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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求您不要赶我们回去。”

  “公主将我们留下吧,大恩大德,奴永世不忘……”

  “是啊公主。”

  易鸣鸢目移,她们面色蜡黄,难掩疲惫,但一双双眼睛在此刻亮得如同夜色中的萤火,她抓着毡帘的手收紧,对她们而言,留在这里确实是更好的选择,“好,我让人给你们重新安排住所。”

  话毕,帐中的痛哭声重新响了起来,充满着劫后余生的喜悦。

  转身离开的时候,易鸣鸢留意到最先出声的那个奴隶嘴唇欲张,半晌却只往后缩了几步,隐回众人后方。

  她对身旁的耶达鲁小声吩咐了两句,便没有多加流连。

  ***

  马蹄踢踏,柔风轻鼓,山边传来呜呜咽咽的胡笳声,草原上独有的乐器风格明显,一入耳便感觉能看见茫茫的戈壁悬崖,还有潺潺流淌的清泉河流。

  除了盟约和足够的必需品外,易鸣鸢还取回了一把玉笛。

  她在这方面天分不高,并无太多造诣,月琴琵琶弹得不成体统,不是将琴弦弹断,就是把手指划破,久而久之便不情愿再练。

  唯有笛子尚可,勉强吹奏成调,逐年精进下来,还算能够入耳。

  抚摸着温润的笛身,易鸣鸢抬腕将之放到唇边,在慢行的马背上吹了一首悠扬的曲子,耶达鲁牵着马绳拍手叫好,磕磕绊绊地向她讨教了怎样通过一根管子吹出不同的音调。

  被送回婚帐的时候,易鸣鸢看到程枭正拿着一块雪白的皮毛翻来覆去打量,眉间都带着喜色。

  右贤王的帐子没人敢闯,所以即使易鸣鸢没有开口,里头的人循着掀帘的动静就知道是她,“逐旭讷真够义气,送了整张雪狐的皮子,等下了雪,这样的颜色在山里谁都发现不了。”

  雪狐少见,程枭有心猎得一只,可惜从未遂愿,如此上乘的狐皮逐旭讷就是那里也只有两张,要不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成婚,他怕是也舍不得送出去。

  快要入冬了,可今年的突释满日却注定不能安然度过。

  突释满日是他们的新年,也称雪日,匈奴崇尚白色,不仅是因为最常穿的羊皮处理过后呈现乳白色,而且匈奴坐落于北方位,很大一部分疆土常年被雪覆盖,白色的服饰能很好的隐匿身形,便于作战和突袭。

  这些年服休单于已经统一了四十几个部落,但草原地广人稀,总有他们找不到的漏网之鱼意图重新聚集起势力,想要伺机扰乱如今勉强安定下来的局面,三年前的子伊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比起羊皮发灰,雪狐的绒毛更接近雪的颜色,有了它,往后即使程枭领兵打仗,易鸣鸢孤身一人的时候也能多一重保障。

  等不及易鸣鸢走近,程枭上前两步,顷刻间缩短了二人之间的距离,举着皮子往她身上比了比,“我那还有两块小的,先裁了做身绒袄,这块当披风,好穿,又快。”

  雪狐皮白皙细腻,即使不知道价值,易鸣鸢也能从程枭的语气中猜出它的珍贵,她心尖上难以抑制的发暖,“谢谢,我很喜欢。”

  “喜欢,还有呢?”程枭带着笑意把东西收了起来,目光在她周身转了一圈,“没有报答吗?”

  易鸣鸢四下看看,最终把视线停在腰间的玉笛上,在程枭面前吹跟在耶达鲁面前吹感觉有些不一样,但这种微妙的区别她说不上来,只知道现在有些紧张,她抽出玉笛:“我给你吹首歌吧,是我从小练的。”

  这首歌是教她的乐师编的一首简单童谣,节奏缓慢婉转,千百次的练习下,所有音调她全都牢记于心。

  一曲毕,程枭久久没有说话,易鸣鸢还当他嫌曲子不好听,摩挲着玉笛道:“要是觉得难听,我以后都不吹了。”

  “不,不是,很好听,就像听过很多次一样。”程枭回过神,充满希冀地看着她,“再吹给我听一遍。”

  “你怎么可能听过,这是乐师特意教给我的,因为我那个时候连最普通的曲子都学不会。”易鸣鸢笑了笑,这不是自谦,事实便是如此,不过世上的曲子总有节奏相近的,认错也是常有的事。

  她垂下眼睫,重新吹奏。

  程枭专注地看着易鸣鸢的侧颜,乐声将他带回那个恬静美好的午后,在他们相识的第二年,易鸣鸢年岁还很小,彼时还会因为吹不好一小拍而苦闷发愁,也会在完整吹出一段后欢呼雀跃。

  后来她学会了端闺秀的架子,走路不摇不晃,做针织女红,给未婚夫婿绣手帕绣香囊,婚约落成的那一刻起,易府再未响起过偶尔走调的笛声。

  程枭想,虽然大邺的京城内看上去歌舞升平,但根本上就是一个不让她做自己的魔窟。

  那时他没资格将易鸣鸢带走,现在悔不当初,只恨没看破广邑外面那张华丽的锦绣皮。

  “还是很好听,是我听过最好的乐声。”

  程枭率先打破了余音后的寂静,他错过太多,失去太多,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松手了。

  易鸣鸢没被如此夸过,不好意思的扣了扣手,“真的?”

  “当然。”他答得肯定。

  “那我……下次再给你吹别的曲子。”

  易鸣鸢被夸得有些难为情,颊畔微红犹如六月里被打湿后湿漉漉的桃花。

  用过晚膳后,她打算着手放置从车队那里拿回来的东西,程枭却一直坐在原地盯着她看,过于热烈的眼神让人颇有些不自在。

  眼瞧着天色不算太晚,她拿出姚大人的那份盟约放到桌前,“有劳,多谢。”

  结果程枭不知想起了什么,几秒后指了指自己的脸。

  “报答。”



第14章 埋颈

  易鸣鸢咬了咬下唇,这人摆明了是在拿自己寻开心。

  “你……是你把我抢来的,那就应当为这件事负责,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敢作敢当,只是一个小小的盟约而已,拿到服休单于手上,敲一个金印,如此简单的事情,何必要这劳什子的报答,对吧?”

  让她主动去亲一个人,可是万万做不到的。

  “没错,很有道理。”程枭神情懒散,捡起随手丢在一旁的绒袍穿上,他仿佛被说动了,握着那一卷盟约凑近了许多,高大的身躯瞬间遮住背后那盏油灯散发着的大半光亮。

  离开那张崭新的茶桌后,他朝着易鸣鸢节节逼近,猝不及防间抓向她柔韧瘦薄的腰肢,单手将人拖拽至身前,稍稍侧头埋入她的颈窝嗡声道:“你是我抢来的,乖一点,不然咬你。”

  嘴唇对着的位置正是昨夜张口啃咬的地方,易鸣鸢跟个木棍似的杵在原地不敢乱动,脖颈上的牙印还尚未消除,微红的痕迹是他打上的烙印。

  易鸣鸢被遮在阴影之中,耳尖不争气的冒上热气,酥麻感自颈间绵延至全身,小声指责对方的罪行:“你,你欺负我。”

  “欺负?这才哪到哪,”程枭把她软嫩的脸颊掰过来吻了两下,这个高度易鸣鸢稍稍踮脚才能维持住平衡,末了,他手掌猛然拍向怀中人的腰窝,直把人拍得一哆嗦,“行了,我去跑一趟,在帐子里等着。”

  人走后,易鸣鸢呆若木鸡,多年前哪里想到如今会有这种被人肆意妄为抱着嘬吻的境遇?

  她一手捂住后腰,一手擦了擦脸庞,水光潋滟的眼睛快速眨了好几下。

  活这么大了,就没见过这种脾性的人,道理讲不通,还总喜欢占她便宜,气得她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

  臭流氓,手劲儿这么大,疼死人了!

  待痛感散得差不多后,易鸣鸢开始收拾拿回来的东西,她抱起一堆书找寻能放置的空当,转了一圈不敢轻易动架上的物品,暂时把它们摞在了地上。

  无法擅动帐子里的陈设,她对整整两个木箱束手无策,挑挑拣拣半天,只好先摸些小玩意安放好。

  这一个匣子装的都是些儿时搜罗的玩物,手鞠球是娘亲手做的,还有她解开的第一个九连环,哥哥去江南买的皮影片儿,她全都留着。

  在拿起一个巴掌大的毡毛苍鹰时,易鸣鸢微怔,这毛毡边沿粗糙,针扎的孔洞凌乱无序,且已在时间的作用下褪色变旧,若不仔细辨认,很难看出是鹰的样式,也不知是何时放进来的。

  她记得唯有住在庸山关时,与各部将的子女作伴时一起试着做过一两个,其中程副将的女儿心灵手巧,与自己最投机。

  那段日子每天都有趣事发生,今朝编箩捕雀,明日下水摸鱼,这样明显的失败品显然被她抛诸脑后,很快投入到另一件事中,若不是重新看见了这个毛毡,她恐怕永远都想不起来。

  易鸣鸢百思不得其解,揪去毡鹰翅膀上翘起的丝缕……为什么它会在匣子里?

  留给她回忆的时间不多,程枭一双腿也不知怎么长的,速度之快不似常人,刚出去没一炷香的功夫就回来了。

  “怎么样,服休单于盖好金印没有?”心头最挂心的事出现,易鸣鸢当然也再没去纠结什么毡鹰不毡鹰的了,随手将东西放回匣子中,目光迫切的看向程枭。

  却见来人摇了摇头,把东西完璧归赵,“今晚不行。”

  “为什么?”

  “……”程枭忍了忍,最终还是没开口。

  “告诉我。”易鸣鸢意识到从进草原开始,自从到了他们匈奴的地界就一直被程枭牵着鼻子走,自己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若连他也三缄其口,她就跟被蒙住耳朵一样,什么都不了解。

  “虽没有滴漏日晷,可观天色也知是刚过酉时,承兑盟约乃是两国要事,我实在不知今晚有何不行,不管是什么缘故,我都要听。”

  她坚持要知道,程枭被问得急了,没头没脑的蹦出来一句:“涂轱在办事。”

  “办事?政务还是练兵?”易鸣鸢根本听不懂这个,忙追问道。

  程枭微阖双目,深灰色的眸子隐在睫羽下,前面两记脸上的亲吻连解馋都算不上,他躬身凑近易鸣鸢的耳朵,话说得露骨:“床上的事。”

  动静还是有些大的,他刚靠近就听到了,住在草原上的人都知道,要是不想吃刀子和皮鞭,晚上最好还是离别人的帐子远一点,少去打扰。

  原本还在不解的人顿时睁大双眼后退三步,小腿磕上床榻角才停下。

  易鸣鸢耳根红到能滴血,大邺人讲究含蓄沉稳,与匈奴的粗犷豪放相去甚远,这种事情从没听过,更不会放到明面上聊,她的头脑一下子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程枭勾唇,胸口因为闷笑而震动了起来:“天亮后我再去一次,别不高兴。”

  “午膳时分就去,不!早膳!”她真是怕了这种纯悍之风了。

  “好。”

  程枭放出声音朗笑两声,顺着毛捋,接着他目光扫过一地散开的杂物,停留在一块褐色的毡料上,他顺手拾起,迟疑地问:“这些是你拿来的?”

  易鸣鸢闻言道:“嗯,去的路上我问了耶达鲁一些关于你的事情,但他没有告诉我,要我来问你。我想人与人相处,总要先相互了解,更何况我们已经成婚,要在一起生活数年的时间,总不能一直稀里糊涂的过下去。”

  她想听程枭聊聊匈奴人怎样生活,怎样放牧,他又有怎样洒脱肆意的过往,遇到过多少生死相交的兄弟。

  明明是一段很寻常的话语,对面攥着毡鹰的男人却好似被触动了心肠,心花怒放的缠了上来,急不可耐确认她话的真实性。

  易鸣鸢想过了,逃往庸山关的计划还需好好筹谋,在此之前她至少要在程枭身边待上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对枕边人一知半解,“自然当真,怎会有假。”

  她应得快速,自以为没有丝毫漏洞,而身旁的人在她看不见的角度骤然黯了神色,喜兴之意锐减。

  程枭伸手将毡鹰放回易鸣鸢手中,“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吧,我这些年都在打仗杀人,没有别的故事,你听完会睡不着觉,明天再说。”

  易鸣鸢实在寻不到对它的记忆,只好把那年在庸山关内的经历串起来,想编个来历糊弄过去。

  说到一半的时候,程枭意味不明的止了她的话语,入睡前面色冷淡的自顾自躺在一旁,与先前腻歪的举动大相径庭,

  夜里水囊转冷,炭火也已熄灭,易鸣鸢惊醒后被帐外的风声吓得汗毛倒竖。

  下一秒,她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温热熟悉的怀抱之中,头顶的呓语听不真切,“骗子,你这个骗……”

  ***

  次日清晨

  一位百骑长进入帐子禀告和亲公主带来礼物的数量后,上首的程枭和服休单于对视一眼,帐内的气氛一下子冷下来。

  等他退下后,服休单于用手指敲了敲桌上的盟约,张口讽刺道:“狡猾的光脸犊子,送不出足数的礼物,还想从我们这里要走汗血马。”

  强大健硕的马匹是匈奴引以为傲的作战资本,上至八十老妪,下至九岁小童,几乎都有一匹熟悉的好伙伴,载着他们在原野上疾驰奔逐。

  经过代代爬罗剔抉,这里的马儿个个膘肥体壮,精于躲避和长途跋涉,身体素质远高于大邺圈养哺育的战马。

  拥有良好的坐骑和冒死拼命的悍勇,匈奴兵勇将猛,领土逐年扩张,多年来立于不败之地,几月前两军休战,和谈之下邺国节节退让,唯一的条件是匈奴的八十匹汗血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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