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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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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作者:苏盎



文案:


许多人都说,妙手丹青澜公子有着世间难寻的芝兰玉树之姿,只可惜抠了点。

许多人都说,朝中二品大员,最年轻一辈的阁老连大人,拥有普天之下最干净剔透的容颜,只可惜太抠了点。

只有方婉之知道,这两个抠到骨子里的男人其实是同一个人。

方婉之的爹说:你想办法勾搭他,咱家今后能不能发达就全靠你了。

她看着那个站在不远处,拿着根绳子认真溜猫的男子,只觉头顶的鸭梨真格不是一般的大啊。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因缘邂逅

主角:连喻,方婉之 ┃ 配角:方正施,宝贝 ┃ 其它:男主少女心猫奴各种闷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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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屁失仪


她,是上京粮商方正之女,自幼饱读诗书,刺绣女红无一不佳。

她,拥有着娇花之容,抿唇含笑间无人不倾其风采。

这样的女子,本该人人趋之若鹜,却在双十年华因着皇廷盛宴上未能憋住的一记响屁,名动上京。

殿前失仪,不可再进宫闱。

倾世容颜毁于一屁之间。

何人懂她的哀伤?

何人理解她的痛楚?

当曾经被媒人争先恐后近乎踩烂的门槛彻底没人光顾之后,她究竟要何去何从?

其实,当方婉之的二娘卢翠花,含着眼泪将这本名为《你不知道的富家后宅糟心挠肺的那点事》的话本子送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已然买了一本典藏版读的津津有味了。

只不过碍于对方眼中的哀伤实在太过露骨,让她不甚好意思将手中的正版拿出来进行对比。

卢翠花说:“你怎地就不知道上火呢?”

话还没说完,那滴将吊欲掉的眼泪珠子就顺着脸庞轻轻滑了下来。

虽说脸已经是半老徐娘,不见往日妖娆,但那里面的风韵却是足足的,实让双十年华的方婉之自叹不如。

卢翠花道:“萝卜有按斤啃的吗?好好的一个娇俏姑娘,若不是因为那一个....屁,如何会落得今日无人问津的地步?”

那个屁字,卢二娘说的挺羞臊的,恍若这个词儿自自口中说出来就是不体面的。

诚然这事儿也确实不够体面,只是人生自古谁无死,哪个拉屎不用纸?五谷浊气这种事儿,也不是说忍就能忍的住的。

归根究底,无非就是因为这屁放错了地方。

这就好像所有人都会蹲茅厕拉屎,关上门上是一回事,开了门上又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此事,方大姑娘并不觉得委屈,事实上,如果那日没有这一记响屁,她反而会觉得买回来的那三斤酸萝卜白瞎了银子。

她是故意的。

只因不想踏进宫门,自编自导了这么一出自毁名誉的戏码。

并不是每个姑娘都有这种随处放屁的勇气的,她骄傲。

当然这话她不能跟卢翠花说,更不能对自己那个费尽心思想把她塞进宫里做贵人的亲爹讲。因此她从善如流的接过二娘手中准备好的绳子,跑到后院踢凳子去了。

“让我死了算了!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家,做出这等有辱祖宗门楣丢人现眼的事,我还有何颜面再活在这个世上!让我死!!!”

类似的戏码,方家几乎每天都要上演一次,方婉之自然哪次也没真的死成。丫鬟奴才的劝阻,二娘卢翠花的肝肠寸断,无非都是吵嚷出去给外头的人听的。

毕竟作为一个一屁把自己富贵路给崩没了的商贾之女来说,上吊是唯一能够显示她内心的愧疚和强烈的羞耻之心的。

即便方婉之从来没有过这两样东西。

那一日的皇宴,是太后娘娘亲自宴请,并招了尚国寺最有权威的高僧静无法师一同用宴。

大堰皇室崇尚佛理,出家人四大皆空,连只蚊子都养得膘肥体壮,自然不可能有什么血溅当场的事情发生。且太后娘娘也说了,那日只做寻常百姓,不忌讳许多规矩,大家随意便好。

也正因为如此,方婉之的那个屁才会随意的如此心安理得,也是事先做足了功课的。最后的结果也只是彻彻底底坑了回亲爹,让方家丢尽了脸面,仅此而已。

要说方大姑娘的姿色,上京真没几个姑娘能比的上的。

一汪秋水似的眼睛,眉似远山,眸光潋滟,一口朱唇不点而红,却是个地地道道的美人。

只可惜幼年丧母,一直被扶了正室的二娘养在身边。

卢翠花的身子骨不好,年近四十也没生下个一男半女,年幼的方婉之也就成了她所有的精神支柱。

什么时候该浅笑,什么时候该含着眼泪甩帕子。

作为一名当年燕京一带红极一时的舞姬,卢翠花几乎将身上所有凡尘浊世的脂粉气全部不遗余力的教给了方婉之。

不可否认,她是爱她的。

也无可厚非,在七岁之前都一直被亲娘教育着,人不要脸才能在世间立足的方大姑娘,多多少少被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方式教养的有些不似凡人。

卢翠花说:女子一辈子的幸福都挂在男人身上,即便留不住他的心,也要留住他的钱。至少在人老珠黄时,尚能守着一堆金银细软过活。

方婉之的亲娘林晓晓却觉得不然。

这位出身大户的林千金,一辈子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叫做绍韵的穷酸书生,偏这书生是个一门心思只想吃软饭的,一听说晓晓要跟自己私奔,当下就卷着林晓晓的爹打发的银子离开了上京。

林晓晓为此割腕自杀了几次,年纪大了,也就遂着自家爹的安排嫁给了方正。

她不爱方正,但是给他生了方婉之。青灯古佛的敲了半辈子木鱼,红烧肉却是一口也没少吃。

她对方婉之说:“别听你二娘的,找个情投意合的人过日子才能舒坦。”

方大姑娘稀里糊涂的点头,眼见着她又塞了一大口肥肉。挺想跟林晓晓说一句:娘,您当初要是私奔了,估计就啃不上这东西了。

银子跟人心,真的挺难兼得的。

方婉之情窦刚开那会儿,也却是立誓,一定得找到一个往死里喜欢自己,又肯往死里给她花银子的男人。至少这男人,能有银子买的起红烧肉。

而这样挑选的结果自然是,一直没能嫁出去。

至于皇廷,那是个吃人的地方,如她这种除了脑子不好使,哪都好使的主就算进去了,也不见得能数着银子熬过第二年的冬天。

所以她不肯。

不过这话说起来,方婉之会留到现在,也跟那个想要攀龙附凤的亲爹脱不开关系。

方家是上京最大的粮商,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

虽说方婉之这一记响屁熏走了皇家这面大旗,上门求亲的人也还不算全部死绝。

富商大户觉得丢人,还有些小家公子可以选择。

怪就怪在,方正看不上。

依照他的想法,他的闺女,即便不能踏进宫内的红砖绿瓦,那也得在宗世王侯跟前转悠着,再不济,也得找个官家老爷的儿子。

那一日的皇宴,除却商贾并未邀请朝中大臣和王侯公孙。就算传出去的话不太好听,只要是势头过了,还是有些希望可以点燃的。

而这一点希望的火苗...

方正琢磨着。

就只能寄托在那位妙手丹青澜公子的身上了。

传闻,这位丹青公子不爱美女只爱金银,一笔一卷风姿卓绝。

传闻,丹青公子只看银子说话,画出来的美女图万两难求。贵是贵了点,但是只要这画是出自他手,没有嫁的不好的。

他还打听到,这位澜公子还同宫里的几位王爷关系颇好,陈王刘礼的侧妃就是之前求了他一副画像,才坐到了今日的位置。

自从方婉之一屁失仪之后,澜卿公子就成了方正眼中久旱之地的唯一一场瓢泼大雨,哪有不求的道理。

为此,方老板很是在四九城里转悠了好些天,多方打探之后终于知道了澜卿的住所。当下也没含糊,第二日便将银子捆在身上,带着方婉之去了京郊北晏山。

这里是澜公子作画的地方,朱漆大门,石砌砖瓦,匾额之上‘玉尘奉宛’四个大字苍劲有力,甚是风雅。

方婉之眼巴巴的望着大门上偌大的两幅财神画像问方正

“爹,这位澜公子真能替女儿找到的良人吗?您跟他说过女儿不喜欢胖子吗?身高不能低于六尺的吗?不要有脚臭和晚上踹被的吗?”

方正都没一一作答,直接回手拍在她的后脑勺上。

“你给老子闭嘴!!放了那样的屁还有脸挑三拣四,老子肯花银子给你找个有钱的还不偷着乐去。”

爹,您这就不对了吧?

放屁就不能选良人了吗?

那找到良人的那些女子岂不要活活被屁憋死?

方婉之不相信有几个人能憋的住屁的,也不想在这个地界跟她爹讨论放屁的必要性,听话的拿着帕子掩口‘偷笑’了一下。

“爹,那这人至少也得是个四肢健全的吧?兴趣爱好什么的您都打听清楚了吗?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吧?女儿听说这些有钱的,最喜欢玩#¥%#*&……%¥。”

“。。。。”

*

漆门之前,方正伸手叩了两下门扉,没过多久便有一名小厮迎了出来,样貌无奇,长得方脸扩额,面上没见什么笑容,见到他们微微躬了个身。

“二位到此,有何贵干?”

声音有些粗憨,魁梧的身躯更像是某个武馆的教头。

但是他说他叫皮皮,澜公子亲口给起的名字。

方正抽着嘴角瞅了他半晌,一句澜公子起名的品味当真不俗楞是没说出口,尴尬了一瞬才道:“在下方正,一直仰慕澜公子妙手丹青的盛名,今日冒然至此,便是想为小女婉之求一幅画像的,劳烦小哥儿通报一声。”

想来皮皮平日也不少接待这些求画的人,习以为常的点点头,也没说什么客套话,伸手比了一个‘请’的手势,只在进门之际回头问了一句。

“银子带够了吗?”

面上一本正经的样子,颇让方正觉得几分心塞。还没进门,就有一种即将被坑的意味扑面而来。

在没有进入玉尘奉宛之前,方正和方婉之都觉得,这里会是个内有乾坤的地方。不说玉石拱桥,雕梁画栋,也该是个风雅至极的地方。至少也得配得起外头那面顶排场的招牌。

在他们的认知里,这位澜公子应该是不缺银子的。

然而真正迈开步子进去之后,他们才发现。

并没有。

一所破破烂烂的茅屋,一目了然的狭小庭院,如每户农家在房檐上挂满的辣椒玉米小水葱,刚一进门便先声夺人的占据了他们所有的视线。

茅屋之前有一小片田地,入眼便是一片碧绿的水葱,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屋内一扇小窗半开着,不时被风刮的东倒西歪,发出吱嘎吱嘎的垂死之声。

离这不远处还有一处柴房,门敞开着,堆满了作画用的各式笔墨。整个画面,了然的甚是...寒酸。

方正隔着衣服抱紧怀中的银票退回去几步,看了看门外紫檀琉木的匾额和门口的石狮子,又走回来。再瞅瞅茅屋上挂着的大辣椒,再退出来,再迈进去,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那位传说中的澜卿公子,真的是住在这里吗?

方婉之说:“爹,这葱长得不错,等下回去的时候咱们拔两颗蘸酱吃吧?”

方正压根懒得斥责她的缺心眼了,只盯着茅屋上被风掀起了大半边的茅草不停的抽嘴角。

这真的是那个名扬大堰的澜公子的住所啊?他那万两黄金一幅的美人图,都捐给村头破庙建房子了不成?

想是对自己家爷的独特品味,以及客人来时的脸色见怪不怪了,皮皮很郑重的抬手对方正说。

“二位且往里面请,进去之后,便会知道为何有这般多的人来问我们家公子寻画了。”

这般说着,已经熟练的自怀中掏出一只香炉,燃起一注清香放在门前。再去看时,人已经一个起落,跃出了小院。

好像在这里多呆一刻,自己也会觉得挺丢人的一般。

父女两对于烧香的举动更是不解,又对着瞬间消失的民间高手仰望了好一会儿,估摸着短时间内他大致是不会回来了,才僵硬的敲了敲茅屋的门。

“澜公子,在下方正,是带着小女婉之来求画的。”

这扇木门是破旧的老木,方正不敢敲的太用力,生怕动作打一点,这东西就碎了。

屋里却一直没有人应声。

他担心对方没听到,就又唤了一声。

“澜公子,您在吗?”

还是没人应声。

“澜公子.....”

“....澜公子,我们是带足了银子过来的,您看....”

茅屋的门突然开了一个小缝,紧随而来的是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掌,掌心赫然写着:开门费,五十两。

方正被吓的一动都不敢动。

说将起来,这样近乎诡异的场景,若不是青天白日之下,任是谁都要以为自己见鬼了吧?

手指的主人似乎有点不耐烦,上下晃动了两下就要缩回去。唬的方正连忙塞了一张银票放上去。

他看到对方用手捻了两下,随即‘咔哒’一声,门闩应声而落。再抬眼看去,敞开的门内,哪里还有人影,只余下一股异常好闻的青竹之气。恍若刚才那个抓了五十两银子的手只是父女两的一种幻觉一般。

方正有些心惊,转头看了眼方婉之,方婉之还盯着屋外那一片水葱,心头那点恐惧瞬间被气的消失殆尽,猛的扯了她一把拉进了屋内。

左右都走到这儿了,不进去看看也真白瞎了五十两的进门费了。

然而只这一眼,方正便被悬挂在房梁上迎风而动的诸多美女图惊艳了。

那是一些高高悬挂在房梁上图画,画中女子姿容各异,或莞尔一笑,或手持拂柳。并非都是清一色的美人,但是每一张脸都被画出了一种独有的风采。他曾见识过工笔大家茂林先生的画作,私下想来已然算是至佳,眼前的画作却比之茂林先生的更添七分灵动,当真妙笔生花。

再观茅屋的陈设,同它的外观一样简陋,除了挂在房梁上的画像连张像样的桌椅也无。

不算宽敞的正中放置着一张极大的刻有上洞八仙的精致屏风,生生将屋内隔出了两个小间。

外头的人看不清屏风之后的场景,只听到一道清越的男声说道。

“招待不周,见谅。”

声音不过二十出头的光景。

有些散漫,且无礼。

上门是客,来人又是长者,连盏茶都不招待,这澜公子当真算是大堰第一人了。

方正脸色有些不好看,再抻脖望望挂着的女子画像,又将不满的话给咽下去了。

谁让他现在有求于人呢。

只能默默将方婉之朝前推了推,拱手问道。

“屋内坐的可是澜卿澜公子?在下方正,乃是上京粮进米行的老板,一直听说您一手丹青画的极妙,今日带着小女婉之过来,就是想同您求上一幅画像,也好找户好人家。”

“哦。”

澜卿听后应了一声。

“来这儿的都是想嫁的好的,方老板请坐。”

坐?

父女二人环顾空旷的小屋,听到澜公子又加了一句。

“墙角后面有蒲团的。”

这也太省了吧!!

连把椅子都不肯买?


  ☆、第二章 抠入骨髓


方正觉得,这实在是他做过的最荒唐的买卖了。

粗壮的小厮,面都不肯露的公子,以及抠到骨子里的排场,

他真是头一遭花了银子还这么被人牵着鼻子走。

父女两盘腿坐在不知道从哪捡的破布缝制的布团上,傻傻抬头仰望面前绘着上洞八仙的精致屏风,都有点不能回神。

方正问。

“您这一幅美人图,多少银子一张?”

方婉之说媒那会儿,方正也曾找画师画过几幅画像的,所以对这一行的规矩还算略懂。

画风不同,价钱也都不尽相同。方正思量着,方婉之的脸长得不错,没必要挑太贵的,正打算说我们不用山水背景之流,就听到澜公子说。

“我这儿只有两种画,认真画和凑合着画,方老板要哪一种?”

话毕,自屏风之上甩出两张画像。

同样都是一个美人,一张勾画精美,颜色细腻。一张则甚为粗糙,混乱涂抹。一眼便能看出.....哪一张是凑合着画的。

方正站在那张粗制滥造的画前良久,几乎是含着眼泪道了句。

“认真画的,多少银子?”

屏风后面又甩出三幅画像。

“第一张是三个月画好的,一万两,画的不满意不修改。第二张五个月,一万五千两,可以修改一次,第三张需半年,两万两银子,小修三次,嫁过去之后会附赠一个有经验的稳婆帮忙接生。”

方正额角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

他见过这么多生意人,从来没见过澜卿这么会敲竹杠的。

来这儿寻画的,哪个不是想让自家闺女嫁的好的。看过了两万两一张的画,前面那两张如何还能入得了眼。

更何况,那三个月就能画出来的东西,肯定是不走心的。

方正抿唇。

“这也....太贵了啊。”

澜卿也没有劝他的意思,挺温和的建议。

“这东西就像是花银子买姑爷,什么样的银子买什么样的姑爷,您自己掂量。”

一句话直直戳中心窝。

但凡来这儿的,哪个不想买个好姑爷?!!

两万两,半年的时间,出一幅最精致的美女图。

这是两人最终达成的共识。

方正交完银子之后,整个心口都在滴血,他摸着怀里生生薄了三分之二的银票,颤抖着嘴角问。

“....都说您,识得宫里的贵人和朝廷里当官的大人,这画像画得了,也能帮忙走走关系?”

他主要就是奔着这个来的。

屏风之后那个模糊的人影还在数银子,一面捻着银票一面道。

“这个是另算的...三品以下三千,二品侧室六千,王侯侍妾一万到八千不等。”

方正整张脸都铁青一片,抖着下嘴唇咽了重重一口口水。

张口之间,一句‘能不能便宜一,点字还没出来,屏风之后就甩出一面写着“概不议价”的小木板。

“又想嫁的好,又想花钱少。方老板也是生意人,这道理不用我说心里也是明白的。”

生生将方正的话给截了回去。

要说在生意场打滚的,哪个是个嘴拙的。方正在外油滑了半辈子也没想到,在澜卿这个后生面前吃了憋。

他说。

“做生意讲求你来我往,这价格也没有说死的道理,澜公子已然是这个价钱了,这走关系的银子....”

就没点让步的余地?

“京城名嘴风三娘是我挚友,三姑六婆无一不熟。生孩子接生的银子给你包了,摇签算卦的银子省了,八字给你合个最好的。便是女儿嫁过去不得宠,还能在勾栏里帮她觅一个漂亮填房卖人情。”

澜公子在里面将算盘珠子打得啪啦啪啦作响。

“再算计下去,可就不只这个价了。”

方正的手紧了又紧。

风三娘啊,那可是个能将死人都嫁出去做冥婚的主儿,却是媒人里难寻的名嘴。

只是。

“三姑六婆什么的,我们自己也可以单找,方某虽说做的是米行生意,但也不是如旁人瞧着的那般腰缠万贯的,今日也真的是...”

方老板犹自苦口婆心的商量着,里面的澜公子压根没有搭茬的意思。

及至他说得口干舌燥之际,才温吞吞的道了一句。

“我接生意是按时辰算银子的,超过一刻钟多加二十两,您看着门口的香,可要断了。”

方正终于知道摆放在门口的那只香炉是干什么用的了!!再一见着那注香已经燃到了最后,只剩下一小截将掉不掉的香灰,慌忙喊道。

“我给!...但是得烦劳您给我闺女挑位三品朝官的儿子,将脸画的尽可能妩媚些。”

他本想说二品以上的,奈何价钱实在太贵,饶是他再想攀个贵亲也得掂量着兜里的银子。

再说方婉之的长相,五官都算好的,就是少了一份女子的那份妖娆。

既然是送给上面看的,自然得挑官宦子弟喜欢的调调来画。

澜卿闻言似乎是笑了,心情甚好的将算盘珠子丢到一边。

“站过来我瞧瞧。”

这怎么瞧?

一直坐在一旁发呆的方婉之踟蹰了一下,老实巴交的站起来,抬腿扒着屏风的边缘就打算爬过去。

她向来是从善如流的。

半开的小窗之后堪堪露出一张抱着一堆小葱的皮皮的脸,他抽搐着嘴角说。

“姑娘站在那里就好了,我们家公子能看得见。”

他说的位置是屏风正中的位置。

隔着这么厚的帐布也能看清?

方婉之怔忪,刚站过去便看到一双骤然出现在眼前的眼睛。

她着实被吓了一跳,险些伸着两根手指直接戳过去。

但是那却是极漂亮的一双眼睛,凤目狭长,眼尾微微上挑。于男子而言,显得过分秀气,眸色却极淡,有一种闲云野鹤不染尘世的干净。

她想到曾在书中读过的。

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入怀,皎皎如玉树临风,眼无风月,不识烟火。

虽未见其人,依旧难掩其风姿。

可是,这双眼睛的主人在屏风上抠了个窟窿。

他抠了个窟窿,且吝啬的让人嘴角不停抽搐。

“加钱。”

说完这一句后,窟窿里的眼睛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方正痛不欲生又不得不毅然放血的哀嚎。

“行!!”

直到离开玉尘奉宛,方婉之还在感叹。

海水果然是不可瓢挖的。

遗世独立,田园而居的不一定就是陶渊明,也有可能是买了一文钱芝麻都要躲到深山老林里独吃的卢至。


  ☆、第三章 澜公子不爱聊天啊?


正式开始作画,是在三日之后的午后。

冬去春来,正是积雪散尽,绿抽新芽之时。

然而今年的初春,却比往常暖的早了些。几场稀稀拉拉的细雨,虽说零星下了几次,却总不得痛快。乌云厚厚的在天边积了一层,阴沉让人觉得莫名压抑。

方婉之不知道这位澜公子作何要选在这个时辰作画,私下想来可能是来自于画师迥异于常人的个性,当然也可能是脑子有病。

她更倾向于后者。

当初作画时,澜公子便说过了,他平日颇为日理万机,作画的时间要按他的时辰走。

方大姑娘是有些不满的。

这莫不是说,他晚间作画她也要晚间过来不成?

这实在有些有损她大家闺秀的闺誉,虽然那东西已经被她亲手碎成了渣渣。

丫鬟青柳陪着她一路迈着小碎步走进院子的时候,皮皮正在跟房前长好的水葱奋战,黝黑粗壮的胳膊卷起大半个袖口,显得孔武有力。

装葱的车里一只写有三两一根的木板尤为扎眼。

方婉之瞧了瞧上字迹,是澜卿的。

半开的窗棂里,看不见人影,只悠悠然传出他。

“今儿涨到五两吧,外头天气不好,采买的下人会愿意多花点银子早点回去复命。”的声音。

这葱是金子做的吗?五两银子一根的水葱推到市集上,还不要活活被人打死?

方大姑娘挺同情的给了皮皮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淡定无比的走进屋内,蹲身福了一福,张口道。

“公子安好。”

倒是极有大家做派的。

澜公子却并没有应声。只在屏风之后传出几张宣纸翻过的声音,大致是在准备作画的物事。

方婉之也不觉得被怠慢了,事实上,她也确实在约定的时间内提早到了一刻钟。

她侧耳听了听里头的动静,示意青柳拿出早早准备好的笔墨纸砚,轻声道。

“公子那日同我父亲约定,会介绍一位三品大员的儿子给奴家。但不知,这位公子是哪位大人家的,年龄几何,人品怎样?”

上次来得时候,她一句话也没顾得上说。今日过来,势必要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

女子都是要嫁人的,方婉之情窦开了这好些年也没缘分遇上个情投意合的。只要不用进宫‘等死’,嫁个官宦子弟慢慢培养一下感情,姑且也算一辈子吧。

至于学着话本子上离家出走,大街上转悠几圈便能遇到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她自十六岁就不做这样的黄粱美梦了。

人还是活的实际一点比较好。

澜卿闻言手下停了停,似乎也有些忘记了给她说的是哪家的亲。良久才道:“京郊三处田产,有一个瓷器铺子,算不错。”

在他的认知里,这些前来求画的女子所谓的了解,也就是这些东西了。

至于人品德行,有什么重要的。

澜卿不爱在没意义的事情上浪费口舌,置好宣纸之后便道了句。

“开始吧。”

京郊三处房产啊,那每日一顿红烧肉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方婉之示意青柳记下来,心思根本没在作画上。也就没听到澜卿最后说得那三个字,仍旧追问道。

“那那位爷是文臣还是武将啊?平日里有没有什么忌口的东西?....喜欢吃红烧肉吗?我不太爱吃姜,出锅了之后捞出来他应该没什么意见吧?”

自古相敬如宾者,无不要志趣相投,别看吃不吃姜这件事小,需知一个馒头也能引发血案,何况姜乎?

这个女人怎么这样唠叨?

澜卿皱眉,也不爱搭理她,照旧整理自己的。

两人面前隔着屏风,方婉之也看不清对面的情况,杵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试探着道。

“澜公子...好像不太爱聊天啊?”

透露两句又不会上不来气儿,至于这么惜字如金吗?

澜卿晃了晃笔杆。

“有银子赚的时候,我就爱聊。”

方婉之整张脸都沉了下来。

因着今日要作画,为了画面的美感,方正特意让方婉之在发髻上插了一支考究的兰花玉簪。

她嫌弃簪子上的流苏太过坠头,便一直放在手中拿着。

此时要作画,少不得要拿出来,堪堪露出半张侧脸,神色恹恹的,倒是平添了几分慵懒。

屏风之后的那双眼睛初时只是扫了一眼,而后顿住,又看了一会儿,将笔放下了。

方婉之只道他觉得自己沉着脸的样子不好作画,便扯了个还算温婉的笑容。

然而嘴都快笑僵了,对面那道人影还是没有动作,只透两个窟窿死死盯着她。

她拍了两下腮帮子,深吸了一口气,刚想问这是几个意思?就见皮皮驾轻就熟的走了过来。

“方姑娘,能不能把您头上的簪子摘下来让我们公子玩儿一会儿。”

合着这人,是看上她的簪子了?

皮皮的脸色是习以为常的淡然,自从跟了这位将脸皮置之度外,节操付诸东流的主子之后,他也只剩下不得不认命的视死如归了。

青柳说:“女儿家戴在头上的东西,怎好随意拿下来给男子看?”

方婉之二话不说,利落的将簪子递到皮皮手上。

“那位爷的娘亲为人如何?可是好相处的?”

当真是不错过任何可以发问的时机。

澜卿这才算认真看了方婉之一眼。

“他娘去年咽的气。”

没有婆婆啊?如此甚好。

方大姑娘搓了搓手,对得到的消息还算满意。

*

一幅完美的画作,除却女子的容貌之外,更重要的一点便是有一个让人赏心悦目的动作。

澜公子说,让方婉之摆几个姿势看看。

这对于常年接受二娘教育的方大姑娘来说,无非是信手拈来的事情。为此,她还特意带了只琵琶,留着半遮面。

只可惜几个动作下来,姿势是换了不少,澜卿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问的烦了,便回一两句“丑”“再换”“难看”的单音节词汇。

他喜欢这支金镶玉的簪子,看年头,该是魏晋时候的东西了。虽然不值得几个银子,但是他颇欣赏王彦章的手艺,只可惜对方咽气之后,没留下几件完整的。

这件古物倒是难陶愣得很。

方婉之默默看着屏风后摆弄金子的某公子的剪影,甚想问一句:你他妈可否看图说话?

今日的天气本就闷热,加之方大姑娘还在裙子外罩了件外裳,早已热出了一脑门细汗。

但是她是极有涵养的女子,忍了一会儿之后,扯着嘴角表示。

“您好歹也看奴家一眼吧?或者,您给说说,什么样的姿势才好入画?”

也是不太敢惹恼了他。

最重要的一点是,银子都花了...不画也不能退的。

澜卿似乎有些不喜旁人打断他赏玩的兴致,懒懒的道。

“我还没有想好。”

方婉之真的觉得,太久不曾遇过这般任性到理直气壮的人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皮笑肉不笑的问。

“那您什么时候能想好呢?”

明天?后天?还是大后天?

她赶着日子再来。

澜公子“唔”了一声,低头顺了两下簪子上的雕花,挺没脸没皮的说。

“你要不要考虑,把这只簪子送我?”

这话说的,皮皮都觉得臊得慌。


  ☆、第四章 一把破伞


一把东晋的步摇送出去以后,方婉之终于不再纠结于什么样的姿势才不算俗不可耐了。

虽然,一个待字闺中的姑娘送了男子一支步摇,多少会让人生出些歧义,只是这送的对象是澜公子,方婉之十分确定,便是给他一只绣着金线的肚兜,他也只会将上面的金线抠下来,不会生出任何暄旎。

她更在意的是。

“您簪子都收了,总该透露点那位爷的消息给奴家了吧?”

澜卿沉默了一会儿,大言不惭的说。

“这是你送我的,不算买卖,我自然也无需兑现什么报酬。”

“....”

方大姑娘的姿势,最终定格在一个手持团扇,单手握拳,怔忪又濒临发飙的隐忍表情上。

那是她听到澜卿那句臭不要脸的话时的下意识反应。

澜卿说,这个样子的她看起来才像个活的,鲜活一点的人才能更好入画。

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什么特殊的语气。方婉之却有些诧异于他对人的洞察力,他几乎没怎么看她的。不过很快,心绪就被那支被坑了簪子的压抑心情挤走了。

她甚至有些不敢想象,同这样一个无利不开口的画师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处半年,将是怎样的一场灾难。

那日午后,堆积在头顶的乌云终于承重不住,爆发出一场瓢泼大雨。

方婉之看着砸在石瓦之上的硕大雨珠,觉得自己脑袋上的坑不比这水珠少,不然何以这样的天气会忘记带伞,这是要脑子里积了多少水才会做出的蠢事。

澜卿说:“下雨了啊。”

语调轻松愉快。

方婉之抬起袖子遮着头脸,狠狠翻了一个看不见眼仁的白眼。

她是好人家的姑娘,她得端庄,得有大家闺秀的样子。

澜卿竟难得好心的让皮皮递给了她一把破伞。

那真的是很破的一把伞。

但是它写了澜卿的名字,龙飞凤舞,有点张扬。

依照方大姑娘的骨气,她是拒绝的。

奈何外面的雨落的着实太大,更加上。

“若不想淋水,我院外还有一辆马车可以送你回去。三十两。”

方婉之直接拉着青柳打着破伞走了。

只是另她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撑着这把破伞在大街上被吹的东倒西歪的时候,竟然有不下十人追着讨着要买这把伞。

她觉得这真的是极荒唐的事情,这大雨瓢泼的天,卖油纸伞的早收了探子。澜卿给的伞虽则破一点,好歹也能遮住头顶一小片雨滴。

然而追着他的人,一见她摆手,连忙自怀中掏出五百两银牌塞到她手中。

“五百两是吧?在下愿买。”

“在下也愿买。”

另一个人也连忙掏银子。

“你懂不懂先来后到啊,在下愿意多加一百两!!”

方婉之整个人都蒙了。

一把破了好几个窟窿的油纸伞,最终以七百两银子的高价格被一名富商买走了。

他抖着一脸的肥肉,兴奋无比的告诉方婉之,澜公子的小篆比他的画还要难求,他要回去烧几注高香将这把伞给供起来。

方婉之也是自那时候才意识到,澜卿,真的比她想象的还要有名。

上京之内能得他丹青者,除了银子,还需看他的心情。

大堰第一公子。

她轻声念叨这六个字,默默思度着,不知道当旁人看见葱车上二十两一根的小木板时,会是怎样一种心情。

也正是在这时,她瞧见了站在古玩街口,守着葱车的,面无表情的皮皮。

大概是习惯了丢脸,他并不在意小商贩们,‘这人是个傻子’的指指点点。淡定自若的对着一个同样认出澜卿字迹的人说出:买葱,送木板。这样的经典之句。

五两银子一根,原来是这么卖的啊!...五两银子,一根!!!

那是整整一车啊!!!

皮皮数完葱之后,揣着鼓鼓的银票从方婉之身边经过时,她犹自僵硬的看着那个抱着木板,推着一车小葱离去的二百五,傻傻的说。

“你们公子的字,不是看心情才卖的吗?”

皮皮奇怪的挑眉。

“你觉得我们公子,是那么高雅的人吗?”

只要给银子的,都卖。

“那为什么...”

外头的人都说他丹青难求?直接卖字不是更快?虽说一张美人图赚的更多,但是也很费心思啊。

皮皮用一种,这你就不懂了吧的表情看着她。

“这样才显得有格调啊,物以稀为贵,卖的多了就不值钱了。”

满大街都有的,谁还会花高价去买?

在古玩街上卖大葱就有格调了?

传说里果然都是骗人的。

方婉之愕然。

不过这话再退回来说,澜卿抠是抠了点,到底没占她一个姑娘家的便宜。簪子收了,却给了她一把金贵的破伞,还是有些风度的,算起来,她还多赚了...

“方姑娘。”

正在方婉之数钱的当口,皮皮又退了回来。

“方才那个,您卖了七百两是吧?我们公子让我出门盯着你,三十两银子算你的跑路钱,多出来银子下次过来的时候记得找给他。”

方婉之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瞪大一双眼睛看着他。

“他,让,我,打,伞,出,来,也是为了卖字?!!那我那簪子...”

“支簪子是您送的,当然不能算钱。”

“!!!!”

*

再次来到玉尘奉宛,又是三日之后了。

临时接到通知赶来作画的方婉之,也终于再次见到了这个抠入骨髓的太岁爷。

茅屋之外,皮皮已经不种水葱了,整个菜田都空荡荡的,只剩下一堆一堆松散的泥土。

她眼见着他用铁锹装了满满一车的土,然后插上一只写有。

‘内藏澜卿公子墨宝,三十两银子挖一次,先到先得,全凭运气。’的小木板,脚步轻快的出门了。

皮皮一共在里面埋了六只荷包,四只是空的,只有两只是真正装了澜卿字迹的。

写有字迹的,一只埋在靠上的位置,运气好的很快就能挖出来。另一只。则被埋在车子的最底下。分明就是在拿上面的钓鱼。这么一大堆土挖下去,没个万八千两银子....

这货怎么就这么会算计!!!

方婉之重重咽下一口口水,转脸之间,大步跨进屋内,亦然拿出之前想要私吞的银票,张口道。

“澜爷,上次卖破伞的钱是七百两,依照您的意思,奴家留了三十两,剩下一文不差都在这儿呢,您要看看钱吗?”

若说方婉之之前存了打死不认,不将银子还给澜卿的心思,现在也被屋外那一车土堆给埋了。

真不是她想认怂,实在是对方的段数太高。

她想的明白啊,如果今日她不肯给他银子,日后会被他坑的更多。

澜卿公子似乎是在里间小塌上睡觉,一听说有银子进账,精神了。

屏风一角撕拉一扯,露出一条小缝,纤长的手指便如初见那一次一样伸出,手掌往上摊着。

“放这儿。”

这屋里到底有多少机关要道!!这上洞八仙的屏风究竟被他划了多少窟窿?!!

方大姑娘对于某人异于常人的行为,虽则无语,到底无奈,顶着一脑门黑线将银票放在他手中。

口中却实在没忍住,嘲讽了一句。

“您这张脸是不能见人吗?”

整日躲在屏风后面养白呢?

又不是什么深山老林的怪物,不让看脸,难道是杀手不成?

她本以为他会讽刺回来,或者干脆不理。

但是澜卿这次的回答却再次出乎了方婉之的意料。

他说。

“你要看吗?”

大大方方的语气,好像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可以看?

方大姑娘有些惊讶于他今日的爽快,心中还在思度,莫非是他拿了银子之后心情甚佳,脑子还未反应过来,便听到他挺愉悦的加了一句。

“侧脸五百,正脸一千,全身一万,你要看哪个?”

这般说着,屏风之后当真传来踱步过来的动静,吓的方婉之赶紧用帕子将眼睛捂上了。

“澜爷,您高抬贵手吧。”

屏风之后,传出澜卿低醇的笑声,莫名好听。

“出息。....作画吧。”


  ☆、第五章 爱咋咋地


上京的天,总是不如旁的县城安逸,君主眼皮子底下,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难以预测。

今日早朝,刘元帝皮笑肉不笑的将一封八百里加急的战书掷于龙案之前,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当今天下三分,突厥,琉球经常派兵偷袭边关城县,虽说蛮夷之地不及大堰版图丰沛,到底一直未能根除,留于祸患。

前不久,禄昌侯岳深已然赶赴陵城关口,首战告捷,甚得民心。

相比之下,刘元帝的另一个儿子,赶赴琉球边界迎战的三皇子刘礼则节节败退,若非老将陈直出马,只怕在疆土之外丧了性命也未可知。

刘元的怒火,也因着这一战,彻底爆发。

“没用的东西!谁让你不顾战局打马北上的?要不是陈直到的及时,我大堰的脸面便给你丢尽了!!”

那一场同琉球的战争,明显是对方诱敌深入假意败退,可叹这个糊涂东西竟然没有看出半分端倪,一路追到琉球境内,险些命丧当场。全军十五万将士,死伤整整七万,就连刘礼也是吊着半条折断的胳膊回来的。作为皇室子弟,这无疑是在刘元帝的脸上打了重重一个巴掌,百姓的流言蜚语也是在坊间传的沸沸扬扬。

殿内的臣子都不敢应声,只能眼观鼻鼻观心的看着老子训儿子。

然而刘元帝明显是气儿不顺,想要找茬,张口点了丞相张思中,上将军姚伟成以及兵部尚书左杨数十名官员上前。

“你们倒是说说,对于此事,该是个什么样的说法?”

什么说法?这谁敢吭声?

自古老子惩戒儿子,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个节骨眼上,臣子再进谏出主意,这可就是两头都不讨好的事情了。再者,别看刘元帝这盛怒之下状似随口点了这几个,殊不知这里头的学问可大着呢。

其中上将军姚伟成和兵部尚书左杨都是刘礼府上的常客,礼部尚书焦衍和余怀准是二皇子刘睇的人,张思中则是皇后嫡子刘凌一党,皇子之间结党拉拢朝官,这历朝历代都不算先例,这口风探下来,这些人的胳膊肘要往哪边拐,可都是要有个说法的。

丞相张思中为难的咂舌,又不敢不张口回应,只得避重就轻的说。

“臣以为,此事...三皇子虽说是有错处,到底也是为我大堰出生入死,且负了伤。万求圣上看在三皇子年纪尚轻的份上,从轻发落。”

情是求了,结果,却等于没说。

算是在刘礼面前卖了个好,刘元帝面前装了个乖。

底下的人一听这老东西打官腔,连忙也都有样学样道了句。

“求圣上从轻发落。”

油滑的官,永远比老实本分冒死劝谏的二百五活的长。但是这里面的学问,却是得看上位者的意思,上头心情好了,这便算过了,不好了,底下人的日子自然也别想好过。

刘元帝今日显然心情不好,冷笑一声道。

“朕竟不知,大堰的皇粮竟然养出了一群人精,你们是官饭吃够了,想要告老还乡了?!!!”

最后一句话的语气徒然加重,吓得众臣子额头都冒出了一头的冷汗。

伴君如伴虎,一句话说错便是杀头的死罪。这说多错多的时候,谁敢吭声?

刘元帝四下一扫,龙目之下正瞧见户部尚书连喻打了个呵欠。神色恹恹的样子,显然没有睡醒。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张口唤道。

“连喻你说,这事儿当如何处理?!”

别看这东西看上去迷迷糊糊的,实则什么事儿都算计的明镜似的。刘元帝笃定,便是他睡着,心里的算盘也是拨弄的明明白白的。

连喻闻言揉了揉眼睛,少不得要整整衣冠站出去。伸手扶正戴的有些歪了的乌纱帽,中规中矩的跪在地上。

“臣以为,当罚。”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瞬间激起一众哗然。

这种不要命的话也敢说?

陈王刘礼看他的眼神都变了,刘元帝却是不动声色。

“哦?那依连爱卿所言,当如何惩处啊?”

“臣以为,应该将副将曾佳逐出京城,以慰我大堰无辜丧命的七万将士的在天之灵。”

惩处曾佳?

这是众人都没想到的结果。

连喻说:“陈王年纪尚轻,又是第一次领兵打仗,虽说身为主将,副将的劝谏也是十分必要的。曾副将是老臣了,行兵布阵都是把好手,竟然也没能看出琉球蛮夷的计谋,放任三皇子入境,显然曾佳并未做到一名臣子该尽的责任。因此,臣请圣上,降罚于曾佳!”

对于三皇子刘礼的惩处,却是只字未提。

在场的人心里都明白,行军打仗,主将同副将自然都有交涉。然曾佳仅仅是个三品武将,让他阻拦皇子,他敢得罪吗?这话传将出去,莫说曾佳,便是百姓都清楚明白,这是给陈王刘礼硬生生找了个台阶下。

在场者都没应声,也无人敢符合,都老老实实跪在宣德殿擦的溜光水滑的地面上,悄悄观摩着圣上的意思。

眼见着刘元帝面上的表情一松。

“连爱卿所言,却是有几分道理。”

这便是出对了主意。

在场的臣子也终于后知后觉的看出了这里面的端倪。

陈王刘礼打了败仗,坊间早就流言四起,圣上不对此事有个说法,是如何也交代不过去的。

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再混账的儿子,那也是自己的。加之刘礼的母妃媛贵人正当得宠,已经是折了一只胳膊回来的刘礼,再加惩戒,莫非削了王爵不成?

显然,刘元帝是看重这个儿子的,不然也不会准他出战琉球。

也显然,判处曾佳的主意正和他的心思。但这话若是从刘元帝口中说出,自然难以平民愤,会觉得他姑息亲子。

若是大臣上书,圣上勉为其难,就是另一番说法了。

连喻自请当了这个冤大头,却是卖了圣上一个人情。但是这个黑锅,连阁老显然不愿意自己背。

就见他笑眯眯的瞅着丞相张思中道:“张大人定然也是这般想的吧?....左大人秦大人,自来同曾副将交好,只是不甚好意思说出来罢了。”

一大顶帽子压下来,老东西们还能说什么?

自然都要含着老泪符合。

“臣等赞同。”

心里却对连喻恨的牙痒痒。人情他一个人卖,黑锅拽着他们一起背。

但是就是再不满,这气儿也不能吭。连喻是先帝亲封的异性王连程远的孙子,前丞相连展的嫡子,虽说连展只做了九年丞相便积劳成疾咽了气儿,他那坐拥封地兵权的爷爷连程远可不是省油的灯。他们不会傻到愿意得罪连喻给自己添堵的,更何况,圣上一直器重他。

曾佳被摘了乌纱帽,带着一家老小回乡那天,朝中没有一个大臣肯去送行的。

一则避嫌,二则,不想沾染百姓的口水。

三皇子刘礼被禁足三个月,在家中抄写经文,倒是仍有不少权臣跑去探望。

熙攘的大街上,破旧的马车,吱嘎吱嘎带着两箱简单而沉重的行李,在地面上拖出重重的两条车痕。

平头百姓怔怔的看着,心里也都明白,琉球那一战朝廷是用曾佳堵了悠悠众口。这位为朝廷出生入死了整整三十年的老将,最终也只用他的须发斑白和头顶的乌沙,证明了世道的昏庸。

官道之上,他们看见了一顶官轿缓缓停在马车一侧,一名身穿藏蓝朝服的年轻男子自轿中下来,双手递过一只木匣放到曾佳手中,轻声说了句什么,而后双手拱起,弯身行了一个大礼。

那是对长者的尊重。

对方的仆从打着伞,他们看不到来人的长相,只看到曾大人含泪将他的手攥的很紧。

衣阙翻飞,曾府的马车再次上路,交头接耳的人群中,突然有眼尖者看到了那身官服上鹤兽同年的补子,低声喊道。

“是连喻!...他怎么会来送曾副将?当初不就是他并朝中几位大人联名上书治了曾大人的罪的吗?”

“猫哭耗子。”

“就是。”

方婉之被堵在人群里进退不得,本来上街买的脂粉也险些被挤到地上。

她高举着两盒胭脂问一旁的小哥。

“连喻是谁啊?二品文官的补子不都是一个样么?

怎地一眼就瞧出谁是谁了?”

小哥回头奇怪的瞧她一眼。

“你没看见那身形是位年轻公子?朝中没有比他再年轻的内阁阁老了。人家家世背景好,二十七岁就做了户部尚书,就是人品嘛。”

他啧啧两下,没有再说下去。

毕竟议论朝廷官员这种事儿,还是关起门来说的好。

方婉之不由朝那顶轿子多看了两眼,早看不到那位连大人的影子了,只是无端觉得那跟在轿子一侧的小厮,背影有些眼熟。

....怎么那么像抠货澜家的皮皮呢?

说起来,澜卿却是许久没有叫她来作画了。

这般思度着,又觉得荒唐,笑着摇摇脑袋便自去了。

没人知道,在送走曾佳之后,轿中的那个男子一直低头看着空空的掌心。

他给了曾佳三万两银子,回乡养老足够用了。

他敬佩金戈铁马的英雄,如今这样的时局,让曾佳离开上京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身侧的小厮透过帘子安慰。

“爷,您放心吧,有了那些银子,曾副将不会过得很艰难的。”

他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眉头紧锁。

“...如果我现在追上去,说方才给多了银子,让他找我五千两....”

长长的官道之上,众人只见到那顶官轿被抬的飞快,悠悠传来几句不甚完整的对话。

“....爷,脸皮这东西,偶尔还是要捡起来放在脸上用一用的。”

.......

“爷,咱们下次还是不要上街了。”

“为什么?”

“我听到他们都在骂你呢。”

“哦。”

....管他呢,爱咋咋地。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官。


  ☆、第六章 猴子捞月


春雨贵如油,几场大雨降下之后,就犹如在江山画卷之上泼了一捧瑶池水一般,苏醒了万物,芳草碧绿,迎来满眼的春花烂漫。

方婉之观着北晏山漫山遍野的栀子花,连带衣服上都沾染了那份醉人的甜香。

也第一次觉得,澜卿将作画的位置选择在京郊的这片地界,是他唯一让人觉得风雅的品质。

近些天,澜卿似乎很闲,或者说,他在躲清闲。因为她逐渐看到一些生活必需品出现在茅屋里,也会在小院内,看到竹竿之上晒着的一些他的衣物。

竹青色的锦袍,下摆和襟口都勾着精致的金丝纹花,料子也是极上乘的,昭然若揭着这个抠货是个极会自我享受的人。

她从未认为澜卿是会住在这样一间茅屋里的人,只是这段时间,他好像并不想回家,作画的时辰也比往日长上许多。

澜卿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没银子赚的时候就闭嘴。方婉之却是一个近乎话唠的女人,她会咬着一个小点心,弯着一双眉眼跟他聊很久。

比如东长街的梨子比西街的好吃,日头快落的时候会降到三文。

比如隔壁王二娘家的小孙子过几日便要满月了,嘱咐他出门的时候记得从后门走,免得被人家请去吃酒,又要掏银子。

再比如出门左拐第一户老张家的烧饼做的可真好吃,新娶的媳妇是街头卖芝麻的卢老汉的闺女,当真是门当户对。

也时常能听到她进门之前,跟周围邻里含笑打招呼的声音。

每当听到这些的时候,澜卿都会不会接茬,但是他也不会打断她,只由着她一个人唠叨。时间长了也会琢磨着,前门里老李家的女婿是不是真的跟村东头的姚春花和离了,砍柴的焦二狗真勾搭上了守寡的阮绣桃?

这对于一个自命风雅,格调很高的公子爷来说,实在是要不得的。

又是一日作画的间隙,方大姑娘说有些累了,想要歇歇乏,笑眯眯的盘腿坐在蒲团上问。

“澜爷可知道京城里新开了一处酒楼,刚一开张这宾客便客似云来,老板娘是常州人,操着一口常州方言,人甚是爽朗。我今儿从那儿路过,也买了一道名为《猴子捞月》的菜品,是他们那儿有名的招牌菜,您要不要尝尝?”

说着,还晃了晃手里头的食盒。

澜卿瞧着方婉之那一脸我想坑你的样子,心道你还想坑我的钱?慢条斯理的往嘴里丢了只葡萄。

“不要。”

方大姑娘听后也没再劝,点点头应了,将身子一扭,背对着他打开食盒。

“如此,那奴家便下筷了。”

竟也没有多让让的意思。

赶巧皮皮在这当口进屋,一瞧见方婉之食盒里的东西,不由瞪大了眼睛,甚是惊奇的样子。

方大姑娘笑着伸出一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模样像只油滑的小狐狸。

这些动作,都被窟窿后那双眼睛收入眼底。他撇了皮皮一眼,又撇了一眼,张口道。

“...多少银子?”

天底下自然没有白吃的午膳。

更何况他前儿个刚哄了方婉之花了五两银子喝了他一口井水,显然丫是记着愁的。

果然那姑娘笑了,堪堪比了个手势。

“十两银子,奴家可是还没动过呢。”

价钱就算翻了一倍。

澜卿懒洋洋的靠回椅子背上。

“你倒是比我会算计了。”

“奴家哪敢在您眼皮底下算计啊。就这道菜啊,买的时候可是排了整整半个时辰的队呢。您若不吃,奴家可动筷了啊。”

澜卿许久没有应声,又不肯承认自己好奇。

就在方婉之以为他不会买了,打算转过去的时候,突然看见屏风接银子的小缝里掷出几枚银子,哐啷哐啷在地上转了几个圈。

“七两,不卖拉倒。”

左右他昨个儿赚了她五两,算是让她占他二两银子的便宜。

需知,让澜卿这种坑惯了别人的人,花银子让别人坑,自打他会坑人起,这都是头一遭。

方大姑娘自来懂得见好就收,手上也没含糊,挪着小碎步就端着食盒走过去了。

她将盖了盖的盘子小心翼翼的从缝里塞进去,感觉到澜卿伸手接住了,这才松了手。

“多谢澜爷赏脸。”

人却站在屏风后面听着里头的动静。

澜卿起初‘嗯’了一声,算是应了,转脸打开盖子,便是长长久久的沉默。

因为那不大的盘子里,装的是一盘醋,上面点了一滴香油。

好一个猴子捞月!!

方大姑娘在外头大笑着,敲敲屏风的边儿。

“澜爷,那处酒楼还有一道《青龙卧雪》改日奴家带过来,给您尝尝?”

与此同时,方婉之也依旧会询问良人的情况。也会自觉的在问之前掏点银子,买一些茅屋里的东西用。

那样澜卿的心情便会很好,也会愿意跟她聊上一会儿。

自‘猴子捞月’之后,茅屋内的摆设便逐渐齐全了起来。

新鲜的水果,放着香茗的茶桌以及梅花小凳。每一件上面都贴着一张小纸条。

‘洞顶香茗,一两银子一盏,五两银子一壶。’

‘梅花小凳,三两可以坐一个时辰。’

这小打小闹的东西,就像某人的恶趣味一般,充斥在这个狭小空间里,欠揍的甚至有些孩子气。

方婉之是个比较识相的姑娘,喜欢说话,却并不算聒噪。每日几个时辰的相处,两人竟也融洽。

然而最近几日,他们似乎都有些不开心了。

这话得从三天前说起。

方婉之吃着一两银子三块的小点心问澜卿。

“您除了良人的爹娘是谁,房产多寡,便没旁的知道的了吗?”

玉尘奉宛有个规矩,便是选了三品官员以上条件的,都会提供几户人家供客人选择。

就比如方婉之这一单,在画像作好之前,她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挑一户最为满意的。

然而这么多天过去了,澜卿告诉她的只有。

“宗人府丞的三儿子尚未娶妻,家里有个棺材铺子,两处房舍。”

“大理寺卿的长子有三房小妾,京郊有两个宅子,挺不错的。”

“其实督察院左督御史林青你也可以考虑一下,这人身子骨有点不好,年纪也有五旬了。你嫁过去伺候几年,等老头子咽了气,房子铺子就都是你的。”之类的,再往深问,便说不知道了。

方婉之觉得,两人大致在认知上存在一些问题,便商量着说:“您能不能跟奴家讲一讲对方的具体情况,无关田产财力这些的。”

澜卿在笔尖沾上几抹桃粉描在她的衣饰上。

“不关乎田产还有什么?”

人品?长相?

他蹙了蹙眉。

“你们这些人,来这儿的目的不都是为了银子吗?...你身子再侧一侧,我要勾衣服上的花边。”

他说‘你们这些人。’语气里并没有鄙夷,也并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仅仅只是在陈述。在澜卿看来,女子想要嫁个有钱的男人,就跟他爱财是一个道理,这世间的银子总是比人心靠得住的。

但是这话在方婉之听来,却是异常刺耳。

我们这些人吗?

方婉之知道,来这儿作画的人都是看银子说话的,于她而言,也不过是想在嫁过去之前多了解一下对方的嗜好和性格罢了。

她是方家唯一的嫡女,表面上瞧着衣食无忧,但是方正也只拿她当做交易品去教养。若说这二十年的千金生活让她从不甘到认命,再到没心没肺的装傻充愣,内心里还是期许可以遇上一个过得去的人的。至少,能合得来吧。

但是她也没多做解释,嘴角荡起不入眼底的笑意。

“澜公子所言甚是,我们这些人,却是冲着银子来的。”

表面看上去也没有什么不开心,只是自那以后,再未同澜卿询问过良人的事情。想要聊天的时候,也只跟门外挖土的皮皮聊上一会儿。

甚至有时澜卿主动同她说话,也只不咸不淡的应一声“嗯。”

这让澜卿颇有些不自在。

这样略微僵硬的气氛,一直持续了很多天。

他歪在窗户边上探出半个脑袋,很有些不满的对皮皮说,等下方婉之来了,不许你跟她说话。

叽叽喳喳的,吵死人了。

“为啥?就因为方姑娘不搭理你了?....再说您上次说的那话也确实不太好听啊。”

哪有那么跟姑娘家说话的啊。

而且这个方姑娘,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给他感觉跟别的来这作画的姑娘不同。笑容总是干干净净的,人也随和很,没有一点大家小姐的架子。

澜卿听后敲了两下窗棂。

“谁用她搭理我了?想要搭理我的人多了去,我是觉得你们太吵了影响了我作画的兴致。今儿下朝回来的路上还有好几个请我吃饭的呢。”

他都懒得去。

皮皮偷眼扫他一眼。

“大人......其实您的官声一直也不怎样的。就请您吃饭的那几个,不也是前段时间被您坑的.....”

‘砰’

澜卿直接把窗户关上了。


  ☆、第七章 不开口和不吭声


皮皮思度着,他们家爷也是个没心没肺的。

宫里头那几位主子都快将府门踏碎了,他倒是有这份闲心在这儿跟个小姑娘置气。

他隔着窗户听了听里头的动静,试探着说。

“您最近,是不是太闲了点?上头的那两位爷可是下了三次拜帖了,再不给句痛快话,怕是这事就不好搪塞过去了。”

搪塞吗?

那是早晚的事,只不过现下还不是时候。

偷得浮生半日闲啊~

澜卿,或者我们可以叫他连大人。翘着二郎腿扣了两下膝骨,眼风扫到一旁置着的宣纸上挑了挑眉。

方婉之的心眼怎么就那么小呢?

*

可能因为依山傍水的原因,北晏山的天总是比上京蓝上许多。绵延的山脉,耸入云端的峰顶,总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飘渺之感。

方婉之常常想,澜卿的那一双眼睛也是生的深邃,眼眸微眯时,也似这山风云涧一般疏朗,若非一直将视线盯在金子上,倒是真有些凡尘不扰,红尘莫问的绝尘。

她当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常言仙山福地长居神仙,如今看来,也并不全对,也会有如澜卿这种偏爱银子的妖怪,莫名乱入的。

方大姑娘今儿出来的早,也就没在破马车上坐着,出了山路,便一路顺着芳草花田慢慢悠悠的闲逛起来,难得自在闲适。

作为一个闺阁里的女子,方大姑娘平日除却刺绣女红,最大的乐子就是跟着一群无聊的富家女子聊一聊八卦。

然,前段时间她放了屁,大家都不爱找她聊天了,便是羞羞答答的往前一凑,人家也都捂着帕子溜的老远。

弄得好像她们平时都不放屁似的,好不自在。

如今借着作画的由头四下走走,当真是惬意之极的事情。

当然,这得除了....

她瞥了一眼身边的马车,和吧嗒吧嗒嘬着小兰花的赤脚老汉摇了摇头,颇感无奈。

这自然都是澜卿的东西。

本来当初交银子的时候,两边都说的好好的。北晏山是京郊之地,路途偏远,方婉之从方家过来,玉尘奉宛会排最好的车来接。

哪里成想,玉尘奉宛的好车会好成这幅鬼样子。

方婉之初次见到之时,险些当场命家丁直接拉到城东收废木头做棺材板的地方给卖了。

狭小的马车直截了当的延续了澜公子一贯的作风。破旧,且摇摇欲坠。每次坐上这辆吱嘎吱嘎无处不响的破车,方大姑娘都有一种即将跟它同归于尽寿终正寝的焦心。

也正是因为这驾破车,青柳都不肯跟她一块儿过来了。

犹记得她咧着大嘴哭嚎着说。

“小姐,奴婢如今也二八了,却还没能许配个人家。您好歹让奴婢找个健壮小伙儿春风几度留个后,再陪您同生共死啊。”

方婉之将视线在她稚嫩的还没长开的脸上停了许久,转脸就把自己私藏的那些春.宫画本子一把火给烧了个干净。省得她整日想这些有的没的。

虽然那是她平日打发时间用的。

方婉之走进玉尘奉宛的时候,时辰不早不晚,掐的刚刚好。

茅屋之外却并没有看见皮皮挖土的粗壮身影。最近几日,他都不怎么同她说话了,各中缘由,想也知道跟里面那货脱不开关系。

宣纸应该是已经铺开了,方婉之听到笔杆敲了两下砚台,立时做出作画时需要摆出的臭脸。

熟练至极。

又听见笔洗边缘被敲了两下,明白这是嫌弃她的脸太臭了。便将面上的神情又松了一松。

整个过程都没有人发出任何,人的动静。

这就是两人近段时间的相处模式,一个不愿意开口,一个懒得搭理,逐渐就演变成了这种古里古怪的相处模式。

其实这话说起来,方婉之那日根本就没有生澜卿的气。

想她一个生于富贵,长于安乐的富家千金,这双手指头能拿得起锄头还是绣花针,心里跟明镜似的。

若说是能选,她亦想找一个可以相携一生之人,纵使无关富贵,也能知足的过一辈子。

但是如今既然选不了,自然就只有奔着钱去了,顺带在钱堆里巴拉巴拉,挑个姑且过得去的。

也就不在乎旁人看得起看不起了。

方大姑娘在这方面的态度还是很坦荡的。

只不过澜卿之后的小情绪让她觉得实在有趣,不免就怄了他几天。

这话还得倒回来说,在那之后的第二天,澜卿别别扭扭的对方婉之说。

“....你上次拿的小点心还不错。”

语气有点漫不经心,明眼人也都能看得出来,公子爷大致也觉得自己上次的话不中听了,想要缓和气氛。

奈何方大姑娘没吭声,闹得他好个没脸,这便有些不痛快了。

背后皱着眉头跟皮皮抱怨:你看她什么态度。

不在我这儿买东西了不说,如今连人都不搭理了。

实际上的情况却是,方大姑娘压根就没听见。她那会儿正在打呵欠,澜卿说的声音又小。

没听到怪我咯?

皮皮知道以后就跟里面和稀泥,说:您在朝廷上不是挺会打官腔的吗?这但凡找人聊天说话的,想让人家愿意接茬,最后一句话不都得是问句吗?您这么直愣愣的一句话下去,让人家姑娘怎么跟你聊?

澜卿就撂了脸了:谁想跟她聊了?这不是屋里的东西都卖不出去了吗?眼见着兰花糕都快长毛了,方婉之也不买。

嘴上这么说着,第二日看见摘了朵栀子花别在发间的方大姑娘,还是说了句。

“方婉之,你今儿头上戴的这朵白花倒是好。”想了一会儿,又加了一句

“..........莫非你爹死了吗?”

可想而知那日澜卿收获了多大一个白眼。

皮皮说。

“您有病吧?”

想要缓和关系有这么说话的吗?

澜卿也没搭理他,一声不吭的将长毛的兰花糕给倒掉了。

他那叫幽默!!

懂个屁。

真当他不明白事儿呢,堂堂一个内阁阁老,面子让人摔成那副德行,他才懒得缓和关系呢。

说到底,澜卿就是个有点被惯坏了的孩子,如今在方婉之这儿吃了一通憋,倒无关乎什么君子小自尊,就是想着怎么能摔回来。

时间长了,这关系便僵了,就如现下,两人就跟较着劲似的,都不肯好好张口说话。

待到两刻钟有余,方大姑娘啪啪拍了两下手掌。

这便是累了,要歇乏。

澜卿在屏风后面拨了两下算盘珠子。

意思很明显,作画的还没嫌累呢,不准歇。

方婉之直接一个白眼翻过去,也不管你这一套,闷声不响的搬了小板凳坐到角落去了。

这个放着莲叶荷花软垫的小凳子,是她从家里带出来的,为了不让澜卿看着碍眼,她特意放在了房间的小角落里,免得他说占地方。

本就弱小的个头,再往角落那么一座,就跟蹲在画堆里的小土狗似的,衬着那一身姜黄色的高腰襦裙,就剩下了一个不怎么大的脑袋。

两人皆漫不经心的对视一眼,又自动挪开。

本以为会继续寂静下去的屋内,却在这时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

“此处住的可是妙手丹青澜公子?在下是柳州胡万天,特地带着小闺女儿来求画的。”

听声音,来人应该是个中年人,一句话说得甚是急切,生怕他不应一般。

这厢刚说完,又堪堪加了一句。

“不论价钱多少,胡某都愿多加一千两银子。”

方婉之知道。

澜卿虽然爱财,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前幅画画得之前,概不接画。

一则是物以稀为贵,二则,他的画也确实不是随便糊弄的,接的多了,难保粗糙。

从这点看上,抠货澜还是有着一定的业界良心的。

只是如今这银子都送到嘴边了,还真不知他会作何反应?

方婉之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倚在墙角,饶有兴致的盯着那面八仙屏风。

其实澜卿今日接不接这幅画,于她而言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她更在乎的是。

他不是要去接开门费吗?就算他蒙着面出来,那身姿形态也是能看得个大概的。

这大堰第一公子的身形样貌,天下间又有几人会不好奇的呢?


  ☆、第八章 这他妈是哪来的壮士?


方琬之确实是揣了一脸看好戏的架势。

但是澜卿显然不愿意给她这个机会。

屏风之后,笔杆晃了两晃,甚是洒脱的传来一句。

“来者是客,哪有拒之门外的道理,几位进门吧。”

随后只觉屋内掌风轻轻一过,门就那样应声开了。

他竟是会武的。

在方婉之之前的认知里,一直觉得澜卿该是一个文弱书生。不然,配上五大三粗的皮皮就不怎么搭调了。

她也从未深思过澜卿究竟是什么人,做的是什么道上的生意。她当然不会傻到以为他只是一个画师,只是于她而言,两个人也只是因为那万八千两的银子,才无端有了这半年的缘分。画像做好了,便也桥归桥路归路的各走一边了。

不该看的不看,不该懂的别懂。江湖话本子上,一门心思想要一探究竟的,下场都可谓舍我其谁,死法倍出的。

她无非就是一个想要攀附权贵的富家女,老老实实呆在角落里当一个安静的二百五,是最好的选择。

再说进门这些人,一行一共五人,三名仆从,一名妙龄少女。正中一名中年男子却比她想象的年纪要长一些,不甚起眼的眉眼,不甚出彩的样貌,属于放在人群中,即便一天见好几眼也不见得能记住的平凡长相。

这话不光形容的是中年男子,而是这进来的所有人的长相。眼睛开了又合,闭上眼睛再去想时,就只记得那一行人模模糊糊堆成一团的样子,实在有些诡异。

方婉之特意瞄了一眼进门的姑娘,五官素淡的像一张没有眼睛鼻子的白纸,若是想将这张脸印象深刻的卖出去,忒是件分外考验画工的事情。

中年人的穿着其实很体面,绣着硕大铜钱的油绿色长袍,贵气的特别油腻。

他拿着手里的银票拱了拱手,老实巴交的言道。

“小老儿仰慕澜公子盛名已久,特地从柳州一带行了五日路程赶到这里,为的便是让小女能嫁户好人家。也知道自己的闺女不是什么出挑的长相,只求您老多费心,将这画像好好画画,这点银子全当孝敬的。”

厚厚的一沓银票,少说也有二,三百两银子。

这份孝敬钱,真的不算轻。

方婉之下意识的看向屏风一角,估摸着这个时候,抠货澜的小巴掌应该朝上伸出来了啊。

然而今日,他却难得在银子面前那般坐的住。

就听到他轻笑一声说。

“胡先生客气了,澜某不过区区画师,既没有鬼斧的能耐,又没有神功的本事,如何能将您的爱女,画出人的长相呢?”

姓胡的男子闻言一怔,眉头皱的老高。

“公子所言,在下可是一句都听不懂。”

澜卿也好脾气,身子一歪,舒舒服服的窝进兰花椅里,没有绕弯子的兴致。

“...无色楼的杀手自来形貌多遍,真假难分,楼中靠山而居,从不接万两银子以下的单子,所距北晏山更是有百里之遥。先生赶了这数十天的路,又岂止是来要画的这般简单呢?柳州如今正闹着水灾呢,您下次再来的时候,可不敢穿的这么体面了,鞋面既然连块湿土都不愿意沾,就不该用了葛峰山的紫檀花勾了边,好看归好看,到底…扎眼了些。”

....无色楼?杀手?

方婉之对于听到的话完全反应不过来。

外间站着的五个人神色各异的对视一眼,为有‘油绿’还算淡然,向前行了两步笑道。

“公子倒是跟在下想的,不太一样。”

无色楼莫说朝堂,便是江湖之上,知道楼中底细的也都已经不多见了。

“只不过,在下也是奉命而来,不好浪费了雇主的时间跟您闲话家常。”

‘油绿’说话的语气依旧平常,下手却利落狠辣。

方婉之只觉得眼前刀光一闪,那遮挡在她和澜卿中间整整半月的屏风,就这么自中间被劈成了两半。

四分五裂的残风之后,是一人闲适执笔坐于案前的样子。

宽袍松散,腰系缓带,五官清澈如玉雕琢,眉目疏朗,眸色清浅。可能是耐不住几分燥热,领口微微敞开着。

闲适的近乎散漫。

案前一幅美人图,娇嗔含怨,发丝恍若被手中团扇扇动,甚是活灵活现。

青衣公子笔尖犹自点墨,缓缓在‘她’眉间描上一点朱砂,嘴角含笑。

“澜某却是好奇,对方到底出了多少银子,来买我的命。”

说话间,腰间一根软鞭精准无比的揽上方婉之的腰际拉到身前。

屋里还有个累赘呢,得先找个地界安置了。

“左手边第三个柜子。”

他侧头轻嘱。

是在告诉她可以保命的地方。

方大姑娘也正经识相的很,眉头一皱重重将头一点,留下一个‘你放心吧!’的眼神,提起裙摆就跑了过去。全然没有注意到澜卿还有一句:瓶口向东左转,仔细别碰倒了旁的瓷器。的叮嘱。

这也就造成了两人认知上的致命性错误。

澜卿是眼睁睁看着方琬之大刀阔斧的冲进柜子,将里面一个一人多高的大花瓶丢出来,摔了个粉碎的,自己则是迅速钻进柜子当中,反手将门关的严严实实的。

连无色楼的人都看出来,澜卿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

里面还源源不断的传出瓷器互相磕碰的声响。

慌乱之中,方琬之好似听见澜卿骂了句脏话,但是心念实在吓的乱了,也来不及思索什么。

心里还在嘀咕,这人怎地不在里间装个暗道石室之类的,被人追杀也不留条后路?

实则,那柜子本来就是暗道的入口,只肖转动花瓶便另有一间内室。

谁承想方婉之惊吓过后使了牛劲,生生将花瓶掰下来摔的稀碎。

这他妈是哪里来的壮士?

自从花瓶碎了之后,澜卿就什么兴致也没有了。手腕轻转,鞭子便如游龙一般划出一道道凌烈之势。

方婉之在柜子里面定了定神,胆子也略微大了一些,偷偷推开一个小缝,看着外面的情形。

翩翩公子,手握水色长鞭。一招一式虽看似随意,腕间一个起落却是招招致命,见血封喉。

方才那个执笔坐于案前,勾唇一笑的男子恍若还在眼前,眼角眉梢都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和煦。

此时,却在一片血腥之气当中,淡然的甚而有些冷漠。

方琬之不知怎么,脑子里就是绕出那句,此间年少青山薄,斜马倚廊桥,满楼□□招的诗句。

她得承认,公子却是颜如玉,风姿可另韶华皆黯。只是她从未亲眼见过面前出过人命,即便知道那些人不死,死的就是他们,她还是觉得有些惧他。

澜卿就不像是话本子上正义的江湖侠士,总给人一种朗月之下隐隐暗藏的狠戾。

方琬之喜欢看好看的脸,虽说眼前这场突如其来的杀戮让她哆嗦,但是那张偶尔略过她,都会不咸不淡的翻个白眼,甚是看不上她的脸,确实精致的如玉刻一般。

也就是在方大姑娘快要将眼前的人,同那个抠入骨髓的澜卿区分开来的时候,他脚尖一个轻点,稳稳接住打斗中险些落在地上的白玉瓷瓶,蹙眉斥道。

“知道多贵吗?”

北魏萧文帝的陵墓抠出来的,买的时候花了他五万两银子呢。

。。。。。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婉之都是看着澜卿如何去捡瓶子的。几名杀手都红了眼,也挨不着他一分一毫。

但是这一边捡一边打的架势,哪边都没占上什么上风。及至推着小车坑了银子的皮皮回来了,才算终于加速了战局。

有了五大三粗的皮皮,澜卿的鞭子明显也懒得甩了,低头拿着小帕子坐在梅花凳上擦起了瓷瓶。

方婉之眼见着最后一个杀手被皮皮刺中双眼,胡乱朝她藏身的柜子扑来,被澜卿伸手一甩,用鞭子扼住了脖颈拖了回来。

她觉得,她是该感激他的,杀手还未近身前,澜卿便出了手。

同时,方琬之也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澜卿。

因为人的动作总是先于意识的,待到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将拿在手里的破碗似的东西狠狠砸在对方头上了。

她真的,只是下意识的。

那个东西,也真的是她混乱之中随手抓来防身的。

她不知道,这个东西.....

“是商周的!!”

她听到澜卿咬牙切齿的声音。

那不是,要好多银子?

这是她晕倒之前残留的唯一意识。


  ☆、第九章 没咽气儿就自己起来


玉尘奉宛的茅屋一直都不算体面,除却大门上赚门面用的红檀木匾和两头坑来的石狮子以外,全然就是一个农家院舍的做派。

然而鲜少有人知道,茅屋内那一面屏风之隔的小小隔间却摆满了各种价值连城的摆件。

承然,连喻确实是抠,但是他抠的都是别人,对自己,他永远爱护的人神共愤。

一盏香茗从未喝过虎跑龙泉以外所沏的茶,八仙屏风之后的小隔间,哪件东西不是值得千两银子以上。

他是爱古物的人,所痴程度不比银子少。

因此,当皮皮出门前看着一烛之下,盘腿坐在地上拿着碎片堆呀堆的连喻时,他知道,方大姑娘这次要倒血霉了。

此时天色早已暗了下来,茅屋之内拢着的烛心拖出去老长,零星爆出几点烛花。

没人知道那个背对着烛火默默摆弄自己东西的连大人神情如何,却仍是可以从那个落寞的背影中感受到即将爆发的毁天灭地的灾难。

方大姑娘其实早就醒了,闷声不响的躺在床上装死的原因是。澜卿的脸,侧脸五百,正脸一千,全身一万。

她这会子是什么都想起来了,连带着混乱之中砸出去的那个商周原始瓷。

如果可以,她真的想就这么赖到地老天荒,屋内的人全部咽气。不然,她实是不知道如何跟自己的爹交代,一方破瓷碗引发的这场灾难是如何的寸土寸金。

澜卿垂头丧气的单手支着下巴,连头都没回就道了句。

“没咽气儿就自己起来。”

声音恹恹的,也没听出什么出离愤怒的腔调。但这没好气儿的用词,缺心眼都知道他的心情有多糟了。澜卿公子德行不怎么样,却很注重修养,一天之内连爆两次粗口,可见这气儿有多不顺。

方婉之哆嗦了一下,也知道再磨蹭下去占不得半点好处,随即在眼睛上蒙了块帕子,磨磨蹭蹭的挪过去。也不敢往他跟前凑,只呆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装傻充愣的道。

“哟....澜爷,可是我睡的久了,天色已暗,您老人家要是再画肯定挺费眼睛的,奴家这就不叨扰了,您也早些歇息。”

她当然是不想赔银子的,换句话说,她怕这东西一赔起来就是个没边儿的无底洞。

澜卿是什么性子,如果真长得跟他的脸一样温顺,那这世间遍地都是春暖花开了。

连阁老也没眼皮夹她,稀里哗啦的捧着自己的宝贝堆成一座小山。

“想赖账?....你赖的过我?”

对于澜卿如此直接了当的败坏自己的名声,方大姑娘是沉默的。反正他是不要脸的,她早就知道。而且瓷器确实是她打碎的,她无话可说。

方婉之不敢吭声,小脚偷偷往门边迈了一步,捂着自己个的心口说。

“奴家今日受到了惊吓,到现在还心口疼呢。”

前面那句倒是十足的实话,吓是吓到了,这事儿换做哪个姑娘都得吓得哆嗦。至于心口疼...

还想倒打一耙?

澜卿抬头扫了她一眼,发现她脸上还挂着块白布,畏畏缩缩跟来奔丧的似的,起身就给扯下来了。

“你有我疼?”

昏黄的烛火之下,澜卿那张公子如玉的脸眉头紧蹙,脸色实在算不上好看。

方婉之本也没想过这货能有什么气度,但是这么当面甩脸子的人她也是头一回遇见。长袖之下的手指头动了动,将眼睛遮了个透,生怕他问她要看脸的钱。

她能感觉的出来澜卿一直都没好气儿,所以并不想招惹他。

她不知道的是,澜公子之所以这么气儿不顺着,并不单单因为她砸了他的东西,更因着这商周的物件特别难寻,在他眼里,但凡银子能解决的都不叫事儿,银子解决不了才糟心。

小爷平日是爱占点小便宜啊,但那都是性子使然。自打出生就被老王爷教育着怎么坑别人长大的他,坑的习惯了,不坑的时候就总觉得人生单调的没点子肉味。

算将起来,方婉之和连喻这两货,都是被幼时诡异而非人的家族教育糟蹋成这样的。

连喻不说话,方婉之心里头越发没底了。她心里越没底的时候,越喜欢剑走偏锋。眼睛乌溜溜在眼眶里转了两圈,‘扑通’一声往地上一坐,扯嗓子就开嚎。

这是跟她那个冠绝燕京的后娘学的,矫情造作,小嗓子颤抖的带了不少溢出来的女人味儿,只可惜亲娘的教育也没扔,帕子一甩跟撒泼似的。愣是将一出博取可怜的戏码,唱出了击鼓鸣冤的味道。

就那眼泪横流的架势,亲娘见了都不能瞑目。

皮皮从连府紧赶慢赶的跑回来的时候,连喻正坐在桌案前拿着小药瓶琢磨着,到底用哪瓶□□弄死方婉之。

他就没见过这么能撒泼的女人,若说之前他对她还有几分侃侃而谈的小欣赏,现在也因着面前这张哭抽的大脸彻底死在了半个月前的春光里。

她说:“我地个娘啊,不就是想嫁的好一点儿吗,至于闹成这副田地吗?想我双十姑娘一朵花,不算年轻也不算残啊,怎么就堪堪栽在你们这处连井水都能卖到三两银子一碗的鬼地方了。再说我那肥头大耳的亲爹,也就模样瞅着阔绰吧,实际上都快要穷死了。哪个宅子里没有两三本难念的经,哪家富户不是争权夺势的诸多眼睛看着,你就真当我是印银票的了?今日索性我就死在这里,你到地底下找黑白无常要去吧。“

配合这段哭嚎的,还有一只搁在手腕上的小刀片。

澜卿见着过,这是方婉之用来削苹果皮的,薄薄的一小片,瞅着就挺钝的,上面小豁口也不知道削过多厚的苹果皮,坑坑洼洼的带着齿。

不大的茅屋吵嚷的跟菜市场似的,澜卿守着自己那堆小碎片,不时瞅瞅手里的药瓶,真有点想弄死她。

皮皮回府打点完之后,一溜小跑着回来,大门还没推开呢,就打大老远能听到屋里剑拔弩张的味儿了。放在平时,依照他和事老的性子少不得要劝上一劝,但今日真的不行,因为陈王刘礼不知何时找到了这里,正盘旋在门口对着他笑呢。

“你们这地界,可是让本王好找啊。”

看着面前迎头走上来的这张似笑非笑的脸,皮皮心中陡然一惊,面上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上前俯身跪了个礼,口中称道。

“请王爷安。”


  ☆、第十章 家有‘妒妇’


刘礼常年长在军营,虽说于军事之上无甚才干,却是一身的莽夫之勇。身量也顷长,粗壮的胳膊一伸拍了拍皮皮的肩膀。

“可是跟我见外了,你们家爷素来与我亲近,你是他的随从,自然也是本王的亲信。前两天递过来的名帖都没音信,本王思量着,澜卿必然是在忙活他的小生意,不想,还真让我猜着了。”

猜着的?

皮皮颔首,没说什么。心知这位爷看着憨直,却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主子。

连喻开玉尘奉宛作画,这在朝廷里根本不是什么秘密。他的性子,也根本不介意旁人知道他接这等私活,只是不耐烦外面的人不知道他的来头罢了。

这货素来喜静,不喜欢被人打扰,作画的地方也是随时更换,唯有玉尘奉宛的匾额随着地界搬来搬去。

刘礼会找到这边来根本不是巧合,恐怕这一方打探也废了他不少的功夫。

至于为什么费这个功夫。

刘元帝今年也过六旬了,闹了几场大病之后,身子骨一直病歪歪的。东宫之位却一直未见其音,这就惹得眼皮子底下的几个儿子开始蠢蠢欲动了。

其中就数面前的这位陈王刘礼,以及二皇子刘睇斗的最凶。

自古皇子之间结党营私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构成党派,屡见不鲜。连喻的爹虽然早逝,连喻的爷爷却是先帝钦封的异姓王,在拓谷有处肥沃的封地不说,年过七旬尚拥一支精锐禁卫。朝廷对这位老祖宗的态度一直可谓敬畏有加。

因此,如何拉拢连喻,几乎成为了每位想要坐上皇位的皇子最头疼的事情。

为什么说头疼呢?

因为这厮根本就是个混不着调的东西。

前边也说过了,连喻的爹曾任当朝丞相之位,只可惜年纪轻轻便积劳成疾,三十出头便早早的去了。丞相夫人与之伉俪情深,终日以泪洗面,最终也没熬过第二年的夏天。

连老爷子白发人一连送走两名黑发人,一气之下回了上京亲自带孙子。教会连喻最多的就是如何和稀泥。

他不愿意自己后世的子孙再管朝廷劳什子的破事,更是早早传出话来,说自己的孙子定了亲,两广盐路的买卖也都是靠着对方的娘家在打理,休不得,拒不得,为的就是不同朝廷攀上什么关系。

但是这姑娘究竟是哪的人,又是个什么背景。连家一直未曾三媒六聘,久而久之,众人也就只当是一种搪塞了。

皇子们都想笼络连家,是因为这么大一块肥肉一直处于中立,落到谁家都是一笔巨大收获。刘礼和刘睇都想将连喻拢到自己身边,送上两名身份地位都说得过去妾室跟他结个连桥,无疑是最直接了当的方法。

只是没想到,这人吊儿郎当的躲了好些天,愣是连个人影也见不着。

刘礼眼见着皮皮不当不正的挡在正中,哈哈一笑,深陷在眼窝的三角眼眼底闪过一丝阴翳。

“怎么?陈侍卫不愿意带路?还是埋怨本王不请自来了?”

面上还是憨厚的和善,脚下却是径自迈开步子进了院中。

茅屋同正门,左右就隔了那么一小片薄田的距离。皮皮一面连声道着“不敢。”,一面心里打着鼓。本就发蒙的脑袋,也因着茅屋内骤然拔高的一声女子哭嚎给震的七荤八素的。

方大姑娘还没哭完呢。

刘礼的脚步,倒也因着这一嗓子给生生顿住了。

他指着虚掩的门扉问皮皮。

“怎么?这还有客在呢?”

话是这么说着,更多的却有几分嘲讽。此时月上中天,孤男寡女。这个时辰还呆在屋里作画的,能是什么客?

刘礼说完又咧了个笑容,笑不是好笑。

“枉费本王这还巴巴的给澜卿送女人,他拒了我好些次,我还真当他是不和尚不沾油星,不想竟是在这儿金屋藏娇呢?如此,本王倒是这要见识见识,这屋里的佳人是个什么样的天仙了,能把咱们大堰的尚书大人迷的这般七荤八素。”

是说皇子给臣子说门妾室,就如陶冷古玩的随手送你件瓷器那般简单。你不识抬举不肯要,义正言辞的给回绝了。转脸又自己买了一个摆在屋里收着,这不是当众打脸是什么?

刘礼面上和善着,可不代表这口气就咽的下。

皮皮心知这位爷今儿是带着气儿来的,也知道里面的情形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了。眼见着刘礼大喇喇的往里面闯,情急之下只能高声道了句。

“王爷留步,那里面的是,....是我们家少夫人!!!”

话确实是吼出去了,但还是说晚了。陈王已经将门推开站到里面了,刚一落了脚就踩了一地的碎瓷渣子。

跌坐在地上的女人哭的满脸头发,看见他骤然闯进来也是吓了一怔,抽抽搭搭的直打嗝。

“哟....!”

刘礼张口出了个声儿,之后就傻在门口了。

他方才好像是听见陈皮皮说,这屋里的,是连喻的....夫人?真有夫人啊?

那她这长相....

他想蹲下身好好瞅瞅,又碍于身份不好细看,就盯着哭花的半张脸咋了咋舌。

屋内的烛火昏暗,穿着青竹长衫的连阁老逆着光站着,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表情。

刘礼傻愣愣的朝前迈了两步,对方婉之道。

“弟妹这是,怎么了?”

方婉之下意识的用手一揪头发,把整张脸都盖起来了。

她还想知道这是怎么了呢?管谁叫弟妹呢?她还是生长在春花之中的一朵小黄花呢。

要不是听见先时皮皮吼了一嗓子王爷,她得挠他。

这种尴尬到死的静默几乎维持了一刻钟,没有人愿意先开口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这场面,实在大的有些瘆人。

连喻也是不愿意,但到底是他家的事儿,慢条斯理的走过来将满脸头发的方婉之搂了个满怀,单手将头按到自己的胸前。对着陈王一颔首。

“拙荆自幼长在山里不懂规矩,让您见笑了。”

旁人看着动作挺轻柔的,实际上穿过那头青丝的手正在暗暗使力,不让她乱动。

话落之后,便是长久的沉默,只余下剧烈挣扎的方婉之,张牙舞爪的扭来扭去。

拙荆?山里长出来的?她是朵蘑菇吗?

方大姑娘虽不甚在意名誉这种东西,但到底还是待嫁之身,就这么生生被扣上一顶妇人的帽子自然是不肯的。

连喻说:“之之性子不好,到底与我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前些时日一直推拒王爷的好意,实在是因为.....”

他惨然一笑,在一地的瓷器碎片上扫了一眼。

答案不言而喻。

妒妇。

又一顶硕大的‘赞誉’迎头盖来,方婉之挣扎的更加剧烈了。

家有凶悍妻,不容妾室入,那一番哭嚎叫喊,刘礼可是听在了耳里的。

他打眼瞅了瞅地上的残骸,正经都是古物。

澜卿有多爱惜这些东西,刘礼心里可是跟明镜似的。

再一观连喻的表情从头至尾堪称温润,想来对这位妻子,也是疼宠有加的。

而实际上,方婉之的鼻子都快要被压扁了。

若说她之前的挣扎是因为自己无端从黄花成为了昨日黄花,那现下,绝对是因为求生的*。她感觉自己快要被憋死了。也不知哪来的蛮力,猛的踩上连喻的脚面,在他闷哼一声之时猛的推开他张口就要骂。

“澜卿!你想....唔.....”

一腔怒火还未待发泄,她的嘴唇便被堵上了。

方婉之瞪大了双眼,只觉从脚底到头顶升腾出一股热气,整张脸都被炸的通红。

唇上柔软的触感和鼻息清晰无比的刺激着她的感官,咫尺的距离,甚至连澜卿的睫毛都数的分明。

这应该不算是一个吻,因为对方只是有些笨拙的在她的唇上吮了一下便离开了。双唇摩挲而过的酥麻实实在在停滞在唇边,方婉之别说张口了,整个脑子都是一片空白。

她听到他说:“我没有想纳妾,别闹了。”

随即清咳一声,转向刘礼,带着些不好意思的歉然。

刘礼摸着后脑勺的头发,也是装傻充愣的一笑。

“啊!是哥哥之前考虑不周,让贤弟为难了,今日天色已晚便不多叨扰了。下次有机会,本王做东,请你和弟妹一同用膳。”

言罢,两人相视一笑,心中都各自有了计较。唯有方大姑娘僵直着背脊站在原地,恨不得将地瞪出一个窟窿来。


  ☆、第十一章 孤芳使劲赏


方婉之是被皮皮赶着马车送回方府的。

不是玉尘奉宛的破车,车厢很宽敞,垂在窗边的帘子都是顶好的布料。

她瞪着眼珠子搅着手里的帕子,太阳穴跳的连眼角都跟着一起抽抽。

她还记得在临出门前,澜卿将两只胳膊搭在椅子背上,瞅着外头月光地的样子。

他说:“送回去,用我的车。”

连头也没回一个,不咸不淡的。

方婉之也没吭声,只在出院门之前朝着窗边的方向扫了一眼。

黑夜里,那张披了月光的脸白的有些渗人,一对凤目亮晶晶的,五官好看的不像白天应该出来溜达的东西。

他好像也没想到她会回头,四目相接之下将脸一扭,‘砰’的一声将窗户给关上了,像是方婉之占了他天大的便宜。

她呆在原地楞了足有一刻钟,随即瞪眼一甩袖子,愤愤不平的吐出一句。

“大爷的!”

也是一脸不爽的出了门。

这都叫什么事儿!!

陈王刘礼走了之后,玉尘奉宛就随着主人的变迁再次换了地方。

胡笳山。算不得京郊,也算不得偏远。周遭一溜住着小老百姓,有个挺好听的名头,叫万籁村,方方正正一块梨花木的板子镶嵌在村头的牌坊上,听说是年谷年间一名秀才给改的,很有些年头了。字迹写的不好不坏,胜在东西上了年纪。

连喻刚来那会儿,盯着上面的小木板上上下下的打量,却是动了抠下来的心思。只是碍于这玩应是人村里祖辈传下来的东西,到底作罢了。每逢得闲,必搬着个小板凳出来瞅上一瞅。

方大姑娘交银子作画,即便不清不愿的黑着脸,也还是得‘客随主便。’

澜卿往哪搬,她就得往哪走。

自从上次被那货啃了一口之后,打碎的两样古董便没再听他说要赔银子的事儿。想来澜卿公子也难得有了羞耻之心,不好在占了姑娘便宜之后再张口去坑她。

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是实际情况似乎跟方婉之想象的有些不同。

澜卿的心有点乱,或者说,分外糟心。不过这种糟心无关于什么情窦初开的男女情愫,更多的,是那一嘴下去没办法没皮没脸的问人要银子的憋屈。

活到他这个岁数,是不可能因着同姑娘的一吻而生出什么暄旎的。这东西长了张不谙尘世的脸,皮囊年轻至极,却是实实足足快要奔三的人了。

二十七岁。

于很多大家出身的王侯公子来说,不算老,但也该是妻妾成群儿女环绕。就算没有子女,女人的滋味总是不少尝的。

但是澜卿不同,他非但没有尝过,便是同方婉之的那一口,也是二十七年来的第一次。

皮皮今年也二十五了,跟着这个不着调的主子出生入死这么些年,从来没见他身边有过女人。年少时也曾在两人月下小酌的时候赖眉赖眼的说:“没见过哪个爷们守身如玉成您这样的。”

连喻醉眼惺忪的一横眼,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女人吗?他不缺。

只要他想,只要他肯要。

临着月光拦镜自照,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谁家的姑娘要是嫁给了他,那都得捂着嘴角偷笑好几十天。他不想轻易便宜了谁,随着年龄的增长,心中越发因着这个认知而生出无限的孤芳自赏。

前些时日的那一口,于他而言实际上是觉得方婉之占了他硕大的便宜的。只是他虽无耻,到底没修炼到泯灭人性的地步。打碎的东西不好让她赔了,堪堪算做补偿,心里头却总是不舒服的,作画的时候眼神总情不自禁的往她唇边溜,被她看见了,也就大大方方的对视,然后挂起一脸淡漠的脸谱,继续懒洋洋的作画。

连喻将挡在两人中间的屏风给撤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抵是觉得,天气越发热了,懒得费那个闲事了。

皮皮却觉得不然,炎夏那会儿他也没见他们家爷给哪个姑娘这么画的。只是嘴上不吭声,就在暗处悄悄的看着,他总觉着,今后一定会有热闹瞧。

方婉之是个面上憨傻,内心慧黠的人。上次的对话让她心里泛着嘀咕,骤然闯入的杀手和夜来造访的王爷都让她越发怀疑澜卿非比寻常的身份。坊间里是说他同王侯之间互有来往,有人说是其幕僚,有人说是其才干双绝颇得赏识。她知道,一定不止这样简单,却也并不想深究。

还是那句话,无论澜卿是谁,待到这画画完了,两人也就没什么牵绊了。她乐得装傻充愣,不给自己惹麻烦。

只是心中颇为不平的是,澜卿总是斜着眼瞪她,偶尔还翻上一个不大不小的白眼,让她非常的不痛快。

要说这便宜是你上赶着来占的,自己一个姑娘家,妥妥的受害者,没要死要活的吼一嗓子已经够心大的了,现如今倒好,成了她的不是了。面上也越发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不肯给他好颜色。两人之间的气,倒是越闷越大了。

万籁村比北堰山热闹,邻里之间都是扯着嗓门唠家常的,那日澜卿学了个新词儿,叫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原话是王老爷子的孙女看上了村东头的铁匠张二狗,那后生模样生的其貌不扬,就因为会说两句漂亮话,却是得了姑娘家的青睐,私下竟是暗通款曲,连娃娃都有了。真格是好白菜让猪给拱了。

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在院子里听着,目光正和赶来作画的方婉之对了个正着。她今日穿了件绯色绣木棉花的长裙,梳着挺漂亮的流云鬓,一面走一面端着个大海碗往嘴里扒饭,看见他瞅她,也没觉出什么不自在,忙里偷闲的点个头算是招呼了,自顾自的加快扒饭的速度。

近些天连喻总是挑着饭点让她过来,有的时候家里堪堪摆了午膳,玉尘奉宛的车就来了。这显而易见的报复,完完全全暴漏着某人的小心眼。方大姑娘本着以和为贵的思想,懒与他一般见识,赶得急了就直接在家添了饭端着吃。

连喻的视线在她嘴角的油花和大米饭粒上扫了扫,眉头一皱先进了门,心下想来自己也是颗好白菜,无端让方婉之这头只懂得吃喝撒泼的猪给拱了,可惜死了。

这话他自然不会说出口,方婉之也不会想到连喻脑子里这许多心思。她若是知道了,估计得再撒一回泼。


  ☆、第十二章 我有病


日子就这么没滋没味的过着,在打碎瓷器事件过了以后,方婉之几乎拒绝了玉尘奉宛的所有消费。

她自带着各种意想不到的东西,总能在最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应急。

澜卿心里不自在啊,终日为自己献出的初吻哀婉不止。最关键,他总不愿意承认,私心里他觉得方婉之再见到他的时候,多少应该表现出几分娇羞和迷恋。毕竟他长得那么好看。

然而对方都没有,两人相处之间还越发多几分随意和破罐子破摔,仿佛在未来的某一天当着他的面抠脚都是有可能的。这让他十分不满。心里就更添了要坑她银子的心思。

又是春光灿烂的一天。

方大姑娘端着一海碗大米饭就着红烧肉一路扒着往里走,先是对外头种地的皮皮打了声招呼,轻车熟路的进门。她瞧见了皮皮死乞白赖的一通眨眼,心里立时就明白了,屋里那个货指不定又在作什么妖了。心里也特意揣了小心,只是没想到今日的冲击会这般大,房门刚一打开,便被屋内迎面扑来的一股热气哄的险些背过气去。

阳春三月的天,这货居然在屋里面拢了整整三个火盆!!三个火盆让整个茅屋热的恍若上京生意最好的包子铺的后厨。

这是存心想整死她吗?

方婉之闭目,深深吸了一口外面还算凉快的冷气,大踏步的进去,横眉立眼的道。

“您这是,玩儿什么呢?”

这也是在被啃了一口之后,方婉之第一次开口同澜卿说话。

澜卿事不关己的摆弄手里的宣纸,长长的睫毛慢条斯理的在脸上垂下一小片阴影。

“我有病,怕寒呢。”

你确实有病!!

方婉之怒瞪着他身后箱子大的冰块,还真是怕热着自己呢?

澜卿在万籁村的这处茅屋同之前的有些许不同,虽说一进院子,但跟之前的相比,房间宽敞了好多。

茅屋里没有屏风遮挡,却有着一面月亮门似的镂空木架,堪堪也是两个小间,澜卿赖眉赖眼的躲在里面纳凉,只留下方婉之一个人站在太阳顶晒的窗棂底下守着三个火盆热的浑身冒汗。

方婉之感受着他身后两个箱子那么大的冰块传来的阵阵凉意,甚至都不想装逼了。左手下意识的放在腰间的荷包里,有那么几次,真想掏出里面的小刀片死给他看。

澜卿瞧了她一会儿,缓缓在冰块上挂了块小木板。

三十两一块,五十两两块,全部都要打八折。

方大姑娘李逵附身般的黑着脸看着,任由脑袋顶上的汗珠频繁滑下,对着手里的海碗又扒了一口饭。意思很明显。

不买!能咋地?

澜卿眨眨眼。

不买?

也行吧。

他伸手从跟前的八宝阁里拿出一条黛色绣兰花纹的披帛抛在离方婉之最近的木头架上。

“披上这个,画出来好看。”

方婉之几乎动用了全身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打死他。

她得承认,那是一条很漂亮的披帛,做工精秀,价值不菲。但是这东西,是只有入秋才会被披在身上御寒的东西。现在这个时候,他让她披这件披帛,还说好看?

放下手里的海碗,她对澜卿道。

“您对坑我就这么热衷?”

上次那一口可是抵了两个瓷瓶的,现下后悔了还是怎么着?

这句话一直围绕在方婉之的嘴边,最终还是给忍住了,因为澜卿不吭声,他不吭声,她就闹不起来,憋闷之下蹭蹭几步凑上前去,刷拉一声扯下那条披帛。

不就是披帛嘛,老娘拼了。

气势绝对是足足的,方步迈的也跟糙老爷们有的一拼,动作一气呵成,显然是带着怨气的。然而这样横冲直撞的结果却是。

木架,应声而倒。

那面四面雕花的小架,平时多是摆放一些水果点心的,一直都是挺结实的,今日架子上倒是干净,只是顺着她拿着披帛的力道砰的一声坠地,瞬间摔的四分五裂。

木屑飞溅之间,她看见澜卿慢慢悠悠的拿着小算盘扒拉着。

“前明木架一面,檀木小雕,顾秋林的手艺,一百二十两。”

方婉之一双大眼几乎瞪出血来。

原来敢在饭点让她过来,并非是要卖午膳。

蒸腾热气之下让她穿上一件披帛,也并非是要卖冰块给她。

所有这些的铺垫,都是为了眼前这个一碰就倒的前明木架!!

皮皮于烟雾缭绕间仰脸看天,觉得某人拿出朝堂上那些小心思用在一个姑娘家身上,委实太过无耻了些。

他也觉得很没脸。

方婉之咬牙切齿的赔了那面木架之后,澜卿心里终于痛快了。虽然于他来讲,一百二十两银子九牛一毛,但是有了这一百二十两,他就觉得自己不算亏了太多。且方婉之也在大怒之后开始了如常的唠叨,先时的几天,一直在控诉他的小心眼,日子长了,就说说村里的八卦。

他一面漫不经心的听着一面作画,面上还是半死不活的高冷,手下一只小狼毫却是下笔轻快。也不知是真因着那一百二十两,还是别的什么。

方婉之今年满二十了,瞅着嫩眉嫩眼的澜卿总觉孩子气。

她估摸着他的年纪,不说比自己小吧,也是相差无几。

主要大人也干出他那些事儿。

一日作画的间隙就闲聊着问他。

“澜卿,你今年也就二十出头吧?”

或者更小?

澜卿笔下微微顿了顿,老实巴交的说。

“我二十七岁了。”

再过几年都三十出头了。

他不知道方婉之为什么这么问,打眼一看对方的脸色白的发青,很有些诧异。也不知道二十七岁怎么招她了,心里又不屑于了解这些小姑娘的心思,笔尖沾了些桃花色在她的腮边氲开一小片红晕。

端了端面前的画,他想,方婉之也算是好看的。就是性子太糙了,还爱撒泼,前几天他还看见她搬着板凳跟张二家的媳妇话家常呢。他侧着耳朵听过,好像是刘家姑娘跑到勾栏里大闹一场把自家丈夫揍掉大板牙的戏码,方婉之听的眉飞色舞,表情丰富极了,比戏园子里听入迷的戏迷还要兴奋些。

她三十岁的时候肯定堕落的跟裹着头巾在街上嚼舌的妇人一般。

这般寻思着,澜卿不免又多看了方婉之几眼。

哦,眉眼还挺生动,皮肤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


  ☆、第十三章 大壮与王守财


春日里的雨水总是很多的,方婉之打着油纸伞进入玉尘奉宛的时候,二十七岁的澜卿正蹲在自家的墙角里认真的看着什么东西。

他今日穿了一件赭色的常服,料子挺考究的,一把大大的油纸伞遮住了他的上半身,让他看上去像是一颗寂寞生长的蘑菇。常服的下摆因着没有卷起,大半露在雨中,湿哒哒的,沾了许多泥土,应该是蹲了有一阵了。

她移着步子走过去,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张口就想说一句。

“今儿没吃药?”

但是到底不想耍嘴皮子官司,便没吭声。澜卿虽说平时不怎么开口,一旦张口也是个特别会顶嘴的,多数时间都能噎的她哑口无言。

澜卿瞅着跟前的缎子鞋面,不由将伞往上挪了挪,露出白玉一般的俊脸。

“方婉之你看,小猫。”

他伸手指了指,又像是怕吓到了它一般,点了一下就收回去了。

方大姑娘顺着手指的方向蹲下来,正对上一张灰灰土土的猫脸。灰白相间,挺漂亮的。最特别的是,一半猫脸是灰色的,脖子和四肢爪子上也都是一圈小灰毛,两只前爪直直的立着,坐在墙边。只是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微微眯着,带着些居高临下的意思。

方大姑娘对于长毛的动物都算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看了一眼就起了身,催促澜卿到。

“不进屋吗?”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了,他这么半边身子都在外面浇着,怕是要生病的。

澜卿似乎觉得方婉之并不能跟自己一样领略到小猫的可爱,挥手一摆。

“你先进去。”

还是想继续给它遮雨。手上蠢蠢欲动的试探着,想要将猫带到屋里来,他当然也不愿意蹲墙根,他又不傻。

只是刚伸出一个指头过去,就被小猫眯着眼睛缓缓用爪子按下去了。很缓慢的一个动作,却被这个东西做出了君临天下的味道。

方大姑娘的青柳也喜欢养猫,知道这类东西不跟狗一样,颇有些孤芳自赏的傲气。这话说起来,倒是跟澜卿的性子一个样。

她不想淋雨,瞅着澜卿有些傻气的样子又有些哭笑不得,再瞅瞅墙角那货的嚣张样儿,心道你一个畜生还得瑟成这样,抬手抓了后脑勺的毛就给提起来了。

大雨瓢泼的午后,方婉之拎着猫,猫后跟着诧异且怀有敬佩眼神的澜卿公子,步子迈的恍若威风凛凛的将军。

小猫可能一开始也是吓坏了,没想到此人敢如此挑衅它的权威,进到屋子之后才想起张牙舞爪的亮爪子。

澜卿看着在屋内喵喵叫着乱发脾气的炸毛猫,觉得方婉之实在是太牛了。

他也想抓来着,但是怕猫挠他。

一开始的时候,方婉之只是觉得澜卿是一时新鲜,待到雨停了他就会将小猫送走了。

因为在她看来,一个离了皮皮就会将自己活的乱七八糟的人,是不足以养活一个宠物的。

皮皮最近一段时间都不在玉尘奉宛,不知道被派去做什么了。没了皮皮的照顾,澜卿瞬间就成了每人照管的野孩子,每次过来,她都能看见他将衣服上扣的东倒西歪的盘扣,以及堆在木桶拉回府里清洗的一大堆脏衣服。

澜卿是很爱干净的人,但是不会过日子,真的不会过。

她曾经亲眼看着他将一只生鸡蛋放到锅里盖上盖子,然后不生火就进屋等着吃。好像那东西用盖子闷一闷就能自己熟了一样。

这起事件发生在皮皮刚走的第一天,澜卿一直坐在床上等着,估摸着差不多的时候跑到后厨,拿起鸡蛋困惑的砸了一手的生蛋清。

方婉之一直坏心眼的看着,然后乐不可支的将海碗里的剩菜剩饭高价卖给了澜卿。

他大概是真饿了,没怎么嫌弃就接过来吃了个干净。

直到连菜带饭的见了底,两人的面上才都生出了一抹不自在。

他没有换碗,连筷子也没换。

“菜有点咸了。”

澜卿不尴不尬的说了这么一句。

“啊,是有点。”

方婉之也接下一句,然后四目相对,都僵硬的走回各自的位置上,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脸色都有点泛红。

之后的第二日,澜卿便有了专门送饭的婆子。

他好像不太喜欢用丫鬟,身边不是皮皮就是婆子,床铺被他堆的有些乱。大概也是想收拾的,只可惜不会叠被,七七八八的落成一团,是个可笑的摇摇欲坠的架势。

这样的澜卿想要养猫,方婉之觉得,这实在是这世间最荒谬的事情。

但是他真的就这么养了,而且把那个家伙伺候的跟大爷一样。

飘着鱼香的茅屋里,喵大人连睡觉的小窝都是上好的白胶木做的,垫在篮子里的小垫也是苏州的料子,瞧着就绵软。可惜也是随了澜卿的格调,铺的并不算整齐。

猫咪进门以后,澜卿给它起了个新名字叫王守财,很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只是对姓王这件事,方婉之还是有些不太理解的。

依照他对待王守财养儿子似的架势,她一直以为它会跟着它爹姓澜的。

而且,这世间流浪的猫多了去了,澜卿连人都不怜悯,怎么会对一只猫这么情有独钟。

王守财最近难得几天愿意让澜卿抱着,以至于他的心情不错,也愿意跟方婉之分享。坐在床沿伸手一拉抽屉,抱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老虎。

“你瞧瞧,王守财像不像它?”

说实话,那个做工实在算不得好的。可以想见,做这只布老虎的人,于女红一事上也是个半吊子,并不比方婉之强上多少。

灰灰白白的布料,跟王守财确实有几分相像,尤其是猫脸上的那一小片灰,位置大小都一模一样。只是好端端的老虎绣成了猫样,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

布老布的年头有些久了,料子也一般,虎头的地方最旧,应该是时常被人抱着抚摸的样子。

方婉之的视线在澜卿和布老虎之间徘徊了一圈,觉得这东西很有可能是他枕边爱物,晚间抱着睡觉用的。

心底对他二十七岁的年龄越发质疑,又兼之长了那么嫩的一张脸。总觉得他是在唬她。

澜卿指着虎头上的王字说。

“王大壮姓王,王守财长得那么像它弟弟,自然也要姓王。”

方婉之呐呐的看着眼前的王大壮,怎么看也没看出来这猫似的老虎哪里壮了。

“这名儿,也是你起的?”

皮皮才应该叫大壮。

澜卿低头抚摸着王大壮的脊背。

“是我娘取的,她说老虎要起这样的名字才气派。”


  ☆、第十四章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方婉之想,这布老虎应该也是出自他娘的手艺吧。她有心夸夸老夫人的绣工,又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话。又觉得这位夫人实在可爱,便笑着说。

“那你该带王守财给你娘看看,它们两长得真像。”

澜卿的手下不停,看着手里的布老虎左右抛了两下。

“恩,是该让她看看。”便没有下文了。

方婉之只当他不愿意对她提及家人,便也笑笑没再问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王守财确实出现在了老夫人的面前,胸前带着一朵鲜艳小红花。她陪着他,他抱着王大壮,站在老夫人的坟前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话。

她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这只布老虎是老夫人去世前强撑着做好的。她想要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件亲手做的玩具,她说:“喻儿,娘的这只老虎是独一无二的,你将来找的媳妇也要独一无二。”

那个午后,九岁的连喻抱着独一无二的布老虎,静静的陪着娘亲走完了最后一程。二十七岁时,他遇到了独一无二的王守财,觉得真开心,像是娘送给他的东西突然之间活了一样,他想养着它,就像王大壮一样,固执的认为这个东西是娘亲给他的另一个馈赠。同年,他也遇上了独一无二的方婉之,牵牵绊绊许多年,也是上天的另一种厚赐。

这自然是后话了。

就说现在的王守财吧,没进门之前就是个傲娇至极的货,进门之后因着澜卿的宠溺越发的一发不可收拾。

猫爪子长了,就专挑金贵的木头练。给它剪了吧,它就发了疯似的蓄着满眼的眼泪在眼眶里含着,气的澜卿心疼之余又狠不下心揍它,索性将屋里的东西全换成了不怎么讲究的寻常摆设,终日对着一堆挂着划痕的老古董唉声叹气。

每逢这时,方婉之都忍不住偷笑。觉得多了个王守财也挺好的,倒是能板一板这人骄奢的性子。作画之于,看着受气的澜卿成为了比之八卦还要吸引她的又一人生乐事。

只不过他最近似乎很忙,已经许久没有派车来接过她了。

大堰三十二年春,同琉球的战争再次打响。

几次三番被蛮夷进犯的关口满目疮痍,刘元帝盛怒之下调回驻守关外的老将岳深,拨足了丰沛的粮草和军需让他带兵直捣琉球边关驻地。

一场大战在硝烟弥漫中正式拉开,朝中官员也因着这一战胆战心惊的观察局势,对于刘元帝终日板着的一张老脸也越发揣了小心。私下里的那些小动作也不敢动了,生怕哪天在他气儿不顺的时候被查了水表,得不偿失。

连喻自是不怕被查的,但是在这个当口,少不得也学着老东西们的样子大打官腔,油滑的像一头狐狸。

他是文臣,但是上过战场,也带过兵,只是模样生的儒生气,总会让人忘了,三年前撒拉尔山脉那场同蛮夷的战事打的有多么漂亮。

岳深是老将,但是并不居功自傲,虽说年长了连喻五岁,却很愿意听从他给出的一些意见。

临行前,他毫不犹豫的接受了连喻送给他的方阵图,战事刚一拉开便传出了捷报。

他在折子上直截了当的告诉皇帝陛下,之所以此战可以打得如此得心应手,全因仰仗连尚书的妙计和将士们的英勇。洋洋洒洒的一封折子,看的刘元帝心花怒放,早朝之时拍着大腿很是夸赞了连喻一番,还赏赐了一件藏青色的蟒袍和黄马褂。

连阁老挺嫩的一张脸,装在一身精致华贵又老气横秋的蟒袍里,虽没什么违和,到底有些小孩儿偷穿了大人衣服的样子。

他觉得不伦不类,周遭的赞扬之声却是呼的山响,外头的应酬也是变着花样的层出不穷。

他向来是不会拒绝这些应酬的,一则,为官之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忌讳孤家寡人,认同也好,不认同也罢,饭局这种东西还是不能推的太多的。二则,他对食物也并不是很挑剔,偶尔也喜欢热闹,看着一张张曲艺奉承的脸,也习惯了。

纵观连阁老的小半生,十七岁中状元,二十二岁做侍郎,二十七岁成了尚书。性子真是极适合做官的,油滑,狡黠,有手腕。官场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的人精都不如他算盘打的稳。

老百姓总觉得,好官,就应该两袖清风。连喻在他们眼里不算好官,官声在民间和朝堂都不算好。或者他刚刚惩治了一个贪官,转脸又做了件不着调的事儿坑了清官,就比如前些时日护着陈王赶走了老将曾佳那件事儿,即便送了银子,老百姓也觉得他是在猫哭耗子。

连喻却从不在意这些。

就像即便他做的再多,外界对他的称赞永远离不开他了不得的身家背景一样。

人家有个好爹,又有个封王的爷爷,即便没什么本事也能坐到这个位置。

很多人都这么嘲讽。

连阁老对此从不觉得生气,他不在意的东西其实很多,甚至还觉得,这种评价很符合他的气质。

官嘛,做的差一不二就得了。

人嘛,做的不好不坏就够了。

至于你看不看得惯我,有本事能弄死他再说。

一连两个月的压抑氛围,终于因着岳深的那一封折子见了些晴天。朝臣们的日子,也因着圣上逐渐露出的笑脸狠狠松了一口气。

请客吃饭的席间,这些平日吃惯山珍海味的官老爷们难得品出了菜味儿,推杯换盏喝的比之平时豪放许多。作为第一被宠溺对象的连阁老,自然也被他们供着多喝了几杯。

酒过三巡,他懒洋洋的退了席,走在披着月光的官道上,看着正在收拾东西打算归家的小商贩,突然生出些许寂寞。

那是一个半大不小的馄饨摊,老板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样貌平平,皮肤是常年在烈日之下晒出的健康颜色。

连喻伸开五指审视了一下自己,觉得太白,不如对面的小哥儿英武。但是自认长得比他好看许多。

小哥儿的婆娘也来了,穿着粗布麻衣,也不是什么出挑的长相,嘴里叨叨咕咕。大致是在说,这么晚了还傻乎乎的在街上守着什么,晚来风凉,冻出了什么毛病她可不伺候,这般说着,却是抬手给他披了件厚衣。

小哥儿笑眉笑眼的听着她唠叨,随后一甩膀子将摊子收拾到车里,搂着自家婆娘亲亲香香的走了。

连喻大人百无聊赖的看着,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看着人走远了,难得的伤春悲秋了。

他没有我好看,但是他有婆娘。

有了婆娘能干嘛呢?

他嘀咕着,觉得自己喝的有些多了。心内莫名有些骚动,脚下路过自家门前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径自走过去了。

他不想回去,回去之后也没有婆娘等他。连老爷子常年在封地,皮皮又出了任务,便是回去了他也是自己一个人。再往后说,便是皮皮在,他们两个也是相对无言。

跟个爷们有什么好聊的。

他嗤了自己一声,晃晃悠悠的往前头走,也没个方向。

耳朵里恍恍惚惚想起,方婉之跟他说过,刘二家的三姑娘嫁出去了,当家的是个裁缝,总能变着花样的给她做衣裳,可好看了。

他对此总是报以不屑,他还是当官的呢,他有很多钱,但是他没有老婆。

想到最后,连阁老有些不满的皱眉。脑海里浮现出方婉之低头帮他叠被的样子,他是付了她二两银子的,因为实在看不惯自己床上乱七八糟的被褥。

至于为什么不让府里的婆子帮忙收拾,他不愿意细想。

那日的午后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方婉之的身上,像是镀了一层薄薄的光晕。他歪着头瞧着她,正好看见她弯身垂下的长发和不经意露出的半截脖子。

连喻自认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哪个大姑娘。偷眼瞅着那截白生生的脖子,没被发现,自己就先不好意思了。

轻咳一声转开头,脑子里全是她难得贤惠的温婉样子。


  ☆、第十五章 我没有


晚来的风确实有些凉,连阁老渐渐散了些酒气,模糊惊觉一个要不得的问题。

他似乎是,开始想女人了。

眼前熟悉的牌坊,是他多次想要抠下来的那面小木板。他怔怔的仰着头看着,赫然发现不自觉间,自己竟然走到了万籁村。

胡笳山离着上京不算远,身娇肉贵的连大人是习武的身子,其实并不觉得累,潜意识里却觉得自己是个家世了不得的公子哥,走了这么多的路就是该歇着了。就晃晃悠悠的往玉尘奉宛走,打算歇在那里。

乍一看见缩在门口睡的正香的方婉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且极为鄙视自己这种行为。

就算他想了女人,也不该是这个泼妇。

所以他揉了揉眼睛,发现她还在。那就不是自己猥琐了,又很开心,带着一身酒气坐在她旁边,并排坐着,不时扫一眼。又推了几下,发现这人睡的像头小猪,就就近端详了起来。

方婉之的长相,闭上眼睛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远山眉,大眼睛,眉间一点朱砂痣,笑起来挺招人喜欢的。鼻梁有些塌,不如那些人想要送给他的美人挺,下巴也不算尖,是圆圆的苹果脸。嘴巴有些小,唇色红润,他记得这口朱唇的滋味,软而润。

这般想着,喉结不由上下滚动了一下。

侧头再看看,又推了她一下,还是没有醒,以为她病了。便往前面凑了凑,摸了下她的额头。并没有发热,手却有点不愿意收回来了。

掌心之下的那一小片肌肤滑腻腻的,是不同于皮皮的那一身糙肉,他顺着她的眉骨滑下,拇指不自觉在那口半张的红润嘴唇上摩挲了一下,触感亦如方才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记忆与遐想。

连喻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贴上去,总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触上了那抹红润。唇齿相接的瞬间,因着她半开的朱唇显得异常契合。他听到自己如鼓的心跳,舌尖扫过她的唇瓣和贝齿,吮了一下想要放开,又有些食髓知味。

二十七岁的连喻,所有的情商都用在了为官之道上,也就没脑子探究这错乱的一吻的究竟代表着什么。

他觉得有些热,带着深谙的眸子离开方婉之,长长呼出一口气,口干舌燥。

他把这个归结于长久的没有女人,和酒后不甚清醒的脑子。

如是催眠了一下之后,连喻心里舒服了很多,又舒了一口气之后,他看到了蹲在他和方婉之之间的皮皮,倒抽了一口冷气。

皮皮说:“大人,我都看见了,你偷亲人家姑娘。”

连阁老梗着脖子抿了抿嘴角,决定死扛到底。

“我没有。”

皮皮维持着棺材脸,十分认真的道。

“我都看见了。”

连喻看着皮皮黑白分明的眼仁,突然很想将它们抠出来。

酒后风吹的久了难免头疼,连喻有些上头,整个人都有些醉醺醺的。桂花酿的滋味在唇齿之间荡漾开来,似乎还参杂了些许甜丝丝的别样滋味。他将两只胳膊并在膝盖上,歪头看了方婉之一会儿,眨眨眼,又看了一会儿,几乎落荒而逃。

皮皮站在夜风里,看着那个有些踉跄的背影,心情是相当的不错。

次日清早,澜卿难得起了个大早,睡眼惺忪的坐在床上发呆。

皮皮端着脸盆进来,贼兮兮的对着他笑,被他没好气儿的连翻了好几个白眼。

他说:“查的怎么样?怎么这次去的这么久,我的被子都没人叠了。”

皮皮捡了什么乐子似的一挑眉。

“没人叠吗?我怎么瞧着昨晚上被褥都码的整整齐齐的。”

澜卿将头侧向一边去看初生的太阳。

“婆子叠的。”

“婆子叠的?”

皮皮拖了个长音,总是正义凌然的脸上露出许多不正经。

“叠被的婆子可还在门口睡着呢,您不去看看?”

“你怎么不送她回家?”

澜卿立时回过头斥了一句,抬脚就往屋外走,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皮皮的调侃。横眉立眼的道了句:“真是婆子叠的,”

屋门外的方婉之当真就这么睡了一夜,皮皮给她用木板折了块挡风,还盖了条顶厚的棉被。

春日里的天肯定是冻不着的。

皮皮嬉皮笑脸的对连喻说:“方大姑娘睡觉可真死,怎么叫也叫不醒,我又不好冒然抱了人家姑娘进来。有心想给送回方府去吧,又觉着大半夜的,怕让人家多想,便一直这么搁着了。再者说,咱们这儿左右就两个屋。真抱进来了,您说是上你屋还是上我屋?”

澜卿瞅着他明显看热闹的架势,自觉暗示自己不要同这个东西一般见识,想到昨儿晚上那一出,又有些不好意思。颐指气使的一指,他道。

“我要吃饼子和豆浆,你去给我买。”

皮皮咧着嘴应下,留下一连串意味深长的小眼神,嘴里欢快的哼着不知名的调子走远了。

皮皮走远以后澜卿也没觉得多自在。照例先探了探方婉之的额头,没有发热才放下心来。

方婉之睡觉是有些死的,从床上掉下来也能一样的睡。她的睡眠极好,也就不会赖床,卯时左右不肖人叫便自己起了。

青柳时常逗她说:奴婢听说当官的都是卯时上朝,您这作息时间,刚好赶上应卯了。

此时正是卯时,澜卿休沐倒是不用上朝。方婉之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就看到一身月白长衫的澜公子站在她身前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

他大概也是刚起,头发连个冠也没束,如瀑般的披了一身,很有些神仙样子。

她咂巴了两下嘴角才反应过来这是个真人,还没来得及张口招呼,就听见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句。

“要饭也不准备个碗?”

态度不是很好,语气也不是很好。

两人足有两个月没见面了,乍一见就这么贫嘴贱舌的,迅速让方婉之想起了来时的目的。

愤愤不平的瞪了他一眼,她一把掏出犹自在她怀中酣睡的王守财。

“到底是谁家的猫,你儿子你到底还管不管了?”


  ☆、第十六章 教‘子’之道


王守财自从在她家吃过一顿饭之后就认了路,隔三差五的就去方府曾一顿。倒不是连府的菜不如方府的好吃,而是方婉之的丫鬟青柳也养了一只小花猫,吃完了之后两只猫还能玩儿上一会。

王守财的喵年还小,正是喜欢撒欢的时候,白天玩累了就不大愿意动弹,长久的窝在方婉之的怀里涎皮赖脸。

这个初次见面就拎了它后脖子的女人虽然粗俗,但是王守财喜欢她身上香味。它还是有些怕生的,方府里它也只认得她。

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连喻忙的没时间照顾守财的时候,就会让方婉之带着,连喻的王守财也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方婉之的王守财。

方大姑娘是不介意多一只猫吃饭,只是偶尔看着将后花园糟蹋的一塌糊涂的栀子花,难免有些心疼。

昨天王守财又偷偷带着青柳的阿黄弄倒了一片小花骨朵,她坐在院子里的藤条椅上晃了两下,突然就觉得,这事儿得跟澜卿说道说道。小猫小狗就跟个孩子似的,宠的久了就越发不好管束。他是慈父,她可不是慈母,王守财要再这么闹腾,她就动手打猫了。

她当时为着自己的认知怔了一下,一面摇头一面觉得慈母这个称呼实在用的不妥当,但又想不出什么新词。鞋面晃动两下走进屋里,抱着王守财就出了门。

她让青柳给方正留了口信说自己去玉尘奉宛了。一路溜溜达达的走着,不想平日瞧着不长的距离竟然要走这么久的路。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累的不行,敲了许久的门又没人应。

这是方婉之第一次不请自来,又累的狠了,转圈在村里用了顿晚膳就睡着了。

方正对他这个嫡女除了婚嫁一事从来都不上心,卢二娘虽说喜爱这孩子,一旦跟几个老姐姐打起了马吊就是没了黑白。

所以这一夜,没人知道方婉之没有回去。唯有丫鬟青柳咬着帕子颇为感动的想,小姐莫不是把澜公子给扑了吧?她真勇敢。

而现在睡了个恬足的方婉之却只想找连喻的晦气。

因为他不光拒绝改变他的教子方式,还抱着王守财一溜的哄着,全然没有觉得几盆栀子花的阵亡有什么大不了的。

方婉之皱着眉头道。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棍棒之下才能出孝子,王守财都快把阿黄带疯了。”

澜卿本来捏着猫爪子玩着,一听她说自己儿子就有点不大乐意了,眉头一挑回道。

“你们那个什么阿黄本来就是个疯的,上次来玉尘奉宛不是也挠了墙吗?”

澜卿不提这事儿还好,一提这事儿方婉之就有些急了。

“你也好意思说,那分明是你们家王守财先挠的!”

而且阿黄很娇羞,一直在角落里老老实实的坐着,王守财自己挠疯了,回头一看阿黄突然变了猫脸,臭不要脸的走过去拍了它一爪子让它跟着自己一块挠。

不挠不行,不挠挨揍。敢说这不是惯的?

澜卿自来护犊子,不管是手底下的人还是手头上的猫都要护着。自去木匣子里拿出王守财的专用梳子,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口里不忘顶嘴。

“王守财挠它就挠啊?王守财逗狗的时候怎么不见它上前呢?”

方婉之真恨不得上前掐他一把。

那王守财逗狗的名声他还引以为傲呢?放眼整个万籁村,哪家的大狼狗不想一口咬死王守财?

这东西是真嘴欠啊,看见趴着睡觉的狗就拍一爪子,遇到好欺负的就伸长了两只前爪左右开弓的抽人家大嘴巴子,就为这件事,方婉之都被养狗的唠叨好多少次了。

拿眼珠子狠狠翻了‘父子两’一个白眼,她习惯性的走到床边给他叠被子,嘴上没好气儿的说:“那下次邻居再找过来你去跟人家解释,别每次都丢了我在门外给你应酬。”

前两次王守财把人家狗眼睛给抓了,撒丫子往家跑的时候速度快的能飞檐走壁。澜卿倒好,一听说后面的动静紧紧抱住王守财,直接将自家院门给锁了,只推出一个方婉之站在外头陪着笑脸跟人家说。

“大姐,不好意思啊,我们家猫疯了。捡回来的时候脑子就不好使,您看看赔多少钱吧,我们肯定二话都不含糊的,实在对不住。”

无端被翻了旧账,澜卿也没有半分愧疚,趴在桌子上枕着胳膊,歪头去看自家儿子的小耳朵。

“我那是不爱跟他们一般见识。”

婆娘老妈子什么的,方婉之本来就比他知道怎么交流。

“你怎么不说你没理呢?”

“你见过有哪个男人会傻到跟女人讲理?”

方婉之将手里的被子拍的啪啪作响。

“你这是在说我不讲理呢?”

“谁认说谁。”

皮皮拿着热乎乎的饼子和豆浆进门的时候,连喻和方婉之正互相背对着打嘴仗。谁都不愿意看对方的脸,双双留着个怒气冲冲的后背,一个嘴上叨叨咕咕,一个叠着被子骂骂咧咧。就如寻常百姓家的小两口拌嘴,挺有滋有味的。

他咳嗽了一声拿着饼子进去,轻笑着道了一句。

“方大姑娘,叠被呢?”

连喻不知怎么就住了口,脸上腾的就红了。一个激灵坐起身,规规矩矩看着自己的猫。

方婉之对此却坦然的很,招呼皮皮道。

“回来啦?今儿的天可挺好,该把被子拿出去晒一晒,不然得连同主人的脑子一块长毛了。”

随后对着连喻一摊手,得了二两银子揣到荷包里。

连阁老眼瞅着她秀气的小荷包,突然就坦然了。是了,他们是雇佣关系,是花了银子的,完全没必要不好意思,抬头撇了皮皮一眼,大恩大赦一般的邀请方婉之一块用早膳。

皮皮向来是跟着连喻一桌吃饭的,当下也坐了。只是眼神总在两人之间转悠着,看见自家大人很理直气壮的喝豆浆,不由问道。

“方大姑娘觉睡的挺死啊,我们家爷....”

这句话的尾音拖的有些长,长到连喻被刚喝进去的一口热豆浆呛的剧烈的咳嗽。

“推了几次都没把你叫醒呢。”

方婉之奇奇怪怪的打量连喻一眼。

“多大人了,喝碗豆浆也能烫着。”而后对皮皮一笑。“我睡觉是有些死的,被卖了估计也得第二天早上才知道。”

皮皮憨厚的一点头,伸手想要再拿块发面饼,被咳的满脸通红的连喻一把抢过来,一面摇头一面道。

“你别吃了。”


  ☆、第十七章 我有的是钱


连喻给方婉之买了支簪子,价钱还挺贵。送给她的时候,态度一贯的不好,方大姑娘推拒了几次,都被他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丢回来了,不敢不收。然而收了,又整日整夜的守着那么支金灿灿的玩意,夜不能寐,惶惶不可终日。

青柳站在旁边翘着脚瞧着,傻啦吧唧的说。

“小姐,男子送女子簪子能有什么,无非是澜卿公子看上你了呗。您看那些言情话本子上,白娘子给许仙油送过伞,梁山伯给祝英台送过书,再不济那西.门.庆还给潘.金.莲...”

方婉之一声没吭,转脸将家里剩下的话本子也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皱着眉头歪在床上,她想。

许仙收了油纸伞,被法海扣在金山寺做了半辈子的和尚。

祝英台收了书,跟着梁山伯双双咽气儿从地缝里钻出来变了蝴蝶。

至于西.门.庆跟潘.金.莲...阿呸!那两货死的更惨。可见姑娘家是不能乱收人家东西的。更何况,澜卿的东西,是随便收的吗?

方婉之想到前几日被他拉到古玩店里强行挑选簪子的画面,忍不住狠狠打了个寒颤。

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午后,方大姑娘照例端着一个海碗扒着大米饭往屋里走,一切都寻常的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一只脚还没来得及迈进茅屋,她便被皮皮连人带碗又塞回了车里。

车是好车,澜卿‘御用’的那辆。不多时,帘子一掀,她便看见了澜卿的脸。一身牙白金枝缎纹长袍,青竹鞋面的靴子,上车便懒洋洋的窝在车厢里盘起了文玩。这货本就生的排场,再加上这通身的打扮,着实让方婉之愣了愣神。

她端着个海碗瞅他,脑子尚在发蒙。

“今天不画了?”

他忙里偷闲的拿眼一瞟,从鼻子哼了一声。

“带你去买点东西。”吓的方婉之险些就从车窗跳出去了。

他带她买东西?她没听错吧?还是哪个大罗金身的罗汉下凡上了他的身,跑到红尘行善积德来了?

方大姑娘警惕的抓紧荷包。

“....我不买,我又不缺,买什么?”

澜卿看着她那一脸防白眼狼的样子,重重翻了个白眼,言简意赅的道。

“你看,我买。”

马车动起来之后便一路沿着山路前行,竟是个进京的架势。本来就不算长的路,没多时便进了官道。

车子在一处古玩店前停的挺稳当的,方婉之眼见着澜卿下来车,没好气儿的对皮皮说。

“把她从车上抠下来。”

什么出息,都恨不得长车上了,他又不吃人。

马车停靠的这家古玩店方婉之认得,是四九城里最大的一处古玩商号,名唤轻尘居。物件都是上等货色,成色也好,方正上下打点时都会含着眼泪来这里放一回血。

如今澜卿突然将她拉到这个地界让她挑东西,她真是连眼睛都不敢乱瞟。

屋里的掌柜的,是个五十岁上下的小老头,正在两个伙计的伺候下磕着瓜子,方婉之进来的时候还没想正经搭理,抬眼看见澜卿进门当场吓得就是一惊,落了满身的瓜子壳也顾不上,张嘴就是一句“您怎么过来了?”瞪着两个眼珠子迎上来就要行大礼。

皮皮眼疾手快先给挡了。

“今日只谈买卖,掌柜的把姑娘用的簪子都拿出来瞅瞅吧,要上等货。”

小老头闻言一阵点头哈腰。也不知道自家的主子爷怎么想到溜达到这儿来拿东西了,这轻尘居本来就是他的,想要什么物件还不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这么亲自跑一趟....,身边还带了位姑娘?

王掌柜人老心可不老,张大了眼睛闭紧了嘴。知道什么话该问,什么话该烂在肚子里。眼观鼻鼻观心的的端着木托往方婉之面前一摆,恭恭敬敬的道。

“姑娘瞧瞧,可有能入眼的。”

方婉之在方家虽然算不得得宠,但也不是没有见识的。这木托上的东西值不值银子,拿眼一看心里就有数了。上下牙那么一咬,紧张的嘴唇都哆嗦了。

心里使劲寻思着,这货到底哪根筋搭错了呢?

方婉之心思百转千回不肯挑东西,其实连喻也没好上多少。

这真的是他第一次给姑娘家买东西,他娘死的时候他才九岁,还不到会挣钱的时候。身边又没个姐妹,对这种女人家的东西越发不通。

而之所以非要给方婉之买东西....

他低头抠着柜台上的小雕花。

就是想图个心安呗。

连喻自己知道,这次的吻跟上次的不同。上次是迫不得已,是权宜之计。刘礼看着憨傻,实际上十分精明,没那么一下子,他是不会相信的。但这次却是他一个人纯粹的臭不要脸。

姑娘家的便宜不能随便占,尤其这便宜占的这般不光彩,挺容易遭天谴的。所以也就没有了上次的自怨自艾,也不觉得自己是颗好白菜了,就想老老实实的给她买件像样的东西补偿一下。

连喻于情爱一事同旁的人完全不同,也或者说,是完全的不解。他亲了方婉之,亲了,但这只是一个吻,代表不了任何东西。他承认自己喜欢亲近她,就像他喜欢王守财,也会在它的猫脸上亲上几口是一样的道理。

他给方婉之买东西,他想买,是觉得自己欠了她的,东西给她了,便能舒服了,不然平日看着方婉之,他总有一种做贼心虚的不安。

连喻这厢是正正经经想图个心里清静,蒙在鼓里的方大姑娘却是完全的蒙了,惨白着一张脸站在原地好一会儿,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要说轻尘坊这样的地方,就是他爹来了也是伙计伺候的,如今老掌柜的都站出来了,还端端正正的让她挑。一张脸被吓的惨白惨白的。

她对澜卿说。

“回,回去吧,我害怕。”

黑白分明的一双大眼蓄了两泡泪,当真是给吓着了。

澜卿本来斜倚在轻尘居的柜台边上,见状茫然了好一会儿,随即一扯皮皮怒气冲冲的道。

“她说她害怕!都是你出的馊主意!”

要说这主仆二人,那都是没占过姑娘家便宜的人,谁也不知道事儿出了该怎么办。连喻‘偷香窃玉’之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拉了同样没有经验的皮皮商量,到底该给人家买点什么东西补偿一下。

虽然他也看不上皮皮的情商,但是有个人商量总比没人商量强。

如今商量出来的结果吓的方婉之直哆嗦,他就很自然的将错误全部归结在了皮皮身上。

皮皮说:“那是因为你形象不好,德行太差,换做旁人你看人家还哆不哆嗦。”

连喻几乎立时就要翻脸,想了一想,又觉得不是时候,转脸安抚方婉之。

“别怕。”

又觉得这话没有完全表达好自己的意思,径自从怀里掏出一把银票丢在柜台上。

“我有的是钱。”

连喻在外是很少如此露富的,为了防止有人问他借钱,他甚至在被封户部尚书的第一天就将官袍戳了好几个窟窿彰显他的穷困潦倒。此时的这一番炫富,他自认为已经很能表达自己内心的诚恳了,谁知方婉之看了之后两腿一软,直接瘫在地上哭起来了。

“你说!你到底是怎么了?你想怎么坑我?.......我没钱啊!!”

这一顿鸡飞狗跳很是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的最后,还是五十多岁的老掌柜出面,埋头挑了支不算太过张扬,价钱不高不低的簪子给送出去的。

给的过程自不必说了,惊恐,色变,硬塞。澜卿用他二十七年的人品证明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太抠,不然偶尔一花银子会让人以为他回光返照了。

回去以后,他窝在床榻上抱着猫对皮皮抱怨:女人真是个麻烦东西,你看方婉之,没事儿就死啊活啊的,我又没怎么她。

皮皮压根懒得搭理他,平铺直诉一句:“你偷亲人家了。”

“她不是不知道吗?”

皮皮忙着手头上的东西,还是那句话:“你偷亲人家了。”

连喻不吭声了,左手抱着王大壮,右手搂着王守财老老实实歇着去了。

对!他偷亲人家了....


  ☆、第十八章 我约了方婉之


方婉之将连喻送的簪子装在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

她不敢戴,总觉得那货早晚是要翻脸要回去的。她不相信他会无缘无故的送她东西。只是等了许久也没见着他翻脸,反而还多见了几回笑模样,越发让她有了一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连喻不知道方婉之的内心世界纠结成这样,总之他是很开心,至于簪子送出去了为什么不戴,他倒是并不在意。作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方婉之上街溜溜猫。因为王守财不听话的时候,只有方婉之能吓住它,凶神恶煞的拎着它的脖子,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的将它拽回家。

他好像并不厌烦她,偶尔也愿意跟她斗斗嘴,觉得生活不那么寂寞。

皮皮跟他相依为命了很多年,从来都是随侍在侧的。最近一段时间他却发现,连喻并不怎么愿意带他了。

万籁村举办春花节的头一天,他将自己收拾的体体面面的,拿着一件石青色的衣服进来问连喻。

“主子,我明天穿这件衣服好不好?”

连喻的品味一直不俗,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皮皮的衣服多数都是他挑的。然而今日连阁老却破天荒的没有给出意见。

低头顺着王守财的毛,他连头都没抬。

“我约了方婉之,你明天自己走吧,别跟我们一起。”

皮皮听了之后一怔,提着衣服半天没有动作。

“为啥?”而后后知后觉的一挠后脑勺。

“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嫌弃我碍眼了?”

澜卿闻言挺直接了当的说。

“其实我之前就有点烦你,跟方婉之没什么关系。而且现在都流行一男一女在一块儿溜达,咱俩总在一块容易坏了我的名声。”

皮皮觉得,连喻纯属是在放屁。

原先他孤家寡人的时候,死缠烂打的非跟他在一块儿,老爷子的禁卫里面,愿意跟着他从封地回来的,选来选去也只有他。连喻一身的臭毛病不说,还十分忘恩负义,谁会愿意伺候他?如今他长大了,知道想姑娘了,回头就翻脸不认人了。于是对他的措辞也是毫不留情。

“你不就是觉得我嘴不严,担心我把你偷亲方大姑娘的事儿给说出去吗?我是那样的人吗?你要不带我玩儿也行,给我五十两银子封口费。”

连喻直接从怀里掏了银票。

“给你一百两!你把嘴给我闭严了。”

他确实是担心皮皮说溜了嘴,尤其这货还喜欢无时无刻的调侃他。万一哪天说走了嘴让方婉之挠了他一脸花,他那簪子的钱不白花了。别看这东西一脸的忠厚老实样,实际舌头伸起来比谁都长。

连喻十七岁时比现在还要要脸,刚学会骑马总是有些兴奋的,一个不留神连人带马一块摔到坑里去了。他不愿意让人知道,对着唯一的目击者皮皮千叮咛万嘱咐要守口如瓶,结果他干净衣服刚换上,府里的人就都知道了。

他亲眼看着这货板着个棺材脸一本正经的对着府里嘴巴最大的丫鬟说:“你知不知道爷方才骑马掉坑里去了?不是跟高手打架,是掉坑里了,当然是真的。你听我跟你细说啊。”

现如今,此事已经过了整整十年,皮皮对于捡连喻的笑话狠狠嘲笑一番依旧乐此不疲。只是现在他得了他一百两,顾念情意,少不得要对他好一些,伸手在王守财的猫毛上摸了一把,皮皮抱着委屈说。

“我对你也不差啊,会做饭,会洗衣服,你跟人打架的时候也很少丢下你自己跑。你的仇家那么多,我要是不在,你早晚被人削成小薄片。”

连喻听后反问。

“你会溜猫吗?会说八卦吗?会上吊作死吗?”

他一连说了三个问句,看见皮皮挺傻的站在那里,显然是没明白过来。索性将王守财放到一边盘了腿,一前一后的晃荡着,认真解释道。

“你知不知道村东头的王二娘把媳妇的腿打断了?就因为人家第一胎生的不是儿子。还有村西头的王二麻子,就是满脸痘子得那个,做烧饼的时候还抠脚,下次可不能去他们家买东西了,还有牛二,牛二你知道吗?他........诶,你去哪啊?”

皮皮头也不回的埋头往屋外冲,觉得谈情说爱什么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府里告诉那个大嘴丫鬟,他们家好端端的公子爷被爱冲昏了头,就这么成了一个热衷于小道消息的事儿爷了。

春花节其实不属于大堰的传统节日,正式说将起来,只能算是一个颇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俗。

大堰十二年的时候,雁南一带闹饥荒,许多驱车族人都北上了,其中就有一部分逃到了万籁村。

后来圣上拨了银子,抑制住了灾情,驱车族人却在这处远山环绕,林风凄凄的地方住出了感情。许多驱车族的小伙子都娶了村里的姑娘,也就安安心心的安营扎寨在这里住下了。

万籁村算不上富饶,谈不上贫瘠,老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活的挺自在。民风也因着住在这里的驱车族人多了许多少数民族的豪爽,春花节便是驱车族人的一个延续了许多年得传统。

驱车族人爱花,尤爱春花,不拘什么品种。只觉得这种花朵于冬去之后开放,意喻生机盎然,满满生机,是象征新生的存在。

他们欣赏这样的坚韧,因此,每逢三月的最后一日,都会召集族人和全村老少将春花摆出来,唱大戏,品美酒,花团锦簇好不热闹。

方婉之穿着一身倜傥的长袍,头束玉冠的出现在连喻跟前的时候,这货还在拿着铜镜孤芳自赏着自己的容貌。

他觉得自己好看死了,整个大堰只有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乍一见到长得花瓣似地一个小哥儿进门,不由愣了愣神。

他将手上的小铜镜往床边一放,端详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

“还是没有我好看。”

方大姑娘听后扑哧一声就笑了。

“谁要跟你比了,我又不是男人。”

她只是觉得男装行动方便些才换了这身出来。

连喻未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弯着身子将他的宝贝儿子王守财抱到怀里,笨拙的想要在头顶上给绑出一朵蝴蝶结应应节气。

期间,王守财死命挣扎数次,猫爪子也亮出来吓唬了他几回,都没能阻挡连喻的好兴致。

至于结果嘛。

方婉之摇着扇子啧啧两声,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好端端的一只猫,被他捆的跟战场负了伤的将士似的,还是身受重伤的那种。

王守财显然也非常不喜欢连喻的手艺,爪子一挠就给拽下来了。他再要伸手,它就上爪子开始拍了。

连大人自来自命不凡,自己要漂亮,带出去的猫自然也要漂亮,眼见着对方这么不肯配合,颇有些气馁,唉声叹气的拿着条粉红色的小带子发呆。

方婉之说:“它就是看你宠它才欺负你的,你往旁边让让,我来绑。”

连阁老对于这种言论十分嗤之以鼻,觉得方婉之是在看轻他的能力。但是这凶神恶煞的婆娘单是往王守财跟前一走,那货就老实了。

看着顺顺利利在儿子头上绑了朵小花的方婉之,连喻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的规矩当真是一物降一物的,母老虎是猫的祖宗,王守财怕她绝对是有道理的。


  ☆、第十九章 所谓气质


连喻和方婉之出门的时候,大街上已经占满了熙攘的人群,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驱车族人甚是漂亮,他们组成了一个花队在不大的街道上载歌载舞,宽大的裙摆是这春天里开出的最艳丽独绝的花。

连喻没有遮面,玉尘奉宛刚换了地界,他倒是不担心让谁认出来,只是王守财非要坐在他肩膀上,猫脸还挺大,尾巴在他脖子上围了一圈,艳阳高照的春日里,就像活生生围了一只毛皮领子。偏生连阁老还要走一贯的清雅高冷路线,对谁也没个笑容,目不斜视的精致,让他看上去有点像一个好看的神经病。

方大姑娘则不同了,她鲜少有这样的机会能够出来,难得能够凑上这样的热闹,对着谁都是笑眉笑眼的。她本来也是个美人胚子,再加上随和的笑容,俨然就是一个温温润润的少年公子,很快引来了一群小姑娘的追捧。

少数民族家的姑娘不跟上京的闺秀传统,有胆大的姑娘,甚至伸手拉了方婉之跟着花队一同跳舞。至于连喻,她们多半只是远观,不太敢上前搭讪,不是因为不好看,实在是因为太好看了,反倒让她们不太敢去亵渎他。

而不被亵渎的连阁老表示,心情很糟糕。

同样都是出来逛的,一个受到热情欢迎,一个遭受冷对,连喻一直觉得气儿不顺着。偏生方婉之又一个人玩儿的开心,压根就没有要顾忌他的意思。

极目四望,他还看到了混在人群中跟姑娘跳舞的皮皮,身上穿着的还是那晚提过来的石青色常服,圆圆的眼睛,疏朗的眉毛,不算特别的帅气,挺拔健壮的身形让很多姑娘都脸红了,而且他今天,没有带面具!

连喻非常的不开心了,因为他向皮皮招手,对方分明是看见了的,却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继续自顾自的玩。

他早就跟皮皮说过,他的那张脸没有必要带面具。只有长得绝顶好看的人,比如他这种的才需要。他都不带,他就更不用带了。

但是皮皮一直认为,连喻的很多话都是屁话,十句有九句听不得,况且他时常跟着他做一些丢人现眼的事儿,带着面具时,他才会觉得自己的脸皮足够厚。

两人认识的年头久了,更多时候根本也没有什么主仆之分,称呼上也只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皮皮在外惹了事儿的时候,永远说的是,我们家大人是连喻,连喻你知道吧?对,就是那个特别缺德官声极差的,你关了我就是吃不了兜着走。

而官声极差的连喻,现在是非常的想拿出一些主子的架势的。因为王守财的尾巴实在是太热了,他想让皮皮过来帮帮自己。他也感觉自己有些渴,人群熙攘又找不到哪里有茶摊。路过他身边的那些姑娘,一旦同他对视都显出顶礼膜拜的表情,十分规矩的样子。好像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法师。

你大爷的!!

连阁老暗搓搓的在角落里骂了句人,觉得方婉之和皮皮都是没见过市面的,一场春花节就兴奋成这样。他还参加过国宴呢,三国国晏,可热闹了。还有西域的美女,葡萄美酒夜光杯,还有各类稀奇的水果,特别好吃。

这般自我安慰着,越发让他觉得渴了,嗓子都有些冒烟。

等下他们要是来找我,我肯定一个也不搭理。

阁老独自一人愤愤不平。

眼前也正在这时出现一双鞋面,淡蓝色的皂靴,却是姑娘家的尺寸。

他抬头一看,瞧见方婉之笑的弯弯的一双月亮眼。

“渴了吧?今儿天气可真热。”

她将一直装了水的青瓷碗送到他面前。

“花队里的姑娘给的,碗很干净,可以放心喝。诶...拿着呀。”

连喻有些迟钝的接过来,拿在手里才反应过来他是不要搭理方婉之的。

方婉之说:“你热不热?咱们找处茶楼歇着吧?”

抬手擦汗的时候,胳膊袖一落,露出里面白皙的手臂。阳光之下,还能看见细小的汗毛。连喻几乎是下意识的别过头,嘴里哼哼唧唧。

“你想去就去呗。”

万籁村是小地方,所谓的茶楼也只是个二层的小竹楼,装饰的挺简陋的,荡在窗边的轻纱帘子却挺有意境。

两人找了处靠窗的位置坐着,低头瞧着大街上的花队,小凉风一吹,话便多了些。当然,多数时间都是方大姑娘在说,连喻偶尔应个一两声。

连喻的肩膀上,还稳稳的坐着王守财那只肥猫,虽说只有三个月大,但是那只硕大的猫脸已经能跟寻常的饭碗媲美了。王守财在打瞌睡,眯缝着眼睛,严肃的脸,全然的无法无天。

方婉之灌了一大口茶水,抬起胳膊袖豪爽的一擦,将王守财从连喻肩膀上抓下来。

“你怎地连个笑模样都没有,姑娘家看着你都要躲着走呢。”

连喻顿时觉得凉快了不少,拿出折扇风度翩翩的摇了两摇,依旧没有说话。默不作声的转向窗外,任由春风穿过他的长发。

方婉之自知他很有点任性的德行,也不同他计较。乌溜溜的大眼东西看看,正瞧见一名小哥端着个装满玉石手镯的托子在那儿叫卖。她冲着他招了招手,在里面瞧瞧了,一眼就相中了一根白玉簪子。

簪子的样式很素雅,简简单单的雕着一条缠枝纹,打听了一下价钱。

八十两银子,有点小年头,正经不算便宜。拿在手里掂了掂,她想压一压价钱。但是小哥说东西不二价,您不买还有的人买呢。态度还挺强硬,无非是看着春花节出来的人多,不缺买主。

方婉之将东西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是真挺喜欢。絮絮叨叨的好话说了一箩筐,愣是没讲下一分银子。

澜卿眉头蹙了一下,显然觉得面前的两个人冒犯了他风雅的神仙之姿,脖子一伸将簪子拿在手里,是个男人的款式,也没多问,言简意赅的问小贩。

“多少银子?”

小哥一昂脑袋。

“八十两银子,不二价。”

“八十两。”

澜卿缓缓将东西放下。

“想讹人啊?”

然后自命高冷的澜公子就开始在茶楼里讨价还价,一张嘴从簪子的质地说到簪子的行情,从汉白玉的曾祖宗说到曾孙子,一溜的古玩行家用语,开口到合上没说过一句废话,最终以二十五两银子的最佳战绩拿下了那只白玉簪。

小哥儿惨白着一张脸,带着哭腔对连喻说:“这位爷,您瞧着通身都这么排场,没想到还这么...会过啊。”

他没敢说抠,但是周遭的人都用一种意会的眼神认同的看着他。

连喻无所谓的一扭头,继续逗他的宝贝儿子去了,清清冷冷的样子,是又不愿意开口了。

方大姑娘却很开心,乐呵呵的给了银子,骤然觉得澜卿在这一方面真可谓奇才。她同一般人的想法不同,觉得这么个抠别人赚自己的人,实在是有大出息的。

戴在头上的银丝盘纹玉冠一松,连喻没想到方婉之会伸手把他原来的簪子给摘了,换上了刚买下的白玉簪。他看见她凑上前来左右端详着,而后点头。

“好看。”

连喻奇奇怪怪的瞅着她,随即拿着小铜镜照了照,面上现出一丝傻气。

“给我买的?”

方大姑娘有些不好意思,惴惴的问。

“喜欢吗?”

她其实想买一支更好的,奈何囊中很羞涩,方正平日很少给她银子,身上华丽的衣着也多是为了照顾方府的体面。白玉簪更是不能跟连喻送给她的相比,差的太远了。

“姑且算是礼尚往来吧。”

她说。

“哦。”

澜卿应了一声,抬手在发上的雕花上摸了一下别过了头。

顿了一会儿才道。

“....回去皮皮要是问起,就说是八十两。”

方婉之以为他是不喜欢戴便宜的簪子。张了张口,想说你要是不喜欢,改日我再买别的送你吧。再一看他板着脸的样子,又没有要摘下来的意思,一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其实澜卿是有点手足无措。他没有收过女孩儿的东西,送到跟前也不要。今天却放任这方婉之将白玉簪戴在了头上。他不知道怎么跟对方解释,上次的簪子不用礼尚往来。一声不吭的收了东西,又觉得不甚礼貌,绞尽脑汁就憋出这么一句云里雾里的话。像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笨拙的傻里傻气。

与此同时,一楼之隔的另一家茶楼上也是客似云来,没人知道,在一处看不见的角落里,一身铜绿长袍的方正也坐在人堆里。

看着对面同方婉之有一搭无一搭说着话的白衣公子,方正肥胖的皮肉堆积出来的细长眉眼眯起一个诡异的弧度。他今日接了一单生意,买主是个喜欢凑热闹的。本来不喜在这种市井之地久待的他,却意外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澜卿?”

他单手叩了两下桌案。

或者他更应该称他为,连大人。


  ☆、第二十章 喜欢热闹


方正是见过连喻的,就在不久前,他拖了好几层的关系才在一位名为包打听的街油子那里打听到他常在哪处酒楼吃饭。他的行踪是很难寻的,因为官声不好,鲜少出来溜达。

包打听告诉他,这位连阁老自来有些独道性子,出门下馆子从来不吃馆子里的东西,身边永远跟着一个腰间别了菜刀的大厨。

厨子生的十分健壮一脸的棺材相,远远就能瞧见抗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挺容易分辨的,至于连大人,您只管找那酒楼里最好看的就对了。

方正面上连连点头,心里却有点怀疑这句话的靠谱性,实在没忍住,又问了一句。

“带着厨子?阁老莫不是要请人吃饭不成?”

要说朝廷这朝廷里三省六部,最有油水的可就是户部了。堂堂户部尚书下馆子还带厨子,除非是请了什么更了不得的大人物。不然怎么可能动用了自己府内的大厨。

再者,酩酊斋可是处大酒楼,连喻那样的身份定然是不会坐大堂的,他总不能挨个雅间的去寻吧。万一过程中惹了哪位官老爷的雅兴,那可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包打听本来也是个油滑人,话听了半句就明白后一句的意思了,摇头晃脑的贼贼一笑。

“可见方老板是不甚了解连尚书,放眼这大堰朝里,有谁吃过这位爷的饭啊?”他伸出五指晃了晃。“一把手都数的过来。”

“阁老嘴不算刁,带着厨子是嫌弃外头的东西不干净,非要自家的锅碗瓢盆才肯动筷。而且那厨子可不光是厨子,正经是有身手的。阁老的官声...小的不说想必您也是有所耳闻的。身边不带个能应场子的护卫怎么可能会出门呢。不过这位连大人向来只坐大堂不坐雅间,您进到之后打眼一瞅准能找的到。”

方正听后不由一阵咂舌:“不想这连大人在外头吃顿饭竟然这样麻烦,那既无应酬又不请客,为何不....”直接在家里吃得了,何苦费这份闲劲。

那人听后又笑了:“这个小人就不知道了,只知道连尚书本人倒是个挺芝兰玉树的人物,瞧着文绉绉的,大堂里的升斗小民多,品世间百味人生,估计就图个意境吧。这文人脑子里琢磨的东西,咱们这些肚子里没墨水的人又怎么能想的明白呢。”

方正听后深以为意,私下想来这位阁老虽官声不甚磊落,倒是有这等文人秉性,等下同他哭穷时或还有些胜算。

而与此同时,颇有情怀的连阁老确然已经在酩酊斋落座了。一身雪白缎衣更衬出尘,凤眼微眯,他自斟自饮的给自己倒了盏梨花白,模样瞧着仙气飘飘,实则耳朵伸的老长,正津津有味的听着后面一排桌子正在聊着的坊间八大奇闻之张寡妇的第二春。

皮皮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后,挺嫌弃的一甩眼皮。

“跟您说了多少次了,官声不好,不要经常出来溜达。方才在大街上您没瞧见吗?那出来倒水的大娘瞅见您,差点就一盆洗脚水泼过来了。你喜欢听八卦找方大姑娘不就行了,非要自己跑出来。平日就跟你说,少坑些好官少坑些好官,你偏不听。便是咱们知道再让这些人留在京城也没个好下场,你又何苦次次自己背这个黑锅?”

前段时间蔡庆的案子又是他们家爷给办的,抄家流放,一介两袖清风的读书人就这么给派到于成山给老皇帝守皇陵去了。连喻说,守着死人总比守着活人强,死人不会翻脸,也不会蓄意陷害。

但是百姓们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判刑那日对着连喻又是一通连祖宗带孙子的谩骂。话自然是都不中听,但也都是小声嘀咕,习武之人都长了双好耳朵,听的那是一清二楚。

连喻若无其事的夹了一筷子糖莲子在嘴里嚼着,外头挂着的糖霜甜甜脆脆的,内里又有些糯,觉得挺香,伸手指着让皮皮也一块吃。一双凤眼晶亮晶亮,居然很满足。

他说:“我觉得贪官更有气质。”

而且,贪官比好官活的长。

至于方婉之吗?他不想承认自己对她生出了那么点依赖,这种感觉让他非常不自在,又莫名烦躁。他想自己找些八卦来听,而不是一味的听那个姑娘在耳边聒噪,时间长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用筷子敲了敲皮皮的手臂,他示意他往旁边靠一靠,后面那桌的闲话他还没有听完呢。

皮皮黑着脸没说话,翻着白眼不情不愿的挪了一步,心底生出诸多的无可奈何。旁人或许不懂连喻,跟在他身边十年的他又怎会不明。

连喻只是太寂寞了。一塌糊涂的官声,刁钻任性的人品,让许多人都对他敬而远之。连喻自己其实很喜欢热闹,却又从不敢与人太过亲近。

十年前的连喻也曾结交过几位称兄道弟的朋友,把酒言欢,险些仗剑江湖。然而这些人却无时无刻不想着在他身上捞好处,更有甚者,更是联合了朝中一些官员想要谋害他。

一场鸿门夜宴,于京郊之处布满埋伏,待到皮皮找到连喻时,他已经精疲力竭的仰躺在了血泊里。

他对皮皮说:“我觉得很累,咱们回家吧。”

染着血的长鞭上,是他曾经无比信任的林大哥的鲜血,或许还有其他人的,但是他杀红了眼,记不得了。他们想杀他,但他并不想死。

皮皮看着那一地死尸和瞪着眼睛发怔的连喻,突然失去了所有说话的能力。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因为连喻的身份和家世,让他注定要那样孤独着,很难交到真心实意的朋友。

而在那之后的整整十年里,连喻都没有再交过一个朋友。

这般想着,皮皮心里不免添了几分苍凉。伸出手指他想要拍一拍他的肩膀,却骤然被连喻一个突如其来的掌风猛的推开了。

他看见他撩着袖子气急败坏的侧头,没什么好气儿的嚷嚷。

“东南角那个大娘夸我长得好看呢,你别挡道,我露个侧脸给她。”

一瞬间,皮皮心中所有的苍凉都没有了,只余下深深的鄙夷以及对他低级趣味的各种腹诽。


  ☆、第二十一章 我是连喻


连阁老这厢兴致甚佳。

另一面,揣着一脸小心的方正也刚好入得酩酊斋。

确如包打听所说,连喻的气度和长相实在出挑的让人不得忽视。在没见到连喻之前,方正想象他的气度应该如陈酿的。二十七岁的男子,又是在朝堂之中摸爬滚打多年,要么他会深沉内敛的让人不敢近身,要么笑容温润的让人心底发寒。总归该有一些岁月沉淀下来的东西。

然而连喻却长了一张十分孩子气的脸,这种孩子气说的并非长相,而是同他年龄不符的生嫩。风度无疑是很好,但是那一双眸子既不锐利也不深邃,只是一味的干净,又有那么点,不着调?看上去根本不像能端的起官帽的人。

他想到坊间对他家世的传闻,暗暗琢磨,这人莫非是个内里空,当真只是靠着那位了不得的老爷子在朝中横行霸道的二世祖?脚下却是没停,问小二要了一壶好酒端着,试探着上前轻声问道。

“敢问这位爷,可否容在下拼个桌子?”

大堂的人都坐满了,拼个桌子是很普遍的行为。方正心里也有一番计较,他不想让连喻知道自己事先踩好了点来找他的,先假意做个开场白,状似无意之间,也免得引来对方的厌烦。

不想连阁老却坦然的很,眼皮子一抬,又夹了一筷子糖霜莲子。

“我是连喻。”

自报家门之后,也不待方正再说什么,自斟自饮的又是一杯美酒入腹。

“想拼桌就加菜吧。”

方正突然就摸不着头脑了,脑子蒙蒙的只能一味点头,也不知自己该露出恍然大悟卑躬屈膝的奴才样跟他请个安好,还是直奔正题老实招认,自己确实是奔着他来的。慌乱之下,脚下却比脑子最先做出反应,一路小跑到柜台,一口气点了好几道上得台面的招牌菜。

连阁老对于一切食物都算不上挑剔,有无好菜下酒都是无所谓。但是方正此来挂着一脸的有求于他,不敲点竹杠再开口,他懒得费那个口舌。

他自然也是认得方正的,玉尘奉宛接了他的银子,他当然知道买主是谁。

面前的男人很肥,不是胖,是纯粹的肥。堆积在脸上的笑容是长年的谄媚,挂着几条富贵纹。双下巴抵在藏蓝色的衣领上一抖一抖的,是个典型的中年发福酒色过度的油腻样子。

他这么端详着,赫然觉得方婉之的娘才是真正的好白菜,被面前的猪拱了以后,生出来脑子也不算好使的方婉之。好在天可怜见,没让她的长相随了自己的亲爹。

他伸了下手,示意方正坐下,轻描淡写的说。

“世人都道当官是个肥差,殊不知我们一年的俸禄也就够些温饱。今日偶遇方老板,倒是可以打打牙祭了。”

面上的笑容称得上和善,很是随意,让人没有距离感。

方正却在心里骇了一跳。他竟然认识自己。他堆着满脸的笑意也是打太极。

“阁老玩笑了,众所周知这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不是?小老儿这点银子在您眼里还不是九牛一毛。”

连喻也笑了。

“这瘦死的骆驼确实比马大,不过骆驼本身就是个大家伙,除了那一身连着皮的骨头,还真不一定比马儿吃的好,方老板觉得我说的对吗?”

对...对个屁!

但是不对也得说对。

方正有些欲哭无泪,到嘴皮子的话还没张口就被人堵回来半截。

肥胖的胳膊伸得老长,他给连喻斟了一杯。

“阁老说的都对,只是到底您吃的粮食比咱们金贵,便是不丰足,也是管够不是?不像咱们这些嚼民粮的,饥一顿饱一顿,遇上个三灾六祸,真的是活活饿死也未可知啊。”

这般说着,眼中满满皆是苍凉。

连喻亲自夹了一筷子脆皮鸡到他的碗里,也现出许多同情,一面示意他吃菜,一面点头道。

“吃不吃的饱,拉出来的时候也都一个样。有人吃的好,却拉了三,五年就蹬了腿。有人吃不饱,却照样拉了六七十载,这都是命数。你能体谅我不丰足,我很开心,可见你是知道我的心的。”

方正一口脆皮鸡就这么卡在了喉间,生生品出了一股子鸡屎味儿。

一张大脸憋的通红,愣是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一个学富五车的文官嘴里说出来的。

大堰二十二年的文武状元,太子太傅陆皓衍的得意门生,就这么说话?

估计陆老先生听到之后会被他活活气死。

面前的人看似什么也没说,实际上该说的都说了。方正明白连喻是不好相与的,细眯着眼睛眼珠转了一圈,直接吭哧一声跪在了地上,也不敢再兜圈子了。含着半泡眼泪哭道。

“阁老渊博,自来比咱们凡夫俗子高出许多境界。您老心如明镜,定然也知道小的是为了前些时日的官粮一事而来的,咱们小本买卖,本就没什么油水捞,现下,当真是连府里的下人都快养不起了。您老就开开恩,帮帮小老儿吧。”

嗯。

这回终于看出来方婉之同他亲爹哪里最像了。眼泪落起来都跟从井里打出来的似的,方便的很。

连喻好奇的俯身靠近他,静静端详了一会儿。

“你还有下人?”而后挺好脾气的一笑。

“真羡慕,我们府里只有我和皮皮。现在的奴才也涨价了,轻易真不敢养呢。”言罢也不说让他起来,只自己夹了一筷子松鼠鱼细嚼慢咽的咀嚼。

“不瞒你说,我那后院也快揭不开锅了。”

方正这下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要说连喻在京郊有多少份儿田产,傻子都能说的上一两处。出门便是八人抬的轿子,一身锦缎华衣他眼睛都不眨的能给戳出一身的窟窿,打着一身的补丁说自己没钱。上京三省六部那么多官员,谁敢说比连喻过的宽裕?

但是这话就是打嘴里绕圈的溜着他也不敢说出口,又找不到话头去接。只能拱着双手不停作揖,做好长跪不起的架势。

要说方正摊上的这件事儿,正经是挺倒霉催的,旁的衙门都没有指望,还真就只能倚靠连喻发发慈悲。

这话说将起来,源头还是他带着方婉之参加的那场皇宴。

是说大堰皇室尚武修文,圣祖刘衡帝是马背上得来的天下。自来教育后世子孙也必要身强力壮,砍得动三板斧的都颇得器重。且这位刘衡帝还是个草莽皇帝,举兵之时当地的商人都不肯施以援手,全靠着一股子狠劲儿夺得了天下,建国之后更是连砍了数十颗商人的脑袋,常年重农抑商,连带后世的几位君主也是诸多不待见商人。

前段时间,刘元帝将京城里几名颇有实力的粮商请进宫,着实让他们窃喜了一番,纷纷以为这是朝廷开始重视商贾迈出的第一步。

事实上,那日的皇宴刘元帝和太后也确实露了许多的笑模样,宽厚仁慈的选了几名商女进宫侍君。然而醉翁之意却不在酒上,而是奔着他们手中丰足的粮食去的。

同琉球的战争是个持久战,双发都拉开了拼死一搏的架势。禄昌侯岳深要带兵出征,所谓大战之前粮草先行,自然是要先有储备的。朝廷不愿意花这个银子,少不得要给商人点甜头,可叹这刘元帝连点子甜头都不想给,只明面上几句好话便要免费的粮草供给。

刘元帝说,你们都是朕的子民,朕一直都是记挂着得,如今关外不太平,你们有义务,也有这个能力捐粮。朕也不会亏了你们,捐出来的粮食,每十担给你们三十两银子的贴补。

粮商们心里都明白,这无非就是个赔本赔到死的买卖,近几年的雨水都不好,周边几处大县的粮食出的少的可怜。十担三十两银子的贴补,聊算一半的本钱还不足。

只是这话没人敢吭,便是君主让他们免费捐粮,也得硬着头皮去捐不是?

方正混在商贾堆里却觉得,这是个难得长脸的机会。他是粮商大户,京城里他喊一句没粮,旁的人家恐怕都要揭不开锅了。仗着自己很有些库存,第一个站出来道了句吾皇万岁,兼之表达了自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心。

皇帝那日笑的开心啊,虽然没愿意收了他放屁的闺女,却着实夸赞了他几句,还顺手赏了件皇家特产-----黄马褂。

穿上黄马褂的方正也是真开心,去商会里也不忘将那物件高高的供起来,跟脸上镶了金边儿似的。

只是没过多久,他便笑不出来了。

因为当初说好的十担粮食,到了征粮的时候不知怎么改了说法,说好的十担粮给写成了百担。他当初一马当先表示愿意多给七十担的应承,硬生生被翻了整整十倍,答应给的银子,却是一分没见。

征粮的官老爷土匪一般将他的粮草洗劫一空,只剩下那件要收紧了肚子才能塞的进去的黄马褂。过去他觉得这是皇恩,是无上的荣誉,这会子,却是勒的他喘不过气来。

方正愁得终日食不下咽,又敢跑去对皇上质问,您那圣旨上是不是写错了一个字。他没那个胆子,皇宫更不是个随便什么升斗小民都能进得去的地界。

他是明白自己被坑了,除了整夜整夜的失眠,唯一的法子也只是去户部门口哭穷,期望那里边的官老爷能开恩,按照十担粮食三十两银子的补给发给他一些,也能有两千一百两银子的回本,不至于亏的太多。

方正虽说生的肥头大耳,却很有些头脑。

他知道户部是大衙门,这等事情找小官根本没用,径自就奔着连喻来了。不想这位日理万机的尚书大人十次九不在,管事的小官被问的烦了便只说:“咱们大人平日忙碌的很,现下天气正好,谁知道又去哪玩儿了。再者,劝你一句,能在我们大人身上捞出油水的,我自打进了这户部的门就没见着过。”

方正只当他是拿这话来搪塞,如今真见着连喻本人了才知晓,这话实打实是句真言。

连喻早也知道这人来为的是什么事儿,他今日出来,也就是等人。

人如今也等到了,他便也没这份耐性在这里听他哭丧了。

包打听从方正手里得的银两,一九分,连喻占九,这人本就是‘无利不起早的’。不然随便什么人都能打听的到他的去处,那他也不用在京城里混了,直接去封地找老爷子算了。

连大人这厢筷子一落,这便是吃饱了。

慢条斯理的用帕子擦了擦嘴角对方正说:“我真的快要穷死了,户部再富足,那库里的银子也是圣上的。你只见过主人家往外拨钱救济,见过看门的往外拿银子的吗?方老板是明白人,不肖我说心里也是明镜似的,这事儿不归我管,你得去求圣上去。圣上要说拿银子,那我是没二话的。”

言罢撩着袖子站起身,他摸了摸方正的后脑勺,觉得圆溜溜的,像个十足的冤大头。一面走一面吩咐皮皮。

“记得把菜打包。”


  ☆、第二十二章 骡子,骏马,小毛驴


一般来讲,同连喻见过面的人,对他的印象都会停留在一个瞠目结舌哑口无言的状态中。

因为这些人来求他,或多或少都有着金钱上的需求,而连阁老最不待见的就是往外掏银子。

方正同连喻匆匆的那一面,着实让他震惊了许久。

这人不打官腔,不拿架子,也不是一味的装笑面虎。但就是字字句句不留半分余地。

方正琢磨了好些天都没想明白,自己在商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见过的大官也是不少。怎么平日油滑的那一套在连喻这个后生面前半点施展不开?

皱着眉头坐在书房里,他反复琢磨了一下两人之间的对话,终是悟了。

连喻不要脸。

比大堰所有的官员都不要脸。

他可以占着京郊大半的田产,以及两广盐路的肥差还穿着打补丁的官袍告诉你。他快要穷死了,穷到连奴才都养不起,穷到下馆子吃顿饭还要敲别人的竹杠。

赖眉赖脸,没羞没臊,但就是让你无话可说。

方正一连无话可说了很多天,几乎抑郁的时候接了万籁村土财主这么一桩生意,不想,却在这当口见到了同自家闺女同席而座的连尚书。

他记得,方婉之出门前是说跟澜卿公子约了作画的。他并没觉得有什么,只是此时看来,他却想方婉之最好就不要回来了。

如果他这个赔钱货的女儿能搭上连喻这么个姑爷,他还用哭天抢地的去求朝廷那区区两千一百两银子吗?

方婉之回家的时候,天色还早。一路溜溜达达的窜回府里,脚步十分轻快。

离开玉尘奉宛前,她把王守财胖揍了一顿,原因是这招狗讨嫌的东西无端把她的手给挠了,就是因着她瞪了它两眼。澜卿似乎是想护着自己儿子的,只是面前血淋淋的事实多少让他有些哑口无言。

隔着一扇木窗,他探头探脑的在屋中皱眉,瞪着将王守财拎到院中处置家法的方婉之说。

“你下手轻着点,随便教训教训就行了,它还小呢。”

方婉之便是故意在王守财屁股上又是‘啪啪’两下。

她也知道它还小呢,又能用多大的劲儿去打它。无非是看着澜卿这副样子十分受用罢了。

青柳跑来传话说方正找她的时候,方婉之身上还穿着白日里着的那身男装,闻言被唬了一大跳,赶忙一溜烟的跑回屋里将衣服给换了。

方正平时是很少找她的,也不甚过问她的生活,这么骤然将她叫过去,总让她觉得哪里怪怪的。

供着硕大财神爷的书房之内,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一件金光闪闪的黄马褂。她记得这是那日皇宴时圣上赐下的,尺码很小,塞不下她爹的宽肩膀和肥肚皮,却日日被他憋着气儿勒在身上。最近一段时间不知怎地不勒了,方婉之也懒得操心。她本来见方正的次数也有限。

方家在商贾里算是称王称霸,方正后院不算上她死去的娘和扶了正室的卢翠花,还有七房小妾。他的爹算不上花心,从三十岁到五十岁,一直专一的喜欢着十八岁的娇俏姑娘。姨娘一个一个的往里抬,都是清一水儿的嫩模样。孩子生的却不多,只有两个混吃等死的大哥并两房妾室所出的三个庶女。

用方正的话说,这些个小娘皮,也就长相能看得过去,生下来的全是些赔钱货。话虽这么说,方正却依旧将赔钱货养的很好,因为赔钱货如果‘卖’的好,也是一桩价值不菲的好买卖。

就像六个子女中,模样生的最漂亮的方婉之,在家中的地位便比旁的弟妹要好上许多。但也只限于,还算不错的穿戴。

方正老神在在的堆在书房座椅上,是一堆看不清面容的肥肉,油光满面的大脸难得见了挺大的笑容。

他伸手示意方婉之坐下了,先是询问了最近读了什么书,可有要需要置办的东西之流,绕了一大圈子之后,状似不经意的问。

“爹记得,你今天该是去玉尘奉宛作画了吧?你可知道,那为你作画的澜卿公子是何许人也?”

方婉之愣了一下。

其实她一点也不在意澜卿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听方正的意思明显是知道了,便也不费力多猜,乖乖站着等着他的下文。

方正瞧着方婉之乖觉的样子,却是甚拿得住市面,不像六房七房生出的孩子小家子气,心中倒是越发多添了几分喜欢。

摸着青瓷翠湖的茶碗边,他对方婉之说。

“澜卿便是连喻,当朝正二品的朝官,官拜户部尚书的那位二世祖。你平日喜好跟官家圈里的小姐打个马吊,应该是知道的吧?他们家老爷子可是自大堰开国以来被封的唯一异姓王。”

方正说完看了看方婉之的神色,没什么特殊变化,又接着说。

“父亲前些时日遇到了一些麻烦,粮库吃紧,很有些困难。但是这些事都不需要你操心,我今日瞧着你跟连大人聊的倒好,可见你是能入得他眼的,今后更要揣着小心仔细伺候着。我这里有些不错的古董,等下你一并拿回去,该怎么孝敬,不用我教吧?”

方婉之就点了点头。

方正便觉得这闺女确实不错,以前怎地就没发现她这般沉得住气,是个拿得出手的。正要挥手示意身边的奴才将古董送进她房里,就听见她奸不奸傻不傻的问了一句。

“爹,您这是打算让我睡了他吗?”

方正赶紧将屋里的奴才都赶出去了,瞪着双不大的三角眼,瞠目结舌了好一会儿。待要张口斥责吧,自己话里话外又确确实实透露了这么一层意思。

方正确实是打上了连喻的算盘,但是不会现在就让方婉之倒贴。今日春花节他看的出来连喻对方婉之有好感,可连喻是什么人?他会算计,他比他还会算计,急躁了,就得弄巧成拙。所以为今只能试探。

方婉之摸着桌上的古董说:“爹,人家是什么身份,咱家是什么身份?骡子跟马能在一个棚子里睡觉,不代表驴也能进去凑热闹。您时常教育女儿要懂得门当户对一说,连阁老这样的身份,真睡不了。”

方正瞧着自家闺女坦然的没皮没脸,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连喻那日说的‘吃不吃的饱,拉出来都是一个样’的话,再一次被堵的无话可说。

他最近好像一直都在无话可说,在连喻那里是这样,如今在自家姑娘面前也是这样,瞬间就涌起一阵气恼,肥胖的身子卡在书桌前,甩着腮帮子咆哮道。

“我让你现在睡了吗?你一个姑娘家,说话没羞没臊的,也不知道卢翠花到底是怎么教你的。你现在就抱着这些东西给我滚出去,东西送不出去,你也别回来了!!”

到底谁才是爹。

连喻他拿他没辙,自己家的闺女再管不了了,这方府不是要翻了天了?

“诶。”

方大姑娘应的特别痛快,一面指使丫鬟进来拿东西,一面拍着方正的肩膀说。

“怎地动这样大的气呢?前短时间前门里拐角刘家那位胖伯伯就是生气气死的。”

方正感觉自己真的只剩下一口气儿了。

用手点着方婉之的额头,他恨不得在上面戳出个窟窿。

“明日开始,你带着竹青一起去玉尘奉宛,敢不照我说的做,你给我小心着点。方家养了你这么多年,可不是让你吃白饭的,若是敢惹恼了阁老,仔细你的皮!!”

方大姑娘见怪不怪的一点头,也没觉着面前的这张亲爹的脸有多狰狞。

二十年都这么过来了,她早就习惯了。


  ☆、第二十三章 给连大人请安


带着丫鬟浩浩荡荡的将东西堆到闺房的一角,方婉之许久没有再开口。

澜卿的身份确实让她震惊。她的脑子不坏,也猜到了他背后的身份非富即贵,却没想到会贵成这副田地。

至于方正打的算盘,那是她亲爹,她能不知道他在算计什么?

方婉之觉得,她爹真的是太看得起她了。澜卿那样的身份,王侯贵女都不见得伺候的了,又何况是她。

上次陈王刘礼过来的那次,显然也是想要送几房妾室给他的意思。澜卿连陈王送来的人都给拒了,又怎么会看得上区区商贾之女呢?再者,他好像已经有了一房正室夫人,有些凶,就像她这样很会撒泼,所以他不娶。

又想到坊间对这位连阁老的传言,她咋了咋舌。觉得那性子像他,又不像他。闭上眼睛,一张贪官污吏的脸,如何也不能跟那个在王守财脖子上套了根绳子妄图溜猫,结果被猫溜了整整一个下午的傻子联系到一起。

方婉之觉得自己的脑袋此时就如一团浆糊,七七八八的琢磨着,理不清一丝头绪。只是这头绪即便理清了又如何呢?这本就跟她没有半点关系,澜卿再坏也与她无关,再好也是过客,总不会一直牵扯下去的。

点着油灯的书桌前,窝着从火堆里捡回半本话本子看的津津有味的青柳,一面打着呵欠,一面揉着眼睛一页一页的翻。

方婉之看了她一会儿,百无聊赖的道:“明日再看吧,晚间读书费眼睛。都是些不着边际的才子佳人,天下间哪有那么多富公子与穷丫头的故事。”

青柳一双眼睛都撑着的红红的,不死心的又翻了一页,带着有些困倦的声音说。

“再看最后两章。小姐,其实爱情就像踩狗屎,不真格踩上一脚,谁会知道会不会真走了狗屎运?”

方婉之听她讲的这话文绉绉里透着无限的粗俗,深悔自己平日的教育太过随意了,以至于她越发像极了她的风格,抻着被子躺倒在床上。

“不想我把你手里剩下那半本也一并烧了,就老老实实的睡觉。”

踩狗屎?

狗屎是那么好踩的吗?

方婉之一直都是睡眠极好的人,而睡眠极好的人通常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没心没肺,想不明白的事儿从来不钻牛角尖。所以一夜酣睡之后的方大姑娘的精神好极了,就算身边带了个方正派来监视她的丫鬟竹青,依旧笑的开心。

摇晃的马车之内,是竹青吓的惨白发青的脸。大概自从爬上过几次方正的床,她便再也没有坐过这么简陋的马车了。

方婉之抬手替她擦了擦汗,顺便将方正塞给她的东西抱稳当了。这是个外形土里土气的破碗,年头跟外表一样老了,瞧着并不好看。但是方正说这东西现在的价钱少说也要十万两,当真是下了血本的。

她一路瞧着这个东西微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跑来玉尘奉宛门口摇尾乞怜的乞丐,分明四肢健全,却还可笑的豁出脸皮祈盼对方的施舍。上次澜卿还笑话她,要饭也不拿个碗。如今她把碗带来了,就是不知道,他还能否像过去一样,恣意调侃。

春日里的暖阳很舒适,方婉之进门的时候,澜卿正抱着王守财在院中晒太阳。精致的小塌应该是今日送过来的,懒洋洋的窝着一人一猫,就连惫懒的神态都如出一辙。

大概还是记着昨日的那通胖揍,王守财对于方婉之的到来是全然的不待见。猫爪子一遮脑袋,换了个面朝澜卿的姿势,徒留下一只硕大的屁股和烦躁摇晃的猫尾,昭然若揭着自己的不满。

澜卿对于王守财所有的德行都十分喜欢,伸手揉着它的背脊对着方婉之灿然一笑,头上还戴着她昨日送给他的白玉簪子。颇有些幸灾乐祸的说。

“不欢喜你了。...你怎么不进来,矗在门口做什么?”

方婉之这才发现自己站在门口许久了。

面上怔了怔,她突然有些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去对待澜卿,或者说,不太想用那样的表情‘伺候’他。

身边的竹青不轻不重的连续咳了好几声,她笑着转头看了那丫鬟一眼,戳了戳她的喉咙。

“嗓子卡鸡毛了?”

她会照着方正的吩咐做,但是这并不代表她认同他,也不代表,要给一个爬床的丫头脸面。

竹青的脸色自然不好看,方婉之也没好上多少。

有些事情非她所愿,但是她得活着,就得老老实实的呆在方府,吃她爹给的那一口饭。

连喻是人堆里的人精,有些话不肖说,抬眼在她手上的原始瓷上扫了一眼便什么都明了了。

抱着王守财缓缓坐起,他说。

“你爹让你送过来的。”

并不是问句。

“...啊...”

方婉之托着瓷碗向前走了两步,待到走到澜卿近前时,面上已经挂上了惯常的笑容。

“给连大人请安了,前些时日小女子不知您老人家的身份,在言语上诸多冒犯,实在是过意不去,您老见多识广只当奴家是个不懂礼数的乡下丫头,莫要与我一般见识了。小小礼物是家父特意让奴家带来赔罪的,聊表敬意,还望您笑纳。”

这套话,她在路上练习了无数遍,算的上驾轻就熟,但是说出来了,心里也是不舒坦,是真不舒坦。

方婉之看见了澜卿蹙起的眉,也不说收,也不说不收,就让她这么端着,静静端详着她的奴才样。

那样的神情无关于喜怒,或许有嘲讽,却并没有表现出来。

“留着喂猫吧。”

他也弯起了嘴角,略过她身边的时候,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停驻。

之后的作画,两人都没再开口讲一句话。澜卿不说,方婉之也不知道该跟朝廷的二品大员聊些什么。万籁村的八卦还没有讲完,她想他应该是没了兴致听,她也没了胆子再讲。

她得承认,即便自己再没心没肺,在知道澜卿那样的身份之后,她再也不能如过往一般,没大没小。


  ☆、第二十四章 铁打的方婉之


在那之后,玉尘奉宛的车还是会隔三差五的来接方婉之。方正又让她送过去很多古董,价值不菲,称得上名贵,却日日堆积在茅屋的房檐之下,被春风吹的灰头土脸。

连喻在方婉之和自己之间挂起了一道帘子,中间还是留了两个窟窿,只是停驻在她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少。发间的那根簪子,也重新换成了常用的玉冠。

皮皮说:“方大姑娘....东西别再送了,我们家爷不喜欢。”

其实他更想说的是,连喻不喜欢她每次来时端起的谄媚笑脸,和诚惶诚恐的讨好卖乖。

但是方婉之每次来时都会说:“阁老安好,这件瓷瓶是家父特意让奴家送过来的。”云云。诸如此类的话,连喻听的太多了。太多了,就会厌烦,远不如村头张小二的三媳妇喂猪的时候被咬了动听。

他能看得出方婉之跟她的爹是不同的,但是有些话方婉之不说,他便也不会多问,毕竟个人都有个人的活法,她觉得这是她的活法,那便由着她,没理由看不上她。

连阁老十分喜欢这种偶尔的自省以及自我告诫,然而真正运用到实际上的却并不多。诸如他会告诉自己,你的官声已经很差了,从今往后要做个好官。但是事情来的时候,他还是不介意往自己身上泼一泼脏水。再如方婉之这件事儿,他心里很理解她,也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却还是很看不上她。

王守财仍旧一如既往的混蛋,睡醒一觉之后就会喜欢伸着爪子四处挠墙。没有了方婉之管教的王守财,已然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今日不知怎么,它无端就瞧着横亘在连喻和方婉之之间的帘子不顺眼,爪子向上一勾,利用肥胖的身体优势就地一滚,刺啦一声就给扯下来了。

猫脸兜头盖脸被蒙上的帘子似乎让它不胜其烦,躺在地上转圈的四肢爪子乱踹,像极了一个跌坏了脑子的神经病。

连喻看见了,方婉之也看见了,都没动。

只不过前者是迁就,由着它玩儿,后者则是在思量,到底要不要胖揍它一顿。

王守财这两天,因着方婉之对它一味的不敢伸手,嚣张之气简直昂首挺胸。头脸钻出帘子之后,又后腿一蹬跳上了连喻的桌子,爪子踩在砚台里,又跳回连喻身上,沾了他一身的浓黑墨汁。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看着,看不下去了,径自走过去提起它。

连喻还是那副听之任之的样子,低头看着袍子上的墨点,又撩了方婉之一眼,神色淡淡的道。

“下手别太狠。”

他难得跟她说话,方婉之却是抓着王守财不动了。

抬头嬉皮笑脸的一笑,她拿着帕子仔仔细细的擦了擦猫爪子上的墨汁对连喻说。

“哪能呢,连尚书的猫金贵,奴家只是想帮它擦一擦,断不敢欺负它的。”

连喻就不说话了,右手抬起来似乎是要往画上描边,抬起来了,却又重重的放下了。唇是紧抿着,沾饱了墨的笔尖落在桌上,落下豆大一滴墨汁,他站起身来一声不响的扯着方婉之,直接将人关到了门外。

他实在有点烦她,想图个清静。

可是没过多久,方婉之就又回来了,不是从门外。门锁着,她进不来。所以她翻了墙,半边身子挂在墙头,笑的难看死了。

她说阁老,您老别生气啊,您看奴家哪里不顺眼,奴家改还不行吗?

一边说着,还一边对着他伸手。

“诶,您拉奴家一把呀,不然奴家摔死在您院里不是大白日的给您找晦气嘛。”

连喻仰头看着墙上没皮没脸的方婉之,突然觉得有些丧气,因为自己好像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又是不算和谐的一天,方婉之又给连喻送东西了,是件价值不菲的西域缎子。被她用手揉成一团,扭扭捏捏的挂着笑,像是想装出些娇羞样子捧到他的近前。

“您老瞧瞧,可还喜欢?”

连喻连眼风都没留下一个,径直朝着京郊槐树林溜达。

方婉之现在长能耐了,他不派车去接她,她便守在他下朝的路上来迎他。

灰头土脸的蹲在官道一角,还算顾忌着姑娘家的身份,没敢在人前露脸。冷不丁从角落里扯住他的时候,险些被他一掌拍死。

也还好看清模样之后没有真的下手,方婉之要是死了,他还得再去找个会撒泼的婆娘跟他去赴宴。

今日早朝之后,刘礼过来找他了,热情洋溢的表达了必须请他们小两口吃饭的意愿。神色颇有些骄傲,因为放眼这些个拉帮结伙的皇子中,只有他亲眼见过连喻的这个正妻。也想衬着这个机会,多拉拢一下他。因此态度上十分坚决,连喻待要推拒起来,自然就没那么容易了。

说到后来,也就未置可否的应了。

方婉之依旧没完没了的唠叨。

连喻将她领到一颗老槐树下,盯着树上的马蜂窝坏心眼的思量着,到底要不要将这个东西捅下来将她蛰个满脸包。

方婉之迟早要嫁人,定然不能在刘礼面前露真容。他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她,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她的后半生考虑。不然将来被认出来,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连喻这般想着,又为这点子认知不痛快了。

他觉得方婉之的性子坏透了。聒噪,呆傻,缺心少肺,趣味极低。整日只喜欢打听小道消息的女人,嫁给谁都是个祸害。

再抬眼一看她冲着自己一脸恭维的模样,又默默加了一句,趋炎附势。

他认为自己想的对极了,面上更加没有好颜色,手腕一转甩出腰间的鞭子。

他告诉她:“站在这里别动,等下蜜蜂来了,将你这张脸蛰的半人半鬼咱们就可以走了,我有药。”

方婉之听后笑容整个僵在了脸上,心说你有药就赶紧自己吃了吧,你都已经病弱膏肓到可以驾鹤西去了。

她当然不可能傻到站在那里被蛰,一面迅速挪到他跟前一面道。

“大人做什么让蜜蜂蛰我?您要是想看大肿脸,奴家这就回家把奴家的爹拉过来,蜇我爹给您看怎么样?”

她承认,自己对方正的一些做法很是反感,父女两之间的情分不多,唯一可值得念及的,也只剩下这二十年的饱饭之恩了。如果连喻要看,她大概真的会把方正叫过来。

方婉之要‘蜇我爹’给连喻看,连阁老却并没有那个兴致,淡眉淡眼的一挑眉。

“蛰他做什么?我又不带他去吃饭。”

方婉之这才知晓,这货是迫不得已应了陈王的约。

两人一起站在树下守着那个马蜂窝,最后当然也是没有蜇,只是在去的时候让皮皮找了一张算是清秀的鹿皮面具贴在了脸上。


  ☆、第二十五章 吃饭去


陈王刘礼是个大老粗,肚子里没有几两墨水,人看着是一贯的稀里糊涂很好相处的样子。殊不知,这皇家大院里迈出来的人,哪个能简单了去。

今日的这一顿饭,他特意挑了京郊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说是同其所好,随着澜卿的性子,找处文人墨客喜欢的地界,赏花看水的才有意境。

实则,是不想让宫里头那几个得了消息跟着凑热闹。

马车一路晃晃悠悠的前行,居然还走了山道,中间经过一小片田地,闻了遍地的稻谷香。方婉之正襟危坐的坐在车里,总有一种要被拐到山里给人做童养媳的即是感。

连喻默默给了她一张纸条,上面记录着他的‘妻子’姓甚名谁,家住何处以及‘亲生父母’的名字。上面还说,等下有应付不过来的,便往老爷子身上推,左右这亲事是他定的。

方婉之撇了撇嘴,知道连喻是不想跟她说话,要不然就这三八两句话的事儿,两人并排坐着传的什么纸条。

连阁老不耐烦开口,方大姑娘可不顾及这个,指着手上的东西挺虚心求教的问。

“您妻子叫柳之之,丈人叫王富富,丈母娘叫鲁条条?一家人三个姓啊?”

连喻就楞了一下,接过字条刷刷几笔将王富富改成了柳富富。

方才瞎编的时候忘记了。

方婉之僵了一下,尽量控制嘴角不抽。

“那个,您这位夫人的性子秉性如何?这上面可都没写,您简单说两句,以免等下奴家在王爷面前漏了马脚。”

连喻脸上露出一片茫然,他的夫人什么秉性他怎么知道?他又不是真的有夫人。抱着怀里的王守财往车窗边儿挪了挪,他似乎还是不想理她,上下打量了一眼,道了句。

“就你这样的。”

又像是怕方婉之不明白,隔了一会儿又道。

“撒泼作死那样。”

方婉之欲言又止的深吸了挺大一口气。

她只是极其偶尔的撒泼,再极其偶尔的作死,作为一个富商千金,她还是很重德行的好吗?而且,她那撒泼作死的派头到底是被谁逼出来的?

这话若放在平时,她少不得要跟他打嘴仗的。只是自从知道了连喻的身份之后,她都鲜少顶撞他了。

连喻的心情,在见到方婉之吃瘪之后前所未有的畅快,摆弄着王守财的小耳朵,还哼出了些不知明的小曲儿。他的音色本来就好听,嗓子眼里哼哼唧唧的,却是个低沉好听的调子。然而此时听在方大姑娘耳朵里,并不得畅快。

所以她靠近连喻,低眉顺眼的说。

“大人,那等下奴家该怎么称呼您呢?直接唤名字会不会不太体统?”

连大人仙气飘飘的饮着茶水,没有应声。

方婉之便自顾自的说。

“叫夫君好像也不太好吧?显得太过客气了。相公也不好,显得矫情,...当家的?!!”

她骤然拔高了调门。

“咳...”

连仙子云淡风轻的被生生呛了一大口茶水。

蹙着眉头清了两下嗓子,他还来得及张口,方婉之的脸就先红了,就见她挺不好意思的一扭捏,对着连喻抿唇一笑。

“当家的好像有点匪气,奴家看话本子上叫小心肝小肠肉的倒是挺多。但又太过俗气,不若叫您...小阁阁?朗朗上口,又俏皮可爱。”

俏皮可爱的小阁阁这回咳倒是不咳了,直接将车帘子一掀,坐到外面陪皮皮去了。闷声不响的盘腿坐在外面,他看着自己被风扬起的广袖,觉得小阁阁三个字实在是冒犯了自己,一个时辰之内都不打算搭理方婉之了。

刘礼这回当真是找了处偏僻的地界,别说宫里头那几位了,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找不着地方。

围着外头的山头转了好几个圈子,他可算是在众多农家院落里找到了那户‘乡间菜馆。’

这是处少有人得知,却尝过之后一定会流连的地界。菜馆本身不是酒楼的样子,是整整齐齐的一排院舍,一般一些的客人坐大院,七七八八的摆上几桌,聊做大堂。吵吵嚷嚷的好生热闹。

贵客来了,那就是独门独院的伺候,也都是摆在小院里,菜品是清一水儿的农家野味,现吃现杀,有山鸡,有活鱼,有野菜,当地的百姓吃着习惯了,京城里的官老爷们却吃的十分新鲜。

所以这处地方虽然偏远,倒是也招揽了不少的生意。

刘礼宴请连喻,自然是包了场子的。偌大的一排院子,空空荡荡的,说话就能听见回声。冒着炊烟的后厨里,菜烧的是真香,几人一路走来倒是真饿了。

偌大的桌子,摆了满满的好菜。连喻先是同陈王客气了几句,一来二去之间,客套的够了就低头忙活自己的去了。

刘礼看他先是问掌柜的要了个高脚椅,随后又放了个软垫,伸手试了两下,觉得舒坦了,这才将怀里的猫放到了上面。

那猫真肥,挺大一张胖脸。抱上去之后两只前腿直直的立着,坐的稳稳当当。

连喻从皮皮那接过来一只土里土气的小破碗,刘礼瞪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赫然发现,那竟然是只东晋的原始瓷。他却眼也不眨的拿来喂猫。

再一看那猫的派头也足,看着碗放好了,像个人儿似的伸着爪子按住小破碗‘喵’了一声。

这便是要开饭了。

满桌子人还没动筷子呢,它要先吃。

刘礼一声不响的拿眼瞧着,就见着连喻的夫人几步走过去,二话不说照着猫脑袋就是一下子,厉声斥责道。

“瞧这两天把你给得瑟的,等会儿再吃。”

她早就想收拾它了,今日仗着自己有机会装疯卖傻,别的不说,逮到王守财噼啪收拾一顿是肯定的。

王守财几乎是要疯了,瞪圆了猫眼摆出一个要扑上去的姿势,张牙舞爪的喵呜两声,又喵呜了两声,瞅着挺厉害的,又被方婉之狠拍了一下,没气焰了。

方婉之总打它,它也知道怕个人。

眼巴巴的瞅着自己‘爹’,它想讨个说法。

连喻便将它抱在怀里了,一面顺着毛一面道。

“看我做什么,我也怕她。”

方婉之想,连喻真是个鬼人精,分明也是想教训王守财,却每次都借她的手,他倒成了老好人。端看王守财腻歪他的样子,也是只没什么脑子的傻猫。


  ☆、第二十六章 有滋有味


刘礼对于连喻奇奇怪怪的爱好跟德行早已习以为常了,他记得,这货二十岁的时候还曾在山林里抱回来一只老虎崽子,那时正是打仗的年月,他是统帅,但是他养了一只老虎。一身戎装跨坐在骏马之上,怀里总揣着它。只不过那东西长得太快,连喻又总想抱它,东西被它抱的烦了,就自己跑回封地跟老王爷过去了。

再后来好像又迷上了养花,养一颗死一颗。再金贵的也捯饬过,再便宜好活的也种过,愣是没留下一个活口。

几人就坐以后,连喻开始喂猫,方婉之就坐在一边看着,看不顺眼了就打,连喻也不吭声,猫倒是老实了不少。

刘礼歪着脑袋琢磨着,怎么看这一家‘三口’都不像什么正常东西。刘礼见方婉之一直不动筷子,便憨憨笑了一嗓子,指着席面说到。

“弟妹鲜少出来,可见只有本王面子大,在这桌上不用拘礼,多吃些。”

方婉之闻言也连忙回了个笑容。

“多谢王爷款待。”

刘礼这次才算是看清了连喻这位夫人的长相,说是平平无奇吧,倒还有那么几分秀气,说是漂亮吧?又不算完完全的美人,姑且算是中人之姿。只是身边堪堪坐了个连喻,好端端的一张脸给比的,那是一点台面也上不去了。

刘礼觉得,两人的长相根本不般配。加之这个‘之之’上次给他留下来的泼辣印象,实在看不出这小妇人有什么可取之处,不过就是年轻了点。连喻也年轻,两人都是嫩生生的娃娃脸。跟来过家家的似的,就有一搭无一搭的跟他们聊着天。

连喻平日没银子不开口,本就不怎么爱聊,偶尔应上一两声也只挑自己感兴趣的。刘礼自然而然便将话头转到了方婉之那里。

作为小两口在京城头一份的东道主,刘礼几乎展现了他所有的交际热情。虽说心里对这两人关系的真实性还泛着嘀咕,但到底觉得在皇子之中的分量不平常了些。

至少他们多次探寻也没见着过柳之之的裙边袖角,他看见了,还一个桌子上吃了饭,这就同连喻近了一大截。

刘礼手上筷子不停,嘴更是勤快的要死。

什么:“听闻弟妹老家也是咱们京城的?本王就觉得你这口音地道嘛。”

“两广盐路的差事是你父亲打理的?这可是个大差事,改日有时间让你老头也来京城转转,本王请他吃酒。”

方婉之应付的目不暇接。

隔着席面上的碎花桌布,她捅了捅连喻的胳膊肘,只觉整个脑袋都要炸开了。

是说她今儿是陪着他来撑场子做应付的,他却一点要帮衬的意思也没有。眼见着陈王的嘴一开一合跟连珠炮似的没完没了,越发使了些驴劲示意他。

右胳膊肘一直被戳着,让连喻多少有些不满,夹个菜也是哆哆嗦嗦的。他莫名其妙的瞅了一眼方婉之,将夹起的芹菜落到她碗里,皱着眉头道。

“你不是不吃芹菜吗?”

方婉之气死了。心说谁想吃芹菜了?这席面上光秃秃的坐着仨人,陈王的嘴又不停闲,都让她一个人应付着?

再者,她确实也不爱吃芹菜,瞪了好一会儿眼睛,又默默将菜拨到一边,是真不爱吃。

刘礼见这小两口别别扭扭的样子没说话。

他到现在也不太相信这两个东西真是一家的,只是这不是一个锅里吃饭的,倒是难知道对方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面上又是一笑,夹了一筷子肥肉在嘴里嚼着,他状似无意的问。

“先前一直听闻澜卿有一房正妻,却一直没听说办婚事,本王这揣在兜里的红包愣是没送出去。好容易见着一次,还是因着无意间的阴差阳错,要说你们两吧,定亲都定了有七八年了吧,就一直没办婚事?”而后‘嘶’了一声,“怎地不办呢?莫不是有什么隐情不成?”

应该,是。。有隐情的吧?

方婉之看着面前的碗,你问她?她也不知道啊,瞎掰都不知道怎么掰。但这话又不好不答,左右为难着,再看一眼旁边细嚼慢咽的澜卿,顿时火了,用胳膊肘狠狠戳了他一下。

“王爷问你话呢,怎地不办?!”

模样很有些凶神恶煞。

澜卿撂下筷子揉了揉胳膊,心想,方婉之今儿倒是长了胆子了,厉害起来跟头母老虎似的。

其实他不是不接话,他饿了,饿了都要吃饭,不吃饱怎么聊天。又夹了一筷子菜,他感觉自己吃了个半饱,多说两句话也累不断气儿,就对着刘礼一举杯,笑眉笑眼的说。

“主要还是为了省钱,京官儿俸禄不多,我们家老爷子也节省的惯了。办不办的,铺张了又浪费,不铺张又收不足份子钱,所以就随便在家里糊弄了。”

刘礼听着连喻满嘴的胡说八道,当然是不信。待要再张口,他那夫人可真不是盖的,那厢话头刚一落,就撂了筷子,整个人恍若开了闸的洪水,倒豆子似的开始数落。

“王爷也瞧见了,真格是连个婚事也没给办。他们家那么大的宅子,成亲的时候连三金都没有,甭说什么三媒六聘八抬大轿了,就是新婚之夜也是点了两支红烛就算完了。当初奴家若不是看着这货长得眉清目秀,断不可能一时昏了头,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应了的。”

“再说我那糊涂爹,帮人管着两广那么大的盐市生意,....成年累月的给他们家赚银子,....也没喝上过几口女婿茶。.....”

方婉之的话,是不说则已,一说没完,自从找到了这个由头之后,在市井八卦圈里学来的那些妇人骂汉子的话就全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再加之内心阴暗角落对连喻下意识的报复,简直越说越有气势,越数落越渐入佳境。

这一通翻箱倒柜的编排,可谓是将人挤兑到了极点。刘礼听的瞠目结舌,却没瞧见连喻有什么不自在。继续自顾自的吃着,及至估摸着方婉之说的渴了,还伸手倒了盏茶给她。

刘礼脑子更像是被糊了一层浆糊,啥也想不明白了。

心说,你们家婆娘唠哩唠叨一点不给老爷们面子,你不给她立规矩还惯着?

之后的菜,刘礼都吃的没滋没味儿的。因为方婉之和连喻吃饱了以后就开始打嘴仗了,打的还凶,他一句话都插不上茬。

一个说:茅屋跟前那片地该种了,她想吃小水葱,让皮皮种小水葱。

一个则直截了当的拒绝:你品位真差,水葱臭死了,今年我要种水仙花。

那个就说:新鲜了,水仙花都是在水里养的,你往土里种什么?再者你能养花吗?前段时间屋里那盆小兰花不就是你浇水浇多了生生泡死的?

连喻就火了,他也没种过水仙花,他哪里知道那东西在水里养。他不会养,但是喜欢!转身背对着‘柳之之’不稀罕搭理她。

“就土里养,养活了一盆都不给你。”

“稀罕你给我呢?有本事下次皮皮不在,连饭也别让我做了。”

连喻就觉得被人戳到自己的痛处了,抱着王守财横眉立眼。

“你做的饭一点也不好吃,王守财也不爱吃。”

“爱吃不吃,有本事一辈子吃外面的菜去!!”

然后两人又似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刘礼异口同声的说。

“王爷,桌上的菜能不能打包?”

刘礼简直泪流满面啊,他现在信了,是真信了,这个柳之之肯定是连喻的夫人无疑了。新婚夫妻没这么互相埋汰的,不在一起过了三年五载的,哪能有这么...亲香。

对,就是亲香。

暗搓搓的搓着手掌,刘礼看着一边斗嘴一边将剩菜打包回去给王守财做宵夜的小两口,突然觉得很羡慕。是说夫妻和顺,相敬如宾有什么意思。像澜卿和方婉之这样的才像过日子呢。想到府里那几房妖里妖气的小妾,他突然觉得,自己压根不知道过日子是个什么滋味。


  ☆、第二十七章 什么是矜持?


‘小两口’最后是被刘礼亲自送出来的。

没错,是送出来。他说他不走,打算在乡间溜达溜达,看看能不能踅摸着个敢跟他撒泼的婆娘,也过过亲香日子。

连喻跟方婉之看着他,见他眼中满是羡慕,觉得他非常的傻,又不好提醒,便顺着他的热情回了自己车上。

皮皮甩起鞭子的时候,马车内还是平静的十分的正常。及至将将出了郊外,他却骤然听到里面噗通一声,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掉下来了。

他侧耳往门上靠了靠,刚将耳朵贴上,就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调子。

“阁老恕罪啊~,奴家方才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想在陈王面前跟您配合的好一些,结果不知不觉就没了皮脸,不但嘲笑您的花艺,还嘲笑您的厨艺,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跟小女子一般见识啊。”

皮皮眨了眨眼,知道方大姑娘又在作死了,便将车赶的四平八稳想要听听里面的热闹。

再说方婉之这边,自打上了车之后就有点惴惴不安。

为什么不安呢?数落的太过得意了,她一得意起来是极容易忘形的。加之这段时间连喻一味对她端架子摆谱让她不好出言顶撞,嘴巴一张开就没了把门的。

方才坐进来以后,她感觉连喻抱着猫瞄了她两眼,眼神很有些怪怪的,让她摸不清楚对方的套路。也不知对方是恼了还是怎么,思量之下,她觉得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老话应当是管用的,便一边笑着一边赔罪。

哪知她这一笑王守财就炸了毛,弓着高高的脊背往连喻怀里钻。

本来嘛,就这么一张巴掌脸,成日里变来变去的,莫说王守财受不了,连喻都快觉得方婉之有病了。

连阁老一面轻声安抚儿子“她不吃人。”一面就近看着方婉之。

“你们家都是蹲着请罪的?”

饭桌上的好心情都因着这一蹲一扫而空了。

他看她,其实是想跟她说说话,过去不也这么说么?为什么现在不可以了?怕什么?做什么怕他?

怕他的人已经不少了,不缺一个方婉之。

方大姑娘就笑了。

“这不是,地方太窄不太方便吗?您想看奴家跪还不简单吗?下车之后您说跪几次就跪几次,奴家绝对半点都不含糊的。”

“是吗?”

连喻也对着她笑,笑不及眼底,。

他说:“跪倒是不用,你就一直笑着吧。”

方大姑娘干干脆脆的一点头。

“好咧~”

.........

不久之后

方婉之因为对着连喻笑的太奴才了,而被中途赶下了车。

望着毅然绝尘而去的马车,方大姑娘的第一反应就是怒骂一句脏话。又不敢让他听见,骂完之后嘴巴里嚷嚷着。

“阁老别介啊,您这让奴家怎么回去啊。您实在看不惯奴家笑,奴家不笑不就是了。阁老?...阁老?”

一来二去之间,马车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方婉之想起连喻将她丢出来时的干脆,估摸着这货是真生气了,一时半会儿是不会让她上去了。仗着京郊空旷鲜有人烟,当下裙角一撩窝在裤腰上,卷起裙摆就开始追马车。

马车是皮皮赶的,他知道连喻不会真把方婉之丢在这儿,所以赶的自然不会太快。然而方大姑娘这两条腿却是着实出乎主仆二人的意外,蹭蹭蹭一溜小跑,竟然能将马车的帘子掀起来了。

如果方婉之此刻知道皮皮的困惑,大概会很骄傲的告诉他,这都是小时候跟富商小姐们打架打出来的。

年幼的时候她个子长得小,旁的千金笑话她娘是个不得宠的姑子的时候,她总要撸着胳膊跟人骂上一架。

方婉之的口才,自来有些无师自通。富商家的千金们骂不过她,便成帮结伙的动手打她。方婉之双拳难敌四手,在被拽掉无数头发之后,再次无师自通了一项新技能。那就是跑。跑着跑着,便也练就了十分健壮的两条长腿。轻易没人跑的过她。

方婉之挨了打之后从来不会同她爹爹告状,告了也没用,也不愿意告。

她也知道澜卿看不惯她阿谀奉承,但是方正吩咐了,她少不得要将这话说上一说,结果怎么样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她得靠方府活着,就不能真的跟方正翻脸。

马车帘子被掀了个边儿,赫然传来一声:“阁老,等我一会儿呗。”

正在闭目养神的澜公子险些将手里的王守财砸过去。

这女人是个什么东西?追马车?这是姑娘家该干的事儿吗?

抬手敲着车门,他对着皮皮发火。

“你是怎么赶车的?还没有走的快。”

皮皮立时甩起了长鞭,明显加快了不少。

方大姑娘虽说跑是能跑,但是跟畜生比,肯定是甘拜下风的。眼见着马车同自己拉开了不小的距离,也不跑了,“哎呦”一声往地上一坐,索性老戏码再演一次,张嘴就是一句。

“澜卿你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就这么丢下我自己跑了?我也知道自己现下人老珠黄不得你喜欢了,但好歹也同你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无非是不肯让你纳妾你便对我诸多不满。现下更是直接将我丢在这里让我自生自灭了?!你的良心呢?让狗吃了?哎呀~我不活了,今日便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死在这里算了!!”

方婉之哭嚎的这个地界是处官道,一面临山,一面稀稀拉拉住着几处民居,因着刚离了京郊,所以也算不上多热闹。然而这等空旷之地,堪堪吼上一嗓子便是无限的回音。

住在道旁的老百姓终日呆在田间,不同市井之地多些谈资。如今看到了这样的热闹,立时从屋中出来抻长了脖子,惊喜极了。

更有甚者,三三两两的结群走过来,围着她要听故事。

面前出现一双鸦青色的皂靴鞋面时,方婉之正哭到大堰三十年她给他家那个‘混蛋夫君’拔鸭毛做棉被,被鸭子啄了一手血的故事。满嘴的胡说八道,竟然引得不少听众泪洒当场。

连喻瞪眼睛望着她,觉得这女人真的是绝了!抱紧怀里的王守财,他几乎已经没有了表情。

他说:“方婉之,你是不是疯了?!”

他真的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

方才那一嗓子“澜卿,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险些将他的耳朵震聋。

她居然骂了他,明目张胆,连名带姓!大堰看不惯他的人多了,但是没人敢这么干。

周遭的议论声沸沸扬扬,大致是在说,原来他就是那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长得好看的男人果然都不是好东西。

方婉之也是在这样的议论声中抬了眼,堆着满脸的笑容说。

“哟,连大人,您老终于回来接我啦?奴家就知道您是个好人。”

连喻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真的不想让她上车。

他说:“方婉之,你自己走回去。但是你要是再敢骂我,我就让人把你抓起来。”

方大姑娘眨巴着一双眼睛,还是个笑模样。

“您为什么抓我?当官的抓人也需要个名头吧?”

连喻眯着眼睛看她。

“当街辱骂朝廷命官,你还想要多大的名头?”

方婉之却以为不然,拍着裙子上的尘土站起来,抬手就抓了连喻的袖子。

“咱们不是夫妻吗?妻子骂丈夫顶多是后宅不宁,要不,您休了我?”

一句话噎的连喻哑口无言。

皮皮看着自家小爷满脸吃瘪的样子,突然觉得好开心,因为终于有人在不要脸这三个字上战胜了他。

连喻说:“方婉之,你知道什么是矜持吗?”

方大姑娘挺虚心求教的一抬眼。

“什么是矜持?”


  ☆、第二十八章 张二家的小媳妇怎么了?


夕阳西下,沐浴在落入余辉中的马车再次走起,车中依旧稳稳的坐着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方婉之。

马车挺宽敞,但是上车以后她就是紧挨着连喻坐着。额头上还渗着追马车时热出的薄汗,她拿着小帕子擦了擦,又看了连喻一会儿,用肩膀蹭了他一下。

“生气啦?”

她也不是故意要闹这么大的,实在是自己不愿意走回去了。

连喻没吭声,低头抓着王守财肉呼呼的猫爪子玩儿。

方婉之就跟着他一块儿玩儿,玩儿了一会儿,听见他说。

“你那丫鬟不在,你装什么装?”

他是生这个气。

原先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没有规矩,现在也可以没有。至于为什么没有,连喻说不上来。反正方婉之正常跟他说话的时候,他不会看不上她。

方大姑娘抿着嘴没吭声。

之前在青竹面前她确实是装给她看的。青竹不在的时候...如果她告诉他,她是有点想看他气急败坏的样子,会不会再被赶下去一次?

她时常会有些这样的恶趣味,比如阴天看蚂蚁搬家,偏偏就要用小树枝拦住它们的去路。看见蜗牛挪步,就喜欢在它走了一段距离之后再放回原点。然而这些趣味都在遇见澜卿之后好转了。因为澜卿比它们更好玩儿,他不爱说话,她便想要逗着他说话,眼见着好端端的公子爷变的孩子气的叽叽歪歪,她开心死了。

方大姑娘年幼的时候过的很孤独,亲娘终日没心没肺,二娘终日伤春悲秋,兄弟姐妹无一例外的表面亲近,没得半点亲情可见。所以方婉之挺小就知道怎么自己找乐子。澜卿于她而言,就像是难能可贵的小伙伴,她遇见了,就有点不愿意撒手,就这么过一辈子?....好像也行。

心里是个什么念想,她还没有琢磨明白,也没必要明白。缘分是老天爷给的,能不能走到一起,看的是人,无关他物。

春日里的天气本来就暖,两人身上又都穿了夹衫,挤在一起其实挺热的。但是谁都没有动。热也不动,就这么隔着彼此的料子挤挤挨挨。

方婉之卷了两下手里的小手绢,突然觉得心里头特别舒坦,踏踏实实的舒坦。

她一舒坦的时候就容易话多。

侧头张了张嘴,她对澜卿道。

“张二家那头老母猪你知道吧?前两天终于生了,三只黑的,两只白的,把个张二的小媳妇。。。”

说到一半,突然又住了嘴。因为不知道澜卿是不是愿意听。

马车里安安静静的,她看见澜卿似乎楞了一下,随即低着头继续扒拉着王守财的小爪子。

“张二家的小媳妇怎么了?”

声音淡淡的,也没去看她。

方婉之却有一种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嘴角的感觉,嘴角不停上扬,直到裂成一个傻啦吧唧的笑容,声音里都带着一股子兴奋劲儿。

“张二家的小媳妇可乐呵了,大半夜的生怕小猪仔冻着了,竟然把她男人给赶出去,自己抱了一窝小猪在屋里睡觉。气的她婆婆第二天站在院里扯着嗓子好一通骂。”

“还有那个娇滴滴的鲁秀才,实际上跟村东头的铁匠是一对儿。平时看不出来吧?”

连喻的眼睛也在笑,一双浅色眸子亮的出奇。坐没坐相的窝在软垫里望着她说:“你怎地知道的?”

方婉之就一敲膝盖。

“我看见他们拉手了啊。我跟你说啊,鲁秀才其实是个女的,这是半个月前传出来的消息,你肯定不知道,你听我跟你细说啊....”

这一细说,自然就很长。

两人一问一答间,多数时间都没有看对方的脸,眼角眉梢却都挂着笑意,也不知道美个什么劲儿,就是统一的觉得心间上像被猫挠了一把似的,痒丝丝的甜。

马车徐徐前行,车外百无聊赖甩着鞭子的皮皮也笑的挺开心。

他也不知道自己笑的什么,就是恍惚觉得这车里的‘小两口’好像是又和好了,有点甜,有点傻,又有点小腻歪,羡慕死他了。

五月的天,说转暖起来其实是很快的。两场大雨之后,人们身上的夹衣和披风就通通没了存在的价值,朝臣们纷纷换了夏袍,于卯时侯在东直门后,到底不用惹的一身早春朝露湿了衣裳了。

朝阳照进红砖绿瓦的乾坤殿上,正是个庄严堂皇之地,五品以上官员皆俯首叩拜,山呼万岁,大殿之上的石砖地瓦都照出了人影。

穿戴着一身二品朝官行头的连大人也站在其中,听着满耳的歌功颂德,自动忽略所谓的军国大事,正在明目张胆的神游太虚。

他昨天和方婉之又吵架了。

原因还是在王守财的教育问题上。

这货是个停不住猫爪子的,方婉之觉得棍棒之下方能出‘孝子’,但是这棍棒不能可她一个人抡。

前段时间,因为她抡的太勤快了,以至于王守财召集了村内所有的土猫,浩浩荡荡的跑到方府进行打击报复。

偌大一片栀子花,楞是被它们践踏的看不出一点本来面目。

其实于方婉之而言,她不是不喜欢王守财,奈何这种喜欢,架不住这货隔三差五的惹事生非。她将这个原因归结于连喻的护犊子,所以强烈要求他站在自己这一边。

连喻自然是不愿意的。

他就是想装老好人,让王守财只跟他一个人好,当然就不会同意方婉之的理念。然而他并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会因着这个认知,而让方婉之根深蒂固了一样新的准则,那就是势必搞好母子关系。

她也要让连喻没得好人装。

这自然是后话了。

只说那个下午,连阁老歪在院子里的梨花小榻上,左边站着唠唠叨叨的方婉之,右边是搂着他的胳膊不撒手的混账猫,两‘人’都在抢他一个,两个都跟他亲香。让他有着无比的优越感,甚而觉得这日子舒坦的让他特别想哼小曲儿。

而沉浸在这种情绪中的连阁老显然是舒坦的忘了情,不大工夫的小差开过去,他发现朝堂上所有人都在瞪着眼睛看他。

他颇为自省的琢磨了一下,确定自己并没有真的哼出小曲儿之后,正襟道了句。

“圣上英明。”

至于英明什么,他也不知道。

方才他一句也没听,自然也不知道老匹夫们又商量出了什么军国大事,但是圣上不英明也是英明,所以此时说这四个字准不会错。

刘元帝敲着龙案瞅着他,倒是难得见到这货心不在焉。他跟封地的那位老爷子很有些交情,澜卿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当得自己侄儿看待,自来比旁的朝臣包容许多。也就不过多责备,只笑着问他。

“你也觉着朕英明?那雁南这一趟你便去走一遭吧。”

雁南?

连喻瞟了一眼不远处一副混吃等死样的刘凌,心下哼了哼。

还真是出好差事。


  ☆、第二十九章 大王派我来剿匪


是说雁南这一带,盗匪猖獗,不是什么太平地界,县城本身隶属苗疆,当地的知县却很少管事。原因是苗疆一带信奉巫蛊,雁南尤甚,虽说朝廷下了禁令,还砍了一颗大祭司的脑袋,但是雁南人在他们心里多少都是沾着些邪气儿的,轻易不敢惹。

前不久雁南知县白晏沉来报,说是当地新起了一支人数不小的队伍成日聚集,恐有起义之势。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笑了,心道。你雁南总共能有多大?高高往牌楼口一站就能环视整个小阑山了,又说是小支队伍,那就是还不成气候呢。恐有起义,这人还没动弹呢,谁愿意管?

说将起来,朝廷对于这种民间的小打小闹也是混不在意的。乱了,就派就近的州府派兵镇压一下。镇压不了再围剿,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

然而雁南这个知县是个新去的,人倒是恪尽本分的很,就是胆子没个耗子大。一看见苗头不对就上了折子,还不往州府报,直接递到上京来了,还附带了三根加急的羽毛。

早朝的时候,刘元帝当个笑话似的跟朝臣们讲了这事儿,一面数落这白晏沉是个傻的,一面打算按照过去的法子,派点子兵过去瞧瞧便算完了。

不成想正在这时,朝中出了名的糊涂王,刘元帝常年混吃等死的傻儿子刘凌不知怎么开了腔,正儿八经的往地上一跪,他要请旨挂帅领兵围剿叛乱?!!

屁大点个事儿盖了顶大的名头,底下人听着想笑又不敢笑。

要说刘凌,那是皇后嫡子,若是才德双修,那是做太子的不二人选。偏生这东西是个提不起来的货色,成日在宫里闲的乱转。姜皇后恨其不争,总想让他在皇上面前做些成绩出来。

今日请旨这一出,毫无疑问肯定是皇后的意思。谁人不知,这么点小打小闹的事情,随便派个谁去都不会出什么大篓子,又何须一个封了王爷的皇子亲自走这一遭。

且不说这货别说是上马打仗了,就是爬上马背都得费一番周折。

皇上是常年的看不上刘凌,非是因为他蠢,而是因他蠢的太过明显了。只是到底是自己的儿子,长到三十岁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请旨领兵,刘元帝也不想太过打压了他的积极性,便随了他去了。但为了让他不蠢死在外面,身边必然得跟个精明人。

而这朝堂上,还有比连喻更精的人吗?

右相张思中抖着两撇小胡子拍着刘元帝的马屁。

“圣上英明,连尚书性子好,人也沉稳,此去必然万无一失。”

大家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吭声。

心里都有些哼哼唧唧的腹诽。

连喻的性子好?

朝堂上但凡谁参他一本,下朝之后他能弄死他。

远的不说,就说两年前吧,太常寺少卿卢文淼曾经在朝堂上当面参了连喻一本,说是宫里祭祀大典需要银两筹备,他跑到户部请银子请了无数回,连尚书楞是不肯拨,以至于他们无法准备祭祀的行头,请圣上明察。

连喻那个时候正在打瞌睡,被身边的朝臣喊醒明白过意思之后,直接走到了卢文淼近前,张口就是一句。

“你傻逼吧?今年钦天监早已报出雁南一带必将多雨,粮食稻谷都收入不丰,眼见着梅雨将至,你不给活人留钱却要给死人烧纸,你脑子是不是让驴踢了。”

而后低头卷了卷自己的袖口,二话不说就把卢文淼胖揍了一顿。

“让你参我!”

连喻是带过兵的,也从来不讲什么君子气度,对于手无缚鸡之力却招惹了他的人,一概如芸芸众生般平等对待。可想而知那个未到中年就发了福,又酒色过度的东西被他揍成了什么德行。

最后,连尚书因为殿前失仪而被禁足了三个月。而朝堂上的那一出胡搅蛮缠,却间接给圣上提了个醒,因为闹的动静实在太大,也让他不好意思再让太常寺摆什么九九百十一鼎神龙祭坛给祖宗烧纸的排场了。

三个月的禁足,连喻优哉游哉的歪在家里睡了三个月的懒觉。三个月的梅雨,雁南一带果然发了大水,老百姓饥寒交迫之中得到了朝廷充足的补给,感动的日日谢主隆恩。后来也不知道是谁,从京中传回了连大人这出为民请命暴揍礼官的戏码,感动的情绪又瞬间转移。

所以说连喻那点子官声,真正论起来,可能也就雁南的老百姓最买他的账了。

这次雁南一带的□□刘元帝派了他去,也正是因了这份缘由。所谓□□,说白了那是关起门来自家的事儿,能镇压绝不围剿,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哪户大院的主子也不愿意没事砍了自家的树。

连喻对于自己所有的声誉与名望都不在意,根本无所谓招不招人喜欢。如今这趟外差,圣上既然点了他去,那他便去。

唯一不甚喜欢的,大概就是身边还要带着两个蠢货。

他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因为跟聪明人不用废话。蠢货则不同了,讲的再明白也是发傻。

临出发的头一天,澜卿回了一趟玉尘奉宛。最近他都没怎么回府里,常用的物件都在这里放着。皮皮被他打发去雁南打探消息去了,不能帮他整理行李,一堆的锦衣棉被被他堆在床上,是个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

他要拿的东西似乎很多,挑挑拣拣之后还是很多。连喻开始有些嫌弃自己的性子,又实在必须要带。每次外差他都要带被子和碗筷和王大壮,他不喜欢用外头的东西。

雁南离京城很远,路上少说要走半个月,一想到客栈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被面和杯子,他就又开始在床上堆啊堆。打算弄出个合适的形状再塞到箱子里。

王守财居高临下的坐在房梁上看他,歪着脑袋看,眯着眼睛看,迷迷糊糊的爬着看。看到最后,也还是乱糟糟的一团。

方大姑娘端着碗熬好的汤药走进来的时候,连喻正盘腿坐在床上跟一堆棉被生闷气,看见她一路吹着过来,挺快的接了碗边,抻头凑过来看她的手。

“烫着了吗?怎地不拿个木托?”

这碗挺热呢。

方婉之笑眯眯的将手指头放在耳垂上散热。

“哪有那么金贵,就是端过来的时候懒得费事了,你快放炕桌上。”

连喻就很听话的放了,又伸着脖子瞅了瞅她的手,没什么事儿,才又放了心,低头拿着汤勺开始一勺一勺的喝药。

他没病,但是确定自己需要进补。雁南一带潮湿,比京城气候要差,这一碗汤药熬的都是上好的东西,他从来都知道对自己好。

方婉之见他喝了药,便转身帮忙收拾床上的东西。看着偌大的一堆,据说还是某人整理过后的结果,颇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早让你叫个婆子过来了,非说自己能叠,你瞧瞧这被面让你团巴的,都皱了。”

“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不然路上准保得破。”

连喻就端着碗听着她数落,也不吭声。良久之后抱着王守财窝在床脚,还是不吭声,就看着方婉之进进出出的忙碌,身段袅袅婷婷的,不算瘦,曳地的长裙被她卷了裙子边,露出一双缎面绣花鞋面的小脚。

婆子哪有方婉之好呢。

连喻手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王守财的脑门,想到自己这次是出远门,突然很舍不得方婉之。没有了皮皮的日子他可能会过的有点乱七八糟,但是没有了方婉之,他似乎会很无聊。热闹的日子过足了,就不会想要寂寞了。

连喻在为人处世上极喜欢打官腔,但是到了方婉之这里,却换做了完全的直白。抱着猫往跟前凑了凑,他对方婉之道。

“你去将汤药再盛一碗来喝。”

方婉之正在收拾东西没工夫搭理他,随口哼哼一声算是应了,也不知道听清楚了没有。

连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会儿,发现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就自去后厨端了一碗过来。

“诶,你喝了,东西等会再收。”

方婉之看着骤然出现在面前黑糊糊的药碗,非常的困惑。

“我不想喝。”

这东西熬着的时候就有股子苦味儿,再者,她为什么要喝这个啊。

连喻就将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气不好,喝了这个才不容易生病。”


  ☆、第三十章 大堰第一傻


“雁南?”

方婉之眨巴了两下眼睛。

“你要带我去雁南?”

所以说跟聪明人说话就是不累么。

连阁老轻松愉快的一点头,很喜欢方婉之的伶俐,然而下一句他便不喜欢了。

因为方婉之说。

“我不去,那地方总下雨,天气坏的很。”

连喻是打定主意要带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认为她一定不会拒绝。然而如今被拒绝的这样干脆,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方婉之继续收拾东西,埋头叠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

“你为什么要带我一起去?”

连喻就很老实的实话实说。

“皮皮不在,路上没人照管我了。”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开始端起胳膊仔仔细细的端详他。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然后四下看了看,找着挡箭牌似的拎起手里的肥猫“王守财也去。”

方婉之挑眉。

“就这个?”

连喻点头。

“就这个。”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样,都是身边儿的人,习惯了带着,就总想带着。

方婉之也不问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端着胳膊站在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样子让连喻想起了年幼时的私塾先生。

他没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又因为长久的不跟女人接触,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没名没分的带着一个姑娘在身边是件很唐突的事情。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他,看着,看到他跟王守财都犯了困,又一声不响的接着收拾那堆烂摊子去了。

她是发现澜卿在这方面是有些迟钝的,但是有些话,她一个姑娘家怎么问的出口?或者说真要问,也得等自己感受到了澜卿的在乎再说。

她的性子是有些大喇喇的,但是于感情一事却是十分缺乏安全感的。家庭的缺失造就了她的没心没肺,也造就了她的谨小慎微和谨言慎行。

她觉得澜卿还是没有懂,没有懂的时候她就不会先戳了这层窗户纸。她知道自己欢喜上了澜卿,但是澜卿欢不欢喜自己,她并不确定。她像个蜗牛一样将自己的家背在身上,如果澜卿肯要了,那么这条路,多远她都愿意爬。

方婉之的沉默让澜卿有些摸不着头脑,皱着眉头扯了扯她的袖子。

“你去不去?”

方婉之不理。

“去不去?”

还是不理。

继续扯。

“去不去?”

“哎呀去去去去去!!!我去!!!”|

方大姑娘被扯的烦了,凶神恶煞的抽回自己的衣角,瞪着连喻道。

“天杀的混蛋王八蛋,你看看你这些个东西堆的,还不过来给我搭把手,想整到天黑啊。”

澜卿就放了猫,闷声不响的走过来帮忙收拾。末了自己一伸手,又将东西弄的乱七八糟。

傻乎乎的矗在原地,他发现他似乎有些怕方婉之。

方婉之却被他那笨拙的样子气笑了,挺嫌弃的将他往边上一推。

“一边儿呆着去。”

连喻看见方婉之笑了,心里就踏实了,闻言当真歪回床上躺着去了,躺着躺着就犯了觉。

近些天京城的铺子出了些岔子,他每人对账对到很晚,早起应卯到了午后就作死的犯困,正迷迷糊糊之间,突然想起方婉之的药还没喝,就揉着眼睛又坐起来。

“你喝了那个。”

那儿的天气着实不好,他担心她会害病。

方婉之便当着他的面喝了个精光,连喻直等着她晾了空碗才又躺回去。怀里揣着王守财,觉得这下心里没什么惦记的事儿了。

对于方婉之的随行,方正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连喻给他的由头是此行路途遥远,不晓得几时回来,带上方婉之更方便作画。

方正一直弯腰弓背的点头,心想便是不为了作画,他也是绞尽了脑汁想要方婉之去的,如今这出正合了他的心意。

出发当日,他给方婉之配了顶好的一身行头并数件精致长裙等在约好的地点,大包小包堆了很多。

连喻的轿子是直接从东直门过来的,方方正正的一顶枣红色官轿,端的十足气派。

周遭一排禁卫随侍在侧,轿子抬的四平八稳,及至落下都没见到如何晃动,身边随从弯腰掀了帘子,她看见他从轿子上下来。

他的头上戴着六梁冠,一身正红交领官袍,腰间围着革带,束着用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授,缀在上面的绶环犀随着步伐轻摇,一身的倜傥,通身的气派,直到那双黑面皂靴走到自己跟前了方婉之也没回过神。

那是方婉之第一次见识什么是二品大员的派头。

她没见过他穿朝服,却是比平日的广袍更衬俊朗。

她想,这货长得,确实如他自己所说的:好看死了。

方婉之看着他朝自己走过来,皱着眉头。左右打量了两眼,伸手就来拆她头上的簪子。一边拆一边道。

“我还以为逛到了首饰铺子呢,你坠不坠头?”

脖子都快被压矮了一截了。

方大姑娘就低头嗤嗤的笑,及至脑袋松了,脸上又被盖了层薄薄的面皮。她知道那是皮皮的鹿皮面具,便也没吭声,由着澜卿给她带。

反倒是站在一旁的方正有些傻眼,眼看着两人当着他的面正正经经的亲近,竟是当他完全不存在。

但真要觉得这两人很亲近,澜卿对待方婉之的态度又太过自然,不似男女之间的亲昵,更像是...更像是个啥呢?

方正也蒙了,不知道用个什么词儿,反正觉得这火候不对。

待到全部整理完了,澜卿就带着方婉之走了,连个招呼也没跟方正打。也不是忘了,就是没拿他当回事。

京城以南是要先行水路再走山道的,方婉之一路跟着连喻下了马车,打老远就看到了大堰的官旗挂在一艘很排场的船上迎风招展。

刘凌说要带兵围剿,但是这兵又不可能为点子民间匪类劳师动众的从京城调,所以船上统共就他们三人并一些使唤丫鬟及仆妇。归根究底还是得就近传了雁南统领肖世东麾下的分支,到了地方,现用现调。想来这次圣上也是无奈,如此说来,只能是称赞姜皇后的枕边风吹的好。

放眼刘元帝后宫佳丽三千,个个摇曳生姿,能在这么一群女人堆里守着一个不成器的儿子站稳脚跟的女人,着实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连喻不管天家杂七杂八的破事,只对着方婉之附耳道。

“等会儿见到大堰第一傻记得行礼,规矩要做足,他好面子。”

方婉之点头如捣蒜,对于这位刘凌还是颇有些耳闻的。

传闻这位王爷肚子里空无半点墨水,唯一的嗜好就是声色女人。未成亲时便将宫里的宫女划拉了个遍,成了亲之后也是隔三差五的一房一房往屋里抬,弄的王妃几次三番的不想活,最终也还是没得办法。这次他们与他同行,也难怪连喻找了张这样丑的面具给她带了。

船头之上,刘凌的蟒袍十分显眼,跟大堰的宫旗一样,都是个金光闪闪中透着无限俗气的模样。刘凌的长相生的也不知道随了谁,肥头大耳的一团,小眼睛眯缝起来倒是跟方正有些连相了。

连阁老难得很规矩的上船,很规矩的跟刘凌行官礼。

刘凌看见了,但是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又等了一会儿,才从鼻子里哼哼一声,算是招呼了。

再瞟了一眼连喻身边的方婉之,他挑了眉头。

“哟,还带了姑娘?连尚书还真是会享艳福啊。”

歪头凑近了一瞅,又砸吧了两下嘴。

“啧啧,出来怎么也不带个好看的。”

那丫头脸上挺大一块胎记呢,都快看不出模样了。

连喻便笑了笑,拉了方婉之径自进了船舱。

没稀罕搭理他。


  ☆、第三十一章 令人堪忧的情商


要说这个刘凌吧,很有点脑子像是跌了管的。朝中党派分了一波又一波,他愣是一个臣子也没捞上,原因自不必说,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皇子,哪个臣子会愿意将他捧上王位?偏偏唯有一个张思中,那是他娘的亲信,全然是向着他的。

前段时候他也想拉拢连喻来着,但是听闻他跟陈王刘礼走的亲香了,便想给一给他下马威,要说这人就是傻的呢。旁人都抢着奉迎连喻,他不奉迎,不奉迎还觉得这样很与众不同。

这次难得接了这么个又轻巧又立功的活,他不想让连喻抢了他的功劳,便总想着排挤他。可巧,这次跟来的还有个张思中的傻儿子张良。

说将起来,这个张良还跟连喻有些过节。

这么个夯货是右相张思中的第三子,脑子不是笨,是纯傻。一本论语从三岁背到三十七岁还背不全。一脑袋的狗屎,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前段时间连阁老抱着自家的王守财去会猫友,正遇上了花了二百五十万两买了只土狗出来溜达的张良。

王守财对于一切大狗都有着至高无上的优越感,抬爪对着那张狗脸就挠了一爪子。

王守财挠它,没有任何理由。若非要找一个,大概就是觉得那狗太丑了,还对着它呲了牙。

连阁老护猫护犊子出了名,当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瞅了一眼连个气儿都没吭就抱着猫走了。气得张良跑回家狠狠在张思中面前告了一状。

不过这状告是告了,张思中拿连喻没辙,又能怎么地?随便哄了两句便算完了。

对于张良,张思中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也不知道是不是过往做多了缺德事,他总共就三个儿子的命。所有即便张良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他也愿意供着。

而这次,张良同刘凌一块出来,两人都爱逛窑子,都不爱做学问,两个傻子算是碰到了一块。两傻并一傻便如天雷勾了地火,一时竟成知己,十分团结的一起排挤连喻。

这种排挤,多半是体现在饭桌上,分明坐在一艘船上,他们不跟连喻同席,非得分开,分开了菜色还分的不一致。非得自己十荤十素,连喻半荤半素,还就那么两盘。

连阁老对于吃食不算讲究,干净便可,拿着自家的小饭碗,也不爱搭理傻子。

被傻子排挤有什么好心烦的,不在一艘船上他才乐的开心呢。而方婉之见了,心里总是不太舒坦,看见他吃的少了,便夜里去后厨给他开小灶。以至于连尚书在席面上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好吃方小厨娘那一口。

大船水路要行三天,方婉之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并不长坐船。偶尔坐一坐,也是同富商小姐坐坐小龙舟,如今见了这船这水,越发添了些新鲜。

晚风拂面,翻着一股子河水里的潮气,方婉之却一点也不觉得腥,挂着两条长腿坐在船头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

她觉得心里真开心,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远门。她向往一切宅门以外的生活,也想闲云野鹤,也想纵情山水。但是她是姑娘家,不好总是抛头露面,即便自己不在乎,方正也不会肯。

私心来说,她想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爹,离开方府的一切。但是她不会功夫,不是巾帼,女红不好,也当不得秀娘。一手简单的饭菜,也就连喻当成个宝似的,除了三盘亲娘教过的小炒,她几乎没有任何一技之长。

她想走,但是她在外面活不下去。方婉之算是个活的十分明白的姑娘,比一般二十岁的姑娘都活的明白。她懂得生活如何不易,懂得自己几斤几两。

就连方婉之自己也嘲笑过自己的无能,方正从来不给她银子,只有好的用度,她连一点体己都没有。

抬眼看着黑夜里静悄悄的水面,她想。如果连喻欢喜我,我便搬着行李到玉尘奉宛跟他住去,他不要我也不行,不要我就撒泼,死给他看。

这是方婉之最后的打算,然,两人现在的情况显然还用不到死。她也想等等看,连喻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思。

方大姑娘的情商不低,自认为运用到实处还算是得心应手,却到底因着没有实战经验而显得愚钝无比。因为连喻根本没有情商,不伸手戳破了脑门他是不会明白的。

这也是她后面逐渐领悟出来的,现下她还不知道。所以当连喻往她身上披了个褂子给她御寒的时候,她挺娇羞的扭了一下身子。

这是跟她那位艳绝燕京的二娘学的,卢翠花说女人就该有女儿家的做派,不能一味的凶悍,不然没人疼。

可万般想要有人疼的方婉之却因着这一扭捏,连褂子也没有了。

她眼睁睁的看着连喻将褂子又穿回去,一面扣着前襟一面说。

“原来你不冷啊?”

方婉之几乎是想立时扑上去撕了他。

她就是扭捏了一下,就扭了那么一下!!衣服就没了?

她就张大眼睛看他,看的一双漂亮的水杏眼睛都出了红血丝,应该是想要表现出一点楚楚可怜之态招他怜惜的。这自然也是得自卢翠花的真传。但领悟上显然出现了偏颇,以至于连喻后退了两步,连声催促她道。

“你是不是有病?这乌漆嘛黑的坐的什么意思?进去吧。”

方婉之想,她大概是想忍他的。但是那句:‘你是不是有病’说的实在直戳心窝,一瞬之间,所有的女儿娇羞都被晚风吹了个七零八落尸骨无存,掐腰站在连喻跟前吼道。

“你才有病呢,给我披上,我冷!!”

连喻好端端的关心无端换来一声河东狮吼,自然也不畅快,心里感觉她比皮皮难伺候多了。因为他从来不用伺候皮皮,但是对于方婉之,他是主动的想要对她好一点。

然而今日吃了钉子,嘴里也是没好气儿,斜眼一瞟方婉之道:“阿桃,你别以为我没有脾气,等下惹恼了我,直接给你丢到河里淹死你去。”

方婉之气的手指头都在颤。

阿桃是连喻为她起的新名字,因着是随侍的丫鬟,便草草起了一个,这么草的!!她已经几次三番的强调,不要叫我阿桃,不要叫我阿桃,但是连喻越发叫顺了口。

方婉之瞪他,继续瞪他,瞪了好一会儿,看到他闷声不响又解了自己的衣裳将她裹了个严严实实,又没了气焰。

连喻说:“发什么傻呢?今儿的八卦还没讲呢,你不是说看见刘凌的丫鬟跟侍卫在一处腻歪了吗?到底是个怎么回事儿?”

方婉之一眨巴眼睛,怎地把这事儿给忘了!转眼那一肚子气恼又被急于倾诉的热情抛之脑后了,抬着顶大一片挂着胎记的脸对着连喻道。

“走走走,屋里说去,那真真是个大秘密。”

两个人都是怯怯喜喜的模样,你推着我我挨着你,就又和好了。

有的时候可能就连笔者也想不明白,这两个货究竟是谁治住了谁。

与此同时,船角的不远处,还蹲着两个黑咕隆咚人影,一个肥胖流油,一个肥的冒油,正是连日来不停排挤连喻的二傻团刘凌和张良。

因为隔的距离有点远,所以两人都没听见连喻跟‘阿桃’说了什么。只是统一的觉得连喻的品味奇差无比,越发觉得单就冲着他的审美也是无法跟他们为伍的。


  ☆、第三十二章 雁南知县白晏沉


如是几天的水路一共行了三天,好不容易上了岸之后,王守财的猫腿依旧是软的。

忘了说这位王小爷了,它晕船。自从上了上了这艘贼船之后就浑身上下的不自在,加之一贯的不喜欢水,让它在茫茫大江大河之中着实体会了一次什么叫孤苦无依。

王守财难得的老实乖顺让方婉之对它体贴了不少,本想着带到岸上好好让它在草地上撒撒欢,却不想因着刘凌要彰显自己对这次皇差的重视,刚下了大船便上了马车。

驿馆的县丞可倒是个伶俐的,一嘴的歌功颂德,什么王爷不辞辛苦,舟车劳顿还这般急着上路,实在让下官顶礼膜拜了。什么雁南百姓能得王爷这样的人物来平剿叛乱,实在是八百辈子修来的福气云云。

夸的个刘凌整个人都飘乎乎的,一连给了好几颗金锭子做打赏。

方婉之窝在马车里掀着小帘子看着,嘴上啧啧两声,又将头缩回去了。

她开始有点不明白连喻的想法了,觉得就冲刘凌这等嚣张跋扈的性子,真到了雁南,万一要是动起了兵,能听连喻的吗?

这要是不听,由着这个傻子乱七八糟的忙活,还真不敢想这仗得打成什么样。

他就不想着跟他搞搞关系?

方婉之这么想着,便也这么问出了口。

连喻坐在软垫上,正在拿着小算盘对京城送来的帐。闻言连头也没抬,直接道了句:“我不跟傻子一块玩儿,瞧他那个傻样。跟他搞的什么关系,不搞。”

方婉之窝在旁边瞅着他,突然就觉得,连喻这等性子吧,其实也跟自己是一幅德行。没熟的时候装装谦谦君子,熟了之后就满身满气的无赖样。

她才不信连喻会这么鲁呢,她就托着下巴等着看,看他到底打算怎么治这个刘凌。

连大人这厢不愿搞好同盟关系,刘凌就更没那个想法了。首先,他并不觉得自己不聪明,也不觉得连喻有多聪明。而且前头也说了,他瞧不上连喻的审美。

因他总是想不明白,连喻成日跟着个红透半边脸,没有一点人模样的丑丫头有什么好呆的。两人还亲香,总腻在一起,那丫头有时候还凶他,他也受着,这不是有病吗?

但是刘凌也发现,连喻总是吃的比他还好,因为丑丫头总开小灶。大船到了胶州之后,连喻就换了马车。他告诉刘凌,这是他铺子里送过来的。

刘凌知道他在胶州一带有生意,本想着斥责两句摆摆王爷的谱,让他跟大部队用同等规格的马车。然而再一观那送来的车,外表着实平平无奇不如他的一半好,便也没怎么刁难。

哪里知道,直到车行到聊城,刘凌想着要微服溜达溜达顺便逛两圈窑子的时候,才发现连喻的马车里竟然别有洞天。

他那里面精致的不得了,看着也宽敞,一张梨花木的小木桌上还摆着个玉子儿棋盘,正窝在里面跟阿桃下棋呢。

刘凌见后心里非常不顺,瞪着眼珠子张口道。

“朝廷的俸禄一共才多少两,你必然是贪污了。”

连喻不言,单是笑,和风细雨的笑,笑的人没得一点脾气。

刘凌心里越发憋屈,就是觉得一股火发作不出来,张着大嘴傻子似的,就是反复一句。

“你必然是贪污了,你那里边的东西都那么好。...南朝的古瓷玉茶盏,我认得这个...我很识货的。”

连大人本来还是不想理,被方婉之推了一下,又瞪了眼珠子,这才慢条斯理的放下了棋子儿,指着里面的小摆件对刘凌道。

“王爷好眼力。这个是我爹送给我爷爷,我爷爷又送给我的。...这个,是张良他爹送给我爹,..我爹送给你爹,..你爹又送给我爷爷,我爷爷又送给我的。还有这个....是我爹孝敬我爷爷,我爷爷又推给我爹.....”

刘凌不说话了,瞠目结舌的抽回脑袋,听的脑瓜仁生疼,嗡嗡嗡的带着满脑子的别人的爹回了自己的马车。

他对着歪在车里看艳情话本子的张良说。

“咱们两别跟连喻斗了,他好像有好多个爹送东西给他,连我爹都送了。”

张良闻言将书本一合,一时之间也分不清谁爹是谁爹,索性也不想了,拉着刘凌就找窑子馆去了。

南边的女人可比北边的有风情,那滋味是不一样的,瞅着新鲜的还能顺便扯回去两个。

虽说聊城耽误了一站,刘凌倒是没忘了此行的目的,身边挂了两个妖娆的小女子便不再留连,很快便到了雁南地界。浩浩荡荡的一队铠甲重兵,都是从肖世东手下拨过来的。

肖世东是连老爷子手底下带出去的兵,自然强将手下无弱兵。端看那些将士步伐齐整,个个手持红缨长矛,身姿英勇,标杆溜直。

这知道的,是来雁南剿匪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打国战两军对垒呢。

腾的好大一股气派。

雁南知县白晏沉一听说宫里头来人了,连靴子都没赶上穿,一路跌跌撞撞的迎出门去,再一看眼前那阵仗都快吓尿了,心说就随手递了封折子,这人怎么来这么多?仔细再一看来的那几位爷,诶呦我地个天神老爷,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狂奔过去抱着一只大腿就开始哭。

“几位大人可下来了啊,这个阵仗好啊,气派啊,一定能拍死那帮龟孙子。”

周遭是一片寂静无声,几位京城来的大员都静静的看着那个衣衫不整的白知县抱着条马腿诉说衷肠。

长久的没有回应让白晏沉哭都哭的没意思,抬头擦了擦眼睛,才看见自己抱错了腿,面是竟也没觉得多不好意思。好像方才那一通就是丫冲出来发泄一阵似的,就见他一面红着眼睛一面穿好靴子,又挨个规规矩矩的行了遍礼。

待到走到方婉之跟前时,一点磕巴都没打,张口就是一句:“请尚书夫人安。”

这话落下来,连喻跟方婉之倒是没吭声,反倒是刘凌咧着大嘴笑了。

“哎呀这个眼瞎的,你可哪只眼睛看见咱们连尚书身边这位是他夫人了?你再仔细瞅瞅,瞅瞅。哈哈哈哈”

你还别说,白晏沉啊眼神真不好,他是个近视,越往近越看不见。但这也不说明往远了就看的清了,成日里就是眯缝个眼睛,瞅什么都跟蒙了一层浓雾似的。

他听了刘凌的话,往后退了两步蹲在地上,自下往上的打量方婉之,待到看清楚之后一连说了好几句“哎呦,哎呦,对不住连尚书,对不住。怎地丑成这样!”

连喻伸手把丑丫头往自己身后一拽,直接抬脚就踹到了他的腰眼子上。

“看什么看,准备饭菜去,打量爷们几个是过来听你耍嘴皮子的?!”


  ☆、第三十三章 一副碗筷


雁南是隶属苗疆一带的一座小县城,城门楼子建的不宽,显得寒酸而小气。

白晏沉是七品知县,晃着一身绿油油绣着鹭鸶补子的官服穿梭在一众正红袍子的京官跟前,跟只小鸡崽子似的。

这货比众人想象的要老成,不是说长相,而是说年纪,也是三十有五了。但却长了张孩儿面,说到底也不算太嫩,就是一般般的书生样子。反正管你是什么人,站在连喻身边都得被比的没了人长相。

刘凌和张良不用比就已经不是人了,以至于方婉之看着这个白晏沉倒是比他们顺眼不少。

再说这个白晏沉的性子,也真如大老远送到上京的折子一样,胆小非常。饭桌上一边招呼伺候着刘凌等人,一边颤颤悠悠的左顾右看,非说自己府上闹鬼。

你说一个七品官的宅子能有多大,两进两出的院子,往外走两步瞅瞅就一目了然了。鬼还挑宅子呆呢,有大宅子不住,来住你这个寒酸小破屋?

白晏沉见他们不信,又低头抹了好一阵子眼泪。

刘凌懒得看他这娘们儿样子,大刀阔斧的翘起了二郎腿问道。

“你说的雁南叛军在哪呢?怎么本王瞧着县城里干干净净的,屁事儿也没一个啊?”

不光屁事没有,就是街口都没瞧见几个百姓。这人莫不是都死光了不成

白晏沉又哭了,放下筷子也不让菜了,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道。

“王爷明鉴,那叛军,那叛军都在花果村呢。离咱们这里也就半个山头那么远,下官也是听着下属来报的,一时没了主心骨就巴巴的给京里递了折子,没想到,竟然是王爷亲自来了。”

“黄果村?”

刘凌将眉头挑的老高。

“这村里造反的是一群猴子吗?”

这什么破名。

白晏沉整个人都慌的六神无主,双手不停搓来搓去,也就没有回答刘凌花果村破名的问题,只是摇头晃脑的说。

“叛军,其实也不是叛军...这个叛军头子....唉!他是个神棍来着。”

刘凌闻言拍了大腿,混不耐烦的让白晏沉快说。

原来,这场所谓的民间□□,其实就是一个逐渐壮大的神秘教派--铁锹教为了庆祝成立三周年,展开的一次小型聚众活动。只不过这聚众的人数十分庞大,整个雁南县城的百姓都走了大半。

至于为什么叫这么个土鳖至极的名头,不是因为信奉铁锹,而是这个铁锹教的教主自称是铁锹成精,也有人称其为锹神。本人一不会摇签,二不会算卦,嘴上更是操着一口浓重的地方方言,只会抓鬼。符倒是画的真好,抓了鬼之后往神坛上一贴,转脸就能将那个东西化为一滩脓水。

最最重要的一点,这么个奇奇怪怪的东西竟然会养蛊。

苗疆一带百姓十分痴迷蛊术,对于中原的道教一直无甚好感。主要原因是圣上砍掉过他们最信奉的一位大祭司的脑袋,搞得教众分崩离析再不敢在雁南出没,以至于许多偏门的蛊术都失了传。

而锹神虽是中原人,但是擅长蛊术,又在村里捉了好几次扰民的小鬼,众人便都崇拜他。

村里人不知道他的名讳,都喊他大仙。大仙自以为有成就了,也给自己起了个名头,叫罗盘儿,至于之前叫什么,之后又为什么叫了这么个名儿,大仙没学问,自己也解释不出来。

白晏沉还说,这个罗盘儿的长相极其猥琐,鼠目,豆眼,五官平平,放在挺长的一张方脸上,远瞅真像个铁锹精。罗盘儿是个驼背,驼的整个背脊都弯成了一只虾子,却极喜欢穿长到坠地的漆黑大袍。一步一挪间,好像脚不沾地,人跟要飘起来似的。

白晏沉讲的细心,方婉之却觉得这故事说的实在乏善可陈,不及外头说书先生讲的一半好听,一面打着个哈欠一面胡乱塞了一口小炒,不想里面有辣椒,辣出两大泡眼泪,不停的吐舌头。

南边的辣椒自来比北方的辣。

连喻看她舌头吐的跟小狗似的,倒是得了趣。伸手将刚从嘴边落下的酒盏伸到她跟前,又灌了她一嘴的辛辣。

方婉之被那酒劲一冲,眼睛都直了,也忘了什么王爷饭桌的,抬手就在连喻胳膊上掐了一把。

“辣!”

她还想骂他,无奈舌头都麻了,只能说出这一个字儿。

连喻看她傻乎乎的样子越发笑的开心,撑着下巴又夹了一筷子放在她嘴边,动作十分自然。

“这地界潮湿,多吃些酒和辛辣去湿气的,你怎么是个傻的。”

方婉之就很听话的就着他的筷子又吃了一口。

“真的啊。”

唔,还是辣。但是她不想生病,担心累赘了他。

在坐的几个眼巴巴的看着,都没吭声。

连喻各种爱干净,一桌吃饭的时候旁人要是不用公筷他连筷子都不动。这会子倒是跟丑丫头用一个杯子,一副碗筷了。

再一看那丫头吧,好像也不是那么的丑。有些凌乱的长发垂下来,刚好遮住了她脸上大半的胎记,眼睛因为水光粼粼,竟也添了许多动人。

白晏沉还在可怜巴巴的哭着,颠三倒四的说。

“罗盘儿威胁下官,不让下官管花果村的事儿,不然就下蛊。他那蛊真凶,下官手下好几个下人都全身僵硬通体发黑的死了。....他还会养小鬼...降.头几位知道吗?那可厉害....”

白晏沉一直反反复复的说,罗盘儿会养蛊,罗盘儿会扎小人,罗盘儿什么都会,老百姓都信他,那围在花果山聚众的都是平头百姓。

刘凌见他话说的越发颠三倒四,烦的一巴掌拍在他脸上。

“罗盘儿罗盘儿,罗盘儿是你爹!就吓成这样,看你那点尿性。”

几人连续赶了这么些天的路早就累了,饭又因着白晏沉的鬼扯吃的不痛快。吃完饭后便想好好歇歇,准备明日再上山亲自查探一番。

哪里知晓,这住的地方又在这时犯了愁。

前头咱们就说过了,这白晏沉是个七品县令,这要是放在比较富庶的县城呢,那是一方父母,其实比起京官的正六品还要好捞些。却因着他住的这个地界偏远,无财可捞,以至于连个三进三出的院子也没混上,只有两进,能住的屋子又少的可怜。

极目四望,刘凌狠狠叹了一口气,回身又是一巴掌甩在白晏沉的脸上。

“你说你混的什么劲儿!!”

要屋子没屋子,要百姓没百姓。一方‘父母’养育之下,‘儿子们’都跑到花果村跟神棍过去了。再一看这雁南城,连户像样的客栈也没有,不想在他这儿将就也得将就了。

选房子的时候,刘凌拿着块白帕子在三所屋里挨个转悠了一圈。其实屋里没味儿,可以说是挺干净的,但是刘凌就是想要拿乔装派头。

三间空房,两进院子,连个垂花门也没有,打眼就是主屋并两侧耳房,本来是个三合院的样子,奈何地方太小,把个厢房挪到了后院,光秃秃的就种了两颗小树,十分的不伦不类。

刘凌觉着厢房倒是好,干净,还独门独院,但是没有主屋宽敞,再者他是王爷,得持重身份,所以挑挑拣拣的选了主屋。

“就这个吧,反正也住不了几天。”

连喻一直跟方婉之窝在树底下纳凉逗猫,听见他挑完了就站起身,隔着袖子拉着方婉之的手腕往后院厢房走。

“我跟阿桃住后院。”

要说连喻在男女大防上还是挺守礼的,这手腕一路都拉着,也一路都尊重着,一直都隔着层衣裳边儿。

方婉之看着自己的手腕抿嘴,脸颊红红的,心下却暗自琢磨着,下次他再拉我的时候我就将衣裳料子往上撩撩让他直接抓了算了。个作死的木头脑袋。

而且住后院也好,住后院清净。她也不愿意跟他们住一进院子。

然而守在一旁也等着挑房子的张良却不高兴了,蹭蹭几步拦过去,横眉立眼的说。

“凭什么你先挑啊,我这儿还都没说话呢。”

这屋子能住的本来就不多,主卧没了,厢房他选了,白晏沉跟下人一起住大通铺,就剩下个巴掌大的耳房,他不才不干呢。

连喻一到正午就犯困,吊儿郎当的挑眉看他。

“你有我官大吗?”

张良傻啦吧唧的瞅了瞅胸前展翅高飞的白鹇补子。

“没有。”

“你有我东西多吗?”

张良看了看连喻拿的那些被褥。

“没有。”

“那你还挡在这里做什么?”

张良不说话了,咬牙切齿的瞪了连喻好一会儿,转身从箱子里掏出纸笔飞速冲进了耳房。

方婉之看着瞬间消失在眼前的衣角问连喻。

“他这是干什么去了?”

连喻一面命人将自己的被子抬进去,一面对方婉之说。

“给他爹写信告我的状去了。”

....出息。


  ☆、第三十四章 我好不好?


连续半个月的路途,让车马劳顿的几人都疲惫不堪,尤其连喻还熬夜看了好些天的账本,早就困倦的不行。

及至婆子将被褥都铺好,他二话不说就抱着王守财爬了上去。爬的是小榻,即便是眼睛困的睁不开了,他也知道把床让给方婉之。

厢房的屋子不大,小榻和大床之间离的挺近的,却连道帘子也没挂。

两人都困极了,也都没在意那些,躺着躺着就都睡着了。

这一觉酣睡,再醒来时已经快过申时了。连喻睡眼惺忪的抱着猫坐起来,眼睛还有些发直,再一看方婉之的小床,人不在。心里顿时有点不大舒坦。

伸手推开窗子,他迎进满眼的午后的日光。

淡金色的光晕之下,正是方婉之翘着脚站在院子里晾衣服的背影。整个身段窈窈窕窕的,即便穿着最普通的襦裙,也能看出那一截纤细的小腰,不盈一握的样子。

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件正红色的交领官袍,被洗洗的干干净净的平铺在两树之间架起的竹竿上,正在伸手抻平上面的褶皱。

连喻不知道怎么就觉得挺美,一只胳膊放在窗栏上歪头倚着,一边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还没睡醒的王守财的脑袋。

他问它。

“你知不知道她洗的那个是谁的?”

王守财哪里听的懂,不过便是听懂了,大概也不十分想搭理他,它向来是高冷的。抻着猫爪子稳稳按下他的手指,它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不能招惹眯了眯猫眼。

连喻显然也不需要它回答,从嗓子眼儿里哼出一句。

“我的。”

莫名带出一点小骄傲,也不知是在说,这衣服是我的,还是这人是我的。

王守财被他打搅了困意,也就抖着一身的毛坐起来了。一人一猫都安安静静的坐在窗户边,一眨不眨的看着方婉之。说实话,说实话,这两个货的表情都有点呆,仔细一看又颇似嗷嗷待哺的孩子样。

因此,当方婉之晾完衣服转过身看见他们两个的时候,实在没忍住笑了个前仰后合。

她用帕子擦了擦手上的水渍,大笑着说。

“饿了?”

连喻和王守财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

后厨的灶台上还生着火,是她方才熬梅子汤时留下的,四下瞅了瞅灶台,她熬了碗鱼片粥并两样小菜出来,人和猫都能吃,都省得费事了。

端进屋时,‘爷俩’已经准备好了,一个面前铺好了小炕桌,一个面前放好了小空碗。

她突然有些哭笑不得,手上的托子却已经被连喻接过去了。

他拍拍身边的位置说。

“吃饭了。”

方婉之也不矫情,学着连喻的样子盘腿坐在他旁边,拿着勺子舀粥喝。

此时的日头已经逐渐落下,金色里泛着红红的晕,像个玩累了,一路小跑着归家的孩子。

连喻侧头看了看方婉之,正对上她蒙着半边‘胎记’的脸。

想到周遭的人都说方婉之丑,他觉得方婉之一点也不丑,就算这样了也不丑。而且他也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好看,方婉之好不好看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方大姑娘见他总吃小菜,就伸着筷子按住了他的,老娘教育儿子一般的教训。

“吃些清淡的,别总贪嘴吃咸的。”

她曾经读过医典,知道晚上不宜多吃过咸过腻的东西,连喻吃饭不挑嘴,但是极重盐,显然是不好的。

连阁老就嗯了一声,待到方婉之不注意的时候又偷偷夹了一筷子。

赶上今天方大姑娘心情好,她看见了倒是难得装没看见。笑眯眯的咬着半截筷子,露出整洁的一排贝齿。

她问连喻。

“我好不好?”

连喻侧头瞅瞅她,笑了。

“好。”

方婉之窃喜,索性连粥也不喝了,弯着一对月亮眼凑近他。

“哪里好?”

连喻自从将方婉之当成自己人以后,对于她向来是有问必答,且答的从来老实的。

“不凶的时候哪都好。”

方婉之点点头,再问。

“我跟皮皮哪个好?”

连喻就看了看面前的小菜想了一会儿。

“皮皮吧。”

皮皮会做很多大菜,糖醋排骨,醋熘鱼丁,莲藕烧肉,还有....

没有了,连喻连面前的鱼片粥都被端走了。

方大姑娘怒气冲冲的将东西收拾回厨房,连个后脑勺都没多做停留。

情商这么低,等着活活被饿死吧!!

雁南的天比上京的蓝,空气也更加湿润,早起朝露粘在人的身上脸上十分的潮。

按照刘凌和张良的尿性,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愿意起床的,尤其还是这种黏腻的天气。然而铁锹教主罗盘儿偏偏选在清早让教众朝拜,也只能打着老大的呵欠起来了。

连喻其实也不是什么勤快人,跨坐在宝马良驹之上也是困眉困眼的。

昨儿晚上他跟方婉之聊八卦聊到好晚,隔着一层单薄的白纱帘子,点着烛火的屋子里,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佳人侧卧床榻的剪影。

他觉得,他挂了个帘子的行为显然是明智的。因为方婉之毕竟是姑娘,跟他再亲近也是跟皮皮不同。但是挂了,他又觉得有些碍眼,朦朦胧胧的,让他看不到方婉之说话时生动的眉眼。

屋外静悄悄的,屋内的私语也因着逐渐爬上来的困倦越来越低。

连喻摸着王守财的脑袋,尚且在问着刘凌带来的婆子为什么拧了俏丫头的耳朵,却一直没有得到回音。他睁着眼睛等了一会儿,听到帘子那头均匀的呼吸,估摸着是睡了。

自己却因着晌午的时候睡的太多而毫无困意。

屋里安神香的滋味丝丝缕缕侵入鼻尖,那是他惯常的习惯。

常年的熬夜,让他的睡眠一直都不大好,睡前总要点上一支。然而今日更不好。不光是因为晌午睡多了,而是...他用袖子蹭了蹭鼻子,白帘子那头的女人香缭绕的他更加难以入眠。

连喻烙饼似的翻了个身,平躺着盯着上头的房檐,心中莫名有些骚乱,也有些燥热。他是男人,身体上的需求和渴望自然也会有,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女人他似乎一直心如止水。并不是因为不想,而是觉得单单只是因为想要做那种事儿而抬了一个女人进门,他不愿意。

上次闲聊时他曾问过皮皮:“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皮皮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说:“当然知道,就是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然后睡了她。”

连喻觉得他粗俗极了,并且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他聊天。

他想,爱情跟睡觉是两码事,因为那是一种长久的相濡以沫和穷其一生的陪伴。真睡了,就得睡一辈子,睡到两个人都躺在棺材板里。喜欢是很容易的,相爱却很难。

想到最后,他自以为到达了一种很权威的境界,便也逐渐上升成了一种精神层面的至高无上,谁也看不上了。


  ☆、第三十五带我装*带我飞


帐子那头的呼吸声很均匀,也没有翻身打把势的乱动。

连喻不用侧耳朵细听也能脑补出她规规矩矩睡觉的画面。因为耳力太好了,好到今夜自己都有些嫌弃了这份好耳力。

深深呼出一口叹息,他好像有点想睡了方婉之,但不是那种层面的睡,而是想将她收拢在自己怀里,将头歪在她顺服的长发上。她的身段那样好,一定跟自己很契合。

夜深人静的胡乱心思实在是要不得的,孤芳自赏多年的连大人烦躁的坐起身,垂头丧气的走到小几边儿上给自己倒了一盏凉茶,狠狠自我反省了一番。

省过之后,他自觉悟了,掌风一抬熄灭了蜡烛。方婉之都睡了,理所应当的,他不应该再点着灯。

可是原路绕回去时,他却在那道白帘子前驻了足,几乎也没有天人交战,就那么撩开了那面碍眼的帘子。

天公作美,莹白的月光将床榻上那个小小的人影照的异常清晰。他看到了熟睡中的方婉之的脸,那张挂着红红胎记的面具已经被摘下来了,露出干干净净素面朝天的容颜。月光打在她脸上,是水灵灵的剔透,唇色有些淡,如春日里初初绽开的花儿一般娇嫩。

连喻知道方婉之的唇很软,因为上次他们,那样...

他立在床头望着她,眼神流连过她的眉眼和唇瓣,觉得自己非常的傻,也非常的无耻。

大概是撩帘子的动作惊动到了方婉之,让她下意识的翻了个身,他几乎立时放下帘子躺回了自己的榻里。

宁静的夜,如鼓的心跳,像是这世间最磨人的爪子骚动在连喻的心头,又像是幼时做了什么坏事担心旁人窥探到一样的手粗无措,他已经许久没有这般慌乱过了。

躺在榻上又翻了个身,连喻突然有一种做贼一般的心虚。心底又多少生出些庆幸,没人知道他这等不好的古怪心思。然而翻过去了,却又吓了一跳。因为王守财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跟个人儿似的坐在他床头,正睁着一双猫眼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一双视线在黑暗之中绿幽幽的泛着光,似是还挂着一抹耐人寻味。

连喻十分气儿不顺的拍倒它,第一次有些脾气的斥责。

“你有病啊,睡觉!”

王守财歪着猫脑袋,也不知道怎么就惹了他。不过它本来就贪睡,也无所谓再倒回去继续它全鱼盛宴的美梦。只不过连喻却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晚上,一直未能完全入眠。

及至如今,顶着两只硕大的黑眼圈,跟昨夜遭了什么大难似的。

方婉之见连喻的呵欠一个挨着一个的打,开始还以为他害了病,伸手探探额头,也不觉得热啊。就总有一下没一下的戳他,逗弄着他说话。连喻因着昨晚的胡思乱想,有些不太敢亲近方婉之。如是几次爱答不理之后,让‘阿桃’彻底发了脾气,瞪着眼珠子骂了好几句,就又恢复了正常。

刘凌张良二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偷眼这么看着,竟然也平生出阿桃是连喻夫人的错觉。

一行人一路上得山来,并没有让手底下的兵跟着上去,而是全部留在了山脚。

他们打算亲自上去看一看,摸准了情况再说。

说来也是醉人,这花果村是驻扎在雁南县小阑山上的一座村落。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小阑山也并不很高。粗粗看过去,就像是个有些高的小土坡似的。

刘凌跟张良平日没出过什么苦头,亲自爬山真格是古往今来头一遭。再一看那花果村,倒似有些土匪寨的样子。顶上一个硕大的木制大门,歪歪扭扭的着写着铁锹寨三个大字。

白晏沉围着他们一路转圈乱晃,手上的汗珠已经不记得往官袍上擦了几次了,紧紧张张的说。

“这字儿是罗盘儿写的,听说这上面有咒术,谁冒然闯进去了都要倒霉的。”

刘凌一直觉得白晏沉拿罗盘儿当成了自己的亲爹,虽嘴上不说信奉他,心里却已然一败涂地的臣服。他不爱搭理他,只是看着远处建的老高的阁楼发怔。

铁锹寨的门口无人把手,朝拜的教众也都跑去锹阁沾教主的‘福禄’去了。他想到之前跟先生学过的登高望远的那句话,想来若是能站到那最高的阁楼顶上,定然能将里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但是那么高,要怎么上去?

他看到了不远处打着呵欠的连喻,霍然开朗。大刀阔斧的走到他近前,让他带着自己飞。

连喻是大堰难得的文武全才,会轻功的,他知道的很。

连大人倒也和善,趴伏在马背上压低了身子。

“五百两。”

刘凌的眼睛都直了。

“五百两飞一次?你问我要银子?!!!”

他觉得这实在是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儿。

连喻这次过来不是做军师的?他们一个绳上的蚂蚱,凭什么带他飞还要钱?

再者,他是臣子,他是王爷,他比他官儿大呢。

连阁老对于银子一事向来有着无与伦比的耐心,十分配合的告诉傻子。

“军师贡献的只有脑子,出谋划策,不负责上战场杀敌,个人都有个人的本分。这就好比您去饭馆吃饭,大师傅炒好了菜,您让他再去宫里烧条鱼,是不是得再付他银子?”

刘凌没从这里面绕出来,只模模糊糊觉得,状似是这么个理,就点点头。

“是得付,但是....”

“再好比您家里请了木匠做活,木匠做的好了,您觉得他手艺不错,让他再帮忙挑挑木头,是不是得多付银子?”

刘凌脑子不够用了,下意识的认同。

“好像是。”

连大人面上挂出几分孺子可教,坐直了身子顺了两下王守财的毛。

“那你让我带着你飞,凭什么不给我银子?”

刘凌就乖乖交了钱,直到被连喻拽死狗似的拎到房顶上的时候也没反应过来,怎地就没想到讲讲价呢。


  ☆、第三十六章 二傻的心思


铁锹阁的竹楼着实挺高的,却因着是木头制成的,平添了几分与之砖瓦不同的摇摇欲坠。刘凌的身子骨奇胖,总觉得一不小心就得歪下去,脚下更是踩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好在寨子里头的人都跑去朝拜他们伟大的教主去了,‘铁锹一出谁与争锋’的齐声呼喊瞬间冲淡了一切声响。

确实如知县白晏沉所说,那罗盘儿果真是个地地道道的驼背,而且个子奇矮无比,一身及地黑袍拖拖拽拽拖了老长,登上自己那故意做高的台面时,险些摔了个狗□□。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伟大,因为只要信奉他的人买账,即便他是一坨狗屎,也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雁南本就是个小县城,堆积在花果村铁锹寨的老百姓算将起来也就百来号人。刘凌觉得这气势根本让他不屑于出手,京城脚下捧个唱的好的名角还有百来号人助阵呢。

可是再往深了想,苗疆一带又不止雁南这一小片地界。若是由着这个罗盘儿发展壮大,百来人就有可能变成上千人,上千人就有可能变成上万人。

迷途百姓之于信仰的迷恋,真正发展起来甚至比动乱可怕的多。

刘凌是个脑子跌了管的,根本不懂怎么往深了想。会这般分析厉害的,是连喻。

山呼锹神的声音还在继续,他看到那一地叩拜的百姓甚至夹杂了大批妇孺。都是统一的跪倒,叩拜,姿态和神色都很是虔诚。最关键的,那里全部是百姓,整整一城的百姓!!

事态比他想象的要严重。

刘凌却在这个时候抖着袍子擦着鼻涕说:“要不,咱们直接进去把这些暴民都戳死吧?”

他感觉自己快要冷死了,这地界夏日里的风也这般冷厉粘稠。

连喻看着他那副傻啦吧唧的德行点了点头,也表达了自己的认同。

“王爷所言甚是,戳死了那些暴民之后咱们就将尸体都用坑埋了,到时候圣上要是问起来了,便说花果村村民被起义军屠了城,里头老百姓一个也没跑出去,咱们也顶多担个无能的名头。”

刘凌愣住了,觉得这个不好,他不能让父皇觉得自己无能。埋头想了一会儿,他转而提起腰间佩戴的大刀。

“那咱们就把老百姓救出来,把里面领头的人杀个干净。”

连喻挑眉,顺着他的刀柄摸了摸。

“也好,只要王爷慧眼识珠,能从三百多名老百姓当中分辨出哪些是愿意跟咱们出来的,哪些是死心塌地跟着罗盘儿的就行。不然这动乱之下,再让人给捅了暗刀子,也实在是怪疼的。”

刘凌恼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瞪着眼珠一扯连喻的袖子。

“那你说该怎么办?”

连喻拱手,十分的谦逊。

“臣都听王爷的。”

刘凌知道连喻这是在跟他打官腔,冷着脸一甩袖子,也不在房顶上呆了,横眉立眼的说。

“带本王下去!”

连喻没动,

刘凌又推了他一下。

“让你带本王下午呢!!”

连喻还是没动,只是很和善的对他说。

“下去的银子还没给呢。”

刘凌:“。。。”

那日一行人都没在山上多做停留,悄没声息的来,又都悄没声息的下山去了。

回去的路上,刘凌在马车里对张良复述了他跟连喻的对话。

他对他说:“连喻真精。往死里坑我,而且他还让我自己拿主意,表面上是认同我,实际上是一句也没有认同,这是等着我去求他呢?”

这货肯定是知道,他直接说出口的主意自己也不一定会接受,这才用了这个法子。

张良也挠着脑门,觉得这事儿吧,要是他们两能想到更好的主意,就不至于被连喻牵了鼻子走。困惑不已的一呲牙。

“不是咱俩太笨了?”

而后各自想了一会儿,异口同声的说。

“肯定不是。”

大堰第一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智商技不如人,难免钻牛角尖似的窝在房间里想主意。当然,他还得拉上一个张良,因为那样即便他想出来的主意不甚体面,也能推说是二人一起的杰作,不算自己完全的傻。

如是几天,他找了无数次的连喻,也说了无数次的主意。当然统一的没有受到反驳,只是认同的时候,会夹枪带棍的奚落一番。是的,刘凌听出来了,连喻是在奚落他,他想要翻脸,可是人家态度好,说的又都在理,想翻也翻不起来。

方婉之也明白连喻的意思。

他要让刘凌自己开口让他出主意,这一趟皇差出的不容易。刘凌即便再傻,那也是皇子,是王爷。他不认同的事情,连喻不能自作主张,那叫逾权。朝中党派明争暗斗了那么多年,之所以连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完全是因为连家从来懂得分寸。

有才干是真,然而懂得如何敛去锋芒才是最关键的。

连喻知道怎么做官,更明白如何做生意。

刘凌和张良跑了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他这是要银子呢。

又是一日晌午,二傻睡醒了之后十分开窍的拿了一箱子银子走到了后院。

阿桃在溜猫呢,凶神恶煞的让王守财在院子中多走几步路。

最近这货越发的胖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晒着肚子仰躺在地上,像一只翻了壳的王八。

连喻搬了小塌在树下纳凉,隔三差五也要听到几句唠叨。

大致是在说,他将王守财惯的没了样子,几乎要吃成一头小猪。连喻依旧是没脾气,懒洋洋的窝在塌子里抽空喂了颗拨了皮的葡萄给她吃。

刘凌和张良对视一眼,进门之后很有眼色的跟阿桃也打了声招呼。

两货最近跑后院跑的很勤,方大姑娘也习以为常了,拿眼往他们身后的大箱子一瞟,明白了。

笑眯眯的端了盏茶让他们坐下谈,自去屋里陪着王守财玩儿去了。

方婉之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如何掌握分寸,该她管的事儿,如王守财的手贱,以及连喻的住行,不该她管的事儿,如花果村,如朝堂,她一概不管。

屋外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方大姑娘也没出耳朵去听,她自来相信连喻会将事情处理的很好。约莫是一个时辰之后吧,她听到连喻在院子里唤她,说是自己渴了,要喝茶。

她便去后厨取了他带过来的茶叶,那是上好雪雾香茗。至于其他两个茶盏,她抓了点茶叶末子随手丢到里面。

连喻说了,雅人品茗,闻香浅缀。刘凌跟张良那个两个大老粗,再好的茶也是牛饮,分不出什么好坏的。

方大姑娘一面将茶在托盘上放好,一面忍不住自嘲。

这抠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发随了连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想完之后颇有些开心,笑眉笑眼的将茶端出去,脚步轻快的很。


  ☆、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她说:“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

一句话也没有,一个字儿也没吭。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

“王守财挠的。”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

“让我收着?不怕我把钱卷跑了?”

连喻见没转过去,也就不转了,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

“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都跑不远。”

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

“为什么给我收着?”

当管家婆吗?那得说出来才算。

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抬眼数星星去了。

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钥匙给了她,就是想要给她,至于为什么给,他还没有想明白。

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彻了,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连喻二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懵懂青涩的年纪,即便长得再嫩,内心还是住着一位年过不惑的长者,他不愿意轻易说喜欢,只想用陪伴证明爱。

两人一猫,一墙之隔,方婉之也没追出去,只是抿着小嘴握着手里头的钥匙,莫名觉得踏实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着急的,左右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来日方长。

次日清晨,四人一猫都起了个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连喻则在自己脸上覆了一层面具。

他们要混到铁锹寨中详细了解一些当地的情况。

彼时,刘凌和张良两人也都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统一的盯着连喻脸上的面具看了好一会儿,傻傻问他。

“我们需不需要也戴一张?”

连喻一边整理领口的扣子一面抽空看了他们一眼,言简意赅的回了句。

“用不着。”

他们长得本来就是掉人堆里拨不出来的了,再想找这样的面具都难。

铁锹寨的大门其实并非常年关闭,相反的,他们很愿意大敞着门扉让外头的人进来观看。那样他们就可以传教,就可以增加信徒。外头颠沛流离的更好,无根无据最容易被打动。

刘凌带着禁卫到雁南的时候,正赶上花果村三年一次的大典,其后又将兵带到了山下驻扎,因此除了雁南知县和城里不信锹神的百姓,都不知道朝廷来了人。

可是一点动静都没听到,连喻也是不信,临行前,他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白晏沉,神情似笑非笑,所说的则无关痛痒,无非是让他留在雁南县城,没有吩咐不得轻举妄动。

白晏沉自然答应的老老实实的,含着硕大的眼泪目送他们上了山。

再说此间花果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村,一目了然的竹楼,一目了然的街道,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远居山林的那一座铁锹阁了。

连喻等人混杂在人群中,一身破旧的粗布麻衣,倒是得了不少的好招待。

当地的百姓告诉他们,锹神很厉害也很亲民,对待我们就跟自家亲信一样。只不过养蛊这个东西,自来要远离人群。毒虫一类不跟人亲近,沾染了就容易得病,所以我们给他建了这栋铁锹阁。而且养蛊容易反噬,锹神替他们除了无数的鬼,挡了无数的灾难,上天是要惩罚他的,因为有违了天命。

方婉之于套话一事向来无师自通的出类拔萃,蹲在人群之中一口一个大爷大娘,笑眉笑眼的问。

“我们外乡人对蛊术知之甚少,只恍惚听得早前几个年头是有人极其信奉的。后来好像就没人提了。”

大爷听后重重点头:“我们花果村那是出过大祭司的。这一片的百姓都信奉他。可是朝廷的人看不惯,就派了兵给砍了脑袋,原先的教众也都分崩离析,死了好些人,之后也没人敢在提养蛊的事情了。”

另一个蹲在旁边的也跟着附和。

“可不是,要说这些年啊,咱们村里也平静了好些年头,但是不知道怎么突然就闹了鬼,还有被鬼魂覆了身的,大家伙都怕的不行。刘桂花家的汉子就是这么不明不白的死的...可怜她刚过了三十就守了寡...孤儿寡母的,多可怜。我们那个时候怕极了,私下想来,定然是那位死了的大祭司和教众觉得大家伙都不信奉他了,这才回来报复的。”

“报复?”

方婉之明显感觉周遭上了年纪的人都沉默了,莫名觉得,或许他们对这位已故的故人是畏多于敬的。

老大爷在旁磕哒了两下烟袋锅子,叹息道。

“我们有心给他立座神殿,但是怕朝廷的人来查。那山脚的白知县也不准我们立。可巧锹神来了,一身的道袍,是个中原人的打扮,又会养蛊又会抓鬼,这可下是把我们给救了。对外宣称,我们都说这是位真人...真人就不用掉脑袋了。”

方大姑娘对此皆报以笑容,她觉得,花果村的村民实际上都是很朴实的。虽然她知道他们会这般热情的招待她跟她聊天,或许是因着想让她也信奉罗盘儿,也或许只是为了倾诉。

但是他们给了他们饭吃,就因为听说他们是从外乡逃难过来的,连点磕巴都没打,都取了家中最好的吃食。

她嚼着手里的半块馍馍问老者:“您村子从什么时候开始闹鬼的?锹神又是怎么施法抓他的?”

而且怎么就那么巧。惯常不闹鬼的村子,无端就闹了鬼,这鬼闹了,锹神就来了?

她现下不想跟他们讲道理,讲了对方也听不进去,只是打听。

“那刘姐姐家的汉子,也是被鬼杀的?”

老爷子就一拍大腿。

“正是被鬼杀的,那鬼真凶,覆在他身上直接让他自己拿刀抹了脖子。刘寡妇都快哭瞎了,锹神来了之后也只让他最后的神智清醒了一下,随后就咽了气儿。说起来这都怪朝廷里的人,当年杀了那么多教众,人死后的怨气都化成了鬼。鬼是没有正邪之分的,又跑来祸害我们老百姓。现在村子里也闹鬼,锹神出面帮我们抓,我们就拿银子孝敬他,这都是应该的。你没瞧见他的驼背,那都是驱鬼驱成那样的,....我们就该孝敬他。”

周遭的人听了刘老爷子的话,无不点头称是。那神情,就是打心眼里的认同,信的很,信得深信不疑。


  ☆、第三十八章 嘴仗引发的血案【二更】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婉之和连喻都在充当一个倾听者。

在如此漫无目的的交谈中,他们似乎能感受到“信仰”之于他们,他们之于“信仰”的一种悲哀。

其道理雷同于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直吃斋念佛多年,却愕然发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跛脚和尚先于自己成了佛。

他突然有点不知道,这么多年所信奉的是真是假了。因为‘真和尚’没有成佛,酒肉穿插的‘假和尚’却成了佛。

而再突然有一天,一个同样吃斋念佛多年的人成了佛,反过头来告诉他,吃斋也能成佛。这便如同在他心底重燃了希望,让他觉得这些年并非做了无用的功。至于信奉与否反而无关紧要了。

他只想要一个结果,而当他执着于一个结果的时候,又如何不是内心对于原有信念的彻底崩塌。

连喻觉得,老百姓信罗盘儿,也不信他,就如他们心底知晓的很清楚,罗盘儿不是大慈大悲,驱鬼降魔的银子逐年水涨船高。然而他们信了,也信的有些怕,称不上畏惧,到底没那么心甘情愿。

他不动声色的听,不动声色的琢磨,时不时伸手绕两圈方婉之鬓角的长发。

最近一段时间她好像都穿的不好,不是装丫鬟就是扮乞丐,头发毛毛躁躁的,都快卷成一缕麻绳了。

方婉之本来听的挺认真的,未及自己的头发被连喻卷过来卷过去,脸上总是痒丝丝地,就伸手扯过来,他又扯回去。再扯过来,又被扯回去,最后倏的一叹息,也就由着他去了。

周遭有几个好信的妇人,年纪大了也没什么忌讳,忍不住笑道。

“哟,瞧这小两口儿亲香的,刚新婚吧?瞅着真腻歪。”

方婉之整张脸都羞的通红。

那妇人尤自在说着:“准备什么时候生娃啊?有二十了吗?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是两个娃子的娘了。你公公婆婆呢?怎地没跟你们一块儿出来?”

方婉之没一句话能接的上的。

作为一个姑娘家,对于这种问题她自然也是羞涩的,更兼之两人还没有确定关系。只是羞着羞着,也就羞涩不下去了。因为只有她一个人羞,连喻还在挺没皮没脸的抓着她的头发。

方才那股子娇羞劲又就着饭吃了,没好气儿的扯回自己的头发道。

“问你呢,什么时候生?公公婆婆哪里去了?!”

连喻依旧将头发扯回来,思度着用点什么补一补,口里不忘还嘴。

“王守财不是你儿子?它最近胖死了。”

众所周知,这是个极容易引发‘战争’的点,对于王守财的胖,以及连喻的嘴贱,方大姑娘永远抱着极大的战斗热情。

果然,这话将将一落,二人立马开战。

方婉之板着张脸,眼睛瞪的有铜铃大:“这还不都是你惯的?大晚上的喂这个喂那个,自己吃还要带着王守财吃。”

连喻就挺认真的看着她说:“你不做我不就不吃了吗?”

是谁说他需要长身体的?

方婉之气的都要挠他了。

“是谁嚷嚷着自己要饿死了的?”

连喻装没听见,末了伸手一捞扯了她过来道。

“晚上吃天麻鱼头吧,鲤鱼头,让白晏沉去买去。”

方婉之就想说奇了,你跟我吵架我还给你做鱼,而且,好端端的吃鱼头做什么?再仔细一想,抿着嘴角又乐了,当下也不欺负他了,由着他扯自己的头发去。

天麻滋补,鲤鱼头固发,这东西是个会心疼人的呢。

吵着吵着就恼了,恼着恼着就好了,周遭的人都是这么过来的,瞅着小两口打嘴仗,都是个得趣的模样。

与此同时,距离他们的不远处也有人在打嘴仗。不过不是两口子,而是两傻子。

是说在连喻和方婉之斗嘴这当口,刘凌早也在那边听到了村民对于朝廷斩杀大祭司,让他们心中存有怨气那段皱了眉。

他觉得这些人的理论简直混账透了,再看看他们一个个的破布麻衣,分明还算有些体己,却还是瘦骨嶙峋。可见那些好东西都是进了罗盘儿的肚子了。

喉咙里吭哧咳了一声,他当时就想要反驳的,只是骤然想起连喻来时的叮嘱,又忍了下来。

奈何他站的那一波人里,忒是对罗盘儿歌功颂德的不行,以至于他越听越听不惯,越憋越来火。憋到最后,扯着嗓子就吼了一句:“没见过哪个驼子是抓鬼抓出来的,那就是生下来就是那么个东西。再不就是习惯不好,弯腰驼背还给他想出个美名,你们脑子没毛病吧?”

张良听后也跟着符合:“就是啊,朝廷斩杀大祭司,那是因为他敛财又敛女人,德行糟烂透了,你们这个什么锹神也是一幅德行,现在要银子,以后就不知道要什么了。”而后伸手一指抽烟袋锅子的大爷。“我看你通身都要瘦成人干,自己都吃不饱了你养着他?有那闲钱还不如给自己爹修修祖坟呢。”

二傻的言论,粗俗直白而缺少新意,然而事实是不是这么个理?咱们得承认,是这个理。明白人都看得出来那罗盘儿是在靠着花果村百姓的无知和自己的小聪明搞出了些猫腻。然而这话,即便是要讲,那也不能是现在讲。

如今全村的百姓都受了蛊惑,众口铄金,你说他们不对,说罗盘儿是驼子,那就是侮辱了整个花果村。

这就好比沙土之中矗立的一根标杆,它立了几十年了,风吹雨打都在那里。可是你来了,偏生说它不好,要给推了,没人会感激你,只会越发的觉得你不识抬举,不懂分寸,亵渎了他们的神明。

刘凌和张良俨然就在推这顶标杆,因此没得半分转换余地的遭到了嫌弃。

骚动的人群开始不停的口沫横飞,言谈之间无不在斥责他等外乡人的不明事理。

其中尤以几位杰出的家庭妇女为代表,刘凌被毫不留情的问候了一整圈的祖宗。

再来说刘凌,虽说是个没什么学问的,但到底是皇室子弟出身,跟坊间那些荤五段子不同,翻来覆去几句脏话,再往后就词穷了。

他心知自己不是老娘们的对手,怒极之下竟是猛然掀开外衣露出里面的蟒袍,挥舞着胳膊喊道。

“妈了个巴子的,还反了你们的天了呢。你们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

没人管你老子是谁,几乎是那身官袍亮了相开始,老百姓的烂菜叶子和棍棒就招呼过来了。

对于朝廷的人,村民们的恨意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层次,怕,他们也怕。但是村里头闹鬼,死了好几个人了,罗盘儿又说,闹了鬼都是因为朝廷砍了不该砍的人。那他们要给罗盘儿银子,也都是朝廷的错。加之,他们哪里认得什么品级?白晏沉到了这地界是怎么招呼的,他们便怎么招呼刘凌。

要说刘凌和张良,虽说是烂泥一直糊不上墙,但是在京城根里随便抻出来一个都能蹋得地皮抖上一抖的人物,如今被一群老百姓人连推带搡的砸了一脑门子的烂菜叶,整个人都蒙圈了。

刘凌嘴里还在嚷嚷着“本王诛你们九族信不信?全部杀光,我带了兵来的,谁敢砸我。我操!你再打我一下试试?王八蛋,张良!张良!保护本王!连喻呢?连喻!!”

连喻早拉着方婉之坐到了最高的树杈上,两人都是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两条腿,面无表情的盯着下面,有些瞠目结舌,也有些放任不理。

方婉之眨巴着眼睛看了一会儿,问连喻。

“还不去救?”

连喻摇头。

“再让他们砸一会儿吧。”

因为刘凌的公然骂街和打草惊蛇,打探的计划被全盘打乱了。

坐在小阑山幽静的小树下,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是有好颜色的。

刘凌还在骂骂咧咧,一脑袋的烂菜叶鸡蛋壳摘都摘不完,顺着脸上的头发往下淌汤。骂了一会儿,觉得还是不痛快,又不敢直接冲连喻发火,闷生生的拽下一大把青草,指桑骂槐的扔了张良一脸。

“你方才干啥去了?为啥不救我?本王平日给你的银子还少吗!正经时候连点用都没有。”

连喻连看都没看他。

连喻不看,刘凌嘴也不停,还在瞪着眼珠子说。

“明天再去一趟,那个谁不是有面具吗?带着面具再去,....老子还就不信了,争不过一个神棍?....我钱都花了!”

明显是在埋怨那个谁没给他破财挡灾,十分的废物云云。

最后是方大姑娘听不下去了,张口说道。

“奴家是个姑娘都懂得打草不能惊蛇,王爷心直口快说的确实痛快了,但那些老百姓都是被罗盘儿蒙了心了,您这样大张旗鼓的宣扬带了兵。往后再想进村打探连个门都没有了,兵探虚实方好入境,如今虚实不明,还如何再去?”

要说小两口都护犊子,你看方婉之自己骂连喻行,旁人骂一句她都不痛快。但刘凌到底是王爷,所以这话说的,七分客气,三分不客气。刘凌听后愣是无话可说。因为觉得阿桃说的在理,凶的也在理。再一看连喻,正靠在树下摆弄扳指玩儿,脸色不是很好看,这才觉出自己闯了祸,大气儿也不敢出了。

他有点怕他揍他,连喻打人,单凡参过他的朝官都被揍过。

抬手擦了一把脸上的菜叶子,他顶不好意思的说。

“那个,本王也不是故意的。你看他们那些人....唉!我也是没忍住。连喻,你别生气啊。”

说到底,刘凌跟刘礼还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前者是真傻,真没脑子。后者是装傻,装的没脑子。因此刘凌这话说出来,倒是十分的实心实意。

他的智商本来就有缺陷,再看那一脸遭了三灾八难的模样。

连喻依旧一吭也没出,站起身闷声不响的就走了。

他之前没跟傻子站在一边过,现在冷不丁站了,还真有点闹不清楚他们的套路。


  ☆、第三十九章 难得糊涂【三更】


次日,连小爷起了个大早,也不知道打哪捯饬出一件漆黑无比的袍子,穿在身上都拖拉到地了,袍子外头是一条顶大帽子的披风。

方婉之瞧着像是送葬的,皱着眉头摇头。

“这是打哪来的?”

连喻侧头一笑,吊儿郎当的说。

“我抢的。”

方婉之看他那没正经的样子,差点就拎了他的耳朵,想说抢也不抢件好看的。

结果定睛这么一瞧,原是花果村铁锹阁护法的衣服。她眼见着连喻在脸上盖了张挺丑的男人面具,嚼着瓜子问他。

“昨儿夜里你去花果村了?”

他就嗯嗯的点头,衣服领子总扯不好。方婉之便丢了手上的瓜子皮给他整理。一面顺着领口一面道。

“今天还要上山?”

她大致是猜到他踩好了点,准备白日直接探到阁子里,跟罗盘儿‘聊会天’。

连喻点点头,一抬眼睛看到她手指头上的划痕不由伸手握住了,皱着眉头道。

“昨天到底还是伤着了?”

方婉之只觉那双手指温润的紧,脸上红扑扑,抬着脸笑道。

“我是纸糊的?你呢?身上疼不疼?”

昨天连喻冲进人群救刘凌的时候,难免跟花果村的村民起了冲突。那些人都是老百姓,多数还是长者,连喻不想伤了他们,只能一直将方婉之护在身下,即便没有直面村民的棍棒,但是耳边呼啸而来的风声无不在提醒她,那力道有多么的重。她没有听到他的闷哼,但是心疼死了。如果刘凌不是王爷,她得冲上前去撕了他。

连喻却连眼也没眨,依旧皱眉看着她的手指,末了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药瓶细细涂抹在她的伤口处,又吹了吹。

“不疼,等我回来。”

方大姑娘心里都喜欢死他了,咬着嘴唇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他,抱的结结实实的,恨不得总也不撒开。将头埋在他的心口,她的整张脸都红炸了,身体心里无一不烫贴。

她知道这样有些不端庄,但是在自家男人面前讲的什么端庄。在心底,她早就认定了连喻是她的,他不要自己也不行。

然而说到底,方婉之这种自我暗示和开解也是为自己壮胆的,抱完以后也有些傻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心口逐渐传来的剧烈心跳又让她安心不少,他紧张了,紧张了就好办,至少手足无措的不止她一个。

她感受到他的回抱,缓慢的,逐渐收紧,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都是统一的红了脸,青涩的如晨光下初生的嫩芽,随风摇摆,美滋滋的。又想是在茫茫大海之中晕了船,翻江倒海的浮动,只能听到两颗心弦砰然心动的悸动。

连喻轻声说:“阿桃,我该走了。”

声音涩涩的,还有些结巴。‘阿桃’就埋在他怀里嗯了一声,突然有些不敢抬头正视他。

连喻也不想走了,收拢手臂勾在她纤细的腰肢上,觉得方婉之太瘦了,瘦的不盈一握,瘦的他想要不管不顾的对她好。

良久,方婉之说:“你,早去早回。”

终于同他拉开了些距离。

连喻却对着那张红扑扑的小脸出了神,目光在她润泽的唇瓣上停驻,唇齿之间瞬间回味起这抹朱唇留给他的动人滋味。

“我想亲亲你再走。”

他轻声呢喃着,不待她回应,直接张口吻住了她的唇。

不似过往两次的浅尝则止,他这次吻的很认真,甚至有一些急切,手指顺着她的长发划过后颈,让彼此的距离越发贴近,几乎要醉死在那一片软玉温香之中。

方婉之是一路小跑着冲回屋里的,关上房门捧着心口,又忍不住嗤嗤的笑,快要紧张死了。

她悄悄走到门边的窗户看了看院子,发现连喻还傻呆呆的站在院中,是个僵硬迷茫的背影,不由又笑了,带着几分娇羞嗔道。

“还不走,想等太阳落山啊。”

连喻便回了头,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指着院门道。

“我这就走了。”

然而还是没走门,单脚一点越过墙头运了轻功出去了。

直到落在院子的另一边看着大敞的院门他还在发蒙,为什么没有走门?

连喻这一整天都有些魂不守舍的。

走在铁锹阁的竹楼里,他看到了许多跟他低头问好的教众。他想着自己应该跟他们去说两句话的,却总在还没张口的时候先忘了自己要说什么,脑海里都是方婉之娇羞的脸和红肿无比的唇。

罗盘儿弯腰驼背的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他的护法盘腿坐在床上静静发呆的样子。他一步一挪的走过去,伸着骨瘦如柴的爪子拍了他一下。

“你干啥呢?该喂蛊了。”

一口浓重的地方方言,有点像顾城一带的口音。

连喻早便知道他进来了,点点头示意自己听到了。

罗盘儿的四大护法之中,他之所以会选择了这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这个名叫阿修的是个哑巴。

罗盘儿对于阿修的沉默寡言俨然已经习以为常了,他想在他床上坐一会儿,奈何个子不够高,就自己搬了个小板凳爬上来,神神叨叨的说。

“宫家的鬼在闹了,他们出面请了我几次我都没应,你留神着等着他们再来第三次,银子满够一百两了再来知会我。”

连喻自然还是点头。

觉得这个侏儒驼背倒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

宫家的鬼在闹了。

他抓了一把不知道什么粉末的东西扔到蛊盅里,也懒于看那里面的自相残杀。那闹的就不是鬼,是人。

罗盘儿状似喜欢跟话少的人聊天,仿佛也不需要他的回应,只是释放自己的唠叨,拄着下巴将自己缩成一团,嗓子眼里也没什么好声气。

“前些天听说朝廷来人了,你抽空过去知会天尊一声,这事儿我料理不来。”

而后双手拍了两下膝盖。

“听说来的是个王爷?大来头啊,那有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天高皇帝远,老子这么远他都得到消息了。...可见也不是很远....真触霉头。”

连喻一直默不作声的听着他这上下都不着调的话,明白这人的学识也就那么几升米了,他不急着收拾他,反倒对他口中的天尊起了兴致。

他方才看过罗盘儿的手,精瘦,形同枯槁,皮肤糙的很,但那只是因为他本身的瘦。常年养蛊的人,因为毒虫和药粉的沁入,多是黄而发黑的。

罗盘儿的手显然不是。

这便说明,真正养蛊的另有其人,他背后还有个厉害的‘掌柜’。

连喻师承凤峦山点花阁第十六代天宗饶纤尘,而鲜少有人知晓绕纤尘自己本身也是半个苗疆人,因此所修之法也占了三分蛊虫秘辛。不过饶纤尘是个半吊子,养出来的蛊多半都不能活,也就不对外再标榜自己这门奇门异术了。

连喻自幼跟着他修习,也就多少通了些半吊子的皮毛。

说将起来,点花阁的名声本来就不怎么样,加之饶纤尘为人处世向来不分正邪,颇有些三观不正,闹得江湖上一水儿的臭名声,他竟也乐得当个魔教掌门。也时常宣称最喜欢的门下弟子便是澜卿公子。

连喻却从不肯在外宣称自己是饶不正的徒弟,只在他没银子过活的时候伸手救济一下。

再说罗盘儿这边,唠叨的够了便自己爬下床准备出去。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又觉得心里不太踏实。

因为他看见‘阿修’冲着他摇头了,很有些愁眉苦脸的架势。自己也就跟着更愁了。

罗盘儿本来就是个无业游民,来到这花果村靠着小吭小骗想要匡些银子而已,如今这点破事儿还惊动了一个王爷,越琢磨越觉得心慌。来回的在屋里走了两步,他对连喻说。

“诶,你说我要不要亲自去天尊那里走上一遭?他好像不太愿意让我去啊。可是这么一直等着消息,那得等到什么时候。他这边倒是甩手大字王了,端看我一个人在这儿蹦跶,什么玩应啊。”

‘阿修’抱着虫蛊走回床上,皱了下眉头,表示也很惆怅。

依照罗盘儿的性子,若是这事儿被人怂恿了去,反倒要打退堂鼓了,如今看‘阿修’这副样子,他更烦了。

陀螺似的在屋内转了两圈,他双手上下一拍。

“走走走,找天尊去。”

这当然是极好的事情。

连喻面上不动声色,缓慢的跟在罗盘儿的身后。

二人出得门来,是朝着花果村市集的方向走,各家的老百姓一看到罗盘儿出来了,无不顶礼膜拜,连带对待连喻的态度也是恭逊异常。

连大人昨儿刚挨了棒子,如今又受到拥戴,人生观颇有些扭曲的自我澎湃,还顺手接了好几个人递过来的零嘴。

然而还未待他澎湃完,心情就骤然凉了大半。

因为他看到了混杂在人群中鬼鬼祟祟的两道人影,一个是刘凌,一个是张良。

大概还长了心眼怕人认出来,两货都往脸上抹了一层黑灰。像极了刚从坟圈子里跑出来的。

连喻这次出来就没招呼他们两个,就是不耐烦他们两个再坏事,本来头一晚上都告诉他们老实呆着了,结果今日又跑出来了。

他挺不顺心的翻了一个白眼,骤然发现刘凌一直盯着他的手腕出神。不由心道一声,坏了!

罗盘儿个子小,腿脚也不怎么好,走几步都要人搀着。连喻搀着他,胳膊伸的长,手腕上的拢玉盘纹珠子就露了出来。其实,连喻做事很少这么不小心的,之所以忘了摘这个珠子....主要是因为大清早的那一出,乱了他的心。

刘凌旁的不认识,却着实认识这个东西,他喜欢这个,一连问连喻要了几次他都没给。

如今见着了,再一断那人的身量,一下子就来了火气。


  ☆、第四十章 道士上山


你道刘凌张良这两个货怎地就出来了,那是因为昨日在这里吃了憋,心里不顺畅,回来找场子来了。心底也多少觉得有些对不住连喻,想着今日过来来探探消息,别让他全然恼了自己。

然而这人精居然自己出来了,还混在了罗盘儿的身边?

此处必须要说,傻子和人精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认知上。

人精在双方都得力的基础上,即便两者关系对立也不介意合作,共摊风险。而傻子呢,不论你是敌是友,看到你抛下他独当一面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被背叛了。

刘凌现在无疑是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

扯着张良的袖子,他们很是愤愤不平的交换了一下意见,最后统一的觉得,连喻这么做就是想要居功,将全部功劳都记在自己身上。所以他不肯带他们。

而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必须不能让他得逞。

再说连喻这边,一路搀着个颤颤巍巍的东西往小道上走,眼见着那两个二货一直跟着自己,知道他们是认出来了,便用眼神警告他们:给我滚远一点。

而这种警告的行为,却越发坐实了刘凌张良对于他想要独吞功劳的心思。不让跟偏要跟着,不光跟着,还斜着眼睛瞪他,步子迈的齐刷刷的,脚尖翘起来,斜着走,一看就是在跟踪,模样神色都几近于智障。

连喻就那么看着两个二货逐步靠近,真的很想一掌风拍死他们。

罗盘儿这边已经套好了马,是个要出村的架势。

连喻也默不作声的跨马上去,一扯缰绳,而后....两个傻子开始在后面狂追不止。

奈何,双腿难敌四蹄,自然是追不上的。眼见着他二人一溜烟的策马而去,马上就要出村没他们两什么事儿了,当下也顾不上那许多,骤然扬声高喊一句。

“连喻你是不是想自己居功啊,本王告诉你,门儿都没有。”

并且大张旗鼓的呼吁群众。

“快来人啊,朝廷的人埋伏进来啦!!快抓住他呀....对!就是那个,你瞅啥呢?那个不是你们的护法,他是户部尚书连喻!!”

连尚书毫无意外的被村民们给绑了,他其实是可以挣脱的,但是没有动。因为已经累极了,心累,完全的不想再折腾,随手放出了手里的玉失香,等着山下的禁卫上来接他。

刘凌跟张良也被捆着,在他脚边一挪一挪的蹭,脸朝上的抬起来,怒气冲冲的说。

“让你不带我!!”

连喻一眼都不想看他。

这两货上次露了脸,村民们都记得他们,呼吁完群众之后就给绑了。

罗盘儿吓的脸都没了血色,他一个连字都不识得几个人,哪里会想到有朝一日会遇上这样的高人。

那脸分明就跟阿修是一模一样的。

村民们还在七嘴八舌的说,那个是个王爷,那个是个尚书,左右都被咱们给抓了,您要不就放个失心蛊迷了他们的心智,或者直接将他们化为一滩脓水岂不更好?

罗盘儿心说我化个鬼都费劲,让他化人?他哪有这个本事,再者,这是朝廷正二品的大员啊,他衬底没了主意,思来想去决定将他们三个沉塘。

花果村的后山上是有一处小池塘的,池水不是很深,淹死三个人足够用了。

有虔诚的教众犹自在说,不能沉塘,您有这样大的本事缘何不做的利落一些?失心蛊一出,还怕他们不就范吗?

说起这失心蛊,其实是早年苗疆流传出来的一门邪门蛊术,施蛊之人可以利用蛊虫控制被施蛊人的神智。花果村被砍死的大祭司陆显就曾经用在雁南知县的身上,只不过这种蛊非常损阴德,用的不是很多。

于罗盘儿这种半吊子而言,自然是不会,不光不会,他背后的那个天尊也不见得会不会。嘴里装模作样的嚷嚷着,虫蛊正在休眠,没法施用。一番说辞下来,年轻的一代倒是信了,曾经见识过陆显神通的老人到底有些腹诽,只是明面上没有说出来罢了。

方婉之跟着禁卫一路赶上山的时候,连喻大半个身子已经浸湿了。

罗盘儿乍一见到那一排的铠甲重兵险些尿了裤子,当下也不假意念咒超度他们了,脚下一溜烟的跑到人堆里,袍子一掀,肃穆唤道。

“灾难将至,众生护我。”

他是没读过书,却并不傻。他知道朝廷的人之所以来了却没有动作,就是在顾及他手中捏着的这些百姓。

连喻本来还在地上躺着呢,看见方婉之着急了,便也起来了。他回身看了看还在骂骂咧咧抱怨的刘凌和张良,应该是很想揍他们一顿,顿了一下,他站起来走了两步,又退回来,轮着拳头把张良揍了满头的包。

这趟皇差出的,真他妈的是日了狗了。

揍完了张良,连阁老心里痛快了一点,转身再去看罗盘儿。他示意禁卫退下去,径自走到他跟前,很淡然的看了他一会儿,就那么看着,看的罗盘儿一阵心虚。

咽了挺大一口唾沫问连喻:“你,你是要抓我吗?”

连喻答:“你想去吗?”

罗盘儿使劲摇头。

“不,不想。”

连喻就越过他走了。

“不想去就呆着吧,我现在也没有请你喝茶的意思。”

连喻剔透,知道抓了他也是治标不治本,若料理不好,反而会让村民暴乱,如此一来倒是越发称了背后人的意了。还是那句话,罗盘儿不是重点,背后操控他的那个天尊才是症结所在。

晚间回了后院,刘凌和张良一直徘徊在连喻的屋外。也都觉得自己这事儿办的欠考虑了,哪有自己人拆自己人的台的?

看着连喻屋里紧闭的窗棂,他们围着外头直转圈,生怕他恼了,上了一封折子直接打道回府就更没人帮他们了。

唧唧歪歪的又合计了一会儿,双方都在推卸是对方的责任。

张良脸上被连喻揍了个乌眼青,心说两个人的主意,我一个人挨揍,现下你又来骂我,心里越想越憋屈,就跟刘凌吵了起来。

两人各自埋怨对方,声音也不敢太大,然而还是吵到连喻了,砰的一声打开窗子让他们闭嘴。

两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统一的看向小厨房骂猫的方婉之。

那声音可比他们两大多了,连喻都不说她。然而他们两个又自觉跟阿桃没得比,就都垂头丧气的回去了。

连喻一连将自己关在屋内好多天,皮皮也从山里回来了,两人不知道在研究什么,再出来的时候都是一身道士的打扮,他将方婉之叫到近前,也拿了一身小道士的衣服让她换上,说要带她上山。

临行前他们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是先将两个二货叫到房里很认真的分析了利害,告诉他们老老实实的呆在山下守着,出现什么问题也好马上调兵。

刘凌对于连喻的决策现在不太敢反驳,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束手无策的状态,真按照他的想法,全部杀光了了事,又不想将这事情办的太没水准。

那是全村上下百来口人的性命,他虽蠢笨,到底没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连喻对他说:“你比张良聪慧多了,我将你留下来其实是看着他以免莽撞。但凡上战场杀敌者,都是冲锋在前主帅在后,我先到山上给你做好了这铺垫,最后坐拥胜利的还不是你嘛。”

刘凌将头点的跟捣蒜似的,觉得连喻说的实在是这么个理。他也认为张良蠢透了,近些天都不怎么愿意搭理他。

是说连大人常年的在人精里打转,哄傻子说俏话倒是头一遭。

摸王守财似的摸了摸刘凌的头,觉得他非常的蠢笨,但是还算是乖巧的,将要出门时又敲了他一笔。

他对刘凌说:“给我钱,我得到山上买户宅子,大宅子,这样看着才气派。”

刘凌瞠目结舌的看着他。

“又要钱?买宅子的银子也是我出?”

连喻用一种‘你怎么不识相呢?’的眼神看着他说。

“大战当前粮草先行,您见过没有粮草就出发的兵吗?”

说完连拂尘也不拿了,随手丢在一边歪回树下的小塌上,不出门了。

刘凌矗在原地看着连喻耍赖,伸手扯了扯阿桃,挑着一边的眉毛皱皱巴巴的问。

“他这是又要讹我吗?”

阿桃正在收拾里面的细软,闻言瞅了刘凌一眼,极认真的说。

“现在都要银子,德高望重的法师哪个不住好地方?我们家爷要是扮了和尚,您还得给他修座庙呢。这个算便宜的了。”

刘凌脑子不好使,但是也看出来了,阿桃跟连喻是狼狈为奸。但是看出来了,也没得一点办法,因为没人有连喻的能耐。

心底反复说服自己,有本事的人都贵着呢,诸葛亮三次耍大牌都有刘备去请,花木兰卸甲归田还得了不少体己呢,给了就给了,给了省心。

刘凌的这种反复的自我游说,一直持续到连喻带着方婉之和皮皮拿着银子消失。

张良傻啦吧唧的站在他身边儿说:“你都不讲价?”

刘凌连看都懒得看他,埋头数着所剩无几的银票:“你懂什么,跟他说话都是按时辰算钱的,我痛快点给了省的再被坑了别的。”

心里却在哗哗的流血,这银子花的,让他惆怅极了。


  ☆、第四十一章 高人驾到


其实相较于刘凌等人的惆怅,山上的情况也并没有好到多少。

对于罗盘儿咒术道术双休的法术,村民们本来是十分信服的,然而上次罗盘儿未能将宫里的三位大人化为脓水,或是放出失心蛊迷乱刘凌等人的心智,着实让他们嘀咕了一小下。

要说连喻不做无用的功呢,那躺在池塘边上等死也不是真等死。民心动摇了,即便是只有一小部分,谁又能说将来不会是一大部分呢?

罗盘儿显然也不会混吃等死,他手里‘养着小鬼’,不怕村民不服他。

就在连喻等人走的第二天,宫家的鬼就闹的更凶了,逼的宫家老爷子成日哭天抢地的要上吊。

罗盘儿就在阁楼里等着,三请四请之后,勉勉强强迈了宫家的门。

村民门都在门口守着。他们这些天听了许多宫家的事儿,说是宫老爷子的三姨娘死了,不是好死,好像是被什么东西上了身,刚开始的几天没日没夜的拔院子里的草来吃,再到后来就彻底的疯了,总说看见了鬼影,有鬼要害她。

宫老爷子来了脾气,着令人将其绑胳膊绑腿的锁在柴房,开始几天也就听见几声絮絮叨叨,再到后来就是大叫。非说是死了的老妖精来害她,死命的抓门板。次日便死在了柴房,尸体都没敢再见人,直接给拖到灵堂棺材里放着了。

闹到后来,就是两个鬼一起出来索命了,整个花果村都因为这事儿吵嚷的沸沸扬扬。

宫老爷也说亲眼见着了,是垂着长长头发,飘着白衣的一团人影,骇到了好些个值夜的丫鬟和家丁。

算将起来,宫老爷子是花果村的大户,手下有薄田,有店铺,在花果村的威望也很高。平日里多是极严肃持重的,村民们总要对他另眼相待一番。如今脸色姜黄惨白,可见被折腾的不轻。

罗盘儿托着漆黑的袍子走到院门口的时候,众人对他的态度都很谦卑。

他对宫老爷子说:“你家这个鬼,很有些本事。本仙收它的能耐是有的,但是其后必然遭到反噬。”

宫老爷子是明白人,一听这话就琢磨过来是什么意思了。

只是罗盘儿这次的要价,说的好听些叫狮子大开口,说的不好听些,那就是明着宰冤大头。

他是这花果村的富户,罗盘儿那边的供奉可是每年都不少给,如今他们家遭了难,他宰的这样黑,心里说舒坦那是假的。

可是屋里闹腾的那个他又着实害怕,当下一拍手掌搬了一箱银子出来,心里也是心疼,摸着箱子的边缘正踟蹰着要不要给,就见一只灰白相间的猫缓步走了进来。

说将起来,花果村这样的地界,村里山里家猫野猫多了去了,何以这样一只猫的出现会夺走众人的眼光。

不是因为特别的漂亮,也不是因为特别的霸气,而是因为,特别的肥!

它肥,还迈着猫步,并且必须走直线,挡在它面前的都被它用硕大的身体拱开。穿过众多脚面,踩扁各路布鞋皂靴,径自走到宫老爷子近前,纵身一跳趴伏在装了银子的箱子上,发出挺大一声‘哐啷’声。

宫老爷子傻了,在场的众人也有些傻眼,眼见着那猫眯缝着眼睛张开四爪抱住箱顶,不动了。

随之而来的,是门口一记拂尘轻扫。一左一右两名道家弟子并肩而来,长得都挺好看,也都年轻,尤其左边那个,有几分姑娘面相,清秀极了。

再往后瞅,竟是一顶四人抬脚缓缓而来,轿身宽阔排场,四面飘着白纱,轿中之人略略能看到一个斜卧侧躺的剪影。

不多时,轿子稳稳落下,小弟子走上近前撩开帘子,现出一人三分慵懒之态的玉雕之容。

他穿了一身月白缎面的道袍,腰封束着黑色走螺纹的玉带,一席墨发半数披散,剩余拢在镂空玉璧之中。模样生的十分的干净,眉眼十分的剔透,恍若被他看上一眼便能勘破所有,却是个仙风道骨的年轻道长。

小弟子俯身唤了声:“天尊。”

天尊却没应声,只是拿起面前茶盏饮了一口,问道。

“我的猫呢?”

宫老爷子自问也是见过世面的,却从没见过这样排场的道长,停顿片刻指着自己箱子上的肥猫,结结巴巴的说。

“天,天尊要寻的,可是这只?”

不自觉便随了道童对他的称呼。

天尊大人瞧了瞧,左手抬起掐了一下,说了第二句。

“府中有鬼。”

众人都屏住了呼吸。

要说这花果村村中也曾有过几名道士,也都能掐会算,也都能打个捉鬼的名头。只是都没有这位的排场,也没有这位的气度。且自从罗盘儿来了以后,道士都要饿死,便也没人再在这处地界呆了。即便呆下去的,也没有受待见的。

如今这位天尊这般突兀,却让他们没了话,不是因为算的多准,宫家这事儿闹的大开,谁晓得是不是听说。只端看这人淡然之态,再打眼一瞅罗盘儿那猥琐样子。说不看脸那是假的。天人嘛,没读过书的人都知道,天上的人都长得好看。

宫老爷子这回连话都说不全了,只是呀呀的用手指着里面。

“都,有!!闹了好些天了。”

天尊点点头,仿佛一切都在他眼里,又都不在眼里。

面上也是云淡风轻,广袖一抬这便是要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宫老爷子一看这轿子真抬起来往门口去了,怔了一瞬,随即一溜小跑的追上去道。

“天尊且等等,天尊且等等,不瞒您老人家说,家中的鬼厉害的很,您若是肯屈尊降贵的帮忙驱一驱,小老儿必有重谢的。”

轿子没有半分停下来的意思,一直在走。

宫老爷子急死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回身对着家中几个子嗣扯脖子。

“还不一起来求一求天尊大人!”

家中子嗣倒是也配合,齐齐走过来。只有罗盘儿不乐意了,是说你花了银子先请了我,现下银子还没给呢,你就当着我的面儿请个不明不白的人?当下跳脚道。

“宫老爷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打量本仙不如这个人不成?这是当面甩我的脸子呢?”

宫老爷子不怕他,全村的人都要敬让他三分,罗盘儿也是。因此很直白的对他说。

“锹神替我们抓了这么多年的鬼,时常因着咒术反噬而夜不能寐。我等凡夫俗子也不好次次都找大仙,如今这位道长看出我府里有鬼,可见是极有本事的。若这位道长可以驱鬼,也免除了您的一些痛苦不是?”

话里还透着些尊敬,因为方才罗盘儿叫了他老爷子,也是尊敬着他的。

而宫老爷子之所以会出言求天尊帮忙,也并非就觉得此人定然能捉到鬼。实在是罗盘儿每次捉,都是个没完没了的无底洞。画符要银子,摆祭坛要银子,就连他赐下一口神仙水都得比平日翻上五倍的价钱。

老爷子家中祖祖辈辈从商,虽堪不透这里面闹鬼的猫腻,到底被坑了几次之后起了旁的心思。

罗盘儿被他堵的没话说,再要辩解便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索性蹭蹭几步走到天尊的轿子前,大概是想居高临下一些让他明白这是谁的场子的,奈何个头不长脸,只能是昂着脑袋仰视。

“宫家闹的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来了就说这里有鬼,谁不知道?装的个二五八万的上仙,你有这么大的本事吗?我还没见过哪个道士过的你这么阔绰的。来来来,你报个出处,我倒是想看看你到底是哪座山哪做观的!!”

罗盘儿的声音十分尖细,吵嚷起来之后更是有种鸡飞狗跳的杂乱。轿子里却是半点没有回应。

罗盘儿就更来劲了,没完没了的嚷嚷,好像声大就是气势一般。

一众百姓就这么看着,直到他们的罗大仙吵嚷的快要断气了,轿子里的人才掀了帘子,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什么东西?”

很平淡的语气,也不是在骂人。就是单纯的看不懂那个将自己盖的头发脸都看不清的矮子到底是个什么。

放眼罗盘儿在花果村横行霸道这好些年,哪里有今天受到的这般怠慢,气的猴子似的攀上他的轿子边,张牙舞爪的怒道。

“我是锹神!!”

天尊就摸了摸他的脑袋。

“怎地这样丑?“

“你,你再说一遍?”

锹神简直要被他气疯了,他自己獐头鼠目的活了这么些年,其实是不在乎样貌的,村里头的人也不管他的样貌,久而久之也就觉得自己丑的很有道理。如今遭到这样的奚落,伸着干瘦的爪子就要往里爬,然而还未待他攀上一爪,里面的帘子就已经被放下了,骤然的一记掌风拍来,罗盘儿跟个纸片似的滑落在地。

“明晚子时我会过来。”

留下这样一句话,天尊的轿子和人都飘然远去。

宫老爷和一众百姓傻傻看着被打落在地的罗盘儿,都咽下了重重一口口水。

心中不约而同的怯思,这次来的,恐怕真是一位高人那!!


  ☆、第四十二章 这叫情趣


坐落在花果村柳长街的巷口,有一所极大的宅院,院子三进三出,还带着一个精致的垂花门,算是整个村里最大的古宅了。

说起这个,好像还是刘文帝的时候村里的一位土财主买下的,里面雕梁画栋很有些京里头的样式排场,但凡从这所屋子跟前路过的人,无不艳羡。

然而后世的子孙出息了以后,倒是没人再愿意呆在花果村这样的小地方,这宅子也就空荡了下来。

宫老爷子那会子也起过买下来的心思,可惜要价太贵,久而久之便也作罢了。

现如今这所豪宅突然就有了正主,正是那位纤尘不染的‘天尊’大人。许多村民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进了那扇朱漆大门,心思那都是一溜烟的转。

真心是阔绰啊。

再想到当初来到村里的罗盘儿,不说像个破落户吧,便是发达了以后也不甚上得台面。同样都是初来乍到,人家什么格调,他什么格调,可谓立见真章。

所以说来,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但凡是人,心里都有个三六九等的衡量,这次来的这位让他们嘀咕了,犯琢磨了,也都打定了主意明日子时必然要亲眼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

与此同时,宅子里面的那几位,可早没了仙风道骨的劲儿。刚一进屋就嚷嚷着热死了,转头各自回房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方大姑娘近些天不是装丫鬟就是穿道袍,已经许久没有打扮过了。一身锦绣罗裙换在身上,是个蓝底白花的小交领。头上一支步摇随着耳朵上的碧翠珠子轻晃,俏生生的站在太阳地下,像是颗初生的小莲蓬。

一双大眼缀着长长的睫毛,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皮皮。

她没见过他不带面具的样子,没有想到竟然是个挺俊俏的小哥儿,眉眼生得圆咕隆咚的,笑起来特别的暖,觉得十分的新鲜。

连天尊心血来潮要他们装道童,自认貌比天人,连身边儿的轿夫也找的眉清目秀的。

皮皮当下觉得,并不能让轿夫将自己比下去,便巴巴的摘了脸上的面具。

方婉之像个半大丫头似的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一面又抬头瞅了一眼皮皮,笑了。

她说。

“你这模样生的这样好,怎地总带着面具?”

她家的青柳最近正思春呢,最喜欢这种身材健壮,长相温暖如熙的,若是看见了皮皮,非扑上去啃一口不可。

皮皮也笑了,翘着脚靠在树下,随手摘了一片叶子在手里面玩儿着,挤眉弄眼的说。

“我们家主子不要脸,我又时常跟他做些不要脸的事儿,带了面具就不觉得丢的是自己的脸了。”

连天尊换了常服一出来就看到方婉之和皮皮蹲在地上逗蚂蚁,两人都是个笑模样,正在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皮皮像是讲了什么笑话,逗的方婉之咯咯的笑出一大串银铃。

他就这么歪着脑袋在廊下倚着,方婉之看见了,笑着颔首同他打了声招呼,继续跟皮皮说话。

连喻也打量了皮皮一眼。

瞧见他穿了件蜀锦缎子的锦袍,很有些风流倜傥之姿。再看看自己,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回去又换了一身,继续在廊下站着。

待到方大姑娘再回头时,看到的便是连喻一身竹青缎面锦袍,腰缀蝠纹环带的样子,头上一支紫金玉冠几乎亮瞎眼,面上的神情却堪称肃穆,像是完全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只是很深沉的望天。

方婉之承认,连喻十分的好看,不论穿什么都好看,只是闹不明白他将自己弄的这般光芒四射的是要闹哪样。她瞠目结舌的看了一会儿,末了砸吧了两下嘴角问道。

“你这是,要出去?”

这身行头就是国宴也足够了。

连喻摇摇头,看见方婉之注视自己了,便也懒得再装深沉,一面招手示意她过来,一面伸手一指小厨房对皮皮道:“我要吃饭,松鼠桂鱼和糯米藕。”

皮皮抬眼看了看午后斜阳,心说你看不惯我跟你媳妇说话直说不就得了,午膳才吃了不到一个时辰又要吃?内心极其鄙视他的小心眼。

但这话那得主仆两关起门来说,在外头他还是给他留着些情面的。眼见着小两口拉着手进屋纳凉去了,皮皮一路都在思索着到底要不要在连喻的菜里面下毒。

等到他有能亲香的人,他也要当着他的面亲香。欺负谁没相好的呢?

院子里的宅子不小,主卧里更是宽敞的紧。连喻一路拉着方大姑娘的手,开始是没觉得什么,只是越往屋里走,手心里的汗越多。他觉得有些紧张,手掌里的滑腻,是有别于男子的骨节分明,瘦瘦小小的抓在掌心,特别的柔若无骨。

他之前也抓过几次方婉之的手,但都隔着一层衣裳料子。现下就这么抓了,也就抓了,连喻并不想放开。

走到屋里面以后,两人面上都有些酡红颜色,像是微醺了的酒意肆意蔓延。

连喻找不到一处坐下之后还能不松手的地方,就直接拉着方婉之坐到了床头。

床边上有一只硕大的猫脸,正仰躺在一个木箱子上睡的嘴歪眼斜,猫肚子朝上,不时还用爪子挠上一挠。而那底下的箱子,不用说,自然是宫老爷子家里那个,里头约莫装了小半箱的银子吧。

肥猫自天尊大人走了之后也没有要动地方的意思,而天尊大人的猫无人敢怠慢,待要将它请出去吧,它又用爪子死死抓住箱子,谁靠近朝谁发脾气。面貌十分的凶残。

最后宫老爷子没办法了,兼之天尊又说明晚要来捉鬼,给些孝敬银子那也是应该了。

老爷子老了,但是老的明事理,连王守财脖子上都给栓了个红包钱,着四个壮汉恭恭敬敬的给送进了宅子里。

连喻自来是喜欢这只肥猫的,然而这会子看却是万分的不顺眼,觉得它败坏了整个屋内的温馨画风。

方大姑娘也瞄了王守财一眼,忍不住笑。

“你现下倒是知道嫌弃它了,早让你别给它吃那么多了。”

连喻没有转头,只是缓缓收紧了手,不痛不痒的捏了方婉之一下。他的手心都是汗,到现在都是,让他觉得自己挺怂的,习惯性的顶了句嘴。

“你昨儿晚上不是也心疼它叫的可怜,背着我喂了条鱼尾呢?”

方大姑娘不言语了,难得娇羞。偷眼看了看两人交握的手掌,又有些不好意思,头一次没有呛回去,咬着嘴角说。

“把我带进来做什么?”

外头那么大的地方不好呆,非得往屋里头带?

连喻其实也不知道将她带进来做什么,面上显出一点困惑。

他没跟女人交往过,却也知道不能同朝堂那些推杯换盏打着官腔的老匹夫一般对待,一时也犯了难。他就想和她呆着,没事就呆着,在哪呆着不是一个样。

但是呆着,好像不说话也不是那么回事,便作死的想了一会儿,还真让他想起一件。

伸着手指摆弄了两下方婉之的手掌心,他说。

“我方才瞧见你将行李放到小间了,你怎地不跟我睡?”

两人在山下的时候都是一个屋子躺着的,他习惯了晚间听她说话。这屋里比山下后院大多了,挪个小塌进来就能睡了。

连喻这一番话,其实也没动什么旁的心思,只是这话说出来了,怎么听怎么觉着多了几分微妙。

方婉之的脸几乎红透了,憋了半晌横了他一眼。

“胡说八道什么呢?谁要跟你睡了?”

连喻侧头,是个非常无辜的表情。

“不是一直都跟我睡的么?”

方大姑娘忍了忍,今天不想‘教训’他,埋头看着自己的鞋面,难得慢条斯理的解释。

“那时候是没得办法,现下屋子大了,我是姑娘家你懂吧?”

连喻就想装听不懂,拇指顺着她指甲的边缘摩挲了两下,赖皮赖脸的说。

“姑娘不用睡觉?以前晌午和晚上都跟我睡的。”

方婉之一时竟被他的厚颜无耻赌的哑口无言。

她记得卢翠花说过,女儿家得有女儿家的做派,即便真跟男子在一起了,未婚之前也不能太过亲香,瞪着一双眼珠,她觉得自己非常有义务严肃认真的对连喻教育一番,然而眼神余光一扫,还未待她翻脸,便赫然看到了皮皮差异如惊涛骇浪的脸。

他是进来叫他们吃饭的,完全没有想到会听到这等劲爆的话题,本来就溜圆的眼睛瞪的铜铃般大,明显受到极大的惊吓。

隔了好一会儿,他奇奇怪怪的看着连喻说。

“睡,这么早?”

话里的弦外之音与呆傻的表情相得益彰。

方婉之羞臊的恨不得挖地三尺,回身再一瞪连喻,也知道这话一时半刻不好解释的清了,狠狠对着他的胳膊掐了一把,转身就跑走了。

皮皮犹自没缓过神,眼见着方婉之跑的那样快,指着门口的方向说。

“你俩不吃饭了?”

连喻连个正脸都不给他,皱着眉头歪倒在床上,没好气儿的说。

“我们在相好呢,你进来做什么?我不吃饭了。”

他还想劝着方婉之把行李搬进来呢。

皮皮闻言一屁股坐到他旁边。

“你爱吃不吃!谁知道你们大白天的还睡觉,活该你被掐。”

连大人揉了揉胳膊,也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一面将王守财抱到怀里一面道。

“你懂什么,这叫情.趣。”


  ☆、第四十三章 两人一屋


要说宫老爷子家的鬼,众人都知道是个厉害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厉害,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晓这件事情是在宫家大夫人死了之后闹腾起来的。许多人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宫老爷子那位三姨娘生前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仗着自己得宠把个正室排挤的不如一个小妾。

宫家大夫人一味的隐忍,直到最后郁郁而终。后来三姨娘见了鬼,疯疯癫癫的说是见到了大夫人,要害她,这就成了顺理成章。以此推断,宫家闹鬼也是顺理成章,三姨娘死了,不是好死,回过头来跟着大夫人一起变鬼吓唬宫老爷子,就是因果报应,世道轮回。

本来嘛,这世间若是没有负心薄幸郎,哪里来的歇斯底里女。加之村里本来就闹鬼,时常闹,便谁也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蹊跷和不为寻常的猫腻了。

连喻说要在子时除鬼,村里人都想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正经来了不少的人。咱们现下暂且不说这三人又摆了多大的排场,只说混杂在人群中一幅高高在上表情的罗盘儿心里是个什么念想。

宫家的‘鬼’是他放出去的,怎么除怎么收,他心里跟明镜似的。如今骤然来了这么一个,莫说旁人犯嘀咕,他也是在犯嘀咕。这个长得好看的不像人的东西自称是天尊,他上头也有一位天尊,只是他的天尊不那么好用,几次三番的送信也没见有回的。

山下状似戒严了,成百上千的禁卫就守在花果村的山口。他不知道,山下面的天尊却是知道,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然而他不动,罗盘儿就来了脾气,心说分银子的时候你一份不少的拿,如今出事儿了你却连个照面也不打?

不过罗盘儿不是坐以待毙的人,派头大的道士他也见过,是不是有真本事不拿出来晾凉谁都不知道。况且,道士会抓鬼,他放在宫家的根本不是鬼,反倒有些安了心。

鉴于上次他在连天尊面前跌了份,他今日特意凸显地位的踩了一双高跷将自己顶的高高的,坐在一个三米高的台子上,低头对着宫老爷子喊话。

“这位天尊大人说自己有本事,那咱们便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可是本仙丑话说在前头,您老可是先博了我的面子又找的他,回头若是这人不好用了再来找我,价钱可得再翻上一倍了。”

罗盘儿本人自认这话说的十分有气势,且坐的这样高,谁还敢不尊敬他。

奈何底下的人实在站的太多了,又都忙着看天尊怎么捉鬼,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三米以下,以至于没一个人注意到高空上的人发表了什么样的阔论。

再说连喻这边,一路托着长袍在廊下走着,拂尘偶尔一扫,吩咐身边‘弟子’将手里的粉末洒在地上。那粉末真香,带着一股子豆面味儿,大仙说这能趋吉避凶,小弟子拿着勺子一勺一勺的舀出来撒在地上,跟种花似的。

众人都觉得,那好像是磨得挺香的老鼠药,但是天尊仙风道骨,怎么看也不像是撒老鼠药的人,便一路的自我暗示这是在瞎想。

这道理,就等同于一个破衣烂衫满嘴跑马的人在用胸口碎大石的法子卖蚂蚁大力丸,众人不见得尽信。然而一个芝兰玉树般出尘之人也沿街而坐,即便他卖的真是大力丸,也仍旧会有人愿意买他的帐。

连喻一路围着廊下转,鬼影一个没见,人影倒是唰啦唰啦跟了一堆。

罗盘儿一见就笑了,扯着尖细的嗓子嘲笑。

“天尊不是高人么?怎地连只鬼都找不着?这满院子的带着人转悠,闹着玩儿呢?”

连天尊没回他的话,而是反问宫老爷子。

“子时阴气最盛,这鬼又不怕人,平日专挑这个时辰出来,是也不是?”

宫老爷子听后点头。

“正是这个话。自从这东西闹起来以后,我们便招了好些个家丁巡逻。本想着人的阳气旺一些,好歹能镇得住她。不想,那东西偏挑人多的时候出来,还吓晕了好几个大小伙子。”

天尊便继续往前面走,次次都精准无比的找到常有‘鬼’出没的地方撒上粉末。

及至一圈转完,身边弟子为他点上三注清香。天尊大人甩广袖坐于蒲团之上,清明的月光地下,单手结印,口中念念有词。

旁人不得靠近,只觉他安然之态很是体面。唯有靠近他打坐护法的方婉之和皮皮知道,这货在背三字经。

念经似的叨咕完人之初性本善之后,连喻站了起来,手中拂尘一甩,他摸了摸宫老爷子的脑袋。

“让后厨准备三碗鱼片粥,两碟小菜并几样小点心。小菜里不要有芹菜,鱼片粥的盐要重一些。”

宫老爷子连个磕巴都被打,赶忙让人准备去了。

搓着一双手掌,他跟在天尊身后轻声询问。

“您这是要供奉哪位天神老爷吗?只用鱼片粥会不会太素了些?要不要加几样荤菜?”

老爷子没信过道,但是见识过道士做法,多半都是请仙。一般是请太上老君,间或在祭坛上摆上几荤几素,连喻这个是他听过最简单的了。

连喻听后摇头。

“这是我的宵夜。”

连天尊最终还是没有抓鬼,因为无鬼可抓,罗盘儿不会在这个时候将鬼放出来。连喻不急,然而罗盘儿打着嘲笑的如意算盘好似也并没有什么用。

因为连喻直接在宫家住下了,当着众位村民的面对着宫老爷子说了两句话。

“你家常闹鬼,今日闭而不出,是畏我洒下的驱邪之物。”

“我道行高深,静观几日为你镇宅。”

众人这回明白了,他不是不捉,是等着鬼送上门来给他捉。

夜半。

老爷子亲自端了后厨熬好的鱼片粥给送过来了,东西放下之后,他几次欲言又止。想来想去,又觉得没什么好问的。

要说这位道长真格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是说他过往见过的许多道士都是打着什么仙上身的名头,偏生这位不打。不光不打,还让他看不出半分套路。宫老爷子在屋中又坐了一会儿,对着连喻拱手。

“这后院常年闲置也没个人气儿,您在这里面住着会不会太屈尊了?”

要说天尊要住在宅子里,老爷子心里是一百个愿意的。不说现下这鬼还没抓住,便是抓住了,将人请在这里多住些时日他也是愿意的。只是,这位爷不愿意住旁人住过的宅子。他的后院虽大,算来算去也只有这么一个小院。两进两出,收拾出来的只有一主一卧,内里装的倒是够排场,但是小,到底让老爷子觉得怠慢了。

饭桌上的碗筷是精致的尧骨瓷,连喻用汤匙舀凉了粥,推到王守财跟前。慢条斯理的道了句:“无妨。”

老爷子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又闲话了几句便散了。

屋里三个人本来就是子时来的,用过夜宵之后都是个困模样。连天尊待到老爷子出了门就开始坐没坐相,沐浴之后懒洋洋的往床上一歪,好像自己做了许多事情一样。

皮皮拎着自己的行李卷进门时,连喻正歪在床上逗猫,回身看到他进来,脸上十分的不乐意。

他问他:“你怎么进来了?”

皮皮就很诧异的一挑眉。

“这院子一共两个屋,我不进来要去哪睡?”

连喻盘了腿坐起来看他,觉得皮皮非常的不识相。

他要了这两个屋子,自然有要两个屋子的道理。抬手一直侧卧,他道。

“那才是你的屋。”

皮皮瞪着双眼珠子看他,感觉他是在胡说八道。

“你让我跟方大姑娘睡?”

连喻直接一个枕头砸在了他的头上。

之后,主仆两关上房门很是窃窃私语了一会儿,皮皮也终于明白过来了某人的小心思。看他的眼神透着深深的鄙夷。

抱着被连喻团巴成一团的被褥站在门口,他对他说。

“我怎么觉着你越来越无耻了?”

连喻压根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只是皱着眉头指导皮皮。

“你的智商很有一些缺陷,等下过去的时候要强烈表示你住在侧卧是为了方便静听宅子里的动静,也可以表示一下因为厌弃我,不愿意跟我睡。”

还特意在‘强烈’两个词上加重了语气。

皮皮多数时候是愿意配合他的无耻的,内心思索了一下措辞也就顺着他的意思过去了。

只是没过多久,他又抱着行李走了回来。

垂头丧气的将行李卷往床上一扔,蹭胳膊蹭腿的就往上躺。

连喻就用脚踹他,听到皮皮没好气儿的道。

“方大姑娘让你不想挨揍就老实点。”

连大人果然老实了,将手缩在袖子里想了一会儿,开始团巴自己的行李卷。

方婉之屋里的烛火还燃着,想是方才出去收拾了一下,连喻走过去时刚好瞧见她要关门。

四目相对,方大姑娘瞪了他一眼。连喻装没看见,闷声不响的往门里挤。

两人开始打嘴仗,连喻一连挨了好几句骂,皱着眉头非说自己是正人君子,没有不轨之心凭什么不让他睡。

方大姑娘气死了,眼见着他拿着行李往小塌上铺,铺的乱七八糟的,连喻自己瞅着都挺惆怅。索性也不铺了,就拿眼看着方婉之。

方大姑娘一双眼睛本来是在瞪他,瞪到最后却是自己忍不住先笑了。她说:“诶,怎么着?我还得给你铺床?”

连喻自己也笑了,还是不说话。模样神态都有点乖觉,仔细一看,还有那么点可怜,像是被谁抛弃了自己跑回家的小家伙一样。

方大姑娘是个顺毛驴,眼见着这东西在自己面前卖乖,又忍不下心去斥责他了。叹息一声弯下身去给他铺床,一面铺一面念叨。

“就今儿晚上一宿,明儿你还跟皮皮睡去,再要进来我可打你。...前院的事情你到底是个什么打算?我瞧着罗盘儿倒是有些手段....他真会养蛊吗?”

连喻一个字儿都没听进去。就那样看着,看的出神,看到最后情不自禁从身后抱住了她。

将头埋在她的发间,他闻了满满的馨香。

连喻在京里有个很大的宅子,那么大,可是他总觉得孤独。后来他换了个小的,就是平日作画的茅屋,真是挺小的,可还是觉得寂寞。如今多了一个方婉之,他明白了,房子无关大小,重要的是房里是否有个知冷知热的人。

浓浓的夜色包裹着小院,半开的窗棂上投映出两道相依的人影。

方大姑娘的脸红极了,伸手拍拍腰间的手掌轻声道。

“...还睡不睡了?”

连喻轻轻嗯了一声,觉得她脸红的样子真好看,撩开长发蹭了蹭她的脸颊,就是觉得跟她亲近死了。

两人皮肤之间的温度都是一样的热,脸上的笑容又是一样的藏不住。最后相视一眼,都抿着嘴角笑了。


  ☆、第四十四章 女子静姝


皮皮在很多年间都不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女人。

即便他也将至而立,即便身边二十余岁的小伙子都当了爹,即便家里的老子娘见天的催促他。但是连喻没当爹,连喻没女人,且时常告诉他婚姻的可怕性,久而久之便让他也觉得这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在皮皮的潜意识里,他一直觉得连喻是很难找到女人的。因为他从他十七岁认识他的时候开始就特别的龟毛,特别的任性,以及特别的孤芳自赏。

现在这三样依旧在他身上占了个全,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日俱增,他却在二十七岁这一年找到了一个可以受得了他的女人。

连喻曾经对皮皮说过:“女子静姝才能宜室宜家,将来我便是要找,也要找个十分听话的。”

皮皮当时还认为这种言论很有见地,但是连喻转头就找了个方婉之。

而方大姑娘是非常的不听话,一句话闹的火了便要撒泼。前两日两人不知闹了什么别扭,谁也不肯先开口说话,连大人更是极其幼稚的将方婉之送给他的东西都丢到了院子里。

后来方大姑娘火了,将他连人带猫的一块哄了出去,指着他的头顶劈头盖脸的一通骂,骂的连喻一句口也还不上,大半夜的坐在院子里生闷气。

最后也不知道是怎么谈的,左右是一个门里一个门外的继续打嘴仗,可是打着打着连喻就又将东西捡回来了。门不给进就爬窗户,没过多一会儿就又亲香了。

而且皮皮发现,连喻特别的喜欢粘着方婉之。

虽然他嘴上不说,但是方大姑娘在后厨做饭的时候,他总闷声不响的带着脖子上栓了根绳的王守财出来溜。

那猫快要肥死了,哪里溜的动,所以多数时间都是王守财费劲巴力的爬上窗框,连喻靠在窗边望着方婉之。

皮皮觉得真的无聊透了,做个饭有什么好看的。

但是连喻告诉他,等到他什么时候也找到一个愿意为他围着灶台转的女人就会明白那种感受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调里很有些小骄傲,以至于皮皮跟他聊不下去,烦死他了。

然而看着连喻和方婉之坐在树下纳凉的时候,他又觉得很羡慕。

王大壮脑袋上的线头开了,方大姑娘在帮忙用线缝,针脚简直差极了,密密麻麻有些像蜈蚣。皮皮看见她挺不好意思的对连喻一笑,说:“对不住,我缝的不太好。”

连大人就接过去瞧了瞧,分外实在的接了句:“不是不好,是差极了,拆了我自己缝吧。”

连喻最终的结局自然不会太好,及至方婉之带着肥猫拂袖而去才托着腮帮子问皮皮。

“我是不是应该说,你缝的好极了?”

这样悠闲自在的日子一连过了五天,宫宅里头一直没听见鬼的动静。不过听不见也好,连喻一点也不着急,成日的遛猫,下棋,腻歪方婉之。

宫老爷子登门来了几次,一方面觉得这事儿不该这么耗下去,一方面又觉得,这位天尊实在是有本事的很,他在,鬼就真的不敢出来了。

这便如供着一尊佛爷,镇宅驱鬼都够了,让他跪下来烧香也甘愿了。

不过这话要分开了说,宫老爷子这厢是愿意的,并不代表暗处的人就愿意,罗盘儿在铁锹阁里那可都快转开花了。

自从这个天尊来了之后,外头就开始流言四起,说是村里来的这位道长是个道行极深的,鬼也怕他,怕的不敢出来。罗盘儿抓鬼的时候鬼可都是活蹦乱跳的往他身上扑,可见还是那位要厉害一些。

对于这些暗地里的腹诽,村里的人自然不会大张旗鼓的说出口,罗盘儿听着教众的回禀,枯瘦的干爪一直拍着大腿。

这可真是让他闹心了。当初宫家的这个东西分明是他放出去的,结果这个什么天尊来了,二话不说抢了他的生意,甚至还威胁到了他的威望。

初时的几天,罗盘儿是有意让鬼躲着不出来想要杀一杀他的气势,如今来看,不论放还是不放都占不上半分便宜了。一味的耗着于他而言必然是弊大于利的。索性也没耐烦再等下去了,抬手一拍桌子招了两个人过来。

要抓鬼吗?那咱们就闹起来试试看!他倒是要见识见识这个什么道长究竟有没有那个本事!!

再说宫家这边。

宫家的宅子是原先祖辈留下来的老宅,跟连喻在村里买下的那所豪宅一样,都是个顶大的三进院子。宫老爷子喜好园艺,小院里遮天蔽日的树木很多。宫家是行商出身,对风水运势十分看重,院子里几棵金钱树那是除了长幼嫡子以外谁都不能碰触的。

这一夜,乌云遮日,月光地下也投不出几片树影。宫家长子宫晟照例来到树下浇水。脚下踩出七步,围着树转半圈,身边不能跟随从,这是表示对金钱树的尊敬。说是趁着子时月华正浓,树神吸收天地灵气之时诚心祈愿,必然能够心想事成。

说将起来,这一套说法还是罗盘儿之前给看的。做生意的人喜欢讨个吉兆,就跟嫁娶出殡挑好日子是一个道理,至于是否灵验,是否白头偕老或是含笑九泉,无非也就是解个心宽罢了。

且说宫晟提着个灯笼一路战战兢兢的往树跟前走,心里也有些不踏实。

这话怎么说呢?今日月华并不浓,甚至打着灯笼都不见得看得清路,然而他家的铺子明日开张,必须得来这走上这一遭。

他实在是不想来的,因为后宅一直闹的厉害的紧,有说是他亲娘有说是他三娘的变了鬼,他也是有些打怵。

他们家的宅子后头有道长,日子倒是着实安稳了几日,但赶在这个时候出来还是让他浑身的不舒服。

他将灯笼挂在树杈上,先从桶里舀了一瓢水浇上去,也没仔细看浇好没浇好,办差似的跪将下去,就想着早点念叨完早走。

“明日小的新铺开张,还望树神怜悯多多进财。”

宫晟的声音低沉,在空阔的后院显得分外清晰突兀。

他摆着双手合十两眼一闭的架势,还没念叨几句就觉着后脊梁骨一阵一阵的往上窜冷风。

宫晟平日是个极注重仪表的人,长发也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束在头上的。这会子却总觉得有发丝在脸颊边儿上飘来飘去。

他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半边身子都僵硬了,因为耳边愈发浓密的凉意在很直接的告诉他,那是一缕飘飞的长发。

宫晟吓的不敢睁眼睛,但是那长发就顺着他的脖颈子一路的靠近。那发丝真凉,像是能渗进人的骨头缝里。一阵高过一阵的啼哭就在耳边,宫晟再也呆不住了,猛的往后一闪身,险些吓的两眼一翻背过气去。

口中嘶吼一声:“娘,娘啊!!!”

那人还真的是他的娘。

宫家大夫人刘桂月的脸就那样清晰无比的出现在宫晟的眼前,面色惨白皮肤溃烂,一双眼睛眼眶里是空空如野的两个血窟窿,舌头伸的老长,正对着宫晟扑过来。口中阴森森的尖声叫喊。

“亏你也是我生出来的东西,养在那个女人身边久了便成了她的儿子?我死了你连个灵堂都不肯给我守。”

而后语气又突然凄凄唉唉:“不如你进随我去吧,下辈子娘还让你做儿子,再不给别人养了好不好?”

宫晟只觉得那道声音似男似女,像他娘的声音,又不像。眼见着那女人越靠越近,一身的腐尸之气熏的他几欲作呕,对方却完全没有给他呕吐的机会。伸长了手指猛的掐住他的脖子,面目狰狞而血腥。

“来吧,来陪我吧!!!”

宫晟竟是被她牵制的没有半分还手之力,整张脸都随着那双手的收紧快要断气了。拼着最后一丝气力,他抓上她的手指,急速的窒息感让他的整个胸腔都刺痛起来。他觉得已经没有办法呼吸了,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然而正当他以为自己马上就要命丧于此之时,一道月白人影踏月而至,手上拂尘一扫骤然扼住了女鬼的脖子。

闻声而至的家丁仆从迅速奔来,宫晟总算得了救。

树影之下,几盏灯笼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情形。众人只知道那女鬼被天尊拖到了林子的最深处,却看不清内里的场景,刺耳的嘶吼就在耳畔,在这样寂静漆黑的夜里格外令人毛骨悚然。

宫老爷子拄着拐杖哆哆嗦嗦走过来时,女鬼已经被天尊的弟子捆绑住了。他也是不敢细看,就是模糊知道这个人影应该是他死去的妻子的。对于刘氏他生前便诸多不待见她,死后更是不愿意见。加之这女人生病时他也不曾探望一二总归是对她不住,心里又有些惧怕,匆匆看了一眼之后就躲的远远的了。

连大人没工夫管这宅门后院的糟烂事儿,只一个纵身落到众人面前,淡然吩咐弟子。

“摆坛,作法。”


  ☆、第四十五章 是我的


花果村数百年来都没遇见过抓鬼抓的这般利落的了。

一场困扰了宫家长达一个半月的灾难,就这么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被解决。

在场的众人震惊的几乎没有了表情。宅子内部也是奔走相告,甚至引来了众多熟睡中的百姓。

连喻盘腿坐于蒲团之上,面前是一张双鱼八卦小几,一鼎铜铸八脚香炉燃着三柱清香,身上也换上了正统的藏蓝道袍。

这个东西平日里看着就有些神仙样子,如今这么一打扮,更添了许多神乎其神德高望重的气势。

方婉之立在他的一侧,眼见着他拿过一张黄纸画了一道符,挺诧异的说。

“想不到你还真会驱鬼。”

他一面伸手将黄符放在左手边的红烛上点燃了,一面忙里偷闲的道了句。

“啊。我会。”

手指头一抖,险些烫到自己的手指头。

他会个屁。

不过端看那架势,确实是挺足的。

底下的鬼还在皮皮的压制下嗷嗷乱叫着,连阁老手上拂尘一扫下了坛,单手比了个自己也看不明白的结印手势往对方头上一点,慢声细语的道了句。

“渡我亡灵,逝者已矣,天道轮回,行坤择善,定!”

鬼是假的,天尊也是假的,当然不可能因着他的一句话而定住。只是连喻会点穴,点在对方额头上那一指看似不伦不类,实则大有学问。

那是头顶上的曲海穴。

女鬼真的不动了,大睁着一双眼睛维持着狰狞的姿势,只余下一股子浓浓的血腥之气飘散在空中。

村民们本以为天尊会如罗盘儿一样将抓到的鬼当场炼化了,然而连喻只是吩咐弟子将女鬼装进一口大缸里,还盖了盖子。那鬼被团巴成那样还真的就一动不动。

连天尊说,渡比化好,他要渡了这些冤魂,散尽它身上的戾气,以便对方早日投胎转世。

老百姓听后都哑然了,进而拜服了,觉得这位天尊在境界上就甩了铁锹教的教主好几条街。

罗盘儿收鬼,从来都是要三天。第一天找鬼,第二天被鬼打,第三天把鬼灭了。实际上就是要让人知道这鬼的厉害,人要三请四请才肯出山,价钱自然也水涨船高。如今来的这位天尊刚一出手就将鬼给收了,可见这人的本事有多厉害。

办实事的法师总是更受拥戴的,宫家之事的第三天,老百姓就一边儿倒的捧起了连天尊,连带铁锹教每半月一次的朝拜都不肯去了。罗盘儿气得不行,又在暗处一连放了好些个鬼出来。

然而这些个东西都是有去无回,统一的被装进一口口大缸里。放到最后罗盘儿不敢再放了,怕连喻抓了他的把柄,也怕他抓的鬼越多,自己的威望越少。以至于他成日的窝在铁锹阁里,对待外头的百姓和教众也温和了不少。

连大人则是挂起不咸不淡的冷脸,依旧走他的高冷路线。但是脚下步子那是十分的轻快。因为他终于在继被丢白菜,石子儿臭鸡蛋之后彻底击败击败了罗盘儿,一跃成为了花果村最牛*的另一位大神棍,小日子何止过的顺风顺水。

而古来有句老话,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连天尊这厢坐拥花果村半壁江山,着实让山底下的二傻也激动的不行。就像是抱着一种谁家都有门穷亲戚的道理,他们特别想上山去看看他。

其实二傻心里的想法很简单,都是觉得当初被老百姓哄野猪似的砸了一脑袋鸡蛋皮非常跌份儿。如今连喻找回了场子,少不得也想跟着耀武扬威一番。还有一则,连喻自称抓到了鬼,而且抓的不少。

鬼长得是个什么样,刘凌晚上不敢看,但是白天敢看。他就想大白天的见见鬼,这比逛窑子让他觉得新鲜。

这日用过午膳,刘凌把张良和白晏沉都叫了过来,言简意赅的表示自己要上山的意愿。

张良对此报以质疑,因为连喻吩咐过不让他们俩动地方。最关键的是,刘凌只打算自己去,根本没有带他的意思,就越发不肯同意。

而刘凌的想法则是,他现在有点看不起张良,尤其是在连喻告诉了他张良的智商不及他的一半高的时候就很少再找他玩儿了。他想跟聪明人呆着,就像连喻这样的,好像脑子也能跟着活泛些似的。

刘凌不肯带着张良去,身边却多少得有个能伺候能照应他的人。

他看见了躲在不远处的白晏沉,像是极不愿意将他的视线引到自己身上似的,缩头缩脑的往门后面躲,连衣角都藏起来了。

刘凌一看他那没出息的样子就气的火都来了,伸手一扯将他拽到跟前,唾沫星子喷了一脸。

“你他妈有没有出息,山上如今都太平了你还不敢去?那罗盘儿真是你亲爹?就吓成这样?”

白晏沉被数落的哆嗦,又不敢顶嘴,小鸡仔似的端着个肩膀,小心翼翼的说。

“您也听说山上的传言了,那宫老爷子家是真有鬼,闹的那样大。之后不是也有几户也闹了吗?下官自幼连只鸡都不敢杀,哪里敢见那些个东西。您是王爷,是真龙天子的儿子,那身上都是沾着龙气儿的,鬼也怕您。下官凡夫俗子,实在的不敢去的。”

白晏沉将一番话说的哼哼唧唧可怜兮兮,一副文绉绉的儒生样,眼泪鼻涕挂了满脸。实在是个不想去的架势。

刘凌听他这话觉得被恭维的很舒坦,抬着袖子闻了闻身上,好像真有股子龙气儿味儿似的。再说刘凌是个什么性格呢?你愿意跟我去的,我偏生不耐烦带你去。不愿意跟我去的,生拉硬拽老子也要带着。再者,张良在上京也是不大不小一个主子爷,白晏沉比张良更懂得怎么伺候人。

刘凌寻思完,扯着白晏沉的袖子就出了门。他得将两人都好好捯饬捯饬,至少在没溜进连喻宅子里之前不能让人认出来,嘴里大大咧咧的道。

“哎呀你怕什么,现在山上早就太平了.....再说咱们不是还有连半仙呢嘛。诶,张良,张良?你留下来好好看家啊,连喻说了,连只苍蝇都不能往山上飞,这是个比喻句,你懂吧?不是让你真抓苍蝇,看紧了昂。”

张良瞅瞅他一副村里人进城的架势,非常的不想搭理他。

再说连喻这边,自从除完了鬼之后,在整个村里村外都受着前所未有的拥戴。宅子内一应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村民得了什么好东西都拿过来孝敬他,拿他当尊佛爷似的供着。

连喻其实顶不好意思。

他在京城里的官声奇差无比,虽没人敢当着面的骂他,但是对他的态度也从没热烈到这个高度。

他盘腿坐在自家门口发呆,由着那些大爷大娘上上下下的打量。末了在黄纸上画上几笔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拿去给人家镇宅。

皮皮一直歪着头在旁边看着,觉得连喻其实是特别享受的,只是身上那根弦又崩的很紧。

本来嘛,作为一个认定自己必然会遗臭万年的二品大员,连阁老还从来没被这么多人稀罕过呢。

整整一个晌午的时间,连大人都端端正正的坐在门口由着人顶礼膜拜,热着满头满脸的汗也不曾说一句不耐烦。

肥猫王守财就窝在他的蒲团边儿上腆着个肚子,猫尾巴在地上悠闲的扫来扫去,好像也挺享受。

最后还是天尊的‘弟子’出来了,笑眉笑眼的对着大家拱手劝了好几句,这才让众人各自回家自去用膳去了。

待到存民走后,‘小弟子’还冲着天尊大人笑,张口调侃了一声:“师父,这大热天穿的这样排场也不怕中了暑气?”

连喻第一次在方婉之面前显出一丝不好意思。当然,只有一丝,一丝之后他一面拉了她的手往屋里走一面道。

“他们都愿意看我呢。”

语气是坦然的不要脸。

方婉之对此早就习惯了,觉得这样的连喻真实的十分可爱,弯着一双月亮眼亲亲香香的挎着他的胳膊往里走。

连喻也欢喜。进屋之后看见摆好的饭菜也不正经坐着,唤了婆子都挪到了小炕桌上。自己则躺在方婉之的大腿上,两人有一搭无一搭的说话。

刘凌跟白晏沉两个灰头土脸的找到这里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小两口窝在一处的亲热样。一个垂眸浅笑,一个眉目如画,都是养眼的好样貌。

刘凌一开始以为那姑娘是阿桃,因为身量侧影都像极了。仔细再那么一瞅,他咂巴了两下嘴,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

阿桃哪有这位长得好看啊。京城里柳眉杏眼的姑娘他见的多了,没见过长得这么出挑的,那是真好看。

他正对着连喻走过去,喉咙里咽下挺大一口口水问道。

“这位是...”

连喻没耐烦搭理他。

不情不愿的从方婉之身边坐起来,慢条斯理的回了三个字。

“是我的。”

谁也碰不得的。

刘凌张口就想回一句,你的品味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好了?你不爱阿桃了?

想了一想,最终还是没犯这个傻。


  ☆、第四十六章 阿桃与天仙儿


连喻就估摸着这货不会按捺的住肯定得找上来,心里挺烦他的。但是既然来了,总要在山上留上一顿饭吃的。加之那一身的破衣烂衫和脸上不知擦的什么,...也真亏的他敢穿在身上。张口吩咐皮皮道。

“伺候王爷和白知县到留香阁换身衣裳去。”

他都怀疑他们身上有虱子。

刘凌显然不关心换不换衣裳,只是一味双眼发直的盯着方婉之瞧。

这姑娘长得可真好看,大京城里打着灯笼都照不见这样的好姿色。一双眼睛越看越痴,越瞧越喜欢。

白晏沉也是看,偷眼看,没刘凌那么光明正大。

连大人看着他们那副样子没说什么。翘着脚歪在床上,不动声色的将方婉之搂在怀里,错开刘凌的视线。袖间倏地一转,猛然甩出一道银色长鞭拦腰圈了白晏沉到跟前,速度又快又准,划过耳边的风声甚至带了七分凌烈。

他吊儿郎当的问白晏沉:“好看吗?”

白晏沉吓死了,哆哆嗦嗦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回道。

“好,好看。”

连大人收了收手上的长鞭,缓缓露出一个笑容,模样姿态都很温和,温和的让人十分瘆的慌。

他对白晏沉说。

“好看也不能看,不然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

白晏沉吓的眼皮子都僵硬了。

刘凌则分外识相的转身就往外走,口里叫到:“皮皮,赶紧带本王更衣,这身衣裳早该换了,该换了。”

脚下几乎要小跑了。

刘大傻听出来了,连喻这是在拿白晏沉敲打他呢,他哪里是要抠白晏沉的眼睛,分明是要抠他的。心底觉得他十分的小心眼。但是再小他也不敢看了,怕他真抠了他的眼珠子。

还是那句话,整个大堰朝数连喻最混账,谁参他谁挨揍,刘凌都是见识过的,所以不想惹恼了他。刘凌有时候会觉得连喻跟封地那位老爷子真像,爷孙两都是不耐烦规矩和体统的人,不像正儿八经的二品大员,也不像正儿八经的读书人。

读书人不打人的,二品大员都讲气度的,连喻根本不知道这两样是个什么东西。

之后的一顿午饭,刘凌吃的食不知味。

因为他又看见了阿桃。而方才那个美的天仙似的姑娘却没了踪影,他不过是换了身衣服,美人就不见了。

夹了一筷子梅菜扣肉,刘凌抬眼扫了阿桃一眼,再扫一眼,又扫一眼,觉得阿桃跟天仙身段真的十分的像,但是脸嘛...刘凌实在扫不下去,放下筷子对方婉之道。

“阿桃,刚才那个小美人儿不出来吃饭吗?这都快过晌了。”

说完又顿了一下,装疯卖傻的看着连喻,欲盖弥彰的解释。

“那个,本王就是怕饿到佳人,没有旁的意思啊。”

连喻当没听见。眼睛一扫看到窗户边儿上露着半个王守财的大脑袋。

这货今日的眼神怨念无比,正盯着桌上的饭菜发呆。整张猫脸都胖扁了,像个挺大的圆盘子。爪子不停的抠着窗户,声音不敢太大,眼珠子眯缝成一条缝,应该是很想瞪方婉之,但是又不敢,就斜着眼睛悄悄的瞪。

瞪到被方婉之一个眼刀子甩过去,吓的毛都炸了一身。

这段时间王守财又胖了,胖的晚间给它留门都得敞开挺大的缝。

前两天它从外面自己溜达回来卡在门缝上了。可能是觉得特别的丢人,愣是硬气的一个喵声都没吭,直到第二天连喻醒了才将它拽下来。

而自那以后,王守财便被勒令不得在午膳时期出没,因为这个东西是个十分不长进的,但凡看见了肥肉都要冲上去啃一口,抱都抱不下来,当然,抱也抱不动了。

连喻瞅着它那副样子怪可怜的,就拨了一点瘦肉和白饭去喂它。

刘凌一看见连喻出去了,立马挪到阿桃跟前要说话。只是也不敢离的太近,一则阿桃是连喻的人。二则是阿桃太丑。刘凌打心里不愿承认自己是个肤浅的人,然而第二点确实占了主要原因。

尽量不看脸的往前蹭了蹭,他对阿桃说:“那天仙儿~,是连喻的什么人啊?咱们不是一块儿来的吗?怎地没见到她出来过呢?”

方大姑娘埋头扒了口饭,将脸上的大半块胎记暴露在人前,一边又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嚼着一边皱着眉头说。

“天仙啊?谁知道是从哪座山上跑下来的?我们一来花果村就看见她了,但是不常出来,指不定是个鬼呢。”

刘凌见阿桃那几口东西吃的非常不雅,面上一副大大咧咧的粗俗样,又无端说那个天仙是个鬼,当下就不高兴了。

“什么叫不知道从哪座山上跑下来的?花果村里里外外就这么一座小阑山,问你说个话怎么那么费劲呢,哎!你别吃了!”

阿桃不听劝,还是一味的吃。

刘凌气闷了半天,倒是模模糊糊的悟了。

他想,阿桃必定是不喜欢天仙的。因为天仙比她长得美,连喻跟天仙又亲香,哪有不吃醋的女人?她恐怕弄死她的心都有。

这般想着,刘凌心里不由揣了歪心思。阿桃不喜欢她,他喜欢啊。他可以帮着阿桃一块排挤她,然后。。。。

刘凌笑的贱兮兮的,很想跟阿桃打听一下仙儿在哪处山洞躲着。

方婉之一听他开腔就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不待他开口就皱巴了一张脸念叨道。

“女人模样生的再好看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难逃美人迟暮。奴婢家的老娘原先也是个美人哩,最后还不是伴了青灯古佛。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照奴婢说,这人还是要看人品性情最重要。因为只有这两样是最终随着岁月流逝能剩下的东西。我们家大人就挺好。”

刘凌鲜少听到阿桃说这么文绉绉的话,细心一想,又觉得她是在挤兑他。死命的撇了一眼她脸上火红的胎记以后,敲着桌面说。

“哟,你还懂得岁月流逝,美人迟暮?那你觉得你们家主子爷就是个靠的住的?他不也喜欢美的?你可能是没看见,他刚才跟天仙他们两个...”

阿桃蹭的一下就站起来了,隔着窗户扬声问外头喂猫的连喻。

“大人,你觉得我美吗?”

刘凌被阿桃吓了一大跳,感觉她真的非常有勇气,长成这样了还敢问这样的问题。

连喻此时正半躺半卧在树荫下的小榻上喂猫,一身广绣常服端的慵懒随意,斑驳的树影落在他的脸上,愈发显得棱角分明的精致,明显跟阿桃不是一个画风的。

然而听到问话后连点子磕巴都没打,一面偷偷藏起喂给王守财的肥肉一面道。

“美啊。”

方婉之笑的呲牙咧嘴,撩起整张脸给他看。

“现在这样也美吗?”

连喻就说:“阿桃,你还是把头发放下吧。”

说完之后两人都是哈哈大笑,满满都是眼中的彼此。

样貌之于人心,他们更知道需要看重哪一个。

刘凌看傻子似的看着两两相望的两个人,突然有些不太理解连喻的审美。

好像是丑的也喜欢,美的也懂得欣赏。

他转眼又看了看阿桃,希望在她身上找出一丝闪光点。或许连喻看重的就是她的直率的性情呢?然而这等觉悟还未及维持一盏茶的功夫,刘凌就看见丑丫头的脸变了,叉腰冷脸的一眯眼。

“你是不是又喂王守财肥肉了?”

连喻连忙摇头。

“没有。”

“我都看见了!”

“看见了也没有,你又没有看见我喂。”

阿桃板着脸走出去,屋外很快打起了嘴仗。一个气势汹汹,一个强行狡辩。连喻觉得王守财很可伶,方婉之觉得连喻妇人之仁。

刘凌就那么巴着窗户看着,觉得阿桃这性情,也实在不怎么地啊。

如此说来,只能说连喻的口味太过,特别了。

用过午膳之后,几人坐下来喝了盏茶,照旧是连十九一壶好的,白晏沉和刘凌两碗茶叶沫子,左右刘凌喝不出来,装模作样的缀了一小口,直说是好茶。

不过连喻不耐烦刘凌呆在山上让他回去等消息,以至于整个茶局有了那么一丝不和谐。

刘凌现下也懂得了什么叫自省,也明白连喻嫌弃他嫌弃的很有道理,毕竟前面两次都是自己和张良坏的事儿。所以如今说起来他便一直往张良身上推。

张良脑子不好,张良瞎出主意,反正全部都是张良的错。他能比张良聪明些,因此是有资格呆在山上的。

连喻也不反驳他,只说冲锋在前主将在后,如今戏还没开始唱,主将便急着出来是极其跌份的一件事儿,您要不在乎,我也是无所谓的。

刘凌最好面子,不想将这名声传回京里,到底动摇了。

连喻和方婉之出门之后,他跟白晏沉大眼瞪小眼的又喝了一大碗茶水。

刘凌见白晏沉缩手缩脑的样子,不由拍了他一下。

“诶,你说主将真的都是后面才出来的?”问完之后又是啧啧两声“问你也是白问,你又没上过战场。”

白晏沉就低眉顺眼的点点头,面上支支吾吾的,似乎是有话想说。

刘凌最瞧不起他没出息的德行,磕打两下碗边烦躁道。

“有屁就放!”

白晏沉就放了,真是一个屁。臭的两个人都不愿意在屋里呆了,只是出门之前白晏沉朝着后院的方向望了一眼,小小声的说。

“王爷,咱们是该回去,可是回去之前下官也想见识见识阁老抓到的鬼长成什么样子。下官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鬼呢。”


  ☆、第四十七章 想要见见鬼


白晏沉说没有见鬼,这让刘凌听后一下子就来了精神。

这话倒是真给他提了个醒。

是了,他还没有青天白日的见过鬼,这么稀里糊涂的下得山去根本没有对张良吹嘘的资本。

只是连喻说了,这鬼现下还不能见光,见光就化了,暂时还不能看。就又踟蹰了。

白晏沉说:“那不如咱们晚些时候来看,就悄悄的,扫上一眼就走。

刘凌挠着脑袋瓜子看他,觉得挺诧异:“你不怕鬼了?先前不是吓的个孙子样?这会子倒是来了精神。”

白晏沉搓了搓手,挺不好意思的看着自己的鞋面。

“下官现下还是怕,但是经不住好奇。就是想看看...诶,其实不看也行,没准看了又吓的睡不着觉了。”

刘凌根本懒得搭理他左右矛盾的自言自语,兴致一被挑起来了,心心念念的倒是真想见鬼,一面托着他往院外走一面扯着嗓子嚷嚷。

“连喻!你让本王下山可以,但是今儿天色也晚了,就在你这院里住上一宿啊,就一宿,多了不住,你留也留不住我!!”

只这一宿,他就不信看不见个鬼。

连喻不给他看他便自己找。

刘凌觉得自己也不算傻,还是有一些脑子可以用的。

然而这话也是他自顾自的说,连喻根本没有要留客的意思。刘凌说天色晚了不好下山,他就让皮皮在外面套马,是一刻也不想留,干脆现在就给送下去。

刘凌这会子自认机灵,你让我走,我就洗脚。自去命白晏沉跑到后院给他打了一大桶井水,楞说他要泡脚。泡完了就睡,累死了,得在山上歇歇乏。此时太阳还没有落山,刘凌自己也觉得这话说的挺不要脸的,就拉着白晏沉一起泡,直泡都太阳落山脚丫子都泡白了才从里面出来。

连喻歪在窗户边儿上看了他一会儿,没说什么,转身陪着方婉之溜猫去了。

夜半的时候,屋外都是静悄悄的,村口的梆子敲了三下,是打更人在提醒小心火烛。

刘凌跟张良窝在房里困的呵欠连天,见主屋的灯烛早就熄了,拿着凉水狠狠洗了一把脸,蒙着两块白布,轻飘飘的踮着脚尖就出来了。

白晏沉跟在刘凌的身后一路穿梭在廊下,心里觉得他实在很傻,又不好出言提醒。

没见过谁大半夜罩着块白布出来夜探的。

但是刘凌说了,晚上出来的都得蒙面,黑衣大侠你见过吧?多帅气。咱们难得做一回这样的事儿,也不能太怂了。他找不到黑布,那就蒙块白的也是一样的。左右都是个个性装扮。

只是这廊子穿了大半刘凌才发现,连半仙这宅子实在有些大,又兼之没有灯笼,摸着黑四处转悠就是个没头苍蝇,哪里找的鬼被关在什么地方。

他本就十分的胖,转来转去累的烦了,一屁股坐在假山后头不愿意走了。甩着胳膊擦了擦脑门子的汗,气急败坏的对白晏沉说:“不走了,我得歇着。这漫无目的的要找到猴年马月去,咱俩回去吧。”

白晏沉身上倒是一点汗都没有,刘凌说不走了,他就老老实实坐在他身边陪着。只是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几块木头片子,在地上摆啊摆的。

刘凌见他嘴里好像在叨叨咕咕,听不清说的是什么,模样神态都有些往日没有的肃穆,让他莫名觉得他有些奇怪,屁股在地上蹭了几步挪到他跟前。

“诶!你干啥呢?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

白晏沉没吭声,又念叨了一会儿才抬起头。

面上还是那副憨傻胆小的样子。

他对刘凌说:“就是些小孩子的玩应儿。下官的老家是聊城,城边靠着一座凌源山,以前在大山里走丢了就拿些写了方向的木头片子瞎摆弄,抽到哪片就走哪条路,时常都能蒙对的。”

刘凌听后反应了一会儿,倏而手掌上下拍了一下。

“哦,本王还当时是什么呢。你这个我小时候也玩儿过,我们那是那么说的;你两打架我评理,评来评去全怪你,谁放屁,打死你!最后一个字儿落到谁身上就是谁。”

这般说着,还拿着白晏沉的小木片点了两下。

而后又有点困惑:“我们顶多用三片,你这个也太多了。”

白晏沉只做不答,脸上全然是讨好的笑,好像在不好意思。

刘凌也没再说什么,看见他抬手指了个方向,便随着他的方向摸索过去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的白晏沉眼中忽明忽暗的精光。那是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胆小怕事,月光之下总是显得太过惨白的一脸,生生渡上一层阴翳。

当两人按照木片所指的方向准确无误的找到关满‘鬼魂’的院子里时,刘凌狠拍了一下白晏沉的肩膀。

他说:“行啊老白,平日看你就像一个废物,关键时候倒是比张良中用的多了。这院子可够偏的昂,你要是不摆弄你些个木头片子,没准天亮了咱们也找不着呢。”

白晏沉笑的谦逊无比。

“王爷过奖了,下官也是误打误撞。方才您也瞧见了,无非就是胡乱找来的,想来也是因着您在身边,下官沾了您身上的龙气儿,这才找到了这里。”

刘凌傻,平日却最喜欢听恭维的话。白晏沉夸了他,他便也觉得能找到这里多亏了自己。

本来嘛,几块木头片子能找到什么路?这就跟他小时候玩儿的那个:谁放屁,打死你。的游戏一样,全凭运气,没什么道理可言。也就没往深处想。

大大咧咧的进了院子,刘凌看着摆在井口旁的一口口大水缸,又有些害怕了。

连喻租住的这个宅子本来就大,宅子里面又遍地都是些参天老树,一片一片连起来就有种遮天蔽日的阴气森森。

此时本就是午夜,大缸里又装了一溜烟的鬼。再看那口孤零零的枯井,怎么瞅怎么觉得渗人。

他往后退了两步,而后伸手从后面一推白晏沉,也不肯承认自己是害怕了,只说,你去把其中一个掀开来看看,就是靠咱们最近的这个。本王不耐烦碰这些腌臜东西。

白晏沉起初也是怕,一直躲着不肯上前,最后刘凌恼了,只能‘勉为其难’。

装鬼的大缸是乡下腌菜用的那种,上下窄,中间是圆咕隆的一个大肚子,像是一个极胖的男人。缸口全部用白布封紧,贴着一些乱七八糟奇奇怪怪的符文,根本就是鬼画符,无疑是出自连大人之手。

白晏沉往缸子里面看了看,感觉到里面尚且新鲜的呼吸,心下不由沉了半截。在长袖遮掩之下,他缓缓自手中落出一支银针。

刘凌不知道白晏沉在磨蹭个什么劲儿,只觉得的那个背影挡在他前面很久了,不由催促道。

“诶,你怎么还不掀开啊?这里冷死了,你觉不觉有股子阴邪劲儿?...我就知道这不是个什么好地方。赶紧给我掀开,...看完就走,个鬼地方。”

刘凌模糊见到白晏沉应该是点了点头,由于树荫遮盖也看得不是很清,眼见着他伸手掀开了其中一个,脚下也跟着蹭蹭几步走上近前。

他得亲眼看看里面,看清楚了才好回去跟张良得瑟。

然而白晏沉却是猛的一回身。

刘凌只觉眼前有什么银色的光一闪而过,好像是对着自己的脑门过来的。只是还没到近前,周遭就突然亮了。

连喻不知何时打了个灯笼,呵欠连天的斜倚在院子边儿上,整个人都懒洋洋的,身边还站着皮皮和阿桃。也都打着灯笼,统一的像是没睡醒。

白晏沉则是个掀开帘子转身要跑的架势,明显是吓到了,一屁股跌倒在刘凌的脚边,直说里面的鬼好可怕。

刘凌现下是没工夫看鬼了,因为连喻提着灯笼走过来了。

他先跟他打了声招呼,旋即蹲下身用灯笼照了照白晏沉。

恩,是个苍白到没有血色的模样,再看一看打开的缸口,又盖回去了。

他笑着对他们两说:“天色不早了,不睡?”

刘凌在花果村一事上一直都要仰仗连喻,今日没有听他的话自己找了过来,还偷偷来看鬼,本就担心他发脾气。

如今看他是个笑模样,心里倒是踏实了点儿,也不想再折腾。寻思着明日问问白晏沉那鬼长成个什么姥姥样也是跟自己亲眼见着了是一样的,便猛点头道。

“啊,是该睡了。本王出来上厕所,迷迷糊糊就走到这里来了。你这院子真大,气派。”

白晏沉也跟着说:“是气派,连大人的品味向来是不俗的。”

连喻挺坦然的收下这些恭维,伸手替白晏沉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角,问他。

“古来虫蛊可迷心智,有的人不死而僵了,有的人僵了却没有死。白果之乡出一种名为翎羽花的植物,果实可入药,却鲜少有人知道这种东西可以操控人的心智。”

白晏沉十分诧异的摇了摇头,很是困惑的对连喻说。

“大人,您说的这个,下官一句也没有听懂。”

连喻低头挑了挑灯笼里的烛心,似笑非笑的说。

“不懂吗?其实我也不懂。”

言罢也没再去看他,一面将身上的褂子披在方婉之身上一面道。

“夜凉,都歇了吧,王爷既然喜欢这宅子,便多留几日吧。”


  ☆、第四十八章 你去睡吧


前半夜的这一通折腾,最终在刘凌和白晏沉乖乖回房不敢吭声而告终。

连喻跟方婉之回了屋子,本来都神色恹恹的,然而路上吹了些冷风,愣是给吹的有些精神了。

主卧内十分宽敞,床跟塌之前隔着老大的一扇屏风。连喻觉得挺碍眼的,就拿着小片刀在上面挖窟窿,方婉之瞧见了,瞪着眼睛斥他。

“你这喜欢在屏风上抠窟窿的毛病怎么总也改不了?”

连喻没吭声,继续抠自己的。

他那哪是习惯,他就是想看方婉之。

最后,一面顶好的岁寒三友屏风到底被他生生抠下来两个洞,正好一歪头就能看见里面的方婉之。

彼时,方大姑娘正披着被子坐在里面的小炕桌上吃点心,连喻看见了,说他也想吃。方婉之便招招手,让他也进来吃。

连喻对于一切甜食都不怎么热衷,更喜欢吃盐味重的卤味。他深知方婉之也不怎么喜欢吃,今日却见她吃的格外欢腾。

桂花酥的糖味有些浓,连喻咬了半个就不肯再吃了,侧头看看方婉之,依旧一口接一口的嚼着,不由奇道。

“难道你的比我的好吃?”

方大姑娘就笑了,拿着半块吃剩下的桂花酥塞到他嘴里。

“你觉得呢?”

连喻皱着眉头嚼了两下,还是一嘴的甜腻味儿。取了手边的凉茶漱了漱口,又走回床边坐着。

方婉之还是在吃,樱桃小口上沾的全是酥皮渣渣。自从跟连喻在一起以后,她便鲜少端女儿家的扭捏架势了,左右两人都喜欢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一双长腿也是盘成个打坐念经的样子,像个佛爷似的。

连喻细细端详了她一会儿,觉得她的脸色比往日苍白,颜色也不难么好看,不由伸手探到了她的脉搏上。

方婉之见他诊的认真,也就不吃了,单手支了下巴去看他。

“你还会诊脉呢?”

连喻很茫然的摇摇头。

“我不会。”

“那你听的那么仔细?”

“我以为我仔细听了便会了。”

对于连阁老偶尔的自我感觉良好,方大姑娘多数时间是容忍的,伸手拍拍他的腕子打算歪下了,却在这时听到他说。

“方婉之,你是不是有病了?”

模样神态都十分关切,以至于她不好发脾气叱责他‘有病’这两个字的用法。

连喻似乎很喜欢用‘有’这个词,诸如谁谁脑子有包,谁谁脸上有坑,当然,说的最多的是:方婉之你是不是有病?

他好像很担心她会‘有病’,因为雁南的天气不好,村里又有着没完没了的‘脏东西’。他关心她,且听的习惯了也就不觉得什么了。

不过她今日确实有病了,方婉之颇有些无奈的对着连喻笑笑。

“是有些不舒服。不过不是什么大事,略歪一歪就好了。”

女子来葵水的几天都不会好过,她今日是第二天,方才出去吹了冷风就有点脑袋发晕,作死了吃些甜食之后便好多了。

连喻听她说要歪一歪便给她放好了枕头,只是不走,就那么坐在床头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哪里不舒服?”

连喻的眼睛本来就亮,在昏暗的烛火下也是亮的出奇,清清亮亮的,像一汪清泉。方大姑娘被他看的无法,只能伸手推他。

“诶,你回去睡嘛,我没事。”

连喻还是不动,最后方婉之没法子了,心里又有些懊悔说了自己不舒服。顿了一下,将被子往脑袋上一埋,闷声闷气的说。

“我来了月事!!你个傻子。”

连大人闹了个大红脸。

方大姑娘在被子里面没听到动静,估摸着这货应该是懂了。

想了一会儿,又觉得他不应该懂这些的,翻着被子的一角露了个头,正看见连喻在外头掰了块桂花酥准备喂她。

方婉之在来月事的时候对甜的东西都算喜欢,他掰了便张嘴接了,一面嚼一面不是很高兴的说。

“你怎么知道月事的?”

不是连脉都不会把吗?怎么会懂这些?莫不是哪个小丫头告诉他的?

这就是女人的逻辑。

连喻听出来了方婉之语气里的没好气儿,掰了挺大一块塞到她嘴里,挑着眉头道。

“我怎么就不能懂?我也是有娘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连喻的娘会心血来潮的告诉年幼的连喻什么是月事,而是他娘来月事的时候特别的作,不像方婉之这么乖乖巧巧的,以至于连喻对这件事情懂得些皮毛。而这种皮毛只限于知道那几天的女人会乱发脾气,身子骨不好,还是不懂怎么照顾。

方大姑娘听了这句以后又缩回被子里了,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从被窝里露出一只眼睛对连喻说:“那个,你去睡吧。”

连喻便从善如流的挨着她躺了下来,隔着被子将里头的小人抱了个满怀,非说自己的小塌冷,快要冻死了,今儿晚上要在里面歪着。

方婉之是知道怎么收拾连喻这副无赖样的,奈何今日身子实在不爽利,便闭着眼睛警告。

“不许动手动脚。”

连喻很聪明的没有吭声,因为这样即便一会儿动手动脚了,他也可以还嘴说自己并未答应过。

外面的天已然泛着霜青了,方婉之睡觉向来有规律,此时补了点点心便昏昏欲睡了。迷糊中她感觉被子的一角被掀开了,是连喻躺了进来。只是她觉得有些懒,没有动。然而连喻今日似乎很不老实,一面将她搂在怀里,一面从腰身摩挲着滑到她的小腹。

方婉之挪了挪,大概是要爬起来教训他一番,然而他只是将手放在那里便不动了,紧接着是源源不断的热流透过他的手掌传来。连带身体的不适都减轻了不少。

方大姑娘不动了,整个身体逐渐放松了下来,暖暖的窝在连喻的怀抱中,很快便踏实入睡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很相信这个男人,究其原因,或许源自于他在情感上的笨拙,也或许因为他贫嘴贱舌的关怀。总之,这样的连喻总是能让方婉之莫名踏实。他甚至连一句情话都不会说。

可是她还是觉得这样很好,很欢喜。欢喜到了无欲无求,从心里面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

由于晚上歇的很晚,方大姑娘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身边的连喻早已经起身了,被子为她窝的严严实实的,生怕她着凉。方婉之一个激灵坐起来,想到连喻应该是没有吃饭,穿好衣裳便要往屋外走。

屋里的门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打开了。

连喻穿着一身淡紫色的缎面长袍,腰系云纹玉带,分明只是十分随意的打扮,却衬的他丰神俊朗贵气十足,手里却不合时宜的端着一只白瓷碗,正一面用勺子搅着一面往里走。

他是听见她起身的动静进来的,所以直接走到里间摆在了小炕桌上。转身又端了温的正好的水放在了木架上。

方婉之便去洗了脸,用竹盐漱过口之后也坐了过来。

她的长发还没有挽起,都柔顺的偏向一边,让她整个人都看起来十分温婉小巧。她探着脑袋往碗里看了看,竟然是红枣粥,应该是熬了很久,浓而甜香。

方婉之深知连喻是不可能有这种手艺的,对于厨房的认知,这货依旧停留在不烧火就能煮鸡蛋的程度,便眨巴着眼睛问他。

“皮皮熬的?”

连喻点点头,不想告诉方婉之自己也尝试了一下,结果险些将整个灶台全部烧黑这件事。

皮皮的手艺向来是不错的,一碗红枣粥香软可口。方婉之喜欢吃烫的,整个小嘴都吃的红彤彤的。又舀了一口在嘴里嚼着,她发现连喻没有吃,便从里面舀了一勺送到他的嘴边,嘴巴张成一朵花瓣吹了两下。

“尝尝,好吃呢。”

连喻本是不喜甜食的,喝粥也只吃咸的,但是方婉之粉嘟嘟的小样儿实在招人疼,便顺着她的意思也吃了一口,还顺带偷了个香。

唇齿之间都带着浓浓的甜味儿,岂止是可口。

两人亲亲热热的腻歪了好一会儿,脸颊都是红扑扑的。

方大姑娘也喂他喂上了瘾,两人捧着一碗红枣粥竟是吃的干干净净的。

连喻见方婉之的头发还披着,便自告奋勇的要给她梳头。只是这活计似乎比他想象的要艰难许多,梳了几次也没能绑出一个结果。

最后连大人梳的烦了,乱七八糟的拿着簪子胡乱将方婉之的长发卷成了一个鸡窝,完全不能够理解这种事情怎么会有人当成闺房之趣。

方大姑娘一照铜镜也火了,追着连喻一通骂,两人正闹的欢腾间,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方婉之听出是宫老爷子,声音火急火燎的。

他说:“天尊可在屋里,烦请您老出来一趟,村里出事了!!张玉林和刘成伟那两家闹起了蛊虫,闹的十分的厉害,现在一家上下好几口全遭了大难了,求您出来看上一看。”

那架势,几乎是天塌地陷了。

方婉之听后一惊,没想到村里真会闹蛊。要说连喻抓鬼抓的顺利,那是因为那些东西本来就是人。如今蛊虫竟然真的横起,却是不知他可有应对的办法了。

再一观连喻的神色依旧是不慌不忙,也不知他是对事向来如此,还是心中早有预料。

慢条斯理的整理好穿戴,对宫老爷子说。

“莫慌,这便去。”


  ☆、第四十九章 降头我治不了


方婉之在没有踏进雁南一带之时便在古书中读到过一些苗族秘辛。

里面所诉之事,或极端阴狠,或生生将人耗死,皆是下场凄惨,施蛊者和被施蛊者都不得善终。

然而这些寥寥数字的描写,到底只是凤毛麟角,她虽可想象真实的画面必然比之书本上的平铺直述更让人难以接受,真正亲眼所见时,依旧让她怔在了当场。

这里是靠近花果村村东流水巷的一小片空地,一颗参天古树据说是整个村里年纪最大的,平日即便再热的天气也没有人会搬了板凳来这里纳凉。因为他们觉得这树是有灵性的,亵渎不得。

然而此时却熙熙攘攘的挤满了人众,似乎在这个另他们胆寒的正午,只有这颗古树的灵气才可以驱散他们心中的胆寒。

密密麻麻的人群,堆挤在一起,根本连块下脚的地方也无。

宫老爷子拄着拐杖高声喊了一句:“天尊到了,快些让开。”人群立时散出一条路来。方婉之一路看过去,只见他们的脸上,多半是傻到呆滞的表情,真正是吓到了,吓的很怕,怕到不行。

古树之下一共躺了八名形同枯槁面色铁青的男子,整个身体都抽搐到痉挛。

瘦。

这是方婉之得到的第一个信息,紧接着是他们张的很大的嘴,连牙床都看的清清楚楚。身上一道道的血印,分明是指甲生生抠出来的。就抓在咽喉的位置,血肉模糊,有的人甚至能看见喉口的白骨。

那一定是难受极了,因为那些印记是他们自己亲手抓出来的。他们的胳膊被麻绳死死捆绑住,每个人的指甲缝里都散发着浓浓的血腥气。

应该是折腾的没有力气了,也或许是疼到了极致,没有人再有力气再动了。若不是呼吸尚存,胸前剧烈起伏,方婉之几乎要以为那是八具干尸。

花果村的人都知道。苗疆蛊术种类繁多,最主要的两大类便是生蛊和死蛊。

前者以蛊虫为媒介,让毒虫暗暗潜伏在被施蛊人的家中,出其不意将对方咬死。

后者则是将蛊虫杀死磨成粉末,混合在食物或者水中,让被施蛊者身体逐渐虚弱,慢慢耗死对方。

雁南当地的老人对这等招数都算知晓一二,然而面前这八人既不是逐渐虚弱,也不是直接断气,而是仅仅在一天的时间内便迅速消瘦。那疼痛到极致的呻.吟,根本无法从喉咙里发声,只能剧烈喘.息着,双眼通红的血丝看的人心惊肉跳。

八位男子的家眷早已泣不成声,根本想不明白缘何一天的时间,家里就遭了这样的大难。又是什么样的蛊虫会厉害成这样?

“不是蛊,是降头。”

就在众人慌乱之间,一道清越的声音响起。声音是一贯的不疾不徐,却像是有着某种力量,可以让人安下心来。

他们看到那个淡然如青竹一般的男子将拂尘交到一旁的弟子手中,将手探到不停痉挛的男子头上,缓缓施了一根银针。

这是连喻跟着他的师父饶不正学来的法子。

前头也说了,绕纤尘在蛊术之上是个半吊子,就这么一招算是唯一靠谱的。

果然,这针将将一施下去,那人便不再抽搐了,只是双眼依旧红的渗人,所有的骨节都发出嘎巴嘎巴的脆响。不能动,一动就如万虫噬心,疼到咬舌自尽的力气都没有。

连喻一连施了八次针,终是缓解了这些人的一些痛楚。可他知道的很清楚,这种法子治标不治本,一个时辰之后这些人又会撕心裂肺的疼。再要给他们施针,怕是也难抑制的住了。

宫老爷子连同村里的几个老人纷纷走到连喻的面前来,声音都发了颤。

“天尊方才说,这几人是中了降头?这可是比蛊虫还要折磨人千百倍的东西,您可有破解之法?”

被下降头的几名家眷也跪倒在他的脚边,哭的泣不成声。

“求求天尊大人,一定要救救他们的性命啊。”

模样神色皆十分可怜。

花果村不是什么大县城,平日的吃穿用度都靠家中的几口薄田。如今家里唯一的壮年动弹不得,家中老幼真的是要活活饿死了。

连喻将剩余的银针收好,只是摇头。

“降头我治不了。”

这是实话。

说将起来,降头其实也是蛊术的一种,尤以五毒降头最凶,来势也最凶。这些人双目赤红,表面上看去状似中蛊之象,其眼白中间的位置却有一条若有若无的直线,是十分阴毒的降法。

而所谓的降头,施降之人才是关键。破解的方法,只有施降者死了,或者撤了降术被施降的人才能得以解脱。而五毒蛊的阴毒之处就在于,除非施降者撤了降术,否则施降者死了,被施降的人全部都要一起陪葬。

也就是说,这个施降的人早就为自己想到了最后一步。即便是死,也不肯只身独赴黄泉。

连喻的一席话,让村里的人全部闻之色变。

在他们心中,连喻俨然是他们又一位更为靠谱的神祗。如今神祗也说没了救,那他们又能指望谁来救呢。

正午的风吹动老树枝桠,吹动落叶片片,落地无声。整个流水巷都像是拢上了一层乌云,厚重的让人抬不起头颅。

连喻向前踱了两步,坐在树下的石墩子上。什么话也不说,什么过程也不问,神色也不焦急,甚至没有显露一点同情之色。

在场的村民开始骚动,宫老爷子拄着拐杖挎着小碎步走到他跟前,哆哆嗦嗦的问。

“那咱们,就看着他们,...死?”

连喻摇头,神情依旧寡淡。

“他们死不了,会有人来救他们的。”

不然那人也不会如此大费周章了。

村民们听后开始觉得不满,窃窃私语的声音不大,但传在耳朵里却异常清晰。

他们在抱怨连喻不通人情,面对这样的场面依旧不温不火。又觉得到底不是村子里的人,根本不在意他们云云。

其中就有几个,更是跟搓火似的,颇有些煽动这种言论的意思。

连喻一概不理。

方婉之站在人堆里没有说话,也没有替连喻辩驳。她一直都知道连喻是个冷情的人,这种冷情并不是说没有人情味,只是他惯常习惯用平铺直述的方式去表达。

他说这人不会死,就一定不会死。

如果这人注定是会咽气的,那么他也不会安慰什么,只是会很直接的告诉,他要死了。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也从来不甚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只要不惹他,他一般也不会揍人。

所以,当罗盘儿坐在不知道在哪捯饬出的黑纱轿子,趾高气昂的跳着脚嘲笑连喻无能时。他觉得他挺烦人的,就直接被一掌风将他扇出老远。

罗盘儿气的不行,心底却知道自己是打不过连喻的。诺大的小个儿站在原地跳着脚骂。

“什么天尊,连点子蛊术都不懂。村里的鬼就算都被你抓光了又能怎么样?没本事就没本事,装什么高深。“

“雁南这一带都信奉这个,你不懂蛊就趁早滚出这个村子,无非就是会抓几只小鬼。本大仙一人出马,本事不知晓甩出你多少条街。”

连喻自来不跟除了方婉之以外的人打嘴仗,由着那个侏儒自说自话。及至罗盘儿得瑟够了,逐一给那八人喂了颗丹丸。

但见他手掌间放了什么粉末,很香,甜到腻人的味道,又像是担心连喻看到似的,背转过身,悄悄的用掌心搓热了。探头探脑的又瞄了连喻一眼,发现他根本没看自己,更像是不放在眼里,又有些生气。

大张旗鼓的咳嗽了两声,将粉末擦到每个人的鼻端。只肖片刻,那些人就像是狗闻到了肉骨头的滋味一般,不停的耸动鼻端,眼神也从呆滞放了光。整个画面堪称诡异,像是有什么无形的东西牵制着他们。

罗盘儿在人群中转了一圈,而后大喝一声:“起!”

装神弄鬼的样子,看的人不胜厌烦,那原本几乎要咽气而的人竟是都不抽搐了,当真坐了起来,闻到最后,连脸色都开始好转了。

花果村的这些人,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鬼怪折磨,早年的那点子心气儿早就磨没了。说的好听些,叫随波逐流,说的难听些,就是自私盲从。谁能帮他们他们便信谁。

眼见着那八人在罗盘儿手底下醒转过来,就又都信了他的邪,对待连喻便不如从前恭敬了。不光不恭敬,还带着些不满,觉得他无端占了他们小半个月的信奉。

连阁老对于一切看不上他的人都不放在眼里,看见人醒了,便也懒得呆在那儿了,坐上轿撵掀开帘子,他对罗盘儿说。

“降头只有宿主可解,你能治的了这降头。”

后面的话没再说下去,留着在场的人自行琢磨去了。


  ☆、第五十章 我没有动不好的心思


降头的徒然而至,让整个花果村都陷入了一种无上的恐慌。他们害怕平静的生活再次被打破,害怕那种一夜醒来看见枕边人骤然站在床边,拼了命的不想活的可怕画面。

相对于鬼,降头似乎更容易让他们臣服,因为它无处不在,即便是青天白日,依旧能折磨的人死去活来。他们怕极了这样的暗无天日,好像昼夜不再颠倒,灾难周而复始一般。

因此,当他们信奉了半月有余的天尊无力治降时,他们再次改投了侏儒罗盘儿的脚下。

这其中,宫老爷子自问是个明白人,过尽千帆的阅历让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连喻的那句话。

“降头只有宿主可解,你能治的了这降头。”那么下降之人...

宫老爷子不糊涂,召集了村中的几位老人开了会,带着花果村余下的几个大户都站在了连喻这一边。

他一直觉得这个罗盘儿有些蹊跷,现在看来,虽无十分,已信了七分。他年纪大了,但是不愿意后世的子孙也受制于人。

花果村一夜之间就分成了两伙,蛊术,道门。似乎没人再深究自己更信奉哪一套了。只要能活着,都好。

花果村自那日开始,依旧还在闹降头,隔三差五的闹一次。三请四请的找来锹神治降,银子没少花,好话没少说,次次都闹的人精疲力竭。村里的哭声也越来越多,小妇人情绪容易崩溃,眼泪一流就是一晚上,哭的急了什么粗话也往外骂,恨死了这个下了降头的人。

外头吵嚷的无边无际,糟心事纷至沓来,闹的方婉之也挺忧心的。

这一日,她刚送了一大坛子粉末给宫老爷子。方子是连喻配的,不晓得是不是又在瞎弄,但是撒上了,好像真的就没听说他们家闹出什么事儿。

端着梨花木小兰花的木盘托子,她沏了一壶洞顶乌龙进来。主卧的大床里,连喻正‘鸠占鹊巢’歪在床头看书。大致是个不厚的小本子,被他翻过来掉过去的看。也不吭声,没喜怒,跟平日不咸不淡的时候一个样。

连喻是很少表露情绪的,再大的事儿也没乱过方寸。方大姑娘坐在一边发了会儿呆,又瞅了瞅他,忍不住问了一句。

“这上面,有破解的法子?”

她看到了书的封面上有《点花阁秘辛》的字样,想来定是他师传的不错。

连喻面上带着些未知可否,摇了摇头,又翻了一会儿,将册子‘啪’的一声丢到一边,问方婉之。

“中午吃什么?”

方婉之哭笑不得。

再提目一看地上那册子,被掀翻了半面书页。书面上的字迹很潦草,端字看人,大抵是个没什么耐性又个性极懒的人。

龙飞凤舞的草书字迹大的很,清清楚楚的写着:下降之人以降术高低操控蛊虫,有阴毒如五毒降最难控制,反噬也最厉害。我本是知道破解之法的,但是年头久了,好似也记不大清了,大致是用朱砂,狗血这些纯阳之物去破。

五毒降最阴,至今我还没遇见过几个用的好的。苗疆那个什么大祭司好像会用来着,后来此人被砍了脑袋。你常年呆在朝廷里,应该也遇不上这种倒霉催的事儿。一旦真遇上了,就用口水啐它。啐的时候莫说是我的徒弟,颇显丢人。

还有什么来着?啊,对了,被施降的人如果救不活了,就一把火将他烧个干净,不然要得失心疯的,见着活物就咬,你还要费力去弄死他,怪麻烦的。

恩,降术这一篇大致便是如此了,为师再同你讲讲下一篇。如何坑蒙拐骗,这可是门大学问....

看着这前词不搭后意的满篇胡说八道,方婉之突然很能理解连喻缘何要吃午饭的心情了。看了也没用,真不如不看。

作为江湖第一大派的内传秘辛,写成这副德行也实在任性的够本。私下想来,连喻被这样的人教导成人,除了有些丧心病狂的孤芳自赏,还真没什么太大缺点。

当然,方婉之更愿意相信孤芳自赏这一项,是连喻打娘胎中带出来的。因为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眼高于顶,教导不来的。

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方婉之示意连喻躺过来,手指搭在他的太阳穴上轻轻揉按。

他已经几夜不眠不休了,宫老爷子那边的鬼画符他没少贴,起初方大姑娘以为是他胡乱画的,后来才知道那些符纸都是经过药汁浸泡过的,毒虫轻易不敢靠近。

连喻是个纳于言辞的人,做的再多也不多说一句。他不是期望别人赞许的的人,不是不稀罕,而是自我欣赏的习惯了,也就更加不在意别人是否欣赏自己了。

床边的小炕桌上还摆放着白底青花的茶盏,冒着热气儿的盏口让整个屋子都溢满茶香。

难得的静怡,倒是让她绷紧的神经轻松了不少。她觉得自己是有福气的人,难得在女子已至大龄的年纪,能够遇上那个和她分吃一盏茶的男人。有他在,她就安心。方婉之觉得很满足,一面将手挪到他的肩膀继续揉捏着一面道。

“等下你想吃什么?我做的菜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还是让皮皮做吧。”

她想让他吃点好的。

连喻眯着眼睛躺在方婉之的腿上,整个人都是懒洋洋的,模样神态都几近于王守财。

他说。

“不吃他的,我喜欢你做的。昨天那盘小炒就挺好,我还想吃那个。...我帮你打下手。”

方婉之笑了,有一搭无一搭的顺着他的长发,觉得这个东西十分的好伺候,不挑食,比王守财强的多。

至于打下手,还是算了吧。她实难欣赏他的刀工。

青丝如瀑,铺在她手上,顺滑的如一汪墨色泉水。她觉得连喻什么都好,虽然多数时候欠揍,但又很招人疼,心里十分的喜欢他。

忍不住捏了捏他的鼻尖,方婉之说。

“恩,想吃就给你做。”

连喻点点头,嘴角几不可闻的弯起,是个十分舒坦欢喜的架势,觉得方婉之很宠自己,欢喜死了。闻着近在咫尺的馨香,心思和脑袋又都有点活泛。在方婉之的腿上蹭了蹭,他伸手拉了她的手掌攥在手心里。

他怕她捏久了手会酸。

摩挲了她的指节一会儿,连喻坐了起来,伸手拿了自己的枕头对方婉之说。

“午饭我不想吃了,咱两歪一会儿,醒了以后再吃。”

方大姑娘就当听不见。

要说这个东西,自从上次一起歪了半晚之后就总想着跟她共用一个枕头。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虽然几次被她兜头盖脸的教育,都能理直气壮的顶嘴。

“我并没有动不好的心思。”

真让他上来了,又作死的腻歪。但连喻多数时间是守规矩的,腻歪的自己难受了,就乖乖跑到自己的小塌上清心寡欲。唉声叹气的抱着王守财叨咕,要赶紧回京,双腿盘起来跟尊佛爷似的,很有些可爱。

好像回京之后有个更好的打算。

他从来没对方婉之承诺过什么,也不会花言巧语,但两个人就这么过了,眼里心里都认定了彼此是自己的地老天荒。

刘凌扯着白晏沉的头发一路冲进主卧时,方婉之和连喻正窝在一处说话,亲亲香香的神态,看的他极为的不爽。

方婉之今日没有戴面具,是清清秀秀的一张漂亮脸蛋,白里透着些粉嫩的双颊,因为他们的骤然闯入露出一丝怔楞。不过,也只怔楞了那么一瞬,她便很自然的坐起来,为他们泡了两碗茶叶沫子。整个过程都自然大方,没有一丝扭捏,反而让人觉得大气,并不小家子气。

刘凌知道仙姑和丑丫头都是连喻的心头好,心里即便不是滋味也是不敢抢了他的人的。伸手接了茶水,两只眼睛还在方婉之身上,口里正是在卖乖。

“怎地不见阿桃进来伺候,这水烫着呢,你细皮嫩肉的....”

后面的话不敢说了,因为连喻神色淡淡的扫了他一眼。

刘凌怕挨揍,紧了紧手掌,这才想起右手还抓了一大把头发,顺势一扯将白晏沉拽到连喻近前嚷嚷道。

“你说我们两个上山之前这村里还相安无事的,怎么一上来就闹了降头这个鬼东西?本王琢磨了好几个晚上,觉得这东西十分的可疑。你说让本王早些下山的时候,也是他撺掇着我看完了鬼再走的。鬼我们是一起看的,但关鬼的坛子是白晏沉掀的,你说他是不是有古怪?!”

刘凌是个胖子,手掌握起来有个包子大。被扯的白晏沉本就瘦弱的如一根柳条,现下又被连着头皮的揪着,早就疼的呲牙咧嘴泪水横流了。一张瘦长脸面,颜色很不好看,显得病怏怏的。

连喻盘起腿来坐着,接过方婉之递过来的茶盏,一只手拄在下巴上,问白晏沉。

“降头是你下的吗?”

白晏沉瞪大了眼珠,完全没想到他会问的这样直白,顿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的说。

“大人明鉴,那降头真的不是下官下的。下官,哪里有那样的本事。”

说着就要哭了。

连喻笑着摆了摆手。

“哦,不是你,那就不是吧。”

接下来没有话,也没有盘问和深究,在场的人完全摸不着头脑。也没人猜的到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五十二章 晒鬼


刘凌一直怀疑白晏沉有问题。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充分的理由或是看出了什么端倪。而是他根本不认识花果村其他的人,除了云山雾罩的罗盘儿,就只能怀疑他。

他对白晏沉说:“我在监视你。”继而便是不论昼夜的死盯,连上厕所拉屎都得守着。

然而连喻似乎并不拿白晏沉当回事,以至于刘凌拿不定主意要不要继续跟着这个成日哭啼吊嗓的东西。

这一日,白晏沉拿了一摞草纸从茅厕里出来,迎面就对上了刘凌胖成一条缝的眼睛。刘凌的眼睛不大,难得今日闪出一丝精光,沉下来的脸面看的人莫名心虚。

他对白晏沉说:“你最近是不是在便秘?本王听到茅坑里听到一个动静,像颗石头似的。”

白晏沉当场就哭了,甩着袖子抹眼泪。

“王爷,您若真怀疑下官,便将下官抓到大牢里关着去吧,您这见天的折磨,下官真的受不了了。再者,当初这花果村叛乱的事儿还是下官亲手写的折子送到京里去的,若是猫腻真是下官搞出来的,缘何要自找麻烦?”

“下官在这花果村也呆了十来年了,雁南的百姓都认识我。自从罗盘儿来了之后称王称霸的,下官也就成了过街的老鼠,怎么不可能帮着外人作乱呢。”

刘凌听后觉得他说的十分有道理,重重点了一下头,伸手就去抠白晏沉的鼻孔,勾着鼻子往上翻。翻的对方嗷嗷乱叫,鼻涕眼泪都流出来了,确定那不是一张人皮,这才相信了这是他的脸,一面将手指在白晏沉的袍子上抹了抹一面道。

“恩,是真脸。你知道现在脸面都能骗人了。”

之后的几天,花果村又闹了一阵蛊虫,听说是很大的一个东西,直接爬到村民的院子里把人给咬了。青天白日的,用火烧都烧不尽。罗盘儿作死的作壁上观,看见连喻撒了一大把药粉把蛊虫给灭了,脸色十分的不好看。

接连三日,两人都如斗法一般。连喻能治的了蛊,罗盘儿下的了降,就在宫老爷子惴惴不安的担心罗盘儿会再放降头的时候,他竟是偃旗息了鼓,连门都不出了,那架势,更像是耗尽了心力需要休养生息,没了本事再放东西出来。

刘凌成日窝在连喻的宅子里看着,也搞不清楚他在弄什么名堂,及至那天看见白晏沉出来,脸上好似涂了层粉似的,一双眼睛更是犹如不能视物,眼珠子白的都快跟眼白混成一体了。

他对刘凌说自己近些天睡的不好,实是被那些东西吓着了,想要下山。况且他这个身子骨,也帮不上连大人什么忙,继续留在这里也是拖累。

刘凌凭借自己战五渣的智商分析了一会儿,觉得他说的很对,他也挺怕虫子的,一想都那个东西密密麻麻的爬到自己身上就犯膈应,便在次日晌午用膳时对连喻提出他们两个要下山。

摆着四菜一汤的小桌面上,是几样寻常的家常小炒,精致谈不上,菜色也一般,都是方大姑娘手艺。成日里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连喻却跟吃不腻似的。

刘凌挑着盘子里的肥肉说:“山下的伙食好,本王在这儿都快瘦成一根柳条了,我得下去。”

桌上的人似乎没人认同他,因为没见过这么粗的柳条。只是趴在一旁啃瘦肉的王守财瞄了他一眼,其生无可恋的眼神,似乎很赞同他的意思。

它也觉得自己瘦成了一条闪电,但是方婉之还是觉得它胖。

赌气似的将脸埋到饭盆里,它把自己给卡住了,往后扯了好一会儿才将脑袋拔出来,挂了一脸肉渣和大米饭粒,心情差极了。

连大人是无法理解两个胖子的心情的,他一直觉得阿桃做的菜最好吃,放下手里的筷子舀了一勺羹汤。

“正好我也呆的腻了,一起回吧。”

白晏沉的筷子没拿住,从手上落了下来。筷身自桌面滑下,直滚到连喻的脚边。

他吓的一怔,旋即慌忙自座位上下来,拱手赔礼道。

“下官失态,实在是最近几日没有睡好,这才....”

连喻似笑非笑,垂眸搅了两下碗里的汤。

“无妨,我累极了,也拿不稳筷子。”

而后吩咐婆子。

“给白大人换双新的。”

刘凌坐在他们两中间,觉得这话应该不止表面这一层意思那么简单,但是他听不明白,不过听不明白也不想猜了,反正连喻跟他们一起走,不怕有虫子咬他。

一顿午膳,除了白晏沉,余下的人状似都吃的有滋有味。

他的身子骨好像一直都不好,按照他本人的说法,他是被吓着了,那这惊吓的程度可着实有些大,大到险些呕了血,就那么硬生生的挺着,看的刘凌直咂舌。觉得白晏沉的胆子小透了,竟然被几只虫子吓吐了血。

然而一行几人要下山的消息,却是在片刻的功夫不胫而走。更有甚者,更传出了连喻是朝廷里的大官的消息,来这花果村就是为了抓他们的。村里立时惶恐一片,还没见到宅子里有人出来,就将门口堵了个水泄不通。

宫老爷子得了消息,协同几个老东西一块颤颤巍巍的往这边赶,在连喻面前哭了个老泪纵横。

如今他倒是已经不在乎连喻到底是个什么身份了,只是担心他走了以后村子再出什么事儿没人能顶着。他如今彻底得罪了罗盘儿,给了银子他也不见得会管他了。

连喻随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告诉他:“折腾不起来的,他累了。”

言罢看了一眼白晏沉。

看见他已经迈了一只脚出去,是个急着下山的架势。

他对连喻说。

“大人,宅子外头既然闹成这样,估计一时半会儿也难下去。不若让下官先行下山,也好为您安排晚膳这些。”

连喻扬脸看了看挂在中天的太阳。

“不急,今日天气不错,先把鬼拿出来晒一晒,我担心他们要长毛了。”

这般说着,却是转身坐在了院中的高脚椅子上,抬手拿起一旁小几上的毛尖缀了一口,模样挺悠闲,命人将后院那几口大缸都抬了出来。

宫老爷子一见到那个东西就吓的连连后退,对于在他家闹了小半个月的鬼魂实在是心有余悸。

但是那些东西既不叫和不哼哼,心思还算稍定。

宅子外头挤挤挨挨的村民还在抻着脖子等消息,不想那大门竟是大敞,一字排开的整整十二口大缸映入眼帘,他们认的清清楚楚。

那里面装的可全是鬼,连封印的符纸都没动过。

花果村的村民多年承受着这些东西带给他们的重创,看见了就怕,也不敢靠的太近。

连喻却在这时挥出一记掌风,袍袖轻扬间,十二口缸口全部打开,露出一张张狰狞而血腥的脸。

众所周知,鬼是不能见光的,即便再强大的鬼也断不敢在正午时分出来,那是会被晒化的,化到魂飞魄散。

然而这些个东西,在光照之下除了因为承受不住骤然的强光而眯起了眼睛,完全没有消散的痕迹。

脸,是很多故去的人的脸。宫老爷甚至看到了自家的大夫人和三姨太。但是她们脸上的皮似乎是在外翻,能撕下来似的。

连喻觉得他们很臭,拿着帕子捂住了口鼻,一张脸一张脸的看过去,挑了张相对干净的,伸手一扯,人皮落地。

再往上看去,一众哗然。

这人不正是罗盘儿身边长年跟他的护法肖二狗吗?再往后扯,连阁老爱干净,不耐烦伸手了,点了人群中胆子较大的几个壮汉进来撕,越撕议论之声越大,吵嚷到最后,有眼尖的指着地上投射出来的黑影道。

“他们是有影子的!!鬼怎么会有影子呢?他们是人!!”

他们当然是人。

没有这些人,罗盘儿怎么坑蒙拐骗呢。

连喻说:“这些都是人皮,从死人连上扒下来的,你们仔细想一想,家中闹的鬼,是不是全是新死没多久的人便突然回了魂?”

“人皮是会腐烂的,要趁早剥下来才能用药控制住腐烂的时限。近些天这些人的皮得不到保养,所以干枯卷曲,几乎要烂在脸上了。”

众人闻言一思,可不正是如此!

但凡家中死了新鬼,那都是要闹上一闹的。

再想到那些丧心病狂的人竟然连死人都不放过,这是连张体面的全尸也不给留,全然的愤怒了。

连喻坐回高脚椅上,用婆子端上来的水净了净手,对于已经成为事实的事情倒是没那么多哀婉叹息。说白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人心里没鬼,如何就能被死去的亲人骇破了胆。

那宫老爷子家死去的大夫人之所以能活活吓死个三姨太,也无非是因为她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儿。凡事皆有因缘,平日不做亏心事,哪有那么多的鬼敲门。

只将一双手指他洗了又洗,皱着眉头对方婉之抱怨。

“他们臭死了。”

方大姑娘哭笑不得的看着他,突然很想捏一捏他的脸,只不过现下的人太多,得等回去之后关起门来再捏。

罗盘儿的下属本是为了煽动风声而来的,如今见了这样的场景,竟然有些无法控制了,慌忙潜了人回去通风报信。


  ☆、第五十二章 老娘扒了你的皮


花果村统共就那么大,这厢人一过去报信,罗盘儿便踩着一双挺大的高跷走了过来。一身黑色斗篷遮的神情也看不见,但是猛然驻足的动作泄露了他的震惊。

想他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好的游街混混,不过就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意外,得以在花果村里顺风顺水称王称霸了这么多年。他没有本事,多数时间都是靠着些装神弄鬼混日子,而装神弄鬼的东西自来是不能被摆在台面上的。

如今连喻来了,将它摆出来了,他是万般的恨意,又是万般的不安。在村民愤愤将视线转向他的时候,怒声骂道。

“谁知道那缸里是否被你动过手脚了?你说这些是我的下属,没准再撕下一层人皮就变成了你的人,而且你别忘了,村里是闹了降头的。而这降头,只有我一个人能除!!”

而后对着村民一横眼。

“都看着我做什么?想造反啊?信不信我死了,拉着你们一起陪葬?!这个什么天尊明显就是朝廷的人,外头的传言都没听到吗?当年的大祭司是怎么死的?若不是朝廷的人砍了大祭司的脑袋,你们至于夜夜被折磨的夜不能寐吗?现在坐在你们面前的就是个当官的,当官的!!”

其实,罗盘儿在村中的威望,十分之有九分是占着村民畏惧他的淫威。因为怕鬼,因为怕他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他们死去活来他们才要供奉他。供奉到最后,不信也是信了。又有谁会不想过好日子的呢?

他这一翻威逼利诱,最终还是煽动了一些人站在他的那头,虽说人数不多,但聊胜于无,等同于垂死挣扎。连喻却根本不在乎,自去让仆从取了官印,一面低头把玩着,一面漫不经心的道。

“恩,我的官还不小呢,我还有禁卫,剩下那些不耐烦听我的,就全部弄死吧。”

而后想了想,拄着下巴又加了一句。

“我是连喻。”

连喻这两个字在上京可谓是恶名昭著的很,老百姓都怕他,觉得他不分青红皂白,是个位高权重的二世祖。当官的也怕,因为真惹恼了他,能被活活玩死。

如今二世祖到了雁南,自报家门的要‘弄死他们’,百姓们的反应却跟上京的截然不同。

且看那宫老爷子闻言怔了一下,旋即颤颤巍巍的拄着拐杖走过去,竟是在仔细端详那官印,越端详眼眶越濡湿,端到最后竟是哭了。

他对连喻说。

“您真的是连大人!户部尚书,连喻!!两年前,咱们雁南一带发了大水,正是您在朝堂之上貌似进谏才解了咱们的危难,还因此被禁了足。若不是您当年的劝谏,咱们雁南的百姓可是要活活饿死了啊。连大人,请您受老朽一拜!!!”

底下的众人也恍若醍醐灌顶,大多数人都跟着宫老爷子跪在了地上,口中称到。

“叩谢连大人,咱们雁南的百姓多亏了您才活到了今日,咱们心里都是记着您这份恩情的。”

“是啊,是啊,咱们只恨上京同雁南距离太远,未能当面谢您,如今竟是您亲自来了。”

“谢连大人救命之恩啊。”

连喻吓了一大跳,根本也忘记了自己在雁南一带还有这样的好官声。

眼见着那些人拜他,皱着眉头看向一旁的方婉之,竟是难得的无措了。他本来是想吓唬他们的。

方大姑娘咬唇,觉得此时的他非常的傻,伸手一扯他的袖子道。

“还不让人都起来。”

他就很听话的说。

“啊,都起来吧。”

他实是不习惯这等追星捧月的拥护。

顶着救命恩人的闪亮光环,连天尊的形象又开始发光发热了。花果村的百姓,大半都跟着连喻下了山,留下小半冥顽不灵的,还在苦苦等待着他们的锹神给他们救赎。说的白了,也都是些愚昧无知的。

连喻最终没有对罗盘儿赶尽杀绝,似乎还不想把对方逼到穷途末路,甚至连禁卫也没留下一个。而这个对方,自然不是单指罗盘儿一人,而是他背后的那个天尊。

五毒蛊是否真的如书中所述,宿主死了全村的人便要一起陪葬。他暂时还不能冒这个险。

一行几人带着村民浩浩荡荡的下山,犹如带了一支不小的队伍。

晚间连喻在山下摆了宴席,算是为下山的百姓压惊。

席间他让刘凌上座主位,自己则是挨着方婉之坐下,推杯换盏之间,也不怎么会说客套话。旁人给他夹菜他便吃,有酒敬他便喝,对于村民们的热情,依旧很不自在。

他还是觉得自己适合当奸臣。

酒过三巡,他问宫老爷子:“可知道原先大祭司的坟头在哪里?”

老爷子将头点的很重。

“知道的,就在雁南镇后面的小阑山上。听说那大祭司的祖辈都葬在那里,是块了不得的风水宝地呢。”

连喻便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反倒是白晏沉捏紧了手中的筷子,顿了一会儿,为连喻斟了一杯酒,陪着笑脸问说。

“大人找大祭司的坟头做什么?下官听说那地方也有些年头了,野草长的老高,进去里面又容易迷路。小阑山...也是个邪门的地方呢。”

“哦。”

连喻应了一声,接过酒杯饮了一口。

“我打算挖他们家的祖坟。”

“...”

连喻说挖大祭司的祖坟,这话可一点都不含糊,用过晚膳之后便将驻扎在山脚的禁卫全部调了上来。军营驻扎之后,连喻便进了军帐详细部署。

白晏沉是文臣,不在商讨之列,被张良带去后山抓鱼去了。

至于为什么抓鱼,连大人说了,他要给王守财打打牙祭,鱼个顶个都要肥的。

方婉之不参合朝堂的事儿,用过饭后便拖着王守财回了房里,不是不想抱它,是抱不动它。

连喻自军营里回来的时候已经入夜了,一灯如豆,窗影之下是一人一猫一坐一卧的剪影。他觉得王守财真肥,不仔细分辨甚至会将它当成一个圆形的木匣子。方婉之的身段很窈窕,是个垂头刺绣的秀气模样。

自从上次他嘲笑了她的绣工之后,她似乎就有些死心眼,非要秀出些惊世骇俗的东西。据说是要绣八仙过海?他有点不敢想象那些神仙的模样,只是靠在院中的树下看着,看的有些着迷,嘴角上扬,莫名的暖。

连喻在朝为官也有十年了,自十七岁被封为侍郎开始便一直独来独往。他是不喜人靠近的性子,也有些冷情,能救的他会救,不能救的也不会自找麻烦。连家老爷子让他奉行中庸,那他也就无所谓当个清官了。

风过梢头,几片落叶随风而下,像是有什么感应似的,屋里的窗户被推开了。方婉之站在窗前瞪他,一脸的俏模样,还挂着几分嗔怪。

“回来了也不进屋,想冷死啊。”

连喻浑身都有些犯懒,淡淡挑起一边眉梢,笑的很不正经。

“现下进去,不见得是件好事。”

低沉的声音如浓醇佳酿。

淡淡的酒香醉于风中,他嗅了嗅,好似还能闻到屋中的美人香,像是犯了酒气。

他其实是很少喝醉的,但是这样的夜,这样的人,无端让他觉得沉醉。并且不想醒,就这么醉着。再耍些无赖,方婉之会宠着他。

他已经许久没有这种莫名的归属感了,上京的宅院,户部的衙门,关外的封地,,没有一处让他愿意驻足。

如今这个女人出现了,地点突然就变的不重要了,只要她呆在那里,他就愿意回家。

不大的小院,伴着些凉意的秋风中,是两颗心收拢靠近的温热。方大姑娘听明白了那话里的意思,俏脸红的如染上了两朵海棠。

卷着手里的帕子,她嗔了连喻一眼。不经意间的娇憨,看的连喻心中一荡。

谁都没再开口说话。

但是静默着,方婉之瞧了瞧他身上单薄的衣裳,又‘砰’的一声关上了窗棂。

不多时披了身斗篷拿了件厚衣出来了。

湖蓝色的裙角划过,像是夜里翻起的浪花,不妖娆,但是很美,宜室宜家的美。

她想给连喻披上,然而对上他灼灼的眼睛,又有些莫名的紧张。便将袍子往他身上一推,横眉道。

“还不穿上。你今日...跟皮皮睡去。”

连喻长臂一伸便将她抱了个满怀。

额头抵上她的,声音都伴着沙哑:“谁要跟他睡。”

指尖抚上她娇嫩的脸颊,摸了一手的滑腻。

方婉之的脸滚烫,划过脸颊的指尖又有些凉。她闻到了他身上的酒香,丝丝缕缕,如入骨髓一般,饶的她心跳如鼓。

她应该是想要将他推开,但是双臂被他禁锢在怀里。可以挣脱,但是没力气挣脱,也并不想挣脱。

柔软的唇瓣侧头吻下来的时候,她有一瞬间的眩晕,像是大海中的浮萍,晕乎乎的找不到一丝方向。

她觉得身上很热,双手又紧张的发凉,只能下意识的搂住连喻精壮的腰,随着他勾挑的动作,由着他。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亲吻,但是今夜又似乎有了一些不一样。热烈的纠缠在两人的唇齿之间荡漾开来,还是淡淡的青涩,伴着浓重的喘.息,在这样寂静的夜里越发清晰的传入彼此的耳际。

她感受到连喻的手掌插入她的发间,单薄的衣物因为更为贴紧的拥抱而凌乱。她甚至能感受到面前的这副身躯拥有着多么健硕的胸膛。

一吻终了,连喻吻了吻她的额头,弯身将她抱起走进屋内。

精致的雕花大床上,还睡着像个木头桩子似的王守财。

连喻端看了一会儿方婉之紧张如小鹿一般的眼神,笑了,而后挥手熄灭屋中蜡烛,搂着她躺倒在床上,轻笑道。

“出息。今天不吃你。”

气的方婉之立时张牙舞爪,戳着他的胸口怒道。

“你倒是想吃,老娘让你吃,扒了你的皮!!”

连喻抓着她的手放在胸前,觉得她可爱死了,顺毛似的将她搂回怀里,轻声道。

“嗯,下次给你扒。今晚有条大鱼要抓呢。”


  ☆、第五十三章 兔死狗亨


午夜时分,人们自然都陷入了沉睡,青白的月光地下,树影落出好大一片阴影,斑斑驳驳的,总透着三分诡异。

晚间的一通夜宴,大家都多吃了几杯,因此睡的熟了也是必然的。然而今日竟是连打更的人都没有出现,安静的几乎没有了人气儿。

罗盘儿在屋子里转的跟陀螺一般,是个焦躁至极的模样。

连喻晌午的那一通晒鬼,将村里大半的村民都带了去,如今留在这花果村上的,数来数去不过那么几头蒜。

罗盘儿如今,是什么占山为王的心思都没有了,没了无知村民的供奉,他一个光杆司令还能折腾到哪里去?

围着铁锹阁的院子转了两转,他的眼神不断朝着山下的位置看。右护法张二毛被他转的眼晕,实在忍不住道了一句。

“天尊不是给了咱们消息,说连喻晌午拖出来的鬼都被他事先下了药粉,太阳一晒气味就会散发出来,闻到的人不出半日就会昏死过去?介时再用放信号出去叫咱们接应,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有什么不放心的?

罗盘儿漆黑色的长袍在地上曳出一圈的灰尘。

他哪知道那个药粉到底好用还是不好用。

说将起来,他跟这个天尊的交情,数十年来也未见得多么亲密过。多数时间都是他在办事,他在后面给他坐镇,分的银子他一他九,除了坑些好用的吃穿,银子可全在那个半人不鬼的人手里攥着。

如今朝廷的人来了,他甚至觉得他是想扔下他直接跑路的。要不是连喻放了禁卫要挖他家的祖坟,谁知道这个东西会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人头落地。

山下的红艳信号亮起来的时候,罗盘儿还窝在自己的院子里琢磨,到底要不要下去帮他的天尊。

他实是有些想要带着体己的东西逃跑的念头,但是脑中骤然闪出的那张半人半鬼的脸,又让他生生打了个寒颤。

他是极怕他的,如同花果村的村民畏惧自己一样。如果他敢走,就一定会有比死还要痛苦万分的折磨在前头等着他。

张二毛说:“爷,咱们这便下山去吧。”

他未置可否的哼哼两声,卷着衣领子也跟着出去了。

今晚,管他成败与否,那都是得硬着头皮去的。

白府的大宅在雁南县城里是最不显眼的一处所在,因为小,因为里面的县令一味的胆怯,从来都是跟它的主人一样夹着尾巴做人的。

罗盘儿早前便是白府里的常客,因此一路走来十分的驾轻就熟。

白府的门口虽不体面,但是白晏沉想要撑□□父母官的架势,堪堪摆放了两座很小的石狮子。

就着外头惨白的月光地,他看见了那个同样一身惨白装束的白晏沉。

或者说,是撕下了白晏沉的面皮,连脸都烂成一片枯骨的天尊陆兆丰。

是的,白晏沉早已经死了,披着白晏沉的那一张人皮的一直是陆兆丰。近些年的雁南,一直都是罗盘儿和陆兆丰的天下。白晏沉个性老实,又畏惧他们的淫威,在宅子里闹了几次鬼以后便成为了他们捏在手中的傀儡。

陆兆丰的脸已经完完全全的烂掉了,身子骨也因为咒术的反噬而人不像人。他也懒怠披着白晏沉的人皮在雁南装什么县令。反正整个雁南的天都是他的,根本没有必要费这个闲劲。

然而会咬人的狗不叫。没人想到,那个平日畏畏缩缩的酸腐书生敢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悄悄往京里送了一封折子。

也没有人会想到,对于区区的民间叛乱,京里头竟然派了一整支禁卫和朝中正二品的大员下来。

连喻的声望他们是知道的,陆兆丰并不想硬碰硬。得知消息之后刚弄死了白晏沉,那头禁卫就已经到了。

说不慌乱是假的,但是戏既然已经唱到了这里,少不得要顶着那张脸面唱完。

罗盘儿虽然与陆兆丰相识了许多年,却依旧不敢在晚间仔细端详他的脸。因为看了就要发恶梦,比真正见鬼还要让人胆寒。

他知道他此时正坐在那头石狮子上,也没敢抬头,低眉顺眼的带着他的人过去请了个安。

“天,天尊,您有什么吩咐?”

陆兆丰抬眼瞧了瞧他的方向,灰白的眼球跟眼白连成了一片,也看不出视线到底落在了哪里,挥手指了指屋里。

“都在里面呢,点灯。”

声音不男不女不老不幼,只是一味的渗人,像是卡了一口浓痰在喉咙口,又像是闷在棺材板里的黄泉之音。

罗盘儿从来不敢质疑陆兆丰的话,更不敢出声询问,听到吩咐之后立马转脸让手底下的人点烛火。

从宅院到正厅,一溜的灯笼点下去,整个院落亮如白昼。

陆兆丰依旧看不见,或者说看不清,必须要人搀扶着才能走到里面。

他命人将屋里晕死过去的人全部抬了出来,一具一具堆在正厅里,自己则是半靠半窝在主位上,不知道脑子里面在想些什么。

罗盘儿对着他点头哈腰,眼见着白日里‘造反’的人都堆在自己跟前,心头的大石总算轻了不少。

他没什么见识,更没有多少远见。瞧见这人真如陆兆丰所说晕死过去,那往日嚣张跋扈的劲头又来了。

只是他不敢在天尊跟前装大,孙子似的笑的涎皮赖脸。

“要说您是个有本事的呢,说让他们倒地那就都得乖乖的倒了。...哼,亏道连喻还是大堰第一聪明人呢,我瞧着也是个夯货,这点子端倪都没看出来。”

陆兆丰没有看他,只是低头摩挲着右手指节上的一枚白玉戒指。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很大,手指全部瘦的发黑,更像是两只爪子,那是常年淬炼蛊毒的手,沾染着无数的药粉和毒液。

真正的白晏沉的手并不是这样的,每次用膳时他都要在房中折腾良久,涂抹一些东西。

罗盘儿说连喻傻?

陆兆丰冷哼。连喻自从来到雁南县便试探过他无数次。且次次点到即止,都给他留了喘息的后路。若说他没看出来,他是不信的。若说是看出来了,他也没有完全看透,不然就不会给他这个机会钻这条空子了。

陆兆丰看出连喻于蛊毒一事上很有些建树,只是顾忌着村里的几百条人命一直没有动他,不然也不会将脑子动到了小阑山上。

想到这里,陆兆丰灰白的眼中闪出一抹轻蔑。

人命?

不过就是些卑微至极的蝼蚁,想要捏死,那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罗盘儿自来知道这个陆兆丰是个古怪性子,他不吭声,他便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旁边等着。听着他几次大喘气儿,必然是被药粉反噬的厉害。

又过了半盏茶的功夫,估摸是陆兆丰歇息够了,单手抬起虚空一指,这便是在命他们将他的宝贝抬出来。

那里面是他饲养了许多年的五毒蛊的盅子,里面的东西状似在发脾气,不停晃动着,甚至连盅身都出现了裂痕。

端着木托的仆从吓死了,又不敢轻易动弹,眼见着他掀开了盖子,拿出一条通体漆黑不变形态的毒虫出来。

那是蛊。

一盅之中将其余四只毒物吞吃入腹的剧毒之物。

陆兆丰将它拿在手里,而后哼了哼,瘦长的脸面嘴角勾起一个奇怪的弧度。他在笑,恍若病入膏肓的长者,不辨年纪,分不清喜怒,只听到喉咙口咕噜咕噜的古怪声响。

罗盘儿扯着满脸的笑容凑到他身边说。

“天尊实在英明,竟然想到将迷失蛊下在缸里的‘死人’身上。连喻自以为晒鬼可以笼络民心,殊不知,这东西要被光照才能散发毒性。但凡靠近的人闻了那气味必然会昏昏入睡,还有心思摆宴庆功,实在是不自量力。”

而后用力一踢脚边的刘凌。

“什么王爷,等会咱们将五毒降下在了他的身上,还不是要乖乖的对我们唯命是从?”

这一屋子的可都是京城里有头脸的人物,兼之几名禁军校尉,一旦这些人为了他们所用,以后富贵荣华还不是信手拈来?

罗盘儿一生穷了几乎大半辈子,所能想到的也就是金银权势。

陆兆丰最看不上的就是他这副小市民的嘴脸,待到他将刘凌张良和连喻捏在手上,还用的着一个傀儡侏儒在眼前晃吗?

陆兆丰的身子骨常年浸淫于毒虫毒粉之中,早已经将身体折腾的差不多了。因此也懒于在送罗盘儿归西时讲什么客套话。手中毒虫被他伸手一抛,直接咬住了他的脖颈。

五毒蛊是至毒之物,一旦被咬住颈边动脉就不会松口。

罗盘儿未及他会对自己下手,根本就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便被那毒物扼住了所有呼吸。毒虫吞咽鲜血的咕噜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在场的仆从瞪大了双眼,眼睁睁的看着罗盘儿在没有任何防备和还击之下被吸成了一具干尸。


  ☆、第五十四章 阿桃,我渴了


对于亲手杀死一个侍奉了自己十几年的人,陆兆丰的脸色没有一丝怜悯。

用脚踢了踢罗盘儿干瘪的尸身,他对底下的人说:“愣着干什么?抬下去。”

而后伸手一捞,却是将那满是血腥的蛊虫拢到怀里,爱不释手的样子,眼神近乎痴迷。

这是他的宝贝,只有喂饱了它,它才好帮他做事。至于不相干的人,没有了利用价值留着也是个废物。而他,从不留废物。

周遭的几个都是常年服侍罗盘儿的,眼见着他瞬间就被化成一具干尸,吓的双腿都几乎站立不住。

兔死狗亨,他们不敢质问陆兆丰的不是,更不敢当着他的面撒腿就跑,虽然他们很想那么做。但是只能硬着头皮矗在那里,生怕下一个自己就是地上的罗盘儿。

陆兆丰灰白的眼珠淡淡的扫过正厅中躺倒的人,脸上居然透漏出许多兴致,像是也不急着弄死他们,慢悠悠的在屋里转了一圈。他停驻在了连喻的身旁,似乎是很喜欢他的脸,打量了好半晌。

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刘胖子,脑中尚在思量,今后是该做一个位高权重的傻子,还是当一个杀伐决断的二世祖。

他琢磨了一会儿,觉得二世祖不好做,因为他上头还有个老爷子。那可是个老油条,不好糊弄。便将脚步移向了刘凌跟前。

这些人都是要成为五毒降的祭品,往后便会如行尸走肉,全部为他所用,但是他在花果村呆腻了,想要去京里走上一走,总要重新顶上一层皮。

然而盯着刘凌那张肥腻的脸,又觉得十分的讨厌,伸着焦黑枯瘦的爪子狠狠一捏,掐了一手的粘腻油脂。

这胖子实在太腻了。

陆兆丰一面嫌弃着,一面自怀中掏出一把尖细的匕首,顺着刘凌耳后的皮肤刮过,冰凉,看的人身上都忍不住起了鸡皮疙瘩。陆兆丰拿着刀也在观察着,究竟从哪里下手才好。他讨厌一切肥腻愚蠢的人,也不是很想碰刘凌,索性将刀竖起来,打算直接割断了他的脖子皮肉,再让底下的人过来拨。

然而那刀尖还未刺进对方的皮肤,‘昏死’中的刘凌却是骤然一个翻身猛的坐起,张口就啐了他一脸的唾沫星子。

就见他撸着胳膊站起身,一脚将白晏沉踹出多远,嘴里骂骂咧咧的叫道。

“去你奶奶的死变态,还想扒老子的皮,还反了你了!!”

一番话下去,其余躺倒的人也没办法再装死了,全部一脸戒备的坐起了起来。

陆兆丰一看那些人生龙活虎之势,脸色骤然一凌,脚下连退数步,随即袍袖一甩,双掌拍在五毒蛊身上,周身都散发出骇人的戾气。

刘凌一脚下去之后才看清了那个东西不人不鬼的样子,唬的魂都没了,一面往靠近门边的位置跑一面高呼着。

“连喻你赶紧的,妈的,这东西是要变身了吗?”

连大人躺在地上,还是个卧佛的姿势,堪堪吐出一声叹息。

怎地这样沉不住气呢,他还想多看看热闹呢。

奈何刘凌那厮实在叫的太过撕心裂肺,闹的他耳朵疼,只得纵身一跃,坐到主位的高脚椅上,看了看小几上冒着热气儿茶盏,似乎是很想喝上一口。但是这东西白晏沉虽然没碰过,他却有些洁癖,便皱着眉头看向角落里的方婉之。

“阿桃,我渴了。”

方大姑娘二话没说翻了个白眼,直接顶了一句。

“那就渴着!”

正事还没办完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中了我的迷失蛊吗?!怎么会这样?”

陆兆丰几乎是要疯了,他是受不得旁人蔑视的性格。眼见着这些人在他跟前一个个的坐起,整张脸都扭曲成了一团。

连喻不怎么爱跟长得丑的人说话,觉得近些时日虽看够了白晏沉哭啼吊嗓的脸,到底比陆兆丰的好看许多。

漫不经心的转了转茶盏,他道。

“雁南一带有花名岳西,入殓时当地人很喜欢摘上几朵放在棺材里,因为那花很香,形状又颇似彼岸花。他们觉得这样便如在尘世里送了故人最后一程,殊不知,这花在尸体腐烂之后会散发出剧毒之气,但凡吸入,轻者会出现幻觉,重者陷入沉睡。众人都以为此毒无解,殊不知,多喝几口桂花陈酿就对了。”

今晚他设下晚宴,所有的人都跟着多吃了几杯,不为别的,就为解这花毒。

而研究出这等奇妙之法的,正是他的师父饶纤尘。

饶不正嗜酒,在苗疆一带遛弯时曾遇上过无意中了岳西花毒昏死过去的人。他一辈子没个正经,几根银针下去将人扎成了一个刺猬也未见到醒转,便随手喂了两口手中的桂花酿。

他实际上是喝多了。

但是那人被硬灌了两口酒之后竟然真的醒了。

陆兆丰一直觉得岳西无解,此时听了这恍若儿戏的话气疯了,瞪着一双眼睛怒道。

“那又如何,你别忘了,即便岳西可解,五毒降可是捏在我的手里,我死了,全村的人就跟着我一起陪葬吧!!如此说来,我陆兆丰在黄泉路上也不算无人做伴。”

连喻说。

“五毒降是不是无解,到现在都是个传说。你父亲陆时雨研究了大半辈子,搞出那么多的名堂,是不是真的有用,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你是他唯一的儿子,我自然是有理由相信你得了他不少的真传,不然你这不人不鬼的样子,又能当的了谁的儿子呢?况且....”

连喻打开五毒蛊的蛊盅瞧了瞧。

“你想要控制我们,以你现在的身子骨,就只能撤降。不撤了那些村民身上的降头,根本没有多余的气力再次转降,我说的没错吧?”

陆兆丰整张脸都白的发青,狰狞的面孔腐肉一层一层的脱落。

“所以你根本没有打算挖我的祖坟?而是为了逼着我撤了他们身上的降头?!”

这样一来,不论五毒降是否真的会牵连一众百姓,连喻就都可以放手一搏了。

“恩。”

连大人应了一声,缓慢的抬起一方帕子捂住自己的口鼻,觉得他很臭。身上有一股子死尸味。

“我闻不惯脏东西的。”

挖人祖坟多损阴德啊,他这么秋风寄月的人。

“脏东西?!”

陆兆丰大怒。

“我父亲是雁南一带最德高望重的大祭司!!要不是你们朝廷畏惧他的势力日益壮大,派兵围剿砍了我一家上下十九口的脑袋,我何以要自毁容颜落魄至此!!”

“德高望重?”

连喻冷哼。

“陆时雨当年以活人祭祀,以婴孩祭炼丹丸饲养蛊虫,雁南的百姓终日过的提心吊胆民不聊生。你们所谓信奉,只是你们一个人的信仰,却要整个城镇的百姓为你们献血捐肉。至于你落魄至此...”

他单手支头,挺认真的打量了一下陆兆丰。

“我看过你被通缉时的画像....其实你自毁容颜是对的。”

那张脸还不如现在烂的这张好看呢。

陆兆丰常年的不说话,对于跟人打嘴仗,他根本不会。兼之连喻是个中里手,更加气的他急火攻心,当下也不再废话,双手揣在袖口里,也不知道念叨了个什么,猛然一甩,竟是放出了无数巴掌大的毒虫,密密麻麻的朝着众人爬了过来。

连喻沉着应对,一面吩咐皮皮将方婉之带走,一面将众人带到他的身后。

再一观那毒虫,个个通体黑红,触须都挂着倒刺,圆壳,八足,爬动的动作十分迅速,密密麻麻的一团。罗盘儿未及抬远的尸身一瞬之间便被它们啃的只剩下一具枯骨,甚至能听的见皮肉分离的撕裂之声。

跟在连喻身边的,还有不少军中校尉,这些人都是带过兵的,然而见到这样的场景也不由背脊生寒。

这是怎样的一群毒物,竟然有着这样吃肉食血的阴毒。

毒虫汹涌而至,罗盘儿的手下吓的四散逃离。然而只一瞬,却是全部都动不了了,随即恍若被什么牵制了一般,硬生生的挡在了毒虫之前。

再细看去便会发现,他们的脚尖都被扯的很高,竟是被数十条透明丝线远远操控着。

而线的另一头,正是从连喻的五指之间甩出来的。就见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指不时轻点在小几上,带着些规律,又不像有规律,如弹琴一般。毒虫却在那十七个肉盾之前进退不得。

“傀儡阵法!!”陆兆丰惊愕“你是澜卿!!”

说起江湖之中,应该说无人不识澜卿公子,但是有没有几人真正见到过他。众人都知晓

点花阁阁主绕不正擅用傀儡之术,很有些邪门的做派。澜卿作为他的亲传弟子却是青出于蓝,一身簪花落叶的本事,轻功奇绝。为人却比他师父还要不着调些。

没人知道澜卿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只知道他十五岁出师门,十七岁便销声匿迹了,不想他竟然就是连喻!!

陆兆丰的高呼十分的刺耳,喉咙里传出的嗓音粗噶干涩。然而还未待他再有机会发声,连喻已经骤然出手,单脚轻点,一记掌风直向他面门袭来。皮皮则迅速在地上撒上一层药粉,毒虫四散逃离,再无力气再动。

陆兆丰接连后退,虽也有些身家功夫,到底他祖辈传下来的都是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毒虫死了,他的本事也就没了,加之连喻的速度极快,根本来不及躲开,只能生生受了那一掌,筋脉尽断。

陆兆丰本来就是将死之人,这一记掌风下去,哪里还有还手之力。他知道自己的气数尽了,吐出来的鲜血都是浓黑一片。他吃了无数的毒虫,手上沾染过无数毒粉,临到最后,还念念不忘的自怀中掏出一颗五毒散塞进口中。

他说:“我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连喻接过皮皮递过来的火把,直接将他跟毒虫一起烧了个一干二净。

做鬼?

这世间上的人,从来都只能活一次。陆兆丰信奉了一辈子的鬼神之说,竟是到死都执着于这份痴念。

他倒是不介意看看他死了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只可惜,天道轮回,他这样的人,恐怕死了,也就坠了地狱了,连轮回都谈不上。


  ☆、第五十五章 日子不过了?


一个不眠之夜,最终结束了花果村长达十年之久的无尽轮回。宫老爷子率领众村民傻傻站在宅子口,将里面的场景尽数收进,却是统一的没有说话。因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对于暗无天日的折磨,他们似乎已经疲惫了,呆滞了,进而看到阳光拨开乌云照射进来的时候,亦然是有些怕的,怕这样的日子还会在某一天周而复始。

刘凌踮着脚尖走过一地的毒虫残骸,特别的嫌弃,生怕粘在自己的皂靴上。面上应该是想要摆摆王爷的架势,面对着众人,学着自己的亲爹展现出一点皇恩浩荡。然而他是没读进去过多少书的,肚子里很空,讲不出太过文绉绉的东西。只能挠着脑袋说。

“都没事了。朝廷是记着你们的,你们以后也要多多向着朝廷,要记得,谁才是你们的救世主!”

神色肃穆,嗓门高亢。

村民们下意识的跪倒在地,依旧没有任何欢呼雀跃之态。他们被奴役的惯了,时间长了就只会跪,不管是谁,能让他们活下去的,就都是神仙。

他们当然也是感恩的,只是不懂得怎么去说。刘凌觉得反响不够热烈,嘴上又是词穷,再抬眼一看连喻,正坐没坐相的窝在椅子上喝阿桃端来的茶水,模样很有些没心没肺。

他似乎总是这样寡淡,寡淡到近乎没有一点人情味,救了人也不得意,死了人也伤怀。刘凌看不下去,忍不住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诶!你倒是说句话呀。”

连喻便坐着了身子,神色恹恹的说:“离天亮还有几个时辰,都回去歇着吧。太阳升起来不是还有地要更?我瞧着王三家的苞谷就种的不错,走的时候给我拿两斤。”

一席说的比刘凌还要没学问,村民们却是从怔楞中回了神。

是了,他们还有苞谷要收,田里还有土地要更。他们的日子还要过下去,从今以后再也不用信谁,就过自己的。那才是他们的小日子,那才是他们该坚持的信仰。

宫老爷子颤颤巍巍的走过来,巴着脑袋问连喻。

“大人,那咱们身上的降头可是真解了?”

连喻便在死去的罗盘儿的护法身上撒了一层药粉。

只肖片刻,那个东西就蹭的一下坐了起来,吓的众人一溜烟的往宅子外头跑。

连喻见人都跑走了,又在上面捻了一层粉末,那人就又倒下了。

他说:“苗疆蛊术多年来为人所信奉,我不想说它是否真实存在,只想告诉你们,陆兆丰和罗盘儿所用的皆是药物相生相克之理,有的歪打正着,有的挂着些邪门,至于降头是否根除...只要人心摆正了,也就百毒不侵了。”

而后像是再要展示一遍似的,又让那护法站了起来,吓的众人又是一阵后退。走了没几步又躺下了,再站起来,再倒下,像是捏着个玩具的半大孩子,吓唬的村民不亦乐乎。

方婉之向来知道这货帅不过三秒的性子,眼见着他玩儿的得了趣,横眉立眼的一扯他的袖子。

“还闹!滚回屋里睡觉去!!”

次日清晨,又是崭新的一天。

恍若空城的雁南城第一次迎来了吵嚷的人群。他们不在花果村住了,都搬回了城里,罗盘儿不伦不类的铁锹阁倒是还矗在那里,只不过没人再来供奉他,听说是要改成学堂,宫老爷子出钱,他跟连喻说,这是他这辈子花的最舒坦的一次银子。

连喻未置可否的打了个呵欠,转身跟刘凌上了小阑山。

他们还是要挖陆兆丰的祖坟的。不过提出这个建议的不是连喻,动手挖坟的也不是他,所以他还是秋风寄月的美男子。

迎着小阑山的山风,连喻一席月白广袖被风吹起,淡淡站于树下的模样,端的眉目如画,皮皮抱着膀子眼睁睁的看着他将棺木里捣腾出的骨瓷瓶子一手一个的抱在怀里,神色还一味的庄严肃穆,楞是想不明白他到底哪里仙了。

除了没有长成一张世俗的嘴脸,他觉得连喻根本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陆时雨当年,是被圣上亲自下旨砍了脑袋的,当然不可能有墓地一说。只是陆兆丰不知道暗地里怎么折腾的,倒是将自己的爹连人带脑袋的给葬回来了。小阑山的入口摆了个双鱼八卦阵,整个林子野草长了半人多高,着实放了不少邪门的东西,若是不懂其中奥义,只怕就要生生困死。

作为一个祭司之后,陆兆丰用道家的奇门遁甲给自家祖宗看门,也算是杂学旁收了。

刘凌挖了人家的坟,连同祖坟一起掀了个底朝天。坟头下面埋着一堆死而不僵的蛊虫。连喻跟他做了笔买卖,他杀蛊,挖出来的东西一九开,刘凌一。

刘大傻子围着坟圈子绕了好几圈,最终因为对虫子束手无策应了下来。

陆兆丰的野心比想象中要大的多,整整一座地下墓室,被他堆满了近十年的积蓄。白晏沉在来京的折子里称其为民间动乱,许多人都觉得这话小题大做了些。殊不知,陆兆丰确实动了这样的打算。

他想先在花果村占地为王,其后再发展到周边的几个城镇,端看他怂恿着村民接待流民这一则就知道,他的算盘打的有多么长远。

墓室之中,他们还发现了许多铁质兵器,虽不能跟军用兵刃相比,数量却着实不小。可想而知任其发展下去,必将是一场不小的□□。

圣上对于这次的差事十分满意,一面震惊于民间还有这等祸患同时,也在苗疆一带加强了防范。歪打正着的一次大规模剿匪竟然有这样的收获,连带刘元弟对待傻儿子刘凌也多了几分笑模样。

连喻被新赏了一件蟒袍,过肩交领连珠纹的。他的府上似乎有很多这样的袍子,旁人艳羡的很,他却根本懒得穿,百无聊懒的等着下了朝去找方婉之玩。

他们二人已经有许多日没见了,户部的琐事,京城的商铺总有做不完的事情等着他。

端着琉球进贡的琉璃盏,连喻直接回了京郊的小院。

院前不大的一小片薄田里,种着迎风招展的小水葱,颜色嫩绿嫩绿的,是方婉之强烈要求种下的。壮如猪仔的王守财正摊着肚皮仰躺在梨花树下,肚子上是雪白雪白的一片白毛,脖子上的肉都堆着,一圈一圈的围了好几层,睡的一如既往的嘴歪眼斜。

连喻皱着眉头在房前看着,看了好一会儿,又笑了。

因为方婉之扇着醉卧海棠的小团扇从里面出来了。

她今日穿了一身靛青色镶月牙锦边儿的袄裙,裙子的下摆很大,在裙角的地方开着一朵朵小碎花,腰间一根流苏细带,勒着八宝小脆,行动之间叮叮当当的煞是好听。

连喻说:“我正要去接你。”

方婉之坐在了树下的石墩上,也没看他,只是很认真的盯着自己的鞋面。总是笑的弯弯的月亮眼睛,依旧是弯着,眼底却全无一丝笑意。

她说:“我怎么敢劳驾连大人,您不怪罪我不请自来已经算是莫大的宽容了。”

连喻看了方婉之一会儿,突然觉得她很不对劲儿,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倒像是在挤兑他。

两人自从相好以后,她已许久不曾唤过他连大人了。如今唤了,又是这么古里古怪的调调,让连喻觉得她好像是中了邪。

将手里的琉璃盏往上端了端,他对方婉之说。

“我的手酸了,进屋说去。”

方大姑娘动都没有动,就那么挑着眼梢看他。

“进屋?做什么要进屋呢?即便现下是青天白日,咱们到底还是孤男寡女,终究是不合礼数吧?连大人有什么吩咐便说吧,咱们外头说话。”

连喻可以确定,方婉之就是来找茬的了。

看着眼前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连喻埋头算了算日子,临到她亲戚拜访还有些时日的,十分想不明白她怎会无端给他排场吃。

抬了抬下巴,他将手里的东西送到方婉之跟前。

“这个琉璃盏送给你,我记得你说过喜欢。”

他是想哄一哄她,虽然完全不知道怎么惹了她。而且这个琉璃盏也确实是他为她挑的。

然而方婉之今日是全然的不给面子,伸手一推,面上还是笑的。

“我不要,也要不起。你东西多的没处送了吗?为什么要送我?我又凭什么要收你的东西?!!”

连喻虽然比方婉之年长了七岁,但是骨子多少有着些四九城二世祖的脾气。一面将东西搁在院内的小几上一面皱起了眉头。

“什么毛病?”

好好的日子不过了?

方大姑娘也冷了脸,深吸了一口气,应该是想要压抑。冷静了一会儿,到底不是能嚼了黄莲还不往外吐的性子,抬手狠狠戳上连喻的胸前,厉声怒道。

“我是有毛病,而且毛病还不轻!我虽爹不亲娘不爱的长到这么大,到底也不是没根没落的物件。你看不惯我?看不惯您早说啊,没必要拿我当粉头耍。我爹之前求你画的画像府里已经收到了,画的真好,夫家给我找的也好,还是个正三品朝官的嫡子呢。既然玉尘奉宛这么会做生意,那咱们就照着生意的规矩做,左右我方婉之不是拿得起放不下的人,事已至此,咱们就桥归桥路归路,大家干净!”

而后也不再看连喻,径自朝着门口的方向走,走的大步流星,没得一点停下来的意思。


  ☆、第五十六章 猪队友的危害性


连喻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骂,也是一肚子气火,眼见着那人都要迈出门槛了,几步上前抓住方婉之的手腕。

“我没有!”

他二十七年不曾欢喜过什么人,如今欢喜上了,又怎么会将人送走。

他知道定然是这其中出了什么岔子,待要张口解释,方婉之又是一味的往外头走,两人你来我往的顶嘴,火药味儿愈发浓烈。

要说连喻不懂怜香惜玉,确实有那么一点,他不懂怎么哄一个女孩子,最后气的恼了,也是什么话也往外说。

方大姑娘此时本就是一肚子的气火,哪里还容得他顶嘴,瞪着眼珠从小荷包里拿出一堆的环佩玉器一股脑的塞到他怀里。

“你的东西还给你,咱们两个两清了!!”

其中一支挂着流苏的点翠步摇没有放稳,顺着手指间的推搡掉落在地。那东西是玉质的,将将坠地就摔成了两段。方婉之愣了,连喻也楞住了。

这根簪子是他们在路过聊城的时候在一家首饰铺子做的,方婉之挑的花色,簪子上的连理枝是连喻亲手所雕。

连喻气方婉之不给他机会解释,眼见着那东西摔出去老远,张口就是一句。

“你爱要不要,不要的全部丢出去!我瞧着也碍眼。”

说完之后立时就后悔了,因为方婉之的眼睛红了一圈,眼泪珠子含在眼眶里,别提多可怜了。

他有些无措,往前走了两步想将人搂在怀里安抚,哪知手指抬起来还没碰到她就被一巴掌打了回去。

方婉之说:“瞧着碍眼?好,很好。”

她一连说了两个好,而后再不看他一眼,甩着袖子便上了门口的车。

连喻这次没有追出去,只是站在门前发傻,木头桩子似的,直到在远处看够了热闹挪过来的皮皮拍了他两下,才似回魂似的说了句。

“叫府里当值的婆子过来回话!”

连喻时常不在玉尘奉宛,公务繁忙时便会安排府里的婆子过来洒扫。

当值的几个都是府里的家生奴才,知道规矩,平日也并不多话,唯有一个脑袋跌了管的,是府上陆账房的那个婆子,名唤孙金花。连老爷子在的时候她就在伺候了,如今也有五十余岁,耳朵不灵光,手脚倒是算麻利。

且说连喻一连几日奔波在商铺和朝堂之间,一直都是她负责打理茅屋。前些日子方正登门来了一趟,说是想看看自家姑娘的画画的怎么了。

孙婆子自来知道他们家小主子在这里作画,赶上有人来拿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便也没怎么当回事儿,转身在八宝阁里拿出一卷就递了过去。

那画果然是画完了的,美人娇俏,欲嗔还怨,实在不能再生动。

方正将画拿在手头里,却是有些不是滋味。

他这次过来是试探的。

方婉之跟连喻在一起那么久,他不相信若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女人没兴趣会带着她天南海北的走。这次从苗疆回来,他总能看到方婉之喜笑颜开的笑模样。偶尔还会发发呆,呆着呆着又接着笑。

他觉得这情形,十有□□两人是相好了。

然而好了,府里却一直没有动静。

四九城的公子哥儿多会玩,方正的心如明镜似的。如连喻这样的二世祖,若是只拿方婉之逗闷子也未可知。如是思来想去了好几天,他想到了那副画。

方婉之的这副画可是相亲用的,如果连喻有将她收在房里的意思,那么这副画就一定不会给。若说是没那个意思,那必然就给的痛快。

如今这画被婆子二话没说的给了,方正那心里瞬间就跟颗大石头落在水盆里似的,噼里啪啦溅起一地的凉水珠子。

他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不甘心,忍不住问道。

“那先前阁老答应给许的人家....不知道是哪一户?”

孙金花耳朵不太好使,一面在院里晾着被褥一面回。

“哪颗树?画上画了哪颗就是哪颗。“

方正觉得跟她说话很费劲,皱着眉头又道了一句。

“不是树,是问连大人给我闺女许的是哪一户,上次咱们说好了是朝里正三品的官儿。”

孙金花扒拉了两下耳朵,还是没听清楚问的是什么。只听到个正三品,就絮絮叨叨的说。

“正三品的不就是那个什么太常寺少卿嘛。名字唤作卢文淼。”

那小子被连喻揍过,每逢路过连家大宅都绕路走,实在是个不怎么有出息的。

她大致是想跟方正聊一聊的,因为平日鲜少有人愿意找她说话,但是方老板的心思全不在这里,听了这话之后也就没了再听下去的耐性,脸色一沉,直接就出了院子。

回到家以后,方正叫了方婉之进来,也没说什么,只让她准备准备,过两日他会将画像送到卢文淼手上,左右是个三品的官,虽说没什么实权也算不错了,让她安安心心的待嫁,别再妄想什么有的没的了。

方正的如意算盘落了一场空,心情烦躁的要死要活,至于方婉之听了这话是否会伤心,他根本懒得管。

而事实证明,方大姑娘确实是个扛的住风雨的,因为她只是瞪着眼珠子去骂了连喻一通,然后关起门来砸碎了一地的东西。

与此同时,呆在玉尘奉宛的另一个,心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连喻一直听着孙婆子的回禀,一句话翻过来调过去被她说的颠三倒四,但是该明白的他都听明白了,单手扣着桌旁的小几,他示意皮皮将人带下去。抱着王守财窝在高脚椅上,他满眼都是方婉之眼眶里那颗将掉未掉的眼泪珠子,眉头皱的几乎成了一个川字。

秋日的桂花开的顶好,堪堪从桂花树下走过就是一身的甜香。

方婉之喜欢桂花的味道,每年都会酿下一坛子桂花酒在树下。今年埋的明年喝,但是她今年并没有兴致埋桂花,只是坐在树下的小方桌上,让青柳给她倒了一杯去年的陈酿。

她不擅饮酒,但是偶尔小酌。端着手里的杯盏,看着杯子里的倒影,方婉之突然觉得特别想笑。

她是没有娘亲照看的人,身边除了还是个半大孩子的青柳,也没有能说的上话的人。

过去她不觉得这有什么,如今却是特别的憋闷,又或者说,真有人坐在她旁边听她唠叨了,她又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也不想哭,就是作死的想撒泼。

那天在玉尘奉宛她是想撒泼来着,但是觉得没有格调,就一直忍到了现在。

如今想起来,她十分后悔没有去拧连喻的耳朵。

就在昨天,她收到了他写来的一封信。

信中很详细的解释了画被送回来的原因,让她别生气了,依旧是他一贯的叙述方式,没有讨好卖乖,不懂甜言蜜语,甚至在信的末尾很不怕死的顶了一句,你那日好凶。不过,希望你看到这封信后心情会好一点。

然而方婉之看到这封信后心情并没有变好,她只是单纯的想要弄死连喻,想直接将信甩到他的脸上。

有这么道歉的吗?连个面都不肯露?就算她是母老虎,就能真的吃了他?

送信的小哥儿赔了满脸的笑脸,一直站着门口候着,轻声询问姑娘可有信让小的带回去?

方大姑娘斩钉截铁的摇头,一面将信纸团成一团丢出去,一面让青柳从后厨拿了把菜刀给他。

她现在就只想剁了他!

皮皮从方府后院翻墙进来的时候,方婉之正栓了个绳子在树上撒泼。

她根本也不想死,也不想哭,就是觉得心里边憋屈,想要吼上一吼,其内容大致就是连喻是个杀千刀的混账王八蛋,就随便写封信糊弄老娘,他要是敢到老娘面前,必然要将他砍成几段云云。

皮皮暗搓搓的在角落里站着,愣是没敢告诉她这个馊主意是他出的。

对于如何哄好一个气头上的女人,主仆两都是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然而皮皮自认为旁观者清,自告奋勇的拿出书本子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不逊,远则怨的理论引经据典,觉得连喻在这个时候就应该跟方婉之保持些距离,加之对方又是正在气头上,白纸黑字的讲道理总比见了面被轰出来要好吧?

连喻起初是愿意听取皮皮的意见的,只是当那封长篇大论换回一把菜刀的时候,他直接将皮皮丢出院外去了。

方大姑娘是个对事儿不对人的人,见到皮皮进来了,便也顺着树下的小凳子踩着下来了。

一面招呼青柳上茶,一面将小几上的桃酥拿给皮皮吃,礼数是全然的周全。然而皮皮嚼在嘴巴里,却总觉得对不住她。

埋头思量了一会儿,他觉得女人的思维大致的跟男人不同的。即便他现下告诉了她,写信的主意是他出的,他们家那位爷依旧免不了一顿胖揍。因为他盲从了,没有自己的主见了,他让他写信他就真的写了,这是十分不对的。

连喻于感情一事一直是个葫芦性子,内里想的清清楚楚,嘴上就是纳于言辞。如此僵持下去定然不是好事儿,如此说来,倒不如由一个急性子的人先打破。

想到最后,皮皮深以为自己悟了。擦着嘴角的桃酥渣渣对方婉之说了句。

“方大姑娘,我跟您说件事儿吧。”


  ☆、第五十七章 阿桃,你带刀来的?


皮皮将连喻偷亲方婉之的事情说出去了。

纠其原因很简单。

他要去刘衡山出任务了,所以即便是连喻知道这事儿是他说出去的,一时半会儿也收拾不了他。

再说这事儿更深一层的意思,他有点想要看热闹。将这事儿说出来也是为了让连喻多挨顿揍,并不存在什么互帮互助的主仆友谊。

在皮皮心里的认知中,连喻和方婉之是吵不散的。天天相敬如宾的夫妻两,若是骤然有一天吵了架,那这架得劝,因为搞不好就真的四分五裂了。连喻跟方婉之不一样。两人从认识开始就在打嘴仗,相好了也打,打的噼里啪啦鸡飞狗跳,从来就打不散。

正儿八经居家过日子的两口子哪个不是这样打过来的?皮皮甚至觉得,这两口子到了七老八十也是这副互相不服的德行,当然,多数是连喻不服,方大姑娘专治各种不服。

如是想着,皮皮几乎带上了一种超然,把个猥琐公子偷亲熟睡小姑娘的故事讲的淋漓尽致。说完之后,他是十分的酣畅了,至于连喻会不会酣畅,他瞧瞧看了看方大姑娘脸上的脸色。

恩...只能说,自求多福了。

连喻这两天的右眼皮老在跳。跳的一点规律也没有,后背也总发毛,像是什么人跟在后面死瞪着他似的。

自从上次那一封信送出去之后,他每次回府看到方婉之送给他的菜刀,眼皮子都得跳上一阵。

依照连喻的本心,他是想要亲自去找一趟方婉之的。奈何最近朝廷里的事儿一件连着一件,实在□□乏术,实在没得一点时间。当然,连喻也得承认,自己的骨子里头还是有那么点小不服。

而这点子小不服,就像是青春期的叛逆少年都会在额头上长出的一两颗小豆一样,固执的维持着一种自视甚高的小坚持。其实这话说起来,也不是非要拧着来,但是这件事情自己已经认了错,对方还是想削他,心里就有点拧巴了,不知道这人到底要怎么哄,着实有些束手无策。

每日忙至深夜回了府里,连喻都会扫一眼桌上的菜刀。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别别扭扭的,摸了摸那刀刃,有点等着她找上门来砍的意思。

他已经说了对不起了,方婉之还是凶成那样,连簪子都摔断了。

想到这里,连喻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连带身上那件新得的深紫蟒袍都没了精神,是个没精打采的背影。挤在一群披着官袍的老油条中间,像个偷穿了大人衣服的熊孩子,整个人都闷闷的,跟活够了似的。

连喻确实也承认,没了方婉之的唠叨,这日子过的就不像个日子。仔细琢磨起来,就跟前二十七年都是死过来的。

刘元帝的身子骨不行了,早朝时候的呵欠一个接一个的打。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大限到了,只是没完没了的吃着姜皇后炼给他的丹丸。

连喻知道那里没放什么好东西,但是没吭声。因为整个朝堂的大势已经定了,刘元帝的身子骨冰冻三尺,哪里会是一日之寒。他觉得姜皇后喂给他的是救命丹丸,那就是能救命的东西,没人至喙。

因为他是君主,因为掌生杀大权,所以即便他此时的思想也愚昧的如曾经信奉过罗盘儿的那些村民一样,依旧没人敢张口提醒他。

没有人会在一件既定的事情上去玩命,朝堂上的那些老油条们不会,连喻更不会。

一场应卯,依旧是几个固定的老臣在那里歌功颂德,其神色表情,都像是很认真的在闹着玩儿,那根本就是在哄着一个病入膏肓的刁钻病人,反正就是专拣好的说,得过且过,大家安生。

刘元帝说:“连喻,荆州织造的案子交给你去审吧,至于闹事的几个书生,株连九族。”

连喻如过往一样应的痛快,只接过圣旨之时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您不是最近要去祭祀,沾这么重的血腥不太好吧?”

刘元帝想了想,病恹恹的歪在龙椅上。

“那就发配关外吧,但是姚世宁的人头得砍了,抄家的事儿也一并办了吧。”

右相张思中站在底下抽着嘴角,张了大半天的嘴,愣是没敢对刘元帝说。

“连喻每次抄家都往自己兜里划拉银子,抄剩下的还买零食,实际上报的根本剩不下多少。”

偏生这话他又不好说,因为已经说过一次了,还让户部重新彻查了好几次的账目,愣是没发现一丝纰漏。

张思中也是在那个时候不敢再找连家的毛病的。抄家这种事儿,那是刑部和户部一起督办的,连家平日从来不露锋芒,更没见过在朝中跟谁走的近过。那时候那么彻头彻尾的盘查,竟是半分疏漏也没有。

张思中深知,这不是他能惹的起的。

因此,即便每次都眼红连喻抄家,他也是没得一点办法。

下了朝之后,张思中走在连喻的左侧,礼部尚书顾树言在右侧,但是明显没有张思中沉得住气,一面吭哧了一声嗓子里的浓痰,一面不咸不淡的道。

“澜卿这次又是好差事啊,连府里估计又要填上几件值钱的物件了吧。说起来那个荆州织造也是个冤屈的,老虎下了命令让蚂蚁去搬砖,最后受罪的还是蚂蚁。”

说完这里,他从鼻子里哼哼两声。

“连大人银子是没少赚,但是也落不下什么好名声喽。.....你才这么年轻...”

“哦。”连喻点点头“那也比老了钱跟名声都落不下的好,我就喜欢银子。”

而后伸手一指顾树言的扳指。

“这东西我前些天看见铺子里的账房也戴了一只,您老要是没银子买新的,等我抄完家以后送你个新的。”

在朝为官的,没几个人手上是干净的。能坐上二品大员的更是遑论良心,无非贪多贪少罢了。连喻不觉得这些个官儿混账,因为如此说来,自己也是十分混账的。大堰朝上梁不正,顶梁柱就是歪的,再要跟这个世道过不去,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连家贪着,也救济着,所谓制衡,也只能如此了。

放在平日里,他其实是不愿意跟这些个老匹夫一般见识的。因为觉得没格调,兼之他们长得丑,秃子笑话没毛的。然而他近些天的心情一直不好,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也不怎么中听,虽然他平日里讲的话也没有好听到哪里去。

顾树言被他一句话堵的十分没脸,那嘴里的话就跟卡在喉咙里头了似的,待要摆出些长者的姿态教训后生,二人又同是朝中正二品,你教训他什么?瞪着眼睛看着张思中,他就想说,怎么,这地界真格没谁能治得住这二世祖了,官道上就闪出一道袅袅婷婷的人影。

佳人长得挺水灵,柳眉杏眼,淡扫蛾眉,只是脸颊红扑扑的,像是跑来的,又像是被气的,就那么在道中间站着。

连喻显然也看见了,整个人都楞了一下。

“阿桃。”

而后上下左右的打量。

“你带刀来的?”

被换做阿桃的女子正眼也没看他,转身就往官道旁走。嘴里是咬牙切齿,几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给我滚过来!”

连喻觉得方婉之是真的要剁了他,但是心情莫名很欢喜。她让他过来,他就真的乖乖的走过去了,眼珠子就盯在她脸上,像是一不留神就能把人看丢了似的,步伐甚至有些轻快。

再说方大姑娘这边,那火气已经徜徉到脑袋顶了。

她确实是个爱撒泼作死的人,但是向来讲究分寸,不会乱作。这次她是真的被连喻给气到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一句痛快话也不曾给过她。

这次的乌龙连喻解释的很清楚,她不怪他,但是她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心安的理由。

她幼时丧母,又是在那样一个爹的身边长大,其实是极端没有安全感的。连喻太过随性,方婉之就算嘴上不说,心里还是会惶恐。两人相好这么长时间,该腻歪的腻歪了个全,不该腻歪的也只差擦枪走火那一步,他却连一句,我欢喜你也没说过。

方大姑娘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翻遍了府里所有的话本子也没找出一个像连喻这种德性的男主。上次的信她确实怒了,怒的不光是他的避而不见,而是信里信外还是一句能让她安心的话也没有。

皮皮昨天跑过来说连喻偷亲过她,而且那时候脑子还弄不清楚是不是喜欢她,就觉得亏欠了她,这才买了那支贵死人的簪子。

这话立时就让方婉之想到了从雁南回来的路上,连喻将坑来的银子全部拿给她让她收着,突然觉得很害怕。害怕这个东西是觉得占了她的便宜,随手拿银子打发她。

每个人都会有患得患失的时候,方婉之亦然。没人能够知道,当她的爹亲口告诉她,连喻给你安排了三品太常寺少卿卢文淼的那一刻,那种几乎挖了整颗心出去的疼痛。

瞪着面前那张秋风寄月的脸,方婉之恨不得在自己脸上甩上两巴掌。

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了这么个东西?!

方婉之心思百转,脸上的颜色自然不会好看。连喻看着,刚想张口,就瞧见她瞪着自己问了句。

“俸禄发了吗?”

连喻就很蒙的点了点头。

“...发了。”

“什么时候发的?”

“...昨儿...晌午。”

然后方婉之就不说话了,抱着胳膊在那儿等着,看见连喻还在那里发傻,不由挑眉道。

“怎么,你不想给我吗?你不是每次占了我的便宜都要打发我一下吗?今日怎地不打发了?”

连喻几乎立时将腰间的荷包解下来递给她,一句嘴也没敢顶。心里恨死皮皮了,恨不得弄死他。原先对方婉之的那点小不服,现下也没了气焰,等了一会儿,方婉之却没接,他就伸着手等着,老老实实的对她道。

“俸禄也没几个钱,你要买东西,账房里有的是,都是你的。”

方大姑娘就笑了。

“我的?我又凭什么花你的银子?连喻,我今日就问你一句,你可曾对我有过一丝半点的情意?逛窑子逗粉头也不是你这个做派?我方婉之便是普普通通人家的姑娘,也还是个云英未嫁的黄花闺女,如今我连脸都不要了,只问你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清早的朝阳此时已经落了一地,披洒在小小的方婉之身上就像是镀了层金边,让她看上去像个威风凌凌的女将军。

连喻就那样看着,一眨不眨的看着。像是要将这副画面永远刻在之后的岁月里。他想,他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张率真至极的脸。

方婉之也看着他,心思却跟他的不同,因为没有得到回应,让她觉得几乎心死。

她退了两步,眼珠里布满泪花。她想马上转身离去,最终气不过,抬手拧上连喻的耳朵。

却在这时,听到他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说。

“方婉之,我娶你。”

早就想了,从来没有过犹豫,也没有过动摇。就想娶她,只娶她。

只是他习惯了安排好一切,并没有想到中途出现这样的意外。所以“对不起,是我不好,让你伤心了。”


  ☆、第五十八章 平生不会害相思


连喻说。

“我娶你。”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他说的那么认真。

方婉之承认,在过往的几个月里,她一直想从他嘴里面听到几个字。或许是我欢喜你,或许是我爱你,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说,我娶你。

这是比之我爱你更重的一份承诺,一辈子的承诺。情商笨拙如他,到今日方婉之才明白,连喻不是不给,而是要给,就给了他的一辈子,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家。

世间甜言蜜语那样多,他一句都不会说,但是他对她说,我娶你。

用那样诚恳的表情。

方婉之傻了,甚至都不会撒泼了,张了张嘴巴,她大概是想说些什么的,只是话还没开口,眼眶就已经婆娑。

她等这一句话真的等了很久了,那么久,久到她甚至以为他不会说了。

方婉之看着他,深深的看着,看到最后使劲一拧他的耳朵,厉声怒道:“早不说!想急死谁啊?还有,你这算是求婚吗?哪有人这样跟人求婚的?”

眼泪顺着她的眼眶滑下,嘴角又忍不住上扬,一时也分不清是在哭还是在笑了。

方婉之气死了,气死了自己不是一个懂得娇羞温驯的姑娘。因为她也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来回应,就是觉得心里暖乎死了,只能傻乎乎的咧着嘴角将自己哭成一团糟。

连喻由着她哭,由着她拧耳朵,最后长臂一伸紧紧将她拥入怀里。吻着她的发顶,他想说,不哭,我不太会说话。想了一想,又觉得矫情。

就对她好吧,好一辈子,下辈子她愿意跟我,我还继续对她好,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躺在一个棺材里。想着想着就笑了,觉得这是十分甜蜜的事情,决定回去就找个道士做个法,将方婉之的后几辈子都定下来,管他有用没用。

方婉之窝在他的怀里感受到某人的闷笑,也跟着想笑,又忍不住张牙舞爪的嗔道:“你是在得意吗?我还没有答应你!”

连喻低头直接吻上她的唇,唇齿纠缠间溢出一声叹息。

“愿不愿意都是我的。”

他爱这个姑娘,从什么时候开始爱的不记得了。只知道,她的一切对他来讲都是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珍贵到,他愿意倾其所有去换她的笑颜。

连喻爱银子,爱了二十七年,如今他却愿意将最爱的东西全部交给最爱的人。

摸了摸方婉之的脑袋,他道。

“阿桃,银子多好,好到我长久的爱了那么长时间。可是我爱赚银子,却又觉得它冰冷的没有一丝人情味,我想,我大概是缺一个花它的人。如今我倾囊相授,都送给你,连同我自己,都给你。”

方婉之抬头看着他的眉眼,心中似有千言要诉,只可惜还未待她感动完,就看见连喻挑着眉头加了一句。

“你以后要少凶我一点,上次你送给我的菜刀…”

连喻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方婉之狠狠剜了一眼。

朝中一干重臣歪着脖子翘脚看着,有些离的近的,甚至看见了二世祖被那女子拎了耳朵。然而拎了耳朵,还是甘之如饴。

那一日的秋晨熙色,许多人都见证了这对神神叨叨的小夫妻不算浪漫的爱情。那样的画面,其实没有半分美感可言,但就是有一种扎扎实实的幸福。像是在最精致的青花白瓷碗里盛满了大米饭,太过寻常,却是一辈子都离不了的东西。

连喻跟方婉之和好,关系再次恢复到过往的腻歪,或者说,比过往还要腻歪。

皮皮因为去了刘恒山,所以无法知道那一场架后,这两个东西粘糊成什么样子。不过看不见也好,看不见清净。作为一个万年没有脱单的小爷们,亲眼见证有情人终成眷属真的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尤其这眷属的还是连喻跟方婉之。

而这其中,最受直接侵害的,大概就是窝在茅屋里撒欢似的连吃了好几顿肥肉的王守财了。

它的概念里,当然是不懂什么吵架和好的,唯一的喵生追求就是吃。吃饱了睡,睡醒了再由连喻抱到院子里晒太阳。

然而前几日连喻心情不好,它还特意在他脚边歪着脑袋撒了回娇。奈何身子太胖脑袋太重,让盯着菜刀发怔的连喻以为脚面上掉了块石头,它就只能将自己团成一团,一路滚到了院外,仰着肚皮感叹喵生。

再到后来,连屋都不肯进了,因为再滚回去实在费力气,单是用两只前爪搂住食盆等着投喂。东西确实是没少吃,但不知怎么,又有点索然无味,因为没有方婉之的唠叨,没有她拴着绳子拖着它往外头走,莫名觉得很寂寞。

方婉之跟连喻手牵着手走进院子的时候,王守财正歪着脑袋百无聊赖的嚼着一块肥肉。那肉真肥,五花三层的,王守财几乎是没怎么嚼,随便舔舔就往嘴里吞。

方大姑娘看见了,脸色就是一凌,瞪着眼珠子走过去,发现它又胖了,兜头盖脸将连喻和王守财都骂了一通。然后愤愤都走到后厨不肯再给它吃。

小院里还种着一小片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嫩生生的。王守财依旧窝在长驻的树下,连喻照旧歪在旁边黄花梨的刻花小塌上,视线统一的看向在厨房忙碌的那个凶巴巴的身影。

小厨房的窗户还开着,清冷的灶台因为女主人的回归而再次腾起真真青烟。连喻看见方婉之围着围裙弹出半个身子问他。

“午膳吃什么你等下用不用去衙门?”

挽着流云鬓的发角还挂着点翠的流苏簪子,在阳光下一晃一晃的,俏生生的好看。

连喻拄着下巴看着,觉得柴米油盐这种东西天天都会吃,但是站在灶台边上的人回来了,那滋味就是与以往的不同。

他说:“今日不去衙门,我病了,等下支吾人走一趟就行了。”而后将王守财放到小塌上,明显感觉木头发出一声闷声声的哀嚎。

“菜色不拘什么,随便你做。”

方婉之瞅着连喻浑身上下都懒洋洋的,不由问了句。

“什么病?”

连喻没吭声,抱着王守财转了个身,嘴里似在哼哼什么小曲,大致是: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哼哼出来之后,又觉得特别的矫情,就又不哼哼了,背对着方婉之说。

“没病啊,就是不想去。”

平生不会害相思,才遇相思,便害相思。佳人在侧,他愿意出门才怪。

方婉之看着他别别扭扭的背影,无端想要发笑,贝齿咬着下唇,随手丢了个果子出去。

“还歪着做什么进来给我打下手。”

说话间关了窗子,嗤嗤的笑着,美的跟大马路上捡了银子似的。

连喻一面嚼着果子一面对王守财说。

“看见了吧?她就是愿意跟我腻歪。”

回答他的,是一张极其鄙夷的猫脸。

嘚瑟个什么劲儿!!

连喻和方婉之是亲香了,两人关起门来享受自己的小世界。根本也忘了,还有一个在家转圈的方正还有个未了的麻烦在那等着。

这话说起来,还是在孙婆子给了方正画像以后,他是深觉自己的如意算盘彻底的空了。

本来嘛,连喻是个什么人。那是前丞相爷的嫡子,异性王的孙子,京里出了名的二世祖。他要是想玩儿,什么样的女人找不见?什么样的女人不巴着来?怎么可能真的看重一个凶巴巴的方婉之。

方正自认自己的闺女除了模样以外没有更多的可取之处,心底也就是认了命了,觉着能捞着个三品官的正房也算是不错的了。刚得了画像没多久就将东西送到了卢文淼的手上。

卢文淼是太常寺少卿,平日负责宫中祭祀物品的摆放,跟礼部同属一个编制。年纪也有四十出头了,前些年大夫人死了,府里还留着几房年轻的小妾。

他是偏好美人的,尤其是模样娇憨的美人。方婉之那画像一拿过去,立时就被他惊为天人。

玉尘奉宛许亲都会在画像送过去之前打声招呼,而方正这个根本不是连喻的意思,当然也就没有人知会卢文淼。只是这画像送过来了,还附带一张生辰八字的帖子,卢文淼没心思也动了心思。

画像上的美人越看越好看,心思一动,当场就答应了让方婉之做续弦。正儿八经的正房,方正的嘴都乐开花了。

如是本应是两厢满意的结果,然而今日方正却听说了方婉之跟连喻在官道上手拉着手离去的消息,这心思就又开始活泛了。心说这两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到底是不是在相好?若是真和好了,放眼整个大堰,哪里还找的出比连喻更显赫的女婿?

只是这心里想着的是一回事,落实到实处又是另一回事儿了。谁知道连喻会不会娶方婉之?如果不娶,那还不如踏踏实实嫁个卢文淼呢。

方正一路在院子里转悠着,心里的算盘珠子打的噼里啪啦,各种利弊权衡,都快累死他了。也正是在快累断气的当口,卢文淼找到了方府来。

他近些天的老寒腿又犯了,走路都不爽利,便上折子请了两天的假,自然也就不知道下朝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今日过来,就是为着提亲,顺便还想见一见画像上的美人。

方正一听说这人都到了,也是十分的不敢怠慢,端茶递水的将卢文淼请进来。再一看他那张脸,皱纹横生,抬头纹足有四道,肚子是中年发福之后的油腻,比方正看上去还要大些。

两人坐在厅里吃着茶水,都怀了不同的心思。

卢文淼要见方婉之,方正此时又找不见方婉之。退一万步说,就是找的见,方正也不想找,万一她跟连喻成了呢?还要他个老么咔哧眼的卢文淼做什么?

一来二去,两人相谈的便都不尽欢。方正一直推说方婉之在后院读书,身子骨也不爽力,就不出来见客了,怕卢大人染了病气。

卢文淼巴巴的来了一趟,连个美人的衣角都没见着,面上早就不耐烦了。说到后来也懒得跟他墨迹,抬脚就要往后院走。

“本官说要见,这人就是咽了气了也得给我出来,少跟我说这些有的没的。”

他自然是看不起方正的家室的,商贾富户,说到底也是得看朝廷的脸色。他是京官正三品,这样身份想要见过女子还不容易?

方正眼见着卢文淼冷了脸,双手伸出去想拦。但是拦着,也不敢真伸手去拉,两人推推搡搡的,尴尬至极。

正闹的不可开交之时,但见一只素手撩了帘子,露出一张女子清清秀秀的侧脸,大概是在回头跟人说着什么话。回身看见屋里的情况也是一怔。

方正一看是方婉之回来了,那气就是不打一处来,心说你这时候回来做什么?我还不知道你那边是个什么情况呢。

卢文淼却是已经几个大步迎了上去,连声说着:“哟。这就是方大姑娘吧?好,真好,确然是美人如画,方正,你这闺女长得可真是水灵,好像伸手一掐…”

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卢文淼就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

因为他看见了后面掀着帘子走进来的连喻,身上的正红的官袍还没换下,只懒洋洋的一扫,就吓的他一声都不敢吭。

连喻的身后还跟着数十名禁卫,浩浩荡荡的走进来,那是二品官的派头。把个身穿苍绿铜钱大袍的卢文淼比的人不像人。

方正整个人都是蒙的,但是嘴上勤快,一见到连喻进来了,赶忙吩咐府里的人倒了茶上来。

连喻接过来,坠了一口,再抬眼看看卢文淼:“什么事儿?”

卢文淼大气儿都不敢出了,唯唯诺诺的抖着袖子。他是极怕连喻的,他挨过他的揍,又知道这二世祖的手段。说句到家话,右相张思中都不敢得罪的人,他哪里得罪的起。

面上伴着恭逊,他老老实实的行了一个官礼,对连喻说。

“回大人,下官…下官是来求亲的。”

“求亲?”

连喻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的问。

“求谁的亲?”

卢文淼不知怎么就觉得背脊一凉,连脊椎骨都是僵硬的。哆哆嗦嗦的一指方婉之。

“是求…求方正的这个闺女。”

连喻点点头,拉了方婉之在身边坐下,眼风一扫,看见不远处仆从拿着的方婉之的小相,食指一勾,一道透明丝线精准无比的将画卷回手里。

刮了两下茶碗子,他对身边的禁卫说。

“给卢大人立立规矩。”


  ☆、第五十九章 五十万两彩礼


连喻说给卢大人立立规矩,说完之后也没再看他。

一盏香茗被他拿捏在手上,不时扣两下碗盖。宽敞的大厅之内,徜徉的满是卢文淼的哀嚎。

卢文淼的脑子不算灵光,但是这会子看着坐在连喻身旁的方婉之,不灵光也是灵光了。嘴里哼哼唧唧的哭道:“阁老饶命,下官知道规矩了。下次万般都不敢了。”

心里又是恨极了方正,若不是他不开眼的将那画像送过来,他何至于遭这份活罪?礼金这老小子都收了,要不是碍于连喻在场,他得扑过去拽他的头发。

再说方正这边,也没比卢文淼好到哪里去,虽说面上没挨揍,但那一声声的闷哼也不跟打在自己脸上似的,吓的腿都哆嗦了。

他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眼见着卢文淼那副德行大气也不敢出。

连大人一盏茶喝完,又有些犯懒了,窝在椅子上支着脑袋问方正。

“方老板懂规矩吗?”

方正一抖袖子,连声回应。

“懂的,懂的。小的现下就将礼金退还给卢大人。”

连喻便点点头,挥手将禁卫给撤了,对卢文淼说。

“我最近喜欢去茶楼听书,听了许多当官大宅子里的杂七杂八事儿。我爱听这个,却不爱听别人编排我的,你明白吗?”

卢文淼此人嘴上尤不爱积德,但凡朝中有点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事儿总免不了往外头说去。连喻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但是不能让方婉之落人话柄。

这才是立规矩的真正意思。

卢文淼揉着满脑袋的青包,哪里还敢说一个不字。灰头土脸的赔了好些个笑脸,再三保证自己定然守口如瓶。

连喻摸了两下他的脑袋,这事儿便算是过去了。卢文淼如蒙大赦,一面作揖一面自去了。

方府的宅子很大,在京里算是很体面的富户,方老板在官场上挂不上什么名头,在生意场上却是个老油条,在外也正经是个人物。

他自认自己懂得识人,处世也算老辣,但是站在连喻这个后生面前,就是撑不起一点长者的架子。

方正一直觉得连喻小,顶多二十出头的长相,是个少年的样子。然而少年处世乖张,以至于让他不知该用什么样的姿态同他交谈。

便是如现在,那一身正红官袍穿在他身上,鹤兽同年的补子,正二品的玉带,头顶七根梁冠。他才二十七呢,就做了内阁的老臣。原该是老成的,偏生像是穿了大人衣服出来闲逛的孩子。倜傥也是倜傥,贵气也是贵气,就是眉眼太过干净了,不像是在朝为官的人。

再看一眼他身边的方婉之,也是孩子气,模样自不必说,性情却是随了她的亲娘,骨子里最是个倔强撒泼的。但是有一点,方婉之识得大体,就像刚才卢文淼那一出,她不拦着,也不吭声,就乖乖巧巧的坐着,此时人走了才跟连喻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

两人也看不出感情多好,方婉之的脚边还躺了只肥猫,脖子上栓着绳子,应该是极不情愿被拖出来,四脚直直趴在地上,皱巴着脸。

方正心里各种犯嘀咕,也没个准信儿,七上八下的,就悄悄伸手扯了方婉之过来。

他得好好问问这两人究竟是怎么个意思,只是扯了,连喻拿眼风扫了他一眼,又伸手将方婉之拉回去了。脸上全然是一幅,这是我的,你别动她的模样。

方婉之觉得好笑,也不跟他继续腻歪,瞧见外头青柳一直翘着脚抻着脖子往里头看着,知道自己小半天没回来肯定是吓着她了,便松开连喻的手安慰她去了。

青柳一直认定她是跑到垂花门砍连喻去了。

方婉之觉得青柳需要安慰,殊不知方正也在求安慰,因为当她走了以后屋里就剩下他跟连喻了。他真的是连话也不会说了,等了一会儿,瞧见连喻对他招了招手,赶忙俯身过来。点头哈腰的说。

“阁老您吩咐。”

连喻摇头。

他其实是很看不惯方正的卑躬屈膝,但是他要娶方婉之就少不得要跟他见上几面。

他说:“我没什么吩咐的,就是等下要将方婉之的东西拿走搬到我家去住,过来跟你知会一声。”

方正几乎没有分毫犹豫就点了头。

“好,我现下就帮您搬去。其实我们也不在凭什么名分的,您若是欢喜了....”

他想说抬了方婉之进个侧门做个妾室也好。

只是担心这话说出来惹了连喻不耐烦,愣是没敢张口。但是他不说,连喻却是先说了。

他告诉方正:“我要娶方婉之,明媒正娶。”

说完之后似乎又有些困惑,因为没娶过,所以不知道是不是该这么说。

想了一会儿,又道。

“彩礼是京里九良堂三家铺子并一家钱庄,但是不会给你,都记在方婉之名下。三书六礼我会叫人准备,五十万两真金白银给你养老。我大概是不会孝顺你的,如果婉之要回家来看看我也不会拦着。”

这话说将起来,连喻其实也不是完全的看不上方正,他只是单纯的没拿他当一回事儿。按说无商不奸,他会打算盘并没有什么错。但是他拿方婉之当物品交易,这是他不喜欢的地方。

方正听了这一席话,先是彻头彻尾的傻眼,继而,欢喜的几乎疯狂了。

连喻要娶方婉之,明媒正娶,那就是正二品的夫人。而他是方婉之的爹,那就是他连澜卿的泰山。连喻是二品大员,他做了二品大人的岳丈,这无疑就是天上掉了箱斗大的黄金砸在面前了,那脑袋里的算盘珠子都快从算盘里掉下来了。

但是连喻的那番话说的也明白,又让他欢喜不起来。

这是完完全全的要跟他划清界限。

五十万两的真金白银不是小数目,别说这辈子养老,下辈子的子孙养老都够了。然而人哪里会懂得满足呢?尤其是连喻这样的女婿。

方正脑子转了转,一想到今后两人的关系,心里骤然就多了一种高姿态。这种莫名的高度让他甚至不愿意在旁边站着了,哪有女婿坐着丈人站着的?

因此,他也端了盏茶水在连喻对面坐了,隔着一张小几拍了拍大腿。

“哎呀,连大人这话说的...老夫无论如何也是婉之的亲爹,连大人此时说这样的话怕是见外了吧。银子老朽可以不要,只求婉之嫁过去不受了委屈便好了。”

这样子其实是不成体统的。

连喻是二品大员,庶民对待二品官平起平坐,方正也就是仗着了他的新身份以及方婉之在连喻心中的分量。

他深知若不是喜欢极了,连喻是不会明媒正娶睡的,这就是筹码。

而连阁老对于一切尊重他或者不尊重他的人都一视同仁的看不起,也就更加不在乎方正这一瞬间的转换。小人嘴脸他看的多了,方正也不算是最丑陋的。

他说不要银子,那就是要权了。

他等着他的下文。

果然,方正又砸吧了两下嘴,轻声嘀咕道。

“婉之的两个哥哥和妹妹平日里也没少照顾她,送亲的时候也少不了兄弟们帮衬。您是聪明人,聪明的很,所以我说的,您自然都明白意思。”

连喻看看他笑了,也没说什么,但是模样神色都很温和。

方正一看这事儿有谱,就更加得寸进尺,搓着手掌靠近,说话都透着近乎。

“咱们家是粮商,平日里除了京里的生意也没什么旁的收入。我听说你在两广盐路上还有生意?再不成,那军营里不是有着关系呢,我那两个儿子....嘿嘿...我也知道您在京任职,不好在圣上眼皮子底下做的太过,只是您是什么人啊,想要用谁想要做什么,还不就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

连喻表示明白这里面的意思,敲了两下桌面唤道:“刘顾进来。”

外头立时有禁卫应声而至。

方正认得此人是京中渝北部三军禁卫统领,是连老爷子麾下大将刘晟的亲儿子。

方正一看连喻叫他进来,心里瞬间美的一朵花似的。

心道这便是要给自己儿子安排了。若是他那两个都能在军营任职吃上口皇粮,那身份地位可真真要不同以往了。手上更是殷勤,拿起茶壶就要给连喻斟茶。

连喻用手挡了,垂下的长睫映出一小片阴影。

“带几个人进去把方老板的家给我抄了。”

方正的茶壶盖子都落在了地上。

他说:“阁老,您这是什么意思?方某可是从未做过什么贪赃枉法的事儿啊。况且您要抄我的家,那婉之....”

连喻双手叠在桌面上,歪头嗯了一声。

“犯没犯法不也是我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反正我只要一个方婉之就够了。你也知道我的官做的大了,我爷爷还是王爷呢。”

再一看站着的刘顾,当真按照吩咐带着禁卫往内院去了,真不是闹着玩的,吓的方正椅子也不敢坐了,麻利儿下来一面拦着禁卫一面对着连喻拱手。

“方才小的是油蒙了心,您老千万别介意,都是玩笑话,玩笑话。”

见连喻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赶忙又加了一句。

“小的是个粗人,没读过几年书,得罪的地方您看在婉之的面子上就不要同小的一般见识了。”

连喻瞧瞧他。

“方老板的笑话讲的不错。”挥手示意刘顾先下去

算是给了方正一个台阶下。

方正面上揣着小心,内心各种惴惴,矗在旁边站了好一会儿,见他面上并无不快才敢小心翼翼的问一句。

“那您方才说的五十万两彩礼....”

连喻低头,用手指一下一下的在小几上划着圈。

方正的心跳了好几跳,斟酌了一会儿,生怕竹篮子打水,又加了一句。

“其实....四十万两也是可以的。”

连喻还是不说话。

方正的肠子都快悔青了。

“要不,三十万两....”

“喝茶吧。”

连喻抿唇,为方正斟了一盏。

他只是想要给方正一个教训,至于银子,他一分都不会少给,这是给方婉之的体面。他要她风风光光的嫁给他。


  ☆、第六十章 叫你们家大人过来


连喻是带着兵来的,当然不是为了抄家,也不是为了一个卢文淼,而是打算给方婉之搬家。

他想让她跟自己住到玉尘奉宛去。

虽然也没动旁的心思,但是就是想天天呆在一处,到出嫁的时候再让她回娘家住几天。

然而这人是带来了,事先却并没有跟方婉之商量。很有一些土匪的架势。

方大姑娘磕着瓜子溜着王守财,一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半天没反应过来。

这是不合礼数的。

方正这次是彻底被连喻骇破了胆,不过话说回来,就是没骇破他也是不会拦着的。一听说这个意思,干干脆脆的答应了,几乎是带头就往内院走。

然而走着,谁也没想到卢翠花会打里面出来。

前面说过了,这卢二娘是燕京一带的舞姬,曲意逢迎倒是懂一些,嫁给方正之后才算是过上了几年少奶奶的日子,没什么太多的见识。

连喻今日穿着官服来的,卢翠花也知道自己姑娘要嫁的是个当官的。但是她分不清官帽高低,更不懂怎么看官袍上的补子,只听说方正对这门亲事并不是很满意,嫌弃人家没实权,便觉得这官也不大。

卢翠花算不上势利眼,入了方宅之后就一直以富商女眷的身份严于律己,对方婉之更是常教导她要有大家闺秀的样子。虽然这些年都是教育出些哭啼吊嗓的矫情东西,但是那颗心真的是为着她好的。

一见着一大堆的老爷们鱼贯而入,她先是拿着帕子遮了脸。后来又觉得不对,因为方正跟在他们身边呢。又看了看连喻,正经是个好看的后生,年纪轻轻的却是满身的派头,气势好,便张口问道。

“敢问这位官爷可是来谈亲的那位?”

连喻知道方婉之有一位二娘对她算是照顾有加,再端那妇人的衣着装束,知道当是卢翠花不错,便点头应道。

“正是。”

卢翠花再问。

“那您带着禁卫来后宅又所谓何意?”

连喻便将自己的意思说了一遍。

再然后,卢翠花就翻脸了。是真的翻脸,甩着帕子掐在腰上。

“胡闹!这话里的意思今日就是来提亲的?哪有刚提了亲就要把姑娘带走的道理?你的爹呢?”

连喻说。

“死了。”

“娘呢?”

“也死了。”

卢翠花一听,觉得这娃真可怜,但是规矩还是规矩,皱着眉头说。

“你们家大人总得有个健在的吧?”

连喻便说:“我爷爷在的。”

“那就让老爷子过来一趟!!”

连喻有点蒙了,没见过这么凶的妇人。

卢翠花几步走到他跟前,数落自家孩子似的扯着他的袖子。

“没结过婚吧?看你也就刚过了二十。我跟你说啊,这事儿不能你一个人来,家里长辈,族中说的上话的,不管怎么得来一个。提亲哪有自己来的?我们家姑娘就这么嫁了那传出去也不体面。你得带着你老爷子过来,着冰人合了八字,带上三书六礼这都是规矩,知道吗?”

连喻想告诉卢翠花,三书六礼和冰人他都不会差,今日过来就是为了给方婉之搬家的。但是卢翠花这样说了,又说的十分有道理,一时之间竟难得的哑然了。

方正也傻了,吓傻的,他没想到卢翠花这么白目,不大点的小妇人敢对二品官指手画脚瞎嚷嚷。待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卢翠花已经拉着方婉之和连喻的手唠叨到。

“咱们长辈自是不会为难你们的,以后小两口亲亲香香的过日子,有用着我的地方随便支会。今后婉之生孩子的时候也得是我照顾不是?别看我没生过,该知道的事儿那可一件也不少,稳婆哪有自家人好用呢?你娘去的早,照顾婉之月子的事儿还是得我这个....”

“翠花!!!”

方正几个踏步走过去。

“不得对连大人无礼。你懂不懂规矩,人家是户部尚书,由得你教?”

“户部尚书知道怎么养月子?”

卢翠花下意识的接了这一句,说完之后自己楞了一下。户部尚书...,那好像是个挺大的官呢。

再一端连喻的长相。

这还是个孩子呢啊。就又伸着手继续说。

“你官做的大,手头上的事儿定然是挺多的,可不能负了我家闺女。别看这丫头平日大大咧咧的,实际上那心细着呢。...女人哪个不愿意让人疼的呢。”

方正待要再打断,却发现连喻站的笔直的在那里听着,姿态十分的恭逊。卢翠花唠叨了那么多,他一点也没有不耐烦。

方正知道看好赖脸,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看见那三个人亲亲热热的站着,心里又颇为不是滋味。

他也是方婉之的亲爹的,闺女要出嫁了,他却恍若一个事不关己的局外人。及至再想到那贵重的彩礼,他想要咧起嘴角笑一笑,却无端品出些平日品不出来的滋味。

方婉之的娘一辈子也没待见过他,心心念念就那么一个穷酸秀才,方正打心眼里厌烦那个女人,只想由着她去,当姑子敲木鱼,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对于方婉之也是谈不上喜欢。

然而看着眼前的画面,他似乎突然之间苍老了很多岁。往后退了两步,他撞到了连喻带来的肥猫身上。

肥猫眯着眼,前腿直直立着,圆鼓隆冬的一对猫爪子,白胖。

方正不知怎么就品出了些相依为命,蹲下身来摸了两下它的脑袋,紧接着他就被挠了。三道明晃晃的血痕,伴随着守财大人:你亵渎了朕的头颅。的高傲眼神。

卢翠花让连喻叫家长过来,连阁老当真就给封地的老爷子写了封信。

说来信也不长,不过寥寥数字,言简意赅的告诉自己的爷爷:我要成亲了,人家娘家让你过来一趟,不然不让结。

至于娶的是谁,性情如何只字未提,气的老爷子收到信的当晚就坐着马车入京了。可想而知这见面之后爷孙两少不了一通口舌之争。

现在马车尚在路上暂且不表,咱们只说连喻乖张了二十七年,难得听了卢翠花的安排,老老实实的按照婚前的事宜逐一的办。

他觉得这个妇人很好,是拿方婉之当了亲闺女的,因此很待见她。

然而也只待见了几日,便又不待见了。

因为卢翠花不让他跟方婉之见面,说两人就算定亲了,在没过门之前也得顾念着礼法。连喻一连去了几次方府都吃了闭门羹。

连大人后来连门都不走了,直接翻墙,结果卢翠花就拿着碗□□站在墙根底下等着呢。

她说:“这于礼法不合,于祖宗规矩不合,你今日要非要进去看我闺女,就踩着我卢翠花的尸体过去。”

面上是一派祥和之态,吐字也是字正腔圆,那架势,就像要为国捐躯一般。

卢翠花十二岁被卖到画舫做舞姬,卖唱卖笑,个中辛酸自不必说,心心念念下辈子要投生在好人家当一回体体面面的姑娘。如今还没到下辈子,就下意识的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下辈子。连个面都不肯让连喻见是有些过了,但人因着一个念想琢磨的久了难免有些偏执。

连大人其实很想一掌拍晕了她,但到底这是自己今后的岳母娘,不好做的太不体面。皱着眉头盯了她好一会儿,又翻墙回去了。

方婉之透着门缝悄悄的看着,难得看他吃瘪的模样险些笑出声来。

再说方大姑娘这几天的日子,过的也不甚平顺。为什么不平顺呢?娘家给的嫁妆其中有一样是要姑娘的绣品。实际上就是个枕巾套子,上绣一对鸳鸯。这是京里头的婚俗,对于旁的姑娘而言,这事儿简单的跟吃饭夹菜一样,到了方婉之这儿,那就是要做个登天的梯子。一双手指头扎的洗手都快漏水了也没个鸳鸯模样。

卢翠花说:“你那绣的是鸟吗?前两天的鸡还像一些,重新绣。”

方婉之就说:“鸳鸯也就是图个寓意,我这鸟儿也有寓意啊。二娘你瞧,两只水鸟在河里飘着,像不像两双鞋子?水鸟的脑袋是白色的,白头鞋老呢。”

方婉之的脑袋被卢翠花的小花鞋拍出个硕大的青包。

“重新绣!!”

月华在树影之间泻下一地斑驳的时候,方婉之还在跟手上的水鸟较劲。青柳剪了烛心往前凑了凑,嘴上一顿咂舌。

“小姐,这是大鹅吧?”

方婉之根本不屑于同不懂欣赏自己的人一般见识,针脚一挑又在手指头上戳了个窟窿。

她很习以为常的将手甩了甩,挥手示意青柳滚出去。

她是承认自己于绣工一事上无甚造诣的。但是人无完人,玉皇大帝在一个人的脑门子上点了个福字,就必然要在脚丫子上戳个窟窿。就好比撒泼,她就敢说大京城里没人撒的过她。

方婉之的厢房没设小塌,平日的睡相也好,躺下了就不会乱动了,所以也就不似一般的大家小姐房里非要留个守夜的丫头。

青柳自跟在她身边起就睡在隔壁的小间里,只是近日她一直熬夜刺绣,以至于她除了看话本子以外,多了个进房嘲笑她的乐趣。

明亮的烛火之下投出一片阴影的时候,方婉之正绣到鸳鸯的眼睛。那两只灰不拉几的东西还是长得没个鸟样,所以眼睛也像是个乌起码黑的窗户框子。

她自己绣的有些泄气,便挺没皮脸的将原由归结到青柳的身上。

她说“你挡住我的光了,眼睛都没绣好。”

身后的人影应该是端详了一会儿,挺认真的回了一句。

“你没事绣靴子做什么?”

声音清越低沉。

方婉之手下一顿,又在手指头上戳了个窟窿。


  ☆、第六十一章 二娘,早啊【一更】


方婉之根本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见到连喻,但是没想到也是见着了,她还没有傻到觉得自己困迷糊了,由着他将自己的手指头放在嘴里吮干了血,张口问道。

“怎么进来的?”

“翻墙。”

“墙根底下没人守着?”

“有啊,所以我撒了点迷香。”

方婉之咂舌,这进来的着实不容易。

连喻说:“你为什么要绣靴子?手指头都快扎成筛子了。”

嘴上没说心疼,蹙起的眉头却表现的清清楚楚的。

方大姑娘没回话,就仰着脑袋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贝齿咬着下唇,心窝里觉得挺甜。

身为女子,难免会希望对方能说些偶尔的甜言蜜语,便是如现在,两人数日未见,他连句‘想你’都不会说,却总能给她一种踏踏实实的宠溺。

她欢喜这样的感觉,不花哨,也不生分。

屋子的烛花跳动了两下,是烛心又该剪了,烛光映照在人脸上,染的气氛不知怎么多了几分微妙。

连喻端详着方婉之,瞧见她是个家常的打扮,披散着一头青丝,身上因着深秋夜凉披着一件薄棉碎花小袄,领口微微半敞,露出小半截脖子和里面淡粉襦裙的小花边,俏的很。

方大姑娘被他瞧的极不自在,下意识的用手拢了拢衣裳扣子,嗔了他一眼。

眼梢挑起,伴着女儿家独有的风情,看的连喻心中一荡,心思也活泛起来。

也正当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是青柳打着呵欠来剪烛花了。

连喻直接挥手熄灭了烛火,俨然并非介意旁人知道他入内,只是懒怠被打扰。

方婉之顿了一下,对外头说。

“不用伺候了,我睡了。”

手指紧了紧,无端生出些紧张。

及至青柳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她往身后的软垫上歪了歪,整个屋子都陷入一片昏暗,但是她能看清连喻的脸,闭上眼睛也能看见。

凤眼,高鼻,眉峰很英挺,嘴唇的颜色却有些浅,让他看上去有些秀气。多半时间这张脸上都是一幅懒洋洋的倦怠样子,喜欢歪着,坐的时候也没个坐像。他总是那么懒,却又懒出些闲云野鹤的风姿。

二品官的官袍是很正的红色,鹤兽同年的补子三十几岁的人穿在身上都莫名沉重,穿在连喻身上还是有四九城二世祖吊儿郎当的味道。皮皮说他应卯的时候起的急了,连官帽都是歪的。

他不是老百姓口中的好官,也不耐烦听人称颂,因为自己就很欣赏自己了。京里大半的铺子都是连家的,每逢有人问他借钱,上朝时他必然会往官袍上打几枚补丁。大灾大难为民筹款却从不肯吝啬。

方婉之有点想笑,想到这么个东西居然是自己的男人,更加想笑。

这种笑,挂着些莫名的骄傲和小甜蜜,很知足,又十分的想要宠溺他。

方大姑娘不知道旁人是怎么相处的,总之到了她这里,连喻就成了任性的孩子,有时候要管着,有时候要惯着,自己怎么骂都好,旁人说一句都要跟人急。

她甚至有种当了娘的即是感。

她对他说。

“王守财最近又胖了,我不在的时候你不要偷偷给它吃肥肉,记得遛它。”

连喻也跟她歪在一个软垫上,显然不想在这个时候聊王守财。

方婉之的长发铺了一枕,伴着晚秋的夜风,透着一股子淡淡的桂花香气。他侧头挽起她的一缕长发在手中顺着,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这些天他总见不着她,坊间的八卦也没人讲给他听,便是真有人讲了,那也是不如她说的动听。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了二十七载,一旦有了人陪着,就骤然觉得之前的生活了无生趣了。

连喻说:“婉之,....这些天,我很想你。”

说完之后还未待对方反应,自己就先闹了个大红脸,好在屋里的烛火熄了,不然连喻定然浑身都不自在的。

他是不懂说漂亮的话的人,也不会哄女孩子。平日朝堂之中听了太多的奉承话,以至于他觉得这些东西说出来就是很假很矫情的。

现下也觉得矫情。

所以说完之后连喻就背对着方婉之不吭声了。

身后的小人儿动了动,连喻知道是方婉之欠起了身来看他。

“不好意思了?”

声音里都带着嗤嗤的笑意。

连阁老孤芳自赏多年,自认是个没认过怂的,身子一翻转过来道。

“有什么不好意思,...人都是我的。”

方婉之还是笑,身子软软的窝进他的怀里。

“我也想你了。”

这算是方大姑娘第一次投怀送抱,此时也懒得想什么体统什么规矩,这个男人是她的,她想窝就窝了。嘴角不自觉的上扬着,因为他难得的笨拙。

两个人亲亲香香的窝在一处,身上都着着有些厚的秋衫,但是谁都不肯动,嘴上有一搭无一搭的聊着近期的八卦。说到兴头上也斗斗嘴,斗着斗着,也不记得是谁先倾身过来的了。唇舌纠缠之间,满是道不尽的情意绵绵。

一夜酣睡,方大姑娘是鲜少熬夜的人,昨儿晚上睡的晚了难免起的迟了一些。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她觉得有些热,身上的薄棉小袄早不知掉到哪里去了,身上的襦裙也睡的有些散,皱皱巴巴的像条腌菜。腰身上是一只横过来的手臂,清瘦,但是十分精壮。再往上端详,就是一张清秀精致的眉眼。

连喻还睡着。

方婉之打了呵欠,整个人还是蒙的,脑子里也没怎么转过来。两人在雁南的时候也这么歇着,也没觉得不自在,下意识披了件衣裳就往后厨走。

好像是要去做饭,心里还琢磨着,早上我俩吃点啥呢。

方大姑娘脑子不清楚,迷迷糊糊打开门就往外头走。赶巧了卢翠花惦记着她绣的东西,用过早膳便过来找她。

闺房的大门半敞着,卢二娘只道她是醒了,步子迈进去看见床帐还落着,就伸手掀开了。

她说:“昨儿晚上让你绣的....”

绣的什么已经说不出来了,就那么僵在嘴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吓死她了。

卢二娘抚着心口,连喻皱着眉头,前者如鲠在喉,翻着白眼几近昏厥,后者则是不高兴被吵醒,拥着被子做起来,双手下意识拂过枕边,应该是在找方婉之,看见人没在,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对卢翠花道。

“二娘,早啊。”

二娘不早,如果可以,二娘宁愿来的晚一些。

方婉之是在撸着胳膊在厨房烙饼的时候反应过来这是在自己家的,后厨里的厨子红着眼圈拿着把菜刀在灶台旁站着,一脸壮士割腕的表情说。

“小姐,您这是要抢奴才的饭碗吗?”

方婉之摇头,隐隐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了,怔楞之际,瞧见连喻穿着官袍往里头走,扣子也系的不好,身边还跟着托着官帽的皮皮。进来以后直接抓了锅里饼,一面嚼一面说。

“今儿起迟了,我得去趟衙门。”

方婉之下意识的伸手给他理衣裳领子,戴好官帽之后,连喻吻了吻她的额头,挺温润的告诉她。

“二娘在后院准备跳井呢,你去劝劝她。”

连喻在临出门前被方婉之狠狠拧了耳朵。

因为他告诉卢翠花,他们在雁南的时候就是这么睡的。

卢翠花为此闹腾了几天,闹腾完了之后再也不拦着连喻跟方婉之见面了,瞪着眼珠子一脸不爽的呆在自己房里给未来的小孙子缝衣服。方婉之几次想告诉她,他们两个还没有...孩子是不会那么快出来的,想了几次都觉得不太好意思,便又作罢了。

一连几日,连喻都是在方家用的早膳,因着不好让人说闲话,每次都是后门进后门出,走了几次之后连阁老有些不满了,怎么琢磨怎么觉得自己像是方婉之从后门抬进来的。

为此他还作了一阵,耳朵被拧的通红不敢再言语了。

午夜梦回,他总拿着小铜镜自照,实是不明白如此天人怎么就让个泼妇给糟蹋了。这一感慨就成为了一种习惯,最后皮皮看不下去了,告诉他晚上照镜子容易招鬼才算制止了这种行为。

皮皮说“您不是还没娶呢吗?现下后悔还来得及。”

连喻巴拉着手里的算盘珠子算账,连眼皮子都没抬。

“为什么后悔?”

他巴不得现在就娶了方婉之。

“那你这见天的唉声叹气...”

“我在矫情。”

或者说,炫耀?连喻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一想到家里即将搬进来一个张牙舞爪的小泼妇就莫名觉得兴奋,虽然他兴奋的方式迥于常人了一些。

世人似乎都想要夫妻和顺,举案齐眉,然而真正的夫妻哪里有不拌嘴的。连喻的娘跟他的爹吵了小半辈子,每次吵过之后两人还是一样的好,好到连喻的爹去了,他的娘也跟着不想活了。

连喻到现在还记得,他娘躺在病榻上眷恋的摸着那支大婚时连岂送给她的簪子轻声低语。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辈子,...有的话,就还跟他过。”

连喻当时还小,并不能明白白姣眼中那样的痴恋是怎样一种心境。如今他二十七岁了,也找到了心爱的姑娘,姑娘很凶,并不温柔,但是他喜欢极了,喜欢到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想跟她过下去。

次日见到方婉之,连喻大概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心境,一面嗑着瓜子一面问她。

“咱俩死了以后躺一个棺材吧?”听说那样就能在下辈子遇上了。

结果被方婉之追着骂了整整一个上午。

哪有大清早讲这种晦气话的。

连喻吵不赢她,一个纵身跃上房檐,由着方婉之站在地上翘脚瞪他,觉得这日子实在是惬意极了。


  ☆、第六十二章 连程远的孙媳妇【二更】


连阁老这厢是舒坦了,欢欢喜喜的等着娶新娘,朝廷那边却是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这话是怎么说的呢?

连喻有媳妇啊。

这话往三年前说,连喻还是户部侍郎的时候,宫里的几位娘娘就着急忙慌的想要将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了。不为别的,就冲着连家在朝堂的地位,和不想公主远嫁和亲这两点,连喻都是最好不过的人选。

奈何连老爷子很早就撂了话,说自己的孙子已有正妻,姑娘虽然没有过门,但是亲事早就已经订下了。没人见过连喻这个所谓的妻子到底长成什么模样,但是刘礼见过,且在吃过一顿饭后认定自己算是跟他们夫妇两熟识了。

现在连喻要娶妻,娶的却是粮商方正的嫡女。得知消息之后,宫里几位皇子没少找他说话,话里话外都透露着一层意思。

你说见过连喻的妻子,性子不好,模样顶多清秀。但是方正的闺女是出了名的美人,可见你是在吹牛的。

陈王刘礼被人啪啪打脸,面子上十分的过不去,憋了一嘴的哑巴亏无处发泄,赶上连老爷子也是这个时候入京。索性连同几个老匹夫一起找过去,话虽然说的客气,但也没少夹枪带棍。

刘礼说:“老爷子,你们家儿媳妇到底长成什么样?之前本王好像是见过的,现下再见怎么又有些糊涂了?”

另一个也跟着符合:“咱们都听说澜卿订过亲,今次才知道是方正的闺女。下官怎么听说这姑娘还参加过皇宴呢?那皇宴...。”

后面的话那人没说,因为在座的都知道,带着闺女参加皇宴的,那都是想往后宫里头挤的。订了亲的人再往宫里去,像话吗?

连老爷子带兵打仗是把好手,平生最不耐烦的就是朝廷上这些弯弯绕,话里话外哪能听不出来调侃的意思。脸上一冷,也不多说什么,就是招呼着大伙一杯一杯的吃茶,吃的对方实在跑不动茅厕自行离去才算罢了。

人走以后,老管家闷声不响的给老爷子顺气,嘴上也不敢劝他,知道他现在快要气死了。不然也不会放着好端端的连府不住,跑到外面来住客栈了。

说将起来,也不怪老爷子生气。自己的嫡孙大婚,娶的是谁,什么长相,什么人品,他这个当爷爷的一概都不知晓。只模糊听的人说,那姑娘的爹是个粮商。

连程远就呕着一口老血郁闷着。粮商?那不就是个卖米的?他连大米饭都不想吃了。

他对老管家说。

“中午吃西红柿打卤面。”

方大姑娘同连老爷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玉尘奉宛的小院里。

方婉之正蹲在桃花树下撸着胳膊给王守财洗澡,挺肥的一只大猫,满脸的张牙舞爪,爪子都露出来了,就是不敢挠她。

连老爷子站在门口看着,面无表情的样子让他看上去十分的威严。

战场上摸爬滚打的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戾气。连程远年纪虽然大了,但是身上自有一派旁人不敢逼视的威仪。

方大姑娘自然也看见了他,暗紫连珠纹过肩蟒袍,腰佩赭红五色带,年过六旬身量已然挺拔伟岸。连程远并没有想要隐瞒自己的身份,那么方婉之也不跟着装傻了。

抬起衣袖,她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开口唤到。

“爷爷院子里坐。”

没叫王爷,也没喊老爷子,而是用了十分家常的一个称呼。

连程远愣了一下。

因为已经有许多年没人对他用这个称呼了,除了连喻。也鲜少有人敢开口这样叫他。

他站在那里没动,觉得方婉之用这个称呼就是在讨好他。最近一些时日,京里头的流言蜚语四起,那个粮商方正更是逢人便说自己结了个了不起的亲家,让他十分不快。

连程远倒是想看看,方正的这个闺女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能将自己的孙儿哄的七荤八素。

诚然,这个女娃娃长的很好,清清透透的一个小姑娘,笑起来很甜。若是连程远之前没有听到外界的许多传闻,或许会对她有些好感。但是传闻听见了,再看见她时,那笑容中无端就添了许多逢迎讨好的谄媚。

连程远不动,方婉之却没有立时擦干了手上的水来请,而是继续为王守财洗澡。天气已经快要入冬了,难得在秋末能有这样的好天气。

连程远等了一会儿,眼见着那个女娃娃招呼一声就不再管他了,觉得自己非常的傻。

一方小院,一树一盆一肥猫。小姑娘坐着小板凳洗猫,他一个上了年岁的人矗在门口瞪着眼珠看着,多不成体统。

鼻子里一哼,站不住了,皂靴重重的踩进来,还没走进去多远,方婉之就将桃树下的太师椅架起来了。连程远应该是不想坐的,但是院子就那么大的地方,不坐椅子难道蹲着?

椅子旁很快被方婉之搬来一方小几,摆放着一盘子水果点心并一壶老君眉,茶沏的很香,茶盏用的是白底青瓷的方寸杯,几片茶叶在盏中舒散开来,茶香正浓,恰到好处。

连程远饮茶,方婉之伺候完之后又坐回小凳上洗猫,堪堪初次见面的两个人,竟没来由的多了几分熟稔。好像这也是一对爷孙俩。

连程远嘴上不说,心里对这个女娃娃倒是多了几分好感。

秋日的午后阳光正好,吹下来的风凉意中伴着飒爽,连带树影之下的小院也染上许多惬意。

连程远看着木盆里的猫,倒是询问了一句。

“兔崽子养的?”

方婉之就笑着抬头答他的话,问一句答一句,语气恭顺,又不让人觉得卑微,也并不急于表现自己。她敬他,只因为他是长者,而并非因着那一层了不得的身份。

方婉之很健谈,闲话家常的闲适是连程远许多年都不曾经历过的了,他觉得很舒坦,也很新鲜。

连喻自衙门里回来的时候,方婉之正将王守财端到太阳底下的石阶上晾着,看见他从院门进来就很自然的接了他的官帽。

连喻扯着官袍的领子说热,要换了单衣再过去。

方婉之就转身进了里屋。

连喻近些天的眼里,除了方婉之几乎看不到任何人,连程远就坐在太师椅上瞪着这个兔崽子,刚消下去的火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他现下对方婉之倒是没什么意见了,只是无端觉得这姑娘太柔顺了些。他家的兔崽子是个什么德行,旁人不知道,他还不清楚吗?

再者,娶亲这件事儿,他是同外头那些阿猫阿狗一起听说的,跟个外人有什么区别?

连老爷子数十年坚持的理论都是棍棒出孝子,招呼也懒得打,掌风一抬照着连喻的后脑勺就挥了过去。

连喻侧身避过,一看来人是连程远,还挺开心。

他说:“爷爷?什么时候跟我去提亲?”

气的连程远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他说。

“你还知道我是你爷爷?成亲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是最后知道的,你是成心想要气死我这把老骨头?!”

连喻皱眉。

他确实是忘了。

但是连程远之前也对他说过,以后找了媳妇也别来烦他,成亲的时候知会一声就行了,他懒得操心他的破事。

当然,这话也是气话。那个时候连喻二十五岁,连程远封地的那几个老伙计都抱上了曾孙子,他也十分的想抱,就安排了几个家世人品都挺出众的姑娘给他认识。奈何连喻一个都看不上,还给人家排场吃,气的他一怒之下就说了那样的话。

不可否认,连程远在对连喻的教育上,时常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想出一出是一出。十句话里,几乎有九句是气话。说到后来,就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哪句不是气话了。

所以现下的这种局面,还真不能全怪连喻不懂事。

连程远此人,小半辈子都戎马疆场,旁人不敢挑衅其威仪,久而久之便养刁了他的性子,容不得人忤逆,老了之后更是生出些岁月沉淀出来的小心眼。

不管是非对错,反正你到了成亲才跟老子说,老子少不得要发些脾气教训你一下的。再说,那方正是个什么东西?得了这么一门女婿,就差跑到四九城外再放顿炮了,他丢的起那个人?!

然而连程远忘记了,连喻是他一手教养出来的孩子,脾气秉性虽没完全的随了他,但性子也是不好的。

埋怨到后来,连喻也有些恼了,虽没有顶嘴,语气也不算谦逊。

方大姑娘窝在里屋的小窗户边上,很识大体的没有出去,然而外面的火药味却是越来越浓。

最后方婉之看不下去了,撩着帘子从屋里出来对连喻道。

“下午不去衙门了?”

本是要替他解围的。

连喻却没走,坐没坐相的往太师椅上一窝。

“不去了!”

态度极其的不好。

方大姑娘对此人的恶劣性子早已习以为常,管你态度好不好,伸手一指台阶上的肥猫,横眉道。

“不去就把王守财身上的毛梳一梳。”

连喻就一声不吭的走到台阶上给猫梳毛。

看的连老爷子一怔。

方婉之又走了两步给连程远添了茶,温声劝道。

“爷爷莫恼,这事儿确然是我们两个小辈做的不周全,您老心情不好只管说他,没的气坏自己的身子。方家是小门小户,我能嫁给连喻确然是攀了高枝。但是这高枝既然已经攀了,我就不会在这个时候说自己攀不起。”

“我知您在外定然听到了些事情,我父亲的为人也是贪图富贵了些,但平生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有了了不得的女婿想要炫耀,实际上那心思就跟捡了块宝贝回了家似的。开心的过头了,难免失了些分寸,还望您海涵。”

一番话说的实实在在,又十分的得体。

连程远承认,他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孙媳妇。

再看一看窝在一边给猫顺毛的连喻,心底哼哼一声。

连喻不会说漂亮话哄他吗?当然也会,但是他交给方婉之来处理,无非是想让连程远知道方丫头的人品德行如何。连程远一路的怨气早消的差不多了,此时也不想再倚老卖老的折腾两个小的,拍一拍自己的大腿对方婉之说道。

“晚上吃米饭吧,炒几个小菜,就在这儿吃了。”

方大姑娘自然欢欢喜喜的应下。一面往后厨里面张罗,一面吩咐连喻买菜。

正张罗到一半,看见连喻随手又趁机偷偷喂了块肥肉给王守财吃,当下就恼了。

“谁让你喂它的?!”

还嫌王守财不够肥啊?

连喻赶紧将剩下的肉又放回去了。

他就喜欢大肥猫。

诺大的小院里,一排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卧在地上,被个秋风吹的东倒西歪。

连程远靠在太师椅上盘着手里的文玩,还哼哼出一首不着调的京腔唱曲。

他在想,自己有多久没过过这样的日子了,真是难得的舒心。

而且他就没见过连喻那兔崽子听过谁的话,他挺愿意看方婉之收拾他。


  ☆、第六十三章 大婚【三更】


连喻大婚了。

这是整个四九城里都没见到过的排场。

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连轿顶都缀着金丝走线的连枝花纹。连喻是文官,又是大堰唯一一位异姓王的嫡孙,圣上特赐婚礼以侯爵制,迎亲的队伍自连府出发,撒了遍地的喜糖红包。

老百姓都翘着脚在路边看着,心里都在纳罕,都说连尚书抠的往自己身上打补丁,原来全用来攒老婆本了。就今日这通排场,非皇亲可与之媲美。

方正心里欢喜疯了,想他一个京城根里普普通通的粮商,哪里见过这样大的排场。他以为这通面子会让他十分的开怀,但是当方婉之盖着盖头从闺阁里出来的时候,心中又是从未有过的怅然。

他二十年没疼宠过这个闺女,如今她要出嫁了,红鞋迈出门槛的那一刻,说不出来的不是滋味。

卢二娘陪在方婉之的身边,陪着她迈过一层一层的台阶。方正急走了两步,迟疑了许久攥住方婉之的手。他想,他应该是要说些道理给她听的。诸如从今往后要恪尽妇道,出嫁从夫,不能再由着过去的脾气。再如,绣工不好要多多改进,没得让人笑话了去。但是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旁的父亲在送女出嫁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总之他沉默了许久也只说了一句。

“受欺负了,就回家。...父亲不好,但是...”

后面的话方正再也说不出来了,泪水滑落在他依旧泛着油光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沟壑。他老了,老到在见到女儿出嫁的这一刻,内心已经无关了金钱权势的种种,只是单纯的想要他的女儿一辈子幸福安康。

交握的手掌之间,有泪珠坠落,方婉之在哭。她其实很想告诉方正,她从来没有怨恨过他,但是泣不成声。

卢翠花的手里还抱着方婉之亲娘的排位,她泪眼婆娑的告诉她。

“老姐姐,闺女出嫁了,咱们一起给送送她吧。”

上轿之前,方婉之拜了亲娘排位,而后对着方正和卢翠花郑重行了一个跪礼。

这是她在世间唯二的两个亲人了,今日他们送她出嫁。可能女儿真的要到披上嫁衣的那一瞬才会知道,曾应无数次想要逃离的那个家,也是如斯温暖。

京城有踢轿门的风俗,是在给新进门的媳妇立规矩,寓意新娘嫁过来之后要百依百顺。连喻听了以后觉得十分荒谬,直接命喜娘将轿门打开,将方婉之抱了出来。

彼时,方大姑娘还在喜帕下哭的一塌糊涂,连喻拉着方婉之的手将红绸的另一端放在她的手心故意唉声叹气的道

“哭什么,嫁过来也是你欺负我。”

方婉之又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屋内嘈杂的贺喜之声不觉于耳,一根红绸之间,牵系的是彼此终生相伴的那个人。

喜服的下摆很长,让方婉之一度担心自己会摔倒。然而此时心底却是完全的踏实,她什么都不怕了,因为知道即便摔倒了,也有连喻扶着她。

赞礼官三唱扣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三拜夫妻,和顺荣长。

坐在大红的床帐之中,方婉之听到喜娘说了一溜的吉祥话。她一个字儿也没听清,只知道窝在盖头底下傻笑。

盖头被掀开的那一刻,方婉之还呲着小牙嗤嗤的笑,捡了多少银子似的,一点也不娇羞。

连喻端详着她,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子。

“方婉之,你怎么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方婉之就说。

“现在你退不回去了,今后还不一定谁是傻子呢。”

喜娘大概从未见过这么喜庆的一对新人,年纪虽大了,但是十分懂得识人眼色,伺候了合卺酒道过了漂亮话就带着人出去了。

可叹连喻也不能在屋里多呆,外头还有一众的宾客在等着他呢。

皮皮敲着门口的窗户气急败坏的说。

“您要不去深山老林里结婚去,这会子外头的人都嚷嚷着找你呢。”

连阁老此生对于应酬一事从来都不陌生,然而今日真的万分的不想去。

最后还是方大姑娘瞪了眼珠才算不清不愿的出了门。

待到连喻回来的时候,方婉之已经换上了绯色的常服,红烛之下,美人嫣然一笑,何等风情。

连喻一直靠在门口看着,模样和神态都有些懒,明明只是微醺,却无端的觉得自己醉了。

方婉之说。

“倚在门口做什么?”

连喻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将人拢在了怀中。大红的吉服上染着浓浓的酒香,连喻垂头嗅着方婉之的长发,嗓音是不同以往的暗哑。

“好像,...是要做点什么。”

耳边的热气堪堪划过方婉之的耳际,几乎烫伤了她。手掌之下紧攥的帕子被她揉做一团,是从未有过的紧张。

细密的亲吻自耳畔轻柔的抚过,先是额头,再到鼻尖,再到柔软的唇瓣,精致的锁骨。连喻似乎是要用嘴唇勾勒出她所有的轮廓。

红烛帐暖,衣衫尽落,两具身躯紧紧相拥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叹息都淹没在口唇之间,陌生的颤栗,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对方,只能遵循着最原始的律动,飘荡沉浮。

这一夜,很长。

方大姑娘就这么把自己给嫁了,二十岁高龄的姑娘,那样风光的一场婚礼,那样俊秀的夫君,不知艳羡了大堰多少女人。

许多人都猜测,方婉之大概是个极其懂得为妇之道的女人,至少也是朵吴侬软语的解语花。

虽然成亲之后的方婉之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汉子。

初为人妇的几天,连少夫人就接到了不少朝中家眷发来的请柬。作为一个商贾出身却坐上尚书夫人位置的女人,实在让人好奇的紧。

另一层意思来说,朝廷想要跟连喻互相走动的官员何在少数,连喻是个请不动的,若是能请动她的夫人,也算是走动了一些关系。

开始的时候,她们一直觉得连少夫人定然是不太好请的,然而方婉之却是每宴必到,每席必吃。笑容自进门开始及至上车走人,永远和善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但是她要打包。

所有的剩菜剩饭,全部打包带走。谁要是动了问连府借银子的心思,她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吃饭之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最近手头总是没银子,打个马吊都不敢输的太多。....都觉着我们京里的铺子赚银子,实际上赔的都在内里,唉,在外难言苦啊,都是表面上看着风光的,到底也是个尚书不是?”

几个朝臣夫人听了之后,再想要开口也只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请她吃饭了。

因为这些人也都看出来了,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连少夫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配在连尚书身边,那就是一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但是人家这瞎话便是说了你也没本事反驳,连吃带喝的从你家出来,你还是得卑躬屈膝的给人送出来。

坊间对连少夫人的传言一直没什么好话,市侩,世俗,不通情理。

方婉之一概不理。

因为面对那些只想要不劳而获的人,除了银子,根本堵不住他们的嘴。

都说新婚燕尔最是黏糊的时候,连喻跟方婉之也如寻常夫妻一样过的亲香。只是该打嘴仗的时候也打,该闹别扭的时候也闹别扭,连喻身上的臭毛病挺多,方婉之理解这多少是承袭了方老爷子的性子,但是成日懒洋洋的德行就实在不知道随了谁了。

下了衙门就爱在屋里歪着,有的时候抱着猫歪着,多走一步都懒怠动弹。方婉之说他他就顶嘴,打嘴仗从来没输过,睡了几次书房之后老实多了。

要说他们家老爷子性子不好归不好,也没见有这么‘好的口才’啊。

方婉之还为此困扰了很久,直到在第二年的初夏,她见到了看错请柬日期跑来参加‘喜宴’的绕纤尘才有了领悟。

那是一日艳阳高照的午后,挺不错的天气,挺不错的好运气。打了马吊回来的方婉之赢了不少银子,正一面塞着小荷包一面往府里走。

连府的院子里种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桃花树,花开的正好,桃花树下却不知何时窝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不大的小男孩,看身量也就八,九岁的光景,模样生的很漂亮,圆圆的眼睛,睫毛特别的长,正盘腿坐在树下摆弄自己的东西。

方婉之往近瞧了瞧,是十七八个木头做的小玩偶,全部都在地面上稳稳的站着,不时随着男孩手指的动作翻两下跟头。

方婉之不知道男孩儿是谁,但是认识男孩手中的丝线。因为见到连喻用过。

这么小的孩子会用傀儡术,她没有吭声,暗暗猜想对方的身份。

小男孩儿早就听到了她靠近,也没抬头,依旧玩着手里的东西,张口问道。

“连喻什么时候下衙?”

声音清脆稚嫩,却不怎么有礼貌。

方婉之觉得很新鲜,不由靠近了两步。

“还有几个时辰才回来,你是谁家的小孩儿,找连喻做什么?”

她看见男孩在听到小孩两个字的时候明显蹙了眉。只是没有发火,挑着眉头问她。

“不是说要成亲吗?我来吃喜宴的。你又是谁?他什么时候家里住过女人了?”

方婉之看着那孩子。

“我们去年就成亲了。.....你不会是,看错了日子吧?”

男孩闻言低头,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请柬,眼神好像还不太好,眯缝着眼睛将纸张拿的挺远,模样神态竟然透出些老态龙钟。

他说。

“哦,看错了。”

再抬头看看方婉之,拄着腮帮子说了一句。

“我是绕纤尘。”

“!!!”

方婉之当然知道绕纤尘是谁,前年跟连喻在雁南那会儿,她还亲眼见过他的笔迹。一本门派秘辛被他写的像封上下都不着调的随笔,闲话家常都要比他写的成体统些。

但是绕纤尘不应该有四十多岁了吗?怎么是个孩子的身量?

方婉之上上下下的打量他,嘴巴抖了半晌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然而她这一不说话,绕纤尘就不满了。

端着胳膊站起起身问道。

“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侏儒?”

方婉之将脑袋摇的叮铃咣啷的。

“哪,哪能啊。”

他的身量虽小,但并不是成年人的长相,真要说的确切些,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连喻的师父第一次登门造访,方婉之虽说受到了惊吓也不好怠慢了人家,待要将人请进去,又觉得这事儿实在匪夷所思。他连声音都是个孩子呢。

场面僵持之际,却是一个墙头突然冒出的人影为她解了围。

人影说。

“绕纤尘,你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跟个小姑娘置气,真格是好笑的很。”而后抿唇一笑,对着方婉之颔首。

“他年少时练了邪门的功夫,内力受损,每隔十年都要还童一次重新长,你别管他。”

方大姑娘瞠目结舌的看着那个坐在三人多高的围墙上的老太太,几乎不记得怎么说话了。

老太太很老,但是化了妆,灰白都头发上梳了个流云鬓。她得承认,那是个十分有韵味的老者,但是老者太老,以至于她调皮的冲着自己眨眼睛的时候让方婉之身上生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看到绕纤尘漫不经心的把玩着自己的小布偶,惫懒的一斜‘老者’。

“师姐,五十步笑百步有什么意思。算算日子,你今天都该八十了吧?还能嚼的动东西吗?”

凌宝宝闻言用手指卷了两下鬓角的长发。

“嚼是嚼不动了,好在生活还能自理,不至于像某些四十岁的男人一样,每隔五年还得喝几个月的米糊。你身边的那个胸脯挺大的丫头呢?如今也有三十岁了吧?怎么不让她跟在你身边,莫不是担心人家认成你的奶妈了?”

绕纤尘冷笑,手腕一转祭出地上的木偶,正打在老者的头上,长发应声而落,只剩下一个圆鼓隆冬的光头。

绕纤尘说。

“在哪捯饬来的死人头发也敢戴,掉光了头发就该老老实实的在庵堂里呆着,没的出来丢人现眼。你身边那个长发飘飘的男人呢?成日对着你这张老脸伺候不下去了?”

凌宝宝这次没有接话,而是一个纵身跃下墙头,甩出腰间丈宽的水色长鞭直击绕纤尘面门。

...一个光头老太太...和一个小孩在打架。

这是方婉之脑中唯一划过的信息。

她觉得自己今日受到的惊吓实在很多,十分迫切的希望连喻能早些回来。

然而今日的神明未能听到方婉之的祈愿。连大人下衙的时候天都已经黑透了,但是院子里的人还没有停手。

想来两个人都有些累了,各自气喘吁吁的瞪着对方,尤其是凌宝宝,一大把年纪了那么大喘气,喘的方婉之都担心她会不会两眼一翻就这么过去了。

两人打不动了还是要打,盘腿坐在地上将对方骂了个天昏地暗。

方婉之这下真的是知道连喻打嘴仗的本事是跟谁学的了。他这一对师叔师伯都是个中翘楚。

连喻看了院内缠斗的两个人一眼,脚下也没做停留,见怪不怪的对方婉之说。

“怎么不进屋?”

打架有什么好看的。

方婉之就指着院子里的两个人说。

“那他们...”

“打累了就好了。”

言罢直接带着方婉之进屋用晚膳去了。

连喻告诉方婉之,当年点花阁阁主陆吾一共收了两个关门弟子,一个是绕纤尘一个就是凌宝宝。然而那个时候的点花阁曾经流传过一本极其邪门的功夫。陆吾一辈子未能领悟出其真谛,就在行交旧木之时叫了这两个徒弟过来,说是谁能炼成这门功夫,谁就能接任掌门之位。

其实于绕纤尘和凌宝宝而言,谁当掌门都是无所谓的事情。然而难免年少轻狂,因着这个因由,心底又生出些比试身手的意思,便双双闭关苦练。

却不想,凌宝宝在练功练到最关键的时期,突然遭到了神秘人的袭击。

凌宝宝内里遭到重创,一夜白头,且整个身体都开始迅速衰老,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出关。

那一年,凌宝宝只有十九岁,整个人都苍老的如一个老者,且不断的脱发,她甚至不敢照镜子,不肯接近一切水源。她以为自己此生就要命丧于此,然而三个月之后,她又恢复了往日的容貌,陆吾却已经去世了,而绕纤尘已经当上了点花阁的掌门。

当时的点花阁中,除却他们二人的身手,是不会有人能在对方的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的。凌宝宝认定了绕纤尘是害她的凶手,在听闻他的簪花落叶也未能练到极致,只差最后第九层时,也在他闭关之时给了他一击重创之后扬长而去。

自那日以后,绕纤尘每隔五年都要还童一次,且每次发病之时身体都非常的虚弱,次次都是从两岁开始长起,长满三个月才能恢复原本的状态,在这三个月期间,他甚至要经历一个孩童从幼年到成人的所有成长,包括换牙,包括每次都让他气到发狂又不得不用到的尿布。

而凌宝宝则是五年返老,三个月的时间,她要承受着自己的长发斑秃,股秃,再到全秃的全部过程。

两人如今也四十岁了,长久的返老还童的阴影已经随着岁月踏过的痕迹而逐渐淡化,残留下无穷无尽的古怪刁钻。

凌宝宝自离开点花阁之后便另立门户开创了点墨水阁,两人江湖相见时从来都是相视一下让人看不出任何端倪。但是每逢发病,一个必然是要找上另一个冷嘲热讽一番。绕纤尘嘲笑凌宝宝满脸褶子没头发,凌宝宝就笑话绕纤尘是长不大的侏儒,搬着板凳也够不着嘴,一大把年纪用尿布。

两人还各自找了个随身伺候的随侍。一个是身量高挑的女人,一个是长发飘飘的男人。像是只有这样看着才能弥补心中五年一次的缺憾一般。

没人知道这两个神神叨叨的老怪物到底要斗到什么时候,总之,在连喻拜在绕纤尘门下的那几年,见的最多的就是这两个人登峰造极的嘴上功夫。

方婉之同连喻用过晚膳之后,凌宝宝正打着灯笼在院子里找自己的假发,绕纤尘则是托着半边断了的胳膊让连喻给他接骨。方才他和凌宝宝吵累了又打了一架,像是忘记了平日的功夫套路,连内力也懒得用,直接用上了王八拳。小孩的骨头脆,身量上也十分的吃亏,所以这一局,绕纤尘战败。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凌宝宝和绕纤尘都住在连府里。每日看着他们斗嘴吵架成为了方婉之和连喻茶余饭后的又一项谈资。

方婉之说。

“我觉得,师父应该是爱师伯的。昨晚上我看见他去给师伯找假牙了。”

虽然那牙是他打掉的。

连喻看着窗外跳着脚往凌宝宝脑袋上挥拳头的绕纤尘摇了摇头。

“或许是吧,但是我师父情商太低,怕是真追上了,也都七老八十了。”

方婉之觉得,连喻根本没有资格嘲笑别人的情商。

就在昨天晚上,他才因为在她生辰的时候送了她一条青底红纹的大蟒蛇做生辰礼物而被勒令睡了书房。

而他给方婉之的理由是。

“你说想要惊喜的。”


  ☆、第64章 番外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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