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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112章

  傅衍一直把他扛到电梯里才放下来,经过文史厅值班老师办公桌时,老师一脸愕然,还起身追了两步,嚷嚷说:“别打架啊!有什么矛盾老师能帮忙解决的!”

  傅衍哼笑,回答:“您看我们这像要打架?”

  林雀羞愤欲死,一手抓着男生肩膀一手捂住自己的脸,恨不得把傅衍搓成灰扬了。

  进了电梯,傅衍才刚俯身把他放下来,林雀一拳头就揍傅衍脸上去了。

  傅衍躲闪不及,被打得闷哼一声,颧骨上当即就泛了红,也就林雀个子矮,在他面前不占优势,否则这一拳非得叫他见血不可。

  “第二次了。”

  傅衍在林雀抬脚之前及时关上电梯门,抬手摸摸自己脸,就低低一嘶,狭长的眼睛眯起来,桀骜又危险的亲昵,说:“打人不打脸呢小雀儿,还没人敢这样跟我伸爪子,也就是你……”

  林雀上一秒还在专心做题目,下一秒就被傅衍不由分说从图书馆扛走,甚至手里抓着的圆珠笔都没来得及放下,闻言怒极反笑,抬头冷冷盯住傅衍:“那你打回来啊。”

  傅衍挑眉瞅着他,忽地笑了,说:“我怎么舍得。”

  他一贯这样油腔滑调,林雀烦躁得要命,懒得跟他打口水仗,看着电梯要到一楼,伸手去按四楼的键,被傅衍抓住手腕不准他动,笑道:“好嘛,就去玩一个小时好不好?你说我都邀请你几回了?看在我这样诚心的份上,雀神就赏一回脸?”

  林雀咬牙:“我不玩!”

  电梯门开了,傅衍强行抓着他肩膀把他推着往大门口走,好歹知道林雀吃软不吃硬,放软了腔调哄:“你这才累病倒过,又给自己这么扎实干嘛?平时拼命就算了,大好的周末还泡图书馆?你瞅瞅这儿现有几个人?再说了,埋头死学你当就是好的?先哲说了磨刀不误砍柴工知不知道?人机器用久了都知道关机保养呢,劳逸结合学习效率才高!”

  林雀被他念叨得一句话都插不进去,跑又跑不掉,被傅衍不由分说推上校车,直气得咬牙,眼睛都瞪圆了,黑漆漆的瞳仁烧得发亮,倒比平常冷冷淡淡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那个模样儿更有生气。

  傅衍看得心痒痒,有心再逗他几句,又怕林雀再给他招呼几下,就只笑吟吟地一声声哄,真是这辈子都没这样做小伏低过。

  他知道这下做得鲁莽,但他心急啊!林雀天天跑去声乐社跟程沨弹琴敲鼓,生病了被戚行简照顾,还跟沈悠有了什么鬼的小秘密,跟盛嘉树就更不用说了,可林雀跟傅衍有什么?

  眼见着一个个超到自己前头去,还叫傅衍耐心筹谋那还不如直接捅他两刀来得痛快,他知道自己必须做出行动来,必须在林雀这儿好好找一找存在感。

  他得让林雀知道,傅衍也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傅衍也能给林雀带来开心和快乐。

  不多时车开到体育馆,大门内能看到很多人来来往往,林雀丢不起那个人,只得跟傅衍下车,把圆珠笔插在衬衫口袋里,冷冷道:“我没带运动服。”

  他的妥协让傅衍眼睛一亮,笑说:“没事儿,早给你预备好了。”

  篮球馆内场地十分空阔,一进门就听到篮球咣当入篮的声音和男生们的欢呼,“砰砰”的闷响和球鞋鞋底擦过地面发出的锐响相交织,碰撞出青春热烈蓬勃的荷尔蒙。

  林雀没来过这儿,傅衍给他介绍:“这是训练场,你要嫌人多,我去借比赛用的篮球场?”

  林雀目光被不远处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吸引,随口说:“不用,这里就可以。”

  傅衍顺着他视线一看,就不是很爽地眯了下眼睛,说:“我打三分比这个漂亮多了,走走走换衣服,一会儿打给你看。”

  说着把林雀推进更衣室,拿了套崭新的球衣和鞋子给他。

  体育馆一楼店铺里有卖各类运动服的,傅衍还真是准备齐全。

  林雀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接过来进里头隔间换,不多时出来,傅衍闻声回头,就一愣。

  林雀穿校服清隽优雅,穿休闲服慵懒乖软,一种衣服是一个样儿,此时换了身簇新的篮球服,纯白打底色上描着浅蓝色的边,左边胸膛上是手工绣制的校徽,橄榄叶与剑。

  林雀的四肢从短袖短裤延伸而出,苍白修长,小腿上伤疤没有胳膊那么多,汗毛更是几乎看不见,腿部线条流畅优美,让那两双小腿看起来分外光洁、精致,球鞋上露出一点白袜子的边,包着瘦削的脚踝,傅衍盯着看了两秒,莫名就做出了个吞咽的动作,喉结在颈下倏地一滚。

  林雀黑黢黢的眼睛冷冷盯着他:“你在看什么?”

  “……”傅衍下意识别开视线,又转回来和他对视,眉眼微微发紧,若无其事地笑道,“我眼光不错,就知道这身肯定适合你。”

  “走吧,带你去玩儿,顺便介绍我队友给你认识,你要高兴,咱们就跟他们一块儿打,要不高兴,光咱俩个玩儿更好。”

  说着带林雀出门。两人从训练场中走过去,一个高大健美,眉眼张扬,一个单薄瘦削,冷淡清隽,一旁球场上喝水的、打球的、休息的男生们不约而同扭过头,望向从未在球场上出现的青年。

  林雀出现在拳台上,就把排行悍然推进前十名,出现在舞台上,一曲架子鼓敲得全场嗨翻天,现在突然来了这儿,乖乖,别又出来个球王吧!

  结果林雀一开打,好几个男生就憋不住笑了——岂止不会打?简直就对篮球一窍不通嘛!傅衍跟他两个人在半场打,傅衍一截他,林雀就不会了,抱着篮球一头扎进傅衍怀里头,像只自投罗网的笨兔子。

  傅衍轻松截下球,轻巧地一扭身,就把球投进篮筐里,冲林雀挑眉:“5:0了喔。”

  旁边围观的他的队员们哄的笑开,嚷嚷说:“队长,你这不是欺负人呢嘛!”

  先不说身高差距多大了,关键是林雀打球真的一点技巧都不会,一看就是完全没经过系统训练的,光被傅衍逗着玩儿了。

  傅衍眼角眉梢都挂着笑意,简直太愉悦了,就冲林雀扎到自己怀里那几下,就是林雀再招呼他几拳头都值了。

  就是林雀太瘦了,肩膀上的骨头顶得他生疼。

  开始不到十分钟,林雀额头上已经出了一点汗,抬手捋了下头发,林雀漆黑的眼睛里盛着两点光,盯着傅衍说:“再来。”

  林雀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一上来,就一直打到了六点多。

  他反应快、身手敏捷、学习能力又强,很快就能打得有模有样了,而且男生们很快就发现,林雀是不通技巧,准头却是一等一的好,但凡被他抓到了投篮的机会,那不用看,这球一定就能中。

  男生们看得心痒,就问:“队长!能不能一起打啊?”

  林雀一贯独来独往,现在学校里大多数人还不太敢和他直接对话,这么问着,眼睛却往旁边瞅着林雀。

  傅衍第一反应当然是不能,他只想林雀跟自己两个人玩儿,其他人要多远滚多远,可拒绝刚要出口,却又咽住,转头去看林雀:“怎么样?要不要他们一起玩儿?”

  ——对林雀的怜惜压倒了幼稚的占有欲,傅衍想林雀能多点儿朋友也挺好。

  林雀手里抱着球,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行。”

  男生们喜出望外,立马跑去占了个全场,一群人有意无意地给林雀当陪练,有队友给他打配合,林雀三分球一投一个准,惹得旁边围了一圈人来看。

  痛痛快快玩儿了一下午,年轻男孩们很容易就打成一片,起哄叫傅衍请客,带小学弟去美食城挥霍。

  林雀被傅衍搭着肩膀往前走,一面把篮球抱在手里转着,还有点儿舍不得放下的意思,一头乌黑短发在激烈运动中变得凌乱,脸蛋上难得多了几分血色,苍白里透出粉红来,嘴唇也比平时更红润;眼睫被汗水濡湿了,更显漆黑纤长,黑黢黢的眼睛里盛着几点散碎的亮光,冲淡了他身上一贯有的那种阴郁沉默的气质,终于有点儿少年人朝气蓬勃的味道了。

  他被簇拥着从训练场上走过,一群高高大大的男生围绕着他,却丝毫不减他身上那种独特而强烈的存在感。

  一旁的男生一面喝水一面用目光追着他,想起论坛上那些照片。好像只要有林雀在的地方,就是毋庸置疑的视觉中心。

  洗完澡换了衣服,一群人去美食城吃了饭,差不多快八点,林雀就直接去了负一层的“浅酌”酒吧。

  酒吧七点多开始营业,林雀到的时候里头坐了不少人,另一位全职调酒师已经开始了工作,是个差不多二十出头的男生,长得还挺帅,人也很热情,笑着跟林雀打了个招呼。

  林雀也礼貌回应,换上酒吧提供的制服出来,看看订单,问:“做到哪一个了?”

  “从这儿到这儿,都没做。”调酒师也有点儿自来熟,笑说,“老板说今晚肯定老多人冲你来的,果然这人就不少。”

  林雀抿了下唇,没搭腔,问了工具配料都在哪儿,就照着订单一个个做起来。

  酒吧就在“兽笼”对面,上个星期格斗场夜夜沸腾,连带着他们酒吧营业额都飙升不少,全都是因为面前这个十四区来的小孩儿。调酒师对林雀久闻大名,这还是第一次见他,对林雀的热情一半儿是在贵族的地盘上混惯了的油滑世故,一半儿倒是真心实意的好奇。

  一个十四区来的穷小孩儿,真有那么大本事,搅弄起那么大的风云?

  林雀察觉到旁边不时瞥来的视线,没做什么反应。他无所谓别人对他表现出来的友好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别给他造成实质上的麻烦耽搁他赚钱就行了。

  酒吧里放着节奏感激烈的舞曲,舞池中妖紫冶红的灯光来回闪烁,卡座里光线明明昧昧,只吧台那儿亮着柔和明亮的灯光。高高的酒柜下,黑发黑眸的青年穿着白衬衫和黑马甲,衬衫雪白的襟口下系着端正的领结,腰部的布料收腰很细,勒出一把紧窄劲瘦的细腰,左手戴一只深黑色的皮手套,右手握着柄小刀,刀光闪烁间,利落地削出一块晶莹剔透的钻石冰。

  这样的林雀,又和拳台和舞台上的林雀是不一样的感觉。舞台上的林雀神秘、遥远,拳台上的林雀冷漠、悍戾,总归叫人觉得难以接近,甚至生出畏惧的心。

  然而吧台后的林雀被笼罩在柔和的暖光下,乌黑的发丝搭在额间,眼睫淡漠垂落,身上分明是端正的制服,却赋予他难以言说的隐秘的诱惑。

  叫人心痒难耐。

  从他出现在吧台起,四下的昏暗中便有数道目光投过来,不过片刻,就有人按捺不住地起身,走去吧台点酒。

  林雀将酒水单递到男生的面前,简短道:“看看你要喝什么。”

  声轻语迟,在嘈杂激亢的背景乐声中有种私密松弛的错觉,仿佛朋友间一句轻盈的问候,很容易消解掉消费者和服务者之间某种陌生对立的距离,让人即便不点贵的酒,也愿意把小费多多地给他。

  男生盯着他的脸,清了清嗓子:“学弟拿手的是哪一种?”

  林雀抬眸,睫毛被灯光在眼睑投下两排纤长的影子,眼珠漆黑沉静:“学长喜欢哪种基酒和风味?”

  近距离与这双眼睛对视,男生微微晃了下神,过了两秒才回答:“朗姆酒吧……清爽些的,最好偏酸。”

  林雀颔首:“学长稍等。”

  需要用到的酒水工具在吧台上一字排开,林雀淡淡道:“清甜馥郁的白朗姆,带有甘蔗和蜂蜜的风味,手捣柠檬薄荷汁赋予它清爽微酸的浪漫口感。”

  一颗香柠被抛向空中,随即落下,正正插在林雀手中的小刀上,林雀翻转手腕,利落切下六片柠檬丢入雪克杯,加上薄荷叶,扣上盖子捣汁,随后两指夹起小量杯,反手将酒液倾入雪克杯。

  “点上少许青提汁,再加上碎冰和苏打水shake到完全杀掉酒精味,馥郁酒香与冰爽酸甜的果汁完美融合,只需要轻轻一啜,盛夏雨后的凉风就会拂过味蕾。”

  瘦长苍白的手指握住果酱细长的瓶口,一提一顿,青提汁在空中划出一道流畅的细线,尽数落入雪克杯。

  男生不及反应,林雀手里已经换了工具,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冰块被连番抛起,划过半空后准确无误地投入杯中,随即扣上杯盖,林雀两手握住,shake数十下后拨开盖子,浅绿色的鸡尾酒从过滤口倾泻而出,漫过酒杯中垒叠的冰块,不多不少,正是满满一杯。

  “啪”一声,林雀将薄荷叶合在掌心利落一拍,指尖夹着,轻轻插在杯口冰块中。

  “——这杯酒,我命名为‘晴天’。”林雀插上吸管,指尖抵着杯底,将酒杯轻轻推到男生的面前,“是今夜的第一杯特调,请学长慢用。”

  男生和他漆黑的眼睛对视,下意识就按照他的话咬住习惯喝了一口,清爽酸甜的果味和酒香完美融合,冰爽馥郁的口感滑过舌尖,让人一瞬间就想起蓝天、白云、橘红的太阳和舒爽的凉风。

  ……或许还有阳光下某一个让人从现在就开始期待夏天的人。

  “学长喜欢么?”

  林雀看着他,忽的微微一笑,说:“看来是喜欢了。”

  男生就从他那双冷淡幽深的黑眸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被万众瞩目时、被尖叫和口哨声淹没时林雀都吝啬于露出个笑容,可他现在对自己笑了……

  才喝了一口酒,他就感觉脑子晕乎乎的,好像要醉了,二话不说掏出钱夹,直接抽出一沓钞票来搁到吧台上,指尖压着朝林雀推过去。

  推到一半却又停住,男生紧紧盯着林雀的眼睛,不知道自己露出了怎样痴迷的神色:“林……林雀,可以加个联系方式么?”

  林雀唇角依然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黑漆漆的眸子安静注视着他:“抱歉,工作时间不能加客人好友。”

  男生感觉好失落,可紧接着就听林雀淡淡道:“但只要你喜欢我调的酒,学长就永远是我的座上宾。”

  男生一声不吭,又从钱夹里掏出一沓钱,连着之前那一沓一起推给林雀。

  林雀抬手接住,微微一笑:“谢谢学长。”

  一沓钱捏在手里,粗略估计得有个两三千。小费可以自留,林雀将钱装进口袋,轻轻抿了下嘴唇。

  他好像要被金钱腐蚀了,怎么看有钱人都这么眉清目秀的……

  林雀刚刚那一番没白炫,男生还没跟他再说几句话,吧台前头就来了好些人,争先恐后在林雀这儿点单,要跟他说话,还要看他炫技,另一位调酒师被晾到一边,看林雀收小费看得眼睛都红了。

  林雀完全无暇顾及他的嫉妒,他凭自己本事赚钱,任何虚伪的道德都绑架不了他。

  盛嘉树和傅衍走进酒吧时,就看到吧台旁边围满了人,背光的背影昏暗模糊,只有吧台中灯光下的林雀是清晰的,正微微抬着头,将一串冰块高高抛起来。

  一颗颗冰块在他手里好像被施加了什么魔法,在空中抛出直线、半弧、圆圈都不在话下,甚至还会在半空拐S型,在灯光下闪烁着璀璨的晶光,看得人眼花缭乱,然后随着林雀两手轻扬,就丁零当啷地投入雪克杯,无一失误。

  就这还不耽搁他跟男生们聊天,苍白冷淡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却总能将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不卑不亢,沉静温和,吧台跟前坐了满满当当十来个人,没一个觉得自己被怠慢了的。

  盛嘉树停在后边看了一会儿,脸色就沉了,大步过去把手里的东西往吧台上使劲儿一拍,冷冷道:“你的手机!”

  林雀瞥来一眼,点点头:“好的,谢谢你。”

  他被傅衍从图书馆扛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来得及收拾,当然也忘掉了书包里的手机。他对手机不是很依赖,吃完饭要来这儿上班的时候才发现,傅衍打电话问了程沨,得知池昭下午五点多时候就把林雀书包送寝室去了,就说他回宿舍帮他拿。

  现在却是盛嘉树给他拿过来的。

  林雀目光穿过人群向后一掠,对上傅衍的视线,傅衍指指盛嘉树,朝天狠狠翻了个白眼。

  他回寝室给林雀拿手机,偏偏寝室里刚好就盛嘉树一个人在,简直晦气!

  他的表情太生动,林雀唇角掠过一丝笑意,别开了眼睛。

  盛嘉树狐疑地看看他又回头看看傅衍,旁边男生们却也在看他俩。

  盛嘉树对林雀的态度怎么样一直是个谜,以前他们以为盛嘉树完全不把林雀当回事儿,结果谭星舞到林雀面前,被盛嘉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狠狠给了个没脸,后来他们觉得盛嘉树应该挺重视林雀的,结果林雀缺钱花,要自己申请助学金,还要跑出来做兼职。

  贵族少爷们不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种上层阶级对待自己身边人的思维惯性里,只觉得盛大少爷也忒拧巴了。

  盛嘉树一回头,对上吧台边一溜儿微妙的注目,顿时一阵子恼火,冷冷睨着近旁一个人:“你酒做好了?”

  男生一愣,赶紧端着自己的酒杯起身让座:“好了好了,学长坐。”

  盛嘉树毫不客气往那儿一坐,旁边本来跟林雀相谈甚欢的一群人面面相觑,斟酌着到底不好在人家正牌未婚夫面前太嚣张,更何况这未婚夫他们惹不起。

  于是没一会儿也纷纷起身离开,剩下几个人等自己点的酒做好,也悄没声儿地端着杯子溜了。

  吧台边顷刻间恢复了冷清,一堆小费跟着飞走了,林雀脸色也变得冷淡,垂眸在水池里洗杯子。

  盛嘉树感觉自己又被当透明人了,一阵不爽,忍不住冷笑:“好么,跟别人就有说有笑的,一看见我就没好脸色,我打扰你发财了?”

  林雀默默瞅了他一眼,没吭声。

  原来盛大少爷也知道呢。

  傅衍往吧台上一靠,笑吟吟问:“生意这么好,小雀儿今晚赚不少了吧。”

  说起这个林雀就有一点开心,有钱少爷们出手阔绰,小费一给就是好几千,全塞在他长裤口袋里,塞得鼓鼓囊囊的。

  林雀苍白的脸上露出一点笑,一小时不到就赚这么多,他实在高兴,忍不住一手掩着唇,小声说:“有好几万呢。”

  傅衍配合地挑眉:“这么多?!”

  林雀点点头,抿着唇望着他笑,黑眼睛里落了光,亮晶晶的,说:“明天请你们吃饭。”

  盛嘉树盯着林雀的笑,脸色很难看。

  这么好看的笑,不是对着他的。

  他忍不住冷冷开口,语气讥讽:“我当能赚多少,原来才这点儿,也值当你赏给那些人好脸色。”

  林雀明明是很冷漠骄傲的人,就为赚这点钱,就对那些人卖笑。盛嘉树简直要恨死林雀了,恨林雀偏在他面前那样冷漠,拒绝他的钱,又跑过来赚这种钱。

  可是,盛嘉树给他的钱实质上是一种人格羞辱,跟自己凭本事赚的钱怎么能一样,况且调酒师这种职业就是这样啊,就是要为客人提供情绪价值,好哄对方多买酒、给小费。

  林雀懒得跟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少爷分辩这个,而且这会儿他心情好,不跟他计较,只脸上的笑淡了淡,伸手从旁边拿过两杯酒,推到两个人面前:“喝一杯么?算我送的。”

  傅衍跟着一望,看见旁边放着四五杯已经调好的鸡尾酒,问:“这些也是你做的?”

  “不是。”林雀说,“是江哥做的。”

  调酒师在旁边观察了好半晌,他不认识盛嘉树和傅衍,但八卦听得多了,能猜出来林雀对面坐着的这个英朗冷峻的男生应该就是那位盛家大少爷、也是林雀的未婚夫。

  此时见问,就赶忙笑道:“这些是刚刚客人们请小林的,我刚做好,或者两位要是觉得风味不好了,我给两位现做也行。”

  他说得不经意,可面前这三位是谁啊,闻言傅衍一下子笑起来,望着林雀说:“今晚赚太多了吧?”

  林雀淡淡笑了下,没说话。

  刚刚盛嘉树一来就撵走了吧台跟前的人,说的话明显也是对林雀和男生们的互动十分不满,这调酒师无论知不知道盛嘉树是谁,要是个好心的,就不该多嘴说出那句“是客人们请林雀的”这种话。

  明显就是嫉妒了,暗戳戳在这儿上眼药呢。

  盛嘉树一股子窝火立马有了发泄的对象,抬起下巴冷冷审视着调酒师,说:“我和林雀说话,有你多嘴的份儿?”

  调酒师脸色一僵,林雀顿了顿,抬手拿回那两杯酒倒掉,洗着杯子说:“你们要喝什么,我给你们调。”

  这是不叫盛嘉树继续发作的意思。

  都是靠自己两手赚点辛苦钱,眼看他赚得多,调酒师心里不平衡也正常,没必要小题大做,何况林雀以后还要和调酒师共事很久。

  傅衍挑眉一笑,也没说什么,靠在那儿懒洋洋地翻酒单,盛嘉树盯着林雀看了几秒,忽然问:“这儿什么酒最贵?”

  林雀头一天来,还不怎么熟悉,闻言翻了下酒单说:“轩尼诗,一瓶九万多,怎么了?”

  “学校里的酒吧也就这水平了。”盛嘉树嗤笑一声,指尖敲了两下桌面,漫不经心道,“给我开十瓶。”

  林雀嘴巴微微张开,以为自己发生了幻听:“……什么?”

  盛嘉树很满意他此时的表情,抬起下巴愉悦地欣赏,说:“客人点酒,你们是有提成的,对么?”

  林雀迟缓地点了下头,傅衍停下翻酒单,扭头眯起眼睛盯着他。

  “那不就得了。”盛嘉树轻哼一声,从钱夹里抽了张卡随手丢在台面上,“不用存,全开,场子里人人有份,我说的够不够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孔雀公主驾到!通通闪开!

  7000字!宝子们我回来啦!从今天起恢复日更!俺努力争取每天加更以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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