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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25章

  次日上午,陈昭按时上班,进门时,正听得一众早到的同事讨论着地产部Jacky张狼狈调职的消息。

  她打完卡,坐回工位上,心下正暗忖没想到效率这么快,一愣神之间,办公桌前就停了个人。

  “咚咚咚”。

  连叩三下她桌面。

  她下意识仰头。

  还没看清楚来人,一大袋子保健品便直直往她脸上甩过来,好在她反应及时,惊呼过后,伸手一挡,一接,这才免于被撞歪鼻子的危险。

  “宋少给你的。”

  给——准确来说,是丢完药后,抱住手臂,停在她面前的吴宇冷着张脸,不忘嘲讽两句,“你这又是生什么病了?一天两天的,不是这样就是那样。”

  对待这种人,你越是生气他越是蹬鼻子上脸。

  陈昭于是懒洋洋一笑,把那一袋子药随手放到肘边,摊了摊手,“我也不知道,大概就是老板关心吧,宇哥,你这老员工,怎么不见宋少给你买药?”

  没皮没脸到驾轻就熟的地步。

  吴宇闻声,本想开口就骂一句“狐狸精”,又想起老板最近这段时间对这女人的格外照顾,不由脸色僵了僵。

  论嘴皮子,实在斗不过这个女人,论背景,宋三少阴晴不定,指不定哪天就跟这女的来一场办公室恋情……

  见好就收,扭头就走。

  吴宇气呼呼地大步离开。

  见人被气走,陈昭这才松了口气,有闲心侧过头,瞥一眼那大袋保健品——竟然连脑白金都死活塞进去一盒,林林总总什么都有,倒是非常有某位宋少的风格。

  她有些失笑。

  得了,最多下班的时候跟他道声谢,再把钱还回去就好了……嘶,买这么多,这败家子,也不嫌肉疼。

  想到这,她忽而悄悄侧过头,打量了一眼行政总监办公室里的景况。

  里头除了一脸莫测表情的宋致宁以外,办公室里,背对着她坐着的,似乎是宋笙跟宋静和。

  三人交流的气氛看起来并不寻常,至少一贯喜欢指手画脚的宋致宁,这次出奇安静,只是脸上不时流露出半点匪夷所思的情绪,甚至忽而往百叶窗的方向看来,险些撞上陈昭探究的眼神,吓得她连忙把头一低,堪堪避过。

  算了,跟这冤大头有关的铁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陈昭在心里叹了口气,收回好奇纷乱的心绪,伸手从办公桌上的笔筒里摸出一支笔。

  一本杂志一杯茶,继续伏案画昨天没完成的设计草案。

  专心致志大半天,直至她又一次被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宋少叫进了办公室。

  事实上。

  虽然后来回忆起来,这天在她所触及不到的高度所发生的事,实在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但是对她而言,也只不过是临下班前,宋致宁不轻不淡的一句:“钟氏那边负责普陀区CBD开发计划的对接人换了,钟邵奇今天回香港,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有变动了。”

  这通知实在来得有点突然,以至于陈昭险些没控制住追问的心情。

  宋致宁打量着她的复杂神情。

  好半天,复又补上一句:“我也不知道这对你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不过接下来这件事,应该是好消息。”

  “嗯?”

  “洛一珩的宣传片项目,你不用预备期了,那边发话,你可以直接参加。除此之外,洛一珩让我姐转告我……咳,还有你,”他撇了撇嘴,“说是,知道我跟你属于短期合同,要是这次的方案你做的好,他要把你挖去他的团队,带你入行。”

  他嘀嘀咕咕,手里拽了根笔,烦躁地戳着面前的文件,“嘁,这小王八蛋,打从我三叔死了,他就天天跟我为难,我看他就是跟‘三’杆上了,个臭小子。”

  陈昭:“……”

  她一下没有太反应过来这大段话里,先是钟邵奇离任,后是自己坐火箭看似一路直升,这二者之间的轻重和因果关系,不由在原地愣了愣,脑子里波澜壮阔地大肆脑补一番。

  只是直觉性地,她恍惚觉得,这二者之间,必然是有某位钟少的苦心经营联系。

  沉思许久,方才恍然回神。

  她从兜里掏出早准备好的几张红大头压在办公桌上。

  给完钱,也不待宋致宁气得要把钱甩上她脸,只有些失魂落魄地,转身离开。

  回到工位上。

  看着自己桌面上摊开的密密麻麻的草图计划,她几次握住笔又放下。

  好半天,才终于下定决心,从挎在椅背上的小包里掏出手机,点开短信页面。

  她和钟邵奇为数不多的几条来往信息,最后的一条,停留在昨天半夜。

  是她发给钟邵奇的,一段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的话。

  “钟先生,很感谢你曾经喜欢过我。

  但其实,我锺意你,可能比你锺意我,更久,更深刻……也更难忘。”

  她揉了揉眉心,心中吐槽自己昨天晚上大半夜这是发什么疯,把话说得这么惨兮兮又肉麻。

  撤开遮住最后一句话的右手拇指,却还有一句后话。

  那是半夜两点,她斟酌了无数次过后,发送的一句:“可是钟生,人生这么长,只有喜欢,是不够的。”

  而后,石沉大海,毫无回音。

  怀揣着满心不知道是愧疚还是无措的情绪。

  这天下午,陈昭依旧强打精神完成了最后的方案,交给了公关部的负责人——顺带打了宋致宁上次给的主管电话,暗示交代了些细节。

  虽说稍显投机取巧,但是至少避开了公关部一众看她不顺眼的女同事,也算是好事一桩。

  而后,她便照例去昌里路夜市的啤酒摊兼职,七点上班,穿着笨重的玩偶服沿街推销,拿着低廉的工资,不要命地撒着汗水。

  对这时候的她而言,总归是能多赚一分钱也是钱。

  但这天的最后,脱下玩偶服,她除了从徐姐手里接过那一张百元大钞,还莫名其妙地被炒了鱿鱼。

  在她惊愕的眼神里,徐姐点了根烟,眉间满是郁卒。

  “我这真是送财神了,反正,你就做到今天吧,明天就不用来了。”

  “什么意思?”陈昭有点急,“徐姐,是我今天迟了会儿到你不开心了?那我今天工资不要这么多了,给我五十就可以了,要不……”

  “别说了,你还是好好想想自己以后做什么吧,喏,”她复又递过来一个信封,“这是辞呈,你拿着,也算是个交代,以后别这么辛苦跑来跑去了。”

  说得这么体贴。

  问题是,陈昭还是不懂自己这么个堪称三好员工的好劳力,到底是怎么被炒了的。

  她闷闷不乐地把信封收进包里,说句谢谢,转身出了店面。

  一声叹息,举目四望,忽而,又顿住视线。

  不远处的路边。

  男人一身西装革履,与这嘈杂夜市格格不入的气质。倚在车旁,他抱住手臂,并没有靠近或远离的意思,只是那么静静看着她。

  不知道看了多久。

  他忽然做了个撕开信封、展开信的手势。

  陈昭愣了愣,好半天,方才会意过来,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出刚才那个黄色的信封。

  撕去封口,这轻飘飘的信封里,只有一张白纸。

  上头是熟悉字迹,力透纸背,写着一行邮箱地址:ToZhao2004hotmail.com,另一行,似乎是密码,“870126zhong”。

  她不解其意。

  再抬起头时,街道那头,却已是人影空空。

  她从别人的口中听到钟邵奇离开上海的消息。

  而钟邵奇到最后,也没有向她告别。

  陈昭揉了揉眼睛。

  好半天,却又想笑自己孩子气。

  都二十七岁了,她想,都二十七岁了,也应该学会,成年人的道别,是不需要那么多繁文缛节的。

  有时候只是一个眼神,一低头,再回过神。

  会等的人或许会等,该走的人,从来不会久留。

  只是——

  或许她还不敢分清,二十七岁的钟先生,究竟属于哪一类。

  =

  晚上十二点半。

  回到自己的小阁楼里,陈昭一边擦拭着刚洗完、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盯着电脑屏幕,用“一指禅”按部就班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确认无误,回车。

  按键摁下的一瞬间,电脑页面却卡在登录页面上一动不动,彻底死机。

  陈昭:“……”

  她以为是自己这部二手电脑系统太过于陈旧,无奈间,拿起鼠标划拉好多下,页面依旧还是个无响应的状态。

  正准备按下关机键重启,鼠标键又闪烁几下——

  恢复正常,页面加载完毕。

  她看着发件箱和收件箱里一致(2800+)的数字,嘴角一抽。

  敢情是数据过载才死机,这也太——

  等等。

  2800封信?

  她颤颤巍巍地打开收件箱,倒序排列。

  邮箱里的第一封信,发出时间显示在2006年6月27号,从本邮箱发送到本邮箱,仿佛一种自问自答,打开,只有七个字,写的是:陈昭的毕业典礼。

  还有一张已经失效的图。

  陈昭一怔:她当时焦头烂额,除了回学校拿了一次成绩以外,压根就没去参加所谓的毕业典礼。

  接着往下拉,6月28日,三个字:没找到。

  6月29日,七个字:上海怎么这么大。

  越看越觉得好笑,也越看越觉得,心里无端难受着。

  鼠标仿佛永远都划拉不到底,在那如出一辙的“找不到”、“还是没有”的表意里,如同在绝望的情绪里漫游。

  他并不是每一天都写。

  写了,也不过寥寥几个字,从头到尾,没有一笔写“想念”,也没有一笔谈“喜欢”。

  可这一写,是从2006年到2014年,整整八年。

  在最近的一封。

  2014年8月2日,昨天,凌晨三点半,这大概是整个信箱里,最最长的一封信。

  他写着:“这世上只有喜欢是不够的,可是从始至终,我对你,何止是这么飘忽的两个字。”

  所以啊。

  他写:陈昭,往上走吧。

  ——我们会在那里重逢。



第26章番外一

  他总会想起那一年。

  薄雪纷纷的冬天,有个女孩抬起脸来,脸颊红扑扑的,眼里却全快要是攒不住的泪水。

  她向他张开手。

  拥抱他,如同拥抱一切与他有关,未知而栖惶的宿命。

  =

  他出生在1986年的秋冬之交,十月之末。

  他的母亲是昔日上海军阀洛光远后裔,书香门第、江门洛家的长女,洛如琢。至于父亲——那位此生从未与他在生时见过面的钟家太子爷,钟礼扬,于他而言,似乎由始至终,也只是个名字的象征。

  或许是因为,当他从母亲的腹中艰难来到人世时,他的父亲正在香港中环四季酒店大摆婚宴,四百桌流水席,欢庆三天三夜,各界名流到场贺他新婚之喜,传媒大肆报道,赞之为“世纪婚礼”,争相示好。

  或许是因为,他的母亲,在这样的欢声笑语里,在香港的仁济医院,经历着产后的大出血,与死亡擦肩而过,整整昏迷九天后,才逐渐恢复意识。

  清醒过后,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电视上婚礼的报道,末了,毅然决然地在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的时候,就抱走了尚且在保温箱里同样奄奄一息的自己,当夜,乘船返沪。

  是故,这样的人生际遇、天差地别,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并不是一个在爱里出生的孩子。

  打从有记忆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份经过精心设计的,永远不会出纰漏的培养方案。

  每天密密麻麻的课程,一眼扫过去,每一句话,都标示着中文、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日语六列注解。

  三岁,他开始跟随洛如琢逡巡洛家的马场,也陪着她和她那些商业伙伴见面,尝试笨拙地挥动比他人还要高的高尔夫球杆。

  年纪再大一些,她便安排他学习书法与钢琴,而后,开始接触学习社交场上的休闲运动,帆船、网球、乃至击剑和柔术。

  他也曾经在年幼时,向身边那些嬉戏打闹的小同学,投去默不作声、悄悄羡慕的眼光。

  那时,隔壁人家的别墅草坪上,男孩正拍打着小皮球,跌跌撞撞又好笑地追着球跑。

  他无法想象自己做出那样幼稚的举动,洛如琢会是什么反应。

  那时,他分明也才四岁半的年纪。

  阿拉伯数字和讨厌又古怪的英语字母像是种诅咒,剥夺走了他所有本该在草坪上蹦蹦跳跳、玩着幼稚的纸飞机,甚至和同龄的孩子一起看看幼稚动画片、拼乐高的机会。

  而观望着这一切、永远守在他身边的洛如琢,永远只是温温柔柔地劝慰:“你是钟家人,这是你天生就该会的——你想想,等到你爸爸死了,钟家的一切都是你的,到那时候再学,是不是太迟了?”

  她说得那样确信和笃定,眼里全是几近迸发的欲望和果决。

  可他分明从来没有见过什么钟家人。

  也从来没有听过哪个家庭里,会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女人,如此地盼望自己的丈夫死去。

  他只能竭尽全力地控制住自己所有的难堪、不满和迷茫,点点头,假装附和。

  这一妥协,就妥协到,许多年后,他长成一个十七八岁,沉默又寡淡的少年。

  他一路上着最好的学校,有最出色的名师一路保驾护航,仿佛无所不精,全有涉猎,无论在哪,都是人们私下议论着的“高枝”和“阔少”。

  这些在旁人眼中的光芒万丈,于他而言,说到底,却不过是笼中的金丝鸟等待着被人放上展台,供人拍卖估价。

  他的母亲正全力筹备着钟家继承人的意外过世。

  而他,就是那个注定要被亲手送上拍卖台的新继承人。

  即便想清楚了这一层,他彼时尚且年少,确实也有郁卒和烦闷到无从忍受的时候。

  于是,并不记得是从哪天开始,他偶尔也会在母亲的默许下买上一包烟,在少人经过的小巷,在烟雾缭绕、大脑被尼古丁熏得恍惚松懈的瞬间,取下眼镜,揉揉眉心。

  卸下所有疏离伪善的面具——

  这是不需要为人所发觉的难得任性。

  而后。

  也就是在这样稀疏平常的一天,有个女孩忙手忙脚地冲过来,一把撞进他怀里。

  这么一撞,两相狼狈,人仰马翻,连礼服的扣子都被扯去一颗,前襟大开,手里那副金丝眼镜也被猛地甩飞,再拾起时,镜片支离破碎。

  他默然无言,只得先撑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灰尘,复又扭头,看了这闯祸精一眼。

  ……虽然是个闯祸精,却生得很好看。

  黑发如瀑,扎成个干净利落的马尾,足够深邃精致的五官,无需浓妆艳抹就颜色潋滟的眉与眼,她分明长得如同个唇红齿白的瓷娃娃,脸上的表情,却又像个满身戾气、扮狠吓人的霸王花。

  那天。

  或许是老天注定,阴差阳错,他并不那么情愿地,救了身陷囹圄的闯祸精一次。讨要纽扣不成,反倒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

  却没有想到,这个叫“陈昭”的闯祸精,还是个不折不扣又固执的粘人精。

  次日下午,他望着自己课桌上那一大包零食,发了会儿愣。

  小纸条上,字迹倒是漂亮娟秀,写的是一句:钟同学,你好啊,我是陈昭,谢谢你昨天帮我。

  他本想把这张纸条,像无数封情书一样,塞进抽屉里暗无天日的角落。

  想了想,又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这一大包膨化食品实在和自己格格不入,以至于给他留下了难免深刻的印象,所以,这张纸条也格外获得了优待,被他折起,夹进课本里。

  这一夹,就是两年。

  他开始在无数个地方和她“巧遇”,有时是耀中的小食堂,有时是午休前的树林长椅,有时,是出校门一拐的公交车站不远处。

  她总像是跟自己无比熟稔的样子,挥手打着招呼,笑得眼眉都弯弯,问一句:“钟同学,怎么这么巧啊?”

  这把戏实在有些过于笨拙。

  他心知肚明,是故,待她和待所有女生的态度也都差不多,至多不过微微颔首,就目不斜视地径直离开。

  把一切看在眼里的司机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这女孩在临安女中是多么的声名狼藉,出了名的不务正业和行踪诡秘,这样接近,一定是居心不轨。话里话外,总把她和坏女孩挂上钩,显然是洛如琢提点过的委婉劝告。

  他却并不接话,不置可否,只说了句:“她没妨碍到我……总会适可而止的。”

  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他低估了这位陈昭同学的执著和耐心。

  似乎只要认了一件死理,就能把一件事做到让人潜移默化、甚至开始默默习惯的程度。

  一个月,两个月……大半年。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开始养成时不时侧头向右,望向窗外的不良习惯。

  ——从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学校后门那面低矮的红色围墙,如果适逢中午,偶尔,还能看到那女孩动作利索地翻墙而过,拍拍膝盖上沾到的灰土,蹦蹦跳跳脚步雀跃地消失在高楼阴影下。

  然后,他就会知道,下课铃响,自己离开教室下楼以后,又能够“凑巧”撞见她。

  装作漫不经心。

  却总会放慢脚步,等着她从角落里凑出头来,笑嘻嘻地挥手,说一句:“钟同学,又这么巧啊!”

  他明明很讨厌这种习惯。

  又莫名地,开始有那么一点期待每天的“巧合”,似乎死水无波的生活里,有一个咋咋呼呼的粘人精闯入……也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糟糕的事。

  如果一切就这么平静地发展下去。

  他并不确定,陈昭能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个怎样的位置。

  是隐秘喜欢过的女孩,还是并不讨厌的跟屁虫,又或许,逐渐隐匿在记忆里,多年后,和旁人一样,沦为一个稍有印象的名字。

  可惜,或者说幸好,就连老天爷,也早早地在他身边,为她留下了一个位置。

  在高二那年,那个九月的周末。

  钟礼扬,他那至今素未谋面的亲生父亲,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在遇害者名单里,除了司机和两名保镖,还有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钟家的嫡长孙,钟邵坤。

  消息传来时,他正在上课,老师着急忙慌地把他“请”到办公室,接听洛如琢打来的电话。

  他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不过是早与晚的差别,也以为多年夙愿终于“得逞”洛如琢,会笑得放肆开心,因为从他出生的第一天开始,她似乎就在诅咒钟礼扬英年早逝,不得好死。

  可是电话那头,传来的,只有洛如琢近乎崩溃的哭泣。

  “你爸爸死了,”她说,“死得真好,你看,他那么没出息,凭什么占着你的位置?阿齐,这是你的机会,我太开心了……这是你的机会。”

  开心?

  既然开心,为什么哭得连话都说得囫囵哽咽。

  洛如琢固执了一辈子,他不会愚蠢到去戳穿她最后的自怜自爱与可悲的自尊。

  唯有一个想法,是平静而清晰的。

  ——从今天开始,他是真的没有父亲了。

  他很想保持体面与冷静,就像当初平静接受洛如琢安排的人生那样,却近乎不受控制地全身发抖。

  冷着脸回到教室,他人生中第一次,全然不顾众人打量探寻的眼光,什么也没有拿,只从书包里掏出盒烟揣进兜里,而后头也不回地离开,光明正大地逃课逃校。

  在那个光线昏暗的小巷子里,只有散乱的垃圾箱、无人经过的静谧、烟草和尼古丁的呛人气息。

  他倚着墙,吞云吐雾,视线漫无边际,仿佛又看到四五岁时,那个草坪上拍打着小皮球的男孩。

  他羡慕的从来不是那孩子能够肆无忌惮地玩乐

  而是那孩子的皮球滚远以后,孩子的父亲会笑呵呵地帮着追球,而后,高声喊着孩子的名字,重新扔回男孩手中。

  父子情浓,是旁人的家事。

  而自己,从来只是一个满心羡慕的旁观者。

  “……”

  他长睫轻敛,某种情绪哽咽在喉口,不上不下,再没了发泄的由头。

  一阵匆匆脚步声,却在这时由远及近,传到耳边。

  他抬眼看去。

  一路狂奔而来的女孩,停在离他四五步远的地方,扶住膝盖,气喘吁吁。

  他不着痕迹地挪开指间的烟,喉口滚动,半晌。才挤出一句冷冰冰的:“你来干什么?”

  女孩脸上霎时间不知所措的情绪落入他眼底。

  他几乎以为,自己这句不知用来欺骗过旁人多少次的清冷质问,会把她吓跑。

  可她呆了半晌,涨红着脸,也只是问一句:“我……我请你吃饭吧?”

  这回答要是换了别的地方,一定是个不及格的答案。

  笨拙地没头没尾,一点也不懂得看脸色。

  可是很奇怪。

  他竟然真的在这份提议说出口的瞬间,想象到和她坐在一桌,哪怕再平凡不过的,吃上一顿饭。

  有烟火气的,家长里短的。

  没有什么用餐礼仪,更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冷漠安静。

  他掸了掸烟灰,一声叹息,借着半点失笑的无奈,自唇边轻溢。

  裤兜里的手机阵阵作响,不用看也知道,是洛如琢提醒他赶快回家,在这样的当口要积极表态云云。

  他默不作声地按掉电话,只碾灭烟头,直起身子,冲陈昭说了句:“走吧。”

  不知道是妥协她,还是纵容自己。

  谁让她,总是能在他最无处倾诉的时候,一无所知,却用最真实的样子,安慰了他所有无需多言的情绪。

  那一天傍晚。

  他们一起吃了一顿并不怎么好吃的麻辣烫,他照顾着她的情绪,不愿意让她体会到自己的半点不适应,所以只是安安静静地忍着不适全部吃完,然后骗她说很好吃。

  他明白她的拮据,想要把吃饭的钱全部还给她,又怕让她误以为自己是因为讨厌她才这样客套冷淡,只得趁她不注意,在路人愕然的观察里,拽下了自己的一颗纽扣,然后悄悄放进了她的口袋。

  他陪着她等公交车。

  他试探性地告诉她,自己名字背后的许多故事。

  虽然她似乎并没能体会个中玄妙。

  可他,却在听到她的回答以后蓦地一愣——

  而后,人生中第一次,被女孩仓促而惊惶地亲吻了侧脸。

  女孩落荒而逃,公交车也在夜色中驶远。

  不过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却还呆在原地,摸了摸左脸,一下,又一下。

  某种奇奇怪怪的情绪,夹杂着惊惶、难窥天日的欢喜、不知所措与羞怯,在他心里酸涩得厉害,怎么也缓和不过来。

  他平生第一次,就那么傻站在原处,直到被风吹得头晕脑胀,这才回过神来,打电话给司机,让人接自己回家。

  他的母亲早已经在那个家里等了他很久。

  不管再怎么逃避,都躲不过她对他生养之情的背后,从来都不曾遮掩过的算计。

  他进门,走过一片狼藉的大厅。

  看到老管家满脸瑟瑟地伺候一旁,而酩酊大醉的女人斜卧沙发,长发铺陈,不住扶住垃圾桶干呕。

  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女人见了他,不过颤颤巍巍喊一声“阿齐”,眼泪便争先恐后地往下掉。

  不知道透过他,是究竟看到了谁。

  是了。

  她从不和他分享哪怕半点有关这个家庭、她未能成婚的丈夫的回忆,却只会在这样的时刻,要求他共享这份悲伤。

  可他早已经度过了自己这道坎。

  他的悲伤只是为自己错失的家庭情分,既然已经错失了,再哭,已经没有意义。

  “你为什么不哭?阿齐,”他的母亲却还问他,“死的是你爸爸,你为什么能一滴眼泪都不掉?”

  这一问令他发笑。

  仿佛下午时,那点无足轻重的哀切,都在这一声笑里消散殆尽。

  他甚至前所未有的轻松起来。

  甚至走近沙发,蹲下身,捂住女人冰冷的双手,一字一顿,轻声地问:“妈,为什么我的爸爸,从来没有陪我吃过饭,陪我玩过皮球、看过电视?”

  女人的哭声僵在半路。

  断得突兀,没了下文。

  而他松开手。

  仿佛松开一个,压在身上不知多少年的束缚。

  他说:“晚安,妈妈。”

  =

  他并没有告诉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在那顿并不好吃的晚餐里,他看着自己碗里堆起小山的肉和陈昭碗里可怜兮兮的青菜,第一次知道,原来家和喜欢的涵义,是在蒸腾雾气里,一起吃饭,一起说话,然后把自己最爱吃的,都给了最喜欢的人。

  他想起总是偷偷出现在自己抽屉里的零食和牛奶;

  也想起她每一次的巧遇,好像永远学不会认输的顽固与坚持。

  她教会他,原来被人喜欢和珍惜是这样的。

  是不求回报,是一刻窥见永远的热忱和两眼装不下的真挚。

  是小心翼翼,也是勇敢和温柔。

  他不得不承认。

  陈昭或许从来不曾是他门当户对的良配,可上天给了她,在最适当的时间,与自己相遇。

  在他十七岁的,最最沉默寡淡的青春里,无论重来多少次,他都会被这份炽热打动,会把她奉为犹如白纸平淡的人生里,唯一的浓墨重彩与盎然生光,

  在那之后。

  他准备了一张银行卡,原本是准备告白那天才拿出来,却在一次意外的争吵里,没忍住情绪,先一步递给了陈昭,这是他第一次告诉她,自己喜欢她。

  在那之后。

  她有好几天没出现,他每一天都心神不宁,终于在运动会的下午,逃了闭幕式,想要去找她,却和她巧遇,收到了一个布娃娃——这个布娃娃,后来放在他的床头整整八年。送她离开之前,他又一次提起那张银行卡,告诉她:“什么时候愿意要了,直接拿去,随时都行。”

  这是他第二次暗示她,自己喜欢她。

  还有那个匆忙出逃的圣诞节,他抛下了整个钟家,受住了洛如琢那狠狠一巴掌,找到了在电话亭里瑟瑟发抖的她。他不懂怎样说些足够动人的话,只能微微弯腰,轻抱住她,一遍又一遍地,唱着“WewishyouaMerryChristmas,andahappynewyear.”

  这是第三次,他把所有的珍重馈赠予她,祝愿她,拥抱她。

  还有烟火下的许愿,他想要成为实现她愿望的人;

  还有在爷爷家的那一顿饭,他点过头,答应过,要穿着爷爷做的中山装回到上海,娶她回家;

  还有,在最后的车站,他告诉她,如果要有一个家,什么都没有也没关系,只要那个家里有她。

  他无从回忆,这一切的珍视究竟是从哪里开始。大概是因为,曾经被那样热切的喜欢过,无论未来的命运如何,他都想要把最最好的一切与她分享。

  只可惜。

  在他并没有能够窥得全部真相的时候,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钟家的大宅,他被狠狠地推开,眼睁睁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远,然后,就这样——把倔强而固执的陈昭弄丢了。

  他明白那必然有着钟家背后势力的推波助澜,也曾经暗中托付,让人在上海找了她整整八年。

  可他找不到。

  每一天每一天,都找不到。

  在爷爷家,在公房,在大街小巷小弄堂,在每一个她曾经出没的地方。

  他独自一人去旁观她的毕业礼,拍了照片,却再也没有能够分享的人。

  唯独庆幸的是,自己有着并不输给她的固执。

  既然找不到,他想,既然找不到,能做的,就只有不要把她忘了。

  所以,他写下了2800封短短的信笺,寄给自己,也寄给不知什么时候,才会从人海茫茫里重新出现的星星。

  他做着自己的事,艰难地、一步一步向上走,成为一个滴水不漏的大人,然后,安静等待着她回到,自己能够看到她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

  在香港,在兰桂坊,在那个乱糟糟的酒吧里,仅仅只是讨人憎恨的纨绔子弟一两句描述,他突然回过神来,匆匆跟出门去。

  视线四处逡巡,心跳有如擂鼓。

  然后,在那样的境况里,他看见她,就那样慌张地,隔着一条街,坐在便利店的长凳上。

  时隔八年。

  她看起来变了很多,长高了些,好像也更加纤细,画着群魔乱舞的妆,落魄却鲜艳的模样。

  她躲着他,避之不及,手忙脚乱地跌下长凳,躲到他看不见的地方。

  他离她有多远?

  一百米,或是更近?

  距离已经殊无意义。

  他只是一步一步,向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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