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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节


  余仁好像失去了所有生机,他呆呆地坐在原地,抱着自己的鱼尾,低垂着头。

  “喂?总裁,我们到了,人鱼在哪里?”

  我接起电话,“在温泉池旁边,那条躺在地上胡乱拍地板的冷冷冰鱼就是。”

  走到余仁看不到的地方,助理始终跟在我身旁。

  他今天难得没穿制服,穿了一件白色的长款风衣,带着米色的围巾。

  我歉意道,“抱歉,原本是想约你来泡温泉的。”

  助理笑道,“没关系,一起吃晚饭也很好。”

  “你觉不觉得我刚才说的有点过了?”

  助理道,“您这么做,肯定有您的理由。”

  “这么相信我?”

  “嗯。”他食指中指并起,在眼镜框右侧轻轻一点,“我相信您,就像相信我的眼睛一样。”

  他十指修长如玉,不见分毫瑕疵,很容易让人生出破坏欲,在他手指上落下一个轻吻,或是咬痕。

  ……

  在余仁被拉走之前,我用伞柄勾起他的下巴,迫使他看向我。

  “虽然觉得不需要向你解释,不过我不想在我爱人眼里,留下个冷心无情的印象,所以我还是告诉你:”

  “重欢这个人确实有问题,你的老东家也确实不干净,我不喜欢在我目光所及之处有令人作呕的存在,所以在一周之内,这些脏东西会被处理掉。”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只会像弱者挥刀。”

  “毕竟,在我眼里,你们的强弱,没什么分别。”

  “但我不会帮你遮掩当初你假唱的事情。”

  “你闯民宅的事情我不会原谅你,但爱你的歌迷,或许会重新爱你。”

  我垂下伞,尖端轻轻磕在地上。

  “好了,把你知道的去好好交代一遍,不要有隐瞒。”

  “你刚和我的公司签了五年的合同,别搞小动作,我不喜欢不安分的员工,也不做赔本生意。”

  我挥挥手,示意鱼可以带走了。

  天空的云不知何时积了厚厚一层,有细碎的雪花开始飘落。

  余仁不知道在想什么,怔怔地看着我,面庞绯红。

  我奇怪地扫了他一眼。

  人鱼的身体应该不会如此脆弱吧,只是吹一吹冷风就发烧了?

  人鱼生病的话,是喂人的药,还是喂鱼药呢?

  我收回目光,看向站在我身后侧的助理,声音微缓,“要不要一起去吃晚饭?”

  “荣幸至极。”

  几片雪花落在他的睫毛上,随着他眨动的眼睛,慢慢融化成晶莹的水珠,让他纤长的睫毛染上湿意。

  雪花飘落,在落入温泉池之前,就已经融化成白色的雾气,如果今晚一起泡温泉的话,助理也会与我一起,朦胧在这片白雾中。

  我一想就觉得火气上涌。

  该死!

  如果我不能把破坏这一切的人鱼利用出百分之三百的价值,就算我无能!

  ***

  被誉为“城市之巅”的旋转餐厅,三百六十度皆以透明的防窥落地窗构成,从上向下俯瞰,能看尽城市夜色风光。

  我与助理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谈着。

  原本在我的计划中,这应该是一个浪漫的约会,但不知道为什么,聊着聊着,话题又回到了白天的余仁身上。

  “总裁,您觉得,现在的余仁还是原本的余仁吗?”

  “我的倾向是,他是之前的余仁。”

  余仁白天的叙述中,其实有一处很明显的矛盾。

  他说自己是人鱼族的一员,人鱼成年后,就会上岸,寻找自己的人类恋人。

  他在大众面前的第一次亮相,也是十八岁。

  他既然是人鱼,成年之前应该生活在大海中,大陆信息查无此人才对。

  然而在资料中,很清楚地记载了,余仁从出生到十八岁的信息资料。

  在大数据的现在社会,到处都是摄像头,想找一个人的动态,其实算不上什么难事。

  资料中的余仁,生活在一个三口之家,资料详细至极。

  他的母亲是一名人民教师,父亲是一名医生,父母开明,邻里和睦。

  余仁自小学习成绩不错,在高一的征文中,曾以《我是一名警察》为题,夺得征文冠军。

  他目标明确,身体康健,成绩优良,在很小的时候,就立下誓言,欲成为一名人民警察。

  然而,在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一家三口坐的车出了车祸,父母当场死亡。

  浑浑噩噩的余仁办完了父母的葬礼,没有去参加高考,反而横空出道,成为了一名歌手。

  余仁十八岁之前的信息太详细了,捏造的信息不可能有这么多细节。

  也就是说,十八岁之前的余仁,是真实存在的。

  而在余仁本人口中,他是十八岁才来到陆地上。

  这就是最大的矛盾,甚至连余仁本人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因为在他的记忆中,十八岁之前,他在大海里。

  在发现矛盾之后,我已经让人去以免费体检的名义,查验了余仁其他血亲的血液,检查证明,他们只是普通人。

  那么,真正的余仁,莫非在无意识之间,与另一个时空的人鱼余仁发生了身份交换,来到了彼此的世界?

  亦或是在那一场车祸中,发生了什么不为人知的改变,改造了余仁的身体与部分记忆?

  我倾向于,余仁就是原本的余仁,只是记忆和身体被改造了。

  因为作为一条人鱼,他的做法有些太过人性化了。

  就像是他对演唱会事件的处理,充满了独属于人类的瞻前顾后、权衡利弊。

  人鱼与人类毕竟是两个种群,不可能在文化生活方面完全一致。

  不过这一点也不能说得太过绝对,所以也只是作为我的判定辅助存在。

  跳过人鱼,我问助理,“你觉得,重欢的歌是怎么回事?”

  助理,“我倾向于这些歌不是他自己写的。”

  “嗯?”

  “因为跨度实在是太大了。”

  助理吃饱了,将筷子轻轻放下,竹筷与陶瓷筷子托相碰,发出一声细微的声响。

  “流行乐、民乐、摇滚、说唱、戏曲。”

  “情歌、山歌、军歌……”

  “他写出的歌曲类型,跨度太大,类型太多,每一曲都是精品。”

  我来了兴趣,抛出一个疑问,“或许他是天生奇才。”

  助理,“技巧可以无师自通,但阅历只能用时间积累。”

  “有不少歌曲,非有足够丰富经历的人写不出。”

  我赞同,“不错,这也是我的想法。”

  “他身上没有系统,所以我的猜测是,他是重生的。”

  就像是真少爷一样。

  “他带着前世的记忆,将成品的歌曲,提前发布,变成自己的歌曲。”

  助理点头,“是。”

  想起重欢给人写歌时,那毫无征兆的选人标准,以及与歌手本人无比契合、量身定做的歌曲与歌词,我生出了一个猜测。

  “或许在前世,被重欢送出去的歌曲,原本就是属于歌手本人的。”

  ……

  晚饭吃完,从落地窗往外看,在灯光的照射下,雪花随风而落。

  这场雪不大,时间却足够久,在地面铺上一层浅浅的银白。

  走出大门时,我突然意识到,在晚餐期间,只讨论了人鱼与重欢的事。

  这样美的景色,这样私密的空间,这样浪漫的氛围,我居然和助理谈了一顿饭的公事。

  我忍不住扶额,有些懊恼。

  “总裁,您身体不舒服吗?”

  “……没有。”

  我感受了一下温度,看着轻柔飘落的雪花,问助理,“冷不冷,要一起走走吗?”

  “不冷。”

  他拿过黑色的长柄雨伞,为我打在头顶。

  伞很大,足够并肩行走。

  这好像是助理第一次和我并肩而行。

  他很有分寸,即便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身边最得力最亲近的下属,他也从未做出出格的举动,总是走在我身后右侧,落后我半步。

  除了这次为我打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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