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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沈晨霭的异古生活
作者:南瓜夹心
文案:
一个软书生与硬屠户的市井生活
软硬只是形容词,内里面软的不一定弱,硬的不一定强
异古是指异常的,不在正史中出现的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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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他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
沈晨霭沉着脸,目光闪烁的看着在自己身边呼呼大睡的某个人,心里突然泛出了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
对于前二十几年一直都生活的平平淡淡安安顺顺的沈晨霭来说,穿越这两个字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传说中供人们用来娱乐的噱头,即便是听说过,于他来说也一不过就是一笑而过罢了。
可是谁能想到,就是他一直都当成笑话来看的事情,最终却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这是老天爷给他开的一个恶意的玩笑吗
想到这些日子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沈晨霭就觉得有一股火闷在自己的胸口怎么都散不下去。
于是他咬着牙,拖着酸疼不已的身子,挪到那个还在熟睡人的身侧,伸出双手搭在了那个人的脖子上,心想着只要一用力,一切就可以结束了,自己就再也不用去忍受那种侮,辱了。
快动手呀抖什么抖,看着自己不断颤抖的双手,沈晨霭不住的在心里大骂着自己是个瘪种,可是搭在那个人脖颈上的双手,却怎么都没有掐的下去。
就在沈晨霭矛盾挣扎的时候,一直都在沉睡的人被惊醒了,他睡眼惺忪的睁开眼睛,看到在自己脖子上摸来摸去的人是沈晨霭的时候,那原本很是凶厉的眼神瞬间就变得柔和了下来。
那人毫不在乎沈晨霭搭在他脖子上的那双手,姿态很是娴熟的顺着沈晨霭背脊往下滑,在他身,下没有探到潮湿和污秽,便裂开大嘴冲着沈晨霭一笑,然后将他拥进怀里,用下巴在沈晨霭的头顶蹭了蹭,一边用手轻轻的拍打他身后的棉被,一边哄着他说道:“乖乖,快些睡,一会亮天了,哥哥给你焖肉骨头吃。”
沈晨霭被压在那个男人的胸口,脸涨的通红,说不上是气的、羞的还是恼的,总之就是一口气没上来,他眼前一黑晕过去了。
等到沈晨霭醒过来的时候,天都已经大亮了,屋里烧的滚烫的火炕上只有他一个人躺着,至于那个差一点就要被他掐死的人,此时正一脸恭敬的站在院子里,被一个白胡子老头指着鼻子训斥着。
那个小老头沈晨霭认识,据说他是这个城里很有名望的一位老大夫,沈晨霭这些日子全是靠他的关照,才能够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活过来。
看着那个人站在院子里被人骂的狗血淋头的样子,沈晨霭就觉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可等到他撑起身子靠到窗户边,听清了老大夫说的那些话之后,他原本畅快至极的心情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只听那位老大夫中气十足的对着自己对面的那个大块头说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他身子虚,让你同,房的时候注意一下的吗,你小子倒好,直接把人给弄过去了,你要是想让他折寿就早点说,我还能省下那给他调理身体的力气。”
比老大夫高壮了至少两圈的人却被训的不敢抬头,直到老大夫说完话了,他才敢接着说道:“您说的话我都是记得的,我哪里舍得折腾他,十天半个月才敢有那么一回,每次还都是小心翼翼的。”
屋里的沈晨霭听到他的回答,全身上下立马红通通的,如同火烧屁,股一样的爬进了被窝里,蒙住头身再也不肯出来了,而院子里的老大夫听了他的话,瞪圆了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看着对面那人又高又壮的身子板,便有些无奈的说道:“罗定呀,你这野牛一样的体格,也难怪你屋里的会受不住,不过为了他好,你还是要收敛一下,最近这些日子就先不要碰他了。我回去给他开几服药,让我徒弟给做成药丸子,你明天到我那里去取,拿回来按我说的给他吃。”
名叫罗定的高壮汉子闻言连连点头,一路把老大夫给送出门去,直到再也看不见人影了,那汉子才转身回了屋子。
罗定进屋之后,先是舀出了一些热水倒进铜盆里,然后便端着铜盆来到了火炕边,将对好水的铜盆放到炕沿边上,伸手扯着褥子连人带被褥一起都拉了过来。
就见他轻手轻脚的将包裹着沈晨霭的棉被掀开,手脚麻利的给里面的沈晨霭穿好衣物,然后又拧干了铜盆里的手巾,开始给晨霭擦拭脸和双手。
沈晨霭乖乖的坐在那里让他伺候,等到罗定忙活完沈晨霭之后,才就这铜盆里已经有些微凉的水,把自己给洗漱干净。
将被褥叠好之后,罗定将炕桌放好,炖的烂烂的米粥与细细的肉糜都给沈晨霭盛满了,他用木勺挖出一勺,吹凉了喂到了沈晨霭的嘴边。
沈晨霭偏过头,避开了喂到嘴边的饭勺,伸出手接过了饭勺,示意罗定让他把碗放到桌子上,表示他已经可以自己吃放不用他喂了。
罗定见状脸上笑开了花,咧着嘴说道:“我都忘了,我的阿晨已经可以自己吃饭了。”
说着他便把饭碗轻轻的放到了饭桌上,然后看着沈晨霭一勺一勺的吃着碗中的饭菜,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罗定的那张脸跟他现在的那副笑容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不太搭配,被看的很不自在的沈晨霭握着饭碗,胸腹一起用力,喉咙使劲的发声,过了好一会才从口中艰难的挤出了两个字:“你吃。”
听到沈晨霭开口对自己说话,罗定显得更开心了,他二话不说的就端起了自己的大海碗,吸里呼噜的就开始吃了起来。
这顿饭吃到完也没能让沈晨霭自在起来,虽然能够自己吃饭不用别人再喂了很让他高兴,但是那个大块头的表现就让他不太舒服了,沈晨霭觉得自己就是他的那盘下饭菜,证据就是从头到尾,那个大块头都是盯着自己把饭给顺下去的。
就在那个大块头罗定收拾碗筷的时候,从门外走进来一位大约50多岁的老大娘,罗定见状对着那位进来的老大娘说道:“中午的吃食我都已经做好了,你只要热一下就可以吃了,晨哥儿洗干净的衣物都在炕头叠着,要是用的话就到那里去找。锅里有烧好的热水,柜子上有新买来的油炒面,晨哥儿要是想吃,你就给他泡一碗,今个天气挺好的,一会你带着晨哥儿到院子里去坐一坐,只一会就好,待到太阳足了,就把他送回屋里来。”
老大娘边听边将他的嘱咐都应下了,罗定仔细的交代了一番之后,确定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了,才拎着他吃饭的家伙事儿,快步的走出了家门。
罗定走了之后,沈晨霭看着后进来的那位老大娘开始收拾屋子,这位老妇人他也认识,听说夫家姓陈娘家姓李,她自称为陈李氏,不过大家都愿意唤她陈婆子。
陈婆子是罗定特别请回来照顾沈晨霭的,他行动不便有一段时间了,罗定因为有生意要做,不可能时时的关注他,所以便花钱请了一个婆子,让她白天的时候过来帮一下忙。
说到行动不便这件事,沈晨霭就想哭,话说哪一位穿越者是像他这样倒霉的不过是连续加班太累了,趴在工作台上休息了一下,结果一睁眼就天翻地覆了,世界便再也不是他熟悉的那个样子了。
面对着突然的变化,傻傻的沈晨霭还没弄懂是怎么回事,下一刻便惊恐的发现,自己的魂魄居然游离在他的躯体之外,也就是说现在他的灵魂和身体是分开的,他只能控制着灵魂漂浮在自己的身体上,想要回去却一直都被排斥出来。
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的沈晨霭惊慌不已,而更糟糕的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身为穿越者的他被人给发现了,十分不幸的是,发现他的那一位并不是什么好人,因为那位是一个以贩卖,人口为职业的人伢子。
那位人伢子在看清楚昏迷倒地的沈晨霭到底长什么样之后,就脸兴奋的将他给抬回到家里,在翻遍了沈晨霭浑身上下都没找到路引之后,那位人伢子便露出了捡到黄金的表情。
趁着沈晨霭还没有醒,那位人伢子迅速找到相熟的衙役,花了一些银钱给他弄了一个流民的户籍,然后写了一份自卖自身的契约,拉着沈晨霭的大拇指就在上面摁了手印。
飘在一旁从头看到尾的沈魂魄同志差一点没气疯,无奈他现在只是一个魂魄什么都干不了,哪怕就算是晚上他想要变鬼吓一吓人,也是没有办法的。
束手无策的沈晨霭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伢子把那张伪造的卖,身契锁紧柜子里,然后他便得意洋洋的做到椅子上喝着茶水,悠闲的等着昏迷的沈晨霭清醒过来。
☆、第 2 章
只是昏迷并没有受伤的沈晨霭并没有让人伢子等太久,只不过没有灵魂的身体就算是醒了,也是与白痴无异的,于是刚刚苏醒的沈躯壳除了直愣愣的对着人伢子露出一副天真无邪的笑容外,还留了一胸脯子的口水。
那人伢子瞬间变得铁青的脸色,沈晨霭到现在都还记得,想一想他都觉得解气,只不过发现自己捡回来的‘金子’变成了‘傻子’之后,那位人伢子的态度立马就发生了180度的极速转变。
沈晨霭身上那套从现代穿过来的衣服被快速的扒了下来,连内,裤都没有放过,他早就被搜出来的那部手机连同上面那条十分精致漂亮手机链更是早早的就被人伢子给藏了起来。
他是不是应该庆幸,因为衣服的工牌上写有自己的名字,所以他卖,身契上的名字都没有写错,只不过那几个简体字都被误以为是写错的白字,让给他办户籍的那位刀笔吏猜了半天,才将他的名字写对了。
被迫换了一身粗布麻衣的沈晨霭,每天早上都要被人伢子推到集市上的人市里去贩卖,与他在一起的还有很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卖了的大人还有孩子们,看着那些人或是麻木不仁或是惊恐不安的表情,自身难保的沈晨霭除了无奈也只剩下悲哀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晨霭过的十分的不好,刚刚被推到集市上的时候,因为他那张惹祸的脸,对他表示出兴趣的人着实不在少数,但是沈晨霭那副白痴的样子根本就是没办法掩饰的,所以那些人最后也都打了退堂鼓了。
人伢子放在沈晨霭身上的希望已经是一降再将了,初时想着哪怕就是凭着他那张脸,人虽然是傻了一些,但是总归还是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的。
但是事实却给他当头浇了一盆冷水,那个傻子实在是太傻了,就连最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没有,就算是出门的时候给他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到了集市里不过几个时辰之后,他那些不由自主排泄出来的东西就会把人变得又脏又臭。
人伢子手里有十几个人要卖,哪里有功夫单独照顾一个傻子,所以对着沈晨霭的脸垂涎三尺的那些人们,在搞清楚沈晨霭的现状之后,就都惋惜的离去了。
当然,也有没离开的,那是一个打扮的妖里妖气的男人,沈晨霭的魂魄刚见到那个人的时候,还以为那哥们是打泰国穿过来的,等到弄明白那个人身份之后,沈晨霭气的魂魄都有些不稳定了。
那位脸上扑的粉可以刷墙的男人,是城里最大南风馆的馆主,这个所谓的‘馆主’其实就是一个雅称,实际上他是干什么的大家伙都知道。
这位‘馆主’倒是对沈晨霭很有意向,只不过他认为一个又傻,年龄又大的家伙根本就不值几个钱,所以他这几天一直都在和人伢子磨价钱。
沈晨霭能够感受的到,人伢子对他的耐心已经被磨的快要没有了,要不是那位‘馆主’给的价钱实在是太低,让人伢子连给他办户籍的钱都收不回来,说不定他现在早就已经被卖了。
这些日子以来,沈晨霭能够得到的食物已经越来越少了,昨天一天和今天的一个早上,那个人伢子更是连口水都没有给他喝过,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心急如焚的沈晨霭除了在空中上上下下的飘动之外,就在也没办法做出其它的动作了。
今天围着人伢子的人群依旧很多,有需要的人指着自己选中了的目标,不停的在跟人伢子讨价还价。
那个涂着一脸厚厚胭脂水粉的‘馆主’今天依然来了,不过这次他倒是没有急着出价,因为是个人都能够看得出来,沈晨霭现在的样子真的是很不好,这样的人买回去还能不能活都是两说,为了减少一些风险,他得在压一下价钱才行。
人伢子的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今天和往常一样,来买人的那些家伙依旧是问价的多花钱的少,这眼看着就要到中午了,连一笔生意都没有做成,这样的情况让人伢子想一想都觉得暴躁。
此时那位涂脂抹粉的‘馆主’望了望头上已经升的高高的太阳,觉得应该差不多了,便拿捏着时候,冲着烦躁不安的人伢子说道:“老哥哥,这时间也不早了,我前些天说过的那些话,你可是考虑清楚了”
人伢子闻言皱着眉头,看了看那位‘馆主’又看了看坐在地上又脏又臭的沈晨霭,在心里挣扎了许久,最后想着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在把这傻子养下去,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搭进去多少的时间,要是最终人还是没有卖出去,反而是死在自己的手里了,那可就麻烦了。
想到这里人伢子便有些不情不愿的冲着那位‘馆主’回到:“算了,我自认倒霉,让你捡了个大便宜,200文就200文,钱拿来人你就带走。”
谁知他的话刚说完,就见那位‘馆主’伸出手指冲着他摇了摇然后说道:“你搞错了,200是前几天的价格,今天吗这个人只值这个数。”
说着,他伸出的手指由一根变成了五根。
“什么一个大活人你只给50文你怎么不去抢那。”看清楚数字变化的人伢子瞬间炸毛了。
面对着快要气炸了的人伢子,那位‘馆主’倒是很淡定,指着做到地上的沈晨霭说道:“前些日子我肯给你200文,是看在他好歹还算是有个人样的份上,可是现在你在看看他,身上瘦的就剩下一层皮了,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嘴唇又干又裂,要不是看着他还在喘气,我都以为坐在地上的是个死,人了。这样的货色也就值50文,把人买回去我还得给他请大夫抓药,哪个不是钱,说起来这个价格还是我多给了的。”
人伢子闻言暴怒,冲着‘馆主’狠狠的啐了一口说道:“呸,谁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心肠,人买回去你会找大夫给他看病哈,好大的一个笑话,照我看不过就是放在柴房养几天,人要是不死就被你拉出去接,客了吧。”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冲着那位‘馆主’指指点点。
被揭了老底的‘馆主’脸色就如同刚下架的茄子青中带紫,咬着牙说道:“少他,妈的废话,说我手黑,你就很干净吗缺德的事情你干的还算少吗就50文你爱卖不卖,反正人都已经这样了,要是死了你不但一文钱都拿不到,说不得还要摊上官司,到衙门里去吃板子的。”
人伢子闻言看了看四周,见周围的人都是看热闹的,没有一个人有要买的意思,为了不把人砸到手里,他刚要捏着鼻子答应了,就听见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冲着他问道:“地下坐着的那个人要多少钱”
☆、第 3 章
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人墙外面站着一个高大健硕的身影,此时那人正抬着头,顺着人墙中的空隙,看着那个坐在地上的傻子。
众人显然是与那位高壮男人很熟悉的,见问价的是他,很快便有人出言提醒道:“罗定,那个坐在地上的人是个傻子,你要是想买人就不要挑他,换个别人吧。”
罗定闻言放下自己手中推着的独轮车,穿过人群来到了沈晨霭的身边,蹲下身子看了他许久,半晌之后才指着沈晨霭开口问道:“这个人要多少钱”
人伢子见有人还肯为傻子出价,自然是欣喜不已,但是这价钱却又不是那么好出的,要少了吧自己觉得赔钱,要多了又怕把好不容易等来的买家给吓跑了。
想了一会之后,人伢子便眼珠子一转,心里有了主义,干脆也不开口了,只是伸出两根手指头冲着问价的罗定比了比。
罗定看着人伢子伸过来的手指,面上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二两银子”
听着罗定给出的报价,人伢子大喜过望的连连点头,周围的人闻言纷纷开始议论,不一会便有看不过去的人出言问道:“老板,你这么做生意可不厚道呀,这个人又傻又病,买回去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的过来,哪里就值2两银子了,刚才南风馆主给你50文你不都想要卖了吗,怎么一转眼就涨了40倍,生意可不能这么做呀。”
人伢子闻言一瞪眼回到:“谁说我瞎做生意了,刚才给50文我同意了吗你们看看这脸蛋,这身段还有这皮肤,2两银子我还是卖少了的,我这里就算只是一个孩子,那也是要4、5两的,他大人连孩子一半的价格都没有哪里就要多了。”
说着,他便伸出手想要抬起沈晨霭的脸给大家伙看看,以证明他没有说谎,可是手才伸到一半便被刚才问价的罗定给拦了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总之看到人伢子伸过来的手,罗定就是觉得很不顺眼,所以他想也没想的就把那只手给挡了下来,然后毫不犹豫的说道:“二两银子是吧,行,人你给我照顾好了,我回取给你取银子去。”
人伢子很不想让罗定走,在他看来这个人现在就是脑子抽了,才会用二两银子来买一个傻子,万一他回到家里要是突然想通了,不肯在掏钱买人了,那自己不就亏大了,于是人伢子快步走上前,拦住罗定说道:“哪里就要那么麻烦,我看罗屠户这是要把刚宰杀的肥猪推到铺子里去卖,这样吧,我也不说这个人多少钱,你也别跟我算这头猪要多少钱,咱们两相这么一交换,各自便都轻松了,你看这样行不行”
他话音刚落,人群里便有人起哄的说道:“你可太奸了,罗定今天宰的这头猪,抛去下水起码也要有一百六七十斤,怎么算也不止2两银子,你可是赚到大头了。”
人伢子一听又有人来搅局,马上不甘示弱的回到:“我这人也要一百多斤的,怎么就赚到了。”
众人闻言看了看坐在地上瘦骨伶仃的沈晨霭,皆对人伢子的话嗤之以鼻。
对于突然出现的状况,处于灵魂状态的沈晨霭显然是有些反应不急的,他现在的脑袋里就是不停的反复的显示着一个公式,二两银子=一头猪=他。
与猪被画上等号的沈晨霭已经不知道要做出什么样的表示了,如果此时他能够控制自己的身体的话,只怕脸上的表情已经不是一个囧字就可以概括的了。
无论沈晨霭是怎么想的,人伢子和罗定这边已经有了结果,罗定同意了人伢子的提议,把自己推着的那头猪留给了人伢子,然后从他那里拿回了沈晨霭的卖,身契,俯身把坐在地上的人抱到自己的独轮车上,一路推着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把沈晨霭买回家的那位对他是真的很好,罗定丝毫不介意沈晨霭身上的脏臭,不但找来热水给他清理干净身子,还用细软的棉布做成的里衣给沈晨霭穿,把他上上下下都收拾好了之后,还为他找来好的大夫给他调理身体。
沈晨霭连续多日都没有正常的进食,身子虚的很,大夫给开的药多是以健壮脾胃,补益身体为主的,这样的药方当然不会太便宜,沈晨霭隐约的听着大夫提起过,说是一副药最便宜的也要100多文钱。
就这个价钱的药,沈晨霭连续吃了一个多月,每一天都是罗定喂他煎药吃饭,给他端屎端尿,帮他擦洗身子浆洗衣物,就是亲爹伺候亲儿子,也不过如此了。
被一个非亲非故的人这么细心的照顾,沈晨霭心中的感动难以言语,他发誓只要自己好了,就一定会想方设法千百倍的报答回去。
被人照顾的这些日子,沈晨霭无时无刻都在尝试着要回到自己的身体里面,哪怕一次又一次的被反弹回来,他也从来都没有气馁过。
经过多番的尝试,终于有了一些效果,沈晨霭已经可以明显的感受到自己灵魂与身体的联系在逐步的加强,证据就是他现在已经可以控制眼球自由的运动,手脚也可以根据他的想法做出伸直或者是弯曲的动作。
虽然与正常人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但是有进步总比没有要好得多,这些一点一滴的改变证明着他还是有希望的,只要他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他沈晨霭一定能够变得与原来一模一样,再去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随着他身体的状态一天一天的变好,大夫来他们家的日子也在逐渐的减少,直到有一天,前来给他检查身体的大夫宣布他身体的状况已经可以停药了,往后只需要加强营养,再细心的照顾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至于脑子吗,那实在是太复杂了就不是他可以解决的了。
罗定万分感谢的把大夫送走,回到屋子里,给依靠着墙壁的沈晨霭擦了擦他留下来的口水,然后对着他说道:“你如今身子已经可以了,我也得到店铺里重新去操持生意了,今后的日子怕是又要早出晚归没办法在好好的照顾你了,我雇一个人来陪你好不好”
虽然知道沈晨霭是个傻子,但是罗定还是很喜欢与他说话,他总感觉沈晨霭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傻,有些问题他也是会给出回应的。
罗定是一个屠户,每天天不亮就要出门挑猪,赶在集市之前杀好了在卖,天天早早的就要出去,货卖完了才能回来,挣得都是辛苦钱。
这一个多月为了照顾沈晨霭,他都是让别人把猪杀好了在给他送到铺子里去,卖东西的时候也不太敢计较价钱,总想着快些卖完了好早一点回家。
这样一来收入就比原来少了很多,也让沈晨霭心里越发的不好受了,所以他听到问话之后,不断用眼神示意罗定自己没问题,不用人照顾,让他回去店里做生意,不用担心他,也不用雇人来陪他。
只不过他的示意罗定没有看懂,但是面对着状态好了许多的沈晨霭,罗定还是高兴的,他开心的摸了摸沈晨霭的头,决定就按着自己想的那么办了。
于是第二天的早上,罗定家里就多出来一位50岁左右的大娘,那就是陈婆子了,她负责在罗定离开的时候照顾沈晨霭。
这位陈婆子倒是个实诚的人,照顾起沈晨霭也算得上用心,只不过就是嘴碎了一些,闲着的时候总会有些婆子找上门与她说一些鸡毛蒜皮的闲话。
拜这些碎嘴的婆子所赐,沈晨霭总算是能够了解一些这个世界的基本了,宋元明清知道不在这里通通没有,唐朝建国900多年,前几年刚刚完蛋,新建立的王朝国号为乾,开国皇帝刚刚登基四年多,此时正轻赋税,减徭役,予民生息,富实国底。
可惜的是这群婆子的见识面都不算太广,所以她们的谈话中大多数都是东家长李家短的村野闲谈,在也不能为沈晨霭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了。
☆、第 4 章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一个多月以后,盛夏的燥热已经慢慢的散去,留下来的是初秋早上微微的清凉,在这段时间里,沈晨霭一直都在抓紧时间恢复着自己的身体,就目前的成效来看还是很不错的,现在的他大半个魂魄都已经能够进\\入到自己的身体里了,还留在外面的只剩下胸口以上的半个身子了。
现在,沈晨霭已经可以简单的控制一下自己身上的肌肉群了,状态好的时候,他甚至可以双手用力,撑起身子扶着墙自己站起来,虽然只能有一小会,时间太长了他的身体还是承受不了,但是比起当初只能死躺着一动不动的情况已经好太多了。
巳时刚到,在外面倚着门与邻居家大妈唠闲嗑的陈婆子就快速的结束了话题,回到屋里之后,从一直都烧着火的西屋大锅里,舀出来一大碗的浓汤,碗里放上汤匙给沈晨霭端了进来。
那汤是猪肉大骨汤,里面除了一些常用的调味料之外,还放了山楂、大枣、枸杞和太子参,这些东西从早上罗定离开的时候就开始炖着,一直到现在才出锅。
锅里的汤是专门给沈晨霭炖的,那些药材放的剂量都不多,每样不过是半钱左右,一锅汤中午的巳时喝一次,晚上的酉时在喝一次。
这个方子是沈晨霭停药的时候,罗定特意去大夫那里求来的,不指望着它们能有多大的疗效,只求它们多少能够发挥一下各自的功能,让沈晨霭的身体能够慢慢的壮实起来。
陈婆子将盛好汤的的碗端进屋里,用毛巾在沈晨霭的脖颈之间垫好,然后一汤匙一汤匙的喂汤给他喝。
陈婆子最近好像有些心事,这让她没事做的时候总是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此时一边给沈晨霭喂汤,一边自言自语的说道:“你这个傻子真是个好命的,人都傻成这样了,却还有人肯要你,买回来之后好吃好喝的待着你,自己对你好不说,还雇个人来伺候你,把你养的细皮嫩肉的,出去叫人看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那家的少爷出门了。”
沈晨霭眯着眼睛细细的品味着口中的浓汤,对陈婆子的话深以为然,虽说他刚刚穿过来的时候是倒霉了一些,但是后来不但没有受着罪,反而是享了不少的福,怎么算都是好运气了。
陈婆子给沈晨霭喂完了汤,给他擦了擦嘴角就又哀叹着说道:“可怜老婆子我都这么大的岁数了,为了家中的孙儿们还要出来给别人家帮佣,可惜了我的那些孙儿们,虽说都是好孩子,可是一个个的心眼都太实在了,除了一把子的力气就什么都不会了,但凡他们哪一个要是有罗定这样的本事,也就不用让我这把年纪还要出来操劳了。”
沈晨霭闻言眨了眨眼,心想着难道罗定很能干吗
这么想着,已经在这里住了快三个月的沈晨霭,此时才后知后觉的开始留心起他的周围来。
没留心的时候没觉得这么着,当真的用心去看的时候,沈晨霭才发现,这罗定的家里还真的是有些看头的。
罗定的家里,两正四厢六间房,一水的青砖黑瓦,院子占地很大,房子修的自然就宽敞,其它的房间沈晨霭没有去过,但是这间屋里摆着的家具,无论是炕橱还是立柜再到正在使用的那些箱子,全部都是用实心的硬木制作而成的。
沈晨霭曾经听陈婆子提起过,说是这房子是去年新修建的,屋里的家具家饰也是房子修好之后新购置的,沈晨霭在穿越之前从事的就是考古方面的工作,所以看到这些东西之后,他立马便职业病发作,开始很自然的在心里估算起了这些东西在这个时候的价值。
心里的小算盘噼噼啪啪的打了一阵之后,沈晨霭望着心里面得出的数字,真心看不出来呀,这为恩公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但是光他能够看到的这些不动产,这位恩公的身家在这种经济不算太发达的时候,也能算得上是小康了。
就在沈晨霭心里面拨打小算盘的时候,有人来敲罗定家的门了,陈婆子听到有人来了,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快步走出去开门了。
来的人陈婆子很熟悉,是城里面高家布庄的一位裁缝,他们家做出来的东西货真价实,质量也好,所以城里面不论是高门大户还是小家小院的,都愿意到他们家去买布做衣服。
看到有人来开门,那位中年裁缝很是和气的说道:“请问这里是罗家吗我们是罗屠户请过来给他家里人量身的。”
他这么一说,陈婆子倒是想起来了,今个早上罗定离开的时候,确实是与她交代过,说是今天要有人过来给沈晨霭量身材,好准备要做新衣服的。
想到这里,陈婆子连忙把门让开,将人给请了进来。
与裁缝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位年轻的学徒,他的手上拎着一会儿量身要用到的那些东西,两个人跟在陈婆子的后面,一路来到了正房的东屋。
沈晨霭看着跟着陈婆子进来的两个人,心里很是奇怪,以往这个家里面来了客人,罗定都会将他们安排在对面的西屋,从来都不会往这面领,而且跟进来的这两位看情形很明显就不是过来做客的,那陈婆子把他们领过来干嘛
陈婆子倒是没容得他在多想,进屋之后便指着沈晨霭冲着那两个人说道:“罗定让你们给量身子的人就应该是他了。”
听了陈婆子的话,那两个人也不啰嗦,脱了鞋手脚麻利的爬到炕上,一个将沈晨霭给扶起来,另一个熟练的开始给沈晨霭量起了身长。
过来干活的裁缝是高家布庄的老人了,量身材对他来说是在熟练不过的工作了,不过是上下几下,沈晨霭的身材便量完了,收工了的两个人下地之后便与陈婆子告辞了。
婆子想留他们下来喝碗茶,歇歇脚再走,两个人却都急着回去工作,没在过多的停留就走了。
陈婆子把人送走之后,回到屋里看着沈晨霭,想着刚才的事情口中便低语着说道:“看来这个家里是马上就要办喜事了。”
她说完之后就见沈晨霭瞪大眼睛看着她,便接着说道:“你可真是个有福气的,看你的手细嫩白滑,连一个茧子都没有,恐怕没被卖的时候,在家中也是不曾吃过苦头的。如今你能跟着罗定,也是前辈子修来的,以后就好好的过日子吧。”
沈晨霭闻言微微一愣,随即想起昨天晚上罗定回来的时候,手中其实是抱着两床新棉被的,他当时还以为是秋天到了,罗定在提前采购一些冬天将要用到的东西,现在再想象,那两床棉被的背面用的都是极其喜庆的大红色,这可不是一般人家平时会用到的颜色。
难不成罗定是要成亲了
也是,看罗定的面相怎么着也得有二十四五了,这在古代是绝对的大龄青年,要成亲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只是不知道将要过门的新媳妇是个什么样的性情,对于他这个拖后腿的会是个什么的态度,按理说他是罗定买回来的,在这个时代那些人的眼里,只不过就是一个奴才,罗定能够这样待他,那已经是沈晨霭的祖坟冒青烟了,等到那位新媳妇进门了,还能够容忍罗定对他这么好吗
有些忧心的沈晨霭想着他是不是要开始学着适应新的身份了,不管他将来能不能够回去,眼下总得想办法活着。
他是罗定花钱买回来的,等身子好了,要照顾罗定他心里也没什么排斥的地方,毕竟他欠人家一条命,怎么还都不算过分,只不过他还能有时间来恢复吗新妇进门之后会不会嫌弃他白吃白喝将他给赶出去
就在沈晨霭胡思乱想的时候,时间也一点一点的过去了,天色渐暗的之时,在外面忙碌了一天的罗定回家了。
☆、第 5 章
罗定回来的时候与昨天一样,手里依然抱着一大堆的东西,这一回沈晨霭特意留心了一下,发现他这次抱回来的是两床褥子,褥子面用的虽然不是大红色了,却依然是极其喜庆的粉桃红色。
这回沈晨霭已经可以确定了,这个家里恐怕是真的要有一场大喜事了,在替罗定开心的同时,沈晨霭也对自己的未来多了一丝的担忧。
见罗定回来了,已经忙了一天的陈婆子便打算结束工作告辞回家,抱着褥子的罗定闻言赶忙将她留下,然后把手中抱着的东西放到炕头上,转身去了厨房。
来到厨房,罗定从碗橱里拿出一个大海碗,从炖着骨头汤的大锅里舀出了里面一多半的连肉大骨头,递给跟着他身后走出来的陈婆子说道:“听说你们家三叔最近生了病,挺没有胃口的。我最近事忙,也没有时间能过去看看,这一碗肉骨头您给三叔带回去,看看能不能让他开了胃口。”
陈婆子本来还在看着手中的大瓷碗发愣,心说你干嘛给我一碗肉骨头此时一听到罗定所说的那些话,立马就觉得心中暖暖的,口中却是客气的回到:“你这孩子的心就是厚道,可是你一个人撑着一个家,也挺不容易的,阿婆不能从你这里占便宜,这骨头你快快端回去吧。”
说着陈婆子将手中端着的大瓷碗给罗定送了过去。
罗定没有接,只是笑了笑说道:“咱们都是邻居,互相照应一下也是应该的。这些日子我家里内外都托您照顾了,不说谢谢,你也总得让我表示一下吧。”
话说道这里,陈婆子也就不好在拒绝了,她答应明天一早就把碗洗干净送回来,然后便端着一海碗的肉骨头离开了。
罗定把陈婆子送走之后,便开始准备吃今天的晚饭,饭菜都是婆子做好了之后,放在锅里热着的,吃的时候端出来就行了。
晚饭的时候,依然是罗定先给沈晨霭喂饭,等到他吃饱了之后,罗定才开始就着沈晨霭吃剩下的饭菜,开始自己的晚餐。
晚饭过后就又是沈晨霭喝药膳汤的时间,罗定给他喂完一碗汤之后,将汤中炖着的骨头上的肉都撕下来,准备留着明天熬粥的时候加进去,这些肉炖的时间长,已经很烂了,放到粥里面,沈晨霭吃起来才好消化。
剩下的那些汤底,罗定也没有浪费,那些山楂、枸杞和大枣就不用说了,就连泛着苦味的太子参,他都能往嘴里一丢,咀嚼一番之后面不改色的咽下去。
刚看到他往下吞苦药时候,沈晨霭还是很惊讶的,但是罗定却慢慢的揉着他的脑袋对着他说道:“都是好东西,就这么倒了多浪费,能入口的东西吃掉了没错,丢掉就太可惜了。”
罗定的节俭让沈晨霭觉得很是惭愧,想想自己这个外来者,在这里居然过着比主人家还要舒适的生活,本来就觉得过意不去的他心里越发的愧疚了。
每一次早、晚饭后,罗定总要用剩下的菜汤泡上一大盆的杂粮面饼,泡好了之后会送出门去。听他说那些东西是给狗们准备的狗粮,但是在这里住这么久了,被喂的狗到底在哪里,沈晨霭至今也没有看到。
送完狗食的罗定回到家里之后,天已经全部都黑下来了,将休息之时要用到被褥都铺好之后,罗定开始每天固定的帮着沈晨霭活动身体。
只见他快步走到沈晨霭的身后,从后面用双手穿过他的腋下,揽着胸将他抱起来,然后让已经直起身子的沈晨霭一步一步的开始练习走路。
沈晨霭此时全部的身子都倚在罗定的身上,借着他的力量,开始努力的在迈开步子,在火炕上缓慢的走了起来。
每一步他都走的很踉跄,几步之后便已经是满头的大汗了,但是好不容易可以直立行走的沈晨霭不想就这么放弃,他紧咬着牙,费力的控制着自己的身体继续行走。
罗定一直在身后支撑着他,顺着他的步子帮着他用力,同时在心里默默的计数着沈晨霭步伐,在数到第66下的时候,罗定不在计数,而是扶住沈晨霭让他站住,自己则弯下腰将沈晨霭抱起来放在柔软的被褥上,一边给他汗一边对着他说道:“今天又比昨天多走了三步,每天都这样多出来几步,总有一天阿晨你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的。”
沈晨霭躺在被褥上默默的喘着长气,心说走这几步路,赶得上过去跑5000米了,不过他的情况确实如同罗定所说的,在一天天的变好。
这样的改变让沈晨霭很满意,他乖乖的躺进罗定给他铺好的被褥里,默默的闭上眼睛,期望着明天的自己能有更大的进步。
第二天一早,陈婆子早早的就过来了,将刷洗干净的大瓷碗还给罗定之后,便把他赶到一边去,开始全盘接手家务活。
被挤到一旁的罗定很是无奈的让出了自己的位置,转过身来到院子里,刚打算打扫一下庭院,就听见外面的大街上传来一阵阵敲击拨浪鼓的声音。
这可不是哪家的孩子淘气,拿着玩具跑出来玩了,古时的老百姓都知道,会摇着拨浪鼓走街串巷的都是那些做小买卖的游郎们。
那些游郎们会挑着一副扁担,扁担下面吊着两个货架子,上面摆着一些针头线脑,胭脂水粉,布片绢花什么的,反正就是那些寻常人家都要用到的零碎东西,然后挑着扁担摇着拨浪鼓沿街叫卖,挣上一些铜板养家糊口。
罗定本来对那阵拨浪鼓的声音不太感兴趣,因为为了生意好做,那些游郎们挑着的担子里,装的大多都是一些妇人与孩童们喜欢的东西,如他这样的壮年汉子,需要的东西一般在他们那里都是买不到的。
这么想着,本想就让游郎过去的罗定却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放下自己手中的大扫帚,快步拉开大门,把那个走街的游郎给叫进了屋里。
里面本来正在打扫卫生的陈婆子,看着罗定突然叫进来的卖货郎,有些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她就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看看罗定想要干嘛。
罗定冲着进屋的那个卖货郎问道:“你这里有面脂吗”
所谓的面脂就是古代人的一种化妆品,一般都是用动物的油脂在加上植物里面提取出来的香氛精露,将它们混合在一起之后熬制成一种膏状物。
用的时候取一些涂抹在脸或者是手的皮肤上,用它们滋润皮肤芳香肌里。
这种东西是人们经常都要用到的,卖货郎那里当然能有,就见他闻言从货架上取下来好几盒面脂,递给罗定说道:“这几种都是,粉色盒子里装的是桃花香味的,黄色盒子装的是桂花香味的,客官看看您喜欢哪一种。”
罗定接过盒子之后打开看了看,然后对那些盒子里面浑浊的油膏很不满意,于是他皱着眉头说道:“不是这种普通的面脂,你这里没有好一些的吗”
卖货郎一听便知道这次是有大生意上门了,连忙放下一直都挑在肩上的扁担回到:“有的有的,我这里的东西最全了,就是不知客官你打算要什么样的”
罗定闻言说道:“当然是要最好的,把你那里最上好的面脂拿过来给我看看。”
卖货郎闻言弯下身子,在货架的最底层掏了一会,从里面拿出来一个看着十分精致,估摸着能有鸭蛋大小淡蓝色的小瓷盒,递给罗定说道:“客官,这是我这里最好的一款面脂了,是皇城里面琢玉轩上的货,里面加的是兰花的精露,不是我吹牛,你找遍整个凤城,就只有我这里才能买得到。”
没理会那卖货郎的自卖自夸,罗定接过那个小瓷盒打开看了看,到是的确比刚才看过的那些好了不少,起码里面的油脂很清澈,味道闻着也不刺鼻,而是一种很天然的花香味。
罗定对这一盒面脂很满意,就冲着卖货郎问道:“这个一盒多少钱”
卖货郎闻言笑呵呵的伸出两个手指比道:“二钱银子。”
陈婆子闻言惊讶的说道:“就那么一小盒,省着用也撑不过两个月的,这么一点东西就要二钱银子,这也太贵了吧。”
卖货郎闻言也有些急了,他是真的很想要做成这笔生意,于是他想了想又从担子里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说道:“客官的面脂是要给炕上的那位小哥儿用的吧,看来两位是马上就要结契了,为了恭喜二位,客官要是买这盒面脂的话,我就把这个当成添头搭给你。这里面可是好东西,二位结契的晚上是一定用的上的。”
罗定闻言果然很感兴趣,二话不说的就掏钱把那盒面脂给买下来了。
诸位不要以为胭脂水粉是只有女人们才会用到的东西,在我国的魏晋时期,世人崇尚风骨,喜好美资仪,投果盈车的故事就是打此而来,所以当时的世家子弟便多多少少的都会用上一些膏脂香粉。
到了唐朝时期,因为国力鼎盛,做为当时世界经济以及文化的交流中心,唐朝的皇室与大臣便十分重视自身的形象。
到了武帝执政的时期,这种气氛便被推行到了顶峰,当时的唐吏规定,官员七十而致仕,但是五品以上官员,如果你的面仪过于苍老,那你的上官很可能会让你提前退休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四十几岁却长了一张六十几岁的脸,那就别说想要做大官了,你自己头上的那顶乌纱帽能不能戴得住都是两说。
有鉴于这一点,当时的文武大臣们都很注重自身的保养,有很多人都会随身带着一面小铜镜,以便于随时随地的观察自己的仪表。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皇宫之中更是会给大臣们赐下面脂与口脂,这是当时为官大臣们的一种福利。
沈晨霭看着自己面前的那一盒面脂,职业病便又犯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根据多方的考证,貌似在唐朝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自己知名的化妆品品牌。那个牌子应该是叫做紫雪,经营的内容涵盖了胭脂、水粉、香精、口脂等等,每一样都有几十甚至是上百种的产品,因为用料扎实,做工考究,在当时不仅是皇家的贡品,更随着各国商人的到来,沿着丝绸之路出口到了海外,远销到了当时的波斯、楼兰以及大食等国家。
这些传统工艺,可都是他们华夏民族的瑰宝,想到这里沈晨霭便两眼放光的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一盒面脂。
巧的是正是这个时候,送那个卖货郎出门的罗定回来了,他看到沈晨霭那个样子,便笑着说道:“阿晨喜欢这盒面脂那我为你涂上好了。”
说着便上前打开盒子,用手指从里面挖出了一些面脂,点到沈晨霭的脸上,然后用手轻轻的将面脂在他的脸上涂开。
罗定的手很粗,所以哪怕他再是小心,手上起的毛刺还是挂到沈晨霭的脸,那种触感让人真的不是很舒服。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沈晨霭却很是享受此时的这种感觉,罗定神态当中的那种珍爱,让他在这个遥远而陌生的时代当中,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第 6 章
虽然已经确定了罗定可能是要成亲了,但是随后发生的一些事情还是让沈晨霭有些看不明白,因为他既没有看到罗定带着东西到谁家里去提亲,也没有看到有媒人过来倒换过庚帖,期间倒是有一位老大爷总是过来看他,每一次都笑的很是慈祥,看着与大肚弥勒倒是有几分的相似了。
一直到罗家开始张灯结彩装饰新房,沈晨霭也没有等到那女方家里有人过来登门,疑惑不已的沈晨霭想着,难不成是这里的婚庆习俗特殊,接亲之前两家人都不许互相见面?
可是即便真的是这样,那中间也总得有一个跑腿的人吧,要不然两家之间要是有了什么问题要如何的沟通那?
心里面全是问号的沈晨霭开始努力的回想着,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关于唐宋时期民间的婚假习俗里,貌似也没有这样的呀?
不管沈晨霭在怎么疑惑这里的风俗,罗家里喜庆的气氛却是越来越热烈了,这一天,高家的裁缝把新做好的衣物都给送过来了,陈婆子正扶着沈晨霭把着他把新衣服给穿到身上试一试。
此时的沈晨霭已经能够独自站立,哪怕不用别人再扶着,仅靠着自己的力气,他也可以走几步路了。
看着他的身体逐渐有了好转,这些天一直都在照顾他的陈婆子很是替他开心,她看着穿的喜气洋洋的沈晨霭,笑眯眯的对着他说道:“果然人逢喜事精神好,你现在看着就像那说书人口中大户人家的小少爷,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
陈婆子的话让沈晨霭一愣,随即想到陈婆子说的到也没错,他到底是罗定花钱买回来的,是人家的奴才,主人家的喜事可不就是他的喜事嘛,难怪给他做的衣服都是大红色的。
衣服试好了,陈婆子便唤着他赶紧换下来,说是办喜事的那天还要穿的,弄脏弄皱就不好了。
有时候沈晨霭总是在想,哪有主人家办喜事给家里仆人穿喜服的,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傻,这么明显的一个漏洞居然都没看的出来,反而是自己给找了一个借口圆过去了,要是能够早点想到这些,哪里就还有后面的那些啰嗦的事。
婚礼的那一天,罗定家的院子里人声鼎沸,过来帮忙的,走人情的还有看热闹的将罗家大门给堵的水泄不通,就连本来很是宽敞的庭院里,此时也已经可以没有下脚的地方了。
沈晨霭穿着喜庆的衣服,一早便做到窗户边上,心想着不论是哪里举办的婚礼,只要是在中原地区,那大致的流程总是差不多的,基本都是新郎带着人先去新娘的家里把人给接过来,留下一个司仪在家里照顾各位宾朋。
把新娘子接回来之后,要先接待送亲过来的新娘的娘家人,也就是所谓的认新亲,然后在事先选好的吉时里举办仪式,礼成之后将人给送入新房,随后便是主家招待客人们吃吃喝喝了。
沈晨霭对民俗的了解即便称不上是专家,也能说得上是熟悉,所以他对那些个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的新娘还有新娘子的家人们很是好奇,心说今天是婚礼,新娘子总得出现了,还有那些送亲的娘家人,总得让他看看新亲们是个啥样,以后再见面的时候也省的出现认不出人的尴尬。
所以从早上吃完早饭开始,沈晨霭便倚在窗户边不断的等待着,可是从清晨等到日落,就是不见罗定带着人出门去接亲,至于新娘子和娘家人那就更别提了。
此时的沈晨霭已经处在严重的自我否定当中了,他在想难不成我们这么多年以来的考古所得都是白费的,民间根本就没有那些个婚庆风俗?还是这里真的与众不同,连结婚都得新娘子自己走到夫家来?
一直都把精神放在研习新的婚庆礼仪之上的沈晨霭也就没有发现,他自己还成了别人好奇的对象,时不时的就有人从窗前经过偷瞄他,碰上那些胆子大性格活泼一些的,更是直接挑起了东屋的门帘,大大方方的仔细打量他。
守着窗台望了一天,都没能等得到新娘子进门,自己反而还被人当成猴子给别人参观了,心情郁闷的沈晨霭决定不在等了,反正只要是人嫁进来了,他总能有机会看到的。
就在沈晨霭想要移动一下身子,躺倒休息的时候,罗家大门上挂着的那两串鞭炮突然噼里啪啦响了起来。
人群当中,老司仪的喊声格外的响亮,只听他扯开嗓门冲着屋里院外的众人说道:“吉时已到婚礼仪式开始准备,要观礼的人们往前站那。”
其实根本就用不着他喊,早在鞭炮响起来之前,就已经有好热闹人们围过来了,还有那小青年,不肯与长辈及妇女们争抢位置,早早的爬到了房顶上,此时正扶着房檐往下看。
守了一天的沈晨霭此时是真的很累了,所以即便是对外面的仪式再感兴趣,他现在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了,只好很遗憾的想着自己这回恐怕是没机会一饱眼福了。
还没等他哀叹完,今天一天都没怎么露脸的罗定突然推门进来了,一身喜色的他进来之后二话没说,将躺在炕上的沈晨霭抱着走出了门外。
从没想过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男人公主抱的沈晨霭,此时的大脑正处在严重当机的情况下,而罗定则抱着他站在布置一新的喜堂前。
老司仪口中喊着:“一拜天地。”
罗定抱着沈晨霭冲着天地弯腰。
老司仪再喊:“二拜高堂”。
罗定抱着沈晨霭转过身,对着喜堂里放着的四个牌位深深的鞠了一躬。
老司仪继续喊:“夫妻对拜。”
罗定低头看着被自己抱在怀中的沈晨霭,没舍得将他放下,只是用下巴蹭了蹭沈晨霭的头顶,向众人示意两个人很亲密,然后冲着老司仪问道:“这样就可以了吧。”
众人见状哄堂大笑,有不少人打趣罗定是心疼他屋里人。
被人打趣了的罗定面上丝毫看不出一丝的窘迫,反而是十分自得将沈晨霭给抱回到了屋里。
此时的沈晨霭已经有些反应过来了,他想了想罗定给他置办的那些看起来十分喜庆的新衣物,以及那位到现在都还没有现身的新娘子,脑袋里一直都在断着的那根弦突然就链接了起来。
难怪罗定会对自己那么好,难怪他对自己好,周遭的人却没有一点意见。感情人家把自己买回来压根就不是用来当奴才的,而是预备着给他当老婆的。
可是罗定脑袋不清楚,他周围的人难道眼睛也瞎了吗?自己明明就是一个大男人那,难道古代的先民们的思想就已经如此的开放,可以接受男男婚礼了吗?为什么他研究了这么多年怎么不知道那?
心里面乱七八糟的的沈晨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时间都是怎么过去的,反正等到他再回神的时候,罗定已经把前来参加婚礼的大部分人都给送走了。
还留下来的都是平时关系比较亲近的,这些人刚才晚饭开席的时候,都在忙着给宴席上的客人们端酒上菜,帮着罗定操持婚礼,等到现在来到的客人们都散的差不多了,罗定才抽出时间单独开了两桌酒席来招待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表示一下自己的感谢,毕竟这几天东忙西忙的,没少用到他们。
酒席开在上房的西屋,留下来的这些人里大多数都是年轻人,有不少都是与罗定从小到大一起长起来的发小,还有一些是他参军之时的同袍,如今卸甲归田之后选择了留在这里。
这些小青年正处在惟恐天下不乱的年纪,所以他们多次强烈要求要闹洞房,只不过罗定不给他们这个机会,每一次这个话题一被人提起来,就会被罗定给找个借口挡回去。
他们都知道罗定的脾气,他是那种做出决定就绝对不会轻易更改人,所以在做的各位也都知道了,想要闹洞房看来是不大可能了。
心愿没有达成的损友们互相交换了几个眼色,心说你不让我们闹洞房,我们今天晚上也不让你好过。
于是几个人开始鼓动大家轮番的给罗定敬酒,大有今天晚上让他爬着入洞房的架势。
饶是罗定的酒量过人,可也架不住二十几个人的轮番上阵,等到别人把他送进东屋的时候,就连神经一项很粗壮的沈晨霭都看的出来,此时的罗定已经醉的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了。
可是哪怕就是醉成这样,罗定这个家伙也没有忘了脱了衣服往他身上爬,压着他操练了一个晚上。
☆、第 7 章
沈晨霭醒过来的时候就能感受到自己此时的不同了,因为他视线的感知已经很明显的发生改变了,以往灵魂脱离身体的时候,沈晨霭看东西就如同在看电视一样,不论是哪种东西,到他这里都会显得隔了一层。
可是现在不同了,他的视线变得与过去一样了,那种感觉就如同在电影院里看电影的时候,哪怕没有人提前告知,只要是看了,那2D与3D马上就能分辨的出来。
感觉出异常的沈晨霭动了一下身子,却被浑身的酸痛扯的不停的咧嘴,而那些感觉异常明显的疼痛也很明确的在告知他,此时此刻他的灵魂已经恢复到原位了。
这本来应该是一件让沈晨霭欣喜若狂的事情,可是现在的他却呆呆躺在炕上一动也不想动,身体的疲惫倒是其次的,心里那种说不上来的疲倦才是他此时躺在火炕上装死的原因。
沈晨霭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他的点子就这么背,莫名其妙的来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倒霉的变成了一个别人眼里的傻子,被人伢子捡回去后贱卖掉,好不容易才得到了一个安身之处,谁知道本以为是好人的买主居然还对他藏了别的心思。
而且早不还魂晚不还魂,偏偏就选在这种时候灵魂回归自己的身体里,让他在第一时间永远都记住了这种羞耻的感觉,难道是老天爷的带给他玩笑还没有开完,所以它还在打算继续下去?
完全不想动弹的沈晨霭,捂着自己的眼睛压抑着心中的酸楚,他现在就如同把头插进翅膀里的鸵鸟一样,没有一点面对世界的勇气。
就在此时,原本很安静的房间内响起了一阵缓慢的脚步声,已经与罗定朝夕相处了很多时日的沈晨霭都不用睁开眼睛,只听着声音便知道来的人就是他了。
与往常一样,罗定是端着水盆准备过来帮着沈晨霭梳洗的,因为他们昨天才举行的婚礼,很有眼色的陈婆子决定要给他们留下一些二人单独相处的时间,所以最近的几天,陈婆子都是不会过来的。
罗定像往常一样,将铜盆放到炕沿上,之后拉过被褥打算把沈晨霭给扶起来。
此时的沈晨霭非常抗拒他的碰触,他就如同被电到了一样,用力的挥开了罗定伸过来的那只手。
刚刚恢复的沈晨霭还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肢体,紧张的情绪让他的动作过大,手直接就拍在了罗定的脸上。
清脆的巴掌声让两个人都愣住了,率先回过神来的罗定,看着沈晨霭充满怒火的双瞳仿佛是明白了什么,他慢慢的转过头,将自己没被打到的另外半边脸递了过去,很是平静的对着沈晨霭说道:“解气了吗?要是觉得还不解气,你这边可以再来几下,一直打到你的气消了为止。”
沈晨霭闻言抬起手就想要再打,可是他将手高高的举了半天,那个巴掌却还是没有能落得下去。
罗定在那里等了半天也没有等到沈晨霭动手,确定他的不会在打了之后,便与平时一样,拧干了毛巾打算给沈晨霭擦脸。
沈晨霭现在根本就不想要看见他,但是这是罗定的家,身为外来者的他怎么有权利让主人出去,于是憋着一股气的沈晨霭顾不得自己身体上的不适,手脚并用的往火炕下爬,想要离开这里。
手脚皆软的沈晨霭没走几步便翻下了炕头,要不是站在一旁的罗定眼疾手快的将他给接住了,恐怕他此时已经是摔得头破血流了。
被吓的够呛的罗定把还在不断挣扎的沈晨霭给摁在被褥里不让他乱动,情绪一直都很和缓的他,第一次用很严厉的口气对沈晨霭说道:“老实待着不许乱动,你要是伤到了自己,这段日子就都别想在走下火炕了。”
遗传了家族倔脾气的沈晨霭闻言火气就更大了,心说你拿什么身份管我,我是欠你一条命没错,但是那可不代表我要把自由陪给你。
越想越气的沈晨霭想要与罗定理论,张开嘴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哪怕是在用力,说出来的也不过是些咿咿呀呀的简单音阶。
沈晨霭震惊的扶着自己的喉咙,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以往说不了话他还能归咎到灵魂出窍上,可是现在那现在再说不出话来是不是就表示自己真的成了一个哑巴
沈晨霭的异常罗定马上就发现了,他见沈晨霭长大嘴巴却不说话,只是很惊恐的抚着自己的脖颈,立马便知道肯定是那里出什么问题了,于是他焦急的问道:“你怎么了是说不了话了吗?”
沈晨霭此时急的都快要哭出来了,六神无主的他听见罗定的问话,红着眼眶连连的点头。
罗定见状安抚的摸了摸他的头,将衣着单薄的沈晨霭推回到被窝里面,压好了被脚对着他说道:“你先安稳的在里面躺一会,我这就出去为你请大夫。”
那老大夫是被罗定从家里一路给拖过来的,本以为罗定这么着急,肯定是他屋里的那个得了什么重病,结果进屋一诊脉,人居然比他上次过来复诊的时候还要精神的多。
老大夫见状起就不打一出来,心说好你个罗定,早饭都没有让我吃完,你就把我给拖过来了,结果你说的病人除了看着脸色不好之外,其它的没有一点的毛病,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看着老大夫沉着脸,罗定还以为沈晨霭的病真的出了什么变化,连忙在一旁小声的问道:“大夫他的嗓子怎么样呀?”
老大夫一听罗定问的是沈晨霭的嗓子而不是他的身子,倒是不明白了,于是他回道:“他嗓子不是一直都是这样的吗?打从我给他看病的那天起,就没听他对谁说过话呀?”
沈晨霭闻言连连摇头,罗定见状赶忙帮着解释道:“应该不是的,这些日子以来阿晨的状态在一天天的变好,今天他都可以自己起来自如的活动了。就只有这嗓子,从来都是只能发出声音,却讲不出连续的句子,我们就想要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原因让他伤到了嗓子。”
老大夫闻言让沈晨霭张开嘴给他看一下,然后又仔细的更罗定询问了一些沈晨霭最近的变化,最后他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说道:“还能正常的发出声音,就说明嗓子没有太大的问题。至于说不出文字与句子,那应该是病人太久没有开口说话,喉咙里面的软肉变硬了,这种状况我也是见过的,不算是病的,只要是加强一下练习,很快就能够恢复的。”
听了老大夫的话,罗定与沈晨霭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罗定将老大夫给送走之后,转过身回到屋里,就发现沈晨霭已经彻底的躲进被窝里面不肯出来了。
从那天开始,两个人的相处就进入了一种对峙模式。嗯,这么说也不全对,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进入了一种沈晨霭单方面与罗定对峙的状态。
因为沈晨霭开始不吃不喝不给罗定任何的回应,人就如同死了一样躺在炕上一动不动,罗定若是想要强给他灌下去一些吃的,沈晨霭便会激烈的挣扎,怎么都不肯张嘴,哪怕就是被灌进去一些,只要罗定手一松开,他也马上就会给吐出去。
沈晨霭也知道自己就是在作,但是他咽不下去这口气,如果刚把他买回来的那天,罗定就把事情给办了,那他反倒不会是这种反应,顶多是积攒些力气,然后趁着罗定疏忽的时候反抗一把,至于结果吗,反正不是他罗定死,就是他沈晨霭亡。
可是罗定没有,他对自己太好了,是实实在在的太好了,好到沈晨霭对他感恩戴德,把他当成了自己最亲近的人。
然而这个他视为最亲近的人,现在却把他给上了,这让沈晨霭如同从空中一下跌倒在地面,不但摔的他狼狈不堪,也让他在美梦中彻底的清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沈晨霭扪心自问,自己现在对罗定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那?
是爱吗?肯定不是的。
那么是恨吗?也不是的。
总之便是恩恩怨怨纠结在了一起,反反复复的缠绕着沈晨霭,让他愁肠百结、心烦意乱。
于是沈晨霭想着,我不好过你也就别想要过好,所以他使劲的折腾,将两个人都弄的筋疲力竭。
罗定此时一脸的憔悴,嘴角上也起了好几个大水泡,一看便知道是着急上火了。但是就他的样子还算是好的,始作俑者沈晨霭才是真正看着快要出事的那一个,几天的闹腾让本来身体就不算太好的他瘦了一圈,那些好不容易才被养出来的肉,已经一点一点的消散下去了。
☆、第 8 章
望着越来越消瘦的沈晨霭,罗定的情绪从最初的隐隐发怒到现在的满脸无奈,看着即便是肚子已经饿的咕咕直叫,却还是死抗着在与自己抗争的沈晨霭,罗定一声不吭的将手中的饭碗撂下,掀起门帘走了出去。
沈晨霭开始还以为罗定这一次也是和过去一样,打算在找些好吃的东西,把他的胃口给调出来,但是他躺在炕上等呀等呀,一直从早上等到了中午,也没有见到罗定回来。
意识到这一次事情不对的沈晨霭睁开了他紧闭的眼睛,正好看到了摆在他枕头旁边,已经彻底凉掉了的早饭。
沈晨霭望着那碗凉饭默默的出神,心想罗定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回来,他这是已经放弃了吗
要真的那也好,倘若能就这样的退回去,那真的是对两个人都好,他沈晨霭可以不计较过去发生的一切,不再去纠结这段恩怨,而罗定也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以后在娶妻生子,他的日子一定可以过的平安康健。
就在沈晨霭陷入沉思的时候,出外一个上午的罗定却回来了,他表情兴奋,大跨步的走进了屋里,冲着躺在火炕上正往他这边看过来的沈晨霭憨憨的一笑,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来,然后小心翼翼的给沈晨霭递了过去。
罗定递过来的东西,正是那部沈晨霭穿过来之后,就被人伢子给偷偷藏起来的手机。
看见那部熟悉的浅白色手机,原本躺在火炕上装死的沈晨霭立马就掀开棉被爬了起来,手脚并用的往罗定那边划了过去,一把就从他的手里把手机给抢了过来。
沈晨霭激动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那部手机,手忍不住在屏幕上划了几下,结果当然是没什么反应的,已经三、四个月没有人给手机充电,那部手机早就已经因没电而自动关机了。
这部手机是自己刚刚考上大学的时候,爷爷买给自己的礼物,也不是什么太过高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部国产的普通智能手机。但是此时此刻,这部手机对于沈晨霭的意义早就已经超越了它的价值。
握着那部手机,想着当初爷爷把它送到自己手中的样子,沈晨霭突然就觉得很委屈,于是他将手机捂到胸口小声的抽泣了起来。
看到沈晨霭哭了,站在他旁边的罗定顿时就变得手足无措,他将沈晨霭拥进怀里,轻轻的抚着他的后背,笨手笨脚的哄着他不要哭泣。
他不哄到还好,一哄沈晨霭便哭的更厉害了,来到这里之后所经历的彷徨、无助、惊吓、害怕好像全部都找到了出口,让他的哭声由抽泣变成了嚎啕大哭。
就在沈晨霭用尽气力发泄情绪的时候,罗定家的大门突然被人从外面啪啪的砸响了。
来的人很不客气,砸门的声音相当的大,中间还掺杂着一些人的叫喊,听声音便知道过来的人是来者不善。
罗定听着那拍门声,将沈晨霭送回炕里,嘱咐他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去,自己则整理了一下衣衫,沉步走向了外面。
大门一打开,先看到的是几个守在外面的官差,还没等罗定与他们说上话,就有个人影趁其不备从他的腋下穿了过去,快跑着直奔罗定家正房的东屋。
钻进来的人影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把沈晨霭卖给罗定的人伢子,只见他进屋之后先是四下观望,然后立马就看到那部被沈晨霭握在手中的浅白色手机。
那位人伢子毫不客气,看到手机之后马上就跑过去与沈晨霭争夺,已经连续几顿都没有进食的沈晨霭在体力上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几番的抢夺之后,眼看着手机就要被人抢走,急红了眼的沈晨霭张开嘴巴,冲着人伢子的手腕就咬了下去。
新仇在加上旧恨,沈晨霭这一口咬的没有一点余地,人伢子疼的哇哇直叫,抡起拳头就往沈晨霭的脑袋上砸。
他挥舞拳头的时候罗定正与后进来的几位官差一起进屋,看到那个人伢子居然要动手打人,暴怒的罗定冲过去领着他的脚往后一代,人伢子整个人就从火炕上被甩到了地下。
没想到会有人从后面拽他,一点防备都没有的人伢子正好是脸先落地的,额头都摔的破皮了,一颗门牙也摔掉了一半。
一脸血的人伢子哼哼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捂着嘴指着沈晨霭怀中的手机对着那些官差们说道:“大人们你们看看,炕上那个傻子怀里的东西就是罗定从我那里抢走的,现在他还敢当着你们的面打人了,这分明就是没有把县太爷和各位老爷给放在眼里,你们可一定要替我做主呀,要治他的罪,要狠狠的给他治罪,把他押进大牢里,关他一辈子都不许出来。”
人伢子这是在向着官差们告状,可惜的是官差们对他的印象并不是太好,再加上他刚才指手画脚的那些话,让官差们对他更是不喜了。
这时有个贼眉鼠眼的人悄悄的从官差后面走了出来,他眼尖的发现了官差们不满的情绪,小眼睛滴溜溜的一转,马上就转移话题说道:“差爷们,这个罗屠户真的是个抢劫犯,我今天上午在我弟兄家里吃酒,我弟兄正在跟我显视他新得的宝物,结果就被上门的罗屠户给看到了。他见了宝贝便起了歹心,将东西强行的掠夺过去,我们兄弟与他争抢,无奈这家伙身手了得,我们都不是他的对手,不但宝贝让他给夺了过去,就连人都被他给揍了呀。”
说着鼠眼男人便让官差们来看他的脸,只见上面果然还残留着一些小面积的淤青,一看便是与人打架的时候留下来的。
既然有苦主过来告了,那么官差们就得调查一下,于是其中领头的那个官差就对着罗定问道:“罗屠户,谢有才和陈尚告你打伤无辜,谋夺财产这些罪名你都认吗”
罗定一听扫了那两个人一眼说道:“小人不认,小人没罪,他们口中所说的那个东西,原本是我契弟的,叫这两个家伙给偷去了,我只不过是去拿回来。至于打人,谁叫他们偷东西,失主找上门不但不归还,还威胁恐吓我,这样的人挨打活该。”
本来捂着嘴装伤情严重的人伢子一听见罗定的反驳,马上就回到:“你撒谎,差爷们不要听他的,他那个契弟不过是个流民,人还是个傻子,怎么可能有那么贵重的东西,他就是从我这里抢过去的。”
此时一直都待在炕上的沈晨霭也听明白了,敢情罗定出去这一个上午是去人伢子的家里了,他还从人伢子那里把他的手机给拿回来了。
现在失去手机的人伢子不甘心,到衙门里把罗定给告了,说他是抢劫财物。
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沈晨霭立马将怀中的手机掏了出来,一手将手机举的高高的,一手托住那条精致的手机链,然后发出啊啊的声音示意大家都看过来。
看着沈晨霭把手机拿出来了,人伢子马上很是激动的说道:“差爷你看,就是那个傻子手里拿着的东西,那个宝贝是我的,被罗定给抢过去了。”
众人闻言向着沈晨霭那边望去,见他手里的确是持着一个十分漂亮并且精致的东西,领头的官差冲着站在他身边的人问道:“你们双方既然都说着东西是自己的,那你们可有什么证据吗”
沈晨霭听到官差的问话连忙点头,然后让众人都来看他托在手中的手机链,他当着大家的面,把手机链上的那三个不同颜色的琉璃球给掰开了。
沈晨霭在穿越之前是从事考古方面工作的,但是他却不是那种出现场的发觉考古人员,沈晨霭的工作是将发掘出来的已经损毁的古籍善本进行复原,这是他们家祖传三代的老手艺了。
与沈晨霭同在一个工作组的,有很多都是掌握着各种各样手工工艺的匠人们,他们负责将前方人员带回来的古物进行维修与维护。
他们组里的能工巧匠们不在少数,沈晨霭的那一条手机链,就是与他同组一位同事随手做出来送给他的。
那位同事是一位烧制古法琉璃的高手,那一条手机链上的三个琉璃珠子实际上都是由两个半圆拼接到一起的,只不过那位同事的手法实在是过高明,不仔细看的人是根本就分辨不出来的。
沈晨霭将三个琉璃球分开之后,每一种颜色的琉璃半球之内都有一个繁体字,三个字合起来正好就是沈晨霭的名字。
看清楚那琉璃球上的文字之后,领头的那个官差口气严厉的冲着人伢子和鼠眼男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是说那东西是你们的吗为什么上面会出现别人的名字”
鼠眼男被问的一愣,然后一脸不知所措的看向自己的同伴。
而同样被问到的人伢子却还狡辩着说道:“那东西是他抵当给我的,就算有他的名字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领头的官差闻言呵斥的说道:“那当票在哪里呀你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呀,你刚才不是说他是傻子吗傻子怎么会卖东西的况且既然他已经把东西当给你了,又怎么会因为没钱而自卖自身你说过的话根本就前后矛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最好能够说清楚了,不然就有你好看的。”
人伢子被吓住了,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而他的同伴鼠眼男见事情不妙,说了一句:“与我无关。”便想要转身溜走,却被一旁的官差们给控制了起来。
领头的官差一见他们对自己的问话居然是这样的反应,哪里还不知道真相是什么,白跑了一趟的他顿时火气就上来了,指着那个人伢子说道:“好你个谢泼皮呀,你贼喊捉贼忽悠着哥几个玩是吧,我们要真是上了你的当把人给抓到衙门里去了,到时候大人升堂一问案,哥几个都要因为你栽进去。你他妈的就是没安好心,走,跟我们回衙门把事情都给交待清楚,说不清楚你今个儿就别想出来。”
几个觉得自己被人刷了的官差押着人伢子和鼠眼男往外走,一路上还能听到那鼠眼男在与人解释道:“这事儿真的和我没关系,我就是上他家里去吃顿酒,酒席上老谢就给我显摆他新得的宝贝,我真的不知道那东西是他偷来的,我不知道呀.......。”
然后声音便越来越远,显然是人已经走出院子了。
☆、第 9 章
罗定将吵闹不休的一群人送出门去,回到屋里之后看见沈晨霭还在很珍惜的抚弄着那部手机,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你这几天心绪不太好,我想着你既然是从那个人伢子哪儿过来的,想必他一定能知道你的一些情况,所以就打算过去问问。谁知道刚到了他们家大门口,就听见他正在像别人炫耀从你这里得到的东西,我想把东西给你要回来,他们却不肯给,我们吵着吵着就动手了。不过你放心,我没有吃亏,挨打的都是他们两个,我只是想把你的东西给拿回来,没想到他们事后会去报官。”
又是为了自己,才让他差一点就沾惹上官司,沈晨霭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手机,真的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他了。
得不到沈晨霭的回应,罗定的脸上有了一丝明显的失落,但是很快他便把那些烦恼都抛开了,他将放在炕上一口没动,现在早就已经凉透了的早饭端了起来,说了句:“我去热饭。”便起身离开了。
这几天因为忧心沈晨霭,胃口一向都是很好的罗定也没了多少食欲,今天他出门找人,早饭都没有来的及吃,到现在午饭的点都快要过去了,他依然也没有觉得饿得慌。
等到他将热好的饭菜端进屋里,虽然没抱什么希望,但是他还是习惯性的将吹凉的汤匙送到了沈晨霭的嘴边。
出乎罗定意料的是,这一次沈晨霭并没有拒绝他喂过来的食物,而是伸出手接过了他递过去的汤勺,吃力的开始一勺一勺的自己挖稀饭吃。
罗定见状大喜过望,不论是什么原因,沈晨霭总算是肯吃饭了,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件再好不过的消息了。
至于沈晨霭肯开口可吃饭的原因,其实也挺简单的,不过就是他想通了而已。
刚才罗定出去热饭的时候,被独自留在屋里的沈晨霭静静的想了许久,他开始觉得用自己的生命来惩罚别人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这么做只会让厌恶你的人越发的得意,而在乎你的人却会更加的伤心,最终得到的那个结果一定不会是你要的那一个。
而且经过一通嚎啕大哭之后,压抑在他心里的郁愤大部分都被宣泄了出去,心情开阔了不少的沈晨霭决定不在闹腾了,现在自己的灵魂也已经回归到他的身体了,相信再过不久之后他的嗓子也一定能够继续说话了。
到时候就找罗定好好的谈一谈,与他讲明白自己是不好男风的,他要是肯听劝,两个人就还是过命的交情,要是实在听不进去,那他也会想方设法的将自己受到的照顾回报给罗定的。
对于自己前几天的闹腾,现在回想起来沈晨霭自己也觉得挺脸红的,但是突然被细心照顾了自己好几个月的恩人给压在身下,他第二天的反应要是‘没事儿,咱俩就好好的处吧,那才是脑袋真的有病吧。’
现在想通了的沈晨霭突然就觉得自己饿的不行,所以他对午饭在也不抗拒了,只不过他觉得自己现在不用再靠着罗定喂饭了,于是他开始尝试着自己吃饭。
有一段的时间没有自由的使用双手,这让沈晨霭吃饭的动作显得有些僵硬,正在努力使用灵活手指的他,有几次差一点把饭给送进鼻子里去。
就算他吃的满脸油花,但是罗定还是觉得这一幕看着就是顺眼,心情大好的他这段时间的食欲不振居然不药而愈,等到沈晨霭吃完饭后,他抱着自己的大海碗一连吃了三碗饭。
等到晚上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抱着自己的棉被警惕的看着他,这样的反应让罗定很是无奈,他高举双手示意沈晨霭不要紧张,自己则像他保证,只要他不愿意,自己以后就绝对不会强迫他的。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罗定还来到炕柜旁边,打开锁着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章写满文字的纸张。
他将纸张显示给沈晨霭看,沈晨霭一眼就认出了那张纸就是人伢子趁他不备的时候,压着他的手按上去的卖身契。
罗定当着沈晨霭的面,将那张卖身契用火给烧掉了,然后将灰烬给撒到外面,一丝一点都没有留下来。
沈晨霭见状彻底的放心了,等到罗定在睡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居然感觉到的是安心而不是排斥。
接下来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罗定依然是每日早出晚归为了生计在不断的打拼,而沈晨霭则已经可以靠着自己的力量,在院子里走来走去自在的四处溜达,不仅如此,他每天还都会抽出一段时间来锻练嗓子,希望通过不断的练习,自己的嗓子能够早日的恢复如初。
等到陈婆子再次登门的时候,沈晨霭正站在院子里咿咿啊啊的吊着嗓子,惊的陈婆子还以为他除了痴傻又多出了一个疯癫的病症。
等到她弄明白了状况之后,便打从心眼里为罗定与沈晨霭高兴,原本罗定与沈晨霭结契成为兄弟,外面就是有不少人是在看笑话的,有刻薄的还说罗定放着好好的女人不去娶,却娶了一个傻子回家,这不仅是要断子绝孙,还很有可能要为一个傻子散尽家财。
现在好了让那些在背后嚼舌根的人都过来看看,小沈可不是一个傻子,只不过是先前生病看着不像正常人而已。
如今小沈的病就快要好了,到时候让他与罗定一起出去,他们两个人齐心协力,这日子一定会过的越来越好的。
由于已经可以自主的行动了,不想在白吃白喝的沈晨霭决定开始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陈婆子也觉得这个家是迟早要交给他来操持的,于是也开始将自己会的一些活计手把手的教给他。
可惜沈晨霭他天生就不是个干家务活的料,这一点沈晨霭已经离世的爷爷可以提供证明,当初儿子儿媳出了意外之后,年迈的沈爷爷将孙子接到自己的身边照顾。
那时的沈晨霭已经是十四岁了,沈爷爷想着自己的年龄也老了,孙子的年龄也不算是太小了,总得让他学着自立一些,这样万一有一天他不在了,这个孩子也能够很好的照顾自己。
开始都还是挺顺利的,清洗衣物打扫房间,这些事情沈晨霭都没有问题,悲剧是从沈爷爷开始让沈晨霭下厨房的时候出现的。
沈晨霭仿佛天生脑子里面就没有厨艺这两个字,他连用电饭煲焖米饭,都有办法将米饭给焖成三层的,那就是上面一层是生的,中间一层是熟的,下面的那层是糊的。
在教了三次烧漏了两口铁锅之后,面对着天赋如此异禀的孙子,沈爷爷也只有很无奈的放弃了。
说实话,他老人家在闭上眼睛之前,还在担心自己走了以后,孙子的手艺会把他自己给毒死。
还好凭着家传的本事,沈晨霭在事业单位混到了一副铁饭碗,他们单位虽然是一个清水衙门,但是该有的员工福利一点没少,对于沈晨霭来说,那些福利之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员工食堂了。
来到这里之后,沈晨霭的厨艺依然没有得到半点的提升,陈婆子望着乌烟瘴气的厨房目瞪口呆,她就不明白了,不就是热油炝锅吗为什么沈晨霭做的时候就能出现火烧厨房的效果
不死心的陈婆子决定在试一试,可是结果依然让她很失望,面对着一盘黑乎乎粘腻腻的东西,要不是那两个鸡蛋是她亲眼看着沈晨霭打进锅里的,她都不敢相信出现在她面前的会事一盘炒鸡蛋。
此时的陈婆子面对着垂头丧气的沈晨霭,终于可以确定这位在厨艺上真的是朽木不可雕了,还好罗定是会下厨的,不然这两个人就等着饿死吧。
觉得自己在厨房里帮不上什么忙的沈晨霭,就又找上了开门做生意的罗定,哪怕喉咙不能说话,让他没办法帮着卖东西,但是他会写字呀,帮着记下帐总是可以的吧。
接到沈晨霭请求的罗定很开心,但是他还是担心沈晨霭外来者的身份出去会被人欺负,所以他摸着沈晨霭的头说道:“你想要帮忙,我很高兴,但是你的身体还没有好,我那里又都是重活,你干不了的。这样吧,如果你真的想要帮我,就帮着我照顾一下虎子还有它的孩子们吧。”
沈晨霭并不知道虎子是谁,但是有事可干的他闻言很高兴的就答应了下来,于是当天的晚上,罗定就抱着两只小狗,牵着这一直大狗回来了。
☆、第 10 章
回到家里的罗定指着大狗兴冲冲的同沈晨霭说道:“这是虎子,我手上抱着的这两只是它的孩子们,这两个小家伙都是今年才出生的,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它们还有一个哥哥叫闷头,是虎子上一窝生的,已经长大了,现在留在猪棚那里守着。”
沈晨霭张大嘴巴呆愣愣的看着它们,不敢相信所谓的虎子母子居然就是三条狗,罗定这是将他当成孩子哄着玩了吗不过他现在总算是知道了,罗定每天早晚都要出去喂的狗狗们到底长什么样了。
这算是进步吗已经能够自己的控制面部,快速做出表情的沈晨霭在心里默默的吐槽到。
不过他的吐槽罗定也听不见,他此刻正在努力的想要把沈晨霭介绍给他的爱犬们。
因为沈晨霭主动提出要来帮忙,欣喜不已的罗定将抱在手上的两只小狗崽递到他的怀里说道:“这两只都是小母狗,脾气好的很,你有时间的时候就逗逗她们玩,也算是个乐子。”
两只小狗崽到了沈晨霭的怀里之后,就变得极其不老实,它们不断扭动着自己的小身子,发出奶声奶气的叫声,想让沈晨霭把它们放到地上去。
见主人将自己的两个孩子递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手里,原本乖乖蹲坐在罗定身后的狗妈妈虎子,便站起身子走到了他们两人的中间,虎视眈眈的盯着沈晨霭。
沈晨霭被大狗盯的浑身发毛,后脊梁都有一种要冒冷汗的感觉,因为那只狗实在是太大了,刚才它在罗定的身后坐着,所以沈晨霭没有注意到,现在它走到沈晨霭的面前了,他才真正的看清楚了这条狗到底有多大。
沈晨霭身高一米七六,他以自己为参照物,发现那条狗后背最高处,与他的胯部基本一边齐,身长连头不算尾巴,起码要到一米三四,四条腿比他的手腕都要粗,尾巴是竖起来卷在背上的,现在一点要摆动的意思都没有,看起来它对沈晨霭的态度是不那么友善的。
那条大狗的身上只有两种颜色,头面部、背部、尾巴和四肢的外侧都是黑色的,脖子以下、胸腹部和四肢的内侧则是白色的,眼睛内侧直上方大约2厘米出,有两个对称的白色圆圈,当狗狗闭上眼睛的时候,不小心就会让人误以为那里才是它的眼睛。
沈晨霭浑身僵硬的抱着两只狗崽,一动都不敢动,就怕自己哪个动作没做好,让狗妈妈以为自己会对它的小狗不利,万一它在扑上来给自己一口,那可真是哭也没用了,这里可没有防疫站,没出找地方打疫苗去。
看出来他的紧张,罗定牵着他空出来的那只手,弯下腰将沈晨霭的手背抵到了虎子的面,前对着它说道:“虎子你闻闻,要记住这个有味道的人不能咬。”
虎子很聪明,罗定说完之后它便伸出头,用鼻子在沈晨霭的手背上嗅了嗅,然后吐出舌头哈哈的冲着他摇尾巴。
见狗妈妈终于对他和善一些了,沈晨霭提着的那颗心终于放下一点了,将抱在自己怀里的小狗们放到地下,得到自由的小狗们欢快的跑到了妈妈的身边,嗷嗷叫唤着要奶吃。
罗定蹲在地上看着团在一起的母子三个,格外温柔的对着沈晨霭说道:“我刚从军队卸甲回到家乡的时候,没吃的没穿的,身上连一个大子都摸不出来,哥哥嫂嫂说家里早就已经我们分家了,不让我进家门,当时是三月初几我忘了,只记得那时天很阴,西北风夹杂着雪粒子往我脸上砸。我穿着单衣踩着破鞋,拖着疼痛难忍的伤腿在乡间的土路上走着,就在我觉得人都要被冻成冰柱的时候,是虎子的叫声救了我。”
正在给狗崽喂奶的虎子听到罗定叫它的名字,马上将围在自己腹部的小狗都赶开,自己爬起来快步跑到罗定的面前站定,摇着尾巴等着罗定的吩咐。
罗定伸手抚着虎子的头,时不时的还用手指挠一挠它的后背,虎子转过头用舌头去添罗定的手,罗定抱着它的脖子哈哈大笑。
一人一狗的情谊在他们的交流中显露无疑,罗定将追着妈妈跑过来的小狗们送到虎子的腹部,让它继续给小狗喂奶,自己则继续对沈晨霭说道:“虎子当时住在路边的破窑洞里,我循着它的叫声找过去之后,它收留了我,我们两个蜷缩在一起,就着雪水将不知是谁丢给它的半个硬馍馍分着吃掉了。”
罗定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仿佛他口中那个在大雪天,与狗蜷在一起吃馍馍的人不是他。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沈晨霭就是从他的话语里听出了一丝孤凉。
见沈晨霭一脸沉痛的看着他,罗定便笑着对他说道:“你不要这样,我和虎子刚到一起的时候,辛苦的那个可不是我,我那时候腿受了伤,是虎子一条狗在养活我们两张嘴。它当时也很小,体型只有现在的一半大,每天却都要忙进忙出的给我找食物,直到天渐渐暖了,我腿上的伤也慢慢的好了,我们的生活才一点一点的好了起来。”
说着罗定便又抚了抚虎子的头接着对沈晨霭说道:“虎子对我很重要,它现在都在帮着我看护着不远处的养猪棚,咱们现在住的地方在凤城城区的边缘,离群山很近,时不时的便会有大东西闻着味道找到猪棚去,要是没有虎子它们在,那些养在棚子里的猪早就被野兽给吃光了。”
沈晨霭从来都不知道罗定还在养猪,而且听他的口气这猪的数量应该还不在少数。话说既然是虎子把罗定给捡回窝里去的,那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就是狗捡回了罗定,然后罗定再捡回他!!!
这个关系式让沈晨霭瞬间凌乱了,好在关系式之间划的不是大于号,不然他就真的连狗都不如了。
心里面虽然在泪流满面,但是听了罗定的讲的那些话后,沈晨霭想着喂狗便喂狗吧,罗定肯把在他心中如此重要的虎子交给自己照顾,那就表示他对自己还是很信任的。
罗定对他的确信任,因为除了罗定以外,虎子对其他人都有着极高的警惕心,它每天吃的食物都得是罗定亲自拿过来喂给它的,除此之外谁给的东西它都不会吃。
罗定在离家不远处的猪棚里养了100多头的猪,这么多的猪他一个人当然不可能照顾的过来,所以猪棚的简易土房里还住了几个过来帮忙的工人。
那些工人,有的都给罗定干了2、3年的活了,这么长的时间按理说狗狗早就应该熟悉他们了,但是就是这些工人们喂过来的食物,虎子也是一口不动,在它的言传身教下,它的狗崽们也不会去吃别人喂过来的东西。
狗有这样的忠诚度当然很好,但是这个习惯却也将罗定的身子给绑住了,狗狗们的性格让罗定从来都不敢出远门,就怕没人喂的时候在把它们给饿死。
往年也就算了,但是今年的年底,却有一桩大生意在等着罗定,明年他和跟着他干的那些兄弟们,是吃干的还是喝稀的,穿棉得还是裹单的,就全看年前的那一单了。
虽然离那单生意还有一段时间,但是罗定一早就在忧心虎子和它的孩子们,罗定倒是可以提前训练它们吃别人喂过来的东西,但是那个人选他却一直都没有决定下来。
不是他不信任别人,实在是因为狗窝旁边的东西对他来说太过重要,他是一点都损失不起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信任沈晨霭,或者说哪怕沈晨霭骗他,他也是愿意受着的。
所以在沈晨霭提出想要帮忙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就将虎子给牵了过来。
此时沈晨霭正蹲在罗定的身边,用一根野草在逗弄着两只小奶狗,沈晨霭过去在家里看动物世界的时候,曾经听过赵忠祥叔叔的解说,他说要与母兽拉近距离的最好办法,就是讨好它们的孩子。
所以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它们,沈晨霭不介意自己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狗腿子’。
看着沈晨霭在那里开心的逗狗,罗定觉得最重要的一切都已经在自己的身边,生活就没有再充实的了,等到过几天虎子与他熟悉了,肯把狗崽们给沈晨霭带了,就可以试着让他来喂养这些忠诚的狗狗们了。
☆、第 11 章
沈晨霭与狗狗们相处的很好,到了第三天的时候,虎子已经可以很放心的把自己的小狗交给他带,院子里面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人被两只小奶狗追着慢慢跑,可惜跑在前面的那个人体力不太好,不过十几步之后,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
每到这个时候,无聊的小狗们有的时便会跑回猪棚去找狗妈妈,一直跟在它们身后的沈晨霭犹豫了几次,最终还是抬脚迈出了院子,跟着小狗们一起来到了罗定口中的那个养猪棚。
罗定的家离养猪的简易大棚并不远,目测也就100多米,以沈晨霭蜗牛般的走路速度,也不过三两分钟便能走到了。
他刚靠近养猪的大棚,里面便传出一阵闷沉沉的狗吠,随后便是虎子的呜呜声,在猪棚里干活的工人有听见动静出来看的,就见沈晨霭面色有些尴尬的站在猪棚的大门口。
出来的工人曾经去参加过罗定的婚礼,他对当天被人抱着拜天地的沈晨霭印象还是很深的,他早就听别人说罗定新契结的兄弟人不但不傻了,还能自己下炕走路了,今天一看果然是这样的。
这个人怎么说也能算是他的老板娘,不过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那自己要怎么称呼他要不干脆就跟着东家一起叫吧,这样总不会出错了吧。
脑筋转的极快的工人想到此处,便笑着对沈晨霭说道:“晨哥儿这是过来找我们东家的吗那可真是太不巧了,这个时间东家一般都在城里面肉铺里做生意,是极少会来我们养猪棚的。”
沈晨霭闻言连连的摆手,正在此时那两只小奶狗又互相追逐着跑出来了,沈晨霭见状赶忙指指它们,又指了指自己,与工人示意自己是过来找它们的。
工人很快便读懂了他的手势,恍然大悟的说道:“我说这几天这两个狗崽子怎么老往外面跑,原来是找到你那里玩去了。这样也好,等到你与它们都熟悉了,东家在出门的时候,你就能帮着喂狗了。我们喂的东西它们从来都不吃,以往东家忙不过来的时候,狗即便是再饿,也得在那里忍着,看得人怪心疼的。”
沈晨霭闻言对着那名帮工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喉咙示意自己现在说话不太方便,那名工人看到他的动作说道:“没关系的,我听东家说了,大夫不是说嗓子没事的吗多练习一下就好了。”
正在他们交谈的时候,做好午饭的陈婆子倚在门口冲着沈晨霭喊道:“晨哥儿,饭做好快点回来趁热吃。”
然后她又看到了正站在猪棚门口与沈晨霭说话的那个工人,便继续说道:“连山也在这里呀,我一会儿给你送点热乎的过去”
那名工人闻言回到:“不用了婶子,我们这里马上也要做好了,刚才他们还叫我过去帮着放一下桌子,我就是出来抬桌子的。”
那工人说着便与沈晨霭道别,到墙根旁边将一面圆桌给抬进了屋里。
见那人回去了,沈晨霭便也赶着小狗崽往家走,路过邻居家的时候,有开着大门的人家便会好奇的探出头来看他一眼。
日子就这么慢慢的过下去了,这些天来沈晨霭已经可以慢慢的,准确的吐出一个一个的单字了,词组和句子也在不断的练习中,这样的进步让沈晨霭很开心,等到他能够正常说话的时候,就可以试着自己出去找个活干,不用在像这样天天在家里吃闲饭了。
罗定这段时间总会请一些人到家里来吃饭,听他们聊天之时透露出来的那些信息,好像是几个人在帮着罗定忙着一单大生意。
生意场上的事情沈晨霭不大懂得,所以也就从不发表意见,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在客人来到家里的时候,帮着送上茶水或是端一端做好的饭菜。
这天又有几个人到罗定家里吃酒,知道晚上要来客人的陈婆子特意留下没有走,她帮着罗定给客人们做好了饭菜,想要回家的时候被罗定留了下来,他特意将每样菜都挑出来一些,拼在两个盘子里,一边将陈婆子往东屋里面送,一边对着她说道:“婆婆忙了一天了,怎么到吃饭的时候反而却要走了那这样可是不行的,来我在东屋把碗筷都摆好了,叫阿晨陪着你,好歹也要吃完晚饭再走呀。”
将还要客气的陈婆子推进了东屋,里面沈晨霭正热好了酒,坐在火炕上等着她,见她进来连连的冲她招手,示意她赶紧过来。
这些天罗定请客的时候沈晨霭都是坐在一边陪同的,那些客人们对沈晨霭也很客气,时不时的会与他说说话,或者是敬他一杯酒。
但是由于交流不便,沈晨霭基本上是不会在酒席上说话的,吃饭的时候也只是坐在一边,默默的吃着饭菜,听着他们之间热闹的聊着闲嗑。
罗定看出了他在席间的无聊,索性这一次干脆就不让他陪客,而是让他与陈婆子在东屋吃自己的。
这样一来沈晨霭便觉得自在了许多,心情大好的他还主动烫上了半壶老酒,等着陈婆子上来,两个人边吃边喝。
酒席上一共六道菜,两盘凉菜一道是卤羊肝,一道是炸花生米,都是罗定从外面带回来的。四道热菜倒都是自己做的,用的也是家里面原本就有的材料,上的是红烧肉、溜肥肠、炸丸子和瓜片炒鸡蛋。
这顿饭西屋那边吃的热闹,东屋这边吃的也自在,就在大家快要酒足饭饱的时候,罗家的大门却被人从外面砰砰的叩响了。
伴随着敲门声的,还有一个人言语不清的呼喊声,罗定见状放下酒杯,摆摆手示意酒席上的客人们继续吃喝,他自己则披上外衣,起身出去来到屋外开门。
一拉开院门,就是一股强烈的酒臭味直冲鼻子,外面一个喝的歪歪斜斜的人,正想要继续拍门,看见大门被打开了以后,抬脚便要进来。
罗定眼疾手快的拉住了他,那个人见罗定不让他进去,就伸出手指指着他的鼻子说道:“罗定,我好歹也是你嫂子娘家的大哥,咱们之间可是实实在在的亲戚关系,按理说我让你叫一声大哥也不算过分的。这回怎么着,连门都不想让我进去,感情你罗定就是这么对待亲戚的,真应该让外面那些说你厚道的人家都过来看看,你就是个驴粪蛋子,表面看着是光滑的,其实里面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
面对这个醉汉的胡言乱语,罗定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他依然没有松开拉着那人的手,淡淡的说道:“家里面还在招待客人,牛家大哥若是有事就直接在这里与我说了,要是没什么事情那就对不起了,我们家今天客人太多,就没空在来招呼你了。”
被罗定称呼为牛家大哥的那位醉汉一听这话显得更兴奋了,他将握在手里的破酒壶往边上一甩,高声的说道:“你家里还有别人那,这真的是太好了。今天正好当着大家伙的面,咱们就把事情都给说清楚了。罗定,你小子给我说说你究竟怎么想的我妹妹你到底打算怎么安排”
罗定闻言看着那个醉汉讽刺的说道:“牛大哥你要是喝多了就到别处去发酒疯,我大哥是不在了,可是我嫂子不还是好好的吗前些日子我还听说她穿红带绿的往城里面逛街去了,这日子过的不是挺悠闲的吗。”
醉汉闻言打了一个酒嗝,踉跄了好几步才站定着对罗定说:“你小子不要跟我装傻,你到底娶不娶我妹妹你娶不娶给我个痛快话。”
罗定闻言挥开了他一直指着自己的手指头说道:“话我不是1年前就说过了吗,我哥没了,我嫂子想怎么样她大可自便,想要我娶她,没门。”
罗定的话瞬间将醉酒男给激怒了,他晃晃悠悠的破口大骂道:“好哇,你们罗家没有良心呀,我妹妹为你们罗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你们家两个老的没有了,我妹妹为他们披麻戴孝,哭的都快要没有人样了。现在你发达了,她没用了,你就想要一脚把她踢开,我告诉你没有那么美的事儿。”
醉汉说着就要伸手去抓罗定,口中还喊着:“我让你忘恩负义,我让你被狐狸精给迷住。你让那个狐狸精出来,我看看他到底骚成什么样,把你迷的连人性都没有了。”
说着他便要往屋里面冲,却被罗定反着手压在了院子的墙壁上。
酒醉男被压的生疼,却根本就摆脱不了罗定的辖制,由于他的挣扎,罗定的手劲越来越大,醉酒男很快便受不住疼痛了,就听他大声喊叫道:“杀人了,罗定这小子要杀人了。”
西屋原本都在吃酒的客人们,听到吵闹声赶忙走了出去,东屋的沈晨霭听到喊声也想要出去看看,却被与他一同吃酒的陈婆子给拦住了,只听她对沈晨霭说道:“晨哥儿不用出去,听声音婆子就知道来的是谁,不过是个泼皮破落户而已,罗定自己就可以应付的,你出去见他,没得失了身份,反倒让他猖狂,听婆子的,不要理会他,咱们自吃咱们的酒。”
说着陈婆子便端起酒壶又给沈晨霭倒了一杯。
虽然被人给拦下了,但是沈晨霭却时刻都在关注着院子里的情况,在外面那些人七嘴八舌的争吵声里,沈晨霭居然听到了嫂子、娶不娶这样的句子。
沈晨霭被自己听到的那些话给惊到了,心说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呀男人与男人可以举行婚礼就已经很让人震惊了,难不成在这里小叔子还可以娶嫂子的吗要真的是这样,那这个世界未免也太过神奇了。
☆、第 12 章
沈晨霭扶着窗台往外面看,可惜的是院子里并没有点着灯笼,所以除了阴影绰绰的能看到一些人影之外,其它的沈晨霭什么都看不到。
那个醉汉带来的闹剧并没有持续多久,一片的混乱当中,也不知道是谁抬腿将那名醉汉给踢出了门外,跌了一个狗吃屎的醉汉爬起来之后狼狈的逃走了,临走之时还没忘记回头冲着罗定喊道:“姓罗的你给我等着,这事儿没完,你等我找着能说理的地方,咱们在好好的比划一下。”
没有理会那个人强撑面子的挑衅,罗定在谢过了出来帮忙的众人之后,便领着大家回到了屋里。
留在房间里没有出去的沈晨霭此时正在心里沉思,兄终弟及这样对待遗孀的方式,中国古代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有这种习俗的大都是少数民族,一直都接受着儒家思想教化的汉民族是绝对不会遗留这种民俗的。
沈晨霭来到这里也有四、五个月了,这里的民众无论是长相还是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有着典型的汉族特征,只不过他还没有离开罗家走太远过,难不成这外面的世界与他现在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吗
当罗定带着人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沈晨霭坐在窗台前面发呆,心里一紧的罗定害怕他是听到外面的争吵之后心里面误会,连忙对着沈晨霭解释道:“阿晨你别多想,刚才那个男人都是在胡说八道的。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娶什么女人,真的你别误会。”
此时的沈晨霭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罗定刚才说的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听见,只不过他隐约的知道刚刚有人在与他说话,所以他抬起头冲着说话声的方向看了过去。
由于沈晨霭的心思没有在说话上面,所以他此时看过去的眼睛里空洞的没有一丝神彩,一看就是精神力没有集中在上面。
发现他的状态不对,罗定吓的赶紧脱鞋上炕,沈晨霭现在的样子与刚刚被他带回家的时候太像了,都是那种没魂的状态。
站在一旁的客人们也发现了事态不好,他们以为沈晨霭是听说罗定可能要娶女人被刺激到了,这是他们小两口的事情,外人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于是客人们相互的使了几个眼色,很快就都开始找借口向着罗定告辞了。
沈晨霭此时已经从沉思当中转回来了,他诧异的看着纷纷过来的告辞客人们,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走的这么急,但是他还是很友好的冲着他们一一点头,当做是送客的告别词。
客人们见他这样,对自己心里面的猜测就更加肯定了,没看着他们一要离开,罗定的那个契弟就好了嘛,这一定是等着他们离开之后,就要跟罗定闹嘛。
想到这里的众人在离开之前,都用同情的眼光望向罗定,心说养这么个美人也挺不容易的,光是这时不时的小脾气,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受的了的。
不过人家罗定自己乐意,受气也愿意宠着,看人家契弟那一张明俊的脸蛋,换了自己挨骂也得偷着乐呀。
在人都差不多走了之后,陈婆子也起身下地准备离开了,临走之前她一边穿鞋一边对着罗定说道:“我这几天常常听人提起,你那个住在乡下的嫂子最近总是往城里来,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往富源街那边走,那边的人家里,最近可是有好几位员外家里的婆姨都没了,这样一联系,想来你嫂子有什么心思也就不难猜了。她娘家大哥这次登门肯定不光是闹事这么简单,想必还有后招在等着你,你小子最近上心一些,可别一不小心被人给算计了。”
罗定抱着沈晨霭对着陈婆子回到:“她自己愿意嫁去别人家里当后娘,我为什么要拦着她。只是月桂和大山绝对不能给她,我不相信牛大妞的人品,孩子到她手里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陈婆子此时已经穿好了布鞋,下了火炕正打算往外走,听了罗定的话回过头来对着他说道:“你嫂子和她娘家那一大家子都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性子,大山他们肯定不会要,养个男孩子对他们来说是没用的,月桂就难说了,女娃如今都金贵,很难说他们家会打什么歪主意。”
罗定闻言讥笑了一下说道:“孩子是我们罗家的血脉,断没有交给别人家养的道理,这一点谁来说都没用。她牛大妞要是想改嫁,孩子就得留在罗家,当然她要是不改嫁给我哥守着,那我也没意见,我还像往常一样花钱养着孩子,也不差她一个。”
陈婆子闻言嘿嘿一笑,显然她是不相信罗定的嫂子能够守住的,她很肯定的说道:“牛大妞要是能受的住,那你养的那十几头的母猪早就能上树了。行了我不与你磨牙了,时候不早了,老婆子就先离开了,明天我在来,你们也不用送了。”
该走的人都走了,原本很热闹的屋子里瞬间冷清了下来,罗定将拥着沈晨霭的手松开,扶着他的肩膀想要继续跟他解释,谁知道还没等到他开口,沈晨霭却先说话了。
发现自己所了解的知识与事实有很大出入的沈晨霭抓着罗定的衣襟,对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书,快、给、我、书。”
罗定闻言一愣,看了看他的脸色然后小心的问道:“阿晨你没有生气呀”
沈晨霭闻言莫名其貌的看着他回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罗定闻言很尴尬,敢情人家根本就没当回事儿,完全都是自己多心了。
不过沈晨霭没生气,这对罗定来说就是一个好消息,至于他想要看书的要求,罗定当然要全力满足,在问清楚他想要看什么样的书之后,第二天罗定就将新书给沈晨霭买了回来。
沈晨霭要的那些书全部都是历史类的,算是基础读物不是很难买,让罗定诧异的是沈晨霭要买书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是真的识字的,而且认识的还不少。
这样的认知让罗定的心情有些复杂,他们这里虽然是地广人稀,但是土地贫瘠环境恶劣,大片的土地都是戈壁与盐碱地,能够正常种植庄稼的土地不足十分之一。
就算是这十分之一的土地,能够称得上良田的也不到其中的一半,微薄的田地产量让在上面耕种的人家只能够勉强糊口,家里的孩子想要读书写字,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凤城这里还要好一些,因为凉州境内有两个大盐湖,要将盐湖里熬制出来的湖盐运到外面去,不伦从哪里走,凤城都是绕不过去的必经之路。
因为有这个优势的存在,凤城里面的饭庄客栈林立,还有不少有力气的庄稼汉子专门来到城里,给那些运盐的商队们当挑夫,靠着自己一身的力气赚一些铜板贴补家用。
可是即便是这样,普通的百姓人家要供养家中的子弟上学,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罗定想着刚把沈晨霭买回来的时候,他给沈晨霭擦拭身子之时就发现,虽然沈晨霭当时整个人瘦的皮包骨头,但是他身上的皮肤嫩的很,上面一点疤痕都没有,手上也没看到有茧子,再加上他后来从人伢子手里抢回来的那个东西,虽然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光是配它的那条链子,拿出去卖就不止十两银子,想来那东西的价值也不会便宜。
这种种的现象都在表明,沈晨霭原本的身份一定不会简单,即便不是世家贵族之后,也一定是富户人家的子弟。
这样的人家能够接受他一个屠夫吗万一有一天他们找过来了要把阿晨给带走那怎么办
一想到有人会把沈晨霭从自己的身边带走,罗定的心就像是被剐了一样的疼,他无论如何不能忍受沈晨霭离开自己的身边,好在现在沈晨霭的户籍是落在自己家里的,作为户主只要他不松口,别人就想做什么都难。
☆、第 13 章
罗定给沈晨霭带回来的书,大多数都是课本级的读物,里面对各个朝代的历史介绍都很详细,文字词句书写的也很通俗易懂。
从这些书里沈晨霭了解到,从唐朝往前的历史与他所在的那个时空是没有区别的,而唐朝的早期与中期的历史与他所学的那些历史也是没有太大差别的,真正的转折点是出现在黄巢起义之后的。
据正史当中的记载,黄巢起义之后,用史书上的话说,时是‘郡将自擅、常赋殆绝、藩镇废置、不自朝廷。王室日卑,号令不出朝廷。’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那就是各地的镇守的节度使与将领,都开始对朝廷的命令阴奉阳违,就连各地每年收上来的赋税都被地方截流没有上交给朝廷。当时的唐王朝从政权上来说基本就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后来朱全忠杀唐昭宗,立他13岁的儿子为帝,这就是唐朝最后一位皇帝唐衰宗李祝。四年之后,朱全忠又废唐衰宗自立为帝,国号为梁,这便是史上的后梁,唐朝也至此灭亡。
但是罗定给沈晨霭买回来的历史书籍上却不是这么记载的,上面写着黄巢起义被剿灭之后,当时在位的皇帝是唐僖宗李儇。
在沈晨霭的记忆中,这是一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宦官之手的小皇帝,当时李儇登基的时候只有12岁,是唐朝历史最年轻的皇帝,唐懿宗死后,他是被宫内的宦官们拥立着登上了皇位的。
正史上对这位唐僖宗的评价是‘恭帝冲年缵历,政在宦臣,惕励虔恭,殷忧重慎。属世道交丧,海县横流,赤眉摇荡于中原,黄屋流离于遐徼,黔黎涂炭,宗社丘墟。’这是《旧唐书》上的原话,可见当时朝廷政事是何等的昏暗,老百姓的生活又是何等的艰难。
但是这里的史书之上所书写的内容,却与沈晨霭记忆当中的正史资料极其不相符。
这里的史书记载的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僖宗李儇、雄才大略、文武皆昌。一生平西南、定东北、除暴戾、安天下,上承祖宗基业,下兴黎民百姓。他一手指挥千军万马,平定了即将奔溃的大唐帝国,一手挥毫泼墨,制定富国强民的兴邦之策,唐朝在他的带领之下,重新焕发了汉唐帝国的风采。
唐朝自僖宗开始,又往下传了600多年,一直到几年之前才被现在的大乾王朝所取代。
沈晨霭看到这里在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唐僖宗应该是在公元862年继位的,在这之后是600多年的传承与十几年的动乱,再加上大乾建国到现在是第五年,把这些年份都加在一起之后,那么现在的年份应该是公元1500—1550年左右,这个时间要是按照沈晨霭所学的正史来说,应该是处在明朝的中期。
由于可以用于考证的资料太少,这个结论也只能是一个大致的推测,但是唐朝在此时再次兴起是已经可以肯定的了,沈晨霭心想就暂时称呼这个不合理的朝代为后唐吧。
书写沈晨霭手中这本历史典籍的人,应该是一位后唐的人士,因为在书写后唐的时候,这位通篇的笔墨都在着重的渲染唐僖宗的睿智英明还有当时国家的富强与兴盛。
沈晨霭被书里面咏叹调似的赞美刺激出一身的鸡皮疙瘩,心说按着作者说的,这位唐僖宗简直就是汉武帝+唐太宗+清圣祖的合体,是一位找遍古今中外都翻不出第二个的明君圣主。
要是搁到起、点里面,这位皇帝的一生那就是一部穿越者的史诗巨著,只不过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停下脚步的,所以当那位伟大的帝王离开之后,他所创造的一切在多年之后也终归化为了历史。
看完了历史书籍,沈晨霭又拿起了一本《民俗通史》,心想既然还是汉家人的王朝,那推行的自然也就是汉家的儒学文化,那为什么在这里男子契结兄弟,甚至是娶自己寡居的嫂嫂,都已经成为一些可以被广大老百姓所接受事情那?怎么都想不明白的沈晨霭决定继续寻找答案。
罗定给沈晨霭买回来的这本《民俗通史》所注写的年代应该离现在很近,大约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因为书中通篇都是在用一个本朝人的口吻,在写上一个朝代的故事。
因为作者的关系,这本《民俗通史》里对于‘后唐’的描写就要客观的多,用作者本人的话说,前朝的唐僖宗的确是一位有着雄才大略的贤明皇帝。他在位期间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四海蛮夷皆来朝拜,各国的使臣称呼当时的朝廷为‘天朝’。
有这样的功绩,也难怪后世众人对他会有那么高的评价,但是此书的作者却在此时很是隐晦的提了一句,说是僖宗应有失德之处,才会叫天降祸端于九州黎民。
原来,自打从唐僖宗登上帝位的那天开始,整个唐王朝女婴的出生率便开始慢慢的降低,因为降低的速度极其的缓慢,所以一开始众人并没有察觉,相反,不少人家还因家里的男丁变多而觉得欣喜异常,但是三四代的人口过后,女性过少的弊病便开始渐渐的显露出来了。
据说那时朝廷的户部曾经专门做过统计,以登记在册的人口来计算,男性与女性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四比一,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中。
当时的社会之中,除了高门大户与权贵之家,在普通百姓当中,娶媳妇已经成为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少人家的女孩子一下生就已经定下了人家,丈夫最少都是要大自己十几岁的人。
哪怕就是这样,还有夫家不放心的,要娘家把女儿送到夫家来养,夫家好吃好喝的供养儿媳妇到十三四岁,就赶忙挑一个吉利的日子把喜事给办了,过了们的小媳妇都不敢轻易的让她们出门,就怕街头巷尾的闲汉太多,把自己家的儿媳妇给拐带跑了。
有鉴于此,当时的朝廷也想过一些办法,比如颁布法令,规定五品以下的官员不可以纳妾,五品以上的官员按级别算最多也只能有两位妾室。
而皇帝更是以身作则,不但放了大批的宫女出宫,更是消减了宫中妃嫔的数量。规定从今以后,宫中的妃嫔数量不可以超过二十人。
但是这些举措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减少的问题,反而因为规定的出台,使得女性成为了一种众人眼中的稀有资源。
当时的人市买卖市场之中,一个最最普通的女奴也得要价50两银子,美貌或是年轻一些的小娘子就更贵了。至于那些想要娶妻的人家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就是嫁妆一点别想,聘礼少于100两那就不用谈了。
对于平民百姓之家,这样的聘金几乎就是他们一家十几口人努力半辈子的全部积蓄,没有女孩的人家,钱就那么多,家里面的兄弟却是好几个,给谁娶妻了,其余的那几个就都是事情。
为了不让兄弟阋墙的事情发生,不少平民人家,干脆就兄弟几个一起攒钱,然后大家共同做新郎,娶同一个媳妇回来,反正生下来的孩子都是他们家的血脉,姓一个姓氏的也就没那多的计较了。
有那些没了丈夫的寡妇人家,只要夫家的人同意,朝廷也是支持她们再嫁的,这样的妇人再嫁出去夫家也是能收一笔不菲的聘金的。
不过夫家的人更愿意将那个寡妇嫁给她男人的兄弟,这样一来不但能够给自己家省下不少的银钱,也能让上一家留下来的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怎么算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如此安排本来是极其不符合常理的,但是民间的实情确实如此,朝廷也没有办法,最后也只能是默认了事。
但是事态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女婴的出生率还是在不断的降低,于是不少实在没钱又不愿意单身的男子们便开始相互契结兄弟契约,算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结成契约的人家越来越多,人们的态度也由最初的冷眼瞧热闹变成了见怪不怪,直到后来连朝廷都认可这一种夫夫形式的存在了。
在‘后唐’灭亡的几十年后,如今女婴的出生率较前朝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兄弟共妻的现象如今已经不太多见了,但是契结兄弟契约与兄终弟及这样的婚嫁方式,却在民间被保留了下来。
☆、第 14 章
沈晨霭看到这里,终于知道为什么罗定可以娶他,又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位问罗定娶不娶他大嫂了。
果然是很奇葩的世界,但悲催的是他现在就生活在这奇葩的世界之中,而且一点将要回归正常的意思都没有。
弄清楚了事情真相的沈晨霭将手中的《民俗通史》放到一边,整个人往热炕头上一趴,心想着也许他还要感谢那位僖宗陛下,要不是他一直致力于内外交流,南北贯通,在凉州这种大西北地区,还真的不一定能够用得上火炕这种东西。
这么想着,沈晨霭又眯着眼睛惬意的在热炕上翻滚了几下,最近早晚的气温都有些凉了,此时睡热炕真的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虎子的两只小狗崽一直都在屋里的地面上嬉戏打闹,虽然它们是狗,但是在这个家里,虎子与它的孩子们是享有特权的,那就是想去哪里就去那里,没有人会将它们从屋里赶出去。
沈晨霭爬到火炕的边上看着狗仔们玩闹,看它们玩的那么开心,他真的也很想要加进去,只不过罗定跟他说今天下午要带他出门,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都是刚上身的新衣服,与狗狗们一起玩耍虽然会很开心,但是一定会弄脏衣服的。
万一看到他的衣服脏了,罗定要是改变主义不带他出门那不就糟了吗,他可是等了很久才等到这次机会的。
这一个上午,沈晨霭一直都在屋里等着罗定回来,一直到午饭过后,罗定才领着礼品行色匆匆的从外面回到了家里。
因为知道他今天中午要回来,所以灶塘上的大锅里一直都给他热着饭菜,回到家里的罗定抱起饭碗狼吞虎咽的将里面的饭菜吞干净,然后换了一身体面的衣服,拉着沈晨霭带着礼物就出门了。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长的时间,这是沈晨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门,对外面的世界一直很好奇的他,边走边打量这陌生的世界。
罗定家的外面是一片很普通的民居,院子与院子之间留出来的空隙,便成了人们行走时的小路,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两个人来到了一颗老榆树的旁边,在那里正有几个人围着一辆驴车聊天,看到罗定他们过来了,马上就有人冲着他们喊道:“罗定,你们快一点,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们了。”
罗定闻言赶忙拉着沈晨霭快走了几步,来到了人群的面前,憨笑着对着那些人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让大家久等了。”
看到人都到齐了,原本蹲在一旁抽烟袋的车把式将烟锅给熄灭了,然后将驴车从树阴地下赶出来,对着众人说道:“你们赶紧上车,我要赶着车出发了。”
众人闻言纷纷爬到了驴车上,罗定拉着沈晨霭做到了比较靠门的位置,这样只要稍微拉一下门帘,就能够看到外面的景色。
比较可惜的是,马车的行驶方向不是往城里,而是去往城外,罗定家的房子本来就是靠着城市的外围修建的,此时在往外走,不过多久便是一片荒郊野外的景色了。
这样的景色看久了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何况此时驴车上做的大多数都是凤城本地人,这路上的景色他们每年都能来来回回的看好几遍,再看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于是做到一起的人就又开始聊天,有认识罗定的人就冲着他问道:“罗家二小子,坐在你旁边的那个就是你的契弟吧,这一回带着东西领着人回你们村子是为了给他上族谱吗”
罗定此时正将一个草铺坛放到沈晨霭的底下让他坐着,听到了问话之后头也没抬的回到:“是呀,请酒席的时候是在我家里办的,村子里有挺多的亲戚都还不认识他,我把他带回去给大家看看,在领着他去给我老子娘和父亲们烧点纸,回头请村长把他记进族谱里,都弄完了我才能安心。”
驴车上的人闻言都调笑罗定这么积极是怕他契弟跑了,沈晨霭对这一次的话题插不上一点嘴,只能有些尴尬的坐在一旁听着他们说笑。
罗定的老家离凤城并不是太远,驴车还没有行驶到1个时辰,外面赶车的车把式就对着里面的乘客喊道:“前面就是罗家村了,罗定你们到地方了。”
罗定闻言赶忙收拾东西,等到马车停下的时候,他拎着东西率先从车里蹦了出来,然后在转过身,将正从里面探出身子的沈晨霭扶下了驴车。
付过车钱之后,罗定又与车把式约定好,在回城路过罗家村的时候记得喊他一声,好让罗定回去的时候还能做他家的车。
罗定拉着沈晨霭一路往村里走,路上遇到相熟的亲朋,罗定都会停下来与他们热情的打招呼,然后把站在身边的沈晨霭介绍给他们。
罗家村还是挺大的,所以他们走一路就说了一道,不过随着他们越往里走,过来打招呼的人家就越少,一直到来到一座小山脚下,这里已经看不到什么人家了。
罗定领着沈晨霭来到他爹妈的坟前,沈晨霭惊讶的看着四个坟包并排而立,等到罗定带着他给祖先烧完了纸钱往回走的时候,沈晨霭他突然想明白了,敢情罗定他们家的父辈们,也是娶了共妻的。
共妻这对他来说可绝对是一件新鲜事儿,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问呀。沈晨霭一边偷偷的瞄一眼罗定,一边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罗定此时还没有发现沈晨霭的小心思,他领着沈晨霭一路来到了村子的最外围,一间看着有些年龄的村舍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罗定松开了拉着沈晨霭的手,小步的走到了村舍的篱笆门前,一边敲门一边冲着里面喊道:“六爷爷、六奶奶,小二带着人过来串门了,麻烦来人给开个门。”
听到他的叫门声,东厢房很快便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跑了出来,拉开篱笆门冲着他们问道:“你们是谁找我爷爷、奶奶干嘛”
小男孩的话刚问完,院子里的大屋就传过来一个有些苍老的声音,对着大门口的众人说道:“铁蛋,让你哥哥他们进来。”
小男孩闻言将罗定与沈晨霭两人引进了正屋,屋里一位看着约莫有六十出头的老人,正坐在炕边上,看着他们进来了,老爷子先是看了打头的罗定一眼,然后又扫了扫跟着他一起进屋的沈晨霭,随后才开口说道:“是福山家的二小子呀,带着你契弟去祖坟上过香了吗”
罗定闻言一边点头,一边将手中提着的礼物递了过去说道:“刚才已经去过了,这是城里茹福斋的桃酥和卢果,我每样称了二斤回来,您和六奶奶一会尝一尝。”
被称呼为六奶奶的老奶奶此时正端着茶水进屋,听到罗定的话后便笑着说道:“你们人能过来看看我们,我就已经很开心了,都别站着了,快坐下吧。对了,你们回来的时候到你哥家里去了吗”
罗定拉着沈晨霭做到了火炕的另一边,一边谢过了六奶奶递过来的茶水,一边向着六奶奶说道:“回来的时候打他们家门口路过,大门上已经是铁将军把门,屋里面没有人,我们也就没过去。”
六奶奶闻言诧异的说道:“小二不是给信说今天要回来的吗怎么家里会没人那”
六爷爷闻言喝了一口茶水说道:“今个儿一早就拎着包袱领着孩子回她娘家去了,说是娘家有事回来叫了。”
六奶奶闻言看了一眼默不作声的罗定和沈晨霭,也只好打圆场的说道:“这事儿都赶到一起了,也正是挺巧的。”
六爷爷没接自己媳妇的话茬,只是将握在手里的茶杯放下,起身对着罗定说道:“你们今天回来干什么的我知道,咱们村里面没那么多的讲究,既然拜过了天地,见过了祖宗,那就是咱们罗家的人了,我这就把你契弟的名字记上你们那支去。只不过你嫂子前些日子过来找你六奶奶唠嗑,这话里话外都透出来想要改嫁的意思,今天你正好回来了,我就问问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罗定闻言说道:“我哥哥没了,我嫂子她是走还是留我不在乎,只是有一点,月桂和小山必须留下来,他们不能跟着牛大妞一起走。”
六爷爷闻言很是开心的说道:“就是这样的,那女人走不走谁在乎,但是我罗家的血脉她必须得给留下来,月桂和大山送到你身边去养也好,你平时不住在村里所以不知道,不是我这个做长辈的说嘴,你嫂子把那两个孩子养的跟鸡崽子似得,小身子上面顶着个大脑壳,哪还有一点小孩子的样子。走吧,咱们爷几个这就往家塘那边去,我与你们边走边说。”
☆、第 15 章
把沈晨霭的名字记上族谱并不是什么难办的事情,不过让沈晨霭觉得十分郁闷的是,到最后他的名字居然是他自己用笔写到罗家的族谱上的。
要问原因其实也挺简单的,那就是整个罗家村里也没有几个识字的人,就连罗定也是做上买卖之后才开始学着看账本的。
六爷爷年轻的时候出外跑过商,算是识字比较多的人,但是他们对于沈晨霭名字当中那个极其文艺的霭字都不会写。
为了自己的名字不变成矮子的矮,万般无奈的沈晨霭只好自己拿起毛笔,在罗定的名字旁边写上了他的名字。
回去的路上,六爷爷一边在前面走路一边对罗定说道:“昨天,你前脚刚让人捎信说今天要回来,后脚你嫂子的娘家便来人了,他们说你把你嫂子的娘家大哥给打了。今天你嫂子带着孩子们回家,我估计要不了多久他们家就会借着这个由头过来找事,到时候万一你忍不住在与他们动手了,那边可就有话说了,他们一定会说你欺负孤儿寡母,你嫂子和孩子在这里备受欺凌,那时候你嫂子再说要带着孩子改嫁,不但名声会好听的多,弄不好还能从你这里讹出一笔钱来。”
罗定听完除了冷笑一声之外,并没有多说什么,不过看他那阴沉的脸色,想必牛家人要是真的要讹诈他,那结果恐怕就没他们所想象的那么美妙了。
走在前面的六爷爷似乎没有听到罗定的冷笑,他头也不回的继续说道:“坐等着他们找上门来,这样真的是太被动到了,与其等着被他们泼脏水,还不如咱们这边先开口,二小子你最近什么时候有空,我去出面把该找的人都找过来,咱们大伙聚在一起,把该说的话,该办事一次性的都解决了,省的以后再出什么啰乱。”
罗定闻言毫不犹豫的说道:“这一个月里我都有时间,要怎么做全凭您老安排,我在家里等着消息便是。您将人都聚拢好了,就托人传话给我一个时间,我绝对随叫随到。”
六爷爷闻言很是满意的点点头,回到他家之后,老爷子极力挽留他们两人留下来吃顿饭,住上一晚再走,罗定以明天还要早起做生意为理由,将老爷子给婉拒了,六爷爷虽然觉得有些遗憾,但是还是笑着将他们给送出门了。
出村正好赶上车把式赶着车过来,二人坐车回到家里的时候,天都已经见黑了,早就已经把饭做好的陈婆子一直守着大门等着他们回家,现在看到他们平安归来了,陈婆子的心才算是放下了。
自打从罗家村出来,罗定的心情便不是那么舒朗,从回家到吃晚饭,全程罗定都没有开口说几句话,等到晚上给沈晨霭擦过身子,进了被窝的罗定将沈晨霭抱在怀里,一边在他胸前磨蹭,一边对着沈晨霭说道:“你是不是很好奇我们家的事情”
沈晨霭被他脸上的胡茬扎的直痒痒,一边躲一边回道:“你要是不想说那就算了。”
罗定闻言抬起头,搂着沈晨霭一翻身,让沈晨霭整个人都趴在自己的身上,然后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说道:“也没什么不想说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一些事情,我怕你听了会觉得无聊。”
沈晨霭闻言用满是希议的眼神望着他。
罗定见状呵呵直笑,将沈晨霭的头压在自己的肩头,一边感受着他身体的热度,一边将头凑在他的耳边缓缓的对着他说道:“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说给你听,这些事情还要从我很小的时候说起.....”
罗定刚出生的时候就是一个大块头,一落地上称便是八斤二两,斤头足足的。
这样的分量让罗定他娘生他的时候险些没了命,将养了几天之后,一家人便从大夫那里得到了一个十分不幸的消息,因为生罗定的时候难产,罗定她娘以后都不能在有孩子了。
这样的消息对于当时的罗家可谓是晴天霹雳,罗定的三个爹爹顿时就都傻眼了,心说花那么多钱娶回来的女人,刚生了两个就不能再生了,这不是赔大发了吗怎么想都觉得不甘心的罗家老爹们,打那天起怎么看那个二小子怎么不顺眼。
自此以后,罗定他娘在罗家的地位一落千丈,本来三个男人指着她为罗家开枝散叶,对她的态度自然是极好的,但是她现在不能生了,于罗家来说自然也就没什么用了,没用的东西还能指望谁给她好脸色看那。
被丈夫冷落的罗家媳妇不敢冲着自己家的男人发火,于是她将自己的不幸都发泄在了罗定的身上。她认为要不是有了罗定,自己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如果她还能生育,那她现在就还会是罗家说一不二的当家媳妇,而不会是像此时这样,连说句话都要看别人的脸色。
满心怨气的罗妈妈开始拒绝给罗定喂奶,丈夫们在家的时候她还能装出些样子来,一旦男人们离家干活去了,心中有怨的她根本不会照顾小罗定,由着他是饿是渴自生自灭。
每每罗定被饿的哇哇大哭的时候,都是罗妈妈最解气的时候,最后还是住在隔壁的六奶奶实在是看不过去,把已经饿的奄奄一息的罗定抱到自己家里,让才生了小羊的母羊帮着喂上几口奶,这才让罗定留下一条命来。
罗妈妈对罗定是从来不管的,罗家的三个男人也是在想起来的时候才会给罗定一口饭吃,就在这种从来都没有吃饱的情形下,一直都被散养的罗定渐渐的长起来了。
罗定从很小就知道,这个家里是没有他位置的,因为家里吃饭的时候,没有人会给他摆上碗筷,能做新衣服的永远都只有哥哥,他再晚回家也没有人会出来找,生不生病从来都没有人在乎。父母们对着他的时候别说是和颜悦色,能少骂他几句已经是他们今天的心情好了。
很早就已经明白这些的罗定,从小开始就一切都靠自己,想填饱肚子,就得自己去山里面挖野菜,想穿的暖和一些,也得自己到山里面去狩猎兽皮,好在这孩子不但体格壮实,还天生神力,在加上村里一些善心猎户的细心教导,虽然最初他总是会弄的自己一身是伤满脸的狼狈,但是慢慢的也就适应下来了。
那时正是‘后唐’刚刚灭国,大乾还没有建立政权的时期,是整个九州大地最为混乱的时代,到处都是在打仗与抓丁的军队,罗家的三个男人一个都没有漏掉,全部都被军队给当成壮丁抓走了。
离家之后那三个男人一个都没有在回来,老大和老二还算是有信的,家里好歹知道他们是死在那里的。老三被抓走之后干脆就是音信全无,久等不到消息的家里人最后只能也当他是死了,给他与他两个哥哥一起立了衣冠冢。
等到军队再来抓丁的时候,罗定的大哥也没能跑的掉,被人给抓住了,哭天喊地的罗妈妈以死相逼让罗定去参军,好把他大哥给换回来。
当时的罗定只有十三岁,按规定他还没有成丁,所以来抓人的部队才会放他一马,但是那时的罗定已经长的是人高马大,仅从个头上来说,他已经比大他三岁的哥哥还要高上一些。
罗妈妈在家里边哭边骂,罗定沉默着从头一直听到尾,默不作声的走出家门之前,罗定头也不回的对着罗妈妈说道:“你们虽然没怎么管过我,但是总归是生养过我的,我这一次离开不论是生是死,欠你们的我就算是还完了,从今以后你们好自为之。”
说完在也不理会听过之后连哭都忘了的罗妈妈,一路大跨步的走到抓丁的散兵面前,将他大哥从人群里抢了出来,然后把自己给填了进去。
见有人逃跑了,过来抓丁的百户是很生气的,但是罗定咬死牙就是不说他哥哥去那里了,过来抓人的百户又不敢真的打死他,否则抓来的人数就更少了,无奈之下狠抽了罗定几鞭子,这件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从那之后,罗定就离开了村子,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军旅生涯。
☆、第 16 章
参军的初始,罗定被分配给了把他抓进部队的那个百户的手下,成了一名小杂兵,那个百户知道他还没有成丁,对他的态度到也算得上照顾,只是仗一打起来,谁还顾得了谁呀,罗定几次上战场还能活着回来,凭的全是他灵活的身手和过人的气力。
凭借着自身先天的优势,年纪轻轻的罗定很快就在部队里站稳了脚跟,他们全队伍上上下下的人,基本上都被他救过,老百户更是对他另眼相看,青睐有加甚至提升他做了自己的副手。
这种还算顺当的日子罗定并没有过上多久,一场大战过后,罗定受伤老百户战死,他们手下的那些杂兵也死了个七七八八,他们所在的那只部队,总共残存的人数还不及原来的五分之一,主帅懒得在为他们增添新的兵员,最后干脆将剩下的人全部打撒,各自安插进了不同的队伍里。
罗定当时十五岁,以一名伍长的身份来到了新的队伍里,人也如同过去一样,除了认真的打仗还在小心的确保着自己队伍的安全。
可惜当时的罗定实在是太年轻了,棱角分明的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嫉贤妒能,所以他不知收敛,肆无忌惮的使用着自己的天赋,当赞美他的声音越来越多的的时候,妒恨的目光自然也就加注在了他的身上。
在一次与敌人惨烈的厮杀之后,身受重伤的罗定,不但被他的上司顶替了一份大大的军功,还被以耽搁军务,不服从管教等等的名义解除了一切军职,在身上背了一个大过之后被人丢进了营房的伙头营,成了一名烧水做饭的伙夫。
罗定当时伤的很重,伤口一直都在流血,脸色苍白的躺在木板上,看着随时都有咽气的危险。
迫于他已经升官的旧上司的压力,周围没有一个人敢为罗定叫军医或是送来一些伤药,伙夫营里面管事的人怕罗定死在他们这里影响不好,便叫人把他给抬到后面的马场去,那里的人少,等罗定断气了在找个地方刨个坑把他给埋了。
伙夫们合力把人抬到马场的一个僻静之处,连木板子带人往那里一放,全部转身就走,半死不活的罗定就被扔在那里再也没人管了。
等到他们都走了以后,一个瘸着腿喝的醉醺醺的老马夫,拎着一个破酒壶歪歪斜斜的走到了罗定的身边。
该着罗定命不该绝,那瘸腿的马夫打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被放在地上的罗定给绊了一下,摔的晕头转向的他发现了被人遗弃在地上的罗定。
老马夫草草的检查了一下罗定的伤口,然后不知道从那里翻出来一把黑乎乎的草灰涂抹在罗定的伤口上,边擦边嘀咕着说道:“小子算你命好遇到我,这是大蓟炭,有消炎止血的功效,我就只有这么点办法了,能不能挺过来就看你自己的了。”
也不知道是罗定的身子骨好,还是他命硬老天爷都不收,反正凭着老马夫的那把破草灰,濒死的罗定居然活下来了。
第二天瘸腿老马夫在找过来的时候,罗定已经睁开眼睛了,老马夫见他人没死,便找来一匹马,拉着那张被垫在罗定身下的破木板,一路将罗定给拖回了自己的住处。
说是住处,其实也不过就是个马棚而已,四周都被老马夫用草料给盖的严严实实的,勉强算是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
已经醒过来的罗定此时正在发烧,但是他不想再给自己的救命恩人添麻烦,于是他哑着嗓子对着老马夫说道:“恩人不用在为我忙碌了,我有仇家在军营里面,他位高权重,营队里面的军士皆畏惧他,不会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思与我和善的,老伯若是不想惹上麻烦,就请您将我再放回原位,罗定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个而怨恨您的。”
老马夫闻言状似疯癫,呵呵怪笑着说道:“他们都想让你死,我却偏偏不让那些人如意,我就是要让你活着,还要活的好好的专门恶心他们。”
说罢,老马夫便转身出去,到营房旁边的芦苇荡里去刨芦根,新鲜的芦苇根能够退热消痈,是那时候老马夫唯一能够想到的一种法子了。
罗定是真命大呀,借着那些芦苇根留下了自己的一条命,在马棚里将伤渐渐养好的罗定,第一个念头便是想要找自己过去的上司去报仇,但是却被得知他想法的老马夫给拦了下来。
老马夫坐在马料上,吊着眼睛冷笑着对罗定说道:“凭着你自己就想去报仇,你怎么报?拎着马刀直冲上官的营房?没等你人冲到他的营房里,你就已经被他的亲兵用枪给插死了。现在的军营里面,长眼睛的都知道他抢了你的军功,可是结果怎么样那?是你差一点没了命,他却高升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爹是大帅的心腹,而你只不过是个杂种,他们想要弄死你,不比弄死一直苍蝇难多少。趋利避害是营里那帮孙子学的最好的一个成语,所以你现在是没有一点机会的。忍下来吧小子,将这件事情死死的压在你心里,面上不要露出来哪怕一丁点的不满,这样你还能够活着留下来,等将来再上战场,刀剑无眼的时候可就说不清楚谁是谁非了。”
面对老马夫的意见,罗定选择了遵从,经历过一场大难,已经成熟了许多的罗定闻言没有在多说什么,默默的将今天的耻辱全部记在心里,乖乖的到伙房去干活,很认真的当起了一名伙夫。
罗定刚到伙房的时候,那群伙夫们还想着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好让罗定以后都能够老老实实的听话,别再找他们的麻烦。
可惜能被分到伙房干活的家伙,那里会有什么健壮的劳力,大多数的人都是一些老弱病残和体质单薄的家伙。
这样的人哪里会是罗定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就全部都被罗定给撂倒了。
也有那脑子灵活的,知道罗定不得新任千户的待见,便出去告他的状,但是罗定每一回挨完了军棍,回来都会找到告状的那个人,把自己吃过的板子加质又加量的冲着那人还回去,这么一通折腾下来,厨房的那些伙夫们也被打怕了,不敢再去招惹他了。
罗定在伙房一干就是大半年,期间对他军功被抢的事情,他好像一点都不在意,慢慢的那些人也就松懈了,以为罗定没人没背景,只好就这么忍了,为了不浪费罗定那出众的战斗力,在他被下方伙房一年以后,他终于又被调回了主战部队,重新成为了一名小杂兵。
这一回罗定聪明了许多,他知道想要报仇,就先得能够接近自己的敌人,罗定一直牢记着老马夫与他说过的那些话,奔着我扳不倒他,就去找个能扳倒他的地方去借力的想法,在上万人的营队里,找出了那个可以给他借力的人。
罗定选中的那个人,同样是一位军二代,据说这一位的父亲是另一路大军的参将,与他们主帅私交甚好,这一回送儿子过来,一是因为自己的儿子自己没法管,只好狠下心交给别人管教,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从当时上边的战略布局来看,这里是任务最少的地方,他想给儿子镀镀金,却不想让自己的独子有什么危险。
这位小将军姓陶,一来到军中就成为了一名百户,他是非常典型的二代性格,万幸的是只是人胡闹了一些,性格还算是不错的。
罗定成功的来到那为陶二代的身边,每一回随他出去,罗定都会主动想办法让这位二代有军功立,就这样很快他就受到了陶二代的赏识,成了他的亲兵。
随着这位在军队当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罗定离他最初的想法也越来越近,最终在一次混战的时候,那位千户与他们一起撤离,几个人在逃跑当中走散了,罗定找准机会跟在了那名千户的身后,一刀就要了他的命。
报了仇的罗定对于军队与战争突然有了一种厌烦的情绪,但是当时的九州大陆那里都在打仗,无处可去的罗定干脆自愿去了马场,他想着报完了仇,也该要报恩了。
当时的马场里,瘸腿的老马夫看着嘿嘿冲着他傻乐的罗定,眼珠子差一点没掉出来,从那以后,十七岁的罗定就成了老马夫的徒弟,跟着他学习怎么伺候那些牲口。
老马夫人虽然落魄了一些,但是一身的本事确是实打实的,那些牲口大到牛马驴羊、小到鸡鸭鹅兔就没有老马夫不会伺候的,一直跟在他身边虚心学习的罗定有一次实在好奇,忍不住了问了问,没想到当时已经喝多的老马夫闻言呜呜直哭,然后嘴里嘟囔着什么农业什么大学,还有啥博士之类的罗定怎么都听不懂的话。
酒醒之后的老马夫对那些话全部都不承认,坚决认为罗定是听错了,作为一个学徒,罗定又不敢去反驳自己师傅的话,只好也当成自己没听见。
三年之后体弱多病的老马夫离去了,临走之前他将嚎啕大哭的罗定叫到自己的面前,将一小袋植物的种子交给了他,告诉他这是自己培育出来的世界上最好的牧草种子,希望罗定能够将它们种出来,让这些植物能够在这里生根发芽流传下去,也算他没有白来这个世界受一回罪。
老马夫离开不久之后,大乾帝国成立了,已经相对和平的帝国内部不在需要那么多的军队了,于是罗定选择了卸甲归田,他结束了自己漂泊不定的生活,回到了他久别的家乡。
☆、第 17 章
按理说像罗定他们这样参军报国的人,都应该是有粮饷的,但是打仗的时候,后勤那边能够保证粮草的充足供应就已经很不错了,银子那种东西一向都是将军们的特权,后勤是没权利去管的。
所以如同罗定这样的底层杂兵,一般能够管吃管住就不错了,粮饷这东西是见都没见过的,用将军们的话来说,那就是战争时期,无力筹措军饷,就先欠着吧。
等到大乾帝国建国之后,战死的那些士兵就不用再说了,还活着留下来的那些人总得给发军饷了吧,不然真的会发生暴动的。
但是刚刚建国的大乾帝国当时国库空虚,整个国家穷的只剩下一个名字了,后来不知道谁给皇帝出了一个注意,说是可以以田代饷,就是给自愿卸甲归田的士兵们,按着他们的级别,参军的时间发给不同数目的田地让这些人去耕种,为了以示嘉奖,还可以给他们减免一些赋税。
这样一来不但给大批因为战争而荒废了的良田找到主人,让那些田地可以快速的恢复生产,也可以解决军队里大部分的拖欠军饷的问题,这岂不是一举数得的好事。
这样的政策一经提出,立刻就得到的皇帝与朝臣的一致推崇,朝廷以这条政策为依据,迅速的制定出了一整套的实施方案。
罗定十三岁的时候参军,退役的时候已经二十一岁了,当兵八年时间挺长,但是级别不高,好在他的家乡历来都是地广人稀,只长草不长庄稼的荒滩到处都是,所以负责给他们分派土地的官员显得格外的大方,如同罗定这样条件的,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三十亩的土地。
听着挺多的吧,其实那些土地之中大部分都是盐碱地,根本就不适合庄稼的生长,罗定分到的那三十亩的土地当中,能够正常耕种的最多也就四五亩,剩下的那些全部都是只能长草的废田。
把这些废田全部分配出去之后,当地负责民生的官员心情很是舒畅,虽然朝廷为了显示自己对这些退伍士兵的优待,给了他们三年免五年减的税收政策,但是这些政策总有过去的时候,等到那时,不论那些田地能种出什么东西来,只要它是田地,就得有税收,这样一来他们衙门的开支就能够得到大大的提升了。
身无分文的罗定在归乡之后,先是在破窑洞里与虎子一起冒了一个多月,等到身上的伤养好了之后,罗定便带着虎子来到了分配给自己的那些‘良田’里,将能够耕种的土地都中上粮食之后,罗定看着剩下的那些荒滩有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他想起了师傅留给自己的那些牧草的种子,想着既然都是草,没理由荒草可以长,牧草却长不了的,那些废田荒着也是荒着,还不如试一试种植一下牧草,若是能够长的起来,冬天饲草少的时候,就可以试着把这些牧草买给那些牛羊多的人家,这样好歹也算是一份收成,怎么也比啥都没有要强的多。
这一个在当初看起来有些天真的想法,去给罗定打开了财富的大门,他种植下去的那些牧草的产量,比罗定预计中的要大的多,而且在凉州这种干旱低温又少雨的环境之中,这种神奇的牧草居然可以一年两收,亩产更是超过了5000斤。
当年罗定卖饲草赚的钱,可比他种出的粮食要多出不少,而且据买他牧草回去喂养牲口的那些人说,他种出来的那些牧草,牲口们特别爱吃,吃过他的牧草之后,那些牲口不但上膘快,毛色还好,看着就要比别人家的牲口精神不少。
这样的饲草当然是供不应求,第二年罗定的种子刚刚撒入田地里面,过来要定牧草的人就已经有不少了。
这样大的客源量让罗定迅速就意识到钱不可能让他都赚了,不然就太打眼了,于是他迅速的联系了当初与自己一起卸甲归田的那些昔日的同袍们,讲明白了种子和技术他白送,但是种出来的牧草得有四分之一归他所有。
荒滩里面能够种出值钱的东西来,这样的好事找上门了,自然不会有人能够拒绝,于是一个以罗定为中心的二十几个人的利益团体马上就形成了,这些人的手头上加起来能有七、八百亩废田,多亏上一年罗定长了一个心眼,多留了一些种子,要不然还真不够用的。
等到那些种下去的牧草在长出来的时候,罗定看着成片的草场不仅有些出神,他是想起了他早已离开的师傅,这么好的种子,这样好的牧草,若不是师傅生不逢时,来到了那个动荡不安,人都尚且要苟活的时代,想必以他老人家的本事,一定能够做出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出来。
将牧草的种子发给别人耕种,罗定并不害怕这些种子留传出去,因为想要这种饲草高产,就必须进过一种特殊溶液的浸泡,没经过这种溶液浸泡的种子种下去之后,虽然也会正常的成长,但是却只长草却不会开花,草死之后只会留下很少的种子,而那些种子就算栽种下去也不会在发芽。
罗定不知道,这种现象是现代的种子公司常常会用到的一种手段,为的就是保证自己公司种子的独一无二,而这种溶液的配比方法,是老马夫在生前手把手传授给他的,如今的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知道。
七、八百亩的饲草草场,给包括罗定在内的众人都带来了十分丰厚的收益,之后的一两年里,罗定又扩充了人手,将原本草场的面积增加了至少一倍,腰包渐渐鼓起来之后,罗定面对着大草场却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他想别人从我的手里买草,然后回去喂牲口赚钱,那我为什么不能直接用自己草去将牲口赚钱那
罗定是学过的,他很肯定自己一定能把牲口给喂好,而且他喂牲口绝对比别人便宜,卖一样的价钱,他一定比别人赚的多。
于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罗定将自己的目标定在了家猪上面,本来牛羊都是很不错的选择,但是凉州里养它们的人家太多了,什么东西一旦多了,就不好赚钱了。
猪就不一样了,每家每户多说也就一两头,养着也是准备过年的时候自己家里食用的。而切猪不挑食,好上膘,猪肉的价格要比牛羊便宜,老百姓能够接受,这样的东西卖起来才会快。
前两年罗定盖房子的时候,就在自己家不远的地方搭起了一个猪棚,当时只是试一试,里面不过养了十几头的猪,后来生意火爆,罗定不但自己加大了投入,还将跟着他干的那些人都给发展起来了。
罗定嫌每天跟猪贩子谈判太麻烦,干脆就自己在凤城里面买了一个大铺面,操刀子亲身上阵直接杀猪,这下子连销售的环节也成了罗定自己的了,于是他在凤城里才有了罗屠户这么个混号。
罗定在凤城里面发展的好,看着眼热的人真是有不少,无奈罗定那边也不是吃素的,从老板、掌柜的到伙计,基本都是当过兵的。体格子壮实不说,有不少人家都是凤城里面土生土长的,真要拼起人脉来,那也是不差什么的。
那些人看着明着沾不着利,有缺德的就给罗家村罗定的老家送口信,说他们村子里的罗定发达了,你们赶紧过去投靠吧。
有村里人顺着信找过来的,罗定都是热情接待,并表示想找个活干可以,他这里正缺人手,不想离家的也行,拿着饲草回去养猪,养出来的那些肥猪罗定全部收购,有多少要多少。
唯独他的兄嫂找过来的时候,罗定的脸色是不大好看的,但是他也没有特别的苛待他们,给出的条件还是与其他的乡亲们一样,但是这种的一视同仁的态度,却惹恼了那对夫妇,也给罗定招惹了不少的麻烦。
☆、第 18 章
要说罗定他大哥和他大嫂,那时间还得往回倒,回到罗定刚刚被人带着离开罗家村的时候。
话说当时罗定前脚刚刚被人给带走,后脚罗妈妈便开始四处托人给她大儿子说媒,那时的罗妈妈真的是被吓怕了,眼看着自家的男人一个又一个的被人带走,走了之后就在也没人能回来,如今家里只剩下一个儿子的罗妈妈害怕了,心说要是自己的大儿子突然有个万一,那她这下半辈子还能再去指望谁?
越想心里越没底的罗妈妈最终决定,要赶快给自己的大儿子娶一房媳妇,媳妇还得快快给她生下几个孙子,这样一来自己的将来才能够保险一些。
当时普通人家要娶媳妇已经没有原来那么困难了,因为连年的征战,男丁们死伤无数,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当时的村里镇里,几乎每家每户都有戴孝守寡的。
男丁少了,媳妇就好娶了,像是要求不高的人家,想娶个寡妇就更容易了。
罗定他大嫂便是寡妇再嫁到罗家的,当时媒人说的好,再加上那家人要的聘金也不多,所以虽然人比她大儿子要大上四岁,但是罗妈妈还是点头同意了。
可是把人给娶回家之后,罗妈妈的肠子都快要悔青了,这个儿媳妇好吃懒做不说,还牙尖嘴利,满肚子心眼子没有一个用到正地方的,后来在一打听才知道,她先前的那户婆家,就是为了能够快一些把她给打发出门,才会只是象征性的要了那么一点聘金的。
罗妈妈知道之后是又气又悔,但是人都已经娶回家了,大儿子又被新娶回来的媳妇给拿捏住了,根本就不听她的话,罗妈妈撒泼打滚,那个女人压根就不理会,还常常盼着罗妈妈赶紧死,那样家里的东西就都归她管了。
罗妈妈被气的一身都是病,可这都不算完,自打那个女人进门开始,她娘家的那些人便三不五时的过来打秋风,今天拿只鸡,明天顺只鸭,时不时的还要找上门要些银钱。
罗家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哪里经得起这么吃要,一次两次的还能忍受,次数一多就连罗家大儿子都有些受不了了,开始软言与妻子商量,想让妻子告诫一下她家里面的人。
没想到这下子可算是捅了马蜂窝,新媳妇在家里又哭又闹,高嚎着罗家苛待她,罗大吵不过妻子,最后干脆把门一摔,一个人出去喝闷酒了。
身体刚刚好一些的罗妈妈见儿媳妇把自己的儿子给气走了,立马就不干了,找来亲近的人家将儿媳妇给赶出门外,还让人把她儿子给找回来,说是要休妻。
罗定她大嫂一点都不怕被休,反正这世间没老婆的闲汉多的是,她人长的水灵,不怕嫁不出去,找不到二三十岁的,那不是还有四五十岁的吗,倒是这个死老婆子,敢窜的她儿子休了自己,那就得让他们家大出血,不然别想让自己走人。
被罗妈妈找过来的人家都知道这婆媳二人的脾气秉性,碍于面子不好不过来的人家里,一个想要蹚这趟浑水的人都没有,大家不过就是围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说些不疼不痒的话劝一劝,剩下的那些大多数都是过来看热闹的。
罗定的妈妈与他的大嫂就这么站在自己家大门口吵闹了一上午,吵着吵着罗妈妈突然就捂着胸口倒下了,等到大家把她给抬进屋里,在找来大夫的时候,罗妈妈的身子都已经僵硬了。
罗家的儿媳妇把她婆婆给气死了,这个消息瞬间便在四村八乡里传开了,知道自己闯祸了的罗大嫂抱着丈夫的大腿痛哭流涕,一边道歉一边与丈夫小意温柔,罗家老大拿着藏着钱财地契箱子的钥匙,享受着妻子的柔情,不过几天便把这件事情给忘到脑后了。
罗定的大嫂和她的娘家人到底是心虚,罗妈妈刚刚去世的头几年到是老实了一阵子,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给罗家生下大女儿月桂之后,自觉有功的罗大嫂就又抖了起来。
那时候正是罗定刚刚卸甲归田回到村里的时候,罗大夫妇怕罗定回来分走家产,连门都没有让他进,后来他们听人说罗定在城里面发达了,起初夫妇二人都不相信,那罗定刚回来的时候样子有多狼狈,他要是有本事还能混成那样?
不过后来村里不断的有人找过去,回来之后都说罗定是真的发了,夫妇二人这才信了,赶紧收拾东西找了过去。
两个人找到城里一看,罗定这生意好大的铺面,里面人来人往的一看生意就不错,在往细里面一打听,敢情他手里还掌握着好几千亩的土地和一个养猪的大棚。
这是真的发达了呀,乐疯了的夫妇二人马上就找到了罗定,希望能从他手里面要些钱花,谁知罗定却对他们不咸不淡,给出的帮扶条件也与村里的其他人没有任何的区别。
占不到便宜的两个人顿时就不干了,罗定他大嫂在铺子里又哭又闹,说罗定发达了就忘本,自己在城里面住大房子,干大买卖,吃香的喝辣的,却打发他大哥回村子里面去养猪,简直就是黑了心肝忘恩负义的小人。
罗定他大哥虽然没有吵闹,但是也站在一边满脸不赞同的看着罗定,那意思是你赶紧道歉,我就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原谅你。
面对着赖皮的大哥大嫂,罗定并没有与他们争吵,他只是叫过来三个与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一个一个的指着他们对着自己的兄嫂说道:“这个是小黑,我们是一个营地的军士,我参军第二年,上战场的时候他替了挡了一刀,背上的刀口一个月之后才结痂,烙下的疤痕这辈子都消不掉。现在我们将土地合并到一起种草,每天他都要陪着我下地干农活去。这一个是拴子,与我一起当的兵,一起上的战场,一起受伤回来,老天爷开眼让我们还能一起活着退役,现在他是我铺子里面的掌柜,每天帮着我挑猪算账,从白天到晚上,什么时候太阳下山,什么时候才算是头。这一位就不用我在介绍了吧,是咱们村里的二根子,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我被抓丁的带走那天,唯一替我掉了眼泪的就是他,现在他再村子里面替我喂猪,今天是过来拿饲草的。”
将那三个人都介绍完,罗定又走到肉铺的柜台旁边,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剔骨刀,一下插在了自己兄嫂的面前,对着他俩吓的蜡黄的脸色说道:“我罗定十三岁从家里面离开去参军,天天在死人堆里打滚,别说是猪了,牛马驴羊我啥都喂过,从小到大,我吃过你罗大一口饭?还是穿过你罗大一件衣?我今天的这幅家业可曾用过你罗大一枚铜板?乡亲们肯过来找我,那是看得起我,真有困难的,只要他们肯干活,我也愿意帮上一把,给大家找的活计都是一样的,怎么在别人那里我还能听到一句谢谢,到我亲兄嫂这里就变成埋怨了?你们今天在这里把话给我讲清楚了,到底谁的心肝是黑的?”
这一番话说的罗大夫妇哑口无言,在一众人的指指点点中,两个人灰溜溜的离开了。
被罗定当众一番羞辱,并没有让罗大夫妇改变他们的态度,眼见硬来不行,两个人就改软的了,他们想罗定你不是还没有娶妻吗,干脆就遵循咱们老罗家的传统,与他哥哥一起共妻吧。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罗大夫妇就不停的想要找人从中说和一下,只不过他们村里现在不少的人家都在给罗定养猪,指着罗定挣钱的乡亲们根本就不想搭理这夫妇二人。
眼看着罗定的生意越做越大,钱也挣得越来越多,可罗大夫妇俩死活就是沾不到一点的油腥,日子越见窘迫的两个人开始不断的吵架,每次都吵不过妻子的罗大只好不断的借酒消愁。
后来有一天晚上,两个人又大吵了一架,还是没有吵过妻子的罗大只好再次摔门而去,这一出去,就在也没有能够活着回来,喝多了的他失足跌落了到了山崖下,等到大家发现事情不对再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出气多入气少了。
都没等到大家伙把人给抬回家,罗大就在破木板上断了气,再度守寡的罗大嫂这一次直接把目标盯到了罗定的身上,心说共妻不行,那兄终弟及总是没问题吧,白捡个媳妇总没有人会不愿意吧。
☆、第 19 章
罗定还就真的就不愿意,在他看来这世界上有两种人是不可交的,一种是男人没担当,另一种就是女人不善良。
没担当的男人遇事就躲,不善良的女人招灾惹祸,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不小心把这两种人召回家去,那日子就别想要过好。
在罗定看来,他大嫂就是那种很典型的不善良的女人,女人可以要强,可以泼辣,在罗定看来这些都不算什么,顶多算是脾气不好,真要是在一起了还可以互相磨合,但唯独如他大嫂这种红了眼睛黑了心肠的,是绝对不能娶的。
本来罗定是懒得去管罗大家的那些破事的,但是没办法,他哥没了,从血缘关系上来说,他是最接近罗大的成年男丁,所以葬礼上面大大小小的每一个步骤都少不了他。
为了不让大家的脸上太难看,罗定最终还是去参加罗大的葬礼了,面对着在葬礼上还在冲着自己抛媚眼的大嫂,罗定连一个白眼都没有回给她,葬礼结束之后,当着全村人的面,罗定言辞凿凿的说了,肯定是不会娶他大嫂的。
被人当众拒绝,罗定他大嫂当时就气了一个倒仰,缓过一口气之后,她对罗定恨的是咬牙切齿,心想你看不上我,那是你的眼睛瞎了,凭借老娘的水灵,看上我的有的是,何必非你不可,等老娘再嫁个有本事的,回头找个机会弄死你。
这么想着罗定他大嫂就赶紧让她娘家给她找人,多大岁数有没有孩子,甚至是不是正室她都不在乎,只要有权有钱,能让她过的舒服,在给她出气就行了。
凤城勉强能算得上是个商业城市,按照罗定他大嫂的标准,想要在找一个还真不难,这不罗大的头七刚过,她娘家那边就给她物色好了一个。
那个男方比罗定他大嫂大出两轮还有余,家里面有正房还有一儿一女,这次就是想纳妾的,女方名声怎么样他不在乎,只要人长得耐看些就成。
这么一对照,两边的条件就都对上了,左右都有意思的双方刚刚想要接触一下,罗定他大嫂这边便又出篓子了。
原来这些日子她光想着怎么占别人便宜了,对自己的身子就有些疏忽了,等到她出现呕吐乏力的症状之后,罗定他大嫂掰着指头一算,心里咯噔一下,坏了,月事已经有两个月没来了。
心里发慌的罗家大嫂赶忙请大夫过来看,一把脉大夫便是连连的恭喜,有身孕了,都快要三个月了。
听到这个消息,本来打算接触一下的男方那边立马就不干了,纳妾是为了享乐的,谁也不想小妾还没进门,自己就先当爹了。
眼瞅着到嘴的鸭子飞掉了,罗家大嫂气的手帕都拧拦了好几条,有心买药来打掉那个孽种,谁知给她诊脉的大夫告诫她,说是瓜熟蒂落才是生命的根本,强制落胎不但有伤身体,弄不好还会落下毛病,甚至是威胁生命。
大夫的一番话将罗大嫂给吓住了,她可不想为个兔崽子再添上自己的一条命去。
但是罗家大嫂她还是不甘心,心说不能什么都让我一个人受着,肚子里面这个是他们老罗家的血脉,我要些银钱补补身子总没错吧。
于是罗家大嫂指示她娘家大哥,去找村里的老人说和,管罗定要钱,不但是她肚子里的这个,他哥现在不在了,月桂那个小丫头片子,罗定也要掏钱养着。
面对着面色尴尬的中间人,罗定并没有让他为难,他是与他兄嫂二人不对付,但是那是他们大人之间的事情,与孩子无关,他是不会把气出到小孩子身上的,何况那两个孩子里,有一个还是没有出生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罗定低头想了一下,最终也给了一个说法,他愿意每个月给罗大家的100斤粮食,再加400文大钱,算是他们一家的口粮和孩子的抚养钱。
中间人对这个条件很满意,不住的赞叹罗定做人厚道,但是他嫂子知道这个条件之后却很不满意,粮食什么的她倒是不太在乎,但是她可是大着肚子的,需要时时的补充营养,一个月400文钱怎么够花的,怎么着也得给她1两多。
从中说和的长辈听着罗大嫂开出来的条件都气了,皮笑肉不笑的对着她说道:“现如今鸡蛋1文钱1个,青菜一文钱两三把,上好的猪肉也才十几文钱一斤,400个大钱还不够你花的,你是打算吃龙肝还是凤髓呀罗定给出的条件够厚道的了,你出门去打听打听,别人家孝敬老人都少有这样的。你要是还不满足,就自己去说,反正我是没这个脸再去找人家了。”
老人说完转身就走,看也不看罗大嫂那花里胡哨的脸色。
大着肚子的罗大嫂,总算是消停了一些,但是也没有多久,小山出生还不到一个月,还在坐月子的罗大嫂就又让她娘家人到罗定这里来探口风了。
原来随着罗定的生意越做越大,罗大嫂和她娘家人也是越看越眼馋,罗大嫂又想比起给老头子当小妾,当然还是给小伙子当婆娘要好的多,以前罗定对她不假辞色,那不是两个人之间有误会吗,这一回她都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待了大半年了,罗定对她的印象总该有些改观了,这是在上门去说说,没准事情就成了的。
想的挺美的他们却连罗定家的大门都没有进去,罗大嫂她娘家大哥让虎子追着跑了一路,脚上的破鞋都跑丢了。
罗定当时站在自己家的大门口,对着狼狈而逃的牛老大高声的喊道:“我劝你们一家最好早些死心,我是绝对不会娶一个祸端进家门的。”
这句话当时被好些人都听到了,人们除了在看热闹之外,不少人也在默默的好奇着,他们好奇的是罗定到底想要找个什么样的人。
要说罗定现在也是有家有业的,小伙子长的也不难看,还有一副好身板子,年纪也不算是特别大,二十几岁正当年,这样的好人家是不少人眼里的好女婿,这几年没少有媒婆上门要给他说亲的,但是都被他给拒绝了。
一次两次的倒也没什么,只是被拒绝的次数多了,拿不到谢媒钱的媒婆们,便开始在背后说罗定的眼光高,一般人他都看不上。
这话三传两传的,就传的整个凤城大街小巷基本都知道了,大家伙都想要看看,他罗定到底想娶个什么样的人回家。
要娶什么样的媳妇回家?这罗定倒还真的是没有想过,早先战乱的时候他就想着要怎么活命了,后来生意做起来了,他是带头的人,每天都不敢松懈的四处去跑生意,就怕自己一但放松下来,就把大家的希望都给毁了。
现在日子好过一些了,在身边的人陆陆续续都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之后,不由自主的,罗定也开始期待起自己的另一半。
他会是什么样的那?
会是个女的吗?罗定想了想自己的母亲与大嫂,身上莫名的开始发冷,打了一个摆子之后,他赶紧将这个可怕的念头给赶出自己的脑海。
那会是男个的吗?又想想那些一直都在与自己一起工作的壮汉们,罗定的额头都开始冒汗了,最终这个问题他还是没有敢在想下去。
在遇到沈晨霭之前,罗定以为这会是一个永远无解的问题,在遇到沈晨霭之后,罗定表示这就不是个问题,当你遇见月老给你拉上红线的那个人的时候,一切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罗定至今都弄不明白自己看上沈晨霭哪儿了,反正他就是看这个人顺眼,哪怕他一身污秽的坐在地上,哪怕他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懂。罗定就是喜欢他,一眼就相中他,着了魔似得把他买回家,侍候祖宗一样的将他供起来,哪怕照顾他在辛苦,花再多的钱,只要看他一眼,一切就都烟消云散。
听起来挺贱的是吧,堂堂的七尺男儿在屋里人面前伏低做小,哪怕是挨了一巴掌都是先心疼他的手,有时候罗定也觉得自己是没救了,现在就是让他死在沈晨霭的手上,他也是没有任何怨言的。
沈晨霭一直都趴在他的胸口上,罗定最后的那几句话听的他脸通红,耳朵都快要烧起来了,十分窘迫的他双手无意识的在罗定的身上乱画,可是他摸到的,确是一些大大小小的伤痕。
沈晨霭这是才想起来,罗定的身上有很多的旧伤疤,大大小小的数不过来,想必这些伤疤便是他打仗的那些年遗留下来的。
沈晨霭摸着罗定身上的旧伤,很心疼他小小年纪就要到战场上去拼命,就在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的时候,手脚一直都很老实的罗定,也悄悄的伸手在沈晨霭的身上抚摸了起来。
沈晨霭最初没有在意,他不是也在摸别人吗,所以被别人摸很正常。
直到被人给吃干抹净之后,沈晨霭才开始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就心软了,少根筋的下场就是被人吃的连渣滓都没有剩下。
☆、第 20 章
沈晨霭抚着自己酸疼不已的老腰,在心里骂着自己就是一个二傻,心疼别人心疼到把自己都给搭进去了,这样的‘好人’全世界都没有几个吧。他当时双手掐在罗定脖子上的时候,怎么就纠结着没有按下去那?要是按下去了,不就不用这么闹心了吗。怎么就下不去手?为什么就下不去手那?
尽管他的身上就像是被卡车给压过一样,但是沈晨霭还是咬着牙爬起来穿衣服,开玩笑,再过一会陈婆子可就要过来了,他要是这种状态被人给堵到火炕上,那他就把自己埋进被垛里在也不出来了。
罗定正在灶台前面扒灰,为了暖和,也为了给沈晨霭炖汤,西屋灶台里的火一烧便会是一天,直到早上罗定重新换材料煲汤的时候才会熄灭。
虎子的两只狗崽子在屋里和院子里面来回乱窜,但只要它们不祸害东西,家里面就没有人去管它们的玩耍。
沈晨霭穿好衣服之后翻身下地洗漱,洗脸台架上面的铜盆里,温热的洗脸水早就被放在了那里。
罗定将圈了一晚上的小鸡们放出鸡窝,拌好的鸡食已经被放到了地上,一个一个钻出鸡窝的小鸡们炸着翅膀冲到鸡盆的旁边,你挣我夺的开始啄食里面的饲料。
罗定家每天早上的情形差不多都是如此,等到罗定喂完鸡,他就会进屋洗漱,让后将热好的饭菜端上炕桌,他们的早饭也会就此开始。
可是今天他们才刚把桌子上摆好碗筷,罗家的大门就被人敲响了,沈晨霭肯定来的人应该不是陈婆子,因为距离她上班的时间还差了半个多时辰。
外面的人一边敲门,一边在对着里面的人说话,罗定通过声音确定门外人的身份,他放下了手中的碗筷,为外面敲门的人打开了大门,将那个人迎进了屋里。
从穿着打扮上来看,那个人应该是一名农夫,罗定拍着那个的肩膀冲着沈晨霭介绍到:“这个是二根子,大名就叫罗根,是六爷爷家里的二孙子,也是我的发小。”
然后又指着沈晨霭对着二根子说道:“这个就不用我多做介绍了吧,他是我的契弟,你在我们婚宴上见过他的。”
两个人都很腼腆的互相打了一个招呼,沈晨霭看着外面的太阳,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现在的时辰,以罗家村到罗定家的距离来算,这位大概是天还没亮就从家里出发了。
很明显的,罗定也想到这一点了,于是他热情的招呼这位发小,在他们家吃早饭。
早饭桌上,二根子一边咬着手中的馒头,一边冲着罗定说道:“爷爷叫我过来与你说一声,村长和老牛家那边都说好了,今儿个下午,两边的人都聚到一起,好好的把事情都说开了。”
罗定嚼着手中的饼子,又往沈晨霭的碗里夹了一块瘦肉,盯着他吃下去之后才回道:“谢谢六爷爷用心了,我一会出门与铺子里的人说一声,然后就跟你回村去。”
撕一口萝卜条送进自己的嘴里,罗定继续冲着二根子问道:“牛大妞这些日子回村子了吗?”
二根子闻言想都没想的回道:“没有,不仅是她,月桂和小山也都没信,这么长时间没看到他们,怪想那俩孩子的。”
看着样子牛家人这是打算耍赖到底了,不过他们要是真的敢打两个孩子的歪主意,罗定不介意给那一家人长长记性。
别以为罗定改脾气了,他只不过是为了做生意,把自己的脾气收敛起来而已,本质上他还是那个记恩更记仇的罗定,只不过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摔摔打打,他成长了,他已经知道做事情的时候,要么就和和气气的,给自己和别人都留一线,要么就把事情作死,在也不给对方翻身的机会。所谓打蛇不死反被咬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
早饭刚吃完,陈婆子准时准点的来了,罗定让她给客人泡上茶水,端上瓜果,自己则快步出门,往铺子那边去了。
陈婆子有两个孙子都在罗定的铺子里工作,所以她对常在铺子里来往的那些人都很熟悉,三个人连说带唠的也挺热闹的,没过多久,罗定也回来了。
罗定与二根子出门的时候,特意与陈婆子说道:“我今天有事要出门,晚上一定会回来,如果有什么耽搁回来晚了,就麻烦陈婆婆你等我一会。”
把家里家外都安排好了之后,罗定才放心的跟着他发小,坐车往罗家村那边去了。
马车行驶的很快,等他们到罗家村的时候,正午都还没有到,两个人来到六爷爷的家里,匆匆的吃了一口饭,然后便到家塘里去等着牛家的人来。
此时的家塘里,罗家村的村长已经等在那里了,按辈分罗定应该要管他叫一声五叔的,在罗五叔的旁边,还坐着一位穿着青衫长袍的中年男人,六爷爷给罗定介绍道:“这一位是城里的文先生,这一次过来是为咱们两家的事情做一个见证的。”
罗定听过这位文先生,据说在前朝的时候就有秀才的功名,后来天下大乱四处征战,他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也只能随波逐流活到哪算哪儿。
后来天下大定,他身上那个前朝的功名当然不能在本朝用,而他本人不知是厌倦了还是怎么回事,连恩科带正试的科考,他都没有在参加,只是在衙门里寻了一个没有品级的杂活,默默的一做就是好几年。
听说他与村子里的五叔是自小的交情,这一回肯来做个见证应该也是五叔出面才将他说动的,这么一想罗定马上说道:“有劳先生跑这一趟了。”
文先生闻言笑了笑,毫不在意的冲着他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礼,就在家塘里面的人都在相互和气的时候,外面突然吵闹了起来。
六爷爷使了一个眼色,一直都站在他旁边的二根子马上就跑出去了,不到一会儿他就又回来了,身后面还跟着罗定那个好久都没有露面的大嫂。
罗大嫂的前面走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男子的身后跟着上一回到罗定家里去闹事的那个男人,看样子这两位就是罗大嫂的娘家人了。
罗无数看着跟着二根子进来的那几个人,眉头微微的皱了一下,然后对着一脸喜色的罗大嫂问道:“罗大家的,月桂和小山那?”
牛大妞闻言眼珠子一转马上回到:“我娘家妈最近身子骨不舒服,想孩子们想的不行,我就把他们都留下,在家里陪着我妈了。”
六爷爷闻言讥讽的笑了一下说道:“不是这样的吧,我怎么听说你娘家妈最近老往媒婆家里跑,那腿脚利落的连老爷们都要甘拜下风,怎么可能身子不适那?”
谎言被当面揭穿,牛家的三个人脸上却没有任何的改变,年龄最长的那个男人满不在乎的回到:“别人家老娘们的事情你知道的倒是够多的,平时没少往这上面琢磨吧?”
六爷爷闻言脸都气的变色了,二根子见有人这么埋汰自己的爷爷,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上前拉着那个那人的衣领子问道:“死老头你刚才说的啥?你有本事把你刚刚说的话再说一边。”
那老头眼看着要挨打,心里有些发虚,但是嘴上还是不饶人的说着:“怎么地,你们罗家打算人多欺负人少是吧,本来就是你们家不好,我好好的姑娘你们说不要就不要了,现在还想打人,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罗定闻言很快便回到:“你闺女要是想守着,这里也没人拦着她,等到明天我就去找人疏通关系,请回一面贞节牌坊来,到时候咱们两家都光荣。”
牛家人一听脸都绿了,贞节牌坊那东西就相当于守寡证明,朝廷一旦给人颁发了,那个人想再嫁就等同于欺君之罪,是要抄家灭九族的。
牛大本来就是一个浑人,眼见着自己家人要吃亏,他马上就站出来指着罗定说道:“你还有脸出来说话,要不是你嫌弃我妹妹,咱们两家哪有这么多的啰乱,你就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叫个小骚狐狸迷的连魂都没有了。”
罗定闻言眯着眼睛,站起身子走到罗大的身边,轻声的问道:“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麻烦你再说一次给我听听。”
熟悉罗定的人,看到他的样子就一定会躲的远远的,因为这是他将要发怒的前兆。
没看到二根子现在已经松手离开了吗,上一次他看到罗定这样,是在他狩猎受伤之后,那头把罗定弄受伤的野猪,最后连骨头渣子都没有留的下来。
可是牛家的人不知道呀,牛大还是很不知死活的叫喊着:“我就说了你能怎么着?你娶的那个就是个骚狐狸,他不仅骚还又呆又傻,早晚叫老天爷打雷给收回去。”
罗定闻言点了点头,转过身又冲着正在整理衣领的年长男人问道:“大爷,这是你的儿子吧,对他所说的话,你就没有什么表示的吗?”
年长的男子刚才被吓的够呛,现在见自己也没被怎么着的,那个吓回去的胆子就又出来了,面对着罗定的提问,他十分没好气的回到:“表示什么我儿子说的都是对的,那个勾引人的贱货,早晚没有好下场。”
那老头子的话刚说完,罗定就耗着那两个人的衣襟,把他们给提了起来,两三百斤的重量,到罗定手里就像是没有一样,三两步他就把人给带到了家塘的香炉边上,把人叠着往地下一摔,罗定抬脚踩着那两个人的背,不让他们动弹,伸手抓过香灰就往他们两个人的嘴里塞,一边塞还一边对着他们说道:“你们嘴这么脏,出门的时候就不知道洗一洗吗?没关系,你们自己不洗我来帮你们洗。保证给你们洗的干干净净的,连牙都不带留一颗的。”
家塘里的人都呆住了,谁也没想到平时那么好说话的罗定说变脸就变脸,最先反应过来的牛大妞嗷吆一声,冲着罗定就冲过去了,连抓带挠的想让罗定把她父亲和大哥松开。
罗定不想跟女人动手,他一只手继续给牛家父子塞香灰,另一只手抓着冲过来撒泼的牛大妞,往二根子那里一甩,意思是你把这个女人给我看住了,别再我收拾这两个瘪三的时候过来碍我的手脚。
二根子得令,站在一旁捏着牛大妞的两个胳膊不让她乱动,那一边罗定除了给牛家父子塞香灰之外,还开始用木棍子给他们俩‘刷牙’,家塘里女人的尖叫声与男人的求饶声交织在一起,听起来分外的热闹。
☆、第 21 章
家塘里一时间乱七八糟的什么声音都有,六爷爷看着闹的实在是太不像样了,便将手中拄着的拐杖往地下重重的一磕低声呵斥道:“够了,都给我消停一些,被别人看到像什么样子,真是不成体统。”
罗定对这位一直都很照顾自己的老爷子还是很敬重的,见他开口说话了,即便是自己心中的火气还没有消掉,但他还是很给面子的松了手,让牛家父子俩挣脱了出去。
由于被帮着‘刷牙’的时间还短,牛家俩父子的牙齿到还是保住了,只不过满嘴的口子是跑不掉的了。
牛大一边吐着嘴里混着血的香灰,一边用手哆哆嗦嗦的指着罗定,貌似是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嘴实在是太疼了,缓不过来所以没法说。
罗定对着牛氏父子愤恨的眼神,双手抱胸挑着眉头说道:“三教九流、官府衙门,你们能找到哪里我罗定都奉陪,敢嘴贱就要做好被打脸的准备,我下一次在给你们‘刷牙’的时候,可就没这么温柔了。”
罗定说完,看都不看那两个快要被气抽过去的父子俩,转过身子对着坐在椅子上的三位长辈说道:“那两个人口出恶言,污蔑别人的清白,我实在是气不过,才起身给了他们一些教训,耽误大伙的时间了,真的是太不好意思了。”
椅子上坐着的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都没有接他的话,六爷爷也只是不轻不重的说了一声:“胡闹。”然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只不过这个老头还是记得今天把大家聚在一起是要干嘛的,于是他冲着自己的孙子喊道:“二根子,你找个人套辆车去老牛家把月桂和小山接回来。咱们家的孩子不能总让外姓人家养着。”
二根子闻言应下了,快步的就往外走,他这是找人套车去了。
老牛头一听这话就急了,他们一家人都好吃懒做,成天的就想着到那家去打打秋风,这样的人家当然不会有人乐意把女儿许给他们家,所以他两个儿子都老大不小的了,到现在都还没有的说得上媳妇。
这一次女儿带回家的两个孩子,那个小男孩他们倒是不在乎,还回去也无所谓,那个女孩他们一家可是有大用途的,老牛头原还想着要找一家女孩大儿子小的人家,把那个小丫头当成童养媳许给那户人家,然后再把那家的女儿换过来给自己的儿子们当老婆。
眼瞅着计划好的事情就要泡汤了,老牛头能不着急吗,但是素来欺软怕硬的老牛头畏惧的看了罗定一眼,还是不敢自己出头,只好拼命的给自己女儿眨眼睛。
收到自己老爹信号的牛大妞用绣帕捂着自己的脸,哭嚎着说道:“没法活了,这是眼睁睁的要把我们娘几个骨肉分离呀,当家的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呀,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在这里被人欺负也没有人管那。”
罗家的人闻言对着她怒目而视,罗五叔瞪着眼睛冲着她说道:“牛大妞,你现在可是罗牛氏,罗家村才是你的家,我们这些做长辈的接孩子回家有什么错?还是你打起了别的心思,早就不当自己是罗家的人了?”
罗五叔这句话算是把两家一直都瞒着的那一层纸给捅破了,眼见事已至此,老牛家那边也不在打算藏着掖着了,牛老大此时吐干净了嘴里的香灰,大着舌头说道:“对,我妹妹就是不打算再在你们这里受罪了,你们对她不好,村子里的老老少少和起伙来欺负她,我妹妹这一次不打算在受气了,好叫你们这些家伙知道,我妹妹马上就要到城里的大户人家去享福了,你们这些泥腿子识相的就赶紧把放妻书拿出来,这样,将来我妹妹受宠的时候,就不会来找你们的麻烦,要不然咱们就走这瞧。”
六爷爷闻言都气乐了,寡妇三嫁说的这么明目张胆,他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家。
罗五叔闻言皱着眉头说道:“我说怎么态度这么嚣张,感情你们是早就已经找好了下家,行呀,这样的媳妇我们罗家可不敢留着,哪家的架子大赶紧把她请过去,我们这边乐的清净。不过有句话得说在前面,牛大妞可以走,月桂和小山必须留下来。”
牛老大一听要把月桂送回去,那自己的媳妇不就也没有了吗?这么一想他就不干了,立马说道:“那不行,孩子是我妹妹生的,凭什么给你们罗家。”
罗定一听冷哼了一声回道:“不给也行,那大人孩子就都留在这里吧,我愿意继续出钱出粮食养着他们,叫你们找的那个下家慢慢等着吧,这样的女人是不配进我们罗家祖坟的,等她死了,我把棺材给那家抬过去,也算是成全你们的心愿了。”
听到罗定说的话,家塘里的人有不少都抿着嘴偷着乐的,心说还真没看出来,罗定这小子不但手脚上利落,这嘴皮子上也是位不饶人的主。
牛大被罗定噎的一时不知道怎么回话,不过他到底是做了这么长时间泼皮的人,脑袋瓜子一转便又有了一个念头,于是他继续大着舌头说道:“我们家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家,既然你们确实想要个孩子,那就把小山给你们吧,月桂是个女孩,也不能传宗接代,你们一群大老爷们,要了也没用,还不如留下来让我妹妹教养,她是当母亲的,总不会亏待了自己的孩子。”
罗定闻言不不屑的回道:“你当我是与你们在谈条件吗?你们现在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把孩子都留下,牛大妞走人,要么三个人都留下来继续靠着,反正浪费的不是我的时间,我不着急。”
接下来无论牛家三人怎样的巧舌如簧,罗家的人就是咬死了这两条肯不松口,眼见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罗定的耐心终于被熬完了,他直起身子冲着家塘里的众人说道:“看来今天这事情是说不出个结果了,罗定感谢大家为我们家的这些破事忙前忙后,如今正是秋收的时候,家家都在忙,罗定不便打扰,等到秋收结束之后,罗定一定会摆下酒菜招待大家,那时候请在座的各位一定都要赏脸。”
见罗定有起身送客的意思了,站在一旁的牛大妞此时是真的有些着急了,父母给她找的那户人家,牛大妞自己是十分满意的,想要月桂的抚养权,为的也不过是她娘家的兄弟,但是只要她进了那家的大门,以那户人家的实力,一个媳妇算什么,十个八个也是买得起的。
牛大妞虽然自负脸蛋长的不错,但是她也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在年轻了,过了三十之后,皮肤是一天不如一天,所以有些事情最好是趁热打铁,拖的越久对她来说越不利。
想到这里牛大妞咬咬牙,恨恨的盯着罗定说道:“好、好,那两个小兔崽子你要便给你,终归你屋里的那个不能生,你想要孩子也只能抢别人家的。现在如你们的愿了,马上把放妻书给我。”
对于牛大妞的怨恨,罗定毫不在乎,他们两个之间的梁子早就已经结下了,也不差这一两回了。
眼见牛家人终于松口了,罗五叔这边也算是送了一口气,牛大妞这样的媳妇,在谁家里,谁家的长辈能不糟心呀,现在能有个理由把她给打发走了,那可实在是太好了。
于是罗五叔赶紧催促他的发小写放妻书,他发小在衙门里就是帮着主簿管理户籍的,写放妻书这种契书也算是熟练工种了,只见他提笔下墨,不过刷刷几下,给牛大妞的放妻书便写好了。
文先生放下毛笔,拿起那张契书冲着众人读到:“今罗家有妇牛氏,夫死自愿离家,夫家如其意,写放妻书送之。从今以后牛氏是生是死与罗家再无任何关系,其所出之子女是嫁是娶与牛氏也再无相干,两家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甲丑年,九月二十五日。”
念完了放妻书,文先生对着两家人问道:“怎么样,各位有什么意见吗”
牛大妞闻言回到:“有,我嫁过来时带的那些东西,你们得让我全部都带走。”
众人闻言又转过头去看罗定,罗定闻言毫不犹豫的说道:“没问题,不仅是你的嫁妆,还有这些年你添买的那些首饰衣服,以及家里面还剩下的那些银钱,你都一并带走吧,省的你四处去说我们罗家亏待了你。”
牛大妞嫁过来的时候有什么嫁妆,罗定不知道,但是看她家中父兄的样子,想必不会与她准备什么值钱的东西,至于那些首饰和衣服,以牛大妞的性格应该早就已经转移了,而且以她的好吃懒做,罗大家里现在恐怕已经剩不下几个钱了。
这些东西罗大妞想必早就已经藏的好好的了,左右都是要不回来的东西了,还费什么劲那,早一点打发她走岂不是更好。
罗定想的这些牛大妞也早就已经想到了,她本来还想趁着罗定与她计较家资的时候,在反口咬他一下,让人们都看看一项厚道的罗定是怎么斤斤计较苛待她大嫂的。
无奈罗定就是不上套,她只得咽下快要喷出的喉头血,咬着牙说道:“这下罗家的房子和田地就都是你的了,你如意了,白得了一对儿女不说,还烙下了一副家业。”
牛大妞这话就是在暗指罗定是要谋夺他侄儿们的家产,罗家的长辈们闻言都皱起了眉头,他们是信得过罗定的人品的,但是外面的人不知道呀,这传来传去的,传成什么样就不好说了。
罗定看牛大妞还是贼心不死的在继续污蔑他,不想被人泼脏水的罗定对着家塘里的众人说道:“一会麻烦几位叔叔跟着她回家,把房契与地契都找出来,当着大家的面用箱子锁好,然后箱子交给村长,钥匙则交给六爷爷,由他们两个代为保管。等到小山长大了,就让他自己去你们家里把东西给拿回来,我是不会经手的。”
众人闻言连连点头,都在赞叹不愧是罗定,果然好人品。
那一边的牛大妞还想要在说些什么,但是她的话已经没人在想要听了,正好这个时候二根子驾着马车把两个孩子从牛家给接回来了,罗五叔拿过放妻书往牛家人身上一丢,再也没有理会他们,带着一众人出门去接孩子了。
☆、第 22 章
那一天,罗定回来的很晚,因为已经知道他离开是干什么去了,所以沈晨霭在给罗定开门的时候,并不意外他会抱着两个孩子回来。
罗定已经提前打过招呼,所以陈婆子这时候还留在罗家没有走,屋里面点了好几盏油灯,将屋子里照的窗明几亮,一时间到还真的有些灯火通明的意思了。
罗定一路将那两个孩子抱进屋里,小一些的男孩子此时已经在罗定的怀里睡熟了,大一些的那个小女孩则一直都在用警惕的目光看着他们。
罗定将这两个孩子都放到炕头,小女孩立马就将熟睡的弟弟挡在身后,如同一只炸了猫的小猫一样,一动不动的盯着他们。
见女孩这样,罗定也很头疼,这两个孩子一直都是由牛大妞养着的,想也知道她对着这两个孩子,是绝对不会说自己好话的。
小的那个还好一些,他年纪太小什么还都不懂,大的那个如今已经六岁了,也到了记事儿的时候,总这么带着情绪对抗他们可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沈晨霭看着那两个小孩子,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他小长这么大,没人教过他要怎么哄孩子,而且这两个孩子要怎么称呼他才对?
叫哥哥?好像差辈了。
叫叔叔?这好像应该是罗定的称呼。
那叫伯伯貌似也不对,要不是叔婶!!!呀呀呸,乱想什么,本来他和罗定的关系就够复杂的了,在这么一瞎想,就更乱套了,头疼的沈晨霭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想把已经跑偏的思维在转换回来。
没有理会沈晨霭的胡思乱想,罗定指着那两个孩子冲着沈晨霭介绍道:“这是姐姐叫月桂,今年六岁了。睡着的那个是弟弟叫小山,今年一岁半。他们从今天开始就与咱们一起生活了,这里今后就是他们的家了。”
说完又指着沈晨霭对着月桂说道:“在家里你们要叫我叔叔,叫他小叔,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要听小叔叔的话,不许淘气。”
小女孩闻言畏惧的看了罗定一眼,低下头没有说话,沈晨霭这时候才来得及将那两个孩子都看清楚。
只见睡在那里的男孩身上只穿着一件肥大的外罩,下面没有穿裤子,外套从上到下直接将他裹起来,只露出两双灰扑扑的小脚丫。
女孩的样子到还能好一些,最起码她还算得上衣装完整,只不过那件衣服和裙子都已经短了一节,浆洗到退色就不说了,裙子上还有几个口子都没有缝上,现在都快要被扯成窟窿了。
沈晨霭看着那两个孩子的样子,觉得心里面酸酸的,小男孩罩着的那件外套沈晨霭很熟悉,那是今天早上罗定出门的时候穿在身上的那件。
陈婆子已经是当奶奶的人,她最看不过眼的便是孩子受苦,走到火炕边上,抚着女孩干枯发黄的头发说道:“已近深秋夜里天凉,怎么穿这么一点就让孩子回来了?给孩子带过来的衣服那?快找出来我给他们换上。”
罗定闻言紧皱着眉头说道:“没有,明天找裁缝来给他们做新的吧。”
“没有?”陈婆子诧异的看着罗定,现如今那家的孩子没有几身的衣服,棉的穿不起,不是还有麻的吗,怎么着也不能让孩子就这么光着身子出来呀。
陈婆子一问,罗定刚压下去的火气就又上来了,当初为了避嫌,牛大妞回家收拾东西的时候罗定并没有跟去,后来听跟着过去的人回来与他说,说是那个家里除了不好搬动的木柜,和拿起来过于显眼的几床破被褥,其它的什么东西都没有,就连那几张房契与地契,还是他们押着牛家人回到牛村现取的。
这两个孩子原来的家里,已经空的连耗子都不愿意搭理了,好几个人在屋子里面翻了半天,也没能找出一样像样的东西出来,罗定怕孩子冻着,就用自己的衣服将他们两个包在一起抱了回来。
陈婆子闻言是连连的摇头,牛大妞这心思是一点都没有留在孩子的身上,都是当妈的人,她怎么就能够舍得了那?
叹了一口气的陈婆子蹲下身子,与小女孩商量道:“桂姐儿,我是陈奶奶,奶奶带着桂姐儿去洗澡澡好不好?保正给桂姐儿洗的白白的,香喷喷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月桂听着陈婆子的话眼睛发亮,但是她还是很担心自己的弟弟,于是她怯生生的说出了进屋之后的第一句话:“弟弟也洗。”
陈婆子弯腰将小女孩抱进自己的怀里,哄着她说道:“弟弟在睡觉,咱们不去吵他,等到弟弟睡醒了,奶奶再给弟弟洗澡澡。”
眼见着陈婆子将月桂领到西屋洗澡去了,沈晨霭便开始在炕柜里面上下翻腾,想要找出一些孩子们能用的东西,可惜这个家里从来就没有预备过那些东西,所以任凭沈晨霭怎么折腾,也没能找到他想要的。
就在罗定瞎折腾的时候,陈婆子已经抱着洗好澡的月桂回来了,她将小女孩擦干净之后用薄被包好,放到炕头让她等着头发自己晾干,然后拿出针线开始给月桂补她那一身都是窟窿的衣服。
罗定看着那两件已经破的不成样子的衣裙,对着小心缝补的陈婆子说道:“婶子,那几件衣服就别补了,反正月桂穿着也小了,就留着做摸布吧,等到明天裁缝来了,再给月桂他们做新的。”
陈婆子闻言也没有将手中的针线放下,她一边继续自己手中的活计,一边对着罗定说道:“小山倒还好,那是个男娃,年纪又小。桂姐儿现在可是没有衣服穿的,明天裁缝给量身的时候,难道要叫桂姐儿光着身子吗?现在把这身衣服给补补,明天好赖能顶一下,等新衣服做出来再换也不迟。”
罗定闻言也觉得自己是有些粗心大意了,月桂毕竟是女孩,不能如同小子那样撒开了养,等明天叫裁缝过来量身的时候,还是顺便给这对姐弟挑一些衣服先穿着,在裁缝们把合身的新衣服做出来之前,就让他们先对付一下吧。
想到要教养一个女孩子,罗定就觉得头疼,在看看沈晨霭那副手脚无措的样子,想必也是不会的,所以罗定对着那位一直都在烛台下补衣服的陈婆子说道:“婶子,本来咱们都是说好了的,雇佣您过来只是帮我照顾晨哥儿的,但是你看如今晨哥儿的病也都好了,家里却又多了两个孩子,我们俩你是知道的,根本就不会照顾这么小的人,所以我就想着晨哥这里您就可以先放下了,我以后每个月给您加200文大钱,麻烦您帮我们照看一下这两个孩子,您看成吗”
陈婆子闻言笑笑回到:“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我喜欢这两个孩子,也愿意照顾他们,至于晨哥儿,也和原来一样,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过去搭把手,反正不过是举手之劳,也累不到我。”
罗定闻言真的是太感谢她了,陈婆子好奇便像他问起了罗家村的事情,听到牛家已经给牛大妞找好了下家之后,陈婆子默默的想了一下说道:“咱们凤城就这么大的地方,谁家有个事的时候,街坊四邻里准能有人知道的。这事儿你们就等着看吧,不出几天一准的能有消息传出来,到时候我打听到了,立马就告诉你们。”
她要是不提起来,沈晨霭都快要忘记陈婆子还有着浓烈的八卦属性了,这城里面的大事小情,少有能逃过她的耳目的,这一次的事情她既然已经开口了,那他们只要安心的等待消息便好。
☆、第 23 章
陈婆子的话很是很可信的,这一天,沈晨霭正抱着小山,把炖好的鸡蛋羹一点一点的喂给他吃,而另一边罗定那里,他正在小心翼翼的给小月桂剥着白煮蛋的鸡蛋皮,那个鸡蛋刚刚出锅,还有一点烫手,很自然的蛋皮也就不是那么好剥的。
两个孩子现在都已经穿上了新衣服,裁缝们根据陈婆子的要求,做出来的衣服都要比两个孩子的实际身形大上一些,那些多出来的尺寸,是给孩子们预留的生长空间。
这两个孩子看着都有很明显的营养不良,都是头发枯黄体型消瘦,请大夫过来看过之后,说是小的时候没有喂养好,已经有一些伤到脾胃了,要是想要孩子们的体格壮实起来,以后必须要加倍小心的调理才行。
本来沈晨霭现在正在吃的那一副药膳大骨汤,是很适合这种体质虚弱脾胃失调的人来进食的,但是那里面毕竟还是有药材的,大夫也担心孩子太小受不得药力,便叫罗定以后每天都要给孩子们吃一个鸡蛋,用鸡子相对温和的性情来调补孩子们的身体。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小月桂对他们的警惕之心已经消减了大半,渐渐开始信任他们的小女孩,现在已经不用一边看他们的脸色,一边说话了。
而小山这个孩子,除了第一天晚上过来睡醒的时候,哭了一会之外,其余的一点异常的地方都没有表示出来,大大方方安安稳稳的就在他叔叔们的家里住下了。
就在他们两大两小一起吃早餐的时候,陈婆子突然就风风火火的走进来了。
罗定见状,将手中剥的到处都是坑洼的煮鸡蛋递给了月桂,自己则冲着快步走进来的陈婆子问道:“婶子,这么急急忙忙的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陈婆子进屋之后往炕头上一座,满脸兴奋的对着罗定与沈晨霭说道:“我打听出来牛大妞的那个下家是谁了,就是住在城北面的老岳家。”
罗定闻言放下了手中的碗筷,对着陈婆子说道:“婶子是说那个牛大妞是嫁到城北的岳九盐家里去了?”
陈婆子闻言拍着自己的大腿狂笑着说道:“人是进了岳九盐他们家没错,但可不是嫁进去的,牛大妞是被她父母以60两的价格给卖进岳家当奴婢去了。更可笑的是牛家人还对外还说他们家签的是典妾的文书,一问年限就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了,这是想骗谁呀,也不仔细的想一想,谁家会花60两银子典一个三十多岁的妾进家门。”
典妾这个词语对于考古出身的沈晨霭来说并不算陌生,在中国的古代,妾的地位十分的底下,一般来说与货品无异,主人家纳妾之时给的资银叫做‘买妾之资’,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其意思,既然是买回来的东西,主人家自然是想用就用,想卖便卖。
这一点在宋朝的时候尤其突出,宋时官宦权贵之家,男主人之间相互赠送美妾在当时是很流行的一件事情,那些被送来送去的妾室们若是有了孩子,男主人与当家主母若是认下了,那便算是庶出,好歹还能有个身份,若是不认那孩子便会随妾室的户籍,妾是良籍,孩子便是良籍,若是连妾也不算,只是一个美婢,孩子自然也就只能是贱籍。
至于宅斗小说当中经常会出现的宠妾灭妻的桥段,除了皇宫之外,在其它的地方都需要非常特殊的条件才能够形成。
第一条便是主母的娘家落魄,她本人还要肯定不能生育。第二条便是妾室的身份特殊,主母不能随意发卖,而那个妾室除了长了一张狐狸脸之外,还得有一颗狐狸的脑子,不然是保不住命的。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那就是家里男主人的脑子必须进水,而且是得进到无可救药,这样他才能对外界异样的眼光全然不顾,安下心来宠他自己的爱妾。
而抬妾为妻,那就更不容易了,中国古代自周朝开始,就已经很明确的提出‘毋以妾为妻’的口号了,而唐、宋、明、清朝的法典婚律上更是很明确的记载了给予以妾为妻之人的惩罚。
《唐律疏议·户婚律·以妻为妾》:“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宋刑统》卷十三条:“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若婢有子,及经放为良者,听为妾。”
看到没有,以妾为妻的人不但双方都要蹲监狱,而且监狱蹲完之后还要各还正之,也就是说出来之后原来是什么身份就还是什么身份,这场大牢算是白蹲的。所以别说是达官贵人了,就连普通的百姓人家,也少有这么干的。
后世的《金瓶梅》与《红楼梦》中都有抬妾为妻的故事,但是这两篇故事都是明清时期书写的,那时朝廷对于以妾为妻的惩罚是‘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两相一对比,惩罚力度小了不少,而且满人在入关之前,各位福晋之间的地位并没有明显的尊卑,而明朝经元之后,正妻在家中的地位也没落了不少,所以这种事情在民间应该还是会有的,但是在官贵人家,只要是他还想要头顶的乌纱和脑袋上的爵位,就没有人敢明着这么干。
妾的地位虽然卑贱,但是确实是有人需要而且市场巨大,在加上真的有很多急等着用钱又不愿意卖身为奴的平民,所以典妾这个行当也就应运而生了。
典妾,看着两个字就能明白它的意思,是好人家的女儿典当为妾,既然是好人家的女儿,那么她自然便是良籍,既然是典当的那一定就会有个时间,并且允许女孩的家人赎人,这样的女孩主人家可以转送,但是无权打骂,更没有权利决定她的生死。
所以这样的女孩典当的时间到了之后依然是自由身,期间其所生的孩子归男方所有,若是无所出,则时间一到便可自行离开。
虽然是这样,但是典妾对于女孩及其家人来说依然是一件与极其名声有损的事情,不少人家有这个心思的,也都是偷偷摸摸的干,如同牛家这样肯大声说出来的人家,还真的是闻所未闻,不过刚刚陈婆子说的什么好像牛家还不止是典妾,他要是没有听错的话,他们家貌似是把牛大妞给卖成奴婢了?
奴婢是贱籍,在律法上面的地位等同于牛马驴羊,除非主人家心善放你从良,否则这辈子都是他们家的‘牲口’。
既然是‘牲口’当然是没有人权的,是生是死全凭主人家的心思,只要主人家能给出一个理由,不管合不合理,官府都不会细问一个奴仆的生死。
典妾和卖身为奴这两点可是有着本质区别的,牛大妞她爹娘到底办的是哪一种文书?
见屋里的人都对自己的话题十分的感兴趣,陈婆子也不藏着掖着了,很是肯定的说道:“一定是卖了的,岳家那边请的是牙婆而不是媒婆,所以牛大妞不可能是嫁过去的。典妾的话现在的行情大家都知道,黄花大姑娘也不过是一年20两银子,她们家的牛大妞都三十多了,凭什么典出60两的价钱,大家又不是傻子,想一想不就全知道了。更何况岳家请的那个牙婆我熟的很,她亲口承认了牛家是把牛大妞给卖了,这还能有假不成。”
罗定闻言点了点头,颇有几分玩味的说道:“既然是岳九盐的家里买了她,那我就放心了,那个家里可不是好混的,牛大妞这一回要是在折腾,那可就真是在找死了。”
陈婆子闻言低笑了一下回到:“谁说不是那,这可是天堂有路她不走,地域无门偏要闯,在罗家好好的嫡妻不做,这下好了,被她爹娘卖进了鬼门关,这回想要再翻身,以她牛大妞的性格,那是真难呀。”
作者有话要说:牙婆是对古代专门从事人口买卖女性的称呼。鸡子是中药当中对于鸡蛋的别称。文章当中各个朝代的律法来源于百度,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过来指正
☆、第 24 章
他们两个人说的热闹,坐在一旁的沈晨霭确是听的满头雾水,不过从他们言语之中的意思来看,似乎牛大妞找的那个下家并不是什么善茬?
仿佛是看出了沈晨霭的疑惑,坐在一旁的陈婆子便与他说道:“给人家当牛做马哪里就是那么容易的,一个不好挨打都是轻的,不知何时主人家心情不好,命没有了都不知道要跟谁说理去。晨哥儿你是命好,遇到了罗定,把你的户籍给改回来了,要不然顶着奴籍,落到哪家的手里都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罗定闻言说道:“不是奴籍,当时那个人伢子只不过是让晨哥儿写下了卖身契而已,他还没有来得及去衙门把晨哥儿的户籍给改过来。所以晨哥儿当时只是流民而不是奴仆。”
流民也是贱籍,不过朝廷对他们的管理相对奴籍来说要宽松不少,至少把他们的户籍赎出来的时候,是不用向衙门交那一大笔手续费的。
其实不用他们说,沈晨霭也能知道自己现在的户籍应该是平民,因为自古良贱不通婚,这里大致也是一样,所以罗定既然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光明正大的把他给娶回家,那户籍的事情肯定是早就已经处理好了的,要不然那张卖身契他也不可能烧的那么痛快。
罗定见沈晨霭似乎无意在继续户籍这个话题,连忙把话转过来说道:“咱们凤城紧挨着两座盐湖,所以自古这里便是盐商们的聚集之地。我们口中所说的那个岳九盐,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字,只因为他家里面姓岳,排行第九,又是在做食盐生意的,所以才会有岳九盐这么个外号。”
罗定说完又看了看沈晨霭,见他听的仔细,心知他对此事是感兴趣的,便又继续说道:“岳九盐原名叫做岳冲,在家里面虽然是行九,但是在他前面的那几个哥哥都没有养住,所以他是虽然是第九,确是岳家的独苗。岳家本来也只是城里的平民之家,后来才做起的盐运生意,贩卖食盐算的是挣钱的买卖,所以不过就是几年而已,他们家现在再凤城里也能算的上是一流的富裕人家了。”
沈晨霭听过之后想了想问道:“听你这么一说,那岳九盐至多也不过就是一介富商而已,为何你们会说牛大妞进了他的家门,就是要到大霉?难不成他为人刻薄,时常会打骂家中的奴仆吗?”
罗定与陈婆子两个人闻言面面相觑,最终还是罗定开口说道:“不是的,岳九盐这个人很豪爽,仗义疏财的事平日里也是没少做的,初见之人要是不知道他的身份,只会当他是普通的财主,不会有人想到他是一位盐商。”
“为什么”沈晨霭眼里满是问号的看着罗定。
罗定见状笑着回到:“世人都知道贩盐赚钱,所以打它主意的人历来都不在少数,官府为了控制食盐的贩卖,给每座城市的盐引都是有数的。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想要拿到那几张为数不多的盐引,就只能是大家各凭本事了。凤城的盐引一共只有六张,其中四张都在官府衙门的手里,由他们进行调配,余留出来的那两张里有一张就被岳九盐给拿到了。凤城的商户不下百家,偏偏就是他拿到了那两个名额中的一个,从这里就不难看出他的手腕与心计了。而且岳家不但有盐引,他们在盐湖的旁边还有个盐场,那个盐场在大乾建国之前,岳家就已经建立起来了,当时那种兵荒马乱的状态,以岳家一介白身能够守的住一家利润丰厚的盐场,可见岳老九有的可不光是手腕和心计,这里面的水一般人可是探不明白深浅的。”
罗定虽然没有明着说什么,但是沈晨霭确是瞬间就听明白了,能够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盐商里面混出一片天地,这位岳九想必是自有一番了不得的手段。
说不定他们口中的那位岳九盐就是一位黑白通吃的主,这样的人物当然不会是个善茬,以牛大妞的那副脾气,进了岳家要是还不知道改改,那真的是有苦头吃了,难怪会被别人说成是进去找死的。
“这样的人家牛家那些人怎么敢把姑娘给送进去?”沈晨霭疑惑的说道。
陈婆子一听立马接道:“他们怎么不敢,那位岳九的房里可是一位知心的人都没有,到现在他还是光棍一个人。他们老岳家几代单传,现如今他都快要三十了,他们家虽说没有人敢催他,但是暗地里打听他的人可不少,牛家人这会儿只怕正在打着什么歪主意那,若是真的成功了,以岳家的能力,那是良是贱还不就是主家一句话的事儿。只不过他们这回却是打错主意了,我听那个牙婆说岳家这回买的奴婢,不是去伺候岳九本人的,而是要去侍奉他爹岳老爷子的。那岳老爷子都已经五十多岁了,想必岳九是不会想要家里多出来一个后妈来的,所以牛大妞这一回要是老老实实的倒还好,在想什么歪点子,那可就悬了。”
就在沈晨霭沉思的时候,原本坐在炕桌的旁边,乖乖的等着他喂食的小山,在久等不到鸡蛋羹的情况下,只好张开了嘴巴,冲着沈晨霭发出啊啊的声音,示意他自己还要吃。
被小山的乞食声唤回神智的沈晨霭,这时才想起来还有两个孩子在这里,他们两个可是牛大妞亲生的,当着两个孩子的面,他们这样肆无忌惮的的讨论真的好吗?
想到这里,沈晨霭就连忙去看那两个孩子,小山倒是没什么变化,他太小还听不懂,现在依然执着的长大嘴巴等着沈晨霭喂食。可月桂那个孩子就不是了,只见她低着头,让人只能够看见她的头顶,手中那个煮鸡蛋才吃了一半,另一半现在被她拿在手中,转来转去的没有在动口。
看这孩子的样子,想必他们刚才说的那些话,这个孩子是听懂了的,现在她的心里得挺难受的吧,毕竟那是她的亲妈。
于是沈晨霭开始想办法要安慰她,只不过他试了几次都没有说到点上,也就是一些干干巴巴的‘你别难过呀’‘不会有什么事’之类的万能应用词。
相较于沈晨霭的紧张,罗定那里则要淡定的多,他见月桂只是低着头不说话,对沈晨霭笨拙的安慰也没有任何的反应,于是罗定便对她说到:“桂姐儿你今年虽然只有六岁,但在我眼里那不算小了,我如同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已经学会明辨是非了。现如今我们家里家外的事情都不会避着你,就如同你母亲这件事,再嫁是她自己选的,没有人逼她,把她卖了的也是她父母,与我们无关。虽然我们今天说的这些话里有看笑话的意思,但若不是她自己做的太过,怎么会落得今日的下场。你心里若是有别的想法,大可以全部说出来,是什么我们都听着,咱们今天把话都说清楚了,省得你把不满压在心里,反倒要埋怨我们不通情理。”
一直都在沉默的月桂听了罗定的话终于有了反应,她一口将已经凉掉的半个鸡蛋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声:“我吃完了。”
便起身爬下火炕,穿上鞋子跑出去了。
沈晨霭见状连忙想要起身追过去,但是却被在一旁早就已经有所准备的罗定给拦住了,就见他不慌不忙的翻身下炕穿好鞋子,对着一脸焦急的沈晨霭说道:“你不用活动,就在这里把那个小的喂饱,我出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有两个非常重要的配角就要登场了。
PS:在强调一下,月桂那个孩子的品德绝对没有问题,性格就还有待打磨了
☆、第 25 章
跑出来的月桂并没有离开院子,她独自跑到了鸡窝的旁边,呆呆的看着那只带着小鸡们四处啄食的老母鸡。
罗定跟过来的时候,还没等到他走近月桂,那个小丫头就已经发现他了,不想与人靠的太近的月桂站起身来,低着头垂首缩肩的站在那里。
罗定漫步走到月桂的身前站定,双手抱胸对着她说道:“行了,把你这幅鹌鹑样收起来吧,如果这是你的真性子,那你和你的弟弟能不能活到今天都是一个未知数。”
月桂闻言身子一抖,然后原本有些蜷缩的背脊突然就挺起来了,她缓缓的抬起头,看着罗定的目光之中没有怨恨只有愤怒。
罗定见状笑了笑,咧着嘴说道:“这才对吗,见你的第一面我便知道,你的脾气与我小时候是一模一样的,可惜的是你没有我的幸运,能够靠着自己的力气刨食吃,为了少挨揍,也为了能够填饱肚子,刚才那副样子在你父母那里应该是挺好用的。”
月桂此时双眼通红眼眶湿润,但是她紧握着手,咬着牙对罗定说道:“我不喜欢你,也不喜欢我爹娘。你们大人都是一群只会想着自己的混蛋。”
月桂喊出来的这句话,绝对是她的心声,因为打从她记事开始,家里面便没有一天是消停的,自己的爹娘总是在吵架,什么事情都可以让他们两个吵起来。吵过架之后,爹爹总是好久都不会回来,而阿娘则会像疯了一样摔砸家里的东西。
每到这个时候,月桂都要想尽办法把自己给藏起来,因为家里的大人无论是哪一个发现她都会是一顿的好打。
哭是肯定不行的,越哭爹娘下手就越重,唯有求饶还能有些用处,每一次听到她哀叫的求饶声,爹娘总会狠狠的啐她一口,然后扔下手中打她的东西,离开或者是回到屋子里面去。
在月桂幼小的心灵里面,大人和打人是一直都在画着等号的。为了让自己少挨一些揍,久而久之她便练成了一种技能,那便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如果这样还是十分不幸的被他们给发现了,那就缩手缩脚的做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来,这样也许就能少挨一顿打了。
本来月桂的家里就有够热闹的了,在罗定回来之后,这种热闹就变成了暴躁。她爹她娘打架的次数明显的增加了,而每次他们的争吵的时候,都少不掉罗定这个名字。
月桂就是从他们无休无止的吵闹声中知道罗定这个人的,在她爹娘的口中她从来都听不到这个人的一句好话,爹娘不喜欢他,月桂同样也不喜欢这个人,因为每一次只要有他的名字出现,月桂挨的那顿打就会格外的凶狠。
后来她爹没了,她娘就变本加厉了,大着肚子的时候还好一些,生过小山之后,月桂不但要常常挨打,还得学着侍候她娘和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弟弟。
等到她娘做好了月子,就把小山完全丢给了月桂,自己则总是出门,月桂经常的看不见她,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能让她少挨一些打,反正她娘从来都不记得给家里的孩子做饭,月桂的一日三餐基本全靠自己,家里有娘没娘对月桂来说没太大的区别。
娘把她和弟弟带回外祖父家的时候,外祖父家里的那些人对他们还算得上亲热,但是经过长时间的看人脸色,月桂已经可以很容易的就能分辨出对她笑的那些人,心里面的态度并不是那么和善的。
果然没过多久,月桂就听到了她外祖父与她舅舅们的对话,说是打算把她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好给她的舅舅们换个媳妇回来。
尚且年幼的月桂还不知道什么是童养媳,但是从那几个人的口气里,她很敏感的察觉到那一丝的不怀好意。
大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月桂一边在心里面冷笑,一边记下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念头。
因为这种生活状态,月桂总想着要快快长大,然后带着弟弟两个人出去单独过活,她还曾经把这种想法付诸于行动,可惜的是她还太小,离开了家里便没有了活路,最后只好又回到那个让她无比厌倦的地方。
从某些方面来说,月桂和罗定的成长状况是极其相似的。只不过她比罗定的运气还要差,罗定那小子是天生神力,所以敢欺负他的人不多,等到他掌握了一定的技术之后,靠自己自食其力也算不得是什么难事。
月桂则不同,她只是因为家庭而一个过度早熟的普通女孩,离开了父母她没办法独自生存,所以她无法像罗定那样敢于反抗,对于那个家庭给与她的一切,她都只能默默的忍着、受着。
相似的成长背景,让罗定从见到月桂的时候就能够看穿她的内心,所以面对月桂的抗拒,罗定并不意外。
他们这样的人,是很难去信任一个陌生人的,万事留一手,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沈晨霭是罗定生命中注定的那个意外,但很显然他们不会是月桂的意外,所以面对着这个小女孩,罗定不会强求她什么。
眼见小月桂冲着自己发脾气,罗定很是淡然的对着她说道:“你喜不喜欢我,对我不重要。我之所以会把你和你的弟弟带回来,也只是因为一份责任,我不想看到两个好好的孩子就这么毁了。如果有一天,你成长到可以独立的生活,那么你是走是留我都不会干预。但是现在,你得留在这里与我们一起生活,并且像我们这些让你非常讨厌的大人们,学习一些你将来独自生活时一定会用到的技能。如果你不想在离开我这里之后饿死,那这些都是必须的。”
月桂闻言用衣袖擦了擦自己的眼角,高扬着头冲着罗定倔强的说道:“如果你们不打人,我就听你们的话。我不会留在这里白吃白喝的,我会干活,做饭、洗衣服、刷碗、喂牲口都行。弟弟我会照顾,他绝对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等他大一些了,也能帮着干活的。”
罗定闻言轻笑了一下,走过去弯下腰,抚着月桂毛茸茸的小脑袋说道:“想什么那?咱们家可还没有需要到用童工的地步,你这性子也真够野的,不过摊上那样的父母也难怪会这样。这回好了,话都说明白了,你的心也能放下了吧,别再瞎想了,快跟我回去,你小叔那里担心着那。”
罗定把月桂领回屋子的时候,早餐早就已经结束了,陈婆子已经把碗筷都收拾下去了,两大一小都在等着他们回来。
月桂一进屋,陈婆子就将她搂在了怀里,心肝肉的叫着哄了起来。刚才他们两个人的谈话,月桂有几次说话的时候情绪激动吼了出来,所以那些话有一些都被屋里的人给听到了。
陈婆子可怜她小小年纪活的辛苦,打算这些日子要好好的照顾她一些,而沈晨霭则被月桂的话触动到了。
想她月桂一个小小的孩童,尚且知道要自食其力,而他沈晨霭这样一个手脚俱全的成年男人,却在家里好吃好喝的当着米虫。以往身体不适时倒还罢了,现如今他已经恢复了,难道未来还要像如今这样靠别人养着吗?
陷入沉思的沈晨霭反复的思量,觉得他现在的这种生活状态实在不是一个长久之计,与罗定的关系太过复杂,他心里的纠结还扯不清楚,所以只好暂且按下不提,但是自力更生的这个问题必须得提上日程了。
但是他在这里能干什么那?卖力气是肯定是不行的了,以他如今弱鸡一样的身子板,干体力活挣过来的那些钱,还不够他将来吃药用的。
力气活干不了,那就只能在脑力劳动上做些文章了,他识字也会打算盘,也许可以帮别人算个帐,而且他祖传的那些手艺都还在,如果能够碰上适合的时机,重干老本行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沈晨霭在心里面对着各种职业勾勾画画,越想越觉得坐不住了,待在家里,工作当然不会从天而降,所以他对着罗定说道:“我今天想要出去走走。”
罗定闻言有些讶异的回道:“去哪呀?”
“不知道,就是想要随便的走走。”沈晨霭说道。
罗定闻言说道:“你这是在家里待的闷得慌吧?行,今天天气挺好的,正好又赶上集市,你一会把那身新作的衣服穿上,我在给你拿一点零钱,出去到市集面上逛逛吧。”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对月桂这个孩子的反应挺不一样的,那我就简单的说一下吧,由于童年的生活问题,这个孩子的性格是野生纯散养的。她对每一个接近她地盘的陌生人最初的反应都会是警惕,至于以后能不能变成家养的,那还用问吗?但是她自身的那种野性是一定会被保留下来的,所以罗大攻和沈小受,你们两个人任重而道远那。
☆、第 26 章
他本来只是想要出来走走的,为什么最后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那?
跟罗定并肩走在一起的沈晨霭,身边还跑着两只正在四处撒欢的小狗羔,怎么看都像吃完饭后出门遛狗呀。
顺着房子间小路一路走出来,穿过他们曾经等车的那颗大柳树,向着与上次马车完全相反的方向,走下去就可以到凤城最热闹的那条集市街了。
罗定今年新开的一家店铺就在这条街头,人们一过来就可以看到,宽敞的店铺上下两层,白墙青瓦朱红的门脸,后面还带了一个大套院,只是看着便知道它的价格不菲。
罗定站在自己店铺的外面,对着有些迟疑的沈晨霭说道:“这是咱们家的铺子,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沈晨霭望着店铺门脸是上高高悬挂的罗家肉铺的牌匾,在看看那川流不息的人潮,很是肯定的回答道:“不用了,客人那么多,别人都在忙,我就不进去添乱了。”
罗定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强求,他温和的对着沈晨霭说道:“这条街很长,里面几乎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你随便玩,总能找到让你开心的。中午若是感到肚子空了,就回到咱们家的铺子里吃饭,要是想换换口味尝一点别的,街上的饭庄小店哪里都行,想吃什么你就买,不要饿着自己。玩累了记得早一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罗定温软的声音萦绕在沈晨霭用的耳边,让他的心砰砰直跳,沈晨霭力捂着自己的胸口,强压着那颗不断蹦跳的心脏,不让它蹿出自己的胸膛。他觉得在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沦陷了,沦陷在罗大个那些不经意的温柔与体贴当中。
为了不让自己失态,沈晨霭将罗定的叮咛都匆匆应下,他都来不及等到罗定走进铺子,便带着狗羔们有些狼狈的往街道里面走了。
过了一会后,沈晨霭慢慢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专心的在街道上游逛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都快要半年多了,除了刚开始浑浑噩噩的被人伢子推出来叫卖的日子,一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走出院子,仔细的观察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
凤城不愧是凉州的交通要道,整个集市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是砖石土木结构的小楼,两层或者是三层,鳞次栉比的连接在一起,高高低低的往下传递着,一眼看不到边际。
集市之上歌楼酒市,作坊医家穿插其中,街道上商旅云集,到处都是在吆喝生意的小商小贩,还不时的有客人在与他们讨价还价,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交通要道,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道上贩售的物品当中,除了常见的一些物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商如海,人如潮,好一派盛世之景。沈晨霭置身着景色之中,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要不够用了。
四处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往日的集市之上,来往的客人商人虽然多,但是大部分的人别人一看便知他是干什么的。唯有沈晨霭,带着一种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感觉突然的就出现在了这里。
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戴,还以为他是那家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了。
此时已经的日上三竿了,走了一上午的沈晨霭肚子早就在唱空城计了。在看看一直都在他腿边绕来绕去的两只狗羔,很明显的它们的肚子也饿了。
沈晨霭见状决定暂时停下自己探索的脚步,开始观察四周有没有可以让他填饱肚子的商家,很快他就在对面的街道旁看见了一家小店,是经营炊饼和羊杂汤的,从沈晨霭所站的角度看过去,店里面的生意很是红火。
确定了目标之后,沈晨霭带着两只狗羔走了进去,小店不大,基本都已经坐满了,沈晨霭在店铺里面转了一圈,才找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小店的墙壁上就写着店里的招牌与价钱,沈晨霭点了三个炊饼一碗羊杂汤,然后就静静的等着店小二把东西给端上来。
店里的炊饼和羊杂汤都是提前做好的,客人的点完单后到后厨就能端出来,所以没让沈晨霭等多久,他点的那些东西就全部都端上桌了。
沈晨霭想现将那两只狗羔给喂饱了,所以他把炊饼外面的那一层酥皮撕开,挑出里面的软面丢给小狗们吃,等到它们都吃饱了,趴在自己的脚底下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才就着剩下的酥皮喝起了那碗羊杂汤。
羊杂汤里的羊味很足,但是因为香葱和芫荽下的重,到是吃不出什么膻味,不过很快餐桌上摆着的两种调料就引起了沈晨霭的兴趣。
小碗里面的那味调料很好认,闻着那酸不溜丢的味道就知道那是一碗食醋。另一个就有些难猜了,沈晨霭好奇的将手指在那粉末里沾了一下,往舌尖上轻轻一点,瞬间就被它极有刺激性的味道冲击到了。
这是吴茱萸,绝对错不了,尝过它味道的人绝对会对它的这股冲劲记忆犹新。
吴茱萸是一种药食两用的植物,据考证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人们调味时的辛味,大多来源为这位调料。
后来辣椒和胡椒在中原地区被渐渐的种植开来,吴茱萸这种植物才渐渐的退出了调料界,不过它在草药界的地位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因为实在是好奇这味吴茱萸,沈晨霭还是忍不住往自己的汤碗里面撒上了一些,搅拌均匀之后,舀起一勺尝了尝,感觉挺怪的,有些吃不习惯,不过以汤的味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之后,沈晨霭带着小狗羔们结账走了出来,站在街上左右的观看,再往前就离开街道走入农家了,那边应该没什么好逛的。往回走的话又都是已经看过的东西了,就吸引力而言对沈晨霭已经大打折扣了。
想来想去沈晨霭决定,顺着小路走到另一边的街道上去看看,如果还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他就转身回去找罗定了。
沿着小路走出了原本的街道,来到了房子的另一面,这里与原来的街道只隔了一排房子,不过街道上面看起来却要比那边安静了许多。
这种安静并不是人少,只是行人之间说话的声音要小了不少,仔细观看了一下,沈晨霭就找到原因了,这条街道之所以会安静一些,是因为在这里售卖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文房用具和书法字画。
原来都是学子们要用的东西,难怪会与集市有些区别,就是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找到自己做手艺时需要用到的那些东西。
兴致再度被提起来的沈晨霭开始继续游街,还没走几步,本来跟在他脚边一直都很乖巧的小狗羔们,开始恶作剧一般的给他闯祸了。
☆、第 27 章
本来好好的在路上奔跑玩耍的狗崽子们,不知为何突然对一位依做店铺门口看书的年轻人产生了兴趣,它们小跑着来到那位书生的面前,冲着读书已经有些入神的书生‘旺旺’的叫了几声。
那几声叫的清脆明快,熟悉它们叫声的人一定可以听的明白,狗儿们的叫声里没有愤怒只有好奇。
但是不是谁都听得出狗语的,至少现在冲出来的那位肯定就听不明白。
原来在小狗们叫过之后,那位一直都在看书的书生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动作的是一只体型壮实的大白鹅。
那只大白鹅听到狗叫之后,迅速的从敞开门的店铺当中冲了出来,伸长了脖子冲着吠叫的那只狗崽子就啄了过去。
那只小狗崽的反应很快,撒开小爪子飞快的跑了起来,而另一只小狗崽见到自己的姐妹被欺负,便冲过来冲着那只大白鹅一阵狂吠。
要攻击的目标变成了两个,大白鹅明显有些犹豫了,它停下了摇摆前进的身子,伸长脖子立在那里,鹅头不断左右摆动,想在两只狗崽子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两种动物之间的争斗,立马就引起了它们主人的注意,原本真在看书的那位青年知道自家宠物的脾气,马上放下手中的书籍,快步走过去把那只大白鹅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而那边,看到自家狗崽子闯祸了的沈晨霭也赶忙跑了过去,弯下腰一手一只,把两只小狗崽夹在了腋下,然后十分不好意思的对着那位读书人说道:“在下家中的狗儿顽皮,打扰了这位兄台的雅兴,实在是抱歉。”
读书人闻言十分和气的说了声:“无碍。”
倒是被他抱在怀中的那只大白鹅,还在用力冲着沈晨霭这边伸脖子,见实在是啄不到他们,那只大白鹅心有不甘的冲着沈晨霭这边发出了两长一短的啊~呀~~~啊~呀~~~声。
“..........。”
这是沈晨霭当时的反应,虽然常听人说起大鹅是一种很会看家护院的动物,但是凶悍成这样的也是着实少见那。
对于自家大鹅这种极其不友好的表现,那位年轻的读书人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开口对着沈晨霭说道:“大白平时对人还是很友善的,只是今天你的小狗冲着我叫,它以为狗儿是要攻击我,所以才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
沈晨霭闻言点了点头,对于一只忠心护主的大鹅,他还能有什么好说的那?真应该让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好好看看,人家身为一只禽类,都能有如此的觉悟,你们作为两只狗就不觉得羞愧吗?
忙着在心里吐槽的沈晨霭显然忘了,现在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才只有四个多月大,满口的乳牙都还没有退掉那。
这一连串的意外过后,沈晨霭才有机会观察一下这位年轻的书生,书生的年纪并不大,貌似比自己还要小上一、两岁,通体的书生气,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读书人。
长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唯有那双丹凤眼,成鹤形眼尾微微上翘,顾盼之间眼波流转,给他稍显平凡的脸上添上了一丝不一样的风采。
书生一直笑的很温和,那只很凶的大白鹅在书生的安抚下也变得安静了不少,沈晨霭很好奇这位一身书生气的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于是他抬头向着店铺挂在面脸上的牌匾望去,只见上面用金字写着三个大字‘集贤斋’。
在低头越过小老板的身体,从敞开的大门往里面看去,发现店铺里的架子上与桌子上摆的一排排的全部都是书籍。
看到这些,沈晨霭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一家书店,怪不得这位小老板这么有文学气息。
将目光收回之后,沈晨霭本想带着两只闯祸的狗崽子告辞的,但是他却突然看到了那张贴在书店窗户上的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写的挺简单的,就是招工两个字,并没有说什么具体的要求。
但是这里是书店那,书店用人还能有什么体力活,最累的也不过就是搬搬书而已,而且要是在书店打工,那想看什么不就方便的很了这个工种就目前来说是真的适合他。
想到这里沈晨霭连忙对着那位小老板问道:“老板,你们这里是要招人用吗?”
书店老板闻言有些迟疑,他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沈晨霭的穿着,见他一身上下都是上好的棉布,夹衣还是缎子面的,通身的气度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家出来的,这样的人怎么会像他打听用工的事情?
虽然满腹的疑惑,但是那位小老板还是回答道:“是呀,我这几个月有些事情要忙,来不及照顾店里的生意,所以就想要找个人过来搭把手。”
沈晨霭闻言很是高兴的问道:“老板你想要招个什么样的人?你看我行不行?”
小老板闻言又仔细的看了看沈晨霭,怎么看怎么觉得他不像是要出来打工的人,难不成这个人是想要到他这里来体验一下民间疾苦?
这么想着那为小老板还是回道:“就是找一个人过来帮帮忙,也没什么特别的要求,稍微识一些字,能够找到客人要看的书就行。不过你确定是要来我这里工作我给的工资可不高。”
沈晨霭闻言笑着说道:“工资小老板你看着给就行,我就是想出来找个活干。”
听这口气果然不像是个缺钱的,那就是出来找个乐子的,了解到这一点之后那位小老板对着沈晨霭说道:“你要出来工作,你的家人知道吗?”
对吆,他还有跟罗定说过,不过想必他是不会反对的,于是沈晨霭回道:“还没有,不过我想他是不会反对的。”
小老板闻言重重的叹了一口说道:“那你还是先回家与家人商量一下吧,要是他们同意了,明天你在过来,要是不同意就算了。”
沈晨霭见自己的求职还算顺利,马上就表示一定会与家人相商,等他在找过来的时候,请小老板一定记得录用他。
解决了工作的问题,沈晨霭的心情大好,由于想着要早点见到罗定,所以他连狗崽子都没有放下,直接夹着就往回跑。
一路走走跑跑的来到了罗家肉铺的大门口,不太放心他单独出去的罗定早就已经等在那里了,见他平安归来,罗定一直都提着的心才算是放下,他与肉铺里的其他人打了一个招呼之后,便打算提前下班,想要快一些带着沈晨霭回到家里。
见罗定与铺子里的众人告别之后,沈晨霭将一直都被自己夹在腋下的两只小狗放到了地下,自己则快步跟上了罗定的脚步,两个人一边走,沈晨霭一边将要出去工作的事情与罗定说了。
罗定听过之后面色不变,只是沉着口气说道:“你要是想找个活干,何必舍近求远?咱们家自己的摊子那么大,哪里都是用人的地方,你与其去帮别人,莫不如过来帮帮我,正好咱们新铺子还缺几个账房,你要是想做马上就可以,工资给的一定比那个书店要高。”
沈晨霭闻言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到罗定那里去工作,那不是还要靠着他吃饭,本来他出来找工作就是想要变得独立一些,让自己不要那么依靠罗定,要是还去他的铺子里面干活,那不就成了白折腾了。
见沈晨霭想也没想的就将自己的提议拒绝了,罗定虽然没在说些什么,但是他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而走在他身后的沈晨霭却是看不到这一点的,他还在说着一些不能去罗定店铺里工作的理由。
那些理由都找的极其不靠谱,所以罗定越听脸色也就变得越差,最后他实在是忍不住了,转过身停下脚步低声对着沈晨霭说道:“你说了这么多,到底是不能去,还是你根本就不想去?”
没想到罗定会突然问出这句话,措手不及的沈晨霭愣在那里不知道要这么回答。
而罗定看着他的样子,悲声的对着他说道:“你不想留在我这里,这一点我从来都知道。为了能够让你留下来,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你好,可惜还是没有成功。你的态度总是若即若离,让我看得到却抓不到,不能踏踏实实的将你拥进怀里,让我日夜都不得安宁。我到底是那里做的不好?你说出来我马上就改,为什么你就是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那?”
沈晨霭那种游离的态度,以罗定的敏感怎么可能察觉不出来,他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他害怕,他怕一旦这一层心照不宣的窗户纸被自己给捅破,沈晨霭便有借口要离开他。
为了不让沈晨霭找到离开自己的理由,罗定尽力给沈晨霭最好的,而沈晨霭的态度虽然在软化,但是他的心却还是飘着的。
这样的感觉让罗定十分的不安,他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将沈晨霭给握紧,但是沈晨霭却一直都在挣扎。
这一次沈晨霭又提出想要独自出去工作,这一点更是触动了罗定本就敏感异常的神经,在他看来这就是沈晨霭开始要挣脱自己的方法,而他却绝对不能够容忍沈晨霭的离开。
沈晨霭实在是没有预料到罗定居然会是这样的一种反应,听过他的控诉之后,沈晨霭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是酸酸的,于是他哑着嗓子哽咽的说道:“你没有不好,你就是太好了才会让我像现在这样。但凡你有一点能让我挑出毛病的地方,我也就不用天天辗转反侧纠结的快要发疯了。”
听到沈晨霭的回话,罗定充满希意的问道:“那你为什么还是不肯接受我?”
见罗定这一次是一定要刨根问底儿了,沈晨霭索性也就豁出去了,他抬起头红着眼睛指着自己冲着罗定说道:“我,你在仔细的看看我,我不会做家务,性子也不够温柔,又傻又呆又没有情趣,满脑子的不合时宜,每天只想着怎么混吃等死,我就是一个这么猥琐的人。可是你不一样呀罗定,你上过战场,立过大功,你头顶天地,靠着自己一个人闯出了现在的成绩,你是个英雄,配我这样的,你不觉得白瞎了你这个人吗?”
罗定在沈晨霭的心中一直都是闪闪发光的,哪怕是他对自己做过再多的事情,这种光环都从来没有消失过,光亮一直都围绕着他,却也让沈晨霭不敢靠近,他不知道这种情绪是不是自卑,但是这的确让他止步不敢前行。
罗定闻言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冲着沈晨霭说道:“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什么才是我想要的我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你不但呆傻,连照顾自己都没有办法做到。可是就算是那样,我还是中意你,毫不犹豫的把你带回家,精心尽力的照顾你。当然你能变好这算是意外之喜,但是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只要你还在我身边,那一切就都是安好的,我不会在奢求别的什么,我感谢上苍让我遇到了你。”
罗定的话让沈晨霭又想起了自己刚来到这里时的样子,他抱着自己的头窘迫的说道:“我当时狼狈成那样,你都能看上,你到底是瞎了那只眼睛?”
罗定闻言轻笑了一下回到:“不知道,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就是中意你,从你痴傻呆涅的时候就中意你,到现在还是没有任何的改变。”
面对着罗定的深情,沈晨霭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他抱头蹲在地上,苦恼的揪着自己的头发。
罗定到底是心疼沈晨霭的,他见不得沈晨霭苦恼的样子,所以蹲在他身边轻声的对他说道:“你不必这样,如果你现在没办法给我答案,那我也不会强求,只要你能够留在我身边,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正蹲在那里纠结的沈晨霭听过罗定的那些话后,就觉得自己心里面暖暖的,此时他却突然想起了自己原来的同事之中,一位老大姐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她说想知道你选的男人对不对,不是看他肯不肯送你玫瑰钻戒,或者是烛光晚餐,而是要看他在你最最倒霉的时候,是一脚把你踢开去寻找他新的幸福生活,还是弯下腰扶着你两个人一起走过最坎坷的那段路途。
如果哪一位姑娘遇到的是后面的那一种,那么恭喜你,你绝对是找对人了,不要害臊的马上扑过去把他抓牢吧,你绝对会在他的身上找到你一生的幸福。
现在这样的机会就被沈晨霭给遇到了,这个在他最狼狈的时候把他带回家里细心照顾的男人,绝对属于后面那一种。虽然他不是位姑娘,但是他一样想要幸福,于是在感情上面一直都很软蛋的沈晨霭这一次决定要爷们一把。
想到这里他松开抱着脑袋的双手,伸过去耗着罗定的衣领子对着他说道:“你要知道,我可是一贴超级狗皮膏药,你不打开包装用也就罢了,一旦被我贴上了,那可就扯不下来了,我会一直粘着你,到你死都不会松开,一直跟着你到棺材里面。”
罗定闻言哈哈大笑,用力的将沈晨霭抱进自己的怀里,开心的对着他说道:“对你这种狗皮膏药,我可是求之不得,到时候我把自己的棺材修的大一些,够我们两个能一起躺进去的,好不好?”
沈晨霭闻言红着脸,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的他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而罗定也没有强求他的答案,他只是站起身子,将沈晨霭给抗在背上,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家里。
当天晚些时候,一直都是睡在东屋的月桂和小山得到了一个消息,说是从今天开始,他们两个有自己的屋子了,西屋那边都已经收拾好了,他们两个今天晚上就可以搬过去住了。
晚上,月桂给睡在炕头的弟弟拍觉,自己则疑惑的盯着关紧的屋门,心想着叔叔作为家里的头狼,这是重新的划定地盘了吗?
然后她又开始掰着指头算起自己现在的地盘,弟弟是一定要在里面的,小叔和陈奶奶都对自己很好,也要把他们划进来,至于叔叔,月桂歪头想了想,那个是头狼,太强大了划不进来,自己还是乖乖的接受领导的好。
☆、第 28 章
沈晨霭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清气爽,昨天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相互拥抱着安睡了一个晚上。
经过上一次的大爆发,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是彻底说开了,这样也好,总这么捂着沈晨霭也快要受不了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宽敞多了,以前那种束手束脚的感觉如今已经彻底没有了。
心情大好的沈晨霭经过一番思量,最总还是决定去昨天问过的那家书店应聘,不为别的,他只是想要试一试,看看仅凭着自己的力量,到底能不能在这个世界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把这个想法与罗定说过之后,他虽然还是有一些不放心,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因为沈晨霭与他保证,只要有一点的不适应,他立马就离开,绝对不让自己吃亏。
而且那个小老板也说过了,是因为这段时间他有事情脱不开身,才招一个人过来临时帮几个月忙的,等到忙过了这段时间,说不定人家就不用自己了,到时候他要是还想出去工作,肯定只去他们自己家的店铺。
最后那句话才是最让罗定安心的,沈晨霭原来与他说话的时候,都是你的什么什么,现在说话却是咱们家怎样怎样,这样称呼上的改变让罗定觉得异常的欣喜。
这两个人都是初尝爱情,如同毛头小子一样,都在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这份得来不易的甜蜜,两个人细心的体会着彼此的心意,学着怎么去呵护对方的感情。
这天一早,徐简一打开店门,就看见昨天过来应聘的那位‘富家公子’一脸笑意的站在他家书店的门口,他旁边还跟着一位黑着脸的高壮汉子。
看样子黑着脸的这位就是那位‘富家公子’的家人了,这次一起过来是同意他出来工作了吗?
可是看他这脸色也不太像呀?这二位到底是怎么商量的?
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徐简还是十分和气的对着门外站着的二个人询问道:“学生徐简,是这家小店的东家,敢问二位这么早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找在下?”
沈晨霭闻言笑着说道:“小老板,是我呀,昨天下午过来你这里应聘的那一个。我已经与家里的人都商量过了,他允许我到你这里来工作了。”
徐简闻言转头看向罗定,罗定对他一抱拳客气的说道:“在下姓罗,单名一个定字。身边的这位是我的契弟,姓沈复字晨霭。他这次出来劳烦徐东家你多多照顾了。”
听着罗定在那里自报家门,沈晨霭的嘴角一个劲儿的抽抽,还好他没有说自己户籍上的那个名字,沈晨霭也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自己现在的脑袋上已经顶上罗定的姓氏了,在与外人介绍的时候,沈晨霭的正确叫法应该是罗沈晨霭。
这是一种多么让人蛋疼的叫法,沈晨霭私以为这还不如女子的罗沈氏好听,最起码罗沈氏让人一听就能够知道身份,而他的这个新名字,猛然一听还以为叫的是个日本人。
就在沈晨霭再心里吐槽那个罗沈晨霭的时候,通过罗定的自报家门,徐简已经想起来这个黑脸大汉是谁了,这位就是前面那条街上罗家肉铺的东家。
徐简的性格比较安静,用一个现在的词语来形容一下那就是宅,平时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待在自己的店铺和铺子后面的家里,偶尔出去一下,也只是与几个同学在文化街上面逛一逛,很少会去别的地方。
罗定这个人徐简也听说过,但是因为生活的圈子不同,人他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不过真没想到,他与这位凤城名人的相见,居然会是在这么一种条件之下。
虽然心里面觉得这件事情还是有一些不太靠谱,但是他昨天确实是答应过罗定的那位契弟,说是只要他家里人同意,自己就会雇用他,话都说出去了,人家家里人也真的同意了,所以徐简还是回道:“你太客气了,有人能来帮我一下,我就能轻松不少。不过罗老板,我这里的工资真的不高,每月只有800文,再加一顿中午饭,这个条件您要是觉得可以,那么我就没什么问题。”
这个月钱给的不高不低,罗定闻言转过身去看沈晨霭,就见他连连的点头,罗定见状只好无奈的说道:“那就麻烦徐东家你多照应了。”
就这样沈晨霭成为了徐简书斋里的一名小短工,他的工作到是不太累,无非就是记一记店里每种各籍的种类的摆放位置,在有客人登门的时候招呼一下,帮着找一些他们需要的书,没人的时候他还能够坐下来歇一歇,翻翻自己没看过的那些书。
徐简的书斋因为种类齐全,价格也合理,所以在凤城这个地界上还是有不错的客源的。
话说书籍这种东西,在这里的价格是真不便宜,最常用的诸如《论语》、《大学》、《礼记》等四书五经,最便宜的也要150文一本,其余的一些不太常见的书籍,卖的就更贵了,要价200、300文都是少的。
除了经营书籍之外,书斋还代卖各种字画和名人墨宝,书斋里单独有一面墙,上面挂的都是各种代卖的书画,大乾秉承了唐王朝开阔豪放的气魄,所以书画之间并不拘泥于什么派别与画法,这一点从那面代卖的墙壁上也能够体现的出来,虽然那面墙壁并不大,但是上面书画的风格五花八门,让人看着还真有一种百家争鸣的感觉。
沈晨霭曾经侧面的像徐简打听过,得知代卖所得书店与书画的主人是三七开,这让沈晨霭的眼前一亮,作为一个祖孙三代都在从事古籍书画修复工作的家庭,沈家对于子孙后代的文学修养以及笔下的功夫都是要求极为严格的,沈晨霭的书画水平不敢说是大师级,也绝对有一流的水准。
如果书店代卖的生意做的真好,那他倒是可以在这方面去下下功夫,不就是搞搞艺术创作吗,要怎么做他很熟悉的,各种字体和风格的画作都难不倒他,不过现在最好还是再观察几天,看看往来的客人们到底喜欢哪一种风格的书画。
☆、第 29 章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晨霭发现凤城这边的人们在书法上还是更偏爱欧体,除此之外彦柳体也很受一部分文人的喜爱。而在书画上面,写意山水是最受人们欢迎的,另外工笔的花鸟在这里也有很大的市场。
了解到这些之后,沈晨霭便开始准备东西,这一天他趁着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将自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都拿了出来,然后便展开白净的宣纸,开始在上面挥毫泼墨。
为了试探一下众人对他书法作品的反应,这第一幅作品沈晨霭还是选择了模榻,他铺平宣纸台笔挥毫,扬扬洒洒的在宣纸上面书写了起来。
沈晨霭这次选择的作品叫做《多宝塔碑》,是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代表作品,这部作品笔力雄厚,结构方正,气势宏大,笔法圆润,为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所推崇,至今还是人们临摹次数最多的一幅作品。
如此上称的大家之作,从古到今自然都少不了临摹的人,沈晨霭穿越之前所工作的那家考古科研所里,这幅作品有科考价值的临摹品,他们每年最少都要修复四五件。
这么频繁的修复工作,让沈晨霭对于这幅作品的一切细节都了然于心,所以这次动笔,他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这幅作品。
凝神静气,挥墨泼毫,沈晨霭神情专注下笔有神,不过半个多小时,就将近千字的《多宝塔碑》默写完成了。
挥手写下最后一笔,沈晨霭将握着的毛笔放下,展开那副新创作出来的《多宝塔碑》,沈晨霭上下左右的打量了半天,最终满意的点了点头。
别看他有大半年没有动笔了,可是这功力还是没有退步呀,这篇《多宝塔碑》写出了他巅峰之时的水准,这还要多谢小时候他学书法之时,爷爷常常将这篇碑文当成他的字帖。
观察了许久之后,沈晨霭已经确定这幅作品是没有任何问题了,于是他重新提笔,在宣纸上的空白处提上了甲丑年十月初五,云雾散人临摹于凉州凤城。
最后这句话是他们这一行里的规矩,因为常做修复的生意,所以他们这些人基本上手底下都有绝活,有时候临摹出来的东西几可乱真。
为了不发生误会,引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在临摹过古人的名作之后,都会在上面显眼的地方留下时间与名号,这是避免有人用他们的作品鱼目混珠的一种方法。
至于云雾散人这个名号,是沈晨霭以前常常会用到的一枚闲章,是他过去的好友,一位金石雕刻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上面的云雾二字正好暗含了霭的字义,这样用心的礼物,沈晨霭自打收到就很喜欢,一直都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使用它。
现在沈晨霭来到了这里,那枚深得他喜爱的闲章却被留在现代,再也拿不回来了,为了纪念那枚闲章和那段友谊,沈晨霭决定以后还沿用云雾散人这个字号。
沈晨霭将那副新创作出来的颜体版《多宝塔碑》铺平,等着上面的墨迹干掉之后好在将它框表起来,然后拿给小老板去看,如果他满意的话,就在店里找个地方挂起来,等待有眼光的人将它给买走。
正这么想着,沈晨霭便起身想要将散开的那些笔墨都收起来,一回身去发现店里的小老板正站在自己的身后,目光炯炯的盯着那副刚被创作出来的《多宝塔碑》。
沈晨霭被身后突然出现的身影吓了一跳,手上的墨盒差点没冲着他丢过去,在发现那个人影是徐简之后,沈晨霭松了一口气说道:“小老板你走路怎么不带声音的?突然看到你在后面,吓死人了。”
徐简闻言恍惚了一下,然后很快的回神说道:“真是抱歉,我本来是想过来问问你中午想要吃什么的。没想到却看到你在这里练习笔法,我见你已经入神,就没敢打扰你。没想到却吓到你了,真是对不起了。”
沈晨霭闻言也听不好意思的,本来是到人家这里工作来的,现在却偷偷的写起了书法,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偷懒吧,偏偏还被老板给抓个正着。
怎么想也觉得是自己不对的沈晨霭此时只能十分尴尬的回答道:“没事的,是我自己胆子小,和老板你没干系。我中午吃什么都行,不挑的,小老板你的手艺很好的。”
当初讲好了是要管中午饭的,徐简也依言这么做了,只不过就他们两个人,徐简也就不再外面叫什么,而是自己下厨做给沈晨霭吃。
徐简闻言和气的冲着沈晨霭笑了笑,然后继续观察那副《多宝塔碑》,越看面上的赞赏就越明显,他看过之后冲着沈晨霭说道:“除了颜体,你还会什么?”
被问到了自己的专业问题,沈晨霭十分骄傲的冲着徐简说道:“我还会欧体、柳体、仿晋体,馆阁体都可以。书画也没有问题,人物山水,花鸟鱼虫都行的。”
徐简闻言惊讶的看着沈晨霭说道:“你会这么多东西,为什么还要来我这里做小工?随便怎样你都可以找到一个不错的饭碗吧。”
沈晨霭闻言有些窘迫,他不好意思说自己什么都不懂,所以不敢乱跑,只能含含糊糊的回到:“我这不是和小老板你投缘吗。对了,小老板你帮着看一下,看就凭我的水平能不能将作品放在您的店里寄卖?”
徐简闻言想了想说道:“书法字画这东西,除了名家的手笔之外,其他的都是见仁见智,遇到喜欢的,不管怎样都会买下来,碰上不喜欢的,任人说破嘴皮子也不会买。你这幅《多宝塔碑》临摹的非常好,喜欢研究颜体的人应该会对它有兴趣的,不过你要是真的想快一些挣到钱,书法字画这一边就先不要考虑了,你不如去做些别的,也许会更快一些。”
沈晨霭闻言连忙问道:“是哪一种会更快一些那?”
徐简闻言回到:“你会画扇面吗?最近做纸扇生意的店铺都很红火的。”
卖折扇?在这种快要入冬的天气里?那能卖得出去吗?
似乎是看出了沈晨霭的疑惑,徐简对着他解释道:“最近几年西京那边大多数的文人雅士们都开始使用起了折扇,慢慢的这种风气就从西京流传到了各地。凉州这边从州府武威开始,学子们也渐渐开始使用这种东西,所以无论是春夏秋冬,这种折扇都很好卖。”
沈晨霭一边听着徐简的解释,一边在脑中幻想着大冬天里,一大群学子穿着棉衣,戴着棉帽子,留着鼻涕摇着折扇,这画面实在是太美了,让人光是想一想,就觉得浑身都要气鸡皮疙瘩了。
不管这种流行怎么让人遭罪,但是它确实是很流行的,这一点肯定是错不了的,既然是这样那就是可以做的吗。
于是沈晨霭冲着徐简说道:“小老板,扇面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问题,我画出来之后还是在你这里寄卖好不好?价钱你多抽一些都没有问题的。”
徐简闻言苦笑着说道:“寄卖当然没问题,抽成也还是按着规矩来,不过你是不是先回去与你当家的商量一下,否则他将来要是怪罪下来,我可吃罪不起。”
沈晨霭闻言眼睛转了几圈,然后说道:“等卖出钱了,我自然回与他说的,要不然他要是知道了,我这边又左右没有什么名堂,他会笑话我的。”
徐简闻言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罢了,我真的是怕了你了,就依你说的,你去画吧,我帮你代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