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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哪怕一年二两银子的束脩,那他们也是愿意给的。

  这几日村人刚把红薯种上,有去年那票大的做刺激,今年家家户户都种了不少红薯,种的多的高达五十亩。

  等到了冬天,那都是钱哇!

  因此不少人都愿意出二两银子的束脩。

  庄丰收没想到庄文考中秀才还有这效果,他又搞了个投票,让全村人自己决定。

  投票结果显示,全村有二十多户人家愿意出这个钱。

  这个比例其实很高了,全村也才一百来户呢。

  庄丰收就点了头。

  他会让庄文留意合适的夫子。

  庄文今后可以去县学读书,彻底打入了平城的秀才圈。

  想寻一个合适的夫子,对庄文来说不是难事。

  当然,私塾这件事在麦收跟前,是小事。

  眼下全村人最关心的便是麦收。

  去年黎荞做的麦镰,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经受住了村人的各种考验,从上个月开始,就有人去县城铁匠铺打大镰刀做麦镰。

  如今麦收开始,几乎家家户户都有麦镰。

  不只是三柳村如此,朱家村,大河村等附近的村子也有不少人做了麦镰。

  这玩意儿的确好使,而且,还是黎荞整出来的。

  今后和黎荞搭话,那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嘛。

  做麦镰的人多了,铁匠铺的生意就越来越好,当黎荞再为了绞肉器去铁匠铺买相关零件时,陈老汉大手一挥,只收原料费,给黎荞成本价。

  并且还表示从今往后只要黎荞来他这里做绞肉器,那他都给成本价。

  黎荞不缺这点小钱,但陈老汉愿意给成本价,他自然是笑眯眯的应下。

  麦收之后,天气彻底热了起来。

  村人养的鸡鸭也进入了下蛋高峰期。

  黎荞家一日能收购两三千枚鸡蛋鸭蛋,陶竹又招了几个人,专门腌鸡蛋和鸭蛋。

  但这么多鸡蛋和鸭蛋,只靠着腌制根本消耗不完。

  黎荞便开始钻研鸡蛋鸭蛋的吃法。

  去年冬天粉条最火的时候,王掌柜租用了望月楼对面的茶馆,还招了一波厨子和伙计,现在没粉条了,王掌柜自然就不租了。

  不过,这一波新招收的厨子和伙计,王掌柜并没有辞退。

  到了冬天就有粉条了,现在望月楼的生意好,伙计和厨子多些也没啥,他不差这点钱,所以不裁人。

  现在黎荞要消耗鸡蛋鸭蛋,就盯上了王掌柜,有店铺,还有人手,这太合适干这活儿了。

  夏天是吃烧烤的季节,他让望月楼上新一道炸煮鸡蛋,虽然不是烤的,但撒上烧烤料,味道可美了。

  除了炸煮鸡蛋之外,还有螺蛳粉里面的那种炸蛋,这种炸蛋不一定非得泡在螺蛳粉里的汤汁里。

  也可以泡在卤汁里。

  还有虎皮鸡蛋和卤蛋。

  ……

  望月楼出现了几道鸡蛋的新菜式,这些新菜式都和黎荞分成。另外,黎荞每日还给望月楼供应上千个鸡蛋,做鸡蛋菜式肯定需要用鸡蛋嘛。

  别看鸡蛋普通不显眼,但望月楼推出这些菜式后,反响很不错。

  不管是炸水煮蛋,还是卤蛋、卤炸蛋、虎皮鸡蛋,味道都挺好,可以当零食,也可以当成一盘菜,深受人们的喜爱。

  平城这座平平无奇的小城,在府城和周边几个县城已经打出了些许名气。

  哪怕现在没粉条了,但来平城的人并没有减少太多。

  没粉条,有点心和烤肠啊。

  而且望月楼的美食太多了,还经常上新,往往这种还没吃腻呢新的就端上来了。

  现在望月楼又推出了新美食,那绝对不能错过。

  这个夏天,养鸡鸭的农人靠着鸡蛋和鸭蛋,挣了一些小钱钱。

  黎荞也有钱钱入账。

  望月楼和食客也很满意。

  皆大欢喜。

  但黎荞也有不欢喜的时候。

  大夏天读书,这是件辛苦的事儿,开着窗户,滚滚热浪一个劲往屋子里钻。

  关上窗户,硝石制冰做出来的冰盆没法和空调比,于是黎荞修炼异能的时间就更多了。

  他穿越没多久就和陶竹成亲了,当时他和陶竹形影不离,根本没条件修炼。

  现在他一整天都待在书房读书,这是修炼的好时机。

  这日,天气依旧热的厉害,才九点钟,黎荞额头上就一直冒汗了。

  他拿着陶竹做的帕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又拿着蒲扇摇晃了几下,实在是静不下心,他便干脆开始修炼。

  异能升到了二级之后,他可以操纵自然界的水了。

  瞧着茶碗里的茶水,他大手覆盖在茶碗上,几秒钟之后,里面碧绿色的茶水就变成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水球。

  他将这个水球捏了起来,一点点压缩。

  很快,水球变成了米粒大小。

  将这个米粒在指尖轻轻一碾,米粒一分为五。

  他正准备再五合一,这时外面有推门声传来,紧接着熟悉的脚步声响起。

  陶竹来了。

  他立马将米粒扔到了茶碗里,大手覆盖在茶碗上,等陶竹推开书房的门进来时,茶碗里的米粒已经变成了碧绿的茶水。

  “热不热?来喝酸梅汤。”

  陶竹将托盘上放着的冰镇酸梅汤递给黎荞。

  “你喝了么?”黎荞接过碗,仰着脸问他。

  “我喝了没加冰的。”陶竹道。

  他现在正在补身子,不能吃冰的。

  “……不至于不至于,大热天的,吃点凉凉的东西没事的。”黎荞无奈:“况且,你还要做点心呢。”

  “还行,我不是很热。”

  陶竹还是摇头。

  不过,他瞧着黎荞额头上被汗珠打湿的头发,眉心拧了起来:“今天就不读书了吧,太遭罪了。”

  “这才哪到哪儿,我能坚持。”

  正低头喝冰镇酸梅汤的黎荞闻言,顿时有点心虚。

  他今天还啥都没读呢……

  “不差这一日,今天的确特别热些,你不是在琢磨龙骨水车么?要不咱们去前院葡萄架子下研究?”

  陶竹心疼他,想让他休息一日。

  说着还伸手摸了一下他被汗水打湿的头发,摸了之后,脸上的心疼之色更多了。

  黎荞:“……”

  他将手里的碗放下,一脸认真的道:“要不你给我做几件衣服吧,现在穿短打的确太热。”

  “什么衣服?”陶竹立马问。

  “这样的。”

  黎荞拿过笔和纸,刷刷刷的画了工字背心和大裤衩。

  “……这种衣服,穿不出去啊。”

  陶竹惊的一双水眸大睁。

  “我只穿给你看,去前院就换上短打。”黎荞说着点了点纸上的工字背心:“其实这个也可以不要,光着膀子更凉快。”

  陶竹:“……”

  那画面光是想一想就有些涩。

  也有些热。

  这人的身材有多好,他是知道的,看着比其他农家汉子单薄,但其实有腹肌,手感可好了。

  手臂虽然跟他的一样白,但很有力量,单手抱他完全不费劲儿。

  ……

  思绪飘的有些远,他忙抬手遮住了纸上的两幅画:“这样有伤风化。”

  黎荞被这话逗笑:“就咱们俩,在快乐老家还不是随意折腾?”

  “……那你还能专心读书么?”

  穿成这样,大白天的,他都不好意思看他了。

  “总比现在热着好,是不是?至少现在的确热的无法静心读书。”

  黎荞道。

  陶竹闻言,犹豫了几秒钟,然后咬着唇点头。

  读书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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