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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佛千回伸手向下按了按,让众人坐下,自己取出一叠A级重明币递给顾途。

  就这样,牌局开始了。

  顾途在打牌,佛千回就在一旁看着。

  佛千回见太阳热,给顾途撑了一把伞,偶尔又从保温杯里倒出一杯水递给顾途。

  顾途打牌时眼睛弯弯的,他将佛千回给他的重明币又给了对方。

  他每次赢牌时,赢来的金玉随手递给了佛千回。输了牌,佛千回在一旁替他结账。

  顾途打牌时,佛千回就在一旁算账,算顾途赢了几局又输了几局。

  老人和壮汉很快就把金玉输完了,可相应的,他们总共加起了赢了五十斤粮食。此次打牌,他们是赢多输少啊。

  老人和壮汉腾出位置,又有几位带着财宝的人坐在了他们的位置上和顾途打牌。

  渐渐地,众人发现顾途的手是真的臭,根本不怎么会玩牌。

  众人赢了个盆满钵满,心想自己家人估计能多活几天了。

  反观顾途,手里的重明币输得是寥寥无几。

  众人心念:佛老板脾气真好,自家弟弟输成这样还面不改色。他们也不信佛老板不在乎,指不定回去要收拾对方呢。

  两个小时后,顾途手里的重明币输光了,工人们也该上工了。

  众人走后,佛千回揉着顾途的脑袋,轻声问:“我怎么听说顾途打游戏从来没有输过呢?”

  顾途:!

  谁泄了密?!

第89章 拔萝卜的第八十九天

  佛千回捏了捏顾途的脸, 顾途如同失了筋骨一样软乎乎趴在佛千回肩上。

  顾途哄道:“我们今天赚了不少金玉,等回去了我给你做首饰。”

  佛千回微微抬眸,挺直了腰背, 表现出一副矜持不慕名利的样子。

  回去后, 顾途画好设计稿,给佛千回做了一枚金镶玉的发簪。

  顾途将发簪递到佛千回手里:“你不喜欢用蝴蝶结皮筋扎头发,可以试试这个。”

  佛千回接过,回到了房间。

  他房中有一架书柜, 佛千回会将顾途给他的书或者一些小玩意儿放在这上面。

  顾途是短发, 因此不需要扎头发,末世前的皮筋也是乱买的,还全都是带蝴蝶结的那种。

  佛千回从不会主动扎头发, 可他每次吃饭的时候头发都会垂下来,险些掉入碗里。

  这时, 顾途就会摩拳擦掌, 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小皮筋帮佛千回扎好头发, 佛千回也从来没有抵抗。

  佛千回一回到卧室就会把小皮筋摘下来,挂在书架中间的首饰架上。

  时间一久, 首饰架上挂满了蝴蝶结。

  顾途空间的皮筋袋子一空,就会来到佛千回房间里搜刮, 将架子上的蝴蝶结收走, 继续给他戴。

  佛千回手握金镶玉发簪来到书柜前,他对着首饰架比了比,挑了一个角度靠在上面。

  不对,这样不是很协调。

  佛千回又让发簪平躺在书柜上。

  还是不对,这样看起来不怎么起眼。

  他又把发簪扎在了首饰架最高处的孔眼里。

  不行,这样太危险了, 发簪很容易摔坏。

  佛千回忙活了二十分钟,才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

  佛千回点了点头,去睡了。

  半夜。

  佛千回醒来,推着轮椅来到书柜前取下发簪试着挽了一个头发。

  他余光瞥着窗户玻璃的侧影,睫毛轻垂,小心翼翼把发簪取下,捏着上面的纹路将其放回原位。

  第二天,他们在吃早饭。

  顾途见佛千回头发又垂下来了,目前已是扎头发小能手的他毫不犹豫站起,刚打算去扯手腕上戴着的蝴蝶结,佛千回取出金镶玉发簪递给他。

  顾途愣了愣,放下皮筋,用发簪为佛千回挽了一个发型。

  佛千回低眉垂眼,静静等顾途为他挽好头发。

  吃完了早饭,他们赶到了村外。

  现在已是秋天,但中午还是会热一会儿。

  工地旁边有一间临时活动室,佛千回不太喜欢那个地方,但顾途非要拉着他去。

  活动室里,黄迎婉正在捏娃娃。

  一只30cm高的垂耳兔经过她手变得栩栩如生。

  黄迎婉擦去额头的汗,在她身后是印了千张的发财兔海报、一箱子的发财兔便签、一抽屉的发财兔名片。

  她喝了口热汤,像是这种发财兔玩偶她已经做了三个了。

  这是老板交给她的特殊工作,顾途商店的周边海报都由她负责。

  她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虽然时间可能只有一个月,但工资很高,加上管饭,这段时间她精神都好了不少。

  黄迎婉紧了紧衣服,快入冬了,她得想办法换一身棉衣,不然她真的抗不过去。

  这时,活动室的门被敲了敲,顾途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佛千回。

  黄迎婉缩了缩脖子,不知怎么着她有点怕佛老板。

  昨天她才知道顾途是顾回驿站的大老板,当时的她局促难安,用力回忆,看没有什么地方冒犯到顾途。

  顾途却安慰她别多想,随后拿出设计图让她做招财兔的周边。

  黄迎婉一下子专业对口了,连连打包票。

  可当她做好第一个玩偶的时候却皱起了眉头,手里的招财兔怎么看都缺点什么,好像少了灵魂。

  黄迎婉无措地看向顾途,却在看到对方面容的一瞬间眼睛亮了。

  接下来半个小时,她飞快做了一只简易版的招财兔。

  兔子虽简洁,但一双懵懂的桃花眼戳人心口,一下子让人心都化了。

  佛千回盯着招财兔,向来挑剔的他罕见地点了点头。

  回忆至此。

  黄迎婉拿出两枚刚做好的钥匙扣递给了顾途二人。

  顾途将黑色绳结的招财兔留给自己,白色的递给佛千回。

  黄迎婉不经意间瞥到了佛千回头发上的金镶玉发簪,她顿了顿,愣住了。

  顾途见状,还以为是哪儿没做好,便问黄迎婉。

  佛千回抬眸,取下发簪拿在手中,指腹磨拭着上面的纹路。

  黄迎婉赶忙摇头:“不是!我是觉得这枚发簪太漂亮了!比我做过最满意的发簪都好看!”

  佛千回阖眼,气息变得柔和。

  顾途露出了餍足的笑,他也觉得自己审美好。

  出了活动室,佛千回道:“小黄的手艺挺不错的。”

  顾途:?

  他摸了摸脑袋:“你之前不是说黄迎婉的手工不怎样,除了发财兔,捏出来的手办都不怎么好看吗?”

  佛千回揉了揉太阳穴,轻笑:“人总有看错眼的时候。”

  傍晚,工人们下工了。

  他们吃完工地为他们准备的晚饭,带着工地发的一斤半粮食回家。

  张四树就是工人之一。

  张四树拎着一斤半大米,背着三斤水回家。

  水壶是家里的,壶上面的背带是母亲前天晚上特意给他缝的。

  为了方便他上工,家里搬到了溪柳村附近的一个山洞里。

  除了他们家,这片山洞住了十几户。

  张四树刚回家,孩子在外面等了他多时了。

  “爸爸!红薯汤!”

  张四树让孩子先进山洞,他也跟着走了进去。

  大锅里热水正沸腾,母亲一边帮他缝明天要穿的布鞋,一边对他道:“红薯好吃,就是量太少了,光那根茎就有半斤。”

  张四树将大米递给妻子,母亲见到后疑惑道:“怎么发成了干大米?”

  妻子抓了一把米下锅,很明显,干大米份量多,更耐吃。

  张四树卸下水壶:“今天中午,我们还吃了一顿米饭。”

  母亲更疑惑了:“现在粮食本就紧,哪儿有越吃越好的?”

  直到粥香味在山洞里晕开,母亲一闻,恍然大悟:“我就说呢!这米没事昨天的红薯好。昨天红薯块大微甜颜色好看,今天的米不但没有香味,还想是陈米。”

  张四树叹了口气:“是工地让我们选的,要么选红薯,要么选大米,九成的人都选了大米。”

  母亲喃喃:“也是,红薯好吃,但太新鲜了,水分多,哪儿有干大米划算?也就是味道好不好的问题。可现在咱们都快活不下去了,还谈什么好吃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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