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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来人呐,我要喝水......给我水......”

  沈延呼出一口气,把手巾往浴盆沿上啪地一搭。

  柳青这厮是真把他当下人使了。他若不是看在他做事认真又堪用的份上,早任他醉死在酒楼里了。

  他心里虽压着火气,却还是到外间取了杯子给柳青倒水,又递到榻前。

  “......给,喝吧。”

  柳青听见声音,双手一撑,缓缓坐起身来。她迷迷蒙蒙地睁开眼,看见面前一只杯子,便接过来沾了沾唇。

  “......太凉,我要喝热的。”

  “......” 沈延抱起双臂,“热的得现烧,要喝就是这个。”

  柳青把嘴一撅,极不情愿地将杯子送到嘴边,几口喝了下去。

  喝完她又极自然地将杯子往前一递,连眼睛都没睁,好像沈延就该等在那,帮她收杯子。

  沈延心里压着气,背手站在那,就是不接杯子。柳青手都举酸了,也不见人接过去,这才迷迷蒙蒙地睁开眼。

  “……你怎么来我家了?” 她口里模模糊糊地说道。

  她发现沈延站在她面前,只穿了件单薄的里衣,前襟还敞着口,露出光洁坚实的胸膛。

  还不止如此。也不知他刚刚做了什么,浑身上下都带着一股湿湿的热气。他的里衣几乎都贴在了身上,以至于从精壮的胸膛到收紧的腰身,肌肉的线条都显露无遗。他的下颌和脖颈上还挂着一颗颗汗珠,就在此刻,一颗汗珠沿着他的喉结滚落而下,划过胸肌的轮廓,留下一道晶亮的痕迹。

  片刻的功夫,她脸上飞起了两片丹霞。

  她也不等他接杯子了,兀自将空杯子随手放在榻上,自己侧身躺了回去,还将覆在身上的大氅拉上去盖住了脸。

  沈延眼见着她做这一连串的动作,却始终连句谢都没等到,心道柳青这厮最好是醉了,不然日后得好好教教他规矩。他做上司做到这个份上,也真是…..

  他俯身从榻上取了杯子,又放到圆桌上去,却突然听到柳青幽幽的声音。

  “咱们虽是这种关系,礼却还是要守的,你穿成这样,实在于理不合。”

  沈延一怔,回头看她。他在自己的房间穿里衣,怎么就于理不合了?除此之外,那另外半句话是什么意思?

  “......那你倒是说说看,咱们是何种关系了?”

  他看见她那一团缩起来的身影,已经气得笑出来。

  然而他等了半晌,榻上的人也没反应,他探身往里一瞧,柳青早已经睡得熟了。

  也不知他是不是看错了,他总觉得她似乎比在车上的时候好受了些,眉间的皱纹已经舒展开来,嘴角居然还噙着笑意。

  沈延苦笑,这厮方才是还在梦里吧,也不知是把他当作了谁?看他这个神情,想来是个极为亲近的人了。

  月落日出,一夜平静无事。

  沈延旅途劳顿,翌日醒得不算早。他穿好了衣裳从里间出来,见外间的榻上干干静静,半个人影都没有。柳青不打招呼就走了,还把他的大氅也拿走了。

  他想了想,大概是柳青走得时候他还睡着,他来不及跟他道别和借衣裳,干脆直接拿走。

  虽然也有理由,但这厮的胆子也是越来越大了。

  此刻,已经躺在驿馆里的柳青被他念得耳根子发红。

  她早上一醒,就发现自己和衣在旁人的榻上睡了一夜,仔细辨认了一遍才发现这是在沈延的房里。

  虽然昨夜发生了什么她几乎想不起来了,但是她还隐约记得有人将她放到榻上,又给她垫了枕头。想来那人是沈延了。

  她忽然想到自己小日子来了,便赶忙检查榻上有无留下痕迹,确认没有之后她又担心自己的身后会否沾了血污。

  外间没有大的穿衣镜,她又不敢去里间照,便干脆罩了沈延的外氅,匆匆地溜出去,打算之后再给沈延送回来,向他解释。

  今日是小日子第二天,腹痛的感觉虽减轻了些,却还是很不舒服,她写了请假的信,让伙计找了个信差送到刑部给袁侍郎,自己便安心地躺下了。

  到了下午,伙计竟来敲门,说有位客人找她。

  她打开门,便见王友能堆着一脸笑站在院子里等她。

  “柳大人,昨夜休息得可好?你要找的人,友能帮你找到了。”

第33章

  柳青还稍有些反应不过来, 便先走到院子里跟王友能见了个礼。

  “......多谢王大人,这也太快了吧。”

  王友能笑得得意:“这个叫洪敬的改了名字,所以在籍册上找不到他这号人。若是换了旁人去找,只能以画像为依据, 不知要找到猴年马月。可是友能手下的那些捕头, 平日里净是走街串巷的, 跟各路人都熟悉得很, 要找个人太容易了。说句不谦虚的话, 只要是常住金陵的人, 即便他变成颗萝卜钻到地里去,友能也能给他揪出来。”

  这就太过夸张了。若洪敬不是男子,而是某个大户家里极少抛头露面的小妾,那定是极难找的。

  不过为了表示钦佩, 柳青还是很认真地笑了笑。

  王友能见她严肃的时候俊秀脱俗, 笑起来却是艳若桃李, 看得俩眼发直。

  他往她近前凑了凑:“虽是如此,友能也不是什么人的事都管的,” 他忽然笑得极暧昧,一张黄脸上油亮亮的,“不瞒柳大人,友能对柳大人那是一见如故, 所以才把柳大人的事当成了自己的事。”

  柳青其实有些受不了他友能友能地叫自己, 但还是使劲扯出一个笑容:“......柳某也是, 一见王大人,便觉得您古道热肠, 令柳某十分敬重。王大人此次施以援手, 柳某感铭于心, 日后王大人在京师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柳某定当鼎力相助。”

  王友能的笑凝滞在脸上,他这话说得还不够明显么?他可不是什么古道热肠,他要的也不是什么敬重。

  “......其实,昨日在酒楼里,友能还有些话没来及说,这里不是讲话的地方,不如咱们进屋一叙?”

  昨日他差点就得手了,都是被梁虎那厮给搅和了。他故意瞟了几眼柳青的屋子,心道这下柳青总该明白了。

  “......柳某房内实在凌乱,怕碍了王大人的眼。王大人想来就是要告知柳某那人的住处,那不如就在此处说吧,柳某记得住。”

  自然是不能让他进屋的。

  “这个......”王友能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柳青的房间,“哎呀,友能定是昨日多饮了,柳大人这么一问,友能居然想不起来了,”他见柳青一愣,又趁机道,“不过咱们进屋聊聊闲天,说不定聊着聊着就想起来了。”

  柳青明白他的意思,这厮开口要好处,还真是一点都不含蓄。她低头笑了笑,再抬起头的时候目光里已经多了几分犀利。

  “王大人,您的意思柳某明白了,不过柳某今日真的不便待客。不如等柳某和亲戚见面之后,专门请王大人去成珍楼喝酒,您看如何?”

  到时候再想办法,总得先把洪敬找到……

  王友能对这个提议似乎还算满意,反复确认是柳青单独请他之后便又拍了拍脑袋,说差点忘了他其实已将洪敬的住址写在了纸上,给柳青带过来了。

  柳青打开那张纸一看,原来洪敬已经改名叫佟进,住在金陵的西城。

  找人宜早不宜迟,她按照王友能给的地址,当日便换了便装找了过去。

  金陵城有繁华似锦的街坊,也有寒酸残破的巷道。

  洪敬就住在一条寒酸的巷子里。这巷子里大概有十来户人家,一水都是泥墙围起来的院子,连块砖也没有。风吹雨淋,那些泥墙早都被磋磨得不见边缘,只有攀在其上的杂草显出些生机。

  洪敬住在这样的地方?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了。

  洪敬在刘家做了十年,但是他前前后后做掌柜已二十年有余。掌柜的薪酬比旁的做工的不知高出多少,又加上洪敬节俭,家里人少,他离开刘家时应该已经攒了相当一笔银子。除此之外,母亲还给了他二百两银票酬谢他那些年为刘家尽的心力。有了这些银子,他即便后半辈子什么都不做,也不至于像眼前这样,连个像样点的宅院都住不起。

  或许是觉得家里没什么可被人惦记的,洪敬家连院门都没锁。柳青在院外叫了半晌没人答应,轻轻一推那柴门,门就开了。

  院子里两间房,房根墙角的杂草已经长了膝盖高。房前只一小块地方,摆了一个石头圆桌,围了几个石墩儿。

  石桌上乱七八糟地堆叠着几个粗瓷的碗碟,看里面微显凝固的残羹剩菜,有两个碟子像是已经摆了几日了,最上面的碗里还有一撮黏混在油里的烟草灰。

  看来这院子的主人没心思清理碗碟,倒是坐在这抽了好半晌的旱烟。

  这人真的是她认识的那个洪敬吗?

  她记得洪敬这人挺爱干净的,但凡是他管的铺子,前院后院都总是收拾得利利索索、井井有条,何曾有过这样的懒散颓唐。

  可毕竟王友能拿了她给的画像,也知道洪敬的年龄和原籍,找错人的可能性很小。

  她心里犹豫,便推门出了院子,去跟街坊四邻打听关于这家主人的事。

  右手边的院子里一个女人正在哄着几个孩子玩。

  这女人三十来岁,白白胖胖的,见柳青生得文弱俊秀,挺乐意跟她说话的。柳青将洪敬的长相描述给她,她连连点头:“对对,隔壁住了个外乡来的老头,就长的你说的那样,说话的口音也跟你差不多。”

  那应该没找错人。

  “这人是什么时候搬来的?”

  那女人嘬着嘴想了想:“大概三年前吧。他说他从前住南城。我也想不明白了,那边的宅院多好啊,他干嘛搬到我们这来?”

  柳青点点头,这就对了,以洪敬的本事和积蓄,怎么也该住个像样点的地方。想来是遇到了什么事,他为了省些开销才搬到此处的。

  “您知不知道他这是去哪了,什么时候能回来?”

  那女人摇了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这人刚搬来的时候还到外面去打打零工,后来好像什么都不做了,整天要么抽旱烟,要么就出去找人。这回不在,一准是出去找人了。”

  “找人,”柳青一愣,“找什么人?”

  “找他女儿,他说他搬来之前有个女儿,在街上走丢了,还给了我们好几张她女儿的画像,说若是哪天看到长得像的,一定要马上告诉他。”

  对了,她忽然想起来,洪敬妻子早亡,却是有个女儿的。

  怎么他也丢了女儿。她来南京才几日,这已经是她听说的第二宗失踪案了。她翻南京刑部卷宗的时候也没有看到过佟姓人家的卷宗。

  她问那女人能不能给她看看他女儿的画像,那女人一口答应,很快就取来一张。

  画像上的小姑娘也就十岁、十一岁的样子,却是浓眉深眼,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

  柳青端详了片刻,却是一愣,这不就是那日在酒楼撞了她的那个小姑娘!

  难怪她昨日觉得那小姑娘十分面熟,她竟是洪敬的女儿。

  她在家里是见过这个小姑娘几回的,那时候这小姑娘都还没留头,时隔五六年,她长高了不少,五官也张开了。难怪她那日觉得十分面熟,却怎么都想不起来此人是谁。

  在她的印象里,洪敬很宠这个闺女。那时她的幼妹刚开始学画画,请了京里有名的画师来教。洪敬不知从哪听说了,竟来求母亲让他闺女陪着幼妹上课。他说他闺女喜欢涂涂画画,似乎还颇有天赋。他只求让闺女给小姐做个临时的丫鬟,借机学些画画的皮毛也好。母亲觉得没什么不可以,便欣然同意。她也就是因此,才在家里见过那小姑娘几回。

  他这么疼闺女的人,发现闺女丢了,得有多难过,怕是觉得天都塌了。

  难怪邻居说他什么都不做,整天除了抽旱烟就是到处找人。想来他是觉得旁的事都再无意义,他活着就是为了把闺女找回来。

  他不知道,他闺女成了人家的婢女,整日受主人的辱骂欺凌。

  她很是后悔,她昨日真该问问那酒楼的伙计,那小姑娘上的是谁家的马车。若是问了,说不定很快便能将那小姑娘赎出来了。

  现在什么线索都没有,人就难找了。金陵城使奴唤婢的人家不知凡几,即便王友能愿意帮忙,也不可能让人拿着画像去挨家挨户地找人,何况那户人家还不一定住在本地。

  她和这女人正说着,便听到不远处传来几声咳嗽,那粗涩的声音,一听就是某个老烟枪发出来的。

  柳青循声看去,见正在咳嗽的那人身量挺长,却略微佝偻着。他穿了身长袍,各处皱巴巴的,扣子也只草草地系了几颗。旁人穿衣求个好看,这人似是只求个蔽体罢了。

  柳青一见这人的脸,便再移不开目光。这人虽然眼窝深陷,目光无神,但五官样貌就是柳青记忆中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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