心里都存着怀疑。
只是这段时间她亏欠夜萤太多,才勉强答应夜萤去赴宴,否则,她还真怕夜萤是被什么人下了套子。
第九十二章设计到底
“娘,你别不相信,妹妹可牛了,她真的是和王老爷谈上生意了,要不上回花草卖给谁?你没看到她穿了一身新衣,这是王小姐送给她的呢。”
夜斯文在边上听到田喜娘质疑的话,倒是帮着解释了一句。
“啊?这是王小姐送你的衣裳?啧啧啧,怪不得你方才进来时,娘就觉得你好象哪不一样,原来是穿了新衣裳。”
脑回路短的田喜娘一阵后知后觉,天色渐暗,夜萤进来时,她也没仔细看,后来夜萤凑近了,她又只顾和夜萤扯东扯西的,所以此时才凑上前去,摸了一把夜萤衣裳的料子,赞叹道:
“果然是大户人家小姐穿的,这料子摸上去水溜滑顺,这纹饰怕都是金银线吧?萤儿,你也别穿了,洗洗赶明儿卖了,还能值五百钱呢!”
“娘,你太小看人家王小姐了吗?这件衣裳的同款,我看镇上有钱人家小姐穿过,人家说那可是花了一两多的银子,工钱连料子钱。”
夜斯文又摆出有眼界人的样子来,夸夸其谈。
“什么?我的祖宗啊,一两多银子的衣裳,萤儿,你别穿着干活了,要染上色就糟蹋了,赶紧脱下来。”
田喜娘一阵肉疼,一两多银子的衣裳,有钱人的生活真是难以想像啊!那能买多少红烧肉和白面馒头啊!
夜萤觉得这袖子长、裙尾长的新衣裳,真的不适合干活穿,便道:
“行,我去换换。”
回到厢房,夜萤换上自已的旧衣裳,一身短打的她,顿觉利落许多,便回到院子里继续干活。
至于卖衣裳,那是不可能的。于她来说,再穷也断没有卖了朋友送的衣裳去换钱的道理。这关系到某种气节。
三清镇。王财主家。
端瑞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自已躺在锦塌之上,他摸了摸沉重的脑袋,知道自已又醉了过去。
“呃,不对,我在醉前似乎遇到了什么人?”
端瑞撑着沉重的脑袋,默默回想着,却只记得似乎有几个女人的尖叫声在他耳边回响,然后,他好象是滑坠过一个女子的胸前,那女子的胸前,有什么引起了他的注意……
对了,是一个样式熟悉的玉坠!
端瑞猛地撑起身子,喊道:
“来人,把王伯兮给我叫来!”
王财主紧走慢走,来到荷花苑时,就看到端瑞已经坐在正堂中喝着参茶了。
“公子,你的酒醒得还挺快的,要不要我着人上一碗醒酒汤?”
王财主打了个躬,笑嘻嘻地道。
端瑞扫了眼王财主,道:
“王伯兮,你今天找的那些女人呢?统统给我叫来,让她们按来时的原样穿好。”
王财主一楞,但是看一端瑞脸上并无开玩笑的样子,反而爆出一股森冷的意味,便赶紧点头哈腰地道:
“是,小人明白。”
不一会儿,那些姑娘都一个个被带到端瑞面前。
这些女子共有三人,看到端瑞略略浮凸的桃花眼,都如看到厉鬼一般,吓得一个哆索。
她们到底比不得宫中的女子,擅长掩饰自已的情绪。
若是放在往常,端瑞看到这样的表情,早就不耐烦地拖出去杖毙了。
但是现在他心思不放在这上面,只是走近这些女子,用扇柄挑起她们的下巴,一一看了过去。
不对,不是她们。
他记得自已倒下时,鼻端嗅入的那股馨香,和这些女子身上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唰”地一声响,他利落地拉开其中一名女子的前襟,一片雪白立即露了出来,那名女子吓得快哭出来了,却又不敢开,只是瑟瑟发抖着。
没有。
她脖子上没有那个玉坠。
端瑞烦躁地撕开每个女子的前襟,都没有发现那个玉坠,难道他是做梦?
那些女子被迫穿上原来那些染血的襦裙,想着要见到那个可怕的男人,早就心惊胆颤地等着了,此时见端瑞面色愈来愈阴沉,不由吓得开始哭泣起来。
“滚,统统滚!”
端瑞不耐烦地一挥手。
这些女子如逢大赦,赶紧一个接一个,逃命似地离开了。
“熊武,我下午只用了这三个女子?”
端瑞疑惑地问熊武。
“是,公子。”
熊武哪里敢说不是,端瑞在院里和那些女人玩开以后,他也被接到偏侧的厢房里吃吃喝喝,别提多惬意了。
所以后面发生的事,熊武统统都不太清楚了,可是他却不敢说自已也醉了,只能硬撑着道。
端瑞冷哼一声,信步走出院子,心情一阵无比郁闷。
这时,他听到院落外竹丛里发出几声轻微的“唏唰”声,端瑞沉着脸喊道:
“熊武!怎么现在什么人都能近得爷的跟前?”
熊武一惊,几步掠一竹丛后,扯出一个人,带到了端瑞面前,道:
“公子,是一名女子。”
看着眼前面露惊惶之色的女子,端瑞阴阴地问道:
“你是王家内宅的家眷?”
“回公子,我不是王家内宅的家眷,不过,我却知道,下午来公子这里的女子,不止三名。”
那名女子抖抖索索地道。
此女正是赛金花。
请新宴后,她并没有马上走,是想留下来看看夜萤被轻薄后痛哭流涕的样子,同时也看看王家要怎么处置夜萤,一箭双雕,把夜萤和王家都报复到了,她怎么能不在现场看好戏呢?
听说荷花苑这里闹起来了,赛金花心里觉得是不是夜萤在大哭大闹,依夜萤的性子,肯定不会白白吃亏,便想过来看热闹,谁知道却不是那么回事。
此时被端瑞逮了一个现形,赛金花一咬牙,决计把夜萤设计到底。
“哦?你知道?她是谁?”
端瑞阴沉的脸色一缓,饶有兴味地问道。
“公子,那女子名叫夜萤,是三清镇柳村的人。”
赛金花道。
端瑞转脸看向熊武。
熊武心下一凛,立即跪倒在地上请罪,道:
“公子,请饶恕小人,我到后面也喝多了,所以不记得又进去了一个女子。”
端瑞良久没有说话,熊武后背的汗如泉流一般涌出,不一会儿,就湿了整个后背。
“你可以离开了,今天的事,不许对人说起。”
端瑞却不是对熊武说话,他对着赛金花冷冷地道。
后宅妇人的手段,他又岂不会知道?看来,这个女子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再加上赛金花姿色平平,端瑞对她才不感兴趣呢。
赛金花被端瑞看了一眼,只觉得他的眼神如勾子一般,能把人心挖出来,哪里还敢再说什么,只应了声是,便赶紧飞一般地逃离……
第九十三章美食补身
看到赛金花跑得踪影全无,端瑞才施施然回身,看着还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熊武道:
“那叫夜萤的女子,给我详查。她脖子上的坠子,我记得淑妃娘娘手头有同一款。”
熊武一听端瑞叫自已做事,心中大定,知道端瑞没有处罚自已的意思,便讨好地道:
“一名乡下女子,怎么可能与淑妃娘娘扯上关系?我记得淑妃娘娘是河北人氏,与这里相距数千里,不可能是亲眷吧?”
“笨,查查看她和老二是什么关系。”
端瑞皱了下眉头道。
熊武这才领悟过来,淑妃娘娘是亲王端翌的亲娘,如果那名女子身上有淑妃娘娘的坠子,只可能是端翌送给她的。
结合此前端翌曾经在府城出现过的消息,如果找到这名女子,就可能找到端翌到府城所为何来的线索。
“公子,小人明白了,这就去柳村把那名女子秘密抓来,细细审问。”
“笨蛋,谁让你抓她了?莫要打草惊蛇。”
端瑞听了觉得一阵糟心,熊武这个武夫,功夫虽然不错,但是在用计和谋略上,却差了傅太医一大截。
“呃,是,小人明白。”
熊武这回总算领会了端瑞的意图,嗑了个头便闪身离去。
山居中。
听完暗卫的禀报,端翌脸上露出了怒色。
“什么?那种情况之下,谁让你们不上前救助的?万一夜姑娘有了什么好歹,怎么办?你们要记住,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以夜姑娘的安危为重,其它的都可以放在后面。”
暗卫一听,面面相觑。
怎么救助?
只要他们一出手,看到他们的手法,端瑞就会知道他们的行藏。那王爷的计划还怎么进行?
“所幸夜姑娘吉人天祥,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比较机灵的暗卫甲赶紧回道。其实依他的想法:夜萤死不死也无甚大碍,王爷的计划更重要。女人如衣裳,死了不还可以再换嘛?
万万没有想到,王爷如此重视夜萤。
这让他心中一凛,对夜萤在王爷心中的份量也有所体察到了。
端翌阴沉着脸,摆了摆手,示意他们退下。然后转脸问道:
“傅太医,你怎么看?”
“他们的确很为难,只要一出手,他们独特的手法肯定会被康王察觉,那咱们暗中留种的机会也就失败了。”
傅太医沉吟道。
“没想到老三的嗅觉那么灵敏,竟然能一路追击到这里来。也是我大意了,没有交待清楚暗卫,无论什么事,以夜萤的安危为重。”
端翌叹了口气,眉头拧成一团,亦是十分纠结。
“王爷,我觉得不如招募一些江湖人士贴身保护夜姑娘,至少他们出手时,不会有人察觉到和宫里有什么联系。”
傅太医沉稳地道。
端翌想了一下,觉得此计可行,万一夜萤再遇到什么危险,那些江湖人士出手,手法完全不同,端瑞之流根本不可能察觉到与他有关,便点点头道:
“这事你抓紧去办,一定要武功高强的。”
傅太医点点头,便抓紧去忙碌了。
不到一时三刻,山居中便有一只信鸽飞起,直向着京城的方向飞去……
从三清镇回来,夜萤便忙着帮田喜娘洗牛舍子,除了酿酒后,还尝试着做牛舍子果酱。
做果酱周期短,一周就可以了。
母女俩忙得不亦乐乎。
入夜,田喜娘正打算升火做饭,夜斯文笑咪咪地道:
“娘,还是让妹妹做吧,她现在做饭的手艺大涨,你吃了以后就再也不想吃你自已做的饭了。”
夜斯文不敢说娘亲做的饭是猪食,改用了委婉的说法,不然还不得被田喜娘拿笤帚满院子地揍啊!
“呵呵,看来我不在,你们都长了好多本事啊?好吧,萤儿,你去做饭,为娘尝尝你的手艺。”
田喜娘回家后,依旧是她习惯性地做一日三餐。夜斯文吃惯了夜萤做的美食,早就吃不下娘亲做的“猪食”了,此时见田喜娘同意,立即精神一振。
“娘,其实晚上只要再泡个青蒜木耳肉丸汤就可以了,我和哥买了尤记的包子孝敬你。还有,家里的野羊肚已经卤好,切成细羊肚丝就着肉包子,味道挺好的。”
夜萤边说着,夜斯文边吸溜着口水,一脸地按捺不住。
“萤儿,你这是置办过年的席吗?”
田喜娘听傻了,又是肉丸汤,又是肉包子,还有羊肚丝,没有一样素菜……太奢侈了吧?
“娘,这些都是现成的,不做了吃,会坏的。”
夜萤说着,就让夜斯文去升火,准备做汤,自已则去从吊在屋梁下方的挂钩下,取下挂的屉篮,掀开盖子,从屉篮里取出里面一大块羊肚,切了大半块,把剩下的又放回去,依旧是盖了屉篮的盖子,把它放到挂钩上,这样就不会被老鼠什么的祸害了。
田喜娘目瞪口呆地看着夜萤手法纯熟地切着羊肚丝,恍惚觉得这个女儿和从前那个似乎大不一样了。
夜斯文在灶间吹着火,炉膛里的灰被他倒吹出来,弄得一头一脸的,可是他看着田喜娘莫名所以的表情,还是偷偷笑了一下。
娘这表情,和他之前一样,一脸目瞪口呆、难以置信。他考虑着要不要把夜萤遇到鬼差的事告诉娘,但是又怕她会害怕。考虑了一下,他决定还是暂且做罢。
娘的胆子比他还小,万一受惊嚷出去怎么办?他虽然好赌,但是也从没有想要谋害过自家人的性命。
娘当然也不会想要了妹妹的命,只是她万一嚷出去被人听到了,妹妹就会没命了。
夜斯文决定,自已还是得牢牢守住这个秘密。
“萤儿,蒜叶啊木耳可以多放点,这些不值钱,蒜叶是菜园子里长的,随时可以拔,木耳是山上砍柴是采的,可是肉很贵的,别放这么多。”
田喜娘见夜萤切好一盆羊肚丝,又拿菜刀要去切一块巴掌大的五花肉,不禁一阵心疼。
夜萤其实也不爱专吃肉,可是她发现,这娘仨的身体,估计是过去长期舍不得吃喝的缘故,身体素质都比较差,近阶段,得多吃点肉食,把身体调理好了,所以便大力加强营养。
见田喜娘心疼,夜萤笑嘻嘻地道:
“娘,这些都是现成的,买了不吃,放着就坏了。”
田喜娘一脸肉痛地道:
“那你上次去镇上别光记着买肉了,钱攒下来,还有大用途呢!天天吃肉,一次几十文钱,就是里正家也不是这么吃法。”
“娘,你是不是经常觉得头晕眼花?尤其是蹲久了站起来的时候?”
夜萤突然问道。
第九十四章洗脑
“是啊,萤儿,你是神医吗?你怎么知道?”
田喜娘一听,不由地楞了,她的确经常如此,蹲久了站起来,就会眼冒金星。
夜萤笑了,其实,一般人蹲久了猛地站起来,都会有这种现象发生。
科学的解释这是暂时性脑缺氧引起的。一般来说这没有问题,只是有一些贫血。这种情况在医学上称为姿势性低血压。
“你是不是觉得站起无力?有时候要扶着膝盖?”
夜萤继续发问。
其实这个动作她近期经常看到田喜娘做,所以就留意在了心头。
“是啊,萤儿,这有什么关碍吗?”
田喜娘被夜萤的语气,说得心里毛毛的,莫名地紧张起来。
“娘,你这就是营养不良,身体变差引起的。你看看城里的老爷夫人,人家四十来岁,看上还很年轻,在咱们村里,四十、五十的人,个个都象爷爷奶奶了,显老得很,这就是营养不够引起的,一旦生了点小病,就因为身体差,没有能力修复,很容易就小病变成大病,大病了便一命呜呼。
所以啊娘,咱们有条件呢,就要吃好喝好,多活几年就赠到了是不是?”
夜萤尽量用田喜娘听得懂的话对她说。
万万没有想到,田喜娘听了夜萤的话,突然一阵沉默,良久,都不出声。
夜萤有点担心了,是不是自已说得不够明白,没有戳中田喜娘的要害之处?如此一来,怕是田喜娘马上要爆发了。
她做好了准备,万一田喜娘要拿粗木棒招呼她,她就得赶紧逃。
谁知道,好一会儿,田喜娘却轻轻叹了口气,抬起脸来,让夜萤看到她一脸泪眼婆娑:
“萤儿,你说得极是。当年你爹,要不是身体差,也不会一病不起。如果他象你说的,平时吃喝好点,身体好,现在没准还活着呢,咱们娘仨,也就不会这么辛苦,到处受人欺负了。”
夜萤没想到,自已这番话,竟然触动了田喜娘最伤心之处,虽然和那个便宜爹素未谋面,但是夜萤却被田喜娘说得心里酸酸的,她上前轻轻劝慰田喜娘道:
“娘,所以咱们想开点,要努力吃好喝好。钱是赚来的,不是抠出来的。你想想这么多年,一直努力抠,除了抠坏身体,剩下什么钱没有?”
田喜娘点点头,抹了把眼泪道:
“好吧,娘就听你一回。”
夜萤松了口气,看来,以后在吃食上,是不用再遮遮掩掩了,而夜斯文也眉开眼笑:以后不用吃娘做的“猪食”,他自然乐意。
既然达成一致意见,夜萤便着手做饭。
她往大锅里倒上两瓢水,待水开了,便放入木耳,勾茨后的肉片,焖上锅盖,待汤水继续沸开,锅里飘出肉的清香,再放上一小勺盐,把切好的雪白的蒜茎和青绿的蒜叶倒入锅中,滚水再沸两次后,便把汤打到三个汤盆里,端到八仙桌上。
另一边的小灶上,尤记的肉包已经蒸出香味来,小麦粉淳郁的香味和肉香味飘得整个厨房都是。
夜萤撤去柴火,掀开锅盖,将颜色微黄、蒸得裂开口子的肉包用筷子一一挟到饭盆里,端到桌上,道:
“哥,你酱弄好没?可以吃了。”
“好啦,没有酱羊肚就没味道了。”
夜斯文笑嘻嘻地将三碟酱端到八仙桌上,每个人的面前都放了一小碟,这是要蘸羊肚丝的。
这种酱的构成极简单,就是酱油、醋加了一些蒜茸,蘸羊肚丝的话,味道不浊,别有风味。
田喜娘虽然一阵阵肉痛,但是喝着喷香的木耳肉汤,咬着尤记肉包,再时不时挟两条羊肚丝,颇有嚼劲地咬着,她不得不承认,还是这样的日子滋润。
“娘,好吃吗?”
夜萤笑嘻嘻地问,她分明看到田喜娘吃得挺欢乐的。
“好吃,当然好吃,可是太烧钱了……如果天天这样吃,简直是败家啊!”
田喜娘嘴里抠食的理论又要冒出来了。
“娘,此言差矣,吃得好,身体好,少吃药,就更省钱。”
夜萤只能一步步诱导。
“说得也是。”
田喜娘顿时又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
所谓洗脑,就是如此。
要田喜娘一时改变是不可能的,只有潜移默化了,还好她还有夜斯文这只贪吃的猪队友。
夜萤想起刚来的几天,田喜娘每天做的饭食,真是难以下箸啊!
“娘,放心吧,从此以后,赚家养家的事,就包在儿子我身上了,等我发了财,你只要养养鸡,出门拾拾柴就够了,其它的事都不用你操心。”
夜斯文把胸脯拍得山响,一副有担当的长子模样。差点没把夜萤笑岔气了。
果然,天下赌徒是一家。所有的赌鬼最大的本事就是吹牛。
自已的债还没还清呢,就梦想着要成为一家之主。
“萤儿,你哥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不过,田喜娘就很吃夜斯文这一套。哪怕是儿子不能赚钱给她花,但是有这些甜言蜜语就足够了。
“娘,明天王财主要到咱们家。”
夜萤啃了口大肉包子,放出这个重磅消息。
“哦,那就好好接待呗!”田喜娘漫不经心地道,但是随后醒悟过来,手里的筷子吓得“啪达”一声掉在桌上,“王财主?哪个王财主?镇上的王老爷?我给他采茶的那一位?”
“是啊,就是他。怎么了娘?”
夜萤好笑地看着田喜娘。
“那可是声名赫赫的王老爷啊,有钱极了。我这次去山上采茶,才听山里的管家说,王老爷最近又搬了新宅子,那宅子怕是有咱们一个村这么大,你说的就是这个王老爷?”
田喜娘一脸难以置信。
“没错,就是他。”
夜萤认真地点点头,见夜萤不是说话,田喜娘脸色陡然一变,一脸惊吓地道:
“王老爷来咱们这干嘛?咱们这又没有什么让他稀罕的地方?别是你们俩犯了啥事吧?你们说有卖给他花草?难道是花草死了?来找咱们赔钱的?”
一想到钱的事,田喜娘就象心里塞了把茅草一样,乱糟糟的。最近的更新大家还满意否?
第九十五章夜里正脸上的尴尬
“娘,放心吧,王老爷家的花草好好的,我今天还特意看了一下,人家精心伺候,打理得不错,花草都发绿芽了,说明扎根了。其实,就算真的死了,王老爷也不会找咱们要赔偿的,对他来说,多大的事啊?”
夜萤一看把田喜娘吓得,赶紧出言安慰。
“哦,那就好,吓死你娘了。”田喜娘拍了拍胸口,一脸疑惑地道,“那既然不是来索要赔偿的,王老爷来咱们家干嘛?”
“咱们不是弄那个养猪场嘛,我让王老爷来投钱的。只要他肯投钱了,咱们就能天天过上今晚一样的生活。”
夜萤笑嘻嘻地道。
“萤儿,你想得太简单了吧?王老爷凭什么来投钱?他家要吃猪肉,出门集市上就可以买,王老爷会这么傻吗?”
田喜娘觉得女儿想发财想疯了。
“娘,我的卖点是一种新型的养猪模式,放心吧,王老爷不光不傻,他还精着呢。如果不是这种模式打动了他的心,他根本就不会来咱们这里投钱。”
夜萤自信地道。
她还不知道,王伯兮已经把她说的这种养猪模式,视为推动帝国前进的一个重要引擎,十分重视。
“哎,好吧,你和哥哥都成人了,你们想做什么,我也阻拦不了,但是不管怎么样,好歹家里总会有一口吃的。”
田喜娘看着女儿闪闪发光的双眼,以她普通农妇的智商和见识,虽然不能理解,但是却知道夜萤的决心势不可挡。
田喜娘本质上就是农村一个普通粗糙的妇女,她们也会打骂儿女,也会遇事怒骂“夭寿”,也会为了生计,短暂出卖儿女的利益,但是真的儿女有什么事情,第一个会站起来替儿女着想的,也是她们。
夜萤听了田喜娘的话,心里暖暖地,道:
“放心吧,娘,这桩买卖一定能成,我们家很快就会有钱了。”
田喜娘且听且点头,她一点也不明白夜萤哪来的这种自信,倒是夜斯文听完,眼神一阵闪烁,心下倒有几分相信妹妹的话。
吃完饭,夜斯文嘴巴一抹,放下碗筷,就往屋外走去,可是刚到屋门口,回头看妹妹和娘都没有注意到他,便偷偷把剩下的两个肉包子揣在怀里,小霞妹妹也喜欢尤记的肉包子呢!
夜萤也没闲着,田喜娘包下了洗碗的活计,夜萤不久也出门了,踩着山村的夜色,向夜里正家走去。
“姑姑,你怎么来啦?吃过饭没有?一起吃吧?”
夜鸣听到院子里的动静迎出来,一看是夜萤,意外又惊喜地道。
“你们家这么晚吃啊?我已经吃过了,喏,这罐牛舍子果酱送你的,不过,现在还不能吃,七天后再打开,里面的酱可以就着白面馒头吃,味道可美了。”
夜萤把手里的一个小陶罐递到夜鸣手里。
“姑姑,你的花样真多,上回说的果酒做得怎么样了?”
夜萤小心接过陶罐,一脸惊喜地问道。
“还得大半个月呢,没什么问题,到时候你就有银子赚了。”
夜萤当时应允夜鸣,让他采牛舍子,自已则和他分红。
“姑姑,这么晚家来有什么事吗?”
夜鸣知道夜萤不会平白无故到他家,便问道。
“你爷爷在吗?我找他有事。”
夜萤道。
说话间,夜里正也迎了出来,正好听到夜萤这句话,便依旧严肃地板着脸,但是眼神里却有一抹疑惑的光闪过,问道:
“夜姑娘,什么事找我?”
“老叔公,我今天在镇上遇到一个高人,他告诉我一个妙计,能让一头猪增膘四十斤左右,所以想来和你商量一下。”
“高人?不会是江湖骗子吧?”
夜里正眉头一皱,觉得夜萤太年轻幼稚,是不是上当了?不由得一阵呵呵。
“不是的老叔公,他好象受了什么磨难,一路乞讨而来,饿晕在路边,我上前给了他一些吃喝,他十分感激我,为了报答我,便告诉我他在北地看到的当地人养猪的办法,说如此能增膘最多达四十斤以上。”
“哦?真的假的?如果这个消息可靠,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啊!”
夜里正此时动容了,主要是因为他不相信夜萤能编出这么离奇的故事来,所以反而选择了相信。
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个故事就是夜萤现编的。
“嗯,所以要借助老叔公的技术来实现。”
夜萤十分从容地道。
“嗯,你说说看。”
夜里正请夜萤在院子里的板凳上坐下,夜里正的院子比夜萤家大了一倍,不过乡下人的院子置放的东西都差不离,依着墙角的是柴火垛,院子里篱笆上挂着南瓜或者丝瓜、掌瓜架,院落里低低游荡的是鸡鸭。
象夜里正这样在院子里放了一张四方桌和板凳的算是极罕见的了,几乎成为夜里正地位的彰显。
因为村里人来找夜里正商量事,除了下雨,夜里正都是请他们在这四方桌边坐定,商量着完成的。
夜萤坐在这张村里代表了担当和权势的四方桌上,见惯了大世面的她,心里却不由地有些紧张。
她现在是以一个女子的身份,来说服一个思想古板的古人来完成那件事,天知道对方会不会变脸?
“哦,阉割之术?”
果然,夜里正听完夜萤的想法,脸上露出惊奇又有点尴尬的神情。
惊奇的是这个办法他似乎在哪里看过,尴尬的是和他说这个话题的是个女子。
还好,对方已经走亲,在村里也算成年人了,又涉及到兽医学上的事情,所以夜里正还能坐定。
再加上,对方是夜萤!
夜里正从花木滴水灌注法一事上,已经对夜萤产生了好感,觉得她是个脑子灵活、能干的女子,只可惜是个女子,若是男儿身,不知道能成就到什么地步呢!
现在夜萤又提出阉割之术,夜里正在脑子一阵不可思议的轰鸣中,努力保持淡定地问道:
“施行此术有何道理?有必要吗?真的不用另外加喂饲料,就能让猪长胖四十斤?”
夜萤看到夜里正的态度,一下子就信心大增,她原本还怕夜里正一听此事,把她赶出院子呢!
现在看来,夜里正完全能接受嘛!
夜萤选择自动忽略夜里正脸上的尴尬。
第九十六章第一个手术
“夜里正,那位落魄高人是如此告诉我的,并且斩钉截铁,以自已的生命起誓。”
夜萤不置可否,聪明地把整件事推到了莫须有的高人身上。
说实话,她心里也有些忐忑不安,万一试验不成,真的出了什么偏差,到时候她也可以减轻此罪责。
“嗯,此术并不难,但是要找到一头猪来做试验,恐怕有些难度。”
夜里正皱起了眉头,看着夜萤画给他的那种手术图,沉吟道。
如果真的象夜萤说的,施行此术便能让猪长那么多膘,等于每个养猪户一年要多进账三成一的银两,加起来,这可是一笔大数目啊!
夜里正的心里蠢蠢欲动,虽然明知道有风险,但还是按捺不住追寻真相的心。
“夜里正,用我们家的猪吧!”
夜萤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此时便毅然决然地道。
夜里正一挑眉头,看到夜萤脸上坚定的神情,他不由笑了,一直严肃板着的脸,也松驰下来,道:
“夜姑娘,你这么做,家里人同意吗?”
是啊,猪可是农家最大的收入来源,许多农户一年辛辛苦苦土里刨食,只混了个半饥不饱,但是那一头猪,却是他们一家攒下银两的唯一希望。
万一做手术的过程中有偏差,猪要是死了,田喜娘不得骂大街去?
“放心吧,老叔公,我会说服我娘的。另外,这门技术以后就是你专有的了,试想一下,如果成功的话,你的生意可不要太好,一头猪收10文钱,咱们村就有上百头猪,更别说整个三清镇的,到时候,你怕是要忙不过来了。”
夜萤此言一出,夜里正不由得眼眸一缩,没错,这的确是一门独门的手艺,如果他第一个摸索成功,以后还愁什么吃香的喝辣的?
夜鸣再过几年,也要说媳妇了,等他有了重孙子,随着家里人口的增多,这栋宅子日渐偏仄,他早就想在边上再多盖一进院子里,可是因为银两不够,这个计划一直没有实现。
如果真的象夜萤说的成了,随着银钱哗哗而来,还怕什么盖不成院子?
夜里正的眉头舒展开来,他立即“霍”地起身,道:
“咱们走吧,去你家。”
夜萤见夜里正被说动,顿时一阵狂喜,道:
“好,至于刀具,你不用愁,我已经在镇上吩咐人打了一套,正好今天去镇上有事,一并拿回来了,应该比较顺手合用。”
夜里正一听,顿觉这丫头可不是开玩笑的,竟然连手术的刀具都准备好了,陡然间,对这件事有了几分信心。
夜里正随着夜萤到田喜娘家里,田喜娘正在收收洗洗,反正一天到晚,总是见她有很多事忙似的,但是即便如此,院子里也没有因此更加干净,依旧显得凌乱不堪。
“里正,你来家坐?你稍等啊,我赶紧去烧水泡茶!”
田喜娘一看村里最大的官员夜里正竟然特意上门,顿感蓬荜增辉,将双手在布围裙上擦了擦,殷勤地就要到厨房里烧水。
“喜娘,不用忙啦,我来是给猪看病的。”
夜里正路上已经和夜萤商量好了,便用这个借口。
“啊?猪病了?什么时候病的?”
田喜娘吓了一跳,赶紧问夜萤。
“方才我去喂食时,发现他恹恹的,不太爱吃东西。”
其实,是夜萤在给猪喂食的时候,加了一些她采来的蔓陀罗花叶,当然,只是加了少量,否则,吃多了也会死的。
华陀发明的麻沸散,就是从蔓陀罗中提取的。
“哎哟,那还得麻烦里正赶紧去看看,这猪再喂几个月就能杀了,可不能出事啊。”
田喜娘立即紧张起来,她今天光顾着收拾屋子了,想着猪有夜萤管去了,就没有去留意。
这时候才想起来,好一会儿没听到猪在圈里狂叫乱窜了。
夜萤此时也确信那蔓陀罗花叶子的确起效了,往常猪在屋后,听到院子里不一样的动静,早就嚎得和歌剧院里开演唱会的女高音歌唱家似的,现在一点声息也没有。
呃,不会是量吃太多,中毒了吧?
夜萤走到屋后的猪圈边,往圈里一看,那猪躺在地上,懒洋洋的,只是嘴里发出几声轻哼。
还好,没死就没事。
夜萤向夜里正使了个眼色,夜里正会意,进了猪圈,装着全身上下摸索了一遍,对站在圈边,一脸惊惶和心疼的田喜娘道:
“这猪是吃积食了,必须放个血,这样才能把积的食气放掉。”
“哦,那里正你赶紧动手吧,迟了怕就不行了。”
一看心肝宝贝一样的猪变成那懒洋洋的样子,田喜娘千真万确这宝贝猪是生病了。还好里正能治,她现在巴不得夜里正马上给猪放血。
里正给夜萤使了个眼色,夜萤会意,退出,不一会儿进来时,手上拿了一个软布包的东西递给夜里正,同时手里还拿了一瓶高度的白酒。
夜里正翻开那软布,见里面是一柄雪亮的扁形小刀,前面的锋刃极为锐利,后面的手柄长长的,正适合拿在手里。
这是夜萤依据自已记忆中手术刀的样子让铁匠打制的。
不得不赞叹这个时候铁匠的心灵手巧,竟然按着夜萤说的,打造出来了,而且外形与手术刀并无二致。
夜里正又让田喜娘拿来草绳,将猪的四蹄缚住,以免割开皮肤时,猪会惊叫乱跑,然后这才接过夜萤手里的高度酒,将手术刀用酒冲了冲,又将猪要手术的部位冲洗了一下。
这些步骤,夜里正做起来有些生疏,但是夜萤说那位高人是这么说的,他就只能依样画葫芦了,免得哪个步骤漏了,手术不成就惨了。
一刀切下去的时候,血冒了出来,还好猪被绑住四蹄,虽然迷迷糊糊,但是猪还是发出一阵剧烈的尖叫,声音能刺破人的耳膜。
夜里正这时候倒是镇定下来,他不慌不忙,依着夜萤画的图引,再凭着自已几十年做兽医的功底,找到了猪的那对蛋蛋,将其用手摘除,这些动作完成后,便在猪的伤口上浇了高度酒。
猪在剧痛之后,也消停下来,嚎叫声慢慢减弱……
“成了,这两天注意看着点,别把猪伤口化脓了就没问题。”
夜里正只是在猪的囊袋上开了一个极小的口,所以并不需要缝合,夜萤也没有教他这招。
不管怎么样,夜里正有生以来在动物身上第一个手术完成了……
第九十七章送你一份家业
“里正,怎么样?我家的猪没事吧?”
看着夜里正在自家猪身上动刀子,田喜娘一阵胆战心寒。
可是在她眼里,夜里正代表了权威,她也不敢猜疑夜里正的行为。
不过,田喜娘万万不会想到,夜里正的所作所为,都是在女儿的“挑唆”下进行的。
“没事,你家的猪放了血就好了,明天肯定就活蹦乱跳了,说不定,肉还会多长几斤呢!”
夜里正宽慰道。
“哎哟,那可太好了,谢谢列祖列宗,各路神明。里正,你辛苦了,屋子前头坐坐吧!”
田喜娘殷勤地招呼,心里暗骂夜斯文也不知道又去哪鬼混了,害得家里连一个待客的男人也没有。
“好。”
田喜娘万万没有想到,夜里正竟然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她以为夜里正收了出诊的费用转身就要走了。
往常夜里正就是这么做的。
不过田喜娘也能体会到夜里正的用意,毕竟他们孤儿寡母,他一个大男人不太方便留在这里和她们多掺合。
没想到,今天她只是客气地顺了一嘴,夜里正竟然就同意留下来了?
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还好田喜娘方才真的有去烧水,此时水也差不多开了,她赶紧拖出一张小方桌,袖子还在桌面上用力擦了擦,道:
“里正快请坐,辛苦你了,我拿水烧茶去。”
说完,田喜娘就匆匆扭着肥大的身躯往厨房里走去。
看着田喜娘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里,夜里正打开软布包,问夜萤道:
“这些工具是你让人打的吗?挺好用的。”
软布包里,不光有长柄的手术刀,还有短柄的,还有一种奇怪的象鱼钩一样的弯钩。
夜里正搞不清楚这些东西的用途,也从来没有看过同样样式的刀具。
“是那个高人一并送给我的,他告诉我这些刀具的用途,比如这把短柄的就是要这么用……还有这个弯勾,上面有个孔,能穿线,如果伤口大的话,就必须缝合起来,用的时候要配合这种有锯齿的钳子……”
夜萤一一介绍道。
夜里正的脸色开始由好奇转为震惊,因为夜萤说的这些事情,他亦是闻所未闻。
“那就是说,象被牛角捅破的猪羊都能有救了?那么大的伤口,可以用线缝起来?”
夜里正喃喃地道。
“没错,可以用线缝合起来,但是看要伤到内脏器官没有,如果没伤到,防止术后感染的话,应该可以活过来。”
夜萤回应道。
“嗯,原来如此,我怎么之前没有想到呢?”夜里正的神情显得十分激动,“霍”地转脸向夜萤道,“太谢谢你了,夜家的丫头,你可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千古难题啊!”
“不谢,这个主意也不是我出的,正好遇到了高人指点。”
夜萤谦虚地道。
哎,早知道说路遇高人不会引起怀疑,她就在山庄里向傅大夫扯同样的谎了,现在她还要发愁哪里找一本古籍给傅大夫,以打消他的疑虑。
“也不是人人都有遇到高人的运气,夜家丫头,我有个不情之请。”
夜里正目光灼灼地看着夜萤,眼神里有希翼,有恳求,让夜萤一下子莫名所以起来。
“只要我能做到的,您老尽管说。”
“这套刀具,能不能送给我?”
夜里正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雪亮的刀刃道。
“没问题,您拿去吧,以后要做这种手术,用到刀具的时候还多着呢。”
夜萤很大方地道。
夜里正却一下子激动起来,难以置信地道:
“真的给我了?全套都给我了?”
“那是,当然都给您了,它在您手里,能发挥大用途,在我手里和废铁一样。”
夜萤真是这么想的。
却忘了,这个时代的人,只要掌握一门独门的技艺,简直就象傍上了一座金山,可以凭着它轻松赚钱。
夜萤手里有这套刀具,如果不告诉夜里正怎么使用,打死夜里正他也想不出来。
夜萤不光告诉他刀具的用法,现在夜萤还把刀具送给他,以后他凭着这套刀具和知道的用法,能赚好多钱,相当于夜萤平白送了一份家业给他,怎么能叫他不激动呢?
“太谢谢了。”
夜里正也是老成持重的人,素来喜怒不露于颜色,现在拿着这套刀具,却激动得手直哆索。
所以,田喜娘端着热水出来的时候,看到的画风就是夜里正手抖个不停,顿时把她吓坏了,急急唤道:
“里正,你这咋啦?犯羊癫疯了?”
呃,厉害了我的娘,夜里正好象没有癫痫吧?
夜萤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呃,没事,我是刚才动了下刀子,收着劲,所以手抽了。”
夜里正努力平复自已的情绪。
“里正,来,喝点茶。”
田喜娘泡的也是粗茶,就是山上采的那种,自已马马虎虎炒制一下,直接扔在大陶瓷碗里浸泡开了,粗涩难喝。
夜里正自已是炒茶高手,喝了一口田喜娘端来的茶,便道:
“喜娘,我家还有今秋刚炒的茶,回头我让夜鸣送一大包来,你这茶啊,炒得太差了,连锅都没洗干净,一股菜干味。”
“呃,是啊,我就随便炒干能喝就成,哪里象你一样是炒茶高手。”
田喜娘被嫌弃了也不脸红,能被里正嫌弃似乎还是一种荣耀呢。以往夜里正背手着在村里大步流星地走,村里的妇人看到他虎着的脸,都要退避三舍。
如果夜里正居然能当面点评她的茶,田喜娘深感荣幸。
“我先走啦,你们注意点观察那头猪就成,有什么事就来叫我。”
夜里正起身,拿着刀具,又冲夜萤深深看了一眼,表示了一下谢意,然后就走了。
身后,田喜娘还激动地一迭连声地道:
“里正,要不要吃了点心再回去?”
“娘,里正家吃得迟,我去请他时,他才刚吃完呢。”
夜萤喊住田喜娘。
“哦,我没说错什么吧?”田喜娘疑惑地看着夜萤,心里特别不踏实,“我看里正的神情怪怪的,从来没有看他这么失态过。”
夜萤笑而不语。
反正,遇到这种事多了,这些古人们古古怪怪的表现,她已经当平常了。
第九十八章夜访
“该死的夜斯文,家里有贵客的时候他才不知道跑哪去。”
田喜娘一方面觉得自已是不是失礼了,正担心呢,一方面又觉得最近夜斯文鬼鬼祟祟的,担心他是不是故态复萌,想到就骂开了。
夜萤倒无所谓,她听夜鸣说过,最近入夜,夜斯文都是去找吴小霞了。他看到夜斯文和吴小霞往村尾的谷草垛里钻。
话说到这里,夜鸣的嘴就被夜萤捂住了,还煞有介事地教训了他一番,让他小孩子家家的,别看这些污染眼珠的画面。
夜鸣挺不满地,直嚷嚷道:他才不是小孩子,他已经快长成男人了。
想到夜鸣,夜鸣就到了,他“吱呀”一声打开篱笆的门,然后走进院内,热情地喊了声:
“喜娘婶,我爷爷让我送茶叶过来给你们。”
田喜娘又惊又喜,倒不是看到这些茶叶如何,主要是夜里正刚才只不过随口一提,她还以为夜里正客气呢,没想到夜里正才回去一会,算算时间,才刚到家吧,就差夜鸣把茶叶送来了。
里正送茶给她,这可是天大的面子啊!
田喜娘喜孜孜地接过,拿了枚上山砍柴时摘的野柿子递给夜鸣道:
“可甜了,你尝尝。”
夜鸣也不客气地接了过来,然后向夜萤挥了挥手,小嘴甜滋滋地道:
“谢谢田婶子,我走啦。”
夜鸣才刚出院子,就听院外又是一阵粗重的脚步声,夜萤抬眼一看,竟然是她最不想见的人:吴大牛。
“娘,我今天砍了一捆柴。”
吴大牛憨厚地道,然后把肩上一捆沉重的柴卸到了墙角边。
田喜娘见这吴大牛虽然年纪大了点,人平凡了点,但是识情识趣,每次上门,不论贵贱,总是会带着东西,不会空空手上门,比起村里好多走亲后就把自已当大爷的男人好了不止一百倍,心里竟然慢慢地改变了对吴大牛不满的看法,她笑嘻嘻地道:
“大牛啊,辛苦了,萤儿啊,快去陪大牛坐坐,正好里正送了茶来,你泡给大牛喝。”
端翌看着夜萤没有好脸色,心中暗笑,现在他也是奇了,看到夜萤对“吴大牛”没有好脸色,心内便一阵畅快。
端翌也不理会夜萤板着脸,一屁股坐到夜萤面前,乐呵呵地道:
“夜萤妹子,我才从山上下来,正好渴得喉咙冒烟。”
吴大牛这么说,夜萤也不好拒之不理,只好站起身,打开里正让夜鸣送来的陶罐,倒出里面炒制的茶叶,放在大陶碗里,用开水先烫去一遍茶,然后再注入水,端到了端翌面前。
端翌看着夜萤的举动,不由地楞了一下,问夜萤道:
“夜萤妹子,为什么要把茶水倒了?”
夜萤没想到这个吴大牛看着人粗笨蠢蠢的,倒是很有眼力劲,她刚才洗茶的动作,若是仔细推敲,也着实可疑呐。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要嘛煮茶喝,象端翌那样;要嘛就是象她家那样泡粗茶喝,大家都是一遍而成,没有人会特意去把第一遍的茶汤倒掉。
若是傅大夫或者端翌问这句话,夜萤还会费脑子掩饰一下,但是吴大牛是个没有什么见识和危害的乡下人,夜萤便不冷不热地道:
“茶水第一遍倒了,是因为茶叶中有灰和炒菜人的汗渍,这是为了卫生的缘故。”
“哦,我就觉得有点不太一样,果然夜萤妹子做什么事都有讲究,我喜欢。”
吴大牛竟然会说情话?
可是为什么夜萤却觉得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田喜娘已经不知道退隐到哪去了,院落里只剩下吴大牛和夜萤。
若是喜欢的对象,一起坐在农家小院,赏清风明月,遥看天穹,品着粗茶,似乎也是挺有乐趣的生活。
可惜,和她一起喝茶的是吴大牛。
夜萤叹了口气,然后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突然一股熟悉的味道涌上心头,原来,夜里正炒的茶,已经有了后世的几分味道。
当然,色香味上俱都是差了许多,但是已经让夜萤有了一丝丝想要流泪的乡愁之感。
“夜萤妹子,你好象流眼泪了?”
端翌看了一眼夜萤,看到她眼角似乎水光闪闪,不由地心疼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没有,风吹来,眼睛被刺激到了。”
夜萤不想被吴大牛哀怜,便擦了下眼睛道。
“夜萤妹子,我帮你擦擦。”
吴大牛竟然趋身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块布帕,认真地帮她擦了起来。
夜萤想要甩脸走人,想了下,便索性听之任之了。
月光下,夜萤的脸皎白无暇,象一枚新剥的鸡子一样,滑润可人,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于是端翌便咬了。
以吴大牛的身份,夜萤是完完全全他的人了,他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
只是毕竟戴着面饰,吻起来别别扭扭的,特别不过瘾。但是夜萤身上独特的馨香沁人心脾,让端翌不由地醉了。
夜萤的身体僵住了,这还是第一次,吴大牛在月光下拥吻她。
她是不是有问题了?
对于吴大牛的拥吻,她竟然也不是特别讨厌,当然,也谈不上喜欢……
夜萤推开吴大牛道:
“别这样,这里人来人往的,让人看了多不好。”
说话间,她脑海中似乎闪过端翌那张英俊明朗的面孔,心内不由地一黯。
“怕什么,谁不知道你是我吴大牛的人了?”
端翌霸气地回答道,脸上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
“这里,这里,怎么了?皮肤都是青紫的?”
端翌借着明亮的月光,看到夜萤脖颈前那一抹抹狼狈。
夜萤尴尬了,她怎么说给吴大牛听?说了他能理解吗?不会醋意大发,从此要求她禁足吧?
“呃,是我今天去镇上赶集,走得太累,有点中暑,娘给我刮的痧,没事,刮了就好多了。”
夜萤不得不扯了个谎。
端翌的眼神一下子暗沉了下来,该死的端瑞,竟然接触到了夜萤的肌肤,一股强烈的占有欲顿时在他胸中升腾起来,象一堆火焰一样焚烧了他的理智。
端翌不再追问,也不再说话,只是突然上前一把抱起夜萤,然后大步流星地就往夜萤房里走去……
第九十九章千古第一猪
“大牛,你干嘛,快把我放下。”
夜萤被他猛地一抱,整个人四肢悬空,顿时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到卧榻上就放下了。”
吴大牛低低闷哼一声,声音似乎是从他胸腔里出来的。
夜萤还来不及反应过来,已经被吴大牛一脚踢开自已厢房的门,然后身体倒是很快滑落到坚实的卧榻之上,吴大牛反脚一勾,把门关上,整个人就压在了她的身上。
吴大牛这一次偷袭来得太突然,夜萤连紫茄花也来不及吃,便彻底沦陷了。
吴大牛似乎憋了好久,要把所有这些天亏缺的遗漏都要在今晚上发泄出来一样,紧紧和她相连的身体不断地用力撞击着,在她身体内使劲,转圈、冲刺、撑顶,让夜萤觉得一阵阵头晕目眩。
明明不是该觉得疼痛和不舒适吗?
可是夜萤却觉得一阵阵畅快的暖流涌遍了全身……
她终于克制不住了,从嘴里发出了小兽一般低低的嘶鸣。
端翌听在耳朵里,愈发癫狂起来。
他越来越发现,这个小女人,激发了他强烈的占有欲,她是他的,她也只能属于他……
而她的紧致让他一瞬间崩溃,全身瘫软倒在了她的身上……
次日,夜萤睁开眼睛时,发现吴大牛依旧象往常一样,失去了踪影,夜萤不由地想起了格林童话里的故事,那个野兽王子白天以狮子的形像出现,只在夜里幻化成人形和商人的女儿亲热。
呸,还王子呢,就一头野兽。
夜萤嘟囔着,吴大牛昨晚上的啃啮更加凶狠,她拿起铜镜一照,隐隐约约地,都能看到脖子上有大块大块的青紫。
夜萤脸色不由变了,今天王财主要来和她谈生意,她这付样子怎么出门见人?
无奈,夜萤翻箱倒柜,找出一条领子较高的衣裳,这才勉强觉得凑合。
“萤儿,你说王老爷今天要来咱家,咱们得好好招待他吧?可是咱家什么都没有啊?真是愁死人了。”
田喜娘一看到女儿“吱呀”地打开房门,便装着没看到夜萤一脸不自在的样子,自顾自地道。
“娘,吃的事你别愁,咱们的糙米饭王老爷也是能吃的,到时候我来做饭吧。”
夜萤想起后世的富人们,早就吃腻了大鱼大肉,变着法子吃粗粮野菜,便胸有成竹。
“做糙米饭给王老爷吃?妹妹,你是不想谈生意了吧?”
夜斯文打着呵欠从房里钻出来,听到夜萤和娘的对话,便接话道。
“王老爷是冲着生意来的,才不在乎吃什么呢,再说,他大鱼大肉早就吃腻了,吃点野味或者粗粮,对他来说才是新鲜的呢。”
夜萤扫了眼夜斯文眸下的乌黑,别有意味地笑道。
看来这家伙昨晚上陪女朋友熬夜了啊?
只是不知道吴小霞那么晚回家,怎么骗过她的爹娘的。
看来,谈爱中的人都一样,不管古代现代,只要爱情附体,大家都会变成高明的骗子。
夜斯文一脸难以理解地道:
“我的梦想是象王财主一样天天吃白面馒头就五花肉,妹妹你说王财主喜欢吃粗粮,真不知道谁傻。”
呃,这就是层次不同,无法相融。
夜萤一笑置之,道:
“哥,你又要去吴老伯那做工啦?”
“是啊,我可是壮劳力,一天不去,吴老伯急得嗷嗷叫,你看,他们家现在就离不开我了。”
夜斯文得意洋洋地道。
他手上包扎伤口的布条已经扔了,被切掉的指尖已经结痂,虽然是少了一块肉,但好歹没动到骨头,所以他还是十指完好,不是他想像中的九指残废,夜斯文第一天发现时,还激动了好久,竟然觉得赌场还是有好人的。
“哥,你就认真做吧,早点把技术学全了,小霞姐就是你的了。”
夜萤笑嘻嘻地打趣。
田喜娘听了,却在边上摇了摇头,儿子想娶吴小霞,在她看来,那简直是做梦。
吴家可是村里排得上号的富裕人家,会看上他们家?做梦!
可是儿子想要正经做一份工总是好事,所以田喜娘就闭嘴不说了。
夜萤到猪圈看了下昨晚上被夜里正手术过的猪,发现这家伙情况挺好的,已经站起来想要觅食了,只是不再象过去那般暴烈了,饿的时候甚至会做出撞猪圈那样的蠢事。
据夜萤了解,生猪如果没有阉割,由于体内性激素的作用易引发猪群争斗,为争食物、争领域、争老大等咬架。
咬架会使猪所获得的能量被消耗掉,造成生长缓慢。争斗比较凶的,猪身体被咬伤,不但不生长反而体重下降,有时会被咬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而阉割后的猪相对安静较多,没有性激素的刺激,猪性情比较温顺,猪群间友好相处,争斗较少,相对易于管理。
而且猪没有阉割,分泌的性激素使肉味难闻。而阉割的猪就没有这个味,吃起来肉质鲜美。
不阉割的猪,需要养一年才能出栏而阉割后的猪6个月就能出栏,大大节省了饲养成本。
不光是公猪,母猪也可以阉割,而且阉割后的公猪母猪可以同圈饲养,不必怕会怀孕的问题,节省了栏圈的成本。
有这诸多好处,夜萤相信这项技术能很快推广开来。
不过眼下家里这头猪,应该是千古被阉第一猪了,夜萤少不得多倒了些食料给它,安慰一下它受伤的“猪心”。
忙完这些,夜萤便洗漱一番,随意喝了一碗田喜娘做的杂粮粥就咸菜。
夜斯文对这样的早餐十分不满,直说做瓦工辛苦,这样的粥不到一个时辰就化成一泡尿冲走了,抵不得饿。
田喜娘听不得夜斯文的抱怨,只好又煮了两个鸡蛋让他带去当点心,夜斯文这才心有不甘地走了。
“萤儿,王老爷怎么还不来呢?他是不是骗你?这么有钱的老爷,怎么会和你谈生意呢?”
田喜娘看着日上三竿,不禁有点焦急地道。
“娘,咱家一贫如洗,人家那么有钱,他不担心我骗他就好了,你还担心他骗我?太逗了。”
夜萤“咯咯”地笑开了,如银铃一般的声音一直飘到了屋外。
第一百章王财主到访
“哟,这不是夜姑娘的声音吗?停下,停下。”
一辆华丽的马车“吁”一声,停在了夜萤家的门前。
王伯兮从马车上下来,管家在前门开路,拉开嗓子喊道:
“夜姑娘,夜姑娘在家吗?”
夜萤听得屋外有人喊她,赶紧迎出来一看,胖胖的王老爷如发财弥勒一般正笑咪咪地看着她,别提多让夜萤精神一振了。
在夜萤看来,此时王老爷全身上下都挂着金屑一般,只要朝着她轻轻一甩,浑身掉金粉啊!
“王老爷,您这么早?快进来院子里坐。”
夜萤拿抹布抹了抹昨晚上她和吴大牛做的小方桌,做完了这个动作,才想到和昨天晚上田喜娘拿袖子擦桌子的劲也差不多,不由一阵哂笑。
所谓人穷志短就是如此吧?看到大金主全身都要飘起来了。
“王、王老爷真的来了?”
田喜娘从屋内出来,一脸难以置信,看到笑咪咪的王老爷,她还一脸忡怔,不敢相信镇上首富,竟然踏足她这个寒酸的农家小院,顿时一阵手足无措。
“这位是夜夫人吧?在下正是王伯兮,冒昧来访,失礼了。”
王财主并没有看不起一身布衣的田喜娘,相反还待之以礼,这一点让夜萤大感佩服。
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王财主给她上了贫富一视同仁的一课,难怪人家能这么有钱,幸运从来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
“呃,不失礼,不失礼,您老能来,是我们的荣幸!我,我去烧水泡茶,王老爷您请坐。”
田喜娘心慌气短,也说不出如王伯兮那般文质彬彬的话来,还好还有一个烧水可以遁走,赶紧就钻进厨房里去了。
“夜姑娘,第一次登门拜访,准备了一点小礼物,还望笑纳。”
王财主手一挥,身后的下人们便流水一般从另一辆马车上抬下大包小包。
夜萤看傻了,道:
“王老爷,您这也未免太多礼了吧?无功不受禄啊!”
王伯兮微微一笑,不置可否,问道:
“把东西放哪好呢?”
“那就放在我厢房里吧。”
农家小院粗陋,也只有自已住的厢房有锁,所以夜萤便指了一下自已的厢房,让下人们把东西抬进去。
“夜姑娘昨天招待不周,小女和夜姑娘一见如故,十分想念,还让我代她道歉了,昨天临走都没有送送夜姑娘,希望夜姑娘有空的话,拨冗近斯再去畅叙一番。”
王财主看来并不知道她在荷花苑发生的事情,夜萤心中定了一下,她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而且追究那种事,对自已女儿家的名誉也不太好。便道:
“王小姐言重了,昨天请新宴那么多客人,你们分身乏术,不能一一照顾得到也是情有可言,麻烦您向王小姐转告一声,我近期必定登门拜访。”
开玩笑,王小姐可是镇上的白富美,她还指着王小姐扩大她的朋友圈呢,正好王小姐自已送来这个梯子,她正好借着这个梯子往上爬。
“嗯。”王财主捋了下胡须,正要把话题转入正题,田喜娘端了滚水和茶出来了。
“王老爷,一点粗茶,你不知道喝得惯不?我知道你们这些有钱人家,喝的都是上好的煮茶。”
田喜娘一脸不自在。
“喝得惯,我年轻时出门经商,也江河里漂泊,哪有闲功夫喝煮茶啊?不都是粗茶淡饭吗?”
王伯兮摆出一脸早年也受过苦的模样,一下子就拉近了和夜萤母女的距离。
夜萤微微一笑,用昨天的手法给王财主泡上一碗茶,他坦然端起一喝,不由赞道:
“这茶滋味清爽,比起煮的茶来说,更对我的胃口。”
夜萤一看王财主脸上的表情不似作伪,不由问道:
“若是我有一种茶,炒制和冲泡手法和这种茶一样,但是香味和口感更胜十倍百倍,王老爷觉得可有人买?”
“当然有,其实我一向不喜煮茶,觉得茶的原味和香味都被煮没了,如果真有你说的这种茶,我想一定会很快畅销大江南北的。”
王财主眼珠转了转,道:
“夜姑娘,你有这种茶吗?如果有,我愿意全部包销,你只管放心提供原茶就好,销路我来开发。”
夜萤抿嘴一笑,道:
“还在试制中,一旦成功,便送给王老爷您欣赏一下,看是否对路。”
王伯兮万万没有想到,昨天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之后,今天来,夜萤又给他留下一个悬念。
他原本以为自已认清了,夜萤就是一个脑子活络的乡下小丫头,但是现在看来,夜萤似乎又并不那么简单,每次见面都能给他惊喜。
“好,那就等着夜姑娘给我惊喜了。”
王伯兮把眼前的茶一饮而尽,还咂了咂,品味了一番。
夜萤微微一笑,也不再卖关子,道:
“王老爷,我带你到村尾看看吧。我计划的养猪场就盖在那里。”
王伯兮此行就是要来看夜萤的养猪场的,便起身,和夜萤往村尾走去。
王伯兮华丽的马车停在夜家门口,早就吸引了村里人的注意,此时见王财主气宇轩昂的走出夜家大门,不由地纷纷躲到边上,又好奇又羡慕地看着夜萤和王财主并肩而行。
“那不是镇上的王财主吗?那天请新宴,我在他家门口,远远地看过他一眼,他正在迎客!”
“镇上的王财主?听说当朝左相右相都视他为恩人,请新宴时,都送来了贺礼,这可是个响当当的大人物啊,怎么会和夜家丫头认识的?”
村里人偷偷地议论纷纷。
对于这种有钱有势的“大家伙”,他们都抱着一种莫名的敬畏之感。
夜萤和王财主边走边聊,倒是没有留意到村里人的举动,夜萤并不知道,从今天起,王财主的亲自到访,给他们家在村里贴上了一层神秘色彩的标签。
村里人看他们家的眼光,格外高了一层。
“喏,这就是我选址猪圈的所在,这里空气清新,有活络的水源,只要入口处筑起两道围墙,就能拦住外人进来,确保了场内不受外界的污染。”
夜萤带着王财主来到了她今天要推介的项目投资地……
第一百零一章第一位贵人
夜萤口若悬河地道,生怕王财主看不出她设计的巧妙之处。
毕竟,人家是握着投资权的大金主,她如果不把“项目”介绍得详细再详细,人家若是没看上,那她向田喜娘吹的牛就撑破了。
王伯兮一脸淡定自若,如果这个时代有最佳演员奖的话,最佳影帝应该颁给他。
别看他表面上云淡风轻,波澜不惊,其实内心早就掀起了狂澜巨浪。
什么?
养几头猪也要设计?还什么选址?还要远离人群?猪不都是关在房前屋后的吗?离人越近越好?这样方便喂养不是?千古以来,大家不都这么喂猪的吗?
“夜姑娘,你把猪都关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怎么喂养?”
王伯兮察看着投资“项目”,终于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怎么喂养?当然是雇人来喂养了,让我一个人喂,喂得过来吗?”
哎哟喂,再说夜萤从头就没想过自已喂猪好不好?她是来古代享受人生的,不是来当猪倌的。
“呃,那你打算养几头猪?我看这地方挺大的?”
王伯兮满打满算,夜萤恐怕得喂十头猪吧?可是十头猪,一年也就卖个十两银子左右,这让动辄千两万两银子生意的他,情何以堪?
“第一期的话,我打算先养一百头吧,当然,如果规模可以更大一些,栏舍向后扩展,我打算以后发展成千头的规模。这是指存栏率,就是在栏舍里,始终保持一千头的规模,成批养殖以后,经过第一年的周期轮转,每个月以后都能保证出栏一千头。”
夜萤自信满满地道。
“一,一千头?”
王伯兮这下再也扮不了影帝了,他算是听明白了,原来夜萤要办的是集中养猪的模式,和以往一家一户的养猪方式不一样,难怪她要选址,要盖猪睡觉的地方……
然而,让王伯兮震惊的还不是这种集中喂养的理念,让他震惊的是每个月出产一千头的数量。
这也太吓人了吧?
虽然一年也只有一万多两银子的生意,但是一想想那一千头猪齐齐出栏的画面,王伯兮嗅到了里面浓浓的商机。
一个场就能有一千头猪一个月,那十个场,百个场呢?
王伯兮不敢想下去了。
“是的,太少了吗?唉,没有办法,限于规模的控制,我是打算如果这里养的好,再扩大规模,我们完全可以再弄十个场,一百个场嘛!”
夜萤生怕王财主会后悔,赶紧火上加油。
“好,很好。可是寻常人家一户养一头猪就很艰难了,有时候还会生病什么的,这些你怎么应对?”
王财主只剩下点头的份了,可是他脸上还保持着淡定的神色,当然,那不是淡定,那是太震惊抽麻了。
“王老爷,这就涉及到今后猪场规范管理的问题了,我会制订一套管理的生产流程,如此一来,只要受雇的工人都按着这套流程去做,就可以极大地避免病害。”
呃,养猪还要管理,王伯兮真是闻所未闻,今天听夜萤说话,真是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所以接下来,夜萤再说出什么新鲜的念头一,王伯兮觉得,自已应该能从容应地了。
“夜姑娘,你的想法不错。”
王财主捋了把胡子。
看到自已的主意被赞许,夜萤稍松了口气,看来,这个风投有戏,她咽了下口水,滋润了自已的喉咙,继续道:
“其实呢,猪场除了猪肉的收入外,你看到我在猪舍下面挖的沟,还有这些和沟相连的深坑了吗?这些日后会利用发酵技术制作出沼气,沼气可以用来当燃料,用处极多,比如生火做饭,冬天取暖等等,剩余的物质则是开荒种地的上好肥料……”
王财主再也掩饰不住脸上的吃惊之色,赶紧走到那些沟边和坑边查看起来,但他看了好一会儿,沟仍是沟,坑仍是坑,而夜萤则说要从这些沟和坑里弄出什么沼气?他不会被坑了吧?
“夜姑娘,你的这些想法真是匪夷所思。不过,最重要的是,你不是告诉我,有办法能让猪肉一年增膘四五十斤?”
“没错,是这样,不光能增膘,还能加快出栏的速度,象现在这样喂养要一年,而象我那样的喂养,只要半年就够了。”
夜萤也不瞒着王财主,把方法说了一下。
王财主听了,身上似乎某处在隐隐作疼,呃,真是一个残忍的办法,不过如果真的有效的话,这还真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投资项目呢。
“夜姑娘,你先喂一百头的规模吧,需要多少银两?我来提供,不过,说好的,咱们要三七开哦!”
王财主概然道。
其实这笔钱就当投石问路好了,就算没有成功也不打紧,主要是王财主真的对夜萤的养殖方式产生了兴趣。
可以想像,如果夜萤的养殖成功了,整个帝国的普罗大众就能增加肉食供应量。
北地的蛮子为什么强壮?就因为他们从小肉吃得多。
而纵观国内,肉价昂贵不说,有时候碰上时疫,猪染病死了,连肉都供应不上。
他王伯兮拼着白花一些银子,但假若是能成事的话,那他怎么配得到一个伯乐的美名吧?
夜萤早就打好了小算盘,一见王财主动心了,便笑嘻嘻地道:
“我大约计算过了,一千两银子,应该就能勉强应付开张了。”
“一千两勉强应付?嗯,这样吧,我给你两千两银子,随你怎么折腾,但是半年后,我要来看看,你到底养得怎么样。”
王财主眉头不皱,主动把投资的银两增加了一倍。
王伯兮就是有这种豪气,要不然,他当初支持的两名落魄书生,也不会成为帝国的左右相了。
“两千两?太、太、太好了,那我还可以多扩建些猪舍,我努力争取养到一百五十头左右,不用半年,这其间,您大可经常来视察进度,一定会对我们的这个项目有信心的。”
夜萤喜出望外,万万没有想到,王财主会主动增加投资。看来,她的好运已经降临,眼前这位王财主,就是她来到古代的第一位贵人啊!
第一百零二章坏人变老了
“夜姑娘,我对你这个养殖厂,还有那个什么沼气,可是很感兴趣啊,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王财主语重心长地道。
当他说出投资两千两银子的时候,自已也吓了一跳,哎,怎么莫名其妙那么容易动心?
虽然两千两银子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一个事,但是放在一般人眼里,可是一个天文数字,举凡普通的农家,一辈子都赚不到两千两银子,可是他怎么莫名其妙就答应了夜萤呢?
是这个小姑娘太能忽悠了,还是他猪油蒙了心?糊涂了?
可是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又惊又喜,如迎春花一般的笑容,王伯兮不禁觉得,笑得这么真诚的姑娘,一定不会做假。
王财主走后,田喜娘这才算是回过神来,一迭连声地问夜萤道:
“萤儿啊,我方才有没有失礼啊?王老爷怎么不留下来吃饭呢?是不是觉得我们家又穷又脏啊?”
夜萤正思考着拿出养猪场管理制度的事情,被田喜娘围在耳边“嗡嗡”地追问,只好耐心地告诉她:
“娘,王老爷是来看他投钱的项目的,又不是来探访咱们家的好坏的,所以对咱们家的状况并没有放在心上,你放心吧,他还送了很多礼物来,在我的厢房,你赶紧去看看,有什么适用的就拿去用吧!”
一听有礼物,田喜娘便双眼放光,惊喜地赶紧直奔夜萤的厢房去了,不一会儿,夜萤就听到田喜娘抑制不住的惊呼声……应该是王老爷送的什么大礼让她震惊了吧!
夜萤在心里默默盘算完成,这才觉得,没有笔墨纸砚,严重限制了她做计划的进度。
就在她蹙眉凝思时,田喜娘已经从房里冲出来,手里还执着两匹布,喜孜孜地对夜萤道:
“萤儿,王老爷不光送了好多香酥的点心,还送来了好几匹的布,这下咱们娘仨都可以做新衣裳啦。”
夜萤抬头看看自家院落里挂着的那块由田喜娘的破衣服改装成的抹布,郑重其事地点点头道:
“是应该去做新衣裳了。再不做,待这些衣裳洗破了,就该衣不蔽体了。”
“老二家的,什么布啊?谁送布来啊?我和你爹的衣裳也是补丁缧补丁的,也该做两身新衣裳了。”
就在田喜娘喜不自胜的时候,屋外传来几声嗓门宏亮的叫声,田喜娘立即黑了脸,暗自后悔不该这么张扬显摆,这下可好,撞到了老太太的箭口上。
夜萤抬头一看,只见院落外走进一个腰身笔挺、头发花白、但是却有着一付方下颚、国字脸的老太太。
一看这老太太的长相,就知道她是一个强势的人。
老太太背后,跟着一个拿着长烟筒,时不时吸两口的老头子,老头子腰身略微佝偻,老太太说话时,老头子默不作声,却通常用这种态度表达对老太太的支持。
一瞬间,许多关于这老头老太太的记忆开启,在夜萤的脑海里泛流开来。
原来,这老头老太太,正是夜萤的爷爷奶奶。
夜萤的父亲共有兄弟三人,他在兄弟中排行老二,正是首尾不疼的尴尬地位。
夜老头和夜奶奶一向宠溺老大和嘴甜的老三,对老实的老二从来不正眼相看。
因此,老二成亲后,夜老头和夜奶奶就把老二从家里踢出去,赶着他分家了。
夜萤的父亲和田喜娘刚分家时,屋上无片瓦,只能借住在村里公中的破房子里,直到夜斯文五岁时,夫妻俩才举债盖起了这一进的小院子。
不过,由于对自已抠得太狠了,营养没跟上,夜萤的父亲身体变得很虚弱,经常生病,断断续续地养了几年,直到夜萤出生后,夜萤的父亲还是一命呜呼了。
再后来,夜斯文也不争气,又染上了赌博这一嗜好,经常被债主追到村上来,于是,夜老头和夜奶奶更看不上老二家的了,举凡也不爱来他家走动。
儿子生病时,夜老头和夜奶奶总是装着不知道,有一次,田喜娘因为没钱抓药去找他们借钱,结果俩老放话了:老二和我们已经分家了,既然分家了,就不要这么粘粘扯扯的,自已有事情,就要自已兜着,不然今天老二找我要钱,明天老大找我要钱,后天老三找我要钱,我又不是送财童子,哪有这么多钱?
田喜娘借不到家,回家大哭一场,把成亲时陪嫁的一只银镯子当了,这才筹到了买药钱。
可惜,最后那些苦涩的药汤也没能换回夜萤父亲的命……
更别说夜斯文欠了一屁股赌债,迫不得已让夜萤和吴大牛走亲还债时,夜家其余两房都装着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的样子。
这些往事点点滴滴一下子灌进夜萤的脑海里,她自然对夜老头和夜奶奶没有好感了。
有些人,为老不尊,仗着一个老字,便想为所欲为,就象后世很流行的说法:坏人变老了。
对这种老了的坏人,夜萤才不会假仁假义呢。
听到夜奶奶一进来就开口索要布匹,夜萤笑嘻嘻地道:
“哟,爷爷奶奶来啦?好久没有看到爷爷奶奶,孙女这下可是想得很啊!”
夜萤这是讽刺二老平时不登门,一听说家里有东西了,就上门来明夺暗抢了。
不过,她还是低估了夜奶奶脸皮厚的程度,听到孙女这么说,夜奶奶只是跨进院子的脚步迟滞了一下,然后脸不红心不跳地道:
“村子里都在传说王老爷看上了夜萤,准备收她做小,今年可是用两辆豪华马车,载了两大车好东西送过来,孙女有出息,能去服侍镇上有钱的大老爷,我们这当爷爷奶奶的,脸上也有光啊!”
夜萤万万没有想到,夜奶奶竟然说出这么无耻的话,不光曲解了她和王老爷的关系,还以耻为荣。
难道她觉得孙女去做人家的小,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吗?这样的奶奶,还有一点道德感和羞耻心没有?
“爹,娘,你们听错了,村里人乱说呢,什么给王老爷做小那是不可能的,夜萤已经和吴大牛走亲了。”
田喜娘一听急坏了,赶紧插嘴道。
第一百零三章听说你要做小
“不过是走亲嘛,夜萤不是还没怀上吗?退了不就得了。跟着王老爷多好?人家可是三清镇上最有钱的人。能被王老爷看上,是多大的福份,你们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夜奶奶三角眼一立,一股凛凛的杀气迎面扑来,顿时把也算强悍的田喜娘噎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说话间,夜奶奶还瞪了一眼夜萤的肚子,见她小腹扁平,不象有孕的样子,心下便放松了,一脸坦然自若。
夜萤不由得气乐了,这还是亲奶奶吗?竟然让自已的孙女去做小,而且不以为耻,还以为荣?不晓得的还以为她是鸨母呢!
“奶奶,我和吴大牛走亲了,就是正经的夫妻,断不可能做出退婚这样的事来。
再说,你们也误会了,王老爷找我,是有事找我帮忙,他为人豪爽大方,送了些手扮,绝不是你们想的要让我去做小。我夜萤这辈子都不会去做人家的小。”
夜萤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却看到夜奶奶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夜爷爷也多看了她一眼,深深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口浓重的烟雾来。
估计是万万没有想到,过去一直很不起眼的夜萤,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张扬起来了吧?
“哟,我的乖孙女啊,话可不能说得这么满。王老爷虽然年纪大点,但是年纪大的知冷知热,出手又这么大方,我知道你小姑娘家的面子薄,跟了王老爷,可是一辈子吃香喝辣的事情,顺带着,连夜里这些叔叔伯伯也能提携一二。我认真和你说啊,这桩好事,你可不能推了。”
夜奶奶用严厉警告的语气对夜萤道。
也是奇葩了。
夜萤从来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亲爷爷亲奶奶把自家孙女往做小路上推的人。
所以可以想像,过去这二位极品长辈不待见他们,完全是看他们穷困的缘故。
若是夜萤的爹娘举凡日子好过一些,他们也不会不闻不问了。
“奶奶,真的不是你想的那回事,王老爷还没走远呢,你要不要追上去问问他?”
夜萤摇了摇头,对这位一心想靠孙女去做小发达的极品奶奶无奈之至。
这时她才深深怀念,过去不被这对极品长辈骚扰的日子有多么美好。
看他们张牙舞爪,闻风而动的架式,夜萤估计今后少不了再继续骚扰他们。
夜萤一阵头大。
“萤啊,别害躁了,吴大牛家穷得只剩一座漏风的破院子,王老爷指头随便漏个缝都比他家强。我看啊,你还是老老实实承认吧,在哪搭上的夜老爷?可惜啊,王老爷看上的是你,要不然,换你家珍珠妹子去也好啊!”
一波未平,一波再起。
说话的是走得脸红气喘的大伯母柴氏,跟在她身后的是堂妹珍珠,听到母亲这么说,珍珠脸微微一红,却没有跟着着急反驳。
夜珍珠只比夜萤小了三岁,但是在夜萤的印像里,这位外人看来羞羞怯怯的堂妹,却是白莲花一类的人物。
过去的原主傻不拉叽的,又极度渴望亲情,一直把夜珍珠当成自已的好妹妹、好闺蜜。
大伯母一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夜珍珠从小嘴巴就甜,人长得也不赖,大伯母一向把夜珍珠捧在手心里,被夜珍珠哄得团团转,要什么就尽量给什么。
而夜珍珠从小也用这套本事,把夜萤吃得死死的,对她唯命是从。
不过,现在的夜萤可不会傻了,聪明如她,在职场上混了十多年,什么样的心机表、白莲花没有见识过?一个段位不怎么高的夜珍珠,不在话下。
“大伯母,此言差矣,王老爷是什么人?三清镇上有名的大善人,大夏朝左右相的恩公,一向高洁自好,你们硬是把做小的名声强加到我头上,小心王老爷去官府告你们毁损名誉之罪。”
小山村里的乡下人,最怕的就是如狼似虎的官老爷了,往日她们去镇上赶集时,也看过官府里的衙役挟着戴着刑具的犯人在游街示众的,在她们眼里,官府是比虎狼更可怕的地方。
夜萤一句话,顿时让夜奶奶和大伯母柴氏闭上了嘴。
不过,夜奶奶还是不死心,讪笑一下,改口道:
“那王老爷富得流油,能有什么事找你帮忙的?”
“这个是王老爷的私隐,和爹从前去北地极寒之地服过兵役有关,恕我就不能向你们透露了。”
夜萤故意把事情说得有些神秘。
话说夜萤的爹到北地服兵役,还是他未成亲前的事了,夜家三个儿子,老大推托要在家里伺奉二老,新婚不久,不便前往;老三说他还年幼,经不住北地的寒气……
结果,只有身为老二的他乖乖的受父母之命,到北地服兵役。
虽然没有在战场上丢了性命,却冻出了一身病害。才会在娶亲后久病成疴,丢了性命。
若说起来,夜老二的命,还真是葬送在夜家人手里的。
所以一提到夜老二服兵役的事,夜奶奶和柴氏便有些心虚,脸上也是一阵不得劲。
“哼,一点小事,搞得神神秘秘的。”
大伯母柴氏一听不是做小这回事,顿时便觉得有些兴味索然。
“老二家的,王老爷那么大方,应该不止送了几匹布吧?还送了些什么?让我看看?”
夜奶奶从田喜娘手里抢过她拿的两匹布,一看是上好的锦缎,手一摸,水光溜滑的,不由地喜笑颜开,边摸着边问道。
“没送啥了,也就送了些布料,还能送啥啊?”
田喜娘心虚虚地,但是舍不得那些礼,便小声地道。
“哼,这两匹布我就拿走了,和你爹一起做套过年穿的夹袄,肯定象是富贵人家的老爷太太。”
夜奶奶左右打量了一下,没有看到其它什么好东西,又掂着手上的布,觉得今天要是能赚到布就不错了,就算有其它好东西,日后可以慢慢再来讨要,不怕她们娘仨不吐出来。
“娘,我和珍珠都很久没做新衣裳了,你这布,两套夹袄可用不完,剩下的就给我们各做一套新衣裳吧?”
柴氏怎么甘心空手而归,当即讨要。
第一百零四章演技大爆发
“娘,爷爷奶奶是长辈,他们做了新衣裳,走在村里,象富贵人家的老爷太太,咱们做小辈的脸上也有光啊,是不是?知道的,都会夸咱们孝顺他们呢!”
柴氏一开口,夜奶奶脸上的颜色就变了,看着要发火的样子,这时候夜珍珠赶紧娇滴滴地开口了。
柴氏一听,觉得女儿的话颇有道理,村里人要是夸的话,这个孝顺的小辈也包括了自已一份,心里似乎舒服多了。
而夜珍珠的话,也让夜奶奶找到自已强行拿走田喜娘布匹站得住脚的理由,她亦是脸上一喜,道:
“是啊,我们这些老的,不都是为了你们小辈着想吗?穿上新衣裳,村里人夸的都是你们孝顺,我们落个什么好?不还得出裁缝的钱吗?”
说完,还一脸吃了亏的模样,狠狠瞪了一眼田喜娘。
田喜娘差点没一口老血吐出来,敢情自已被抢了布料,还得倒贴裁缝钱给他们,这才算是孝顺啊?
田喜娘正要跳将起,却被身边的夜萤一把拉住,夜萤脸上带着笑,但是笑意却不达眼底,道:
“奶奶,孝顺二老是我们小辈该做的,不过呵护小辈似乎也是长者应为的吧?今天可是我爹三周年祭,你们可曾带了香烛纸钱过来?没有吗?那就是冲着王老爷送的礼过来的?”
夜萤似笑非笑。
夜家二老和柴氏母女一时间显得有些狼狈不堪。
呃,今天居然是那个夭寿的死鬼的祭日?
他活着就没给大家赚下什么好处,死了谁还记得他啊?
所以夜家二老和柴氏母女还真不记得有这回事了。
他们面面相觑,夜珍珠眼珠子一转,又柔柔地道:
“夜萤妹子,你别说话夹枪带棒的,爷爷奶奶不是忘了二叔的祭日,他们今天能过来,本身就是想来祭祀的嘛,香烛纸钱到村头吴拐子店里买就可以了。”
“是啊,我怎么会忘了我亲儿子的祭日?我苦啊,我苦命的二郎啊,你怎么这么年轻就夭寿了!”
夜奶奶被夜珍珠一转寰,顿时嗅到了转机,立即“哇”地一声,拖着农村妇女长长的哭丧调哭开了。
为了能名正言顺拿到两匹布,夜奶奶的演技也是开挂了。
夜萤表示这种随时来眼泪嚎丧两名的演技,她还真是学不来。
“我苦啊,我可怜的小叔子啊,你这么年纪轻轻就不在了,叫我们这些亲人好生挂念啊!”
说话间,柴氏也跟着大哭起来,还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和夜奶奶比谁哭得认真,一时间二人也是演技大爆发。
村里人一时不察情况,听到夜家传来一声大一声小的哭丧调声,还以为夜家是不是死了人了,纷纷凑过来看。
“吓死人了,我还以为夜家出什么事,原来什么事也没有!”
“哟,原来是夜家老二三周年祭啊?怪不得夜奶奶和柴氏哭得这么伤心,倒是田喜娘和夜萤,看上去都没有一滴眼泪啊!”
村里人了解了情况,一时间各种议论纷纷。
得,这下成了夜萤和田喜娘的不是了。
夜萤这才对夜珍珠四两拨千斤的功力有了新看法,果然是唇枪舌箭,不说则已,一说出口必然要伤人。
“奶奶,大伯母,别伤心了,你们挂念着爹是好事,爹地下有知,一定会感念不已:几年都没见着长辈了,这回好不容易见着,一定好好招呼你们,你们多待会,爹舍不得你们走啊!”
夜萤不动声色,装着要上前扶夜奶奶和柴氏,边说道。
此言一出,村里人不由地忍俊不禁了。
几年没见着长辈?岂不是说过去几年祭日,夜家的长辈都没人出现?
这也太不象话了吧?
怎么回事?
看热闹的村里人都一脸好奇。
“谁说我们几年没来祭祀老二了?那不是忙,没空吗?”
夜奶奶被夜萤一说,气得嘴唇直哆索。
有些事,私下过份可以,但是拿到明面上,在村里人面前这么说就不好了。
“奶奶,你放心,这两匹布爹肯定乐意送给你们,待二老做了新衣裳穿上,他也算是尽了一份孝顺之心了。”
夜萤的话,让村里人顿时恍然大悟。
大家是素来知道夜家二老的为人的,平时他们对田喜娘母子仨不闻不问,如今还爆出几年都没来祭过老二的事,现在居然会上门祭祀,原来是冲着这些布来的啊?
众人恍然大悟,脸上都露出了嘲讽的笑意。
“我说呢,这夜奶奶也是踩高就低的,平时路上遇到田喜娘,都绕三里地远,生怕人家找她借钱,现在怎么会主动上门,原来有这等好处!”
“真是看不出来,人都说母子连心,怎么夜老二走了几年,他们家居然都没人来祭祀。”
……
夜家二老和柴氏母女听到村里人的这些议论,不由得有些脸红心虚,她们也哭不下去了,抽抽噎噎地。
夜奶奶和柴氏再也哭不下去了,她们一“古碌”从地上坐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夜奶奶硬着头皮道:
“哭也哭过了,这些钱给老二买香烛纸钱,家里的猪还没喂了,该饿得撞开圈跑了。”
说完,夜奶奶狠了狠心,从腰间缝的荷包里,掏了一把铜钱出来,板着脸数了下,然后一把恶狠狠地扔在地上,转身就跑了。
自然,手里不忘拿着那两匹布料。
柴氏一看婆婆跑了,可是那两匹布料她也肖想呢,便紧紧追了上去,边跑边喊道:
“娘,布料记得给我剩一些啊!我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
夜爷爷尴尬地抽了口烟,转身默默无语地走了。
夜珍珠则若有所思地打量了一眼夜萤,她觉得这个堂姐最近好象变化挺多的,不光是容貌,就连气质也变了许多,不再是过去那个畏缩怯弱的小村姑了。
难道和人走亲后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
夜珍珠有点难以置信。
看着夜珍珠扫过来的眼光,夜萤不禁打了个寒战,感觉就象被一条毒蛇给瞄上了一般。
夜爷爷和夜珍珠也走了,村里人一看热闹没有了,也三三两两散去。
田喜娘看着地上的五个铜板,狠狠啐了一口,气呼呼地道:
“就这五个铜板,还不够买香烛纸钱呢,白瞎了两匹布料。”
夜萤悠悠地加了句:
“那两匹布料怕是要好几两银子呢,上好的锦缎,三清镇上都没得卖的。”
田喜娘顿时象被踩了尾巴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感谢大家一路追随,作者君比较笨,最近才看到大家的打赏,稍后会整理一个打赏感谢名单,谢谢大家。爱你萌……
第一百零五章五文香烛纸钱
“什么?要好几两银子?我说孩子她爹啊,你怎么不长眼睛回来看着这些没良心的人啊?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把咱们的锦缎抢走了……”
轮到田喜娘哀哀地叫。
夜萤不禁怒其不争,转为冷笑道:
“她们在的时候,你方才为什么不这么说呢?”
田喜娘一时哑然,好一会儿才讷讷地道:
“他们可是你的爷爷奶奶、大伯母啊,还有珍珠,那丫头一向文文静静,知冷知热,在你爷爷奶奶面前可得宠了。”
“哦?因为这样,所以你就眼睁睁地看着她们把咱们的锦缎抢走了?这可不是爹眼睁睁地看着,是你自已眼睁睁地让人抢走了。”
夜萤讽刺地说完,从地上认真地捡起那五枚铜钱,紧紧纂在手掌心里。
“你这臭丫头,什么时候学会挤兑你娘了?”田喜娘这会领悟过来,啐了一声,气哼哼地道,“你就不能安慰一下娘,站在娘这边说话吗?”
“娘,你自已不立起来,谁能帮你?谁能帮我们?”
夜萤不动声色地道,这几句话却如震聋发聩,把田喜娘炸得一阵哑然。
呃,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她该怎么做?
如果硬把锦缎抢回来,那岂不是会戴上不孝的帽子?如果被扣上了不孝的帽子,在农村里名声就坏了,到时候大家都指着她家议论纷纷咋办?那她们家还要不要抬头做人了?
田喜娘思虑重重,夜萤却又道:
“娘,帮我找条绳子。”
“要绳子做什么?”
自从夜萤上吊过一次后,田喜娘便对绳子这样的东西有些忌讳,听夜萤这么问,便如临大敌,一脸警惕地向后退了一步。
“哦,细绳就行,我要把这五个钱串起来。”
“串起来做什么?”
田喜娘松了口气,不是拿来吊脖子的就好。
“串起来放在屋檐下,让娘天天都能看到啊!看到后就会记得这五枚铜钱是怎么来的。”
夜萤慢悠悠地道。
“臭丫头,什么意思?”田喜娘顿时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之感,“怎么来的?不是你奶奶给的吗?”
“错。”夜萤自已动手找了条王老爷缚礼物的红绳,边动手把铜钱一枚一枚串好,边道,“这是爹的命换来的!”
田喜娘听到这句话,陡然停下举手要拍夜萤的动作,在半空中僵直了好一会儿,才颓然放下。
她的嘴唇抖了几抖,终究是没说出什么来,但是胸口却像被重重击中了一般。
“你,你这个臭丫头……”
开始时还是重重严厉生气的声音,但是到了后面,就变得轻软无力了……
夜萤抿嘴微微一笑,把铜钱串好,把两头绳子联起来,打了个结,然后走到田喜娘的厢房里,把那串铜钱,吊在了她的床前蚊帐的挂钩边。
这样,一早一晚,田喜娘都能一清二楚地看到。
“五文大钱,五文大钱,你爹的一条命,只值五文大钱啊!”
院子里,田喜娘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突然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哎,谁哭得这么惨啊?好象是夜老二家的?”
“今天是夜老二三周年祭,英年早逝,人家当然痛心了!”
“哎,夜家母子仨人是不容易啊,拉拉扯扯地,也将就着过,真是太为难田喜娘了。”
村里人听到了这撕心裂肺的哭声,不禁都掬了一把同情之泪。
却不知道田喜娘哭的,和他们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娘,你哭啥?祭品做好了没?我特意和吴老伯请了假回来,不然中午是不休的。”
夜斯文一身泥巴地走回家,一进院子就看到娘在号啕大哭,不禁吓了一跳。
“唔,好了,就等你来端菜上供了。”
田喜娘抹了把眼泪,看到儿子一身英朗地站在面前,眉目和死去的丈夫都很相像,她不禁又是一阵悲从中来。
想当初,丈夫死的时候,由于年未满五十,父母又俱健在,农村里此种人被称为“夭寿”,死了都不能进祖屋正屋,只能在祖屋外搭个凉棚放着,第二天择了个吉时就匆匆下葬,和村里那些喜寿而逝的,大摆七天七夜宴席的热闹劲不可同日而语。
田喜娘想到丈夫的这些委屈,眼泪“叭答”又掉了下来。
“哎,娘,别哭了,人死不能复生,以后等着儿子赚了大钱,一定好好孝敬您老。”
夜斯文人品不行,但是嘴巴还是很甜的,三两句话就把田喜娘哄得止住了眼泪。
“萤儿,去替你爷爷奶奶买五文香烛纸钱来,这是他们二老的心意,咱们得替你爹办到。”
田喜娘从兜里掏出五枚铜钱,放在了夜萤伸出的手上。
“爷爷奶奶?他们什么时候来了?怎么不留下来吃了再走?”
祭祀一般都要煮个四碟八碗的,以那二老的性子,怎么会舍得不吃了再走?夜斯文心里自是很清楚自家爷爷奶奶的德性。
“哼,不就是你们往年做的四碟八碗把人吓住了吗?要知道今天有红烧肉、有上好的羊腿他们就不走了。”
夜萤抿嘴一笑,然后拿着五文铜钱真地去村头吴拐子那买香烛纸钱了。
一路上,遇到人家打招呼,客气地问:“夜萤啊,去哪呢?”
“哦,今天是我爹三周年祭,替爷爷奶奶买五文香烛纸钱去。”
夜萤回答得一脸天真和认真。
听的人一时无语。
三周年祭,五文香烛纸钱?
做爹娘的也拿得出手来?三周年祭是大祭,至少一家人要整一桌丰富的供品祭拜一番,其隆重程度仅次于出殡那一次了。
所以只有五文香烛纸钱吗?
听到的人只能无语了,还能说什么?
因此等夜萤从吴拐子那买回香烛纸钱时,大半个村里人都知道,夜老二的爹娘,在他三周年祭的时候,买了五文的香烛纸钱去祭拜。
等这个消息七拐八绕地传进夜家二老的耳朵里时,夜奶奶气得直跳脚,可是却又无话可说,是她自已扔了五文铜钱给田喜娘,说是买香烛纸钱的,一点也没错!
不过,这件事后,夜奶奶很是消停了几天,在家里待了好几天才敢出门,出门看到人,神情也有些畏缩。
当然,人家嘴上当时说说,当成一件趣闻和闲话的题材,过后本来也忘得差不多了,但是一看到夜奶奶那不够光明正大的样子,便不由地又想了起来,对夜家二老的人品,也不禁再次审视一番,便会想起夜家二老的一些不是来,心里就有了些膈应……下周会每天更新两万字,主要是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但是大家也知道,两万字是作者君的极限啦,不可能天天码两万字,这样一来,文的质量不能保证,作者君的身体也不能保证哈。谢谢大家。但是日更八千字以上还是会有保证的。有特殊情况会提前和大家说。
第一百零六章初次祭拜
“孩子他爹啊,你在天有灵,就保佑两个孩子……”
一番闹剧之后,田喜娘终于收下心来,专心祭拜丈夫。
看着田喜娘嘴里念念有辞,夜萤笑得有些淡然,一个人活着都不能保佑自已,怎么死后还可能保佑别人啊?
夜萤只希望夜老二死后,如果真的有阴曹地府的话,能更加坚强一些,不要做一个唯唯喏喏的人,虽然不能要求他做个鬼雄,但好歹也得也别被底下的小鬼欺负了吧?
夜斯文看着桌上丰盛的酒菜,不由地“骨都”一声,吞了一下口水。
这恐怕是自从爹死后置办的最丰盛的祭祀菜了,什么一大盆的南甜糕、稻家村的马蹄酥这样的点心不说,还有一大盆实打实的红烧猪脚、炸排骨、卤羊肚丝、炖鸡腿、一只整鸡……
好不容易等娘在爹的灵位前念叨完,田喜娘拿了一对木制的信杯给他道:
“斯文,你请爹来吃饭吧!”
“好。”
夜斯文知道请完、烧了纸钱,自已就可以提筷来吃了,能不应得利落吗?
他上前接过信杯,嘴里念念有辞道:
“爹,你生前吃不饱、穿不暖,走的时候还担心我们娘仨是不是会饿死,还好,我们没有辜负您的期望,我们都过得好好的呢,今年还做了这么丰盛的菜来祭拜你,你在地下有灵,也可以安心了。”
说完,夜斯文虔诚地闭上眼,把手里一对信杯往地上一扔。
“啪哒”一声清脆的木质响声,夜萤俯身在地上一看,只见两块猪腰子形的信杯一正一反地在地上趴着呢,她高兴地道:
“信杯了,爹来了。”
夜家娘仨一时沉默了下来,一股忧伤笼罩在他们的心头。
许久,田喜娘这个主事人才道:
“好了,烧纸钱吧!”
在夜萤带着王财主忙的时候,田喜娘已经置办了半箩筐纸钱,她从厅堂供桌下拖出这些纸钱时,夜斯文都吓了一跳:
“娘,今年咋买这么多金银纸钱?”
“你爹这辈子都不富裕,一生受穷受苦,我寻思着,总不能让他死了在地府里也因为没钱被小鬼欺压吧?今年你们都更懂事了,晓得帮娘赚钱了,所以我就把上山采茶赚的钱全花了出去。”
边说,田喜娘还边的抹着眼泪。
被田喜娘一哭,夜萤心里也是沉甸甸的,虽然她从未见过蔡老二,但是这个身体毕竟还是他给的,一时间或许是原主残存的感情在作怪吧,她竟然也觉得心里酸酸的。
“娘,我来引火吧!”
夜斯文这种时候倒是显得特别听话,不知道从哪里拖来一个破的铁锅,然后把纸钱引着,然后大家就分立三边,慢慢地往火里投掷着纸钱。
“夜姑娘,听说今天是你爹做三周年祭,我赶紧就来了,看来还赶上了。”
就在夜家娘仨烧纸钱时,一个低沉但是却有着说不出清贵的声音在院子外响起,接着便是篱笆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的声音。
田喜娘抬头一看,眼见高大俊朗的男子素不相识,但听说话的口气,他似乎对他家的情况挺了解的啊?
田喜娘不禁疑惑地问道:
“你是?”
“妈,他是邻村美寨村的猎户端大哥,你不在的时候,他登门拜访过,家里的野猪啊、野山羊,都是他送的。”
夜斯文赶紧解释道。
“客气了,区区猎物,天生地长的,不算什么。”
端翌一本正经地道。
“妈,我上回在山上遇到野猪,被野猪追赶,就是端大哥救的我,还把野猪送给了我。”
夜萤赶紧解释道。
田喜娘疑惑地看了夜萤一眼,言下之意,是这么回事吗?
“是啊,那次在山上我遇到野猪,差点没被野猪捅死,还好端大哥及时出现,他可是神箭手啊,一箭穿透了野猪的双眼,一举救下了我。”
夜萤说起端翌的神勇,不禁一阵津津乐道。
端翌长眉入鬓,英气非凡,虽然一身猎人的短打扮,也掩不住他身上夺人的风采,田喜娘不由暗叹可惜了,若是早早认得端翌就好了,夜萤和他站在一起,多班配啊?
“原来是萤儿的救命恩人,喜娘在这里谢过了。”
田喜娘一听夜萤证实了这回事,自是感激不尽。
端翌一挥手,放下手里提的两只羽毛漂亮的野山鸡,道:
“今天运气不错,刚上山就打了两只野山鸡,野鸡肉比较柴,你们凑合着吃吧!”
“哟,恩公怎么可以,你救了萤儿,又送了我们那么多猎物,真是反过来了,应该我们答谢恩公才对。”
田喜娘看着两只野鸡,心情大好。
“呵呵,不算什么,都是野味,容我向伯父祭拜一番吧?”
端翌手里还卷着一大包纸钱,看起来至少也得三四十文铜钱买的,田喜娘心里又是一阵感动。
除了自家人,端翌还是第一个来祭拜丈夫的。
吴大牛虽然依例,没有成亲不必前来,但是其实按乡俗,他若是这种时候来祭拜,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但是吴大牛却没有来。
和端翌对比之下,田喜娘自是对吴大牛十分失望。
不过她也能理解就是了,吴大牛在女儿身上花了那么多钱,在没有正式迎娶过门前,若是逢年过节都要来拜访,得多花不少礼钱。
许多走亲的小伙子,家境若是不好的话,在这方面往往是能省则省的。
不过,终归有了端翌这个外人的对比,让田喜娘对吴大牛的印象分打了个差评。
她不由再次想到,如果夜萤能嫁给端翌这样的猎户多好,有一门打猎的手艺,一年四季都有吃不完的肉,还能卖卖野味,小日子肯定过得殷实。
最重要的是,端翌看起来不光高大帅气,人还彬彬有礼,出手大方。而且看样子,他似乎对夜萤别有情意。
田喜娘一把年纪了,怎么会看不出来,端翌看向夜萤时,眼底眉梢都带着一股别样的情绪?
田喜娘走神的时候,端翌已经完成了对自已准岳夫的初次祭拜,此时也拿了纸钱过来,和夜家的人一起烧起纸钱来。
第一百零七章引水之法
看着认真烧纸钱的端翌,夜萤总觉得怪怪的。
至于这种奇怪在什么地方,夜萤想了好一会儿,觉得大抵是祭拜这种事,应该属于比较私人性质的活动吧?但是端翌作为一个外人,这么自来熟地插进来好吗?
当然,人家既然来了,又救过自已的性命,夜萤断没有往外赶人的道理,她还未开口呢,田喜娘已经道:
“恩公,若是不嫌弃的话,一会就留在我家吃饭吧!”
端翌微微露齿一笑,牙齿雪白得晃眼,不客气地道:
“在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田大娘既有此美意,自是不可推却。不过田大娘不要再叫我恩公了,救下夜姑娘,也只是随手之举,不足挂齿,不如你直呼我的名字吧!在下姓端,名翌,后翌的翌。田大娘只要叫我端翌就可以了。”
“哦,后翌的翌,怪不得你是个神箭手。”
夜斯文笑了,插话道。
关于后翌射日的故事,他在茶馆里听书时,听过说书先生提起过,自是了然于胸。
端翌微微一笑:“不敢提神箭手三字,那是夜姑娘谬赞了。”
田喜娘对谦虚有礼、出手大方的端翌一时间充满了好感,她原本心中关于未来女婿的形像十分模糊,但是当端翌出现时,她心里那原本模糊的女婿样子,顿时清晰起来。
没错,如果她女婿是象端翌这样的,她也可以笑着没有遗憾了。
只可惜……
田喜娘一阵黯然。
“端翌,中午留在我家吃拜拜饭吧,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外人来祭拜过萤儿她爹,你是第一个,留你吃饭,也让他觉得热闹一点。”
田喜娘今天话有点多,本来这样的话最好不要向外人说,搞得她象诉苦似的。
“好啊,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这里蹭饭吃,自已还能少做一顿呢!”
端翌爽快地答应了。
“哦?端翌你家里没有其它人了?”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田喜娘也不例外,既然对端翌提起了兴趣,便想知道他更多的一切。
“是啊,我父母双亡。”端翌顿了下,想起被深埋在皇陵里的爹,还有已经去陪伴他的娘亲,声音一时有些艰涩,“再加上还未娶亲,自是单身一人。”
“哎,太可惜了。”
田喜娘一听,就觉得端翌的条件做女婿简直太可心了,上无公婆需要伺奉,虽然人丁单薄一些,但是女孩嫁过去,一点也不必委屈自已,要不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女婿人选啊,可惜的是女儿却已经和吴大牛走亲了,田喜娘一时忘情,于是不由地把心里话脱口而出。
“可惜什么?”
端翌一挺浓眉。
“哦,可惜你父母早亡,要不然一家子和和美美,多好啊!”
田喜娘一阵尴尬地掩饰。
“娘,纸钱烧得差不多了,可以敬酒了吧?”
夜斯文看着纸钱烧得差不多了,此时插嘴问道。
“好,你把酒拿来滴三下。”
田喜娘吩咐道。
夜斯文便把供桌上的酒拿来,在烧纸钱的火堆上滴了三下,酒精撒入火焰中,跳起一阵蓝色的火苗。
也只有滴过酒后,才可以翻动纸钱,让它烧得更快更透。在没滴酒前都不能翻动纸钱,否则,按照这里的说法,那些纸钱就不会落到祭祀的人手里,变成无主之钱,会被孤魂野鬼抢走了。
滴完酒,随着纸钱可以翻动,祭祀也接近尾声。
田喜娘拍拍手上的纸灰道:“我去热下菜,你们稍等会。”
夜萤也起身道:
“端大哥,我帮娘端菜,你和我哥坐会。”
随着娘俩离开,把菜端入厨房,不一会儿,厨房里便飘起了一股热菜的香味。
“端大哥,先到厅头坐吧,只是热菜,一会就好了。”
夜斯文拍了拍手上的灰。
端翌抬眼看到院子里摆放了十几根毛竹,这些毛竹全部削去了枝桠,由于是成年竹,就算晒了几天,也看不出萎水的模样,不禁奇怪地问道:
“你们弄这些竹子干嘛?准备编竹器?”
“不是,哪会编竹器啊,是妹妹非要让我去山上砍的,光是削竹叶,我就削了好几天呢,累死我了。她说要弄条引水管,把山上的泉水,用竹筒引到家里,这样就不用天天挑水了。
我听着她这个主意不错,否则,才懒得帮她呢。也不知道这主意行不行,若是行,我以后不用天天挑水了。”
夜斯文说着,还夸张地捶了捶腰。
其实山里的汉子,哪个不是从小劳作起,砍几棵竹子罢了,夜斯文也抱怨得太夸张了。
“哦?用竹子引水?这个主意不错,没想到夜姑娘竟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
端翌想着竹筒引水进家的场景,眼里不禁浮出一抹惊奇,如今家家户户除了自家有挖水井的,不用天天挑水,否则,都要到公用水井挑水,也算农家的每日劳作项目之一。
但是夜萤想的这个主意,一劳永逸不说,还让用水变得方便起来。可贵之处在于,从来没有人想过办法来解决自家吃水不便的问题,但是夜萤却想到了。
端翌心里,涌起一股微微麻痒的感觉,那是对自家媳妇的认可和钦佩。
夜萤总是这样,在他觉得这就是她的全部的时候,她又会给他意外的惊喜。
“如果要引水的话,岂不是要把竹节打通?”
端翌蹲下身,研究起来。
既然是媳妇要做的事,他就要想办法帮她完成。
“对呀,妹妹是这么说,但是我到现在还没空去弄。”
夜斯文看端翌感兴趣,便抓了抓头道。其实不是没空,是他觉得竹筒这么长,竹节这么多,弄起来费劲,不想去弄,便一直拖着。
“嗯,不难,你拿一根长棍来,我能捅得开所有竹节。”
端翌听出问题关键所在,便指点道。
“好,我这就去找根棍子。”
一看端翌这认真劲,夜斯文也只好赶紧去找棍子。
“棍子要结实的,越长越好,要比竹筒细。”
端翌提出条件。
“知道啦,你看这根行不?”
夜斯文从柴火堆里抽出一根长棍,比划给端翌看。
“行,拿过来吧,有柴刀没有?”
端翌又问。
第一百零八章自来水
“有啊,我一早刚磨的,很利,要小心啊!”
夜斯文递过一把锋刃雪亮的柴刀,端翌接过来,将夜斯文找来的柴火棍前端削成尖刺型,然后把柴刀放下,掂量了下道:
“这样应该可以了。”
端翌把削尖的柴火棍捅进竹筒内,探到竹节时,便向下用力敲击着竹。
夜斯文站在边上,看着柴木棍一点一点被竹筒吞噬,这才一脸恍然大悟地道:
“我明白了,就这样把竹节捅开就行是吧?”
“没错,简单粗暴,就你这个懒人一点办法也不想。”
夜萤在厨房帮好忙出来,看到端翌在忙活这个,不由地抿嘴一笑。
认真起来的男人最帅气了。
看着阳光侧影下端翌刀削斧凿般的脸,夜萤眼神不由地多停留了几秒。
“哼,妹妹,我整天忙里忙外,又要喂猪,又要砍柴,我容易吗我?”
夜斯文还叫起委屈来了。
“得了,人家端大哥随便就能打两只野鸡,随便就能放倒一头野猪,也没见他比你闲啊?可是人家一用心琢磨,什么办法都能想得出来。”
这是夸他的意思吗?
端翌的脸笑得象一朵花一般,干活更卖力了。
“哎,你啊,怎么夸起别人来就没个完,一说起你亲哥我,就是一直打击。我也很勤快的好不好?”
夜斯文说着,自已也动手削了根柴火棍,然后学着端翌的样子要去通竹节。
可是一做之下,夜斯文才明白,这不光是蛮力的问题,还涉及到巧劲,他通一个竹节满头大汗,人家端翌一会儿就通完一根竹筒了。
“斯文,你这样是力道没拿捏好,你看,只要尖端对准竹筒,然后用力一击,中间部份是最薄弱的,这样很容易就击通了。”
端翌开始说出自已的决窍和心得。
夜斯文还好不笨,被端翌一点拨,不一会儿也觉得有模有样的,这样有两个人干活,速度便大大加快起来。
不到半个时辰,几十条竹筒都被打通了。
“下午我也没什么事,索性就帮着弄这山泉水引到家的事吧?”
端翌兴致勃勃地对夜萤道。
“有端大哥助力,自是再好不过。”
夜萤平白得了一个壮劳力,当然欢迎。
端翌不光勤快,还聪明,有自已的头脑,能独立想出许多好主意,他既然主动愿意帮忙,夜萤何乐而不为呢?
看着小媳妇信赖的眼神,端翌心里乐开了花,美滋滋的被田喜娘叫去吃饭了。
“哎哟,我说端翌啊,这俩孩子真是没大没小,你是救命恩人,怎么一来就让你帮忙干活了?”
田喜娘客气地道。
端翌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笑道:
“没什么,也不是什么重活,何况,我对夜姑娘这个把水引到家中的主意也很好奇呢!想看看做成后的效果。”
其实,夜萤用的就是后世自来水引水的办法,她不明白,这个时代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这个办法。
天天折腾打水,用起水来实在不方便。
只可惜现在橡胶和塑料还没有生产出来,她以前在农村看到,对于几户人家居住的零散乡村角落,都是采用在山上挖引水坑,然后用橡胶管或者塑料管引水到家的方式,十分方便。
现在她只能利用柔韧性好、耐水腐蚀的竹筒来代替橡胶管和塑料管,不过,由于竹筒满山皆是,不必担心原材料的来源,即便坏了,砍一支再换就是,夜萤倒也不太担心。
只是这项引水工程一直被偷懒的夜斯文耽搁着,还是端翌有行动力,一来就解决了大问题。
吃完饭,稍事休息一会,夜萤便带着一家人和端翌一起上山了。
自然,每个人的肩头上都扛了几根的竹筒,一路沿着屋后山岗的一眼泉流,走到地势较高的小山坳里,站在那里,正好能看到山下夜萤家的房脊,夜萤便道:
“行了,从这里引泉水吧。”
“怎么引?”
夜斯文连脑子也不动,直接发问。
“在这里挖个深坑,让泉水积蓄在坑里,然后将竹筒一头插进坑底部,就能保证泉水源源不断流进咱们家了。”
夜萤说着,动手用事先带来的小铲子,在水流下方挖起坑来。
“我来吧,你力气不够,挖得太慢了。”
端翌抢过夜萤的小铲子,果然手脚麻利,不一会儿,一个半米高的坑就成形了,而上游的泉水流到这里,果然积到坑里,待积满了,又从坑中溢出。
夜萤又让端翌在坑底掏了个洞,然后将竹筒粗的一头塞进洞里承接泉水,接下来,就是竹筒套竹筒的事情了。
一头细一头粗的互相套紧,竹筒吃水后会膨胀,这样竹节套处严丝合缝,能保证泉水不外漏,一直向下延伸到夜萤家屋后。
因为夜萤的要求是水直接架到厨房边上,所以夜斯文和端翌还在地上立了几个木桩,托着竹筒,一路将水引到了厨房前。
看着泉水哗拉拉地在院子里流淌,田喜娘喜不自胜,用锄头挖了条小沟,让溢出的泉水沿着小沟流到屋外流经全村的大水沟里,屋里多余的水会通过大水沟和三清河会合。
“太好了,以后我们家就不用挑水了,天天有方便的水可以用。”
田喜娘笑嘻嘻地道,觉得女儿这个主意太棒了。
“对呀,这样用水方便,好象是水自已流到家里一样,所以叫自来水嘛。”
夜萤插了句。
“嗯,自来水,自来水,还真是水自已流过来了。”
端翌觉得这个名字也很贴切,他似乎觉得夜萤的这种做法有大用途,但一时想不出到底确切是什么用途。
就在他费神凝思时,夜萤笑道:
“其实,如果有人牵头的话,可以在村里做一个大大的水塔,把泉水引到水塔里,再在水塔底部插上引水管,通往各家各户,这样大家都有方便的水可以用了,也不用再浪费时间天天挑水。”
“其实挑水也方便啊,我不觉得浪费时间。”
夜斯文想着挑水的时候还可以私会吴小霞呢,挺好的。如果不用挑水,以后晚上去私会还要重新找借口。
“这是提高生活质量,谁想大早上睡得舒舒服服的,从被窝里爬出来去挑水啊?你也不想晚上干了一天活,累得要命,再去挑水吧?有这么方便的水用,大家就能节省时间,做其它事情了。”
夜萤道。作者君本人小时候吃过没自来水之苦,真是特别怕没有方便的水用啊,哈。
第一百零九章点拨
听了夜萤前前后后一番话,端翌眼前不由得豁然开朗:
“夜姑娘,如果自来水不光在柳村使用,在三清镇上使用,在整个大夏国使用,那真的是改变民生福祉的事啊!”
端翌身为皇叔,自然站位较高,通盘考虑了。
夜萤引进这自来水,只是为了自已生活方便罢了,从来没有想过若是把自来水在全国推广,又会是什么情形。
但是看到端翌两眼闪闪发亮的样子,诱人的表情让她不由地展颜一笑道:
“没错,如果在我大夏朝全国推广开来,还能实现集中供水,经过简单的消毒之后,再把水从水石流向千家万户,还能确保水源的安全。”
端翌点点头,脑子中已经在勾勒一幅整个大夏朝都用上自来水的震撼画面。
“可是夜姑娘,如果全国都用上自来水,光是维护和更换竹筒,每年都要花上一大笔钱啊!”
端翌扳着指头算了一下,不禁忧心忡忡地道。
“可以收费嘛,让用户按月交费,这样收起来的钱,官府不光有盈余,还能用来维护水管。何况,最好能找到比竹筒更耐用的水管代用品,这样维护成本也会大大降低。最重要的是,民众的饮水安全经过官府的集中统一处理能得到保证,便不会爆发时疫。”
学过世界史的夜萤知道,公元1348年,一场鼠疫大流行,改变了欧洲的历史进程。
当时攻打欧洲的蒙古人知道鼠疫会传染,于是用抛石机将染病身亡的士兵的尸体抛入城内。腐烂的尸体释放出病菌,污染了空气,毒化了水源,导致了瘟疫。这是最早的细菌战。
在鼠疫流行过后,慢慢摸出鼠疫流行规律的欧洲人由此改善了卫生习惯。
在此之前,在巴黎、罗马、佛罗伦萨等城市的街道上,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人们终年不洗一次澡,为遮掩体味,法国人才发明了香水。鼠疫流行后,欧洲各国积极加强基础卫生设施的建设,如挖掘宽敞的下水道,并且重视对垃圾的处理,加上普遍进行杀虫和消毒,使鼠疫等传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因此,国际上把对鼠疫的防治称为“第一次卫生革命”。
而如果自来水能在大夏全国推广开来,夜萤觉得,这或许也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卫生革命吧?
就象夜萤方才说的,如果大夏朝能实现集中供水,保证水源卫生清洁,那许多因为水源被污染发生的时疫也将会大大减少。
一想到自已要成为改变历史的人,夜萤心里不禁有些小兴奋。
但再一想,要在全国推广开自来水,身为普通人的她,岂有那么容易,兴奋之色一闪即逝。
不过,夜萤却没有意识到端翌对这件事的认真意味着什么,见夜萤提出具体的思路,端翌已经沉迷进将大夏国全国都建成自来水供应系统的兴奋中了。
“夜姑娘,我有事先走一下,回头再来登门拜访。”
端翌满脑子的思绪就象沸腾的爆米花一样溢出来,他觉得需要马上勾勒出一张草图来,这样才不会让脑子里的奇思妙想被遗忘。
每次见到夜萤,都会有一些奇怪而充满冲击力的想法在脑子里产生,端翌不由地深深地看了夜萤一眼,那一眼里,有宠溺、有爱慕……
夜萤正沉迷于家里用上“自来水”的小确幸中,见端翌突然告辞,也不以为意,微微一笑,目送他走出院子。
看着端翌一双大长腿一闪,消失在院子外面,夜萤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这个背影,怎么那么熟悉亲切呢?
“端翌哪去了?萤儿,我刚做了解渴去湿的黑豆汤,端翌呢?今天让他辛苦了,快叫他来喝一碗。”
田喜娘从厨房探出头来,并没有看到端翌,便问女儿道。
“他好象突然有什么事已经走了。”
夜萤蹲在出水的竹筒前头,玩着清冽的泉水,方才在端翌面前侃侃而谈的劲消失了。
对她一个普通的村姑来说,家国大事离她太遥远了,她所努力想要改变的就是让自已柴米油盐不缺、还能小有富贵的生活就满足了。
要达成这样的愿景,所以,她要确定一个个小目标,把这些小目标都实现了,就能如愿以偿,最终走到通往农家白富美的康庄大道上。
“哎,你方才也不留他一下,我黑豆汤都煮好了,你快来喝吧!”
田喜娘心里觉得白白叫端翌干活,又收了他那么多野味的礼,让端翌就这么走了,挺不好意思的,便呵斥了夜萤一下。
“娘,端大哥很大方的,不拘小节,放心吧,他不会介意的。”
夜萤说着,指了指屋梁上挂着的端翌带来的两只野鸡道:
“娘,野鸡咱们还是杀了自已吃吧,姜爆野鸡肉,味道一定好极了。”
“你呀,就懂得吃。对了,我还没来得及问呢,早上王老爷和你的生意谈成了吗?”
“谈成了,我们要盖一个大圈,到时候养上一百头猪,王老爷会出钱盖圈和买猪功,赚了钱和他分。就这样。”
夜萤略微透露了一点计划,省得到时候田喜娘不支持此事。
“什么?养一百头猪,你疯了?一家一户养一头猪都吃力,怎么可能养一百头?光是每天的吃食你就应付不了。”
田喜娘着急了。
的确,现在养猪家家户户都是上山拔猪草,粮食人都不够吃,谁也不会让猪吃粮食。
村里左近的猪草只要稍长出来,都被眼明手快的人拔光了,每天去找猪草都很吃力,这还是只养一头猪的情况,如果养上一百头猪,那会是什么光景?
一想到一百头猪“嗷嗷”叫着张嘴等吃的情形,田喜娘不由一阵头大。
“娘,放心吧,这些我都考虑在内了,王老爷也给了一些银两支持,一定会赚钱的。”
夜萤胸有成竹地道。
田喜娘目瞪口呆地看着夜萤,不由地张口道:
“萤儿,谁给你出的这些主意?你也太敢想了吧?”
“娘,穷就要被欺负,这是穷困的日子逼出来的主意。”夜萤想了下,对田喜娘笑嘻嘻地道,然后又宽慰她,“我只是出了这样一个主意,投钱的是王老爷,我们又不亏什么,你担心啥?比哥去赌场输钱还稳妥赚钱的事,咱不能错过。”
第一百一十章见风使舵的吃瓜群众
“哎,萤儿,你们兄妹都大了,心也野了,娘是管不了你们了。反正啊,咱们是债多了不愁。”
脑回路短的田喜娘听了夜萤的话,豁达地想开了。
对她来说,王老爷本来是象天上可望不可及一样的人物,她一个被人踩到地里如野草一般的村妇,最多只见过王老爷手下的低级管事。
而这些低级管事,在她们这些劳工面前,还是鼻子翘到天上、不可一世的人物。
如今,这些人物在女儿和王老爷的生意面前,似乎什么都不是了,王老爷今天亲自上门拜访,他的谦恭有礼田喜娘已经亲眼见着了,夜萤在她心目中的份量自然陡升。
和夜斯文不同,田喜娘并不觉得夜萤突然会这样会那个十分突然,不为什么,因为她脑回路本来就短,只要能看到现实的利益就可以了。
田喜娘前四十年的人生,一直处于拆东墙补西墙的惶恐和不安中,所以才成就了她把夜萤许给吴大牛,帮着儿子还赌债的奇葩行为。
固然事后会后悔,但是再仔细一想,当逼债的人逼上门时,她拿不出那么多银两,依旧还是会采用同样的办法来暂过避过一难。
因此当夜萤把前景描述得一派美好时,田喜娘也愿意就此麻醉自已,反正这些事,也用不着她操心,都有一对儿女顶着呢。
夜萤没有想到田喜娘这么好说话,便放心了,笑嘻嘻地道:
“娘,那我收拾野鸭去了,晚上做姜爆野鸭肉吃,还有一只腌起来做板鸭吧?”
“你拿主意吧,对了,王老爷给了你多少银两?”
田喜娘又好奇地打听。
“没给现银,只是按账结算,就是我这里开销多少,报帐给他,他再按帐支付给我。”
其实,两千两银票就在夜萤怀里揣着呢,但是她却不敢告诉田喜娘,因为告诉了田喜娘,就等于告诉了夜斯文这个滥赌鬼,那这钱就保不住了。
“二婶,你们在家啊?”
就在夜萤和田喜娘你一言我一语谈得正欢时,一个娇怯怯的声音在院外响起。
“哦,是珍珠啊?快进来。”
田喜娘抬头一看,正是自已的侄女夜珍珠,她手里端着小的竹簸箩,也不知道干嘛来了。
“二婶,我爹让我送些晒好的柿子饼过来,喏,我方才已经来了一趟,你们都不在。”
夜珍珠走进院内,伸出手里将簸箩递出,又顺势对着夜萤羞涩一笑。
若不是知道夜珍珠本性是朵白莲花,夜萤没准会被夜珍珠这甜得发腻的一套迷惑了。
不过,夜萤也不会无缘无故冲着夜珍珠就乱发飙就是了,如果那样,她成了苛待堂妹的人,而夜珍珠就会更博得同情了。
“哟,珍珠啊,还劳烦你拿过来,知会我一声,我自已过去拿不就得了?”
田喜娘一听是大伯让送过来了,顿时心情熨贴了许多,眉角眼底都带上了笑容。
夜大郎还是比较懂得做人的,柴氏回家后,当然是迫不及待、气呼呼地向夜大郎告了田喜娘一状。
原本是撺啜夜大郎和老二家的关系,谁知道夜大郎听说发生了这件事后,眉头一皱,就到屋外挑了几块柿饼,让夜珍珠送过来。
柴氏当即就不服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就要哭诉被田喜娘欺负的委屈,哭诉自家相公不体贴的郁闷。
谁知道深知柴氏禀性的夜大郎当即一把拖住她就要往下坠的肥硕身形,低声道:
“今天这事咱们不占理,老二三周年祭,咱们都忘了,应该主动上门参加祭祀才对。你再哭,嚷得全村都知道了,兄友弟恭的名声没了不说,还会影响到咱们三个儿子娶媳妇,女儿也别想嫁个好人家了。”
柴氏一听也才发觉到后果严重,哪里还敢在家里撒泼。
只是看到女儿要去送柿饼,她心里还真地不舒服,就装着头痛,到屋里躺去了。
眼不见心不烦。
夜珍珠深得父亲的倚重,自然极会办事。
她手里端着簸箩,在村子里前前后后绕了一大圈,但凡遇到村里人和她打招呼,便主动道:
“我爹让我送柿饼给二婶家呢。”
“哎,去年霜冻得厉害,山上的柿子树都冻死了不少,今年采柿子十分艰难,要采到好的柿子,非要到鹰嘴涯下特别陡坡那一片才有呢!我爹和哥哥去采柿子时,还差点摔到涯下。”
“啧啧,老大家的真是有情有义,柿饼现在市面上价钱不错呢,一下子送了这么多给老二家的。”
“哟,早上谁说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吵得不可开交,我说不可能嘛,老大家一向挺照顾老二家的!”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立即见风使舵。
再加上夜珍珠人靓嘴甜,大家又眼睁睁地看着夜珍珠端着小半簸箩的柿饼往田喜娘家去,顿时就打消了原本对老大家的反感。
话说,夜珍珠要是不会办事的话,夜大郎也不会让她去送柿饼了。
每天秋冬采的柿子制成的野柿饼,可是夜大郎家的独门手艺,靠着这门手艺,夜大郎家过得还比较宽裕。
田喜娘和夜萤还不知道有这一出,田喜娘客气是出于长辈对晚辈的本能反应。
再说中午的时候吵归吵,夜珍珠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田喜娘身为长辈,自然是不好把怒气发泄到晚辈夜珍珠身上。
而夜萤则象一只警惕的小猫一样,炸开了毛,用探究的眼神打量着夜珍珠,迟迟不肯上前接过柿饼。
“二婶。”
夜珍珠见夜萤不肯接过柿饼,便撒娇又略带委屈地道。
“哎,萤儿,怎么不接过来?珍珠的手都端酸了。”
田喜娘被夜珍珠这娇滴滴地一叫,心也软了,便嗔怪了一声夜萤,便上前接过夜珍珠手里的簸箩,顺手扯了一块下来,放进嘴里嚼了嚼,便夸道:
“不错,今年这柿饼做得紧实,有嚼头,能卖个好价钱。”
“夜姑娘,不好意思,我的一串钥匙好象落在你家了。”
就在这时,端翌忽然去而复返。
走到山路上时,端翌无意中摸了一下腰间,才发现自已带的一串黄铜钥匙不见了,他仔细一回想,记起是当时通竹节时,因为嫌累赘,所以顺手放在了夜家厨房的八仙桌上,便又赶紧回来取。能在这一章也看到你们,特别开心。谢谢一路相随。
第一百一十一章“互撩”
“哦,端大哥,你记得落在哪了吗?我去找找。”
夜萤一看端翌去而复返,一脸焦急,看来那串钥匙对他来说很重要,便赶紧问道。
“嗯,我方才通竹节的时候,把钥匙放在你家厨房桌上了。”
端翌一指屋内。
“好,我马上给你拿来。”
夜萤赶紧进屋。
“二婶,这位大哥是哪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边上的夜珍珠一看到端翌,顿时惊为天人。
这名男子如何能长得如此英武不凡?脸庞充满了男人的魅力,虽然严肃,但笑起来时又带着一丝柔情,丹凤眼,眼神简直是勾子一般,冲着她一瞅,能把她的心都勾出来……
夜珍珠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让她心动的男人,她不由地脱口而问。
“哦,端翌他是美寨村的猎户,上回夜萤在林子里被野猪追,还好端翌救了她。”
田喜娘不以为意地随口介绍道。
“原来端大哥是我堂姐的救命恩人啊,真要多谢端大哥了。”夜珍珠主动上前施了个礼,见端翌眼神只是在她脸上微微一扫便移开,赶紧又道,“我叫夜珍珠,夜萤是我二叔的女儿。”
夜珍珠在这个村里一向眼高于顶,轻易不肯和年轻的小伙子说话,村里的这些小伙子,她一个也看不上眼。
她可是有大志向的人,日后要嫁的夫婿绝不是本村的,至少也要三清镇上的秀才、或者家里有铺面的少东这样的人物,因此不屑象三叔的女儿夜菜儿一样,在村里主动和小伙子勾勾搭搭的,败坏名声。
可是遇到帅炸天际的端翌,夜珍珠发现自已无论如何也不能矜持了。
嘴里说是谢谢端翌救了夜萤,其实是趁机把自已的情况介绍了一下。
如果这个男子有心,听到这些情况,就懂得怎么找到她。若是能立即上门提亲的话,那她肯定一口答应。
端翌气宇不凡、虽然只是猎户,远没有达到她过去想像的夫婿秀才、少东的条件,但是夜珍珠一看到端翌,就升腾起一股非此人不嫁的想法,因此便任性地主动介绍了自已。
这个场面,若是让村里那些为了夜珍珠夜不能寐、辗转反侧的小伙子们看到了,肯定会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什么时候,对他们高冷如冰山的夜珍珠,竟然有这样温暖如春的笑容?主动迎合的话语了?
更别提夜珍珠见到端翌没有正视她,还眼神一闪,抛了个秋菠给端翌。
夜萤正好从厨房内拿了钥匙出来,看到夜珍珠抛了捆大大的秋天菠菜给端翌,不由得一阵恶寒,同时心里也泛起了一股不舒服的感觉,好象属于她珍贵的东西被人窥觑了一样。
还没等端翌接话,夜萤合不客气地道:
“珍珠,端大哥只是来拿钥匙的,你话那么多干嘛?”
夜珍珠被夜萤这么一说,让人听了好象她别有用心似的,不由地脸上微微一红,低头委屈地道:
“失礼了,端大哥,我想着你是堂妹的救命恩人,所以多说了两句,既然堂妹不高兴,我就不说了。”
说完,还眼里含着一包泪水似地,盈盈秋水一般地哀怨小眼神,如果是村里的小伙子,怕是腿都软了吧?
夜萤一看这没脸没皮的白莲花又开始使暗劲,便冷笑了一声,懒得再加理会。
端翌接过夜萤手中的钥匙,看着夜萤脸上几缕冰寒,不知道怎么地,他心里甜丝丝的:嘿,看着小媳妇吃醋的样子真是太酣畅了,堪比和她做那件能上天飞的事一样。
端翌干咳了一声道:
“珍珠姑娘,这只是小事一桩,何足挂齿,夜家屡屡提起,我都要难为情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为了看到自家媳妇那酸溜溜、让人陶醉的表情,端翌是理也不会理夜珍珠的。
挑逗本王?
笑话!
端翌是没见过女人的男人吗?
身为靖王,什么样的美女没有见过?
看着端翌突然活泛起来的眉眼,夜萤心里一阵来气:哟,没见过美女啊?看到夜珍珠就欢眉喜眼的?早前的矜持哪去了?
夜萤嘴角微微上提,话中带刺地道:
“珍珠,什么时候你这么关心我的死活了?再说,被端大哥救的人是我,你在这里起劲道谢,人家都会误会他救的是你呢!”
夜萤这话醋味可真浓,呛得端翌脸上一抽,心里却更美了,脸上笑得象朵花似的,笑吟吟地扫了夜萤一眼。
有奸情!
一看端翌这么笑,夜萤心中警铃大作,要不怎么叫白莲花呢?果然有一手啊,这才一见面,几句好话,几个勾人的眼神,就把端翌的心猎获走了?
夜萤一时间百味杂陈,心里象揣着团刺球,在她心窝口上滚来滚去,麻痒酸痛,难受至极。
夜珍珠看到端翌的笑颜,已经完全傻眼了,没想到这位猎户大哥不苟言笑时已经把她的心勾得“碰碰”直跳,一笑起来,那如春风化雪一般的笑容,已经暖熙了她的心房。
这个男人,她要定了。
夜珍珠已经看出来,夜萤眉眼之间的不对劲了,不过,夜珍珠并不把夜萤放在心上,毕竟,夜萤再怎么漂亮,也和吴大牛走了亲,她已经不是白璧无暇了,正经的男人,谁会要她啊?
夜珍珠柔柔弱弱地道:
“萤姐,如果能让端大哥救我一次,就算碰上老虎我也愿意啊!”
说完,还冲端翌娇羞一笑,心意不言自明,只要不是傻瓜,就会知道夜珍珠正在撩端翌呢。
“哟,珍珠姑娘,这句话可不能瞎说,我听说,邻县的母虎幼子被猎人无意中打死,那母虎发了疯,闯进镇里,咬死了三个人,后来在十几名猎户的围追下,跑进了山里,没准,就往柳庄来了。”
端翌笑呵呵地,夜珍珠以为他承情了,心里更美了,一点也没听出端翌话里嘲讽的意思,心道:果然男人只喜欢柔情似水的女人,夜萤凶巴巴的,端大哥怕是把她比成了母老虎吧?
这么一想,夜珍珠心里更美了,她笑嘻嘻地道:
“有端大哥这么英勇的猎户在,我们怎么会怕母老虎呢?如果母老虎敢闯到柳庄来,岂不是端大哥一展身手的时候?”
当着她的面就这样调情好吗?
夜萤气坏了,虎着脸道:
“有的咒愿是不能乱发的,当心成真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跳进大坑
“萤妹你太坏了,不过,我就不相信母老虎会跑进村子里来,再说,就算跑进来又有什么要紧?有端大哥这样英勇的猎户在,我们还怕什么老虎啊?”
看到夜萤气急败坏的样子,夜珍珠乐了。
从今天和夜萤正面交手以来,她和她的一家人就一直吃瘪,被夜萤压得死死,这下,夜萤终于恼羞成怒了。
咦?不对,夜萤这么羞恼,情绪不对啊?
她撩端大哥,关夜萤什么事?
夜萤不是已经和村里最差劲的男人吴大牛走亲了吗?难道,她对端大哥也有别样的情愫?
夜珍珠心里的小警报也拉响了。
以前夜萤一副一棍子打不出闷屁的样子,她从来不视夜萤为对手。
可是今天一交手,她发现夜萤似乎是走亲之后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突然灵智开启一般,说话咄咄逼人不说,还字字句句卡到了点上,和从前比好象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
再加上人家是走了亲的人,似乎经过男女之事的滋润之后,身材愈加浑圆诱人,粉红的小脸、鼓突的前胸、那红艳艳的女人嫉妒男人恨不得咬一口如朱果一般的樱唇……
若是夜萤不要脸起来,使尽各种手段,端翌这样的英雄汉子,怕也是要倒在夜萤的三尺石榴裙下啊!
夜珍珠哪里知道,端翌早就已经拜倒在夜萤的石榴裙下,而且愈发满意自已对她身体开发的成果。
夜珍珠眼珠子一转,就等看夜萤如何反应。
夜萤这一回却没有再反击她什么,只是语重心长、似有所指地道:
“珍珠,你不是来送柿饼的吗?送完也该回去了吧?不然你娘又该出来找你了。”
柴氏找夜珍珠这句话还真有个典故。
原来,随着夜珍珠愈发长得出挑,村里想来撩夜珍珠的小伙子还真不少,但是柴氏一心想着让女儿攀高枝,自然不肯让村里的小伙子轻易接近夜珍珠。
因此,只要夜珍珠出门超过半个时辰,柴氏一准满村乱找。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柴氏这个德性,看到夜珍珠,都会打趣:
“珍珠,你还在外面晃啊?你娘来找你了。”
满村的小伙子眼巴巴地看着夜珍珠在眼前晃,就象一群饿狼看到鲜美的肉品一般,却惮于柴氏随时会出现,没有人敢上前撩拔夜珍珠。
平素夜珍珠对柴氏找她这个典故略有耳闻,此时听夜萤提起,也不以为忤,冷笑道:
“我娘是一时半刻容不得见不到我,不象有的人,整天在外面乱跑,也不知道干嘛去,哼!”
说完,夜珍珠又转脸换了一付柔情似水的表情,眼眸深深地看着端翌道:
“端大哥,那我先告辞了。”
“慢走!”
端翌微点了点头,自有一番威仪。
夜珍珠看得一阵目眩神迷,走出院子时,差点被篱笆门绊倒。
“端翌,吃了黑豆汤再走,刚才你走得急,我也没来得及喊住你。现在是温的了,正好入口。”
田喜娘从厨房里出来,端了一碗黑豆汤放到院子的小方桌,硬是拉着端翌,让他坐下吃黑豆汤。
端翌竟然有几分手足无措。
呃,就算是他的亲娘淑妃,也没有这么明快、直接地表达过这种长辈对小辈的关心,宫里的长辈,总是彬彬有礼、合着规矩,一举一动,精致文雅。
可是田喜娘这样简单粗暴的动作,却并不让端翌反感,或许,因为她是夜萤的亲娘吧?
人家不是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吗?
端翌美滋滋地想,还不忘偷看了一眼夜萤。
夜萤正在院子里摘空心菜,一根长长的藤菜,在她手里一节一节被掐下来,枯黄的叶子被捋去,一会儿边上装盛的竹篮就满满都是嫩绿的空心菜叶了。
夜萤把一篮空心菜放到“自来水”下面清洗,沾了水的绿叶愈发鲜绿诱人。
端翌看着洗菜的夜萤,哗哗的泉水拍打在她修长好似柔弱无骨的手上,让那双手显得更加清爽诱人。
端翌想着早晚他要让那双手主动揽自已、触摸自已的火热……
想到火热处,端翌不觉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他生怕再呆下去自已会更加失态,便端起黑豆汤,几口就倒进嘴里吃光了。
然后把碗一放,对田喜娘道了个谢,转身离去。
还好端翌离开得及时,就在他走后,柳庄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人,如果迎面撞上,端翌可能只好痛下杀手杀死对方,以免露了行藏了。
“咣当咣当”拨浪鼓的声音在端翌离开后,响彻了村庄。
大家都知道是货郎来了,大人小孩们便循声找来,在村子中央的大树下,一挑货物满满的货郎担放在树荫下,上面不光有针头线脑,还有孩子们爱吃的板糖、点心,一时间吸引了许多村民驻足。
不管有没有买东西,能亲眼来看看货郎担里丰富的货品,就能让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们议论很久。
“咦,这位大哥,以前的邱货郎哪去了?来我们村的,惯常都是他。”
村里人一看这次待在大树下的货郎和以前的面貌截然不同,不由好奇地问。
熊武心中暗自发笑,那位邱货郎现在一定还在路边草丛里被棕子一样捆着动弹不得。
“呃,我不认识他,我们做货郎的每日走村窜户,走到哪,生意就做到哪。大家想买什么的,随意看看,价钱我一定会算得很公道的。”
熊武招呼着,双眸闪动,在观察着那名女子有没有出现在人群里。
可是好长一会儿,熊武都失望了,来买东西的村民陆陆续续,却不见王爷要找的那一个。
熊武正失望地准备挑起货郎担,在村里走动一番,以探察一下夜萤家的动静,却见有人分开人群,接着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道:
“这位大哥,可有卖红色的丝线?”
熊武抬头一看,不由心下暗喜,对方,正是他要找的人。
夜萤听到村里货郎来的消息,想起自已若是要缝制新衣,还缺一些丝线,便循声前来。
不想,却正是跳进熊武挖的大坑里。
第一百一十三章你家娘子的味道
熊武素未和夜萤碰过面,他能凭仗着认出夜萤的,就是端瑞画的夜萤的肖像。
不得不说,端瑞虽然杀人如麻,画功也不错,十分传神地将夜萤栩栩如生地画出来,以至于熊武第一眼见到夜萤,便知道她就是端瑞要找的人。
“姑娘,红色的丝线自是有的,你要多少?”
“我要两捆。”
夜萤估摸着两捆做缝两件新衣应该有够了,便道。
熊武在货郎担里一阵乱翻,终于找到两捆红色的丝线,递给夜萤,道:
“六文钱。”
夜萤给了钱,拿着红色的丝线走了。
在她走后,熊武便随便收拾了一下,挑起货郎担道:
“天色不早了,下午再来卖吧,我要走了。”
村民们一阵惊诧,正买到兴头上呢,明明还有很多货,为什么货郎却不卖了呢?
真是一个任性的货郎。
熊武摆脱了村里一群拖着鼻涕的小屁孩的围追堵截,走到村口无人之处,将货郎担甩到深沟的草丛中,隐身摸进了村里。
而山庄里,端翌已经接到暗卫来报。
“什么?熊武摸进柳庄了?”端翌眉头蹙起,冷哼一声,“下手还是很快啊?鼻子和猎犬一般,还是挺灵的。”
“王爷,是不是……”
暗卫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笨蛋,把熊武杀了,还有刘武、赵武……”边上的傅太医呵斥道。
呃,那如何是好?
暗卫也糊涂了。
“不妨事,先观察一下,你们做好防卫就是。见机行事。”
端翌站起身,看着山下满眼苍翠,想着夜萤在山庄的那短短几个时辰,山庄里就立即充满了勃勃生机……
虽然才离开一会儿,但是想起那个小女人,端翌胸口就一阵火烧火燎……
可是,夜萤一向养在深山人未识,端瑞是如何嗅到夜萤和他之间的联系的呢?
端翌暗暗盼着天快黑,这样,他可以以吴大牛的身份,从夜萤嘴里探究一些情况。而岔子,只可能出在夜萤几次去三清镇的事上。
三清镇上。一处清静的三进院落里。
“王爷,我已探明情况,咱们要找的女子已经和人走亲,走亲的对象,据说是他们村里放牛的吴大牛。除此以外,别无异常。我又找村里人旁敲侧击了一番,没有打探出夜家有什么厉害的背景人物。”
“所以那块玉就决不可能是京城里谁家流落到她身上的了,一定是有人送她的。”
端瑞烧了水,正在煮茶。
他从夜萤称为大杂烩的茶壶里倒出一杯,美美地喝了起来,边听着熊武的禀报,边喃喃自语。
“王爷,如果是靖王爷的话,他素有洁僻,不可能看上和村夫走亲过的女子吧?”
熊武想起京城里的那些阴私说法。
靖王年过二十而不娶,权贵们纷纷都在流传,靖王对女子的洁僻严重,气味太盛着不喜;长得稍有不合意者不喜;当着他的面放屁者不喜……
总而言之,是各种龟毛。
就有人议论过了:
“这世上哪有不放屁没有体味的女子?若有,也是玉石雕成的假人!”
“哈哈!看来,靖王是这辈子都不会成亲了……”
这些不怀好意的议论早就飘进过康王端瑞的耳朵里,别说他了,连熊武都知道。
端瑞知道二哥和自已不同,他御女无数,而二哥则性喜梅李,貌似高洁,颇有自已的坚持和原则。
想当年,丽贵妃就是被端翌撞破……
收起这些八卦的念头,端瑞凝神梳理眼下的遇到的异事。
端瑞便不由地开始怀疑起来,那天看到夜萤身上宫廷式样玉佩的事,会不会是自已眼花的一个幻觉?
毕竟夜萤已经和吴大牛走亲过的事,而对女子洁僻严重的端翌,绝不可能会再去碰一个被村夫碰过的女人,哪怕她是万中无一的砾中金体质。
只怕端翌看到夜萤瞅他,都会觉得被亵渎了。
“吴大牛何许人物?我倒是想见识一下。”
端瑞想起夜萤那足以令人销魂升天的特殊体质,内心便一阵心旌摇荡。
……
“你就是吴大牛?”
端瑞看着瑟瑟发抖,跪在他面前的吴大牛,内心一阵兴味索然。
这家伙,一身虚浮的雍肿,一双小咪缝眼,手指上还有常年放牛沾染的牛粪的土黄色,一看这村夫的形像,端瑞眼前便浮现出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详解版。
“大人,小人正是吴大牛,不知道大人找小人有什么事?”
吴大牛看着眼前大马金刀端坐在青石板上的端瑞,心头浮起一丝不妙的感觉。
“我听说,你找了个好娘子啊?味道不错吧?”
端瑞心内叹了一声可惜,手在下巴上虚浮地一抹,想起自已上回在王财主家荷花苑醉倒前,看到的夜萤胸前的亮眼雪肤,不由回味地咂了一下嘴。不过再看看眼前这个吴大牛,端瑞连带着对夜萤的兴趣也消失无踪了。
“呃,是找了个好娘子,不过娘子是用来传宗接代的,不敢食用,不知道味道如何。”
吴大牛心内一阵恐惧,这几个人浑身杀气腾腾的,还问他娘子味道如何,他们这么喜欢吃人肉,为什么不自已去试试呢?
太吓人了。
“好一个不知道味道如何,哈哈,要不然,你今晚就好好去试试。”
说话间,端瑞一挥手,熊武上前化掌为刀,一掌击中吴大牛的后颈,吴大牛眼前一黑,身体便软软地倒下了。
入夜。
柳庄的狗在听到一阵陌生的脚步后,高高低低地吠叫了起来。
不过,随着这阵强烈的吠叫之后,一股莫名散发的杀气,让村里的狗也嗅到了不对劲,它们停止了吠叫,瑟缩着躲进了院内的角落之处。
吴大牛醒来时,还有点发懵,不知道自已身在何处。
他呆呆地看了下四周,被击倒前的白日晴天已经变成了黑天暗地,眼前一进的小院子还挺熟悉的,一看正是夜萤家的小院。
吴大牛发现自已站的地方,正是夜萤住的厢房。
“进去!”一个低沉而又凌厉的声音在吴大牛耳边响起,“本公子给你一个和美人亲热的机会,你还不赶紧抓住?长夜漫漫,春宵苦短!”
说话间,吴大牛只觉得嘴被人掰开,对方往他嘴里塞进一丸具有异香的药丸,又用力将他下颚一托,他无奈只能将药丸吞下,这时,他后腰上被人一推,便不由两脚一阵踉跄,往夜萤突然洞开的厢房扑去……
第一百一十四章一夜旖旎
吴大牛一进屋,就听“啪哒”一声,屋门被人从外面锁上了。
他习惯性地瑟缩了一下身子,再回头看室内,不由地眼前一花,仿佛看到了天堂美景一般。
屋内竟然点着儿臂粗的蜡烛,将每一次他来时黑乎乎的厢房照得亮堂堂的。
夜萤睡的这间屋子原本简陋,根本谈不上有任何美感,但是最吸引吴大牛的自然不是屋内的陈设。
那睡在卧榻之上,在暧昧烛光下,面若桃李的夜萤才是这间简陋的房内最美的风景。
烛光下的夜萤,处在香甜的睡意中,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挺直的鼻梁下面,红扑扑的小嘴不自觉地微微向上一扯,似乎在做什么美梦。
不过,事情好象有点不太对劲。
按道理,就算睡得再死,吴大牛进门时发出的动静,足以惊醒一个沉睡的人了。
吴大牛左右打量着,被床上的红粉佳人诱惑,正犹豫着要不要上前一亲芳泽,突然,“腾”地一下,一股热流从下腹升起,容不得他踌躇不前,吴大牛终于把一切置之度外,扑到了床上……
夜萤觉得今夜睡意特别浓,好象掉进了一个深坑,她怎么拔也拔不出来。就在她睡得舒服的时候,忽然觉身体里,一股暗意横溢,身上一阵阵发热。
夜萤想醒来,这么热着实难受,她得把外衣脱了再睡才舒服。
可是无论她怎么叫自已,就是醒不来。
夜萤急得流了一头的汗。
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感觉一个清凉柔软的物体覆在了她的身上,那物似乎十分灵动,在她身上驰骋纵横,这让她身上的小小火苗被一一掐灭……
夜萤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随着一阵阵愉悦至极的感觉席卷而来,夜萤的身体不由地僵住了。
不对劲,大大地不对劲。
夜萤努力睁开眼睛,想看清楚趴在她身上的男人是谁。
哦,是了,是他,自已走亲的对象。
熟悉的动作和气息……
夜萤只希望他的动作能再快点,再强悍一点,她觉得自已的身体也随着他的节奏扭动起来……
他感觉到身下女子在应合他,他的脸上似笑非笑,有几分苦涩,有几分宠溺,还有几分甜蜜……
他伸出骨节分明、颀长的手指,拂开夜萤额上汗湿的发,看着她愉悦的脸,满足地笑了。
厢房之内,一派旖旎。
厢房之外,却是如临大敌,严阵以待。
熊武率手下和端瑞一起,隐伏在夜萤家的四个角落。
夜萤若真的是端翌的女人,那他们把吴大牛送进夜萤的屋内,端翌肯定会被逼现身。
就算临时宠幸然后又扔掉的女子,在他们这些王爷看来,也容不得别的男人再碰触亵渎。
王爷们的占有欲都是十分强大的,没有他们扔不掉的女子,但是这些被“扔掉”的女子,却只能终身守着王爷的一个念想。哪怕是一根小指头一样的出轨想法出现在她们的脑海里,也是不可以的。
所以,如果夜萤真的是端翌的女人的话,以端翌的老谋深算,吴大牛进去后,他绝对会现身的。
可是让端瑞失望了。
一直等到天亮鸡鸣,端翌或者他的手下也没有出现的迹像。
而屋里,倒是时不时传来一阵阵让人脸红耳热的喘息声。
“呃,王爷,这不倒枪的药性也太强了吧?看来效果不错啊?那吴大牛何等木讷的人,竟然能一夜奋战到现在。”
熊武发出了别有意味的笑声。
“走吧,白白听了一夜房,累死本王了。原本还想着能看到二哥那震惊、气急败坏的脸呢!
没想到这女人果然和他没关系。
可惜了这万里挑一的砾中金体质,若不是先被这吴大牛得手,本王还有点兴趣呢!嘿嘿!”
端瑞伸了个长长的懒腰,伏卧一夜,疲惫不堪。
而且,昨天晚上,熊武还恶趣味地将一身恶臭地吴大牛直接扔进了那女子的厢房……一想到吴大牛那猥琐一身酸腐的养牛汉子模样,连带着尝惯了温香软玉的端瑞对夜萤都兴趣缺缺了。
“王爷英明神武,能被王爷看上的女人有福了。”熊武也跟着讨好地一笑,问道,“那咱们现在可以撤了吗?”
“撤吧!”
端瑞懒洋洋地一挥手。
山村里泛起了雾气,白濛濛的,几条黑色的身影随着端瑞一声令下,迅速消失在山道间,就象从来没有人来过一样。
“什么味道?臭死了?”
夜萤晕沉沉的醒来,只觉得头重如斗,不过更让她难受的是,鼻端里涌入一股股刺鼻的酸腐味道。
她转了一下头,便看到吴大牛趴在她的身边睡得正熟,而那股酸腐味道正是从他身上传来的。
夜萤仔细分辩,能从酸腐味中感觉到那是一股混合着牛粪、发馊了的汗味、长期未洗澡积存的体味一起发酵混合,搅合在一起的味道。
夜萤不由一阵欲呕,用力一推,将吴大牛推到边上,把他压在自已胸口上粗壮的手臂扯到边上去。
“你真是越来越放肆了,从前好歹也收拾得干干净净地再来,这一次,连澡也不洗一次,实在让我忍无可忍!”
夜萤看着吴大牛醒来,眼神还迷糊的丑脸,气呼呼地发泄道。
脑子里旖旎画面出现了,她是怎么了?竟然还记得昨天晚上愉悦享受的感觉?
哎,她不会是受虐体质吧?长久被吴大牛睡着睡着就睡习惯了?
如果她当时脑子哪怕有一点清醒,闻到这股异味,也不能接受,早就把他踢下床去了。
天啊,昨天晚上她闻到一股异香就睡着了,并没有吃紫茄花粉,不会中标了吧?
夜萤猛地想到这个严重的问题,脸上的表情又凝住了。
吴大牛被夜萤骂醒了,他呆滞的眼神看着夜萤,似乎在回想着什么。好一会儿,他也闻到了自已身上可怕的气息,不由地皱成了苦瓜脸。
不过,这还是他和夜萤走亲以后,一起睡到自然醒的一次。
不倒枪的药效着实太强,要不然,昨夜他也不会那么癫狂……
吴大牛的脸上,浮出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无限回味中。感谢以下书友们的打赏:打赏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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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真相原来如此
吴大牛看着夜萤一夜旖旎后,显得特别温润幼嫩的脸庞,在晨曦下微微生动地闪着光,他忍不住伸出手往夜萤脸上摸去。
“拿开你的臭爪子!”
夜萤一阵翻滚欲吐,只觉得胃内一阵搅动的恶心。
吴大牛脸上神色不变,只是讷讷地把不自觉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正想说什么,猛地鼻端亦是嗅到一股异味,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已穿着这一身脏衣服竟然穿了一夜。
“呕!”
吴大牛再也撑不住了,他捂着肚子,猛地打开房门跑了出去。
夜萤不一会儿便听到吴大牛在屋角干呕的声音。
“啊?怎么回事?吃坏肚子了?”
夜萤一阵莫明所以。
不过,她低头嗅了一下身上的气息,还残留着淡淡的异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无奈,她只好赶紧起床,在“自来水”下接了一桶泉水,烧水准备洗澡。
是不是先把自家的小院落翻了,然后盖个卫生间,这样不管是淋浴还是泡澡都方便多了?
夜萤想着那两千两银票在身上,便觉得这种想法可行,她开始美美勾勒起新房的样子来。
吴大牛冲出夜萤的厢房后,那股恶心的味道如影相随,他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
肚子里的胃液吐完,他感觉舒服多了,在自来水下接了捧山泉水,漱了口,把衣服扒了,只留下里面的贴身里衣,这下感觉舒服多了。
看着水坑里积水映出来的倒影,是吴大牛略显猥琐的脸。端翌不由地苦笑了一下。他这算不算给自已挖了个大坑呢?装扮成吴大牛还没完没了了。
的确,正如端瑞所想的,端翌绝不可能让吴大牛染指自已的女人,在知道吴大牛被端瑞的人带走后,他和傅太医一合计,在路上瞅了个空把吴大牛截胡了,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把戏,自已穿上吴大牛的衣服,依旧扮成他的样子,被熊武送到了夜萤的房里。
还好情报获得及时,端翌不敢想像,如果让真的吴大牛吃了那种药后靠近夜萤,会发生什么事。
普天之下,若论才智和机锋,只有他这位三弟能及。当然,端瑞永远都差他一点点……
清晨的阳光笼罩在农小院,端翌走在山路上,一名暗卫现身:
“王爷,康王已经离开了三清镇。”
“不可掉以轻心,依旧布防。”
“是。”
暗卫得令,消失在山路上。
端翌松了口气,看来,昨天向京城发送的飞鸽传书产生了效果,端瑞赶紧得回家去处理他的内宅家事了。
夜萤洗了个晨浴,抹了香胰子,将自已弄得香喷喷的,顿时心情大好。
洗完澡,夜萤把床榻上的卧具全部收拾了一番,该洗的洗,该晒的晒,待到房间里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之后,这才满意地拍拍手。
把已经被自然的阳光和风弄干的头发松松地挽了个髻,一身柔软粉红衣料的长裙,中间扎了条同色的腰带,让她的纤腰一览无遗。
夜萤神清气爽地走到村道上,不时和擦肩而过的村民打着招呼。
乡下人的淳朴就体现在三两声的问候中,虽然循例是吃了吗这样的问候,但是只要是善意的,听了都让人暖暖的。
“夜萤啊,真是女大十八变,你是越变越好看了。”
“哟,夜萤啊,这件新衣很贵吧?一看这料子,啧啧啧,上手柔软,要十文铜钱一尺吧?”
……
不时也有大姑娘小媳妇拦着夜萤,羡慕地发出感概。
新衣多少银两夜萤不知道,因为那是王财主送来的礼盒中的成衣,夜萤怀疑是王小姐帮着挑的礼,所以特意还选了新的成衣夹带着送来了。
虽然没有量尺寸,但是女人还是比较了解女人,王小姐把尺码也掌握得七七八八,让夜萤穿着很服贴。
嗯,这个新的身体还是很不错的,身材玲珑有致,比从前那具开始走向衰老的身体好多了。
从这点上来说,夜萤还是比较满意现在的身体。
“夜姑娘,你让我们挖的坑和水沟都好了,接下来怎么做?”
一见夜萤来,工头就把夜萤围住了。
“很简单,接下来四周抹上灰粉,确保不渗漏就可以了。还有圈舍的瓦片也可以遮盖上去了。”
看着眼前的圈舍日益清晰,夜萤心中的勾勒出了自已梦幻农庄的事业也慢慢开启。
随着夜萤的比划,工头听懂了,频频点头,夜萤走前,顺手把前一阶段累积下来的工钱欠账给结了。
“夜姑娘,你真是不简单,我还担心你拿不出工钱呢,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工头也姓夜,是夜萤的本家,若不是看在本家的份上,再加上夜老二活着做人还不错,在夜萤结不出工钱时,他早就不干了。
“放心吧,夜叔,接下来我还有很多房舍要盖,跟着我混,没问题。”
夜萤张口就来。
呃,跟着你混?
工头黑了下脸,混是什么意思?
不过,看着手里的银票,他的心情马上好转起来,管它什么意思,有钱拿就好,于是他爽朗地笑着道:
“好,跟着你混。”
夜萤离开工地,往河滩上那片种植蝉蜕之地走去,这里虽然荒凉,但是距离她未来的养猪场并不远,走在河滩上,能听到那边工人传来的说笑声,再加上是白天,夜萤心里倒也不害怕。
河滩上走了一圈,夜萤发现估计是受这里阴森环境的影响,并没有人涉足此地,而那些蝉卵枝条也安稳地躺在地下,没有人破坏。
夜萤巡视完领地,转身离开,往村北走去。
那里是吴老头的领地,他买下了那一块的小山头,挖山取土,制成瓦片出售,几十年间获益颇丰。
夜萤自穿越过来后,还是第一次来到吴老头的领地。
看到眼前这鳞次栉比的宅子,夜萤深吸了口气,吴老头家大业大,夜斯文想娶吴小霞,不努力简直是痴心妄想。
夜家和吴家的差距,现在就是地上和天上的差距。
“妹妹,你来这做什么?”
夜斯文一身泥浆,湿答答地出现在夜萤面前,不时还抹了一把脸上的泥点,一付苦力的模样。感谢大家在书评区的热情发言。对了,作者的话是不收费的,呵呵,所以大家不必担心会被额外扣费。
第一百一十六章实力
“哥,不是今天封窑吗?你怎么还有空放闲?”
夜萤一看夜斯文浑身都是土的模样,不禁也有些心疼,到底是她哥哥,或许这是原主残留在心底的感情?
“封窑没错,可是今天一早起来,全身就不得劲,轻绵绵的,刚才抱瓦片进窑,差点没摔倒,小霞让我歇会,这不一过来就看到你了。”
夜斯文又抹了把脸上的泥浆,笑嘻嘻地看着妹妹。
夜萤一听,心里有数了。
看来,吴小霞还真地疼哥哥,要不然这么多瓦工,也不独独会注意到他一个人身体不舒服了。
“哼,有小霞姐照顾你,开心吧?不过,我得提醒你,看看人家这宅子、这窑洞,你不骑马抽鞭子努力,根本就是望尘莫及。”
“知道啦,妹妹,不用你天天提醒我和小霞的差距,哥哥我已经很努力了,今天真的不是偷奸耍滑,我是真的感觉全身无力。”
夜斯文的脸色有些苍白,夜萤一看他不似做伪,便不再旁敲侧击地提醒他。
昨夜,夜斯文和田喜娘都中了端瑞的迷魂香,香毒未解,自然难受。
夜萤中的是催发情|欲的神香,因为与端翌一夜销魂,香毒不光化解了,还变成了滋养,让她全身神清气爽,自然体会不到夜斯文的痛苦。
“哥,那么累就回家歇着吧,反正你也不是天天都勤快上工的,少做一天,少赚一天的钱罢了。”
夜萤调侃道。
“去,我才不休息呢,真的不是装病,娘早上也说不舒服,头晕,恶心。”
夜斯文的话,让夜萤一惊:
“怎么?难道你们生病了?染到什么时疫了?”
“呸,妹妹,你别吓人啊,你哥我现在觉得舒服多了,我接着去抬瓦了,今天要封三口窑,人手不够,一会吴老伯点不到人,肯定会发飙的。”
夜斯文说着,强撑着身体走了。
夜萤对夜斯文此时倒有刮目相看的感觉,果然爱情的力量谁也无力挡。
夜萤此时倒好奇了,想要看看瓦片是怎么做的。就在她四处张望时,吴小霞看到了夜萤,立即高兴地迎了上来:
“萤妹,你怎么来了?”
“哦,我想买些瓦片,盖猪圈不是用得上吗?”
“哦?要多少,什么时候要,我让工人装了给你送去。”
吴小霞一口应允,看来,在家里她是个能主事的。
此时的吴小霞看着颇有几分利落劲,和在夜斯文面前的小儿女情态完全不同。
夜萤不由叹了口气,他们这一对,就是好女遇上了渣男。希望自已的哥哥能真地变好,不要辜负吴小霞才好。
“这个不急,明天能送到就好,不过,我想看看瓦片是怎么做的,可以吗?”
夜萤一方面真的对瓦片怎么做的充满了好奇,一方面也是想和吴小霞套套近乎,窥探一下吴小霞对哥哥的看法。
毕竟,吴小霞年纪也不小了,这一年半载内,估计就得定下亲事了,不晓得她对哥哥到底有多执着,如果真的郎有情妾有意,夜萤并不拒绝从二千两银子中掏出一些,帮哥哥把亲事办了。
“好,我带你去转转,不过都是泥浆,你不会嫌脏吧?”
吴小霞不好意思地道。
夜萤这才注意到吴小霞身前罩着布围巾,布围巾上也是溅满了斑斑点点的泥浆。
夜萤忽然意识到,吴小霞其实从小就在这片天地长大,家里又没有兄弟撑场,一直以来,她都是这么泥浆里来去,或许,她心里也有一些小小的自卑吧?
毕竟不象别的姑娘家一样,人家能簪花涂粉,她却要整年与泥浆工人厮混。
所以,夜斯文才能趁虚而入吧?
夜萤上前拉着吴小霞的手,亲热地道:
“才不脏呢,接下来,我们家要办一个大大的养猪场,可比瓦窑脏臭多了。”
吴小霞一听笑了,心里的自卑也削减了几分,笑道:
“我就听说一家最多养个两头猪的,养猪场是什么稀罕物?要养很多猪吗?你忙得过来?”
“第一期养一百头吧,我不自已喂,请工人。”
夜萤不介意让吴小霞了解一下夜家的实力,毕竟现在的婚姻都是要先相看的,自家没有家底,亲事也不好成功不是?
吴小霞果然眼睛一亮,如果夜家真的有能力做大事,那父亲自然会对夜斯文高看一眼,自已和夜斯文的亲事成功率也就高多了。
“萤妹,不要心气太高,还是踏实一点,少养几头吧?光是买种苗就要一大笔银子,你手头有这笔银子吗?如果不够,我这里倒是还有一些私房钱,可以拿给你用。”
吴小霞已经不把自已当外人了,还这么大方地愿意掏出私房钱,这让夜萤很感动。
夜斯文欠下的赌债,吴小霞已经帮他还清了,就算有私房钱,怕也是空了一大块,她才不好意思要人家攒下的压箱底钱,便笑笑道:
“放心吧,我现在手上的银两足够了,我说动了镇上的王财主帮助我。”
夜萤透露了一些信息给吴小霞,她也尝试着不把吴小霞当外人看。
“真的?太好了。萤妹,你太厉害了,竟然能说得动王财主,他可是三清镇一等一的有钱人。”吴小霞一听十分欣慰,此时她们已经绕过宅子,走到山脚下,吴小霞指着前面道,“你看,那里就是制瓦的取土之所了。”
夜萤抬头一看,颇觉震撼,只见前面有山已经被掏空了,有的工人正在挖土,有的工人正把挖下来的土挑到边上的泥田里,十几头牛被蒙了双眼,被工人驾驭着,在泥田里转悠,踩踏着脚下的泥土。
“这些新土要踩一天,这样才会变得既黏又有弹性。踩好后,送到这里做瓦坯,再晒上十天半月,待晒干了,就可以放窑里去烧了。”
吴小霞看到夜萤兴致勃勃,也细致地讲解了一番。
“真不容易,一道道工序都得细致认真。”
夜萤一抬头,就看到对面一名长相壮实的老汉迎面走来。
“小霞,你还不去看窑加柴,在这里闲逛什么?”
老汉声音瓮瓮的,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权威,吴小霞吓得一哆索,道:
“知道了,爹。”
第一百一十七章酒鬼
随着季节已到,天气转凉,但是吴老头却穿着短袖,头发虽然花白,但露着的胳膊上依然是肌肉鼓突,精神健旺,一看就是不好说法的固执之人。
对着吴小霞喝斥完,吴老头又转脸看了一眼夜萤,见是一名年轻女子,便一脸淡漠地转身要走。
“吴老伯,我是夜萤,想找你们家买些瓦片!”
夜萤的话,让吴老汉立即停下了脚步,有生意上门自是要做。
吴老汉回身又深深打量了一眼夜萤,道:
“原来夜老二的姑娘都这么大了,你哥在我窑上做工,还算勤快,不错,有你们这一双儿女,夜老二这一辈子也值了。”
呃,不知道什么逻辑,以夜萤现代人的思维,一个人值不值可不光看儿女如何,关键是自已过得舒不舒服。
不过,夜萤还是面带笑容地回道:
“吴老伯,我哥还要你多多提携。不知道如果我买的瓦片数量多的话,吴老伯能否给个折扣呢?”
站在边上的吴小霞差点没打了个趔趄,还有人在父亲生气时敢和他侃价格的,真是不怕死了。
果然,吴老汉脸上露出了不痛快的表情,道:
“方圆百里内,谁不知道我吴家瓦片的质量上好,我们卖瓦从来都是不二价的。不过,既然你哥在我们窑上做工,如果你买一千片以上,我倒是可以给你打个九折。”
吴老汉这么说,一是看在夜斯文在他窑上做工、还算勤奋的份上;二是看在已经故去数年的夜老二的份上。
以吴老汉的想法,夜家就算要翻盖新房,也用不了一千片以上的瓦,所以他说了等于没说,只不过给夜萤一个梯子下罢了。
“哦,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数字,不过怎么也得五千片以上。”
夜萤估了个大概的数字。
“啊?什么?五千片?你这是要盖多大的宅子?”
吴老汉这回真地打了个趔趄,差点没摔倒。
“不是宅子,是猪圈。”
夜萤的回答让吴老汉更震惊:
“什么?盖瓦房给猪住?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夜姑娘,你是不是考虑欠妥啊?”
这时候人养猪,都是随便在屋前沟后搭个棚子,有的根本就没有棚子,任猪野生野长的,人都不能住上新的瓦房,别说猪了。
夜萤微微一笑道:
“吴老伯,我还真是给猪盖的,五千片估计还不怎么够,不过按您的说法,可以打个九折吧?”
夜萤之前也听说过,吴老汉最是吝啬了,要找他讨价还价,比直接割他一刀肉还疼。
原本夜斯文要和吴家攀亲,夜萤也无所谓割吴老汉一刀,可是一看吴老汉对女儿的态度,她就一阵来气。
吴小霞一看父亲便变得畏畏缩缩的,一看就知道从小便是在吴老汉的积威之下长大的。
吴老汉不在跟前时的小霞多可爱啊,善良体贴,谈吐自如,可是吴老汉一出现,她的气场就全变了:畏缩、胆怯……一副小媳妇的模样。
吴老汉没有学过现代心理学吧?当然肯定没学过。他不知道这样培养女儿,会让女儿一辈子在人前都没有自信吗?
明明是白富美,却养成了小媳妇!
夜萤心中一阵唏嘘。
难怪全村小伙子没人看来撩吴小霞,让夜斯文轻易得手了。
也只有厚着脸皮、不怕死的夜斯文才能得手。
“呃,那么多,要盖多少个圈啊?既然达到一千片,我可以给个九折!”
吴老汉的脸都要扭曲起来,估计身上已经严重肉痛。
夜萤忍着笑,道:
“那明天可以陆续交货吗?我家的圈就在村尾芦苇坡上,你们直接把货送到那里,让工头点数清楚了就行。”
“原来芦苇坡那里是你们家在折腾啊?”吴老汉忍着心痛,勉强点了点头,忽然问了一个或许是此时才冒出来在他脑海里的念头,“你家事情那么多,怎么斯文还跑到我这做工来了?不缺人手吗?”
吴老汉好象心里依稀有点什么东西闪过,但一时又抓不住。
边上的吴小霞听到吴老汉的话,脸“唰”地一下子就变得煞白起来。
夜斯文为什么会来她家做工,她可是心知肚明,还不是为了和她亲近一些吗?同时也争取博得父亲的好感。
可是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万一事情暴露了,父亲棒打鸳鸯怎么办?
夜萤不慌不忙地答道:
“我家盖圈包括以后养猪,都要请工人,主家哪有自已动手的道理?我哥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我娘说让他多干点活,先吃点苦,以后自已当主家,才会懂得量入为出。”
夜萤这话说得滴水不漏,吴老汉也听不出什么破绽,便点了点头道:
“你娘是极会打算的,说得也是。”
吴老汉整天在瓦窑工地上忙,基本上和外界没有什么接触,因此竟然不知道夜斯文好赌这件事,这对夜斯文来说,是一件极幸运的事。
吴小霞见父亲并没有怀疑其它,这才松了口气,一颗狂跳的心,慢慢回到原处。
“吴掌柜,你要的新酒我给你载来了,放在哪里?”
就在这时,一个汉子赶着马车慢悠悠地走了过来,马车上还放着几个酒坛子。
“哟,老张你真是及时雨啊,我正好把酒都喝完了,要不是送来,我今晚上就杀到你家去了。”
一听有新酒,吴老汉的眼睛就发亮了。
夜萤心中有数了,原来吴老汉是个嗜酒之人。
“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天都断不了酒,掐指一算,上回送来的酒你也喝得差不多了,那我还把酒卸在你家院子里?”
“成!卸完你找钱掌柜自已去支取酒钱。”
吴老汉点了点头,一脸欣慰地看着对方把马车往自家院子的方向赶去。
夜萤看到这一幕,不由地眼前一亮,心里有了一个好主意,这个主意若是能实现,那便能为哥哥接近吴老汉强力助攻。
“吴老伯,我家最近自酿了一些果酒,不知道你感兴趣吗?如果想试试,我可以让哥哥带过来给你尝尝。”
夜萤的话,激起了吴老汉的兴趣:
“果酒?味道如何?我从来没有喝过,那就让斯文带过来让我尝尝吧!”
果然,好酒之人,只要一听到个酒字就万分亲切,一时间,吴老汉对夜萤的态度又好了很多。
“成,我明天就让他带过来让你试试。没有其它事了,我先告辞,不打扰你们了。”
夜萤客气地和吴老汉告辞了,看他一提到酒便垂涎欲滴的模样,不由得心内一阵暗笑,果然是个酒鬼。
第一百一十八章夜珍珠醉了
“萤啊,你在干嘛,折腾什么呢?”
田喜娘从地里回来,就看到夜萤在搬酒坛子。
“我在试试牛舍子酿的酒成了没有,如果成了,就可以拿来做手信了。”
“你傻了,不是说酿成了要拿到集市上去卖吗?怎么又要白白送人了?”
田喜娘一听,万分心疼。
“娘,卖了也不值多少钱,它反正是个稀罕物,不如送人让他们尝尝鲜,比如送给王老爷什么的,你觉得呢?”
一听是送王老爷,田喜娘就沉默了。
王财主来他们家,送了好多东西,他们穷家小户,无以回报,送点稀罕物是应该的。
夜萤现在倒不在乎这点小钱了,有王财主两千两银子护身,她心里妥妥地十分安稳。
打开酒坛上面沉重的沙袋做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田喜娘闻到了,不禁惊叹一声:
“萤儿,成了,这酒好香,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牛舍子是浆果类的,果肉厚实,又是野生天然的,能成功酿成酒,肯定味道差不到哪去。
夜萤小心端起酒坛子,往桌上的瓷碗里倒了半碗。
只见琥珀色的酒液从坛口倾泻而出,一股愈发浓郁的酒香流溢开来,还没等田喜娘拿起碗来试试,就听身后有人喝采道:
“好酒,这是什么酒?我从来没有见过!”
“哟,端翌是你啊?来,正好尝尝我们萤儿自酿的果酒。看看好喝不?”
田喜娘回头一看,见眉目英朗的端翌出现在身后,不由地喜出望外。
不得不说,端翌按村里人的话来说,很有“女婿材”,就是那种让中老年妇女一看到就会不自觉恨不得自已有个女儿可以嫁他的那种。
虽然夜萤已经和吴大牛走亲,但是端翌愿意来夜家,又是夜萤的救命恩人,田喜娘也不好拿着扫帚把人赶出去呀?
再说,端翌也挺会做人的,每次上门都没有空手,这一次,手里又提着两只肥大的野兔子。
“好咧,我来试试,不过大娘,你得先找个笼子,把这两只野兔装起来。”
“哟,怎么好意思呢,又带野味来,你拿到集上去卖吧。”
田喜娘欢天喜地地推辞着。
“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要那么多银两有何用?你们留下尝个鲜吧!”
端翌说着,不容分说,把野兔塞到田喜娘手里。
田喜娘只好“勉强”收下,然后找了个废旧不用的旧竹笼,将两只野兔子塞了进去。
端翌一看夜萤抬起酒坛子吃力,便上前主动帮忙道:
“小心闪了腰,让我来。”
这口吻,别提多自来熟了。
夜萤心里酸溜溜地想:我和你很熟吗?要你这么关心我?
嘴上却道:
“不沉,没事,我能拿得动。”
“别逞强了,村里可没有推拿大夫,闪了腰就只能躺着了。”
说到这里,端翌不由地看向夜萤盈盈一握的纤腰,想起昨晚的一夜癫狂,心跳不由地漏跳了几拍。
夜萤心里还来气呢,上回这个男人被夜珍珠拼命撩拔是怎么回事?他似乎甘之如饴,享受其中,看来也不是个老实的。
闷骚。
夜萤在心里给他下了个定义。
却不知道自已无由地如此生气做什么。
人家男未娶,女未嫁,互撩也不关她什么事啊?
说曹操,曹操就到。
夜珍珠一身嫩绿,款款出现在夜家的院子外,看到端翌果然在夜萤家,不由地眼前一亮。
端翌一进村就被她看到了,她赶紧回家梳妆打扮一番,这才装着无心似地来到夜萤家。
“哟,二婶,你们都在啊?我娘叫我拿回上次装柿子的竹簸箩。”
夜珍珠的借口张口就来,嘴里虽然叫着田喜娘,但是眼睛却往端翌身上扫去。
端翌英姿飒爽,为了来见夜萤又特意收拾了一番,让夜珍珠不由得眼前一亮,顿时已经为他神魂颠倒。
夜萤一看到夜珍珠那牢牢粘在端翌身上的眼神,气就不打一处来,她把酒坛子重重塞进端翌手里,道:
“竹簸箩啊?我想想,放在我家灶台上了,我这就拿来给你。”
夜萤话里的意思无非是:拿了就赶紧走吧!
夜珍珠却没有回应她,只是对着端翌羞涩一笑:
“这不是端大哥吗?好巧啊,咱们又见面了。”
是挺巧的,端翌一来,你就过来了,真是太巧了。往常没有端翌的时候,你三两年也没有踏足我家的院子。
夜萤听得好笑,心里一阵嘀咕。
她快步走进厨房,找到那个竹簸箩,回到院子时,夜珍珠已经端起了装满牛舍子的酒碗,往嘴边送了。
“哎,真好喝,甜甜的,还有一股酒香。”
夜珍珠敢情把这当成了饮料,一口气喝了小半碗。
因为太好入口了,夜珍珠根本没有提防。
夜萤想叫停时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地看着夜珍珠喝下去。
接下来,要看夜珍珠的造化了,如果她有酒量的话,只会觉得稍微头晕乎乎的,如果没有酒量的话,恐怕直接昏睡过去了。
别看是果酒,酒精度还是很高的。
“端大哥,我怎么觉得头好晕?天提前黑了?我突然一阵发困?”
夜珍珠手撑在桌子上,两眼迷离地看着端翌。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夜珍珠突然就要向端翌怀里扑去。
“珍珠,你醉了。”
不过,夜珍珠意识里最后的感觉不是被一个坚强的怀抱搂着,也没有嗅到她想像中好闻的男人气息,她被夜萤紧紧抱住了。
“娘,快过来帮忙,珍珠喝醉了。”
夜珍珠的脑子清醒到这里,便断片了。
等夜珍珠一觉醒来,睁开眼一看,四下里一片漆黑,夜虫的鸣叫在耳边“悉悉”地响。
不用点油灯,夜珍珠从熟悉的触感中便知道,自已是在自家的卧榻上。
看来,是喝醉之后,夜家着人把她送回来的。
但是,夜家只有田喜娘和夜萤两个女流在,靠她们俩?能把她送回来?
这么想着,夜珍珠心下一喜:莫非送她回来的是端翌?
一想到端翌,夜珍珠心里就象揣了一团火一般,她听到厢房外有动静,知道一家人还在做柿饼,便迫不及待地起床,想要问个清楚:到底是谁把她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