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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进城


第32章 进城

  陆宁对进城的期待, 其实不亚于沈野本人。

  即使他从没明显地表现出来过,但也做了一些小小的准备,或者说是小打算。

  陆宁拿出了自从沈生过世之后, 他就一直在编的竹制品们。

  “这些,我想拿去城里卖了,可以吗?”

  陆宁捧着一个崭新的背篓,里面还塞了不少竹筛、簸箕之类的东西。

  做工都很精细, 但款式全是村里最常见的那些。

  没有复杂的花式, 也没有染色工艺, 在盛产竹子的本州其实卖不了几个钱。

  但陆宁还是想卖了它们,听说城里卖东西比镇子上贵,他想试一试。

  “就随便找个杂货铺子卖给店家。”陆宁轻声道, “不会浪费时间。”

  未亡人还记得年轻的汉子邀他进城是为了采买, 那么自然不能摆摊卖这些竹东西了,只能打包给收货的铺子。

  价格会被压得更低, 但也是一笔收入。

  沈野低头看着寡夫郎怀里捧着的背篓,都快能有哥儿半人高。

  这里面的每一个竹制品,都是他亲眼看着陆宁一点点在灯火下编出来的,甚至好些竹篾还是他帮忙处理的。

  这些花了哥儿不少心血的东西, 在沈野看来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哪怕用黄金来换都不过分。

  但想来陆宁需要的多半不是姘夫给的黄金, 而是自己的劳动所得。

  沈野低头看着难得想要主动做些什么的哥儿, 心里也像是哥儿软绵绵的声音一样, 变得同样柔软。

  他俯下身子,大手一提那背篓的肩带, 就把竹东西们给移到了自己的肩头上,未亡人两手空空, 轻轻松松。

  沈野背着夫郎的心血,也背得高高兴兴,两腿一岔,就带哥儿回自己的家了。

  “走,明个进城,先把它们卖了。”汉子沉稳地道。

  陆宁应了一声:“嗯。”

  音调依然软乎乎的,像是一只被胡萝卜引诱出洞,逐渐亲人的小兔子。

  两人还是一前一后,掩人耳目地出门,很快就到了沈野家。

  许多次的私通,让两人在沈野家反倒更加自在。

  不需要担心邻里,也不用顾及沈生的牌位。

  沈野早就在院里烧好了热水,拽着陆宁一起泡了澡,然后又小小地闹了闹。

  他收着分寸,没弄到最后,但也差不了太多,陆宁被汉子抱上床去睡觉的时候,连手指尖都提不起来了。

  餍足的沈野捏着哥儿粉白的十根手指头翻来覆去地亲,低声夸赞:“宁哥儿竹编得好,多亏这手,漂亮又灵活。”

  话是好话,但配合上之前做的事情,就不怎么正经了。

  很轻易地就把肤色素白的未亡人,调戏成了粉粉的一只,蜷在汉子宽阔的胸怀里,像一只煮熟的小虾米。

  -

  第二日中午左右,两人便已准备出门。

  沈野的家建在山脚下,后院就有一条通往村外的山路,平日没人会走,因此哪怕白天出门,也不用担心撞到乡亲。

  再者,两人今日还都换了衣裳,穿得极其华贵。

  就算真的撞见熟人,乡亲大抵也只会觉得是自己认错了,不敢指认。

  陆宁穿的还是之前那身。

  即便沈野把梅花箱敞开,让陆宁自己挑选出门要穿的衣裳,陆宁也没更改。

  毕竟这上回他已经把这几件都弄脏了,再穿其他的出门,万一又脏了,弄坏了,陆宁也赔不起。

  再说,这身衣服,陆宁自己也很喜欢。

  上回试穿的时候,就很喜欢。

  于是,陆宁也没折腾了,只把上回那一身漂亮的裙装都穿了上去。

  沈野还额外给陆宁裹了件白色的狐裘,头顶带了朵毛茸茸的卧兔,把哥儿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免得等下骑马吃风冻着。

  这下陆宁几乎成了一只毛团子,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在白色的毛绒外面,双颊上是气色极好自然红晕,嘴唇也被毛皮覆盖,找不到了。

  像只糯米糍一样可爱。

  沈野年少时觉得哥儿成熟,比他个高比他大只,如今却怎么看都觉得陆宁还是个小哥儿。

  娇嫩得很。

  他一个没忍住,低头拽着香香软软的哥儿又吸起来,好悬没在糯米滋上啃出好几个牙印。

  沈野今日自然也是打扮得衣冠楚楚,人五人六。

  毕竟心上人生得和天仙一样,他要是还穿着粗布衣出门,指不定就被当成陆宁的仆役,而不是相公了。

  天知道他有多想被别人当成是陆宁的相公。

  自然不能在这会儿掉链子。

  沈野为了这茬,也是把他压箱底的好衣裳给拿了出来,好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圆领袍的领口也翻开,还很是臭美地露出了颈项上手指粗的翡翠项链。

  他也不管俗不俗气,反正他不懂这些。

  他只听别人说起过,皮肤黑的带满绿翡翠抬气势,就找了最贵的那条往身上招呼。

  这么一套打扮完,沈野也能算是腰阔十围,仪表堂堂,就是对别人说他说是年轻小将也有人信。

  至少陆宁就很好地被唬住了。

  手指粗的玉链子他没见过,穿得富贵张扬的沈野他也没见过。

  在村里时,沈野从来穿得都是粗布衣,头上随便扎一个马尾。

  这会儿沈野却是连发冠都戴上了,整个人莫名散发着一种豪迈而异域的风情,让陆宁都有些不敢正眼看他。

  本来已经有些熟悉的人,换了一身衣裳,却像是重新变得陌生了起来,好像要再认识一遍,估量一遍似的。

  莫名让陆宁有些害羞,小媳妇一般垂了眼眸,睫毛轻轻地颤。

  陆宁换衣裳时,沈野夸了陆宁两声,没多话,只是沉稳地道:“好看。”“玉人儿。”

  这会儿他换完了衣裳,也暗暗等着陆宁夸他。

  可左等右等,哥儿却连正眼也不瞧他,像是害羞了,但沈野也说不准。

  他实在对一些细腻的心思不如何敏锐。

  好在他会自己争取,大手托起哥儿的下巴,把那张红唇从毛绒里剥出来,让他的视线对上自己。

  哥儿的眼神依然闪躲,眼尾飞着淡红。

  沈野直接亲了下去。

  反复吸吮那张艳红的嘴唇,在上面留下他的唾液,再汲取哥儿的香甜。

  “我这身,嫂嫂还满意吗?”

  “不满意我可以再换一身,你帮我选。”

  “这是我最好的一条翡翠,满绿的,摸起来极其温润,宁哥儿,你试试。”

  汉子犯起浑来,嘴皮子就又变得像发烧时一样利索了,并且还能边亲边说话。

  陆宁只能喘着气,被肆意地拖曳舌尖,蹂躏口腔里的每一寸土地,连手掌也失了控制权,被汉子带着在那翡翠链附近游移。

  喉结会在手底滚来滚去,玉链是一节一节的,带着汉子的体温,丰满的胸膛是硬邦邦的,也是滚滚烫的。

  陆宁怕碰坏了两人身上贵重的衣物,连象征性地推拒都不敢做,只能肆意被轻薄。

  因身高差距,总会过多涌向他的唾液,也只好努力地吞咽下去,玉珠般精致的喉结拨算盘似的一跳一跳,哪还有精力回汉子的话。

  好在餍足地汉子总是很好糊弄的,亲完之后,沈野也不在乎哥儿夸不夸他了。

  陆宁又动.情了。

  情态鲜明,不用细摸,光绵软的腰肢也足够他辨认。

  这下哥儿羞了个彻底,沈野也不打算再折腾人了。

  真要擦枪走火了,估计太阳落山都出不了门。

  两人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偷情的小屋,从后门去往马厩。

  山林响起马蹄嘚嘚,惊动一片鸟飞兽逃。

  一匹骏马冲入山中,其上载着的,是穿着清丽的未亡人,与他高大俊逸的姘夫。

  肥马轻裘的汉子游缰飞驰,怀里搂着他金贵温软的心上人。

  两人一骑,隐秘而张扬地离开。

  转瞬将他们身后,那如披缟素的渺小故乡给抛得极远。

  -

  等到入城,已是两个时辰之后。

  天色已有些微微发暗,橙黄霞光染满晴空,将古朴的城楼照得绚丽壮阔。

  陆宁一路骑在马上,看了许多新鲜的风景,几乎可以算是目不暇接。

  到了城里,他却仍然被软红十丈迷了眼,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因春节庙会的缘故,这段时日城里都极其热闹,到处人头熙攘。

  这也是沈野特意挑这个时候才带陆宁进城的原因。

  他二人骑着马,有生得各有各的出挑之处,几乎走到哪里都会吸引旁人的目光。

  进城这会儿,行进的速度慢了,身边更是有不少人悄悄地议论他们。

  “瞧那儿,好俊俏的一对夫夫。”

  “那夫郎也太美了,跟仙子一样,他汉子好福气啊!”

  “他夫郎福气也好,嫁了这么个有财有貌的相公,他俩那一身行头可不便宜,还有……你瞧那汉子的鼻梁多挺,日子可不美得。”

  “估计是刚成亲吧?没带着孩子出门呢,难怪蜜里调油,汉子搂着哥儿一刻都不松手呢,之后有了娃娃,日子就更美了。”

  这些人说小话有轻有重,难免有些传到陆宁的耳朵里。

  年长的哥儿听得耳朵通红,有些心虚,也很是羞臊,整张脸都快缩进狐裘的毛绒里面,身子也一直在往后蜷,都要和汉子穿着的黑色披袄融为一体了。

  可真是个羞涩的小夫郎。

  周围又响起一片笑吟吟的打趣声。

  沈野跨在马上,面色沉稳地搂着哥儿,用衣袍挡住陆宁的脸蛋,遮挡住他人窥视的目光。

  实则他别提有多嘚瑟了,巴不得别人能多看两眼他把哥儿抱在怀里的样子,好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俩是明媒正娶的夫夫,是天生的一对。

  陆宁是他的夫郎。

  没错!就是这样!

  可没把他得意地尾巴翘掉天上去。

  哦,其实也翘着呢。

  一路都拱得哥儿不舒服。

  没办法,骑马的时候贴太近了,又不停地颠簸,哥儿的体香直勾勾地就往他鼻子里钻。

  这情况谁能把持得住?反正他的小沈不行。

  多亏陆宁这会儿还贴着他,帮他挡掉了旁人的视线,才没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失礼。

  沈野进城之后,熟门熟路找了个马厩把马儿寄了,站在墙角里冷静了片刻,才算重新人模人样起来。

  他整理了下包囊,一手提起哥儿编的那筐竹东西,半点也不在意身上衣服贵重,直接把箩筐背在了身上。

  他一手拉住陆宁,就这么攥紧了,道:“走,先去卖竹东西。”

  陆宁被沈野牵得心头一慌,想要抽手,但汉子力气大,他总是拗不过的,便只能这么被汉子拉着,走进了人潮里面。

  城里人来人往,哪儿都能见到人头济济,周围也有许多年轻的夫夫携手同游。

  就和此刻的陆宁与沈野一样,手拉着手,似乎很亲昵的模样。

  在这里,没人知道他们真正的关系。

  也不会有人知道,这是他们第一次牵手。

  在光天化日之下。

  仅仅是手掌相贴,没有舔舐,没有啃咬,也没有难耐的抓握。

  只有彼此的体温与心跳,隔着肌肤,潮湿地,隐秘地交融。

  沈野牵着陆宁,背着背箩,七拐八弯走了好长一段路,最终绕到一处高门大户的边上。

  他低声道:“宁哥儿,咱们这些竹东西,少说能换一锭银子回来,端看用什么办法。”

  他绷着一张脸,勉强保持住沉稳,打招呼道:“等下我卖东西时,会说些胡话,你别介意,只管点头附和我就成。”

  “我一定把宁哥儿的心血卖出个好价钱。”

  汉子说得信誓旦旦,陆宁心里却是一惊。

  他那些竹东西打包了卖店铺了,大抵也就换个一百文钱,沈野却说能卖一锭银子。

  一锭银子那可是十两银子啊!

  价值足足翻了百倍。

  他灵动地眨了两下眼睛,眼底露了些怯。

  沈野微微一笑,揉了揉陆宁额前的碎发:“别怕,相信我。”

  陆宁垂下眼,耳边与沈野项链成对的翡翠耳环微微地晃,还是忍着心里的慌,点了点头。

  和汉子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出些小的岔子,吓他一跳。

  可大事上,沈野从没掉过链子。

  陆宁信他。

  只是一些胡话,陆宁觉得自己也应付得来,毕竟汉子对他说胡话也不是一日两日,他都有些习惯了。

  年长哥儿绷着一张秀丽的脸,严肃时的样子,居然和沈野有几分神似。

  年轻汉子看得心里又是一酥,连忙岔开视线,免得做生意时还要岔着腿站。

  两人来到身前这座宅子的侧门,沈野敲了门。

  里头的门房探出头来,沈野那又沉稳又吊儿郎当的气质突然一收,整个人精神气满满,竟展露出了和气生财的笑意。

  他郎朗一笑,拱了拱手,大方地道:“有劳知会管事一声,在下沈野,受黄记商号相托,有些上好的竹器要送进贵府。”

  “这是我的夫郎,陆宁。”

  作者有话说:

  陆宁:…………?

  这个,也要附和吗?

  沈野:老婆,这个才是重点!

  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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