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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离家出走


第03章 离家出走

  陈乐酩第二天是被尿憋醒的。

  上完厕所回来天还黑着,他就往沙发上一倒准备睡个回笼觉。

  突然感觉胸口硌得慌,伸手一摸,是昨晚拿回来的马克杯,已经被他的体温焐热了。

  这是他的罪证。

  证明他昨晚做了一件非常没品且下作的事情,虽然有放下钱,但不问自取就是偷。

  为什么要拿人家的杯子,这不变态吗?

  喝醉了也不能这样啊。

  可他又觉得自己不是变态。

  他没有看到白手臂就想到白胸脯,他也没有看哪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儿女孩儿就想入非非。

  他只有对着余醉时才忍不住想靠近,想吸吸他的味道,想碰他碰过的东西。

  看到他的手臂就想拥抱,看到他的嘴唇会想和他接吻的感觉。

  滚烫的脸埋进抱枕里,手指一下下抠着杯沿,耳尖渐渐承受不住沉甸甸的热意。

  深入反省五分钟后,陈乐酩得出一个结论:他应该是单纯的好色,而且只好余醉的色。

  可是……好色……有错吗?

  好色又怎么了呢?

  他只是好色又没有劫色。

  人活一世谁能保证自己一直不好色,大概只是没遇到真正戳到心窝上的色而已。

  长着眼睛不好色那不白长了?

  长着脑袋不好色那不——

  那不什么还没有想完,他呼哈呼哈睡着了。

  这一觉直接睡到九点二十。

  今天一天没课,不用去学校。

  他先给自己泡了一大壶蜂蜜桂花水,又在冰箱找到两盒瑞士卷。

  一盒四个,伯爵红茶味,奶油超级多。

  他准备早饭吃一盒,另一盒装书包拿到学校当上午茶。

  这个决定刚做完,一盒就被他吃光了。

  胃和脑子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于是为了让它们知道他有吃早饭,只能勉强把另一盒也给吃掉,这才感觉微饱,跑去洗热水澡。

  洗澡时劳拉打电话说一会儿来接他去复查。

  他看一眼室外温度,零下11度,一层层往身上套衣服。

  背心套马甲套毛衣套羽绒服,羽绒服外面还套了个浅蓝色的面包服,最后再套个大围巾,挺瘦的男生把自己套成了俄罗斯套娃。

  劳拉开门进来:“可以走了吗?”

  “马上马上!”陈乐酩正往包里放书。

  劳拉瞄一眼那一摞书名:

  《大学生必须掌握的十个常识》

  《社交与应酬36计》

  《情商:影响你一生的沟通学》

  《震惊!寝室生活这些错误千万不要犯!否则小命不保!》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嗯……很多事我不知道,闹了好多笑话。”一提这个陈乐酩就垮起脸。

  医学上讲失忆症按诱因、大脑区域、失忆长短等诸多因素分为多种类型。

  其中,如果患者大脑中与记忆储存和检索相关的区域受到损伤,就有可能导致他学过的知识包括学术知识、生活常识、技能、语言等都受到影响。

  很不幸,陈乐酩就属于这种,连生活常识都忘了的。

  刚从昏迷中醒来时他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不知道头顶的点滴是干什么的,不知道电梯怎么坐。

  就像一个原始人误入现代社会,整天脑袋空空,两眼发懵。

  那时劳拉就来过一次,给他放下一部手机就走了。

  他拿着手机去楼下玩,跑到食堂,闻到包子很香,就跑到卖包子的窗口排队。

  那大叔把收款二维码打印出来贴自己帽子上了。

  他在后面紧张地看着大家先点菜,再拍大叔,给大叔看手机,最后拿包子走人。

  到他的时候,他有样学样,要了两个豆腐包,然后举起手机鼓捣半天,给大叔拍了张照。

  大叔笑呵呵地把包子给他,他美滋滋地给大叔看照片。

  大叔的脸一下子耷拉下来,他眨着眼睛不知所措:“拍的不好吗?”

  大叔:“给钱!没钱去别地儿要饭!”

  那时的陈乐酩脑子里完全没有钱的概念,只好说包子我不要了。

  大叔拧着眉瞪他一眼,挥苍蝇似的摆摆手:“行了给你吧,别在这显眼了。”

  陈乐酩没常识但有骨气:“不用给,包子我没碰过,还给你。”

  大叔也来气了,“哎!你这孩子是不是有病啊?”

  陈乐酩没理他,气呼呼地跑出食堂,脸上火辣辣地发烫。

  十分钟后,劳拉踩着高跟鞋把他从花园里揪出来,给了他两个热气腾腾的豆腐包。

  他捧着那俩包子,蔫头耷脑地蹲在马路牙子上,跟个倒霉蛋儿一样,一头小卷毛被风吹得乱晃。

  劳拉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揉了把他的脑瓜。

  “小少爷,吃包子是要给钱的。”

  “我知道了……”陈乐酩头埋得更低。

  “不用怕,给你安排了专门针对这方面的康复医生。”

  大脑受损的永久性失忆固然可怕,但学习知识不仅仅依赖记忆,还靠理解与认知能力。

  陈乐酩在康复医生的帮助下很快掌握了基本的生活常识,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使用方法,最近已经向更高级的人情世故和社交技巧方面迈进。

  就是迈了还不如不迈。

  -

  去医院拍完片子,陈乐酩回学校钻研了一下午《社交与应酬36计》。

  接下来周三到周五全天满课,晚上还有活动,他累得头晕眼花,天天羽绒服套睡衣上早八。

  好不容易熬到周末,终于睡了个饱觉,醒来时脸上暖暖的。

  拉开窗帘一看,雪停了!

  窗外阳光明媚,太阳老大一个。

  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来,穿着巨酷的冲锋衣搭配马丁靴,帅气逼人地跑出去玩。

  冬天的太阳万分珍贵,阳光晒在身上有种被超大号猫咪拥抱的错觉。

  他一点都舍不得回去,漫无目的地在外面闲逛,哪有阳光就往哪一蹲,舒舒服服地眯盹儿。

  下午三点,太阳退场,天气转凉。

  酒吧开始清点酒水和杯具,为晚上营业做准备,服务员却发现少了一个马克杯。

  “什么地方都找过了?后门看没看?”

  汪阳恨不得把两只眼睛贴在监控上一帧一帧找。

  其他人在店里翻箱倒柜,就差把地皮掀起来。

  余醉被吵得心烦,从楼上下来,问他们怎么了。

  底下人一个个都不敢出声。

  汪阳大着胆子说:“你那只马克杯,你弟送的那个……丢了。”

  余醉微微蹙眉。

  他这两天不在店里,一直在医生那儿接受治疗,半小时前刚回来。

  他不在时没人会把他的杯子拿出来,所以只可能是他走之前丢的。

  走之前的下午还用过它,那么时间就缩窄到当天晚上。

  “去查两天前晚上后门的监控。”

  “找到了!找到了!”一个酒保嚷嚷着跑进来,手里拿着五张红钞。

  汪阳急了:“让你找杯子你给我钱干嘛!”

  “这是在后门烟灰缸底下发现的,被雪盖着,压了两天了。”

  余醉眼眉一挑:“不用找了。”

  他从楼上下来,什么都没说,只拿走了那五张钞票。

  众人不明所以,只有汪阳发现端倪,追着他问:“少爷拿了?”

  “少爷买了。”

  “你早说啊!这一通折腾。不过五百块买个马克杯,也就你能养出这样的小败家子。”

  “闭嘴。”

  “啧。”汪阳撩过耳边的长发。

  “医生没给你开药吗?怎么刚回来火气就这么大,你别是这么多年真给憋坏了,对我们臭脸也就算了,怎么对你弟也冷冰冰。”

  “他都敢离家出走去寻死了,我还得夸他?”余醉拿个大扎啤杯倒水。

  “哈!他都敢离家出走去寻死了,你索性别管他了!”

  水柱在半空中陡然断掉,余醉握着水壶,没有说话,几秒后道:“除非我先死了。”

  “二哥!”调酒师跳进吧台。

  “门口来一小孩儿,是不是找你的?”

  余醉抬头,看到几个人高马大的保安堵在门口,一头卷毛在他们肩膀的缝隙里蹦跶。

  陈乐酩个子不算矮,有一七五,但架不住保安太高,挡在他面前活像堵人墙。

  他只能一蹦一蹦地跳起来,努力挥手让余醉看见。

  其实余醉早看见了,就是不过去,也不让保安放行,好整以暇地瞧着自己的倒霉弟弟跟打地鼠似的,跳上来落下去。

  汪阳翻他白眼:“你就坏吧,你折腾他干嘛?”

  “折腾他怎么了?”余醉冷漠地睨着门口。

  “折腾他你心里不——哎!”汪阳话没说完,就见陈乐酩一个落下后再没跳上来。

  余醉脸色一变,直接从吧台上跨过去冲向门口。

  杯子都没放稳,茶水洒了一桌。

  他拉开保安,看到陈乐酩弯着腰,一条腿不太敢落地,伸长手臂去揉脚踝。

  “摔了?”余醉把他接过来往怀里带。

  “没……就崴了一下。”

  陈乐酩忍着疼,小口吸气,看向他的小猫眼里全是水光。

  余醉蹲下握住他的脚踝,放在自己腿上,宽大的手掌把他的脚踝整个圈住。

  “不用不用!已经没事了!”

  陈乐酩脸颊爆红,同时万分后悔今天穿了双大红色珊瑚绒袜子。

  “别动。”余醉一手握着他脚踝,另一只手掐住他站着的那条腿的大腿肉,说:“忍着点儿。”

  “忍什么——啊疼疼疼!!!”

  一股剧痛从骨头里炸开,陈乐酩根本吃不住劲儿,疼得倒在余醉背上发抖,拼命想把脚抽出来,却抵不过对方的力道。

  疼过最初的几秒后,脚踝就开始发烫,感觉那根拧着的筋被一点点捋平了。

  他像只被按爽的猫,舒服得眯起眼。

  余醉放开他,示意他动两下。

  他动一动又蹦一蹦,惊喜地瞪圆眼:“一点都不疼了!余老板你好厉害!”

  余醉面无表情地嗯一声,“找我干什么?”

  陈乐酩笑容一僵。

  糟糕!理由还没想好!

  他也不知道找余醉干什么,他就想晒个太阳,学校那么大不够他晒,晒着晒着就晒人酒吧来了。

  “嗯……今天、今天阳光特别好!”他瞪着眼瞎说。

  余醉:“太阳都落了。”

  “那个、后门的雪全化了,一点都不冷了!”

  “所以呢?”

  “所以……所以……”他急得眉心都皱成个小疙瘩。

  “所以,”余醉低下头,附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你下次进门前能不能先把理由想好。”

  陈乐酩一怔,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变成了碰碰车,在胸腔里哐哐撞。

  余醉知道他是来干嘛的。

  知道也没赶他,还纵容他在这顶着一张任谁都猜得出心事的脸瞎编乱造。

  陈乐酩不是个藏着掖着拐弯抹角的人,他也不会。

  他大着胆子,和余醉那双灰绿色的眼眸对视,踮脚凑到人耳边,懵懵懂懂地试着把心意透露出去:“下次一定想好,这次能不能先给我过啊?”

  余醉垂眸看着他,陈乐酩眼睛大睁着,瞧着像一只努力为自己争取主人的流浪猫。

  主人哼笑一声,非常冷酷无情地说:“不能,你走吧。”

  猫咪笑盈盈地弯起眼。

  他才不走,他看得出对方的纵容。

  屁颠屁颠地追上去,像只小尾巴似的跟在人身后,陈乐酩得了便宜还卖乖:“余老板,其实我就是来找你玩的,你现在忙吗?”

  “忙死了。”

  “那正好!”陈乐酩可太机灵了,“我和你一起忙,你就不会死了。”

  余醉侧头睨他,他赶紧闭嘴,乖乖跟上楼。

  楼上休息室他上次就来过,不过只上了个厕所,没仔细看。

  屋里陈设简单,一水的黑白灰配色,只有一张弧形沙发是暖橘色的。

  沙发下铺着同色系的长毛地毯,不知道什么材质,踩上去触感特别奇妙,厚墩墩,软乎乎,还会像水床一样一晃一晃。

  他觉得好玩,索性从沙发上拿了个抱枕抱在怀里,一屁股坐在地毯上。

  余醉走过来,在他左边的沙发上坐下。

  他余光瞥到两人之间的距离,大约有一米半。

  悄悄挪动屁股往左蹭一点,余醉没发现,嘿嘿,那就再蹭一点,余醉还没发现。

  他大起胆子,一口气往左蹭了半米——

  “坐好。”

  低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同时头上一沉。

  陈乐酩眼球上移,看到余醉把那只装满酒的大扎啤杯放在了自己头上。

  “干嘛?”他可怜兮兮地问。

  余醉头都没抬:“再动就给我当杯架。”

  “……”

  陈乐酩感觉到头顶的杯子不重也不凉,应该是热酒,余醉一只手还拿着,就没抗议。

  “你好像很喜欢把杯子放在我头上。”那天晚上喝可可的时候就是这样。

  余醉心想: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会消停几秒,不会一个劲儿地往我身上撞。

  杯子只在头上放了十几秒就拿走了,陈乐酩解开封印,甩甩脑袋,又悄悄往左蹭了最后一点。

  两人的距离近到他偏头就可以把脸靠在人家大腿上,这才心满意足。

  他笑呵呵说:“谢谢余老板那天晚上陪我等车,我喝醉了,有闹笑话吗?”

  “你想闹什么笑话?”

  他什么笑话也不想闹,他就是没话找话。

  “比如有没有发酒疯。”

  “发了,怎么办?”

  “嗯?”陈乐酩感觉自己成笑话了。

  余醉语气严厉:“和我发酒疯了,怎么办?”

  陈乐酩哪里知道怎么办,他这不纯是没事找事嘛。

  “对、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我看你挺故意,边上那么多人你不扑,专找我扑,我看上去好欺负?”

  哈,陈乐酩心想你要是好欺负世界上就没有不好欺负的人了,他双手合十小声讨饶:“对不起啊,真的对不起,我有弄脏你的衣服吗?还是对你动手动脚了?”

  余醉不吃这套:“对不起没用,怎么办?”

  陈乐酩是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社交与应酬36计》里没有教。

  他手指揪着抱枕边,仰起头看余醉,臊眉耷眼的整张脸就是一个“囧”字,可怜巴巴地向行刑者求助:“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办?”

  “一般我会动手。”

  陈乐酩吓得往后一缩。

  人情世故初级学者,还分不太清别人的话哪句是认真哪句是玩笑。

  他有点想跑,可身后是沙发,身前是茶几,左边是余醉,右边又没路,整个儿一地狱。

  偏偏这地狱还是他自己蹭进来的。

  就在他走投无路打算英勇就义的时候,余醉大发慈悲地拍拍他的脑袋:“你安静五分钟就行。”

  相比起“动手”,这惩罚简直不要太简单!

  陈乐酩捏着两根手指给嘴拉上拉链。

  但嘴巴闭住了,总有别的闭不住。

  他眨巴着眼睛左看右看,鼻子也不停地嗅来嗅去,见余醉从进来开始就一直端着个大扎啤杯喝酒,可他身上却没有一点酒味,还是那股薄荷叶混着雪的淡苦味。

  在他又一次举起酒杯时,陈乐酩按住他的手腕,歪过头看他。

  余醉:“干什么?”

  陈乐酩指指自己的嘴巴,上面还拉着拉链。

  余醉:“开。”

  陈乐酩终于能说话,指着杯子问他:“这是什么酒啊?怎么会有一股苦味?”

  余醉懒得说,从柜子里拿出个白色的牛奶杯,圆圆的,矮矮的,杯壁上印着只小猪。

  他从自己杯子里倒了一点到小猪杯里,递给陈乐酩。

  陈乐酩接过来,没有喝。

  这杯子一看就不是待客的,像是主人家自己用的,他觉得他用这个不太礼貌。

  余醉却以为他嫌弃,“我去给你弄杯新的。”

  “哎不用麻烦。”

  “看你挺介意。”

  “不介意!一点都不介意!特别不介意!我就是不确定我能不能用,看着像你自己用的杯子。”

  “不是我的,我弟的。”余醉说。

  陈乐酩杯子送到嘴边又停下:“那我换一个吧,我用一次性纸杯就行。”

  “没事,他暂时不用。”

  “嗯?他不在家吗?”

  “这不是我们家。”

  “……哦。”意识到可能说错话了,陈乐酩抿抿嘴巴,眼睛很慢很慢地眨动两下。

  “我听人说,你以前不住枫岛,最近才搬来。”

  “是来做生意的吗?”

  “自己一个人吗?”

  余醉放下杯子,杯口微微歪倒,一滴橙黄色的液体流出来,顺着杯壁滚落。

  陈乐酩看向那滴酒,余醉也看向那滴酒,两人的视线在杯壁上交汇。

  琥珀色的玻璃杯上,映着一双冷漠到极点的眼睛,虽然只是一闪而过,但陈乐酩明确自己看到了余醉眼底,翻腾着一股压制不住的怒气与阴狠。

  他说:“不是一个人,我来抓离家出走的狗崽子。”

  作者有话说

  乐乐: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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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忆科普部分来源于百度百科~不要细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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