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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年节
偷情的日子本是沉闷而隐秘的。
陆宁一向不主动, 也不拒绝,沉默地被沈野靠近,被拐去家里, 睡了一夜又一夜。
沈野就更不用提,为了体现自己是个成熟的男人,他除了在床上实在憋不住,否则就一直强行装深沉, 装得他自己都快信了, 他是个生来话少的人。
然而在阿棋这么个活宝介入之后, 两个“沉默寡言”的准爹爹们,却不得不把日子过得火热起来了。
毕竟有了孩子,就有希望, 就有了“家”。
大夫的到来, 无疑将这件悬而未决的事情给落到了实处。
最大的变化,就是陆宁往沈野家走动的次数变勤了。
有时沈野早上摸黑起床, 出门没多久,陆宁就会像一条洁白的小尾巴,自发地远远缀在后头。
沈野自然是欢迎陆宁的,即便陆宁往他家跑, 也不全是因为他。
阿棋隔三差五会给陆宁把脉调方,陆宁自然要亲自到场。
这药不止陆宁要喝, 沈野也要喝。
山脚混子的家里反常地弥漫起了浓浓的中药香气, 好在这里没有外人来访, 便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有一对偷情的野鸳鸯正在悄然地备孕。
两人的药功效不同, 味道自然也不一样,陆宁喝完了, 沈野还要去他嘴里偷吃,未亡人的嘴巴每天都被亲得红红肿肿。
阿棋每每事后看见陆宁的红嘴巴,都会笑得十分神秘,揶揄地捂嘴偷乐,把薄脸皮的寡哥儿给臊得脸蛋通红。
后来陆宁实在有些不放心,还偷偷问了阿棋,沈野吃他的药要紧么。
阿棋当即一拍桌子:“狼王大人,这家里就少你一口吃的了?非得往嫂夫郎嘴里讨食,早晚吃得你不举。”
沈野听了眉头都没动一下,吹着口哨看天看地,一副混不吝的模样。
但再轮到两人一起吃药的时候,他到底还是怂了,生怕自己真成了不举,把伺候哥儿的本钱给作没了,也就没再借着尝药的由头轻薄陆宁了。
虽然该亲的次数,也没见少几回。
日子就这样变得有些热闹起来。
陆宁在村里没什么朋友,便是十六七岁前有过一些交好的哥儿,后来也是成亲的成亲,生子的生子,只有陆宁一人被拘在沈生的病床前,也就这么与朋友们渐行渐远了。
十年过去,便是儿时的手帕交,现在也几乎成了陌路。
如今沈野这边来了阿棋这么一个哥儿,见人就三分笑,对陆宁也嫂嫂长,嫂嫂短得很是亲热,两个哥儿很自然地就交好上了。
把脉,问诊,一同打拳,又或是坐在屋里,小声地说一些私房话。
如何才好怀孩子,如何才好生养,将来孩子出生了,又要怎么照拂。
陆宁听得总是很认真,还专程缝了个小布偶,跟阿棋一起练习怎么换尿片,怎么拍奶嗝。
这些他以前都有见村里人做过,自己上手却是不曾。
家里又没老人能教他这些,陆宁本来是想花点钱,大肚子的时候去找村里和善的老阿叔学的。
这下有了阿棋,他倒也不必担心照顾不好宝宝了。
两个小哥儿成日凑在一起,很快陆宁就连阿棋的相公屁股底下有几颗痣都知道了。
好在陆宁嘴上是把门的,没把沈野的秘密抖落出去。
只是在阿棋说的时候,陆宁心里也会悄悄地想:沈野的腹肌上也有一颗痣,还有很厉害的东西上也有两颗。
细小的两颗黑痣就隐匿在一条经络的侧边,陆宁没有专程盯着那里看过,却不知为什么印象很深刻。
陆宁有了闺中密友,两个哥儿的关系越来越好,沈野看着陆宁脸上越来越多的笑容,越发灵动的神情,心里也很是软和。
他这准备做父亲的人,也没有闲着。
身子调养着,大夫开了的方子,他得空就骑马赶去城里最好的药房取。
家里的模样也每日都在变。
最初沈野回到沈家村时,父母故居其实已经很破了,他没怎么修葺,就直接住了进来,只找人在后山修了个马厩来安放陪他走南闯北的马儿。
不过后来跟陆宁开始偷情了,沈野就开始觉得家里磕碜,时不时就要修缮一下,添点东西。
院子里泡澡的小灶就是为了陆宁专门砌的,隔壁也为了招待阿棋和梁宽起了栋客居,小小的宅子,被他扩建了一倍多的地方。
有的是他自己搭的,有的是去城里找的匠人来帮他修的。
现如今,大夫金口玉律要提前为孕夫郎准备上奶羊,沈野二话不说就干起活来,在马棚边又搭了个羊圈。
随后又马不停蹄,去其他村里收了五只正当壮年的母羊回来。
他一贯胆大心细,为了防止露富被村里人盯上,许多事宁可舍近求远去村外办。
羊既然是在村外买的,那么看羊的狗就不用遮遮掩掩,可以在村里面收了。
毕竟谁家不需要养上一只看门狗呢?
更别说沈野住在山脚下,这么个危险的地方了。
于是村人眼里游手好闲的混子出洞了,在村子里横行霸道走了半天,看谁都是一副凶相,弄得村里人心惶惶,生怕被混子莫名其妙打上一顿。
半日之后,沈野顺利讹了一只大黄狗回家。
没有瞎讹,看是看准了讹的,狗子的“主人”被他打了一顿,人狗两失。
院门一打开,陆宁一见到跟着沈野摇着尾巴进屋的大黄狗,眼眶就立即红了,蹲下身子,一把抱住了那只扑向他的狗子。
——这是他的狗,曾经就养在他的院子里,养了能有六七年,却被亲戚给抢走了。
沈野又把它带了回来。
带到了一个新的,更好的家里。
那个白天,陆宁几乎跟大黄形影不离,就是午睡也要把大黄搁在他的脚边,沈野这才发现他连狗的醋都吃,眼红地得都快成了一根发酵多年的大酸瓜。
可那天夜里睡觉的时候,陆宁却破天荒地主动靠近了沈野怀里,两只小小软软的手臂张开了,圈着沈野健硕的腰肢,很轻很软地说“谢谢”。
沈野又瞬间变成了一只大甜瓜……和大黄瓜。
之后如何闹得一发不可收拾,暂且不提。
反正这沈野不是第一天不经陆宁的撩了。
也不会是最后一天。
年关就这么不知不觉热热闹闹地到来了。
便是沈家村自入冬以来就因闹鬼的传闻格外萧索,到了这段时日,村民们还是久违地欢腾起来。
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走亲访友,便是鹅毛大雪也阻隔不了血浓于水的牵绊。
孩童的喧闹声通天彻地,陆宁白日坐在自己的家里,但凡往窗外头望,都能看到一两个胖墩墩的小娃儿,或是玩闹,或是被爹娘抱在手里。
他总是很羡慕的,低头摸着自己依旧平平的肚子,也不知他的宝宝,什么时候才会降临。
真希望能早一点来。
让他看看到底会是个白生生的宝宝,还是个黑墩墩的。
年三十那天,陆宁一大清早就给沈生烧了纸钱和那些纸夫郎下去。
沈野这日也来得很早。
这个时节,家家户户都忙着吃年夜饭,招待亲戚,沈野趁着人多眼杂,黄昏未到就直接避开他人的耳目,翻墙进了陆宁家里。
门也没敲,两手轻轻一推,便打开了未亡人早就留了的门缝。
屋里的热气扑面而来。
炕有好好烧着,陆宁如今已不再节省柴火了。
不管沈野有多少手段,多少力气,可以拿来惩罚不珍惜自己的年长哥儿,到底没有大夫说的话来得权威。
阿棋只说了句:“嫂夫郎可冻不得,寒气入了体,对将来孩子的身子不利。”陆宁就乖乖地每日烧炕,再不想着省柴火了。
真是个招人疼的哥儿。
自己连点柴火都不舍得享受,非得扯上了孩子,才能心安理得些许。
沈野吃味归吃味,但能让陆宁的日子过得舒坦些,他总是高兴的。
不管这改善是为了谁的缘故。
陆宁这会儿正坐在炕上,脸蛋热得红扑扑的,一对眼睛波光流转,长发半披,正捏着针线在做衣裳。
沈野天未亮就进了他家门,倒是把他给吓了一跳,但也不及前几次吓得厉害。
他穿了鞋,就轻轻走去窗边,彻底关严实了窗户,免得沈野的身影被外人瞧去,这才慢慢地走到沈野边上,双手伸出,去接沈野身上的冬衣,小声地道:“你来了?”
沈野抖了两下衣服上的雪,到底没让哥儿拿他的冷衣服,自己找地方挂了,道:“你回炕上坐着,我收拾会儿家里。”
年关大扫除是家家户户的传统,陆宁在家里待了一个白天,早就把屋子清扫干净了。
沈野要收拾的东西也没啥,主要就是沈生。
姘夫一进这个家门,亡夫自然是要被关禁闭的,陆宁也早就习惯了,半点意见都没有。
沈野熟门熟路把沈生给扔进柜子里面,关上了柜门,走回来的时候路过炉灶,他顺手掀开锅子看了看。
锅里热着四菜一汤,显然不是一个人的分量。
陆宁早就准备好了年夜饭,要跟他一起吃。
沈野翘起嘴角,心情很好地又盖上锅盖,嘴巴很沉稳地闭着,脚步却难掩得志的轻飘,就这么头重脚轻地跑回床上,抱着他的好哥儿不言不语狠狠地亲。
亲得陆宁晕乎乎湿漉漉地讨饶了,他才意犹未尽地停嘴。
不过,哥儿是暂时不吃了,哥儿的手艺却还有得吃。
沈野既然来早了,年夜饭也就早早吃了起来。
黄昏的光线从屋外丝丝缕缕地透进来,照在未亡人的餐桌上。
桌上的菜没有多好的色面,只是家常手艺,但也被夕阳照得油亮亮的,很是诱人。
四面八方的邻居家里,时不时就响起一阵哄笑,劝酒声不绝于耳。
未亡人和情夫同坐一桌,气氛依然有些安静,碗筷轻轻响着,咀嚼声都清晰可闻。
很偶尔他们才会互相布个菜,又很偶尔,他们会说上一些小话。
有关阿棋的,有关宝宝的,或是有关奶羊和大黄的。
生活的交集变多了,共同话题自然也多了些许。
沉默不知不觉被家常闲话打破,哪怕依然不多,但再往后的往后,总会多起来的,直到彼此的生活被对方彻底填满。
再没有沉默的空隙。
吃完了饭后,两人又喝了陆宁从货郎那儿新买来的屠苏酒。
味道自然不及城里买的好,但陆宁给的,沈野总是很喜欢的。
柏、柿、橘,沈野也从家里面带过来,两人一同分吃了橘子和柿子,轮到家主要折柏枝的时候,陆宁看了看沈野。
像是在犹豫谁来折。
沈野想也没想,捏起那段绿葱葱的小树枝,就放到了陆宁的手心里,沉声道:“家是宁哥儿当的,柏枝自然该你折。”
陆宁低着眉眼,没有拒绝,轻轻地将柏枝折断了。
“咔嚓”一小声。
明年会是个百事大吉的好年。
吃完饭后,依然是沈野去收拾。
碗筷灶头他都擦得噌亮。
外头的天色终于渐渐暗了下来,陆宁在屋里点起几盏油灯。
许是年节的缘故,便是一向节俭的未亡人,都舍得多费点灯油了。
几盏小小的灯火,把屋里照得前所未有地亮堂。
沈野吭哧吭哧洗完碗筷,一回头,就见陆宁一身霜白站在他的身后。
那对漂亮的眼睛抬起,扑朔又期待地望着他,两颊透着好气色的红晕,腮帮微微鼓起一点恰到好处的软肉,一副已然被养得很好的模样。
浑身都透着富足的温婉,甚至提前显露出了些许柔软的母性。
陆宁的手里正抱着一叠衣裳,花花绿绿有两三件,布料都是沈野见过的,两人一起在春节集市里采买的。
春节总要穿新衣。
没有长辈也没有夫郎的汉子,便没人会为他置办这些。
陆宁自觉做起了这件事。
自打城里回来后,他就一直在为沈野赶制年节的新衣裳。
时至今日,衣裳刚好做完,每一件的料子都是很好的,是陆宁在城里亲自挑选出来的。
针线他也缝得密密的,款式都是仔细翻看了沈野衣柜里的那些好衣裳,他才动的手,不会埋没了汉子的俊气。
他做的很用心。
前所未有地用心。
灯火打在那些流光溢彩的布料上,即便沈野和陆宁都已见过许多比它们更加贵重,更加漂亮的衣裳,它依然独具一格。
对两人而言,意义特殊而珍贵。
这是陆宁第一次为沈野做的衣裳。
第一次,为心上的人,做的衣裳。
但未亡人的声音依然轻轻的,软软的,目光含蓄而回避,只是眼尾飘着一抹霞光般的羞红。
“沈野,你试试看,合不合身。”
作者有话说:
沈野:合身,合身!
老婆就算给我穿小鞋,都是我脚太大的问题,削掉一截就好了!
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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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众所周知,宁哥儿给沈野补衣服,沈野就发癫了,这会儿新做了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