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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婚礼


第1章 婚礼

  今夜,我喜欢的人会来我家做客。

  把每个房间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点上香薰,摆上鲜花。

  洗澡,化妆,喷香水,换上配套的内衣以及性感睡裙。

  一切就绪后,门铃准时响起。

  我立刻冲过去开门,朝站在门口的男人羞赧一笑:“来啦。”

  他瞥了眼我的穿着,拧眉:“不冷吗?”

  好一个不解风情的棒槌。

  “不冷的呀。”我低眉含笑,伸手挽住男人的胳膊,将他拉进屋里。

  餐桌上已经备好了酒,今晚我打定了主意要跟这个男人酒后乱性。

  男人不动声色地从我手中抽走他的胳膊,扫视了一下屋子,问道:“哪个灯泡坏了?”

  没错,他是被我骗来修灯泡的。

  我抬手指了下自己的卧室,为了弄坏那个吸顶灯,可是费了我不少劲。

  等男人进了卧室,我趁机将他推到床上,说不定连酒也不用喝,事就成了。

  我一时间有些跃跃欲试。

  结果还没等我扑上去,灯泡就被他修好了。

  好快的男人。

  我隐藏起失望,笑道:“辛苦啦,请你喝酒!”

  他语气淡淡的:“我从不喝酒,你也少喝点。”

  我委委屈屈地撒起了娇:“那是人家特意为你买的酒,很贵的,陪我喝一下嘛。”

  边说边把身子往他怀里靠。

  男人默默退后几步,与我拉开距离,面无表情:“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我想掐死他。

  无视我怨念的眼神,男人径直离开了我家。

  我咬咬牙,不顾自己只穿了件单薄而又暴露的睡裙,冲出去快步追至电梯前,一把揪住男人的衣袖,没脸没皮地瞪他:“我都为你打扮成这样了,你真打算就这么走人?”

  晚风泛着凉意,让我身体忍不住哆嗦。

  男人眼中没有丝毫柔情,沉声道:“早点睡吧。”

  电梯门徐徐打开,男人没有一丝迟疑地迈了进去,避我如瘟神。

  如此鲜活的我,正站在他面前,努力地勾引他,而他无动于衷。

  这个男人,好像并不爱我。

  转身回屋,我拿起桌上那瓶酒,拔掉瓶塞,一边往嘴里灌酒,一边踉踉跄跄地进了卧室。

  修好的灯正大亮着,清晰映照着房内每一处角落。

  只有足够眼尖的人,才能发现床对面的墙上,隐约有着几处不合常理的缝隙。

  我伸出手,将掌心按在墙上,稍稍用了下力。

  咔嗒。

  一道隐藏在墙壁之间的暗门,被缓缓推开。

  门内是一片死寂般的黑,以及扑鼻而来的污浊之气。

  我走进去,扯开紧闭的窗帘,给昏暗的空间带来一丝光亮。

  小小的窗口正对着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漂亮得让人不爽。

  “真伤人啊,我精心准备的酒,他一口都不肯喝。”我低叹。

  身后传来锁链响动的声音。

  我回过头,慢慢扬起笑容:“那你陪我喝,怎么样?”

  在月光的照耀下,一个浑身残破不堪的男人正笔直地跪在地板上。

  他的手上、腿上、腰上、脖子上,全都被冰冷的锁链牢牢捆绑着。

  并且,每一处都沾满了暗红的血迹。

  男人脸色惨白,虚弱地抬起头,用浑浊的眼眸与我对视。

  几秒后,他嘴边扯起一抹笑,柔声回道:“好。”

  真恶心啊。

  他的笑容。

  *

  那天,是我的婚礼。

  我终于如愿以偿,穿上精心挑选的婚纱,嫁给了恋爱三年的男友。

  我和方谏是大学同学,他从大一就开始追我,毕业那年,我接受了他。

  去年七夕,方谏正式向我求婚,我们把婚期定在了半年后的情人节,也就是今天。

  脚下是大红地毯,头顶是绚烂的灯光。

  台下每个亲朋好友都在用祝福的眼神望着我。

  我想,这大概是自己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了。

  就在司仪举着话筒祝我和方谏百年好合时,礼堂的大门忽然被推开。

  一个穿着白色燕尾服的男人,踏上红毯,带着微笑,一步步走向我。

  男人面容俊朗,身上的白色燕尾服异常扎眼,仿佛他才是这场婚礼的主人。

  所有人都愣住了。

  兴许还有人在八卦地猜想:这男人会不会是来抢婚的?

  “你谁啊?”最先开口的是方谏,语气带着敌意。

  “我是一个非常、非常熟悉新娘子的人。”

  男人勾起唇,眸中泛着危险的光。

  所以,这人是针对我而来。

  “可我不认识你。”我皱起眉。

  “不认识我?”男人脸色变了变,很快又恢复从容,笑道,“可我知道你睡觉的时候习惯侧躺着,知道你床头摆着一个布娃娃,知道你最喜欢穿白色的纱裙,知道你左乳上有一小片粉色的胎记,知道你后腰处有三颗小痣,知道你做爱的时候会忍不住流泪,那泪眼蒙眬的模样,动人极了。”

  全场哗然。

  其中最震惊的人,必然是方谏。

  作为我的结婚对象,他再清楚不过,男人刚才所言全是真的。

  台下无数双眼睛在盯着我。

  上一秒还是万众瞩目的幸福新娘,此刻却成了最狼狈不堪的那一个。

  大脑一片混沌,我思考着该如何应对。

  恋爱期间,我从未劈过腿,从未拍摄过大尺度的照片视频,也从未发生过类似醉酒断片的事件,处处小心谨慎,按理说,那些私密信息根本不应该传出去。

  所以,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是方谏泄露的?可是从他的反应来看,显然并不知情。

  所幸方谏始终紧握着我的手,表示他是相信我的,可他父母却已垮下了脸,望向我的眼神充满不悦和质疑。

  换作平时,面对如此羞辱,我或许还能清醒地辩上几句,可此时我正身处自己的婚礼现场,正处于所有亲朋好友的目光注视下,大脑根本没有半点思考能力。

  当所有隐私都被赤裸裸地搬到台面上,我要如何去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攥紧拳头,身体克制不住地抖,正要张口,便听见一道沉着的声音响起——

  “这些是大多数人都会有的特质,不代表什么。保安,把这个疯子请出去。”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看见了宋珸。

  我的,小叔。

  我原名叫宋星弟,是爷爷随口取的名字,因为他更想要个孙子。可由于身体原因,我妈后来再也没能怀上孩子,爷爷奶奶本就偏心小叔,因为我的出生,对我父母更是没了好脸色。于是,我成了家里最不讨喜的存在,在我的记忆中,爸爸妈妈似乎从来没有抱过我,也从来没有对我笑过。

  后来,他们自杀了。

  因为做生意失败,家产全部赔光,欠下巨额债务,他们心灰意冷之下双双投河。

  总之,我父母干脆利落地去死了,对世间没有任何留恋。

  那年,我五岁。

  家里唯一肯收留我的人,只有小叔宋珸。

  葬礼上,他牵着我的手,一刻也没有松开。

  宋珸比我大十岁,那时也只是个孩子的他,却坚定地握住我的手,承诺会照顾我一辈子。

  但爷爷奶奶对我就没有那么仁慈了,大骂我是灾星,孽种,累赘,甚至打算把我送去别人家养,是宋珸红着眼睛挡在我面前,才把我留了下来。

  一向斯文懂事的小叔,为了我,第一次忤逆了爷爷。

  爷爷家并没有多余的房间给我住,我只能抱着毯子睡客厅沙发,宋珸提出把他的房间让给我,结果被爷爷狠狠训斥了一顿。宋珸不死心,每到夜深人静,都会悄悄带我去他床上睡,自己则在一旁打地铺,到了清晨,趁爷爷奶奶还没醒,再偷偷把熟睡的我抱回客厅沙发上。

  小时候我以为小叔是在带我玩躲猫猫一样的游戏,年纪大了后才从中品尝到无奈与酸楚。

  到了青春期,我想改掉名字里的弟字,爷爷奶奶骂我吃饱了撑的,是小叔一次次帮我据理力争,才成功说服他们。

  宋珸亲自帮我挑了一个与弟同音的“玓”字。

  他的珸(wú),意为似玉美石。

  我的玓(dì) ,意为珠子的光。

  从那以后,我不再是宋星弟,而是宋星玓。

  毫无疑问,宋珸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比任何人都重要。

  可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再怎么亲密无间的叔侄,总有一天也会疏离分散,随着我一天天长大,宋珸渐渐不再牵我的手,不再摸我的头,不再允许我随便扑进他怀里,性子也愈发冷淡,让人不敢靠近。

  宋珸曾经向我承诺过,总有一天他会买一间漂亮的房子,带着我从爷爷家搬走。就像当初约定的一样,宋珸工作后没多久就买了房,大学一毕业,我立刻拖着行李箱,满心欢喜地奔去他家,宋珸却将我拦在门口,冷着脸抛下一句:“骗小孩的话怎么能当真?”

  那一刻,我意识到,宋珸不要我了。

  他和爷爷奶奶一样,终于还是厌烦了我,受够了我这个累赘。

  骗子。

  于是,我哭着租了间公寓,找了份工作,开始了独自一人的生活。当方谏又一次向我告白后,我立刻接受了他。因为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唯一坚持不懈爱着我的人,好像也只有方谏了。

  久而久之,我跟宋珸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少到我偶尔会忘记这个人的存在,忘记我们曾经那么亲密过。

  然而,此时此刻,混乱的婚礼上,唯一站出来帮我解围的人,只有他。

  跟小时候一样,又是,只有他。

  心中忽然就有了底气。

  我挺直脊梁,冷静地开口:“没错,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疯子。”

  “哦,疯子?”男人灿烂地笑起来,“那就让我彻底地,发一下疯吧。”

  随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慢悠悠地走近我。

  礼堂霎时乱成一团。

  台下开始有人尖叫,有人报警,有人逃跑。

  方谏立刻拉着我朝安全的地方跑,然而没跑几步我便被婚纱的巨大裙摆绊住,身体骤然失去重心,我踉跄着往后栽去,不小心松开了与方谏握在一起的手,整个人直直摔向地面。

  在我的后脑勺撞上地面之前,一只手伸过来稳稳地接住了我。

  男人的掌心紧贴在我腰上,附到我耳边低笑:“新娘子的腰,真软。”

  我条件反射地挣扎,在被刀尖抵住脖颈后,慢慢停下了动作。

  “放开她!”宋珸厉声道,他不知何时冲了过来,离我和男人只有一步之隔。

  在大家都条件反射后退的时候,只有宋珸朝我们冲了过来。

  “宋珸!快躲开!别管她死活了!”

  那是我爷爷的声音。

  显然,他无比担心儿子的安全,至于我这个孙女,只能认倒霉了。

  宋珸一动也不动,盯着挟持我的男人,攥紧拳头:“我让你放开她。”

  “就不放。”

  男人挑衅地勾起唇,更加用力地搂紧我,刀尖缓慢刺入我脖颈处的肌肤。

  鲜血迅速从伤口渗出来,从我脖子上一路蔓延至胸前的婚纱,如同一条血色的项链。

  不足以致命,却剧痛无比。

  宋珸眼神一滞,立刻退后,再也不敢靠近。

  我毫无反抗之力,被男人挟持着进了电梯,去向最顶层。

  电梯门关上之前,我看见宋珸不顾一切地要冲进来,却被我爷爷奶奶合力拽了回去。

  他尽力了。

  空气陷入死寂,我抬头看向男人,发现男人也在低头看我。

  “还没想起我吗,邻居小姐?”

  他眼底溢满笑意,然而在那柔柔笑意之中,又夹杂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杀气。

  邻居小姐?

  我终于想起了这人是谁。

  有一种邻居,你知道他就住在你家隔壁,与你仅隔着一堵墙,你们离得那么近,可神奇的是,你从来都没有听见过隔壁传来的动静,你们甚至好几年都没有见过一次面。明明能够清晰感受到他的存在,可对方却像隐形了,总是能恰好避开你。

  眼前的男人,便是这样一个邻居。

  我住403室,他住404室。

  我们做了三年的邻居,可我第一次见到他,却是半年前在公寓电梯里。那时他从头到脚都是一身黑,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又长又乱的头发遮住整张脸,让人辨不清面容,与此刻这个穿着白色燕尾服的男子大相径庭。

  那天是七夕,方谏刚向我求了婚,我一晚上都处于兴奋状态,进了电梯后盯着无名指上的钻戒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发现电梯里除了我自己,还站着个男人。

  因为男人身上带着诡异的阴森之气,而且瘦得不正常,看上去极其病态,让我颇为警惕,不自觉朝角落挪动,试图离他远一点,却不小心弄掉了手上的钻戒。

  我刚要蹲下身去捡,身旁的男人已经弯下腰,捡起戒指递向了我。

  我怔愣地接过戒指,忽然间,似乎从他身上闻见了一种腐烂的味道。

  刺鼻,阴森,可怖。

  那不该是从一个活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

  我克制不住地反胃,离他更远了些,生怕跟他产生肢体接触,迅速掏出纸巾,将那枚被他碰过的钻戒仔仔细细地擦了个遍。

  直到电梯门打开,男人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我才察觉到自己刚刚的行为非常不礼貌,就好像是在嫌弃他似的。

  ……虽然我的确有点嫌弃他。

  可是正常情况下,东西掉到地上后,捡回来用纸巾擦一下,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何况那还是珍贵的求婚钻戒。

  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人应该不至于会为了一件小事记我的仇。

  此刻,我正站在酒店天台,脖子上被男人用刀尖划满了血痕。

  天台门被男人用撬棍死死抵住,谁也上不来。

  他把我挟持到天台边缘,只需轻轻一推,我便会坠下三十多层,摔成肉泥。

  “为什么?”我颤声问。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为什么要做到这种程度?

  “是啊,为什么呢?”男人的瞳孔渐渐被阴霾覆盖,“大概是因为,你比较倒霉吧。”

  不要。

  我不想死。

  在死亡面前,尊严成了最微不足道的东西。我扑通跪在男人脚下,额头一下又一下用力磕在水泥地上,磕破了皮,磕出了血,不断地哭泣,道歉,哀求。

  “求你了,只要你放过我,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我颤着手攥住男人的裤腿。

  “杀死楼上那一家三口的时候,他们也这么求过我。”男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眼底满是讥讽,“人类为了生存而放弃尊严的样子,真是低贱极了。”

  楼上一家三口?

  我家楼上以前确实住着一家三口,小孩子刚上幼儿园,每天都又蹦又跳的,似要踩穿我家天花板。

  去年天花板上的声音突然消失了。

  我以为他们搬走了,原来,是被男人杀了。

  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我的心缓慢沉入谷底。

  从被挟持到现在,我一直抱有微弱的希望,祈祷男人疯够了就会放我走。此刻,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短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即将迎来终结。

  他绝对,绝对不会放过我。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邻居小姐。”男人嘴边勾起摄人心魄的笑,“她会体谅楼上吵闹的邻居,会为电视剧里的角色掉眼泪,会亲手喂糯米丸子给男朋友吃。如此可爱又善良的她,在面对我这种人时,是否会释放出一点微小的善意呢?”

  大滴的泪从我眼角落下。

  “很可惜,她像其他所有庸俗的凡人一样,把我当成垃圾般嫌弃。”男人弯下腰,温柔拭去我眼角的泪,“那么,就让这位可爱的邻居小姐,死在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吧。”

  我张了张口,想要哀求,想要痛哭,想要尖叫,然而,全都来不及了。

  男人的手覆在我肩上,轻飘飘地随手一推,我的身体便猛地往后倒去。

  坠落的那一瞬,我听见男人柔声说:“对了,我叫时遇。”

  “时间的时,遇害的遇。”

  ——时遇。

  洁白的婚纱随风起舞。

  飘零,下坠。

  最后,重重砸落到地面,溅上鲜血与脑浆。

  无数路人围了上来,纷纷拿出手机,拍下这位摔断了脖子的倒霉新娘。

  亲戚,朋友,同事,老同学,每个人都在瞪大双眼观看我的死状。

  爷爷奶奶瘫在地上哀嚎,大骂我是名副其实的灾星,把婚礼办成了丧事。

  方谏如失了魂般呆若木鸡,他父母连忙将他拉走,避免沾上尸体的晦气。

  唯一扑向我的人,是宋珸。

  他好像一点都不嫌弃血肉横飞的我,直直跪下来,将我用力抱进怀里,眼泪一颗接着一颗落下来。

  他在为我而哭。

  这位小叔该不会是暗恋我吧?

  在这濒死之时,我竟然还有心情开玩笑。

  下一秒,宋珸便颤抖着低下头,吻上了我沾血的唇。

  那是一个让我永世难忘的吻。

  不顾周围人的目光,不顾叔侄的身份,不顾鲜血与死亡。

  如同王子般温柔吻向沉睡的白雪公主。

  凄然,而又决绝。

  遗憾的是,魔法没能奏效,公主并没有醒来。

  死神张开巨大的翅膀,将我一点点攥入黑暗。

  *

  黑暗散去后,我发现自己身处一间KTV包厢里。

  方谏拿着枚钻戒,冲我单膝下跪,深情款款道:“亲爱的,嫁给我吧!”

  周围有很多熟人在起哄,还夹杂着浪漫的音乐声。

  这场景我再熟悉不过,是半年前方谏跟我求婚那天。

  因为那时太过兴奋和惊喜,每处细节都刻在我脑海里。

  如今,我竟然回到了这一天。

  我伸手用力揪住方谏的脸,直到他吃痛地叫出声,才确定自己是真的重生了。

  “小玓,嫁给我好吗?”方谏摸了摸被掐红的脸,继续求他的婚。

  我接过那枚钻戒,扑上去紧紧抱住了他。

  真好,我还活着。

  我还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方谏笑容和煦:“我爱你。”

  虽然这是我第二次接受他的求婚了,却比第一次更让我想哭。

  只有真正死过一次,才能体会到眼前的幸福有多么来之不易。

  我熟练地戴上钻戒:“我也爱你,但我现在有点急事要先回家一趟,明天再跟你详聊,等我!”

  虽然我很想抱着男朋友哭上三天三夜,可我现在最该关心的,并不是情情爱爱。

  离开KTV,我在路上步行了许久,呼吸着上天赐予的新鲜空气,感受着脉搏的重新跳动,然后,来到公寓楼下,进入电梯。

  一个黑衣男人也跟了进来,又长又乱的头发遮住他整张脸,浑身散发着阴森之气。

  电梯缓缓上升,空气静得可怕。

  我摘下无名指上的钻戒,故意往地上一丢。

  身旁的男人立刻弯下腰,捡起戒指,递向我。

  与前世一模一样的情景,发生了。

  我接过钻戒,直勾勾地盯着他,说:“谢谢。”

  男人什么也没有说,表情隐藏在凌乱的头发下。

  半晌,电梯门打开,四楼到了。

  男人顿了顿,走了出去。

  我缓步跟在他身后,紧盯着他的后脑勺。

  眼前这个破败颓丧的男人,会在六个月后,换上精心准备的白色燕尾服,闯入我的婚礼现场,将我从天台推下去。

  身体被摔得支离破碎的滋味,可真痛啊。

  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再一次死在他手上?

  小心翼翼地讨好男人,顺从男人,化解男人对我的仇怨?

  回到家,我走进厨房,将糖罐全部倒空,然后拿着空罐子敲开了404室的门。

  室内扑面而来的污浊之气。

  我强忍下捂住鼻子的冲动,冲男人笑道:“邻居先生,可以找你借一点糖吗?”

  男人微微一怔,显然非常意外我会主动找他搭话。

  毕竟,以他现在的形象,猝死在大街上都不会有人关心。

  愣了几秒后,男人接过我手里的空罐子,转身朝里走去,我也跟着进了屋,顺手反锁上门。

  男人听见我锁门的声音,停下脚步,回头望我,目光中带着疑惑。

  我笑靥粲然,一步步走近他,踮起脚尖,轻轻吻向他。

  纵然是杀人如麻的变态,也在这一刻短暂陷入了茫然。

  以至于,他并没发现我藏在背后的刀。

  我的唇停在离他一厘米处,然后,我握紧刀柄,飞速地,用力地,一刀刺入他的心脏。

  时间的时,遇害的遇。

  现在,遇害的人是他了。

  我承认,我有点冲动。

  一旦失手,后果不堪设想。

  可对时遇的仇恨占据了我整个大脑,我一秒钟也等不下去,只想让他死。

  还好,我成功了。

  谁也预想不到,一向软弱可欺的女人,有一天会发疯般地挥起尖刀。

  已经死过一次的人,还算是活人吗?

  这一刻的我,更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厉鬼。

  总之,再也不会是前世那个怯懦的新娘了。

  讨好他?顺从他?

  不,我只要他死。

  时遇胸口源源不断地渗出血来,踉跄了几步后,身体重重栽倒在地板上。

  我蹲了下来,拔出插在他心口的刀,在时遇惊愕的注视下,又接着将刀刃狠狠插入他的脖颈。

  杀人的话,可不能忘了补刀哦。

  时遇艰难地朝我伸手,张了张嘴,似乎很想问一句为什么。

  可惜他再也发不出声音了。

  “是啊,为什么呢?”我拨开时遇凌乱的头发,露出那张虚弱惨白的脸,冲他勾起胜利的微笑,“大概是因为,你比较倒霉吧。”

  仔细一看,他长得其实挺清秀。

  尤其是那双在濒死之时浑浊发散的漆黑眼眸,漂亮极了。

  但,谁在乎?

  跳动的刀尖,插入他的嘴巴,插入他的眼球,插入他的脸颊,一下,又一下。

  原本清秀的脸庞,顿时变得血肉模糊,奇丑无比。

  对嘛,这个样子才更适合他。

  鲜血溅了我一脸,又腥又黏。

  这一次,我唇上沾的,不再是自己的血。

  时遇修长的身躯从痉挛到慢慢僵挺。

  确定他已经彻底停止呼吸后,我才松开手中的刀柄。

  原来捅个人这么累。

  不过,感觉还不错。

  我跪坐在血泊中,抬起胳膊,对着头顶的灯缓缓张开手掌。

  无名指上的钻戒闪耀着点点微光。

  漂亮极了。

  这一次,谁也别想破坏我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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