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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书名:重生之相逢未晚

作者:荷风渟




☆、第一章 相逢不晚


  “小墨,对不起,我……”陈俊曦忐忑的开口,看着对面那人消瘦的模样,一早准备好的台词竟忘得一干二净。

  他心里不禁茫然,他21岁时遇到林墨,在一起差不多有12年。年少轻狂时,他为了他跟家里出柜,不惜顶着异样的目光誓要与他在一起。那时,他叛逆轻狂,为了林墨净身出户,白手起家,愣是在家族的次次阻挠下创下了一番家业,彼时,他们在一起渡过了人生中最艰难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可是,从什么时候起,跟他无话不说的林墨,开始变得冷淡了呢?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变得貌合神离了呢?

  他不禁想起曾在一本上看到的一句话——再深的爱恋最终抵不过时间。他和林墨的这段感情,终究走到了头。

  林墨难得露出一丝笑意:“郭素雅,郭家大小姐,英伦的高材生,上次在店里见过她一次,人长得漂亮也很有气质,跟你挺配的,恭喜。”

  “小墨,你别这样。”不知道为何陈俊曦看到林墨一副毫不在乎的模样,心中竟涌起一股异样的情愫。似是难过,似是愤怒。

  林墨嗤笑一声,眨了眨漂亮的凤眼,一脸无辜道:“那你希望我怎么样?跟你大闹一场,还是待在你身边恬不知耻的死缠烂打呢?陈大少爷,虐恋情深的戏码不适合我们。”林墨垂眸,微不可察的叹息一声,倏尔笑道眼中不带一丝情感:“就这样吧,我们好聚好散。”

  ‘好聚好散’四个字如针般扎在陈俊曦心上,密密麻麻的痛。他死死盯着林墨,他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一如初见时,时光仿佛轻忽而过,未在上面留下半点痕迹,那么,是否,他们之间这段感情也未在他心中留下半点涟漪呢?

  他承认,这段感情里他犯过许多错,是他对不起林墨,可是,如果林墨他能够不那么冷漠不那么骄傲倔强……

  陈俊曦恍然想起,12年前,那个金碧辉煌的会所里,18岁的林墨清澈干净的凤眼中无法掩饰的紧张和恐惧,想起他的身体在自己身下青涩的绽放,想起他重回学校那一刻的惊喜,想起他在廉价的出租屋里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可爱坚韧劲儿,想起他用最廉价的食材费尽心思给他做成美食,想起他在自己的资助下成为‘老板’时的兴奋样儿……

  那时,林墨的眼中充满了信任和爱慕。

  此刻,林墨的眼底只剩冰冷,甚至连一丝嘲讽的痕迹都寻不到。

  陈俊曦不得不承认,是自己亲手毁掉这份信任,继而葬送这段爱情。

  林墨,终究还是变了。他也变了,他们注定回不到最初。

  陈俊曦的声音有些恍惚:“……好。”

  林墨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放到陈俊曦面前:“盛唐我已经卖掉了,当初它是你投资的,这些年来一直是我在经营,卖的钱我们一人一半吧,当然,如果你要把这笔钱当成我给你的分手费,我也不会介意。”

  陈俊曦心口蓦然一痛,一向低沉充满磁性的声音竟有些尖刻:“你竟然把盛唐卖了?!”

  林墨靠坐在沙发上,勾了勾唇角:“没错,一个港城代理人买下来的,五家店铺加上品牌,税后净得2亿。钱,我会尽快让人转到你卡上的。这些是交易的合同文件,还有你的注资凭证。”

  陈俊曦双目泛红,放在大腿两侧的拳头攥得死紧,青筋暴起:“为什么?”

  盛唐是林墨的心血,当初他为了哄林墨开心,给了林墨五百万,让他自己去做生意玩。林墨盘下了一个环境不错的小会所,改造成高端饮食会所,从一家店发展到五家店,林墨在盛唐上花的心思比在他身上花的还多,乃至后来他们慢慢走远。

  说来可笑,曾经一度他还戏称盛唐是他的情敌,变着法的想要林墨把盛唐盘出去。

  可是这一刻,当盛唐真的被盘出去了,他心里竟然犹如刀割。

  林墨轻轻搅动杯中漆黑的咖啡,尚未喝下,口中已满是苦涩:“我打算去……去O洲定居,小书一个人在那边我总不放心。”

  “你要走?”

  “嗯。”

  “还会再回来吗?”

  “大概不会了吧。”林墨的思绪飘得极远,回过神来笑了笑:“你该不会以为是因为你的缘故吧?别自作多情了。”林墨还想调侃两句,肺部骤然传来的尖利疼痛差点儿让他绷不住脸色,他快速拿起手边的纸巾,捂住嘴咳了几声,谁也看不见猩红的液体在纸巾上绝望的蔓延。

  “你没事吧,怎么咳得这么厉害?”陈俊曦心头闪过一丝不好的感觉,快得让他抓不住。上次冷战后,他们分居了好几个月,连他什么时候病了都不知道……

  林墨把纸巾揉成一团丢进桌下美得跟艺术品一样的垃圾筐里,渴了口咖啡平复了一下,若无其事的说:“我能有什么事,老毛病了。这两年B市的空气越来越不差了,真让人一刻也呆不下去了。”

  “你就这么想要离开我吗?”

  “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林墨无奈的笑了笑:“好好跟郭小姐过日子吧,她人不错,值得你好好珍惜。”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要把我往其他女人怀里推吗?”

  林墨的脸色骤然一冷:“陈俊曦,我不想跟你吵。提出分手的人是你,满报纸刊满婚讯的人也是你,你现在这副怨妇嘴脸是闹哪样呢?还是那句话,好聚好散,我还有事,先走了。”

  林墨拿着包,头也不回的走了,陈俊曦坐在沙发上,看着他瘦削的背影,久久回不过神来。

  他和林墨在一起12年,他们吵过闹过甚至还动过手,可是从来没说过分手,这一次,他们真的完了。陈俊曦看着桌子上的文件,镜片后的双眼酸胀难忍。他忽然想,也许他比自己想的更爱林墨。换做十年前,他肯定义无返顾的追过去,可是现在……陈俊曦脑海中浮现出父亲满头银丝苍老的模样,母亲难过的泪水和哀求。

  如今的陈家不是上亿资金就能渡过难关的,想要在这场政治地震中存活下来,就必须与站准队的人结盟。联姻,自古就是最好的结盟方式。郭素雅……陈俊曦沉沉叹息一声,将所有思绪尽收心底。

  林墨刚出电梯,走进地下停车场,就看到一个十万分不想见的人。

  韩勋斜倚在他的车旁,无聊的转着手机,见他来了,眼睛蓦然一亮继而傲慢的笑道:“林小墨,我早就警告过你,让你离俊曦远点儿,如何,他还不是离开你了吗?现在后悔了吧,难过了吧?活该。”

  韩勋是陈俊曦的远房表弟,林墨与他认识也有十多年了,这人向来嘴贱,他压根儿懒得搭理他。

  林墨现在难受的很,根本不想跟他瞎咧咧,敷衍道:“是挺难过的,放心,我以后绝对不会再纠缠他,能让一下吗,我现在有急事。”

  韩勋在国外长大,是个典型的香蕉人,麦色皮肤高鼻梁桃花眼身高185,在健身房里锻炼出一副极好的身材,不仅五官比陈俊曦更精致,整体更添几分野性的美感。

  在一个GAY眼里,韩勋绝壁算得上极品美人,奈何林墨深知其舌毒嘴贱的本质,每次遇到他总要倒霉,恨不得绕开他走,偏偏他是陈俊曦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表弟兼好友,到哪儿都总能遇到他,简直神烦。

  韩勋靠在驾驶室门上,半点没挪开的意思,甚至还洋洋得意的给自己点了一根烟:“盛唐都让你给卖掉了,你还能有什么好忙的事儿?”

  刺鼻的烟味让林墨有些难受,又有些怀念。自从检查出病以后,他已经好两三个月没碰过烟了,这对一个年龄超过十年的老烟枪来说简直比发病还难受。林墨用手驱散鼻前的烟味,皱眉问道:“你怎么知道盛唐的事情?”

  韩勋见林墨被烟熏得脸色潮红,想到最近他总往医院跑,一边暗骂自己犯贱,一边把烟掐灭了:“因为买下盛唐的人就是我。”

  盛唐是林墨的心血,过去,陈俊曦总抱怨,他在他心里还不如盛唐来的重要。可是陈俊曦哪里知道他那么尽心尽力的打造盛唐,为的不过是想站到与他比肩的位置,为的不过是能够与他走得更远,哪曾想,等盛唐发展起来了,受了冷落的爱人已转身别抱,他们之间的距离反而更远。

  这么多年过去了,在一次次伤害中,他早已看淡与陈俊曦之间的感情。直到今日才决定离开他,不过是因为心底最后一丝妄念破灭。扪心自问,他并不恨陈俊曦,如果当初遇到的人不是他,他现在很可能还在某个廉价的会所,当个年老色衰的MB,哪里会有今时今日的成就。

  他很现实也知感恩,陈俊曦给过他轰轰烈烈的爱情,给了他新的人生,如果仅仅因为这段感情破灭,就做出一副痴男怨女的矫情样,他一大男人实在做不来。

  更何况,真要一脸可怜样让韩小人嘲笑一番,那比让他死还难受!

  早知道就该好好查查那个代理人的底,盛唐居然落到韩小人手里,真是太失算了。

  林墨暗自抱怨一番,脸上笑得格外真诚:“是吗,那真是恭喜你了。”

  韩勋看着他的笑容,心里忍不住一阵烦躁,明明不情愿还笑什么笑,有毛好笑的,服个软难过一下,会死吗?

  韩勋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错了,从见林墨第一眼起就看他不顺眼,尤其看他跟陈俊曦在一起的时候不顺眼!他最见不得就是林墨在自己面前一脸假笑虚伪的模样,恨不得揭了他那层假皮,恨不得揍他一顿,恨不得……

  一个契机,韩勋终于明白,自己对林墨只是恨,不得。

  为什么当初在那个暴发户式的会所里,包下林墨的不是他呢?为什么他就不能像陈俊曦那样满嘴甜言蜜语,每次张嘴总忍不住要刺刺林小墨,弄得林小墨每次见到他总躲他,都快把他当成仇人了,真是神烦。

  一想到林墨与陈俊曦终于分手了,韩勋嘴角不受控制得往上翘了翘,他把烟丢到地上踩了踩。想到接下来的提议,他心里竟然有些紧张,前些日子主导并购了一家跨国企业他都不带眨下眼睛,真是太没出息了。韩勋在心里默默唾弃自己,他赶紧用高傲的面孔绷住,慢条斯理的开口:“盛唐好歹是你一番心血,就这样为了一个不要你的男人卖出去,值得吗?”

  这人生来就是为了给他伤口上撒盐的。

  林墨嗤笑一声:“我把陈俊曦甩了,好歹也得给点儿分手费不是?”

  尽管韩勋明知道事实不是这么回事儿,但听到‘我把陈俊曦甩了’,他心里仍然忍不住有点小高兴,暗想,陈俊曦那种风流多情的老男人早就该甩了!

  好吧,这一刻韩勋完全忘记了,自己也跟陈俊曦同年,只小了月份而已,老男人什么的,也有他一份。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韩小人耳朵都快竖起来了。

  “关你什么事?”停车场里进进出出的车太多,难闻的尾气熏得林墨肺又开始剧痛起来。

  “怎么不关我的事了,”韩勋说完发现自己好像说得太暧昧了一些,立刻用一贯的刻薄掩饰:“俊曦好不容易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我当然不希望你再去打扰他。这样好了,你来盛唐上班,我算你股份,顺道监督你。”

  剧烈的疼痛让林墨有些晕眩,他几乎听不清楚韩勋在说些什么,背上的冷汗渐渐将单薄的衬衣浸湿。

  此时,哪怕地下停车场的灯光再昏暗,韩勋也发现林墨的异常了。他看着林墨突然急剧苍白的脸色,吓得再绷不住了,一把抓住林墨的手,发现他的手冷得不正常,身体居然在微微颤抖,顿时慌了神:“林小墨,你没事吧?”

  林墨疼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眼前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韩勋接住林墨大脑空白了两秒,一把将林墨抱起来,发现他比自己想的还要轻,心底泛起刺痛,同时,心中隐隐闪过不好的预感。

  他快步将林墨抱上车,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向医院飙去,一边联系熟识的医生。他在心中默默祈祷,林小墨,千万千万不能有事。



☆、第二章 为何匆匆


  肺癌,晚期。

  韩勋坐在病床前,脑海里反复回荡着医生略带惋惜的声音,他就像电影中的变态偏执狂一样,反反复复回忆医生说的每一字、医生的每一细微的表情,仿佛只要找到一丝破绽,就能推翻这个荒谬可笑的结论。

  可惜,找不到。

  见惯生死的医生,谈论一个人生死就跟在说今天天气不太好一样,略带遗憾。一种见惯的遗憾,麻木中带着些微职业的怜悯。

  韩勋怔愣的盯着林墨,他还是初见时那副模样,白皙小巧的瓜子脸、高挺的鼻梁,浅色微嘟的菱唇,他最喜欢的还是他那双眼角微微勾起的凤眼,不似杏仁眼那般天真娇媚,也不像桃花眼那般迷离多情,更多的是不加掩饰的倔强和发自内心的骄傲,平白让他那张标准的美人脸生出几分别样的味道来,更显精致,也在不经意间让他丢了魂失了心。

  林墨的睫毛很长,又密又翘,不知比那些贴假睫毛的女人好看了多少倍。此刻安静的合着,窗外的夕辉照进来,在他苍白的脸上投下细碎的阴影,竟生出几分魔魅的错觉。

  韩勋回过神来时,手指已经轻轻挨了上去,他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更多出自心理因素的酥麻触感让他触电般的收回了手,不知怎的,他的眼圈骤然就红了。

  林墨从肺部的隐痛中渐渐醒来,他茫然的看着惨白的天花板,神智渐渐回笼,消毒水的味道让他明白自己此刻应该是在医院。一歪头,不出意外的看到了他一向避之不及的韩勋。

  等等,韩小人眼睛这么红是怎么回事?这混蛋该不是在为他难过吧?林墨使劲儿眨了眨眼睛,好像挺正常的,刚刚应该是自己眼睛花了。林墨有点遗憾,但又觉得这样才正常嘛,韩勋一直那么讨厌他,要真为他难过那比去年闹得沸沸扬扬却毛事儿都没发生的世界末日还不靠谱,他是不是该庆幸,韩小人还有两分良知,至少没让他一醒来就看到一张幸灾乐祸的脸呢?

  “你生病了,为什么不告诉我?”韩勋的声音生硬而沙哑,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林墨奇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看到韩勋突然臭下去的脸,和眼中那抹深沉的受伤,他陡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儿过分了,只好干巴巴的解释道:“其实,我也是两个月前才知道的。”

  病房中,陷入了短暂了沉默。半晌,韩勋才再次开口:“陈俊曦知不知道?”

  林墨觉得今天韩勋特别奇怪,这是因为自己快死了,才突然看自己顺眼了吗?这种别扭的关心是怎么回事?

  “我没告诉他。”

  “你是不是打算就这样瞒着我们,瞒着我们所有人,一个悄悄,悄悄……”那个‘死’字韩勋怎么也说不出口,一双桃花眼瞪得都快倒竖起来了,简直跟炸毛了似的。

  林墨轻笑一声:“韩勋,你平时上班的时候,是不是偷偷看了很多韩剧啊?你这脑补也忒厉害了吧?再说了,谁说我打算从容付死了?我已经联系好Y国的罗伯特教授,他看了我的病例,说用最先进的标靶疗法还有希望。”

  “多大?”

  “25%多一点。”林墨一向乐观,自觉这个概率挺大的。

  韩勋黑着脸说:“我刚刚已经让人给你联系M国的丹尼尔教授,他是标靶疗法方面的权威,一定可以治好你的。我让人订了后天去M国的机票,后天中午,我和你一起去M国。”

  林墨这段时间找人查了不少癌症治疗方面的资料,丹尼尔教授是标靶疗法的鼻祖,同时也是罗伯特教授的导师,奈何全世界有大把大把有权有势排着队找他治疗的患者,别说他这样的小人物搭不上线,就算搭上了,估计还没排到他,他就先去见佛祖了。

  韩家在M国发展了好几十年,在那边能量不小,但是要让丹尼尔教授这样的人出手怕是也得耗费一番力气。林墨实在没想到韩勋竟然会这般帮他,韩小人今天出门是忘了吃药吧?

  韩勋被林墨眼睛里明晃晃的质疑气得脸色更黑了,算了,懒得跟这个没心没肺的小混蛋计较。

  病房里沉闷且压抑的气氛令韩勋很想抽根烟舒缓一下,他的手刚从兜里摸出烟盒,又颓然将烟盒揣了回去。

  “你生病的事儿,我还没跟陈俊曦说。”

  林墨淡定的点点头:“这事儿,我本来就没打算告诉他。”

  “为什么?”陈俊曦真的值得你爱他至此吗?他平白占着爱人的位置,却连你患上绝症都不知道,他凭什么?韩勋心底的邪火再次蹿了起来。

  “没有为什么。”林墨平静得仿佛不是在说自己的事情,“生老病死是我自己的事情,没必要将一个外人牵扯进来。而且,我也受不了他一脸情圣样。”他顿了一下,又说,“你不是一直希望他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吗?如果在他即将娶妻生子的关头,让他知道我快死了,你说以他的性子会怎么办?如果我注定过不了这个坎,那么我希望我至少能够平静地渡过最后这段光阴。”

  韩勋张了张嘴,竟找不到一句反驳的话,只呐呐的说:“你会好起来的。”

  “我也这么想,我还想看着我家小书结婚呢。”林墨再怎么豁达乃至不将自己的生死当回事,想到自己的弟弟,也不禁黯然了。

  韩勋的心脏又开始酸涩胀痛,窗外,最后一缕夕辉被骤然聚集的乌云吞没,没开灯的病房陡然变得阴森漆黑,他恍然生出一种林墨也将被这无边黑暗吞噬的错觉,整个人都陷入一种窒息的痛苦之中。

  这场长达十年的暗恋,最终就这么无疾而终吗?如果他不那么死爱面子,如果他不那么讲究兄弟义气,如果他早点坦诚自己的心意,那么结局会不会不同呢?

  明明,他那么那么喜欢林墨。明明,他并不比陈俊曦更晚遇到林墨。明明,他可以给林墨更好的生活乃至陈俊曦这辈子都给不了的婚姻和家人的祝福。他那么阴暗的期盼着他们两人分手,等他们真的分手了,等他已经编下一张大网就等将林小墨网住领回家的时候,等到的竟是这般噩耗。

  他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韩勋一把抓住林墨放在被子外的手,紧紧握住,他恨不得用尽全身力气将他揉进自己身体里,却又怕弄痛了他,最终用双手将林墨枯瘦的手掌捧着手心。

  “林小墨……我喜欢你。”

  林墨惊得被自己口水给呛住了,狼狈的咳嗽起来,肺部再次传来剧痛,狠狠让林墨再次体验一把什么叫撕心裂肺。昏迷之前,林墨最后一个念头竟是——韩勋这丫今天不是没吃药,绝壁是吃错药了!

  韩勋惊慌失措的叫来医生护士,林墨被鱼贯而入的人们带走了,洁白的病床上只剩下大片大片刺目的鲜红,刺得他双目发痛。

  林墨再次醒来时,发现护士已经换成了金发碧眼的洋妞,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急急忙忙从外面冲进来,让他险些没认出来。

  韩小人,不是一向打扮的各种骚包吗?这是换颓废风了?

  “小墨,你有没有觉得哪儿不舒服?”

  喂,韩小人,我们俩有这么熟吗?

  林墨后知后觉的想起,那个差点儿没把自己呛死的告白,顿时生出几分尴尬来。他下意识移开视线,张嘴想说自己没事,结果发现嗓子又干又疼,根本发不出声音。

  韩勋见状不对,立刻紧张的问护士怎么回事,深入浅出的交流一番后,忙安慰林墨道:“小墨,不用担心,你只是先前咳得太厉害有些伤到伤到嗓子了,等一会儿全面检查完后,喝点水就好了。”

  林墨快被韩勋那温柔得能掐出水来的嗓子吓出鸡皮疙瘩了,亲,咱能别这样么?咱能正常点儿么?你还用以前那副死嚣张又嘴贱的方式说话吧,你这样我会怀疑自己已经病入膏肓产生幻觉了!

  “林小墨,你丫别一醒过来就不老实!眼珠子动来动去瞎看什么?你给我老实点儿配合护士检查!别以为你生病了,我就不敢收拾你!”韩勋一看到林墨那副神不守舍的样子立刻来气了。

  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韩小人嘛。

  韩勋被林墨松了一口气的模样,气得差点儿没一口老血喷出来。算了,跟个生病的家伙计较什么?

  护士还没检查完,韩勋的气已经消光了。等护士一走,他又开始殷勤的照顾林墨了,从一日三餐到生活琐碎,悉数包干,不假人手。

  一开始,林墨觉得非常尴尬,偏他刚到M国那会儿病重卧床,洗澡如厕全都需要别人帮助。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不知怎么被韩勋的妖言蛊惑的,竟由着韩勋胡闹也不肯答应给他找个特护,而他的手机被韩勋拿走了,根本联系不到任何人。尽管韩勋从未有过任何逾矩的动作,骨子里很保守的林墨还是觉得各种不自在。

  他试图跟韩勋讲道理,韩勋一言不发耍无赖;他有样学样试图通过冷暴力无赖回去,韩勋又开始耐心的给他讲道理。这么磨着磨着,生生把他的小脾气给磨没了。渐渐的,林墨也被韩勋的举动感动了。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他从未想过,锦衣玉食长大的韩家小少爷竟可以为他做到如此地步,即使是陈俊曦也决计做不到。说不感动是骗人的。

  如果韩勋仅仅是为了他的外貌,那么他现在剔着光头,连眉毛都快掉光了,身体苍白又浮肿,一张脸瘦得都快变形了,整个人看起来跟个外星来的怪物似的,连他自己都不太敢照镜子。至于钱,就更不需要了,在普通人眼里,他手里的那些钱够花上三辈子了,可是对韩勋来说,那点钱还不够他买两艘像样的游艇或是私人飞机。

  他身上实在没有任何韩勋可以贪图的东西。

  然而,正是这样太过纯粹的感情,反倒让他不知所措。

  韩勋将他的反应看在眼中,调笑道:“林小墨,你要觉得亏欠我了,你就该尝试着接受我。等你好了,我就带你回家见我爸妈,然后,我们一起去领证结婚。”

  林墨不信道:“你爸妈不打瘸你的腿才怪。”

  韩勋挑眉,边用滚热的帕子帮林墨捂脚,边得意道:“你以为我爸妈是那么不通情达理的人吗?他们才不会管我找的另一半是男是女呢,只要我能早早找到喜欢的人定下来,他们就高兴了。”

  这样门第既高又开明家庭,即便是在M国也很难找到。

  “你爸妈不想要孙子吗?”林墨虽然与韩勋相识多年,但是拌嘴斗气的时间居多,他对韩勋家人的认知仅限于别人的介绍和财经杂志上偶尔的报道,充其量也就知道他们家既有钱又有权罢了,他们家的人究竟怎么样,还真不知道。曾经他还默默腹诽过,能养出韩小人这么讨厌的家伙,保准不会是什么好人。如今瞧着,分明是韩小人太别扭了,生生扭曲了他对人的正确判断。

  “我大哥,二哥,三姐,四姐家的孩子都快够组支足球队了,每次那些熊孩子聚到家里简直是场灾难,尤其是那几个小的,他们一来,家里就必须得有家庭医生呆着,就防着我爸妈被他们闹出什么毛病来。”

  “真有那么夸张?”

  “绝对比你想的更夸张。”韩勋把冷掉的毛巾放到旁边,将林墨捂得暖暖的脚放进了被子里。

  “可是不管怎么说,老一辈的人不都是讲究多子多福吗?就算这些孩子再闹腾,他们心里也是喜欢的。”

  韩勋走到林墨跟前,坏坏的笑道:“林小墨,你别担心孩子的问题,我家人真的不会介意的,要是你实在想要孩子,我们可以去做试管婴儿。听我朋友说,以现在的最新科技,生一个拥有我们两个人基因的宝宝一点问题也没有。所以,你现在安心养病,等你好了,想怎么样都可以。”

  林墨看着眼前这个与记忆中讨厌的不行的混蛋,半点不相似的男人,心底某个冰封的角落,好似突然被滚水烫着了一般。

  “韩勋,你少口头上占我便宜!”

  “好吧,明天给你洗澡的时候,我会多占点儿的。乖,早点睡觉,我就在旁边陪着你。”

  “……”林墨没有说话,默默侧过身去,迷迷糊糊中,他想,如果韩小人能够早点……

  林墨突然惊醒过来,早点什么?



☆、第三章 浮生若梦


  林墨接受了半年多的治疗,身体时好时坏,好的时候能够跟韩勋一起去外面街上逛逛,坏的时候只能呆在重症病房一呆就是十天半月的。标靶治疗的过程非常痛苦,每一次,看到林墨疼得全身发抖时,韩勋都恨不得以身相代,可是他能做的仅仅是握住林墨的手,默默为他祈祷。

  可即便如此,丹尼尔教授最后还是告诉他,林墨的情况很不好,他体内的癌细胞对标靶药物出现了抗药性,并且癌细胞已经有向胃部扩散的迹象,他必须尽快接受手术治疗。以林墨现在的身体状态,很可能撑不完整场手术,而且即便手术成功了,林墨痊愈的希望也不超过30%。

  一时间,韩勋彻底懵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哪怕这段日子对林墨来说无异于地狱折磨,可是他真的很珍惜很享受与他这样亲密无间的生活,他甚至感觉到林墨已经开始慢慢接受他了,他连他们结婚以后住的地方都安排好了,他原本打算等林墨痊愈了,就向他求婚的。

  就在韩勋六神无主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陈俊曦大概喝高了,声音听起来醉醺醺的,他厉声质问道:“你把小墨弄到哪去了?你是不是跟小墨在一起了?小墨是我的,你凭什么……凭什么跟他在一起……朋友妻不可欺,我拿你当兄弟,你怎么可以对不起我?”

  韩勋一听脑袋里火苗嗖得一下就窜了起来:“陈俊曦,你他|妈还要脸吗?我可不记得我动过郭素雅一根指头。小墨已经跟你分手了,他现在跟我在一起过得好得很,等他过完生日我就带他回家见家长,领证,我能牵着他d的手跟他堂堂正正在教堂里举行婚礼,得到亲人朋友的祝福,这些,你能给他吗?

  对了,我差点儿忘了,你好像上个月才跟郭小姐完婚,你一个已婚的老男人就别缠着小墨不放了,省得闹出去大家脸上都不好看,你不要脸,我和小墨还要呢。我记得小墨可是付了你一个亿的分手费,你该不会还嫌不够吧?陈俊曦,看在我们曾经朋友一场的份上,我奉劝你一句,做人要知足,别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到最后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韩勋说了这么一长串,都不带喘口气。因为这些话憋在他心里,早就想说了。或许,在更早以前,在他一边违心的打着为陈俊曦好的幌子,时不时刺刺林墨吸引他注意时,他就想好好骂陈俊曦一顿了。

  陈俊曦拿着手机的手都在发抖:“老子不听你废话,小墨在哪儿,你把小墨还给我!”

  “陈俊曦你少特么给我耍酒疯,小墨现在喜欢的人是我,他是不会见你的。”

  “你让小墨听电话,小墨怎么可能喜欢你,小墨明明那,那么爱我……”陈俊曦不知喝了多少酒,脑海中反反复复出现他和林墨曾经快乐的时光,他明明知道跟他再也回不去了,可是他就是不甘心,不甘心!

  韩勋本想直接挂了电话,可是听了陈俊曦的话,他心里的怒火再也抑制不住了。这样一个男人,凭什么心安理得的接受小墨的爱?他凭什么?

  “陈俊曦,我现在才知道,你他|妈就是个人渣!你是不是要亲耳听到小墨拒绝你,你才满意呢?”

  “是!不,不对,小墨才不会拒绝我,都怪你,是你骗了小墨,是你把小墨藏起来了,你把小墨还给我……”

  韩勋觉得自己是疯了,才会跟个酒鬼纠缠不清。

  “好,我满足你,我就让你亲耳听听小墨喜欢的是我,还是你。”韩勋说完,直接挂了电话,快步走回病房。

  “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林墨今天精神不错,躺在床上看一个西方美食节目。

  “陈俊曦的电话,他非说我把你藏起来,我给他说了我们俩现在的关系,他非要让你亲自打电话给他,才肯死心。”韩勋说着把手机递给林墨。

  林墨无奈的看着他,我怎么不知道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他接过电话,都不用翻电话薄,就直接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小墨,小墨,你爱的是我对吗?你回来好不好?以前是我对不起你,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保证绝对不会再做对不起你的事,真的,我发誓。”陈俊曦喝了太多酒,舌头僵硬吐字不清,但这并不妨碍他认为自己很清醒。

  就像醉酒的人从来不会认为自己醉了一样。

  “俊……陈俊曦,你好好过你自己的日子吧,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你何必这样闹得大家都不开心呢?”

  “不开心……你不在我身边,嗝,我怎么开心得起来呢?小墨,我错了,我真的知错了,你回来吧……”

  “陈俊曦,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林墨不想再与陈俊曦纠缠,声音越发冷漠。

  “……是,嗝,因为韩勋吗?”

  “是。”这人还是跟以前一样,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从来不肯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第三章浮生若梦

  “你敢发誓说你喜欢韩勋吗?”

  “陈俊曦你这样闹有意思吗”

  “你敢说吗?”陈俊曦不依不挠,他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他只知道一味的逼迫林墨,逼他说出他的心声。

  林墨突然觉得陈俊曦这样纠缠实在太没意思了。他可以因为陈俊曦曾经对他的恩情和对他的好,不去憎恨计较他对他们之间这段感情的种种不负责任。甚至还可以给数倍于陈俊曦这些年花费到他身上的钱,做分手费,为的不仅是旁人看来无法理解的可笑的自尊心,更多的还不是想干干净净了结这段感情?

  哪怕曾经他真的很爱很爱陈俊曦,可是现在他真的累了,真的一点也不爱了,他只想平平静静的过完剩下的日子。

  林墨很了解陈俊曦,他知道如果不让他彻底死心,他还会这样纠缠不休。

  林墨平静道:“我为什么不敢说?我喜欢韩勋,我会和他好好生活下去,我希望你不要再来打扰我们,我不想韩勋误会我们之间还有什么。”

  林墨刚一说完,韩勋就直接拿走了手机,得意的对陈俊曦说:“所以,你死心吧,等我和小墨举行婚礼的时候,我会郑重邀请你来参加的。”

  陈俊曦尚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韩勋已经挂掉了电话。他扭头一脸严肃的对林墨说:“林小墨,从现在开始我将正式成为你男朋友,以后必须更加听我的话,明白吗?”

  林墨赏了他一个白眼:“做你的白日梦。”

  “喂,你刚刚明明已经承认跟我在一起了。”韩勋终于露出他的险恶用心。

  林墨翻身拉过被子,将自己整个埋进被子里,韩勋气得跳脚,不依不挠:“林小墨,你少装蒜,你必须对我负责。”

  “……”我有做过什么吗?哼。老子这段时间被吃了多少豆腐,老子才是该被负责的那人吧。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

  “……”管你。

  “林小墨!”

  尽管林墨什么都没说,医院里的人似乎都认定韩勋是他男朋友的样子,开口闭口都是你男朋友怎么怎么样,你男朋友又说了什么什么,你男朋友对你真好,等等。林墨反驳了好几次,大家都直接无视了,索性他也懒得辩解了。渐渐的,在大家的潜移默化中,林墨也觉得好像有这么一个‘贤惠体贴’的男朋友是挺不错的,如果韩小人没那么霸道嘴巴没那么毒,就更完美了。

  转眼又过了一个月,林墨的病情愈加恶化,他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昏睡状态,醒着时,身体又总是疼痛难忍,止痛药也渐渐失去了作用。因为癌细胞不断向胃部扩散,导致他吃什么吐什么,这短短一个月里,他整个人急剧消瘦下去,一米七五的个子,如今只有九十斤不到,他瞅着镜子里的人,不禁自嘲道:“真丑,跟个骷髅架子包层皮似的。”

  韩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强忍着心里的难受,故做轻松笑着安慰道:“就算你瘦成了骷髅架子,在我心里也是最好看的骷髅架子。”

  林墨冲他咧嘴:“韩小人,你确定你这是在安慰人?还有,别那么肉麻,我听着难受。”

  韩勋不满道:“林小墨你怎么这么难伺候?哎,这世上,也就我还能忍你了,想想都觉得我挺不容易的。”

  “韩小人,咱能别这么自恋吗?我都快吐了。”

  “有本事你吐个给我看看?”

  一分钟后,林墨真的吐了,中午勉强喝下去的汤全吐了出来不说,他弓着腰不断的呕,简直快把胆汁都给吐出来了。韩勋连忙叫来医生护士,折腾了小半天,又不知给林墨注射了什么药剂,他才总算平复下来。林墨躺在床上,身上的冷汗已经让韩勋用帕子擦干换上了干净的病号服,十月中下旬的天气,他盖着厚厚的羽绒被,身体依然从内里透着股浓浓的寒气不停的发抖。

  哪怕韩勋一直瞒着他,他身体的真实情况,他也清楚自己恐怕真的熬不过这个坎了。

  原本豁达得几乎看淡生死的他,看着眼底红丝密布的韩勋,心中竟涌出淡淡的不甘与难过。

  如果……

  每个人都在假设如果,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

  林墨不得不再一次向命运低下头颅,安静的病房里仿佛充满了命运的狞笑。

  “小墨,你别担心,丹尼尔教授已经在安排手术了,等做了手术你一定会好起来的。到时候我一天五顿,保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就算你一直是现在这样,我也不会嫌弃你。”

  “一天五顿?你当喂猪呢?”林墨笑了笑,静静的看着韩勋,“你帮我联系一下小书吧,我有些事情想跟他说。”

  韩勋心底不可抑制的泛起阵阵恐慌,“等手术做完了,你好起来了,再跟他说也不迟。你现在……他看了会担心的。”韩勋向来不会劝慰人,明明是安慰人的话,听起来连他自己都觉得怪怪的。

  “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只是大半年没见过小书,有点想他了。”

  林书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比他小了五岁多,家里遭逢劫难时,林书才只有十岁,他们兄弟俩几乎可以说是相依为命长大的。原先林书因为一些事情还有些心结,后来被林墨说通了以后,兄弟俩的感情越发好了。因为林书去了Y国留学,目前半工半读努力完成他最后一年的博士课程,林墨这一年又遇到太多变故,兄弟俩都抽不时间来,上一次见面还是过年的时候。

  韩勋呐呐的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最终胡乱点头答应了。

  林书手头有个极重要的实验正处于关键阶段,实在挪不出时间,林墨又没具体说什么事情,只说让林书到M国跟他聚聚。林书一想再过三四天就是林墨的生日了,到时候实验也告一段落了,正好过去给哥哥庆生。

  于是,兄弟二人约好生日那天见面。奈何,在林墨31岁生日前一天晚上,他的身体突然急剧恶化,丹尼尔教授不得不临时决定提前手术。

  10月24日早上,林墨早早醒了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晚注射了特殊药物的缘故,他看起来比前段时间精神了一些,断断续续跟韩勋说了许多话,话里话外没少安慰紧张憔悴的韩小人。

  一直等到上午是十点,林书依然没能赶到,大概因为还在飞机上,手机也一直打不通。林墨只能带着些微遗憾,被护士们推着进手术室。事实上,他并不希望林书见他现在这样,他曾答应过林书,以后有什么事情再不会瞒着他,而他现在显然又食言了……

  如果,他躲过这劫了,相信小书一定会原谅他的。

  如果,他躲不过,那么小书还是会原谅他的。

  好吧,就当他最后再耍一次赖皮好了。

  在即将进入手术室的刹那,韩勋突然将护士们拦了下来,他扑到林墨面前,重重在他唇上印上一吻。同时拿出一个精致古朴的小檀木盒,打开来,里面静静躺着两枚雪白的羊脂玉戒。

  戒指式样极其简单,甚至连花纹也没有,但即便是外行,也能一眼瞧出这两枚戒指的不凡。

  韩勋取出其中一枚,小心翼翼的戴在林墨无名指上,他握着林墨的手浅笑着说:“我把你的事情给我爸妈说了,我爸妈不仅没有反对,还给了我这对传家宝。现在给你带上了,你就是我媳妇儿了,等你做完手术出来,我就带你回家见我爸妈,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说到最后,韩勋的声音有些不稳,隐隐带着些哽咽。

  林墨怔怔的看着韩勋,这半年来,他憔悴消瘦了许多,哪有当初韩小人的意气风发光彩照人?一时间,林墨心底涌出无限酸楚还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眼圈也不禁跟着泛红。

  如果,他能早早知道韩小人别扭的感情,那么,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林墨告诉他‘好’,可是喉头不断涌出腥甜,竟让他半个字也说不出来,他只能用力点头,尽管他用尽了全身力气,在外人看来也不过是微微动了动脑袋,可韩勋却明白了他的意思,然而,他尚未来得及欣喜,下一刻,林墨唇边涌出了大股大股暗红的血液……

  “林墨,林墨……”

  林墨隐隐听到一个撕心裂肺的声音,不断喊着他的名字,他很想回应,意识却渐渐飘远。在他完全坠入永恒的黑暗前,他脑海中最后浮现的竟是韩勋那张憔悴悲伤的脸……

  仪器发出刺耳的尖叫,仿佛在为离去的生命哀鸣;医生们有条不紊的采取急救措施,却最终无法从死神手里抢回年轻的生命。

  忙碌中,谁也没看到林墨眼角滑落的泪滴,谁也没注意到他枯瘦的无名指上,玉雪剔透的戒指掉了下去,在惨白的地板上摔得粉碎。

  与此同时,韩勋还来不及带到无名指上的戒指,竟然也毫无预兆的突然崩裂,化为粉末。    



☆、第四章 周庄梦蝶


  “韩……小人,别闹……”林墨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摇他,脑袋里的脑花儿像是被人用筷子搅成面糊,一跳一跳钝钝的痛。

  “哥,哥,你醒醒……呜呜……”

  小书怎么哭了?

  不对,他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林墨努力调动不太听指挥的大脑,终于想起他今天好像做了手术,不过,小书哭得这么伤心,这手术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不管怎么样,还是得先醒过来,他还有好些话要给小书说。

  林墨觉得自己的眼皮像是被人用502胶水黏起来了似的,他把吃奶的劲儿都使上了,才勉强睁开个缝儿,看东西都带三层重影。

  “哥,你醒了,太好了,太好了。”

  小孩儿带着哭嗓吸溜鼻涕的声音真难听。

  等等,小孩儿?吸溜鼻涕?

  林墨的眼睛瞬间就瞪大了,好半天才认出眼前这个穿着洗得发白的红色旧毛衣、套件黑乎乎厚棉衣、脸上全是哭痕的小胖娃不是林书是谁?

  这不科学!

  林墨此刻的心情好比有人往一口滚开的大油锅里倒了一小盆水,整个都炸开锅了。

  他茫然的四下打量,房间只有十一二个平方,墙面被刷得雪白,屋顶还钉着乳白色带花纹的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截长长的棕色花线吊着一个早就该退出历史舞台玻璃钨丝灯,昏黄的光线只够让人大致看清房间里的摆设——

  一个老旧的棕黑色带玻璃的三门小衣柜,一口同色的大箱子,以及一张同色的大桌子,外兼一张同色的大木床,床上罩着发黄的旧蚊帐。

  相比这间屋子,林墨对这些家具更熟悉,一些沉淀在脑海深处的记忆渐渐复苏然后喷涌而出——

  这是15年前?他回到了15年前?

  这种事情难道不是应该只出现在爆米花剧和神逻辑的小说里吗?

  林墨忽然想到了什么,脸色骤然难看起来,忙问:“爸爸呢?”

  林书‘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爸爸,呜呜,爸爸在医院……”

  事情还是已经发生了。

  林墨在心里默默叹息一声,一边整理思绪,一边问:“今天是几号?”

  林书抽噎着说:“3号。”

  这个年代,像林书这么大点儿的孩子,脑袋里一般只有今天星期几的概念,他能记住今天的日期,完全是因为这几天老听大人们叨叨。

  “3号,”爸爸是1号下午出的事儿,才过了一天多时间而已。只不到两天的话,爸爸的腿说不定还有救,“你妈呢?”

  “妈妈,妈妈前天去姥姥家借钱了。”林书眼中略略有些不安。

  林墨脸色瞬间变黑,愤愤地锤了一下床,年久失修的床嘎吱叫唤一声。该死的,又让那女人给跑了!

  林书见他哥一脸戾气,那模样简直要吃人了似的,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懦懦的喊了一声:“哥……”小孩子是很敏感的,小林书明显感觉到哥哥好像跟往日不一样了。

  “咱奶奶呢?”林墨这会儿也顾不得脑袋晕沉了,微微动了动酸痛的胳膊腿儿,挣扎着爬起来穿好衣服。不得不说,年少时的身体就是比油尽灯枯的身体用着舒服。

  “奶奶在医院照顾爸爸,她托王三叔回来找妈妈,让妈妈赶紧捎钱过去,王三叔说爸爸,爸爸病得很厉害,要好多钱。”林书还差一天才满十岁,但他打小聪明,记忆力好,哪怕这两天遇到的变故太多,他仍然能将大人说过的话说全乎。

  林墨将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套在脚上,“你还记不记得奶奶说让带多少钱过去?”这场变故发生在十多年前,同时又是林墨最不愿碰触的一段记忆,许多细节他已经记不太清了。

  林书仔细想了想,皱着小胖脸说:“一万,一万八。”哥哥不是昨天上午才从医院回来,怎么这会儿反倒问自己爸爸需要多少钱呢?还有,哥哥昨天不是去姥姥家找妈妈去了吗?

  一万八,以现在九八年年初的物价来看,确实不少了。爸爸在乡镇上教初中数学,月工资加奖金一个月也才500块钱不到,一年也就挣个五六千块钱。他们家刚修的这一楼一底的小楼房,加上外面的大院子,以及粉饰墙壁统共才花了四万五。也正是因为这栋去年年中修的小楼房,家里还欠着亲戚朋友近一万块钱的账。

  爸爸也是为了去还修房时欠下的人情,去帮村里一户沾了些亲的人家拆房子,不小心从墙上摔下来,两只腿都给摔断了。这户人家其实挺厚道的,遇到这种事,完全没推脱,哪怕他们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也在第一时间将修新房备下的一万二千块钱全拿了出来,交给了他继母,也就是林书的亲妈王艳艳。

  王艳艳只拿了两千块钱让人先把爸爸送进市里医院,又让奶奶去照顾爸爸,她回家里再拿点儿钱,一会儿就过去。

  他们在医院里左等右等没等到人,医生说以爸爸的情况必须尽快做手术,否则两条腿就废了。村里去了好些人,可大家把口袋掏个底朝天,才凑了不到一千块钱,就算加上那两千块钱也才三千哪够做什么手术?医院也够缺德,就因为没钱,给爸爸打了几针止痛药给他挂上两瓶水,吊着。人家也不说你没钱不给你动手术,而是很委婉的告诉你,现在安排医生安排不过来,得先等着。可大家又不是傻子,能瞧不出这点儿花样?可就算瞧出了又怎么样,主动权在医院手里,你还能提把刀给人主治医师架脖子上逼人家给你做手术不成?乖乖把钱凑齐了才是正经。

  医院这样做固然可恨,王艳艳的做法就更让人不耻了。

  她说自己回家拿钱是真的,她不仅拿了家里仅存的三千块用来还账的钱,还问大伯和几户交好的人家以及爸爸的同事借了近五千块,然后拿着这笔钱抛夫弃子跟邻村的一个丧偶的年轻男人跑了,直到父亲去世都没回来过。后来,王艳艳不知从哪儿听说他发财了,还恬不知耻的想问他要赡养费,更可气的是,这件事情还被有心人利用,让陈俊曦也跟着丢了一次大脸,让陈家人想杀了他的心都有了。他愣是咬紧牙关扛住各方压力,没给王艳艳一分钱,就连林书也同这女人断绝了母子关系。

  其实,那会儿他经营的盛唐已经初具规模,根本不缺那百八十万,他只是单纯太恨王艳艳了而已。恨她太狠心,太自私,为了她那段可笑的婚外情竟生生毁掉他们父子三人的一生。如果不是她偷拿走了这笔‘巨款’,爸爸的腿就不会因为错过治疗时间,导致双腿坏死最后落个高位截肢的下场,后来更因为背上‘巨债’,不得不贱卖掉才修了半年不到的新房子。幸而,村长看他们父子三人太可怜了,将村里年久失修的老加工坊白送给他们住,他们才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

  父亲因为这件事一直郁郁寡欢,再加上失去双腿后的种种不便,后来更因为缺人照顾长期憋尿,从肾炎演变成尿毒症,全家人刚刚有点起色的生活,再次陷入绝境,再后来,父亲更是因为不想拖累自己,选择服毒自尽。

  这一桩桩,一件件,让林墨怎么可能不恨极了王艳艳?哪怕是王艳艳亲生儿子林书,也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一个自私恶毒的母亲。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任谁也没想到,平日里爱说爱玩笑,人也特别和善的王艳艳,竟会做出这么令人寒心的事情。

  上辈子,在林墨遭逢剧变之前,他不过是个脑袋里被灌满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书呆子,他们托人回来没能找到王艳艳,他便自个儿蹬着自行车回来找她。结果林书告诉他,说王艳艳回她娘家借钱去了,林墨又风尘仆仆的踩着脚踏车跑了近百里路,找到王艳艳娘家,结果她娘家人说她根本没回去过。

  林墨当时就懵了,连夜赶回来。因为着了凉又心力交瘁,病了很长一段时间,乃至后来活活拖成了肺炎。这年代,肺炎并不致命,可林墨的病好后却到底因为身体底子不好留下了病根,每次一遇上感冒什么的,就总会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偏偏,他因为生活压力太大,染上了烟瘾,他那脆弱的肺就更可怜了。

  不再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于是,他家肺变异了……

  他现在回到了15岁,那么31岁的他是不是死于手术失败了呢?

  韩小人他……

  林墨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声撕心裂肺的叫喊,他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忽略掉心底那抹意味不明的酸涩。

  一切顺其自然吧,当务之急是想办法筹到爸爸的手术费。

  怎么样才能筹到这笔钱呢?

  王艳艳一心要与她那姘头私奔,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天两夜,怕是根本没希望在短时间里找到他们了。上辈子王艳艳找上门来索要‘赡养费’时,他特意找人调查过她的过去,他们这会儿应该去了G省,就是不知道他们现在去的地方是不是记忆中那个地址。

  林墨眯了眯眼睛,暂时略过王艳艳这条线。

  余下,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找人借了。

  该找谁借,该怎么借呢?



☆、第五章 扛起重担(上)


    家里本就欠了一万块钱账,王艳艳又问熟人借了五千,她还特意用爸爸的名字个人打了借条,现在钱被她带走了,账却是必须要还的。上辈子,就是卖了房子,天天顿顿吃白水稀饭就豆瓣,他们也是一分不少把欠亲戚朋友们的钱全还上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根本没啥好推卸的。他们这村子不算特别偏僻,可单靠种田和在外面做几天零工,大家手里能有几个钱?可以说,人家能把钱拿出来借给你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所以哪怕钱是王艳艳借的,他们也必须还上。

  可王艳艳把能借到钱的人家都借了一遍,他现在该上哪找谁去借这近两万块钱的‘巨款’呢?

  真是一分钱难死英雄汉啊,上辈子,盛唐随便摆上一桌也不止这点钱,林墨真是做梦也没想过,自己居然还会有为一两万块钱发愁的一天。

  林墨轻轻叹息一声,以大伯和大伯母抠门的程度,已经欠了他们三千块钱,这会儿若是让他们知道王艳艳把钱卷跑了,第一个上门要账的绝对就是他们夫妻。别看他俩这两天医院跑得勤,他们纯属是去看着奶奶,生怕奶奶就把她自个儿攒下的那点儿棺材本拿出来给爸爸用了。

  一直以来,大伯一家都埋怨奶奶偏心。是,没错,奶奶是更偏疼爸爸和他们两个小的,可是他们也防备太过了些。平日里,就算奶奶悄悄塞零花钱给他和林书,他们兄弟俩都从来没拿过。相反,爸爸每次每个月领到工资,都会买些鱼啊肉啊什么的,给奶奶送去,让她改善生活。

  奶奶节俭惯了,逢年过节儿女孝敬的钱都舍不得花,加上她自个儿平时种些菜拿到镇上卖,是攒了一些钱。可细算起来,她一个没退休金的农村老太太能存多少钱?

  上辈子,得知王艳艳跑了,村里人知道爸爸的腿彻底废了,家里就剩俩半大小子,都不乐意借钱给他们家。奶奶带着他和林书,挨家挨户去求去哭,爸爸的同事也捐了一些款,奶奶还把她存的三千块钱棺材本拿了出来,才勉强凑够了做手术的钱。

  就为了这三千块钱,大伯居然居然跟奶奶大吵了一架,自那以后,再不肯给奶奶赡养费,闹了两三年,最后还是在村干部的调解下,他当着大伯的面,把这三千块钱还给了奶奶,事情才算了结。奶奶原本是在大伯和他们家一家住半年轮着过,他们家房子卖掉后,一家三口住个破加工坊,他们兄弟两个还要挤一个窝,哪里有老人住的地方?大伯虽然不给奶奶赡养费,但是还不至于敢将老娘扫地出门,不过爸爸两只腿都给截肢了,他们兄弟俩,一个打工一个读书,奶奶少不得要天天照顾爸爸,一二来去,大伯一家又不满了。

  想想奶奶这一辈挺不容易的,年轻时爷爷身体不太好,家里家外全是她一个人扛。等孩子们大了成家了,却各有小心思,一辈子最喜欢最得意也最孝顺她的小儿子又成了残废,临老还要受儿子媳妇的气,原本挺健康一老太太,短短两三年间就变得暮气沉沉,爸爸自杀后没两个月,她也去世了。

  这辈子,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奶奶过这样的日子!林墨在心里默默发誓。

  至于二姑那里,恐怕更借不到什么钱。林墨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记忆中,二姑一直跟娘家这头不亲。她原本嫁到镇上,后来家里做建材生意发财了,又搬到城里去了。上辈子,奶奶带着他和小书去她家借钱,哭了一上午,就只借到了500块,奶奶当时那绝望无助的模样,他现在想起仍觉得心痛不已。

  至于家里那些堂叔堂伯,林墨细想了一圈,要么是爱莫能助的,要么就是已经被王艳艳借走了钱的,这会儿再去找他们,怕是也借不到什么钱呢。

  林墨思来想去,青桐村里能一下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怕是只有村长了。

  算起来,他还得叫村长一声三爷爷,村长跟他爷爷还是亲堂兄,两家关系走得还挺近,最主要一点,村长是爸爸和王艳艳的媒人。在他们这边乡下,出了这种事情,媒人通常是跑不掉责任的。哪怕上辈子出了事情,奶奶到村长家撒泼耍赖让他丢尽脸面,最后借来的钱里,还是村长借了大头,后来还顶住村里人的流言,将村里的公房给了他们一家三口住。

  “哥……”林书怯怯的叫了一声,唤回林墨纷乱的思绪。

  记忆中,林书总是一副黑瘦的模样,他都记不起林书小时候是个小胖墩儿了,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巴巴的看着你,能把心都给你瞧软了。

  “咕咕……”林书捂着肚子,小胖脸皱成一团,越发可怜了。

  “肚子饿了?”林墨爱怜的摸了摸他的脑袋。

  林书顺势蹭蹭哥哥的手,可怜兮兮的点点头。家里的剩菜剩饭昨天终于就让他吃光了,晚上没等到哥哥回来就睡着了,早上都是给饿醒的。

  “走吧,哥哥去给你下面条。”

  “好。”林书高兴的点点头,小胖爪子牵着林墨的手。

  林墨勾了勾嘴角,他和林书打小感情就很好,因为王艳艳的事情,林书变得阴郁敏感,对他也没现在这么亲密依赖了。没想到上天眷顾,竟然让他回到了一切不幸的起点,他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的至亲们过上幸福无忧的生活。

  林家的厨房不大,是西南农村里最常见的那种灶台,灶面四周还贴着白瓷砖。灶台旁边是一个大蜂窝煤炉子,这两天小书一个人在家,炉子早灭了。

  “我去把锅烧上,你到外面摘几根儿葱洗一下拿进来。”

  “嗯。”林书重重点点脑袋,一溜烟跑到院子里,摘了一小把细葱,摘掉葱尖儿上的黄叶,到水塔旁,拧开水龙头,将小葱冲了一遍,甩甩手上的水,迈着小胖腿跑回厨房。

  林墨用枯树叶点着了火,往灶膛里塞了些细枯木枝,一会儿工夫火就燃了起来。他拿木瓢接了些水,把锅洗干净,往锅里倒了些油。等油热的间隙里,他从橱柜顶层拿了一个篮子出来,篮子里躺着十来个鸡蛋,他拿了三个出来,又把篮子放了回去。他将鸡蛋打到大碗里,放了少许盐巴调好,趁着油热倒进锅里,翻炒几下,在蛋完全凝结之前,到了半瓢水下去。

  “哥,葱洗好了。”

  “放菜板上吧,帮我看着点儿火,别烧太大了。”

  “好。”别看林书现在才十岁,拜王艳艳那个不称职的母亲所赐,生火洗碗都不在话下,偶尔,还能蒸个饭什么的。

  林墨把葱花切好,锅里的水已经开了,他往里撒了些盐和胡椒面,都不用试味道,就将一小把干面条下了下去,中途水开了他往里面加了一次冷水,等面汤重新烧开后又多煮了会儿,他将面条捞起来分别盛进俩碗里,用铲子把锅里黄橙橙的鸡蛋和面汤分别舀进碗里,再往碗里撒上翠绿的小葱花,喷香的味儿一下就出来。

  可惜这面条不好,也没有什么高汤,只能让小书吃碗普普通通的鸡蛋连锅面了。

  “哥,真好吃!”林书砸吧着嘴巴,满足的不行。

  林墨洗了锅,就着锅里的余火,将几块儿切片的老姜扔进去煮上。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不够从我碗里拨点过去。”

  林书嘴里喊着面条,含糊不清的说:“不……谷了……”

  林墨从厨房里走出去来,坐到他旁边,把碗里的蛋花拨了大半到林书碗里:“吃吧。”

  林小胖馋猫兮兮的咂巴着小嘴,大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哥,你对我真好。”

  林墨笑道:“那是,谁让我是你亲哥呢?快吃吧。”

  林书是真饿坏了,一会儿功夫就干掉了一大碗面条,碗底连滴汤都没剩,坐在旁边直打饱嗝。

  过了小会儿,他不知想到了什么,仿佛花了莫大的勇气鼓着小胖脸,怯生生的问林墨:“哥,妈妈,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林墨骤然一惊,诧异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话一出口,林墨就有些后悔了,潜意识里,他把林书当成了十多年后学业有成留学博士。不过,转念一想,林书早晚会知道这事儿,从自己这里知道总好过从外人嘴里听到那些伤人的闲言碎语。

  林书瞬间红了眼睛,眼泪珠子啪嗒啪嗒的就掉了下来。

  看着小胖娃哭,林墨心里也挺难受的,可是一想到未来带着无框眼镜个头比他还高一脸斯文败类样儿弟弟哭得惨兮兮的,他心里就禁不住涌出一股异样的喜感。

  好吧,他承认他这做哥哥是有点儿不大厚道。可是弟弟这种生物,不就是偶尔拿来欺负的吗?别说,林书小时候这胖乎乎白嫩嫩的小模样还挺招人稀罕的,用后世的话来说是啥来着,萌,没错就是挺萌的。

  “那天我看到妈妈跟陈叔叔一起走了,她说他们要去姥姥家借钱给爸爸看病,我想跟他们一起去,他们不让。妈妈,呜呜,妈妈还打我。陈叔叔还问妈妈真不带我走吗?妈妈说不带……哥,你和爸爸别不要我好吗?我以后一定会乖乖听话的,呜呜……”王艳艳还说了许多刺耳伤人的话,林书都记得但是却本能的不愿意在哥哥面前说。

  林书的话,让林墨心里像被针扎了似的,他没想到王艳艳为了她那段可笑的婚外情竟可以对亲生儿子都如此狠心,简直枉为人母!

  “小书乖,别哭,哥哥和爸爸不会不要你的。”林墨把林书搂紧怀里,柔声安慰道。

  少年温柔嘶哑的声音仿佛戳破了小胖娃伪装的坚强,小孩儿哇得一声敞开嗓子大哭起来,好似要把这两天来承受的种种委屈害怕恐慌全都哭出来似的。

  林墨轻轻叹息一声,等林书哭够了,才拍着林书的肩膀,看着他布满泪痕的小胖脸说:“王艳艳把家里的钱全拿走了,爸爸还在医院里急着要钱看病,一会儿,我得去找三爷爷借钱,你跟我一块儿去……”

  林墨还没说完话,林小胖刚止住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哽咽道:“哥,哥,不要卖掉我,我会听话的,我真的会听话的,呜呜……”

  林墨听得满头黑线:“我的亲弟弟诶,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卖掉你了?”

  林小胖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哥:“……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第六章 借钱


    林墨感慨着电视剧‘毁人不倦’,喝了一大碗姜汤,骑着他那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破自行车,搭着弟弟一块儿出了门。

  陡然从四轮时代回到两轮时代,林墨还真有点儿不习惯,好几次差点儿把林书带到沟里去,愣是把偶尔还开跑车跟陈俊曦出去飙个车的某人给生生吓出了一身汗。

  林墨再一次稳住车子,摇头默想,还是古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不过,上天肯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别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比现在还难一千倍一万倍他也甘之如饴。

  青桐村地处西南小县城,距离省城天府之国不算特别远,气候宜人,冬天最冷也不过零下一两度,鲜少下雪。这会儿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油菜田,平添了几分碧翠生机,清冷的寒风轻轻吹过,林墨心头的沉重轻了不少。

  村长家就修在大路旁边,普普通通的小平房,正屋还给弄成了小杂货店,擦得透亮的橱窗里摆放着许多杂牌子甚至没牌子的日用品,还有干面盐巴味精花椒,一毛钱两颗的花生糖,五毛钱能买三袋的小零食,五毛钱一袋的干脆面和猫咪虾条就是这儿最贵的零食了。

  村子里只有村长家一家开了杂货店,生意还算不错,长年累月的经营下来,能当一个人长期在外面打工。

  青桐村一没特产,二没工厂,村民们大多都是靠务农和在外打工维持生活,林常青作为一村之长实在没啥油水可捞,最多也不过是几个承包村里鱼塘的村民逢年过节给他送点儿鸡、鱼什么的,还得偷偷摸摸来。

  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利益牵扯,大家又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村子里,少不得沾亲带故的,林常青处事还是挺公平公正的,村里人都很服他。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林常青的儿子特别能干,书没读多少但是脑瓜子好使,愣是从一个小泥瓦匠混成了大包工头,借着家里七弯八拐的关系还能网罗上几个小政府工程,稍微包装一下,到外面谁不叫一声林老板?

  儿子混成老板了,林常青手里自然就不缺钱花了,村里要是有哪户人家遇上点儿什么事情,他还总能帮衬帮衬,这样的干部真是打着灯笼找不着。

  “小墨,小书,你们俩怎么上三爷爷这儿来了?”林常青说着从糖罐子里抓了一把花生糖出来,塞到林书手里,捏捏他红扑扑的小胖脸稀罕的不行。林常青觉得自己这辈子啥都好,比同辈人不知幸运了多少,可唯一的遗憾就是儿媳妇没能给生个孙子,小丫头还被他那城里儿媳妇惯得娇娇气气的,哪有小书这虎头虎脑的模样招人稀罕?不过算起来,小书和他家小丫头加起来都没林墨长得好,活脱脱跟他妈妈一个模子印出来的。还好是个男孩儿,要是个女孩儿,林常青在心里悄悄摇了摇头。

  “你妈把钱给你爸那边送过去了吗?钱够不够?要不够,三爷爷这里还可以给你们垫些。”林常青个子不高,体型微胖,日子过得舒心,看起来比村里同龄的老人更年轻些,成天笑呵呵的,跟弥勒佛似的。

  这会儿还很早,冬天又冷,大家都窝在家里,这会儿外面基本上看不到什么人。林墨也不绕弯子了,哑着嗓子道:“三爷爷,王艳艳拿钱跟红陵村的陈老三跑了。”王艳艳嫁进林家时,林墨才三四岁,基本上没怎么记事,她一进门儿他就改口叫她妈了,不过,经历了上辈子那些事,林墨怎么可能还喊得出口这个‘妈’字儿?

  “什么?”林常青差点儿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你说什么?王艳艳跟陈老三跑了?”

  林墨脸色黑得跟锅底似的:“她给小书说她回娘家借钱了,我昨天去了那边,她娘家人说她根本就没回去过。回来我问小书,小书说她跟陈老三走了,还把他打了一顿,你看,他胳膊上都还全是青的。”

  林墨挽起林书的袖子,上面全是些青紫的印痕,一看就是拧出来的,身上还有,刚在家看到的时候,林墨想要提刀去宰了王艳艳的心都有了。

  林常青看着林书白胖的胳臂上全是掐痕,心里也疼得不行,不过,他也不是冲动的人,细问林书他妈妈究竟说了些什么。林书想到在家时,哥哥的交待,便把王艳艳和陈老三说过的话,大致重复了一遍。

  林常青听后,脸色果然大变,林墨先发制人:“三爷爷,我爸爸现在还在医院里等着钱做手术,你能不能先借我们两万块,我把集体土地使用证也带来了,先放在你这儿。等我爸爸把腿看好了,我们就想办法还上这些钱,就算把房子卖了我们也不会欠你一分钱的。”说完,林墨把一个薄薄的用塑料袋包着的小红本塞到了林常青手里。

  这年代,在农村是没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效力就相当于房产证。

  林常青拿着烫手的小红本,再看看林墨坚决凌厉的眼睛,又看看懵懂无知的小林书,无奈的叹息一声摇摇头,将小红本又还到林墨手里:“这本儿你自个儿收好,千万别弄丢了。钱,三爷爷借你,先把你爸的腿看好要紧。我这家里也没这么多现钱,你等会儿,我们一起去镇上信用社取,取了钱,我跟你一块儿给你爸爸送去。说起来,这王艳艳还是我给你爸牵的线,没想到她竟然是这么个人!我对不起你爸爸,要你奶奶知道这事儿,怕是得把我这身老皮都给揭了。”

  当着林书的面,林常青就是一肚子火,也没法说出太难听的话。

  “三爷爷,我知道这事儿不能怨你,你能借钱给我们就是天大的恩情了,我会好好劝奶奶的。”林墨说的全是真心话,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在他们家最困难的时候,林常青都伸出了援手,哪怕上辈子奶奶骂得他连头都太不起来,就只差像他说的那样‘揭了他那身老皮’,事后,他还是帮了他们许多。

  林常青拍拍林墨的肩膀说:“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谁不知道林墨他奶奶最疼他,连林书这小幺孙都比不上。

  林常青向来大方,可是他老婆却是出了名的小气。她在屋里把话听得一清二楚,林常青一进屋她就黑着一张老脸骂道:“林老三,你疯了是不是?两万块钱说借就借,那钱是你挣的吗?你有发言权吗?”

  “钱是我儿子挣的,我儿子给我花的,我爱怎么花怎么花,你管我!”

  “嘿,你今天还反了不是?你爱怎么花怎么花?你想得倒美,你给我说说这家里究竟谁当家?究竟谁说了算?”

  “我说了算!”林常青梗着脖子说。

  “你敢再说一遍试试?”老太太差点儿没蹦起来。

  被老婆一吼,林常青又熊了:“……好吧,你说了算。可你说该怎么办?就这么看着林建在医院里等死?你可别忘了,林建这门婚事那是你撺掇我去做的大媒,出了这事儿,我们能不管吗?”

  林常青有絮絮叨叨说了一堆话,声音时高时低抑扬顿挫,林墨在外面听得不大清楚。三爷爷这人什么都好,就一点惧内,三奶奶又是个强势的,平时她说一他不敢说二,村里人没少背着笑话他‘耙耳朵’。

  事实证明,男人耙耳朵更有利于家庭团结,尤其是聪明的耙耳朵,表面上看起来是被老婆制得服服帖帖的,到了关键时候,他们哪次没能实现自己的想法?

  这不,才过了十多分钟,林常青就揣着存折,手里拿着俩热鸡蛋从屋里走了出来。他把鸡蛋分别递给兄弟俩:“你们还没吃早饭吧,先吃个鸡蛋垫垫底,吃完了我们就走。”

  三奶奶也从屋里走了出来,虎着胖脸骂了句:“糟老头子,好人都让你一个人做了。”她从橱柜里拿了两个芝麻饼,给林墨兄弟俩,笑道:“光鸡蛋哪够?小墨,小书,这饼子你们拿着路上啃。等我把家里收拾妥当了,我就过去看你爸爸。你们也别太担心,万事还有你三爷爷帮着,再不济还你海叔呢。”

  “谢谢三奶奶,谢谢三爷爷。”林墨诚心道谢,林书也有样学样,道了谢。

  三奶奶看着林书板着小胖脸一板一眼的小模样,忍不住摸了又摸,半句没提钱的事儿。林墨看了站她旁边老神在在的林常青一眼,心里默默给小老头竖了个大拇指。

  青桐村距离镇上不远,骑自行车快的话十多分钟就到了。别看林常青一把年纪了,腿脚利索的很,蹬着自行车一点儿不比林墨慢,很快到了镇上。可是到了镇上,取钱就没那么快了。这年头,对于乡镇上的信用社来说,两万块钱绝对是笔不小的‘巨款’。要不是林常青跟信用社的社长是朋友,今天还真别想取到钱。

  拿到钱,林常青数了又数,确认没有任何问题才小心翼翼用帕子将钱包上贴身揣好,临着走出信用社前,还不忘左右张望有没有人注意到他。钱,他答应借给林墨家,可林墨毕竟只有十五岁,哪怕里子已经换成了成年人,那在他眼里还是个半大小子,无论出于哪种考虑,这钱他都不能交给林墨。

  林常青答应借钱给林墨,还把钱都足数取了出来,林墨心里稍稍松了口气,他现在担心的是,爸爸和奶奶知道王艳艳拿钱跟人跑了,会是什么反应。

  镇上到城里修了泊油路,骑自行速度要快些,半个小时后,林墨瞧见市医院的大楼了。林墨远远嗅到医院里逸散出来的消毒水味儿,想到再过一会儿就能见到记忆中已经过世十多年的爸爸和奶奶,心里既亢奋又有种莫名的恐慌。不同于别人的近乡情怯,林墨更害怕眼前他所看到的一切只是一个荒谬的梦境,轻轻一戳,所有的一切就会化为乌有。



☆、第七章 奶奶


    “小墨,愣着干啥,你爸爸在哪个科室,快给我们带路啊。”林常青寄好自行车,轻轻推了推林墨。

  林墨恍惚了一下:“啊,哦,好,好。”

  林书年纪小,他从小生活在乡下,去的最多的也就镇上的小学,除了买四季衣服,王艳艳从来不带他上街,只偶尔跟着爸爸哥哥进过几次城,这会儿看到医院里黑压压的人群,心里莫名感到紧张和恐惧,小胖手下意识拉住林墨的手,恨不得整个人躲到林墨身后去。

  林墨注意到他的异样,忙回握住他的手,轻声道:“小书别怕,等一会儿看完爸爸和奶奶,我给你买娃哈哈。”

  林书僵着小脸,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小胖手松了松,没再抓得那么紧了。

  市医院是解放后修建的,只有三栋大楼,外科住院部在第二栋大楼里。尽管事隔十多年,林墨仍然很容易就找到了那间位于三楼病房。病房在厕所旁边,推开门,不大的病房里并排安着四张床。一个头发花白微胖的老太太站在窗边,手脚麻利的收拾的着东西,中年男子双目紧闭躺在床上,正输着点滴,看样子像是昏睡过去了。另外三张床上都躺着病人,大家轻声细语东一句西一句聊着天,神色都不太好。

  “奶奶。”林墨轻轻喊了一声,一股难言的酸楚瞬间弥漫心间。

  老太太抬起头来,见林墨神色不对,放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到门口,将林墨拉到外面走廊上,着急问道:“乖孙,小书他妈呢?她咋个在家里嗦(磨蹭)了这么久还不来,她不晓得你爸爸等着要钱做手术啊?”

  老太太一向不喜欢她这幺儿媳妇,成天光知道打扮得妖里妖娆的,东家打牌西家坐,一点都不顾家,半点都比不上林墨他亲妈,活活一个败家精,看着就来气。要知道她是这么个货色,她宁愿她儿子一辈子打光棍,都不让他娶这么个不成器的东西。

  一想到王艳艳的种种劣迹,她就气得心疼口,连带的看林常青的脸色也不大好了。

  林常青尴尬的摸摸鼻子,冲老太太打个招呼,冲林墨递个眼神,拉着林书站墙角边上,不说话了。

  林墨深吸一口气,说:“奶奶,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去旁边说吧。”

  “这是出了什么事儿了?”老太太老不见王艳艳拿钱过来,整个人急得跟热锅边上的蚂蚁似的,如今看孙子这架势,心里那股不好的预感陡然增强。

  林墨把老太太拉到旁边的天桥上,现在天气冷,天桥上几乎没什么人。

  “奶奶,王艳艳拿钱跟人跑了。”

  “什么?”老太太的声音陡然拔尖,那声音就像被突然掐住脖子的老母鸡,绝望地让人心痛。

  “怎么可能,王艳艳怎么能这么做,她还是人吗?造孽啊,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是你爸的救命钱啊。呜呜……老幺的命咋个就这么苦啊,遇上个败家婆娘,哎哟喂……这不是要逼死我们一家人吗……这可这么办哦……”老太太嚎啕大哭着,若不是林墨扶着,她都快支持不住倒地上去了。

  “奶奶,你先别哭,你看我不是把三爷爷请来了吗?他答应借我们两万块,先把爸爸的手术做了再说,手术千万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爸爸的腿就救不会来了。”

  老太太到底是经过事的人,分得清轻重,听了林墨的劝说,颤颤巍巍的从兜里掏了一条洗的发白的蓝色格子小手帕,抽泣着擦掉脸上的泪痕。老太太是属于天生皮肤白的那种人,如今六十三了,脸上依然白白净净的,微微发胖的脸上,皱纹比同龄人少些,非常慈祥可亲,看起来既富态又有福,身上穿得衣服虽然有些旧,但是洗得干干净净不见一丝皱,看着丝毫不像农村里出来的老太太,比城市里那些养尊处优的老太太也不差。

  林墨看着奶奶泪眼摩挲的样子,想着后来奶奶迅速苍老,岣嵝瑟缩的模样,心里非常难受。

  老太太的慈祥可亲也是得分人分时候的,泼辣起来,一般人绝对吃不消。她老人家一扭头看着林常青,还没开口,林常青就立马腆着老脸告饶了:“二表嫂,王艳艳的事儿是我对不住林建,我当时就好心,我也没想到她竟是那种德性。”他四下看了眼没人,忙从衣服的内口袋里掏出两扎带着体温的百元大钞:“二表嫂,这两万块钱你先拿去给林建看腿,有什么事儿我们以后再说,他的腿伤可不能再耽误了。”

  老太太沉默片刻,她也不是完全不识好歹的人,叹息着接过钱:“乖孙,还不快谢谢你三爷爷。”现在钱是借到了,可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啊。老太太心里依旧沉甸甸的。她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儿子的腿能够好起来,千万不能落下残疾什么的。

  林常青心里悬吊吊的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忙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谢什么?赶紧去找医院,最好能今天就把林建的手术给做了。”

  老太太没理他,扭头对林墨说:“墨墨,一会儿去找张纸,给你三爷爷打张欠条,这钱咱以后必须一分不少的还给你三爷知道吗?”

  “嗯,这事儿就交给我吧。”林墨想了一下,对老太太说:“奶奶,王艳艳的事儿,我们先别告诉爸爸,等他先做了手术再说。”

  如果让林建知道家里背上‘巨额’负债,以他犟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脾气,还不知会怎么样呢。

  知子莫若母,老太太如何不知道自家幺儿的脾气,她虎着脸说:“我正要说,你们千万别给我说漏嘴了。小书,一会儿你爸爸问你妈,你就说她病了,在家里挺尸呢。”

  林墨无奈的说:“奶奶,小书还小,你别冲他生气。王艳艳临着要走,还把小书打了一顿,他身上还全是伤。”

  老太太正恨着王艳艳,连带的,对小书也很难有好脸色。但是,这样的迁怒却是最容易让人受伤的。前世,也正因为这种无形的伤害,让林书从一个活泼懂事的小胖墩生生变得敏感多疑且缺乏安全感的孩子。等后来,林书闹出那件事情时,大家才发现对他的忽视给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老太太一看林书要哭不哭的躲在林墨身侧,心里骤然一软。林书长得胖嘟嘟的,白皮肤大眼睛,模样既不像林建也不随王艳艳,反倒格外像老太太。平日里,老太太再不喜欢王艳艳,对林书还是特别疼爱。人心都是往偏着长的,孙子辈的在老太太心里,最疼第一得数林墨,第二绝对是林书。

  老太太蹲下身,一把搂着小林书,“我可怜的乖孙哦,怎么摊上这么个妈。你别伤心,就算你妈不要你了,还有你爸和老太婆呢,再不济还有你哥,我们都最疼小书了。不难过了,知道吗?”

  林书含着两泡泪珠儿,握着小拳头,抿着小嘴点点头,呜呜的说:“我只要哥哥奶奶和爸爸……”

  小孩子亲近母亲是天性,林书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王艳艳这个母亲当得有多失职。

  祖孙三人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擦干眼泪,回了病房。林常青好人做到底,拿着钱和相关手续去找医院协商做手术的事情了。

  这会儿林建还昏睡着,额头上全是细密的冷汗,一看就知道被身上的伤痛折磨得不轻。

  林墨拿起枕边的帕子,小心替他擦掉额上的汗水,开着爸爸现在模样,林墨微微有些晃神。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过了那么久的时间,在他的记忆中,只剩下爸爸顶着一头乱糟糟的花白头发绝望的躺在旧床上,双眼空洞的看着黑黄的蚊帐,脸上布满沟壑,每一道皱纹里都透着绝望,又隐隐浸着解脱的兴奋。

  多少次,他从睡梦中惊醒,脑海中浮现的全是爸爸七窍流血的样子,然后冷汗淋淋,整夜整夜失眠。

  他几乎忘了爸爸最初的模样。

  林建继承了母亲的好皮肤,却五官平庸,整张脸上最好看的就是他高挺的鼻梁,一米七五高,现阶段在南方人里算半个高个儿了。人有些瘦,带着眼镜时给人一种很斯文的感觉,算不上帅。不过跟林墨那些记忆一比较,林建现在几乎称得上斯文英俊了。

  那个年代的人普遍结婚结得早,在农村,许多人根本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组建了家庭。林建跟他们比起来算是结婚晚的了,一直拖到24岁才结婚,他如今也不过才39岁。前世直到他过世也没满43岁,正值壮年却被病魔折磨得比那些五六十岁的人看起来还要老。

  咋一看到父亲这么‘年轻’的样子,林墨心里还觉得怪怪的,好像有点儿不习惯。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一点儿错也没有。

  一直没空的主治医师,听陪同的护士说林家已经预缴了住院费,立刻抽出金贵的时间,喊上几个护士来到病房。

  经过仔细的检查后,又是拍片又是化验,最后跟其他医生商议后,主治医师非常遗憾的宣布:“病人左腿伤情太严重,必须从大腿部位截肢,右腿膝盖以下同样需要截肢,否则病人将有生命危险。”

  老太太捂着心口,直接摊在了椅子上,眼泪哗哗的流,一个字儿也说不出口。

  林墨只觉眼前陡然一黑,难道他重生一回竟只能保住爸爸半截大腿吗?

  “如果送他去省医院呢?那样可不可以保住他的腿。”林墨握紧拳头问道。

  医生一听有些不乐意了,瞥了眼林家人土里土气的打扮,阴阳怪气的说:“省医院的医疗设备比我们这边先进,送去那边的话,保住病人的右腿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不过,省医院的费用可不是我们这些小地方上能比的,如果没有报销,一般家庭可能承受不了。”

  钱花了还可以挣,治病的机会没了就永远没了。

  “那左腿呢?左腿还保得住吗?”

  “如果在明天之内安排手术,有希望保住左腿膝盖以上部位。”

  “那送到省医院,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呢?”

  医生轻飘飘的说:“最少要五六万吧。”口罩后的嘴巴不屑的撇了撇,漫不经心的补了句,“如果在我们这里接受截肢手术的话,两万左右就够了。”



☆、第八章 争吵


    五六万,对于98年的农村人来说,无异于一笔天文数字。对于许多没有医保的农民来说,患上重病,就等于两只腿迈进了火葬场,就等着咽下那口气送到炉里化灰。

  老太太起先听到儿子的腿能保住,心里还有些高兴,一听得要五六万,心顿时就冷了,最后一丝希望也化成灰。

  林墨的大伯,林城,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医院,在办公室外站了小半天,把医生的话听得一清二楚。他一脸沉痛的走进来,对老太太说:“妈,老幺上哪儿拿得出这么多钱出来,就算把房子卖了也看不起这病。林墨和林书还小,这么下去整个家都得垮了,要不……”

  “要不?要不什么?”老太太憋得都快成炮仗了,林城倒好,一开口就把他妈给点着了,老太太气得怒发冲冠暴跳如雷:“你是不是想说要不让我把你弟弟接回家去等死,啊?老大,那可是你亲弟弟,你摸摸你的良心想想,你弟弟平时是怎么对你的?这么丧良心的话,你也说得出口!简直是畜生啊,老天爷啊,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生了这么个畜生出来啊……我可怜的幺儿哟……”说到最后,老太太痛声大哭,泣不成声。

  医生不耐烦的看着林家人,镜片后的眼睛透着丝丝嫌恶:“这里是办公室,你们注意点影响,要吵你们出去吵。还有你们尽快把结果商量出来,我们这边好做安排,再耽误下去,病人可就不是保不住腿那么简单了。”

  林墨冷冷看了医生一眼,扶着奶奶离开了办公室,在走廊上找了个空椅子,让她坐着,老太太拿着帕子一个劲儿抹眼泪。林城站在旁边装壁脚,低头看鞋尖,仿佛那擦得铮亮的人造革大头皮鞋上长了花似的,一言不发。

  气氛实在压抑得难受,林常青闷得只想抽烟,从兜里掏出一包红塔山。

  林城眼睛一亮,搓了搓手:“三叔,抽红塔山呐,又是海子孝敬您的?”

  林常青没说话,算是默认了。他从烟盒里抽了一根儿烟出来,递给林城,心里却想,林建这事儿不好办啊。

  打心底,林常青就没觉得林墨有能力抗下这两万块钱的债。他原想着林老大会给林建出个头,他倒好,开口就是把人接回去,半点不顾念亲弟弟死活。只怕这会儿林城心里,真正担心的是如何让林建把先前欠的钱还给他吧。

  林常青看人挺准的,林城这会儿心里确实在打鼓。之前,他回村里,遇到邻村的人,那人神神秘秘的说,陈老三跑了。原本他还没回过味儿来,到医院里没看到王艳艳的人,再一想林建出事她好像就没露过面,顿时明白那人的意思了。

  王艳艳跟陈老三那点儿破事,在村里不是什么密文。早就有人说他们俩眉来眼去不正常,也就他那读书读到牛屁股丫里去了的弟弟,才会不放在心上。这下好,人跑了,看病的钱多半也没了,外面欠着一屁股的债,看这怎么收场哦。

  林城想到老婆刚在外面给他说的那些,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林建家里垮了,这养老的责任多半的落在他身上。老娘的身体看着硬朗,可老年人的身体什么时候说不好就不好了,万一老娘要是得了什么病,他可没那多钱给她看。所以,还是得紧着点儿老娘手里那点棺材本,可别全让她贴补到林建身上去了。

  心电急转间,林城已经殷勤的将林常青手里的烟给点着了,就着打火机,把自个儿那根也点上,深吸一口,开始吞云吐雾。看着浅浅的烟雾,林城想起老娘长年累月就知道偏心林建,心情越发复杂。

  “好烟。”林城咂巴着嘴,谄媚的赞道。

  林常青缓缓吐出烟圈,慢条斯理的问:“老大,你说说林建的事,到底打算咋个整?”

  林城故作惊讶:“三叔,这事儿你还真别问我,这么大的事,我可做不了什么主。我和林建早就分家了,他家的事儿你还是让王艳艳来说吧。要我说,妈的年龄也大了,老幺出了这事儿,她天天在这边照顾,这样下去身体哪儿受得了?王艳艳也真是的,这么多天了,她也不露个面,真不知道她是咋给人当婆娘的。我今天来,就想着把妈接回去住两天,别的事儿我可没发言权。”

  林城这话说得太有技巧了,不仅把自己身上的责任撇的一干二净,还显得自己多孝顺似的。可惜,话说得再漂亮,细细一想,话中的薄凉让人心寒。

  知子莫如母,老太太压根儿就没指望林城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来。但,当他真开口说出如此绝情寡义的话时,老太太心里还是难过极了。

  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是,她也清楚自己对林建是有些偏心,但她扪心自问,她又何尝亏待过林城和林芝一丁半点儿?哪个孩子不是她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哪个孩子她是缺了他们吃还是少了他们穿?早些年闹饥荒的时候,她勒紧裤腰带喝水吃糠吃观音土也没饿着他们三个,她哪点对不起他们了?就算她偏爱林建,她自问在分家的时候,老大和老幺分的东西都一样,也是后来,因为林墨妈妈病重,她悄悄塞过几次钱给林建,偶然让她大儿媳妇撞见了,竟让两口子耿耿于怀至今。

  还有,她偏心林建,也不仅因为林建是幺子,更因为三个孩子里面,只有林建最最孝顺她的。甭管她在哪家住,只有林建记得给她送点荤腥改善生活。老大家的,煮个肉还得趁她没在家的时候,真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吗?

  养儿防老,养儿防老,儿子倒是养大了,以后会不会给你养老,只有天知道。老太太一想到躺在里面生死不知的幺儿,悲从中来,哭得快喘不上气了。林书见了,忙挤到老太太身边,小心翼翼的给老太太捶背。

  林墨对林城会说出这样的话,一点儿也不觉奇怪,他要真说点什么‘人味儿’十足的话,他才觉得不可思议呢。比这还绝情的话,更绝情的事儿,上辈子,林城也没少说没少做。

  林常青弹掉烟灰,皱眉道:“林城,话不能这么说,那里面躺着的毕竟是你一母同胞的弟弟。”

  林城讪笑道:“那三叔你说我有什么办法?老幺前前后后从我家借了几千块,我说过一个不字吗?我家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砸锅卖铁,也凑不出那么多钱不是?我这不也没办法吗?”

  林墨看着他冷声道:“大伯,你先别急,借了你的钱,我会按照借条上承诺的,连本带利一分不少还给你。”

  亲兄弟借几千块钱还算利息。林常青看林城的目光顿时更复杂了。

  林城也没想到林墨会这么不给他面子,恼怒道:“大人说话,你小孩子家家插什么嘴。”

  林墨冷笑道:“大伯,我不小了,我爸现在住院了,我就是家里的大人。我爸的事你做不了主,我来做。”

  林城恼羞成怒:“行,你能干你有本事,你们家的事从现在开始我再不插手了,我倒要看看你一个学生娃能翻出多大的花儿来。”

  林城不是一个特别会藏心思的人,林墨没漏看他眼底暗藏的窃喜。估计他这会儿正乐得借机甩掉了一个烫手山芋。

  “林城,你都四十出头的人了,你居然也有脸跟你侄子置气!”显然,老太太并不希望林城‘放手’这件事情。

  “那也是他先目无尊长。还老师呢,自己的儿子都没教好。”林城不依不挠。

  饶是林墨脾气再好,本质上他也不是任人揉搓的包子,当即就黑了脸:“我爸爸的教育方式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不过,起码我爸爸的儿子不会去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林墨一句话就揭了林城的老底,他儿子林东,也就是林墨的大堂兄,比林墨年长三岁,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被林城两口子惯得好吃懒做,不肯去外面找活干,专在附近几个村子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奈何大家知道是他干的却没把他抓个现行,恨得牙痒痒偏拿他没办法。

  林墨隐约记得两年后,林东在行窃过程中遇到了一个硬茬子,愣是让人把他打得腿都瘸了,消停了一段时间。林墨离开老家后,只每年过年上坟时才回来,因为没地方住,每次匆匆回去,上了香又匆匆离开。对老家的事情知道的不多,只知道林东后来结了婚仍然一事无成,又干起了老勾当,进了好几次局子,呆看守所的时间跟家里一样多,老婆带着孩子改嫁了。

  林墨对林东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隐约记得小时候他们也曾在一起玩得非常开心,后来好像是因为什么事情闹矛盾了,就没怎么一起玩了。再后来,读书没在一个年级,他是标准好学生每天准时上下学,林东调皮捣蛋贪玩好耍光是全校通报批评就挨了好几次,后来初中没念完就辍学了,除了两家走动的时候,几乎遇不到一起去。

  林墨上辈子好歹活到了三十多岁,在他眼里,现在的林东就是个孩子,会变成后来那样,林城和大伯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林城瞬间涨红了脸,抬起手就要打林墨。老太太厉声喝道:“你打啊,你打啊,有本事你这巴掌扇下去,你这辈子都别喊我一声妈!你自己教不好儿子,你还敢打小墨!你弟弟不配当老师?你配?斗大的字你认识几箩筐?我乖孙就是比你儿子强一百倍!”

  林城愤怒的甩了甩手,放下,恨恨道:“妈,你再偏心也别忘了东子他也是你孙子!还有,你别忘了林建那‘老师’是怎么才当上的!为什么他在医院里躺了这么多天,阿芝连看都不过来看一眼!”说完,林城将烟屁股丢到地上狠踩了几脚,转身大步离开。

  有什么东西从林墨脑海中一闪而过,不过,他这会儿没心情细想。

  “三爷爷,我还想请你帮个忙。”

  林常青叹息一声道:“你说,要能帮得上,我绝无二话。”

  林墨认真的看着他,沉声道:“我想请你或者海叔帮忙做个担保,我想把房子抵给银行,贷笔款送我爸去省医院瞧瞧。”



☆、第九章 贷款


    在98年,贷款说难不难,说不难那得看人。对只有几亩集体所有家庭责任承包的薄田的农村人来说,贷款,几乎是件不可无法想象的事情。

  抵押贷款,用什么抵?就乡下的房子,你想拿去抵押,银行还不收呢。当然,在国内办事,你要跟制度较真较劲,只能说认真你就输了。

  林墨要真拿着他家的‘房产证’去银行贷款,很可能一毛钱都贷不到,可如果换个人就不一样了。君不见,某些连地址都是假的公司,从银行贷个千八百万的跟玩儿一样简单。

  ‘法外人情’很能诠释国内的情况,在国内,人情关系很多时候比法律制度快捷有效多了。

  林墨之所以提林海,因为林海在L县关系网复杂,如果有他出面,在提供房产担保的情况下,贷款的事应该不难解决。

  林常青看着林墨坚决的样子,长长呼出一口气,将烟头丢到地上,踩灭,背着手语重心长道:“林墨,跟银行贷款可不是闹着玩,如果不能按期还款还息,银行是会收回房子的。弄不好,做牢都有可能。你看,你爸爸的腿就算到了省医院,也得废掉一只。中学那边肯定是去不了,我们先不说还钱的事,以后就是养活你们兄弟两个都难。这要再没了房子,你们的日子怎么过?”林常青说得很现实,而现实往往都是残酷的。

  林墨不赞同的摇摇头,冷静道:“三爷爷,房子再重要也比不过我爸的命重要。如果让爸爸在这边接受高位截肢,他的下半生就毁了,跟杀了他有什么区别?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没了,再多钱也换不回来,我不希望我以后后悔。等爸爸的事情了了,我就暂时不去学校了,钱的事情你放心,我会想办法还上的。”

  林常青皱眉道:“小墨,不是三爷爷泼你冷水,五六万可不是小数目啊。就你爸爸的工资,不吃不喝也得好几年才凑得上。你现在才十五岁,打工都没人要,你上哪儿去凑这么多钱?”

  老太太一听林墨要退学,眼里掉得更凶了:“林墨,你不能退学,你的成绩那么好,一定可以考上大学,你爷爷以前一直念叨我们家要出大学士,你可是奶奶的希望啊。你要是退学了,没当上大学士,奶奶死了都没脸见你爷爷的……哎唷……”

  在老一辈眼里,他们不管大学生跟大学士是不是同一个玩意儿,反正都带着大学俩字,都是光宗耀祖的存在。

  林墨安抚的笑了笑:“咱家不是还有小书吗?小书以后一定比我更厉害,保证能圆爷爷的梦。”留洋博士那是普通大学生能比的吗?

  再者,林墨又不是没上过大学,上辈子让陈俊曦弄到京都的名牌大学里读了四年会计本科,该学的东西都学到了,再去学校那不是浪费时间吗?学校时光固然美好,可你真让一个活到三十多岁的‘老男人’重返校园呆着,天天跟那些荷尔蒙过剩的毛孩子混一块儿,不憋出毛病才怪。相比读书,林墨对赚钱、做美食更感兴趣些。读书那么阳春白雪的事情,还是交给小书去干吧。

  嗯,大哥看好你哦。

  林书看着大哥的笑容,那感觉就像盯上了小鸡崽的黄鼠狼似的,心里无端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老太太把林墨的话当成了宽慰,心里又难过了几分。但是,她也清楚,林墨今后读书这条路恐怕是真的断了。

  林墨转而看着林常青,认真道:“三爷爷,贷款的事情务必请你帮帮我们,最好明天之内就能拿到钱。还钱的事情,我心里有数,一定不会让三爷爷难做的。”

  林常青看着林墨瞬间褪去青涩的脸庞,精致的眉眼间透着从容自信,好似一切尽在掌握中似的,竟让他无端生出几分信服来。

  或许,这个孩子真有什么办法还上这笔巨款也不一定!

  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连他自己都觉得荒谬得厉害。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挑下这么大的事?

  正在林常青犹豫不决时,老太太突然站了起来,带着哭腔道:“老三,求你帮我们一次,我们拿房子去抵……呜呜……等老幺好了,我让他给你磕头,求求你了……”

  “哎,老嫂子你别哭,别哭啊,我答应你,答应你们还不行吗?”林常青也红了眼眶:“我的面子银行不一定买,一会儿我去找海子,他在银行里有熟人,看看能不能想到什么办法。”

  “谢谢三爷爷。”

  林常青摇摇头,叹息般的“哎”了一声,快步离开了医院。

  等他走了,老太太失魂落魄的坐到椅子上,拉着林墨的手问:“乖孙,你真有办法还上这些钱?”

  林墨不忍看老人担心,信口胡诌:“我昨晚做梦梦到我妈了,她教了我好些菜谱,等我爸好了,我就去摆摊卖小吃,总有办法把钱还上的。”

  “啊……”老太太傻眼了,满眼都是失望。见过不靠谱的,没见过像她孙子这么不靠谱的。一个梦哪儿能当真呢?不过,话说回来,她幺儿媳妇确实最会弄吃的了,一个烂红苕她也能弄得既漂亮又好吃,全镇都找不出比她更会弄吃的人了。如果林墨他妈还在,那该多好啊。

  林墨冲林书递了个眼神,小胖墩心领神会,忙帮哥哥说话:“奶奶,哥哥早上给我煮了面,可好吃了,比爸爸带我去馆子里吃的还好吃。”小胖墩也是个小吃货,偶尔去城里的馆子吃了顿清汤面,到现在都还惦记着那味道,在他心里,那大概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之一了。

  别人不清楚,老太太可知道林墨厨艺的水平。不是她揭孙子的短,林墨读书还可以,做饭什么的实在不行,他炒菜就只知道放盐,每次都放得齁咸,挂面到他手里哪次不是要么半生不熟要么就变成浆糊。就王艳艳那懒婆娘懒成那样,也宁愿自己做饭都不肯让林墨做。可现在小书竟然说林墨煮的面条比馆子里还好吃,小书最老实从来不会在她面前说谎,而且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作假。

  难不成,林墨他妈妈真给他托梦了?

  老年人一般迷信,农村老太太尤甚。林墨这么随口一说,老太太仔细琢磨着,越发觉得很像那么回事儿。她老人家当即就决定,等这边事情办妥了,回去好好找个菩萨(类似神婆之类的)问问。

  林建的情况不太好,中途醒来了几次,林墨给了喂了一些食堂买来的稀饭。他浑身正难受,勉强吃了几口,昏昏沉沉的问了一些问题,都被林墨敷衍过去。护士给他换上新点滴,让他吃了止痛片后,他又昏睡过去。

  下午一点过,林常青一身酒气的来到医院。

  “小墨,你海叔把银行那边儿给联系好了,你现在回家把户口本和你爸爸的身份证拿上,我们马上就过去办手续。”

  林墨喜道:“三爷爷,这些东西我全都带着呢。银行那边同意贷多少?”

  林常青中午跟着一起去陪人吃饭了,打了个酒嗝说:“我们出去说。”

  “好。”

  随即,林墨和老太太来到外面天桥,趁着没人,林常青压低声音说:“你海叔献了不少好话,银行那边松口答应贷你五万,三年还清,利息按银行规定的算,但是这钱你只能拿四万二。”

  老太太有些傻眼,显然没太明白林常青话里的意思。

  林墨却一点即通,点头道:“好,四万二就四万二吧,抽得比我想的少些,海叔一定替我们费了不少心。等爸爸这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我一定亲自过去谢谢海叔。”

  林常青非常诧异,他完全没想到林墨一个学生仔竟然深谙这些连他都是第一次听说的‘潜规则’,心里越发笃信林墨将来没准有真有大出息。再一听林墨以后会亲自去道谢,心里顿时熨帖了,就冲林墨这话,今天的忙也没白帮。

  “都是一家人,跟三爷爷客气什么?”林常青皱了一上午的眉头,这会儿总算松开了,“老嫂子,阿海在下面等着,我带小墨先下去,让小墨跟他一起去办手续。一会儿,我让医院给我们配辆车,直接把老幺送到省医院去。还有,阿海他认识有个朋友在省医院那边有熟人,他已经帮我们联系好了,等我们这边过去,就立即帮我们安排手术。”

  老太太连声道:“好好,我这就去收拾。”

  很快,林墨便跟林常青一起下了楼,林海坐在一辆崭新的摩托车上,冲他们招招手,他们快步走了过去。

  “海叔。”林墨礼貌的道谢:“爸爸的事情,真是太谢谢你了。”

  林海比林建小三岁,身高相仿,体型比林建‘庞大’多了,因为常年在外做生意的缘故,整个人看起来透着股精明圆滑,反比林建更老相些。

  林海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林墨,看着他精致的眉眼眼底闪过一丝怀念,他丢掉手里的烟头,豪气的笑道:“都是一家人,别客气。上来吧,我载你过去。”

  现在的L县,还不富裕,市区小得可怜,到处都是未经规划的老房子,有两条新规划的主街正在紧锣密鼓的修建中,估计得等到下半年才能开放了。街道上汽车不多,林海那辆造型独特的进口摩托吸引了无数目光。

  到了银行,林海熟门熟路的把车停到银行后面的停车场,带着林墨直奔三楼主任办公室。

  主任姓徐,跟银行行长是亲戚,专门负责贷款事宜。林海看起来跟他非常熟稔,一进去就一口一个哥的喊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他亲哥呢。

  简单寒暄介绍后,挺着个啤酒肚的徐主任也变成了林墨口中的徐叔。

  林海事先已经把所有关节打通了,在他的担保下,很快办好了相应手续。

  回医院的路上,林墨不时摸摸包里的四万二千块钱,心里的感觉说不出的复杂,感觉这一切好像做梦一般。

  有了这笔钱,爸爸的命运会改变吗?

  如刀子般锋利的冷风割在脸上,生疼的感觉,让林墨多了几分真实感。

  林墨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喉咙疼得厉害。

  此时,大洋彼岸的纽城正值午夜。黑暗的房间里,有人猛然从梦中惊醒,他急促的喘息着,痛苦的抹了把脸,脸上全是冷汗和泪痕,梦中那股锥心的疼痛久久萦绕心间,不肯散去。

  他摸出手机,翻到一个熟悉的号码,几次试图拨通,最后都没能按下去。他颓然将手机扔了出去,手机在地毯上发出闷响,刚好被路过他门前的人听到。

  那人敲了敲门,在门外问道:“阿勋,怎么了?”

  韩勋用力在床上锤了一下,说:“大哥,我没事。”

  韩子杰再三确认了一番,韩勋不肯开门,他只好先行离去。回房里,他老婆还没睡,见他脸色不好,便问:“亲爱的,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吗?”

  韩子杰忧心忡忡的说:“阿勋的病好像更厉害了,刚刚我路过他房门时,听到他在里面摔东西,怕是又做噩梦了。”

  “不是已经联系温切斯特医生给他做心理治疗了吗?”美艳女子眨了眨蔚蓝的大眼睛,疑惑道。

  “温切斯特医生建议阿勋接受催眠,忘掉他梦里那些事情,可是阿勋一直不同意,哎。”

  他性感漂亮的老婆轻轻抚平他皱起的眉头,用别扭的中文温声安慰道:“别担心,勋会好起来的。”

  “但愿吧。”



☆、第十章 手术


    L县距离省城并不太远,林墨他们从医院出发,开车走国道,三个多小时就到了省医院。林海一早联系的朋友很有些能量,在林墨他们到之前,就已经帮他们联系好省医院里最好的外科手术医生,并且通过电话与县医院那边的主治医师联系交流,已经初步制定了手术计划。

  等林建他们一到,主刀医师和助手们拿到他的病历资料,仔细研究了他双腿的X光片,又给他重新做了检查后,重新修正了手术计划。

  中年医生拿着单子,遗憾地说:“很抱歉,病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左腿膝关节以下部位必须进行截肢。如果家属同意手术,请在这里签字。”

  林墨心里最后一丝侥幸破灭了。不过比较前世的情况,他又觉得很安慰。好歹右腿还保得住,左腿膝关节以下截肢的话,以后安上义肢,还能跟正常人一样行走。上辈子,有个女孩儿两只腿都装的是义肢,人还能跳舞呢。哪怕现阶段还没法考虑义肢的问题,爸爸的右腿能好,至少拄着拐杖还能行动,即使再不方便,也不用像上辈子那样沦为一个完完全全不能动凡事都要人照顾的废人。

  老太太看着医生递过来的单子,无措的看着医生,嘴唇抖得不行:“我……我们家老幺真的必须截肢吗?不截不行吗?”

  医生说了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术语,老太太听不懂,但是也明白,林建的左腿是真保不住了。

  “墨墨,真的要签字吗?”老太太泪眼婆娑的看着孙子。

  林墨拍拍老太太的背,沉声道:“奶奶,签吧,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可怜的老幺哦……”老太太再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林墨温声劝了她一会儿,老太太才抖着手,在单子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李春莲。

  老太太的名字虽然土气,但那三个工整漂亮的小楷让医生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赞道:“老太太的字写得真好看。”

  换成平时,老太太估计还要自夸两句,现在哪有那心情,“还成。医生,我儿子的手术请您一定要多费点儿心啊。”

  医生笑着点点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力的。”

  医生说完拿着单子离开了,很快一干医护人员将林建推进了手术室。临进去之前,林建的状态不太好,仍然处于昏迷状态。老太太一想着老头子也曾这样被人推进手术室,连话都没跟她一句,就走了。急得跟热锅边儿上的蚂蚁似的,不停的在紧闭的手术时门前走来走里,嘴里念念有词的求着诸神菩萨保佑。

  林常青害怕他们俩老的老小的小,遇到事情处理不下来,也跟着一起来了。下午他老婆过来的时候,他让他老婆把林书先带回村里去了,暂时先住在他们家。林墨家里喂了四只老母鸡,一只大公鸡,关在院子里没个人喂也不行。早上出门的时候,林墨就忘了喂,林书那儿有钥匙,只要记得每天给它们喂点儿粮食弄点水就行。

  林书显然不太乐意留下看家,但小孩儿也很懂事,哥哥和奶奶不让他去,他也没像别的小孩儿那样撒泼打滚,只包着两泡眼泪珠子,可怜兮兮的带着哭腔说:“那哥哥你们早点回来,我乖乖在家里等你们。”

  那小眼神瞅得林墨心都软了,当即拍着胸口保证一定会尽快回家。某个无良哥哥,在心里坏笑——矮油,原来他那一脸斯文败类相的弟弟,小时候居然是个小哭包。可惜没有相机,要是能把他现在这模样照下来,搁以后拿出来,那乐子可就大了。

  林常青被老太太晃得头晕,说:“老嫂子,你别晃了,我刚问了医生,手术得好几个小时呢,你快过来坐着吧。这会儿时候不早了,你和小墨在这儿等着,我去给你们煮点面带回来。”

  林墨喉咙疼得厉害,哑着嗓子说:“三爷爷,你留在这儿陪奶奶,我去买吧。我昨晚好像有点着凉了,顺道去买点药。”

  林常青担忧道:“你知道路吗?”

  省城可不是L县那疙瘩大小的小县城能比的,连他来了几次没人陪着都不敢乱晃,生怕走丢了,更遑论林墨一个半大小子。

  林墨浅笑道:“没事儿,不知道路可以问嘛。我这么大了,走不丢的。”

  倒也是,省城的人大都很热情,一般不会瞎指路的。而且林墨是小子,又不是丫头,吃不了亏。

  “那好,你自己小心点,如果找不到路,就坐三轮,让他送你到省医院,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

  住院费预缴了五万,老太太手里还有一万多块钱,她怕遭扒手,拿了一半让林常青帮她揣着,剩下一半,她又是藏暗包,又是藏鞋底,简直恨不得把钱全塞进肚子里才觉得安全。

  老太太理了老半天,肉痛的拿出两张百元大钞,还有几张十块一块五毛的零钱递给林墨:“一会儿多买点东西,你三爷爷跟着我们忙了一下午连口水都还没喝过。感冒也不是小病,你自己紧着点,反正家里大的钱都花出去了,不差这几个钱。奶奶还指望着你以后挣钱给我养老呐。”

  林墨接过钱,笑着安慰道:“我晓得,奶奶放心,以后我把您老人家养得白白胖胖的。”

  “油嘴滑舌,你快去快回,别让我担心,知道吗?”虽然知道林墨不是个让人操心的孩子,老太太还是忍不住叨念。

  “我知道。”

  外面下起了毛毛雨,吹着风,湿冷湿冷的。林墨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直接去省医院的门诊部。排了一小会儿队,轮到他,医生给他量了量体温,发现他有些低烧,再仔细询问了他的症状后,给他开了三剂针剂,好几小袋小药丸四天的量,花了他差不多五十块。饶是林墨经历过十多年后进次医院脱层皮一个感冒三百起的年代,也不禁有些肉痛。

  爸爸一个月的工资才四五百呢,这几包小药丸耗了他十天的薪水,黑,真黑。

  针剂需要饭后注射,林墨随便在门诊部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个面包,买了瓶矿泉水,就着矿泉水把面包啃了,返回门诊部打了针。

  休息了一小会儿,雨停了,他去医院外面找餐馆。

  林墨上辈子就没来过省城几趟,而且都是好几年之后才来的,对省城的路线实在不熟。他连问了几个人,才在医院附近找到一家中餐馆。

  这会儿已经七点钟了,锦城冬天的天气黑得早,天气又冷,中餐馆里没什么客人。林墨去点了一份麻婆豆腐,两份红烧肉,一份土豆盐煎肉,外加一份炝炒白菜,打包带了回去。因为地段关系,餐馆的价格偏贵,几个菜加上三份足量的米饭,花了林墨三十多块钱。

  相比L县的消费,省城要贵太多了。回医院的路上,林墨想着爸爸的手术做完了,也不可能马上回县里去,最少也得在这边呆上十天半月。等爸爸的手术做了,三爷爷肯定要回去的,不管怎么说他家里的事情也不少。他和奶奶不可能一直住医院里,饭菜也不可能一直在外面买。一来太贵,二来爸爸也需要吃一些有营养的东西补补,伤才能好得快些,外面卖的东西哪有自己做的好。

  或许,可以再麻烦三爷爷帮忙找个住宿的地方。

  打定主意,等找地方吃了晚饭,林墨把自己的想法给林常青说了。

  林常青暗道这孩子果然心细,想事情也想到极为周到,心里对林墨又满意了好几分。以前没怎么接触还不知道,原以为林墨就是个聪明文静会学习的好孩子,没想到他小小年纪办起事情来,比一些大人还稳妥周到,可惜偏遇上了这种事,不然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肯定就是他了,真是可惜了。

  “我来的时候,你海叔就说了,他在这附近有一套房子,他平时也就办事的时候会过来住,平时都空着,明天我就带你们过去认认地方,老幺出院之前你们就安心住那儿吧。”提到儿子,林常青眼睛里透着得意。

  老太太忙说:“这怎么好意思……”

  林常青呵呵笑道:“老嫂子还跟我客气什么?你侄子的地方就跟你家一样,随便住多久都没问题。”

  又是借钱,又是帮忙跑关系,现在还借房子给他们住,简直是帮了他们天大的忙了。哪怕老太太再气愤王艳艳,这下也不好再迁怒到林常青身上。老太太心里跟明镜似的,林常青这一桩桩一件件忙前忙后,相当于救了她儿子一条小命啊。再拿王艳艳的事情说事儿,那就是不懂事拿乔得理不饶人。再说,林常青介绍这桩婚事也是出于好心,谁知道王艳艳是那么个东西呢?要怪还是得怪王艳艳那个挨千刀的狐狸精。

  老太太叠声道谢,绝口不再提王艳艳的事情,林常青也乐得揭过这一页。

  手术一直持续到凌晨一点半。林建的情况暂时稳定了,但还需要在重症病房观察一段时间才能转到普通病房去。

  林墨透过病房的窗户,看到爸爸静静的躺在床上,不禁微微笑了笑。不管怎么样,爸爸至少保住了一条腿,家人的命运已经脱离了既定的轨迹,一定会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十一章 小试牛刀


    林海的房子就在省医院附近,步行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很近。房子看起来确实不像是有人长住的样子,只简单装修了一下,贴了地砖摆放着些最基本的家具连电视都没有。林墨他们去的时候,屋子里到处都是灰尘,收拾了好半天才弄好。房子是三室一厅的格局,每个房间都差不多,主卧就比另外两间客卧多了点儿家具而已,大体看着跟外面旅馆差不多。

  林海因为生意关系,时不时需要到锦城弄点批文办点手续什么的,他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方便来锦城办事的时候住一下,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房子升值。98年内地的房地产市场不温不火的,出于升值考虑买房的人不多,不过,林海好歹是做建筑方面生意的,消息比一般人灵通,手里有闲钱,又是熟人的房子,索性就买了下来。

  林墨羡慕的想着,要是他现在手里有钱,一定买它十几二十套商铺放在那儿妥妥的,保证一辈子吃穿不愁。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嗯,壮士仍需努力,早晚,面包和房子都会有的。

  有了落脚的地方,老太太心里总算踏实点了。冲着林常青诚挚感谢并狠狠夸赞了林海一番,林常青乐得嘴角扬着半天都平不回去。青桐村里的人都知道林海有钱,但是具体有钱到什么程度可就没人知道了,他娶了城里媳妇还搬到城里做了城里人,在大家看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谁能想到他在省城里也有房子呢?

  虽然国人信奉财不露白,可还有句老话不也说了吗,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林常青不可能到处去告诉别人,自己儿子究竟有多能干多有钱,但‘偶然’被人得知,再让人狠狠羡慕真心称赞一把,那种满足感是很难形容的。对老人来说,有什么比后人有出息更值得高兴、更想要炫耀的呢?

  林常青按捺不住眉眼间的得意,再三告诫老太太和林墨,回村后千万不能对别人说房子的事儿。偶尔满足一下虚荣心是一回事,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就是不好了。老太太满口应了下来,等林常青回去了以后,拉着林墨好生叨念了一番。

  “乖孙,你海叔家的房子真漂亮,放着这么漂亮的房子不住,真可惜。”贴着地砖,墙壁刷的雪白,还装着漂亮的吊灯,这样的房子在老太太眼里已经是顶漂亮的了。

  老太太嘴里说着可惜,眼中更多的却是羡慕。你说同样是人,林海也没读两天书,怎么就这么大出息呢?

  林墨整理着刚从外面买回来的食材,笑道:“奶奶,等我以后有钱了,我给你买别墅,比这更大更漂亮。”

  老太太拿过一个大土豆,边削边说:“尽知道哄我开心。不过,我相信我乖孙将来绝对比海子更有出息,奶奶也不要别墅,到时候你就给奶奶买套京城的房子,奶奶天天早上上天门广场看升红旗,看主席像,没事儿再去爬爬长城。”

  听到‘京城’二字,林墨恍惚了一下,看着老太太故作苦脸道:“奶奶,你真有眼光,京城的房子可比别墅贵多了,看来我得好好努力了。”

  林墨从‘醒来’到现在,不过才过了一整天多一点而已,他却觉得自己像过了一辈子似的,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清晰印刻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竟像是前生往世一般,泛着陈旧的黄色,许多熟悉的人也变得黯淡起来。

  不知怎的,林墨又想起了韩勋。想起了他朦胧恍惚中听到那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顿时变得闷闷的,泛着些微悸痛。曾经,他们是因为陈俊曦而相识,但是这辈子他已经决定了要改变命运的轨迹,他们之间……算了,一切随缘吧。

  “……乖孙,怎么眼睛这么红,你可别哭,奶奶不要房子了……”老太太乍一抬头,看到宝贝孙子眼睛红红的,立刻心疼得跟什么似得。

  林墨把眼睛里尚未形成鳄鱼泪的水汽给憋了回去,眨了眨眼睛说:“我没哭,我就是有点担心爸爸。”

  林建现在还在重症室观察中,从昨晚做完手术到现在,他还没醒过来。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他的情况很稳定,理论上不会出什么问题,让他们先回去休息一下。

  林建和老太太都一整晚没合过眼,上午又跟林常青一块儿过来看房子,实在熬不住了,就回来这边睡会儿。林墨吃了感冒药,睡得很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他见奶奶还在睡觉,就揣着昨天剩下的钱去附近菜市买了些菜回来。

  奶奶叹息道:“是啊,你说万一你爸要是知道王艳艳的事情,可别气出什么毛病来吧?邻村那个张老五,可不就是因为老婆跟人跑了,一直疯到现在吗?”老太太越说越着急,差点把刀削到自己手上。

  林墨忙安慰道:“肯定不会,爸爸的心理素质比张老五强多了,再说了我们家有没有精神病史,你放心,不会的。”

  老太太欲言又止,林墨他妈妈程缓缓因病去世的时候,老幺可不气得就跟疯了一样吗?她打心眼里喜欢程缓缓做她儿媳妇儿,漂亮懂事孝顺又能干又有文化,跟戏里唱的仙女似的。可她毕竟去了,她又怎么忍心看到儿子一天天过着魂不守舍的日子,否则又怎么会急着给林墨找后妈呢?她千求万求终于让儿子松口答应娶王艳艳进门,可哪知竟是个丧门星,还不如不娶的好。

  自从知道王艳艳是个什么货色,老太太悔得肠子都青了。再一对比前儿媳妇儿,就老觉得自己对不起儿子。可是日子总得过,原以为林书都这么大了,老幺家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了,哪知竟天降横祸。

  老一辈的人思想保守,老太太断不会在林墨面前说他爸妈的是非。不过,林墨到底不是真正的未成年人,奶奶没说出口的事情他都明白,有些事情他甚至知道的比奶奶还清楚。

  “我是担心爸爸左腿截肢了,中学肯定不会再要他了,他以后该怎么办,真要天天闲在家里,他肯定受不了。”

  林建没有这年代知识分子的那些臭毛病,在学校他能好好当他的老师,回家里把衣服裤子一换,农活干得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否则以他微薄的工资,和懒惰成性的王艳艳,怎么可能修得起房子。

  林建就是那种天生闲不住的人,上辈子就是两条腿都没了,躺在床上还做些手工活贴补家用,你真让他天天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他绝对比生病还难受。

  “受不了能有什么办法?把小命保住了比什么都强。”老太太叹息道。

  祖孙俩聊着天,很快就将食材收拾好了。

  林墨去菜市去得太晚,买不到什么好菜了。他只买了些萝卜青菜白菜干香菇土豆之类的蔬菜,几斤大腿骨一斤瘦肉,一只小母鸡回来,另外还有米、油、调料之类的。林海一大男人,在这儿睡个觉就差不多,做饭可就别指望了。厨房里的工具挺全,半新不旧的,大概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余下的连粒米都找不着。

  小母鸡是在菜市杀好的,很肥,肚子里藏了不少油。病人大病初愈需要虽需要进补,但是绝对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林墨麻利的把厨房里的菜刀磨了磨,将鸡肚子里的油全切了出来。鸡油可是好东西,在没高汤的情况下做汤菜,往菜里加上些,味道立马就不一样了。

  切出了鸡油,林墨把鸡胸脯上的肉切了下来,焯掉血水水,整块放锅里大火煮熟。将煮过鸡肉的汤,倒进小砂锅里,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粳米倒进去,等水开后,用小火慢炖。干香菇比鲜香菇多个味儿,有人就喜欢那个味道,也有人非常讨厌。林建刚好属于无所谓的那种人。等香菇泡好后,林墨将它们细细洗净,挤掉水分后,拿了几朵,撕成细丝,等粥熬得差不多了,将香菇丝和鸡丝放进去,盖上盖子,小火慢熬。

  因为食材不齐,林墨只能炖个最简易版的香菇鸡丝粥。爸爸现在的情况,喝这粥是最滋补的。

  接着,他将瘦肉洗净,切小块,加料酒稍微腌了一下,等锅里油热了,把姜片、花椒粒、干辣椒放进去炝炒出香味了,再将小肉块倒下去翻炒,放入豆瓣,少许老抽,炒出香味后,将奶奶准备好的土豆块也放了进去,稍稍炒制后,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转为中火烧着,不一会儿家常土豆烧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原本奶奶年纪大了不该吃这么辛辣的东西,可她老人家早已经习惯吃辣了,陡然让她换了口味,她反而吃不习惯。

  过了二十来分钟,菜烧好了,林墨调入适量的盐,撒上少许芹菜,起锅,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土豆烧肉做好了。光嗅着那股麻辣鲜香的味道,老太太就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乖孙这手艺,怎么感觉比她做了一辈子饭的好呢?

  接着林墨把一小碗鸡油全熬了,熬好了,将多余的油舀起来,就着锅简单炒了一个香菇青菜。又用油渣和少许鸡油,掺水加姜做了一大碗白菜汤。这会儿粥也差不多熬好了,林墨往里面放了少许盐,搅匀,关火,拿了俩大碗盛了两碗出来,往碗里放少许葱花,香味儿顿时更浓了两分。

  老太太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两菜一汤,眼睛都瞪直了,这这这,难不成缓缓真给乖孙托梦了?

  等老太太挨个尝过三个菜,再喝上几大口粥,瞬间觉得她乖孙绝对可以像他说的那样,把那几万块钱挣回来。这些菜的味道,简直是绝了!

  林墨没告诉老太太,做这些菜,他还没使出真正的绝招。



☆、第十二章 苏醒


    二十分钟后,桌上的菜被吃得干干净净。老太太常年干农活,年纪虽然大,饭量比林墨还好。林墨信奉养生之道,只吃八分饱,奶奶全无顾忌,再加上最近两天一直吃不好睡不好,乍一吃到这么合口味的菜,哪里还收的住嘴。三个菜大半都进到老太太嘴里了,还喝了足足两大碗粥。

  吃过饭,老太太撑得坐在椅子上,咂巴着嘴对林墨说:“乖孙,你妈真给你托梦了?”尽管老太太很迷信,但有些东西毕竟没亲眼见到过,哪会那么容易相信林墨的话。

  林墨说谎都不带眨一下眼睛,委屈的说:“奶奶,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我做出来的菜啊。要是我妈不在梦里教我,我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

  重生之事太过诡异,上辈子也没什么值得细说的事情,林墨不打算让家人知道,过世的老妈正好是挡箭牌。林墨还没过周岁,他妈妈就因病去世,从小到大听奶奶念叨过无数次妈妈做的饭菜如何美味。小时候他好像没这方面的天赋,直到家里出事,他辍学正式学厨后,做的饭菜才渐渐开始好吃起来。

  初学厨艺是跟中学食堂的师父学的。

  那会儿爸爸双腿截肢,学校将他辞退了,跟爸爸关系颇好的一个领导见他家里实在艰难,就让他到学校食堂帮忙洗菜刷碗,给他算工资,食堂里的剩菜剩饭也允许他打包带回家去吃。林墨勤快懂事,长相非常加分,再加上家里发生的悲剧,食堂里的大叔大婶们全都爱心爆棚,非但没有排挤他,反而处处帮助他。

  其中,食堂的掌勺师傅兼承包人李军跟老太太是拐着好几道弯的娘家‘亲戚’,他受了老太太托付,一有机会就会教林墨做菜。李师傅早先是镇上很有名的厨子,家传厨艺,手艺很好,但凡各家有红白喜事办酒席,都会请他去掌勺,他做的菜是公认的好吃。后来年纪大了,独生女嫁得好,家里积蓄颇丰,他带出来的两个徒弟都能各自独自承办酒席了,他索性就金盆洗手不干了。奈何,他天生劳碌命,在家闲了两年去了好几次医院,他实在闲不住,托关系把镇上中学的食堂承包下来,几年经营下来,百病全无,走路都带风精神的不得了。

  李师傅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有他指点,林墨把平时读书那股钻研劲儿放到做菜上,一心想着把李师傅那身本事学会了,将来无论办酒席也好开馆子也好,总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惜,事与愿违。

  但是,命运转了一个弯,林墨最终还是走上了‘开馆子’的道路。经营盛唐期间,林墨不仅聘用许多身怀绝技的大厨,自己也通过各种渠道买到了许多‘家传秘方’、‘皇家秘制’之类的配方,大厨们的绝技林墨没去偷师,但是那些配方他可全都记在了脑子里。就算林墨最擅长始终是家常菜,有了这些配方,还愁做出来的菜不好吃吗?更何况,家常菜看似简单,真要做好吃,把味道做绝,一口就能品尝出‘家’的味道,绝非易事。

  老太太打了个饱嗝,怀念道:“别说,这些菜的味道,还真有点像缓缓做的。”

  林墨继续瞎掰:“我妈还教了我好多菜式,等以后有条件了,我再做给奶奶吃。”

  老太太眼圈一下就红了,当年缓缓可不就是这么说的吗?老幺能娶到缓缓这么好的媳妇儿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惜啊……

  林墨的话触痛了老太太的神经,老太太又忍不住说起他妈妈的事情来,说到最后,叹息道:“要是缓缓还在该多好,哪会出现今天这档子事儿。”

  林墨笑道:“那小书就做不成我弟弟了。”

  老太太嗔笑道:“人小鬼大,尽瞎说。”王艳艳再多不好,小书依然是个好孩子,大人的错怎么能归罪到小孩子身上呢?

  林墨不知道自己亲娘有没有被奶奶给‘神话’了,对于‘母亲’这个角色,林墨印象中更多是像王艳艳这样不负责任或者是陈俊曦母亲那样歇斯底里的,又被掰弯这么多年,林墨实在无法想象将来如果跟个女人组建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子的。当然,喜欢男人这种话,林墨现在可没勇气给家人提。

  将锅碗洗涮完,林墨和老太太用大保温杯,盛上滚热的粥,带着去了医院。

  傍晚到了医院,医生告诉他们,下午的时候,林建已经醒过两次了,病人情况比预想的更好,晚上再醒过来,可以适当喂一些流食,明天再观察一天,后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了。

  老太太听了忍不住念了好几声佛,林墨也非常高兴。

  等他去门诊扎完最后一剂针剂回来,林建已经醒过来了,老太太正在给他喂粥。

  “爸。”林墨轻轻喊了一声。

  林建脸色苍白,神色却有些激动,嘴里含着东西含混应了声:“哎。”

  “奶奶,我来吧。”

  “好。”老太太把碗递给林墨,自己退到了旁边。

  时光回溯,父亲活生生的躺在自己面前,林墨拿着勺子手微微有些发抖,他轻轻的将粥吹凉了,小心翼翼将勺子凑到爸爸面前。看着爸爸一勺勺吃掉自己亲手熬的粥,林墨鼻子微微发酸。

  林建刚醒来,不能吃太多东西,原本他还没什么胃口,哪知粥的味道竟然异常鲜美,不知不觉喝了一小碗,还觉得有些不够。

  这一小碗粥是医生特批的量,够不够都只能喝这么多。林墨收拾碗筷到外面去洗,顺道去锅炉房打热水,林建问老太太:“妈,艳子呢?”

  一提到王艳艳老太太差点儿没气炸肺,可是又担心儿子听了想不开,脸色变来变去,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林建为人老实忠厚但是不傻,问道:“妈,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老太太忍了半天到底没忍住,倒豆子似的把王艳艳拿钱跟人跑了的事情说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件事情也只有她来开口最合适,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林墨借口出去了。

  林建听完只觉得两眼发黑,太阳经突突的疼。他承认在感情方面他忘不了缓缓,对王艳艳的确有些冷淡,可是这么多年来,他从没让王艳艳吃过一丁点苦,因为觉得感情上亏待了他,他就从其他方面弥补她。

  她要钱,他给;她要耍,他让;她懒,家里的里里外外的事情他一把抓,内衣内裤都替她洗得干干净净;她在外面有人,他忍,等她回心转意。

  哪怕你王艳艳真不想与我过下去了,那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提出来,离婚分家他绝不亏待她一分一毫。十一二年夫妻,何至于此做得如此绝情?这般做法,与断了他生路有何区别?

  病人本身心灵就比较脆弱,林建忍不住多想,脸色当即就不好了。

  老太太忙说:“老幺,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墨墨和书书还指望着你呢。我还等着你给我养老呐。”

  中年男人身上都扛着几座大山,对有的人来说是不可承受的压力,对有的人来说是努力前进的动力。

  林建是后者,他空洞的眼神微微泛起了些神采:“妈,你放心,我不会想不开的。我看病的钱,是问谁借的?”

  “你三叔借了我们两万,又帮我们在银行里贷了五万,银行那边抽了八千,到手的只有四万二。”

  林建嘴里发苦,家里原本就欠着一万块钱的账,这前前后后算上利息,八万多块钱的账,他用什么还?把他拆了卖了也不够啊。

  林墨刚好打好了水提进来,他把热水壶放到旁边:“爸,钱的事情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还上的。”

  林建颓然道:“你还读书呢,能有什么办法。”

  “回去我就先把休学手续办了,去摆个小摊卖小吃,年前做点香肠腊肉拿到城里去卖,能赚不少钱。”

  林建看着儿子精致漂亮半点烟火气都没有的脸庞,失笑道:“就你那水平,不怕别人吃中毒?”

  爸爸还有心情开玩笑,证明他没有彻底绝望,林墨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

  老太太眉梢透着得意:“我乖孙手艺好着呐,今天下午的饭菜全是他做的,我到现在肚子都还涨着呢。刚刚你喝那碗粥味道好吧,全是我乖孙熬的。”

  林建下意识咂巴了一下嘴,刚才那粥味道确实不错,这么好的味道也就缓缓还在的时候,吃到过了。

  “墨墨怎么突然会做饭了?”他记得明明三天前,儿子煮的青菜还有股焦糊味儿。

  “是缓缓托梦给他,教他做的。”

  林建顿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怎么可能?!”

  老太太很迷信,当即唬着脸说:“怎么不可能,缓缓心最善了,她能舍得你们爷俩受苦?那你自己说说,如果不是缓缓,我乖孙怎么就突然开窍了?我乖孙做出来的菜,我吃了,跟缓缓做的完全是一个味道。”

  林建今天受得刺激实在太多了,眼睛泛红,嗓子嘶哑:“林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墨没想到自己信口胡诌,现在竟然变得骑虎难下,他也没想到自己做的菜会跟老妈是一个味道的,现在只能咬死这事儿。他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的说:“就是我妈托梦给我,让我好好照顾爸爸和奶奶,嗯,还有小书。”

  “还有呢?”林建看儿子的神色不像是作伪,竟信了三分。

  “妈妈教了我好多菜,她说现在家里困难,她也没别的办法可以帮我们,只能把这身本事传给我,让我帮家里脱困。”林墨说得极认真,连他自己都有点相信,他能重生说不定真是他老妈保佑的缘故。

  林建想起亡妻,眼中泛着泪光:“缓缓的本事多着呐……”

  林墨伺机劝慰道:“爸,你别难受了,要是让妈妈在天上看到你这样,她该难过了。”

  泪水顺着林建的眼角缓缓滑落,泪眼朦胧中,他看着儿子极肖似亡妻的脸庞,竟有种缓缓又回到他身边的错觉,喃喃道:“你说的对,我不难过,不难过。”不管儿子说的真话还是假话,这一刻,他选择无条件相信。

  林建这才刚做完手术,精力不济,受到的刺激太多,很快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大概是受了林墨的影响,他梦里还真梦到程缓缓了,一觉醒来,他已经记不起亡妻在梦里跟他说了些什么,但此后,他再不怀疑林墨突然多出来的本事。

  晚上,老太太以老年人觉少的理由,坚决要留下来守夜,林墨拗不过她,就先行离去了。虽然他满口答应老太太直接回家,但出了医院,拐个弯就溜去了夜市。

  晚上十点过,一个胖护士过来查房,胖护士鼻子很尖,一进病房就闻到了香菇粥已经淡得不行的香味儿,吸溜着口水问:“大娘,你们吃的什么啊,怎么这么香?”

  老太太笑道:“没什么,就香菇粥。”

  胖护士检查好了,却磨磨蹭蹭没走,一双大眼睛盯着保温杯,贼亮贼亮的。

  老太太忙说:“幺妹子,保温杯里还剩了点粥,本来是给病人喝的,里面的都是没倒出来过的,你要不嫌弃就拿去喝吧,你们大晚上熬夜也挺辛苦的。”

  胖护士知道这样不好,可她薄弱的意志没经受住美食的诱惑,胖手不好意思的搓搓:“这怎么好意思。”

  老太太把保温杯送到她手里:“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一会儿记得把保温杯给大娘还回来就行。”

  胖护士从善如流:“好。”



☆、第十三章 夜市


    尽管天气不太好,锦城的夜市依然热闹如昔,卖小吃的,卖服饰的,卖小百货的,卖古玩的等等应有尽有,还有表演民间杂耍的,整条街上人声鼎沸,熙熙攘攘。

  林墨嗓子的炎症刚消,不敢吃夜市上口味很重的小吃,他晃了两圈,准备在地摊上买了些换洗的衣物。这次来得太匆忙,他们祖孙三人除了身上穿的这身,压根儿就没带其他衣服。刚才在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咨询过医生了,以林建现在的情况,就算要转回L县的医院,至少也得半个月以后。怎么着,他们也不能半个月不换衣服吧。

  锦城的商贩们进货渠道比L县的商贩们,多多了,地摊上的衣服质量肯定好不到哪儿去,但是价格却比L县那边便宜了三成不止。林墨选了家衣服质量款式看起来还不错的小摊,跟一众大妈大娘拼杀一番后,终于成功‘抢’到四套衣服。作为一个好哥哥,林墨怎么可能落下宝贝弟弟呢。

  冬装材料在那儿管着,价格偏贵,这四套衣服林墨把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砍成一百五十块钱成交,还问老板娘要了两双袜子做添头。回过头来,就有人跟老板娘掰扯,凭什么他买的就那么便宜,不行,这件衣服最少还得再便宜五块。老板娘卖林墨已经觉得自己亏大发了,张口就说‘凭那小伙子长得俊,我乐意算他便宜,这件少了三十不卖,你爱买不买。’那人犹豫再三见确实砍不下来价了,才掏钱把买下。

  光有外套还不够,林墨转了几圈,又去另一个小摊上买了些换洗的内衣袜子之类的,还给奶奶买了双保暖鞋,若不是钱不够了,他还打算给自己买双运动鞋。

  夜市上生意非常火爆,林墨想着还要在锦城呆十多天呢,今年春节在一月底等回L县又该快过年了,不可能就一直坐吃山空吧,要不他也弄个小摊到夜市卖点小吃?夜市只开到晚上十一点,睡一觉白天去医院照顾爸爸正好,就是要一直累着奶奶守夜,怕是不太好。林墨思前想后,决定先去问问市场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告诉林墨,夜市上许多摊子都是固定的,但是也有一些短期流动摊子,就是位置没那么好,入场费一天5到20块钱不等,得看占地面积,具体位置由管理人员安排。

  林墨特意去那几个流动摊点看了下,大多数处在偏角处,灯光不好,人流相对较少,生意马马虎虎,多是些卖小饰品的。有几处位置稍微好点,价格估计要贵些。

  夜市上各式各样的小吃都有,林墨觉得如果自己要卖的话,多半也不能脱俗。他们在锦城呆的时间不长,不可能去大肆购买工具,海叔那儿有现成的大铁锅,阳台上还扔着一个大蜂窝煤炉子,小区守门大爷那里好像有辆小三轮车,晚上他用不上,问他租用一下付他租金,他应该会答应。

  新颖美味的小吃,林墨脑袋里装了不少,但是要制作简单快捷又符合锦城人口味的,还真不多。林墨首先想到的就是狼牙土豆和香辣孜然小土豆。土豆的受众最广,既易于烹制,又易于保存,只要能够把味道调好,就能非常出彩。

  夜市上没有卖小土豆的,只有些卖锅巴土豆的,两者做法相似,都需要先将土豆煮熟剥皮,在进行油炸调味,但是小土豆味道明显更香更细腻。同样的,小土豆的剥皮过程很慢很繁琐,他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弄。

  至于狼牙土豆,本来就是一道风靡锦城的小吃,不光夜市上卖的人多,学校周边卖的也多,不稀罕。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道大众的小吃,更容易在短时间里打开市场。而他相信自己调出来的味道绝对不比任何人差,从别人手里掠夺一些客源应该不难。更何况,夜市上卖的狼牙土豆,只看到有麻辣味道的,味道和菜品都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拿的东西多,雨渐渐大了起来,林墨没委屈自己,叫了一辆三轮车送他回住的地方。

  林墨回到家,痛痛快快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新买回来的衣物全部洗了晾上,这天气若是不放晴,没个三四天别想穿上干衣服。

  晚上林墨一直想着摆摊的事情,整晚都睡得不踏实,早上五点过就醒了。他边穿衣服边暗暗嘲笑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想当初并购价值几千万的会所都没像现在这样失眠过,一个卖小吃的摊子而已,真没出息。

  转念一想,这可是自己白手创业的起·点,起·点,能不激动吗?

  林墨慢吞吞的刷着牙,看着镜子里面粉嫩嫩的少年厚颜无耻的想,劳资现在才十五岁,激动一下有什么不正常?呼噜噜吐掉嘴里的泡沫,就着冷水洗了把脸,扒拉扒拉土兮兮的发型,镜中的少年露出一个中二气息浓重的灿烂笑容,看着那口白晃晃牙,他自己反而受不了了,撇撇嘴,笑容又变成了那种陌生而熟悉的从容优雅。

  老了就是老了,换身新皮,也不可能真正变回少年时的单纯无忧,更何况,至十五岁后,他的人生就变得光怪陆离,而他的心境也没修行到返璞归真的境界。

  就这样,也挺好。林墨用手指碰了碰镜子上的脸颊,笑容消失,那张精致的脸上只剩下冷冽和漠然,眉间比以往多了几分为家人而存在的暖意。

  这才是真正的自己。

  昨天买回来的鸡和棒子骨都还没处理。林墨想着爸爸和奶奶好像都挺喜欢香菇鸡肉粥,就将小母鸡生扒掉皮后煮上,水发几朵香菇,准备一会儿熬粥。

  等整只鸡煮到八成熟,他扒掉鸡肉,将大腿骨焯掉血水后,放入生姜,少许米酒,以及其他调料,和鸡架一起丢进大锅大火煮,等水开了一会儿后,转小火慢炖。爸爸的腿伤非常严重,初期阶段不能吃油腻的东西,应该以清淡饮食如蔬菜鱼汤为主,这锅骨头是用来熬高汤,方便之后做菜的。

  林墨选了些鸡大腿上的肉,和发好的香菇一起,撕成细丝,一会儿熬粥用。

  鸡皮是好东西,有人不爱吃,也有人爱吃的不行。林墨打算留着做个粉蒸凤衣。

  血旺和下水不太多,但是扔了太可惜,林墨决定等一会儿粥熬好了以后,用它们烧土豆。

  大骨头煮好了,上面能扒不少肉下来,这些肉直接吃好。

  到了七点过,天依然没亮,林墨瞅着时间差不多了,揣着兜里仅剩的五十块钱又去了菜市。奶奶那天给他看病的钱,昨晚买东西都不够,身上这五十块钱是他历年积攒的压岁钱。

  菜市上还不多,菜贩们已经早早摆上了新鲜的蔬菜瓜果。锦城冬天的蔬菜相对L县要丰富许多,菜贩子们从外地运了不少大棚蔬菜回来,各类蔬菜应有尽有。

  林墨从事饮食行业多年,再清楚不过大棚蔬菜了。尤其这会儿还不流行有机蔬菜绿色农业,国家相关管控还不到位,为了催长催熟这些蔬菜,菜农们什么药都敢用,已经被癌症活活折磨至死的他可不怎么敢吃。

  这时节称得上时令蔬菜实在不多,无外乎南瓜白菜青菜萝卜土豆山药等,其中山药和白菜具有活血化瘀的效果,比较适合爸爸现在吃,天气寒冷,这两种蔬菜能保存的时间也相对较长,林墨多买了些。南瓜和土豆也买了些,又割了两斤瘦肉,一斤五花肉打成肉臊(碎肉)。

  林墨一向喜欢吃鱼,但是鱼必须吃得鲜,现在显然没这个条件,他只买了三斤鲫鱼。

  菜市场有卖泡菜的,林墨选了家看着还不错的,买了些泡豇豆和泡萝卜,还买了些豆腐乳。

  匆匆回家,粥已经熬好了,高汤还得再炖会儿。

  林墨把泡豇豆切成碎末,取了少许肉臊,加入干辣椒炝炒,几分钟后一份酸辣可口的烂肉豇豆就做好了。就着豆腐乳,林墨喝了两大碗稀饭。

  饭后,大骨头高汤也熬得差不多了,他把大骨头和鸡架以及锅里的碎渣全滤了起来,将高汤放到旁边等它自动凝结。

  用昨天新买的保温杯装上粥准备去医院,刚走到楼下,就看到奶奶回来了。

  “奶奶,你怎么回来了?”

  老太太看到他松了口气,道:“这都九点过了你还没过去,我担心你在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就回来看看。”

  林墨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在奶奶眼里,自己就是个半大孩子,第一次到锦城来,指不定就让人拐跑了。

  拐跑还是其次,老太太在医院一会儿听人说煤气中毒会毒死人,一会儿听人说煤气会爆炸,又是车祸又是抢人的,她担心了一晚上,早上没见到孙子整个人都不好了,等医护人员给林建做了检查,她立刻匆匆忙忙赶回来了。

  林墨歉意道:“对不起,奶奶让你担心了。我早上去菜市场买了些菜,没注意时间就过去了。”

  “行了,没事就好。”老太太守了林建一夜,又担心林墨,整晚上就打了个盹儿,精神很不好。

  “奶奶,我自己去医院就行了,你快回家休息吧。锅里给你温着粥,桌上还给你留了菜,你记着吃,中午饭你别担心,我会按时回家做的。”

  老太太看着宝贝孙子孝顺的模样,心里既甜又心酸,原想说午饭由她做的,想到自己根本不会用那什么‘炉具’,只得作罢。

  “好,你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你爸爸那儿有什么事情,你记得喊医生知道吗?”

  “嗯,我知道。”

  林墨到了医院,林建还在睡觉,他没吵他,静静坐在旁边想该如何跟奶奶提摆摊的事情。一个胖护士推门进来了,小眼睛巴巴看着林墨手边的蓝色保温杯,欲言又止。



☆、第十四章 相谈、摆摊


    林墨走到门口小声问:“美女,有事吗?”

  胖护士顿时羞红了一张脸,看着林墨疑惑的俊脸支支吾吾说了句:“我真的是美女吗?”说完,连她都受不了,落荒而逃了。

  林墨哑然失笑,十几年后‘美女’不过是个随意的称呼而已,没想到他随口一说竟然把小护士给吓跑了,天知道,他真心没有一丁点别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林建终于醒了过来,他的气色比昨天好多了。因为之前医生已经给他做过检查了,林墨帮他简单洗漱了一番。

  “爸爸,我给你带了粥过来,还是热的,你要不要现在喝点儿?”收拾妥当,林墨问道。

  林建最近这段时间吃的都是流食,不耐饿,“你不说我还没觉得,还真有些饿了。”

  林墨拧开杯盖,香菇和鸡肉结合在一起的细腻的香味霎时飘了出来,林建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林墨把粥倒进小碗里,试了下,温度正好,拿过勺子,一勺勺喂到林建嘴边。

  “真好吃。”林建边吃边含糊的说。

  林墨开心地笑了笑,有什么比看到亲人满足更值得高兴的呢?

  等林建喝完粥,林墨犹豫着开口:“爸,我昨天晚上去夜市逛了一下,我想去夜市摆个摊卖小吃。”

  林建心里被狠狠刺了一下,不由自责的想,如果他能够小心点,何至于摔坏了腿?品学兼优的儿子何至于沦为街边小贩?母亲一大把年纪了还要为他奔波受累,家里还欠着巨款……这一切全都怪他,是他拖累了家人。

  林墨见他面露痛色,忙道:“爸,你别胡思乱想,我们是一家人,本来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生我养我,你现在生病了,我伺候你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林建眼中微微有些湿意,伸出手去摸了摸林墨的发顶:“好孩子,是爸爸拖累你了。”

  林墨不禁想起前世爸爸服毒自杀前,那歉疚颓老的模样,心中骤然一痛,眼底泛着红丝,他拉过爸爸的手,紧紧握住,异常严肃认真的看着爸爸的双眼,缓声道:“爸爸,你从来都不是我的拖累,现在不是,今后也不是。让你和奶奶、小书过上好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也是我应尽的责任。”

  林墨的声音不大,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味道。

  林建既诧异又欣喜,他诧异于儿子好像一夜之间褪尽了青涩,好像天塌下来下他也能用他稚嫩的肩膀抗住;他惊喜于儿子远比他知道的更坚韧坚强成熟懂事。

  儿子都已经主动挑起了家庭重担,他还有什么面目在这里自怨自艾?

  不过是断了半条腿而已,天底下的残疾人多了去了,别人都能活得好好的,他凭什么就不可以?只是少了半条腿而已,等他康复了,以后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他还就不信了,他一个大男人正值壮年还真会变成儿子的包袱累赘不成!

  “墨墨,你别担心,爸爸会很快好起来的。照顾你们是爸爸的责任,这份责任还不到你承担的时候。这学期就算了,等下学期开学,你还是照常去上学,家里欠下的债爸爸会想办法来还的。”尽管林建巴不得儿子现在就回去上学,但是以他当前的情况,没有儿子的照料,光靠母亲一人是不现实的。

  林墨知道林建的性格非常倔强,往往他做下的决定,轻易不会改变,这一点,他们父子俩都是同类人。林墨骨子里是个成年人,就算明明知道父亲的想法不太可能实现,他也不可能像个叛逆期少年那样跟父亲硬碰硬,他选择迂回和暂时妥协。

  “上学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林墨重新回到刚才的话题上:“我还是想去夜市摆个小摊,不管能不能赚到钱,就当做是锻炼,爸爸,好吗?”

  林建看着儿子恳切的目光,心里闷闷的难受,犹豫片刻,道:“摆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林墨见他有些松动,忙趁热打铁道:“就是因为不容易,才更应该接受锻炼啊。爸爸,你放心,我已经做过初步调查了,我会量力而行的。”

  看着儿子如此懂事,林建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拒绝他的要求,只得说:“你想弄就弄吧,量力而行不要把自己累坏了。”

  “嗯,那奶奶那儿……”

  “你奶奶那里,我去给她说吧。”

  “好,谢谢爸爸。”

  “呵,你这孩子。”住院这么多天以来,林建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

  中午,林墨趁着爸爸睡着的功夫,回到住处,开始准备午餐。

  本来想早上烧的鸡下水还没弄,林墨把它们再次清洗一遍,削了两个大土豆,将下水并着豆瓣爆炒后,放入土豆块,稍微炒了一下,加入适量水和高汤烧上。

  林海家里的厨具很齐,林墨从柜子里找出一个蒸锅,将早上开始腌制的生鸡皮放入盘中,在盘里码上调好味道的胡萝卜厚片,等水开了以后,将盘子放入蒸锅蒸上。

  他洗了一颗大白菜,直接用手将菜叶掰碎,放在旁边备用。

  这时土豆差不多已经烧好了,林墨将芹菜和大葱切碎均匀撒在上面,关火起锅,香味扑面而来。

  他打开蒸锅盖子,粉蒸凤衣的火候已经差不多了,他熄掉火,在另一口锅里,热上少许油。他从蒸锅中取出盘子,把盘子倒扣,将蒸好的菜倒入另一个盘子中,将锅里滚烫的油倒在凤衣上,在滋滋声中,撒上葱花香菜,一股浓郁的咸香味儿逸散开来。

  早上买回来的几条鲫鱼还浮在盆面上吐泡泡,林墨找了把剪刀,利落的把这些鲫鱼开肠破肚,并用小刀细细刮去鳞片。鲫鱼的鳞片细小,在没有专用工具的情况下,可不容易刮干净,饶是林墨这样的老手也很花了些时间。

  处理好鳞片将鲫鱼洗净后,他在它们肚子里塞入姜片和胡椒粒,将其放入砂锅中滴入少许黄酒直接用清水慢炖。这样炖出来的鲫鱼味道很普通甚至有点腥,颜色也不是纯正的奶白色,但是营养价值却是最高的,最适合用来给爸爸进补。

  林墨最后一道白菜汤快烧好时,奶奶已经起床了。

  “奶奶,你怎么不多睡会儿?”

  老太太可不好意思说自己闻到菜香味儿给馋醒了,只道:“年纪大了觉少,昨晚打了个盹,上午回来睡了这么久,够了。你爸爸还好吧?”

  “挺好的,早上给他带过去的粥,他全都喝了,医生说过了今晚,明天一早就给他转病房。”说话的功夫,林墨将白菜汤起锅里,一部分盛进了碗里,一部分倒进了保温杯里。

  “这就好,我们赶紧吃饭吧,吃完饭,我再去医院里瞧瞧你爸。”

  “好。”

  几道家常小菜再一次成功让老太太撑着了,棒子骨里面的骨髓大半进了林墨的肚子,他也撑得不轻。这年头的猪不像后世那样完完全全用饲料催出来的,肉味很地道,连带的骨髓的味道也香浓许多。

  林墨乱没形象的舔舔嘴巴暗想,反正棒子骨便宜,等什么时候再炖上一锅,好好吃一顿。

  饭后,鲫鱼汤火候还不够,老太太让林墨在家看着,她先一步去医院了。

  趁着熬汤的功夫,林墨成功说服门卫大爷晚上把三轮车租给他用,一天晚上三块钱,租用期间,如果三轮车有什么破损,由林墨负责修复。

  接着,他骑着三轮车去菜市买了几十斤大土豆外兼许多调料以及工具。等他回到小区,门卫大爷已经帮他买好了蜂窝煤——大爷他儿子就在卖蜂窝煤,因此,在林墨一口气买了三百个大蜂窝煤后,门卫大爷在他住处后面的杂物间腾了一小块地方,供林墨放置这些煤炭。

  林墨弄好这些回到住处,砂锅里的鲫鱼汤已经炖的黏糊糊的了,在姜和黄酒的作用下,又炖了这么许久,几乎没什么腥味儿了,他调入少许盐巴,将鱼汤倒入保温杯中带去了医院。

  也不知林建是怎么同老太太说的,老太太全然同意林墨去摆摊,只反复嘱咐林墨不要太累。下午她还回去帮林墨刮土豆,淘菜,做一切准备工作,还主动让林墨教她怎么使用煤气灶,以后一日三餐就由她负责。

  到了傍晚,万事俱备,林墨蹬着三轮车拉着一车的东西,慢吞吞的来到夜市。找到管理人员,交了相关费用并送了管理人员一包红塔山后,被安排到一个地段相对较好的临时摊点。

  夜幕降临,辛苦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卸下负担和面具,慢慢涌到灯火通明的夜市。

  林墨的摊点刚好在一家肥肠粉小摊旁边,这家小摊味道一般,客人稀少,连带的,林墨的生意也不怎么好。

  夜市开始半个多小时,第一个顾客才终于找上门来。

  来者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打扮得却比二十岁的女人还成熟,花里胡哨的一看就是逃学出来的。她们俩完全是冲着林墨那张脸去的。

  “小帅哥,土豆咋个卖呢?”短头发的女孩笑着问道,旁边,她的同伴挤眉弄眼的笑着。

  “一块钱一份。”林墨带着职业的微笑回答道。

  两个女孩子看得眼睛都有些直了,这个笑起来比电视里的明星还好看。

  “给我们来两份呗。”

  “你们要什么味道的?”

  两个女孩儿一听觉得有些稀奇,狼牙土豆不都只有麻辣的吗?

  “你这儿都有什么味道的?”

  林墨笑道:“有麻辣,酸辣,甜辣,孜香四种口味。”

  “那我要个酸辣的。”

  “我要孜香的,多给我来点儿辣椒。土豆脆一点。” 

  “好的。”林墨把分量十足的土豆条倒入油锅中,炸了片刻,将土豆捞进两个小盆中,加入特制的调料,搅拌均匀。

  两个女孩儿看着林墨麻利中不失优雅的动作,都有些失神。这人怎么连做菜都怎么好看呢?

  “好了,一共两块钱,谢谢惠顾。”林墨笑眯·眯的把装在塑料口袋里的土豆递了过去。

  两个正处于中二期,天不怕地不怕的叛逆女孩儿竟然破天荒的脸红了,短发女孩儿从兜里掏出两个钢镚丢到林墨车上,接过袋子跟同伴一起逃也似的跑远了。

  林墨不明所以的皱皱眉头,看到下一位客人上门,立刻又换上了职业的微笑。



☆、第十五章 小赚一笔


  夜市上的好吃嘴很多,大多成群结伴的出来玩儿。这年头,不管男女普遍还没有形成不吃晚饭减肥的概念,夜市小吃摊的生意尤其好。

  林墨的销售局面打开后,才不大一会儿他就忙不过来了。

  不少食客原本是抱着尝鲜的想法,想要尝尝其他口味的狼牙土豆味道如何,没想到一尝就停不下来嘴了。

  酸辣味是使用剁得细碎的泡野山椒拌的,不同于醋的酸,野山椒的酸中带着浓浓的辣,而野山椒本身就比普通的辣椒面辣得多,几口下去能辣一身汗出来。浓郁的酸辣味儿让嗜辣的锦城人直呼过瘾,个别极度嗜辣的好吃嘴愣是将袋子里的野山椒也全部生吃了。

  甜辣味更受小朋友喜欢,甜本身是一种吃多了会腻的味道,但同时适量的甜也有很好的提鲜效果。当糖和辣子组合一起,糖的腻很容易被辣掩盖,进而变成一种鲜,拌上葱花香芹,以及林墨特制的酱料,那喷香的味道再挑嘴的小朋友也能被征服,就算大人吃了也会忍不住叫好。

  孜香的做法很简单,其实就是在普通麻辣口味的基础上多加了孜然粉而已,也可以不放辣子直接加孜然粉。一份普普通通的狼牙土豆,加上孜然粉后,立马就多了一种烧烤特有的香味,吃起来完全不比烧烤摊上的烤土豆差。

  麻辣味是最最常见的,买的人也是最多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尝试新口味。然而,等好吃嘴们尝过后,立马就会发现不同——同样是麻辣味儿,但是林墨这里的味道明显更浓郁,麻辣组合到一起的鲜香味异常明显,一吃就知道用料非常地道。常年吃辣的锦城人,轻易就能品尝出辣椒与辣椒之间的差异。

  林墨前世做惯了高端饮食,不愿意从食材上克扣顾客,用的全是上好的清油和最好的调料,土豆也是精选菜市上最好的那种大土豆,成本远比其他小摊贵。夜市上狼牙土豆的价格基本上稳定在一块五两袋或是一块钱一袋,林墨新开的小摊又做不了几天,不好贸然提价,为了保证收益,他只好缩减分量,每份土豆条只有别家小摊2/3那么多,一份土豆大概能赚五毛钱左右,并不比其他摊贩多赚得了多少。

  原本还有不少顾客嫌分量太少,嚷着下次再不来买林墨的东西了,可等他们尝过以后,转身又过来排队了。

  第一天试营运,时间紧迫,林墨准备的土豆不多,夜市进入高峰期没多久,林墨随车运来的三桶土豆就被一抢而空了。不少顾客严肃表示,自己还没吃过瘾,让林墨明天多准备一点货。

  林墨满口应下,高兴的踩着三轮车回家了。

  他将锅里剩下的废油倒给门卫大爷,又送了他一份自己预先留下的土豆条,并付了他当天的租金后,老大爷乐得见牙不见眼,高高兴兴帮林墨收拾车子上的东西。

  林墨把桶和调料带回了家,余下的东西全都寄放在门卫大爷那儿。回到家,他清了一下兜里的钱,一共卖了160块,刨去今天的各项支出,净赚了70多块。

  从后世来看,70块钱还不够吃顿像样的洋快餐,可放到现在,工地上最苦的苦力活也不过二三十块钱一天,爸爸的日平均工资也不过才15、6块钱而已,70块钱已经不少了。

  好歹有进项了。

  林墨满意的把桌上叠放的整整齐齐的五毛一块收起来,瞅着才十点过,简单冲个澡,洗掉身上的油烟味,昨天洗的衣服还没干,只好将就着穿刚才那身,拿电吹风匆匆吹干头发,赶着去了医院。

  “老幺,你说墨墨一个人卖东西,不会出什么问题吧?”老太太在病房里转了好几圈,坐立不安。

  林建又何尝不担心,不过他对儿子有信心,安慰道:“妈,你别瞎操心,你不是说墨墨做的土豆条还吃嘛,不会卖不出去的。”

  “谁担心这个?”老太太忧心道:“我是担心锦城的治安不好,万一出个什么事儿……呸呸呸,我们家墨墨福大命大,一定什么事儿都没有。”

  “妈,锦城是省城,治安比我们L县好多了。墨墨好歹是男孩子,多锻炼一下没有坏处。”

  “话是这么说,”老太太突然咋呼道:“不,不行,我还是得去瞧瞧我乖孙,不然我不放心。”

  林墨笑着推门进来:“奶奶,爸爸。”

  “哎,我的乖孙诶,可算是见到你了。”老太太拉着林墨的手不放,好像几十年没见过她宝贝孙子了似的,殷切的问道:“今天还顺利吧?东西卖完了吗?就算没卖完也不要紧,实在不行我们自己吃。”

  林墨把老太太扶到旁边坐下,说:“奶奶,土豆已经全卖完了。”

  “什么,全卖完了?”老太太瞪大了眼睛,她亲自帮忙准备的土豆,那可是好几十斤呐。

  “生意比我预想的好,今天都不够卖,明天得多准备些。”

  老太太顿时喜笑颜开:“我的乖孙就是能干。今天没人为难你吧?”

  “没有,大家看我年纪小,都挺照顾我的。”

  “那就好,那就好。”老太太心里悬着的大石头总算落下了,“那今天赚了多少钱?你先别说让奶奶猜猜,至少得有15块钱吧?”

  林墨笑道:“不对,奶奶再给你一次机会。”

  老太太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立马把数字翻倍了:“难道是30块?”

  林墨还是笑着摇头,圈起指头比了一个七,这下连原本不太看好儿子去摆摊的林建都瞪大了眼睛。

  “70块?哎哟,你没哄奶奶开心,那几桶洋芋你赚了70块?”老太太眼睛都瞪圆了。她平时也经常种菜到镇上去卖,卖上十多块钱已经算是最多的了,怎么都想不到几桶不起眼的土豆能赚到这么多钱。

  林墨笑道:“而且是净赚,明天我们多准备一些土豆,起码能赚到100块钱以上。”

  省城的经济要比县城发达许多,人们手里渐渐宽裕,在县城里看来很贵的东西,到了这里则是稀松平常。在这个经济急速发展的时候,资本正在向少部分人手中迅速积聚,无数财富神话,在这个时代频频萌芽。

  林建和老太太都同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这显然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林建虽是老师,但是为人耿直本分,又在乡村中学任教,没有什么大富大贵的亲戚朋友,见识到底有限。

  老太太好不容易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当即拍板决定:“明天我跟你一块儿去,省得你一个人忙不过来。”老太太的心思很简单,一天好几十上百的收益,要是没人眼红就奇怪了,墨墨年纪这么小,要让人欺负了去可怎么办?

  “那爸爸这儿怎么办?”小摊生意比预想的更好,林墨一个人确实有些忙不过来,今天又好几次差点儿把钱收掉了。

  林建说:“我这里能有什么事,有你奶奶在旁边看着,我也放心些。”

  老太太接过话茬:“明天下午你先去夜市那边,我给你爸爸送完饭,等医生检查好了,再过去找你。”

  林墨看着两人殷切的目光,只得点头:“好吧。”

  他在医院呆了一小会儿,就被老太太‘撵’回家去了。

  与此同时,大洋彼岸的正值上午,冬日的太阳才刚刚升起不久。与外面和煦的阳光不同,韩家的客厅里格外紧绷。

  “阿勋,你已经成年了,我尊重你的决定。但是,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够在M国完成你的学业,然后再去Z国闯荡。”韩父沉声说道,那张依稀可辨年轻时风采的脸庞,既威严又慈祥。

  韩勋已经下定决心远渡重洋:“爸,我去Z国也一样可以完成我的学业。”

  韩大哥看着他执迷不悟的样子,忍不住生气,指着他道:“你学的计算机专业,Z国的计算机水平能跟M国相提并论吗?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你竟然不惜抛弃家人远渡重洋,我看你是脑子坏掉了。”

  韩家二哥掐灭手中的烟蒂,语重心长道:“阿勋,我建议你还是接受温切斯特医生的意见,接受催眠治疗吧。”

  韩勋的手骤然神经质的握紧,抿着嘴唇,半晌,轻轻摇头:“不可能。”

  韩妈妈和韩家三姐眼底不禁泛起红潮。

  韩妈妈难过的说:“都怪我,我不该把那对指环给你的。”她原本想给小儿子一对传家宝,哪知道却害儿子患上了怪‘病’。

  韩勋摇头:“妈,不关指环的事。宏远大师不是说了吗,这是缘分,是注定,与人无尤。我相信我一定能找到他的。”

  韩家人全都默默叹息一声,在百般劝说无效之下,只得将韩勋送上前往Z国的飞机。

  在飞机起飞的刹那,韩勋心底所有的不安与躁动奇迹般的平息了。



☆、第十六章 擦肩


  有老太太加入后,林墨顿时轻松许多。他负责炸土豆调味道,老太太负责收钱,老太太人老成精,几乎没有人能从她手里‘逃票’。

  几天下来,林墨几乎每天都能赚到一百以上,原本因为巨额债务,心里总是惴惴不安的老太太和林建,眉宇间少了许多郁结。林建正值壮年,又常年田间地里的劳作,身体底子很不错,心情好了,伤势愈合得很好。

  转到普通病房后,在林墨的美食攻略下,热心的病友家属见林墨和老太太每天进进出出忙得够呛,也会主动帮忙照顾林建。林建的伤主要在两腿上,除了行动不便外,其他的倒没什么。但是正因为现在两腿完全不能动,上厕所什么的尤为麻烦。

  林墨到底年少,身体又不像别的男孩那样强健,要抱林建去上厕所什么的,实在够呛。好在,同病房的几个病友家属都很热心,经常主动帮助林建,让林墨和老太太感激不已。

  到了周二,林常青带着林书到锦城看林建。

  小胖墩到了医院,一看到林建,扑到他身边,‘哇’得一声就哭了出来。林建哄了他好一会儿,他才抽抽噎噎的止住了,一双略微缩水的小胖手抱着林建的手臂怎么都不肯撒手,好像生怕林建不要他了似的。

  小胖墩消瘦了许多,小圆脸都没以前那么嘟嘟的了。倒不是林常青家里克扣了他,说起来,林常青家里的生活水平比林建家强多了,每天鱼啊肉啊水果啊什么的都没断过,可东西再好,那是别人家的,再加上,因为家庭原因,林书的心思本就比别的小孩儿敏感,每天听着村里的闲言碎语,怎么可能没心没肺吃得喷香?

  这些闲言碎语里面,最令林书害怕乃至恐慌的一条就是,他爸爸要把他过继给林海。

  林书人小,分辨不出这些流言的真伪,但是小孩子也并不是一点心思都没有。村里人以为他人小,当着背着都在议论纷纷。王艳艳卷款跟野男人跑了,林建去锦城看腿得好几万,林书又成天在林常青家里呆着,而林常青一直都想要个孙子,偏偏儿媳妇不肯生,这一连串的事情,实在太容易引发人联想了。渐渐地,不管林常青怎么跟人解释,村里都流传出林建要把小儿子‘过继’给林海的传言。

  说是‘过继’,其实类似于‘卖’。没有儿子的人家,怕死后无人摔瓦盆烧香火(注),从旁系中过继一个儿子顶立门户,在乡下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小胖墩听得多了,虽然哥哥保证过不会‘卖掉’他,但是架不住他心里害怕,成天吃不香睡不好,一身婴儿肥都快掉光了。

  病房里人不少,各自低声与自家人交谈着,林常青把买来的水果放在旁边,拉了张椅子坐在旁边,笑道:“老幺,看着你没事,我就放心了。”

  林建摸着林书的发顶,感激道:“三叔,这次真是太感激你和林海了。要不是你们,我现在……哎。”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身体养好,把心放宽,小书和小墨还有嫂子都还指着你养呢。”

  “嗯,我知道。”

  林常青见林建气色不错,不像是郁结于心的样子,犹豫片刻,压低声音试探着问道:“王艳艳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办?”

  林建面色一僵,叹息道:“钱,她已经拿走了,我又不知道她去了哪儿,还能怎么办?”

  林常青忧心道:“她走之前,还问村里人借了不少钱,现在大家都在说这事儿。”

  林建暗暗攥紧拳头:“她借了多少?”

  “具体的数额我不知道,大概有几千块吧。”

  “三叔,你回去告诉大家,我会想办法还上这些钱的。”

  “好,”林常青摇头自责道:“哎,真是造孽啊,都怪我,当初要知道她是这种人,说什么我都不会把她介绍给你。”

  林建忙说:“三叔,你已经帮我们够多了,这事儿不怪你。”

  “对了,王鹏托我给你带了一千块钱过来,他说他们家实在拿不出什么钱来了。他说,他对不住你。”

  王鹏便是林建帮忙的那家事主,现在他家旧房子拆得只剩两间摇摇欲坠,修新房的钱已经全拿出来给林建了,家里闹腾得厉害。这一千块钱是他刚从工地上领到的工钱,钱没捂热乎就交给林常青让他送过来,为这事儿,他老婆正在跟他闹离婚呢。

  “这是不怪王鹏,要怪还得怪我不小心。这钱我不能再收王鹏的了,三叔你帮我给他送回去。”说到底大家都不容易,王鹏家的情况本身就不好,好不容易东拼西凑凑够修新房的钱,还出了这种事情。尽管林建是受害者,他也不忍心真‘赖上’王鹏,更何况,王鹏确实已经尽力了。

  林常青为难道:“王鹏的那说一不二的牛脾气你是知道的,我只负责带钱给你,至于收不收,你还是自个儿给他说吧。”说着,他将信封里一沓钞票硬塞进林建手里。

  林建只得先将钱收下,在林常青的要求下,当面将钱点清。

  接着,林常青又拿出另一个信封,交到林建手里:“这里面是三千五百块钱,是村里人和你的同事还有学生们的一点心意,锦城离得太远,大家又不熟悉路,就托我把钱给你带过来,等你回县里,大家再来看你。”

  林建拿着沉甸甸的信封,眼睛微微有些濡湿:“有劳大家费心了。”

  很多时候,对病人而言,钱多钱少并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有没有那份心。

  林常青笑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应该的。”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林墨提着分量十足的午饭过来。乍一见林书和林常青,心里很吃惊。

  “三爷爷,你怎么来了?”

  “在家里闲着没事儿,就过来瞧瞧你爸爸,小书在家想你们想得厉害,他刚考完试,我索性就带他一块儿过来。”

  眼瞅着快过年,细细一算,确实也到了小学放假的时间。

  林书有些不好意思,仰着小胖脸小声喊道:“哥。”

  林墨把两个超大型的保温杯放在旁边,一把抱起林书,拧拧他的脸蛋说:“在家里有没有乖乖听话?”小东西瘦了不少,林墨心中闪过一丝心疼。

  林书闪躲道:“哥,快放开我,我已经是大人了,你不能再掐我的脸……”

  林墨哪儿肯轻易饶过他,想着林书长到以后比高了足足一头,心里越发想要好好逗逗小胖墩。

  “就你还大人,大前年也不知道是谁在我床上画地图的?”

  “那是……那是因为喝水喝多了……不对,你明明答应我再不提这件事情了!”小胖墩气得面红耳赤,小胖脸鼓了起来。

  林墨一脸无辜:“有吗?”

  “有!”

  “是吗,我忘了,不算。”

  “……”林书一脸受伤的看着哥哥,哥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赖皮了?

  林建看着兄弟俩毫无芥蒂的玩闹,心里的沉重也一扫而空,笑道:“墨墨,你先别顾着跟小书闹着玩,时间不早了,你先带三爷爷和小书去吃午饭吧。”

  林墨放下林书,说:“好。”

  林常青客气一番,最后被林墨说服去家里做饭给他吃。

  离开医院前,林墨把炖好的山药排骨汤分给病房里的其他人,并托他们帮忙照顾林建。大家兴然应允。

  回去的路上,林书小声对林墨说:“哥,我不想回去了,我想留下来照顾爸爸,可以吗?”他担心林墨拒绝,忙补充道:“家里的鸡我已经托三奶奶帮我照顾了,我还跟吴老师请过假了,等回去了直接去她家拿通知书和寒假作业,好不好嘛?”林书学着林琳的口气撒娇,不过他到底是‘大男孩子’了,学不来她扭股糖似的的动作,就这样都已经把他自己‘麻’得起鸡皮疙瘩了。

  果然,林琳说得没错,撒娇是门儿技术活啊。

  林墨勾唇笑道:“小东西,想得还挺周到的,你想留下来就留下来吧。”林书一个人留在家,他确实不放心。村子里那些流言蜚语他能够想象得到,大家或许有口无心,但是对孩子的伤害却是真实而深重的。他可不想胖乎乎的小家伙变成日后阴沉敏感的模样。

  林书没想到林墨这么容易就答应了,高兴的欢呼道:“哥,你真好!”

  林墨笑着揉揉他的头顶。

  旁边,一亮黑色的轿车飞奔而过,等车上的人猛然扭头,林墨恰巧牵着林书拐进小巷子里。等车上的人匆匆忙忙下车冲过来时,只看到一条空荡荡的无人小巷。

  “少爷,怎么了?”

  韩勋皱眉,微微摇头:“没事,我看花眼了。”

  他连梦中人的脸都看不清,又怎么可能轻易在街头碰到他呢?那些恍惚的梦境正在一一应验,或许他应该像梦里那样,静静的等上三年,他就会真的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可是,他真的甘心吗?万一,他又被其他人抢走了怎么办?他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哪儿,他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他该去哪里找他呢?

  或许,他真的已经疯了吧。

  韩勋攥紧拳头,狠狠捶了一下旁边的大树,手,瞬间血肉模糊,他却仿佛不知道痛一般,凝望着巷子深处,久久不曾言语。

  “算了,走吧……”

  风,轻轻将他颓然的声音吹散。

  “哥,你怎么了?”林书见林墨突然停了下来,仰头问道。

  林墨怔愣片刻,道:“没事儿,刚刚眼皮跳得厉害。”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他听到韩勋的声音了。

  “那你哪只眼皮跳呢?奶奶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林墨被他一本正经的语气逗笑了:“两只都在跳,这是自然现象。小小年纪别学奶奶迷信,知道吗?”

  “哦。”

  回到住处,老太太已经起床了,在她的协助下,林墨就着家里的食材,做了一道回锅肉,一道水煮肉片,水晶萝卜,炝炒土豆丝,白菜丸子汤,林常青还是第一次尝到林墨的手艺,直呼绝了。

  一餐下来,林书肚子撑得溜圆,越发觉得自己留下来的决定简直太英明神武了。



☆、第十七章 竞争


    吃过午饭,林常青又去医院看了看林建,带着林建的嘱托回了L县。

  林建这些天在医院里住着,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恨极了王艳艳。不过,他为人宽厚,并没有真想要将王艳艳怎么样,只是想要找到她,并与她彻底断绝夫妻关系。

  当初,他与王艳艳是领了结婚证的,她现在带着钱跟陈老三跑了,难保她以后不会后悔又回来兴风作浪。那陈老三油嘴滑舌游手好闲,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王艳艳手里那点钱一旦让他骗干净了,以后还不知会发生什么呢。若真如他所料,到时候林书夹在中间,无论如何都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就算他从来没有爱过王艳艳,林书到底是他亲生骨肉,是他疼爱的宝贝儿子,他怎么忍心看到他反复被自己的亲生母亲伤害?

  林墨在侧边听到林建的嘱托后,在送林常青上车前,悄悄给了他一张纸条:“三爷爷,纸条上的地址我无意间听王艳艳提过好几次,她很可能去了这儿。”

  林常青扫了眼纸条上的地址,是南方G省的某个颇有名气的大城市,聚集了大量外省打工人员,真要单独寻某个人还真不容易,可偏偏这纸条上的地址极为详细,说不定还真能找到人。

  “你确定纸条上的地址没记错?”林常青盼着能把王艳艳追回来,不说别的,林家现在背了这么多债务,能从她手里抠点钱出来,林建的日子总归要好过些。

  林墨点头道:“应该没有错,我听她提了好几次。对了,三爷爷你报警的时候,记得告诉警察王艳艳是被陈大成拐走的。”

  纸条上的地址,是林墨前世花了不少力气请私家侦探查到的,王艳艳跟陈大成在那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只是不知道他们初到G省时是不是在那里落脚,不过,不管怎么样,总比海底捞针强。

  L县治安说好也不算特别好,但是也说不上特别坏,至少拐卖妇女这种恶性案件发生的并不多。林常青虽然仅仅是个小小村官,但是在县里七弯八拐的关系还是有一些的,通过他的关系告陈大成一个拐卖妇女,只要地址确切,想要抓到陈大成和王艳艳并不是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林常青瞬间就明白了林墨的意思,心里越发对林墨刮目相看,当即收好纸条,满口应了下来。

  送走林常青,林墨火速赶回去准备今天晚上摆摊用的食材。

  回到住处,奶奶已经削好了大半盆土豆。

  “奶奶,小书呢?”

  “在医院陪你爸爸。”老太太头也不抬回道,手上动作飞快。她老人家现在浑身都是干劲,对她来说一天能挣一百多块钱的小摊,完全是一家人以后生活的希望,一刻都不愿耽误。

  “有他在哪儿陪爸爸解解闷也好。”林墨洗了洗手,拿了把刀,坐奶奶旁边一起削土豆。

  “墨墨,你说再过几天,你爸爸就出院回L县了,我们这小摊就这样结束了?”老太太忧心忡忡道。在老太太看来,L县的消费情况远不能与锦城相比,这一块钱一份的狼牙土豆到了L县怕是不会有这么好卖了。

  林墨轻笑道:“奶奶舍不得?”

  老太太见林墨不以为然,睨了他一眼,叹息道:“当然舍不得了,一天一百多块钱的收入呐。”

  “不卖土豆了,我们还可以卖别的东西啊。”

  老太太眼睛一亮:“卖什么?”

  无形中,老太太已经不再把林墨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而是隐隐把他当成了主心骨。

  “等我们回去的时候,大概是腊月二十左右,城里人不杀猪,但是也得准备香肠腊肉过年不是?我打算等回去了,我们到村里买几头猪,做成腊肉和香肠拿到城里去卖。”趁着过年卖香肠腊肉,是林墨一早就想好的。不过时间赶得太急,估计只能出一批货。

  老太太忧心的看着林墨:“能好卖吗?”几头猪,光买就要花好几千,先不想赚钱,万一赔了,那就赔大发了。

  林墨笑道:“奶奶你还不相信我吗?”

  老太太转念一想,不起眼的大土豆到孙子手里一天都能赚到一百多,他主意大,没准儿真能赚钱。

  老太太笑呵呵的说:“相信,相信,我当然相信啦。”

  一老一少闲聊着,不知不觉就把东西准备好了。

  老太太跟往常一样,先去医院送饭再去夜市。为了节约时间,一向节俭的老太太来回都坐三轮车,掏钱的时候,那叫一个肉痛。好在,她去送饭的时候,还会带上十多袋土豆条到医院,卖给胖护士以及她的吃货朋友们,一来一去算是抵上车费了。

  林墨时不时的笼络一下夜市的管理员,摊位算是暂时稳定下来了,因为生意好,之前也有混混找他闹事,后来被一个经常照顾他生意的女孩儿给挡了下来。那女孩儿就是林墨开张那天第一个照顾他生意的逃学女,她家里大概跟道上有些关系,那些小混混都特别买她的账。也不知道她怎么跟那些人说的,之后,他们再没来找过林墨麻烦,相反,他们还挺爱到林墨那儿买狼牙土豆的,每次一买至少都是二三十块钱,次次都分文不少的付给林墨。

  林墨挺感谢那女孩儿的,每天给那女孩儿留一份免费狼牙土豆。在他眼里,那女孩儿就一小丫头片子,就他那点情商,哪能瞧出那女孩儿对他有意思啊。反倒是老太太慧眼如炬,看出女孩儿的心思了,老人家直接拿出看孙儿媳妇的目光打量小姑娘,小姑娘就算平时再泼辣再豪气也不好意思了,在老太太旁敲侧击的说了几次后,再不敢到林墨小摊上拿土豆条了,每次都让她好朋友代劳。

  没有小混混找林墨麻烦,但他生意实在红火,还是有人看不下去了。

  林墨刚把三轮车骑到他的摊点上,就发现旁边那家生意不佳的肥肠粉摊改卖狼牙土豆了,他们仗着占地面积大,还在门口放上了简易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四种口味的狼牙土豆赫然跟林墨卖的一模一样。

  事实上,自从林墨推出新口味的狼牙土豆后,夜市上卖狼牙土豆的摊子几乎没几天就全都供应上了这些新口味,可惜的是,这些人全都舍不得用料,味道没一家比得上林墨的。

  肥肠粉店的老板生意一直不好,他做吃食生意多年,大概能算出林墨每天赚的钱,他哪儿能不眼红?他从下午五六点守到晚上十一二点,生意最好的时候也不过才赚个五十多块,大多数时候都在三四十左右,两口子累死累活一个月还不如别人打工的。再一瞅林墨,忙归忙,人一晚上能赚一两百,能当他干好几天了!

  他瞅着林墨卖的狼牙土豆也没有多特别,就是比其他人舍得用上好的调料罢了,他也用这些调料,凭他做这么多年吃食生意的经验,他还不信他调出来的味儿比不上一毛头孩子!

  林墨的生意很好,但是蜂窝煤炉子的效率实在有限,人们常常需要排很久队才能买到一份土豆。现在,旁边就有一家卖同样口味狼牙土豆的摊子,一些耐心和忠诚度不足的顾客自然就不愿意再排队了。

  原本,林墨十点钟就能卖完收摊,这天他一直卖到十一点,才把下午准备的土豆条卖完。

  回家的路上,老太太佝着身体坐在三轮车里,愤愤不平的说:“我就说那老刘没安好心,什么没事儿帮我们忙,我看他是诚心来偷师学艺的!”

  老刘就是个别肥肠粉摊子的老板,前几天一直分外殷勤帮他们祖孙俩的忙。

  林墨狡猾一笑:“我还就怕他不来偷师学艺。”

  老太太不解道:“乖孙,啥意思?”

  “那些材料他可以买最好的,但是奶奶你别忘了,调味的酱料是我特制的,没有这种酱料,老刘永远也调不出我们家那个味儿。”

  老太太顿时乐了,笑骂道:“哼,他活该,这就叫恶有恶报。”

  “不过我打算把酱料的配方告诉老刘。”

  “什么,你疯了?”

  “奶奶,你觉得我会白给他吗?”狼牙土豆林墨以后是不打算再卖了,就要离开锦城了,何不趁此机会小赚一笔呢?前世他买各式各样的秘方,可没少花钱!

  老太太不笨,顿时明白林墨的意思了:“哎哟,还是我家墨墨聪明。墨墨,你打算多少钱把配方卖给他?”

  “至少得千八百吧。”这年头物价高,而这个酱料配方也不是多稀奇,只是加了两味寻常人想不到的能够提鲜的中药材罢了,加上炒制的手法特殊,酱料非常浓香,卖这个价不算太亏。他现在无比缺钱,能多赚一分都不能放过。

  老太太吃不定究竟能不能卖这么多钱,嘴里却格外高兴的说:“便宜那个老王八蛋了。”

  祖孙俩一路笑着回去了。

  夜里,老太太去医院守夜,林墨把睡得迷糊的林书喊醒,载着他一块儿回了住处。帮他洗了澡,给他换上新买的衣服,小林书心里非常高兴,晚上抱着哥哥的胳膊,睡得异常踏实。一些一直压在他心上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林墨戳戳他红扑扑的婴儿肥小脸,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也沉沉睡去。



☆、第十八章 回去


    白天,有林书在医院里陪林建,小家伙解解闷跑跑腿,他长得白白胖胖招人喜欢,嘴巴又甜,哄得病房里的家属们心甘情愿帮他们父子忙,省了林墨和老太太不少事儿。

  夜市那里,老刘改卖狼牙土豆后,确实抵了林墨一小部分生意,不过,不管他怎么调味儿,味道始终不如林墨卖的正宗,一些忠诚度颇高的顾客往往在他那儿买过一次后就再不照顾他了。短短三四天过后,他的生意再次冷淡下来,又恢复到以前一天赚三四十块钱的日子。

  可是,一天已经赚过上百块的他,心态如何还能平静的下来?

  看着林墨那小三轮车前人山人海的顾客,再看看他偌大的摊子上小猫两三只,老刘憋闷得点了一支天下秀。抽了半天,愣是没弄明白为什么他用的调料明明跟林墨是一样的,可就是调不出那么鲜香诱人的味道。

  不对,酱料!

  电光火石间,老刘顿悟了,问题的关键就是林墨那碗黑乎乎的酱料!

  大概因为不死心,老刘的老婆偷闲又去林墨那边‘刺探敌情’了,回来神神秘秘的对老刘说:“隔壁那小伙子就这两天就要走了。”

  老刘一惊:“什么,他们要走?”

  “对,那老太太说她是因为儿子生病了,到锦城这边看病,卖东西是顺便。她儿子现在好多了,再等几天就要转院回县城里去了,就不卖狼牙土豆了。”女人压低声音有些兴奋道:“等他们一走,我们生意就好了。”

  老刘心不在焉的胡乱点点头,一直到晚上回家躺床上都没怎么说话。

  “刘老五,你咋啦,今天一晚上都魂不守舍的?”他老婆总算发现他不对劲了。

  老刘目光灼灼的看着天花板,没头没脑的说:“你说我要能把那小子的酱料配方买下来,我们是不是就能翻身了?”

  “什么意思?”

  “你看,没有那种特殊的酱料配方,我们就算用最好的调料做,也做不出来林墨那个味儿。要是我们有了那个配方,林墨一走,整个夜市上就我们家的狼牙土豆最地道,别人也做不出来那个味儿,到时候那就是独一份儿的。一天一两百的收入,一个月下来得有四五千,我们白天还可以去公园学校那些地方摆个小摊,你说一个月下来得赚多少钱?”老刘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迫切和无限的向往。

  他老婆瞬间就明白过来他的意思,眼睛瞪得大大的,兴奋又担忧的问:“林墨肯把配方卖给我们吗?”

  “但愿吧。”按理说林墨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毛孩子,若要换成其他人,甭说买,就算骗老刘都有信心把配方骗到手里,可对上林墨他心里就没底了。

  别看林墨长得好看平时又有礼貌,可他不说话静静看着你的时候,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仿佛能看把你整个给看透了,举手投足间根本不像个普通出生的男孩子,身上那种气势……老刘形容不来,反正感觉比他见过的那些当官的还厉害。

  老刘老婆显然动心了,絮絮叨叨的说:“你说他要是肯把配方卖给我们,大概会要价多少呢?”

  老刘撇撇嘴:“至少得上千吧?不过,他肯不肯卖给我们还另说。明天你先去探探那太婆的口风。”

  “行,包在我身上。”

  次日晚上,林墨他们快收摊的时候,老刘老婆依言去找老太太探口风。

  老太太听了林墨的话,故意吊着他没胃口,既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只说这事儿她做不了主,得回去问问她儿子。

  一晃又是两天,老刘知道林墨他们就这两天就要走了,心里越发按捺不住,等到晚上林墨快收摊的时候,他亲自跑了过去。

  “小林,酱料配方的事情,你爸爸究竟怎么个想法?”

  林墨见差不多是收网的时候了,浅笑道:“刘叔,老实说我爸爸并不想卖掉我们家的祖传秘方……”

  老刘急了:“可你爸爸现在在医院里住着,哪天不花钱?孩子,听叔叔一句,把配方卖给叔叔,好歹能换几个钱算几个钱。”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林墨话锋一转:“这还得看刘叔叔能出到什么价位了。如果刘叔叔出的价钱合理,我可以去劝劝我爸爸。”

  老刘一听知道有门,便说:“你先说说,你觉得多少才算有诚意?”话一出口,老刘就有些后悔了,怎么能把主动权交到林墨手里呢?

  林墨脸上笑容更深:“三千。如果刘叔一口价给我三千块,我保证能说动我爸爸,并且酱料配方只卖给你一个人,而我以后也再不会到锦城卖狼牙土豆。”

  林墨说的每一字对老刘来说都充满了诱惑,但做生意的都习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老刘当即摇头惊呼道:“三千?!小林,你这要价也太高了点,我哪儿来的那么多钱?这样,看在你家里现在有困难的份上,叔叔出一千如何?”

  老太太一直在旁边听着,当即佯装生气道:“一千?哼,你打发叫花子呢?别说我儿子,就算是老太婆我也不会答应!这可是我们家祖传的秘方,传了好几代人了。墨墨,别跟他磨叽了,配方我们不卖,走,回去了。”

  老刘急了,脱口而出:“别啊,三千,三千就三千!林墨说好了啊,这配方只卖我一人啊!”说完,他惊疑不定的看看四周,见没人注意他们,才放下心来,眼瞅着事情就要成,他可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来坏他好事。

  林墨看了眼老太太,两人眼底俱是闪过一丝笑意,他沉声道:“你把钱准备好,明天下午我会早点过来,到时候你给我钱,我教你熬这种酱的配方。”

  老刘心愿得成,价格虽然比预期的贵了许多,但是只要有了配方,不愁挣不回来钱,他脸上也多了几分真诚的笑意:“行,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

  回家的路上,老太太乐得嘴巴都不合拢过,一路上都念叨着:‘还是我乖孙最有办法!’

  第二天晚上拿到钱,老太太数着厚厚的一沓‘四大领袖’,整晚都有种做梦似的不真实感。老实说,就连林墨自己都没想到事情居然会这么顺利,老刘比他想的更希望得到配方。

  配方卖给老刘,并教会他后,林墨就再没去过夜市。

  林建的伤势恢复的很好,医院方已经同意他转院回L县县医院。在省医院和县医院治疗期间,医疗费前前后后加起来花了五万二。林墨从银行和林常青那儿借来的钱,还剩了一万六,这半个月里卖狼牙土豆攒了两千多块,林常青又带了三千五的‘份子钱’,还有最初王艳艳给老太太的两千块,再加上卖配方得的三千块,刨去这段时间的生活支出,现在家里总共还有二万五。

  这些钱用来还债是远远不够的,林墨打算先用这笔钱在年前小赚一笔,赶在年前把欠的一些‘零碎账’先还上,留一点本钱过完年再做打算。至于欠林常青和银行的钱,先拖一段时间,等来年收入稳定了,再慢慢还。

  打定主意,这两天林墨一直忙着联系爸爸转院的事情,到了腊月十九这天,他们一家终于又回到了L县。

  林建是注定要在医院里过年了,好在回到熟悉的县城,时不时有人来探望探望他,跟他说说话,他的心情比在锦城时更好了些,精神也更旺了。

  林书期末考了双百分,老师只给他布置了三篇小作文,外兼一本寒假作业丛书。他在医院里边陪爸爸,边做作业,作业做得差不多了,爸爸又给他预习功课,教他五六年级的数学知识。林书从小懂事,不像别的男孩子那么调皮,尽管病房里条件很差,他依然能够静下心来看书学习,让爸爸倍感欣慰。

  林墨的二姑姑就住在城里,她家距离医院就十几分钟的路程。林建回来当天,她板着张秋霜脸来看了他一次,给了两百块钱。老太太本想住到她家,就近照顾林建,话没说出口,就让她给堵得开不了口了。

  老太太当即气得红了眼睛,她跟没事儿的人一样,随便找个借口离开了。

  林墨在一旁看得直皱眉头,待她走后,对老太太说:“奶奶,二姑家房子小住不下,我们就在医院附近看看能不能租个地方住吧,爸爸现在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出院的,大过年的,我们也不好总去打扰二姑。”

  老太太抹了把眼睛,说:“我知道她还是在记恨我。”

  林建劝道:“妈,二姐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多想。”

  “她是我肚子里爬出来的,她什么心思我能不知道。你也别劝我了,我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的。可她也不想想,如果不是我给她找的这门亲事,她能过上今天这样的好日子。没想到,我竟然生了个这么没良心的玩意儿。”老太太哽咽道。

  上一辈的事情,林墨知道的不多,不好随便插嘴,只好对老太太说:“奶奶,你现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附近那个老旅馆还有没有房子。”他记得医院附近有一个老厂房改建的旅馆,有不少病人家属都在那里租房子住,条件还算可以,就是价格有些偏贵。

  “你去吧,路上注意安全啊。”

  “我知道了,奶奶。”

  林墨前脚刚走,林建大哥林城跟他老婆余慧芳就来了,屁股还没坐热乎,就问林建什么时候还钱。

  林建被大哥和大嫂翻脸无情的态度气到胃疼,当即就把欠他们家的钱连本带利先还上了。有儿媳妇在,老太太给大儿子留面子,嘴上没说什么,心里也挺难过的。他们走后,病房里的气氛又变得低迷起来。



☆、第十九章 怪异感


  临近过年,韩勋一个人在Z国,家里人特别不放心,每天几通电话催他回M国。他才刚到Z国,想找的人半点儿线索都没有,哪里肯回去。他本就是老来子,被大他许多岁的哥哥姐姐们宠大的,又因为常年被‘怪病’折磨,家里人都让着他,拿他半点办法都没有。

  于是只好折中让他去陈家过年。

  韩家跟陈家从祖辈起就交情颇深,在时局动荡前就是Z国排得上号的大世家,世代姻亲。清末动乱时期,韩家嫡系不惜一切代价远渡重洋举家迁往M国,经过数代人上百年的苦心经营,终于成了M国颇有名气的豪族之一,但因为信奉低调原则,名声只在真正的上流社会流传。而陈家留在Z国,在站队时运气很好,解放后军政两方各有子弟身居高位,但是经过漫长的十年动-荡时期后,陈氏只有陈俊曦一系成功存活了下来,经过二十多年经营,再加上陈老爷子勉强能算个开国元老,如今陈俊曦在京城也算是称得上太子一类的人物。

  韩家离开Z国日久,漫长的动·荡期过后,一直无人归国,国内尚有往来的亲友实在不多,陈家作为有姻亲的世交,勉强能算一个。

  出于种种考虑,韩家便让陈家多多关照韩勋,并让他到陈家跟他们一起过年。

  对于家里的安排,韩勋原本并不排斥,但是不知怎么回事,一看到陈家太子陈俊曦,他心里就没由来生出一股邪火,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要痛揍眼前人一顿。

  韩勋现在才18岁,尽管是被家里宠大的,但是世家名门出来的孩子怎么可能没有心机。眨眼的功夫,他眼底的阴郁就退得一干二净,并‘友好’的与陈俊曦握了握手。

  “韩勋,京城这地界没有我不熟的地方,你想去什么地方玩儿,尽管找我随时奉陪。”陈俊曦对教养良好的韩勋颇有好感。

  韩勋因为心里怪异的感觉,对陈俊曦颇为冷淡:“嗯,好。”

  “我们进去吧,我妈我爸一直都在等你。”陈俊曦将韩勋的冷淡当成是傲气,不以为意。

  “好。”

  不知为何,见到陈父陈母,韩勋心中那股莫名的怒气更强了,尤其是看到陈母殷勤的笑脸,他只觉得虚伪至极,心里不舒服透了。

  韩勋将买来的玉石摆件宝石饰品奉上,礼貌道:“陈叔叔,田阿姨,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田卿玉本是四十岁出头的人了,保养得很好,加上本身就长得不错,气质出众,看起来跟三十来岁的少妇似的,微微一笑异常温柔可亲。

  “小勋,你能来看叔叔和阿姨,我们就很高兴了,还带什么礼物,真是。来来,快过来坐。”田卿玉罕有的热情道,就连一向严肃的陈父也笑意盈盈。

  韩勋按捺住心底怪异的厌恶,冷着脸坐在旁边,不冷不热的寒暄了一个多小时。

  原本,按照家人的要求他会暂时住在陈家,可是他现在一刻都待不下去,婉拒了陈家人的盛情挽留,韩勋象征性的吃过晚饭后,离开陈家,回到之前住的酒店。

  “安东尼,帮我在青大附近买一套三居室。”

  “没什么要求,我希望能够尽快入住就行。”

  “你看着办吧。”

  刚挂掉电话,韩勋就接到了大哥的越洋电话:“小勋,不是说好了先在陈家住一段时间吗?你怎么搬出来了?”

  韩勋喝了口红酒,放下杯子,浑不在意道:“我不喜欢他们家的人,太虚伪太做作了。”

  韩大哥知道自家弟弟任性惯了,决定的事情谁都没法让他更改,只好温声劝道:“那要不你还是回来跟我们一块儿过年吧,你一个人在外面,大家都很担心你。”

  韩勋笑道:“别啊,帝都治安挺好的,真的,用不着担心我,我在这边过得挺好。对了,我给你们寄回去的礼物收到了吗?”

  “收到了,大家都很喜欢。”

  “那青大的入学手续帮我办好了吗?”

  “已经办好了,你别岔开话题,我们大家都希望你能够回来过年,爸妈年纪大了……”

  “好了,好了,我再考虑考虑吧。”

  “谁让你考虑了,是一定要得回来。”

  “到时候再说吧,我困了,先睡觉了,有什么时候明天再说。”语毕,韩勋不带大哥反应过来,啪得一声压了电话。

  他喝掉杯中剩下的红酒,简单洗漱一番后,静静躺在床上。黑暗中,不知怎的,他又想起那天在锦城时,心底那股强烈的波动。

  说不定他要找的人真的在锦城。

  可是,他们相遇的地方不应该是三年后的G省吗?

  思索中,韩勋渐渐陷入了模糊不清的梦境。

  “韩勋,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我只想要你别缠着俊曦。”

  “我和俊曦之间,不关你的事儿!”

  “他是我朋友,他的事我管定了。我劝你最好识相点早点离开他,陈家不是你能够招惹得起的。”

  “就算招惹不起,那也是我的事情,关你什么事。”

  “……你别不识好歹。”他已经在外面有人了,他值得你这么维护他吗?

  模糊的梦境,激烈的争吵,韩勋作为旁观者,仿佛也能体会到梦中那个成年的自己压抑的怒火,扭曲的遐思,爱而不得的压抑。

  一声刺耳的喇叭声,吓醒了韩勋,他冷汗淋漓的醒来,怀中似乎还残余着那人微烫的体温,那种强烈的后怕。

  “……墨墨……”

  韩勋脱口而出,心底骤然刺痛。

  林墨突然从梦中惊醒,他看了看外面,天色尚早,裹了裹被子又再次睡了过去。早上醒来,已经完全记不起昨夜梦到了什么,只是心里隐隐有种失落感。

  这种感觉没持续多久,院门被人敲得砰砰直响。

  他打开门,一看是熟人,笑道:“赵伯早,快进来坐坐。”

  老赵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熏黑的牙齿,两腮的肥肉微微颤抖,摆摆手:“不了,不了。小墨,你让我帮你问的猪,已经给你问好了,这两天价格有点贵,毛猪已经涨到六块了,不过我保证全都是两百来斤的大肥猪,完全满足你的要求。”

  老赵是青桐村唯一一个猪贩子,过年的时候也在杀猪。现在还有不到十天就过年了,乡下要杀猪过年的人家早就已经弄好了,他小半个月前就闲下来了。没想到,林墨居然会找他要他帮忙买五六头肥猪,说是杀了做成香肠腊肉拿到街上去卖,原本他还不信林墨的话,不想林墨当场就给了他五百块钱订金。

  他见林墨是铁了心,连夜帮他问十几户养猪人家,按照他的要求,帮他找到了六头大肥猪。

  林墨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问好了,当即高兴道:“六块就六块吧,不过,赵伯,这六头猪能在今天之内帮我杀出来吗?”

  杀猪是个体力活,老赵做了一辈子杀猪匠,这点能耐还是有的,“你这要的太急了,我这还没架锅烧水,估计今天弄完会有点晚了。不过,有你彪哥帮我,应该没太大问题。”

  “那好,赵伯,你等我,我马上去拿钱,我们现在就去买猪。”转眼就要过年了,林墨必须得在年前把这些猪肉做成腊肉香肠全部销出去,时间实在紧迫。

  “好好,你去吧。”

  卖腊肉香肠的事儿,林墨一早就已经把爸爸和奶奶说答应了,他这趟回来,林建给了他一万块钱,基本上刚够。

  这时候,乡下养猪都是散养,自家母猪生多少猪崽便养多少,既没有形成规模,也基本上不用饲料,一头猪养大得养大半年。但是,对于这会儿的农村人来说,收入渠道少得可怜,养猪是家里收入的大头。一年忙到头,很可能就攒几个卖猪卖到的‘大钱’,大家都非常看重。

  林墨一口气买下六头肥猪,一下子就成了村里的大新闻。恰逢农闲,村里不少人跑来看热闹。

  猪血旺是好东西,但是六头猪的血旺也实在太多了,林墨索性让几户平时沾亲带故关系还不错的人家接了回去。投桃报李,大伙也自发自觉的帮林墨把这六头猪的猪肉下水等全运回了家里,还借了他许多大盆子。

  回到家里,大伙帮着把这些切好的猪肉一块块晾在塑料薄膜上。

  按照林墨的要求,老赵把这些肉尽量切成三斤左右一块,为此,林墨多付了他一倍的手工费。

  弄好这些,已经是晚上九点过,林墨把八个热心的大叔大妈留下来吃晚饭。

  因为知道林墨要杀猪,老太太今天特地从医院那边赶了回来,因此,晚饭是老太太准备的。有回锅肉,肝腰合炒,红烧肉,猪皮炖雪豆,毛血旺,豆花,煮冬瓜,香酥花生米。样数不多,分量十足,老太太的手艺比不上林墨专业厨师级水准,但是也不差,一餐下来,大家都吃得嘴角流油,非常满足。

  饭后,林墨对大伙感激道:“今天真是太谢谢各位叔伯婶娘了。”

  大伙笑道:“帮点小忙是应该的,还谢什么谢,平时你爸爸也没少帮我们。”

  林墨笑道:“我还想请大家帮个忙,不过,这忙不白帮,我付你们工钱。”

  大家心里都明白林墨要他们做什么,忙推辞道:“都是亲戚里道的,帮你做点腊肉香肠的,哪能收你工钱?只要管饭就行。”

  林墨摇头:“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这活儿辛苦,让大家白干我可不好意思。这样,从明天开始,你们过来帮我,我一天付你们三十块钱工钱,如何?”

  现在在工地上打零工,少的才一二十,得有点技术的才能拿到三十块钱一天,大伙听了林墨给的报酬后,都愣了片刻,才面面相觑道:“这也太多点了吧。”

  这时老太太发话了:“不多,就冲今天大家来帮我们这点儿心意,这点工钱就不算什么!再等不了几天就要过年,只要大家肯帮我们在年前把货赶出来,我就再感谢大家不过了。”

  大伙听老太太这么说还能有什么意见,眼瞅着就要过年,谁不想在年前多赚俩钱,过年的时候用呢?当即,所有人都拍板表示,一定帮林墨在年前把货赶出来。



☆、第二十章 做腊味


  做腊肉香肠过年是S省的习惯,甭管有钱没钱,到了年前家里总得挂几个黄酥酥的腊肉、放几节红彤彤的香肠,才算有年味。

  尤其在乡下,只要条件过得去的人家,都会杀猪过年,做上一屋子的腊肉香肠,保管的好的,能放到来年六七月份,那味道简直没法用语言形容的香。

  腊肉几乎家家户户都在做,看似简单,实则有许多讲究。

  首先是选材,最好的腊肉要求肥而不腻,咸香爽口。乡下纯粮食杂草喂养出来的猪,肉质本身就极好,而且不是屠宰场统一出品的‘灌水猪肉’,选材上无可挑剔。林墨正是担心在市场上买到不好的‘灌水猪肉’,所以才花大力气收购乡下的肥猪,并亲自‘监斩’。

  其次,腊肉的味道要好,腌制这道工序极为关键。每一斤肉用多少盐,精硝,花椒、肉桂、八角等等配料都是有极其严格的规定。腌制的时间,腌制期间‘翻肉’,腌制期后,洗晾等工序,每一步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味道。

  最后,就是烘烤。L县的人做腊肉多用木炭烘烤,这样‘烘’出来的肉,色泽金红好看,易于储藏。林墨在木炭烘烤的基础上,加入许多柏枝,在高温烘烤下,柏数枝会形成烟雾,‘烘烤’也就变成了‘熏烤’,这样做出来的腊肉不仅颜色好看,肉本身也多了股柏树特有的清香‘熏’味儿,味道更佳鲜美。

  腊肉的选材很挑剔,这导致林墨还剩了两百多斤‘边角料’。边角料里肥瘦皆有,肥肉比例偏高,用来做香肠正好。

  他让人把这些边角料里的猪皮全部切了下来,然后再将肉收工切片,他按照自己的配方加入酒、辣椒面、花椒面、糖、五香粉等等调料,腌制成川香麻辣味儿。又从老赵那里借来装香肠的机器,将这些腌制好的肉‘装入’洗净的小肠里,晾干水汽。

  林墨运气不错,临近过年的这些天,天气一直很好,很容易就将腊肉和香肠的水汽晾干了。

  接下来,就是熏烤了。

  林墨家里新修的猪圈还一次都没用过,房子建得比较低矮,猪圈四壁较高,四面只有一扇水泥花窗,直接定个木板就能堵上。

  由于地方有限,他也不想熏个腊肉把家给点着了,于是将这些猪肉分两批拿去熏烤。

  在这期间,林墨让人帮他用废弃细钢筋焊接成几个大大的网,这些钢筋网正好可以放在猪圈上面。钢筋网下面放木炭和柏枝,上面放肉,高度刚刚好,只要翻得勤一些,不用担心受热不均导致‘上色’不好。而这样精心熏烤出来腊肉,不仅颜色好,味道也会极香。

  等大伙儿把买来的木炭铺在地上点着火,再适时放入柏枝,雪白的烟雾弥漫整个‘熏烤房’,腊肉特有的香味儿慢慢逸散出来时,大伙儿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放下了。

  老实说,村里人并不怎么看好林墨折腾这些香肠腊肉什么的,在他们看来,林墨一毛头孩子能懂什么?村里人做了几辈子腊肉了,谁家不是就放点盐腌腌就了事了,偏他放了那么多杂七杂八的香料,也不怕把肉弄坏了;还有那柏枝,谁家不是用木炭直接烤的,湿柏枝的烟味儿钻到肉里了,那肉能好吃吗?那烟熏火燎的,别到时候做出来的肉乌七八黑的,可就全完了。还有那香肠,加了那么多调料,闻着味道是很香,可别到时候因为加的东西太杂了,吃起来酸不拉几的就完了。

  到这里帮林墨的,都是平时关系处得很好的人家,收工钱归收工钱,但大家打心眼里希望林家好。为此,中途不少人或直接或委婉的劝林墨别瞎折腾。林墨知道大家的好意,他可不敢再拿亲妈的事情唬弄村里人,只说这样做腊肉和香肠的法子是从书里学的,做出来保管好。

  青桐村里大多数人只读到初中就没读,小学文化大有人在,一天书没念过的人也很多,全村文化程度最高的就属当初‘发配’到村里做知青的程缓缓,现在程缓缓过世了,就数念完高中又进修过当老师的林建最高。

  大家特别尊重有文化的人,因此,林墨一说那些法子是从书上学到的以后,大家心里的疑惑和担心都变成了好奇。

  ‘熏烤房’里的温度必须要高,腊肉也必须时时翻弄,林墨不得不常常进去瞅瞅安排大家工作,亏得他感冒全好了,不然就这熏法,按他以前那肺,能直接把他熏医院去了。

  意识到一直困扰自己病根儿没了,林墨私底下高兴地在床上滚了好几圈。

  大半天过去了,第一批腊肉终于全部做好了,当熏烤得金红腊肉拿出熏烤房时,大伙眼睛都直了。虽然各家只要家里过得去都会杀猪做腊肉,但还真没谁家的腊肉能做出这么好色泽的。

  等晚上,林墨让人煮了一锅腊肉,等切到碗里,每一片肉肥的晶莹剔透,瘦的红润细腻,吃到嘴里,腊肉特有的咸香味儿瞬间弥散开来,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回口还有股柏枝淡淡的香味儿混合着腊肉本身的各种香料,那味道美得让大伙儿恨得把舌头一块儿吞下去。

  再尝尝用余火熏烤过的香肠,肥瘦适中,麻辣鲜香,咬在嘴里既嫩且酥,完全不像自家香肠那么‘老’。大家活了几十年了,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香肠。

  “服了,服了,我算是服了,秀才就是秀才,做出来的东西跟我们不一样,这味道简直绝了。”中年男子连吃了三大筷子腊肉香肠,不禁拍案叫绝。

  “小墨,我敢打赌,你这些香肠腊肉拿去卖,一定能赚大钱!”

  “就是,要我说,小墨你要早点弄这个,一定能赚更多钱。”

  “我儿子媳妇儿在外省打工,给我带信回来说今年厂里要加班,没法回家过年了,我还打算这几天给他们寄点家里的香肠腊肉过去。我干脆就在你在买好了,你卖别人多少,也算我多少,怎么样?”

  林墨笑道:“三婶娘太客气了,你帮了我这么多天忙,我哪能赚你的钱。这样吧,我只收你成本价就行。虎子哥和嫂子在外面也不容易,就当是我一点心意。”

  胖女人笑道:“哎哟,我就说小墨这孩子仁义。行,三婶娘都听你的。”

  接下来,又有两户没杀猪的人家问林墨买了些腊肉香肠,林墨都答应只收他们成本价。大家乐乐呵呵吃晚饭,晚上接着熏烤剩下一半腊肉香肠。

  一直到凌晨两点,前前后后总共花了五天时间,才终于把所有的腊肉香肠制出来。

  等把所有的腊肉香肠取下来晾在空屋里,把熏烤屋里的炭火熄了,弄好这一切。林墨给大伙结算工钱,因为今天晚上算加班,每人给算了六天工钱,另外又每家送了他们一块儿上好的腊肉,六节香肠,大伙更高兴了。直说林墨太客气,还说要是以后还有事儿要他们帮忙,尽管说。

  林墨笑着一一应承下来。

  送走大家,已经是晚上三点。林墨睡了一个囫囵觉,随着早上七点钟的闹铃一响,嗖得一下从床上爬了起来。

  洗漱一番,给自己塞点简单的早饭。把前两天大修了一遍的三轮车拖出来,取了五十个腊肉,两箱子香肠装到车上,把从别人家借来的称带上,还有昨晚特意留的满满一饭盒切好的腊肉香肠一起拿着,带上足够的零钱,蹬着三轮车匆匆赶往县里的菜市场。

  这会儿,L县只有两个大菜市,一个在西面,一个在东面,林墨选择的是西面那个,那块儿离医院近些,老太太好过去帮他。尽管林墨觉得没必要,可架不住老人家不放心。摊位是老太太这两天花了不少力气租下来的,靠着前门入口,地段非常好,不过一天得一百块,令老太太颇觉心疼。

  八点钟,林墨总算赶到了菜市,老太太已经早早等在那儿了。她一看车斗里颜色好看腊肉,再嗅着那股喷香的味儿,脸上顿时露出了大大的笑脸,这几天提着的心算是放下去了。

  临近过年,置办年货的人特别多。城里人不比乡下,几乎没有杀猪过年的人家,不少人甚至都懒得自家做腊肉香肠,全是到菜市场买的。

  只不过,大家都担心过年的时候猪肉涨价,一早就已经买好了过年的腊肉香肠,菜市场里卖菜的人虽然多,但是光顾林墨摊子的人却很少。

  “大姐,你这腊肉怎么卖的?”有顾客见林墨家的腊肉色泽实在诱人,便走过来问道。因为林墨面嫩,大家都把老太太当成是能做主的人了。

  老太太笑道:“腊肉二十块钱一斤,香肠十六。”

  “你这价格也太贵了,前面那几家都才只卖十五,便宜些,我给你多买点。”

  “全都是用最好的猪做的,本钱在那里管着,不能少。”

  由于林墨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做腊肉时机,猪肉买的贵,用料足,再加上人工费,一斤腊肉光成本就不低于十二,香肠在十块左右,老太太说的价格已经是他能接受的底线了。

  “可是你这价格也是在太贵了,算了,我还是去照顾别家吧。”太婆嘴里说着要走,心里其实也犹豫的厉害。她常年买菜,一眼就能瞧出林墨家的腊肉香肠确实与别家不同,光瞧那色儿就知道是用足了料的。

  林墨揭开饭盒,抵到她面前,说:“婆婆你先忙着走,先尝尝我们家的腊肉,尝过了你就知道我们没卖你贵了。”

  太婆一听有免费的腊肉尝,乐了,毫不客气的拿了一块儿大的,咬了两口,表情瞬间就变了,等她下意识想拿第二片儿时,林墨已经把饭盒收回去了。

  “你那香肠闻着也挺香,让我尝尝,好吃的话,我一并买点。”

  林墨笑道:“好。”

  等再吃过香肠,老太太当即买了两块腊肉,三斤香肠回去。她是退休老干部,不缺钱,但是她怕林墨车上卖的没‘样品’好吃,就少买了些,想先回去尝过味道,如果好再多买些回去过年。

  中午回家,她切了一截腊肉,洗了几根香肠煮上,吃完后,当即让儿子陪她去买它几十斤回来过年,最好能再买个大猪头回来。太婆光想着那猪头的味道,口水忍不住往外涌。

  结果,等她和她儿子到时,林墨摊子上哪里还有人。她一问旁边菜贩子,别人告诉她,林墨家的腊肉不仅卖光了,预定的人还不少,她想买的话,明天必须得赶早。



☆、第二十一章 春节


    一开始有不少人是因为林墨卖的腊肉香肠色泽好看,试吃品尝着很不错,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点儿回去试试,结果无一例外全被美味给征服了。

  次日,林墨多拉了三倍的货,结果比前一天结束的还早。L县唯一一家上档次的大酒店直接给找他预定了一百五十斤腊肉,五十斤香肠。临近过年,每天在那家大酒店团年宴客的工厂企事业单位特别多,没想到平时无人问津的腊味竟然大放异彩,有好几桌领导吃到中途还再点了这两道菜。酒店老板想着春节期间,会有许多人到酒店宴客,临时又找林墨补订了两百斤腊肉,一百斤香肠,还问他有没有新品种的腊味。

  于是,他只做了几十斤酱肉和酱肝全被酒店买走了。

  除夕前天,几百斤腊肉香肠一扫而空,林墨就留了十来斤香肠,一个大猪头,外兼四个腊肉,两个酱肘子过年。从买肥猪开始一直到卖光腊肉,林墨每天忙得半死,平均每天只能睡到五六个小时,人都瘦了一圈,好在成果喜人,短短十天不到,总共赚了五千多块。

  从林建出事到除夕前天,前前后后差不多一个月时间,林墨赚了一万有余。老太太彻底不再担心儿子身上的巨额负债,私底下,她时不时悄悄跟林建念叨,谁能有本事一个月赚上万块?就只有她乖孙!他能有林墨这么能干又孝顺的儿子,这辈子享老福了。

  林建心疼儿子奔波之余,也由衷为儿子感到骄傲。但是,就内心而言,他依然希望林墨能够继续学业,在他们那一代人的观念里,尤其是他本身还是老师的情况下,始终认为只有读书只有考上大学才算是真正的出人头地。

  关于这个问题,林墨跟他讲了很多次,他现在完全不想再去学校读书,学校里教的那些知识,他可以自学。林建哪儿能同意,父子俩经过多次理性的‘讨价还价’,林建暂时同意他休学一年,一年后直接去初三下学期学习,然后参加中考。

  一开始林墨对读书考大学挺不伤心的,后来一想,无论如何自己这辈子总不能就只拿个‘初中未毕业’的文凭吧,那还不让常青藤大学肄业的韩小人给看扁了?这冲着点儿,以后也得努把力拿个大学文凭。大不了咱以后还报会计专业,好歹是曾经拿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证的人,又有管理经验,只管熬到考上大学,以后该逃课就逃课,该怎么着怎么着,只要能混个不丢人的文凭就好。

  打定主意,林墨对以后上学的事情就没那么排斥,闲暇时也会把课本翻翻。

  除夕夜,林建是注定只能在医院里度过了。根据L县历来的习俗,若是欠了别人钱,除夕之前必须把钱还给别人,否则来年会走背运。林建的想法跟林墨一致,债务中大头的部分放到明年再想办法,先把欠亲朋好友那些零零碎碎的钱先还上,连带王艳艳借走的那部分,还完后家里还剩下一万四。

  这会儿L县铺面租金还很便宜,这些钱,足够林墨起本,做个小本生意。

  到了除夕这天,老太太被大儿子接回家团年。不管林城私底下怎么编排怎么不高兴老太太偏心,面子还是得要。年,还是必须跟老娘一块儿团。相比团年,林城更想知道林墨是怎么把那些腊味做出来的。光是听外面传林墨十来天时间赚了几大千快,林城就眼红的不行。

  老太太没防着大儿子,如实相告:“墨墨能做出那么好吃的东西,完全是因为缓缓给他托梦,在梦里教他的。”

  林城:“……”这是骗鬼呢。

  “我宁愿相信是你教他的,程缓缓都过世多少年了,她过世的时候墨墨还刚会喊妈呢。”妈也真是的,大过年的提一个死了那么多年的人,也不嫌晦气!林城不乐意的想。

  “你爱信不信,我做的腊肉香肠你吃了一辈子了,是那个味儿吗”要让她说,墨墨就不该送老大什么腊肉的。这吃了别人,还不念句好。

  林城老实的摇摇头。

  “那不就对了。”老太太吃了一口红烧鲤鱼,腥得不行,简直没法跟墨墨做的相比,索性撂下筷子不吃了。

  “妈,怎么不吃了?”

  “行了,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吧。”说完,老太太拿出一个红布包,递给旁边一直大口吃肉没说话的林东,笑道:“东东,拿着这是奶奶给你的压岁钱,拿着。”

  林东摆摆左手说:“奶奶那些钱你就自己揣着吧,我都成年了,不能再要你压岁钱。”

  林城老婆徐虹忙道:“说什么傻话呢?甭管钱多钱少那总是你奶奶的一片心意。妈替你收着。”说完笑着从老太太手里接过红包。

  老太太撇撇嘴,本来想教育林东几句让他开年了认真学个手艺,别成天滚混,让徐虹这么一打岔,到嘴的话都没能说出口。林东瞪了她一眼,觉得自己挺没面子的。

  徐虹视如无睹,借着盛汤的理由,转个身离开红布包一看里面竟然是张五十,顿时笑了。老太太今年怎么这么大方,去年才只封了十八块,今年翻了三倍。片刻,徐虹脸上的笑容就僵硬了。林老幺家里可是两个孩子,他们家才一个,敢情老太太是变着法给老幺家送钱呢。难怪她今年那么大方呢!

  徐虹曲解老太太一番心意暂且不提,老太太也不喜欢老大家里那怪怪的气氛,连夜回到林墨家里,替他们在家祭拜守岁。

  林墨父子三人则在医院里团圆。

  除夕夜,只要能勉强回家的病人,几乎都不会留在医院里过夜。因此,平时总‘热热闹闹’的医院现在终于冷清下来,林建所在的病房,就只有他们父子三人。

  林墨下午在老太太的临时出租屋那里借灶台做了一大堆好吃的,有香酥鸡,猪头肉,香肠,红烧鲤鱼,胡萝卜烧牛腩,火爆肥肠,藕盒,蜜汁山药,银耳汤。如果不是条件有限,林墨还想再多做些菜。不过,就这十个菜已经足够他们父子三人吃得肚皮溜圆了。

  有值班的医生护士嗅着他们病房散出去的香味儿,实在好闻,忍不住过来蹭饭,一尝林墨的手艺,他们几个心里对除夕夜值班的怨念瞬间全消。伴随他们怨念消失的还有盘子里那些菜,吃到最后盘子里连滴汤汁都不剩。

  林书最喜欢藕盒和蜜汁山药,眼巴巴看着他们把他最爱的两道菜消灭光,小胖墩敢怒不敢言,鼓着小胖脸躲角落里生闷气。林墨被他可怜巴巴的小模样逗乐了,悄悄在他耳边说:“你要喜欢什么菜,哥明天再给你做。”

  他犹记得韩勋最喜欢吃的就是蜜汁山药,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吃甜食,说出去都没人相信。曾经,每次春节韩小人都死皮赖脸的要跟他和陈俊曦一块儿过,还次次都特别大爷点上一堆菜还要求必须得他亲手做,各种讨人厌。韩小人现在大概还在M国享受他的世家少爷生活,林墨有些落寞的想。

  小胖墩顿时换上笑脸,重重点了点头。

  林建在旁边看着兄弟俩亲密无间的样子,不禁会心一笑。正如林墨担心王艳艳的事情会对小书产生影响一样,林建作为父亲,更担心林墨会因此疏远甚至埋怨小书,令他欣慰的是,他的担忧不仅是多余的,墨墨还明显比过去更疼更宠小书了,以至于有时候,他都有种墨墨在把小书当儿子养的错觉。

  吃人嘴短,一个年轻医生不知从哪儿弄了一台能进博物馆的黑白电视机,给抱到林建病房里,热情的帮他调试好。高龄黑白电视机统共只能收到两个台,一个L县电视台一个中央一套,恰逢春节,地方电视台完全转播春晚节目,两个台节目完全一样,医生帮忙调了一个最清晰的频道。过了一会儿,其他病房里有人听说林建病房里能看电视,来了好几个病人家属,大家一块儿看,不时发出欢声笑语,渐渐地,驱散了医院的冷清,多了几分过年的味道。

  与此同时,韩勋因为不乐意留在陈家,被家里一天几个电话催,最后只得飞回M国跟家人一块儿过年。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在锦城那次强烈的情绪波动,韩勋这个年过得老是心不在焉的。家里人旧话重提,让他却接受催眠治疗,他自然不肯,为此还跟大哥韩子杰吵了一架,不等春节过完就飞回了Z国。

  离开学尚早,韩勋在京城认识的人不多,大多数人都是冲着他的家世来结交他的。他又不缺朋友,哪会乐意跟这些人来往。大过年的他一个人在京城呆着非常无聊,偶尔也会应约与别人一起参加点宴席什么的。正巧,碰到有人点了蜜汁山药,韩勋之前根本不屑吃这种甜不拉几的东西,这次居然破天荒的尝了一大块,吃完后,鬼使神差的说:“可惜,不是那个味儿。”

  恰巧陈俊曦这天也在,他就做他旁边,听后笑着问道:“那你想要的是什么味道的?”

  韩勋兀自神游,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有家的味道的。”

  陈俊曦笑道:“我还真知道有一家大概能做出你说的那个味道,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可以陪你一起去。”

  “我明天就有空。”

  陈俊曦微微一愣,他约了韩勋无数次,只有这一次他答应的最爽快。韩勋真有这么喜欢吃‘蜜汁山药’呢,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呢?



☆、第二十二章 四合院


    晚上,韩勋做了一夜的梦。与往常一样,梦中种种情节总是模糊不清,从影影绰绰的梦境中醒来,他只记得那个叫墨墨的人老大不愿意的给他送上一盘喷香的蜜汁山药,他的心情随着那清甜馨香的味道而变得雀跃,然而隐秘的兴奋喜悦背后,又藏着无尽的落寞。

  一觉醒来,韩勋心里只剩下那股驱之不散的空虚。

  他在床上躺了许久,才穿上衣服,走到隔壁健身房,简单热身后,对着沙袋一阵狂揍,凶悍狠戾的模样与平时人前的漠然冷淡判若两人。

  按理说,韩勋这种被家人宠大又不需要承担继承人责任的世家子弟,现在这个年龄正是叛逆不羁的时候。可偏偏因为‘怪病’的折腾,生生磨去了他少年人的跳脱,令他远比同龄人成熟稳重。只不过少年心性,无论在外人看来他如何沉稳,内里,他不过是一个被‘怪梦’折腾得不轻的少年人。

  正因为怪梦带给他的影响太深,心理医生才会一再建议给他做催眠,洗掉他这段模糊又离奇的记忆。

  试问,有谁愿意一次又一次在梦中眼睁睁看着爱人离世,自己却无能无力的锥心之痛?

  他也不愿意,他甚至看不清那个人的模样,记不起那人的姓名,在日复一日的梦境中,那人总是笼罩在重重迷雾中,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却偏偏又有那么强的感觉。是的,他忘不了靠近那人时,心里无法压抑的悸动,那种谁也给不了的喜悦,他想与他接吻,想要与他做-爱,想要将他藏起来,藏在只有他一人能看得到的地方。

  这些念头,他从不敢与别人提起,哪怕是心理医生。因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就像个疯子,更何况别人?如果这些疯狂的想法被家里人知道了,他们一定会不惜一切逼他做催眠,逼他忘掉一切。

  他宁愿自己活得像个疯子,也不愿意忘掉梦中那个人,忘掉他的墨墨。

  所以,他只有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他从不与家人和心理医生以外的人提起他的梦,他跟的世家子弟一样,努力接受精英教育,尽情享受丰富的物质生活,结识一帮可以互为助力的朋友兄弟,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顶级世界顶级学府,得到教授导师同学朋友的一致认同……

  家世,学历,品格,外貌……他所有的一切都看似无可挑剔。

  然而,压抑得久,反弹就越厉害。外人看来他越完美,他的内心就越空虚。为了不让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他只能通过这种近乎自虐的健身方式来消耗自己一切负面能量。

  正午十二点,韩勋洗掉身上的汗水,换好衣服从浴室出来。正好接到陈俊曦打来的电话,约他去昨天说好的地方吃饭。

  对陈俊曦,韩勋心底总有一股莫名的敌意,不过,为了吃到梦里那种味道的蜜汁山药,他忍了,应约前往。

  陈俊曦带他去的地方,是一家私房菜馆,据说老板祖上曾是宫廷御厨,这里的菜多以高档奢华著称,味道极好。由于老板不想外传手艺,所有的菜都是由他和他儿子亲手烹制,因此精力有限,每天只固定招待三桌不超过十八个客人。故此,来这里用餐的客人光‘富’还不行,还必须得‘贵’,而京城最不缺的就是大富大贵之人。

  饶是陈俊曦陈太子,临时决定带韩勋到这里就餐,也是花了不小的代价,才从另一个二代手里‘买’到了预约。

  这家私房菜馆位于一个不起眼的四合院里,院子是老板从一个清代没落王孙手里下来下的,经过多次休整,四合院已经全然恢复了昔日的王府风采。屋内屋外的摆件装饰无一不是古董真迹,全是老板耗尽心思费了大量银钱从外面淘来的。整座府邸用低调奢华价值连城来形容毫不为过。

  韩勋因为家族渊源,远在M国的老宅子也是差不多这样格局的四合院,可正如橘生于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有些东西离了故土,不管你怎么包装味道始终是不一样的。

  陈俊曦在旁边看到他脸色微变,轻笑道:“这里环境还不错吧?”

  韩勋点点头:“很不错。让我都想买上一套以后住住了。”他脑袋里有许多东西一闪而过,快得抓不住。隐约感觉,好像有谁跟他提过,以后有钱就买一套四合院住,在院子里种上许多果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热了就在葡萄藤下乘凉吃果子,冷了就在廊下看雪吃火锅。再养上两条小狗,把它们当儿子宠着……

  “你怎么了?”陈俊曦见韩勋脸色突然飒白,忙着急问道。

  韩勋脑袋空白了三秒,木然的看了陈俊曦两眼,才缓缓道:“没事,刚刚头痛了一下,老毛病了。”

  陈俊曦突然想起韩家人给他说的韩勋身体不太好,让他多多照顾。原本他见韩勋身体好的跟什么似的,便没放在心上,现在总算回过味儿来。难道韩勋还有什么隐疾不成?

  他快走两步,拉开院子中间的椅子,让韩勋坐下,给他斟了一杯茶,坐他旁边说:“我认识一个老中医,医术很好,要不我们下午过去看看?”

  韩勋呷了口茶水,说:“用不着,我哥给我找医生瞧过,已经好多了。”心病还须心药医,更何况韩勋从不认为自己有病。

  陈俊曦笑道:“那就好。”

  两人闲聊片刻,美丽娴雅穿着旗装的女服务员便把菜和酒水端了上来。这些菜是陈俊曦昨晚就点好的,全是这里的招牌菜。

  对着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韩勋只对蜜汁山药感兴趣,夹了一块儿小的,尝过之后颇为失望。

  陈俊曦只吃了一口蜜汁山药,就不再动筷,便问:“怎么,不合口味吗?”

  “味道很好,只不过不是我想要的那种。”韩勋喝了一口梅子酒,果香浓郁,还算不错。

  陈俊曦眸光一闪,笑道:“哦?能让小勋如此念念不忘的味道,想必一定是佳肴极味,什么时候也带我去尝尝”

  韩勋心里没由来生出一丝不悦,面色陡然变冷:“他只为我一人做吃的。”这话说得有多违心,只有韩勋自己知道。

  究竟是什么人居然能让韩勋脸色大变?陈俊曦心中大感好奇,笑问道:“不知是哪个她?”

  一瞬间,陈俊曦很狗血的脑补了一段王子殿下与灰姑娘爱而不得的凄美爱情剧。难不成韩家就是因为这原因,把韩勋下放到Z国了?否则,他怎么会放着M国好好的哈大不读,跑到Z国来做什么交换生,就算青大是Z国的顶级学府,跟世界级顶级学府相比,差距不可谓不大,更可况韩勋学的还是计算机专业,众所周知,M国的计算机技术绝对是领先全球的,而Z国却是连互联网都是近两年才兴起的。这里头一定有什么猫腻!

  只一点,陈俊曦猜得没错,韩勋确实是为了一个人远渡重洋来到Z国,只是事实的真相远比他想的更离奇更曲折。

  韩勋不愿多提此事,尤其是当着陈俊曦的面,他岔开话题问道:“我很想买个四合院,你能帮我留意一下吗?”

  陈俊曦识趣的接过话茬:“没问题,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你打算要哪种类型的,大概要个几进的,具体位置有没有什么要求?”

  顺着四合院的话题聊下去,陈俊曦和韩勋好似都忘了‘那个人’。

  就在韩勋满京城找四合院的时候,那个人也在满城找合适的铺面。

  春节过后,不少店铺生意淡了许多,有些经营不善者只得将店铺转租或整个盘出去。

  林墨东奔西跑找个半个月,只挑中了三家铺面。

  一家在南街,以前是做糕点生意的。地段很好,由于店主老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干了两年干不下去了,年初租期已满就没再续租,房东只好重新找租户。租价偏高,但尚属于能接受的范围,只是附近多以服装店为主做吃食生意的特别少,且生意都不太好,于林墨而言这地段不算最好。

  一家在西街,是一家小面馆,面积不大,对面是一所公立高中,原本生意很好,偏偏店主家里遭逢剧变,不得不盘出铺面。原来,老板春节回老家过年的时候,出了车祸,一辆大东风把他的摩托车给撞了,老板和他年仅五岁的女儿当场死亡,老板娘因为跟她男人吵架,没有回去,一个人留在L县过年,哪知竟然出了这种事。她一个女人,过个年弄得家破人亡哪里还有心情经营店铺?也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她拿到司机的赔偿款后,压根儿就不想再在L县多呆,急着要将铺面出手,地段上佳的一楼一底小店铺,楼上楼下加起来大概有四十平米,虽然房子有些老旧,但是她只要三万块,简直就是白菜价。

  最后一家位于东街车站附近,店面宽敞,每日人流量很大,附近又有居民小区,周围店铺的生意都特别好。林墨最中意的是这家,但是房东要价实在太高了些,上一任租客就是被房东的高房租活活挤兑走的。跟房东见面聊过以后,林墨发现房东是那种特别势力贪财的人,他担心自己生意好了以后,房东很可能会借机生事找茬加价,到时候反而影响生意。

  思来想去,并与林建商量后,父子俩人都一致选中第二家铺面。



☆、第二十三章 开店(上)


    原本林墨是想开一家卖面点的早餐店,中午、晚上卖点儿中餐什么的,成本不高来钱快。可是西街这家店铺地段虽然好,但是店里压根儿就摆不了几张桌子,现在城管管得不严,外面倒是可以再摆几张桌子,但是仅限于早上九点以前,晚上六点以后。

  如果按照这个计划行事,每天势必招待不了多少客人,赚不到太多钱。

  好在铺面位置好,对面就是一所走读制的公立高中。早上不卖面,卖包子馒头稀饭,买的人反而比吃面的人更多。学生嘛,谁不想睡个懒觉,踩着上课的点到学校再正常不过了,早自习趁老师不注意的时候,随便塞点包子馒头咕咚咕咚灌两口稀饭多方便?

  中午吃不惯学校食堂的学生大有人在,到时候随便做点烧菜炒菜,跟学校食堂一个卖法,只要味道比学校食堂好,分量比它足,还愁没学生来买吗?

  晚上外面可以摆桌子,卖点儿冒菜麻辣烫之类的小吃,保准能把附近逛夜市的人给吸引过来。

  当然,这么多事情光他一个人就算累死都干不完,重活一世,林墨就算再迫切的想要家人过上富足安康的生活,那也必须先将自己的健康放在第一位。他可不想再过一次‘年轻的时候拼命挣钱,年老的时候用钱养命’的苦逼人生。

  在找铺面期间,他已经在考虑请人的事情。包包子,洗碗,择菜,林墨略略一算,至少得请三个人才忙得过来。

  好在现阶段工资普遍不高,这些也不是什么重体力活儿,一般农村妇女都能胜任得了。一个月给个五六百,多的是人想来做工,不愁挑不到勤快老实的。至于具体人选,林墨把这事儿交给奶奶去办了。老太太在村子里过了一辈子,还能不清楚谁谁谁是什么德性?开店这事儿,老太太比林墨还上心呢,他一提这事儿,老太太就自觉把挑人的活儿揽下来了。

  该考虑的林墨都考虑的差不多了,只是现在想盘下那个铺面,还差了足足一万六。

  林建听完关于铺面的规划后,满意的点点头,道:“就照你说的办,钱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好。”

  林墨大概能猜到爸爸的‘办法’,他们家好不容易把欠亲戚朋友那些钱还上了,依照家里现在的情况,再想找大家借做生意的钱,恐怕没什么人敢借给他们,只能寄希望于村长林常青。只有他有这个经济实力,也只有他会相信他们家有能力还上这笔钱,继而最有可能借出这笔款。

  正如林墨设想的一样,当天下午林常青到医院里看望过林建后,次日他带了两万块钱到医院交给林建。林建给他写了借条,并在借条上承诺还款时按照银行利率还他双倍利息。

  这一次林常青没有推辞,一来这两万块钱还没到期他就从银行里取了出来,损失了一大笔利息钱;二来,他相信以林墨的本事,绝对能够连本带利的还上;最后,当然也是最重要一点,这双倍利息钱是他老婆下了死命令必须要的,否则,他就等着回家跪搓衣板吧。

  借到钱,当天下午林墨就去找到铺面老板娘,她大概急着将房子脱手,当即答应明天就去办过户手续,还承诺把店里那些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全送给他。

  林墨看过,她店里那些东西都能够将就用,正好省了他一笔开销。

  铺面是以林建的身份买下来的,他腿脚不方便没法跟着去办手续,又担心林墨年纪小被人骗,只好事先写好委托书,让林常青带着,托他跟林墨一块儿去办。

  林常青借着儿子林海的关系,凭着一张委托书,很容易就帮林墨把该办的手续一天之内全办好了。把钱交给老板娘,拿到铺面钥匙,换了锁,林建就算是铺面的新主人了。

  接下来,又花了小半月时间,林墨在林常青的帮助下陆续把房产证,经营许可证等等全拿到手里了,期间,还请林海找来手下装修队,把小铺面粉饰一新,灶台重新葺过,内里全部布置了一番,原本破破旧旧的小面馆变得干净明亮,让人眼前一亮,丝毫不比别家店铺差。

  等店铺装修结束,老太太请来村里‘先生’选了一个黄道吉日。

  开张前夕,老太太把请好的三个人全叫到家里,给她乖孙过过眼。

  这三人林墨都比较熟,不仅是村里出了名的勤快人,前世的时候,也都对他们家照顾颇多。

  大家寒暄一番后,林墨开始布置任务:“李婶,你本来就会包包子做馒头,以后早上揉面,做包子馒头就这块儿全交给你负责。”

  李婶大约有一米六二的个头,圆脸微胖,眼睛不大,笑起来给人一种温和又不失精明的感觉。这三人里就她家境最好,看起来也最年轻。

  她老娘是北方人,她自小跟着她做面点,包子馒头饺子馄饨都是她的拿手好活,丝毫不怯,满口答应下来。

  “王婶,你早上负责熬粥,卖粥打包,行吗?”

  王婶个头比李婶矮些也更胖些,她家里男人前两年在工地干活受过伤,现在做不了重活,家里全靠她一女人撑着,儿子还在读初中,日子过得非常拮据。大约因为同病相怜的缘故,上辈子王婶总是时不时给林墨他们送点自家种的菜,自制的豆腐乳咸菜,这些东西虽然不值多少钱,但这份情谊却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她是从隔壁村子嫁到青桐村的,做面点不拿手,但是熬点儿粥什么的还不在话下。

  “行,你只管交给我,我保证能干好。”王婶笑着应道。

  “谷婶,蒸包子上屉给顾客打包包子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成吗?”

  三个人里谷婶个子最高,大约有一米六七,非常瘦,脸上法令纹很深,让她看起来很严肃比同龄人更显老相。早在十年前,她丈夫就因意外去世,她一个人把独生女儿拉扯长大,日子过得非常清苦艰难。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村里明里暗里传她一脸克夫样,活活把她丈夫给克死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些流言蜚语的缘故,谷婶很少说话,再加上她长相阴沉严肃,村里不少小孩儿挺怕她的。

  林书原本也是其中之一。后来,林书因为王艳艳的事情被外村小孩欺负嘲笑,谷婶挺身而出,帮他吓跑了那些熊孩子,还把他带回家给他蒸了一碗蛋羹压惊并且开导他一下午,自那以后,林书就再不怕谷婶了。再后来,林书到外面读书,拿了奖学金,每年过年回乡下祭拜的时候,都不忘给谷婶带点儿礼物。

  在林书眼里,谷婶几乎相当于半个母亲。

  谷婶为人比较孤僻,平时沉默寡言,但她做事情非常认真麻利,各家有红白喜事都乐意请她帮忙,林墨都没想到老太太竟能请动她。

  谷婶板着脸认真道:“我力气大,交给我没问题。”

  林墨笑了笑,看着众人道:“这是早上的事情,包子只卖到早上九点,中午和下午你们负责择菜,晚上李婶和王婶负责做冒菜和狼牙土豆,谷婶负责收拾店里碗筷打扫卫生,晚上十点钟准时关店。”

  “因为工作时间比较久,我都给你们算双倍工资,每人每月七百块,如果你们做得好,我可以按照各人表现适当给你们一些额外奖金,年终也会给你们封个大红包,以后要是忙不过来,我还会再请人。当然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们干得不好,不能胜任我给你们安排的工作,那么我只能另外请人了。”人情归人情,该有的奖惩机制还是不能少。

  之前老太太请她们时,都没提工资的事儿,现在一听一个月七百块,心里哪里还有半点意见?

  李婶反应最快,忙道:“林墨,你放心,婶婶一定把看家绝活拿出来,保证不让你失望!”

  王婶也忙跟着笑着应和。

  只有谷婶一人板着脸,眼中不喜反忧,迟疑道:“林墨,你这工资是不是开得太高了?”

  林墨笑道:“只要生意好,我一定不会亏待各位婶娘的。”七百块钱一个月,放到后世实在算不了什么,但是放到现下经济条件不宽裕的乡下妇女身上,是不折不扣的‘高薪’了。这些工资平均下来,每天都有二十来块,不比男人们在工地上干苦力少了,工地上的活儿今天有明天没,一个月下来挣个三四百就算多的了,哪能跟林墨开出的薪资相比?

  他之所以开这么‘高’的工资,一方面是因为工作时间长且工作辛苦,另一方面则是想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大家一把,也算是偿还前世大家对他们家的恩情了。

  接下来,林墨又跟她们详谈了一下工作细节,次日,也就是开张前天,林墨将三人带去了小店。逛了一圈后,又领着她们一起去菜市买面买菜买肉等等一系列东西。

  小面馆以前也卖包子馒头,蒸笼都是现成的。林墨嫌数量太少,又给订了一些。他打算主要卖小笼包,因此订得都是小蒸笼。

  这会儿L县的包子花样还很少,只有大包子和小笼包,甭管大小都只有香葱馅儿的。大包子卖五毛钱一个,小笼包一笼八个,两毛钱一个,一块五一笼,馒头跟小笼包一个价。

  尽管这会儿原材料价格都偏低,但是这个卖价,真用上好的猪肉做根本赚不到什么钱。林墨做惯高端饮食,无论从哪方面来讲,他都不能容忍用病死猪肉做包子馅儿。

  这样一来,他就不得不提高自家包子的卖价了。



☆、第二十四章 开店(中)


    现阶段销售局面还没有打开,主要消费群体还是对面的高中生,家庭条件好点儿的,一天能给三五块块的早饭钱,家庭条件差点儿的很可能就只有几毛钱,要是他真把价格订太高了,恐怕东西就不那么好卖了。

  林墨思来想去,将小笼包的价格定在五毛钱两个,两块钱一笼,包子也比别家的稍微小上一点点,这样下来,一个包子大概能净赚5分钱。一天得卖掉两千个包子,他才能赚到百十块钱。

  粥,只做普通的八宝粥,米就是从乡下收来的籼米,里面红枣薏仁枸杞等等都挑好品质的,暂时定价定在五毛钱一杯,这样一来几乎赚不到什么钱。只能等以后发展出固定客户了,再提高售价。

  茶叶蛋是老太太想卖的,她自个儿会做,东西就摆在铺子外面卖,她自负盈亏。蛋,她打算从乡下买正宗土鸡蛋,配方上,他可以帮忙适当改进些,如果卖得好以后还可以加些鹌鹑蛋。老太太把茶叶蛋的价格定在八毛钱一个,土鸡蛋便宜的时候,一个蛋大概能赚一两毛钱。她的定价比别家要高些,但是正宗土鸡蛋和洋鸡蛋的味道,嘴刁的人一口就能尝出来,只要东西做好了,不愁没人买。反正对老太太来说,一天能赚个几块钱,比她种菜卖强,她就很满足了。可以说,在锦城摆摊的那段经历,给了老太太很大的触动。

  至于中午的‘小菜饭’和晚上的小吃,林墨决定等包子铺开起来了以后,再一步步来,稳扎稳打的发展是最好的。

  试营业阶段,林墨打算先卖香葱鲜肉、香菇鲜肉、白菜鲜肉,三种馅儿的小笼包,等李婶她们几人做熟练了以后,再添入其他花样。

  当天下午,林墨就亲自调了些馅儿,让李婶先包几笼包子给大家尝尝。李婶有心想让大伙瞧瞧她的本事,当即拿出了看家本领,从发面到揉面擀面皮再到包包子,只见她十指翻飞,眨眼的功夫一个白白胖胖皮薄馅儿厚的小笼包就包好了。

  王婶有心跟她学习,奈何总有些笨手笨脚的,学了半天,包出来的包子总算能看了,若是卖的话,卖相实在差了些。

  谷婶不声不响的跟着李婶的动作做,包坏了几个包子后,竟然也包得像模像样起来,让李婶和王婶颇为诧异。尤其是王婶,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直说自己太笨。

  包子包好了,要醒过才能蒸。趁着这会儿闲工夫,谷婶麻利的把小店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简直恨得的将水泥地面也用帕子好好擦擦。李婶和王婶则拿着菜刀剁肉馅,用绞肉机绞出来的肉馅,无论如何都不能与人工剁的相比。

  开张第一天,林墨不打算做太多包子馒头,只准备大约能做一千个包子,两百个馒头的材料。不过,要将这一二十斤上好的五花肉和几斤纯瘦肉活在一起剁成馅儿,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做鲜肉包子最好的肉是用猪后臀肉,不肥不腻,相对而言,五花肉就太肥了些。不过,这些馅儿里,林墨都会加入诸如香菇白菜之类的蔬菜,这样一来,做出来的包子虽肥却不会腻,口感丝毫不比前者差。

  要做出好吃的小笼包,光有好面和好肉还不够,调味也是极为关键的一步。

  在给肉馅儿调味时,林墨除了放入传统姜蒜末鸡蛋盐巴外,还加入了他自己熬制的鸡粉和酱料。

  鸡粉有些类似于外面卖的鸡精,他自制的这种是从一个老厨师那儿买来的‘宫廷配方’,是由老母鸡的鸡肉、鸡蛋、鸡骨粉为基料,并配以香料草药谷氨酸钠等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增香提鲜上面远比那什么‘一滴香’、‘浓缩鸡汁’之类的玩意儿强百倍,还不会对身体产生任何副作用,这玩意儿曾是盛唐的镇店法宝之一,他花了极高的价钱才从那个急需用钱的老厨师手里买到配方。这种鸡粉的制作工序极为复杂,中途什么时候放什么材料放多少,都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差错一点点都做不出来那种味道,几乎无法实现量产。好在鸡粉产出比例不算太低,一只老母鸡制作的鸡粉够林墨小店用上小半月,成本尚在承受范围内。

  酱料相比之前在锦城卖给老刘的那种制作工序更复杂些,又多添加了些材料,减少了熬制时间,颜色看起来偏红润,不仅能让包子香味更浓郁,馅儿料蒸出来后,颜色也会更好看些。

  有这两样‘法宝’在手,林墨根本就不愁包子的销路。

  果然,等包子蒸好以后,揭开屉盖,浓郁的香味随着蒸汽扑面而来,就连林墨自个儿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李婶确实很有两下子,这些包子蒸好了,全都白胖可人,顶上雪白的褶子跟小裙子似的分外可爱,底下皮薄馅儿厚却不漏汁儿,光看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大家先别忙了,快来尝尝包子味道如何!”林墨说着,用筷子夹了一个香菇包,吹两口,一口咬下去,滚烫的肉汁霎时充满口腔,瞬间口水四溢,他也顾不着烫了,一边哈气,一边大口嚼着包子,忍不住大叫好吃。

  这会儿L县的生猪养殖还没有形成规模,大多是农户自己喂养的,几乎都是是青饲料加玉米面米糠这样子喂出来的,猪病少注射的各种针剂少,肉味浓香肉质细腻紧实,根本不是后世那些绵软水多的猪肉能比的。

  三位大婶早被包子香味馋得偷偷咽口水了,洗了洗手,抓着包子就往嘴里塞。

  李婶含糊不清的说:“林墨,你这包子馅儿怎么调的,咋怎么香呢?”她家里有蒸笼,偶尔也会自己做个包子馒头什么的,她自负自己手艺挺好的,不比外面馆子卖的差,可一尝林墨蒸的这包子,顿时就泄气了,完全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林墨半开玩笑道:“独家秘方,恕不外传。”

  王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还《九阴真经》呢,我看你这孩子跟你学平弟弟一样,电视看多了。”林学平是她儿子,刚读初二,上学不专心,成天就知道看电视,最喜欢看那什么《射雕英雄传》,放学回家就在家里瞎嚷嚷。林墨只比她儿子大一岁,长得好又有礼貌平易近人,丝毫没把她们三人当成请来使唤的普通工人对待,潜意识里,王婶就没把他当成老板,而是跟她儿子一样的小辈。言语间,不自觉就带上了长辈对晚辈的态度。

  林墨笑道:“哪有,我就偶尔看看。这几天我爸天天追着我要我看书呐。”数学语文英语都还好,物理化学什么的,他又没正儿八经的读过高中,大学里他学会计又没有这些东西,早把它们全还给老师了,看起书来颇为吃力。刚巧碰到林建前几天考他物理方面的题,他一问三不知,差点儿没把他给气坏了。这几天,他只要一去医院看望爸爸,他就追着让他看书,他那叫一个愁哦。

  李婶说:“读书是好事,只有好好读书,以后考上大学了,才能揭了咱们身上的老农皮,再不过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李婶的儿子才刚读高一,她一心想让儿子考大学出人头地,可惜她儿子不争气,没能考上。她咬牙花了好几千的择校费将儿子送到一所民办高中,每天没少在她儿子身边念叨这些话。

  林墨不以为然道:“其实做农民也没啥不好的,有不少人做农民也发了大财,不比那些大学生混的差。”青大出来的还有去卖猪肉的呢,那些大字不识几箩筐的煤老板只要招招手,多少博硕本削尖了脑袋想替他们卖命?人生际遇,条条大路通罗马,有些东西只是之一,并非唯一。

  李婶全然把林墨当成了叛逆中二期少年,很是不赞同道:“我们村里哪个不是做了一辈子农民的?除了你海叔,能有谁是真正发了财的?你海叔好歹也是个高中生,就说你,你的独门秘方还不是从书里学来的吗?”

  林墨被噎了一下,大概这几天被老爸逼狠了,令他言辞有些偏激。不过,李婶的说法何尝又不是另一种程度的偏激。

  “李婶说得对,是我想左了。”

  王婶笑道:“要我说啊,你这么聪明又能干,就算少读两年书,王婶相信你以后也一定有大出息,绝对不比那些大学生差!”

  林墨嘿嘿一下,拿了个白菜包大口咬着,心里想的却是,如果不是怕将来被韩小人瞧不起,他才懒得去读书考大学呐。不过,这辈子能不能再遇到韩小人还两说,就算再遇到了,他们一个是尽享荣华的天之骄子,一个是汲汲营营的升斗小民,只怕终究……

  林墨的目光突然黯淡下来,口中鲜美可口的包子似乎也变得索然无味。

  韩勋,韩勋,你真的喜欢他吗?林墨扪心自问,心底却一片茫然,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对他究竟是什么感情,他只知道,上辈子有那么一刻,当韩勋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时,他真的想过如果还有幸活下来,他一定会跟他好好的过完下半生。

  他们之间……

  “……小林,小林。”一个笑嘻嘻的男音打断了林墨的思绪。

  “杜叔,有什么事儿吗?”林墨抬头看是隔壁文具店的老杜,微笑着问道。

  老杜吸吸鼻子笑道:“我在铺子里闻到你们家包子味儿实在是太香了,肚子里的馋虫都快爬出来了,就想过来看看,买两个尝尝。”老杜经营了好几家文具店,批发市场最大的那家文具批发店也是他们家的,手头很宽裕,他这人不抽烟不打牌,就喜欢吃。偏偏还是怎么吃都吃不胖的那种人,光看他那麻杆身材还真瞧不出他是个资深吃货。这不,一闻到隔壁的包子香,他就坐不住了。

  “杜叔太客气了,大家以后都是邻居了,吃两个包子我哪里还能收你的钱?我们还没开张,今天就自己做来尝尝味道,做得不多,我给你拿一笼,让阿姨也尝个新鲜,要是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千万要给我们提啊。”说着,林墨三个味道的包子各拿了一些装到盘子里,递到老杜手中。

  老杜使劲吸了口包子的香味,啧啧称奇:“我这辈子还没闻到过这么香的包子味儿,不用尝我都知道绝对好吃。叔先谢谢你啦,以后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只要叔能帮上忙的绝无二话。”

  “好,谢谢杜叔。”林墨正愁着怎么跟隔壁铺面打好关系,没想到老杜就自己送上门来了。他们两家卖的东西不冲突,想来以后应该能够处理好邻里关系。右手边那家是卖面的,不过老板看起来挺正派的,看着不像是那种喜欢惹事的人,希望以后能够和平共处。

  老杜端着一盘包子前脚刚跨出林墨铺子,后脚就忍不住先塞了一个进嘴里,香菇和肉纠缠在一起的浓香美味瞬间就征服了他的味蕾,嚼巴嚼巴咽下去,再往嘴里扔第二个时,他深深体会到了猪八戒吃人参果是什么感觉。

  等他端着只剩了寥寥两三个包子到老婆跟前时,面对老婆倒竖的柳眉,他懦懦的说:“这不能怪我,只能怪他们家包子太香了。”

  “死鬼,见到好吃的你就把老娘给忘了,白瞎老娘跟了你几十年了,一点儿良心都没有。”骂归骂,老板娘捻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口,眼睛瞬间就享受的眯了起来。等老杜回过了神来,他老婆已经把盘子一扫而空。

  老杜嗅着空气中残余的包子味儿,表情那叫一个哀怨啊。

  “他们家是明天开张吗?”

  “对!”

  “明天早上你早点儿过来,多买几笼,给我们两家老人都送点儿,让他们也尝尝。”

  老杜目露‘凶光’:“买几笼哪儿够,至少得十笼!”



☆、第二十五章 开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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